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纠纷协议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目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化问题,在我国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加强也有逐渐上升之势。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资料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判定是否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必须得到切实的保证。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开始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范》等相关配套文件更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病历资料的书写、保存等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规定的目的都在于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更好地客观公正地维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病历资料进行简要分析:
1 病历书写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
病历书写过程中随意涂改,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医师之间互相模仿签字或代替签字以及代替患者签字;个别医师不深入病房,凭经验、凭印象杜撰病历,这些都造成了病历的失真。病历中的错字、别字、漏字也屡见不鲜,语言文字不严谨,前后描述不一致,倘若患者对疗效不满,这很可能成为患方的有利证据:
2 病历书写不及时
有些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只重视治疗,不重视病历书写,认为只要把病人治好就行了。因此在抢救病人时能全力以赴,尽心竭力,对于抢救记录却不能及时书写,对危重病人在术前、术中和术后的一些重要病情记录也只是仓促简单的补上,从而失去病案记录的时效性,极易引起医疗纠纷。
3 病历内容不完整
(1)病历首页 ①首页上诊断不全;②诊断依据不足;③诊断和治疗不符合;④字迹不清,签名不正,难以辨认。
(2)出院小结 ①诊治经过记述不详;②出院时情况记述不详;③出院小结过于简单,以致不能供病人复诊、随诊,在医疗纠纷时“举证责任倒置”面前显得十分被动。
(3)死亡讨论 ①未写明参加者姓名、职业、发言者。②记录不详,缺病历摘要、病情变化、诊治经过和抢救措施等。③死亡诊断不全,漏诊。
(4)入院记录 ①入院不足24h病历不完整规范。②再次入院记录不规范。③现病史记述不详。④既往史缺曾患疾病的诊治记录。⑤弄虚作假。
(5)病程记录 ①病程记录应重分析,应结合病史、症状、体征、病情变化、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及诊断治疗等综合分析。②定期做出阶段小结,定期归纳、分析病情及诊疗计划,对原诊断及主要医嘱的修改应说明理由。
(6)缺少医患沟通记录单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执行相关规定,未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由于医务人员疏忽大意,改变治疗方案或手术方案时只是口头征求病人意见,使用贵重药品未征得病人同意,危重病人可能已多次向家属交待病情,却没有危重患者病情告知书,病程记录中也缺乏交待,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根据以上病历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医院应当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和医德规范及相关工作制度,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学习和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2)抓病历书写质量,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制定病案书写制度,医嘱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健全医疗质量三级控制网络,成立院医疗质量专家督促组,加强各级医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病案室设有专职质控医师对全院出院病案每份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病案及时催补修改。
3 正确使用签字制度,确保医疗文书签字的法律效力
(1)在病历书写中任何情况下都严禁代替签字或模仿签字,各种医疗同意书必须在患者就诊当时由患者本人或患者的委托人亲笔签名。(2)病历中18周岁以下患者签字无效,就医过程中如需签字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3)患者拒绝合理医疗时,除在病程记录中注明外还必须由患者或委托人签字。(4)抢救记录由住院医师和参与抢救的上级医师双签字,猝死病人必须有两个医生在场同时签字。(5)紧急避险不用签字,但紧急情况下改变手术方案的必须做好手术记录,术后要告知病人并让其签字。
4 严格病案借阅制度,把好病案借阅关
【关键词】
医疗投诉;医疗争议;结构模型;医患关系
To explore research of processing information system of the hospital medical dispute and clinical application
HAO Jian,Department of Respiratory,117th hospital of PLA,City of HangZhou,Province ofZheJing,310013,China.yu linong,jie wang,113th hospital of PLA,City of NingBo,Province of ZheJing,315040,China.Ping Hao,college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ity of HangZhou,Province of ZheJing, 310032,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research of processing information system of the hospital medical dispute and clinical application. Methods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hospital medical disputes,which was set up medical complaint as a main line ; According to all survival cycles theory and IOP modeling method,which can devise four layers of structure of the model with the medical disputes. Results It was set up processing information of the hospital medical disputes that there was structure model of fourinone,they were including medical complaint handling system、medical disputes handling system、medical protocol handling system and medical dossier handling system,they can used actually in the hospital management. Conclusion This system application actually in hospital,can be found in medical disputes and solve existing problems、handle medical disputes and achieved good effect,it is worth clinical popularizing.
【Key words】
Medical Complaint;Medical dispute;The Structure Model;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和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维权意识提高,导致了各地医院医疗纠纷频频发生,尤其在这几年医患矛盾不断升级,使得医疗纠纷成为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棘手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查阅了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文献[1]介绍了一些欧美和亚洲国家处理医疗纠纷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庭外调解、司法解决、政府直接干预;文献[2]介绍了一种医疗纠纷诉讼替代模式,采用委托机制,当事人委托医疗协同委员会处理;文献[3]报道通过对医疗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探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文献[4]报告医院感染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从已查阅的大部分文献资料上看,国内在医疗纠纷处理研究上,主要侧重在医疗纠纷成因、处理方法和对策上研究的比较多,但对这些处理方法转化为一种信息域,并构架信息系统等方面研究文献不多。
据此,本文从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实际需求出发,在查阅大量医疗纠纷处理案例和方法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医院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研究开发了一套适合医院医疗纠纷处理信息管理系统,以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提高医疗纠纷的处理和管理能力。
1 医疗纠纷处理结构模型
医疗纠纷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处理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定位在医、患两者关系上,往往会延伸到其他部门,包括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学会、法院等多方面社会关系层面上。所以在构架医疗纠纷处理的结构模型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下图1是本系统设计的多层体系机构的医疗纠纷处理模型。
系统模型设计按照全生存周期管理方法,以时间为主线,将其构建为四层的结构模型,分别是医疗投诉、争议处理、协议处理、案件归档。第一层是医疗投诉层,主要包括投诉人(患者及亲属、来电人、网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转发投诉件)和投诉处理模块;第二层是医疗争议处理层,主要包括医院内部处理流程、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流程、医学会的医疗鉴定流程和司法诉讼处理流程;第三层是协议处理层,主要包括医疗纠纷处理协议的起草、协商、审核、审批、协议签订、医疗赔付和案件办结。案件办结点以协议签订生效或医疗赔付完成为时间点;第四层是案件归档层,案件办结完成后,系统自动转入案卷归档程序,调用以前发生的全部电子文档,并生成目录、档案号和关联案卷文档,以便存档和查阅。
2 系统设计与实现
根据医疗纠纷处理结构模型,将系统设计成五大功能模块,主要包括医疗投诉功能模块、医疗争议处理模块、医疗协议功能模块、档案管理功能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组成。
2.1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2.1.1 医疗投诉功能设计 医疗投诉模块主要受理患者或家属投诉、来电、来信、上级部门转办等投诉请求,填写受理单。投诉受理以后,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简单投诉,简易程序处理;二是复杂投诉,立案处理;投诉模块处理输出二种结果。如果是复杂投诉,投诉件输出到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处理程序。该模块主要包括投诉受理、投诉办理、投诉跟踪、投诉办结和投诉查询等功能。
2.1.2 内部争议处理功能设计 医疗事件发生以后,医院管理部门首先对事件情况进行内部了解、调查,获取第一资料,然后,面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达成共识。该模块主要包括立项、通知、回复、调查、协商、协议、赔付、办结等过程。
2.1.3 行政处理功能设计 在医院内医患双方任何一方对调解不满,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起医疗争议的行政处理申请,委托处理。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行政机关申请受理,委托同级医学会做医学鉴定,或调解当事人的医疗纠纷。如果医疗事故确认,则对医院当事人做行政处罚或通告决定。
2.1.4 医学鉴定功能设计 医学鉴定分为首次、再次和中华医学会鉴定三种,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联合委托,或行政机关委托医学会鉴定。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医学鉴定委托、医学鉴定(首次、再次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事故、医学鉴定委员会等管理功能。
2.1.5 司法诉讼功能设计 当事人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或提起司法诉讼,法院可以进行司法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司法判决和执行。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司法委托、司法诉讼、司法鉴定、司法调解、司法判决、司法执行等管理功能。
2.1.6 协议处理功能设计 医疗纠纷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调解的最终结果是双方签订协议书。在协议书上规定格式的权利与义务。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协议初稿、协商协议、协议审批、协议签订、协议赔付和办结等管理功能。
2.1.7 档案管理功能设计 办结案件后,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案卷归档程序操作,以便日后管理。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案卷登记、目录管理、案卷借阅、案卷归还和案卷查阅等管理功能。
2.2 医疗争议全过程处理流程
按照全生存周期理论的角度分析,医疗争议事件处理具有明显的时间周期特征,从医疗事件发生开始,经历各种演变,包括投诉、调解、协商、行政处理、司法诉讼、再调解、协商、协议、赔偿,到最后协商解决结案等过程。归纳起来整个处理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投诉处理阶段、二是争议处理阶段、三是协议处理阶段。详见图2。
3 结束
本文针对医院医疗纠纷处理问题,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全生存周期理论和IPO方法,设计了一种医疗纠纷处理的四层结构模型,将医疗投诉、医疗争议、处理协议和案件归档集合成一体,并基于这种模型,研究开发了医院医疗纠纷处理信息系统。通过医院的使用和完善,结果表明该结构模型构架合理,设计规范,实现方便,投入运行后取得了比较好的使用效果。另外,在本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开展扩展性研究,如果能与医疗缺陷评审、医疗安全预警、医疗质量控制等结合,能更有效地实施对医院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发挥更多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John J.Fraser,J r. MD,JD and the Committee on Medical Liabil2ity.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2001 (7):604 605.
[2] 韩亚男,万里涛,娄继权.医疗纠纷处理模式及干预途径.医院管理杂志,2009,16(1):5556.
医疗纠纷频发,化解渠道乏力
近年来,以医疗纠纷为主的医患矛盾日益严重。中国医师协会对全国114家医院调查发现,平均每年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医院事件5.4起,打伤医生5人。
据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法定的医疗纠纷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但它们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缺陷:一是“私了”,即由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但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他们往往难以达成协议,最终患者只能通过“闹”来解决问题;二是通过医学会等组织进行鉴定解决,患者通常认为医院是卫生部门的下属单位,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三是法律解决,由于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因素,医患双方都难以承受,同时受理案件的法官等司法人员很少具备医学知识,其审理案件也有一定难度,判罚结果的公正性也会受到质疑。
除了法定处理方式,我国各省市处理医疗纠纷还有医疗责任险、仲裁、民间调解等方式,但这些方式也都存在着缺乏公正、加重患者负担等弊端。
人民调解:化解医疗纠纷的新渠道?
业内人士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应该有一个既懂得专业知识又超脱于医疗机构的“中立”的调解机构,这样才能保证医疗纠纷处理的合情、合理、合法。山西省医调会应运而生。
山西省医调会的业务指导单位是山西省司法厅和基层人民法院,受山西省科协的下属单位山西心理卫生协会领导,由包括医学专家、律师、媒体工作者等在内的50余人组成。法律事务部主任闫强介绍说,当发生医疗意外时,医疗机构或患者可向省医调会提出申请,省医调会受理申请立案,按照规程进行医学技术评估、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督促医患双方达成并履行协议。若调解不成,再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终结果以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判决为准。
山西省医调会负责人说,医调会与其他调解途径存在三个不同之处,这保证了其公平公正性。一是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之外,且不向医疗机构和患者收取任何调解费用;二是在我国没有《纠纷调解法》的背景下,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有了法律效力;三是其调解调查人员皆为医疗系统的离退休专家、具备医学知识的法律专家以及媒体工作者,不仅具备专业知识而且超脱于纠纷中的各利益团体,同时还将自身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西省医调会运行以来,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及患者的一致认可。
首先是切实解决了部分医疗纠纷。截至目前,山西省医调会已受理了120余件医疗纠纷案件,其中成功调解13起,正在调解中的有36起,已经调解的案件经多次回访无反复迹象。
其次,有效预防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医调会在处理纠纷的同时,还就调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医疗机构进行善意反馈,一些医疗机构由此加强管理,避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医调会成立不到2个月的时候,就向受调解医院提出改进医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合理化建议30余条,有针对性地为医院撰写了预防医疗纠纷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稿件。
化解医疗纠纷亟待谋求治本之道
记者在采访中同时了解到,虽然山西省医调会在化解医患矛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其发展还面临两大困难,即经费和政府支持问题。
由于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机构经费主要由保险公司提供和自筹解决,这一方面制约了正常调解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使部分人对调解的公正性产生怀疑;此外,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对医调会的工作表示认可,但实际的支持措施却很少。
事实上,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的今天,不管采取何种化解方式,医疗纠纷仍然在频繁地发生着。有关专家认为,要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创新化解途径的同时,还应当谋求治本之策。
立法推动广覆盖
被媒体称为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宁波解法”的背后,是当地政府的强力推动。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介绍,2007年年底,宁波市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布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在医疗纠纷处置中引入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2012年,《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成为我国第一个医疗纠纷处置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均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保。从今年6月起,该市又启动村(社区)卫生室的医责险参保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2009年,天津市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医疗纠纷处置的省级地方性规章。“天津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投保医责险。”天津市保监局副局长江先学介绍,天津基准保费依据医疗机构类型、病床数量、医护人员数量确定,并参照赔偿限额、赔付情况等对费率因子进行调整,每家医疗机构累计赔偿限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理顺运作机制
在医疗纠纷调处中,很多地方建立了人民调解+保险理赔的模式。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卫小春介绍,该省摒弃了以往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赔付的模式,实行案件鉴定赔付制度。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调委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集体裁定责任;根据评估结论进行省、市两级人民调解,出具评估意见书,做出赔偿决定,最终由保险公司理赔。截至今年6月底,该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率达80%以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参保率达98%。该省医调委累计受理医疗责任保险案件3596件,调解成功3193件;赔付款总计1.34亿元,其中医疗责任保险支付8958万元,占赔付款总额的67%。
江先学说,天津市也是由法律、医学专家组成医调委,作为独立于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第三方,负责调解医疗纠纷。凡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必须经过医调委调解,保险公司作为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全程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可向人民法院提讼。保险公司依据调解协议书或法院判决,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进行赔偿。
在宁波模式中,保险公司在医疗纠纷调处中发挥了更大作用。张明华介绍,该市择优确定多家保险机构,采取的是首席承保人负责制的共保体模式,共保体下设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承担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协商、赔付等。根据规定,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机构无权自行协商,应当委托理赔处理中心介入协商处理;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应先进行医疗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理赔协商。
调动医疗机构管理主动性
“发挥保险费率杠杆作用,能有效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江先学介绍,天津市在医责险保险理赔中建立奖优罚劣机制,保险费率参考医院上年的赔付率进行浮动,对管理精细、赔付率低的医疗机构,续保系数优惠可达50%;对管理混乱、赔付率高的医疗机构,保费涨幅是上一年的3.5倍。事实证明,通过逐年加大奖罚力度,调动了医疗机构改善管理的主动性。
此外,天津市医责险承保公司还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开展医疗纠纷“回头看、找缺陷”工作,深挖医疗纠纷产生的根源,及时向医疗机构通报典型案例,促使其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流程,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宁波通过理赔处理中心定期梳理并报送信息,方便卫生部门及时掌握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情况。”张明华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宁波市卫生局共发放重大医疗纠纷整改通知书1664份,督促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提升了医疗质量。
关键词 医疗纠纷 预警 干预 时机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处理后果及原因认定存在分歧。数据表明,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有增高趋势〔1.2〕,严重地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声誉,也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医疗纠纷造成医护人员伤害的恶性刑事案件给人们敲响警钟[3],因此如何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本院3年来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中,有85.7%在医院最终得到解决,只有14.3%是由卫生行政机构和法院调解或进入司法程序。本文对我院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干预介入时机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
1 预警流程及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制定医疗纠纷的处理预案。医院根据医疗纠纷易发环节、隐患的严重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一旦形成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等制定相应的对策。预警中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院内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见图1)。
1.1 医院对不良事件的等级进行划分,对报告原则、报告人的责任和义务、流程和奖惩措施作出明文规定。
1.1.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等级划分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丧失。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伤病员机体与功能损害。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伤病员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1.1.2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2) 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1.3 奖惩 (1)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2)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优秀奖。评定标准:1.主动报告Ⅲ级、Ⅳ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或Ⅰ级、Ⅱ级事件达到1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2.发生Ⅰ级、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3)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机关、职能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或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4)引发医疗纠纷或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院综合目标奖惩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处罚;(5)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院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6)影响恶劣或损失巨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院办公会决定处罚措施。
1.2 实施医疗纠纷“零报告”制度
对预计手术或治疗效果不佳;发生院内感染或并发症;病情复杂或突然发生意外变化等;对医生交代病情难以理解;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灾难(害)事故、打架斗殴或伤者,对医疗行为有抵触不满情绪;自杀倾向及精神异常;对收治入院过程和科室服务存在抱怨;子女众多,对治疗满意度不一致;病人或家属复印病历时提出要全部复印或非正常时间段来复印等情况的伤病员极易产生医疗争议,以上情况可视为易产生医疗纠纷的苗头。规定各科室的值班员在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当天本科室的医疗投诉、争议、纠纷苗头和纠纷情况汇总,填写“零报告”登记表,经主任、副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立即交医疗值班室。报告的内容包括患者姓名、身份、ID号、入院日期、简要诊疗经过、患方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科室初步处理意见等。
1.3 强化循证医学整合。国家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现已出台一些符合“循证”原则的“路径”或“指南”[7]。但要将其很好地应用于临床,必须依靠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组织应努力学习循证医学知识,并将其整合至日常工作中[8~10]。我院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要求各科将本专业的2~3常见病和多发病制定出单病种辅助检查和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临床路径,有效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保证医疗安全。
1.4 医院每半个月的周会和每半年召开医疗形式分析会,通报医院医疗安全情况,收集典型投诉案例进行分析和点评。通过案例分析和点评,提出存在问题,警示警示医务人员,建立风险意识,规避医疗风险。
2 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干预时机选择
2.1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的三级机构
医疗纠纷处理的三级机构:(1)科室设立医疗纠纷监督员,发现医疗纠纷苗头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主任和护士长;(2)医院成立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由医院科委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判断医疗纠纷的责任,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3)设立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人员组成除医院人员参与外,有条件的还应邀请具有法律知识人员或聘请的法律顾问参加;具体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和处理。
各科室的医疗纠纷监督员、主任和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纠纷苗头,立即启动相关预警机制,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协调,力争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当中。如科室内部处理有困难,再将投诉上交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处理相关责任科室予以配合。而患者直接投诉到医疗纠纷办的案例则由医院直接负责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预警—科室医疗纠纷监督员—科主任—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医院纠纷鉴定委员会—院领导—第三方机构介入—诉讼。
2.2 把握医疗纠纷最佳干预期
处理医疗纠纷贵在“早”,应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起典型医疗纠纷的形成,具有明显的分期特点。按照王亚平教授[11]观点,医疗纠纷分为潜伏期(纠纷形成早期)、显露期(纠纷形成中期)和暴发期(纠纷形成期)。越早做工作,阻断成功的把握性就越大。医疗纠纷阻断最佳时机或介入期是潜伏期。在这个时期,阻断工作的目标是:融洽医患关系,消除患者不满和疑虑,从而化解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
2.3 充分发挥科室医疗纠纷监督员和科主任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凡发现医疗纠纷苗头,科室医疗纠纷监督员要及时了解情况,第一时间作出处理。科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报告后要组织认真调查、分析,明确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性质,采取相应对策,将可能出现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按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沟通等对策外,并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2.4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立即按预定程序进行处理,组织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对医疗纠纷的性质、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作出实事求是的判定,并提出处理对策。
2.5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根据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的意见,与机关和科室密切配合,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地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原则下,使医疗纠纷得到有效地解决。医患双方和解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最佳选择,在没有第三方主持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12]。医患双方协商后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制作协议书,双方签字。必要时可通过担保等形式,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我院对医疗纠纷处理的体会是:(1)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并将其诠释为各级人员共同的价值观、信仰和行为准则[4]。(2)将医疗安全为第一,甚至以牺牲生产和效率为代价。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医院及每个科室年初建立全年的安全目标,年初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将医疗纠纷的发生率跟科室建设挂钩。(3) 公开对待缺陷和问题,当出现缺陷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4) 建立学习型组织,对待问题的态度应首先着眼于改进系统和流程,而不仅仅对有关责任人单纯的进行处罚。Nolan等[6]
认为,虽然我们难以对导致人犯错误的人本原因加以改进,但可以对系统过程加以改进,减少缺陷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5)良好的团队协作可以有效防止缺陷和医疗纠纷的发生,而良好团队的形成取决于组织成员之间的身份的认同、相互尊重和有效交流。(6)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激励机制和奖励措施,使安全承诺得以付诸实施。
医院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中间或和终末环节,应充分发挥医院自身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主导作用。
据统计本院3年来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中,有85.7%的医疗纠纷是在医院最终得到解决。通过上述方法建立的处理机制方式灵活、程序简单、省时省力、经济便捷、能充分体现双方意愿的特点,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形式之一。
参考文献
[1] 吕陈刚. 对医院安全卫生管理的思考[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3, (19):454-4552.
[2] 鹿均先, 张道义.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防范医疗缺陷[J]. 中华医院故那里杂志, 1998, (14):619.
[3] 潘海玉. 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和对策研究[J]. 海南医学, 2009, (1):117-120.
[4] 韩光曙. 医院安全文化与医疗安全[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4, 20(3):129-130.
[5] 郭述真, 杨晋英. 浅谈医疗缺陷的管理[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1998, (14):477.
[6] NoLan TW.system changes to improve patient safety.BMJ,2000,320:771-773.
[7] 朱士俊. 临床路径在医疗质量实时控制中的应用研究[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3,(19):594-595.
[8] 屈会起, 张金钟, 邱明才. 如何在我国发展循证医学[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0,(11):325-327.
[9] 屈会起, 张金钟, 邱明才. 循证医学是临床医学发展的必然[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0,(16):330-331.
[10] 徐嘉玲, 周东, 文黎敏, 等. 循证医学在神经内科的应用[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1,(17):41.
“闹”出来的医调委
患者在医院治疗出现问题,是医院的责任,还是患者自身的病因造成?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该找谁说话?以往找卫生部门,患者担心他们会站在医院一边;走法律程序,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结果更难以预料。于是,部分患者按照“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惯有思路,选择通过摆花圈、设灵堂、堵政府、阻断交通、上网炒作等过激行为向院方施压,砸医院、打医生、非法拘禁医护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时常见诸报端。
然而在河南省洛阳市,这一难题正在破解之中。从2011年2月起,该市建立起了相对中立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试水医治医闹顽疾。
如今,索赔金额上到百万元下至几万元的患者,只要来到洛阳市医调委,都会得到调解员的热情接待。
原洛阳市监狱退休干部,后被司法局返聘担任医调委主任的曹建洛告诉记者:“即使碰到索赔金额高的患者家属,我们也不推,既然来了,我们就从中讲和,一次不行,来两次。”
“从上午开始闹,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直至最后惊动了公安机关。”这是洛阳市医调委人民调解员杨彦琦记忆最深的一次患者堵医院事件。在来医调委之前,杨彦琦是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职工。他回忆说,事件是一名小患者意外死亡而引发的。当时参与堵医院的人达50人,其中既有患者家属,也有“职业医闹”掺杂其中。
2006年至2008年间,据不完全统计,洛阳市共发生医疗纠纷1118起,其中发生闹事、上访情况的达35%,院方因医疗纠纷赔付达1755万元。医闹让洛阳的社会管理者们颇感头痛。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直接协商很困难,有个别患者及其家属比较偏激:认为通过围堵、群访等非理性方式,能获得同情。此时,如果相对中立的第三方出面解决,就可以缓和双方的矛盾,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长期关注医闹难题的洛阳市司法局把这一情况向洛阳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
多次调研论证后,2009年11月19日,洛阳市政府授权司法局组建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指导调解组织工作,并对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职责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目的是要通过调解来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011年2月,洛阳市司法局组建了以洛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洛阳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为核心的第三方。
“这样一来,把医疗纠纷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进行调解。”曹建洛说,因为,这两个机构均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洛阳市医调委在行政管辖上,隶属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是独立的第三方。由洛阳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正常运转经费实行基金模式。“为确保调解的公平、公正,专业权威,医调委成员由法律、医疗等相关行业的人士提供专业支持。”
此外,与之配套的是由人寿保险公司专门组建医疗纠纷理赔中心,各医院按床位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所需经费从这笔保险费中支取。
重在中立公正
“这个调解组织必须真正以中立、公正的第三方出现,使患者有地方说话,否则就不会得到医患双方的充分信赖。而要做到中立、公正,在人和钱的问题上,就要完完全全地脱离医患双方。”曹建洛说。
“医调委接到申请后,就会从医疗专家库中抽调两名专家组成工作组,在充分听取医患双方陈述的基础上,审验相关证据,查阅病历资料,初步形成关于医疗纠纷责任问题的意见,然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曹建洛向记者介绍了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的相关流程,“在双方认可调解方案的情况下,调解委员会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理赔中心依据调解协议书,从医疗纠纷保险金中向患者赔付相关款项。如果医患任何一方不接受医调委的调解或调解不成,双方可选择其他途径。”
曹建洛认为医调委参与调解医疗纠纷的最大好处就是,“医院不再陷入医疗纠纷的漩涡,可以集中精力从事医疗工作。另一方面,调处医疗纠纷所需的人和经费也与医院无关,使患者及其家属彻底放心。”
洛阳市医调委现有的4名人民调解员中,既有在职律师、退休医务工作者,也有退休司法干部和药学专家。
人民调解员潘韬的另一身份是洛阳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常说的一句话是:“把纠纷当成是自己的事,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和医院沟通,为患者争取更大利益。”
“先要平复双方情绪,了解事情的经过,然后在医患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协调。”在潘韬的印象中,调解纠纷时间最长的一次历时两个月,前后共谈过18次之多。
百分之百的调成率
2011年11月23日,洛阳市民贾先生再次来到洛阳市医调委,向曾调解过他案件的人民调解员杨彦琦表达感谢之情。
原来在不久前,贾先生的姐夫在工地施工时不幸被村民打伤,送至当地一家医院就诊。因患者当时出现了情绪失常的情况,医院诊断为癔症。住院两个多月后患者病情加重,被转至另一家医院,令贾先生一家人惊讶的是,这家医院为患者确诊的结果不是癔症,而是脱髓鞘。之后,患者回家做维护性治疗,但不久就去世了。
“不是癔症,却按照癔症治了两个多月,让我们错失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贾先生一家人气愤无比,甚至有家属提议去之前那家医院闹事。
在洛阳市医调委,杨彦琦接待了贾先生,因为担心贾先生有思想顾虑,起初杨彦琦并没有告诉贾先生自己曾在卫生部门工作过的经历。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杨彦琦几次耐心做工作,在获得施工方给付的12万元丧葬费后,贾先生一家再获赔偿1.5万元。
“你们的话在理儿,问题解决得又快。要是没有你们,恐怕打官司非得一年半载才会有结果,太谢谢你们了!” 这样的结果让医患双方非常满意。
直至最近贾先生才了解到杨彦琦在卫生部门工作过的经历,但并没有影响他对洛阳市医调委的看法,医调委人民调解员专业、耐心的工作以及为他们一家所做的努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这只是洛阳市医调委成功调解案例的一个缩影。
自成立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洛阳市医调委已受理纠纷151起,其中涉及当事人死亡的有79起,调成率为100%,履约率为100%;调解635次,涉及1768人次;患者提出索赔金额共计2090.1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为472.66万元。来医调委寻求调解的患方家属,全部满意而归。
调成率如此之高,曹建洛告诉记者:“根据洛阳的经济发展水平,市政府令规定医调委调解的是5000元到5万元的医疗纠纷,有时一些涉及当事人死亡的医疗纠纷,索赔金额也比较高,但我们跟家属讲明,我们这里的上限就是5万元,加之超过5万元的索赔金额,要走司法程序,时间很长,还要经过法医鉴定,死者家属心理上都希望逝者早日入土为安而不愿解剖。经过我们专业调解员的努力,来我们这里的患方家属,最后索赔金额都在5万元以下得到解决。”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投诉的案例越来越多,医疗护理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医疗护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不安全的因素。所以,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护理技术,提升护士自身素质,有效地防范护理投述与纠纷,是护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医疗护理期望值过高,把医院当保险箱;
1.2 医疗护理技术是高技术、高风险服务;
1.3 少数医务人员行为不规范;
1.4 社会矛盾转化,如医保、各种商业保险、控制医疗费用等;
1.5 媒体报道,高额赔偿,酿成无理取闹。
2 护理行为不规范
2.1 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护理职业有许多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抢救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等。如果管理者逐级管理、指导、监督不严,导致护士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出现打错针、发错药或出现院内感染爆发等事件,就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或事故。
2.2 护士的责任心不强,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部分护士觉得社会地位地下,待遇不高,导致其责任心不强,各种积极性差,无视患者的申述,对失去行为能力的人监护不力或未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而导致医疗纠纷。
2.3 护理专业技术水平低,技能差用于各学校护理专业扩招,毕业后竞争意识差,大多数护士工作之余不坚持学习,工作中又不善总结经验,造成抢救病人和处理应急事件手忙脚乱,从而出错引起医疗纠纷和事故。
2.4 护士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护理工作具有延续性、动态性、直接性,护士与病人接触最早,机会最多,而有的护士法制意识淡薄,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表现为对病人不尊重、不关心,讲话随便,不负责人,与病人沟通少,从而导致医疗纠纷。
2.5 不重视护理文件的书写由于护理文件书写频率高,工作量大,有的护士法制观念淡薄,书写过程中为了省事,不勤巡视病房,对外出病人的体温、血压造假,或病情变化不如实记录,缺乏真实性,对护理记录随意涂改,缺乏准确性,病人私自出院未签“离院协议书”等,这些行为成为医疗纠纷的焦点。
3 规范护理行为的措施
3.1 加强管理,严格规章制度针对薄弱环节,结合医院实际,规范各项护理工作流程,成立以护理部、护士长、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质控小组,各司其职,加大对各环节的监控与检查,护士在护理过程中,严格“三查”、“八对”,并保证医疗设备、仪器等处于完好状态。
3.2 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和责任心的教育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而高度的责任心是防止一切责任事故的关键,护理部要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可定期举办医德医风学习班,牢记病人是亲人,多换位思考,牢记职业道德规范。
3.3 鼓励护士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充分认识护理工作的高风险性和特殊性,对新上岗的护士,分期分批进行全科护士与专科护士培训与讲座,拓宽业务学习的内容,懂得感恩,提倡微笑服务。只有具备了较好的理论水平、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才能高质量地护理病人[1]。
3.4 规范服务行为,防范医疗纠纷按照卫生部2010年1月《病历书写规范》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从3月1日起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要求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明确将病人的面部清洁、翻身拍背等床旁基础护理内容纳入护士工作职责。这就要求我们护理工作人员随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变化,了解病员心理状态,给予沟通和交流。要求科室负责人要随时督查护理人员的仪表、言行,使用文明用语,要学会察言观色,方式因人而异,对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用药、护理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准确回答患者的提问,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2]。每月作一次病员满意度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限期整改。使护士在正规操作的同时,规范言行,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病人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病情的变化和转归要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情况,解释原因,消除可能产生的误会,对危重患者及预后不良者要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使家属早有思想准备并积极配合治疗。对一些可能导致医疗纠纷和事故的苗头,护士长要有高度的警惕性,一但发现,与积极主动做工作采取措施,把问题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切不可轻视大意,反应迟缓,使纠纷复杂化和扩大化[3]。
3.5 做好护理文件的书写及病历保管工作病历可以论定是非,判明责任,护理人员应及时、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记录,书写时不得涂改,并且妥善保管病历。
3.6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举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专题讲座,科室可采取晨会提问的方式复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规范护理行为,避免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群英.护理投诉与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当代护士,2009,12:28.
[关键词] 急诊护理;医疗纠纷;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c)-095-02
医疗纠纷是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通常是由于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的认定有分歧。急诊面对的多是一些起病急、病情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的病情复杂的患者, 其中还要承担突发事件时的大批量急救以及需无条件救助的无主患者, 是医疗纠纷和投诉最易发生的科室[1]。急诊护理人员不但要有广博的医学知识、快速的救护能力、高尚的医德品质, 还应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强化学习医疗护理规范,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才能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从而提高护理质量[2]。
1 急诊护理易引发医疗纠纷的因素
1.1 院前出诊环节失误
呼救电话接听不详,未询问清楚病情、发病时间、地址,导致救护车空跑,延误患者的抢救;驾驶员不熟悉当地行车路线,边走边打听,影响出车速度,未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甚至找不到呼救现场;出诊抢救物品准备不充分、不齐全;出诊护士心理素质差及操作技术不过硬,因院前独立承担抢救工作,心情紧张,抢救操作技术不熟练:如不能快速打通静脉通路,直接影响院前抢救工作效率;转运途中交待不详,未向患者及家属交代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如窒息、休克、血压下降、呼吸心搏骤停等。
1.2 语言沟通技巧欠佳
护士在了解患者的病情时,可能涉及患者的个人隐私,如未婚先孕的宫外孕大出血者、因各种原因自杀未遂者,对此,护士应持谨慎态度,在询问了解病情及向抢救人员介绍病情时,要注意语言的技巧,若用语不慎,将可能造成侵犯患者的隐私权;急诊抢救的患者多病情危重,家属恐慌,在医护人员的抢救过程中,绝大部分家属都围在抢救现场反复询问病情,此时,医护人员如言语不当或拒绝提供有关信息,则可能导致侵犯患者的知情权;急诊科经常收治因酗酒失态而打架斗殴致伤的患者,他们多情绪激动,言语过激,常迁怒于医护人员。此时,护理人员若对他们冷漠、指责、歧视、侮辱,则侵犯了患者受尊重的权利,易引起纠纷。
1.3 工作责任心不强
抢救设备使用管理不当,抢救物品放置位置不规范:如抢救患者输氧时发现氧气瓶无氧,气管插管时发现无电池,急救药品数量不够,药物排列无序,标签分类不明,药品混放,导致拿错药等;抢救操作技术不熟练:如不能快速打通静脉通路,紧张忙乱找不到药,药品剂量换算速度慢,未保存用过的安瓿,不能熟练配合医生进行抢救操作技术等,耽误抢救时间,引发纠纷。
1.4 社会关注程度
急诊科的院外抢救工作有时位于大街小巷或患者家中,特殊的工作性质、暴露的工作环境,使其反应速度、抢救措施、操作技术、言谈举止,都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若稍有不慎,易引起非当事人的议论而引发医疗纠纷。
2 预防急诊医疗纠纷发生的措施
2.1 院前出诊
认真接听并详细记录呼救电话内容。应问清患者的病情、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的街道、门牌号及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物或建筑物,弄清患者所在位置;固定使用驾驶员,熟悉当地街道、村庄的行车路线,争取出车速度;加强院前出诊护士的心理素质培养及急救技术培训:对院前抢救物品实行定位、定数、定车、定人检查,及时补充,班班交接,使院前抢救工作及时到位;向患者及家属讲清病情及转运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取得合作与理解,以预防及减少出诊过程中的医疗纠纷。
2.2 强化法律意识,重视护理文书书写
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要求医疗机构“举证倒置”,这给护士敲响了警钟。特别在急救护理中,多种因素影响了护理文书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这是引起医疗纠纷的潜在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将护理记录确定为患者有权复印、复制的客观资料,即可作为护患双方举证的依据[3,4]。因此,急诊科护士必须重视护理文书的书写,严防漏记、错记、涂改、随意捏造的现象。如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 h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由于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难以保证,极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而记录患者生命状态和抢救过程的急救记录是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做好抢救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准确、详细、完整、客观地记录有关护理资料,应注意记录抢救、用药时间、抢救措施及结果,记录具体到分。各种资料不得涂改,应与医疗资料相符并妥善保管。为防范和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提供真实、准确的科学依据。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3 以人为本,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权益
尊重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首先护士接诊时,护士的仪表、精神面貌、言谈举止会给患者一个很强的知觉反应,在最初交往中让患者拥有良好的感觉,它影响着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信任程度。因此,工作中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立即给予搀扶、车推等协助,对于有血渍、呕吐物、大小便污染的患者,及时擦洗,让患者从医护人员的接诊和操作中感受到尊重和关爱。同时,用恰当的称呼、温暖的语言,安抚患者家属,消除恐慌,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及配合。急诊患者来诊时病情急、自觉症状严重、进展迅速,急诊护士应从接诊第一时间做到急、稳、准,忙而不乱。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边操作边解释,利用点滴时间对其进行心理安慰,告知病情,让患者及家属了解医疗过程,消除一些误解。例如急腹症患者未明确诊断前不能用止痛药物等。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保护患者的隐私,一些侵入性操作要实行告知制度,签知情同意协议书。当接诊重症患者时,向家属进行必要的询问病史后,为了便于进行抢救工作,应劝家属离开抢救室,避免家属看到抢救的场面。医务人员应友善和关切地对待家属,随时向家属通报抢救的进展情况,取得家属支持,以便配合工作。对于病情危重、抢救效果不佳甚至无效时,要给家属讲明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对于放弃抢救者,必须做好家属签字工作;对于不愿放弃抢救者,医务人员要对家属表示理解,虽然对于患者的生命是徒劳的,但抢救时间的延续,能够逐渐增加患者家属心理承受能力,使家属理智对待突然失去亲人的重大打击,切忌忽视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2.4 加强工作责任心,完善急诊规章制度
急诊抢救设备、药品的完好率应达100%,以确保急救需要, 为挽救生命赢得宝贵时间。各种物品均设专人管理、定点放置、不得擅自移位挪用。急救药品要分类放置、标签醒目、数量明确、备量充足、无过期,设专人定期检查设备性能、定期维护、清洁消毒,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维修、贴上醒目标签并备好备用物品,对重要物品及品要清点交班。为应对某些意外发生,急诊科的护理人员还必须熟悉各种抢救设备的操作原理,学会简单的故障排除,以避免由此引发医疗纠纷。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急救药品器材实行定人、定物、定位、定量、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和随时补充更换的“六定一随时”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5]。
2.5 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素质
急诊护理要求护士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护士操作技术不过硬或业务知识缺乏,对患者病情观察缺乏预见性,易延误治疗,造成纠纷发生。因此,护理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具体实施如针对各种急、危、重病症的抢救程序,经常组织模拟抢救,结合临床,强化训练各项护理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使每位护士的基本技术操作达到快、准、稳,熟练掌握胸外心脏按压、人工简易呼吸器的应用、气管插管、除颤术、洗胃机的操作与调试及各种危重患者的抢救操作程序,急救仪器的使用与保养。定期进行急救理论学习及护理查房等,以达到与医生默契配合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中的失误,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2.6 建立绿色通道,重视患者转送的安全性
坚持“时间就是生命,一切方便患者”为急诊服务宗旨,对急诊患者实行先抢救、先住院、先手术、后办手续的快速有效的服务体系,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救治。重视转送患者的安全性,急诊患者诊断明确后转送病房,急诊护士则担负着转送患者的任务,静脉输液供氧中断、监护仪脱落等都会导致转送途中发生危险,引发纠纷。在转送危重患者时及时通知接收科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转送过程中护士要守候在患者身旁,危重患者备氧气、插管者备简易呼吸器等,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处理突况,送至病房应请病房护士测生命体征,做好交接。
2.7 重视医疗收费环节的纠纷
正确处理医患双方的经济关系,也是减少投诉的一个方面。抢救患者时个别护士在收费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收费,如重复收费、一次性耗材收费等,容易引起患者的投诉。积极改善急诊辅助医疗科室的布局和基本设施,急诊化验、药房、摄片、收费等结构布局不够合理,造成需要紧急生命救助的患者及家属在那里排队等候,从而导致医疗纠纷。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 简化就医流程,普及医学知识,提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技巧,是杜绝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学会忍让,化解矛盾。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医务人员学会忍让,把“对”让给患者,同时抓住患者的心理,选择适当的时间场合,巧妙地运用语言艺术,心平气和地与之沟通,最终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程苏华.浅析急诊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10):618-619.
[2]周明华,周石连.急诊患者医疗纠纷的防范体会[J].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2007,19(3):179.
[3]张春舫,任景坤.实用护理质量管理与护理记录书写示范[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4.102-103.
[4]李菁.如何有效预防急诊科护理医疗纠纷的发生[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5):126-127.
【关键词】 外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预防对策
医疗体制不断改革发展,然而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却频繁出现医患关系仍处于激化状态,类型是复杂多样的。在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中,涉及外科的纠纷尤其多。笔者2008年在某医院见习时,就该院过去两年发生的20例医疗纠纷进行分析统计,外科14例、 内科2例、 儿科1例 、妇产科2例、 其它科室1例,可见外科系统的纠纷是其它科室总和的两倍还要多,有关医疗纠纷案件的报道也多见于外科,外科作为医疗纠纷的主要科室,可见对其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1 外科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外科的业务特点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医疗体制的改革到法律的滞后,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到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都有涉及,也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医患环境得到了部分改善,但是,目前对各个科室的医疗纠纷进行单独研究的还比较少,不可否认,任何科室都是医院的组成部分,与医疗纠纷的大环境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每个科室都有自己的业务范围和诊疗护理特点,是各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原因,具有其特殊性。外科作为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对其发生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对构建和谐的医患环境有重要意义。
外科医疗纠纷与其业务范围和诊疗护理特点密切相关,首先,外科以手术作为主要治疗手段,手术成为外科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外科水平的重要标志,手术具有可创性、复杂性、并发症多的特点,很难掌握其适应症及禁忌症,术中常出现意外情况,术后伤口感染可能性大。其次手术分工精细,需医护人员、各科室、患者密切协作,术前术后护理要求高,麻醉风险大。再次,外科患者病情复杂、危重,诊断困难,易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其他器官、组织的损伤、功能损害,术中情况变化,出现并发症和感染,加大手术风险。最后,手术操作复杂,不易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往往出现患者及家属不配合手术治疗或对治疗期望值过高的情况,患者主观愿望与治疗效果必然出现强烈反差,引发纠纷。
2 外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
外科是医疗机构的一个特殊科室,也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其原因既包括医疗纠纷产生的一些共同原因,如患方知情权保护不力、病历书写欠规范、过度医疗加重患方负担以及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也具有自身特别的原因。
2.1 手术治疗本身风险高,容易因意外而引发纠纷 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本身就处于不断发展而又始终不完美的状态,外科一般以手术作为主要治疗手段,外科手术具有治疗效果明显,解除痛苦快的特点,但手术具有可创性,对手术者有特别高的要求,术者要充分做好术前准备,患者所患疾病是否需要手术,采取何种手术方式都需要医生对该疾病有深刻的认识,而手术适应症是不断变化的,患者又具有个体差异,很难把握;术中操作要求高,要稳、准、轻、快,准确识别人体解剖结构,并能积极防止感染和处理各种并发症,难度系数大;有些手术的病变部位毗邻重要的血管、神经,手术发生并发症往往是难以避免的;新技术、新术式的应用有逐步完善的过程,术者也需要逐步提高和熟悉,在早期并发症的发生率难免较高,这些都容易出现意外而引起纠纷。
2.2 手术相关医疗文书告知不规范,患方知情权未得到充分满足 告知主要是术前让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所患疾病的危害,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和技术上的可能性及手术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拟采取的措施,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特别是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患者要真正的听懂、理解。有的医院进行术前告知的是实习医生或进修医生,其对病情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手术同意书等是印好的表格,只按表格中列出的各项内容向患者念一遍,与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不密切,而医生的术前告知往往过于简单,用语太专业化,患者及家属未充分理解手术的严重性,只是单纯的签字手术。就会出现术后结果与患者愿望不一致或患者出现意外情况,患者及家属没有思想准备而发生纠纷。
2.3 少数医生技术不高处置不当,造成医疗失败
2.3.1 某些外科医生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缺乏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手术技巧 外科领域对疾病的及时诊断、手术方式、时间、部位的选择,手术中千变万化的情况的预防和处理,都需要外科医生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对人体解剖结构,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等基础知识掌握扎实。年轻外科医生的成长途径是漫长而又艰辛的,医学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学习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医师技能培训的完成,而仅仅是个开端。老师仅是向学生灌输外科学原理而不是每个手术的经验。某些外科医生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又缺乏不断学习的上进心,年轻外科医生缺乏经验,或技术水平欠缺的手术者,其手术发生意外的几率都会增高引起纠纷。
2.3.2 部分外科医生掌握的知识很局限,思维方式固定,不能适应新技术、新术式的应用 外科是医学中发展迅猛的领域,需要永不停止的学习,否则会造成知识技术的滞后。如微创手术技术的异军突起、器官移植技术的兴起、预防外科的不断进步,各种医学观念不断演进,知识不断增加,如果外科医生不汲取新知识,不学习新技术,不提高和完善知识体系,必定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医学技术,在复杂的医疗环境中定会错误百出,纠纷不断。外科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科室,人是一个密切联系且完整的机体,许多外科医生只把自己当作匠人,而缺乏大医风范,对技术以外的知识一概不通,内科知识更是贫乏,对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不能把握好,出现手术外的不良情况不能做简单的处理,必然会增加失误率,引起纠纷。
2.4 科室协作配合不力,影响手术的进程和效果 手术过程有很强的协作性,需要术者、麻醉师、护士等各个科室部门的密切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引发纠纷。外科需要上下级医师密切配合,做好术前讨论,制定完善的手术方案。可是个别医务人员把手术刀当营利刀,受利益的驱动,超越职责范围和技术水平争做不能胜任的手术,利益大的手术都争着去做,利益小或无利益的就往外推。上下级医师关系不和谐,下级医师无视上级医师权威,不请示、不汇报、不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上级医师不关心下级医师,不指导、不带教,技术垄断。各个医生之间不相互配合,交接班不认真,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手术,影响治疗的进程和效果。
2.5 外科患者的特殊性也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2.5.1 病情危重,患者认识不足,心理承受能力弱 外科患者入院时,往往病情严重,合并有其它疾病,治疗又以手术治疗为主,手术风险大。受患者自身知识构成和理解能力的限制,往往对疾病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手术就能痊愈,然而各种新型诊疗技术和治疗方法在临床上的广泛适用,使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接触、沟通越来越少。医院对医生重学历、重技术、轻人文素质,医生忙于医疗工作,追求高学历,无暇顾及人文素质的培养,对检查设备的过度依赖,淡化了医患之间的人性化接触。更不利于患者了解病情,出现患者不满意的情况,往往归责于医生。
2.5.2 经济条件不好,外科治疗费用承担压力大 外科的整个治疗过程,费用昂贵,术前要完善各种辅助检查和术前准备,如:三大常规、胸片、血凝等。手术的费用对普通患者来说花销很大,很多患者在治病过程中是花去了所有积蓄。对治疗的效果期望值也就特别高,病人、家属要求不断提高,其意愿常与医学原则相冲突,得不到自认为的理想结果。而不甘心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又受一些负面影响,到医院打闹,想通过此种途径获得高额赔偿。
2.5.3 治疗情况不明,思想负担任务重 手术风险是手术者、医疗机构与患者共有的,患者一方对手术效果期望过高或者手术者过于自信,在患者对手术风险性毫无认识,豪无心理准备时,发生手术结果违背愿望的情况就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往往不配合手术治疗。如不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隐瞒病情、伪造病史、拒绝手术、不执行医嘱、不配合医生操作,加大手术风险。
3 减少外科医疗纠纷的预防对策
对于医疗纠纷的预防,不论理论上的研究还是实践中的探索,目前已经有了一些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对策,例如避免过度医疗、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等等。但针对外科这一特殊科室,笔者认为有以下几项对策。
3.1 提高技术水平,确保手术质量 外科医生不仅应具备睿智、悟性,对疾病的观察和分析能力,而且要求手术操作轻巧、熟练、机敏和果断。外科医生需要经历漫长而艰苦的训练,不断丰富和完善知识体系。对年轻外科医生的训练非常重要,临床实践和观察是外科医生成长的唯一途径,建立和完善专科医生培训机制,让年轻外科医生得到规范的训练,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病人是培养外科医生最好的老师。但外科手术不仅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要转变年轻外科医生的训练模式,外科手术不是跟着老师依葫芦画瓢,而是要深入的明确手术的方式、时机,培养思考能力,技术能力、行为能力等综合素质,使其向着更精、更细、更深的方向发展,使外科医生成为艺人而非匠人。其次,要加强外科医生汲取新知识的意识,不断提高和完善其知识体系,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术式,加强其它科室知识的学习。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医学技术。
3.2 强交流沟通,尊重患方知情
3.2.1 提高人文素养,增强沟通能力和技巧 医学的独特性使其不同于一般的学科,具有明显的人文属性,作为一个好的外科医生,绝不仅仅是技术的高超,还要有人格魅力,目前医学教育只注重医学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如何做人,因此提高人文素养已显得非常重要。首先,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倡奉献精神,立志服务于病患,从自身做起,树立医师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其次,注重医学以外知识的学习,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言谈举止和仪容仪表。广博的知识使人敏捷,能更好的表达和交流;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一种良好的心态,使其能遇事不慌、处惊不变,更能应对诊疗过程中的各种情况;良好的仪容仪表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的外在表现,能够更好的得到患者的信任和喜爱;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可以获得完整而有意义的病史资料,能够加深以患者之间的情感交流,增加患者的信任度和依从性。达到医患相互谅解,出现手术风险时,能够得到患者的谅解。
3.2.2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首先,告知对象应为成年患者,如因患者病情危重或不便让患者知情,可授权其家属,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表示知情、同意。其次,告知内容应包括诊断、拟进行的手术名称、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和愈后情况。再次,对手术的不良后果和并发症,应重点强调,并具体解释,让患者知情、理解并同意,才可以签订手术同意书。最后,告知者应为患者的主治医师,其对患者的具体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应根据告知对象的文化程度,进行告知,保证其理解治疗的关键性问题。而不是盲目的签字手术。
3.2.3 强化协调配合,发挥科室合力 科室医护人员加强协作能力,完善和不断更新诊疗常规、技术操作常规,加强手术前、中、后对患者的管理协调,提高医疗质量。
3.2.3.1 抓好手术前管理,完善首诊负责制 病情危重的患者到病房,接诊医师要详细询问病史,对患者进行针对性强的查体,对患者病情有基本的了解,如需辅助科室的检查帮助诊断,应有相应的医务人员陪同。如需手术,术者要做好术前准备,各级医师认真履行术前讨论,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病人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正确、及时的对患者做出诊断,进行有效的手术治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和把握好手术时机。对患者关系重大的手术,要完善告知义务,合理安排手术,制定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减少失误。
3.2.3.2 完善手术中管理,明确手术的组织与分工 手术人员要以手术者为中心,手术者应选择对病情有充分了解,对手术的方法和步骤有充分的准备,对发生变化需改变手术方法或出现意外能应付自如的人。手术护士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谨防手术物品遗留病人体内,手术中发生急危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必须改变手术方案时,必须及时请示,按职责范围进行,需要患者和家属知晓的应先告知其家属。
3.2.3.3 做好手术后管理,预防并发症和发生术后感染 术后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医师在交接班时要着重强调刚做完手术的病人,做好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要对术后病人认真查体,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后治疗,护士要认真检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做好术后护理工作。严格遵守消毒和无菌消毒规程,树立无菌观念,及时换药,仔细检查伤口,预防并发症和防止术后发生感染。
3.2.4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外科医疗文书 加强外科医生的法制教育,由于目前医学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再高明的医生也会面临手术失败的情况,对其认识的不一致往往引发纠纷,由于部分外科医生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认识到相关医疗文书的重要性,对危重患者告知不全而不具法律意义,或手术同意书免责事由书写不符合法律要求,病历不当涂改添加,资料不全。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作为主要的证据,往往就使医务人员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必须先做到学法和知法,由于医学和法学是两个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医务人员懂医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出现不按法律规定和诊疗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的情况而出现差错,产生纠纷。因此要加强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制定规范的医疗文书格式,定期检查病历,促使医护人员及时完善病历,能有效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其依法执业,避免医疗过失行为,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也能够进行妥善的处理,使医方在维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2.5 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效转移外科手术风险 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通过投保医疗责任险,对复杂、危险性高的手术投保,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出现医疗纠纷时,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协调、调查后,确定保险责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偿金,从而加强患者补偿的支付渠道,使患者能及时得到补偿,避免患者和医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将医院经营管理和执业过程中不确定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妥善解决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减轻医院的压力,维护医疗机构的社会声誉。对医护人员来说,能减轻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医护人员治病救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大胆进行临床实践,敢于收治高风险、高技术处理的复杂病症,有利于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外科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