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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对需进行在建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金额县城200万元以上、乡镇8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河堤、桥梁、道路、医院和学校等公共安全项目)实行指纹机日常考勤签到制度。
第三条在投标文件中要有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指纹)。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之前,在行政监察机关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建设单位核对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的身份后,现场提取他们的手印(或指纹)资料,并交由行业监管部门保管。
第四条实行日常考勤情况公示制。
须进行在建公示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一周内在施工工地树立公示牌,将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每日在岗情况、工作内容、上月现场工作时间及考核扣分情况进行公示。每日在岗情况、工作内容必须当天及时更新,上月现场工作时间及考核扣分情况必须每月更新一次。公示牌所公示的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出勤考核情况由建设(业主)单位派驻工地的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分管该项目的领导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在施工阶段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在施工现场,不得请假,其余时间不在施工现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但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请假。“五大员”的请假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审批,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的请假须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业主单位审批。书面请假手续留存项目部备查的同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在监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例行检查时,项目部须当场出具请假条,否则不予认定为请假。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出现事先可预料情况可能导致停工的,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提出停工申请(需要明确停工具体时间),行业监管部门认定后可不记考勤;如出现无法预料、或不可抗因素导致停工的,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建设(业主)单位及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作缺勤处理。
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至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施工、监理单位可向建设(业主)单位提出对部分管理人员暂停日常考勤的书面申请,建设(业主)单位报请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暂停日常考勤,同时向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七条建设工期在半年以内的项目,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变更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与“五大员”、“监理人员”;工期在半年以上的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上述人员的,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由变更单位向建设(业主)单位申请,建设(业主)单位与相关监管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同意变更的报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办理变更手续后,报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同时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将变更情况在施工现场公布,抄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第八条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满分为22分的扣分管理监督机制。
建设(业主)单位要对施工、监理人员的每日到岗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并建立台账。要委派专人负责指纹打卡机签到的日常管理和考勤。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均达到规定要求后当月记满勤、不扣分;在规定考勤时间内出现缺勤的,由建设(业主)单位在月底按缺勤天数最长的人员计算施工(监理)单位当月扣分情况,每缺勤一天扣0.5分。
行业监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不在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
行政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人员不在岗,每发现一次扣3分。
第九条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中实施扣分时,要以书面形式将扣分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抄送建设(业主)单位和行政监察机关(行业监管部门)。
第十条扣分情况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登记和汇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业主)单位在每月月末统计好当月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日常考勤扣分情况,及当月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所扣分情况,经建设(业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在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业主)单位要将整个工期的扣分汇总情况书面报告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十一条扣分值(累计扣分值,下同)达6分时,由建设(业主)单位向行业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行业监管部门在收到书面报告3天内向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下发《预警通知书》;扣分值达10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1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向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扣分值达16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3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等处理;扣分值达20分时,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6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行业监管部门依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扣分值达22分后,根据合同约定,没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行业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在两年内取消其进入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资格,建设单位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将处理情况抄送行政监察机关,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应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在扣分值达到没收起始点之日起7个作日内未落实的,由行业监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未改正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可采取相应措施落实。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按扣分比例没收后,执收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收没收部分至初始金额。合同履约保证金执收单位因工作失职,致使应扣交、没收保证金而没有扣的,或应补收保证金没有按时补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施工(监理)合同没有明确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工程款或监理费的10%计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处理。
第十二条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的落实,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日常管理考勤。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应实行双公示制的建设项目的扣分管理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并根据扣分情况及时对施工、监理单位采取监管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报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需实施双公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金额县城200万元以上、乡镇8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河堤、桥梁、道路、医院和学校等公共安全项目),要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竣工验收前)在工程主置设立永久性竣工后公示牌。未建立竣工后公示牌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满勤的施工单位按照《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及对施工、监理单位实行日常考勤扣分管理的相关内容要写进招标文件(承诺书)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和承诺。
第十六条建设(业主)单位没有执行双公示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在建公示、竣工后公示和在建过程中没有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日常考勤管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建设(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在建公示、竣工后公示,或者在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日常考勤管理过程中,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日常考勤扣分情况的、疏于管理的,由行业监管部门向建设(业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建设(业主)单位驻工地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责任;建设(业主)单位人员在日常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伙同或协助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篡改数据、欺上瞒下等行为的,将对相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建设(业主)单位执行双公示制管理和对施工、监理单位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进行监督,对应实行双公示制的建设项目的扣分管理情况不进行台账管理,或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问题不采取监管处理措施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工作失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与建设(业主)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对相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涉及公共安全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中央和各省、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场下发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阐述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1.本区日常监督检查同一个企业的多个项目部时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员。部分施工现场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2.重点工程普遍有这么几个共同点: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已经开始进场施工,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安置房工程; ②现场进度虽快,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往往严重滞后,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厂房工程施工至二层、三层甚至四层主体结构,外脚手架迟迟未搭设;③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未完全落到实处,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场有统一佩戴胸牌、手套、胶鞋及工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工地凤毛麟角,现场大多数作业人员均自备防护用品。
3.脚手架坍塌事故频发,脚手架搭设用钢管、扣件较难达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钢管、扣件,且经过多次周转重复使用后钢管、扣件发生弯曲、锈蚀、截面缺损、端面不平、扣件裂缝、破碎等现象,所搭设的架体承载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监督检查中还发现架体杆件搭设存在不完整、架体杆件间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员擅自拆除连墙件、剪刀撑、挡脚杆、内档防护的现象将是导致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业急速占领市场,承揽过多建设工程,现场实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安全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均应在开工前配备到位,特别是专职安全员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如下条例。(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的规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待遇普遍过低,吸引不了较高素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培训了大量的安全员,但并没有几个真正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职工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仅有的大学生安全员在现场始终只是挂着安全员的虚职,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术上,无人认真钻研安全技术和管理。再加上,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大都没有针对本工程单独编制,只是将前一个工程相近内容笼统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袭规范,无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现场施工人员根本不按方案施工,仅凭木工班组、瓦工班组、架子工班组以往经验进行搭设及操作,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五花八门。
2、重点工程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严重滞后。重点工程从立项开始就被一路往前赶,恨不得几年的工期能在几天之内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面对来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协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甚至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抛掷脑后,采取严重违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应该上升的施工楼层高度。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企业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搪塞、敷衍态度,导致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甚至出现架空专职安全员的现象),安全防护设施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安全隐患丛生。
3、非标钢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场。回顾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项目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区文教中心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无锡市长江国际二期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不难发现脚手架搭设及维护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脚手架材质问题这个关键性要素是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
经多年调查由于建筑市场对钢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钢管扣件又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相同重量的一吨钢材,由于壁厚的变化,同样是一吨钢管可以多搭设30%左右面积的脚手架,所以特别受施工企业的欢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间,扣件扭矩25-50N·m之间,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明确规定:钢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钢管内径41.82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旧钢管应符合上述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从招投标入手,严格控制企业超正常能力承揽业务。对于日常安全监督中已经发现存在中标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象的企业,限制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直至该公司有能力组织起一个完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队伍时再恢复其招投标资格。为达到人员到岗履职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机定位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进行网络考勤或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手机定位搜索考勤。通过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确保中标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
2、从整顿市场行为入手,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提前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必须足额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机制,最大程度上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作为让利或挪作他用。监理单位及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都能领取到各自应有的防护用品。
3、从市场准入入手,对钢管、扣件的供应单位实行备案管理。施工单位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要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扣件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钢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钢管、扣件抽样,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钢管复验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扣件复验应包含外观、尺寸、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复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不得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近期,各地时有发生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又值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及党的“十”召开在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假日及“十”期间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加上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大,施工人员家属探亲多,人心比较浮动,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到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国庆节前后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要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做好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针对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超前防范,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零抓起,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企业、项目部、班组要认真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尤其要加强节假日前及节假日结束恢复施工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围挡墙、临建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各方主体的安全监管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对于节假日期间暂停施工的工地,节假日过后复工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复工。各项目应严格落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各项要求,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对施工现场围挡墙、周边五米范围内的卫生、临建设施、污染源、场容场貌等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三、立即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
为吸取武汉“9.13”事故教训,自发文之日起,各在建项目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单位、安拆单位一起对正在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高处作业吊篮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设备运行状况、保险限位、电器元件、绳索、附着以及构配件等进行详细检查,要逐台检查,不得遗漏,并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分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有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严禁施工升降机超载(核载范围内一次载人最多不宜超过9人),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各单位应在10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区建管安监站。
四、加强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国庆节期间,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的管理,成立治安管理小组,明确和细化各责任主体的目标和责任。要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加强出入工地登记手续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行为异常的人员要提高警惕,发现有挑衅滋事、强买强卖、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要建立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定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宣传普及性的自防、自救及互救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按我委安排,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组织了6个检查组,于*年10-11月进行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重点对工程的主体结构实体和建筑材料质量及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等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在建工程79项,其中住宅工程37项,公共建筑26项,市政工程16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和抽查通知书8份,其中责令4个工程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较好执行,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较规范,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推进,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同时也发现,一些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项目负责人长期缺位,分部工程未能及时组织验收或严重滞后,混凝土结构质量通病未能有效防治,特别是影响结构使用寿命及安全的问题如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控制(特别是悬挑构件)、上下层墙柱新旧混凝土交界面的处理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个别项目还出现结构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个别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发生涉及结构、节能等方面变更后,不按规定重新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2.监理单位质量行为
(1)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不齐,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个别项目总监经常不到位,由监理员行使监理工程师甚至是总监代表的职责;(2)监理资料缺乏完整性和有效性,监理资料中存在监理工程师代总监签名现象;(3)对原材料进场未严格把关,部分工程缺少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4)个别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较差,未有效制止,起不到旁站作用;(5)部分工程对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能跟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6)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
3.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部分施工单位存在项目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人员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项目经理经常不到位,未能实际到位履职;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如原材料、试件等见证送检的检验报告和施工自检资料未能及时收集整理,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所代表批量与相应厂家出厂合格证不符的现象较多;部分检验批验收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如在现浇混凝土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中,对混凝土观感和尺寸偏差存在的严重缺陷无任何反映;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不规范,在记录中有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而在结构实体相应部位找不到该组试块。
(二)原材料质量
从本次抽检各种建筑材料的情况来看,钢筋原材、砌块或砖、电线电缆、塑料管材(管件)等材料质量总体较好;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和墙体材料传热系数的检验基本符合要求;而玻璃节能检测发现个别玻璃的遮蔽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的要求。
(三)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分两方面检查:第一,实物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在建工程作业层和已完结构的楼层;第二,结构实体质量抽检,包括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现场钻芯或回弹测定,对混凝土梁板钢筋定位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实测实量混凝土楼(梯)板厚度等。
1.实物外观质量主要存在问题
(1)模板工程。部分工程模板体系固定不牢固,模板安装时拼缝没采取有效的防漏浆措施,造成外柱(梁)、剪力墙跑模、错位、漏浆等现象;(2)钢筋工程。钢筋定位不准确,特别是剪力墙纵向受力钢筋偏位现象较多,端部钢筋弯勾制作不规范、加密区箍筋数量及间距不符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无有效保证,部分剪力墙和楼板支座负筋没有保护层措施,个别工程框架梁未按图设置钢筋;(3)混凝土工程。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未能有效控制,梁柱接口、墙(柱)根部等部位存在蜂窝、麻面、漏浆现象较为普遍,个别楼梯梯板端部存在严重夹渣现象,结构施工缝留设比较随意,没有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落实,个别工程因施工原因在框架梁上形成较多“冷缝”,个别工程在混凝土楼面上随意留置管线沟槽;(4)砌体工程。砌体工艺质量欠佳,部分未按设计要求留设构造柱或圈梁,砌体留槎、拉结钢筋、灰缝饱满度等不符要求,个别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与设计要求不符。
2.结构实体质量抽测
(1)本次对混凝土梁、柱(墙)的强度采用钻芯或回弹法检测,个别构件强度值未达设计强度;(2)对检测梁、板等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个别构件检测值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3)对混凝土楼(梯)板截面尺寸检测,个别实测部位的截面尺寸未达到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四)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工程未进行建筑节能材料和结构实体检测;个别工程有关建筑节能项目的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审;未编制建筑节能方面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或编制深度不足,可操作性较差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令建设各方主体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的工程,相应建设工程质监站必需认真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处理结果报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备案。
(二)对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强度和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建设工程质监站要监督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备案。
(三)对个别质量行为不规范、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包括:
1.*三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二期
该工程已基本完工,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未组织验收。对该工程施工单位藤田(中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
位*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2.*碧桂园三期2号楼工程
*碧桂园三期2号楼桩基检测出现Ⅳ类桩,没有进一步处理记录;重大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已交付施工;部分墙体垂直方向存在通缝现象。
对该工程建设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3.**美特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厂房桩基检测出现Ⅲ类桩,没有进一步处理记录;重大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已交付施工;未见建筑物沉降观测和垂直度观测记录;未见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节能材料未送检。
对该工程建设单位**美特包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4.*路三期B4标
未见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报告;未进行预应力锚固性能试验;对工程桩检测出现的Ⅲ类桩及持力层有碎块、裂隙的桩,未见设计意见。
对该工程施工单位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
5.*新城E5-1商住楼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湛江市粤西建筑工程公司)。
6.*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施工4标段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7.*市轨道交通四号线车陂南站土建工程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树立质量品牌意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处于监控状态,要针对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监理规划、细侧,指导全过程监理,要加强对监理日志等方面的检查,督促监理人员落实旁站,确保监控到位,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报告,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二)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监督责任,确保质量监督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技术风险大的项目、质量信誉差的企业、工程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对监理规划、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发挥作用;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提高质量监管的效率;要严格执法,对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从严处罚。
(三)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制定有针对性、有效可行的防止质量通病的技术保障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监理单位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着重治理质量通病内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施工过程中旁站、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予以落实。各质监站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较集中的工程必须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有关责任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及实施行政处罚。
一、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题会议2次,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的通知》、《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工作计划》,并建立日常监督、日常巡查、阶段验收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坚持“每月一次巡查”巡查制度。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8份,并得到及时圆满处理。
二、责任单位质量行为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管力度,年初下发了针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重点监管措施,并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严格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质保体系的监督审查,重点是:人员岗位资格、配备数量、现场到位等情况。严肃处理现场质保体系与报建不一致、项目经理或总监挂名、总监违规兼任多个项目、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实体质量落实情况
在实体质量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监督方案和抽测计划,对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并对重要部位的验收进行监督,努力确保实体工程质量。在对原有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强化对深基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钢结构工程等重大风险源的监督,防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已出台《关于加强深基坑支护和基坑降水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巡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钢结构、钢筋工程、砼工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及时出台措施,并逐项签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认真整改。
配合安全员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操作规范,在现场严格检查各作业区的施工人员是否文明施工,经常巡视、检查相关动火、动电、高空作业等工作区域,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施工述职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建筑工地施工述职报告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本人名叫__x,于__年6月15日进入__x有限公司装饰部,任职施工员岗位。岗位职责包括:配合项目经理制定并安排施工计划,审阅图纸及沟通解决图纸中设计与现场不符等相关问题,对施工队材料用量及成本的控制,施工工艺的掌握及灵活运用,安全及日常工作资料的管理与收集,与各相关施工单位的沟通协作等。来到公司后,我本着学习、提高自己的原则,积极、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各项工作,工作能力也得到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同时尽自己努力把工作做到,从而能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融入中孚泰这个大家庭中,为中孚泰的发展壮大出一份力。
装饰行业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可能会遇到新的方案、新的材料、新的工艺,也就意味着如果自己努力每天都可以学习到新的知识,我是一个对新知识很渴望的人,因为知识能人我们短暂的人生更丰富。这也是我选择和喜欢这个行业的原因之一。
从事这个行业5年时间,自己是学习者也是实践者,学习的过程是“辛苦并快乐着”的,但我更注重的是这个过程,我可以在这其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业务水平还有沟通协作等多方面的能力。建筑装饰行业对从业者要求是很高的,既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很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作为施工员,说实话就是工地现场的“万金油”,对于现场的各个细节都要清楚,现场每个施工作业面都要监督、巡查。只有做到这样才能让自己对现场工作区域中的各个环节有更强的控制力。在来到公司担任施工员岗位以来,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项目经理把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安全方面
配合安全员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操作规范,在现场严格检查各作业区的施工人员是否文明施工,经常巡视、检查相关动火、动电、高空作业等工作区域,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违章的个人及施工队加大处罚力度——“杀一警百”。
二、图纸方面
目前这个项目设计图纸很不完善,很多具体的区间、节点都没有详细做法,这就需要施工员配合现场设计师一起深化施工图纸、明确施工工艺,由于设计方没有派遣驻现场设计师,这就带来了深化图纸确认的过程很困难。
三、材料方面
进场时,自己首先就做了所管区域的材料进场计划,基本明确了材料的用量及进场时间,由于现场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会有变更,所以材料的统计,作为施工员就要一直跟踪统计。甲方方面对材料的认质认价过程很繁琐,时间长,加上公司采购流程也很繁琐,耗时、耗力,一个审批流程要走很长时间,直接导致在材料采购、到场时间滞后。
四、工程进度
项目工期紧,只有5个月的时间,安排施工队工作内容的时候,我们从很多方面下手争取一切能争取的时间,如交叉作业、增派人手、加长工作时间等。自己也经常和施工队沟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控制各相关作业面的完成时间以及督促各个施工部位所需要材料的进场时间。争取尽自己的努力配合项目经理把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施工工艺应用和施工队管理方面
与施工队长沟通各个细部节点的具体做法,本着“注重完成后的效果、省时、省料、施工方法简单”的原则监督、控制各个作业面的施工工艺。对与施工工程量变更的核查、签证,自己都做到现场实际测量、核对,准确的核算出变更的工程量以维护公司和各施工队的权益。
六、与各其他单位的沟通协作
现场的施工过程中随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会涉及很多其他相关单位如:舞台机械、消防、暖空、强弱电等等,我工作过程中也本着沟通学习的原则,与各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既要保证公司的利益,还要确保问题以一个最快简的方式方法解决。
七、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积极配合资料员做好自己所管区域的隐蔽工程项目验收所需各项资料的收集,各项施工内容变更的手续和资料的收集,现在自己所管区域的施工作业面设计变更很多,自己也经常和资料员沟通,配合其收集、整理所需的各项资料。
总体来讲,在过去的4个月工作时间里,在施工员的岗位上,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能够积极、主动的去做相关工作。在任何场合中都绝对维护公司的利益和立场。在工作中,明确属于我的工作或未明确所属人但领导安排的工作,我都能以很好的执行力去完成。
在工作中自己也有不足的地方——工作中有些具体的事情做的还不够细致,各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加强,如:水电部分相关知识、声学部分相关知识等。自己会在未来的工作、学习中拟补身上的不足,尽努力完善自己。还有就是自己正在制定一份工作中的学习计划,把工作内容分成若干部分,在这些若干项工作内容中再细化分解各个部分,从而划分出哪一部分中的哪一方面是自己弱项需要重点加强学习,哪些自己有优势的地方要突出体现,并要制定一份时间计划表,量化具体的学习提高时间以激励自己努力学习,并争取在近两年内考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在工作中自己会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我工作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公司在成长、在发展,各项体制、制度也在完善之中,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进入公司并有机会通过自己努力学习、踏实认真的工作从而让自己和公司在未来的日子里一起进步、发展。
建筑工地施工述职报告二
在xx年里,我工区xx广场站已经相继完成连续墙、冠梁、支撑梁、铺盖体系、端头加固、多次交通导改等诸多工序。在xx年新的一年里将会迎来基坑开挖、钢支撑架设、综合接地、主体结构施工、临时铺盖板拆除、附属结构施工等新的工序。无论对于工区还是个人而言都将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对此,我订立了xx年个人工作计划,以便使我个人能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工序管理
1、人员安排:由于新的工序开始及增加,技术人员需要加强,以保证整个工区各种工作能够安全高效兼管到位(包括库管员、电工、普工等各个岗位工作人员)。
2、xx年2月至5月基坑开挖阶段,目前是基坑初开挖期人员、机械设备、应急物资都基本到位,按照基坑开挖方案有条不紊进行施工中。这个阶段至关重要,前期基坑的开挖位置、开挖方向决定了后续的施工,我工区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现场的各种情况。接下来在基坑开挖施工阶段,多台挖机相互配合,我们将努力保证各个开挖面的安全、快速的前进,并及时架设钢支撑、处理鼓包和侵线的连续墙。在基坑开挖见底后,做好首段验收工作,以保证主体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xx年6月至10月主体结构施工,本阶段是本年的重点,更是整个车站施工的重中之重,前期的各个工作都是为了主体结构施工而展开的,所以在这个阶段我工区更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例如综合接地、大队伍的管理(人数多)、多处大范围的预留孔洞、大方量砼浇筑、大面积钢筋绑扎、大范围脚手架和模板的搭设,以及多层次高频率的吊装作业,特别是在铺盖区的施工,这就需要我们技术人员要把各个工作面盯住、盯死,学习梁溪大桥站的各种成功经验,把梁溪大桥站的各种失误之处引以为戒,并对半铺盖区和全铺盖区的施工积极进行创新,以保证xx广场站主体结构施工的安全、快速、高质量的完成。把xx广场站铸造成精品工程。
4、xx年10月至12月为车站回填土、盖板拆除、附属结构施工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完善整个车站的施工,并对道路进行恢复,主要难点就是交通导改,场地的合理规划,安全、高效的控制。
二、技术管理
1、认真审核图纸,确保基坑开挖的深度、砼围檩的位置、钢支撑的间距、格构柱的加固,组织大家学习研究车站的主体结构施工图、建筑图,认真的进行核量,并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管理(钢筋、砼)。
2、认真做各个工序、各个工作面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请工程部领导审核,然后让每名技术人员了解其负责的工作面,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从而使现场的每一名工人,知道其工作内容、要求、安全注意事项。技术问题做到预控在先,交底在前,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奠定基础
3、认真开好现场交班会,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明天的工作进行安排,确保各个工作面的衔接。要求技术人员和协作队工班长必须参加交班会,要求他们在和下一班组交班时必须要在现场进行交接,并对工作面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要特别说明。
三、现场管理
1、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各开挖面的标高、钢支撑间距、钢筋绑扎、模板的安拆、砼成型养护、脚手架搭设等情况,都要落实到人,各工序、工作面都有技术人员盯看。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了其解施工过程,分析产生隐患的根源,协调施工人员处理问题,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检查验收,最终达到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工程进度控制:抓紧基坑开挖,促使各开挖面向前施工,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想方设法使挖掘机等设备发挥其功效,积极联系出土单位,让其保证出土量,尽快早日完成基坑的开挖,为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创造良好局面。
3、文明施工:响应项目部领导的号召,努力将xx广场站打造成无锡文明工地,在去年这方面我工区做的不够,今年将两个场地分成若干个块,由每名技术人员责任一块,对有场地达不到要求的,就对其负责人进行处罚。并加强对门卫的管理。
4、人员管理:由于我工区增加一些新人,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在接下来各种工作展开的同时,将会以我为首的对资料和规范的学习,工作上有不懂的地方及时向梁溪大桥站和领导请教学习。
建筑工地施工述职报告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一、履行个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部局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行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在工程上的应用,全面负责项目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进行现场调查,提出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和现场调查报告,报送有关单位。
3、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全面落实公司有关程序文件在项目上的应用。
4、负责项目部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有效版本的文件在各有关场所的应用,负责督促技术人员对施工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
5、认真组织编制项目责任成本、质量策划、安全资料和工程技术总结。
6、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参加工程的评定,参加竣工验收。
7、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设计变更有关资料的收集,编制竣工文件。
8、负责新进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日常工作
1、在施工前读懂图纸,查漏补遗,做好图纸会审。
2、编制所辖工程《技术交底单》,对施工班组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桩型桩长的要求、压桩力的值、进度要求、安全措施,分工配合,交待桩机人员与监理的沟通。
3、现场放样,填写工程施工记录及报验单等工程资料,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
4、发现、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5、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记录;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项目部,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方案。并监督及时纠正。
6、填写工程施工日志、做好各种工程资料。
7、工程完工后准备竣工资料。以备验收交档。
以上职责、日常工作约束自己,先后完成了以下项目:西大门试桩工程,汉口北华中企业城研发中心1x楼,新长江滨法城市花园,机场路小学,汉口北华中企业城研发中心2x、3x楼,青山区东兴洲片区还建房项目H-5地块。
三、加强学习,提高现场工程管理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虽然咱们搞桩基工程,但是涉及到上部、机械设备的知识也要有所了解,便于与监理、甲方的沟通。业余时间上网浏览一些最新的工程软件,便于日常的施工,与同行业人员多沟通,类似相关软件,大家互补。
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公司的一员
作为技术部的一员,,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从不讨价还价,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在同办公室其他几位同事的工作协调上,做到真诚相待,互帮互学。
五、不足之处
各项目开工后,控制点的复测一定要做到心中有底,因为控制点一错造成的工程损失太大了,类似于新长江开工时,有20根桩标高高出1.2米,造成了桩长的浪费,对此向公司道歉。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需要做到的就是成为一个尽责的员工。
建筑工地施工述职报告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借此机会首先向关心、帮助、支持我工作的领导、同事们表示忠心的感谢,本人自__年4月加入内蒙古鑫安建筑公司至今,近一年来,在工作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在经理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请评议!
__年我辞去南京工作,回到家乡并有幸加入到鑫安建筑这个实力雄厚,充满前景的大公司,在经理的第七分公司工作至今,__年7月在科右前旗大坝沟中、小学项目任项目工程师一职,在施工中对工程技术、质量负全部责任。在检查工作中曾多次发现工人在施工中工艺错误和成品质量问题,并纠正和整改,甚至出现返工。但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法存在的缺陷和错误,虽然这些错误和质量问题得到了纠正和处理,但毕竟造成了不必要的材料损失和进度滞后,都是本不该发生的。这让我注意到给工人和领工进行技术交底的重要性。
以前的工作中只是机械性把模式化的技术交底发给劳务领工,这是远远不够的,施工中你也会发现此效果甚微,我开始改变交底方法,在新的一个分项工程开始前必须到施工现场集中工人在一起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或进行正确示范,并把针对本工程自身特点和工艺特性编制的技术交底发放给劳务经理和领工,并监督其认真学习,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我发现真的有了很大的改观,工人也对你的管理不在有逆反心里了。仅以此心得与各位同仁共勉。
__年10月,我被调任大坝沟中学施工员一职,这和之前的技术管理工作又有了很大的差别,记得刚进公司经理就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技术是死的,可以用刻板的文字写出来的,而管理才是对一个人能力的真正考验,管理人是一门真正的艺术,他需要去思考去揣摩,不能一杆子_,不同的人和事要有不同的管理和沟通方式,这样才能够让工程顺利进行,并保证进度和质量的共进。在这方面我有很多的不足,经理曾批评我理论未能与实际结合,是形而上学。这些我都虚心的接受,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所以我还是真心的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直言不悔的指出我工作中的不足和为人处事中的欠缺,并对于我工作中的失误深刻的检讨。
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督查整改报告 ,希望对你有帮助。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查
重点督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秀屿区治建办:
根据莆田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点督查情况的通报》(莆治建办〔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通报中涉及我局监管的项目共2个,分别是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共发现问题26处,目前已整改到位26处。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建设单位: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合同造价为1681万元,自2012年 8 月10日开工,于2013年6月28日竣工验收。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共建设10幢安置房,其中多层6幢,高层4幢(16层),合同造价为1224万元,自2012年 8 月12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外墙粉刷、内墙砌体及打底,正在内部装修。
二、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整改情况
问题1:该工程造为1723.95万元,但可研报告中把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分别限定在4.89万、7.68万和9.44万元,且经秀屿区发改局核准均不采用招标形式确定;问题2: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指定,监理单位采用邀请招标,开标现场设在招标公司会议室;施工单位采用挂牌招标形式,评标办法规定为先进行三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的再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与相关规定不符,且评标中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招标人、监察部门及机构人员共同负责对招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建设单位提供反馈材料中说明:(1)根据2012年3月22日备忘录,由峤江工业园区筹建办领导小组组长郭荔花召集筹建办、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于2012年4月25日在区政府第三会议室,牵头组织区建设、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评定小组,就园区内三条道路(创业路北段、魏东路东段、纵一路北段)勘察、设计委托单位采用现场询价方式,经资格审核(参与方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程序,以最低价选定受托单位;(2)根据区发改局《关于秀屿区创业路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2012】25号)和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该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故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但实际开工时间是2012年8月10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建设单位为响应区政府“五大战役”工作要求,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采取了边建边办的方法,且我局质监站也提前介入监管。
问题4:该工程监理费仅为9.8万,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约40万)相比,少了30多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区发改局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建设单位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该监理单位监理资料齐全,在工程施工期间,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施工进度实时进行监管,工程质量监管比较到位。且经有关部门抽检,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问题5:查看竣工验收表、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通知单等内业资料,发现总监张滨签字基本上为代签字;监理工作大都只有监理员林兴恩一人负责;监理日记打印版本,记录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经查总监签字确实存在代签字现象,目前对于代签字的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照施工现场重新审查确认并进行补签,我局也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约谈。
问题6:编号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但整改回复单上的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明显造假。
整改情况:经查编号为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为电子文件,施工单位在制表时直接复制001号单,只对内容进行更改,但未对落款时间进行修改形成笔误,回复时间实为10月20日,现已重新签证。
问题7:施工日记涉嫌造假,内容均从监理日记中提取,且记录十分简单。
整改情况:由于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都是将当天的施工情况记录下来,所以可能存在部份内容雷同。对施工日记内容过于简单,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l3—56—2004)的要求,规范日记内容,明确记录人员,现已整改到位。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情况
问题1:该项目施工单位采用融资挂牌方式招标,挂牌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是省内国有企业,缺乏相关依据;挂牌招标中只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设计招标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履约保证金按规定应是合同价的5%(约612万),但该工程以秀屿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5号定为1300万元,且要求在工程开标以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采用挂牌方式公开选择具备入选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且注册地在福建的本省国有企业。但考虑到对省内国有企业信誉、实力比较了解,并与区政府签订意向框架协议,保证有投标人参加;按挂牌文件第五条规定:“若投标人只有一家经审核后合格的,确定最终承包人”。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施工招标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投标保证金1300万元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设计招标按市招标办规定符合招标程序。
问题2:勘察单位2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未经批复改为询价方式。
整改情况:本工程勘察费用合同额为97500元,由于勘察单位公开招标二次均流标,后根据莆招投标办[2010]2号文件:“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但因考虑到与拆迁户签约的动工建设时间到期,为了尽快开工建设,故采用谈判方式选择一家信誉比较好的勘察单位。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但实际开工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我局质监站已提前介入监督。
问题4:垂直度、沉降观测监测工作未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与设计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已对各栋楼的垂直度及沉降值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都以资料的形式记录在案,且垂直度测量值未超过规范允许范围(层高5米为8mm;全高累计值H/1000且30mm),沉降测量值均表明建筑物为均匀沉降,且监测数值均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要求。现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垂直度、沉降监测复核,目前建设单位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基本符合要求,具体数据正在整理中。监测单位将在2014年1月21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问题5:桩基未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方式检测;桩基静载数量不足。
整改情况:经核查,现场桩基静载数量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中第3.3.1条: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根据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静载选桩会议,由于该项目1#、2#、3#、4#、8#、9#楼为连体地下室且均为冲钻孔桩,且由同一班组连续施工,经设计、勘察等各参建单位研究,按同一条件选取静载检测桩,桩基静载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另外该项目工程大直径(大于1000mm)冲钻孔桩数量较少(共26根占总数量不到3.6%),桩长为15米-20米左右施工难度不大,且图纸未要求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检测,故未做这方面检测。现场桩基静载数量都是由各参会单位共同选定,并有选桩记录且各单位都有签字盖章。
问题6: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盖章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福建分院”的印章,不符合资质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设计单位将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的盖章,全部更改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的公章,目前资料已送总公司盖章。
问题7:“五强两比”材料送多家检测单位检测。
整改情况:“五强两比”材料由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资质过期未及时办理,施工单位为保证现场施工材料的及时送检,即转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送检过程均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送检的原材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问题8:砼强度检测评定使用旧标准,未经总监确认。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施工单位已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对混凝土强度重新评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问题9:未提供桩基验槽记录。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地基验槽(复验)记录中,包含桩基验槽内容,且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有签章。现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正在整改,我局将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问题10:秀屿区质监站发的责令整改通知单上只有1名检查人员签字,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质监站全体干部加强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法,目前执法人员已按照要求补签。
问题11:施工单位没有及时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612万元),2012年8月工程开工,2013年1月办理施工许可证,但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整改情况:本工程为BT融资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已于2012年6月28日将1300万元保证金汇入项目业主规定的专户,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因属BT融资项目,质保金存放在项目业主专户,后考虑到工程项目为政府性投资建设,根据莆建管【2011】75号文件规定,故于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问题12:监理服务费未缴纳至区住建局专户,接受统一监管。
整改情况:由于区财政资金紧张,该工程监理费未能及时缴入专户,但我局已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进行统一监管的通知》(莆建质安〔2011〕103号)文件要求,对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按规定及时拨付监理费。
问题13:未按工程进度、合同和规定程序支付工程款,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按挂牌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本工程原则为融资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因投标人是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都应筹集资金建设,不得停工,工程进度款招标人应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若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足部分按月息1%利率计算承担利息”,故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问题14:存在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现象,有通过网上公示,但未办理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该工程变更造价约2180657元,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第二十条规定,该工程设计变更属于三类变更,事先已上报我局审批且在网上公示。
问题15: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2011年3月25日,秀屿区发改局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83.8万元;2012年对可研报告给予以修改,投资估算值改为23102.7万元,2012年3月5日,秀屿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重新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也相应调为23102.7万;对比前后两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表,工程费用名目、工程量等指标均一致,但综合单价调整较大,导致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整改情况: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因当时没有考虑地下室造价,后因根据闽建筑[2010]43号、闽建筑[2010]43号文件人工费又调整二次,故造成综合单价调整,导致第二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问题16:现场检查施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发现施工单位投标中承诺人员共14人。除了项目经理易军、技术负责人林武、安全员段晓阳等3人在岗,其余11人均不在岗。在场的施工人员均不是投标中承诺人员;监理单位专监黄秋生、郭志成、监理员詹锦滨等3人不在岗。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立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要求履行职责,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根据招标及合同约定,加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场履职考勤工作,目前各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到场履职。
问题17:现场抽查发现3#、4#楼砖砌体部分使用淡化海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3#楼、4#楼局部使用淡化海沙的砌体全部拆除并采用符合施工要求的沙进行砌筑,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问题18:1#楼15、16层施工放样孔未加设盖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部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电梯安全门的电器连锁开关损坏。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1#楼15层、16层施工放样孔设置安全防护,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施工电梯安全门电器连锁开关损坏进行更换,目前现场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9:对6#楼2层6个部位、3层9个部位、15层3个部位进行楼板厚度检测。其中2层有5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1.3cm、8.5cm、和11.2cm、10.4cm、14.1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0cm和12cm的要求;3层有6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0.6cm、11.4cm、10.4cm、10.8cm和12.4cm、9.3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2cm和10cm的要求;15层有2个部位楼板厚度为12.4cm、12.7cm,不符合设计值12cm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目前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楼板进行堆载检测试验,以检验楼板承载力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检验结果将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出具,施工单位承诺将严格依据检测结论再进行分析处理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对正偏差超标的14.1cm的楼板采用人工凿毛方法进行凿薄。1#楼15层厚度12.4cm、12.7cm的楼板,设计值为12cm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8mm)之内符合要求。
三、处理情况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对以下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各责任人给予记分。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1、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2、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张滨(证书编号:35002565)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1、施工单位: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
(三)将未经核定质量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验收的;
(四)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五)发包方及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无正当理由限定承包方使用其指定的有关产品的。”
依据第二条款,并根据现场违法行为的程度,对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处以贰万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易军(注册编号:闽235080815911)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3、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黄绳铸(证书编号:福建建监—041288)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记20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参建单位继续强化有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尤其是在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施工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消除质量隐患。
2、强化岗位责任制度。要求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主要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特殊事情必须要离开工地的,必须向业主单位请假,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列入当年度信用考核。
3、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大投入,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要求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监督、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总之,我局将根据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工程有序进行,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反馈资料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措施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改善的民生重点工程,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其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因此,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放在第一位。
1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不严格执行法定基本程序,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理由,不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报监、安全报监,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2)部分保障性存在安居工程施工质量不高、质量保证资料缺失较多、“瘦身钢筋”等是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通病。(3)企业质保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位,人员管理不规范等现象。(4)监督系统人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其质量监督队伍中的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在执法能力上特别薄弱,为搞好工程质量管理执法是监督的基础。目前,在执法方面正在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在安装工程监管力量也严重不足。
2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2.1依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监督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重要的保证,其它的主要依据与执行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只有依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才能提高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才更好的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备案制等规定。全面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和有关标准,随机抽查分户验收资料不得低于总户数20%,对工程实体每幢揣测、抽查不低于总户数的3%且每幢不少于3户,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力度和频率,突出以巡查和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才更好的保证保障生安居工程质量与安全。
2.2加强对工程主体质量行为管理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质量行为监督,首先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对承揽工程的设计、勘察单位要有相应的资质且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参与相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出具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主要包括对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按图施工,施工检(试)验,质量问题整改(处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参加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签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以及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等重大设计修改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委托工程监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取样和见证送检,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复查,监理资料收集整理,组织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评估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主要包括检测数据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正确,检测报告签字是否完整,以及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监督机构等情况进行监督。
2.3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最后质量结果检验。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勘察等5家单位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验收,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全面的、综合考核。首先要严格按照验收规程和标准来进行工程验收,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问题和环节,有违反建筑强制性标准情形或技术资料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监理和建设单位要对整改部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整改到位,保证建筑房屋交付业主使用。
2.4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程质安监人员的监督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员正确履行自己监督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督单位填写派遣单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供求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和评价。定期做好工程质量监管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做到监督记录规范化、全面化、制度化。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完整、建立台账、监督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全面竣工验收。
2.5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和控制
对保障性居住工程所需的材料进行检检测、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对进场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强化原材料、预制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和复检,确保见证取样的真实性。要严格控制水泥、钢筋、砌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等主要原材料和预制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进场验收和比对抽检环节,做到没有检验合格的,不得进场,进场后抽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绝对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并做好记录将该生产单位列入黑名单,杜绝该单位的产品在工程上使用。施工过程主体结构主要是钢筋原材的控制,由于受市场多种因素影响,建设工程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存在短斤缺两现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文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钢筋原材料从2009年8月1日的起增加钢筋复试项目,在原有抗拉抗弯的基础上增加对钢筋外观尺寸、重量偏差的检测,取样数量从原来的二长二短更改为15根50cm和6根30cm,通过更进一步的检测要约束施工现场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筋,杜绝“瘦身”钢筋和易燃保温材料在保障性工程使用,要保证保障性建设工程建筑质量。
3结束语
质量、安全第一。在当今形式下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上,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督人员水平和加强材料的检测取样。依法加强对保障性安居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只有才能建设出人民和政府满意的惠民工程。
作者:程春艳 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参考文献
[1]王保安.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J].求是,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