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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宽带技术的普及与网络安全技术的更新,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这一电子方式进行贸易或商务活动为特征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Business,ElectronicCommerce,或E-commerce)逐渐成为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依托Internet、Intrane(t企业内部网)和Extrane(t企业外部网),将网络用户、外贸企业、供应商、商贸所需环节联接到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传统的贸易活动方式和手段得以彻底的改变,进一步加快我国外贸企业走出国门的步伐,并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给全球经济带来了飞跃性发展。有关部门统计结果表明: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比传统的商业经营模式所能节省的资金大约是营业总额的5%~7%以上,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甚至能超过15%。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电子商务技术发展尚未成熟,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BtoC网络贸易活动,处于初级阶段的“在线浏览,离线交易”。就其发展的总体情况而言,还停留在健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安全、保密认证、法律等技术手段和标准规范体系平台建设的讨论上。
存在的问题有:
①网络购物观念正在逐渐被现在的年轻人所接受,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导致公众购物观念落后于商务模式,形成不对等的情况。
②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质量与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网络技术之间差异仍在扩大。
③网络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如服务器、网线等硬件设施技术发展缓慢,使得数据上传下载的速度跟不上电子商务技术的要求。
④网络信息覆盖面低、网络安保措施不足、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法律环境缺乏、社会化信用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都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⑤我国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概念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认识不强,一些中小型外贸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虚拟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仍把竞争核心定位于实体市场,竞争意识不强是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已经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要真正、全面发挥电子商务的功效还有待时日。
3我国国际贸易应用电子商务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竞争实力,应该采取如下6条对策:
①宏观引导,转变传统的观念。应加大政府部门对部门主推,农业、科协、林业、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发挥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的宏观引导力度,大力宣传网络与信息在信息时代竞争中的重要作用,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社会培训,提升人民与企业负责人素质,促进人民和企业转变观念,提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②加大投入,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和硬件基础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网络架构雏形已大体建成,但与国外发达国际的建设水平相比,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投入不足、基础薄弱。
③加强研究,掌握核心技术知识。电子商务技术是一门前沿科学,是各国发展电子商务贸易所面临的共同课题,由于电子商务贸易在我国的起步时间较晚,技术研发力量、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所以更迫切地希望解决这一问题。外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贸易活动涉及外经外贸、外汇、银行、信保、税务、海关等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工作上应加强联系、紧密合作、各方共同开发核心技术。
④注重创新,迈入国际贸易新时代。全球信息一体化下的国际贸易改变了以往贸易活动运作方式和内容,也对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贸易应当转变观念、宏观管理、政策修订、运行机制、交易方式、营销方式、运输方式等创新活动。
⑤完善制度,出台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我国现有的法规只适用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电子商务配套法律体系尚未完善,带来许多制约其发展的障碍。为解决政策法规修订滞后于电子商务技术发展速度这一问题,应加快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修改步伐,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条例和法规,为电子商务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⑥储备人才,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贸易涉及诸多行业与学科,这也就决定了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形成一种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修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善、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牧业局负责制定或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市林水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制定或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或修订;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大规模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或修订;特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由市新闻中心负责制定或修订。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和盟直业务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市农牧业局制定或修订草原火灾、农牧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水务局制定或修订城乡旱涝灾害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制定或修订环境和生态安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制定或修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制定或修订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制定或修订通信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新闻中心制定或修订通讯报道安全应急预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订公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锡林浩特机场公司制定或修订航空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制定或修订金融安全应急预案;市供电局制定或修订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或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订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范较大的群众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市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重点是要切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例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市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市经济局负责督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编制修订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商贸行业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导建筑行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所监管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政府部门分别负责督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地方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场)、(分场)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分场)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分场)、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分场)、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报所属的(场)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五)重大活动单项应急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