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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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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特点

第1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中小型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检修周期;模糊专家系统;计算机仿真系统

中图分类号:TK21 文献标识码:A

1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分类

1.1 临时性的检修

临时性的检修内容主要有:改进自动控制系统、完善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消除转动部件的异常、改善某些机构的运行状态,防止设备工作异常引起发电机组的停机事故。临时性检修并不是无章可循随性而为的,中小型水电站应时刻记录发电机组在运行中遇到的异常状态和发现的问题,并据此制定出临时性检修的规程和计划表,之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1.2 计划性的检修

计划性检修必须要得到电网调度的许可证才能进行。计划性检修因检修程度的不同,又分为小修、大修、扩大修三种。

计划性小修的周期通常为一年,工期在十天左右。计划性小修的内容主要包括:零部件检查、更换配件、预防性测试、定期调整测试等。

计划性大修周期较长,通常情况下为两到三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工期大约在一个半月左右。计划性大修主要解决经计划性小修和临时性检修无法解决的设备故障和缺陷问题。计划性大修时,需要对某些机构和复杂部件进行拆除,拆除多少视损坏程度而定。一般来说发机组的损坏有经常性损坏和事故损坏两种。经常性损坏是指由于部件运动时的相互摩擦、泥沙磨损、水流汽蚀、各种振动导致的损坏,经常性损坏一般是可预测的,并且是持续的、渐变的。事故损坏发生的几率非常小,它不决定检修的周期。

计划性扩大修周期最长,通常为三到五年,工期大概为三个月。计划性扩大修要将发电机组全部拆卸分解,修复或更换运行中所有被磨蚀和损坏的零部件,改善机组经济、技术指标,提升机组性能,协调机组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高水头的水电站,水流冲击较大且含有泥沙,一般一到二年便进行一次计划性扩大修,因为此时转轮机构和导水受到严重的泥沙磨蚀,不及时修复将引起事故停机。相反,在低水头的水电站,计划性扩大修的周期可延至七到八年一次。

2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流程

2.1 检修前期的准备阶段

检修前期的准备阶段,一般流程为查阅以往检修记录、确定检修项目、制定检修技术措施、准备检修工具和所需材料、安排检修工期等。

2.2 检修中期的处理阶段

检修处理的执行阶段一般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工期、标准和检修项目进行,如需变更必须征得负责人的同意,并补充好相关的施工方案。检修的结果和试验数据要作详细记录,并同以往的检修记录作比较。从比较中看出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损坏程度,确定零部件的使用寿命等。

2.3 检修后期的试验阶段

检修完毕之后,必须对检修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以保证机组修后能安全、有效、稳定、经济地运行。后期的试验阶段包括确保机组的正常运行,其次查看电气试验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3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注意事项与新工艺

3.1 注意事项

若没有特别的需要,尽量避免对机构和某些部件的拆卸,即尽量减少计划性扩大修的周期,因为各个机构和运行部件都是互相联系的,任意地拆卸将减少部件的使用寿命,损坏机构的运行状况。延长检修的周期同时,要兼顾到零部件的磨损情况和某些机构性能下降的状况,以及设备的运行风险等。二者兼顾,才能保障发电机组的长期稳定运行。避免全部拆解发电机组,特别是油压装置、推力轴承、转浆式水轮机、自动化原件应尽量避免拆卸。

3.2 检修新工艺

调整机组中心。对于由弹性支柱的推力轴承,只需将弹性箱视为大弹簧,就可以充分地利用推力轴承有限的径向摇摆和有限的轴向伸长和压缩。在此项作业进行中,首先确定好移轴的方向,在水平的方向尽量做好约束,然后用顶丝或者是千斤顶、导轴瓦等将轴向移动的方向顶移过去1mm,再把转子顶起1到2mm,用来消除弹性箱的一个摇摆弹力,放下;重复几次便可。弹性箱受力调整。将主轴的中心移好,镜板的水平控制在一个允许的范围之内,约束发导、水导,顶起转子到镜板稍微离开推力瓦面,调整好测表基准,落下转子,计算数据,调整好抗重螺栓,再次顶起转子,然后复核数据。电动盘车措施。镜板水平、高程、主轴中心都调整好后,置弹性箱于刚性状态,发导瓦之间的间隙调为0,然后按照正常方式盘车。

4 模糊专家系统在水轮发电机组检修中的应用

4.1 模糊专家系统的构成

故障诊断模糊专家系统是人工智能方面的重要研究,充分地应用专家的经验知识,容易扩充和修改,已经广泛地应用在电力系统部门。模糊专家系统一般由数据库、知识库和推理机、征兆提取和征兆转换、黑板等五部分组成。

数据库主要是储存一些必要的和运行中产生的数据信息,为模糊专家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知识库由规则库和事实库两部分组成。规则库存放机组运行规格,检修规程,检修工程师和运行工程师的经验。事实库中存放发电机组的基本参数和设备改造记录。

推理机即根据当前机组的运行信息和以往的状况,激活在知识库中的规格,刷新动态的数据库,储存推理轨迹,最终对诊断的结果予以解释。

征兆信息提取是指对实时能够检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从而提取出对故障反应最为敏感的信息。征兆转换是为ES推理作基础的,将征兆信息通过隶属函数转化成相应地隶属度表示。

黑板是储存中间结果的,并且具备动态的刷新功能能够指导推理机的工作。

4.2 温度异常故障事例

水轮发电机组在运行的过程中由于设备运转和损耗,必然会产生发热的现象。一般导致温度升高的因素有机械损耗、磁损耗、电损耗、冷却系统的不正常工作等。故障模糊专家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规则采用类的概念进行处理。一般表示为:

RULE1:if(冷却介质进出口温差较小)and(发电机定子绕组温度较高)and(定子铁芯的温度较高)then(冷却效果不良)explan(冷热风路有短路or冷热风道隔热不好)

RULE2:if(冷却介质进出口温差较大)and(发电机各部温度较高)then(造成冷却风量不足)explan(通风管道堵塞,风阻增加)

RULE3:if(冷却器进出水的温差较小)and(发电机各部的温度较高)and(冷却介质入口温度与冷却器进水温差较大)then(冷却效率较低)explan(冷却器有积污)

RULE4:if(冷却器进出水温差较大)and(发电机的温度较高)and(冷却介质入口温度和冷却器进水温差较大)then(冷却水量不够)explan(冷却器的通水管道有堵塞)

结论

中小型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定期的检查和修理是至关重要的。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当通力合作,权属明确,充分了解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和发电机的性能特点,以便提早发现机组的故障并予以解决,既要缩小检修的规模和工期,又要确保机组稳定高效运行。在检修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能大大缩小检修的工期,提高检修的效率,检修人员应当充分予以重视和运用。

参考文献

[1]熊勇辉, 潘宏侠. 故障诊断专家系统在水轮发电机组中的应用[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 2006,(02).

第2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一、二化螟的危害特点

二化螟以幼虫在稻草、稻桩及其它寄主植物根茎、茎杆中越冬。越冬幼虫在春季化蛹羽化。由于越冬场所不同,1代蛾发生极不整齐。螟蛾有趋光性和喜欢在叶宽、秆粗及生长嫩绿的稻田里产卵,苗期时多产在叶片上,圆秆拔节后大多产在叶鞘上。初孵幼虫先侵入叶鞘集中为害,造成枯鞘,到2~3龄后蛀入茎秆,造成枯心,白穗和虫伤株。初孵幼虫,在苗期水稻上一般分散或几条幼虫集中危害;在大的稻株上,一般先集中危害,数十至百余条幼虫集中在一稻株叶鞘内,至3龄幼虫后才转株危害。二化螟幼虫生活力强,食性广,耐干旱、潮湿和低温等恶劣环境,故越冬死亡率低。

二、二化螟的发生条件

1、农药使用不当,加重了二化螟的危害自80年代初期推广杀虫双大粒剂和水剂防治螟虫,80年代亩用18%杀虫双水剂200毫升,防效可达80%以上,而近两年亩用18%杀虫双水剂500毫升,防效也仅达30%左右。由于20余年单一使用此药剂,抗性增强,虫口基数猛增,加重了危害。

2、水稻品种一般情况下,有芒品种重于无芒品种,叶片长而宽、秆高、分蘖多的品种易比叶片狭而短、秆矮、分蘖一般的品种受害重,另外,水稻植株体内淀粉含量多,米粒带香味的品种,受害也比较重。

3、小麦、油菜的免耕稻草覆盖栽培,为二化螟峰期增多提供了条件小麦、油菜免耕稻草覆盖栽培,一方面对稻桩无机械损伤,因而对二化螟亦无机械损伤;另一方面,稻草覆盖可提高二化螟环境温度,且气温越低,保温效果越好,冬至日测定,稻草覆盖下二化螟的环境温度较非覆盖高4℃,这样对于各龄期二化螟幼虫提供了安全越冬的条件。

4、气候因素暖冬气候特点,有利于二化螟安全越冬。暖冬降低了二化螟越冬死亡率,有利于二化螟安全越冬,增加了虫口基数。

三、二化螟的防治措施

1、统防秧田,控制本田基数

螟虫卵块在秧田和本田均有孵化,因此,在秧苗移栽前5~7天统一施药防治,一方面可防治已在秧田孵化的蚁螟,另一方面,秧苗带药下田,可防治移栽初期本田孵化的螟虫。

2、稻草处理因为二化螟的越冬虫源主要来自稻草,因而稻草处理是个关键。稻草在当地绝大部分还是被用作烧柴,建议在4月末至5月初前,将前一年的稻草处理掉,或在这个时期对剩余稻草进行白疆菌封垛处理,这样可以消灭大部分越冬虫源,减轻当年的发生危害。

3、保护利用天敌,提高自然控制螟害能力稻田二化螟各类寄生、捕食性天敌较多,螟卵有稻螟赤眼蜂、澳洲赤眼蜂、螟黄赤眼蜂等寄生性天敌;幼虫有寄生蜂、线虫等天敌;另外,还有蜘蛛、青蛙、蜻蜓等捕食性天敌。在防治二化螟的同时,应防止对天敌的伤害,提高天敌对二化螟的控制作用。

4、深水灌溉二化螟卵开始盛孵时,稻田排水,降低蚁螟为害的叶鞘部位,盛孵高峰后及盛孵末期,各灌深水一次,淹没叶鞘,保持2~3天,杀死大量蚁螟;始蛹前降低水位,盛蛹以后灌深水,也可杀死大量虫蛹。

5、要抓住低龄虫防实验证明,虫龄与防效呈负相关,虫龄越低,防效愈好。从当前气候和幼虫发育进度来看,6月15日前多数幼虫仍将处于二、三龄阶段,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有利的防治时间,开展防治。防治指标是:当田间枯鞘率达5%~10%时便应立即用药,此时效果好。另据前二年观察,6月20日后用药,由于虫龄高,抗药性强,防效仅为14.8%。

6、提倡栽培避螟结合目前种植业调整,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连片种植,减少插花田和混栽;在纯单季稻区可适当推迟单季晚稻播种时间,避过一代二化螟产卵高峰。

第3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1.UPVC排水管的特点

在现在的建筑安装工程中,排水用的都是UPVC管材(件)。其具有重量轻、耐腐蚀、强度较高等优点,因而在管道安装中应用广泛。在正常情况下,其使用寿命一般可达30―50年。UPVC管材内壁光滑,流体摩擦阻力小,克服了铸铁管因生锈、结垢而影响流量的缺陷。管径也比公称直径大一号。如DN100就是U-PVC110,DN150就是U-PVC160。管件分为斜三通、四通、弯头、管箍、变径、管堵、存水弯、管卡、吊架。连接用的排水胶胶接、管道或管网系统的水压试验,必须在粘接干燥24小时后才能进行。

2.UPVC给水管的施工方法

2.1管道敷设暗设的方法

2.1.1如果是砖墙,支管宜在砖墙上开管槽,管道直接嵌入并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管槽内。管槽宽度宜为管外径De+20mm,槽深为管外径De,只要使管子不露出砖坯墙面即可。嵌槽的管道尽量不用管配件,槽弯曲半径应满足管道最小弯曲半径。

2.1.2如果是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支管应敷设贴于墙表面,并用管卡子固定于墙面上,待土建墙面施工时,用高标号水泥砂浆抹平,或用钢板网包裹于管道外侧(敷设管道局部墙面或敷设管道的全部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平,然后在外面贴磁砖等装饰材料。

2.1.3在吊顶内敷设时,应有意弯曲走向,并做支承架。

2.1.4对于一户二卫、三卫且穿过客厅的情况,一种办法是管道直埋于地坪找平层(只适用于De≤20mm)的管子。埋于找平层中的管子,不得有任何连接件。另一种是埋设在钢筋混凝土的楼板中,但必须有套管,并且有防止混凝浇捣时流入套管的措施。

2.1.5立管应敷设在管道井中。

2.1.6厨房中的管道宜敷设在柜后,可不必嵌入墙内。暗敷的立管宜在穿越楼板处做成固定支承点,以防止立管累积伸缩在最上层支管接出处产生位移应力。立管De≤40mm的管道除穿越楼板处为固定支承点外,宜在每层中间设两个支承点;De≥50mm立管层间只设一个支承点。支承点不必等距离设置,可在立管引出支管的三通配件处设置一个支承点。立管布置在管道井中时,则应在立管上引出支管的三通配件处设固定支承点,中间支承仍按上述原则设置。以上暗设管道均需在试压后无渗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土建施工。

2.2UPVC管的固定

UPVC管道表面硬度不如钢铁,所以一般采用镀锌扁钢冲压成形的抱卡和吊卡,尽量避免使用圆钢制成的U型螺丝卡子,因为它与管道是线接触,而不是面接触。按照安装规程【1】:“支承件的内壁应光滑,与管身之间应留有微隙。”这是为了给管身的伸缩留有活动余地。若将伸缩节上的抱卡固定太紧,实际上限制了管身的伸缩,这样做是适得其反的。一般楼层立管中部设的那只抱卡只起一个定位作用,不能将管身箍得太紧。对于长管道,要计算出总伸缩量,按每只伸缩节允许的伸缩量选择伸缩节的数量和确定安装位置,根据管道伸缩方向再定每个支承件安装的松紧度。只有这样,安装出来的管道才能保证质量。

2.3排水管的噪音及其消减措施

随着普通排水铸铁管道的淘汰,排水管道普遍使用UPVC管道,但是普通UPVC管道的排水噪音要比铸铁管高约10dB,若排水立管靠近卧室,加上现浇楼板的隔音效果较差,住户能明显感觉到排水管道的噪音,从而影响生活质量。卫生器具布置时要尽量考虑使排水立管远离卧室和客厅,管材考虑新型降噪产品。芯层发泡UPVC管道和UPVC螺旋管则能明显降低噪音。市场上新出现了一种超级静音排水管,其中加入了特殊吸声材料,噪音低于排水铸铁管。各种管材(Φ110mm)噪声水平比较:UPVC管58db,铸铁管46.5db,超级静音排水管45db。(测试地点位于距离管道一米处,排水量为2.7L/s,环境噪声42db)经测试,UPVC排水管的噪音在底层比铸铁排水管大2―3db,并没有超过国家对生活噪音规定的标准,但为什么用户在这个问题上反映较大呢?其原因一是人们对新环境有一个适应过程,新建楼房由于空屋的回音作用使声音放大。二是设计采用的技术措施不周。在设计时要尽量使排水立管远离居室和客厅;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立管与底层排出管交接处的技术要求,按规定【1】:“此弯头要用两只45°弯头连接并在立管底部设支墩,防止沉降。”UPVC管支墩必须位于立管轴线下端,并将整个弯头部分包裹起来,使立管中的水流落在实处,这样冲击声也就降低了,这种支墩不仅起防止沉降的作用,而且具有消除噪音的作用,当然要比铸铁排水管底部的支墩做得大些。为了减轻底层的噪音,在底层立管的抱卡内侧还可以垫入一些毡子或橡皮垫子适当收紧,以不妨碍立管的伸缩为准,这样可以消除部分管道的空鸣声。

2.4UPVC管与楼板结合部的防漏问题

硬聚氯乙烯管的管内外壁表面光洁度较高,因此水阻小、不易发生堵塞,这作为排水管是很有利的。但管道穿过楼层的结合部时常因细石砂浆与管道外壁结合不好,而使上下层之间顺管皮漏水。特别是穿过顶层的UPVC管常使楼顶层面封闭不严造成漏水。一般的做法是用砂布将立管外皮在结合部位打毛,使外皮粗糙,这种做法因工作量较大而且打磨不均匀,轻重深浅难以掌握。笔者认为用另一种办法也可以达到外皮粗糙的目的:在立管结合部做好记号后,刷上一层UPVC粘结剂,待UPVC外皮形成一层薄薄的溶结层时,滚上一层中砂,在凝固后,在UPVC管外形成粗糙表面,然后树管并用细石混凝土吊洞。这种做法用在钟型地漏的外表面,效果是很好的。注意,UPVC管外皮的多余粘结剂一定要擦干净,吊洞时最好把下面已装好的管子用UPVC薄膜或废纸包起来,这既能减轻工程完毕后的清洗工作,又能保持原管的光洁度。对于一些要求较高的施工部位,最好采用止水环,把止水环粘在立管上,一并打入混凝土中,增加结合面和水泄漏的爬行距离,一般是可以起到水密作用的。

3.结语

UPVC管材已经成为现代排水管网的主要材料,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我们认为,民族UPVC管材工业只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造福于人民,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4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电厂 化学水处理技术 应用 趋势

随着大型火电机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化学水处理系统生产工艺日趋复杂化,相应的控制系统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面对种类较多的化学水系统,重复的运行管理机构,化学水处理系统相对集中的综合化控制模式将是未来一定时期发展的趋势。它将是电厂实现减人增效,提高生产的经济性、安全性和自动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当今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的发展特点

1.设备呈现集中化布置

传统的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都存在着占地的面积大、生产的岗位普遍分散、管理复杂等问题。当前,从优化整个水处理的流程的目的考虑,设备的布置应该考虑用紧凑、集中、立体的整体构型来替代原先的松散、分布、平面的整体的构型。这样既可以减少厂房的占地的面积及空间,又可以提高全厂设备的整体的利用率,给运行和管理带来极大的方便。

2.生产呈现集中化控制

所谓的集中化控制就是将整个电厂化学水处理的所有的子系统整合为一套系统,取消原先的模拟盘,使用PLC加上位机构成的两级控制结构,PLC分别对水处理的各个子系统的设备进行数据的监控和采集,PLC和上位机之间的通信通过数据通讯接口进行。各个子系统通过局域网的总线形式集中的连接在主控制室内的上位机上,进而实现水处理系统的相对集中的监视、操作以及自动化控制。

3.工艺呈现多元化

在电厂水处理的传统的工艺中,主要是以混凝过滤、离子交换以及酸碱处理为特征。现今,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伴随着化工材料在技术方面的逐渐的进步,加上膜处理技术—超滤、微滤、纳滤、反渗透等在水质处理中开始被广泛的应用,而离子交换树脂在种类、使用的条件以及范围上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新型粉末树脂在凝结水的处理中正起着比较积极的作用。当然最为吸引人眼球的还得属在水处理领域中微生物技术的使用,该技术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以环保和节能为导向

随着大家对环境保护的意识的提高,尽量的减少在水处理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型的污染,尽可能的使用那些那些无毒、无污染的化学水处理的药品或者少用乃至不用化学药品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结果。“绿色环保”的概念己经渐渐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如今,化学水处理正朝着“少污染、零污染”的方向积极发展。随着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的积极开展,合理的使用水资源以及提高其重复的利用率已经成为耗水大户电厂水处理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依靠管理体制以及科技的进步,来实现水的循环使用己经变得至关重要。废水“零排放”一仅从水源取水而不向水源及周围的环境中排放污水的目标已经在部分电厂中得以实现。

5.检测的方法日趋科学化

诊断及检测技术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其方式和方法越来越科学化。诊断从观念上实现了从事后的分析向事前的防范转变;从手段上逐步实现从人工的分析向在线的诊断转变;从级别上实现从微量的向宏量的分析的转变。这些所有的转变都是以预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的运行为目的。

二、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发展和应用

1.锅炉给水处理

目前用氨和联氨的挥发性处理在炉水处理运用上较为广泛,但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较适用在新建机组,待水质稳定后转为中性、联合处理。在合理运用加氧的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除氧器、除氧剂的处理,提供了氧化还原的气氛,使得低温状态下就能够生成保护膜,抑制腐蚀。

2.锅炉炉内水处理

以近几年人们提出低磷酸盐处理、平衡磷酸盐处理。低磷酸盐处理下限控制在0.3~0.5mg/L的范围,上限不超过2~3mg/L。平衡磷酸盐处理基本原理:使炉水磷酸盐含量减少到仅能和硬度成分反应所需的最低浓度,同时,允许炉水中含有小于1mg/L的游离的NaOH,以确保炉水pH值在9.0~9.6。

3.凝结水处理

随着发展目前绝大多说高参数机组设有凝结水精处理装置,这些装置多以进口为主,其中再生系统是高塔分离装置、锥底分离装置。但真的实现长周期氨化运行的目的的精处理装置屈指可数。实现氨化运行从环保、经济角度出发将成为今后精处理系统发展方向。现在的运用考虑需注意设备投资、设备布置、工艺优化方面,应注重原有的公用系统的利用率,例如减少树脂再生用风机、混床再循环泵等。

三、化学水系统控制发展的趋势

随着大型电厂生产规模的不断的扩大以及化学水处理系统对生产工艺的要求的日渐复杂化,相对应的控制系统也在发生着巨大的改变。面对各种各样的化学水系统以及重复的运行和管理机构,一种相对集中的综合控制模式出现了,就是化学水处理系统综合控制,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集中化控制。化学水综合控制由于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将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化学水系统控制的发展趋势。

1.可以达到完善的工艺

化学水系统综合控制是建立在工艺系统的合理性的基础上的。前提是需要工艺系统尽量的简单且合理以及设备可控性能要好。下面从控制的工艺,加药的工艺和参数的监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控制的工艺:原先的各个子系统采用的均是不同的控制工艺,各系统间联系比较少,对于可控设备的设计也不合理,因此要从工艺的改造上出发,增加相对应的阀门,调整部分管道的流径,使所有子系统相互间的功能和联系尽可能的完善并合理化。加药的工艺:改进原先的各个子系统加药的点以及加药的方式和加药的管道,取消传统的一些单回路的自动加药的装置,统一由PLC来对加药进行控制,采用一些先进的设备及加药装置来提高加药的自动化水平,经济合理的控制生产药耗,降低生产的成本。参数的监测:按综合系统的要求重新考虑各系统的监测点己及被监测的参数的准确性、合理性以及可靠性,优化国内外仪表的使用,使得正系统在线监测的参数经济而可靠。

2.强大的软硬件功能

目前电厂使用的主要有SIEMENS、AB、OMRON、GE等品牌的PLC,这些产品在电厂化学水的各系统中被广泛使用,具有比较丰富成熟的经验和相当不错的业绩。功能都比较完备,能够满足化学水系统的要求。工控机也有ICS、研华等品牌,技术指标都随着最新配置的潮流,监控软件有WINCC、取TOUCH、IFIX等HIM界面极佳的上位机软件。通过有经验、信誉好的承包商进行成套系统的组装和设计,编程调试,都可达到甚至超过进口的先进控制系统的水平。控制系统具有稳定性能高、人机接口好以及自动化控制水平高等一些优点。

3.通信网络的适用性

各个PLC厂商为了适应将来的联网需要,研发出具有多种类解决方案的网络模式,能够根据电厂各个化学水子系统的控制要求的不同,来进行相应的配置的方案的综合化的控制。对于各个子系统所使用的不同厂家的PLC及相对应的通讯协议,可采用网关技术或者专用以太网卡(比如西门子的CP1613网卡)进行联网,将化学水系统集中化控制;如果各子系统采用同一家厂家的PLC,则可采用厂家的局域网来使各子系统集中化控制,不同层的网络均具备连接其它的管理网或者控制网的接口。

4.系统具有较高安全性

综合控制系统由于全部使用PLC,使得硬件的平均故障率得到很大程度的降低,同时由于运算功能和控制功能的模块化,这样就消除了由于接触不良或者连线的不当所引发的事故。综合系统的完备的自诊断的功能可以使现场的维护人员尽早的发现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早的进行修复,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5.较高的性价比

化学水综合控制系统比原先任何单个的系统控制装置都要先进,这一点己经得到了业内专家们的认可。它利用现有的各个子系统的资源,合理的优化仪表和控制设备,对所有仪表和设备进行集中的监视和控制,降低运行的成本以及改造的前期资金投入,缩减现场运行和维护人员的数量。实践证明,化学水综合控制系统的一次性的资金投入加上比较先进全面的功能,与一个电厂具有数套的化学水控制子系统的分散且独立零乱的功能以及大量的资金投入相比,具有极佳的性价比指标。于此同时,综合化控制实现了分散的PLC以及远程的FO再加上局域网通讯的应用,极大的减少了花费在电缆及安装铺设上等基础建设投资的费用。

参考文献

[1]王晶. 反渗透在电厂水处理中的应用[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1,(25) .

[2]郝庆,黄甫怀阳. 火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进展与应用探讨[J]. 机电信息, 2010,(18) .

第5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组织结构模式;栅栏板制作工艺;抽测检测方案

中图分类号:P34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我国监造监理起步晚,与之配套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健全,这需要在监理的实践中去摸索和不断的去完善,相信经过监理人的努力,会在监理工作的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形成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特点的监造监理的方法及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查企业组织结构模式,确保项目的可靠运行。

“要想项目干得好,良好的组织结构少不了”,企业的组织结构是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高效高质量运行的关键,为此厂方成立了以总经理主抓全面,分设主管生产,主管材料采购与供应,主管理化实验及检测的三个副经理,后勤及仓库保管由专人负责,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在审查了此组织结构后,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职能分工的建议,考虑到招投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和进度的特别要求,即工期十分紧张但质量又要保障;为使项目良好的运行建议主管生产的同时兼顾安全与进度,主管理化实验的,要依据实验统计数据及时安排检验抽测计划及频率,主管材料采购与供应的,在制定材料供需计划的同时应兼顾车辆运输及堆料场的调度及分配情况,这样在管理中更加明确职能的分工,利于项目的顺利运行。一个好的管理层不代表一个好的团队,还应看各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制度安排,各种机制的保障。如:在栅栏板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有安全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为依据,浇注过程中有专人旁站检查,单块栅栏板的签名回溯机制等。制度安排上,根据各岗位各工种的要求,参考ISO9000认证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确实保证项目的可靠运行。

二、严把质量关,动态监控栅栏板的工艺制作流程

质量控制是栅栏板制作控制的核心要素,如果栅栏板制作控制不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成败,所以质量控制是保障工程项目合格与否的关键,我认为结合栅栏板的工艺流程的特点应做好以下几点:

把握生产制作工艺中“人”的因素,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动态监控到位。

首先审查各级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情况,了解相关人员的专业经验和技能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与厂部协调及时作出调整,以免影响生产;在实际生产中审查各工种编制的操作作业书,并对应操作作业书检查各工种的操作水平,结合工艺流程中所处的环节予以指导和纠正;现场栅栏板制作工艺流程为:栅栏板预制平台制作——>预制件锁具及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制作安装入模固定——>龙门吊吊入芯模——>混凝土配料拌合——>龙门吊分料斗布料——>混凝土振捣前的平仓——>混凝土振捣——>原浆模压成型——>龙门吊吊出芯模——>原浆二次模压成型——>养护——>混凝土终凝后拆除外模。各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上“人”的因素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生产的运行质量和效率,所以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厂部针对这一点进行了仔细研究,参考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并制定了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操作规范的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检查机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如果说”人”是一个项目运作时的大脑,那么机械设备及相关设施就是它的躯体。现场根据厂部所报机械设备登记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年检证明,进行了设备的试运转,经过检查并无异常情况,虽有些设备已经老旧,但配有专人维修;料场和焊接平台等相关配套设施的使用对生产运行起到了很大的支持的作用。

严格从材料到成品的质量控制过程管理

依据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进场后首先对企业的自检试验室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检查,审核了实验及抽检人员资格认证、试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基本可以确定该企业达到了工程所必须的质量检验实验能力,为了更好的进行质量的动态控制,根据招投标文件关于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监理部编写了试验指导意见书,用于指导企业试验室的试验工作。

栅栏板从各种材料(钢筋、水泥、石子、沙子、各种混凝土添加剂)到最后成为一个合格的构件,这中间每一步凝聚着各工种密切配合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跟踪抽测、检查、验收穿插其中,是一个系统主体的一部分。在仔细研究了招投标文件和设计文件后,从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入手,每一次都要统计材料的产地、型号、用量,查看原始货单和质量证明文件,并及时进行记录;同时依据水利工程规范《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制订了见证取样方案、抽测检测方案。设计文件要求栅栏板混凝土既要达到涉及强度C30,又要求抗冻等级F200、抗渗为W4;那么根据规范和水利工程的特殊要求,见证取样方案在制定时,首先要考虑构件的抗渗性和抗冻性,同时必须兼顾混凝土强度的要求,通过试验数据的统计筛选和分析,影响上述因素比较明显的材料的排序为:沙子、引气剂、水泥、钢筋,石子;依据分析结果微调了各种材料的取样频率,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了沙子、引气剂、水泥取样频率,做到对进厂材料质量的有效控制。

对进厂材料质量的有效控制,只完成了质量控制体系的第一步,如何在混凝土栅栏板制作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控制什么参数、指标才最有效,能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这是在抽样检测方案中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文件中要求栅栏板混凝土要达到抗冻等级F200、抗渗W4、强度达到C30,这里就在实际的生产中出现了一个矛盾性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要想达到设计所要求的抗冻性等级F200,就应依据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加入引气剂,提高混凝土的含气量来达到设计要求抗冻性,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引气剂的加入增加了混凝土的含气量会使混凝土的强度和抗渗性能下降,怎样较好的把握生产过程中混凝土的含气量,必须制定相应的抽测检测方案加以应对,经过与企业的技术人员反复检测,并把检测的数据统计分析后发现,含气量与沙子的含水量、混凝土的温度、混凝土的塌落度有直接的关系;规范含气量要求是在3.5%—6.5%之间,但实际情况确是含气量在4.5%以下和5.5%以上时,混凝土强度和抗渗性都不稳定,抽测检测方案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于是确定了混凝土塌落度、混凝土温度、现场温度、沙子的含水率、混凝土的含气量定为抽测检测指标,每天抽测检测两次。经过企业的试验室和生产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把含气量稳定在了4.8%—5.3%之间,是混凝土的各项性能都达到了稳定状态。结合栅栏板生产制作工艺,把握各环节,梳理质量控制点,经旁站、巡视、指导纠正,都控制在了规范标准的要求范围之内;后期跟踪比对检测数据、试验报告,动态掌握各种材料质量检验数据的变化,研究总结并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三、贯穿整个项目工程资料的整理、确认与验收

虽然出厂时看到的是一块块合格的成品,但在组成项目工程的各个要素上(人、机、料法、环)及在生产制作流程中到最后成品验收,都要在程序上进行审查并以资料文件的形式进行签字确认,最后由建设方组织按规范进行资料验收并立卷归档;根据本栅栏板制作工艺的特点,细化并规范了异形模板的制作、安装,混凝土搅拌、出料的质量控制资料格式,方便了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检查和及时验收确认;试验及抽测资料及时整理汇总,为动态监控和日后追溯提供依据,同时要求所报资料及时准确,只有这样才能客观的反映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

第6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本文是作者在2002年“史论坛”关于“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第二次学术研讨会上发言的基础上写成的,文章根据清代经济史课题组多年的成果,比较全面了清代前期封建经济的特点与水平,是会议讨论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该文为本坛首次在网上发表。本坛同时将陆续发表与“再评价”有关的文章和资料,供读者研究。

提要:

本文根据《中国经济史·清代经济卷》,参以师友与时贤的研究,从生产力、生产关系诸方面阐述了清代前期封建经济发展的特点与水平。作者认为,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在清代前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不仅经济总量增长,经济结构、制度形式、经济运行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变化,特别是其间有新的因素显现。但从更广阔的范围看,当时的生产与交换以家庭劳动为基础,落后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与交换的经济,落后于近、,落后于资本主义。

关键词:

清代前期、经济发展、家庭劳动、雇佣劳动

《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绪论》的开篇中说:清代前期的社会经济有重大发展,诸如粮食生产、农业和手的商品生产、市场一体化,以及财政制度、租佃制度、雇工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均大大超越前代。清代社会经济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高峰。笔者在此所关注的,只是它的特点和水平。

这里,笔者根据《中国经济史·清代经济卷》,参以师友和时贤们的研究,试行撮要归纳为12条,分别叙述如下:

一、 清代前期的社会经济总量与家庭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清代与前代一样,以农立国,但土地的垦辟有很大成就。康熙二十四年耕地约600万顷,嘉庆十七年增加到近800万顷,前夕估计在800万顷到850万顷之间。人口也从顺治年间的一亿多,增加到前夕的四亿一千多万。只此两项已可见清代前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规模。粮食产量,考虑到复种的发展、玉米和番薯的引进,总产和亩产都有增长。据郭松义教授估算,前,全国平均亩产239市斤,粮食总产量274 509百万市斤,人均占有粮食653市斤。如果把全国划分为北方旱作区和南方稻作区,则北方平均亩产114市斤,总产量60 123百万市斤,人均占有464市斤;南方平均亩产344市斤,总产量214 386百万市斤,人均占有737市斤。南方的农业生产水平,总体上要高于北方。这个估计并不包括粮食而外的商品性农作物,如棉花、蚕桑、苎麻、烟草、甘蔗、茶叶、蓝靛、花生等等的种植均有发展,其中棉花、烟草、甘蔗、花生等的种植,发展尤为显著。据估计,清代前期商品性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大约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10左右。至于清代前期的手工业和商业,都有空前的发展,下面有专条论述,这里暂时不提。

这里要说的是全国人口的构成。据郭松义教授估计,前,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9/10。其中,大概自耕农占四成到四成五,半自耕农占二成到二成五,佃农占三成五到四成,农业雇工占百分之一、二。这里农业雇工不包括临时打短工的人数。非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10。其中,大概手艺工匠、矿工、航运工人等占三成,地主绅衿占二成五,商人和小贩接近一成五,各级吏役兵弁占一成,盐灶人户占一成,从事牧畜业和游民、下层求食者各占百分之五、六至七、八。此外,在前夕,全国的城镇人口不超过全国人口总数的6%,人口的城市化比例还是很低的。

仅仅根据以上的两类数字,我们就可以推论,中国封建经济到了清代前期,已经发展到了它的高峰。不过,生产和交换的发展是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雇佣劳动虽然已经存在,但数量不大,在人口中所占比重还低,作用并不显著。所以,在劳动生产率时,就不应该采用适应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计量生产和交换的概念和,而应该采用适应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计量生产和交换的概念和方法。因此,李伯重教授提出了农民家庭劳动生产率的概念。他认为,应该按照一个农户在一年内生产出来的产品总量计算,包括农业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自给部分和商品部分,统统在内。他说:农民家庭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其劳动生产率并不等于农夫和农妇二人劳动生产率的简单总和。这是因为合理的经营规模和合理的劳动分工,能

够使农夫和农妇的劳动更好地彼此协调,以及使得农民家庭中的辅助劳动力更好地得到动员,从而产生更高的综合劳动生产率。这里要申明一句,清代前期农业生产工具的变化不大。纵然如此,根据他的估算,清代前期农民家庭劳动生产率还是有所增长的,而不是停滞或者下降的。李伯重教授是根据明清时期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江南的情况估算的。因此,随着江南地区先进技术和生产结构向四方扩散,受益地区的农民家庭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应该是更为显著。

在家庭劳动生产率普遍增长的基础上,清代前期的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商品性生产、自给性生产总量都分别达到了上的高峰。

二、 土地分配中出现的分散趋势显著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分配情况,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清代,大规模实行暴力强制以改变土地分配状况的现象,只在清初发生过。清初圈占民地为旗地,以及施行更名田政策就是其最突出的表现。此后,虽然各地还时有强占、强买的现象发生,暴力因素在土地分配中的作用是越来越不明显,越来越不普遍了。改变土地分配状况的机制,一般说来,是通过分家继承和买卖、典押和转让。随着地权和佃权的分离,佃权像地权一样进入流通过程的现象日益普遍化,因此,所谓土地分配状况,就不止包括地权的分配,还包括佃权的分配。这时候,国家,还有宗族,对于地权和佃权买卖、典押和转让的干预也大大地减弱了,土地买卖的自由程度是空前地提高了。可以设想,与佃权和地权流通相对应的,是一个相当庞大的货币流通量。地权和佃权与商品货币关系如此紧密联系,形成了土地集中与分散,地主、自耕农、佃农新陈代谢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运行机制。这是历史上土地买卖的重大发展。

土地分配的因素很多,比如官田、旗地的民田化,宗族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发展,地租转化为高利贷和商业资本,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投入土地,等等。这里只谈主要的两个。一个是农业生产中剩余的积累速度。从上说,农业生产剩余分配在地主和农民手中,扣除了地主和农民全家的消费基金以后,剩下来的都可以作为积累基金,用于购买土地。这一兼并土地的力量还是随着地主制经济的发展而增强的。但是,这一兼并土地的力量受到了一个使土地分散的因素的制约。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里通行的遗产多子均分制度。一户人家,不管有多少个儿子,都可以分得其家产的一个部分。所以,通过遗产多子均分制度,一个大土地所有者可以分成几个小土地所有者,一个小土地所有者可以分成几个穷困人户。在所说的这两个因素中,一般说来,积累农业生产剩余、兼并土地的速度是缓慢的,而分家析产则大约30年一次,是比较频繁的。清代前期,30年内使土地增加一、二倍的家庭是不多见的,而参与分家的兄弟超过一、二人的家庭则是相当普遍的。准此而论,土地的分散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事实上,由于诸多因素作用的结果,清代前期的土地分配,虽然是时有集中,时有分散,此地集中,彼地分散,发展极不平衡,但总体看来,并不像传统观点认为的那样,是十分集中、日益集中的。根据江太新教授的研究,土地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存在的,同样,土地高度分散的地区也是存在的。这两者都属于极端现象,不可以据以概括一般。一般情况是,土地的40%到50%集中在地主手里,土地的50%到60%掌握在农民手里,亦即土地是分散的,至少不像传统观点认为的那样集中。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分散的趋势还有所发展。清代前期,人均土地占有量下降,绅衿地主衰落,庶民地主增加,自耕农普遍发展,每户地主和农民平均土地占有规模日益缩小,都是土地分散化的具体表现。三、 租佃关系的演变与佃农中农化趋势的

在地主制体制下,地主的土地,除了极少量自己经营外,绝大多数是用来出租以收取地租的,这一点始终没有变化。但是,具体的租佃形式却是随着的发展而变化的。清代的情况是这样的:严格隶属关系,亦即劳动者作为土地附属物的佃仆制度,只在部分地区存在,而且日益趋于衰落。明清时代的新型租佃关系,即摆脱了严格隶属关系的分成租制度和定额租制度,在向前发展。而且,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佃农支付代价取得耕作权的永佃制度和押租制度。这三类租佃关系,标志着租佃关系依次发展的三个阶段,它们的发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当然也是不平衡的。

这里要强调的是,通过这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类型,可以看出:

佃农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方面:在严格隶属关系下,进入租佃关系的劳动者是一无所有,他们住主屋、佃主田、葬主山之后,就丧失了自身和家人的自由,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依附农。摆脱了严格隶属关系的分成租制和定额租制下的佃农,他们多少不等地具有土地而外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分成租制下,他们所有的不多,还要靠地主补足。在定额租制下,他们可能具有全部经营资本,经济实力,一般而言,较之分成租制下的佃农,要殷实一些。至于永佃制和押租制下的佃农,他们不但自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还有能力支付佃权的代价,他们的经济实力,与分成租制和一般定额租制下的佃农相比,是更为殷实的。

主佃关系方面:在严格隶属关系下,劳动者处在地主的直接统治之下,没有人身自由,不得自由离开土地,不得自由出雇,不得自由婚嫁,他们处在低下的等级地位,到封建法庭上不得与地主平等相对。摆脱了严格隶属关系的分成租制和定额租制下的佃农就不同了,他们取得了与地主平等的地位,可以自由离开地主的土地,自由出雇,自由婚嫁,他们虽然还要听从地主的役使,但与佃仆一类相比,是少得多了。至于永佃制和押租制下的佃农,由于他们的经济实力较强,无求于地主,纳租而外,两不相问,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地位,一般而言,比前此是好多了。

分配关系方面:从严格隶属关系到享有佃权的佃农,他们应负担的劳役地租部分,是随着租佃关系的发展而减少的,到了享有佃权的佃农,其劳役地租部分,一般而言,都消失了。交纳分成租的佃农,随着分成向定额的转化,应纳的实物地租数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削减。当然,也有分成向更高定额的转化现象,但大量的是减少而非增加。享有佃权的佃农,由于享有部分所有权,可以保留一部分地租在自己手里,应交纳的地租数量,当然会相应地减少。如果考虑到佃农工农结合体生产的发展,则定额地租在佃农家庭总产量中的份额,更可能是下降的。结合这两个因素来看,随着租佃关系的发展,一般而言,这个时代的地租剥削率,不应该是上升,而应该是下降的。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情况,我们可以满有把握地说,随着租佃关系的发展变化,佃农中农化的倾向愈来愈明显,永佃制和发展了的押租制就是佃农中农化的最显著的标志。

四、 农民经济向商品性生产和手生产倾斜以及农民小商品生产者化

明清时代,佃农和自耕农是农民经济的主体。在地主制经济体制下,农民经济是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的结合,又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结合,可以说是一种兼业化的二元经济(二元经济是马克NFEB3教授用语)。农民经济的这一双重结合,在清代的显著变化,是向商品性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倾斜加强。农民经济的这一双重结合又是以自有或佃入的土地作为基础的,从而,清代前期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又促进了倾斜的加强。通过上升运动和辐射运动,农民经济的商品性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日益普遍,农户的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的商品率有明显提高。因此,在农民经济中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方行教授指出,它包括:自给型生产、半自给型生产、为温饱的交换型生产、为利润的交换型生产四种。他说:从清代前期的情况看,第一种类型的生产还占有一定的比重,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方更是这样。第四种类型的生产虽有增加,但为数仍然很少。只有第二种类型的生产有比较普遍和大量的增加。第三种类型生产也有明显增加,但它在整个农民生产中的比重却仍然不是很大。这就是说,清代前期农民生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自给性生产为主,商品性生产为辅的农户有大量增加,自给性生产为辅,商品性生产为主的农户也有一定增加,但为数并不很多。李文治先生根据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不同类型,对农户产品的商品率分别作了估计。他认为,以中等户计,买布而衣的种粮户,产品的商品率约为30%到35%,以种粮为主兼营植棉纺织的农户,黄河流域20%到40%,长江流域23%以上,以植棉及蚕桑为主兼事纺织的农户,60%到80%,棉蚕以外其他经济作物同粮食作物混合生产的农户,一般在30%以上,50%到60%者占大多数,高者可达80%。商品率是相当高的。有的学者因而强调此时小农已转化为小商品生产者。我认为这种说法,以之说明少数地区的情况,或有可能是正确的,以之概括全局,就有点太夸张了,应该说此时小农正在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正在小商品生产者化。

这里需要回答一个:此时,这样的农民还是封建地主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吗?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这时的农民还没有摆脱农民地主相互循环依存的圈子。地主由于分家继承和遗产多子均分制度诸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大地主变为小地主,小地主变为自耕农,而自耕农又可以通过勤奋劳动,积累财富,购买土地,转化成为地主;或者,经营不善,抵御不住天灾人祸,丧失了自己原有的土地,不得不佃种地主的土地,转化成为佃农;或者变成一无所有,不得不受雇于地主的雇农。由此可以看出,地主经济的发展是以小农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其基础和条件的,而小农经济的发展和分化必然导致地主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这要算是一条。在这种情况下,小农经济的性质取决于它所从属的地主经济的性质,从而小农经济构成了地主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地主制经济下,农民和地主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所以,农民经济和地主经济组成的单位经济实体,并不是稳定的、恒常不变的,而是处在经常变动和新陈代谢之中。地主制经济的生命力就是依靠这一变动不居的新陈代谢来维持的。五、官营手工业衰落,以兼营为主要经营形式的家庭手工业普遍发展,少量手工业工场出现在整个明清社会生产中,农业而外,还有次于农业的手工业。农业和手工业构成当时国民经济的两大生产部门。明清时代,手工业经历了一个从官营手工业占统治地位到民营手工业占统治地位的发展过程,此乃前此所无的变化。

明代官营手工业占统治地位。官营手工业是依靠强制手工业者劳役来经营的。明初,国家把手工业者编人匠籍,称为匠户。隶匠籍者按例不准分户,世代相承,永充不变。匠户必须向封建政府提供一定的徭役,然后才有为自己的作活时间。劳役形式分为住坐、轮班和存留三种。凡籍隶京师就近当班的工匠为住坐,籍隶各行省赴京应役的为轮班,留存本省地方官局服役的则为存留匠。成化二十一年明政府改变征发轮班服役制为出银代班制,嘉靖四十一年规定轮班工匠每名每年征银四钱五分,由劳役改为以银代役,叫匠班银。至于住坐工匠以及存留工匠,则没有什么变化。在这一制度下,明代官营手工业,如矿业、瓷器业和造船业等获得了突出的发展。

清代顺治二年,清政府废除了匠籍制度。此后,官营手工业规模缩小。官营手工业和公共工程中使用的匠役,改为一种计工给值的雇募制。对民间丝染织手工业者,则用承领机帖、轮值等方式加以控制和利用。又,随着匠籍制度的废除,清政府从康熙十八年至二十一年间改变了矿业政策,特别是对于供鼓铸制钱原料的铜矿、铅矿和作为银货的银矿,准许各省任民采取。对铁矿、煤矿也采取了比较放任的政策。因此,清代矿业手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从采矿冶金业看,尤为明显。铜矿乾隆盛时大约年产铜1 500万斤左右,贵州铅年产最高达1 574万斤,前全国年产铁5 000万斤以上。矿业中间,使用雇佣劳动不少,但个体户仍然很多。据董孟雄教授,云南铜矿业中,正是在个体专业户中,发展出了炉、石曹、炭、马专业户组成的联合经营。

铜矿业中的现象并不是唯一的。据徐建青教授研究,在发达的江南丝织业中,许多工序都独立为社会分工的一个行业。在景德镇陶瓷业中,瓷土、制坯、绘彩、烧窑形成几大行业,每一行中又分为一系列专门工作。井盐业中,有井户、汲户、笕户、灶户,还有牛户,专为使用者提供牛力。佛山铁器业中分为土针、铁镬、铁砖、铁线、铁钉等行业。甚至造船业和造纸业等行业中,也有类似情况。这都表明工矿业中,行业内分工发展。但的内部分工,除少数行业外,并未有相应的发展。

清代前期,构成城市手工业主体的仍然是独立的个体手工业者。除两京外,还形成了某些手工业的重要产区。如苏杭的纺织业、芜湖的浆染业、铅山的造纸业、景德镇的制瓷业等等。全国各大城市和市镇中差不多都存在着磨坊、油坊、机房、纸坊、酱坊、铜作、漆作、铁作等大大小小的手工业作坊。乡村中,有手艺人走乡串户,在那些不便的偏远地区,他们甚至是不可缺少的。此外,随着乡村手工业的普遍发展,有一些手工业者集中到城市和市镇中来,虽然他们未必都同农业割断了联系,但毕竟具体地表明了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一些不适宜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行业中还出现了少数的手工工场。

清代前期,发展得最为普遍的是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手工业,不但增加收入,还可以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和农业闲置劳动力,是最合理的经济结构。这种结构这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其突出的表现是,棉纺织业由江南扩散到华北、华中、华南,桑蚕业也在江南、广东、四川普遍兴起。全国各地,许多农家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选择有利的副业进行经营。农民家庭经营手工业的越来越多,并逐渐形成了以家庭手工业为基础的地区性分工。不过,以农民家庭为基础的专业化分工,如棉纺织业中纺与织的分工,并不脱离农业,仍然与农业相结合。这是在分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兼业化,是与专业化并行的发展趋势,它们结合起来,与上面提到的行业内分工发展、企业内分工欠发展一起,构成了清代前期手工业发展的时代特点。

概括地说,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虽有生产技术、生产结构上的变化,但生产工具方面的改进有限,最突出的表现是生产的数量增多。除少数行业外,手工业行业内的社会分工虽有发展,但还有限。手工业与农业和商业的结合密切,并从属于农业和商业,手工业成为主业的情况不多。虽然如此,地看,清代前期手工业发展到了它的鼎盛时期,是毫无疑问的。

当时出产的棉布、丝绸、茶叶、食糖、瓷器、铁器、白铜、锌和船舶,在国外所到之处,都可说是抢手货。前夕,英国需要购买中国的手工业品,无以抵偿,就运来鸦片和白银以平衡贸易。但是,手工业产品的广大市场还是在国内。

六、市场的形成,市场上物流的增长,市场一体化与封建的繁荣

明清,中华大地上一个覆盖全国的市场网络正在形成。它通过新的陆路线的开辟,内河水路交通延伸到偏远的上游地区和沿海航线的联结,把东北、塞外、西北、西南、沿海以及周边地区同内地紧密联系起来。它也把基层市场、集散市场、中转市场紧密地联系了起来。事实上,基层市场、集散市场、中转市场是相互联结的,根据联结的构成不同,大体上可以区分为集市、市镇和城市。

农村集市,包括市、集、场、墟,是小农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农的农产品、手品的出售,生产资料、手工业原料乃至口粮的购买,随着小农经济向手工业和商品性生产的倾斜,越来越离不开集市。小农经济的商品化程度越高,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也就越强,农村集市的也就越来越突出了。据许檀教授估计,明代农村集市在10 000左右,清代中期发展到至少22 000到25 000个,清末超过30 000个。集市密度和开市频率都超过以前。农村集市是商品物流的起点和终点。在此基础上,起着集散市场和中转市场作用的市镇随之而发展起来了,大市镇也随着中、小市镇的发展而发展起来了。市镇中最多的是地方供需型市镇和商业转运型市镇。此外还有手工业者集中的产品产销型市镇,以及三者兼备的综合型市镇。市镇与市、集、场、墟不同,有基础设施,商铺林立,人口众多,有经常性的集市。清代前期,在集市和市镇空前增长的基础上,城市也有显著的发展。特别是沿江、沿海交通枢纽型城市,如广州、上海、天津,重庆、汉口最为突出。也有例外,比

如随着沿海、沿江航运的发展,运河航运衰落,沿运河的交通枢纽型城市如临清、淮安就式微了。此外,还有由于生产发展而形成的城市,如南京、苏州、杭州、广东的佛山镇、江西的景德镇、山东的博山镇,但为数不多。上述农村集市、市镇和城市由四通八达的商路联结起来,组成了一个覆盖全国的市场网络,是清代前期封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

在这个市场网络中流通的主要商品是粮食、棉花、棉布、竹本、盐、铁器、茶、丝绸等。其中长途贩运的粮食,据邓亦兵教授估计,每年可达8 000万石,布疋据徐新吾先生估计,每年超过3亿匹。《的资本主义萌芽》估计,前全国年产盐约32亿多斤。流通中的商品数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然而,更应该注意的,也是更重要的是,据晚近学者们,在不同城市中粮价变动的同步性相当高。这表明市场一体化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为商品流通服务的机构——钱庄和票号。在这个市场网络中活动的商人群体也空前庞大,形成了晋商、徽商、陕西商、宁波商、山东商、广东商、福建商、洞庭商、江右商和龙游商等十大商帮。在许多城市中都新设了商人会馆。

根据以上说明,清代前期,商品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上述商品粮不过占粮食总产量的11%,布匹也不过是总产量的一半稍多一点。许多商品仍然是自给有余的剩余产品。自给自足的经济部分不但占有重要地位,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总量也有不小增加。自给产品和上市商品基本上都是包括佃农和自耕农在内的小农和小手工业者的产品。因此,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重复一句,清代前期的生产和交换是以个体家庭劳动为基础的,雇佣劳动不占重要地位。所以,不论是自然经济的增长,还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所反映的都是小农经济的繁荣,地主制经济的繁荣,和封建经济的繁荣。这里,是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与封建经济有着本质联系的角度来审视封建经济的发展的,这样看也许更加符合的实际。

七、工商业经营中出现了近代化或化的因素

明清时代工商业中,除了独家独资经营、自购自造自运自销的工商单位外,合伙经营的现象,愈来愈为普遍,而且,随着工商业规模的扩大,合伙的形式和经营方式也随之而有所发展。

据徐建青教授的研究:合伙的初级形式是劳动合伙。合伙人身份平等,多半自带工具,共同经营,不置备共同的财产,收益按人头或劳动分配。进一步的是劳动与资本兼有的合伙。合伙人既出资金又亲身参加劳动,置备有共同使用的工具和财产,收益分别按投资数量与劳动数量分配。再进一步的是资本的合伙。合伙人只投入资本,并不都亲身参加劳动。有的亲身参与管理,有的并不参与。这后一种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就分离开来了。不论合伙人是否参与管理,合伙人都共负盈亏。收益依投资数量按比例分配,一般称为“股”或“分”。这后一种合伙形式,只是资本的合伙,已经摆脱了与劳动合伙的联系,可以称之为股分制合伙。合伙开始时多发生在同姓宗族亲戚之间,后来才出现在异姓之间。在股分制合伙形式

下,出现了土地入股、人力入股乃至字号招牌入股的现象。这需要作些说明。

先说土地入股。在冶铁、采煤、铜矿、制盐业中,合伙出资人租佃矿山土地,将收益的一部分分给矿山地主。这一部分,在京西煤矿,一般是收益的1/6,在云南铜矿,一般也是这样。这大概是传统的惯例。1/6并不是土地的价格占总股本的比例。这实质上是以土地入股,所取得的矿山地租。当然,如果矿山地主另外又以资本入股,其分配所得就兼有矿山地租和投资收益双重性质了。

再说人身股。在较大规模的工商业中,需要有专门人才进行经营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是主管人员,称为经理等等。这类人不出资本,不出土地,而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经营管理获取一份报酬。这份报酬以股分所得的形式出现,不像后来的工资。这种股分称为人力股、身股。接受这种股分的人,一般说来,并不意味着对拥有所有权,在企业亏损时也不承担责任,一旦违约或退出企业,所接受的股分也就随之而被勾消了。由于这类人出现,出资人不再参加经营管理,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就分离开来了。在晋商经营的企业中,人身股,或称股俸制,首先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这里,出资人称为财东,财东将资本、人事全权委托经理负责,一切经营活动并不干涉,日常盈亏也不过问,静候期终决算报告。经理的人身股由财东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职工的股分则由经理确定。这种人身股的总和在分红中的比

例可以相当的高。说不清在什么时候,形成了股息、红利、花红三者组成的分配制度。股息是股分的应得利润,也称股利,后来按固定利率分配,形成所谓官利。股东提取股息后始能分配红利和花红。红利是股东所得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花红是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分给董事、监事和以额外报酬的形式分给职工的部分。

在合伙制下,也有以字号招牌作为资本参加合伙的,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原有独资店铺无法继续经营,招集资金,改为合伙经营之时,这时,商业信誉已经被视为无形资产了。

此外,股分合伙制的集资方式还是相当灵活的。在四川井盐业中,投资者事先并无投资数量的限额,而是随着工程进展的需要陆续投入的。如果原有的投资集团无力继续投资,还可让第二集团继续投资。前者只提留不再出工本的股分归己,让出若干股分归第二集团,由第二集团承担继续投资的责任。这样,每股的投资量并不是相等的,但最终却是按股平均分配。

总而言之,不同的合伙形式是适应经济发展、资本集中对企业形式、企业管理的要求提高而出现的,从小到大,从低到高的多层次发展。它们在时间上是继起的,在空间上又可以是并存的。在这中间,集资方式、管理方式、分配方式等等的发展,实开近代企业之先河。不过,发展缓慢,到前,股分合伙制也不曾发展到近代股分制企业。

八、赋役征课制度的完善化与封建国家对劳动者控制的松弛化

明代的赋役征课制度繁琐复杂,流弊日益突出,明政府不得不进行改革,实行一条鞭法,即将赋、役、丁口银等等征课项目,折银、归并、简化。明代的一条鞭法,实际上是将各个征课项目简化,而非总归为一。名为一条鞭,实为多条鞭。但是,改革并没有成功,只能说是试行。清代一开始就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一条鞭法,并且有所。具体地说,清政府陆续将四差银全部摊入地亩,实现了赋役合一、役归于赋。又将丝、绢、麻、棉、红花、马草全部折银和摊入地亩,将土贡物料的绝大部分也折银摊入地亩,城市中废除商役等,只征商税。此外,又将力役之征,治河、修城、修仓等等工程,以及临时夫差,实行官购物料,对民夫实行官为雇役。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完成了赋役归并,形成了赋役征课时的地赋和丁银两大项目。这就为摊丁入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决定:“嗣后编审人丁,据康熙五十年征粮丁册定为常额,其新增者,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首先把丁银数额固定了下来。接着,雍正初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摊丁入地,将丁银均摊于地粮之内,造册征收。此后,赋税正项出自田赋,完全改变了田赋、差役、丁银和土贡物料分征的格局。这就是摊丁入地、地丁合一。由于地亩增长变动不大,地丁合一实际上使得清代赋税正项的总额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这样一来,税制统一、简化、货币化和定额化的鲜明特点就完全显露出来了。地丁合一取消了丁银,最终使编审人丁制度失去必要而被废止了,从而,清政府放松了对人口的控制。

这一赋役征课制度改革的效应是有重大意义的。袁良义教授指出:赋役制度的改革,免除了贫苦农民和手者、商人、作坊主的无偿劳役,削弱和消除了他们对封建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把佃户、雇工人和小自耕农从类似农奴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成为自由迁徙的农民和雇工;使手工业者、商人、作坊主获得较前此广阔的发展天地。

九、依附关系的松弛化与劳动的自由化

明清,在封建等级制度下,对劳动者人身的束缚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封建国家,地主和雇主。

清初,封建国家废除了匠籍制度,解除了手工业者的劳役负担,手工业者获得了解放。清前期,实现了赋役征课制度的改革,使手工业者、商人、作坊主、自耕农、佃户、雇工人获得了更多的人身自由。这些,上面都提到了,这里不再重复。

这里要说的是地主、雇主对佃户、雇工的束缚也松弛了。这也是重大的变化,需要作些说明。

关于地主佃户之间的关系。根据经君健教授的,明王朝建立伊始,朱元璋就把宋元两代所有关于佃户身分低于佃主的全部废除,从而置佃户于凡人等级之中。佃户摆脱了比地主低下的法律地位,甚至出现了禁止地主役使佃户抬轿的法律,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佃户的利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明代主佃之间完全平等了。佃户见佃主需行以少事长之礼,佃户不得编入乡约等规定,都表明他们身分仍然低下。清政府继承了明朝的政策,承认佃户为凡人而非贱民,并将其作为清代法制的出发点之一。在这项政策的贯彻上,清政府较为彻底,它多次指出社会上将佃户视同奴仆的非法性。从顺治到雍正初,陆续颁布禁令例案,禁止地主不准佃户迁移、随田买卖佃户、霸占佃户妻女、勒令佃户服役、反对佃户子孙参加以及私刑佃户等等。清代在保甲制度中也不象明代乡约规定那样歧视佃户。雍正五年颁

布条例,承认民田佃户具有凡人等级身分而非地主个人的私属。与此同时,国家也保护地主的土地私有权,并助其实现收租权。清政府在保护地主土地私有权和收租权的同时,要求在上体恤佃户。乾隆五年将报灾时不赈济佃户改为赈济佃户。上述雍正五年的条例,从法治方面,完成了佃户对地主个人之间人身隶属关系、依附关系的解放过程,开始了确定主佃之间以纳租为主要表现的经济关系的时代。但在实际生活中,主佃之间并不是完全平等的,这就是清末法律学家所说的主佃之间与平人不同。

关于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明清法典中都有关于雇工人等级地位的明确规定。雇工人指的是编制在雇主家长制统治下的一个低下的社会等级,终明清之世,都无改变。但雇佣劳动者与雇工人等级之间的关系,在各个时期是并不相同的,不是一贯制。粗略地说,从明王朝建立到万历十六年,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在内,都被视为雇工人。从万历十六年开始,短工取得了同雇主平等的法律地位,从雇工人等级中解放了,大概在同一时期,手工业和商业雇工也不再被视为雇工人。但农业长工显然还被视为雇工人。从雍正年间开始,越来越多的农业长工不再作为雇工人对待,开始从雇工人等级中解放。乾隆五十三年颁行雇工人律新条例以后,以有无主仆名分作为区别是否属于雇工人范畴的标准,不再考虑长短工的区别,实际上,多数长工也不再作为雇工人对待了。这个条例可说是长工解放的重要标志。不过,从万历十六年起,从雇工人等级解放出来的长工和短工,仍被视为雇主一家,处在雇主的家长制统治之下。一直到光绪初年,没有主仆名分的雇工才不再被视为雇主一家,从雇主家长制统治下解放了出来。如果把属于雇工人等级的雇佣劳动者称为等级雇工,那末,摆脱了雇工人等级而仍属雇主一家的劳动者,是由等级向非等级过渡的雇佣劳动者。万历十六年以后,这两类劳动者一直并存着,才结束了这一并存的。

总起来看,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封建国家和地主、雇主加在劳动者身上的束缚在日益松弛化,亦即劳动在日益自由化,是无可怀疑的。

十、资本主义萌芽与由传统社会向近代或社会过渡的诸种因素

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热潮过后,再来审视资本主义萌芽,也许可以客观一些。我们肯定明清时代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估计不高。

根据徐建青教授的研究,在手工业中,商人支配生产的形式有:一种是商人以借贷或预买方式控制小生产者,在农产品加工业中最为常见;再一种是包买商形式,即商人向小生产者提供原料,收购产品;第三种是商人直接投资开办工场,雇工经营,即商人雇主制。在清代前期的手工业中,无论从范围上,还是形式上,商人支配生产的程度还不高。在前,在十几个手工行业中真正称得上是工场手工业的只有四川井盐业。不过,一些商人开设的规模较大的手工工场也可称作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生产关系。丝织业、铁器业、盐业中的包买商制也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形式。此外,在云南铜矿业中,有政府放铜本支持生产,产品由政府按一定比例收购,可称为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前,这些萌芽性质的生产关系都还处于微弱发生的阶段,在各行业中均未占统治地位。

在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主要形式有:1自耕农、佃农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2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3商人租地雇工经营农业。不论什么人经营,这些都是雇工经营。这时的农业雇工还处在由等级性雇佣劳动向非等级劳动过渡之中。至于雇工多少才算是资本主义萌芽,没有一个标准。雇用一、二个劳动者的经营,恐怕算不上是脱离了家长制经营范围的、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萌芽形式。不管标准定在那里,都还要考虑超过地租的余额,亦即利润的有无和多少。上述三类雇工经营方式,以及把雇佣和租佃结合起来的过渡性的分益雇役制经营方式,都视这个余额的有无和多少为进退。在清代前期,这个余额还没有摆脱地租的限制,所以上述各种经营方式虽有发展,但并没有普遍开来;有时候,雇工经营不利,还往往退回到租佃经营或家长制经营,反映了这些过渡性的经营方式的优越性并不稳定。

如果把资本主义萌芽看作是传统社会向近代或现代社会过渡的因素之一,那么,要提到的因素就不止上述生产领域里出现的萌芽。在流通领域里出现的市场的形成,市场一体化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在工商业经营中的股份合伙制、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官利分红制度的发展;商人集团的崛起;财政管理体系中的赋役征课制度的完善化;租佃制度中的佃权与地权分离与佃农的中农化;小农经济向手工业与商品性生产倾斜,亦即小农小商品生产者化;在封建等级制中劳动的自由化,如此等等,上面都提到了,这里只不过是把它们归总起来,一并考虑。这样一来,就把资本主义萌芽考虑的范围扩大了。我认为,资本主义萌芽与传统社会的近代化、现代化,本来就是同一个范围的问题,只是观察的角度不同罢了。

十一、家庭劳动与雇佣劳动以及家庭劳动优越性的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

上面说过,清代前期生产与交换的是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雇佣劳动不占重要地位,这是清代前期封建的一个根本特点,那末,家庭劳动优越性的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就是事关全局的一个重大了。

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小农和小手者,十之八、九经营的是兼业化的二元经济,亦即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经济。这里,小农兼营手工业,小手工业者也不脱离土地,他们的区别只在兼业中的主业不同。在这类经济中,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劳动成本是难以分别的,而且,其商品性生产部分又可以自给性生产部分作为底垫,所以,生产者只要能在扣除货币支出的成本以后,还可以得到多少一点收入,那怕最低的价格,他也可以接受。出售的产品的价格可以低于其价值,而且经常低于其价值。无论是农产品,或者是手工业产品,都是这样。对此,马克思曾提到过,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使市场价格提高到同他的产品的价值或生产价格相等的水平。这就是兼业化的二元经济产品价格的一个特点。使用雇佣劳动的专业化经营就不同了。这类经营可能具有大生产和分工

专业化的优势,但在劳动成本上同家庭劳动兼业化经营有很大的区别。粗略地说,当时,雇工应得报酬包括工钱和工食两个部分,工钱部分占整个雇工应得报酬的30%到50%;或者,更多一点。家庭劳动的经营,只支出工食,不支付工钱,而雇工经营不但要支出工食,还要支付工食以外的工钱,两者劳动成本的差别是不小的。如果雇工专业化经营所带来的优势,不能抵销其劳动成本的增加,则雇工专业化经营产品的价格就难以同家庭兼业化经营产品的价格相竞争。这就意味着,在同样生产力水平上,家庭产品在价格上是有竞争力的,它体现了兼业化二元经济的优越性。也因此,雇工经营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局限。这就说明了,生产同类产品的专业户,以及雇工经营的同类专业户,难以大量地、普遍地出现的原因;这也说明了地区性分工有所发展,而专业性分工难以同步发展的原因;当然,所谓资本主义萌芽虽然出现了,但未曾发展起来,原因也在于此。这就是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兼业化的二元经济的优越性的负面作用。至此,家庭劳动优越性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都说到了。

但是,从更广阔的范围看,雇佣劳动给生产力发展开辟的广阔空间及其优越性是不能忽视的。此时的英国已经进入了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发展阶段,大量使用雇佣劳动,农业中的雇工已占人口的1/4到1/3。英国的雇佣劳动比的自由。这些都是清代前期所远远不及的。笼统地说,从家庭劳动与雇佣劳动,传统与近、社会,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从多个角度两相比较之下,清代前期中国社会经济是落后的。落后于资本主义,落后于近、现代社会,落后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与交换的经济。如果拿上述清代前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剑桥欧洲经济史和方坦纳欧洲经济史所叙述的同时期的西欧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比较,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客观事实。

十二、从更广阔的范围看问题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有上升阶段和下降阶段。清代前期处于封建社会的下降阶段,亦即腐朽、停滞和衰退的阶段,没有生命力之可言。近年来,通过各个方面的实证,我们发现,实际情况完全相反。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清代前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一句话,它还有活力。而且,同既往的中国封建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清代前期,中国封建经济无疑是发展到了它的高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第7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LID模式;城市排水;优势

低影响开发模式是基于控制雨水源头的径流量,进行雨水的分散,以达到减缓雨水蓄积造成排水管网压力的一种新模式,起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马里兰州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特别是我国夏季雨涝的季节,通过低影响开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对于城市防洪防涝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 低影响开发模式的特点

传统的城市排水模式主要以加大管网的排水流量,尽快排去城市中心地带的积水为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受到地形地貌的限制,还受到施工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并且,不符合将生态绿色发展囊括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和谐发展理念。相对传统城市以排为主要目标的排水设计模式,低影响开发模式的主要思想是滞留和减缓,并且,结合径流管网的压力和污染、水土保持以及雨水再利用等理念,既要让城市不受雨涝,还要保持城市的生态良性发展。与传统的城市排水系统相比较,基于低影响开发模式的城市排水系统的主要的特点如表1:

2 低影响开发模式主要的技术措施

在低影响开发模式中主要的应用技术有:低冲击景观、径流蓄存、过滤、渗透、保护性设计以及生物滞留等措施。

(1)低冲击景观的构思基于土壤生物等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质,保持本领域内的生态稳定,一般用于园林景观的设计等,并且对于土壤和地理条件等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城市排水设计中可用于城市绿化地、公园、植物园等地方。

(2)径流蓄存就通过收集雨水,减少进入城市排水管网和路面的雨量,以达到减少洪峰径流流量的目的,可以用于城市繁华地段人口密集的地方,也可以用于景观绿化和景观水体等设计,应用范围相对较广。

(3)过滤与渗透,是广大学者热衷于讨论的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一个热门课题,与海绵城市的建设相辅相成,主要通过构造可以吸收一定水量的城市路面,将雨水进行地下的渗透,既可以减缓地面的雨水量,也可以补充地下水,并且,能够净化雨水,将污染物过滤在一些土壤或者绿化地带。

(4)保护性设计就是为了保护一定区域面积,防止发生雨水淹没带来的环境卫生危害,减少硬化路面等,将来自周围建筑物等地的雨水进行容纳和消化,一般用于公园绿地以及自然水岸等生态环境保护地。

其实,每一种低影响开发模式的技术应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而密不可分的。对于城市排水规划来讲,径流蓄水和渗透过滤应用较多,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3 低影响开发模式中部分技术的进一步讨论

3.1 径流蓄存技术

一般来讲,径流蓄存技术有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雨水桶和蓄水池等方式进行实现。比如,在老城区的改造中,进行下凹式绿地的改造,雨水排水口在绿地内,绿地低于其他路面而高于排水口,雨水进入绿地,进行了一定的渗透吸收后进入了排水口,既减少了径流量,也去除了大部分因雨水带来的污染物。雨水桶一般是和屋顶立式排水管连在一起,用来储存和拦截建筑物屋顶的雨水,进行存储,主要用于繁华地带人口密集的商业区。

3.2 渗透技术

第8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理论联系实际;税法变革;生活实例;综合分析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9-0215-02

一、税法课程教学概述

税法课程是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必修核心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课程。其内容涵盖非常广泛,既包括近20个税收实体法,又包括税收程序法(李晓红、谢晓燕,2010)。税法课程的内容决定了这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但是在高等院校的教学中,税法课程只是单纯的理论讲学,无法给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学生只能在后期到企业或事务所实习才能真正接触到税法实践)。单纯的理论讲学存在以下几个弊端:(1)税法法律条文显得晦涩难懂,学生难以理解;(2)税法显得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不少学生在学习税法时候采取死记硬背方式,不求甚解,考试结束后忘记得一干二净(蔡博、朱晓丹,2011)。

在无法提供实践机会的约束下,要避免纯粹的理论讲学,任课老师需要在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税法条文是晦涩难懂、枯燥无味的,但是将法条放到一个个具体的经济生活例子中,它会变得鲜明立体,既能够让学生更好理解法条内涵,也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这也能帮助学生在后期的实习或将来工作中更快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具体而言,我们可以根据税法的三大特点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标。税法的第一大特点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之中。这需要任课老师在税法教材内容滞后的约束下,在教学内容中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化。税法的第二大特点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任课老师应该充分发挥税法这一特点,将各种各样的生活实例与各个章节内容结合一起讲授。税法的第三个特点是各实体法并非孤立,而是一个有机结合体,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某种经济行为有意识地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下面,本文将对如何根据税法的三大特点设计教学内容,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展开论述。

二、教学内容设计

(一)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革

税法的第一个特点是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之中。会计学的其他专业必修课,例如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在一定阶段内基本不会发生变化。然而,近年来税法几乎在每一年都有某个实体法发生重大变化。这导致税法课程的教材与当今的税法实践脱钩。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许多老师会选择当年的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教材,或者其他税法教材。即使是CPA税法辅导教材一年一编,也会存在一些滞后性;而其他的税法教材很多是几年前所编制,很难跟上税法日新月异的变化。

以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变革为例,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4月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还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实现区域和行业双扩容。这是一次重大的税法改革,从部分行业的试点到全国实施前后历时1年半。然而,2013年及以前的教材还是沿用改革前的内容,估计CPA税法教材最快在2014年会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为了弥补税法教材的滞后性,任课老师应该在课题教学中紧密联系营业税的变化。我们可以在营业税这一章节中增加营改增的内容介绍,或者要求学生对某一实体法的新变化进行案例分析。

除了营改增这种涉及面很广的重大改革,近年来也有部分实体法出现小范围改革。例如,2010年以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010年开始,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的趋势,国务院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实施房产税改革,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也需要缴纳房产税。又如,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酬所得改革,税率由九级变为七级,起征点也有较大幅度上升。再如,2013年3月出台的“新国五条”,规定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严格执行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不再采用以前对转让收入1%~3%的幅度核定征税。这些实体法的新变化都无法在税法教材中马上得到反映,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讲授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章节中向学生作特别介绍,紧密联系当今的税法变化。

(二)将生活实例与知识点相结合

税法的第二个特点是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然而不少任课老师在课题教授时只会照本宣科,空洞地讲授理论知识,导致学生对税法学习缺乏兴趣。他们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考试结束后知识全部“还给老师”,这样的教学效果是差强人意的。如果任课老师能够在课题讲授时充分发挥税法的特点,将实体法要点与生活实例相结合,在培养学习兴趣、增加会计的感性认识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学效果也会事半功倍。

例如,在讲授增值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照片,向他们讲述企业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等造假事件,可以使得学生充分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以及需要严格管理的原因。在讲授消费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播放消费者热衷香港或海外代购护肤品等奢侈品的视频,学生更加清楚了解到:国内进口奢侈品的价格中,一半甚至更多的比例为进口环节所需缴纳的关税、消费税与增值税。在讲授关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引用海关对个人从香港携带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20%关税等例子,加深学生对关税的理解。在讲授契税章节,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讲解以下例子或播放相关视频:2011年由于新《婚姻法》出台,许多夫妇争先恐后地去房管所加名字,原来只写一人名字的房产变成夫妻共有;然而原有的契税法规对这种新情况没有响应的规定,导致各地税局有的对此征收契税,引发公众强烈的不满;后来,国家税务总局才正式规定这种加名行为无须缴纳契税。在讲授企业所得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展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和各类分表,这样学生可以更好地将所得税的各类规定与纳税申报表的项目结合起来学习,效果会更为显著。在讲授个人所得税章节时,任课老师可以向学生讲解工资薪金改革前各方围绕最低起征点的激烈讨论,让学生明白税法制定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任课老师在讲授实体法的每个章节时,都可以将其中枯燥的法律条文与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投入到税法的学习之中。

(三)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

税法的第三个特点是各实体法并非孤立,而是一个有机结合体。在各类税法教材中,基本都是按照各个实体法以此介绍,首先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然后是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各类财产税,最后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教材中。各个实体法是彼此孤立的;然而在现实中,某个经济行为会涉及多个税种。不少学生在学完税法之后,并不清楚某个经济行为到底要缴纳几种税。由于学生是初学者,也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出现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为了使得学生将所学的各种实体法有机结合起来,这需要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将各章节知识综合分析,或者引导学生在学习后面章节时,回想前面章节与此相关的内容。

例如,个人出租房子这一常见的经济行为,到底需要缴纳几种税?税率分别是多少?(1)出租房子作为服务业,需要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2)按营业税额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的为5%)和3%的教育费附加;(3)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4)租金收入扣除20%的费用,扣除前面所缴纳的各种税费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子的经济行为,按照现有的税法规定,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五种税费。经过任课老师的综合分析后,学生会对相应的知识点有着更加深入的理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学生会觉得看身边的人出租房子,并没有缴纳那么多税,感觉书本所学和自己感知的现实情况有所差距。任课老师需要指出,由于个人作为纳税人,是极其分散且无法有效管理(与企业不同),因此现实中大部分个人出租房子都是偷税漏税的。通过这样的讲解,学生也会了解到税法原理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

又如,任课老师在讲授关税章节时,可以将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结合起来。从境外进口物品,首先需要缴纳关税,然后再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与消费税。在讲授资源税章节时,可将资源税与增值税结合起来。它们的结合点包括:(1)缴纳资源税的货物都缴纳增值税;(2)缴纳资源税的原煤原矿除天然气用13%税率之外,在征收增值税时适用17%的基本税率;(3)资源改变原始状态之后生产的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在计算增值税时也用13%的低税率。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通过不断的跨章节归纳总结,或者引导学生做类似的总结,才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刻理解税法的各章节是一个统一体,而非零散孤立的。

三、结论

如何进行会计教学,如何培养具有未来竞争力的会计人才,一直都是会计教育者不断思索和实践的问题(牟小容,2009)。长期以来,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任课老师较为关注理论教学,而忽略了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根据税法本身的特点展开教学,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抽象的税法条文变动生动立体,这将是税法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从笔者开展的税法课程教学效果来看,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效果较为理想,许多学生表示税法并没有他们之前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呆板。

在开展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实践中,任课老师可以采取多种教学手段。这包括图片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税法专用文档,播放各种税法影响经济生活、税法变革大讨论等相关视频,组织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对近期税法热点进行案例分析等,这些教学手段都能够很好地加强学生对于税法的感性认识与理解。

在税法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是教学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其中的方法与途径很多,笔者所列举的三种方法只是笔者在自身税法教学中的一些体会。未来的税法教学改革,需要更多的任课老师从自身教学中总结经验,共献良策。

参考文献:

[1]蔡博,朱晓丹,复议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J]北方经贸,2011,(9):85-85

第9篇:税法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税法 课程 应用型人才

一、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需重视税法相关课程

在我国,有近500家高校开设会计学专业,各个高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尽相同,但是有很多高校将“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放在首位。而“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尤其要注重对学生税法相关知识的传授以及涉税相关技能的训练,这是因为,如果考察社会需要,就会发现对于会计学人才来说,纯粹的会计专业知识诸如来自于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以及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学科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但仅仅是必要条件,是否掌握税法知识是否熟知涉税实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会计人员水平高低的标志。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因此,要使高校培养出来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社会所需,必须重视和加强税法相关课程。

二、税法相关课程体系

所谓“税法相关课程体系”是指实现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所需设置的税法相关课程的组成及相互衔接。参考国内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几乎所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税务会计方面的课程,有《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实务》、《税法》等等,这说明对于财会类专业的本科教育而言,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及实践经验,为实现“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在培养方案中重视对税法课程体系的安排,并且税法课程体系应尽量完备,不可浅尝辄止,在内容上至少应包括实体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法制、涉税实务、纳税筹划。其中,涉税实务应不仅包含税务会计的内容,还应包括纳税申报等。在课程设置上,可设置成“税法”、“税务会计”、“企业纳税筹划”理论课程以及“税务实务”实践课程。在税法相关课程体系中,“税法”课程是基础课,应包含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法制以及各实体税法,通过该课程,其作用在于帮助学生树立纳税意识,了解涉税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熟知各税种的相关构成要素。“税务会计”课程将税法知识和会计知识结合,使学生掌握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纳税筹划”是提升课,能够帮助学生形成纳税筹划的意识,掌握纳税筹划技能和技巧。“税务实务”实践课程则保证了学生具有涉税实务的动手能力,能够将所学到的税法相关知识真正应用到实践中去。在税法相关课程体系中,有理论有实践,有基础有提升,既相互联系有各有侧重点,能够有力地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税法相关课程教学安排

从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上看,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特点,税法相关课程应为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课程的后续课程。从课程体系内看,“税法”课程是基础课,内容多,更新快,应先开设“税法”课程。“税务会计”和“企业纳税筹划”课程可在“税法”课程之后开设,最后开设“税务实务”实践课程。

四、税法相关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在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中,一定要突破传统的讲课方法,尤其要强调应用“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应用。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启发学生从不同的角色角度去考虑税法相关问题,在授课过程中,要使学生突破学生本身的角色,不断作为税法制定者、税收征管者、企业股东、记账人员、办税人员等去思考,这样,有助于学生加深印象,形成涉税的管理意识,提升技能,增强竞争能力。

五、结论

本文就高校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时应重视税法相关课程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就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税法相关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安排以及教学方法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希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高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和改革。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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