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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盘盈盘亏核算的主要变化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资产盘盈盘亏核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设“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将发生的损溢分别计入有关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科目。二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资产盘盈盘亏核算的相同点是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固定资产盘盈除外),不同点在于查明原因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要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而不是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现金盘盈盘亏 企业通常需对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经常会出现盘盈或盘亏的状况,在未查明原因,以及后期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不尽相同。
[例1]企业盘盈现金500元,经查原因不明,经批准予以转销。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现金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库存现金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做法相同。
[例2]企业盘亏现金100元,经查原因不明,经批准予以转销。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管理费用 100
贷:现金 1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贷:库存现金 100
借:营业外支出 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企业会计准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贷:库存现金 100
借:管理费用 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
(二)存货盘盈盘亏 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需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核实库存。盘点出现的盈亏以及后期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不尽相同。
[例3]企业盘盈原材料1000元。经查属收发差错,批准后予以转销。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材料 1000
贷:管理费用 1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原材料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企业会计准则》:借:原材料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贷:管理费用 1000
[例4]企业盘亏产成品2000元。经查属管理不善,其中1500元应由责任人赔偿。盘亏在产品800元,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本题不考虑增值税。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管理费用 1500
营业外支出 800
其他应收款 500
贷:库存商品 2000
生产成本 8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800
贷:库存商品 2000
生产成本 800
借:营业外支出 2300
其他应收款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800
《企业会计准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800
贷:库存商品 2000
生产成本 800
借:管理费用 1500
营业外支出 800
其他应收款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800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为保证企业财产安全,企业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出现的盈亏以及后期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都不尽相同。
[例5]企业盘盈设备一台,估计7成新,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为3000元。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5%,计提盈余公积的比例为10%。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固定资产 2100
贷:营业外收入 21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固定资产 2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企业会计准则》:借:固定资产 2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5
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5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17.5
盈余公积 157.5
[例6]企业盘亏设备一台,原值4000元,估计折旧2800元。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营业外支出 1200
累计折旧 2800
贷:固定资产 4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200
累计折旧 2800
贷:固定资产 4000
借:营业外支出 1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200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做法相同。
二、资产减值损失核算的主要变化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资产减值损失核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存货项目,如果发生减值要事先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损失时同时冲减减值准备和资产账面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当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即《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直接转销法。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应收款项等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两者对资产损失核算的相同点是都对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不同点主要在于《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直接转销法;并且资产损失计入的会计科目也不一样。
(一)短期投资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量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会计期末,小企业将持有的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与其总成本进行比较,如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其市价以后又恢复,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短期投资采用成本计量,并且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短期投资的内容,但大致对应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由于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一方面计入当期损益,另一方面直接增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7]企业持有的从A企业购入的、不准备长期持有的股票期末公允价值为95000元(账面成本为100000元)。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投资收益 5000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需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
(二)应收款项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实际确认坏账时,同时冲减坏账准备和应收款项。但对确认坏账的条件没有在制度中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直接转销法,并在准则中规定了详细的确认条件。《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一是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是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是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是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是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核算备抵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科目,实际确认坏账时,同时冲减坏账准备和应收款项。
[例8]企业20Ⅹ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估计可以收回的净额为98万元;20Ⅹ2年2月,确认一项应收账款5万元不能收回。
《小企业会计制度》:20Ⅹ1年末: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
20Ⅹ2年2月:借:坏账准备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20Ⅹ1年末不需账务处理;
20Ⅹ2年2月:借: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
《企业会计准则》:20Ⅹ1年末: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
20Ⅹ2年2月:借:坏账准备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
(三)存货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会计期末,小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其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应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确认存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期末计量方法、账务处理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不同的在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不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例9]企业年末某项存货(库存商品)余额50万元,可娈现净值为40万元。
《小企业会计制度》:借:管理费用 1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需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
(四)其他资产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上述三项资产以外的资产不确认减值损失。《小企业会计准则》除规定了应收款项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外,还对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了资产损失的确认条件。如第二十六条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一是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二是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三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四是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五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除对应收款项、存货规定资产减值的条件及会计处理外,还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符合《资产减值》准则范围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条件及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对符合符合《资产减值》准则范围的资产发生减值时要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并且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能转回。
参考文献:
一、明确了小企业的范围
对于小企业的界定一直是各方特别是企业关注的焦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指出该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以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1)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企业承担的社会公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企业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2)经营规模较小。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上述条件明确了小企业的确定标准,同时覆盖面更大,避免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对行业划分的局限性。符合规定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规定,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小企业,一旦发生了该准则中未做规范的交易和事项,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小企业需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时,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厘清了二个准则之间的关系和衔接办法。
二、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流动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各项流动资产的潜在亏损,这一方法与所得税法中的资产损失的认定存在差异,从而形成了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在申报纳税时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的各项资产均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而言,短期投资不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存货不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存货的转让损失,以及应收款项的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这一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中允许扣除的资产损失的界定标准基本相同,消除了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的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的差异。
三、简化了对外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未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类别的划分方式,仍沿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方法,将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但对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和简化。(1)短期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实际收到股利、利息时,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短期投资由于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其持有期间对股票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对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按月采用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2)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明确指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3)长期债券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购入债券应确认溢折价,并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小企业购入的债券,不确认溢折价,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月根据投资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或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和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也就是说购入债券的溢折价此时才反映到投资收益中。
四、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存货采用了尽量简化的核算方法,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可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在途物资”科目中购入材料、商品等成本的结转,由《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验收入库时”,调整为“月末根据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分类汇总结转”;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材料”科目重新分解成“原材料”和“包装物”两个科目,对包装物单独设置科目核算;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低值易耗品的分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在领用时一次将成本转入相关成本费用;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售价核算法,明确规定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进价计入“库存商品”;恢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被取消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以核算财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的存货盘盈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属于自然灾害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情况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存货盘亏的处理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致,但规定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毁损的存货一律计入营业外支出。
五、固定资产核算与所得税法规定更统一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调整主要体现在:(1)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2)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竣工验收前应负担的借款利息,在借款利息资本化条件上,仍沿袭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简化规定,将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全部予以资本化,和《企业会计准则》对此设定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的三个借款利息资本化条件比较,在操作上大大简化。但应注意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是指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却并未对此做限定,可以理解为允许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不局限于专门借款。(3)明确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进一步缩小了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纳税差异。(4)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继支出划分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和日常修理费,其中改建支出中已提足折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符合税法规定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日常修理费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从而规范了固定资产后继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5)盘盈固定资产仍沿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未采取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
六、增、改、删了部分资产核算内容
具体包括:(1)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用以核算小企业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增加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行业适用性。(2)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息”科目重新拆分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3)《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下列经济业务做出了具体规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作为其实际成本;接受捐赠的资产,按资产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期末根据本期记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捐赠资产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根据实际应交所得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两者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即将捐赠利得按纳税情况一次或分期计入“资本公积”。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未对以上业务做出规范,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小企业一旦发生了这些在该准则中未做规范的交易和事项,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融次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其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自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负债利息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小企业的各项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在一些核算细节上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根据借款本金和借款利率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未对带息票据的利息处理做出明确规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以核算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支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设置“应交税费”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按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将企业按月计提的付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借款利息计入“应付利息”;增加了“递延收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八、简化了资本公积项目的核算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将小企业的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仅界定为资本溢价,即投资者的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涉及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接受捐赠等相关内容,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
九、简化了收入实现的职业判断标准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小企业应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一是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也规定了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条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小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小企业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并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劳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劳务收入。另外,准则还明确了小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收入确认方法。这些简化的收入实现判断标准,降低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难度。
十、根据实际需求简化财务报表
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小企业不对外发行股票债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银行税务部门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更加直观地了解小企业的基本会计信息。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和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要,准则沿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小企业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但在报表的附注中增加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的项目,与税法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的说明,同时取消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
本文从上述十个方面,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调整,期望为广大会计人员对更好地理解、把握和应用该准则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企业 新准则 资产负债表
2013年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正式在我国小企业范围内执行。新准则较大程度上简化了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同时也补充了一些新项目,使得小企业资产负债表更加一目了然,更具实用性。新准则下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简化与向我国税法趋同对降低小企业会计核算成本、便于报表信息使用者读懂资产负债表、更好地披露小企业的经济资源情况以及资本结构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对此,笔者对新准则下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相关内容解读发表一些浅见,希望能对小企业会计工作者和报表信息使用者有所帮助。由于笔者水平有限,不免有不足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一、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小企业资产负债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资产类至少单独列示“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项目;负债类至少单独列示“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利息”、“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项目;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单独列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
小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包含“流动资产合计”与“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包含“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与“负债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包含“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资产负债表还应列示“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合计、总计项目按其分类合计数填列,新准则下没有发生变化。
新准则也保留了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等项目。笔者于小企业实地调查后认为这些“其他XX”项目使用频率极小,盲目使用反而不利于披露资产负债种类的构成,非必要时不建议使用。
二、流动资产项目
“货币资金”项目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新准则下“库存现金”科目取代“现金”科目,并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来核算未批准的现金盘盈、盘亏,可见新准则下要求小企业加强内部现金管理。
“短期投资”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短期投资”科目的会计处理只能为成本法,持有期间对公允价值变动不进行处理,也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这里的“期末余额”即为取得短期投资时的初始成本。
应收及预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目均直接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项目根据明细账中的同名科目和“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期末余额方向分析填列,新准则下具体操作过程不变。但是新准则下应收及预付款项均不计提“坏帐准备”,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则按直接冲销法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新准则一大亮点便是取消了各类减值准备的计提,笔者调查后认为小企业肆意计提各类准备会产生操纵利润之嫌,新准则执行前一般也不计提各类准备,现在新准则明文规定,这利于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
新准则下“存货”项目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但要求填列“存货”项目所含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还需将存货按“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细分存货的明细项目。“原材料”及“周转材料”项目分别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加计“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等相关科目期末余额中符合的部分后的金额填列;采用计划成本法的最后还需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在产品”项目按“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库存商品”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开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小企业,最后需减“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期末余额。存货项目的明细项目也使小企业存货的组成情况反映更加清晰,“存货”项目及明细项目也均不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项目变化:“原材料”项目取代原来“材料”项目;“周转材料”项目取代“低值易耗品”项目,同时核算的存货范围扩大,“周转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模板、脚手架等成本;针对小企业(农、林、牧、渔业)设置了“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用于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新准则不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同名项目也被取消。笔者认为这是新准则向我国税法趋同的重要表现。待摊费用的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但是其并不影响小企业的年度利润及企业所得税,所以核算待摊费用对小企业的意义不大。同时笔者经调查后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小企业并未按衔接规定的要求将上年度未摊销完的余额转入“预付账款”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而是转入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继续摊销。笔者建议:根据小企业待摊费用金额较小的现实情况,新准则执行后,若发生待摊费用,可以发扬新准则的简化精神,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关成本,无需再通过“预付账款”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项目
“长期债券投资”项目按同名科目账面余额填列。新准则下同名科目主要变化:取得长期债券投资时,相关税费也计入成本;在应付利息日按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后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同名科目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后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笔者认为,我国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相当的比重,这些民营小企业一般所有权与管理权不分离。民营小企业的所有者几乎均以个人名义参与金融投资,以此避开投资收益所带来的企业所得税。这直接造成了小企业几乎不会发生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科目也就极少使用。新准则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将上述投资的核算方法均规定为仅使用成本法,从而大大简化了核算,符合小企业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类项目的填列要求几乎不变。“固定资产原价”项目按“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不包含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下设“减:累计折旧”项目,按“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建支出和符合税法规定的大修理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项目按“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新准则下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项目和“工程物资”项目分别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在建工程”科目也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项目根据同名科目期末余额方向填列,借方余额直接填列,贷方余额以“-”号填列。
“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为新准则下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减“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新准则下不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类项目的填列类似于固定资产类项目。“无形资产”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减“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新准则下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开发支出”项目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新准则下“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取代“递延资产”项目,“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同名科目的核算内容在原先基础上增加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并规定了摊销期限。这对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有重大意义,防止小企业肆意将上述支出直接费用化。
四、流动负债项目
“短期借款”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相关要求不变化,不再赘述。
应付及预收款项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其中“应付票据”、“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项目分别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付账款”与“预收账款”项目根据明细账中的同名科目和“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余额方向分析填列,新准则下具体操作过程不变。新准则下应付及预收款项相关项目的填列几乎不变化。
新准则下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项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新准则下将“应付税金”和“其他应交款”项目合并为“应交税费”项目。“应交税费”项目根据同名科目期末余额方向填列,贷方余额直接填列,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应付利息”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相关要求不变化,不再赘述。
新准则下流动负债项目总体变化不大。新准则下“预提费用”项目不再单独列示,同名科目取消。日常核算时若发生“预提费用”,则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直接计入相关负债。
五、非流动负债项目
“长期借款”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长期借款”科目只登记本金,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也不再区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长期应付款”项目根据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的范围不但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还新增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内容。
新准则下新设了“递延收益”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小企业已收到的需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非流动负债的会计核算有所变化,但是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填列要求几乎不变化,操作较为简单。
六、所有者权益项目
“实收资本”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另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在“实收资本”项目下增加“减:已归还投资”项目单独列示。
“资本公积”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资本公积”科目仅核算一个明细科目“资本溢价”,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
“盈余公积”项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新准则下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项内容,取消了法定公益金内容。
“未分配利润”按“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期末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具体操作步骤与执行新准则前相同,不再赘述。
新准则下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较大地简化了核算,相关项目的填列要求基本不变化。
综上所述,通过小企业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色:日常核算向税法趋同,降低了小企业会计核算成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会计科目的名称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更加规范,利于报表信息使用者读懂会计报表;大幅度删减或简化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不符合小企业会计核算实际的内容,充分考虑了小企业业务简单、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的现实。新准则下新设了专门核算农业、建筑业等不同行业小企业的会计科目,相关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也有反映,笔者对此建议:既然可以单独为不同行业设置会计科目,那么也完全可以为不同行业设置带有行业特色的小企业资产负债表,这样便能更好的满足不同行业小企业的需求,也能使小企业会计负债表更加一目了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12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其中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加上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由于小企业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计量,不仅短期投资不再计提跌价准备,其他资产也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以,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营业利润没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产减值损失。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等。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常损失等。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所得税金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适当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
小企业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总额,按月计算利润总额有困难的,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总额。
二、利润形成的核算
(一)账户设置
1、“本年利润”账户。(1)用途: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2)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3)结构: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利润时,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数额;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利润时,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数额;该账户如为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营业外收入。(1)用途: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益等。(2)性质:收入类账户。(3)结构:贷方登记增加数额,借方登记期(月)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3、营业外支出。(1)用途: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2)性质:费用类账户。(3)结构: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期末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所得税费用”账户。(1)用途:核算小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2)性质:费用类账户。(3)结构:借方登记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发生数额,贷方登记期末年度终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二)核算举例
【例1】某甲小企业本期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收支票一张存银行,产品成本5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贷:库存商品50000
2、销售材料一批,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收支票一张存银行,产品成本80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80000
贷:原材料80000
3、本期计算并结转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元,教育费附加40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400
贷:应缴税费――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
――应缴教育费附加400
4、本期支付广告费5600元,收存款利息5000元。
借:销售费用5600
贷:银行存款5600
借:银行存款5000
贷:财务费用5000
5、本期发生行政管理部门折旧费5000元,行政管理人员职工薪酬20000元,用现金支付其他办公费10000元。
借:管理费用35000
贷:累计折旧5000
应付职工薪酬20000
库存现金10000
6、收回短期公司债本金100000元,利息10000元,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110000
贷:短期投资100000
投资收益10000
7、按25%计算结转所得税35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35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35000
8、期末,将上述损益类账户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主业业务收入200000
其他业务收入100000
投资收益10000
财务费用5000
贷:本年利润315000
借:本年利润2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50000
其他业务成支出8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400
销售费用5600
管理费用35000
所得税费用35000
三、利润分配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后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当然,进行分红前,按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要按10%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对于非公司制企业也可以按超过10%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一)“利润分配”账户
1、用途: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2、明细科目:按“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3、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4、结构:借方登记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小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的数额;如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处理。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二)核算举例
【例2】某甲小企业本期实现净利润105000元。将本期净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分红8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10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5000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并分红:
借: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0500
――应付利润80000
贷:盈余公积10500
应付利润80000
3、结转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500
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500
――应付利润80000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会计科目;新增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于2013年1月1日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中的小企业实施。笔者通过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的66个会计科目中有不少是变化了的会计科目。这些变化的会计科目,有些是新增会计科目,有些是合并会计科目,有些是调整核算内容的会计科目。在此,本人不揣浅陋,拟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变化会计科目谈一点粗浅之见,以期会计专家批评指正。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现金)、原材料(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缴税费(应交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文章所述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括号中的会计科目为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
尽管上述会计科目名称发生了变化,但这些会计科目的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没变。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一目了然,一见如故。在实施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作为一般性掌握即可。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16个会计科目。
(一)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
上述16个会计科目中,属于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是: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实际上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分拆形成的。它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转化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两个会计科目,其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预付账款”会计科目则是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账款”会计科目拆出来的。小企业发生的预付账款不再按小企业会计制度那样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而通过“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
(二)新增存货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存货会计科目主要有两个: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这是因为小企业不一定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也可能按计划成本核算存货。小企业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设置“材料采购”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是显而易见的,自不必多说。
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用来核算小型农、林、牧、渔类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借方登记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贷方登记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和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的账面余额,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三)新增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等会计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是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它们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始价值和损耗价值,二者共同核算农、林、牧、渔类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小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价值,属于无形资产备抵科目。因为“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其原始成本,则“累计摊销”科目与“无形资产”科目共同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核算小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也包括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它实际上是小企业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的批准处理前后的缓冲会计科目。所以,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处理完毕,不能留有余额。
(四)新增负债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主要有: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等三个会计科目。其中,“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销货业务适用的会计科目。它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科目基础上分解而来的。这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预收账款就不用在“应付账款”会计科目中核算了,而单独作为一项负债进行核算。“应付利息”会计科目则不然,它是在取消预提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借款等业务发生的年度内产生的应付未付的利息。
“递延收益”会计科目则是因为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这些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项目。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故通过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摊销收益金额。
(五)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这是因为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由于小企业也存在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业务、也存在工程施工项目和机械项目,如果只设置“生产成本”科目远远不能解决研究开发成本、工程施工成本及机械作业成本的归集。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二是合并的明细科目。
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有:短期投资(短期投资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
合并的二级会计科目有: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其他支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转作资本的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
上述合并的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中,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是因为取消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是取消了计提职工福利费,而按不超过工资总额14%比例列支。而合并的“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级科目的明细科目则是要求小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灵活设置明细科目,不必拘泥于小企业会计标准。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取消了明细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明细核算。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像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尽量要求与企业所得税法一致,而年度内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能起到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故小企业会计准则删除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跨期摊配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接受捐赠财产的会计处理通过“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收到捐助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待折旧或摊销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如果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
(四)小企业一般通过薄利多销进行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委托外单位代销商品。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委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参考文献:
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进一步的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对于小企业来说能够使得会计系统的构建更加的正规化,能够使得企业中原有的会计制度更加的丰满,使得企业的整体的框架结构更加的完整。在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每年都给我国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很大的原动力。为了促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更为的稳定化,经济指数的增长呈现平稳上升趋势。所以我国小企业的会计事业必须要作出一定的变革,来寻求更进一步的发展,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
(一)债权类会计科目
债券类的会计科目中新增的有应收股利、应收股息以及预付账款三个科目。其中前两个科目是由企业原来的应收股息科目分解出来的。将鼓励和股息分开变成了两项,但是实质是不变的。而预付账款是从应收账款中分解出来的一个分支,把预付账款作为单独的一个会计科目来进行。
(二)存货类会计科目
存货会计科目中新增的科目包括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这些科目是为了方便小企业成本核算存货而新增的。小企业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设置“材料采购”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就如字面意思所述,是为核算材料成本间的差异而存在的。
(三)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
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新增的含有: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等会计科目。其中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是为农、林、牧、渔类小企业而设立的,两者共同作用能够帮助小企业对于账面进行核算。累计摊销是对于小企业中的无形资产摊销而存在的,属于无形资产备抵科目。它与“无形资产”科目共同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四)负债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负债类会计科目新增的有,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预收账款是为销货业务而增设的,是从应付账款中分离出来的,这样更有利于对于账款进行清楚的核算。应付利息是针对借款等利息的核算而设置的。递延收益是为了得到的政府补助而设立的。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故通过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摊销收益金额。
(五)成本类会计科目
对成本类会计科目新增的包含: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此部分是为企业的科研项目的相关业务等设立的,将其中的细致进行划分,分项的进行核算,更加有助于精准的对于小企业中的成本这块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有利于企业研发项目的发展和创新工作的完成。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与删除的会计科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以往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名称进行了更换,而其中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这样做的意图就在于更为明确的表达出科目的用途,使得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在理解上更为的顺畅。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还存在着合并的会计科目,将一些联系性较大的,内容上重叠较大的一些会计科目进行了合并处理,从而使得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类型更加的准确和明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短期投资、应付职工薪酬等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在建工程、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另外对于一些没有实质效用的会计科目在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中也进行了适当的删除,来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中每一个都有使用性,也能够适当的精炼会计准则的内容。首先对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进行删除;年度内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与企业所得税法不一致的科目也进行了删除;接着将与其他科目效用重合的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删除;最后是很少使用的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删除。
四、结语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务风险成因;财务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种类也越来越多。为了使我国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了解企业面临何种风险以及如何降低风险,成为现阶段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
一、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概念
1.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的概念
风险在经济领域表现为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是损失的不确定性,也可能是不能如愿实现收益的不确定性,还可能是获得超出预期收益的可能。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与预期的经营目标发生偏差,从而蒙受经济损失或更大收益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任何企业都会面临的风险,它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2.中小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迈入下行通道,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在不断下降,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月是中小企业最困难的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完成总产值同比仅增长5.9%,利润同比下降了19.3%。导致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如此境遇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业应变能力及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差。同时,另据社科院一项调查显示,国家经济刺激资金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基础设施行业,更多资源将流入国有大型企业和部门,从而对中小企业形成进一步的挤压。据统计,20014年上半年,占全国企业总数1% 的国企获得全国借贷的91.2%,而民营企业仅获得8.2%。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中小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越来越大, 甚至会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财务风险的防范显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可以通过加深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和采用各种措施, 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以减少其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总的来说,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中小企业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1)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一般可以通过对变现能力比率、负债比率、资产管理比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和监控,避免或减少企业财务风险的损失。二是建立健全财务控制制度。三是完善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解决好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企业员工等内部利益主体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债权人等外部利益主体之间的收益分享和风险分担关系,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2)慎重选择投资方式。一是以直接投资方式。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利用自己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投资,有利于拓宽企业投资范围。二是规范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程序,加强投资监理。中小企业投资周期较短,投资额小,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选择最优的投资方式。三是采用中短期投资方式,尽快收回资本。最好采用见效快的中短期投资方式,这样既能降低财务风险,又可加速资金流动。
(3)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度。一方面要提高财务人员和管理者的道德素,避免发生逃废金融债务、欠息欠贷等不良行为,积极清偿银行债务和应付款项, 在社会上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另一方面要提高中小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建立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
(4)提高企业财务决策水平。中小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杜绝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例如,生产型企业在进行产品生产决策时,应收集决策需要的内外部经营信息。内部经营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能力、生产条件、劳动力状况等信息。外部经营信息的内容主要是有关市场发展变化动向的外部环境信息, 具体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客户消费偏好变化情况、产品市场供求情况、竞争对手的市场战略措施和市场推进措施、企业经营资源主要是资金、人才、等的市场供求情况等。在此基础上, 企业管理者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和模型进行决策。
2.提高外部对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的支持力度
(1)加强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还存在有“抓大放小”的信贷观念,有重视国有企业而轻视民营企业的观念,认为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对中小企业涉及高风险领域的投资不够积极大胆。建议采取可行的中小企业信贷评价体系,大胆向诚信、健康、回报可靠的中小企业放宽放贷条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我国虽然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规政策,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各级部门可出台相应贷款比例限制,规定金融机构给予相应中小企业贷款的最低比例;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信贷部门, 各城市商业银行要把中小企业作为主要支持对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无法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筹集资金的小型企业和新兴企业;加快商行银行贷款审批程序的改进,形成适合中小企业贷款要求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方针。
中小企业在制定财务风险的管理策略时,必须多方考虑,内外兼顾,防范风险,分散风险,尽可能把财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企业在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时还需结合企业具体的情况采取更合适的策略。
参考文献:
[1]徐银根.对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的探讨[J].教育大联盟,2009(08)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多样化的蓬勃发展,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趋增强。为了进一步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概述
1.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以下不适用:(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论其原因,前两种小企业由于承担了社会公众责任,因此这些企业的会计信息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会计信息。而母公司和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核算标准必须一致。这样要求是为集团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了统一的核算基础。
2.制定原则。我国的小企业规模小,业务较为简单,而且较大中型企业来说,会计人员较少、素质偏低。如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不仅增加小企业的编报成本,而且也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新准则充分运用了简化核算的原则,各种会计处理界限明确。这样,弱化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增强了准则的可操作性,旨在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与税法协调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满足信息使用者,尤其是税务部门和银行等融资机构的需求,新准则在很多业务的规范上都按照税法的规定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使小企业能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同时也减少了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对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1.资产
(1)计量属性。《企业会计准则》中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计量资产。同时,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单一规整,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且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类资产损失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统一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这种实际损失的处理方法也符合税法的规定。
(2)金融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核算方法,而是将金融资产简单地按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不采用公允价值,而是以成本计量。长期债券投资采用名义利率法,不采用较复杂的实际利率法,利息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而非资产负债表日,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长期股权投资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3)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时,应当根据其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即要求小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税法趋同。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有此要求。另外,新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而《企业会计准则》则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较低者作为资产入账价值。
(4)长期待摊费用。对于小企业筹建期内发生的各项开办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筹建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不包括在长期待摊费用内。
2.负债。《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项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按照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在付息日计提利息。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应付债券按摊余价值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此外,新准则未涉及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等事项的会计处理。
3.所有者权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大大减少,只核算资本溢价部分,不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与损失。而且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会计处理也就相对简单。
4.收入。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以托收承付、分期收款、以旧换新等几种常见销售方式销售时的收入确认时点。这充分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的实际情况,大大减少了在确认收入时关于风险和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
5.财务报表。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较,小企业不强制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的列报删除了小企业不涉及的“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简化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只要求采用直接法编制。同时,强调了对未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资产价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和纳税调整过程等内容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在会计处理上不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外币报表的折算,要求小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所有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大大简化了核算过程。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不同财务报表及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
三、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实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与衔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准则内容符合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核算简单、与税法相协调,便于操作。它不仅有利于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还有助于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规范。同时,有利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落实和相关部门对小企业进行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和监管,也有助于降低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改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乔元芳.略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改革[J].新会计,2011(11):67-71.
关键词:新资产减值准则减值损失资产组完善
1、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变革
(1)新准则资产减值范围更加全面。原规范只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适应范围较小,而新准则对资产减值作了详细的规定,除了公益性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不计提减值准备之外,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资产,同时明确了凡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有关资产的减值执行其相关准则的规定。更能体现企业资产的质量特征,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的会计信息。
(2)新准则增设“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统一了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科目。在原规范中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分不同资产分别使用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账户,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以及委托贷款减值损失计入“投资收益”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这使得企业计提的减值损失计入损益的科目易混淆,不便于对其单独分析。新资产减值准则增设“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独立核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3)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资产减值迹象是指可能导致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原制度在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上只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规定了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其他未涉及,其操作性不强,而新资产减值准则要求更加全面和明确:一是明确了“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二是明确了”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发生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三是具体规定了资产减值发生的七种内部迹象和外部迹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新准则规定了“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新准则与原规范最显著的差异之一,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资产减值之所以被利用,主要是由于减值的计提会降低当期收益,而转回又能提高转回当期的收益。
(5)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我国原会计规范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为此引入了“资产组”概念,“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以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后计算确认减值损失。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其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资产组”与“总部资产”概念的引入充实了资产减值判断的多元思维,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更加科学和完备。
2、新资产减值准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仍可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新准则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避免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2)引入“资产组”,企业将面临一系列问题。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引入“资产组”将面临如下问题:一是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二是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三是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此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负担。
(3)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操作复杂。存货等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但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3、完善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
(1)建立健全资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的确定是资产减值的核心问题,但在现阶段,公允价值的公允性难以保证,这是因为同类资产在市场中会有不同的价格;合同协议价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由中介机构鉴定会导致高额的报告成本。因此健全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是确定资产价位的最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国家应逐步建立各行业市场价格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信息资料,真正使评估值接近公允价值,同时应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法规,使信息市场规范化,使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增强资产减值信息的公允性和客观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