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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制度是用来制约人们行为的一个框架,它是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想要在复杂的局势中立足,就必须要完善自身经营的各项制度,从而确保企业稳健快速的发展。
一、优化企业内部管理环境
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是构建企业会计工作内部和谐制度的前提,只有优化企业内部管理环境,才能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保证企业稳定有序发展。我公司即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自2002年2月成立以来,不断优化自身的内部管理环境,严格规范会计工作,完善收支分配、经营指标等各个环节,事实证明,这不仅能够促进企业会计工作内部和谐制度的构建,同时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和收益。
二、树立先进的企业文化
树立先进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在日常经营中,我公司力争在注重效益的同时重视企业文化,彰显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遵循诚信原则以及公平竞争原则,提倡员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信任,从而确保公司稳定较快的发展。近年来,我公司分别经营了京沪高速、沿海高速、连徐高速等江苏省境内多条高速公路沿线64个服务区加油站,基于我公司点多、面广的特点,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充分体现和宣传企业文化,使优秀的企业文化渗透到员工的一言一行,从而深入到每一位客户的心中。在制度经济下,良好的企业文化是构建企业会计工作内部和谐制度的基础,只有树立起良好的企业文化,才能确保会计工作的诚信可靠。
三、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无论是哪一个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都决定着行业的经营和发展,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我公司致力于全面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由此为公司取得了颇为丰富的效益。成立初期,我公司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仅占公司人数的8%左右,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更是凤毛麟角,不过,在之后的经营中,公司一直注重员工的职业素养,迄今为止,公司员工的学历以及专业技能都有很大幅度的提高。就财务审计部门而言,从公司成立初期只有一名会计师,到现在拥有一名高级会计师,四名会计师以及一名审计师,公司不断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了公司经营的健康有序,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仍会不断致力于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促进企业会计工作内部和谐制度的构建。
四、建立会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透明
会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监督机制对其进行约束,这种监督约束要贯穿在会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透明,这方面,我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点来实现。
第一,对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监督,确保销售收入的透明。我公司从2008年起,开始使用SAP零售管理系统,实行机制帐表,淘汰了手工帐,从而减少了人为舞弊的可能性,其次,业务部门能够随时对各站点的销售量进行远程查询,财务部门也能够对各站点收入的入账情况进行核对,有力的保证了企业销售收入的透明。
第二,对企业的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确保成本、费用的透明。在经营过程中,我公司对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都进行严格监督,并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例如,起初公司是根据各加油站上报的数据安排进货量,这种进货方式往往带有盲目性,后来经过改革,依托中石化的二次物流系统,我公司科学地管理加油站库存,实现合理配送,透明运作,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
第三,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监督,确保现金流量的透明。目前,我公司实现了资金网上支付,不但节约了人力成本,促进了资金的合理调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对现金流量的实时跟踪,保证了企业资金流量的透明。
通过以上几点内容的实现,使得我公司的会计工作十分稳健,因此,要构建企业会计工作的内部和谐制度,就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透明,保证会计活动真实可靠。
关键词:股份制;国有经济;股东权;自益权;公司治理
一、股份制的概念及性质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分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生产要素集为一体,统一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按股份分利的资本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股份制本身是中性的,不具制度属性。不能笼统的说它是“公”,还是“私”。股份制诞生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土壤,但它是生产社会化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与之相伴随而产生的股权与产权的“分离”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股权只代表一般财产权而非企业产权,只有控股权才代表企业产权的控制权,才有资格取得法人代表地位。
二、股份制的作用及其特点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到推行股份制再到股份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说明我国公有制逐步采取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同时也说明了股份制对公有制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制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股份制能够容纳不同发展水平的生产力,可以使分散的生产力迅速成为集约生产力,从而有利于发挥资本和劳动的整体效力。
股份制能够兼容不同性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形成一个既相互制衡又共同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股份制是一种能够主动运用社会资本力量,同时接受社会资本大众监督的有效形式。国家和集体控股,可以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股份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增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活力。
由上述可知,股份制有很强的兼容性,是公有制及国有经济的理想选择,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状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股份制经济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在不触动各种所有制的财产权所有制的同时,通过所有制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各种所有权的经营实体。这种经营实体既可以保持各种所有权的独立性,又能共同使用交叉的经营空间,共同开拓新的经营空间,有利于克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封闭性,实行开放经营,有利于各种所有制拥有的资源在广泛的经营空间内流动,优化组织和充分利用。可见股份制能将不同所有权融为一体,通过股权形式实现不同所有权的聚合是未来国有经济完成改制所采取的主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主要形式,其政策含义非常重要。一是要更加积极地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二是今后要尽量少搞国有独资企业;三是国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也可向非国有企业参股,但要公平竞争,不能依仗政府强令推行;四是重要的企业需要国有控股,要尽可能相对控股。个别仍需国有独资的,要由多家国有主体共同控股,使出资主体互相制约;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必须考虑如何更好的利用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等对不同类型企业控股或参股,从事资本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随着国有企业多元化产权关系的形成,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就能够在运营中实现,使原来沉淀的大量国有资本顺畅地流转。
三、国有经济选择股份制
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我国股份制的实践,因此要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股份制成为国有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一)发展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是推行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基本途径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要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在调整中逐步完善和发展股份制。如果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一般要保持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绝对控股就是国有资本占51%以上股份,相对控股是由于股权分散,国家掌握20%―30%的股份即可达到控股的程度)。国家今后新建的企业要注重采用股份制的资本组成形式和经营方式,进一步探索建立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具有持续生机活力的股份制企业。
(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和发展股份制经济的基本条件
在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董事会,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由股东会产生董事会,作为企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者,作为企业管理的执行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三者之间形成制衡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三)推行股份制能够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份制企业提供了一种明晰的财产组织形式,便于国有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流动,国有资本可以转让股权,推出资本回报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避免国有资产闲置,还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购买其他股票,“借鸡生蛋”;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真正的市场主体。
(四)发展股份制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增强控制力和实行真正的政企分开
股份制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实行股份制经济,有利于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企业退出而转向投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从而增强国家经济的控制力;股份制的“两权分离”特征,有利于固有企业在改革中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股份制还有利于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综上所述,股份制可以使国有经济的资产顺畅地流转起来,把国有资本配置到能够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领域,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步伐和提高国有资产重组质量,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股份制还可以使国家通过“控股”来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使国有企业实现自主经营,成为一个活的经济实体,使国有经济这种公有制形式在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中得以实现。
国有经济选择了合适的经济制度,剩余的就是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的实质是股东权的合理配置问题。
四、股东权概念的正确理解
股东是因出资而取得公司股份的公司成员,股东也是公司的共同所有人,但不是公司对财产的共同所有人,他们以共有人的名义所持有的权利和义务由股份衡量;股东权是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股东权是一种非财产权,但包含财产权内容,是区别于股权的一种社员权,股东权是一种以非财产权为主要内容之一的权利,是基于股东股份产生的一种法律地位,股东权是公司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而享有的所有者的权利。
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公益权两部分,自益权以收益权为主,包括:分红权、股份转让权、优先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而公益权主要为非财产权利,包括:知情权、质询权、表决权和大股东表决限制权等,相对与收益为主的自益权而言,企业的治理症结在于股东权的配置即寻求股东公益权的最合理实现方式。
五、股东权的配置
在我国,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出现,尤其是国有经济选择股份制,股东权之间的要求与冲突也显现出来,由此出现的多元化主体寻求股东权的合理配置成为理性的要求。
董事制度的变革之所以与股东权配置有必然联系,在于无论是否采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均是以董事会为股东权冲突的连接机构。董事的股份累积选举制就是合理配置股东权从而传导董事会进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模式之一。股份累积选举权规则起源于美国依利诺伊州1870年所制定的宪法第3章第11条。日本在1950年修改公司法时也仿照了美国的条例,我国台湾1966年修改公司法时第198条规定了这一法则,并要求强制执行。其方法为: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有与应选董事相同的人数的表决权,可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散选举数人。实质上是将股份按拟选董事人数放大后,赋予股东以集中或分散选票的权利,同时避免了控股股东利用控股权重复投票给自己董事的情况,这种方法绝对排除了控股股东垄断董事会的情况。
如: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000万股份,其余全部股东累计持有800万股份,公司拟选董事5人,按我国现公司法选举原则,如果控股股东推荐董事5人,每一候选人均获1000万股份的支持,而其它股东无论推选多少候选人,始终不会超过800万股份的支持,这使得其他股东没有候选董事达到法定要求。如果采取股份累积选举法,则能完全克服。同样持股,控股股东如推选5人候选董事,则每人只获得1000万股份支持,但如果其它股东联合推选4人,则每一人可获1000万股份支持,与控股股东的候选董事股份支持相同,从而确保了其它股东能共同推选与其股份相对应的董事,有效的防止国有经济的垄断,有利于国有经济的顺畅发展,这样形成的董事会客观上代表了更多股东的利益。对中国而言,有必要强制执行股份累积选举法,如何利用股东权合理配置达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仍需我国在将来的发展中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参考文献:
1、sharehold a person who owns shares of stjoint stock[M].black’s law dictionary,West publishing co.US,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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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型经济与十提出的“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是一致的,它是这一机制范围的拓展,分享型经济把“合理共享机制”中的公共资源范围,从公共品扩展到整个可分享的公共和商业资源(例如将商业性的电子商务平台,也纳入“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其本质在于,借助先进生产力,使公共资源范围极大扩展,从而使社会主义获得新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发展动力。
以往与传统工业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的缺点在于,第一,难以实现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与非公有制经济在机制上的高度协调,难以实现公有制内部承担企业公共责任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兼顾(例如央企承担普遍服务义务与提高利润难以兼顾);第二,民生外在于机制,需要通过转移支付、二次分配来实现,从缩小基尼系数出发,实际总是扩大基尼系数。
分享型经济的制度创新机理在于,第一,由于在支配权上采用公有制形式,而在使用权上采用非公有制形式,将二者之间的矛盾统一于生产资料可零成本复制上,有效实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和谐统一;第二,将民生内生于机制中加以实现,为民众梦想提供实现机会。
分享型经济的最大机制优点是可以同时兼顾改革、发展和公平的统一。其机制上的优点在于:
——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二元发展的缺陷往往在于,在事实上形成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壁垒,并且损失效率(例如电信运营商发展宽带的低效率);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难以形成,又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分享型经济最大特色在于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同一个利益共同体(如产业链或商业生态系统),有利于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协作(例如中国电信与网易共同组建宜信,由竞争对手变为竞争伙伴)。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第一,与传统工业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机制,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当作两种不同经济,处于“主体”与“共同发展”并行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形成低水平的封闭型经济发展,国有资本进入有利可图的高度竞争领域,而非公有制经济难以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难以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而分享型经济将二者统一在同一个经济的两个不同层次(如免费的平台层与收费的应用层),有利于在“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中实现公有(分享)与非公有(效率)的经济目标的统一。第二,与传统工业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机制,仅在生产关系层面解决经济发展活力问题,而分享型经济在生产方式层面(例如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战略创新)实现经济发展活力。表现为前者更适合简单市场环境的简单竞争,趋向低端价值(如传统“中国制造”);后者可以适应复杂市场环境下的复杂竞争,并创造高端价值(如海尔的“人单合一双赢”)。
——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
现存问题在于,一方面,政策上大力倡导的民生目标,缺乏硬性的机制约束,表现为宏观民生目标与微观利益机制脱节。宏观政策导向与微观利益导向背离;另一方面,国际竞争形势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通过福利国家的道路超越阶段解决民生问题。分享型经济的制度创新既超越资本主义福利制度,又超越传统社会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式或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
第一,采用分享型经济解决民生问题,实质是通过竞争性机制达成福利效果。文章不是做在二次分配、转移支付上,而是致力于微观重塑,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创新基础上解决民生问题。一是通过支配权免费这一制度创新,使民众直接获得(而非通过国资委、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间接获得)生产资料,实现起点机会的平等,从而重建人民群众支持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基础. 同是公有,仅限人使用的所有权为间接公有,通过分享而由委托人直接使用的所有权为直接公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分享型经济比国有经济更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国有经济只是初级阶段低水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享型经济是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通过使用权租金这一制度创新,通过在经营中增进人力资本和人的素质,使劳动者获得轻资产运作的普遍机会,得到在前30年物质型增长中没有的发展机会。由于重生产资料(如平台、网店、工具)免费分享,劳动者只需投入个人的聪明才智等“轻资产”,就可以完成价值创造。
第二,分享型经济特别有利于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传统机制的民生目标重心定位在民众的生存、发展上,更加适合人均5000美元收入以下社会;分享型经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从人的全面发展上定位民生目标,表现在给普通人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一方面表现在加大提高人均收入,提高满足信息需求和多样化需求满足的能力;一方面表现在通过轻资本方式激发人力资本,提高人的素质,解放创造性劳动,提高人的尊严(例如农民工通过参与电子商务普遍提高相对于城市居民的尊严)。
第三,分享型经济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统一基础上兼顾效率和公平。传统机制的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进行再分配调节。分享型经济不仅从分配环节,更主要是从生产、经营环节就开始体现对效率和公平的兼顾,具体来说,它在支配权上主要体现公平,在使用权上主要体现效率,生产资料支配权上的免费,体现了公平原则;生产资料在使用中仅当得益(有效率)时,才支付使用租金;使用未得到收益,则不支付租金,完全免费使用生产资料。以此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这要求变革传统税收与转移支付体系。对生产资料支配权分享,依照其提供公共品的程度和正外部性的程度,实行免税或缓税政策,意在将以往通过转移支付的部分,提前到初次分配、甚至分配前的生产经营环节加以实现。
现有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来看待工业化与信息化关系的观念需要更新,代之以按生产资料不可分享与可分享,来区分工业化与信息化的不同。
实体商务的生产力特征,在于主要靠排他性投入;电子商务的生产力特征,在于主要靠非排他性投入,二者是相反的。它导致了赚钱的根本路数发生了变化。排他性投入,租和买所得是一样的,一旦把归属权变为分享,就会带来搭便车的难题,投入得不到回报;而非排他性投入,租和买所得完全不同,一旦把归属权变为分享,就会轻松解决搭便车的投入难题,通过利用权上的租金(即按使用收费),可以完全收回搭便车造成的损失。因此学雷锋做好事,居然可以赚得比自私自利还多。这就是民企追逐公益的内在产权驱动力。
[关键词]民营资本垄断行业加快准入
在经济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单纯的国有经济体制已经不能完全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日益凸显其经济规模大,经济效率低等缺陷。尤其在2008年经济危机席卷全球的情况下,如何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提高运作效率,更是促进经济发展,应对国际竞争的当务之急。
一、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产生的背景形势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企业从最初的个体经营者逐步发展成为大型的企业集团,甚至建立了跨国公司,已经从国民经济的有益补充成分成长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经济危机的爆发严重摧残了中小企业,但多元化的经济仍然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也称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补充。
在当前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能否加快非公有资本对垄断行业的进入,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焦点。而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本身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非公有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则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最重要的方面是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环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八,贯彻平等准人、公平待遇原则。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
二、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1.政策条件和相应的体制条件的具备
党和政府制定的国有企业包括垄断行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出民营经济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求清理、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民企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同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许多民企已经积累了不少资金,因而也具备了进入垄断行业所必要的资金条件。每年确定的省级重点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要不少于40%;市级重点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不少于50%。而且,民营资本进入公路、铁路、电信、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步伐已逐渐迈进,并将带动整个行业资本的民间化。
2.是我国加入WTO的必然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仅依靠公有经济难以很好的与世界接轨,因此必须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实现经济的多元化。这就客观上要求我国进一步放松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开放市场:加入世贸组织,还要求其成员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市场准八。垄断行业也要逐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而要提高效率,就离不开非公有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有力补充。因此,必须提高自然垄断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准入民营资本。
3.对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投资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
垄断行业包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需要政府作很大的投资而政府的收入主要依靠税收。垄断行业的高度国有化,必然间接加重了其他企业和经济实体的负担。由于多数垄断行业运作的低效率,往往给政府造成财政压力,所以,政府也是欢迎民企进入垄断行业的。比如,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大桥主体工程长36km。投资118亿元,民营资本的投资在大桥总投资额中所占比例达50,25%。而他的成功运作,足以证明民营资本进入大桥建设的合理性。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内涵;辨析;再理解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
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存在多种具体形式。探索实现计划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基础上的“净收入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享。职工不拿固定工资和奖金,而是按事先确定的比率分享净收入。净收入分成制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而且也必然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它能克服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速增长和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必然形成荣辱与共的局面,能从微观上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滞涨”问题。
关键词:市场经济;劳动平等;国企;市场秩序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劳动平等
劳动平等的权利关系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产生的。在商品交换中,不同生产者的劳动被看作等一的人类劳动而取得了商品价值的外在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平等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劳动平等的理论基础。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每个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有着自由的支配权、对生产资料有着平等的使用权。在社会主义理想状态下,劳动平等程度与生产力水平成正相关,在相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理想状态的劳动平等程度要高于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现实状态下,由于生产力水平不及西方国家,我国的劳动平等程度相比较而言始终处在较低的水平,但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未来的某一节点,我国的劳动平等程度会赶上并超过西方国家。
以上内容分析的是社会主义能实现劳动平等的理论基础。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实现劳动平等还具备了以下现实条件:一是从宏观层面看,完善的市场秩序提供了劳动计量的基础性条件:在现行的市场秩序下,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无论是具体劳动还是抽象劳动,都可以公平的计量;二是从微观层面看,企业内部科学的激励机制符合"能力+努力"的分配原则:在企业的分配原则中"能力+努力"被放在最重要的地位,这两个因素之外的其他不公平因素如家庭背景、性别等被限制,这最大程度保证了劳动平等的实现;三是公有制为主体限制了生产资料占有差异对结果的影响: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下生产资料为全体国民共同占有,劳动者拥有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和平等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这种权利限制了因生产资料占有差异对劳动平等权利的影响;四是社会主义再分配政策缩小市场机制导致的二级分化:市场机制作用下劳动者优胜劣汰,这种机制会导致劳动者出现巨大的贫富差距和二级分化,但社会主义在再分配原则中兼顾公平,这种公平会缩小二级分化;五是完善的福利制度保证所有人劳动能力发展机会的均等:如城乡教育资源的尽可能平等,保证所有人基础的完善以具有均等的劳动能力去获得平等劳动。
二、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主导地位。然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行业垄断、经济效率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时至今日,国有企业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之后在许多方面有了显著地进步。但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改革方法以及产权结构等方面的争论一直存在。
首先,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争论:第一种观点是将国有企业"改没";第二种观点是将国有企业"改好"。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依据表面现象得出的结论显然是片面的。要把握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的诞生背景以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自身弊端的不可避免,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国有企业的现状妄言国有经济乃至一切公有制经济都与市场经济不相兼容。仅从技术效率的差距来看,国企改革后的技术效率慢慢超过了其他非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和公司内部组织等方面国有企业也有了长足进步。而从现阶段的特征来看,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的结构比例已经接近提高经济体制整体效率的均衡点,国有企业的大规模调整改革已经结束,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进入了一个相互促进、交替进退的过程。
其次,从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法来看,很多人坚持用"让利放权"的基本思想去指导改革的路径。但这种路径实质是:通过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国家委托人和国有企业内部人人之间的分享,实现对企业内部人的激励,以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往往在"收"与"放"的度上把握不好,导致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现象的出现。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定要结合实际,掌握好方法,走渐进式调整的路子。
最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难点。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高效率,虽然仅仅改革产权不一定能提高效率,但产权的改革无疑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其原因包括三方面:一是产权不明晰,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二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对财产权的限制;三是产权本身的问题。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原因,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往往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有效、合理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如何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
拥有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是绝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心声。在过去,公有制经济在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市场准入、融资成本等方面得到政府很多的支持,非公经济生存环境恶劣。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市场秩序已逐渐完善。但在以下三个方面,政府仍需努力去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市场准入。现行的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多种不同的标准,形成了事实上的多重差别待遇。第一,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的差别待遇明显。第二,不同组织形式的主体之间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如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发票的发放以营业额为准,而一般非公司制的私营企业增值税发票的发放以注册资本金为准,对个体工商户则一律不予发放增值税发票。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所以政府应减少对交易对象准入的不必要限制,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调控。
二是垄断领域改革。要加快建立富有活力的、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对这些行政垄断性的领域加以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造。但这种改革的目标不是私有化,向私有经济打开大门并不等于承诺国有经济从这些领域的大规模退出。
三是融资问题。非公经济成分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在社会上早已形成一致的看法并为各国所重视。然而实施赶超战略以及过度追求规模经济使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一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中小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垢病。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第一,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般为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但从中小企业的实力来看这两种渠道都很困难;第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基本属于低准入门槛的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获得银行的贷款,银行便会根据中小企业的盈利情况和风险情况适当上浮贷款利率,从实际情况看,规模稍大的中小企业利率也要上浮20%-30%,部分微小企业利率甚至要上浮70%-80%;第三,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金额小、期限短。因此,政府应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使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可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融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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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改革与国企改革呈高度的正相关性
与其他经济成分相比,公共财政与公有经济尤其是与国有经济有着一种特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财政一方面要承担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又要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满足不断增长的必不可少的公共需要。这些特点表明,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与政府职能的转化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息息相关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今后一定时期,国有经济将仍然是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从政府弥补市场失效的角度看,公共财政的建立不能排除国有企业的存在。根据公共产品的特征,可以把公共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如国防、外交、货币发行、空间技术等;一类是准公共产品,如交通、通讯、能源、城市公共服务等。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类是直接生产,一种是向社会其他生产部门采购。一般来讲,纯公共产品和自然垄断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以直接生产的方式提供,而政府直接生产就必然依托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具有“公共企业”的特殊功能。而政府向社会其他生产部门采购时,对象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所以,无论政府采取什么形式,都不排除国有企业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三)政府在调节和干预经济时,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原则,必然会进入一些垄断性行业。政府干预垄断性行业的主要方法有,由政府直接经营或者制定严格的经济措施限制这些行业的垄断价格和垄断利润,以保护市场竞争,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从世界各国来看,有相当多的垄断性行业是由国有企业直接经营的。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体制中,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公有制经济规模比重逐年降低,但是在财政收入来源中,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成分比重一直居高不下。1995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为33.95%,但提供的财政收入比重却占71.15%。在传统体制当中,国家的某些目标和职能需要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国有企业除了以利润和税收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外,还担负着充分就业及向职工提供福利等政府宏观经济目标,因此,“企业办社会”的结果是企业效率低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日益突出的问题不仅制约了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而且减少了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再加上税收监管的不力,预算外收入挤压预算内的收入以及财政支出的不断膨胀,造成90年代以来,国家连年出现财政赤字,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
财政压力的最终缓解有赖于多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政府行政改革的同步推进。同时,财政改革的推进即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履行,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因此,国企改革和财政改革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规范的、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对于推进国企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卸下沉重的财政负担和社会负担,使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轻装上阵。其次,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能够为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国有企业以一种崭新的姿态面对改革。再次,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改革带来了各种新的实践方式,使国有企业真正能够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改革。最后,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改革创造了稳定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提供了巨大的财政支持,降低了国企改革的社会成本,减少了国企改革的后顾之忧。总之,新型的、规范的、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将为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开拓空间。
二、从公共财政收入角度看国企改革
1.发展非国有经济的第三产业,摆脱财政和就业对国有企业的依赖,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新型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建立,可以摆脱那种以国家所有权为基础的财税体系,改变国家财政收入对国有企业的严重依赖。重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思路之一,就是根据变化了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经济结构状况,拓宽理财思路,调整有关财税政策,提高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的财政贡献率。
(1)发展非国有经济,摆脱财政和就业对国有企业的依赖。非国有经济的崛起使国企改革遇到了极佳的机会。随着非国有经济在中国经济中比重的迅速上升,其产值和财政上缴的比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成了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源泉,给了国家财政新的支援。困扰国有企业的冗员问题,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崛起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非国有企业以它惊人的包容能力为数以千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相对于国有企业在提高就业方面的作用在逐步提高。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宽财政税基。从财政收入来源的产业结构来看,我国的财政收入对工业这个国有企业密集分布的产业依赖性很大,约占50%。而信息、房地产、证券、金融、娱乐、中介等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长,利润率高,但财政贡献率却很低。因此,提高第三产业新兴部门的财政贡献率,对减轻国有企业财政负担,拓宽财政税基、增加财政收入意义重大。
(3)公平各所有制企业间税赋,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各类企业间的公平税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税赋较重,非国有企业税赋较轻,难以形成公平有效的竞争,这样就扼杀了国有企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各类企业间的公平税赋意义重大。此外,还应尽量减少针对非国有经济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过多的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一方面意味着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另一方面反映了行政手段对市场活动的干预,使没有获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更加感到不公平。
2.清费立税,减轻国有企业税外负担。国有企业除了预算内各项利税的上缴外,还要负担沉重的各项预算外非税收入,包括基金、收费和摊派等,形成了税费并重,甚至费税倒挂的现象。沉重的税外负担吞噬了企业的利润,削弱了企业的活力,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且由于这部分资金长期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了政府的监管和控制,扰乱了我国财政秩序。经过改革,规范、完善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建立,将减轻国有企业沉重的财政负担。
3.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开征社会保险税,推进国企改革。与西方的个人所得税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引起的收入再分配规模较小,涉及面较窄,没有起到将国民收入应有份额从社会富裕阶层向贫穷阶层转移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深化改革,主要是在技术上加以完善和加强征管,使其能够实现其调节社会收入,为社会保障提供财力支持的职能。为了使国企改革到位,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开征社会保险税。这样,个人所得税侧重调剂社会成员之间的个人收入不平,社会保险税侧重调剂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福利水平,防止个人在收入及福利方面的过分悬殊,为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创造稳定的环境,尽量减少国企改革引起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的不满。
三、从公共财政支出角度看国企改革
1.财政从生产领域走出来,从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走出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以国家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方式,要求财政尊重和维护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自,切实维护国有企业理财自,财政不再承担弥补企业亏损的责任,摆脱国有企业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性,迫使其提高自主经营意识,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真正做到财政和企业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还要求财政从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退出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本经营由企业自主解决,财政将致力于“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侧重宏观调控。
2.增加对科研、教育等公共物品的提供,为国企改革注入活力。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财政支出还远远不能满足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使得公共财政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公共物品中的行政、公安、国防、公共卫生等的供给,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每一个企业正常所需生产经营的宏观环境。而科研、教育虽然不是纯公共物品,但却具有极大的溢出效应,所以应该成为新型公共财政支出体制中的侧重点。增加对科研、教育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查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使国有企业能够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专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这些都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创造了条件。
3.增加公共财政的转移性支出,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失业问题的解决。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职工面临下岗。失业问题已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新型公共财政支出制度的建立,要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办再就业工程,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尽量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使失业职工尽快成为劳动力市场“空缺”的合适人选。
(2)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增加财政转移性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西方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和个人所得税相配合,是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收入和社会福利再分配,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水准和消费需要,缓和了社会矛盾,充当了宏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我国以往的社会保障对城市人口的福利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对那些真正需要“济贫”的贫困人口并没有产生太大的作用。社会保障性支出在发达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为30%~50%,在发展中国家占20%左右,但在我国还不到2%。因此,必须将社会保障纳入财政支出规划,建立和完善与国企改革各项措施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国企改革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国家介入社会保障有助于减轻国企作为社会保障的支付主体带来的沉重负担,弥补企业作为主体所造成的效率损失,使财政成为社会保障的坚强后盾。
(一)国内民间投资增幅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幅,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
1998年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投资领域以连续发行国债拉动整个投资需求的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高于前两年的增幅。同时,由于国债投资集中体现了政府公共投资的意图,主要受益者是国有经济,人们一直担心民间投资被挤出或增势减弱。事实上,除1998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幅显著高于民间投资和全社会投资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别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其中“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达28%以上(见表1)。在各类经济成份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亿元增加到5663.49亿元,5年平均增速高达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从2893.08亿元增加到2998.69亿元,平均增幅仅为0.7%。
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不仅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已从17.4%逐年回落为3.8%、3.5%和6.7%,而全部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别高达20.4%、11.8%、22.7%和20.3%,与国有投资增幅放缓的趋势形成鲜明对照。
(二)国内民间投资比重接近国有投资,股份制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全社会投资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1997~2001年,国有投资、国内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重分别由52.5%、35.9%和11.6%变为
47.3%、44.6%和8.1%,目前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已经接近国有经济。
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以较大幅度持续下降,2001年与1994年相比,这一比重降低了9.1个百分点。同期,集体经济投资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个体经济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3个和11.4个百分点。国家注入大量国债投资以来,尽管国有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总的看仍呈下降趋势,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国内民间投资比重的变化中,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经济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见表2)。这表明,在国债投资集中投向国有经济领域的同时,国内民间投资也渐趋活跃,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最为强劲,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过对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与全社会投资的态势,也可以看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的趋势。1999~2001年,国债投资(包括国债资金和全部配套资金完成的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为8.1%、8.8%、6.5%;预算内投资资金增长率也逐步下降,依次为54.7%、13.9%、13.2%;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则逐步上升,依次为5.1%、10.3%、13%。这表明,由于国内民
(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接近国有经济投资的贡献率
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它们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9%,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高达7.52个百分点,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仅为2.05、1.83和2.49个百分点。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6.1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1.8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1.9和3.12个百分点。在其他经济中,股份制经济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得最为明显,由1998年的0.96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1.98个百分点;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则由1.46个百分点下降为1.05个百分点;而联营经济等投资的贡献率基本保持在0.08个百分点(见表3)。个体经济投资的贡献率已经略大于集体经济。按照2001年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国有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联营经济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合计贡献率,由1998年的4.92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5.81个百分点,正在接近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6.17个百分点的贡献率。这与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贡献率分别下降的趋势也形成鲜明对照。
1993~1997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3%,民间投资占本地区全
社会投资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2%,所占
比重则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因此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猛,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1997~2000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0%,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个百分点;2000年东部地区有5个省的这一比重超过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别是福建(63.4%)、浙江(62.7%)、广东(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为45.9%,上升1.3个百分点。西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由于亚洲金融危影响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大地区民间投资的增长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缓,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间投资在不同地区仍然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尤其是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明显大于东部和中部。同时,在东部一些非国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发挥了对本地区全部投资的主要拉动作用。
二、民间投资增长加快的主要促进因素
(一)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的推进,扩大了民间投资的成长空间
1998~2001年,股份制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分别高达40.4%、27.3%、63.9%和39.4%,在整个民间投资中的增长是最快的;股份制经济投资在增势迅猛的“其他经济”投资中占有主要份额(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个民间投资的加速成长实际上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拉动的。目前民间投资已经遍及国民经济十六大行业,个体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农业和住宅方面;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建筑业。1993~1997年,民间投资在十六大行业中的投资额及占本行业全部投资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行业是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农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了15.69、12.55和11.71个百分点(中经网)。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间投资主体特别是股份制经济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近几年,一些国有经济垄断的基础设施领域逐步向民间投资开放,对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限制有所放宽,民间投资主体在这些领域也日益显示着增长潜力和竞争活力。
(二)法律环境的改善激发了非公有经济投资的积极性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宪法正式确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的假集体企业纷纷摘掉了“红帽子”,恢复了其私营企业的本来面目。据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的随机调查,70%的民营企业准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联营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实施细则,不再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雇工人数、注册资金设置最低限制。关于非公有经济的法规正在逐步制定,为此类投资主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开发对各地区民间投资的活跃产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本地各类企业包括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体制条件。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东、中部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的扩大。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11月的调查,东、中部地区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已经参与或打算参与西部大开发,生产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径正在逐步拓宽。这不仅为西部民间投资主体带来专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还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东、中部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扩大了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
(四)预算内资金包括国债投资为激活民间投资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近几年的巨额国债投资正在改善不少地区的基础设施,起到间接拉动民间投资的作用。另一方面,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预算内资金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见表5)。当然,同期,在全社会投资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用于民间投资的主要是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和其他投资,但是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项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视的。
三、民间投资面临的制约因素
需要指出,从增长态势看,尽管近两年国内民间投资增幅已经明显回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投资的拉动;从全社会投资构成看,国有投资比重仍然偏高。2001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44.6%)仍然低于国有经济(47.3%),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各自所占比重更是远远低于国有经济。2000年,中部、西部民间投资总体比重分别仅为45.9%和37.5%,当地国有经济投资比重仍然明显偏高(分别为54.1%和62.5%)。
无论是考虑扩张性财政政策“淡出”的趋势,还是鉴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民间投资的发展仍然不足。民间投资主体面临不少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一)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广度和深度
目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据调查,非公有投资在将近30个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主要原因是:其一,原有的无形并没有从根本上冲破。尽管国家计委去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其二,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决定,双方地位不平等。其三,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
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税负不公,抑制非公有企业的投资扩张
一是双重征税。非公有企业除了缴纳税率为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大大削减。二是“低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本金或另行投资,均可按投资额的40%得到所得税返还;国有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贴息;国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技术开发费以及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税,等等,这些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三是税收优惠打折扣。如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对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而企业在开办初期往往没有利润或者获利甚微。
(三)融资渠道不畅,金融体制不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
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特别是非公有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据国家计委宏观院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各类非公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因而,它们不得不主要依靠自筹或其他投资来源。据笔者计算,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仅从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资来源的比重从42%上升到59%。绝大部分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四)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很不健全
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非法剥夺、损害、侵占非公有企业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尤为严重(据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调查,截至2001年底,仅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计313项,其中涉及企业负担的有242项。如果加上地方收费,企业负担的各种名目收费高达数百项),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对非公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多达2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在项目投资方面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
(五)自身素质较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成长
许多非公有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一些非公有企业存在“小富即安”、甚至挥霍性消费、缺乏投资冲动的倾向,从而限制了扩大投资。中小非公有企业资信等级较低,普遍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频出等问题;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业尚未建立起银行信用档案,再加上缺乏可变现抵押资产,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五、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十五”计划和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切实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在明确划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类政策时,应当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凡允许外商投资和国有经济进入的领域,都应当允许其他任何经济类型的企业进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应人为设限。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在改制企业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改革前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引导。根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的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的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例如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无论采取何种进入方式,都要确保各类投资主体之间的契约自由和公开、平等竞争,并且形成利益和风险相对应的投资风险责任机制。
第三,加大财税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预算内资金(包括必要的国债发行)应当继续支持民间投资,以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项目;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支持。同时,严格治理“三乱”,解除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与其他经济成分相比,公共财政与公有经济尤其是与国有经济有着一种特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财政一方面要承担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又要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满足不断增长的必不可少的公共需要。这些特点表明,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与政府职能的转化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息息相关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今后一定时期,国有经济将仍然是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从政府弥补市场失效的角度看,公共财政的建立不能排除国有企业的存在。根据公共产品的特征,可以把公共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如国防、外交、货币发行、空间技术等;一类是准公共产品,如交通、通讯、能源、城市公共服务等。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类是直接生产,一种是向社会其他生产部门采购。一般来讲,纯公共产品和自然垄断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以直接生产的方式提供,而政府直接生产就必然依托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具有“公共企业”的特殊功能。而政府向社会其他生产部门采购时,对象也可能是国有企业。所以,无论政府采取什么形式,都不排除国有企业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三)政府在调节和干预经济时,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原则,必然会进入一些垄断性行业。政府干预垄断性行业的主要方法有,由政府直接经营或者制定严格的经济措施限制这些行业的垄断价格和垄断利润,以保护市场竞争,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从世界各国来看,有相当多的垄断性行业是由国有企业直接经营的。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体制中,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公有制经济规模比重逐年降低,但是在财政收入来源中,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成分比重一直居高不下。1995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为33.95%,但提供的财政收入比重却占71.15%。在传统体制当中,国家的某些目标和职能需要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国有企业除了以利润和税收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外,还担负着充分就业及向职工提供福利等政府宏观经济目标,因此,“企业办社会”的结果是企业效率低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日益突出的问题不仅制约了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而且减少了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再加上税收监管的不力,预算外收入挤压预算内的收入以及财政支出的不断膨胀,造成90年代以来,国家连年出现财政赤字,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
财政压力的最终缓解有赖于多项重大的改革措施: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政府行政改革的同步推进。同时,财政改革的推进即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履行,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因此,国企改革和财政改革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规范的、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对于推进国企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卸下沉重的财政负担和社会负担,使国有企业在改革中轻装上阵。其次,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能够为国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国有企业以一种崭新的姿态面对改革。再次,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改革带来了各种新的实践方式,使国有企业真正能够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改革。最后,新型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为国企改革创造了稳定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提供了巨大的财政支持,降低了国企改革的社会成本,减少了国企改革的后顾之忧。总之,新型的、规范的、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将为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开拓空间。
二、从公共财政收入角度看国企改革
1.发展非国有经济的第三产业,摆脱财政和就业对国有企业的依赖,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新型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建立,可以摆脱那种以国家所有权为基础的财税体系,改变国家财政收入对国有企业的严重依赖。重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思路之一,就是根据变化了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经济结构状况,拓宽理财思路,调整有关财税政策,提高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的财政贡献率。
(1)发展非国有经济,摆脱财政和就业对国有企业的依赖。非国有经济的崛起使国企改革遇到了极佳的机会。随着非国有经济在中国经济中比重的迅速上升,其产值和财政上缴的比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成了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源泉,给了国家财政新的支援。困扰国有企业的冗员问题,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崛起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非国有企业以它惊人的包容能力为数以千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相对于国有企业在提高就业方面的作用在逐步提高。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宽财政税基。从财政收入来源的产业结构来看,我国的财政收入对工业这个国有企业密集分布的产业依赖性很大,约占50%。而信息、房地产、证券、金融、娱乐、中介等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长,利润率高,但财政贡献率却很低。因此,提高第三产业新兴部门的财政贡献率,对减轻国有企业财政负担,拓宽财政税基、增加财政收入意义重大。
(3)公平各所有制企业间税赋,为国有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各类企业间的公平税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税赋较重,非国有企业税赋较轻,难以形成公平有效的竞争,这样就扼杀了国有企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各类企业间的公平税赋意义重大。此外,还应尽量减少针对非国有经济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过多的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一方面意味着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另一方面反映了行政手段对市场活动的干预,使没有获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国有企业更加感到不公平。
2.清费立税,减轻国有企业税外负担。国有企业除了预算内各项利税的上缴外,还要负担沉重的各项预算外非税收入,包括基金、收费和摊派等,形成了税费并重,甚至费税倒挂的现象。沉重的税外负担吞噬了企业的利润,削弱了企业的活力,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且由于这部分资金长期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了政府的监管和控制,扰乱了我国财政秩序。经过改革,规范、完善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的建立,将减轻国有企业沉重的财政负担。
3.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开征社会保险税,推进国企改革。与西方的个人所得税相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引起的收入再分配规模较小,涉及面较窄,没有起到将国民收入应有份额从社会富裕阶层向贫穷阶层转移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深化改革,主要是在技术上加以完善和加强征管,使其能够实现其调节社会收入,为社会保障提供财力支持的职能。为了使国企改革到位,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开征社会保险税。这样,个人所得税侧重调剂社会成员之间的个人收入不平,社会保险税侧重调剂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福利水平,防止个人在收入及福利方面的过分悬殊,为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创造稳定的环境,尽量减少国企改革引起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的不满。
三、从公共财政支出角度看国企改革
1.财政从生产领域走出来,从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走出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以国家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方式,要求财政尊重和维护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自,切实维护国有企业理财自,财政不再承担弥补企业亏损的责任,摆脱国有企业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性,迫使其提高自主经营意识,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真正做到财政和企业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还要求财政从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退出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本经营由企业自主解决,财政将致力于“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侧重宏观调控。
2.增加对科研、教育等公共物品的提供,为国企改革注入活力。我国目前正处于转轨时期,财政支出还远远不能满足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使得公共财政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公共物品中的行政、公安、国防、公共卫生等的供给,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每一个企业正常所需生产经营的宏观环境。而科研、教育虽然不是纯公共物品,但却具有极大的溢出效应,所以应该成为新型公共财政支出体制中的侧重点。增加对科研、教育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查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使国有企业能够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专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这些都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创造了条件。
3.增加公共财政的转移性支出,为国企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失业问题的解决。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职工面临下岗。失业问题已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新型公共财政支出制度的建立,要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办再就业工程,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尽量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使失业职工尽快成为劳动力市场“空缺”的合适人选。
(2)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增加财政转移性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相比有明显的差距。西方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和个人所得税相配合,是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收入和社会福利再分配,以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水准和消费需要,缓和了社会矛盾,充当了宏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我国以往的社会保障对城市人口的福利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对那些真正需要“济贫”的贫困人口并没有产生太大的作用。社会保障性支出在发达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为30%~50%,在发展中国家占20%左右,但在我国还不到2%。因此,必须将社会保障纳入财政支出规划,建立和完善与国企改革各项措施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为国企改革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国家介入社会保障有助于减轻国企作为社会保障的支付主体带来的沉重负担,弥补企业作为主体所造成的效率损失,使财政成为社会保障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