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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对三个《规定》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按照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对《关于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上级抽查的通知》
要求,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自查小组。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
提高认识。
按
照要求,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公证员、
律师集中学习了三个《规定》
具体内容,
认真领会精神实质,
把“三个规定”
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就司法行
政系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将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
作为领导干部是否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
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同时,
进一步明确了各司法人员的相应责任,
规范司法人
员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等的接触交往行为,
为促进司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
廉洁自律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强化追责,
抓好落实。
“三
个规定”
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我局要求局党组班子从自身做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讨论”
活动,
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查找是否在履行领导、
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无利用上下级领导、
同事、
熟人等关系,打探案情、
说情、
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
非法干预、
阻碍办案等过问案件的情形,
经认真查找后分析原因加以整改,
坚决杜绝影响
司法公正、
依法办案的内部因素,
并要求重点业务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
凡是违反“三个规定”
的,
将严肃追究责任,
为全局干警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
环境。
三、完善制度,
确保实效。
强化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案件质量终身追究,为司法行政人员依法办案、
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在加强监督的同时,
要求人民调解、
社区
矫正、法律援助等各业务科室主动加强与上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两项规定的具体工作机制,
坚定工作信心,
增强工作责任心,
切实
用忠于法治的决心对抗不正当的“权力干扰”
,
努力提高司法抵御权力干扰的能力,
关于检查质监所党支部教育活动的汇报
省局活动办:
根据省局活动办的要求, 11月27日,监督管理处支部书记千利民同志率队,采取听汇报,查笔记,看措施,谈心谈话等方式,对质监所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
1、领导重视,效果明显。局活动办动员大会后,质监所党支部及时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按要求制订了支部《活动实施方案》和个人方案,能按要求完成规定课目的学习并进行了自选动作的学习,我们感觉到质监所支部活动开展认真,内容丰富,成效显著。
2、学用结合,对照整改。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质监所支部和党员干部能联系实际,对照“”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剖析,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从检查的情况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对更好地开展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3、发扬民主,建章立制。质监所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增进班子团结,强化集体领导,提高支部班子决策的水平,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向社会旅游质监执法《公开承诺书》,走访了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了作风,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和旅游质监执法干部队伍的培训、培养和教育制度。
按照要求,我们与质监所支部书记张九菊同志和副所长孙伟同志进行了交流谈话,对质监所支部同志理论学习、自我剖析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千利民同志对质监所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表示要学习借鉴质监所支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促进支部各项工作的提升。座谈中,同志们一致认为: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二是支部同志之间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三是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活动成效固化。
监督管理处支部
经反复检查落实,各年级各班教室无任何安全隐患,电路无破损漏电现象。教师食堂讲究卫生,每天要求大师傅做到“三不”:不准用变质腐烂的粮菜,不准用不明来历的食品,不准给老师们吃做不熟的食品。还要做到“三必须”:做饭前必须洗净手,做饭前必须洗净菜,做饭前必须检查做饭用的东西是否卫生。教师宿舍、办公室也无任何安全隐患,严格禁止教师使用电炉、电褥等电器设备,室内电路无破损漏电现象。体育器械也牢固耐用,不存在安全隐患。楼道栏杆也无任何安全隐患。
对于走读生,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来保证他们的安全,规定每天放学后排队回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玩耍、打闹、逗留,不准乘坐机动车辆,不准骑自行车,并由两名比较负责的班干部负责路上安全,每天向班主任如实汇报情况。为了真正使走读生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还派专门老师进行路上巡查,红富庄村、竹里庄线路由王志荣老师负责。富家岭线路由赵福长老师负责。一旦发现问题当场处理解决,不留任何隐患。
校园正在施工,校园不能封闭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制定了一定措施,施工现场做到封闭施工,施工的各种材料不得堆放在学生学习活动的区域;学校教育学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值日老师、学生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并于课间操时间组织全校师生察看施工场地,认清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一、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鹿马中学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鹿马中学校园网日常管理制度》,《鹿马中学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防火墙,防止病毒、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Web服务器。
2.安装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4.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网站数据库做到及时备份,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我校每位领导和部分教师都能接入因特网,在查阅资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重视网络安全教育,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师办公用机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20年5月18日,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召开“县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专题部署会议”,要求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急迫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股)室及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网络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强化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涉网运输企业的监督监管,畅通举报发现,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措施,突出重点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二、成立机关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网络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日常工作事务。
三、高度重视防范
网络窃密是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明确了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保密工作岗位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到了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
现根据弥办发(**)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县**年度效能监察责任书》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目标责任,进行逐条自查,现归纳如下:
1、依法履职,按照管理事项及时制定措施,作出决定,本单位按照行政许可规定收取水资源费;对已建、在建、立项准备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质量要求及取得预期效果。
2、依法公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做到办事公开。按季度进行政务公开,总结本单位上一季度完成的重点工作情况及下季度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对已建、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党政领导、一般干部职工做到了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现象。
4、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5、领导带头做到了作风深入扎实、深入局属各单位、各乡镇供水地、病险水库,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多于60天,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及资金扶持。
6、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方面的制度,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管理并取得良好效果。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闲聊的人少了,看书学习钻研业务的人多了。
7、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工作运转协调、有序、规范。
8、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自觉挂牌上岗、实行ab角制,保持政令畅通。
二、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自评109分。
将加分情况和工作创新方面分别作如下说明:
(一)加分情况:在自评100分的基础上,加上限分10分,现作如下说明:
1、(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于**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个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示范县”。加4分。(2)本单位荣获“全省**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称号。加3分。
2、**年“党建经济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为一等奖。加1分。
3、工作有一定创新,加2分。(1)及时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印发到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机关干部职工手中,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县行政机关推行四项制度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上得到口头表扬并向全县推行;(2)超前向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推开效能监察工作。在没有接到县级通知的情况下,局效能监察办公室积极向各乡镇水务所、局属各单位提出推行“三项制度”,并将材料上报局效能监察办,此超前做法得到年中县“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组表扬。
三、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面向全系统学习宣传“四项制度”的力度不够;在面向全系统推行“四项制度”的深度方面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面向全系统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对内抓学习,对外抓宣传。
一、道路运输
加强与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辖区内4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摸排,对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和建档,特别是对我区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采取了重点管控。采取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的办法,对企业的资质、经营行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本月,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共12家次,开展专项检查1次,发现1起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已现场督促相关企业立即整改。针对城市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加强了道路安全巡查力度,排查整治城市、城乡公交车辆的应急设备设施,并结合“扫黑除恶”及汛期等专项活动,重点对人口密集区域西门口、东门口、汽车站周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7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检查营运车辆50余台,使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普通公路
加强主干线公路和旅游环线公路以及开通城乡公交车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清除路障,保路畅通;加大桥涵、危险路段的监控,出现险情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以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加强乡村联网道路的巡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教育村民不堆放建筑材料,不占道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出动巡查车辆30台次、执法人员90余人次,及时排查处置道路安全隐患6余处,上路巡查率达到95%以上,为广大群众营造了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设置联合执法站点,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限超载、抛洒滴漏、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采取固定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并以流动治超为依托,不定期不定时的对我区境内的主干线公路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本月检测货运车辆708余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1台,卸(转)载货物590吨,有效地确保了公路桥梁的安全。
三、交通在建施工
对高拱桥拆除重建工程,重点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防汛隐患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均未发现安全隐患。
**年1-8月份,我委共接受政府审计两次,自行完成两个单位的离任审计和委属各单位财务检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多个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今年政府审计的主要特点:一是审计范围扩大,涉及我委机关、委属所有事业单位及各协会,包括与市建委无资金缴拨关系的单位;二是审计内容广泛,对单位所有收入支出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深入程度加强,随资金流向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别进行延伸。
(二)1-8月份已完成了如下审计工作:(1)市审计局于**年2月7日至**年4月6日,对我委**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下属的落实私房办公室、建筑材料办公室、廉租房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审计总资金量为25802.9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66%。于8月2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2)北京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于**年6月25日至**年8月6日对我委2005、**年度“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两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了财政检查。征求意见书于8月13日送达我委;(3)**年我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六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四个协会进行了专项审计,事务所针对单位审计结果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4)受纪检监察和人事处委托,支付核算中心于**年3月29日至4月17对原造价管理处处长张宝玉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于**年5月24日至6月4日对原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小虎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5)**年8月2日至8月17日,综合经济处会同人事处、监察处组织了对委属各单位**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和**年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审计和检查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虚列支出、资金在预算外单位沉淀问题。
个别单位没按照财政授权支付要求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供应商,而是拨到协会或委属其他事业单位,造成支出不实、资金沉淀。有些资金在中间环节改变了资金原使用用途,有的形成结余。违反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也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性。
针对上述虚列支出问题。一是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按审计报告处理意见调整会计帐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年预算、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中也进行了纠正。三是计划在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把政策法规执行和财政预算执行列为培训重点,并加强执行监督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在各次审计中,均提出了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的现象。目前我委汇总报表中往来款挂帐金额达2.73亿元,涉及内容较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委总体资产状况的真实性。
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款中核算支出及结余资金等情况,造成决算支出不实、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
对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责令会计处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并调整会计帐目。二是在刚结束的两次资产清查中,各单位已做了部分清理。三是下一步工作中将把清理长期挂帐做为重点,由核算会计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出调整。
3、超预算范围支出问题。
审计局提出,我委**年用以前年度税收返还等资金支付督察考核奖1,370,888.86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超预算范围支出。
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上述问题,我委已加强了部门预算管理。一是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开支;二是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项需求,将所有收支按照要求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4、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未发挥效益问题。
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专项在预算年度未发挥应有效益,突出的几个专项资金有:
(1)审计局提出的廉租房租金补贴使用问题。2003年将廉租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发放标准租私房补贴,改变了专项资金用途;2004年将廉租房租金补贴1000万元用于廉租实物购房,但购房运作未成,该资金未发挥专项资金应有效益。
(2)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提出的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建材补充发展基金三项基金使用问题。以前年度,三项基金以定向委托贷款方式支持近50个技改项目,但贷款发出后仅有少数单位归还。**年改为用墙体材料基金安排科研技改经费专项,由原贷款方式改为拨款方式,其中向仍未归还贷款的两个单位给予了新的拨款。相关单位对这部分专项基金使用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未发挥效益问题,分别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于廉租房租金补贴的使用,要求按照《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执行;(2)对于三项基金的使用,我委已与市财政局沟通,共同起草了《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两项基金管理办法》,待国家两项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使用精神再行完善,即可正式执行;另外,我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科研技改拨款程序进行完善,采取在拨款协议中增设限制条款、项目验收中增加财务验收等措施,加强专项基金的监管力度。
5、我委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个别自收自支单位经营亏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1)房地产开发市场**年开始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共计亏损150多万元,全部用事业基金弥补。
(2)住宅办自2002年开始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共计亏损270多万元,全部用事业基金弥补,目前事业基金已为负数,单位业务已处于基本停止或转移。
对于持续经营亏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的自收自支单位,我们要加强财务监督,并建议在事业单位改革时一并处理。
6、个别单位执行规章制度较差问题。
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个别自收自支单位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不严,如:报废机动车辆,未按我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出售收入的会计处理也不合规;支付的专家劳务费未按税务部门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规章制度执行较差问题,我们将不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目前已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几项制度。正在修订建委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并将汇编成册,使我委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强监督执行力度。
7、部分单位财务人员短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