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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经济学/内涵争论/主流学派/非主流学派/反思
法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法经济学为研究法律制度和经济现象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工具,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业已成为20世纪后半期以来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最重大的学术成果。但是,由于学科立场与研究视角的不同,法经济学的研究者们并没有就这一学科的内涵、范围和研究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法经济学自从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争论、怀疑与批判,在其向全世界传播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和观点。正如麦克罗和曼德姆在《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一书中所指出的:“法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一个一致性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是竞争性的,或者说,是具有冲突对立性质的。”[1]这其中,关于法经济学内涵或学科性质的争论,是自始就存在并直接导致了法经济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的对立。
一、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由来
一般认为,法经济学是在20世纪法学研究方法变革运动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的法律研究充斥着严重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大陆法系的法学家“主张法学研究的过程,要如同化学分析的方法一样。通过它,人们可以发现那些并不直接包含在法律渊源中的原则。”[2]学者们将包括经济理论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材料都因为没有法的意义而被赶出法学研究之外”。[3]他们“使法学纯粹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上。”在普通法系国家,遵循先例原则使法官的判决成为法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19世纪,美国著名法学家、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多夫·C·兰代尔将法律视为隐藏在法律案例后面的原则或教义,法学研究或法学推理的目的就是从法官的判决和对司法的解释中发现法理。在兰代尔那里,法学研究的唯一素材和法律发展的唯一动力就是案例判决,其他的文献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这直接引发了英美法学研究中的教条主义运动。从此,在普通法国家,法学研究或法律活动仅仅成了法官根据三段论从判例中推导出所谓法理或教义来。
对人类的科学发展史的研究表明,法学和经济学都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从古代“诸学一体”的状态中分化出来,并逐渐发展成为独立学科的。因此可以说,法学和经济学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他们的分离本身标志着两个学科的发展和繁荣。然而随着发展的深入以及研究者的推波助澜,最终导致两个学科从分离走向分立,使得他们的发展进入瓶颈期,难以取得突破。法学的缺陷是抽象的强调正义而忽视效率,经济学的问题是过分追求效率而牺牲了公平。正如哈耶克所说:“学科专门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没有哪个能比其在两门最古老的学科即在法学和经济学中所造成的影响那样明显。”现实的困境要求法学和经济学在各自发展的基础上重新走向融合,解决单一学科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法经济学作为一种交叉学科才应运而生。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法学界开始全面批判兰代尔的教条主义法律思想,并进而引发了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学者们意识到法学研究不可能是“法律自治”,而应该运用多学科的综合力量,在法学研究中向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学科借鉴的尝试不断出现。同时,随着凯恩斯主义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失败,美国的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寻求经济问题的新的解决办法。1960年,罗纳德·科斯教授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经济学的问世。其后,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加入进来,为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随着这一学科的发展,我们惊奇的发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法经济学的内涵或学科性质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以科斯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法经济学是包含了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的,他强调既应该关注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法律制度,也应该重视运用法学原理分析经济问题,甚至更重要的是后者。而以波斯纳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却认为,法经济学的内涵就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偏重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这就直接导致法经济学分化为两个派别——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而这一争议也直接导致了法经济学发展方向的差异,并可能最终决定法经济学的发展前景。那么,两大流派对法经济学的内涵的理解是如何认识的呢?
二、主流法经济学派——法律的经济分析
所谓主流法经济学派是指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经济学家,他们把“法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界定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强调的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这一学派的代表任务还有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曼德姆等。
法经济学自产生发展至今天,理查德·波斯纳法官的贡献是巨大的,1973年波斯纳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运用经济学的理论解释法律制度,创立了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一举奠定了其在法经济学领域中的领军地位。[4]波斯纳认为,法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义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5]具体地说,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而目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同时,波斯纳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内涵”,“正统的法经济学从来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野心去改变经济学”。[6]
从法经济学发展的历程来看,波斯纳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界定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同,前面述及的主流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麦考罗和曼德姆的观点都和波斯纳相似,他们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另一位学者乔治·麻森大学的查尔斯·罗利教授则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和数量经济学的方法检验法律和立法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和影响”的学科。[7]
因此可以看出,在主流学派看来,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的唯一内涵,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是法经济学的唯一研究范式,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全部。
三、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经济、社会、哲学的比较分析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虽然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地位不够突出,贡献似乎也没有主流学派那么大,但是这个学派的观点是不能忽视的。其实,法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理解就和波斯纳存在巨大差异。1997年,针对主流学派对法经济学的片面理解,科斯曾经强调指出:“我所关心的是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不同法律系统对特定的经济系统的影响有何不同?当采用这种而不是其它法律规则时,对经济系统又有何不同影响?这才是我对法经济学感兴趣的原因。”而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分研究现已高度发展,某种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动了。”[8]同时,科斯指出,尽管经济的法律分析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法律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和探讨。在这种态势下,法学和经济学的互相依托的关系不存在了,法学成为了纯粹的受益者,纯粹的恳求者,在从经济学中获得了有益的营养后,却未能给与经济学任何的回报,这种不对称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应该的。这也根本违反了法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完整性,使得它成为了一个残缺的理论体系。
此外,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其他学者更进一步的认为,法经济学甚至不单是包括“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这一理论应该有更大的价值空间。作为非主流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麦乐怡在其《法与经济学》一书中就指出,“法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学科,应该加以鉴别。他认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带有比较性质,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相互关系,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相对于法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倾向和比较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通过对法律规则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及经济效率的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评判。法律的经济分析仅仅采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界定特定社会制度下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而法经济学的首要目的,则是发现变化中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怎样影响特定的价值观以及原则。这种方法会导致比用有限度的经济方法分析法律,更见析理和人性。另一位美国法学大师德沃金则认为,法经济学是研究财富分配和社会公正的科学。
由此可知,非主流法经济学派把“法经济学”的内涵界定为“经济、社会和哲学的比较分析”,偏重强调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的比较研究和综合判断。这显然提供了一个与主流学派区别很大的新的研究方向,也无疑扩大了法经济学的研究空间,对于更加充分的发挥这种新理论体系的功能是有决定意义的。
四、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原因
法经济学作为由美国学者开创的一个新理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不但在美国学界很是流行,其影响早已远渡重洋,在欧洲和其他地区也已经被广泛接受和开花结果。但是,任何理论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完美的,事实恰恰相反,它们总是伴随着争议和怀疑,这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在承认和尊重这种争议的同时,需要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明确造成这种争议的原因。法经济学的内涵争议,其产生的原因大体如下:
(一)两个学派学者的学科背景的差异
上已述及,法经济学这门学科是原生于美国的,四十多年来有多位学者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对这些学者尤其是代表性学者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进行分析,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主流学派的代表一般都是法学家,以法学为自己的学科背景;非主流学派的代表则大都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或哲学家,以经济学、哲学和社会学作为自己的学科背景。例如主流学派的代表波斯纳,他于1959年在耶鲁大学取得医学学士学位,然后进入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62年取得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1981年被里根总统任命为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从其履历可以看出,波斯纳的学术成果是与其一贯的法学教育和实践背景分不开的,可以说他是一个成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家。此外尼古拉斯·麦考罗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法学教授,罗伯特·考特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教授等。非主流学派的代表罗纳德·科斯则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于1951年在伦敦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其一生主要致力于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学术背景带有典型的经济学烙印。非主流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罗宾·保罗·麦乐怡虽然先后在伊利诺伊大学、印第安那大学和塞洛库斯大学法学院担任法学教授,也接受过专门法律教育,但是他的第一学位却恰恰是经济学;而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从事法学学习和研究前接受过系统的哲学教育。
不同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造成了他们对法经济学内涵的不同理解和定义。这个理由看似表面甚至片面,然而这很可能是造成学派差异的最直接原因,是符合规律和不能简单否定的。
(二)理论基础的差异
学科背景的差异决定于理论基础的差异,人是有思维定式的,尤其在当代的教育模式下,不同的学科教育经历决定了不同的理论归依,而这个理论归依正是开展研究的基点。考察波斯纳的经历可以发现,他是一个典型的法学家,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在长期的法学教学和法官实践中,他一直坚持把法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主张把经济学的理论作为分析和研究法律的工具和手段,对经济学的问题则并不关心。非主流学派的学者们则认为,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是互动的,法经济学应该定位于“经济、社会、哲学等的比较分析”,强调经济学、法学和哲学的综合运用。[9]由此可见,两个学派的理论根基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三)关注视角的差异
站在不同的理论阵营里的学者们,虽然都以法经济学作为开展研究的工具,但是他们关注的视角是有区别的。主流法经济学派关注的是如何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法律现象、探寻法律制定和运行的经济学根源,发现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济学规律,最终的目的是不断提高法律的效率。而非主流学派关注的则是如何发现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科的内在联系。他们主张挣脱“法律的经济分析”这种狭窄的分析框架,既强调用经济学的理论去分析法律,也注重用法学的理论去分析经济,并且要参考社会学、哲学的理论成果。他们将更多意识形态的内容纳入到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中,力图发展出一种新的思考法学和经济学的方法,其关注的视角无疑是更为广阔的。
五、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反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主流的“法经济学”是从法学与经济学互动的视角研究社会的重要学科,同时也是一种综合考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法论。它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加以理论诠释,主要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如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等)来研究法律制度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发展趋势,其讨论问题的出发点是基于法律问题和法学研究的现实需要,方法及手段是经济分析方法和经济学,分析解决问题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是法律和法学。即:法学——经济学——法学。[10]而且我们认为,首先应分析法律制度变迁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确定法律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肯定法律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在此基础上应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和成本收益等。
但从根本上讲,法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创造性过程。也许是科际整合的秉性使然,法经济学不但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宝库中搜求一切有用的养分,深入展开对法律的部门法和法律规范的分析,而且以一种更高的解决问题的姿态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于哲学结合起来,探究法律权利、法律价值、制度效率、司法正义等最基本的法理问题。因此,非主流的“法经济学”涵盖了一切对社会中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不仅要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而且要对经济进行法律分析;不仅要分析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而目要注重分析经济系统的运作对法律的影响。
作为新兴的理论学科,法经济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正如科斯在1988年所指出的:“在法经济学这一新的领域里,人们将面临艰巨的任务。经济制度和法律的关系极为复杂。法律的变化对经济制度的运行和经济政策具体表现产生的许多效应,我们还一无所知。……在我们面前,是那遥远、艰难而又值得试探的旅途。” [11]
注释:
[1] (美)尼古拉斯·麦考罗、斯蒂文·曼德姆著,吴晓露译:《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法律出版社,2005,中文版序言第19页。
[2] (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3] (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页。
[4]魏建:《法经济学:效率对正义的替代及其批评》,《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73页。
[5]转引自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6]理查德·A·波斯纳,1997:《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7]转引自秦海:《法与经济学的起源与方法论》,《比较》,2003年第5期。
[8] (美)道格拉斯·贝克尔:《法经济学的展望与未来》,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4期。
[9]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斯密以来,三种哲学思想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机械自然观、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系统实在观。本文分析了这三种哲学思想对经济学发展的具体影响,并指出仅仅依靠系统实在观是无法完全克服机械自然观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带给经济学的局限性,需要引入中国古典哲学对经济学的发展进行指导。
一、以机械目然观为哲学基础的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及其局限
机械自然观的建立始于英国那个被称为“机械宇宙绘图员”的霍布斯以及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后来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机械自然观强调从部分和个体角度认识整体,认为整个世界与机械类似,由部分组成又可以还原为部分。这种哲学观经过工业社会的实证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成为各门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如生物学将生物细胞与人体器官当作机器的零部件理解;医学将人的精神和肉体分开进行治疗;管理学的泰罗主义将人看作生产工具,和机器一样被当做时间和动作的研究对象。
机械自然观是19世纪西方学术界有关世界的一种主流认识。受牛顿经典物理学伟大成就的影响,19世纪初很多社会哲学家开始谈论“社会物理学”,主张将社会科学建设成类似数学和物理学一样精密的科学。这种观点无疑对边际革命的创始人瓦尔拉斯等人产生了巨大影响。瓦尔拉斯就是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来构建他的经济学一般均衡体系,目的是用自然科学的理性原则构架起一套经济宇宙的客观法则,在这样的经济宇宙中,人们可以用尽可能少的公理演绎出经济生活中的规则。为此,他秉承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并对其做了进一步简化①,将社会归结为同质自利个体的总和,遵循先分析个体规律,而后将个体规律直接加总为社会规律的路径研究经济现象,并且这一路径是不可逆的。这种方法论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一直遵循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其哲学基础显然是机械自然观。
通过个体来认识整体,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机械自然观将个体组成整体的过程过分简单化了。整体并非个体的简单组合,这一过程不是物理过程,而是化学过程。机械自然观对这一过程的简化是其哲学思想的一个重大缺陷。瓦尔拉斯将经济学数学化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缺陷,他将社会看作同质个体的机械加总,忽视了个体在习俗、道德等方面的诸多差异,也没有深入研究个体组成社会的有机过程。以系统论的“蝴蝶效应”②为喻,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实际上只研究了蝴蝶扇动翅膀的动作,并没有研究这一动作引起龙卷风的整个过程。在这种哲学观的指引下,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的一个横截面,并没有关注经济发展过程。所以199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批评说,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而没有研究经济发展。
二、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经济学注重个体与竞争传统的强化及其局限
如果说机械自然观只是从学理层面为经济学片面强调个体主义方法论提供哲学指引,那么,社会达尔文主义则进一步渗透到社会层面对经济学注重个体、强调竞争的传统进行了强化。
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理论,将这一原则应用于社会领域就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不过达尔文本人并没有将自己的理论由自然界扩展到社会领域,这一过程是由斯宾塞等人完成。早在1850年,斯宾塞就在其著作《社会静力学》中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当《物种起源》发表后,斯宾塞为其社会进化思想寻找到了更多的生物学论据,于是就有了其后来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辩护的《第一原理》。1890年,马歇尔在斯宾塞《第一原理》的基础上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引入经济学,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原理》有那么多词句与《第一原理》相同。马歇尔的经济学体系所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的深刻程度,可以从他的一句名言看出,他说:“经济学家的目标应当是经济生物学,而不是经济力学”。
达尔文认识到自然界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但他并没有忽视生物问的共生现象。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却无视自然选择过程中的合作,片面强调了这一过程中的生存竞争。这是对达尔文本意的曲解,因此博尔丁意味深长地说,达尔文显然不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对竞争的片面强调意味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缺乏道德基础,这与强调理性分析与竞争、忽视道德研究的经济学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I司时,从方法论角度来看,社会达尔文主义实际上坚持的也是一种典型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因为它也只是从单个物种间关系来认识竞争,然后将总结出的所谓规律推演至整个自然界乃至人类社会,这与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牛顿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共鸣。虽然进化论的思想最初萌生于经济学,但社会达尔文主义远比经济学流传更广、更“深入人心”,所以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深刻影响着经济学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社会达尔文主义既然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缺陷,为什么还能够在西方社会成为主流?除了历史局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为西方国家对非西方国家的掠夺提供了理论辩护。盛洪在分析经济学本身所具有的天下主义与和平主义精神②在西方得不到弘扬的原因时指出:“在现代经济学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西方列强正走着一条用武力向外扩张的道路。尽管连年征战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西方对非西方的掠夺和榨取却减少了西方国家战国状态的残酷性,使得西方文化较少对战国规则产生憎恶之感,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主流。”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危害感受不深并且能够从中获得切实好处,人们有意无意地坚持或支持社会达尔文主义,使它得以长期存在。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社会达尔文主义当然也就不能得到反思与扬弃。
三、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发展的重要影响
20世纪以来,随着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对人类认识的拓展,系统论这种新的哲学思想得以产生。系统论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大系统,这一系统虽由各部分组成,但各个部分并不能与系统机械地分合,因为系统与部分之间除了线性关系,更多的可能是远远超出人们想像的非线性关系,这种非线性关系使得人们的决策往往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与机械自然观不同,系统论哲学认识到整体、关系、过程和动态的重要性,强调从整体的角度来认识个体,认为关系和整体是首要的,个体必须在动态的整体过程中才能够界定,而且各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在整体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无所谓主次。这种哲学观对众多领域的研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强调身心统一的整体医学观、管理学当中的系统管理理论以及各学科中的自组织理论等等。
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27年海森堡发表了《量子论运动学和力学的直观内容》,提出了著名的“测不准原理”,1930年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证明“在数学中总有一个不可知”,提出了“不可判定性”。这其中蕴涵的不确定性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原理,而精通数学的凯恩斯接受了这一原理并将不确定性引入其1936年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的分析中③。这可以看作是系统论思想最早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而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混沌经济学、演进经济学等非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更体现出系统实在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和交易费用的强调,将意识形态、社会科学知识等也纳入了经济分析,使得经济学不仅接近了现实,而且有突破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趋势,其对集体主义方法论的强调将促使经济学反思机械自然观。混沌经济学尤其关注一些新古典经济学解释不了的模糊现象,发展下去似乎也会在哲学上改进经济学:因为以机械自然观为基础,只能解释运动状态能够复制的周期性现象,而对于那些路径界定非常模糊、经常有涨落、且运动轨迹很少或者根本不能够复制的波动性的非线性变化,则需要借助系统哲学观才能够解释清楚。演进经济学则进一步阐发了经济学的经济生物学性质,而不是经济力学性质,这既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也是对经济学牛顿体系的挑战。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上述经济学的新发展还没有从哲学基础上真正扬弃机械自然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因为它们还没有突破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这些东西,从而使它们的批判很大程度上发展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丰富。凯恩斯虽然将整体性和不确定性引入经济分析,但他并没有从根本上清除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的影响,很快被希克斯-汉森的LS-LM的模型同化,被萨缪尔森综合进“新古典综合派”,后来还引出了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和卢卡斯的“理性预期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范式的分析仍然采用的是“边际分析”和“经济人”假设等,更重要的是它们缺乏一个统一的主体理论框架。用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由纲领不变的硬核和可变的保护带两部分构成”这一模型来分析,上述非主流经济学只不过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做了调整,并没有触及其内核。用库恩的话来说,新古典经济学目前还只处于“危机阶段”。因此有人说,所谓的“现代经济学”其实不过停留在19世纪哲学和物理学的水平上,还没有实现“现代化”。“在现代经济学与当代哲学之间是一段沉默的距离”。也就是说,经济学并没有完成在系统论基础上的哲学重建。
四、中国古典哲学对经济学发展的可能贡献
由上述分析可知,经济学要想获得新的长足发展,在哲学基础上必须突破两个局限:一是机械自然观的局限与束缚;一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局限与束缚。对于第一个局限的突破,需要借助系统实在观的贡献,一些非主流经济学已经做了初步的尝试。尽管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分析框架依然任重道远,不过依靠西方的历史资源与努力取得进一步的突破还是有可能的。对于第二个局限的突破,由于文化无意识的作用,仅靠西学的资源就要困难得多,必须考虑引入新的文化传统来改造西方原有的社会哲学和人们认同的旧的行为规则,而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古典哲学是为数甚少的可资借鉴的非西方的文化资源。事实上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对第一个局限有所突破后,经济学应该向何处去,西方至今没有找准方向。
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是天下主义,这种天下主义也必定是一种和平主义,它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思想。社会达尔文主义将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引入到社会领域,是以民族主义为现实基础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人类中的一部分人因生理或文化方面的特征而达成的一种身份共识。由于它只认同本民族的利益,低估其他民族的利益,从而更倾向于用强力或暴力手段来改变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财富分配与利益冲突,使之更有利于自己。社会达尔文主义为民族主义的这种暴力行为提供了理论辩护,因此只要有民族主义就必然会有社会达尔文主义。而天下主义则持“世界大同”的观念,认为人与人是同等的,国与国是平等的,根本就没有也不应该有民族之分。由于强调对全人类的认同,从天下主义很容易导出“天下为公”的原则,在它看来,以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去谋求另一部分人的福利实际上毫无意义。因此,天下主义更倾向于用和平的、自由贸易的方式,而不是用暴力或者强力手段去获得财富。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为增进全人类的整体福利,我们需要的是天下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因为在民族主义下,为侵略或防止侵略,不同的国家将主动或被迫将资源用于发展暴力手段,而在天下主义下,这些资源将会完全被配置到社会生产中去。更为严重的是,坚持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民族主义还很有可能使人类社会最终走向灭亡。因为在民族主义“以暴制暴”的行为规则下,民族国家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确保自己在武器制造方面的领先地位,长期竞争的结果是“不合作冲突”不断升级,发展到现在便是人类拥有了数万颗核弹头,足以将地球毁灭几十次。社会达尔文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已经将人类社会带到了灭亡的边缘。
要发扬天下主义就必须要倚重中国,因为中国是人类历史上惟一以天下主义文化传统为主流的国度,她为今天整个世界天下主义文化发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资源。天下主义要成为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主流,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长期的和平统一;二是幅员辽阔。长期的和平统一才允许一个国家利用和平的方式去促进该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并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去发展民族主义;幅员辽阔才可能促使一个国家在与世界其他国家隔绝的状态下把自己“作为一个世界以发展,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在秦朝便结束了战国时代,并形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的统一国家,这非常适合天下主义精神的发展。用汤因比的话说,由于长期的和平统一,再加上“独尊儒术”等文化政策的实施,中国自汉以后便发展出持久的世界主义(即天下主义)。虽然中国历史上也不断有朝代的更替战争,但中国的文化成功地将国家和天下区分开来,以确保天下主义的发展,顾亭林的一段话深刻地反映了二者的不同,“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反观西方,他们至今也没有结束战国时代,而国与国争必然滋生民族主义,所以西方文化的主流目前仍然是民族主义。虽然欧盟正以和平的方式统一欧洲,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民族主义的结束,因为欧洲的统一只不过是一个放大了的民族主义。①
只有天下主义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文化,经济学本身所蕴涵的天下主义与和平主义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挥。在天下主义还没有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文化之前,经济学的重要使命就是去论证和迎接这一时代的到来。由于文化的无意识,相比生活在民族主义文化氛围下的西方经济学家,中国的经济学者更有可能突破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局限,在中国古典哲学的指引下清理民族主义的影响,提出西方经济学家因为文化偏见而提不出的问题,并使经济学的发展回到她应该回到的轨道上来。正如汪丁丁所说:“经济学向现代的发展应当,而且也只能,从回到哲学开始。中国经济学家固然是先接受了西方经济学的训练,然后才被实践推动着去思考超越西方经济学的问题。不过中国经济学家对老师的超越,在我看来会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这一超越必须从哲学开始,而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可能就是哲学了。”随着中国日益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强国,随着西方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反思,我们相信,中国的天下主义文化必将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文化,那时经济学就真的会成为“她本来就应该是那样的经济学”。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经济活动,大约已有200万年的历史。在经济活动中对资源有效利用问题的探索,也经历了2000多年的时间,最终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则是近几百年的事情。有关文献资料表明,经济学出现于奴隶社会产生以后,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约公元前430—前354)的《经济论》一书问世,表明了西方开始出现了早期经济学。《经济学》是一部研究奴隶主家庭经济管理问题的著作。色诺芬认为,经济学研究的是善良的主人如何管理好自己的财产。经济学虽然出现于奴隶社会,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并未能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并取得政治经济学这一科学名称,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与发展而形成的。17世纪初,法国重商主义代表安•德•蒙克莱田(1575-1622)出版了《政治经济学》,其用意在于表明他所论述的经济问题已超出家庭或庄园经济的范围,而且涉及国家或社会的经济问题。但重商主义经济学还不能算做真正的现代经济学,因为其研究范围仅局限于流通过程。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的,完成这一转变的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
本方经济学从产生到现在,已有200多年的历史。200多年来,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古典经济学阶段、传统经济学阶段、现代经济学阶段。
第一阶段:古典经济学阶段古典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叶,是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开始发展起来的。但它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则是由另一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创建的。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一书,标志着古典经济学的正式创立。在这本著作里,亚当•斯密提出了著名的被后人称之为“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亚当•斯密写到: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要大。古典经济学批判和否定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研究和提倡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是,随着资产阶级确立政治统治地位,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趋于激化,使古典经济发生了危机。
第二阶段:传统经济学阶段18世纪末,古典经济学宣告解体,形成了以法国的萨伊、英国的马歇尔等为代表人物的传统经济学派。其标志是马歇尔在1890年所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传统经济学主张自由竞争和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能够自行调节而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经济增长。但是,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严重经济危机,使传统经济学走入困境。
第三阶段:现代经济学阶段现代经济学产生的标志,是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在书中,凯恩斯表示,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总是实现充分就业,相反,资本主义经济常常没有达到充分就业。他主张,要实现充分就业,资本主义国家就必须对经济进行干预,有效刺激总需求。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政策,帮助危机中的资本主义国家走出了困境,困此受到了普遍的重视。
但是,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经济“滞涨”,即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凯恩斯主义对此无法解释,也没有有效的应对方法,从而使西方经济学又一次陷入困境。面对这种局面,西方经济学的众多流派纷纷出现,主要包括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货币学学派、供给学派、理性预期学派、新制度学派等。新自由主义者强调市场机制自动调节作用,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度干预;货币主义者强调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供给学派主张削减税率;理性预期学派则试图用信息的不完全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波动。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研究表明,对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研究形成经济理论,研究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理论形成经济学。经济学(economics)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即研究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内容
现代西方经济学根据其研究的对象、内容和研究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
(一)微观经济学
1、微观经济学的定义
“微观”的英文为“Micro”,意思是“小”。微观经济学以单个经济单位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以及相应的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的决定,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经济资源的配置问题。微观经济学的定义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点:第一,研究对象是单个经济单位。单个经济单位是指组成经济的最基本的单位,即家庭与企业。家庭是经济中产品的需求者(消费者)和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企业是经济中的产品的供给者(生产者)和生产要素的需求者。家庭面临的问题是,在既定收入的约束下如何使自己的满足程度(效用)最大化。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在投入一定生产要素条件下,如何使利润最大化。既然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单个经济单位,那么其研究方法就只能是个量分析。个量分析是研究经济变量的单项数值如何决定。单个经济变量包括单个生产者的产量、成本、利润,单个消费者的效用,单个商品的需求量、供给量、价格等。第二,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在市场经济中,家庭和企业的行为都要受到价格的影响,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都由价格决定。价格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着整个经济活动,实现了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其他内容都围绕这一中心问题进行的。所以,微观经济学又称为价格经济学或价格理论。价格理论实际上就是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第三,解决的问题是资源配置。资源配置就是经济资源的不同用途的选择。解决资源配置就是需要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即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微观经济学从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最大化行为入手,来解决经济资源的配置问题。其原理如下:如果每个经济单位都实现了最大化,那么,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也就实现了最优化。
2、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微观经济学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第一,均衡价格理论。研究某种具体商品需求、供给以及价格的决定。在此基础上,分析价格如何调节整个经济活动。这一部分是微观经济学的中心内容,其他内容都是围绕这一中心而进行的。第二,消费者行为理论。研究消费者(家庭或个人)如何在有限收入条件下购买各种商品组合,以实现效用最大化。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需求方面决定了价格。第三,生产者行为理论。研究生产者如何在有限投入条件下使用各种生产要素组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生产者的生产行为从供给方面决定价格。第四,市场结构理论。研究厂商在不同结构市场上的行为特征与市场均衡。前述的均衡价格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完全竞争市场,这一部分研究其他市场结构中均衡价格的决定的理论。第五,分配理论。研究社会产品按照何种原则在集团或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即研究工资、利息、地租和利润如何决定。在一部分是运用价格理论解决为谁生产的问题。第六,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研究经济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实现以及社会福利的实现等具有一般性的问题。第七,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有比较严格的假定条件:完全竞争、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现实生活中,这些假定条件很难同时满足,这是因为存在着公共物品、外部性、垄断与信息不完全。在这种情况下,价格调节经济会受到影响,并不总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被称为市场失灵。解决市场失灵可能需要政府对经济进行适当干预。但是,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调节经济过程中,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即政府失灵。除此之外,现代微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还非常广泛,如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家庭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等。例如,像国企、私企、外企等根据市场要求组织生产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么生产,按什么价格出售等等每一环节,都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
(二)宏观经济学
1、宏观经济学定义
“宏观”的英文为“Macro”,意思是“大”。宏观经济学以整个国民经济为研究对象,研究社会总体经济问题以及相应的经济总量如何决定及其变化,最终说明经济资源如何充分利用的问题。宏观经济学的定义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点:第一,研究对象是整个国民经济。宏观经济学所研究的是各个经济单位所组成的国民经济整体。如果把各个经济单位比喻为一棵棵树木,那么由它们所组成的国民经济整体就好像森林。宏观经济学就要研究整个经济运行规律,从总体上分析经济问题。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研究的方法,只能采取总量分析。总量是指能反映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经济变量,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总投资、总消费、一般价格水平、经济增长率、国际收支、汇率、货币供给量、货币需求量等。宏观经济学通过分析这些经济总量的决定、变化及其相互关系,进一步说明整体经济运行状况,以及经济政策的运用。第二,中心理论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宏观经济学把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作为最基本的经济总量,以国民收入的决定为中心来分析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规律。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是宏观经济学的核心,其他经济理论则是运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整个经济中心出现的各种问题。第三,解决的问题是资源利用。宏观经济学把资源配置作为既定的前提,解决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问题。宏观经济学主要研究已经配置到各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资源的利用情况、充分利用经济资源的途径以及对一国经济总量的决定问题。
2、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是宏观经济学最基本的经济总量,是衡量一国(或地区)国民经济整体状况的基本指标。宏观经济学主要通过研究国民收入的决定,进一步研究宏观经济中的其他问题,如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经济周期问题等。第二,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失业反映一国资源的闲置状况。通货膨胀是指一国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过程。失业与能货膨胀是任何国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宏观经济学将失业与通货膨胀联系起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寻找克服的途径。第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理论。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地区)国民收入的持续增加。经济周期是指国民收入在短期内由衰退与繁荣交织而成的波动状况。这一理论主要研究国民收入短期波动的原因、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等问题,以求实现较小波动的长期经济增长。第四,开放经济理论。现实中的经济都是开放的。在开放经济下,商品与要素跨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从而将各个国家的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开放经济理论分析国家间经济过程的相互影响,进一步提出调节经济的措施。第五,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学在分析整体经济运行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国家调节经济的理论和方法。宏观经济政策就是在宏观经济理论指导下,由政府出面对经济进行有效的干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理论主要研究政策内容、政策目标、政策工具以政策的传导机制。例如,国民收入、财政、税收、失业通胀治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拉动内需等等都属于国家宏观调控,属于宏观经济学研究的范畴。
【论文摘要】利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对图书馆学的内容进行指导,从而使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深化,研究的对象扩大,促进了图书馆学的发展。
一、信息经济学与图书馆学的渊源关系
信息经济学起源于1919年索尔斯·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的《资本的性质》(1919)中关于知识的增长构成财富的主要来源的论述。经过近四十年,许多的经济学家的不懈努力,雅各布·马夏克(Jacobs Marschak)于1959年的《信息经济学评论》一文,标志着信息经济学的产生。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内容逐步成为主流经济学知识。我国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学术进展大致分为五大领域,针对其中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管理中的经济问题,在图书馆学和情报学领域内也展开了较多的研究和讨论。信息经济学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向相关学科发展和渗透,图书馆学也不例外,二者互相交叉,相互渗透,相互发展。
信息经济社会中,图书馆不仅是图书文献的收藏地,更是知识、信息加工和传播的场所,并通过进化和自我完善在信息经济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图书馆已成为知识高度密集的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经济学与图书馆学在相互碰撞的过程中促进了各自的发展,扩大了其研究的对象,深化了研究的内容。
信息经济学的确立和发展为图书馆学注入了新的内容,促进了图书馆学的发展和变革。图书馆学需要研究数字化、网络化等因素给图书馆本质、属性、基本矛盾、发展规律、职能等诸方面带来的新变化,并继续探索图书馆的理论基础、图书馆学研究的方法论体系,以基础理论研究指导图书馆学学科建设的全局。信息经济给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但也使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此外,图书馆作为信息经济产业中的一个部类,其发展规律和实践的理论——图书馆学与信息经济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自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图书馆学教学单位纷纷将图书馆学系改名为信息管理学系,信息经济学也出现在信息管理学系的课堂上。信息经济学是经济科学在信息时代的发展和延续,是对经济学基本问题在新的社会与技术环境中的进一步研究,对于图书馆学专业来说它也成了必不可少的专业课程。
二、有关信息经济学理论简介
信息经济学对图书馆学的影响和渗透,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的理论进行探讨: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概念,源自著名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 Akerlof)于1970年提出的非对称信息论。所谓非对称信息,就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主体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非对称信息论认为:(1)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一方处于信息优势,相对方则处于信息劣势;(2)交易双方对各自在信息占有上的相对地位都是清楚的。
信息经济学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引起了对图书馆信息不对称现象的研究。图书馆信息服务中信息不对称有哪些表现、信息不对称对图书馆信息服务有什么影响、图书馆如何降低服务中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其负面影响,等等。随着这一研究不断深入,对改进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工作,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如何消除图书馆读者与管理人员、采购部门与书商、图书馆管理层与职工、图书馆与系资料室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则是新时期搞好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信号理论
1973年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r)提出信号理论。信号理论就是研究如何才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逆向选择问。信号理论主要将讨论这样的一种情况,拥有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使用能够为公众观察到的“信号”,向不拥有信息的一方可信地传递私有信息。
3.搜寻理论
1961年乔治·斯蒂格勒(George.J.Stigler)发表《信息经济学》,此文清晰的说明信息不完全是较信息完全更为一般的现象,这篇论文是搜寻理论的奠基性作品。搜寻理论认为,人们对信息的搜寻是有成本的,并且是一个成本递增的过程。搜寻收益却不是简单地收益递减,而是在开始的一段搜寻时间内收益递增,然后才开始收益递减。对于图书馆日常的查新工作,就是一种对信息的搜寻、判断,正因为搜寻的成本是递增的,所以进行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三、信息经济学理论对图书馆服务模式的影响和指导
信息经济学对图书馆学的影响和渗透,使图书馆学者面对图书馆工作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了新的科学研究。信息经济学对图书馆学的影响和渗透,使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深化,研究的对象扩大,促进了图书馆学的发展。基于信息经济学和图书馆学理论的新视角和丰富的数据分析结果,必须对图书馆的角色、服务模式及发展方向进行重新定位。
1.有偿服务研究的深化
从图书馆学中探讨的有偿服务问题看,是存在着两类不同的有偿服务,一类是“创收”性质的服务,如出租图书馆馆舍门面,变图书馆为“租书馆”等等,不论是权宜之计,还是单位的行为,都是得不到科学的解释的。这类有偿服务背离了图书馆的宗旨,也理所当然地受到同行们的批评,它是离开了图书馆本身的业务建设而外加到图书馆身上的,不是面对信息时代,也不符合发展图书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这一伟大宗旨。另一类是进入科学研究领域的有偿服务,它是与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现代各类图书馆在信息资源管理上已形成或正在形成三种模式,即无偿服务的“馆藏模式”、以市场化的有偿服务为主的“商业模式”和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但以后者为主的“服务模式”(如学校图书馆是在做好为本校师生免费服务的前提下,向社会、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它们的共同点是以馆藏为基础,以服务为中心。信息经济学的影响和渗透为图书馆有偿服务的探索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如信息的供求理论、用户的偏好、信息价格的弹性理论、信息的环境等,使之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有序有效地发展,有些学者甚至认为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将是图书馆信息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前提下,根据各自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的差异,各不同类型的图书馆应制定“因馆制宜”的发展战略规划。
按的观点,服务完全具有商品属性。而信息服务作为一种智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高级服务形式,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更大,因此,完全有理由通过服务收取报酬。有偿信息服务=有偿信息+有偿服务。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性的资产本身将贬值,知识的处理和服务将增值,而信息的有偿服务则体现了这一发展趋势,它将对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图书馆学则是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工作对有偿服务模式进行探讨研究,如有人认为三类信息应区别对待:对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信息(商贸、投资、金融、企业经济、娱乐等),可体现“经济效益”原则,开展有偿服务;对公益性信息(气象、自然资源、人口等)关系到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发展,应体现“社会效益”原则,开展无偿服务;第三类是保密性信息,绝对不能从事商业开发。
因此,信息经济学对图书馆学的影响和渗透随着信息时代的已经到来,知识性的资产本身将贬值,知识的处理和服务将增值,信息的有偿服务将是这一发展趋势的体现。作为公益事业性质的图书馆,所有业务的开展仅靠国家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开展各种类型的有偿服务不但是信息经济学和图书馆学发展所允许的,而且是必要的,它能更大限度的满足读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2.图书馆工作基本原则的增补
图书馆学中提出的图书馆工作的基本原则,如:读者第一,以服务工作为中心,为利用而藏书等等,都是从实践中概括出来的。但在新形势下就需要增补新的内容。
首先,图书馆的基本矛盾已从“借阅需求与文献提供”发展到“读者用户的信息、文献需求与信息处理、信息服务、文献提供”的矛盾。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中既然有为有偿服务付酬的用户,那么读者第一就应扩大为读者和用户,以服务工作为中心中就应包括有偿服务。
其次,在有偿服务得到肯定的条件下,应提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还应根据各类不同图书馆及信息资源管理模式的差异,制定“因馆制宜”的原则。
第三,根据国际图联提出的主题“变革的挑战:图书馆与经济发展”,应提出图书馆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图书馆工作除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外,应突出为经济发展服务,这是符合图书馆与社会发展规律的。
3.信息经济学的渗透加快了图书馆数字化、现代化的步伐
信息经济为图书馆的数字化发展提供了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宽松的信息网络环境,丰富的数字信息资源,多样的多媒体信息服务手段。另一方面,数字图书馆也将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信息产业的一个部类。基于这样的理念,图书馆应该加强联盟合作、加快数字化进程、更新服务手段、改革管理机制、保障读者权利等方面的综合建设。图书馆要适应信息经济的大环境,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事业的生存与发展开拓良好的空间。着力加强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和普及,确保图书馆在知识收集、整理、加工和传播过程中的集散中心地位。
图书馆学认为:文献资源开发是传统的图书馆工作的主要产品,信息资源开发则是现代图书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现代图书馆已经从单一的图书保管者迈出了服务本位信息提供者的步伐,从局域服务走到开放服务,工作中心由书本转移到人,在信息传递和咨询及整个图书馆业务环节上都贯穿了人本位的思想。
4.图书馆学概念的更新和引进
在信息经济中信息是一种商品,这一概念已进入图书馆学的理论之中。因此,参照信息经济学的原理来分析和理解图书馆的某些文献信息资源的生产、购买、传播等过程是完全可能和必要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促进图书馆学中某些概念的更新和引进信息经济学的某些概念。如“文献”已超越了原指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献资料的范围,包括传统的印刷型出版物和非印刷型的现代出版物(如用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保存的电子出版物),而且文献还可以上网络。又如为了充分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像信息商品、信息商品价格、信息营销、信息市场……等信息经济学的概念也不可避免地要引进图书馆学中。引进新概念是为了借鉴,以便结合图书馆工作的实际加以研究。
以上所述只是几个方面,信息经济学的内容丰富,对研究领域广泛的图书馆学的影响远不止于此。应该指出的是,碰撞的火花使图书馆学的研究开阔了视野,调整了思路,但并未消除图书馆学所研究的图书馆现象的特殊矛盾性。图书馆学突出了文献类型信息的研究和管理是其它学科所不能代替的,即使那些对图书馆形成挑战的社会信息管理和咨询机构,其主要信息来源也是离不开图书馆的。图书馆学研究既不能丢弃核心内容,也不能固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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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数学;逻辑性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3—0169—02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稀缺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的科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理论课。与一些应用学科相比,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该学科运用抽象分析方法,通过建立假设前提条件,排除需要排除的因素和现象,创造了一个纯粹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环境。也就是说,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提假设基础之上的,它剔除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影响因素。其次,数学推导和数学模型大量地存在于西方经济学教材中。数学工具运用逻辑上的抽象推理,将经济社会中各种不同的人抽象为单纯的数学符号,然后使用大量的数学公式和数学模型去演绎人们的经济活动。
诚然,使用数学比较简练,表达概念比较准确,运用数学模型可以处理几个变量的一般情况。但是,一些教科书上,往往容易以数学代替知识,以计算代替理解,把研究的范围局限于数学上能够解决的问题,而且为了数学上的方便任意采用不适当的假设,以致追求数学技巧而抛弃经济原则。也就是说,让数学从“仆人”变成了“主人”,不是数学分析为经济分析服务,而是经济分析为数学分析服务。这是大忌。加之,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数学基础相对薄弱,大多对逻辑推导、图表、公式、数学证明不习惯接受,尤其不容易把这些图形和公式的经济学涵义同文字描述统一起来,从而很难真正理解经济理论的含义,很容易对西方经济学产生乏味、枯燥、难学的印象,甚至产生厌学心理。
于是,在教学中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忽视数学的作用,认为经济学是社会科学,数学的过度运用无助于经济思想的表达,反而使很多对经济学感兴趣但又没有较强数学基础的人望而却步,使经济学由令人肃然起敬变成令人望而生畏、望而生厌。因此,他们更主张使用纯语言的方式进行教学。另一种倾向是主张与国际接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强调数学推导,按数学模式讲授经济学[1]。笔者认为,这两种教学方式都是不可取的。的确,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发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由有节制的引入转为“炫耀性”的滥用,经济学由使人“沉闷”变得令人“窒息”。但不可否认的是,数学的使用能使人们更严格地阐述、更精练地表达他们的经济思想,通过各种前提假设条件精确化,运用数学模型来分析各个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使经济理论体系更为严谨,经济学思维方式更趋严密。但是,滥用数学会使经济学理论脱离现实,与其社会科学的身份相背离。因此,在经济学教学中,对数学的运用问题,关键应该掌握必要的度。
一、明确教学目的
方福前教授曾经说:“在我国开设《西方经济学》,主要目的是教给学生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分析经济问题的方法。”[2]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教学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因此,经济学教学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兴趣培养与能力的提升。通过一个又一个完整的过程,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提炼问题、分析问题,提高逻辑推理能力和对经济现象的洞察力。第二,学会对经济思想用数学表述。第三,数学模型建立、求解以及解释。一个经济问题或经济现象表述为数学模型,用解(即均衡)来帮助解释经济现象,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改善经济。因此,最高层次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挖掘解(均衡)所隐含的经济现象,从而提高对经济现象的洞察能力。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标不能一次实现,必须循序渐进地完成。
二、正确认识数学的作用
经济学是一门大量使用数学工具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的学科,它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比如边际分析、均衡分析都需要借助高等数学。数学对于推动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经济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学好数学已经成为真正学好现代经济学的重要条件。田国强教授指出:“数学在理论分析中具有如下作用:第一,使得所用语言更加精确和精练,假设前提条件的陈述更加清楚,这样可以减少许多由于定义不清所造成的争议;第二,分析的逻辑更加严谨,并且清楚地阐明了一个经济结论成立的边界和适用范围;第三,利用数学有利于得到不是那么直观就得到的结果;第四,数学可改进或推广已有的经济理论。”[3]
目前,数学推导和数学模型大量地存在于西方经济学教材中,随着数学化倾向的不断加强,有弱化对基本理论进行定性分析的倾向。为此,西方经济学任课教师应该转变观念,弄清楚数学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教学过程中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适度使用数学。具体来讲,能够通过文字表述的经济原理就尽量用文字表述,尽量少用或不用数学模型进行推导;必须通过数学形式或几何图形进行描述的,则要详细解释每一个图形和数学公式的经济学含义,将文字表述、几何图形和数学公式结合起来予以解释;对于那些较为复杂的图形和数学公式,则要本着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讲授。
关键词:经济; 人性;以人为本; 理性; 反思
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5-0174-03
我们回顾历史,就会发现经济与哲学之间一直潜存着某种若即若离的联系,尽管这些联系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清晰的,有些是模糊的;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但总体来说,不论是古典经济学,还是现代经济学,都蕴涵着某种哲学前提。正是同样基于对人的深切关怀,哲学与经济之间才结下了不解之缘。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哲学的观察方法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于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下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
一、西方经济思想历程中的人本理念
人类经济活动的展开为经济思想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而翔实的理论素材和可追根溯源的活动线索。我们回顾经济思想的发展历程,从亚当・斯密开辟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先河到西斯蒙第高举人本主义经济学的旗帜再到马克思《资本论》的问世,将这一人本理念发挥到了极至。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或者说出发点,都是人及其个人需要。用亚历山大・索尔齐尼特辛的话来说:“划分善恶的界限不是意识形态、哲学观、阶级或国家,而是每个人的心。”[2]
西方主流经济思想经历了从亚当・斯密开始,中经马歇尔直至当今的萨缪尔森这样一个相互继承的发展历程。围绕个人主义而展开是西方主流经济思想的逻辑前提。斯密、边沁、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很早以前就致力于从抽象的永恒经济人或人性出发来研究经济和社会问题。亚当・斯密是人性在经济领域的第一发明者和传播者。“正是通过斯密的著作,18世纪关于人性的思想才传到了经济学家手里。”[3]而斯密构建经济制度的伦理前提即是人类的“利己心”。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大都接受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对经济学的定义,认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作为目的和具有不同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科学。为此,他们在基础理论研究中,抛弃了劳动价值论,建立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用于只研究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建立了均衡价格价值理论,用于只研究物与物之间的关系。
与主流经济学将个人主义的利己心作为永恒最具影响的人性特征相比,19世纪初,西斯蒙第高举人本主义的旗帜,挑战传统经济思想潮流。他认为,经济学的目标应当是“人”,这里的“人”不是单个人而是整个人类,财富只有在使“所有公民都能享有财富所代表的快乐时”[4]才是与经济相关的。他把人的需要及其满足视为经济活动的第一(也是唯一的)目标,认为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使人人都有可能过上最佳质量的生活。后经卡莱尔、拉斯金、霍布森以及圣雄甘地直至E.F.舒马赫的发展,人本主义思想家执着于从社会环境、伦理道德的角度去分析社会制度、提倡社会改良、谋求人类福利,这些我们都可在其著作中窥见一斑,如约翰・霍布森就曾在其著作中花费大量心血,呼吁工作场所的人性化、寻求社会安全、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命运等。
而以哲学为武器高屋建瓴去解析经济现象的莫过以马克思为代表的。马克思全部经济学遗产,从最早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其顶峰著作《资本论》,无不蕴涵着对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的执着追求,无不渗透着深切的人文关怀。它们不仅对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而且对一般的经济学、哲学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的学生、后仰者们通过对这一理论体系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使得其日臻完善与成熟。那么,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作以具体的探讨。
二、马克思经济思想中的人本情怀
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始于他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科学的人本主义是他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和社会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过人本身来观察、理解和洞悉人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曾高度赞扬这些成就所具有的科学性观点和方法,称之为“人本主义”。他批判地继承历史上的人本主义,形成以“实践”和“劳动”为人的主体活动和本质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即科学的人本主义。他一方面从人本身及其劳动来理解一切社会经济现象及其本质,认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5]并据此来阐明实际的经济运动;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认识人的丰富的现实性,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并以此来衡量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切进步。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和经济学的统一,使他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马克思在探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更深入地探讨了人。具体来看:
首先,从社会历史范畴具体研究经济活动中的人。无论是亚当・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基本上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这也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所开创的西方经济学哲学传统的一脉相承。而与此相对立,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7]鉴于方法论的不同,对人的动机、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自然也就产生了根本的差别。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8]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便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与之相反,西方经济学则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这样也就导致了其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的客观内容便成了经济主体的主观动机。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而与之相悖,西方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钥匙,又势必排斥经济范畴的历史性质,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做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认定人与物的关系是物质生产的内容,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中介是经济关系的构成部分,但是,他更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来丰富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行为,并通过分析这些动机和行为实现的社会形式,揭示特定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其次,从劳动范畴强化经济学的人本性质。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经济学对劳动、资本、地产互相分离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会的交换、分工、商品价值等所作的客观描述,而是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深刻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这种观点。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虽然确立了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但是,它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而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的无批判的前提和非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性质,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9]它“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10],并通过对“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从而肯定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掩盖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其经济学的人本性质。
这种批判首先使反映经验事实的经济学范畴得以从人的劳动及其本质来揭示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析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把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马克思说:“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11]这条线索开辟了直到《资本论》的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时,这种批判还使经济学得以全面展开关于经济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研究。在异化劳动概念上,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劳动产品同劳动者异化、劳动本身同劳动者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异化、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等客观的经济异化现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从而人类的解放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而这种扬弃只能是私有财产充分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财富的积累和劳动者的非人化发展的矛盾,也为当代人思考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和基本结构。
三、论阈开辟与理性反思
我们知道,哲学思维的最大特点在于反思,即黑格尔所称的“思辨的思维”。而理性对人类切身利益问题的反思决不等同于黑格尔式的反思活动,黑氏的反思仅局限于思维活动自身的清理,不过是使既定的概念及范畴体系化。我们所提倡的“理性反思”作为理性的自我反省,是理性自身的两重化、理性的自我“超越”。其本身即融合于对人类生存问题的深切关怀,是对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层剖析,是对人性在生活领域的深刻反省,是人的生存活动面向理性的逐步展开过程。理性反思之所以能够对理性起到自我监控、自我批判、自我矫正的作用,主要就是基于人类自然和历史生存的人性根基。大自然肯于把自交给人类,信赖的也主要是奠基于人性根基的这个理性自我反省的能力。鉴于此,我们以理性反思的方式来审视整个经济活动的发展历程,其恰恰折射出的是人对自我本性的深刻思考、探索与复归的运行轨迹。一言以蔽之,经济发展的关键仍然是人。
但我们同时应该看到,经济活动本身又蕴涵有许多“非人性”的因素,会自然产生一种趋势――导致人性的扭曲或者说人的异化。功利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经济活动的两条基本原则。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两条原则的结合,表现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讲功利和效率,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步。可是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形式的物本主义(如主义、拜物教、拜金主义等),容易使人变得自私和贪婪,这两者的结合便是人的罪恶之源。正如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及《道德情操论》中所总结的那样,人性中既有“野兽”的一面,又有“天使”的一面。从前者出发,人是利己的;而从后者出发,人是有同情心的。也正是这种利己与利他、私欲与道德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人的利己性实际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物的依赖性”的社会背景下所表现出来的人的行为特征,一个符合人性的社会就应该承认人利己行为的合理性。“物质文明是经济发展的硕果,人间罪恶也有其经济根源。”[11]在私有财产存在的条件下,只要有经济活动,就会有自发产生的恶的趋势。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经济活动是把双刃剑。
21世纪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是逐步从物本主义经济转向人本主义经济。当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新的经济伦理已成为经济发展模式选择的关键,“以人为本”、“以德治商”的普遍推行,传递着经济发展的人性化趋势的信息。这一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道德理性因素日益内化在生产力中,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力杠杆,良好的道德和法制环境愈来愈成为投资和消费信心的基石,信誉和品牌愈来愈成为市场的占有和开拓的凭证;其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促使现代经济观念孕育着重大突破,人道的原则日益成为生产关系调整的首要原则,和谐与互信关系取代物质激励成为主要整合方式,共生互利取代无情竞争成为市场主动力。而无论着眼于哪一方面,长远的、整体的利益高于眼前的、暂时的、局部的利益,这已是历史显现的大趋势,惟利是图、认钱不认人的市场理念,正在成为过去。事实表明,在今天,建立在满意基础上的顾客忠诚度已成为企业赢利的首要保障,而企业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和忠诚。正是基于这一事实的确认,当代经济学家们才纷纷指认“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现代大企业才努力塑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总之,人既有渴望真理和智慧的理性因素,又有趋于尘世幸福的欲望或非理性因素。作为人类与生俱来的非理性,既是与理性相矛盾的生存要素,又是理性的必要补充形式,正是非理性的介入,恰恰激活了理性从而赋予了生存以现实开放性并促成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因此,人作为一种总体性的现实存在,只能不断追求理性、趋于理性。我们以理性反思来洞悉经济发展的这种人性化趋势,既是以辩证统一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又是借这种反省评价的方式使得经济发展的逻辑脉络日渐清晰地展开,以更有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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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89.
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自上世纪60年代产生以来已有数十载。国内外学术界对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长足的发展,对政府、学校、企业乃至家庭的教育决策产生了深远的、与日俱增的影响。但人们对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和方法、逻辑结构等学科建设方面的问题关注不够,学术文献凤毛麟角,多在教科书中略有涉猎,而且众说纷纭。这是各学科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也可视为学科不成熟的重要表现。
学科的对象与方法、学科的逻辑与性质,属于学科建设的方法论。其研究的价值在于:
第一,它关系着学科研究边界的界定,一学科和他学科的区别。对于学科分类的标准,在科学哲学发展过程中,有英国学者培根根据人类的理性能力(记忆、想象、判断)对学科分类的主观唯心论,法国学者圣西门否定这种主观分类标准,提出以客观研究对象作为学科分类标准。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圣西门提出的客观对象只是事物的表象和机械对象,他以辩证发展观把学科分类,学科间的转化视为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结果,从而陷入了唯心论。恩格斯在总结科学分类历史的基础上,主张以辩证唯物论为指导思想,提出科学分类的客观性与发展性原则,主张按物质运动形态对学科进行分类。后来有的学者提出以研究方法作为学科分类标准。总的说来,以研究对象作为学科分类标准是学科分类的主流,并由此形成了科学分类的框架,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哲学及其分支。尽管科学分类仍在发展,但笔者认为,以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为指导思想,科学分类的标准,应是其研究对象,即以科学研究的客观事物作为基本标准,力求做到主客观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统一。因而科学地界定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可以使其成为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立学科的基本依据。
第二,它关系着学科内容与体系的构建。一个学科的基本内容及其逻辑体系的构建,应以科学研究的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为基础,它是客观事物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在人主观认识上的反映。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历史过程。某一个学科的逻辑体系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科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必定是人们认识某一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重要前提。如果人们不明确其研究的客观对象,也就难以发现其特殊的质和运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其逻辑体系。
第三,它关系着学科的发展、研究空间的扩展和研究内容的深化。伴随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发展,每一学科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在逐步扩展和深化,研究方法、技术手段逐步改进和完善,乃至学科间相互交叉。但每一学科都有其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其研究的客观事物也必有其独特的运动规律。只有科学的界定学科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对某一客观事物的研究才有可能不断扩展和深化。
第四,它关系着人才培养和学科持续发展。任何科学发展都经历了从逐步形成到发展、日趋成熟和完善的历史过程。这一历史过程也是科学在代际之间不断继承和创新的过程,它需要多代人持续不断的探究和努力,存在着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只有继承才可能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发展。作为未来新一代学者,首先要继承前人积累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前人已经确立的该学科的研究对象、方法、逻辑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不断创新。
二、研究对象
关于教育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国内外不同学者看法不尽相同。可以作如下归纳:
1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与经济相互关系的学科。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教育经济学是教育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它研究教育和经济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已故中国教育经济学家杨葆焜也认为:教育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主义教育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和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在教育经济学的词条释文中也作出基本相同的表述。教育与经济相互关系是双向的,既包括教育对经济的作用,也包括经济对教育的作用。这种观点指向的是宏观上教育与教育的外部即经济的相互关系。
2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的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的学科。这种意见反映了教育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也是将经济学,尤其是投资经济学移植到教育经济学中的表现。同人类的经济活动、
社会活动一样教育需要一定的人、财.物资源投入,教育也可获得一定的产出,表现为受教育者知识、技能、能力的增进,价值观的形成等,这种资源投入与产出也就是教育的成本与效益。
3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研究稀缺的教育资源如何配置。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科恩在他所著《教育经济学》中指出:“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是在不管是用货币与否的情况下,人和社会是如何选择使用稀缺的生产资源及在社会各种成员和集团中进行(特别是通过正规教育)各种训练、发展知识、技能、智力和品德等等。这种表述是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在教育经济学中的移植。西方经济学是研究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稀缺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
上述三种观点是从不同的视角对教育经济学研究对象及其内容所作出的概括。应如何确定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呢?笔者认为恩格斯关于科学研究对象的方法论给我们指明了方向。科学研究对象的确定,应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的分类的排列,因而它的重要性也正在这里。恩格斯将物质运动形态分为物质、机械、化学、生物和社会运动五类,与此相应,有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五类。
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或客体是教育中的经济现象或问题。教育是人类社会运动的一部分,它既不同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也有别于人类社会运动的其他形式,其本质的规定性在于传承和传播人类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生产知识和社会知识,以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教育所采取的形式,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依次为父传子、师徒制、近代的以班级和学校作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学校教育,以及与之并存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种职前和在职培训等等。
教育作为人类活动的一部分,同人类社会其他运动形式,诸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技术、管理、乃至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与教育相关的人类各种社会活动,都有其独特的运动形式与规律。与此相适应,与教育会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学、教育心理学等便逐渐形成。
在人类社会各种活动或运动形式中,经济活动是最基本的活动,它是人类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教育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同经济活动密不可分。从教育的外部关系看,经济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教育的需求与供给、教育的结构与规模、教育的增长速度,最终是由经济决定的。同时,教育对经济也具有与日俱增的作用。从教育内部来看,教育中也存在着经济活动。教育的进行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也可获得一定的产出:受教育者知识、技能、能力的增进,社会所要求的价值观、品质、道德的形成等。教育中同样存在着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的问题。但教育中的经济活动,既有经济活动中的一般规律,也有其不同于一般经济活动的特殊的运动规律。既然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中的经济活动及其规律,它所用的基本工具,应是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
由此,我们可以对教育经济学的对象作出如下的规定:“教育经济学主要是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教育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的发展规律,研究教育领域中经济投入和产出规律的科学。前述不同学者对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表述,都是正确的,都暗含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中的经济现象和问题,区别在于他们强调的着重点不同。第一种观点,强调的是教育外部关系中同经济的相互关系;第二种观点强调的是教育内部的经济活动及其规律;第三种观点强调的是教育资源如何在教育内部有效配置。
一门学科的基本内容和逻辑体系是该学科研究的客体运动规律在人们主观认识上的反映。教育经济作为人类活动的一部分,同人类其他的社会活动一样,在历史长河中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由于受到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科学技术的制约或影响,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呈现出纷繁的运动形态,再加上人们主观认识的差异和发展,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教育经济学的内容和体系不尽相同,并在不断发展。但是当我们确立了它的研究对象并对其运动规律有了初步认识之后,仍然有可能对其内容和体系作出粗浅的概括。
上世纪90年代初,作者曾将教育经济学的内与效益;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体制与经济体制。如果将教育经济学视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借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可尝试将教育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作如下的架构:微观或学校教育经济学:包括教育的需求与生产、教育成本与效率、教育的“市场”结构、教育的组织与治理结构;宏观教育经济学(或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经济学)包括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教育与经济增长、教育与收入分配、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财政与教育财政制度。这种概括极其粗浅,目的在于抛砖引玉。
三、研究方法
科学的研究方法,从最一般意义上说,指的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技术和手段。任何科学理论都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方法与手段所达到的对客观世界抽象地、系统的认识。当一门科学研究对象或研究问题及研究的特定目的确定以后,研究方法就成为科学研究的首要问题。正确的方法论是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基本工具,它关系着人们能否正确地认识世界,也关系着各项研究的成效。因此,在科学与学科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专门探究研究方法的方法学科,包括哲学方法论、科学方法论、学科方法论。
科学的研究方法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世界观层次的基本方法,二是各学科的具体方法。作为基本的方法论,应是马克思、恩格斯确立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它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各学科的研究方法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在学科研究中的具体体现。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一基本观点出发,认为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客观世界,是客观世界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并以客观实践作为检验其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人们的认识也是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发展,不可能一次终结。
作为各学科的具体方法,在上述基本方法论基础上,取决于各学科的研究对象。由于各学科研究对象不同,人们必须按照对象的特点,采用能够充分认识对象性质和运动规律的方法。通常人们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几大类。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现象,社会科学的对象是人人类的精神现象。他们各不相同,都有其自身的特征和运动规律,例如,自然现象相对来说是简单的、可重复的、无目的的,而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则是复杂多变的、不可重复的、有明显的目的性。因而其研究方法各不相同,自然科学易于做到“价值中立”,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则难以做到。自然科学广泛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等物质手段和实验方法,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往往“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两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诚然,这些区别是相对的,随着科学的发展,他们之间也呈现相互交叉。
教育经济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作为人类社会活动中教育活动的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基本研究方法是经济学的方法。经济学的方法有西方经济和经济学方法。西方经济学的方法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不同学派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也有各自的具体方法。这里只对现代经济学常用的基本方法作一概述,包括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
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最初来源于西方科学哲学中孔德主义和库恩的规范主义。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回答经济现象“是什么”的问题,研究经济体系实际是怎样运行的。它作出经济行为的有关假定,对行为的后果作出分析和陈述,并以各种方式对结论进行检验。它力求说明“是什么”的问题,而不回答‘应该是什么”。规范分析回答经济现象“应该是什么”,研究经济体系应该怎样运行。它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出发点,提出行为准则,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准则。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进行价值判断,前者主张摆脱价值判断,后者主张价值判断贯穿始终。二者的联系表现在,规范分析要以实证分析为基础,规范分析的演绎前提和结论,必须通过实证分析的实践检验,而实证分析要以规范分析为前提。经济学的目的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且还在于改造世界。实证分析的问题,来自于规范分析,而且为规范目标服务,实证分析中推理的“逻辑取向”也是由规范分析规定的。因而在经济学的研究中,通常将两者结合。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是经济研究中的重要方与量的对立统一。质总是有一定量的质,一定的质通过一定的量表现出来。量总是一定质的基础上的量,一定的量总是和一定的质相联系。一定的质决定着一定的量,质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质又以一定量作为必要条件,量变超出数量界限,质就会发生改变。因而在经济学研究中总是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础,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和精确化。定量分析必须借用数学方法,包括数理经济分析、经济统计分析和计量经济分析。数学方法作为一种经济分析方法和表达工具,它是必要和可行的,但它也有其局限性。如果离开质的分析,它将成为一种数字游戏,而且许多经济问题难以用数学模型加以解释。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运动和静止的统一,既有相对的稳定,又处于运动之中。因此,在经济研究中,应把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结合起来。静态分析,是对某一时间和空间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观察其水平、规模、结构、特征等。动态分析,是对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观察其变化的方向、趋势和速度等。二者互为前提、互相补充,区别在于动态分析加进了时间因素。
经济学中由于具体研究对象不同,分别采用个量分析和总量分析的方法。个量分析以单个经济主体为分析对象,其特点在于舍掉复杂的外在因素,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个体经济活动的特征与规律。总量分析以国民经济总体为对象,假定制度不变和个量不变前提下,研究经济总量(或宏观经济)的运行特征及规律。经济活动的个量与总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个量是总量的基础,但总量并非个量简单的相加,个量总是受到总量的影响和制约。二者的争论实质是经济学中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之争,至今未有终结。二者各有优势,又各有局限。在现实研究中,要将二者结合,才能对经济现象及其规律作出科学的解释。
在经济研究中常常用比较方法,包括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单位之间的比较。规律总是存在于大量现象中,只有从大量的现象中才能找出事物的运动规律。因此,比较的方法是必要的、可行的,但是比较不是现象的罗列和介绍,而是要找出其异同、约束条件和共同的规律。同时,比较中的简单化的罗列现象和简单化的比较,其结论没有什么价值。
由于教育中的经济活动同经济领域中的经济活动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在运用经济学的方法时,应考虑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同时,在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中,研究的具体对象和问题不同,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四、学科性质
就国内而言,对教育经济学科性质看法不同。从事教育研究的学者大多认为,它属于教育科学的分支学科,国务院学位办在1998年前,曾将教育经济学列入教育科学。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多认为它属于经济学的分支学科。二者都能接受的观点认为它属于教育科学和经济科学的交叉学科。国务院学位办1998年在调整学位分类中,又将教育经济学和教育管理学合并,归入管理学中的公共管理的二级学科。
关键词: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经济学范式特征看,新制度经济学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在其价值观、分析框架和基本方法等“硬核”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受主流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一般均衡方法、个体理性分析方法、经典物理学与现代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把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放在制度变迁的演化中,通过制度的供给需求来分析制度的演化。在研究对象(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具体分析方法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受到了经济学的影响,同经济学有相通之处。这样,就决定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对立,又相互联系、统一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继承与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硬核”,借鉴与吸收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进行经济学的科学综合,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一、经济学范式实质上是制度分析范式
经济学范式主要具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指世界观,另一方面是指方法论。从世界观的意义上讲,经济学范式所表明的是经济学家们共同的基本信念和价值标准等。从方法论的意义上看,经济学范式是指被经济学家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从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来看,它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其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信念与价值观,二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方法与具体分析方法,三是以生产方式范畴为核心的概念体系,四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与具体结论。从其基本内容看,经济理论本质上是制度经济理论,马克思采用的是制度分析方法,是较早地把制度纳入经济分析中的理论家。马克思明确地将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定义为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并将立足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及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视为真正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范畴在经济学说中包含着作为经济制度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作为上层建筑的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体系两个层面。前者可以看作是一种仅限于经济关系领域内的狭义的制度,后者则可以被视为一种广义的制度。以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涉及并从本质上剖析作为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固定化和规范化表现形态的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的制度体系。
在经济学说中,制度范畴的内涵就是社会形态的“生理学结构”,它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作为社会生产方式即生产的社会形式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这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作为生产关系主要内容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制度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派生制度。三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并决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学中,“制度”分为狭义的制度和广义的制度,狭义的制度是指经济制度,即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这是仅限于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广义的制度是指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整个社会制度,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这是存在于经济、政治领域的社会制度。的制度结构细致缜密,涵盖并详细界定了各种制度内容,科学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以一种层层递进的结构探讨了各种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突出特征和最大贡献就是它以生产方式、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为根据阐明制度变迁的动力。经济学阐明了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以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产制度与劳动制度,制度的“外壳”是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管理制度与分配制度;在社会制度的总体结构中,制度的“内核”是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制度的“外壳”是政治法律制度等社会上层建筑。从二者关系来看,制度的“内核”是基础和内容,制度的“外壳”是结果和形式,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反映与包含前者。制度的“内核”与“外壳”之间的矛盾作为制度体系的内在矛盾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能够容纳并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能存在与发展:当一定的制度的外壳不能容纳与适应其内核的发展时,它就要被炸毁并被新制度的外壳所取代。马克思正是运用了“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框架论述了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更替,向我们展现了一幅社会制度变迁的浩大历史画面。马克思还具体地分析了生产方式发展引起社会制度变迁的机理:生产方式变化(物质生产方式变化——社会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上层建筑变化。诺思认为,马克思的分析力量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问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指马克思的物质生产方式与其社会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将经济学视为一种制度经济学,或一种关于社会制度分析的理论体系。经济学不仅科学地确定了以社会制度为内容的研究对象,而且建立了以各种社会制度为基础的经济学基本范畴与概念体系;不仅具体分析了各种制度因素之间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联系,而且科学地阐述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过程及客观规律。今天,我们要实现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就必须继承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在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的基础上吸收当代经济学的科学成果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成果,进行科学综合,实现理论创新,努力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制度经济学范式。
二、经济学制度分析范式应当现代化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我们不仅要继承经济学经典范式而且必须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吸收现代经济学发展的新成果,推动经济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首先,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方法,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本框架的马克思经典范式是迄今最为科学的经济学范式。同西方经济学相比,它无论在世界观方面还是在方法论方面都具有无可比拟的科学性,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变革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无可比拟的解释力与指导力。其次,我们之所以要实现经济学范式的发展、创新、现代化,是因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两类十分明显的“反常现象”:其一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大量“反常现象”,其二是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发展中的大量“反常现象”。这两类“反常现象”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典理论提出了挑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学只有实现理论创新,才能对新的大量“反常现象”具有适应性,才能形成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在信息化、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在马克思经典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指导下,科学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形式所发生的新变化,提出新观点,建立新理论,形成具有现代特征的经济学。再次,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迅速发展,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经济学应充分吸收这些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形成制度经济学范式。最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运用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特征和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并对其进行的科学解释,形成了引人关注的经济理论成果,这为我们进一步进行科学探索,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经济学范式经过创新发展已经取得一系列重大的理论成果,构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框架,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整合进来,是该范式今后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其自身发展趋势看,也需要同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兴经济学门类进行科学综合。一般说来,经济学范式的运动表现为两种基本形态:一是纵向批判与继承,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经济学革命;二是横向兼收并蓄,形成经济学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大综合(胡进,2004)。西方经济学范式的发展是一个“建立——革命——综合——革命——综合”的过程。经济学范式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纵向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自我扬弃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吸收其他学派的成果与方法的横向综合过程。从历史上看,经济学经典范式本身就是在广泛吸收当时经济学成果与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构建现代制度经济学范式,应当而且必须充分吸收和广泛借鉴当代经济学的积极成果与科学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义——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成为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坚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四是广泛应用数学方法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总的来说,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本身具有局限性并日益面临经济社会生活的挑战,但其实证分析方法、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和数学方法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因而是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应科学借鉴和利用的。如果说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为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分析方法,那么西方经济学门类的发展则为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20世纪以来,新制度学派、西方马克思学派、结构主义和演化经济学等学派广泛发展起来,其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从总体上看,西方经济学各新流派的基本共性是在许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学的影响,坚持“制度——历史——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和多元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及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激烈批判。西方经济学新流派所提出的一些观点与主张,接近于经济学,成为构筑现代经济学大厦的重要理论来源。在现代西方经济学新流派中,新制度经济学是最值得注意和借鉴的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制度,或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原理拓宽到制度领域里。新制度经济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很多是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如,个人主义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供给——需求”一般均衡方法及经典物理学和现代数学的方法,特别是引入实验室实验和计量经济学检验的方法。二是注重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实绩与制度创新、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三是在分析框架的确定上深受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理论的影响。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存在许多重要区别,但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及相通之处。第一,在分析方法上,二者都注重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动态的历史分析方法,因而这两种理论都具有历史感。“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第二,两种理论都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稳定与创新中的作用,都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变化滞后性。第三,在制度创新的动力问题上,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寻求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当代经济学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吸收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与成果,进行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不仅必要,而且也可行。通过现代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体系对西方经济学各流派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进行创造性的综合,不仅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且还能在寻求融合的基础上带来重大的理论创新,进而构建现代经济学的科学范式。
三、怎样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
从总体上说,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就是以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制度经济学理论,建立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崭新形式。制度经济学之所以能承担这一重要任务,是由于马克思制度经济学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它不仅具有涵盖或涉及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内容的理论广度,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运用独创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来解剖制度本质和制度变迁内在历史逻辑的理论深度。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同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因为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它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远距离、深层次、长镜头般的制度分析框架,揭示了制度的真正起源和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的制度分析框架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制度变迁的规律及其基本趋势,这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的、动态的制度变迁观。但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历史任务所决定,对短时期内的具体制度变迁过程,这种研究就无法直接回答。制度分析框架既缺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深入的微观分析,又未能采用现代分析技术对理论进行精细化的处理和数理分析。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进行综合,某种程度上就是吸收与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是一项宏大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与创新工程,需要科学设计、正确推进。从总体上说,这一工程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一是构建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首先,要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即从制度的角度来整理和构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制度分析框架:通过对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来揭示一定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这一研究是本质层次的,它必然涉及并要求从本质上剖析一个社会的各种经济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系,最终形成一个人类社会长期的、本质的整体制度分析的框架结构,以此作为一般制度分析范式的基础。其次,在制度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一些相关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构建一个综合的制度分析的科学框架。二二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确立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代基本原理,提出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经济学的新观点。三是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科学框架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形式,揭示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及客观规律,确立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原理,提出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中国化的新观点。
具体说,进行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构建制度经济学范式应抓住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在经济学宏观根本制度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微观各项具体制度的研究,实现研究对象的制度经济学综合。总体而言,制度经济学属于宏观制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宏大的制度经济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试图解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不同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客观必然及其各种主客观条件,并从现存社会制度内在的矛盾推演出未来理想的社会形态。它既体现人类尊重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又体现人类理性构建能力和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定生产方式及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新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是微观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等具体经济制度,这是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度经济学将这两方面内容结合起来,一是要在生产要素所有制、劳动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与政治制度等根本制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国家制度等各种具体制度,即在分析社会形态内在结构的基础上分析人们的具体行为规则。二是要在分析各种法律、契约、政府和公司等正式制度的同时,研究各种意识形态、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各种非正式制度。三是要在分析各种制度本身的基础上,分析各种制度的实施机制。这样,既可以从深层次上揭示制度的起源、本质和变迁的真实过程,又可以用更简洁、生动的语言和技术手段来分析社会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与运行方式,从而在本质经济学与表象经济学的统一上实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
(二)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基本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实现研究方法的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制度经济学的总体分析框架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这是揭示制度起源、本质和真实演变过程的科学方法,显然这是一种整体方法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同时,制度经济学还应采用个体方法论,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所采用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这是因为个体分析方法在细致描述和刻画制度形成和变迁特征方面,在运用数理模型来描述和分析具体的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过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个体方法论能容易地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从而使制度经济学能使用现代科学的语言和描述方式,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总体过程进行更细致、更具体的描述,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制度及其变迁的内在逻辑。因此,我们应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框架下运用个体主义方法论来补充与完善制度经济学。
(三)在阐明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实现基本理论的制度经济学综合。在马克思看来,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扩张能力即物质生产方式的繁盛与生产的社会形式及其生产关系的适应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应当而且必须将社会制度的变迁历史唯物主义地置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的变迁表面地置于“成本——收益”和“供给——需求”框架来分析,认为制度变迁主体对制度变迁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计较是制度变迁的动力。也认识到在人的动机背后决定人行为方式的客观力量。前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后者可称之为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构建制度经济学,就是要揭示与阐明制度变迁两种动力之间所存在的密切内在联系:当生产的物质发展要求生产的社会形式进行相应变革时,必定同时存在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制度变迁主体会通过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比较来努力实现该种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如果仅仅停留在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分析上,我们将难以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制度形成的具体步骤、原因及制度变迁的具体方式和过程,更不能对制度形成和制度变迁进行数理模型描述和定量分析。只有在阐明制度变迁根本动力的基本前提下详细分析制度变迁的具体动力,并将这两种分析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揭示制度变迁的真实过程。
从总体上说,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的综合,也包括理论观点的科学综合。通过这些综合,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使制度经济学得到丰富、完善、发展与创新,形成制度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制度经济学这一科学范式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制度经济学的“硬核”部分,如,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及以生产方式理论为基础的制度分析框架,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及以此为核心的矛盾分析方法、整体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等制度分析的基本方法,以及关于制度变革的根本动力、基本主体和主要内容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等。二是制度经济学的“保护层”部分。如,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框架内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在马克思历史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运用“成本——收益”的均衡分析方法;在马克思矛盾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谈判——合作”的博弈分析方法;在马克思逻辑分析方法的前提下运用“数理——模型”的数学分析方法。又如制度经济学的新观点:制度变迁的动力是根本动力与具体动力综合作用的统一:制度变迁的范围是宏观制度变迁与微观制度变迁的统一;制度变迁过程是长期制度变革与短期制度调整的统一;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社会集团的集体力量与个人参与的统一,等等。
实现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是一种理论的创新和思想的深化,这种综合是经济学价值判断的综合和演变过程。它既是一种方法论的创新,理论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的拓展,又是一种关于制度经济学甚至整个经济学思想认识的深化。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框架和理论结构是科学的,它需要综合和补充的是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新的研究成果,它需要的是自身理论框架的进一步拓展和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不同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经济学提供了营养,经济学是一种开放的科学体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符合科学发展的正常模式。
四、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比较研究的基本结论
(一)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有重要区别。无论从世界观还是从方法论方面看,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应坚定不移地坚持经济学的基础地位与指导作用。同时,应把经济学研究纳入科学范式的轨道,努力实现其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构建现代经济学范式。
(二)新制度经济学尽管在其阶级立场、价值观和基本方法等基本“硬核”方面是错误的,但其研究对象和具体分析方法与成果等方面有许多科学因素和积极意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具有对立性而且具有互补性、相通性。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学综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新成立之后,中国大陆界对待马克思理论的态度,非常惊人的相似于“五·四”运动之前国人对待孔子理论的态度——一儒独尊,一切以孔圣为准则,迷信、神化、反。
中国学的就在于这种反科学的“孔圣范式”,而非樊纲先生所说的“苏联范式”,也就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的迷信、神化,一切以马克思为标准,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标准,并且把一切正确或被认为正确的经济学理论都说成是经济学,而一切不正确或被认为不正确的经济学理论都说成是非经济学的这种范式。近十年前,由樊纲先生《“苏联范式批判”》所引发的“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的讨论,并没有找到中国经济学的正确路向。
马克思理论的“孔圣范式”不仅是中国(大陆)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的阻力,也是中国(大陆)其他一切领域向前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即一九九六年,中国(大陆)经济学届的精英们,曾经发起过一场“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的讨论,据称,这场讨论是因为樊纲先生的《“苏联范式批判”》而引发。
当时的背景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经济学理论远远落后于经济实践,理论界认为传统经济学理论(樊纲先生所称的“苏联范式”)严重束缚着我国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和经济实践。这套传统经济学理论既不能指导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实践,也不能解释现实中的各种经济现象。同时,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九年间,理论界出现了大批与传统经济学理论观点不一致,五花八门,跃跃欲试,似乎想突破传统理论束缚的文章。
据资料显示,这场讨论的结果(比较主流的观点)是,中国经济学的未来走向,要坚持以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为指导,吸收西方经济学科学有用的东西,结合中国经济实践的现实,发展我国经济学。
实际上,经济学,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最终还是占绝对统治地位。这场讨论并没有为中国经济学找到正确的方向。
回顾我国经济学理论研究近二十多年,即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可以看到,我们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即上面提到的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九年的“准诸子百家”时期。这个时期,思想很活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有重新诠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有照搬西方各流派经济学的,有诠释西方经济学的,也有自己“创新”自造的,甚至有非经济学的“经济学”观点的(比如用意义、管意义的价值概念解释经济学意义的价值等),五花八门,泥沙俱下。第二个时期是一九九0年至二00一年之间,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大规模引进时期。其标志是市场经济理论的引进施行。这时期传统经济学理论,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被置之一旁。就如广东珠江三角洲,大兴土木,到处修建新楼房,而其旁边的旧宗祠依然故我一样。第三个时期即是二00一年到现在所开展的“劳动与劳动价值深化研究”时期。这时期是在市场经济理论大放异彩的时候,想起了传统经济学理论。就如广东珠江三角洲农村建起了大批新楼房之后,想起要用现代新的建筑材料翻新一下旁边破旧的宗祠一样(这只是翻新,重新装饰而不是推倒重建)。“劳动与劳动价值深化研究”的结果是重新确认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体系的地位。认为市场经济理论,即效用价值论体系理论,虽然在经济实践中大放异彩,但这并不,更没有动摇劳动价值论体系的统治地位,因为“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是相通的”,“劳动价值论隐含有效用价值论的意思”。昔日水火不相容,互为死敌的一对,今日认祖归宗,同为一家!这样便形成了经济学一山藏二虎的局面。似乎一个“价值”有两个答案,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事实上,这次的深化研究,对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得出更深刻、更正确的认识,而只是多了一些错误的演绎罢了。
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不管哪一个时期,即使声称“苏联范式”被批判及抛弃,我国经济学主流都始终没有减弱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的迷信和神化,我们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理论的束缚,也没有摆脱樊纲先生所说的“苏联范式”的束缚。
二
我们很难想象,科学领域会有一种理论或理论体系,能有如马克思理论这么大的能耐,这样的神通广大,无论是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或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无论是“地心说”,或是“日心说”。在我国(大陆)理论界,马克思理论,始终被看作是绝对的真理,是真理的标准,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南,它包罗万象,无处不到、无所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单是经济学,科学的一切领域都是马克思的天下。在大学教科书里面,就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文学,新闻学等等,不一而足。似乎没有马克思就没有真理,马克思是真理的代名词。马克思似乎是神而不是人。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他在我们中国大陆比“孔圣”还“孔圣”。上个世纪“五·四”运动之前,孔子是我们的圣人,我们的一切言行都以“孔圣”言论为准则。“五·四”运动的目的是要结束封建,破除迷信,请来“德先生”和“赛先生”(民主和科学),结果却是“孔圣”送走了,“德先生”和“赛先生”还没有请进国门,“马先生”————已捷足先登抢占了地盘。后来,我们便一切以马克思为标准。一个外来的洋封建、洋迷信,替代了本国的土封建、土迷信。中国社会因此而封建依旧,迷信依旧。
于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象他的其他理论一样,日益被教条化,被神化。以致于我国经济实践,一度以劳动价值论为依归,实行错误的产品形式的计划经济体制。
而事实上,无论是从实践方面,还是从理论方面来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都是一个几乎完全错误的理论。
几十年的经济实践已经证明,产品形式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个失败的错误体制。而这个体制正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理论要求下的结果。
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资本主义商品的价值量,完全由生产商品的劳动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所独自创造;剩余价值是利润的唯一来源,并且是工人剩余劳动所独自创造的。所以,要消灭社会经济的不公平,消灭劳动剥削,就必须消灭商品、消灭商品生产。因此,社会主义必须实行产品形式的经济体制,也就是计划体制。
因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榨取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无利可图,商品生产就不可能继续,就不可能存在。反过来说,只要有商品与商品生产的存在,就会有劳动剥削,就会有社会经济的不公平。所以要消灭剥削,消灭社会经济的不公平,就必须消灭商品及商品生产。
既然商品与商品生产消灭了,社会经济实行产品经济形式,就意味着社会经济的调节手段是“计划”。因为商品不存在,市场,即市场调节,也就不存在,剩下的就只有计划调节。
所以说,社会主义产品形式的计划经济,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理论要求下的必然结果——不管马克思原著里面是否曾经给社会主义经济下过“计划经济”的定义。
有许多论者(包括上文提到的樊纲先生)认为“计划经济”是斯大林、是苏联教科书的“杰作”。而这只不过是他们的美好愿望罢了。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他们的“圣人”及“圣经”有错误——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知识的贫乏的话。
除此之外,对于劳动价值论的其他理论,我也没有看到苏联教科书的解释或演绎有什么根本性的错误,我只看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几乎完全错误的理论。
政治经济学的根基及主干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错误,本人在《谈正确认识劳动价值论的根本障碍》,《价值难题新解》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错误》等文中已有较深刻的,在这里即不再重复,只作简单的介绍(当然,也有相当的一部分学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提出过怀疑,但是他们都没有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致命点)。
首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关于商品的价值创造及价值决定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商品价值,即交换价值,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或交换比例,它不是一个实质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就象物体的比重一样,根本不存在创造不创造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创造价值。只不过价值也用于衡量财富的多少,作为财富的一种尺度。但价值并不等同于财富,价值和财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往往把二者混淆了。我们知道,“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也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其实,一切生产力因素(即资源)都是财富的创造者。
劳动也不是唯一的价值因素,甚至不是一个独立的价值因素。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占有性,一个是有用性。商品的价值量由商品的占有性和有用性两个因素共同决定。劳动(劳动耗费)只不过是占有性的一个特殊而普遍的形式而已,并不是占有性的全部。所以,它不是一个独立的价值因素,更不是唯一的价值因素。
其次,剩余价值理论也是错误的。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即价值创造及价值决定理论——的派生物。由于他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完全错误的,所以其剩余价值理论的正确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资本主义社会(或私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经济活动,的确普遍存在着劳动剥削的情况,但是,劳动剥削并不是利润的唯一来源,甚至可能不是主要来源。因为上面提到“一切生产力因素,即资源,都是财富的创造者”,而所谓利润,实际上是资本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的净财富,即除去成本财富的财富净增长。所以,所谓的“剩余价值”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经济活动)的唯一目的或根本目的。
同时,劳动剥削也不是社会经济公平的唯一敌人,更不是最大的敌人。社会经济公平的最大敌人或主要敌人是资源的占有和消费(使用)的不公平。当然,劳动(劳动力)也是资源的一种。
再者,马克思的基本经济理论也是错误的。
本人的研究发现,左右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即基本经济规律,是“效用最大化·生产耗费最小化原则(原理)”,而不是马克思的“等价原则”。如果不考虑马克思“价值创造,价值决定”理论本身的错误,“等价原则”充其量也最多是基本经济规律,即“效用最大化·生产耗费最小化原则”,其中的一个小枝节而已。而实际上“等价”也只不过是“交换”的同义反复。因为“交换”本身就意味着“等价”。所以,所谓的“等价原则”几乎不值一提。
三
上面提及的三个,即“价值创造及价值决定(因素)” 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基本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根基及主干,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根基。而这三大理论都是完全错误的,或几乎完全错误的。说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几乎完全错误的理论体系。
一个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几乎完全错误的理论(体系),如何去指导我们的经济实践和理论,并且还要作为(真理的)标准?
而就算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体系)是完全正确的,它就能作为我们一切行动(经济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指南及标准吗?不是说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实践”吗?
马克思是百家中的一家,并且是“一家”而已,为何马克思理论能涵盖一切,为何以一家顶一百家?为何独尊一家而硬废其余九十九家?这不是严重反的做法吗?
所以,我们说,经济学的,实质上并不是所谓的“苏联范式”的问题,而是“孔圣范式”的问题,也就是那种“一儒独尊而百家俱废”,“一马独嘶而万马齐喑”,“一枝独秀而百花不放”的迷信、神化、反科学的“封建范式”的问题。
因此,我要在这里大声发问:中国经济学究竟应向何处去?马克思理论是应该继续“神化”还是应该转为“凡化”?我们是要迷信还是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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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