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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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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用法律法规

第1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一、积极部署,安排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县依法治县办、县扶贫办、县组织部、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县法治扶贫工作。

二、落实措施,发挥法治扶贫的作用

(一)全面推进“三定一免”制度,确保法律顾问有效助推精准扶贫。一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通知》,全县26个贫困村均已指派法律顾问(其中有5个贫困村已于去年摘帽),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积极主动服务贫困村群众。从2016年7月至今,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等普法宣讲活动29次,帮助调解贫困村矛盾纠纷31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3600余人次。

(二)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发挥其带头引领作用。一是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体,动员贫困村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众参与,每个贫困村均组建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贫困村脱贫发展提供法律人才支撑。二是加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与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专业人才对其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案例,帮助他们掌握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必要的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培训“法律明白人”100余人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带头作用。截止目前,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常见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190余次,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

(三)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助力《村规民约》制定修改。积极与民政局沟通协调,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指导、监督村规民约制定20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份,有效避免了村规民约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确保村规民约程序合法,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简明扼要,易于操作,使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一是开展结对认亲法治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深入贫困村民家中,开展结对认亲,为贫困村群众送去温暖的同时,做好三农、扶贫帮扶等政策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的宣讲,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印发《法治“五个一”知识卡》4000余份,让群众明白法治扶贫的含义,了解本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律维权途径等相关内容;三是开展经常性“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宣传节点,前往贫困村开展“三下乡”、“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群众性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36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用品4100余份,积极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培养贫困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五)下大力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扶贫攻坚。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要节点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应、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16年7月至今累计排查化解贫困村矛盾纠纷2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效果不明显。个别乡镇、村不重视法治扶贫工作,组织参与法治讲座人数少,加之贫困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挣钱,家中老、妇、幼留守,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够。由于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扶贫活动时间较长、次数较多、服务事项较复杂,缺乏相应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性不够。

第2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第3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下面就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特点、新问题及其对策谈一些认识。

一、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呈现出新特点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三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

(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使以往采用的集中上课的教育形式不再切实可行,呈现出组织难度明显加大的特点。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观念的逐步确立,农村已经不再是从事单一的农业生产,不再象过去那样参加农业集体劳动,而是更多的人已经跳出原来的生活圈子,外出从事第一、二、三产业,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这种人员上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使得过去那种以村、组为单位进行上课教育的方法已难以施行;另外,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已被打破,农闲不闲,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这一特点需要重新探索农村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和形式。

(二)、行业分工的细化,专业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使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的特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农民所从事的行业也越来越多。加入WTO后,对农村普法的要求更高,内容更广,如果仍象以往那样对农民只进行婚姻家庭、农业生产、土地建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已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无论是在企业务工的农民,还是从事农业生产、个体工商业、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

(三)、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学法由新鲜感、兴趣感,逐步发展为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一五”抓学习,“二五”抓提高,“三五”抓运用,“四五”抓素质,这是对普法教育的形象说法。“一五”普法是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那时候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村的广大群众对法律有一种新鲜感,对学法有着较为浓厚的兴趣,那时的学法目的是为了多学习和掌握一些知识;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农村群众对学法的目的、要求发生了变化。现在学法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实用性。这一特点要求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要更具有针对性。

二、当前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由于各级对农村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缺乏足够的认识,仍采用老观念、老方法来组织实施教育,使农村的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难于推进,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原因有:

(一)、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二)、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三)、教育形式的单一性。目前农村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没有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学法热情。有的镇除每年组织1—2次农村基层干部学法培训班外,其他形式基本上都不太落实或是很难落实到位。尤其是村一级,更缺少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使普法任务得不到落实。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提高到依法治国的高度来看待,仍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从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量极其薄弱。虽然各镇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但实际上只是基层司法所兼管这项工作,加上司法所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重,没有足够精力来抓这项工作,使农村普法工作很难实行长效管理。三是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普法经费得不到落实。虽然在《规划》里,各级都要求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在农村真正完全落实到位的不多,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普法工作带来客观上障碍。

三、搞好农村普法教育的对策

针对以上农村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领导。农村普法教育开展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全民普法工作的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要彻底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领导。尤其是镇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要真正发挥其领导作用,改变过去那种只挂名不干事的状况;要定期分析本地本单位普法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农村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在重点内容上,要切实抓好与农村、农业及村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在选择内容时,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择一些重点内容,这样才有针对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村、组干部,农村流动人员。切实把提高这部分人的法律素质,作为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村组干部的学法,能够带动广大村民群众的学法;抓住流动人员的学法,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始终抓住这两个重点。

第4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第5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2010年3月,我被xx市委抽调到xx县xx乡xx村担任新农村指导员。一年以来我在党委的正确下,在红豆树村两委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xx市市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按部就班的完成好各项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努力学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深入调研,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下得去,驻得住,能安心。认真履行好新农村指导员的六大员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工作和任务。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学习生活,收获颇丰。现就将这一年的工作学习情况如下:

(一)抓学习,强自身。首先自觉加深理论政治学习,以三查三看为契机,认真学习了国家人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其次在业务方面针对自己今年的工作特点,主要加强了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并且根据下派单位的工作性质发挥本单位的专业优势,加强学习了对群众纠纷的排解。同时为提高业务能力,利用业余时间对计算机方面进行了强化。此外,根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xx市初任培训,在为期三天丰富的课程里,我丰富了自身的知识储备,正确的树立了权利观,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认识,进一步丰富了理论知识,增强了自身素质,也为今后回到单位更好的融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提建议,办实事。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一年里,在领导和同事耐心的帮助下,在这一年里我参加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当好村情民意的调研员。当前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如何,村民生活怎么样,村里产业发展如何,是我们新农村指导员开展好工作的基础。为此在我驻村以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在村两委的配合下共走访农户106户,通过深入的走访调研了解到了我村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发展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通过自学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通过上门走访、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出黑板报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期间共开座谈会17个,出黑板报、宣传栏9次。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使我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

三是,做好富民强村服务员。根据余书记提出的相关要求:一产“三句话”做好三棵树、提升两片叶、突破畜牧业,促使特色农业产业化迅速形成规模。针对我村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与上级申请、群众协调,2010年我村新种植核桃1万亩,红花油茶1000亩,冬烟460亩。通过对产业的发展使我村经济得到了飞快的发展壮大。

第6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一)对普法宣传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逐步淡化

经过从“____”到“____”的二十多年的普法,有部分基层干部对普法开始出现懈怠情绪,对普法宣传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逐步淡化,认为经过近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在短期内看见经济效益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等追求长期社会效益的根本性工作则采取被动、消极的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发展、对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重要作用。这种认识导致现阶段一些街镇、村居农村普法工作流于表面形式,只满足于做台账、应付检查的基本要求,甚至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局面。

(二)传统单一的普法形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结构的快速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逐步发展,农村的结构也在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以及农民单一的务农结构模式早已被打破。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或在本地务工、经商,留守家中的老人和儿童日趋增加,致使农村人员的结构产生了很大的变动。由此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传统的主要普法形式:集中普法对象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就遇到了“三难”现象。“三难”即首先人员难集中,我区农村地区的农民大量外出或在本地务工、经商,这就使普法对象比较难以集中;其次时间难安排,很多农村劳动力忙着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和剩余精力坐下来学习,因而在普法的时间上就难以安排;最后是内容难理解,由于留守的人员中老人、儿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一些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听不懂、记不住,这就影响了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因此现有的单一、传统的普法形式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普法宣传很难推进和深入。

(三)普法的内容和普法对象的需求出现脱节

现阶段随着农村人员的不断流动,他们所接触的范围不断扩大,在社会上所处的文化层次、社会角色和从业岗位有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这些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庭在生产、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许多新的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法律关系。他们就需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来处理这些新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法律关系。但我区的一些街镇和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大部分还是停留在讲解一些基本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如何防止普法走过场、格式化,如何针对不同人群调整普法教育的内容,如何贴近群众、贴近需求进行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的教育,是当务之急需要进行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农村普法工作基本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

我区的一些街镇、村居普法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较为薄弱,农村普法工作基本保障需要进一步落实。目前,我区街镇、村居的各项工作较为繁杂,街镇司法所和村居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又较大,一些街镇司法所和村居法制宣传工作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很难实行长效管理。而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普法经费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但我区的部分街镇、村居在平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因经费问题导致一些普法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现象也不鲜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普法工作放在的重要的位置进行长期谋划

基层政府和村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意识到农村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同志曾强调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农民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农村政治经济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对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更好的密切干群关系。基层政府和村居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农村普法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克服厌战情绪、畏难情绪。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应农村新变化,不断调整普法形式

针对现有农村结构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在普法过程中对普法对象要采取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宣传形式。如对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应多采取法律培训、法制讲座的形式;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可选用国庆节、春节等重大休节假日的回家时间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对农村中小学生则可以采用法制漫画、法制小故事、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对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采用上门走访与之谈心式教育形式;对农民工可采取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的农民群众可采取法制文艺演出的形式。农村普法是一项全社会、系统性的工程,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政府各部门

、单位都要启动起来,要积极采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要结合农村工作积极开展常态化普法模式。“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前提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职能工作开展常态化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教育、“创平安社区、平安村组”、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种工作模式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有效普法的目的。通过在普法形式上的调整,不但避免了“三难”现象,还可使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普法教育真真实实的就在周围,不断激发农民群众学法热情,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三)农村普法内容要注重实用性、实效性

农村普法不仅仅要给农民群众讲解法律条款,更要和农民群众的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密切结合。要关注和了解农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变我讲什么你学什么为你需要什么我教什么。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营造普法氛围。普法教育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的一些特点,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富有农村生产、生活气息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各种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第7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一、加强法制培训和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加强单位领导干部的学法。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制部门举办的法制系列讲座、上级业务条线举办的各类法制业务培训。并按照市普法办公室下发的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学法内容,组织好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公务员的学习,重点加强十精神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学法。组织计生委业务骨干深入村(社区)进行法律法规及计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村(居)民小组计生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加强大众群体的政策普及。开展“政策法规社区行”活动。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深入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现行各类计生政策,解答群众重点关注的生育政策、再生育审批程序、独生子女的认定、奖励扶助等政策,提高群众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

(四)加强大众媒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宣传普及。结合“三下乡”、“文化百村行”、“春风行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法制意识。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一)全面深化“诚信计生”。规范协议内容,强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再生育审批名单、违法生育征收对象、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等内容。根据群众要求,对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再生育审批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奖励扶助金申领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申办程序长期规范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开展“生育关怀,服务到家”品牌建设,细化行政指导内容。通过实施“五个一”(一封公开信、一张联系卡、一份服务指南、一张预约单、一次服务回访)服务流程,为各类家庭提供按需服务。细化再生育行政指导项目,精心制作11种常用再生育审批告知行政提醒折页,有针对性地做好个案的审批指导,方便群众了解自已符合哪项条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三)规范完善执法文书。规范申请再生育审批案卷,对特殊情形做到“三个有”:有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记录,有基层群众座谈会记录,有户口所在地调查取证记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做到“五个准确”:执法主体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准确、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材料准确、执法程序准确。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载体,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切实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区域协作,强化目标责任和督促检查,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五)认真做好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及时查处每件,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音,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电话“53719247”、便民服务热线“12345”、全国统一的计生阳光服务热线“12356”。设专人每天关注“寒山闻钟”、“烟雨江南”等网络论坛,积极回应网络舆情,畅通网上市民直通车,为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供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深化项目点建设,推进和谐幸福家庭建设工程

(一)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完善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加大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力度。入户发放知识读本、宣传折页,指导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孕前危险因素自查,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孕前优生知识的知晓率。

(二)推进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项目。完善市镇村三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各镇区对照科学育儿“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基地和项目点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基地项目点建设。入户发放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手册,组织开展科学育儿公益讲座、亲子活动、知识竞答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的指导,深入开展免费体验活动。

(三)推进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以“青苹果之家”为载体,开展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大力宣传“青苹果之家”项目阵地,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有效利用整合好各项优势资源,真正把“青苹果之家”建成孩子爱来,父母认可,社会赞同的青少年人格工程重要载体,培养健康、健全、积极向上的青少年。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

(一)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从今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完善特殊家庭在养老、住院服务、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政策。继续推进“连心家园”建设,组织好心理慰藉方面的专家及志愿者参与“连心家园”活动,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实施计生奖扶政策,及时做好新增及退出人员的变更。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登记和发放工作;继续做好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象的发放工作和各级计生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8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促进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该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促进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的村干部全员培训,使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大的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培训时间:201*年10月21日-10月23日,共3天时间。

四、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全体村干部。

五、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10月21日、10月23日三天,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开展村级党建工作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职的素质、作风、能力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以掌握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廉洁自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3、开展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规划,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许成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路、彭冬梅同志任副组长的村干部专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振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两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好培训工作。

附: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村干部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时间

部门

讲课人

培训内容

10月21日上午8:00-9:30

镇党委

许成伟

培训动员大会

10月21日上午10:00-11:30

镇委组

织部

胡振华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村级的党建工作

10月21日下午14:00-15:30

王寨村总支书记

王炳爱

我村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

10月22日上午8:30-10:00

镇党委

彭冬梅

村干部如何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10月22日下午14:00-15:30

镇党委

魏 强

村干部管理考核细则及村级财务管理条例

10月23日上午

8:30-10:00

镇党委

郝朝廷

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思路

10月23日下午 14:00-15:30

镇党委

第9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范文

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现状及对策

农村安全防范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农村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至关重要。本人结合自己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历,谈一下自己对农对安全防范的粗浅看法。一、当前农村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1、基层治保组织名存实亡。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改选,精减了人员,原先的专职治保主任有的被取消,也有的治保主任由村主任兼任,因其工作繁忙,无瑕顾及治保工作,且有的治保主任业务生疏。人员不落实,治保组织无从谈起,治保工作更是一片空白,致使大量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全部上交到派出所。2、群防群治组织形同虚设。近年来,农村呈现出“三多一少”现状,即:外出务工人员多,老人儿童多,留守妇女多,青壮年少。由于缺少组织与人员,打更队、巡逻队等基层一线群众性防控队伍已经萎缩,有的已经消失,很少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农村成为了社会治安的“真空”地带。3、警力不足。我辖区管辖常住人口2万余人,我所现有警力5人,所领导1名,户籍内勤1人,治安外勤3人。平均每人管理实有人口4000余人,约4个行政村。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为万分之三,与国家要求民警占所管辖人口比例万分之十三相差很远。由于警力不足民警整天忙于值班出警、执法办案、调处纠纷等各工作,顾此失彼,很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4、打击与防控的难度加大。由于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提高,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方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作案多为摩托车、三轮车的等机动车,加之现在村队交通便利,通讯联络快捷,使得他们作案快,逃离快,从而增强了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难度。由于防范没有形成网络状,往往你在东边巡逻,西边被盗却浑然不知,呈现出“东边日出西边雨”状况,开展巡逻守候的效果明显下降。5、派出所经费严重不足。受县域经济的影响,目前派出所的办公、办案经费存在大量缺口,经费只勉强维持派出所正常运转,很难用一部分经费用于安全防范。6、公安工作远离了群众路线。由于基层治保组织的萎缩,使得我们少了与广大群众联系的纽带,造成了治安工作是派出所一家事情的被动局面,没有能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工作的积极性,没有处理好“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关系。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1、向素质要警力。认真组织农村派出所民警参加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有效的开展常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练兵比武竞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通过练兵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增强工作本领,真正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2、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治保会建设。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在经费上的支持,将责任心强乐于做安全防范工作的人选拔到治保主任工作岗位上来。并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对治保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建立专兼职巡逻队。本着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组建护村队、季节性巡逻队,加强巡逻防控。三是继续推行联户互保工程。实行邻里守望,联户互保,共享平安。四是对大型奶牛小区、养殖户、厂、矿动员其全部安装报警装置。3、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常识方面的知识,使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4、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对发生在农村的坑农、害农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同时,适时开展打击村痞路霸专项行动,维护农村安全稳定。5、密切联系群众,构建社会安全防范大格局。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第一考虑,努力为群众办真事、实事,积极向群众报告工作,与群众常沟通、常联系,建立警民雪融与水的关系,使群众成为我们的知己、朋友,主动提供各种信息,参与农村安全防范。6、推行警力前移战略。一是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努力争取编制人员、装备,并使警力、装备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按照<<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农村建立警务室,警力下沉,警力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