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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税收不仅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工具,税收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进行,我国的财政收支状况在一定程度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税收收入增长持续良好,我国税收总额从1995年的6038亿元,增长到了2015年124892亿元,20年间增长了近21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 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双向关系越来越密切,税收来源于经济同时反作用于经济,要实现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必须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协调配合,税收收入作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一方面要尽可能的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不能影响经济发展。因此,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有助于优化税制结构,使税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针对税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增长速度这一现象,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对税收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现阶段,影响税收收入的经济因素是多元的这一观点已成定论,但研究的侧重点有所区别。例如:李卫刚(2007)认为,利用江苏、安徽、四川三省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影响税收增长的因素是多元的,其中经济增长和价格因素最为重要。孙玉栋(2008)采用因素分析法的指数体系对我国1994~2006年税收收入、经济增长、税收政策及征管等进行量化处理,认为影响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是物价水平、经济增长、税收政策以及征收管理制度等。安体富(2009)针对我国长期内存在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认为导致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因素是多元的,主要经济因素有价格水平、经济结构、经济效应,除此外也受税收政策、制度、管理以及税款虚收的影响。胡才君(2009)通过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税收收入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回归结果认为影响税收增长的因素主要除国内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财政支出总量外,也受城乡储蓄存款年末余额的影响。欧阳若澜,杨洁茹(2010)通过实证分析和模型检验认为税收增长的影响因素除GDP和财政支出外还受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影响。
综上所述,尚有文献大多基于实证或纯理论分析,但研究仅仅停留于表面的数据或者理论本身,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及研究涉及的具体数据在时间区间和区域选择的不同,得出对税收收入影响因素的结论仍然存在争议。各指标对税收的具体影响及比重分析的不够详细。因此,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税收收入的经济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进而为促进税收增长和优化税收结构提出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研究空间和研究意义。
三、经济因素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实证分析
1.变量选取及模型设定
如表1所示,本文选取1995年~2015年间的税收收入、GDP、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七个指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其中税收收入为被解释变量设定为Y, GDP、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为解释变量分别设定X1、X2、X3、X4、X5、X6。初始模型设定为:
2.逐步回归
根据相关系数表可知,税收收入与GDP相关性最强接近1,设定Y=β0+β1X1+u为初始模型,然后将其余变量逐步加入模型作回归分析。结果如下:
由表2可以看出,逐步回归过程中依次引入变量X3、X4、X6的时候,模型的拟合优度虽然得到提高,但变量X3、X4、X5并没有没有通显著性检验,且X3、X4系数为负值,表明经济意义检验不通过。引入变量X5时,模型的拟合优度有所改善,且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认为X3、X4、X6是引起多重共线性的解释变量。最终模型以lnY=f(X1,X2,X5)为最优,即:
税收收入影响因素主要为GDP、进出口总额和财政支出,3个解释变量与税收收入之间呈显著正相关。
3.模型检验
运用EVIEWS6.0软件,采用加权的最小二乘法,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根据回归结果,模型的可决系数和修正的可决系数接近于1,模型拟合程度较好。X1、X2和X5的t统计值伴随概率小于显著性水平α=0.05,t检验通过。F统计值为113768,显著性概率P接近于0小于显著性水平α=0.05回归方程显著。即用自变量X1、X2和X5来预测税收收入的多元回归模型与数据拟合程度比较好。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GDP、进出口总额、财政支出3个解释变量均与税收收入显著正相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假定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税收收入将增长0.2809%;进出口总额每增长1%,税收收入将增长0.1853%;财政支出每增长1%,税收收入将增长0.5981%,经济含义检验均合理。
四、税收收入增长影响因素的经济分析
通过上述模型,得出影响我国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是GDP、进出口总额以及财政支出的结论。
1.GDP总量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根据数据计算可知税收的收入弹性在1左右波动,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最大,从模型来看,对税收的影响也最为显著,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税收收入将增长0.2809%。从根源上来说,税收是经济的产物,无论是对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收的消费税,还是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所征收的投资税,都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只有经济快速发展,税收增长才会具备坚实的税源基础,如果经济发展缓慢或者停滞,税收将没有快速增长的可能。从很大程度来说,GDP增长是税收收入增长的首要因素。
2.进出口总额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进出口总额与税收收人呈正相关的关系,进出口总额的变化会对税收收人产生同方向的变化,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出口总额每增长1%,税收收入将增长0.1853%。目前关税收入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收人的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它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的同时,还可以为财政积累资金保障政府职能的发挥。因此,争取海关税费仍然是中国现行的关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财政支出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财政支出表明了财政对GDP的实际使用和分配的规模。通过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实现资源的配置,直接影响社会生产的规模和结构。财政支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手,没有财政支出就没有经济的扩张和经济增长,因而财政支出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是显然的。根据瓦格纳法则,财政支出会随着GDP的增加而增加。同时财政支出的规模直接决定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因为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职能的实现,依靠税收收入的比重。财政支出总量与税收成正相关,在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每增加1%,税收收入增长0.5981%。因此,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是保证税收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财产税 分税制 营业税 房产税
增值税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税种的变化,或许里面预示着未来财权分配的重要变革走向。中国目前是分税制,国地税分家之后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征收税款,国税主要征收中央税,而地税则为地方政府服务。国税系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涉及全国范围的税种,而地税系统则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等与地方政府相关的税收。在收入上,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船购置税、关税等。地方政府则独享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其他税种则按比例在中央地方间分成。一直以来,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一般占地方税收总额的4成以上。营业税并入增值税之后并由国税征收,无疑将对地方政府、地税系统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为了完善分税制,使得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十二五”税制改革的趋势是: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使得“房产税”(下文统称“财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为此,这里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就是: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后,由国税征收,再通过税收分享和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返回给地方政府,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提供支持,与开征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来源两者之间,哪个更具效率与公平?或者上述两者同时实施,该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
一、增值税与财产税的含义界定
增值税和财产税的概念,在实践和理论中,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在不同层面的意义上使用着,使用状况比较混乱。因此,本文在进一步讨论前,有必要对概念做一下界定,以方便下文中的讨论。
(一)增值税的含义
本文所指的增值税是消费税的重要种类。本文所指消费税并非国内一般意义上的“消费税”,而是以消费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种类,英文名是consumption-based tax。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划分,税收可以分为消费税(consumption-based tax)、所得税、财富税(wealth tax)。现代型增值税(VAT)是目前世界普遍采用的消费税制(consumption-based tax),是对商品和劳务增值额的课税,对最终消费的课税。国内增值税与现代型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同,现代型增值税征收范围还包括国内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即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增值税立法改革,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财政部的2010年1月~9月税收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4%,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9%。
(二)财产税的含义
一个人的财富,就是其实际预期收入的现值[1]。政府可以对财富占有进行课税,例如年度财富税,也可以对财富转移进行课税,例如遗产税和赠与税。财产税(property tax)是最重要的财富税,是对财富占有进行的课税,是地方政府至关重要的财政来源。财产税收入在美国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73%[2]。财产税的主体部分,就是对住房的个人财富课税,在我国要进行的“房产税”改革,和先前准备研究开征的“物业税”都属于此类。本文统一作为“财产税”进行讨论。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我国现在实现的是分税制,实现分税制有众多优点,根据哈维.罗森总结的有:其一,分权制能使产出适合当地偏好;其二,分权制能鼓励政府间竞争;其三,分权制有利于地方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实验与创新。既然分权制具有以上优点,具有存在的依据,那么我们应如何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筹集收入呢?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有三种方案:第一,由中央政府统一筹集税收收入,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给地方政府;第二,开征地方主体税种,例如财产税,由地方政府自行筹集收入;第三,上述两种方法的混合。
(一)西方研究概况
尽管财产税在西方通常作为地方政府基本和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但其本身却饱受争议。反对者多认为财产税不公平,收入分配层面不公平,对特定的纳税群体不公平,没有获得现金收入的情况下却对财产增值部分增税所以不公平等等[3]。由于以上原因美国不少学者建议减少或者甚至取消财产税,增加或开征其他州政府税收,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来给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甚至,近几年来,包括德克萨斯州在内的美国几个州已经进行了上述变革,改变用州和地方混合的财政收入支持地方政府支出,采用各式的州政府税收收入来支持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然而美国也有很多人反对用州政府税收取代地方财产税,因为各种的州政府税种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比财产税无效率,州政府的转移支付也可能无效率[4]。
(二)国内研究概况
与西方相比,国内对该问题没有太多的研究。国内学者一般在争论该不该对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如果征收要以什么为税基,如何处理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房产税能否打压住房价,如何区分投机性住房和消费性住房等。国内学者鲜有从完善地方财政体系,协调好财产税与增值税改革关系层面来研究该问题。即使,有一些学者认识到财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5],也未能深入研究地方政府财产税,与中央税和共享税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两者之间的效率问题。
三、增值税改革和财产税协调的原则
在讨论如何协调增值税改革和财产税的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确立一定的标准,否则讨论将无所适从。增值税和财产税都是税法的范畴之一,所以增值税和财产税都需要遵守税法的基本原则。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有各式各样的表述。历史上首次提出税法基本原则的是英国的威廉.配第,他认为赋税应该遵循“公平”、“节省”、“简便”三项原则。后来亚当.斯密又提出税法的“平等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费原则”。刘剑文教授还总结了西方的四项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税收效率原则”[6]。笔者认为增值税改革和财产税的协调应该遵循“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只有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增值税的改革和分税制的完善才能实现税收的公平、正义。
(一)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收负担应该在纳税人之间平等、公平地分配。衡量公平的标准,又有“受益标准”和“能力标准”。“受益标准”是指,纳税人应该根据自己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多少,即享受利益多少来纳税,受益多就多纳税,受益少就少纳税。“能力标准”,就是纳税人按照自己的支付能力来纳税,即使量能课税,富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税收公平原则,又可以分为横向公平公平原则和纵向公平原则。横向公平指,经济状况相同、纳税能力相同的纳税人,税收负担应该相同;纵向公平指,经济状况不同、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税收负担也应该不同。税收的累进性即是税收公平原则的体现之一,税收累进性意味着支付能力越强的人、缴纳的税收越多。财产税是具有累进性还是累退性,也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之一。
(二)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税收行政效率,指以最少的征管成本征收最多的税收。税收效率原则,指税收引起的无谓损失最小化,税收对纳税人的行为扭曲最小化。增值税被认为具有税收中性的特点,具有较高的税收效率,但是其税收中性在实际中也遭到质疑。财产税被认为容易征管,难以逃避,具有较高税收行政效率。增值税和财产税的税收效率,都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之一。
四、增值税改革和财产税协调方案抉择
在增值税改革后,如何为地方政府筹集公共支出的财政收入,完善分税制,有三种方案。第一,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增值税,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给地方政府;第二,开征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由地方政府自行筹集收入;第三,上述两种方法的混合。
(一)方案一: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
营业税占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4成以上,增值税改革后,营业税将并入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系统统一征收,增值税收入统一进入中央国库。那么为了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问题,中央政府将需要按一定的标准返还部分增值税给地方政府。
支持该方案的理由是,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的特性,不会扭曲纳税人的行为,具有税收经济效率。增值税是对消费进行的征税,消费多的人说明纳税能力强,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笔者认为上述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增值税并不是完全中性的,增值税的经济效率值得质疑。增值税的中性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而增值税的税款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承担的。通过发票的抵扣制度,法律上的增值税纳税人不承担任何增值税的税负,因此征收增值税不会扭曲增值税纳税人的行为。但,对所有环节都全面征收增值税,实行统一税率,消除增值税免税制度,实行理想的增值税制度才能完全实现增值税的中性。理想的增值税实践中,显然是行不通的。第一,增值税免税普遍存在使得增值税中性被破坏。由于金融业、房地产行业等存在征管技术上的困难,国际上都不得不在该行业中实现增值税免税制度。又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农业也经常被免税。免税将会扭曲纳税人的行为,因为免税后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会进入生产成本,为了减少生产成本纳税人将会实行“企业兼并”。因为外包的业务不可以抵扣进项,原本可以外包的业务,都由企业自行承担,这将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分工。第二,实践中增值税一般实行多档税率。例如,我国对天然气、牛奶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品实行13%的优惠税率。由于优惠税率与标准税率17%的不一致,这又会扭曲纳税人的行为,导致无谓的损失,形成税收楔子。
其次,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可能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增值税是对最终消费的课税。而消费者的所得未必与其消费成正比。比如一家庭人口多,而劳力少,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则较人口少收入多的家庭来说,前者消费要大于后者,而负税负担也大于后者(当然是在两者的人均消费水平一样的情况下)。增值税不区别纳税人的经济状况,负担能力,一律按消费量的多寡承担税负,造成税收具有明显的累退性,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综上所述,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不符合税收效率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二)方案二: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十二五”税制改革计划是研究开征房产税。而对于房产税的作用,也由开始的错误认识“调控房价”到后来的正确认识“作为地方政府稳定税源”的慢慢转变。财产税的税收收入比较稳定,所以很多国家都把其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因为根据现存财产的价值课税,一般不受社会经济变动的影响,课征对象相对稳定,因此对其课税,收入必稳定。但把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也有违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原则。
首先,财产税违背税收公平原则。因为财产不足以作为测度纳税人的负税能力,在商品货币经济体系中,个人的财富并不完全表现于财产,主要是所得,而所得的来源和形式多种多样,财产多者也许不能说明其现有所得多,而所得多者,其财产可能很少,故不能再以财产作为测度纳税能力的依据。并且,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和建筑物的课税。税收的增长导致土地和建筑物价格的增长,并继而导致利用这些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因此,财产税被看作是可以转嫁的。因为房租主要是穷人支付的,所以财产税具有累退的性质。
其次,财产税违背税收效率原则。财产税的管理上存在不少问题,而这些都影响税收的行政效率。财产税的税基估价难以确定。财产税一般都是从价计征,而这一价值是估定的。估定价值的工作是很困难的,往往出现随意估断,而且会出现等现象。在我国现行征管技术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财产税税基评估的成本将会非常大,税收征管成本也会比较大。
(三)方案三: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两者混合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
根据对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分析,单独以增值税或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都违背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把这两者混合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
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是指,由于增值税和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都存在一定的职能缺陷,难以单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对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税收负担的公平合理的分配任务,因此需要利用增值税和财产税各自在功能上具有的相互补偿性,在制度设计上协调两者,使得两者的功能缺陷彼此得到弥补,达到相对和谐的统一。
对于如何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这是一个比较宏大和艰难的问题,还需要很多实证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第一,完善增值税制度,使得增值税尽量接近理想增值税制度,减少对增值税中性的影响。第二,改进增值税技术,使得增值税也具有累进性。第三,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转移支付法,实现财政法定,提高转移支付的公平和效率。第四,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研究中国房地产市场中,财产税的真正经济归宿,对其累进性或累退性进行再思考。第五,改进税收征管技术,完善财产评估技术,降低财产税征管成本。
参考文献
[1][英]C.V.布朗、P.M.杰克逊著,张馨主译.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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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eorge R. Zodrow.,Property Tax Incidence and the Mix of State and Local Finance of Local Expenditures[J],Tax Analysts,2008(5).
[5]丁成日.理论和国际经验对中国房地产税发展的启迪[J].研究报告,2005(50).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一)
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内容: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③意义:
第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第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④原则: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的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3、税收的种类
种类:流转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二)
财政收支关系
①收入>支出,财政盈余
②收入<支出,财政赤字
③收入﹦支出,最理想的状态,但几乎不存在
④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节余;收入<支出,略有赤字;收入﹦支出(是指当年的情况)
财政巨大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3、国家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市场调节的局限性
①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不能调节的领域:市场解决不了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市场能够调节,但不让它调节的领域:危险品、麻醉品等不能让市场来调节。
②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
高一政治重点知识(三)
财政收入
①形式:
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②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
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市场配置资源
1、合理配置资源的必要性(即必须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因):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经济的含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3、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来进行。其实质是价值规律在发生作用。
4、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点:
①在经济生活中,市场能够及时、灵活的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传递市场供求的信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1.1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国税结构,促进各产业协调发展,往往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行税制改革,营改增税制改革就是其中一种。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过程中,通常会现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比如某地在开展营改增试点时就涉及到了交通行业和服务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有:一是可以适当减免营改增给部分企业带来的税收负担,避免其经济压力加重。二是营改增改革后,原来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企业现在仍然免征。三是把原来营业税中的减免税优惠转变为即征即退的方式。
1.2营改增税制改革产生的效应
近年来,我国商品与服务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给我国现行的税制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增值税和营业税在税制征管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使我国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我国市场经济和企业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从我国整体财税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完善了增值税链条,提高了地区竞争力,能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是降低物价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地方财政来说,营改增税制的实施缩减了营业税的范围,但是地方财政主要就是营业税,这样势必会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较少。下文主要对营改增税制改革产生的效应进行分析。
1.2.1对税费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只需要进行一次缴税,避免了营业税反复征收的难题。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中,除了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外,还增加了两个低税率11%和6%,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的需求进行税费的缴纳,明显减轻了企业的税费压力。同时,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中,企业还可以将进项税收抵扣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费用,减轻企业的税费压力。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并不是对所有的企业税费都有减轻的作用,对于事业单位来讲,营改增实施之前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是5%,实施营改增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6%。由于服务性收入主要是人力资本,只有小部分进项税可以相互抵扣,使得营业税税率明显小于增值税税率,增加了税费缴纳的负担。
1.2.2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在企业进行营业税核算过程中,事业单位营业性收入和事业性收入都需要进行缴税,但是在性质上却难以准确的区分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比如在医院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那么医院就存在技术和服务收入是否开票的情况,如果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需要免征增值税,这样的核算方法虽然与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国家预算管理一致,但是却不符合税法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的核算要求。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后,不能根据票据管理区分医院的税收和非税收收入,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征税,那么就需要医院相关部门对自身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改变,彻底清理税收收入与非税收收入,以顺应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另外一方面,医院大部分资金来自于技术服务活动,其中又包括了工资支付、印刷费、检测材料费用等,那么医院财务管理就会对就技术收入进行再次细分。
1.2.3对宏观财税经济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我国宏观财税经济来讲,有利于完善增值税链条,使试点地区、试点企业获得较大的收益,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同时营改增税制改革还能使房地产行业进一步发展,促进房价回归理性。对于金融保险行业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助于金融保险业的分工协作,确保金融行业的创新。
2营改增税制改革相对应措施
面对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力,市场中利益主体的最终目的就是最大程度降低自身的成本,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当前的税收环境。为了确保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特点和方向,并结合营改增税制改革产生的营销,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促进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2.1增强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认识
为确保营改增税制改革能顺利实施,并产生较大的积极效应,就必须全方位的提高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认识。首先国家、地方税机关部门应该增强对营改增税制的认识,意识到营改增的重要性,严格准确的统计营业税纳税人的信息,并科学合理的建立档案,保证坚决不出现征管“真空”。其次应该做好政策落地和政策效应分析工作,税收部门相关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的学习营改增文件,能准确的预估营改增开展给地方财政收入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并及时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确保营改增税制改革顺利实施,为地方财政和企业的发展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2.2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从去年开始,事业单位都执行了新的会计制度,这势必给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使得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求。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以便更好的满足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在营改增实施之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往往把税收收入与非税收收入分开,建立了“服务性收入—免税”和“服务性收入—应税”等模式,使应税技术、咨询以及出版等服务性收入与免税的服务性收入分别对应进行核算。在事业单位支出项目中,可以增加“服务支出”这一科目,使单位员工的差旅费、人力资本等纳入到该科目中进行计算。当然事业单位开具的应税发票必须是有偿服务,并纳入应税计算中。只有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才能更好的满足营改增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税务管理制度,确保事业单位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提高财务管理者综合素质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税费类别和税率方面。对于医院来讲,财务管理应该纳入到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财务管理人员作为财务统筹规划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综合素质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自身最大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选择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进行税收管理,提高他们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认识,使其明白营改增实施的重要性。企业应该建立一个高水平、高技能、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并使其能长期为企业服务,确保营改增税制实施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3总结
关键词:宏观税负;大中小三种口径;国际横向比较;公共产品供给;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2009年,美国著名杂志《福布斯》推出了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这一榜单一经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的学者认为《福布斯》计算所采用的方法不合理,中国的税负远不如其他一些国家高。他们认为尽管近几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但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仍相对较低,2008年仅为18%。(朱青);也有的学者认为《福布斯》的计算方法虽有片面性,但中国税负较高也是一个事实(安体富,2005)。
一个国家的税负水平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去考察,本文将简要从宏观层面考察我国目前的税收负担水平。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总水平,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判断一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有不同的标准,为了比较客观的评价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本文将从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国际横向比较、公共产品供给、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四个角度简要考察我国当前的宏观税负现状。
1 从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目前我国宏观税负有大、中、小三种不同的统计口径。通常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中口径宏观税负,这里的财政收入是指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政收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其中政府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即它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000000000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由于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存在着一个重要区别,也就是我国的政府资金成分复杂,政府收入除税收以外,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也占很大比重,常常出现“税小费大”的现象,造成我国税收的大、中、小三种口径的宏观税负差距很大。实际上,中、小口径反映的是名义宏观税负,说明在政府取得的收入中,财政真正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水平;大口径才全面反映了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是我国的实际宏观税负。因此,通过大口径计算判断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性更加客观有效,也与西方国家的宏观税负最为接近,便于比较,因为西方国家的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口径是一致的,主要由税收构成。
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的观点,我国2000年的大口径税负就已经达到34.43%,是小口径税负的2.43倍。2002年,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通过分析得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大口径税负达到35%的水平,是小口径宏观税负的2.33倍。如果按这一比例计算,当前我国的大口径税负应该在50%以上,不仅远远高于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的税负平均水平,而且高于不少高收入国家。
2 从国际横向比较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世界银行按人均gdp将世界上的国家划分为低收入国家、中下等收入国家、中上等收入国家、高收入国家。根据世界银行《1998/l999年世界发展报告》的有关数据,人均gdp在785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的税收负担率应为13%左右;人均gdp在786-3125美元左右的中下等收入国家,最佳的税收负担率应为19%左右;人均gdp在3126-9655美元以上的中上等收入国家,最佳的税收负担率应为22%左右;人均gdp在10000美元以上的高收入国家,最佳的税收负担率应为29%左右。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人均gdp水平也不断提升。继2002年我国人均gdp首次超过1000美元,达到1100美元后,在短短的4年内于2006年又超过2000美元,达到201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下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对应这个标准,我国的最佳宏观税负在19%左右将在满足政府财政能力的同时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但仅以2004年为例,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就已达到24.12%,超过中下等收入国家税负平均水平5.53个百分点,也超过中上等收入国家税负平均水平2.53个百分点;中口径宏观税
负为20.18%,超过中下等收入国家税负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仅较中上等收入国家税负的平均水平低1.41个百分点;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8.49%,也接近中下等收入国家税负的平均水平。由此看来,我国的宏观税负特别是大口径宏观税负明显偏高。
3 从公共产品供给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收可以看做是“公共品的价格”。按照利益交换原则,对一国宏观税负水平合理性的判断必须结合本国公共品的供给状况,仅仅从收入的角度加以评判无疑是片面的。应当承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所认定的工业化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高于40%,而不少北欧国家的宏观税负更是超过了50%。但同样应当看到,这些国家财政对公共品的支出规模和质量也是居于世界前列的。然而,对于我国公共品的供给,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体富指出,财政对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不仅投入总量严重不足,而且财政投入责任主体不合理,存在财政支出责任的下移问题,使得我国公共品提供规模和质量都难以保证。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共品的提供更是严重不足。财政部农业司《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问题研究》课题组认为,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带有特别明显的工业偏好和城市偏好,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无论是总量水平还是相对水平都很低。尽管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但是必须看到,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的缺失、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公共产品提供主体的错位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因此,从我国公共产品供给的角度加以考虑,我国宏观税负依然偏高。
4 从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美国供应学派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拉弗以“拉弗曲线”形象地表明,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税收,过高的税率会对经济产生负效应,抑制生产和工作的热情,诱发逃避税收的行为,最终导致低收入。
1983年世界银行专家基思•马斯顿选取21个国家的数据,运用数量分析方法,证明了较低的宏观税负有利于经济增长。税负在10.3%-30.9%的区域内,税负与gdp的增长呈负相关关系,税负每增加1%,gdp增长速度下降0.36%。10个低税负国家的gdp增长率为7.3%,10个高税负国家增长率仅为1.6%。税收负担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
我省90%以上的经济总量在县域,80%的以上人口生活在县域,县域富则全省富,县域强则全省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省上下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不断完善思路、加大力度,从以市为单位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全面布局,到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点上突破,我省县域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越来越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生产总值首次突破六万亿元大关。2016年,全省县域实现生产总值61926亿元,同比增长7.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1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92.4%,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
――财税收入取得较快增长。全省县域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0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9.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9个百分点;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80.4%,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省县域实现税收收入3547亿元,同口径增长3.9%,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84.2%。
――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幅。全省县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594亿元,同比增长10.9%,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4个百分点;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90.9%,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试点引领发展路径。全省21个试点县实现生产总值由2013年的12678亿元增至2016年的15155亿元,三年累计增长19.5%;实现财政收入由873亿元增至1132亿元,三年累计增长29.7%;完成税收收入由670亿元增至702亿元,三年累计增长22.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由6977亿元增至10567亿元,三年累计增长51.4%。
事实证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当前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和现实需要,也是整体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实现“走在前列”的坚强保障。
特色发展精彩纷呈
近年来,全省县域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走出了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路子。
一是发挥比较优势,打优势牌,走特色路,全力打造特色产业,走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规模化的发展之路。如我国最典型蔬菜产业集群就在寿光,寿光市不仅在蔬菜产量上做文章,同时在产业化经营上下功夫,通过“组织模式+植入新技术+精准管理”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了现代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东阿县的阿胶产量、出口量分别占全国的75%和90%以上的份额,形成了阿胶及保健品等百种产品的产业链条,带动了全县种植、养殖和食品加工等多项产业发展等。
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先导地位,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即墨市以蓝色、高端、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坚持引资引智,优化资源配置,打造蓝色硅谷,实现了县域经济的腾飞。2012至2016年,生产总值由788亿元增长到1181亿元,年均增长11.4%,高出青岛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保持山东县(市)首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50.6亿元增长到105.1亿元,年均增长20.4%,成为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过百亿唯一的县级市。
三是坚持以特色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为导向,立足Y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做大做强优势突出、要素聚集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加快发展配套产业,膨胀壮大产业集群。荣成市大力发展特色海洋产业经济,成功获批我国第二个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新增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4个、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远洋渔船达到316艘,占全国12%。滕州市大力发展机械制造产业,目前,有机械制造企业338家,年产各类机床10万多台, 中小钻铣床产量占全国的80%,30%产品实现出口,拥有2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山东省著名商标,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中小机床之都”。此外,寿光晨鸣、高唐时风、莱阳龙大、诸城福田汽车、龙口南山集团等一大批规模大、要素聚集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打头阵、唱主角、挑大梁,领航县域经济发展,奏响了建设经济强县的最强音。
四是积极扩大“外引”“内联”,加强同县外地区的经济联合与协作,加快各种生产要素在县域内的集聚,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城阳区以青岛出口加工区为龙头,积极发展加工贸易,累计引进加工贸易企业1000多家,是我省知名的区域性对外加工贸易基地。临沂、聊城、菏泽的各个县把劳动力输出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收到了“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的良好效果,使劳务经济成为欠发达县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坚持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子。淄博张店区启动实施总投资141亿元的“三改三建”工程,惠及居民15.41万人,实施农村住房建设项目40个,新建农村住房51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建成区已扩大到81.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93.2%。在2016中国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榜单中位列前30强等。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其实在我省县域经济特色发展探索之路上,以上提到的各县(市、区)虽是典型但绝非个例:2016年,全省有79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黄岛区、郯城县、李沧区、即墨市等4个县(市、区)增幅超过10%;有70个县(市、区)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县域平均水平,其中即墨市、无棣县、梁山县、历城区等4个县(市、区)增幅超过20%;有72个县(市、区)税收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其中东明县、梁山县、无棣县、历城区、博山区等5个县(区)税收收入增幅超过20%;有105个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郯城县、沂南县、费县、沂水县、章丘区等5个县(区)增幅超过20 %。可以说,我省县域经济已经迎来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春天,正在全面步入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的新阶段。
继往开来探征程
【关键词】征管效率;影响因素;评价体系
一、税收征管效率理论基础
(一)税收征管效率的内涵与分类
税收效率是指税务机关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在纳税遵从度一定的前提下,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比率越低,说明税收征管效率越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应当从税收制度、征管模式、技术手段以及纳税遵从等诸方面寻求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税收征管效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征管效率主要有税收行政效率、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社会效率。狭义的税收征管效率指的是税收的行政效率,也就是国家征税而取得的税收收入与组织税收部门所投入的总体费用之间的比率。
(二)税收征管效率理论依据
1.管理学的效率理论
西方学者在效益分析模式中将效益函数描述为E曲线。在研究税收征管方面,该理论的也具有普遍现实的意义。任何一种理论体系或模型尽管表现各不相同,但是其研究的最终希望的结果都是以提高效率为主要目标。具体到税收征管工作中任然是要减少投入增加产出。
2.税收遵从理论
税收遵从简单地讲就是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就是每一个纳税义务人都在既定的框架内按照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尽管在税收遵从理论上涉及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降低税收成本,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采取各种税收征管措施,有效地使用有限的管理资源,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这一工作目标。
3.税收博弈理论
在税收博弈理论中,政府、征税人、纳税人代表不完全相同的利益参与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经济动机和利益取向,围绕着税款的征纳三者之间存在着多种税收博弈的关系。这种博弈也是征纳双方在政策的制定、规则的运用、行为的选择、技术手段的运用等很多方面进行抉择,最终找到其平衡点,达到基本均衡。
二、税收征管效率影响因素
1.经济税源因素。经济税源的的状况决定了税源的总量和结构,也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的基础。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也指一个地区经济税源的总量。二是经济结构的复杂程度,经济结构越复杂,对税收征管提出的要求越高,要求税收征管模式和手段具有区别性和针对性。
2.税收法制因素。依法治税是当代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本,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律赋予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制过于复杂,易导致税制管理费用过高、管理效率偏低等问题。只有在结合本国实际的情况下,设计制定出合理适度的税收法律规范标准,才能达到既满足实现国家职能的要求和又能促进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双赢局面。
3.税收征管因素。税收征管因素具体到税收政策执行的方面内容,如税收征管的模式、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运用等都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一是征管模式选择。体现在具体税收工作中就是要求征、管、查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二是征管信息化建设。能最大限度的节约征纳双方的人力,物力资源,降低征纳成本投入,又能拓宽税收管理的广度并加大了管理的深度。
4.人员素质因素。税收征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道德修养直接影响了税收征管效率的高低。税务人员是税务管理的主体,其素质越高,就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进而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的提高。同时纳税人素质的高低也对税收成本和效率产生影响。
5.纳税服务因素。税收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税法宣传、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办理涉税事宜服务、税收教育服务等。因此税务机关需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由管理型模式向纳税服务型模式转变,既要保障国家税收任务的序时进度,更要打造管理和服务两者并行新型纳税征管服务体系。
三、淮安地税征管效率分析
(一)淮安地税税收征管效率评价
1.经济税源不断壮大。淮安地区的经济税源不断壮大,为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随着全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改造工程不断增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税源。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在淮安地税收入增长的各项因素中,经济增长因素约占70%。
2.税制结构日趋完善。我国税收体制的发展标志是1958年的工商税制改革,之后逐渐形成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税收制度体系。1994年,我国实施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结构日趋完善。
3.征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淮安地税的信息化管理已经覆盖了税收征管、发票稽核、以及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税收机构效率、税收制度执行效率及税收收入大幅度的提高。
(二)制约淮安地税收征管效率因素分析
1.征管资源配置存在失衡。1994年,我国实施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分税制改革。税源按照税种的不同划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来具体负责征管。作为江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淮安,其地方税收面临形势是税基不够广泛,税源较为缺乏,税种较多且分布较广、漏征漏管现象较严重。
2.征管理念转变较为滞后。税务机关往往在行政管理及税收征管活动中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直接或间接加大了税收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是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还难以满足现代化税收征管的需要。二是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企业和税务机关只注重增加税收收入这一指标,易造成企业会计核算质量整体下降。三是还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对税收征管的创新缺乏认识,还未真正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型税收征管体系。
3.征管考核机制尚不完善。当前在淮安地税的征管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视征收与稽查工作,轻视日常管理和监控,导致了对纳税人管理的缺位,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其集中表现在:(1)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其相应的考核指标也没有反映税源专业化改革的特点,指标体系尚待进一步优化。(2)考核指标设置不尽科学。用它来衡量一个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显得较为牵强。(3)征管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考核、轻反馈和重复考核的问题,征管质量考核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反映得较少和较粗,没有建立长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奖励机制。
4.征管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仍然存在对专业化流程管理的认识仍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1)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易出现流程脱节的现象。(2)面临管户和管理事项越来越多,而税务部门的人力资源相对不足。(3)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着由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向纳税人实施评估,造成部分管理员难以胜任纳税评估工作要求。
四、提升淮安地税税收征管效率的建议
1.贯彻成本节约理念,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税收成本直接影响着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在税收征管考核中,只有对税收收入的考核,却没有对征税成本的考核。地方政府为确保财政收入的及时到位,注重的是税收收入的最终结果,对税务部门征收过程并不关心。成本节约理念应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中。
2.优化税务机构设置,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一是要统一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构建专业化的组织架构,提高征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绩效考评体系。三是要注重考评结果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将税收征管工作的考评结果作为税务人员评定能级的重要参考标准,强化其责任意识。
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结合淮安地税的征管实际,适应税源专业化改革的需要,要做到以下几点:(1)大力推行现代化的征管方式,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省级大集中信息系统。逐步搭建一个由信息交换平台、数据查询系统、预警分析系统构成的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机制,完善监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全面、适用的征管质量考评体系。(2)进行科学的职能分工,建立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强化税源分类管理,设置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一是分规模管理,将税源按其规模确定为大、中、小三类,合理确定各类税源管理重点。二是分行业管理,将纳税人按照行业、特点和风险类别等方面考虑,掌握各行业企业的征管特点和规律,实施针对性管理。(3)加强数据采集和应用。建立外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拓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渠道。努力有序的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网,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利用涉税数据和分析结果,建立税收分析应用、税源风险监控、税收决策支持及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4.提高税务人员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首先要税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同时还要文明、严格执法,树立地税形象,维护地方税收和谐的氛围。其次要实施全员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税收专业知识技能。最后要完善绩效评价激励机制,推行全员岗位职责目标管理,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5.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纳税意识。淮安地税应强化服务意识和手段,加大税收执法力度,通过征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提高纳税人对税法遵从度,从而建立起权利与义务对等、价值实现趋同的新型征纳关系。改变税收在人们心目中原有的形象,树立按章纳税的观念。
参考文献
[1]马斯格雷夫.财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杨杨.我国税收征管成本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一、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总体比较
(一)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共性
1.税制改革的背景。
由于70年代过于强调税制促进经济发展与实现社会纵向公平的功能,税制设计复杂化,税率档次多且优惠与减免繁杂,不仅扭曲了人们的消费、储蓄与投资决策,而且没有达到公平目标。因为税收优惠多为富人享受。同时因税收征管相对落后,偷逃税现象严重;为调节收入分配设置的高档税率几乎无人适用,富人的实际税负有时比穷人还要低。另外,高税率与窄税基并存,使得税收收入低下,一般发展中国家税收收入只占gdp的15%-20%,仅为发达国家的50%一60%。同时,税制结构不尽如人意,表现为税源单一,过分依赖某些税种。发展中国家间接税占财政收入的64%,相当于gdp的20%(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为60%和10%)。间接税中,关税又占绝大部分。直接税过度依赖公司所得税,少量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依靠对公共部门与外国公司的雇员征收。税收收入的低水平和对某种税的极度依赖,易造成财政收入不稳定和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差等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经济交易日益复杂,对公共设施与公共管理的需求也在质与量上提出了更高要求,财政支出规模需要相应扩张,从而具有增加税收和税制改革的内在压力。而70年代开始,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都有所改善,拉美与东亚更是取得了骄人成绩。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量扩大、经济行为趋于规范化,收入水平增加,为税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2.税制改革的目标和趋势。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了许多建议和原则。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有:倾向于水平平等,提高税收的效率性,扩大税基,消除税收刺激,使通货膨胀对税制的影响中性化;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当收入难以界定和衡量时采用预提税和一次总付税办法,个人扣除不超过人均收入水平;用国内税收代替关税,增值税实行单一税率和广税基,引进各种消费税等。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税制改革标准是:从生产税转向消费税,例如引进增值税和消费税;扩大所得税税基,降低扣除额和税率的档次;建立简化而又合理的利润税,即税率数目少和中性;避免对股息的双重征税,因此利息和股息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处理所得税和利润税时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降低关税;改善税务管理等。从总体上说,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基本上遵循了这些建议和指导思想。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以“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简化税制”为主要内容,力求达到减少扭曲、保证横向公平的目标。强调税收的中性,主张减少税收对资源配置过多的干预,税收激励措施的运用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在社会公平方面,更注重横向公平,一种“大致公平”取代了过去以高质量管理为前提的绝对的纵向与横向公平。由于统一税政、实现横向公平能被人们客观感受与接受,而纵向公平更多取决于人们的主观评价,因此税制改革阻力相对较小。
3.税制改革的内容。
改革集中在直接税、间接税改革与加强管理3个方面。
在直接税上,通过规范与取消各种减免与优惠、将一些额外福利纳入税基等办法拓宽税基,逐步应用预提税与推定税来减少税源流失。同时,降低税率,简化结构,并努力实现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的一致。如印度1994-1995年将原公有企业税率45%和非公有企业税率50%统一为40%。另外,重视财产税。例如玻利维亚1986年税制改革不但推定征收业主所得税,还于1987年开征赠与税,征收对象包括个人财产、不动产、股份、资本份额和登记权利,有1%、10%和20%3种税率。
在间接税上,重点是一方面引进增值税,另一方面降低关税税率,以促进经济自由化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例如印度1991-1995年多次降低关税税率。
在税收管理上,包括通货膨胀指数化,计算机化的申报与管理,对于征收部门给予必要的机动权力与适当的激励,以减少征税成本及行败,严厉惩罚各种偷逃税行为等。
(二)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差异
1.税制改革的直接动因不同。
有的国家由于外部经济条件变化引起了国内经济主要是财政状况恶化,在巨大压力面前被迫进行改革,如阿根廷、玻利维亚、土耳其、马拉维等。其中,坡利维亚是在世界经济衰退、国内农业遭到恶劣气候破坏、财政收入仅占gdp的3%、通货膨胀率为12000%的情形下,开始1986年税制改革的。而阿根廷1989年改革的经济背景是通货膨胀失去控制、经济生活实际上美元化、社会公众对政府经济政策失去信任。
有的国家则是将税制改革作为经济调整的一种有力手段加以运用的。如印尼是在政局稳定、财政收支平衡甚至有结余的情况下,为改变过度依赖石油收入、改进不合理的税制结构而改革税制的。韩国则是从长远考虑,为适应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而对税制进行改革的。
2.改革的过程和步骤不同。
如在建立增值税方面,墨西哥实行增值税是全面铺开,一步到位,对所有商品与劳务一律征收。而印度则采取了分步走策略,早在80年代末期,就对部分商品实施有限度的增值税(modvat),但直到1992年后才逐步将覆盖范围向零售与劳务领域延伸。又如对利息收入,不同国家有不同处理方式,马拉维与牙买加,对名义利息收入全额课征,哥伦比亚与墨西哥只对实际利息征收,摩洛哥、土耳其以低利率、预扣税方式征收。
3.改革的效应不同。
无论是从宏观税负的高低、税率结构的变化,还是税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看,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效应都各不相同。
二、拉美地区税制改革的基本特征
拉美国家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围绕税制结构合理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陆续进行了大规模的财税体制改革。
(一)税种结构的合理化
1.全面推行增值税。
拉美各国在推行增值税过程中,合并以往过多的流转税种,相应取消各种形式的销售税,仅对某些特殊商品实行特别消费税。如在1977-1980年,墨西哥用增值税取代商业税,取消了32种联邦消费税和500多税地方税。
(1)增值税尽可能覆盖所有商品生产、销售和劳务活动。例如,智利和墨西哥等国,在由传统的销售税转为增值税过程中,实行了全面征收原则。无论什么行业,只要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劳务,就要缴纳增值税。智利1975年正式实施增值税时,仅仅对农业、矿业、基本食品暂不实行增值税,1977年开始对所有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实行增值税制度。在劳务方面,拉美各国除教育、一部分卫生等部门外,绝大部分劳务都实行了增值税。墨西哥也从一开始就无例外地对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的劳务全部实行增值税。玻利维亚1986年规定初级生产、几乎所有服务、个人财产定期出售、个人财产与不动产租赁以及进口的增值部分,都要缴纳增值税。
(2)实行单一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的设计是一个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问题,特别是在以前实行销售税税种较多、税率高低不一的情况下、确定增值税税率往往要经历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智利在推行增值税前,销售税税种比较简单,其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率分别为17.5%和4%。增值税出台时,确定的增值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之所以定得高,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抑制消费和控制通货膨胀。墨西哥实行增值税时税率设置比智利复杂,因为其原实行的销售税税种较多,税率很难统一。增值税在出台之始共设置了4档税率:对出口和未经加工的初级产品实行零税率;对粮食、医药等少数商品实行6%的低税率;对大多数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的劳务实行15%的标准税率;对一些特殊商品实行20%的高税率。由于多档次的税率导致征管问题,1992年合并了增值税税率档次,对所有商品和劳务实行10%的单一税率,使之得到规范。
(3)对小额纳税人简化管理。在实施增值税中最棘手的是向小额纳税人征收增值税。在这方面,不同国家按简化管理原则,分别采取了不同办法。其中,在墨西哥,凡是年销售收入不超过年最低工资7倍或者资产不超过年最低工资15倍的纳税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向购买者收取增值税。收取增值税者必须向税务机构申报,否则就不必申报。智利注重使每个纳税人进入增值税体系,为此采取了几种办法简化管理:一是将小额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管理。只要其对增值税的申报和计算方法比较熟悉,可自愿作为一般纳税人。二是按销售额将小额纳税人分成若干等级:月平均销售额不超过20个纳税单位的为小额纳税人,但须到税务机关专门登记;不登记则作为一般纳税人对待。根据小额纳税人月销售情况,将其分为5个纳税等级,每个等级从低到高算出不同的销售税额,即可确定出小额纳税人应纳税额。三是对一些不易监管的小额纳税人,如零售商贩、小型粮食生产者等,由与其购销活动直接关联的企业代扣代缴,税率可适当优惠。
2.所得税改革。
(1)在扩大税基、规范税率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1989年,墨西哥重构了企业所得税制,主要原则是:扩大税基,降低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对税前列支和减免税政策进行调整,重新规定税前列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针对改革前许多企业为偷税而有意造成假亏损或转移资金等情况,对企业开征资产税作为所得税的补充。资产税的税基是企业实际资产价值,税率为2%。当企业因亏损而无所得税缴纳时,则缴纳资产税;当有盈利要缴纳所得税时,可抵掉以前缴纳的资产税。另外,为防止外资企业利用转移价格获取暴利,还对外资企业购货发票建立了严格审查制度。在降低税率方面,198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1991和1994年分别减至35%和34%。
(2)实行适应性强、调节面广的个人所得税。一般对工薪收入者和自由职业者实行不同办法。智利对工薪收入者由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扣缴,税率为5%-45%;同时每年将所有收入申报一次,缴纳工资所得之外的其他各种收入的所得税。自由职业者每月按收入的10%预缴,全年按5%-45%的税率估算,多退少补。在智利居住的外国人取得劳务收入后,如将收入汇出须再缴20%的附加费。外国人取得的投资分红收入若要汇出,则需缴35%的附加费。这主要是为鼓励外商再投资,防止资本外流。90年代以来,巴西在联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由州政府在1%-5%的幅度内加征地方个人所得税。同时降低税率,最高税率由45%降为25%;并减少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简化为3级;扩大税基,取消税前各种扣除项目和优惠措施;按指数化的货币单位划分课税收入级距;逐月按工资报酬预征个人所得税。
3.税收管理权限的改革。
在税制改革的同时,对管理权限也进行了调整,各国实行的措施包括集中税权和统一税收。例如,墨西哥国家法律规定,州政府可以征税,但经联邦和州政府协商谈判,后者放弃了流转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税权,联邦事实上成为税收高度集权的政府。同时,对以前独立征管的关税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将其纳入全国财政税务系统,相应建立了纳税人进口自动报关和抽查制度。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现代化
1.降低税收时滞,减少通胀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在通胀时期,降低征收时滞对收入的影响主要有3种方法:(1)建立预付制。70-80年代,拉美国家普遍采用预付制征收商业企业的所得税。(2)缩短评定期和纳税期,提高纳税的频率。在高通胀时期,对月度税采取两周预付一次的做法。例如70年代中期,智利的大企业每两周必须预缴一次增值税。乌拉圭增值税纳税期,1987-1988年间缩短了将近60天。有些国家的月度税缴纳周期,从20天缩短到15天甚至7天。(3)税款支付指数化。即在计算税款时,计账单位不用法定偿付手段,而是用一种可根据一些指数如消费物价指数等进行调整的财政或税务计量单位。巴西按通货膨胀调整的税制已进行了20多年,由通货膨胀导致的税收调整已成为税收文化中的一部分。1979-1987年,墨西哥主要通过缩短公司税的预付期和纳税期来增加税收,1987年后也开始实行税收指数化。
2.实行严格稽查制度,加强税收征管。
在打击偷逃税方面,主要是建立纳税人单一注册体制,包括姓名、企业名称、地址以及应纳税种。为使所有部门都使用同一税码识别同一纳税人,一些国家的税务机关使税码与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一致,以便核对各种信息。其中智利的做法,首先是从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入手,从1960年起花3年时间建立了税号制度,任何买卖都要在发票上注明当事人的税号。其次,按照gdp计算出增值税税基,乘上税率后得出估算的理论税额,然后与实际征收额比较,根据其差额估算偷逃税情况。再次,通过计算机进行稽查,稽查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检查。
另一个措施是加强税收审计。拉美一些国家,由于生产与收入高度集中,审计活动也主要集中在纳税大户,中小纳税人偷逃税情况严重。1979-1982年,智利等国改变审计策略,以中小纳税人为重点审计对象,增值税收入增加了56%,其中,大户增加了17%,中等纳税人增加了87%,小额纳税人增加了186%。
三、东盟国家的税制改革状况
80年代以来,东盟国家先后对税制进行了改革,建立起更加公平、有效和简便的税收制度。因为旧的税制不能有效利用资源,在运作中也常失之公平。一方面,这种税制高度依赖间接税,并采用差别税率;另一方面,直接税累进性很强,免税与特惠范围相当广,使税制体系错综复杂,难以有效地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另外,持续扩大的预算赤字难以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来弥补,也迫切要求建立有效的税制。
(一)引入增值税制度,辅以选择性货物税,区别对待必需品和奢侈品
税制改革前,印尼国内间接税主要有:贯穿生产阶段的周转型销售税,对烟草、啤酒和酒精类饮料等限制性商品征收的产品税和各类印花税。这3项税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11%,税率复杂多样,销售税的税率在1%-20%之间,各种税收豁免泛滥,对财政贡献很小。1983年改革间接税体系,实行税率统一为10%的增值税,在消费阶段征收,国内消费的商品除个别外几乎没有免税和低税率待遇。但是,未加工的食品和其他未经加工制造的主要商品不在征税之列,保护了穷人的利益。菲律宾也采用了10%税率的增值税。在泰国,增值税已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新加坡在80年代依然采用零售销售税,但1994年也进行了以建立商品服务税(即增值税,税率为3%)为中心的税制改革。
(二)降低所得税税率,同时削减优惠,扩大税基
旧税制采用税率较高的累进性所得税,同时提供了许多只有富人才能享受的免税和特惠规定,不仅导致普遍的不公平感,而且使各类经济活动、投资和企业组织形式之间真实税负差别很大,影响了经济主体的决策。另外,东盟为吸引外资和保留人才,也相应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如印尼从10%-50%变为15%-35%,菲律宾从5%-60%降至1%-35%。在公司所得税方面,印尼从20%-45%降至15%-35%,马来西亚从45%降至35%,新加坡从40%降至31%。泰国虽曾提高税率,但1992年减征了个人及公司所得税。菲律宾1998年的税制改革继续降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998年从35%降为34%,1999年降为33%,2000年起降为32%。
为弥补财政收入减少的缺口,相应扩大了税基。主要是削减原有的扣除和豁免,对附加福利和资本收益课税,对自由职业者、农民、商人等难以征税的群体推行估算制度。例如,印尼将附加福利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并限制对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优惠。同时为增大公司税税基,削减对企业的税收鼓励,又将国有企业收入包括到税基中。菲律宾对分公司的汇出利润税,1998年由原来的按扣除费用后计征改按扣除前计征,同时实行最低公司所得税制度,按税法计征的应纳税额占营业收入额不足2%的按2%缴纳。
(三)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协调一致,消除对股息的双重课税
股息的重复课税问题,表现在对公司所得课征公司所得税后,又在公司股东取得股息后课征个人所得税。这种重复课税使经济主体对企业组织形式和融资手段的选择受到扭曲,社会遭受无谓的效率损失。东盟主要利用差别税率制、股息扣除法、股息所得免税法、股息所得扣抵法等将股息与其他收入合并课征,来消除重复课税。
(四)亚洲金融危机后的税制改革
东盟国家在1997年金融危机发生后,纷纷采取各种政治和经济措施以挽救经济,在财政方面实行增税减支的紧缩政策,同时也对包括进口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关税和投资收益课税等降低税率。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并向imf求助的东盟国家,税制改革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定的框架内进行的,其核心内容在于开放国内市场,减少政府对民族工业的保护。
泰国在金融危机后及时调整税收政策,一方面提高汽油及一些奢侈品的税收,如规定每升汽油增收1株,啤酒增收3%,同时提高皮革服装的进口关税;另一方面,调整进出口税率,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从1998年1月1日起,将塑料、黄豆的关税由40.5%和5%降低为35.25%和3%,停止向海外上市公司征收15%的资本利得税。印尼的重要涉税措施有:暂免大豆和部分船用设备的进口关税,降低具有出口潜力的商品出口关税,把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由10种扩大到18种;取消对亏损严重的国营飞机制造厂和国民汽车项目的税收优惠。
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小、宏观和微观经济基本稳定的国家或地区的税制改革,偏重于通过减税优惠,扶持本地区家庭与企业渡过困境。
四、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别较大,但其税制改革基本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总趋势。从总体上看,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目标是:不管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何,都对利润征税;降低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实行综合税制;将资本利得并入所得税税基;接通货膨胀率调整所得税和利润税的税基;用增值税取代各种销售税;使利润税税率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相等;将利息收入也纳入所得税税基;协调所得税和利润税,以制止企业增加债务融资的倾向。
同志们:
这次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改善民生,客观分析财税工作形势,明确财源建设着力方向,落实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前段时间,省政府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财税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长林同志就贯彻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财源建设奖励政策作了说明,国税、地税就加强税收征管、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都赞同。下面,就全面加强财源建设,我讲几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我市财源建设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我市财税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税部门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和财税质量的提高。也要清醒看到,我市财政实力、财源后劲、调节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源建设仍然还有很大潜力。
成效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2006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亿元,比2005年增收××亿元,增长×××,完成年初预算的×××。今年1-9月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全年超过预期目标大有希望。第二,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壮大支柱产业,不断培植新的增长点和税源,地税型产业和骨干税源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对财政贡献逐步提高,今年上半年贡献率达×××。济钢、将军等一批重点企业成为税源的中流砥柱,对全市财政收入起到强劲拉动作用。县域税收占全市税收半壁江山,章丘、历下、历城、市中等县(市)区税收收入超过5亿,增幅均超过×××,历下今年有望超过12亿。第三,税源结构更趋合理。2006年,金融、房地产、钢铁、烟草工业和机械五大行业交税占全市重点纳税人的×××,成为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上半年,房地产、钢铁、机械、贸易服务和交通运输业增幅较大,均超过×××,初步形成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支撑作用逐步增强,2006年分别占整个税收的×××、×××、××0×××,今年上半年又有快速增长,反映出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综合效益。这些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和各级各类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纳税人,向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差距和潜力主要有:一是财政实力还需增强。我市财政收入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2位,增幅第9位;省内与青岛差距逐步拉大,增速低于全省平均×××个百分点,居第16位。这远远不能满足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发展的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二是税收比重有待提高。2006年,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青岛(×××)、莱芜(×××)等市相比差距较大,低于国内许多省会城市×××左右的比重。三是税源过于集中。主要集中在一些纳税大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力对地方财政支撑力较弱,市属企业财政贡献小于中央和省级企业;许多建成的工业项目尚未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第三产业一些优势行业税收贡献潜力没有充分发挥。这种过于集中的税源结构,特别是过分依赖资源型行业,遇到宏观形势和市场供需变化,将会引起我市财政收入大幅波动,不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四是财源建设仍不平衡。部分县(市)区经济基础差、收入总量低,非税收入比重大,可用财力相对不足,保平衡压力依然很大。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财源建设上的不足和差距,也反映出财源建设的潜力和压力。我们要正视困难和差距,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勇于挖潜,广植财源,推进全市财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财源建设的着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税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依法科学征管,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把财政增长建立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围绕这个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繁荣发展第三产业。把现代服务业放在事关结构升级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提升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生产业,突出发展软件、文化、教育培训等知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社区服务等生活业,显著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地方税收中的比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市金融业无论从增长率还是对地方税收贡献率,都表现出强劲势头。金融业对基础设施和环境依赖小、产出大,聚集财富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极大、外部性极强,做好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取向,加快提升工业发展水平。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变“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增长模式,依靠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创造自主品牌,形成名牌效应,实现规模实力、质量效益、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四个明显提高。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显著提升园区承载力,培育高聚集度产业区,以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互补和协作能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三)培植中小企业发展。在继续发展、巩固、壮大骨干财源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培植后续财源,形成多元化财源结构,分散财政风险,增加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用财政贴息等手段,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空间。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公平待遇,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使中小企业平等获得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管理经营水平,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部广阔市场。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之间均衡发展,缩小县域发展差距是财源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在投资、金融、财税、外经外贸、技术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给贫困县区适度的政策倾斜,营造县区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县区后发优势。通过做扎实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更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困难县区财政转移支付和重点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经济规模、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把县域财政做大做强。(
三、完善和落实财源建设的激励政策
会上印发了我市加强财源建设意见以及财政局出台的实施细则,长林同志也作了说明。会前财税部门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研究论证,会后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总的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导向明确。《意见》围绕保障科学和谐发展的主线,突出三个导向:一是鼓励转变发展方式。重点鼓励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更多的用于科技创新,支持循环经济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力度,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二是鼓励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发展,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是鼓励财源质量提升。针对县域财源建设、税收收入比重提高、财源贡献大户、财政困难县区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政策,都是为加快提升我市财税结构和质量,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个导向,就是财源建设的方向,也是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着力方向。
第二,力度加大。在目前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一次性拿出800×××万元专门设立财源建设扶持资金,而且每年都列入预算安排,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金融业的奖励,一次性补助×××万元—200×××万元,这个力度也是很大的。按照各财源单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和动态增幅,相应调整扶持奖励幅度和分类补助标准,奖励幅度从2倍到10倍,也是前所未有的。
第三,保障扎实。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意见》从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覆盖范围、资金来源都作了扎实而有操作性的要求。要求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治税部门责任,对支持政策作了详细分解,对奖励条件、标准、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奖励面涵盖县区、部门、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特别要求县(市)区要把专项扶持资金纳入预算,体现出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机遇,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征管,依法治税
财税部门要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立足增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抓好大企业、大集团等骨干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税源控管力度;严格税收执法,严肃征管纪律,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在抓好内资企业税源控管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税收征管,对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及时恢复征税。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抓好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源动态控管体系,防治税源流失;完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发挥财税信息化功能,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征管控制能力。深化综合治税成果,完善协税配合制度,加大区片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征管。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有潜力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二)严格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既不准乱收,也不准该收不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健全非税收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实现各级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适应财税、资金管理新形势,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责任体系、监管机制和必要的奖惩机制,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按照“成熟一个,规范一个,重点突破”原则,把所有应当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财政管理。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分配,既要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田开发整理,也要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权益。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费征管,努力变资源为财源,增强支持发展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