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水土保持规划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目标任务
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建立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形成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城镇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发改、水务、住建、林业、交运、国土、环保等部门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汽车产业园筹建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保监督站,由区水保监督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测、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中省市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镇水土保持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对违法违规案件适时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城镇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财政部门要保证城镇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发改部门要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依法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提交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国土部门要在办理城镇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征用手续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加强配合,严格把关,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门要把涉及城镇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持有经水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指导和监督城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交运部门要督促、检查城镇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依法申报水土保持方案。
住建部门要指导编制城镇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将水土保持工程列入生产建设项目规划,督促城镇、园区建设和其它基本建设单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林业部门要加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林木采伐管理,会同水务部门督促落实水土保持配套措施。
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要做好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开展园区水保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不得允许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和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二)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城镇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危害及变化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调查结果报区政府备案。
(三)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区水务部门要结合城镇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摸清城镇(园区)水土流失发展规律和危害,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推广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并按照市政道路及管网、教育医疗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工矿(厂)等建设项目类别,建立不同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重点,提高城镇水土保持执法效能。
(四)加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区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城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五规范”;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进一步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做到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区水务部门根据对基础设施等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排查的情况,对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必要时可采取部门督查办案、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有效促进城镇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区水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水土保持条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广泛宣传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内容和实施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成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学习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
(二)试点攻坚阶段(2014年1月至8月)。完成城镇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9月)。对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城镇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共性特点,研究解决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推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常态化轨道。
关键词: 水土保持;长治工程;建设成效
Abstract: through 20 older "changzhi"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make my count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soil erosion is serious, the problem got preliminary control, at the same time, constantly through 20 years practice, summed up the experience for the patch of south mountain region soil and water loss. Through the mountains, water, forest, field, road comprehensive measur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anagement in people's production and living conditions have improved, economic income, improve th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in order to speed up socialist new rural construction provides a solid foundation.
Key words: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Changzhi engineering; The construction achievements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自1989年,我县被国列为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县以来, 通过“长治”工程第一、三、五期、生态修复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实施,我县严重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初步控制,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00年曾被国家水利部、财政部联合表彰并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长治工程的实施在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有促进作用。通过20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水土保持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1 工程进展情况
1.1 项目布局情况
自1989年我县被列为国家“长治” 工程重点治理县以来,我县按照水土流失程度由重到轻进行水土保持工程布局,优先治理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形成了由北向南、由长江沿岸向内陆腹地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布局。
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通过“长治”工程第一、三、五期、生态修复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实施,已初步治理16条小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443.86km2,完成投资5264.8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144.33万元(财政预算内投资857.33万元,农发资金287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53.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967.34万元。
1.2 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二十年来,我县长治工程计划完成治理16条小流域,我县实际完成治理16条小流域,治理面积443.86 km2,占下达任务的96.67%;实际完成投资5264.87万元, 占下达任务的95.24%。其中完成坡改梯3716.00hm2,营造 水土保持林10185.8hm2,经果林5157.87hm2,实行封禁治理18563.48hm2,种草480.0hm2,保土耕作9602.0hm2,其它措施266.67 hm2,合理布设实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新建蓄水池546口,整治维修蓄水塘堰319座,建排洪沟768.32公里,打沉沙凼50310个。各项措施累计完成工程总方量 464.54万方,总投工1139.21万个。
1.3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3.1成立领导机构,支持“长治”工程建设
自1989年石柱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以来,该机构就充分发挥其在全县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作用,在我县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时积极协调各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抽调强有力的技术人员配合水土保持工作。
1.3.2做好规划,为项目实施打牢基础
合理的规划是长治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成功的有力保障。长治工程20年来我县先后编制了长治工程一、三、五期、生态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等长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还编制石《石柱县水土保持规划》、《石柱县革命老区规划》、《石柱县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石柱县水系森林规划》等多个大型规划,为我长治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1.3.3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全面的规划支撑水保事业有序发展
我县由于有完善的水土保持机构,充实而精干的技术力量,我县水保一班人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编制了一系列完备的水土保持规划,使县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有遵循了规划先行的原则,这保证了我县20年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地开展。
2 工程建设成效
经过20年的治理,其成绩人们有目共睹。治理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结构更趋合理,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治理区呈现出“田成方、树成行、渠成网、路相通、泥不下山、水不乱流、山更绿、水更清、人更富”的喜人景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1“长治”工程达标情况
我县20年“长治”工程规划治理16条小流,16条小流域验收时全部达标,其中,龙沙河小流域2000年10月通过长委组织的水土保持“十百千”示范小流域验收。同年,我县被水利总、财政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
2.2“长治”工程生态效益
经过历年治理后,我县新增林地面积15371.7 hm2,新增草地面积667.0 hm2,使我县林草地覆盖度提高了5.22%,水源涵养能力大为提高,各项水保工程年总拦蓄径流量5804.87万m3,年拦蓄泥沙量146.27万t;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土壤团粒结构和土壤孔隙率状况都得到改善,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同时减少泥沙淤积河库;治理后,流域内的气温、湿度、风力等发生了变化,缩小了气温日较差,减轻了霜冻和干热风危害,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3“长治”工程的实施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水土保持各项措施配套合理,治理区人民的各项收入明显增加,各项经济指标显著提高。以五期流域效益调查为例:五期长治工程治理小流域7条,总幅员面积268.35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 km2,项目区内总人口40418人,其中农业人口40085人,经过五期治理后,人均基本农田从治理前的1.32亩提高到1.59亩,农业人均经果林从治理前的0.21亩提高到0.7亩,粮食亩产从治理前的151.8kg提高到408kg,人均粮食产量从治理前的540.8kg提高到1008.6kg,农业人均产值从治理前的2300余元提高到7000余元,农业人均纯收入从治理前的2357元提高到4000多元。贫困人口从治理前的2.9万人减少到1.8万人,贫困人口减少了37.9%。
2.4“长治”工程的实施为建设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20年来的综合治理,治理区沟、路、池、涵、林等各项措施布设合理,功能齐全,管护良好,减少了自然灾害的发生;农村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土地生产率得到明显提高,治理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人口环境容量大大增加;农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了4000多元,小康户、富裕户数量不断上升;治理区人们的思想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形成特有的水土保持产业带。
3 主要做法与经验
3.1 项目组织领导方面的主要经验
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是关键。1989年我县被列为国家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县,县上成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并充实了人员。由县府分管县长任主任,水务局局长任副主任,农办林业、农业、极委、财政等15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水保工作日常事务。水土保持委员会定期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研究实施方案,总结治理成果,把“长治”工程作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扶贫攻坚的根本措施来抓,治理区范围内的乡(镇)建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指挥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作出长计划,短安排,合理调配,组织劳力具体实施。并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抓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推行“定职责、定任务、定劳力、定工期、定奖惩”的“六定”责任制,把水保治理质量与乡村干部工资、补助挂钩,作为政绩优劣评比考核标准,层层签订责任书,促使水土保持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并建立了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
3.2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保证
3.2.1加强项目管理
在“长治”工程水土保持治理项目中,我办尝试和探索项目工程措实行的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采用专业施工队伍和群众投劳治理相结合的方法,注重点面结合,提高治理质量。封禁治理,措施要求当地政府落实专人负责,同时与县上林业部门合作,做好封域内设立封禁标志,制定管护制度,落实专人管护。
3.2.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在资金和物质管理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用好国家补助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坚持专款专用,设立专职会计,建立专帐,严格财经纪律,遵循领导“一支笔”审签。工程中发生的物质、材料、工具确立专人保管、专室存放,建立领、发制度,杜绝物质走漏,防止财物流失,充分发挥财与物在水土保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达到少投入、多产出,费省效宏的目的。同时,按时上报规划、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宣传总结等,对加强项目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3.2.3科技创新方面的主要经验
在水土保持治理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创新,推广科学技术,发展小流域经济,在第五期“长治”工程中治理的每条小流域均组织专业设计队伍开展技术施工设计,绘制施工详图,安排科技推广项目,提高治理科技含量。科技推广项目包括:示范果园、大棚育苗、大棚蔬菜、地膜蔬菜、节水灌溉、稻田养鱼、肉鸭规模养殖、优质葡萄园、良种试验示范等。在规模实施过程中,注重同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小流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使竣工小流域各具特色,成为全县具有典型示范的绿色产品基地、良种基地、经果林基地、产粮基地等,极大地提高了治理区粮食总产和人均纯收入。
3.2.4加强监督证法和水土保持宣传,确保水土保持事业有序开展。
我县自1993年即成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以来,一直注重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但由于我办人员不足,既要做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又要做预防监督工作,加之水土保持法处罚力度低,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水土保持两费征收难度大。
我局2006年将水保、水资和河道等涉水事务整合在一起,成立了石柱县水行政执法监察大队,落实专人,加强执法力度。2006年,我县就完成了水保两费征收60余万元,2007年到2008年,我县水土保持两费每年上一个新台阶,2008年,我县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突破100万元;针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低的问题,我局与计委、环保、规划等部门协调,采取从审批立项环接把好水保方案编报工作,把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作为项目立项和环境评价的前提条件,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通过两年多来的执法,使我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大大提高。
4、结论及建议
4.1“长治”工程20年来,通过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措施,使治理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促进了农村产为结构的合理调整,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了条件,使农民走上增收致富的道路,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了条件。
4.2“长治”工程的实施为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治理总结了良好的经验,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石柱县“长治”第一期工程资料汇编》
2、《石柱县“长治”第三期工程资料汇编》
3、《石柱县“长治”第三期工程资料汇编》
4、《石柱县“长治”生态修复工程资料汇编》
5、《重庆市石柱县隆沙项目区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石柱县2009年统计年鉴》
7、《重庆市石柱县长治工程第七期龙沙河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我省张家口、承德地区定位为“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省委、省政府也从建设“三个河北”、实现“绿色崛起”的战略高度,提出要全力打好“四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下大决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早日实现人民期盼的天蓝、水清、地绿的目标。目前,我省水土流失形势相对严峻,任务较为艰巨。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显示,目前全省还有4.7万km2水土流失面积,主要分布在坝上贫困农牧区、太行山浅山丘陵区和其他山高坡陡植被稀疏区域,治理难度非常大。按目前每年2000km2的治理任务和投入强度,尚需要20余年才能得到初步治理。平原城镇防治标准尚未建立,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尚未开展,城镇建设区、产业园区等生产建设活动集中区域的水土流失问题日益突出,监督管理工作亟需加强。另外,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尚未像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工作那样深入人心。因此,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建设“美丽河北”,不仅有很好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2011年3月1日《水保法》颁布实施后,我省根据水土保持工作需要,修订出台了河北省的《实施办法》。这部法规的施行,将有力推动我省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立足河北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准确定位水土保持工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
我省《实施办法》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土保持工作新形势要求,与《水保法》相衔接,体现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了《水保法》的规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准绳。《实施办法》共7章43条,主要有“十个特点”。一是将平原纳入了水土保持工作范围。规定水土保持规划的范围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和平原水土流失易发区,提出了平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二是建立了政府水土保持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奖惩制和工作报告制度。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下级人民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流失防治情况。三是严格了我省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除《水保法》规定的禁止开垦25°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外,我省规定禁止在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20°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四是严格了农林开发活动监督管理,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制度。规定开垦一般荒坡地10万m2以上、在陡坡地上成片种植经济林5万m2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门监督实施。五是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制约作用,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制度。规定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和前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通过验收、投产使用;对未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缓批准其新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六是强化了政府对采挖、排弃土石渣活动的管理,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采挖、排弃土石渣活动的管理,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取土、挖砂、采石范围和废弃土石渣堆放点,制定废弃土石渣综合利用规划和管理办法。七是授权河系管理机构水土保持职能,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规定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负责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关行业规划涉及跨界河道的,应当征求河系管理机构意见;市、县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同时报所在流域河系管理机构。八是建立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将监测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九是明确了城镇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任务。规定在城镇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中,应当加强土砂料等面的临时防护,设置下凹式绿地、水池、水窖、渗井、渗水地面等降水蓄渗设施,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内涝灾害。十是提出了建立我省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路径。要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每年从煤炭、石油、矿山开采、电力开发以及大中型供水工程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三、全面贯彻落实《水保法》和《实施办法》
(一)就业面不断拓宽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就业形势总体发展良好。201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工作的推进树立了重要的里程碑,为本行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学生就业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基层水土保持单位大多设在水利局内或为水利局的下属单位,水利、交通、铁道、电力、冶金等各行业的设计院或企业大多都设有“水保室”或“环评水保室”,这些单位都需要引进水土保持专业的人才。交通、冶金、铁路等行业具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也需要引进本专业的毕业生,打破了水土保持专业毕业生只在本行业就业的局面,因而多个行业成为水土保持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毕业生的就业面大大拓宽。
(二)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呈多元化趋势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本科毕业生呈现就业去向多元化的特点。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2010~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申请出国的占毕业生总数的4%左右,主要去往美国、英国等国家。读研深造的占本科生总数的53%左右,应届毕业生的保研率一直保持在15%~18%之间,考研率在30%以上。在读研的毕业生中,有70%以上选择在本校读研,选择在外校读研的主要集中在中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林科院、水科院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直接参加就业的占43%左右。从毕业生就业的行业性质来看,进入国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工作的占毕业生人数的20%左右,进入民营企业的占70%左右,参加国家、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占毕业生总数的3%左右。在就业区域上,北京就业市场基本趋近饱和,岗位增加放缓,在京就业的人数明显下降,占签订毕业生人数的5%左右;大多数毕业生离京赴外地就业,其中一级省会城市及二线城市占83%左右,且以东部地区、南方地区居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的多元化特点与高校其他专业有共性之处,也有其专业的独特性。
(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素质和学历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其行业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学历要求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例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要掌握工程措施和工程概预算的基本知识,毕业生如果工程意识淡薄、不懂得行业规范、国标、法律法规、ISO质量管理等一整套工作技能,就无法适应行业的需要。现在政府机关、国企及事业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是硕士以上学历。从近几年北京林业大学水保研究生就业情况分析看,8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进入国企、事业、国家机关工作;20%左右的研究生进入私营企业或选择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研究生的留京比率也远远超出本科毕业生,约为30%。
(四)地区差异对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行业是受政府和水利部门监督和管理的。地区不同各地的政策也有差异,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行业的发展状况也不同。其中,部分南方省份,如四川和浙江水保行业的监管比较严格,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甲、乙级资质大多控制在具有事业编制的各设计院中(如浙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四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进入这些单位需要参加各省水利厅事业单位的统一考试,单位接收人员不具有太大的自,而且要求很多、门槛较高;而广东、云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行业的市场发展相对较早,各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公司和企业也较多,也具有相应的水保资质,这些企业成为接受本专业本科生的主力军(如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等)。目前,我国拥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的单位共有130家,拥有乙级资质的单位共有862,丙级有1204家,分布在全国各省会城市或二、三线城市,单位的资质反映了实力,是毕业生就业选择的重要参考。
二、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毕业生就业主流行业的分析
根据水土保持行业长远发展和近期工作的社会调查,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毕业生的主要岗位群可分为5个方面。
(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指根据土壤侵蚀状况和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应用水土保持原理、生态学原理及经济规律而制定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的总体部署和实施安排的工作计划。规划设计分为大流域或其主要支流为单元的水土保持规划和以小流域或以乡、村为单元的水土保持规划。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工程初步设计主要是对规划方案中具体治理措施、施工方案提供进一步的理论支持、细化的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对人力、物力、财力投资的收益率分析。
(二)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保持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地面监测、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信息获取和处理手段对水土状况进行监测,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这也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治理工作的基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需要从业人员深入项目的一线,采集和测量各种数据。虽然我国水土保持监测领域拥有众多现代化技术,但是仍需要专人在野外从事仪器维护和信息采集工作。
(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水土保持行业中的主要工作。由于《水土保持法》的实施,凡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做水土保持方案,以预防水土流失,并兼顾生态和谐。编写水土保持方案需要依据《水土保持技术规程》,通过实地探查,确定该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影响因子,并提供解决方案。方案不仅包括可行性分析,还需编写项目概预算,从业者需有较好的数学基础和相关的经济学知识。
(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目前,水土保持事业蓬勃开展,但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与管理水平仍良莠不齐。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规,加强了水土保持资质的管理。从业者不仅需熟知各种水土保持的法规和技术规程,还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从事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
(五)水土保持的行政管理、科研、宣传、培训等工作
据调查,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毕业生的岗位群还分布在各级水土保持行政单位和水土保持科研所、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等。因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在农、林、计划、监理等部门都有涉及,所以这些单位也有对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毕业生的岗位需求。
三、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指导方案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为实践性与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学生在就业方面表现出既有优势也有劣势的特点。优势表现在学生可以依据专业涵盖的各个方向及自身的爱好选择自己的职业目标,劣势表现在本行业属长线专业,很容易出现“大小年”及就业质量不高的现象。因而,学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发现专业爱好和自身优势,帮助其树立合理的职业目标,“早规划、早动手、早实践”。
(一)帮助学生做出正确的职业规划设计
学生在校期间应加强与外界社会的沟通与交流,走出校园,接触并了解社会,通过面对面的访谈了解各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寻访成功人士并收集业内成功者的创业经历和成功经验;通过参加职业竞赛等为个人职业规划设计提供参考,发掘自身的特长与兴趣,及早做出个性化的定位;通过参加人才交流会和就业实践,与用人单位接触,使原定目标在实践中得到校正;广泛收集信息,通过各种人脉资源、组织资源收集信息,扩大自己就业选择的空间;把个人特点与专业特色结合起来,依据个性特点规划职业发展,实现各个阶段之间的衔接。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调试是进行职业生涯指导的关键所在。
(二)结合专业进行就业指导
学生对专业的认识一般包括3个阶段:入校前,大部分同学对专业不是很了解,对专业的认识很模糊;入校初期,经学院和学长学姐的介绍,开始知道专业的主要内容;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对专业认识不断加深,兴趣增高,但也会出现学生对自身发展目标把握不清晰的现象。因此,就业指导要做好以下3方面。1.了解专业设置,尽早树立职业目标目前拥有同类专业的高校在专业及课程设置方面有很大的趋同,缺少自已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易于与市场脱节[3]。所以作为应用性较强的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既要注重科研型的人才培养,也要重视对目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因而,从新生入校开始,就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课、专业交流会、班会等途径,协助新生尽快认识专业、了解本专业的设置,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其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设定职业目标。2.坚持正面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通过相关负责人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就业形势,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供学生选择,帮助他们了解行业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提高学生职业化的素质与思维。3.做好职业规划的过程辅导,及时发现和修正职业目标随着学习的深入,学生对专业的认识会有变化,兴趣点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要根据学习的不同阶段帮助学生对目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实际上,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不在于你很快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在于对自我和环境的不断探索。通过对职业生涯的探索,更多地了解了自己和就业环境,可以作更充分地准备,有意识的发挥自身潜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随时知时知势知己。所以,职业生涯是立体、动态的,在生命的不同时期,需要反复地进行这样的探索和规划。
(三)分年级制定具体的职业生涯指导方案
大一年级学生咨询的主要问题是时间管理、自我潜能认知和专业的就业认可度。学院通过举办不同类型的老生经验交流会,从专业知识学习、社会实践与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初步指导。学院还应针对不同的研究方向,单独设立专业发展概论等必修课程,进行集中指导与解惑。通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课、新老生交流会等途径,围绕“认识专业,发现自我”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的基本知识及自己的优缺点。大二年级学生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后,会逐步发现自己的专业爱好,培养专业特长,初步确定职业生涯的发展方向。此阶段学生关注的问题主要涉及社会实践、参加何种社会活动,以及个人素质能力如何培养等。学校要有针对性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通过参与组织与策划各种比赛或志愿服务,提升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信息获取与使用的能力、资源统筹能力等。这些基本能力的获得与提升是大学生就业的有利保障。大三年级是提升就业能力的关键阶段。学生应依据自己的专业爱好和职业发展目标,积极充实专业和职业知识,注重培养自己与职业发展相关的能力和素质。大三学生关注的问题是考研方向的选择、如何确立职业目标等。学院可以专门邀请专业的老师解答考研政策,并提供其研究方向以供学生参考,帮助学生分析利弊,确立职业目标。任何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社会的帮助,最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提升需要社会提供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条件,因此必须将自我努力与社会帮助有机结合[4]。大四年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就业指导课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依据社会和单位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5]。适时调整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就业期望。大四应届毕业生则更加关注求职政策与技巧,以及如何选择心仪的公司。学校可以邀请一些成功校友来开展讲座,以其切身经历现身说法,让毕业生加深对行业所需技能或基本能力的了解。
(四)引导学生全面了解所从事行业必备的资格证书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监督
我国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特别是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这些地区是以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集中的重点区域。然而近年来,随着城乡缺水及水质问题的加剧,国家新建改建大批蓄水、引水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区对原地表及地下岩土层的扰动、构筑人工边坡以及产生大量的堆置废弃物,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是一种典型的人为加速侵蚀。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库淤积、洪涝、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大中型水利工程都有配套的水土保持设施,往往水土保持工程与水利工程分离进行;大部分的小型水利工程则没有或甚至不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往往水土保持工作成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个被忽视的环节,项目区也成为一个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环境脆弱区,因此,在兴水战略中加强水利开发建设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迫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流失防治,主要应从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以及水土保持监理监督4个方面着手,这4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水土流失防治的脱节。
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
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背景监测成果,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施工中的人为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作出初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作初步方案设计,对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作出科学概估算,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中点状、线状水土流失源不可忽视。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进入初步设计时期,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种类及规模加之细化、完善,针对水利工程的规模对项目区人为扰动原地表进一步分析,制定细致规划设计,对项目区占用耕地及挖填方区提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不因利大而为之。不因利小而不为,尽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不像主体工程成效显著,也不可因此而忽视。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投资预算不容删减。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阶段,针对主体工程规模,对项目区人为扰动地表的各项活动作出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与主体设计同时进行。对工程中的各项措施作出细致设计,根据工程项目中的弃土、弃石、弃碴,因地治宜加以利用,筑建小型淤地坝、谷坊等小型治沟设施及挡土墙、抗滑桩等固坡设施,对于占用耕地区应尽可能的采用生物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对地表的加速侵蚀。在规划各项治理措施时,必须与改善地区经济状况相结合,充分发挥治理区内自然和社会条件的优势,将配置各项治理措施与发展山区经济相结合,例如,将林草措施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相结合;工程措施与发展灌溉相结合;治理措施与美化环境、发展旅游相结合等。
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2.1 因地制宜选择水土保持措施类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是点状和线状,因此,在治理区域内,需要根据不同地块,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不能互相取代。它们各自具有特有的功能,同时又可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求获得最佳的水土保持效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挖区、回填区、弃碴场、临时生活区等采用工程、可生物措施,增加地面植被覆盖,提高土壤抗蚀力,防治水土流失,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2.2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水利工程中的蓄水、引水、堤防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为破坏原地表植被,改变坡形、沟床,施工中往往因主体工程的进展而被忽视。施工过程中的挖方区,为防止坡地水土流失。可设置截流沟、排水渠等工程措施;设置挡土墙和抗滑桩可以防止可能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的发生。在回填区,注意坡形整理,并辅以林草措施,可以防止施工期间可能引起的风蚀、水蚀等侵蚀。在水利工程施工征占耕地、林地上,对临时占用的耕地、林地,在施工期间注重防护,在退场前应加以整理、补植;对工程中的弃碴,应尽可能供应水土保持设施使用。在沟道内筑建淤地坝、谷坊等治沟工程,在施工导流临时工程中应尽可能根据当地水文条件设置,防止对边坡引起的淘涮。在临时生活区,应该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防止生活污水的排放而污染农田。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监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监测是指从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实施监视和测控。其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动态变化、水土流失状况(面积、强度、流失量等)动态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其防治效益等4个方面。
3.1 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意义
通过监测,了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水土流失发生的时段、部位、强度及特点,以便及时采取、调整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其意义是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和防治方案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依据,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水土保持规范、标准制度制定提供资料,为水土保持决策和监督执法部门服务。
3.2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科学内涵和监测内容,建立项目区水土保持监测目标,确立监测对象,制定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水土保持监测指标,反映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状况、危害、措施及防治效果等5个方面的控制成果。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监测:地理坐标、地貌类型、气候类型、年均气温、平均风速、多年平均降水量、植物种类组成、林草覆盖率、主要河流流量、土壤类型、水土流失类型、水土流失面积、平均土壤侵蚀模数。
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状况监测: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面积、扰动地表总面积、损坏植被面积、损坏水土保持措施数量、土石方开挖量、土石方回填量、借方量、外弃量、弃渣点位置、水土流失部位及面积、水土流失量。
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对主体工程安全运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对附近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干扰、对水域的淤积及污染情况、对周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破坏。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临时挡墙、排水、沉沙及覆盖措施实施的数量、植树种草面积、土地整治面积、复耕面积。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监测: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控制率、土壤侵蚀控制比、植被恢复系数。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监理监督
4.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国家1990年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监理机构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对主体工程建设实施现场监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跟踪监理。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水利工程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加以监督控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及林草措施对主体工程起不容忽视的辅助作用,因此在主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土保持环境意识,对施工过程中人为扰动原地表植被的行为应进行监督控制,同时也是对主体工程更好地执更长久地发挥作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与主体工程一样实施监理,对主体工程施工中忽视的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水土保持规范实施,防止造成水蚀、风蚀和重力侵蚀的加剧。监理机构在主体工程监理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度上要求同时实施,质量上严格把关,投资上不省不略,协调各方关系,科学合理监控,做优质工程、创优质环境,建一个工程,铸多方效益。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水土保持;数据库
1.水土保持中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背景分析
为加速展开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我国水利部门印发了一系列有关于水土保持信息化的技术规定与相关政策条例,包括《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20〕487号)等等,为信息化建设在水土保持中的应用提供指导。
2.水土保持中信息化建设应用的现实情况分析
2.1水土保持业务系统开发与应用的深入程度增强
部分地区已经实现对水土保持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并结合区域水土保持业务的实际展开情况与现实需求,完成监测评价系统、预防监督系统、综合治理系统、基础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共享平台等系统开发;完成系统集成测试、安装部署、培训、第三方功能测试以及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检测系统,实现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资料在线整编。现阶段,构建起的水土保持业务系统主要如表1所示。
2.2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的完善程度实现持续性提升
数据库在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是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性保障,也与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性展开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性。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呈现出日趋完善的发展趋势[1],结合各类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展开,完成多种水土保持数据库的建设,相应数据类型以及数据结构均持续丰富。现阶段,搭建起的水土保持数据库具体如表2所示。
3.信息化建设在水土保持中的优化应用路径探究
3.1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体系
为了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应当参考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并推出一系列针对性更强且可操作性更高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国家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开展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等。同时,为了补短板、强监管,应当把搭建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支撑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任务,可以构建起“一个系统”“一套制度”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具体包括:第一,“一个系统”,即为区域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第二,“一套制度”,主要有部门协调机制,即区域水土保持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水土保持考核制度,即区域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水土保持审批全网办制度,即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全网办的相关制度规范;水土保持现场核查检查制度,即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核查检查方案;水土保持联合执法制度,即区域水土保持监管和联合执法长效协作机制。
3.2切实明确水土保护信息化的工作重点
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处在一个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的关键阶段,实践中,需要重点引入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机遇,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必须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支撑作用,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推动水土保持审管信息互联互通;要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全面加强水土保持行业监督和人为水土流失社会管理,以切实的行动来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水土保护信息化建设进程加速推进的工作实践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工作要点内容:第一,开拓进取,扎实推进,保证其余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以严控人为水土流失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为主线,不断强化监测、信息化、科研等基础性工作,保证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全面完成、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不断强化。第二,查找差距,直面问题,增强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危机感。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如:监督机构及人员配置还不够健全、监督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后续监管还不能很好的落实、矿山开发领域水土保持问题还普遍存在、争先创优意识和工作积极主动性还不够强。第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水保监督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狠抓水土保持监督队伍和机构建设;全面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与广度;加强矿山水保问题的整改力度;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工作积极主动性。另外,由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同。其中,横向要保证智慧水务系统同水土保持系统做好衔接,纵向上各级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更要统一标准实现贯通,同时补齐信息安全短板,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3持续更新完善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建设
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的搭建与应用是加速推动水土保持业务信息化建设进程的重要手段,实践中,各个地区应当切实围绕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地方实际,搭建起地方性的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对于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而言,其可以划分成智能感知层、资源数据层、应用支持层、业务应用层以及用户层这五个层次。其中,在智能感知层中,包含着无人机、遥感卫星、移动端、视频端、径流泥沙、淤泥坝等模块[2];在资源数据层中,包含着空间数据库、遥感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等模块;在应用支撑层中,包含应用支持平台、水土保持模型等模块,而应用知识平台可以进一步细化为遥感数据管理平台以及遥感影像处理软件,水土保持模型可以进一步细化为水土流失预报模型以及综合治理效益评价模型;在业务应用层中,包含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系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统、水土流失预报系统、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系统、水土保持业务服务系统以及区域水利一张图这几种子系统;在用户层中,主要包含着省市县各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用户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监测站用户、技术支撑单位用户以及公众用户。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的系统功能单元可以使用表3的划分方式完成搭建。另外,要在持续完善搭建并应用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着力展开并推行“智慧水土保持”建设,以此推动水土保持业务及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升级[3]。
3.4定期展开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
关键词:城市水土保持 生态环境 危害 措施
一、什么是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指:人类对自然因素、人为活动所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治理监控措施。既所指范围是;防治水土流失、改良并且保护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与不断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二、水土保持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
一直以来拥有丰富的水土资源是立国富民的基础。如果水土资源遭到破坏,并且不断衰竭,将危及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对各项水利工作提出了许多要求,例如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水资源节约保护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指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风、沙、水、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
三、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
水土流失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水资源的利用,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遏制水土流失,实施水土保持,是当前唯一选择,尤其是在一些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减少和预防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保持不但可以维持或增加土壤的入渗量,在汛期可以削减洪峰,提高防洪能力,还可在枯水季节可以补充径流,减少径流的年际变化。
2、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从而也降低了滑坡、缓解泥石流对水利工程的损坏率。
3、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增加池塘水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相对减少水库和河道的淤积,从而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
4、水土保持可以提高水环境的质量。
只有真正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且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基础性行业,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性很大,而水土保持则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作用不可估量。因此,为了民族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全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应行动起来珍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竭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四、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措施与对策
1、政策制度的完善
水土保持必须从政策和制度上加以完善,有政策保证,才能让治理具有行动指南和方向。同时,水土保持工作被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评职中,实行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水利部门报告有效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城市水土保持,第一是制度建设与完善,各试点城市制定和出台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目标责任制等配套规定和文件,完善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城市水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做好水土保持规划规,范管理各开发建设项目。
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等活动的日益增加、点多面广是其特点。各城市即开展水土流失状况的调查活动,又建建立了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档案。掌握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对其实行全过程规范管理。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各试点城市结合城市发展的不同特点,把城市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精益求精。在规划上既要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又要考虑到城市景观、美化环境与水土保持的结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
要做好城市水土保持这项全新的工作,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护城市自然地貌植被,严格控制开山采石,对开发建设区的建设实施严格管理,控制和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对城市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提高水系绿化指数和城市雨洪调蓄能力;增加城市绿地,恢复和提高城市生态系统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对城市郊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最终能供市民观光休闲。
4、多渠道增加投入
在城市内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需要经济力量的支持。城市应坚持贯彻“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国家、个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城市水土流失治理。
关键词: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危害;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为了快速发展,迫不及待地大兴土木,从基础设施更新到工业园区建设,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些建设有的很容易破坏地貌植被和原有水系,产生弃土弃石,使表土大面积裸露,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致使城市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恶化。由于忽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有的城市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量的资金用于改造环境上,得不偿失,这样的粗放的发展方式严重制约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城市水土流失被提上议事日程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水土流失只发生在山区,着眼于研究山区水土流失和防治,忽略了城市水土流失。我国政府针对深圳市1995年面临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首次提出城市水土保持问题。随后,水利部在部分城市开展了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对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进行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目前,不少大城市政府已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了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2当前城市水土流失的特点
城市水土流失速度快、流失面广、流失点多是当前城市水土流失自身的几个特点。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提高,各种新科技、新技术的运用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快;城市的扩张,尤其是“摊大饼”式的扩张,导致大片城郊结合带的“准开发区”水土流失尤为严重;在快速发展背景下,开发商见缝插针似的抢夺土地导致了水土流失的“点”特别多。这些特点给水土流失的治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治理水土流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势必成为一场持久的攻坚战。
3治理城市水土流失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政策制度法规,不仅严厉查处各种无视环境的开发行为,而且还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入到水保队伍中来;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城市水保深入人心,调动城市市民参与水保的积极性;三是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上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景观、美化环境与水土保持的结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四是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只有做到以上几点,城市中水土流失的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扭转。
3.1政策制度的完善
水土保持必须从政策和制度上加以完善,有政策保证,才能让治理具有行动指南。首先,在全国选出若干试点城市,进行水土流失的治理实验。选出的城市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示范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技术指导,城建、环保、园林等部门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城区周边的绿化,其他部门在做好本单位责任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水土保持工作被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向同级人大和上级水利部门报告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城市水保首先是制度建设,各试点城市制定和出台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等配套规定和文件,完善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城市水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据统计,全国验收合格的26个试点城市共出台配套制度、办法220件以上。此外,试点城市通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明确水土保持执法主体资格,充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能力得到加强。试点城市总计有专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190人。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都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水土保持应同国土整治、产业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者负责保护,造成水土流失者负责治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者负责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两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二)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土保持治理和监督,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服务网络和预防监督体系;
(四)审批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五)监测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
(六)负责与治理开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有关的水土保持管理;
(七)管理、使用水土保持资金和物资;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八)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九)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工作。
第五条计划、建设、财政、环保、土地、地矿、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将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仔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其专项资金应当逐步增加。
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制定小流域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植树种草,封山育林,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实行鼓励政策。鼓励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水土流失的防治增加投入;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划定下列区域,设立明显标志,并制定具体防治措施。
(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用保护区、自然风景区等区域为重点预防保护区;
(二)人为活动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区域为重点监督区;
(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为重点治理区。
第十条水土保持资金的筹集应坚持群众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水上保持资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一)市和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从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补助费中安排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百分之五以上;
(三)已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按年度从收取的水费电费总额中提取百分之五;
(四)依法收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水土保持资金中应安排百分之八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百分之二十用于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和管护。
第十一条水土保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其使用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电力、建材和其它大中型企业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编报
。
在前款所列地区开办矿山、电力、建材等小型企业,从事采矿、挖沙等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填报(水上课持方案报告表》。
第十三条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分级审批:
(一)市和县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同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跨县(市)、区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市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不需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所在地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应报市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申报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第十六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报告》,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或者在建并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应在本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内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毁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按下列规定向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一)对固定观测设施、塘坝、护坝、水池、水窖、梯田等工程设施,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计征;
(二)对草地、林地等植被设施,按生产建设占地损坏面积一次性缴纳,其中重点治理区按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二元计征,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接每平方米二元至三元计征。
第十九条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无力自行治理或未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的单位或个人,应按其水土保持方案的计划治理费用一次或分期向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入土流失防治费,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便用权,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的,应将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列入合同,乡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县级水上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拒不承担合同规定治理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的,由水上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停止违法行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上流失不进行治理的,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由水土保持厅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拒色或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费和罚款未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和罚款票据的;
(二)未依法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贪污、挪用水土保持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