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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价
一、前言
商业银行面临的最重大、最复杂的风险种类之一就是信用风险。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导致银行业危机的最常见的就是信用风险。实践也表明,在近30多年以来世界各国的银行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银行,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在风险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根据《新巴塞尔协议》,信用风险就是因交易对手违约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是银行业固有的风险。信用风险,从狭义上来讲,它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它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风险。从广义上说,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遭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一种可能性。
二、文献研究综述
国外方面,当前用于定量测度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组合理论模型,比如J.P.摩根的Credit Metrics,KMV模型等;另一类是违约模型,如瑞士第一信贷银行的Credit Risk模型、麦肯锡公司的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等。两类模型最大的区别是,违约模型是基于理论分析估计组合未来的违约分布,而组合理论模型则从历史数据中估计组合的未来违约分布,这些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出现适应了信贷市场的新变化。在美国和欧洲,出现了信用衍生产品市场,而且传统贷款的证券化有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这些模型为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概念性框架,有利于证券实时定价,使银行能够积极管理信用风险,消除组合中的信用风险点,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调整组合,有效地采取识别、减小信用风险的策略。
从国内的研究情况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水平还处于初期阶段,因此国内学者对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研究课题集中在银行内部评级方面,围绕信用评级为基础展开的风险内控机制创新建设和比较研究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彭书杰、詹原瑞(2002)对Credit risk+模型与我国贷款风险度量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对风险度量方法提出了合理化见解。韩立岩、谢朵(2003)根据KMV模型的思想,改进信用风险模型,对资金信托违约风险进行了度量。朱小宗、张宗益(2004)从多方面分析评价了比较著名的风险管理模型,并提出了管理建议。马蔚华(2005)指出信用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沈沛龙(2005)构建了适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体系。程功等(2006)根据Credit Metrics技术提出了信用风险的动态测量方法。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步骤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贷款率自2009年开始已大幅下降,各商业银行不断改善贷款质量,效果明显。从图一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都在不断的下降。根据银监会公布数据,截止2010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约为3646.1亿元人民币,占全部贷款比例的1.15%。大型商业银行即中国四大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081亿元人民币,占全部不良贷款的84.5%,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的1.31。然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还处在比较高的水平。2007年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约12009.9亿元人民币,其中约11149.5亿(约占不良贷款总额的92.84%)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8.05%;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15%o所以不管是不良贷款余额还是不良贷款率,国有商业银行都要比同期的股份制银行高。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独立审批人制度
从信贷业务流程看,信贷审批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环节,并成为商业银行风险文化的重要部分。就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主要经过了经营机构层级审批转变为专职贷款审批人独立审批的阶段。审批人的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总行、省分行确定的信贷经营战略,从商业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每一笔上报审批的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贷款审批人遵循商业银行利益至上原则、独立审批决策原则,不得受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每笔信贷业务必须确定一名审批牵头人,该审批牵头人即为该笔信贷业务的审批主责任人。审批牵头人可由行领导、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客户评价
“先评级,后授信,再使用”是各家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三步骤,客户评价则是客户准入的第一步。信用评级是对客户因偿债能力变化而可能导致的违约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系统逐年修善,并从定性分析走向定量分析。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技术标准,国内商业银行客户评价系统一般启用定量模型,从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信用记录和基本面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环节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信用风险限额是商业银行按照有关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的规定,测算出未来一段时期内本行能够承受的客户最大信用风险总量。原则上授信额度不能超过信用风险限额。授信额度不仅受限于风险限额,还需要依赖贷款审批人通过判断客户外部环境和客户分析评价,作出授信审查和决策。客户外部环境的认知判断依靠贷款审批人对宏观、区域、行业的分析能力,这是贷款审批人宏观分析的内功;客户分析评价能力依赖于贷款审批人对企业基本面、财务状况的分析能力;在面对单一授信项目时,运用宏观分析、客户分析能力及其他技巧和能力,最终得出审批决策的过程。
(四)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包括风险的日常检测和对超出容忍范围之外风险状态的控制。这是商业银行及时掌握日常风险状况,并防止承担过度风险的主要管理工具。在信用风险监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改变过去单纯对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的考核,转变为对风险动态变化及授信质量迁徙情况的动态监控,引入Baseln预期损失(EL)作为债项评级的核心变量。债项风险评级,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违约损失率的计量对象是每一笔信贷合同,通过债项风险计算器完成。通过内部评级系统的逐步深化计算得到客户风险,再结合每笔信贷合同的其他关键风险因素,测算出债项的风险程度,最终实现评级、预警、组合分析的统一。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评价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些信用风险分析与计量软件方面运用方面还不是特别的成熟,且这些计量模型也存在着缺陷,如VaR模型是潜在的顺周期性工具,而且有些时候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特别是经济压力时期。本文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市场风险控制的实践活动,对有效防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和意见。
(一)健全市场管理体制,打造社会信用环境
健全的市场管理体制,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市场制度缺陷是社会信用漏洞百出的重要原因。只有制订强有力的市场游戏规则,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二要加大行政执法打假力度。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发展,甚至是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监管不力,打假手软。为了遏制疯狂的造假甚至护假行为,打假理应成为工作重心。三要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借助媒体力量,让造假护假行为彻底暴光。总之,通过上述措施,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锻造诚信文明的现代社会。
(二)加强信用风险的度量工作
风险度量是风险管理的前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尚处于不成熟阶段,度量方法比较简单,而国际上许多大银行在信用度量与管理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现有的市场风险度量模型大多是静态模型,是对已经发生的风险的被动反应,不能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管理活动对风险状况的影响。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要加强信用风险度量的度量工作,创建更为精确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三)重视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培养
我国商业银行应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包括风险条线各层级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在风险管理战略中应提出对不同层级、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人才的素质和数量要求,每年各层级均在按照矩阵式素质框架补充和培训专业的风险管理队伍。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样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举措。
(四)强化信用风险控制部门的管理职责
由于我国政策、金融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各商业银行的评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与国外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各商业银行实施给予VaR的信用风险控制管理之前,各商业银行需要对专职的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银行必须建立独立的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内部评级体系的设计或选择、实施和业绩表现。这个部门必须独立于负责管理发放贷款的部门和人员。信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的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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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论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以及体系内容,同时就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它的度量模型、体系内容方面、内部管理文化等进行分析,并根据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研究表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银行自身应该从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保证银行生存和发展上的安全。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spread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5.成立专门的机构、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与其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分不开的,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大都要遵循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的原则,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内部稽核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独立于最高管理者。同时有相当权威的某个人或某个小规模的委员会负责,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技术,要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代风险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都还很难适应现代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借鉴
中图分类号:F8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0-0078-01
1信用风险概念的新发展
传统的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能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风险。
随着现代风险管理环境的变化和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信用风险的定义已不能充分反映现代信用风险及其管理的性质和特点,其主要原因是传统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业务。
2信用风险管理的传统特征及其变化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信用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信用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
(1)信用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的手段,主要倚重定性分析和管理者主观经验判断,因此管理中风险的量化和模型的运用相当少。而近些年,在市场风险量化模型技术和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的推动下,以Creditmetrics为代表的信用风险量化和模型管理的研究和应用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这已成为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2)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不断丰富和发展,信用风险对冲手段的出现部分解决了信用悖论现象。
信用悖论的现象是指,一方面理论上要求银行在管理信用风险时应遵守投资分散化、多样化的原则,防止授信集中化;另一方面实践中的银行信贷业务很难将其较好的贯彻执行,许多银行的贷款业务的分散程度不高,因为过分分散会使银行失去大客户。这种分散风险和扩张业务的矛盾就称为信用悖论。进入90年代后,对冲思想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运用,使得这个难题得到部分解决。
(3)信用风险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发展。
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长期以来都表现为一种静态管理。这主要是因为银行对信贷资产的估值通常采用历史成本法,因而难以根据实际信用风险的程度变化而进行动态的管理。而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中,这一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首先,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发展使得组合管理者可以每天根据市场和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动态的衡量信用风险水平,盯市的方法也已经被引入到信用产品的估价和信用风险的衡量。其次,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使得组合管理者拥有了更加灵活、有效地管理信用风险的工具,其信用风险承担水平可以根据其风险偏好,通过信用衍生产品的交易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又一个突出特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是造成信用风险更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对企业信用状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是投资者防范信用风险的基本前提。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建立和有效运作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信息搜集与分析的规模效益的制度保障。
3信用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度量和管理信用风险的定性方法和手段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不能满足人们对信用风险进行科学的量化度量和有效的管理的需要。因此,近年来在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新的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和技术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业务中主要运用于①信用审核;②信用等级的测定;③信用资产定价;④信用风险早期预警;⑤信用资产组合风险度量等。但是,由于信用风险自身存在着诸如分布不对称以及数据匮乏等理论和实际问题,而且各界对具体的信用风险量化度量方法也尚未达成共识。
4信用风险管理新发展与新巴塞尔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对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包含了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度量。可以发现,新协议较之于原协议是一个技术性更强的行业文件,它对不同类型风险的处理提供了多种比较灵活的方法,其中处理信用风险的方法包括标准化方法和基于内部评级的方法,后者又分为初级方法和高级方法;其主要区别在于在初级法中风险构成因素由监管机构确定,而在高级法中允许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系统的结果计算。内部评级法是新协议的核心,它继承
了1996年计量市场风险的创新之处,即允许使用自己的内部模型计量信用风险。
新协议的出台对于中国银行界的深远影响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资本最低要求或是资本充足率达标,而是以满足最低资本要求为表象的内部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
5改善我国信用风险状况及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途径
(1)学习和借鉴国际性银行内部评级法,充分揭示风险,着手建立完善我国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系。
要用内部评级法较为精确的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就必须具备两个平台,即制度平台和技术平台。制度平台是技术平台的基础,一个准确的内部评级体系要达到理想评级结果首先要保证执行过程不发生偏差,而执行过程不发生偏差就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与之适应。在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制度平台具备或基本具备后,实施内部评级法的技术平台就必须从现在开始积累相关数据。目前我国的银行风险管理最薄弱之处就在于数据基础,为此必须解决以下一些问题:
①企业有效数据缺乏连续性;②由于历史原因,数据质量(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不高;③对债务人的内部评级结果缺乏后评估,未能与违约概率对应;④对债项评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过粗,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定性过多,定量不足;⑤尚未确定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对债务人、债项进行压力测试的办法。
在上述要求全部达到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将完成质的飞跃。
(2)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保证内部评级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的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对整个机构内各层次、各业务单位的各种风险实行通盘管理,而通盘管理的基点就是内部信用评级。
(3)充分借助国内外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
国内外专业的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评级、企业资信评估和银行贷款能力评估等领域,在信用风险揭示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行业分析与研究、评级体系的建立和信用级别的确定等方面则可以借助专业技术力量,以弥补在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缺陷。
(4)建立高素质评级队伍。
信用评级是一个即重视理论,也重视经验的工作,评级业务即需要科学的评级理论的指导,同时也需要评级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商业银行有关部门应在稳定队伍中逐步提高评级人员的素质,如经济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和期权制度,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信用评级人员的积极性。
适应国际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发展趋势,以及及早针对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采取措施,对于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信贷业务是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和核心业务,不确定的风险性因素会掺杂其中,存在相当程度的信用风险问题。因此,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和研究对我国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意义重大。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还不成熟,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发展相对落后,存在着以下问题:
1、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相对落后。在整个银行业中,风险和收益如同一把双刃剑,彼此不能分离。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这一关系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尚未建立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往往只追求短期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风险控制,造成不良资产的增加,不利于银行长期的经营与发展。
2、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现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全,市场信用交易起步较晚,还存在着很多欠缺和不足。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大客户,其信用的强弱对银行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然而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大环境下,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往往不能反映真实的经营状况,导致银行获取的信息含有水分,因此风险得不到真实的反映,加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
3、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加上有些银行不注重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导致对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引进、开发以及人力资源培训力度不够,使得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健康长远发展,也不利于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信用风险管理的普及和完善。
4、信贷结构不合理,信用透明度较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国内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大部分企业的投资依赖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在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加大了信用风险;还有些商业银行偏好于大中型企业,使得贷款结构不合理,信用风险过于集中。另外现代的信贷风险较之传统的信贷风险更难以识别和测定,把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透明度大大降低。
5、信用评级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方法比较简单,开展的客户评级不全面,风险揭示不充分。虽然随着客户信用评级法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的全面推行,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的信用评级方法还存在欠缺之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揭示和控制风险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发展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1、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信用关系。基于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金融法制环境,规范信用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适当调整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满足银行业务的长远发展,逐步建立起董事会管理下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构架,改变行政管理模式,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
2、加强对信用风险管理的环境建设。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宏观信用管理体系,完善信息的使用规范和失信处罚机制;注重政府对信用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更要发挥民间信用管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强化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至上。培养公民的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培养企业的信用意识,使其认识到信用作为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的重大影响。培养政府及其经济管理、司法部门的信用意识,使其认识到社会信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只有如此,银行的信用风险才能更好地规避和降低。
3、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我国商业银行应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借鉴国际大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选择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外部发展需求的先进管理技术,不断完善新的金融理论、统计理论和信息技术,更好的识别和评估风险,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另外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人才培养与引进的方式,加强对信用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队伍。
关键词:信用风险 风险管理技术 对策与建议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领域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正在从适度宽松的币政策转向稳健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将要面临信贷紧缩环境,从银监会公布的不良贷款余额来看,虽是持续降低 ,但考虑到 “股改剥离”的因素,截至2010年第2季度末,商业银行的实际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则分别高达2.3万亿元和6.24%。面对不良贷款“明降实增”的现状和趋势 ,如何加强其信用风险管理、实现稳健的发展对商业银行至关重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的是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调整收益,目的在于信用风险平衡。但面对信用风险的不断变化,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缺乏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之一就在于基础数据的收集。基础数据不统一和准确性比较差,从而其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
(二)内部评级法难以在银行经营管理中有效使用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真实披露内部评级结果的激励机制,运用内部评级法来确定资本充足率水平存在缺陷。另外,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技术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企业数据缺乏连续性、数据质量不高、评级标准过粗、人为因素较大、尚未确立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对债务人、债项进行压力测试的方法。
(三)缺乏科学的信用评级方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以定性分析为主,实行的“打分制”淡化了信贷员的责任,对财务指标的分析技术比较落后。
(四)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的引进存在制约因素
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还不完善,现代的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在我国引进的总体环境还不成熟,所以,这对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的引进存在制约。
二、国外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技术
(一)在商业银行的业务中, 由于贷款占其资产的主要部分, 因此信用风险的管理通常集中在信贷风险。这种损失被理解为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时才会产生。国外对于信贷风险管理主要方法有:
1.主观分析法。这种分析方法主要集中在对借款人的道德品质、盈利及还款能力、资本实力、抵押品的价值和经营环境等内容的分析与研究。
2.五级贷款分类法。这种分类方法是金融机构在美国货币管理办公室最早开发的评级系统基础上拓展而来的, 共分五个级别: 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这种评级分类方法实际上是对资产组合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并针对不同级别的贷款提取不同的损失准备, 是一种被动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3.基于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现代管理技术方法。信用风险一旦经过度量模型确定后, 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规避和化解这些风险。一般来说, 现代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规避和化解更多地运用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散和对冲。
(二)随着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 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及管理必将与国际接轨, 金融监管原则和技术也必须符合金融监管的国际惯例和要求。因此, 用信用风险模型分析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及所面临的风险, 防止集中授信, 进而为其提供量化的、科学的依据。世界著名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向公众公布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信用度量术模型
信用度量术模型是由JP摩根及美洲银行、KMV公司、瑞士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旨在提供一个在风险价值框架内估计信用风险的方法,用于诸如贷款和私募债券等非交易性资产的估值和风险计算。
2.信用风险附加模型
信用风险附加模型是瑞士银行金融产品开发部于1996年开发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它应用保险经济学中的保险精算方法来计算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务人对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服从泊松分布,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模型使用一个连续随机变量来描述某一信用等级客户的违约风险。
3.信用组合观点模型
信用组合观点模型是由麦肯锡公司应用计量经济学理论和蒙特·卡罗模拟法,于1998年开发出的一个多因素信用风险量化模型,它主要用于信贷组合风险的分析。该模型将违约及信用等级转移概率与利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
4.KMV模型
KMV模型是由KMV 公司(现已被穆迪公司收购)开发的一种违约预测模型,它将信用风险与违约联系在一起。KMV模型利用默顿的期权定价理论,将公司资产看做是公司债务的期权,当公司资产价值少于短期债务加上50%长期债务时,债务人就会违约。模型认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低于其总负债价值是对公司破产而不是公司违约的准确度量。
三、国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实践
目前国外商业银行运用较多, 比较成熟的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的方式或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为了扩大宝钢产品在区域市场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信用对销售的支持和拉动作用,通过在理念、组织、客户资信动态管理等方面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市场占有率目标为导向,在多目标优化平衡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信用交易这一新的竞争手段,从而以有限的信用资金占用,扩大了销售规模、优化了资金效率、提升了客户满意度,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其主要做法是:
建设风险文化,树立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北方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出了“全员参与,学用结合”的原则,用较短时间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的心中,实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战略、行动的统一。
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组织保障。在整体管理框架中,构建严密的双重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机制:各部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重保障,是所管业务风险的责任者;第二重保障是成立了“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小组”和“信用风险管理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进行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监督和评价。
制定相关制度,再造业务流程(1)制定相关制度。按照宝钢国际总部要求,建立了《交易对象授信管理规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总额管理办法》等制度,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责、信用标准、总额管理、日常管理、客户档案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的催收等。(2)再造业务流程:纵向申报制度和横向通报制度。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实现从申请、评估、授信到监控的全流程管理。4.对授信客户资信状况实施动态管理(1)资信调查管理。对于影响公司业务的重大客户,当对其信用状况、风险程度把握不强时,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调查或购买专业调查机构报告。(2)客户评估管理。信用评估是指根据交易对象相关信息材料,通过一定的流程和方法等对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判。(3)客户授信管理信用决策。对客户是否授信,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按照制度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信用下达。由信用管理人员制作“授信通知”,审批后,向相关部门下达授信通知,同时启动监控流程。信用分类。授信分为循环信用额度和临时信用额度,循环信用额度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年初授信,循环使用,半年调整一次;临时信用额度,按次申请,一次使用,不能循环。信用标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信用风险标准对已评估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以调整信用额度及监控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并根据跟踪结果不断调整授信政策。(4)授信监控管理。在信用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严格跟踪和管理,对于出现当月或累计平均信用占用总额超过预算目标的情况,详细分析原因并说明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确保年度信用占用总额不突破预算目标。(5)客户档案管理。综合收集客户信息、交易记录以及财务信息,建立全面的客户信用管理档案。
关键词: 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1 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商业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1.2 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商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1.3 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 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1.4 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中国的银行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银行承担了过多的财政性职能,商业性信贷业务和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未加以区分,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国家对它也无风险责任要求,因而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银行风险方面的法规。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引导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开始重视外部的金融立法及银行内部的配套制度的建立。但在这些制度中信用风险方面的规定非常粗线条,并有大量的空白,其科学性、完整性还有欠缺。
2 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改革银行体制 要把中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1.1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 股份制商业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商业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提高董事、监事的独立性和职业素养,促使其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董事、监事逐步形成职业阶层,实行资格认证;建立董事、监事市场退出和禁入机制,可以仿效国外成熟的做法,实行每年更换三分之一的分批改选制;建立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问责制度,加强对其尽职情况的管理、考核与监督。
2.1.2 股权适度集中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
因此,股权的适度多元化才会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1.3 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 银行家作为经营管理银行的企业家是银行机制创新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主体,是银行机制创新的必要条件。通过完善高级管理层的选聘机制,使经营管理者由行政性选择逐步向市场化选择转变,形成并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人缺位问题,在经营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或者说银行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创新的激励相容机制。
2.1.4 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
论文摘要:论述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衡量的方法及实施相应方法的一些必要的条件。根据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大力发展评级机构;主动地寻求风险平衡,实现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方法的深入,积极开发风险控制工具;信用风险衡量方法从简单向复杂的转变。
1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规定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起源于前联邦德国赫尔斯塔银行(HerstattBank)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FranklinNaitonalBa~k)的倒闭。这是两家著名的国际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1974年9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十国集团及中央银行监督官员在巴塞尔开会,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与管理问题,自此形成了一系列的文件。1795年签订了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库克协议),该协议对海外银行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监管的重点是现金流量与偿付能力,这是国际银行业监管机关第一次联合对国际商业银行实施监管。随后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和风险控制内容也不断深化。
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称“新巴塞尔协议”)进行第3次征求意见,以对新的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做出最后的修订。委员会的目标在2003年末最后一个季度完成修订,并于2006年末在成员国家开始执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3个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需要考虑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creditrisk,marketirskandoperationalrisk)。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在资本规则上跨出了一大步,而新资本协议在不断改进中反映着风险测量和管理技术的提高。新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使最低风险资本要求和每信贷风险面的规范评估结合在一起,特别是第一次将操作风险和最低资本要求结合起来。相对于旧协议而言,其风险衡量的方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单一框架,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衡量方法,以促使银行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水平。
2风险的衡量
新巴塞尔协议在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时,主要考虑3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和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汇率、证券和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正确或错误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承担和控制风险的过程。新协议对风险的衡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2.1信用风险的衡量。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于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TheStandardisedApproach)和内部评级法(hTeIntenralRatings-BasedApporach,IRB)。标准法是一种“被动式”计量方法。评级的标准质量不能由银行本身自行控制,核心是各银行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的风险准备金。内部评级法则是一种“主动型”的衡量风险的方法。用IRB方法的银行必须依靠他们自已内部对风险评价来决定某一给定风险水平下的资本需要量。其中需要考虑的要素有:违约可能性(probabilityofdefault,PD),给定违约水平下的损失(1ossgivendefault,LGD),违约风险暴露水平(theexposure atdefault,EAD),有效的到期日(effectivematurity,M)。IRB方法分为基础和高级方法两种(foundafionandadvanced)。基础方法是指在一般原则下,银行提供自己对PD(违约可能性)的预测,对于其他风险元素则依靠监管层的预测。而高级方法中,银行自己提供更多自己的预测——PD,LGD,EADandM,并且使之满足最低标准。无论哪个方法,银行必须使用风险加权函数(irskweightfunctions)以获得资本需要量。每个银行也许在进行内部风险管理时,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无论如何,其采用的方法必须保持合适和一致稳定性。
2.2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衡量。市场风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和期权价格风险等,量化难度较大,因此,新协议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补充规定》所提处理方法的基础上提足最低资本量,并对市场风险加以特别关注。操作风险也存在量化困难,新协议第一稿并未提出任何计量方法。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在新协议修改稿中给出3种计量操作风险的方法:①基本指数法,指以银行过去3年内的平均年总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确定应对操作风险的必需资本量;②标准法,把银行的业务分为8个不同领域:公司金融,交易,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然后分别计算操作风险指数,再乘上某一固定比例得出所需资本量;③高级测量方法,采用此法的银行必须取得监管层的同意,由银行内部操作风险测量系统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确定。高级测量方法的使用则需要一些特别的标准。如果银行采用较高级的方法在没有监管层同意前不得转为较简单的方法。另外,如果监管层发现采用较高级方法的银行不再满足相应的条件,有权要求其转为简单的方法直至满足相应条件为止才能再转为高级的方法。
3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考
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调整收益是风险管理的五大目标,其中风险衡量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资本充足率的正确计算。风险衡量是指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来测算及比较所有的风险,将风险的可能性进行量化,得到由于某些风险因素而导致在给定收益的情况下损失的数额或在给定损失的情况下收益的数额的行为过程。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的衡量方法做出了灵活而详尽的规定,对我国的风险衡量与监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3.1大力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旧协议相比更具有包容性,允许银行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的复杂程度灵活运用标准法或内部评级法,并建议业务相对简单、管理相对薄弱的银行使用标准法。标准法的采用则需要外部评级机构来进行。国际上比较活跃的评级公司,经常将政治经济问题混合来考虑,并偏向于以发达国家的标准为评级的准绳。因此我国有必要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权威评级机构,并通过实际运作,提高国际影响和地位。信用评级机构应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对政策环境、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管理质量、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偿还债务的意愿及能力等要素进行评价。
3.2建立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新巴塞尔协议中,信用风险的衡量有两种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在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内部评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进行全程化管理的核心手段,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在管理上成熟的标志和外部市场评价商业银行管理能力的重要参数。内部评级能够提供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预期损失率、非预期损失率、违约敞口等关键指标,不仅在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基础信贷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RA—ROC考核等组合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和运用内部风险评级,商业银行把各种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加以归集、识别,进行标准化提炼与量化度量,使银行审慎管理从经验型的传统管理提升为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管理。因此为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接轨,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内部评级体系。
3.3主动地寻求风险平衡。实现全面风险管理。“银行因为承担风险而生存和繁荣”,因此完全避免风险是不可能的,商业银行要做到风险的平衡——收益和损失的平衡,即风险资本抵御损失的能力和业务利润计划的一种均衡。商业银行应在完成巴塞尔委员会所要求的计量出风险的可能性的基础上,不仅仅被动地通过增加风险资本准备来防范风险,而是根据协议充足比率的要求和商业银行自身有限的资本准备主动地去调节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并且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风险实施全面控制和管理。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整合现有内部控制资源,统筹制定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制度、程序和方法,实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技术,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从战略目标制定,到目标实现的风险管理过程。它可以简单用“348”的框架来描述。即3个维度: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银行的各个层级;目标包括4个方面: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为银行的4个目标服务;银行的各个层面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面都必须从8个要素进行风险管理。
关键词:进出口贸易;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据国际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6,420.6亿美元。对外贸易的规模近年来不断扩大。无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被卷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参与对外贸易的企业逐年增加。这些企业在经营对外贸易的过程中,绝大多数都存在着涉外信用风险管理缺失,管理系统相对滞后等问题,而一些外国公司也利用我国引进外资和扩大出口贸易的急切心理,利用各种手段损害我国外贸企业的利益,使我国外贸企业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损失。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逐年扩大,对外贸易产品种类日益增多、贸易方式趋于多样化的同时,也使得国际贸易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贸易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不可避免地会使外向型企业在贸易活动中所面临的出口收汇风险也更多、更大。
信用是一种支付方式和支付能力的反映。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造成债权人出现呆、坏账的可能性。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猛,灵活多样的贸易方式不断产生,在交易中所引发的信用风险也越来越大,外贸企业遭受拖欠货款和坏账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因此,如何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化解信用风险,避免给外贸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成为摆在我国外贸企业面前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出口企业对外贸易信用风险管理薄弱
1、应收账款逐年增多。信用风险首先表现为我国出口企业出现了大量逾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问题。根据外贸管理部门的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由于进口商信用差和驻外机构有意拖欠而逾期未能收回账款的约占50%的比重。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出口贸易的坏账率一直在5%以上,以2011年我国出口总额18,986亿美元测算,5%的坏账率意味着2011年一年,我国企业出口所产生的坏账就多达950亿美元。而2006年一年产生的出口坏账仅有230多亿美元。这表明在近5年间,坏账金额随着出口贸易规模的快速发展而也不断增大。2011年,我国外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门,联合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对我国近15万家外贸企业进行了“外贸企业信用信息跟踪调查”,得到的统计数据是,在这些外贸企业中,“曾经因信用问题而受到损失”的占63%,绝大多数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信用问题,出口信用风险时有发生,所蒙受的损失巨大而惊人;但另一方面,反观我国外贸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状况却不容乐观,信用风险管理缺失成为蒙受损失的主要原因。
2、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内部管理机制。防范信用风险,不仅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且还需要制定合适的权责连带机制。而在我国的出口企业中涉及应收款项管理的部门往往只是外贸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的事,多数企业仅依靠一些相关的职能部门来监督和防范风险,各部门缺乏配合且各自为政。对于应收款项,只是由财务部门来负责客户的对账及客户所欠账款的统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等工作,而对应收款项的催款则由业务部门进行,两个部门缺乏协调,又相互推责,使得对信用风险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对我国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树立对外贸易的信用风险意识。一是要求企业在盲目扩大出口贸易之前,充分了解和调查贸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切勿因贪大而忽视了求稳。比如,发生在长虹集团出口亏损事件的案例中,美国的APEX公司在长虹之前就已经在同中国的宏图高科、天大天财和中国五矿等发生贸易往来中出现了巨额货款拖欠的问题。而长虹在与这家美国公司合作前,就应当对该企业的过往信用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与这样一个存在许多污点的企业合作,表面上看可以获得扩大出口,占领更多国际市场的利益,但由于对方信誉较差,发生风险的概率也极高,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如果忽视了对进口方资信的深入调查,或者一味地贪图出口规模与利益,就会给这些企业以可乘之机;二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努力获取外商的资信状况。对外商的资信分析应该放在合同订立之前,其目标是为交易的完成,货款的结算提供科学的参考信息。只有综合的对资信进行分析的评测才能构筑信用风险防线,防患于未然;三是应采用灵活、稳妥的对外贸易结算方式与技巧。应结合不同结算方式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对自己有利的结算策略,比如在采用信用证和承兑交单方式结算时,我国一些企业总是等到最后的付款期才到银行办理收款业务。而国外的企业则以“落袋为安”为原则,往往会在拿到所需单据后立即通知银行办理收款,甚至不惜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贴现费;四是应积极追讨和应对信用风险。企业对外追讨账款固然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国企业在风险发生时的不积极态度和无作为,只会给最终解决问题带来更大的障碍,也给违约对方以更大胆的冒险心理。有美国专业的国际讨债机构称,在收到来自中国的追债委托中,许多货款都已经拖欠了长达18个月以上,而来自其他国际的追债委托拖欠时间最多是120天。
2、构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内部,应专门设立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来应对外贸信用风险。当前,在我国无论是外贸出口企业还是专业的外贸公司都很少成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外贸企业的信用管理职能一般仅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来承担,可是这两个部门由于各自的经营目标不同,很难在风险管理中配合和达成共识。想方设法扩展市场,增加销量与销售额是销售部门追求的目标,为了达到销量目标,不惜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来保全顾客,而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则抛之脑后。而财务部门虽然注重资金的安全性,但有时力不从心。因此,如果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来承担和协调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公司应授予该部门相应的权限,比如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客户资信的调查权,外贸合同的否决权等。使之真正发挥防范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改进客户关系,增强企业整体运作稳定性、实效性等作用。因此,出口企业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十分必要。
3、利用担保机构降低和防范风险。对于卖方而言,在交易中要求买方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也是十分必要的。当买方现金流量难以取信时,卖方通常要求买方提供这种担保。担保制度是否完整则取决于对以下三个环节的把握:①担保的选择。物的担保优于人的担保,流动性好的担保优于流动性差的担保,是选择担保的原则。按照担保变现能力的强弱,其优先次序为:现金或现金账户-流通证券-应收账款-房地产-设备-存货-收藏品(古董、珠宝等)-第三方保证。比如,就应收账款而言,信用额度(即担保价值)应在账面价值的60%~90%之间;而对存货而言,信用额度应在存货成本或市价的40%~50%之间。也就是说,如果信用额度相同,那么担保品的流动性越大越好,其必需的数量也越少;②担保的检验。担保的真实性、受偿顺序以及担保品价值评估的可靠性需要通过担保检验并进行评估。在检验真实性和受偿顺序时,出口企业可以要求担保方提供担保品“走出去”的金融风险及防范所有权(或处置权),证件及该担保品近3年的担保记录,并通过当地的律师复核。在检验实物价值时,则主要可以通过独立的评估人进行专业估值;③担保品的监控。是指在担保交易成立后,债券方对担保品或担保人审核控制的动态行为。主要目的是保证担保价值不受影响。对于那些市场价值波动比较大的担保品,债权人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监控程序,然后依法处置,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担保制度下的法律技巧众多,而各国的担保法律又也有不同,就要求出口企业应随时向有关机构咨询,以降低担保制度下的法律风险。
除以上方法外,合理利用我国现有的信用保险工具,也是当前外贸出口企业防范和避免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途径。总之,对于外贸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企业自身完全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方法和进行综合治理,来使风险消除或降低影响。在贸易业务中,我们既不能因出动存在信用风险而因噎废食,也不能不加分析地盲目扩大出口。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利用科学的防范措施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主要参考文献:
[1]胡小娟.国际贸易风险管理与案例评析[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
[2]戚安邦.现代项目管理[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3]吴建功.中国对外贸易学[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