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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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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

第1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摘要:税收筹划在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及税收征管体制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意义。本文就税收筹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及阐述,以期给企业的经营决策者提供一些帮助,并积极促进税收筹划推广普及。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经营管理;应用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1.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在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其定义在国外与国内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总的认识是相同的,税收筹划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者说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企业根据所涉及的税境,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做事先的规划与安排,选择合适的纳税方案,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收负担,以达到节约纳税成本,增加企业收益,实现企业价值与财富最大化的目的。

2.税收筹划的特点

第一,合法性。由税收筹划的定义就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的特点,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实行税收筹划的前提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作,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用税收调控企业的意志,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

第二,选择性。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的业务、产品、项目等选择或重新架构来获得税收的好处,企业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来安排企业人业务与交易,使企业最大程度的获取纳税上的利益。

第三,筹划性。税收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还没有发生时,通过对自身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利用税收政策的优惠,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少纳税,使企业获得节税收益。

二、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是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保障。

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内容、职能、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相关性,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的收益,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并且税收筹划的目标反过来对财务管理的目标还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税收筹划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税收负担的降低和利润的增加,同时还能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财务管理的职能分为:决策、计划和控制。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是财务管理的三大内容,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这三大内容的规划与安排,从税收与理财的角度来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纳税方案,以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所有与企业管理有关的因素,而税收筹划则贯穿于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过程之中,对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发生着影响,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账务管理环境才能使税收筹划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税收筹划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税收筹划在企业实际的经营管理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具体的筹划方法也不尽相同,本文主要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其应用。

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与周转,税收筹划的管理对象是税金,而税金是企业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强制性和刚性,因此在预测企业现金流量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才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筹资、投资、经营和股利分配,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都有重要影响,主要表现为:

1.筹资方式、渠道的税收筹划

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企业经营所需的大量资金因其所获取方式与渠道的不同,需要支付的成本代价也不一样。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让这个代价降到最低。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是企业筹资中合作最多的筹资方式,这二种筹资方式所带来的税收负担是不一样的,权益筹资的风险较小,但成本较高,而负债筹资的风险较大,但成本相对低一些。企业自我积累、向金融机构及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或者向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是企业筹资的主要渠道,不同的筹资渠道所产生的税负,也不尽相同,企业内部集资的税负最轻,而自我积累筹资和发行股票的税负最重,所以企业决策者在进行筹资方案选择时,应该考虑风险与收益的比例,最大程度的降低筹资成本,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投资决策的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并要对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全面的考虑,税负的轻重,是投资决策必须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企业的投资收益是企业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投资结构、投资对象、投资地区及投资项目、投资行业的不同,所产生纳税负担也是不同的,因为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对不同项目的税收政策也不相同。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二种,所以税收筹划时要使企业的应税收入来源集中在零税率或低税率的投资成分上,比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而且也应尽可能的使应税收益来源于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行业和项目。

3.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包括企业的供货,生产、销售等环节,选择不同的生产经营模式,所产生的税收负担轻重是不一样的。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包括企业采购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筹划。

4.股利分配的税收筹划

股利分配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的主要方式,主要有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二种形式,股利分配政策对股东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都有着明显的影响,对股利分配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以合适的分配方式,减少税负,增加投资者的收益及企业的现金流量。

四、税收筹划中存在的误区

税收筹划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对其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大多以节税为目的,使其与逃税、避税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人们往往将它们混为一谈,大多数企业对此问题也是认识不足,影响了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理运用。

总之,如何合理使用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问题之一,在对其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必须让企业的决策者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内涵,从而使税收筹划能够真正的在合法的前提下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舒晶.关于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06(7).

[2]吴端仕.基于企业税收筹划的财务管理新理念实践探讨[J].企业研究,2010(18).

第2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企业财务;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其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税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要素,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税收约束的市场中,税收筹划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的财务管理决策。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事先对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策划,在多种纳税的方案中进行最优选择,在实现纳税金额最小化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2.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实际的税收筹划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整体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着眼于企业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防止顾此失彼。(2)合法性原则。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时刻关注有关税收相关法律的最新变化,使税收筹划做到与时俱进。(3)风险防范原则。税收筹划在给企业节约成本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行为一般发生在税法边缘。第四,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获得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成本。

3.税收筹划的目标

由于每个企业的规模大小、组织形式、管理水平以及产权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有的企业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税收负担;有的企业是为了实现纳税零风险;也有的企业为了获得资金时间价值。不同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各不相同,但是其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做出各项财务计划之前,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筹划,制定出最优的决策。(2)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在筹资决策中、投资决策中、生产经营决策中、利润分配决策中都需要进行税收筹划。(3)税收筹划关系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就是使成本最低化、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其中纳税的多少会给企业的价值造成重大影响。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2.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可行性

国家对税收筹划制定相关的政策、人们对于税收筹划观念的转变以及完善的税收制度都使得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备可行性。(1)国家的税收政策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有多种纳税方案时,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做出有利于企业的税负选择。(2)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开始认识到税收筹划在当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开始利用筹划的思路开展工作。(3)相关法律对逃税、偷税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使企业消除了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4)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正沿着法制化、体系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的过程,是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的决策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各项理财和生产经营活动,还与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有着紧密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在法律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和框架内进行,依法对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背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和时间内制定多种方案,并从中选择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税收方案。一方面,企业的财务人员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能与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相冲突;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有关于税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正与变更,并能够据此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障企业获得最大的税负收益。

2.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与企业其他方面的决策一样存在风险。一个既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常常会受到政策条件、客观条件、法律条件的变化的影响而对节税的效果产生大的影响,甚至导致无法在企业内部实施。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要加强工作人员要加强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另一方面,大量收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变动、税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另外,还要对企业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风险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风险防范方法。

3.税收筹划应树立正确的认识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有的人认为只有国家和相关的税务征管部门才进行税收筹划,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关系;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这上面,不如专心搞经营,做好市场和管理;也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逃税、偷税和漏税,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错误认识,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漏税的区别,并重点宣传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税务征管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让纳税人知道其享有税收筹划的权利。另外,税务中介机构要通过介绍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比较进行税收筹划和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区别,从而增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的思想和意识,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4.税收筹划应关注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然而,不论什么样的筹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企业在取得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成本与费用,也会因为选择此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损失机会收益。一份合理对企业有利的筹划方案,应该是取得利益大于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若所花费的成本或损失大于从中所取得利益,那么该税收筹划就是失败的方案。成功的税收筹划应该是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能取得更多的税收收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和损失的方案。

四、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理性、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纳税意识与纳税理念不断增强的体现,是企业减轻税务、降低成本、增加税收收益的基本权益,是当今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遵循国家相关的税法和政策规定,要注意防范风险,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理念,要关注成本-效益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林凯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中国商贸,2013(07).

[2]曾 琼: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0(10).

第3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由于事先无法预计的各种因素的存在,纳税人所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案,存在使纳税人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根据税收筹划的成因,税收筹划风险可有以下几种。

(一)政策法规风险

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划人员与执法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解的不同及由于经济形势变化导致的政策法规变动是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面对的。政策法规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政策法规变动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筹划人员对政策的认识与税务执法人员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或在筹划中对政策把握不准所致。

(二)执法风险

税收筹划方案是否有效必须得到税务执法部门的确认,税务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失败。因为税务机关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拥有自由裁量权,各地方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执法理念有较大差别,所以税收政策执行过程可能存在偏差。

(三)经营风险

制定税收筹划方案的有效实施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前提和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筹划方案中规划的这些条件。这些特殊的条件,一方面可以使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合理合法节税,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企业的特定的经营活动,从而可能带来筹划风险。

(四)操作风险

税收筹划的操作风险在实践上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运用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时操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在指定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不能综合考虑企业涉税的整体环节。

二、税收筹划风险管理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是指纳税企业对税收筹划风险予以识别和评估,通过运用适当的处理办法,并以最小经济代价用确定的管理成本替代不确定的风险成本,从而获得税收筹划利益的活动。在税收筹划中,应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企业各部门间配合协作。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方案。

(一)从整体效益出发的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策略,首先要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其次,还要考虑税收法规之间的相互制约,如果不能全面考虑,那么降低某种税收额度反而可能导致增加其它的税收额度。在纳税筹划中,每个税种的性质与类别不同,采取相应措施规避筹划风险的方法及其收益也各不相同。因此,针对不同税种做出有重点的选择是税收筹划的关键。

(二)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中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成本一效益原则。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成本是指在管理税收筹划风险过程企业必须支付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中所耗费的人、财、物,比如支付给税务专家的咨询费;隐性成本是指企业使用的未作为货币支出,自身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成本。

在该原则中,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收益也包括两个方面:真接收益和间接收益。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直接受益是指因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有效管理使企业规避风险,减少税负带给企业的收益;后者是指由于控制了税收筹划风险,保证遵者预防损失主要是指企业要完善税收信息,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选择适合自留的较小的风险等,灵活地处理税收筹划方案面对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三、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方案

由于税收筹划方案是事前制定的,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一的措施主要侧重于事前和事中控制。对此,纳税人应努力完善税收筹划信息管理,’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并灵活应对税收筹划中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一)完善税收筹划信息管理

纳税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税收筹划信息管理:第一,全面征集税收筹划信息。筹划人员必须对当时当地的税收政策做全面充分的了解,还应征集政府涉税行为的信息。第二,提高税收筹划信息质量。提高税收筹划信息质量,在搜集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信息源的准确性和信息的传输及加工环节的真实性,都将影响着信息质量,同时还要注意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相关性。

(二)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理财活动,牵涉到法律、税收、财会、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因此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首先要有全面的知识储备,不仅要掌握财会等知识,还要通晓理财、金融保险知识。其次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三是要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三)灵活应对税收筹划环境变化

国内外经济形势千变万化,政府部门也会对税收法规予以修订和完善,执法部门的稽点和执法理念也会因国家政策及人员素质的不同有所出入,这些都会给事前制定的税收筹划带来风险。对此,企业应积极应对,灵活及时地调整筹划方案,减少损失。

(四)事后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风险损失管理,虽然主要是事前采用各种措施,尽量避免或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或影响。可是在实践中,税收筹划方案可能由于各种因素失败,使企业利益受损,特别当遭到执法部门处罚时,纳税人不能消极对待,必须采取积极地事后补救措施,尽量挽回损失。

参考文献:

[1] 吕建锁. 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新探[J],山西大学学报,2005.5.

[2] 李珍萍. 税收筹划的风险及防范[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3] 乔为刚. 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

第4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

1税收筹划的定义、特征及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1)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纳税人在遵守现行税法及其它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活动。

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①避税是通过钻税法空子以取得税收利益,无助于人们的长期资本融通,因为漏洞一旦曝光,投资者可能要陷入困境。税收筹划需要较长远的眼光,至少不短于5年。

②税收筹划不仅仅着眼于法律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上。

③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要通晓税法外,必然要旁及到与投资决策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而避税则不同,瞄准的只是税法上的漏洞。

④公司对促进公众利益应负有社会的责任感,税收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而不能像避税那样损公利私。

⑤避税尤其是偷税,要承担政府实施惩罚的风险,惩罚的付出往往大于正常的税收付出,所以只有税收筹划才是可靠的。

⑥纳税人关注着如何赚取利润,但更关注的是其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公司的目标不在于利润最大化,而在于税后所得的最大化,税收筹划便是为了实现后面这一个目标。

(2)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意义。

①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

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作为企业的一项支出,其数额大小直接影响税后利润的多少,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通过财务、经营、组织、交易事项的安排,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努力使税负减少,税后利润最大,企业价值最大化。

②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

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决策三大部分,这些决策都与税收问题密切相关,税收筹划对每项决策都有重要影响。在筹资决策中,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的资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上所作的规定有所不同,是在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负担,企业必须认真筹划,选择最佳的融资方案。在投资决策中,税收政策不仅影响投资的方式、地区、行业,而且对投资收益也有较大-影响,也必须研究税收筹划。在利润决策中,税收政策不仅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且对累积盈余也有制约作用,同样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可见,税收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收筹划贯穿于财务决策的各个阶段,成为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

③税收筹划是跨国公司开拓境外市场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

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企业的国际交流日益扩大,生产经营者的跨国经营活动日益增加。企业向国外投资时,是去日本投资还是去荷兰投资,或者干脆在本国投资,是设立海外子公司还是设立海外分公司,税负的差异很大,企业必须进行精心的税收筹划,才能获取最大的效益。

2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主要应用

企业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①企业的行为要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更要受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②税收筹划离不开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基础,而且税务会计目标内涵之一是要服务于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可见,企业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是指财务管理工作要达到的目的,它是财务管理工作的起始条件和行动指南,也是财务理论和方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可见,财务管理目标就是企业基于社会经济环境的约束与自身价值判断而推动资本价值运动所欲达成的目的,它规定着企业理财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轨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总体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多变性,它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环境的产物。综观国际国内财务理论丛林,财务管理目标多种多样,主要有“企业经济增加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资本配置最优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包括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以及维护主体合法权益,而其中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

在税收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的,两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同时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税收筹划既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其本身反过来又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

(2)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对象。

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与周转。如同人体的血液,只有不断地流动才能保持人的健康一样,资金只有在企业里不断循环周转,才能实现企业的增值。

企业的应纳税金不像对营业性债务的本息支付或对所有者的股利分派那样具有较大的弹性,它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表现出一种“刚性”约束。税法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如果企业因现金拮据而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税款,对企业的市场信誉、形象以及长远利益都有极大的损害,而且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为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税金是企业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强制性和刚性,在进行现金流量的预测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部分的影响。因而,企业的税收筹划应以税收法规为导向,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纳税问题进行筹划,以保证企业资金正常运转。

(3)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职能。

财务管理职能包括财务计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决策系统由五个基本要素组成:决策者、决策对象、信息、决策的理论和方法、决策的结果。税收筹划作为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此五要素均相应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的财务工作者都要树立税收筹划的观念;决策时不可忽视筹资、投资和分配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决策时需要提供纳税信息;税收筹划同样离不开财务决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筹划的结果同样要用来指导人们的纳税行为。总之,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实质就是对纳税进行事先的计划,税收筹划落到实处离不开控制。可见,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密不可分。筹资、投资、经营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都有重要影响。例如,在筹资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的资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所作的规定有所不同,是在税前列支,还是税后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负担,企业必须加以认真筹划,选择有利的融资方案。又如,投资者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此外,税收政策对利润的分配,以及累积盈余也有制约作用,同样需要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的空间更大。总而言之,税收筹划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各个过程,融于财务管理的各内容之中。

(5)税收筹划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环境。

企业的理财过程是一个开放系统,它与各方面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该系统以外的各种因素都对财务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①为财务管理活动顺利地进行提供便利和机遇,如提供有效地筹资对象和有利的投资项目;②对财务管理活动提出制约和挑战,如规定成本开支范围、紧缩银根和增加税负等。理财环境是公司财务管理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舞台。只有弄清公司财务管理所处环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才能把握开展财务活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为公司财务决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提出相应的战略措施,提高财务工作者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应用能力,以便更好地实现财务目标。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的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环境的影响。而税收筹划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继而影响企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美)斯蒂芬·A.罗斯(StephenA.Ross)等著,吴世农等译.公司理财[M](原书第6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叶子荣,张秀敏编著.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3]盖地主编.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刘百芳,刘洋著.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原则及其应用[J].现代财经,2004,(12).

第5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筹资 税收筹划

一、企业筹资的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理论界和企业认识不足

我国理论界和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和应用兴起的较晚。理论上对税务筹划范畴的内涵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对税务筹划研究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具体税种进行研究,如针对增值税具体阐述增值税的筹划方法;另一种是围绕减轻税收负担和免除纳税人义务所采用的手段(结合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展开研究。主要有税基式税收筹划、税率式税收筹划、税额式税收筹划、转嫁式税收筹划四种方式。其中按照经济活动的类型对税务筹划进行分类。又可分为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收益管理的税收筹划。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往往重视对具体税种的税收筹划而忽视对具体经济(筹资活动)税务筹划,纵观我国的税收筹划著作,多是以具体税种为研究对象。很少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经济活动相结合,研究的理论深度不够。企业的发展壮大是由于企业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经营、筹资等活动,只有将对具体的税种筹划和筹资活动等结合起来。不仅只着眼于一种税的节减,而从企业从事筹资活动的大局出发才能使税收筹划发挥更大的作用。

2、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各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企业期望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融得更多的资金,以使自己发展壮大。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既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筹资方式的组合使用,必然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务负担,如何根据税负因素作出好的筹资决策,如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如何搭配能够实现最佳资本结构,使得企业价值最大化,使企业税负最小,这都需要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和高深的数学知识,才能作出合理决策。但现在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高级的财务人员缺乏,难免使得企业不能找到好的筹资方案。造成资源的浪费。

3、法制建设滞后,纳税人权利意识淡薄

在外国,进行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活动做出税务安排。在我国,税法不完善,执法人员辨别税收筹划和偷、逃税的能力不强,由于经常将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混为一谈,使得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会产生各种顾虑,使企业不敢大胆的运用这种权利。这也阻碍了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运用税收筹划的积极性。

4、税收在我国发展缓慢

现在企业的筹资方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企业的筹资也越来越发展到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来代替自己进行筹资。由于现代筹资的复杂。以及税务筹划过程中要对待各种复杂的税收法规,了解已属不易,更何况要研究其中的差别。没有专业人员参与。企业本身进行筹资的税务筹划成效不大,而且税务筹划非常注重时效性,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筹资活动出现税务筹划的机会,一定要及时抓住,否则税务筹划的效力下降。我国虽存在税务机构但这些机构主要是向客户提供报税的服务,开展专门税务筹划的经济活动并不活跃,筹划手段落后,筹划内容有限,也就不利于筹资的税务筹划的普及推广了。

5、融资渠道制约使融资成本过高

当前,我国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不甚乐观,中小企业普遍遇到融资难的问题。由于国有大型企业由国家作为后盾,信用程度相对较高,信贷风险也较低。相比之下,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不透明,财务信息不对称现象很严重,国家有没有完全建立企业的信用状况的信息系统。最终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给小企业,发行债券限制也相对较多,这都让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而税收筹划也是建立在融资成本基础上的。融资成本的增加也加大了部分税收的流失,虽说税盾效应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筹资成本增加的幅度要高于税盾的收益。加之筹资成本的不稳定因素,也会给企业筹资规划带来巨大难度。

二、企业筹资税务筹划发展前景展望及建议

1、企业筹资税务筹划发展前景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面貌日新月异,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加快,我国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企业筹资渠道越来越多。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来我国投资。我国也越来越融入世界经济中去。但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对资本市场的监管的逐步完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大,资金的流动更加频繁,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从全国来看,资金的资本成本会不断升高,必将使企业更加追求最佳筹资方案,以实现最优资本结构,税务筹划必将为企业更加重视。外国的公司、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会大量涌入我国,它们不仅直接扩大税务筹划需要,而且将为我们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发展。税务筹划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国外同行的压力下,也会不断钻研筹资的税收筹划理论,不断为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而努力。从而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的突飞猛进。

2、对我国筹资税收筹划的建议

1)纳税人应当增强筹资的税务筹划的意识

纳税人应当明确进行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增强税务筹划的意识。运用合法的方式保护并获得税收利益。纳税人应当在各种筹资决策中,主动地运用税务筹划,从而挑选出最佳的筹资方案。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从宏观上看,企业进行筹资税务筹划会优化整个社会的投资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也可以根据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预期来合理的调整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进行筹资的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殛待提高。要想进行好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必须熟悉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等知识。还要掌握大量的财务管理知识。我国现行税种有20多种。每种税收规定都很复杂。企业税务筹划人员不要只就具体的税种而要结合具体的筹资活动进行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人员要根据自己企业涉税的种类熟练掌握,自觉的把税务筹划应用于日常经济活动中来,要经常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财经规定的变动。税务筹划人员还应善于利用税务筹划,勤于利用税务筹划,应当促使税务筹划变为企业的一个利润中心。

3)重视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进行筹资的税务筹划应重视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一定要使税务筹划的收益大于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值得的。企业进行一项筹资决策时,往往有若干方案。企业利用税务筹划对这些方案进行筛选,要注意考虑各个方案的机会成本,要选择那个机会成本最小的并且能使企业税后利润最大的方案。当二者不能同时满足时,要选税后利润最大的方案。在比较各种筹资方案时,应该运用考虑了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的NPV、NPVR、IRR等方法,综合考虑税后的利润谁最大,就选择哪一种方案。

4)利用税收机构的工作

筹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是一项理论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熟悉财务会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还要具有良好的与外界沟通的能力。有的企业规模小,业务少,自己进行税务筹划不划算。这时应该选择社会中介代为税务筹划。即使是规模大、势力雄厚的企业,仅凭自己的条件进行税务筹划,既浪费人力和财力,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因此,企业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税务机构进行税务筹划。税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创造税收利益。企业还能从税务机构获得指导,及时发现并改正企业管理中的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国外的许多大公司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企业将税务问题委托给税务机构,促进了社会分工,既为自己专心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又促进了税务筹划理论和实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版

[2]韩英,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J],财会研究,2005,(08)

第6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高校;税务管理;完善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科学合理的安排理财、投资以及经营等活动,其目的是节约税费,增加收益,这种管理模式就叫做税收筹划。高校对自身税务管理工作都比较重视,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税务管理工作,才能减轻高校的税收负担,提升高校的资金管理水平,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税收筹划视野下高校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高校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前提条件是从实际出发,并对经营管理经验进行有效结合,从而全面的对高校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合理的对高校税收进行筹划能够加强高校管理工作和经营工作的科学化发展,但就目前来看,部分高校管理人员税收筹划意识较为缺乏,对税收筹划工作认知不够透彻,增加了税收筹划工作的难度。部分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存在不足的主要是税收筹划意识不强而导致,另外,高校管理者因决策失误也会使高校的税务风险得到增高。对国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因而错失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高校的运营资金成本增加。另外,缺乏税收法律意识,对税收筹划工作认知不够,认为纳税筹划工作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并与偷税漏税行为联系在一起,由于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高校税收筹划工作的积极作用得不到发挥,对高校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二)税务管理系统不够健全

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但对于这些信息却无法进行直接获取和应用,需要不同部门进行配合来完成纳税申报流程,税务筹划工作的实现也需要以分析后得出的数据和信息为基础。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的人力资源比较多,同时也会耗费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每一项决策方案也会因为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而出现偏差,从而导致高校税务管理的风险系数大大提升。此外,由于高校的税务管理系统不够健全和完善,无法及时对经营项目税务工作进行处理,传统的纳税处理方法也缺乏实效性。不完善的税务管理系统还阻碍了税务工作人员对各项国家税收政策或临时性条款等信息的及时了解,从而使税务筹划工作的难度得到提升。

(三)税收筹划不够合理

高校的税务筹划管理工作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高校的税收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具有比较强的动态性变化特征;二是在高校的内部,加强对科研立项资金的税收筹划工作;三是针对高校内部教职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但是从目前的高校实际税务筹划工作来看,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整体来看工作比较笼统,也没有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细分,工作开展不够具体,从而对高校税务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造成严重影响。

(四)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管理存在不足

部分高校在内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为了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来,因此对高校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了特意安排,但这种工作通常是注重形式,并没有对工作进行有效的实际落实。高校内部为了节省管理成本,还让财务管理人员身兼数职,财务会计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全部由个人来完成,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不仅增加了高校税务风险还为国家税收带来损失。当前现状是,高校人员冗杂繁多,税务环境得不到改善,虽然高校管理人员已经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认识,但各级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还无法实现,使得工作难度增加。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是导致高校税务筹划工作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导致在高校经营管理工作中得不到税收方面的优惠,增加了高校经营管理的运行成本。

二、税收筹划视野下的高校税务管理完善有效措施

(一)加强高校税收法律意识

在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有效统筹税务管理工作是高校税收管理的目的,其作用是对高校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而对于高校的税务管理工作来说,在税收筹划的背景下,合理运用政策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高校实际的纳税工作中,不仅要做到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避税,还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依法纳税。高校纳税行为的有效落实需要在国家制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下进行。在税收筹划角度来看高校的税务管理工作,其具体的开展和实施过程需要以税收法治意识的提升为前提,提升税收法律意识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了解国家对高校税收的优惠政策,将税务管理共享服务中心建立起来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二是加强高校各个部门相互之间的合作,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方便对最新优惠政策信息的及时获取,确保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国家的税法动态情况。三是对本校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充分认识税收筹划工作对于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四是保留并存储好有关免税收入的各种资料,在不违背相关税务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合理的避税工作,并依法进行纳税。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高校的健康稳定发展,使高校为社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二)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体系

要想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体系,就应先了解高校的综合政策,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系统化对已有的税收法规进行学习,如此有利于促进税收管理理念发展成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其次,高校内部还应对自身的税收背景知识进行完善。另外,还应加强与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从而更加清楚的了解动态性的税务管理知识,以此为基础才可以确保建立并完善税务管理体系。最后,在具体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税收管理人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税收和免税收两方面知识的学习和认知,并明确记录下经营和科研教育等方面的收入,有机引入预算费用和摊派费用,更新固定资产折算理念。高校内部的税务管理人员可以以上述管理理念为依据来进行税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强税务筹划的合理性

合理的税务筹划工作能够帮助高校进行依法、合理的避税,所以应在税收筹划的角度下来开展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对于高校税务管理工作来说,为了合法合规的规避纳税费用,需要加强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性。高校的税收管理工作体系比较庞大,而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管理方法对于高校的税收管理工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具体一点来说,首先,要充分认识到税收政策的变动;其次,应合理支持高校内部的科研立项资金支出,从而有效降低高校的纳税负担;最后,对高校教职员工的薪资待遇进行合理调整,可以通过开展福利性措施的办法来缩减税务支出,确保高校的经营效益得到提升。

(四)优化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管理工作

当前时期,我国政府针对高校陆续出台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其目的就是保证高校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因此,高校应充分把握机会,在内部开展税务管理的改进和优化工作,以促进对国家优惠政策的合理化运用,也能够对高校的税务管理情况进行有效完善。此外,国家对于高校营收方面的税收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这就使得高校内部的科技研究以及提升服务等方面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所以,高校还应对这一优惠政策进行有效利用,同时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从而实现科学合理的运用国家对高校的政策倾斜。还可以通过合理税收筹划方式来缩减高校的税负,比如对技术开发转让等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不仅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提升了高校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三、高校税务管理完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合理运用税收筹划

高校不能盲目的使用税收筹划,避免税收筹划工作的质量降低,高校应明确校内的各项工作,并挑选出与高等教育和科研事业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有限对其进行筹划。另外,税收筹划工作不仅适用于校内的各种教学行为,也同样适用于全社会人员。在不断完善高校的后勤服务过程中,涉及到比较丰富的领域和内容,如果高校进行对外经营时,取得的收益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收益,国家予以免税。因此,高校在对税收筹划进行合理应用的过程中,应加强对科研事业的重视程度,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最大限度地简化高校的税务负担。

(二)合理运用低税环境

通过研究高校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看出国家给予高校比较大的支持,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债权债务资本、单位投资和融资租赁等,使得高校具有一个相对理想的税收筹划环境。因此,高校在加强税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合理运用这种理想的环境,认真明确各项免税项目,并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确保高校能够以最小的投入成本来获取最大的收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税收筹划视角下,高校税收管理工作较为复杂。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的税务管理人员必须提升自身的纳税意识,积极改进和优化税务管理工作和管理水平,并通过高校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管理工作来合理安排高校内部的各项收支,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孙颖,齐玲.基于审计视角下的高校税务风险控制初探——以昆明理工大学为例[J].税收经济研究,2018,108(02):60-63.

[2]陈小阳.新税法下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浅析[J].纳税,2019,13(13):73-73.

[3]许学华.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集团公司税收筹划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339(22):160+186.

第7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一、课程设置研究现状

(一)研究现状述评 对“税务会计”、“税法”和“税收筹划”课程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 就是对单个课程就其教学方法、教材、教学内容与实务衔接等方面进行研究;第二类,就是关于该领域相关课程整合的研究。

关于单个课程教学方法、教材、教学内容与实务衔接等方面的研究,目前文献主要集中与此。如,陈晓芸(2010)指出税法教学在会计学专业教学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而比较分析法的运用可以优化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许利平(2010)指出目前《税法》课程存在重要性认识不足、教学模式单一、教材没有特色等问题;赵恒群(2007)认为《税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突出税收特色,重在应用,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以法规讲解为主、案例分析为辅,法规讲解与案例分析有效结合,在课堂讲授上,应讲究艺术性:变空洞为生动,变抽象为形象,变法条为法理,变文字为数字,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税法教学效果;张营周(2010)分析了《税收筹划》课程中案例教学方法的重要性和具体运用;刘芳、郑红霞(2010)对《税收筹划》课程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进行了分析;周常青(2011)对高职教育中基于工作过程的《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情境设计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宋丽娟(2009)对“模拟公司”教学法在税务会计课程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

对于“税务会计”、“税法”和“税收筹划”课程整合的研究,从现有文献来看,目前研究相对比较少,但已经陆续有文献开始关注此问题。姚爱科(2009)指出目前在实际教学中《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的整合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指出应该从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解决。苏强(2011)指出《税法》和《税务会计》应该整合,以此为基础可以采用多元立体化理念的教学模式。李华(2011)指出税收类课程不断丰富,但税收类课程分设使教学效果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不利于学生全面把握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周期长,知识连贯性差;课程量大,课程安排紧张,部分课程的教学内容无法保证;盖地(2012)则以《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为书名编写教材。该教材是将《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课程进行整合向前实际迈出的一步,但不足的是,它只是将税务会计章目内容之后添加了一章简单介绍税收筹划的基本知识。这与两个课程知识的完全整合相距甚远。

综合来看,目前分别探讨“税务会计”、“税法”和“税收筹划”各自课程教学问题的文献相对比较多,但同时提出整合《税务会计》、《税法》、《税收筹划》的研究目前还未发现,对于课程内容整合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税务会计》和《税法》的整合上,对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整合研究目前只是将《税务会计》内容加上一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知识,离完全意义的整合还相距很远。可以说,对该领域的深度、系统研究仍十分缺乏。

(二)传统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割裂”教学存在的问题 据笔者调研分析发现,现行国内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中,几乎所有院校都开设了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相关课程。它们分属不同学期教学,如《税法》课程一般在大二、大三某一个学期开设,税务会计一般在大二或大三上学期的某个学期开设,税收筹划一般在大三下学期或者大四开设。这种将“税务与会计综合”成体系化的知识“割裂”教学在老师教、学生学两方面都带来诸多问题。这一点从已有文献不同程度的表达中可见一斑。具体而言,这种“割裂”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割裂”教学造成每门课程课时紧张与课时浪费并存。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税法”、“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知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涵盖的内容包括19个税种的税收实体法和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主体的税收程序法。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依据,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公司涉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处理过程。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现行税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在包含税务会计处理在内的具体实施之后,能够达到少缴税款和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因此,可以看出,税法与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关系是非常紧密的。这就让讲授《税务会计》课程的老师,在讲课时不得不花大量时间讲授“税法”知识(如具体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同样讲授《税收筹划》课程的老师,在讲课时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去讲授“税法”的法规内容。而《税法》涵盖19个实体税种和相关的税收程序法内容,其每个税种每年都可能发生法规的变动,这时在讲授《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时讲授“税法”知识就变得更不可少了。这在《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时本身很紧张的现状下,就变得更为紧张。而这种课时紧张却缘于重复讲授,实质上是一种课时浪费。

第二,学生对每门课程知识建构不符合思维逻辑。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表明,知识不是老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与情景的交互作用过程中自行建构的。因此,知识的结构对学习者来说非常重要。但目前“税法”、“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成体系的知识被“割裂”教学后,学生在建构知识时会遇到困难。如,很多学校将“税务会计”课程内容放到“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当中讲授,这个课程被安排在大二上学期或下学期。而《税法》课程则被安排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之后的学期讲授。这就造成学生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中学到税务会计的内容时,因对《税法》中相关税种知识的缺乏,而主要采用强迫硬记的方式接受,而等到学习《税法》时,再去回顾和理解,即便不考虑是否能够理解,单论遗忘率就很高。将“税务会计”放到《中级财务会计》中讲授的课程设置方式,往往不会单独开设《税务会计》课程,而“税务会计”内容在庞大的“中级财务会计”内容里只能算很小的部分,因此讲授的老师往往囿于课时等原因寄希望于让学生在学习《税法》时再去理解从而对此内容一带而过。讲授《税法》的老师也因庞大的授课内容压力带来的课时紧张以及传统授课内容的习惯性安排,主要聚焦于讲授法规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而对各税种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往往很少涉及。这就让学生在建构知识时出现“断层”障碍。而在学习《税收筹划》时,往往在对具体税种筹划整体设计知识建构后,却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税务会计如何处理没有形成整体认识;在学生与老师教学互动时,也因为遗忘率高而让互动变得没有效果。因此学生毕业后很难成为既精通税务又掌握会计的“复合”知识的人才,往往需要等到学生毕业后在具体负责实际操作中再慢慢弥补和建构起来。

第三,造成课程老师控制教学内容的边界比较困难。“税法”、“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知识是成体系的,而这一点在税以税种分类进行知识呈现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如此。以增值税为例,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是《税法》的内容,它同时也在《税务会计》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中存在。因为要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必须首先解决是否要征税,计算税额多少的问题。而关于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知识,也必然要利用增值税在《税法》当中征税范围、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筹划方案具体实施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这即税务会计的内容。因此,可以说每一个税种都同时涵盖在“税法”、“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三领域范畴中,或者说着三个领域通过税种而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造成授课老师在讲授内容边界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困难,容易造成要么重复教授,要么有所遗漏,最终导致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和知识建构的不系统。

二、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整合思路与结构设计

(一)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整合思路 传统教学设置存在的问题,对单个课程老师来说课时紧张与课时浪费并存、教学内容边界划分困难;对学生来说,知识建构存在障碍。这些问题不是局部性的小问题,无法通过对单个课程的完善或改革来进行彻底解决。因此,对该问题的解决必须指向问题的根源――涉税体系化知识“割裂”教学。那如何解决“割裂”状态,或者说完成“整合”,就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解决首先必须确定整合的思路。整合思路的确定,依赖于内、外两个方面。内,是指涉“税”知识体系内在的规律性。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生学习是自我知识建构的过程,而知识本身的特点是知识建构的主要依据。因此,教学必须首先要依据知识本身的特点来确定。外,是指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社会对人才要求是一个变化的过程,不同的人才要求会影响教学的各个方面。因此,对“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内容整合思路必须要依据该知识体系的内在规律和外部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内容是体系化的,其特点显著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们彼此之间具有内在依存性:税法是关于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税务会计的依据;税务会计则是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体现;税法同时也是税收筹划的依据,而税务会计也是税收筹划具体施行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它们三者横向上都是由具体“税种”贯穿的:如增值税有税法的法律规定、会计的处理和筹划方案,而消费税则是另外的税收法律规定、会计处理和筹划方案。因此,从知识体系内部特点来看,涉“税”知识是成体系的,但可以根据税种来进行横向衔接,不同税种之间具有一定的自然分隔性。据此,可以得出涉税知识的整合思路应该是“横向”整合,且可根据需要依据税种来分隔知识内容。而这种思路与外部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相一致的。目前社会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都越来越大,企业越来越需要综合税务、财会等知识才能做出恰当的决定。因此,既精通税务又具有财会背景的人才成为社会目前急需的人才。这就要求“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知识能够横向建构在决策者的脑海中。对于具体企业而言,所需要交的税是按税种来划分的,因此,选择对知识体系进行横向建构,并可以依据税种进行分隔。可以说,不管是从涉税知识体系内在规律性和当下外部社会对人才的要求,都决定了“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内容应该“横向”整合,并根据税种进行适当分隔。

(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结构设计 “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内容“横向”整合之后,可将新的课程取名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对于这门课程,其内容是“税法”、“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知识高度融合的知识体系。传统割裂教学时,以财务会计专业为例,《税法》课程一般为64学时,《税务会计》课程一般为32个学时,《税收筹划》课程一般有16学时、32学时、51个学时不等,这主要跟税收筹划具有扩展性有关,但正常基本内容讲授大概在32个学时。因此,如果简单相加,《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应该在128学时以上。考虑到横向整合后,课时浪费减少,基于笔者的教学经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纯内容的讲授大概需要96学时左右。如果引入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内容的学时可以增加16学时左右。这个课时数应该说在一个学期安排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必须划分为两部分讲授。这种划分不是传统的“割裂”教学,而是结合财会专业本科课程知识对税种学习进度的要求,将《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分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具体结构设计如下:

(1)《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课程涵盖的内容设计。根据财务、会计专业通常的培养方案,就专业课来说,大一一般开设有《基础会计》或《会计学原理》等讲解会计基础内容的课程。对这些内容的讲解一般可以不讲或者回避一些涉及税务的问题。大二开始,《中级财务会计》一般就会涉及到税,而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在讲《中级财务会计》之前应将相关税种讲授完毕。因此,笔者认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涵盖的知识内容应主要包括:税法总论、增值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消费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营业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以及外加税收的主要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除此之外的税种,或因为非主体税种、或因为与企业无关,而作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的内容,即包含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纳税筹划、资源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等。

(2)《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具体税种内部结构设计。根据《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内容设计的安排,《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第一章讲授税法总论,让学生对税法的概念、税法基本理论、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有个总体认识,然后分税种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进行讲解,最后对税收的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介绍。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税种讲解时,首先对该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税率、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讲解,然后在应纳税额计算讲授完毕之后,安排会计处理的内容,再讲解该税种的征收管理,最后讲解该税种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或者该税种纳税筹划的典型做法,并对具体实施时的会计处理进行说明。对于《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的内容,具体税种结构与《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具体税种内容结构安排相同,只是对个别税种如个人所得税等不涉及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动去除即可。

三、《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

(一)《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课程教学的指引和方向,它统领着该门课程整个教学过程的具体安排。对于一门课程而言,其教学目标仰赖于两个方面,一是课程内容本身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潜质;二是社会对学习该门课程的人才的要求。《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内容涵盖了现行税务法律法规、依据税务法律法规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过程中的合理避税三项内容。从课程内容本身来看,它能够较好地让学生初步具备税务和财会知识融合的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的基本素质,而这也正是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该课程内容的安排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据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可以确定为培养学生初步具备税务与财会知识融合的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的基本素质。对该教学目标具体理解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熟悉目前市场经济中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2)学生掌握目前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会计处理、税收优惠的内容;(3)学生能够达到运用税务知识完成具体实务过程中的计税、税务处理、报税,并进行适度的纳税筹划活动。

(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教学方法 在培养学生初步具备税务与财会知识融合的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基本素质的教学目标统领下,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展开设计与安排。在传统“割裂”教学模式下,各门课程都有自己常用的教学方法,但这些教学方法都被认为过于单调(许利平,2010)。很多学者针对各门单设课程(《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的教学方法也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如《税法》教学应运用比较分析法(陈晓芸,2010),引入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傅惠萍、毕嘉敏,2011;苏强,2011;等)。但这些建议在传统割裂教学模式下,作用很难发挥。首先不论课时是否允许,单就教学方法本身来说就让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如案例教学,在《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每门课程当中都可以采用,但囿于单个课程限定知识的狭窄,每个案例内容的设计深度都有局限性,学生只能了解其中一部分;社会实践教学也是如此,由于每门课程知识范围的限制,实践内容自然也就因此受限,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

但当《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多门课程整合成《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门课程之后,这不仅可让前文述及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还会为更好的教学方法引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对于目前的教学,学生普遍反映教学呆板、无趣,满堂灌让学生“身心俱疲”。而整合之后的新课程《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让学生在知识建构上相对容易。学生在对每一个税种的法律法规知识识记的基础上,即刻开始掌握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会计处理,并在此基础发散思维,创新性的思考如何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合理避税以及如何具体实施。这种将识记与灵活运用相结合进行安排,有利于学生知识建构,同时知识范畴的连续性和具有的深度与广度为一些新教学方法的引入提供了实施的条件。整合之后的新课程《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除可以继承一些传统教学方法之外,还应该大量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沙盘推演教学、企业实践教学等具有趣味性、注重实际应用和培养创新思考的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讲授过程中,当每一个具体税种基本知识讲授完毕之后,就可以通过引入既含有税法知识、又有会计操作和纳税筹划内容的大案例,让学生在课堂之前提前阅读,并进行小组讨论,形成小组意见。在课堂上每个小组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讲解、碰撞。由于新课程涵盖知识的综合性,让案例可以具有足够的深度和恰到好处的难度系数,非常有利于进行案例研讨式教学。这不仅具有很好的趣味性,而且让学生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税务知识和会计知识融合的建构过程。

情景模拟沙盘推演教学是一种体验式教学方式。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讲授过程中,老师可以模拟企业实际过程中的具体情景,让学生模拟担任企业的管理者(CEO、CFO)、会计人员、报税员以及税务局(国税、地税)服务人员等,围绕一些具体业务情景进行智力碰撞,整个过程可以完成税法法规知识学习、会计处理、报税实务、纳税筹划等环节的知识。这种情景模拟具有互动性、趣味性、竞争性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学习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从而让各种知识迅速在学生脑海里完成建构过程,而且记忆深刻。

企业实践教学则是比情景模拟沙盘推演更进一步,它是让学生亲身感受企业实际场景。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设置课外实践教学课时,安排学生到定点合作教学基地(企业)亲身观摩、体验具体实务,亦可以安排学生到税务局(国税、地税)进行简单培训后做义务志愿者,通过服务纳税人的一些活动,将课本知识与实务建立起关联,从而为学生毕业走上具体实务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四、《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设置

《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是将税法、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知识融合在一起的新课程。该课程在会计学、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如何进行具体安排是必须思考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主要是确定《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的先修课程和其他课程与该课程的知识关联性。

从《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内容来看,它含有的“税法”知识对先修课程没有要求,财会专业本科学生可以直接学习,但如果能够安排在《经济法》、《财政学》之后学习可能对学生更为有利;课程含有的“税务会计”知识,由于需要学生会借贷记账法等簿记知识,因此学生应该修完《基础会计学》的相关内容才能学习该门课程;课程含有的“税收筹划”知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知识弹性,但大部分税种的税收筹划是建立在企业内外环境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因此学生在学习该部分知识之前对企业主要涉及的《经济法》知识有清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税收筹划的安排。总的来说,《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先修课程主要是《经济法》与《基础会计》,《财政学》则是安排在该课程之前具有一定的好处,但不是必须。

财会专业需要涉及和利用该课程知识的其他课程,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将《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作为先修课程的,还有一类则不是必须但如果安排在它之后会更好。依据本文对《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的结构设计,它分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两部分。《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涵盖的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税法总论、增值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消费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营业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以及税收的主要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的内容主要是除《综合(一)》之外的非主体税种或与企业无关的税种。由此对涉及该课程的其他课程具体分析如下:《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因为主要涉及到企业主体税种知识所以应该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课程修完之后才能学习,但可以安排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课程之前,不过如果能够与《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课程安排在同一个学期学习则效果更好,这样包含小税种在内的每一个与企业相关的税种都能与《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知识相匹配。与《中级财务会计》类似,《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课程也是如此,它们主要涉及到主体税种因而必须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课程修完之后才能学习,但可以安排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课程之前学习。《审计学》由于会涉及企业的每一个税种,因此它必须是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全部修完之后才能学习。对于《高级财务会计》等则需要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习完之后,所以一般都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学习完之后再开设。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先修课程主要是《经济法》与《基础会计》,《财政学》则是最好安排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课程之前;对于其他课程来说,《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应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课程之后学习,《审计学》则是需要在《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和《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二)》都修完之后再学习。

[本文系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税务会计、税法与税收筹划课程内容横向整合教学研究”(编号:2013YJ10)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2]刘永泽:《中级财务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计金标:《税收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许利平:《〈税法〉教学如何走出困境》,《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5]陈晓芸:《比较分析法在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中的应用》,《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8期。

[6]赵恒群:《税法教学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7]苏强:《基于多元立体化理念的“税法”与“税务会计”教学模式设计》,《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7期。

[8]刘芳、郑红霞:《“税收筹划”课程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探索》,《财会通讯》(综合・上)2010年第8期。

[9]傅惠萍、毕嘉敏:《新税制下税法教学若干问题探讨》,《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第10期。

[10]朱晓冲:《〈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改革探索――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5期。

第8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契约;利益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税收契约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税收筹划作为企业面对税收契约的必然选择,必然会引起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关注。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开始较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与此同时,目前研究大多局限于个案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完整实用的税收筹划程式模块。本文从契约理论、博弈理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四个角度分析税收筹划的理论渊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和理解税收筹划行为。

一、契约理论与税收筹划

企业是劳动者、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的结合,不同契约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同一契约中各契约关系人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果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那么政府毫无疑问地应该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企业在上述契约之外将另外订立一份税收契约。税收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流转税的规定将影响物质投入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所得课税将影响劳动者。因为企业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少越好,所以税收契约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不过相对其他契约而言,税收契约还是具有自身的特点:

1.主体地位不平等:在订立契约时,政府是强势主体,有权制定基本条款,并保留解释和修改的权利。这使得企业只能面对税收契约而不能违背税收契约,由此界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必须以不违背税收契约为前提。

2.实施策略不同步:尽管政府在订立契约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但在订立契约后,相对于其他契约方而言,政府无法及时调整它的策略。因为它要通过税法修改来实现策略调整,而税法修改往往是不及时的、滞后的。相对而言,企业面对既定的税收契约,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也就意味着政府在税收契约的约束下进行税收筹划具备可能性。

3.追求目标不同:政府和其他契约方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是它对社会公平性的追求。公平目标的实现往往需要借助于累进的税率,这使得支付能力不同的纳税人面临不同的边际税率。而政府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外部性问题的调整,也使得不同类投资的税收待遇大不相同,进一步加大了纳税人边际税率的差别,为企业税收筹划留下了空间。

此外在现实中,税收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政府无法制定一份面面俱到的税收契约(税法空白的存在)或者制定的契约并不能完全执行(税收监管存在期望差距),这种不完备的税收契约也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

二、博弈论与税收筹划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从80年代以来,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在博弈论里,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

(一)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和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凭借其国家权利要尽可能多地征收税款,另一方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要尽可能少地缴纳税款。在这个税收博弈过程中,国家是税收法律制度制定的主体,纳税人只能接受制度的约束。但如拉弗曲线所示,如果税法规定企业将其全部或者大部分收入上交国家,企业一定选择不生产,国家税收自然为零。因此博弈双方可以达成一定的协议即“纳什均衡”,而协议被遵守的前提是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博弈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关键。税收契约就是博弈双方的协议,因而在制定、实施税收契约时必须考虑遵守税收契约的收益大于破坏它们的收益。换言之,税法在制定时必然会考虑到税源的存在和可持续增长,为纳税人预留一定的空间。比如在税收制度中存在大量的“税式支出”,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空间。

(二)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有同等条件的企业A和B,都面临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估计得出,如果两个企业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的收入为10单位,缴纳5单位税后,净收益为5单位。如果他们都进行税收筹划,各分得收入为12单位(成本下降,价格下降,收入增多),缴税4单位,各自付出筹划成本0.5单位,各自净收益为7.5单位。如果一个筹划另一个不筹划,筹划方收入为15单位,另一方收入为9单位,扣除各自的税款和成本后,筹划方取得净收益10.5单位,另一方净收益为4单位。博弈矩阵如下:

企业B

筹划不筹划

企业A

筹划

不筹划7.5,7.510.5,4

4,10.55,5

如果博弈中信息是完全的,A与B相互都知道对方的行为特征和可能的选择,对对方都有充分的了解,他们同时选择自己的行动并且只选择一次,这样上述模型符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特征,存在最优解(7.5,7.5),即(筹划,筹划)是模型的最优解。也就是说,出于竞争的需要,双方都有进行税收筹划的动因。

2.筹划收益与筹划风险的存在-----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

企业一旦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与征税方发生利益博弈。这是企业先行动的动态博弈。有些筹划活动是完全在税收契约约束下进行的(如利用税收优惠),但有些筹划活动其合法性还需经税务机关界定(如转让定价),这使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收益具有风险。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赖于其对税务机关行动信息的判断:设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收益为T,税收筹划的成本为S。当企业选择税收筹划,税务机关可以选择检查或是不检查。假设检查成本是C,界定为非法筹划对企业的罚款为F,企业认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为P,不进行检查的概率为1-P。可以得出以下税收机关收益矩阵:

企业

合法筹划非法筹划

税务机关

检查

不检查-CF-C

0-T

当-C×P+0×(1-P)=(F-C)×P+(-T)×(1-P)时,税务机关得出均衡解,此时P=T/(F+T)。对企业而言,当认为自己的税收筹划行为存在被税务机关界定为非法筹划的可能性时,只有预计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小于T/F+T时,企业才会进行税收筹划。

(三)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过程

1.税收筹划环境博弈分析

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对税收政策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企业基于已有信息的判断过程。企业所获取的信息精确度越高,信息的价值越大,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就越有可能成功。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它对自己的筹划意图、财务和经营状况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和法规。但是市场环境的变化是企业来说是信息不对称的,它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市场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趋势和如何变化等。同样对市场环境而言,它是由若干企业组成的,其中某一特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因此企业和市场环境就成为一个博弈的两个博弈方。

对企业来说,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付出的成本包括货币成本、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货币成本指企业为税收筹划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它包括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设计失误或实施不当而造成的筹划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以及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机会成本是指采纳该项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最大收益。

设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筹划成本中货币成本为C1,风险成本中包括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C21和税收筹划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或恶意避税的罚款额C22,机会成本为C3;由于进行税收筹划企业获得的节税利益为R。企业获得的节税利益矩阵如下:

市场环境

变化不变化

企业

筹划

不筹划-C1-C21-C3R-C1-C3

00

如果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企业若贸然进行税收筹划,这种筹划很可能失败,企业的期望收益函数E=-C1-C21-C3。此时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期望收益函数E=0。

现假定企业搜集到的信息不能使企业充分判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判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为P,则市场环境不发生变化的概率为1-P,另外我们用Q代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给定P,此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Q=1)与不进行税收筹划(Q=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Q(1,P)=(-C1-C21-C3)×P+(R-C1-C3)×(1-P)

EQ(0,P)=0

此博弈模型存在均衡解,设

EQ(1,P)=EQ(0,P),得:P*=(R-C1-C3)/(R+C21)

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小于(R-C1-C3)/(R+C21),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大于(R-C1-C3)/(R+C21),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等于(R-C1-C3)/(R+C21),企业可以随机地选择进行或不进行税收筹划。

2.税法空白策略博弈分析

利用税法空白减轻税负,属于避税的范畴。避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筹划方式,这种筹划过程实质上是政府与企业的一种双人动态博弈。企业作为博弈的一方,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驱动下,积极寻找税法空白并以此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政府部门作为博弈的他方,在观察到企业的行动后,也会发现税法中的空白,并通过完善税收契约进行反应。因为双方存在利益冲突,这种博弈过程会一直进行下去。如果企业没有找到税法中的空白,就需要缴纳数量为T的税收,此时企业的收益为0,政府的收益为T。如果企业找到税法空白并在政府发现之前加以利用,那么企业可以避免缴纳此笔税收,获得节税收益T,此时企业的收益为T,政府的收益为0。如果企业找到税法空白,而政府也开始采取措施准备填补此项空白,那么最终的结果要看这项空白被填补的程度。如果用t表示政府通过填补税收空白挽回的损失,此时企业收益为T-t,政府收益为t。经过一系列的动态博弈过程之后,政府和企业将分享税收筹划收益。与此同时,只要企业依然面对税收契约的约束,这个博弈过程就会一直进行下去。

三、比较利益学说与税收筹划

比较利益学说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来的,他指出两国间不同商品的比较成本存在差异。比较成本较低的商品是该国的比较优势商品,而比较成本较高的商品是该国的比较劣势商品。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两国都将生产自己的比较优势商品,通过交换双方都将取得比较利益。因此该理论通常被应用于比较两个不同系统的利益,我们可对这个理论作进一步运用:对同一系统,其不同的子系统同样存在比较利益问题。如果我们将企业集团视作一个系统,其成员企业就是子系统,他们之间必然存在着比较利益问题。这种比较可能源自集团对不同利益子系统的比较如跨国公司对其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利益不同子系统的比较如跨国公司对其设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经济利益的比较。但需指出的是,这里的利益不是指个别子系统的利益,而是指整个系统的利益,是为了达到整个系统利益的最大化。通过不同子系统利益比较,自然会发现比较利益差异,系统内的交换因此产生,这种交换多数以价格为媒介,由此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在不同子公司之间利用价格转移收益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这就是转让定价的理论渊源。当然税收筹划只是达到这种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需要放入跨国公司整个经营战略中进行考虑。

四、系统论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是把研究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系统论的以下观点对我们分析税收筹划大有裨益:

(一)整体性观点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观点首先是整体性观点,用系统观点看问题首先是用整体性观点看问题,用系统方法解决问题首先强调从整体上解决问题。按此观点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和设计,不能单独围绕一个税种进行。比如流转税和所得税在计算时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存在交叉。此外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涉及到许多职能部门,企业必须从整体用度看待税收筹划。

(二)环境观点与税收筹划

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共存、运行的,不存在没有环境的系统。环境对系统的特性、状态、功能有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企业经营处在一个多样化的环境之中,这些环境构成一个系统,因此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相关环境因素。比如税收筹划的社会舆论环境会影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积极性。

(三)自组织、他组织观点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认为,凡是在没有特定外部作用干预下系统自行对组织进行整合而形成的时间的、空间的或功能的有序结构,称为自组织。凡是在特定外部作用干预下系统自行对组织进行整合而形成的时间的、空间的或功能的有序结构,称为他组织。税收筹划也是一种自组织与他组织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制定税收契约,并在既定的目标下设置某些优惠条款,企业如果顺应这种立法意图进行税收筹划就是一种他组织过程;另一方面企业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和交易事项,主动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核算方式则是一种自组织过程。显然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把自组织与他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企业预定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1999:108-111

[2]冷琳.基于企业战略的税收筹划优化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6,(4):93-95

第9篇: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误区 技巧

1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其中的最佳纳税方案,从而使企业获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税收筹划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才被引入我国的,引入国内的时间较短,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相关决策人与财务会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知识储备不够,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上。

1.1 企业缴税靠“关系”“熟人”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税收征管体系上和征管人员文化素养上存在一些问题,税法在权力和关系面前并不平等,常常会出现某个领导一句话,企业就能免掉巨额的税款。所以企业的老板们遇到欠税缴税时,首先会想到的是“关系”和“中间人”,找人打通关系免缴税款。

1.2 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少缴税 很多中小企业都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想方设法少缴税,将税收筹划和逃税、避税等同视之。甚至为了避税方案不计成本,结果筹划成本增加,最终并未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少缴税,但是缴税最少的方案不见得就是最优方案,企业需要在税收效益和其他经济利益之间权衡。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与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企业最终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起来。

1.3 什么税都可以筹划,甚至为了筹划不计成本 筹划成本是指企业由于设计、实施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纳税人设计和实施筹划方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咨询费、培训费、方案实施费用等;隐性成本本质上是一种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潜在的利益,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一般容易被忽视。实际筹划中,任何筹划方案的设计、实施都应考虑到企业内外环境中的每个因素,有些情况下可以筹划,更多情况下是必须按税法规定足额、按时交税的。如果硬要避税,企业为此付出的税收成本可能反而比避税获得的收益要高出许多。

1.4 筹划方法照本宣科、生搬硬造 例如,某纺织企业在中国通过销售公司利用自主定价、转移定价的方法向境外关联企业销售产品,实现转移利润,实际上,这种现象在许多行业其实都非常普遍。但是,我国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认定生产企业销售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有偷税漏税嫌疑。一旦税务机关发现企业税收漏洞时,有权作出调整。调整后,企业不但得足额补缴税款,还得接受处罚。

1.5 税收筹划只是财务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 中小企业传统避税的做法是,请一个好会计,通过账目的调整,就能够少纳税。许多企业虽然有财务部门,但是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之间并不配合,即就是企业决策者有税收筹划的意识和方案,这种不配合也会造成筹划方案难以实施,造成企业税务上的损失。

企业的销售部门应与财会部门密切配合,销售部门提出的促销方案应在财会部门经过税后利益对比后通过实施;企业的战略发展部门应与财会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调整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把经营项目放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上,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

2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着眼点和技巧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好是在企业成立之前做好相应的设计,一旦企业在业务成型后,再来考虑税收筹划时,调整涉及到的环节较多,而且也容易被税务部门视为偷税漏税的行为。

2.1 企业性质的选择 企业性质的选择不外乎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选择、合伙制还是公司制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的选择。税法规定对于公司制是双重征税,即在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个人的资本所得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公司则仅对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王某与其二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服装店,预计年盈利180000元,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当地税务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为每人每月3500元。服装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哪种形式税收负担较轻呢?

选择合伙制企业:

假如王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业利润平分,则每人应税所得为42000元(即:[(180000+2000×12×3)÷3-3500×12],适用30%的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425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2000×30%-4250=8350(元)

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8350×3=25050(元)

税收负担率为:25050÷180000×100%=13.9%

选择有限责任制企业:

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税额:180000×25%=45000(元)

税后净利润:180000-45000=135000(元)

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其每位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35000÷3×20%=9000(元)

三人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9000×3=27000(元)

企业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45000+27000=72000(元)

税收负担率为:72000÷180000×100%=40%

所以,对于一些中小规模企业而言,公司成立之初,可以在合伙制和公司制之间进行选择。

2.2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由于不同类别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和征收方法不同,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进行筹划和安排。中小企业在进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时,通常可采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判别法(表2-1),来判别该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更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如表2-1所示:在不含税平衡点增值率的情况下:企业在确定自己为何种纳税人的问题上,如果确定企业每年的增值率在17.65%以上,则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在含税平衡点增值率的情况下:企业在确定自己为何种纳税人的问题上,如果确定企业每年的增值率在20.05%以上,则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实际上,中小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可以根据增值率的高低,将一般纳税人分离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将综合性企业分设为若干个专门性企业。

2.3 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2.3.1 从税率优惠上考虑 国家税收政策在各地实施中,税率实际上有很大的差别,例如在不同的地区设立企业,可能会享受不同性质的税收优惠,在大城市不可能得到的优惠,在二级城市可能得到。另外,全球不同国家之间的税率是不一样的,也可以采取转移定位的方法来选择应用最低的税率。

2.3.2 从税基最小化上考虑 第一着眼点就是怎样使税基最小。税收筹划方案里,这个环节比较复杂,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关键的不是去更改账目,而是尽量地利用各种现有元素的安排组合和税法优惠政策的充分利用。如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年的销售收入、投资收益、所得分配、成本列支范围、费用分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存货列支方式等方面的筹划安排;在企业投资与债务的选择上,同一项投资和债务的不同组合安排,会得出不同的税收效果;对外投资分回利润应先补亏,再补税政策的利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亏损弥补方面的税收筹划;按月按季预缴所得税时,应预计今年的效益。超标部分,缓调整,年终一次调整,实现递延纳税。

目前中小企业的许多财务人员还无法胜任税收筹划的工作,因此为了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最好聘请专业公司的专业人才来完成。

参考文献:

[1]刘初旺.税收筹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06).

[2]樊文艳.谈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09(29).

[3]罗雯.中小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分析[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