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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业源的规模、排污特点和排污量,本次普查将工业源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详见附件2),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2、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普查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垃圾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重点污染源普查内容:
①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经济规模、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分类等;
②主要产品、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以及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燃料含硫量、灰份等;
③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排水去向信息;
④各类产污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⑤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产、排污及综合利用情况;
⑥污染源监测结果;
⑦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情况;
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情况。
(2)一般污染源普查内容:
①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经济规模、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等;
②主要产品、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能源结构和消耗量以及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燃料含硫量、灰份等;
③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排水去向信息;
④各类产污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⑤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排污及综合利用情况;
⑥污染源监测结果;
⑦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情况;
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情况。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包括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代码、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等;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3)能源消耗、污染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4)二次污染的产生、治理情况;
(5)污染物排放量和监测数据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本次普查以办事处为基本普查单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生活源中的污染源企业等普查对象的现场(基础)调查工作和数据录入;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基础)调查和数据录入由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选派一名联络员,保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3、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4、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5、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组织培训;
7、承办**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污染源现场调查、数据填报和数据录入等工作。
(三)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组织普查工作的考核、验收;
区统计局配合环保部门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普查结果的分析和资料开发工作;
区发改局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交警大队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提供在用机动车保有量及分类信息等;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建管局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分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在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源中污染源企业的现场调查和数据填报、核对及录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街道办事处按污染源数量派遣普查指导员和部分普查员。
(四)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进行考核。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五)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四、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0~**.12):
1、建立普查工作网络(**.11)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选派的联络员名单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落实经费(**.11)
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3、技术准备(**.12)
开展污染源监测,环保分局按照市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对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年12月)。
普查机构根据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制定相应的普查计划。(**年10月~11月)
4、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年11月)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院校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境保护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从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青年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数量、条件、职责和权力等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执行。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和数量,从工作人员中选定部分普查员,原则上每办事处不少于2人,各街道办事处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居委会名单及选定普查员名单、本办事处选定的普查员名单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工作准则,培训和聘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5、培训(**年11月~12月)
区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全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年11月~12月)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在于查清普查区域范围内各类单位的基本信息,以确定是否纳入普查、是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为合理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供依据。清查登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清查基础资料准备阶段,入户走访清查登记阶段,数据处理、报送、反馈阶段,遗漏及新增单位增补阶段,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阶段。
入户走访清查登记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完成,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12月)
1、各街道办事处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含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的)开始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分类、分行业进行调查,4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并组织填报普查表、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汇总。(2008年1月~5月)
2、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过程中对各街道办事处污染源普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办事处要重新进行普查。(2008年1月~6月)
3、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6月底前)。
4、配合省、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基本完成我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2008年12月前)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7月)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污染源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对各街道办事处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和评比。召开全区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主要用于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区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的制订;宣传与培训;设备购置;全区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加工与建档;普查检查验收、考核、总结、表彰;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等。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作出经费预算,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六)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七)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九)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五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由县、乡(镇)普查机构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统一划分。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抽调到各级普查办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经费中支付。
(五)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九)县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9月底前完成全县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十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十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十三)在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乡(镇)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要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要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漏。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县、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0日以前报送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评估后,于12月15日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4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县普查办复查后,集中在县普查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员由县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乡(镇)普查办公室人员中选调,差旅费统一由县普查办支付,编码工作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十五)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十六)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十七)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2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扎实做好“四落实”工作。全区农业普查动员会议后,岚山头街道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普查办公室,抽调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棒、年富力强的同志从事农业普查工作,8名同志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全街道共划分为17个普查区,140个普查小区,抽调普查员140人,普查指导员1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由各村居支部书记、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会上办事处主任王哲同志和各村居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书,下发了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岚山头街道办事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2个文件,调动了全街道搞好农业普查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了专门的培训会议,各村居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街道普查办公室的全体成员共计167人参加了培训,所有普查人员都全程参加培训,确保了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印发培训材料170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四、强化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是搞好农业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全乡老百姓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此次农业普查工作做实做细,农业普查办公室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农业普查正式启动后,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2次;全街道悬挂宣传横幅、粉刷现场标语37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12000份,张贴宣传画60张,动员全街道人民积极参与支持这次农业普查,进一步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五、认真搞好清查摸底。通过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和入户调查等有效手段,清查摸底工作深入细致,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集中力量抓好核心村屯建设。半年来,整合全方面的资金,分别投入180多万元和130多万元对新兴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新兴街目前已完成道路硬化8公里,道路硬化率达70%,新建房屋18间,旧房改造3间,改厕986个,建沼气池220个,沼气池入户率达60%,修建水利渠道1000米,建设公共体育场所2个共480平方米,修建完成文化室2个共120平方米,修建卫生所1个共150平方米;*街已完成街门楼附近及东山景区河段的绿化以及*小广场、停车场的征地工作。主街道青石板路面铺设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二)扎实开展驻村指导员下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县于4月6日向全县282个行政村(街)下派了548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指导员驻村两个月以来,积极参与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并切实为所驻村街办了一些实事和好事。如*市驻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同志多方联系引进客商帮扶岳圩汉邦和时安村,其中*红星家具厂已有意向扶持汉邦三户农户5000元用于圈养山羊,*广福汽车公司决定为时安村援建一所希望小学;驻*镇工作组积极与*锰业公司联系争取到14万元为城昌村那茶屯修建饮水工程,并铺设水泥路面屯级道路300米等等。
(三)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和*市的要求,分别制订了全县年度新农村试点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同时加强对新农村试点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协调领导小组其他组的相关工作,确保新农村试点建设工作扎实有力的推进。
(四)高质量完成办公文秘工作。组织做好全县下派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工作动员会议以及全县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培训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认真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等工作,完成了7个关于全县新农村试点建设有关工作汇报材料的撰写。
(五)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多措并举,积极向上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编印了工作简报2期,同时协助电教科拍摄新农村建设百村百品电教专题篇,进一步总结推广我县新农村试点建设的好典型好样板。
(六)扎实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全县农村现状的普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做好来信来访以及上传下达、资料收集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七)积极参与部中心各项工作。县新农村办工作人员都是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组成,抽调过来的同志主动融入这个新的集体,同志间和睦共处,团结互助,密切配合,服从安排,认真做好部里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当前主要是协助完成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展示内容的准备以及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的迎检准备。
二、主要工作体会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是搞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办公室坚持学习中央以及自治区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正确的理论思想来指导具体工作;同时办公室人员在熟悉工作岗位的过程中,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为参与政务、搞好服务打牢基础。
(二)坚持抓好“三个协调”是搞好工作的关键。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部门,服务对象既是领导,又对其他工作组和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还直接面对基层组织,因此,办公室坚持抓好“三个协调”,即抓内部协调、上下协调和横向协调,并切实做到“三个不”,即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对机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失密泄密;对重大事情守口如瓶,不跑风漏气。
三、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由于办公室刚刚成立,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诸如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滞后、新农村核心村屯试点建设进展缓慢、规划建设更不上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热情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下半年,我们将坚持“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的标准,切实按照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任务。
1.当好参谋,抓好落实,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围绕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对领导决策的贯彻执行力度,及时将有关决策传递到各单位、各部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会议的组织协调,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重点加强文字材料的组织协调,提高文稿质量,更好地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2.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加快核心村屯的建设。进一步整合全县各部门的项目资金,集中向核心村屯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事积极参与新农村核心村屯试点建设。
3.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提高新闻宣传水平。根据新农村建设各阶段工作重点加强新闻组稿,增强信息的吸引力、影响力和亲和力。加快《工作简报》的编印速度,适时做好对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其素质,提高其能力,大力宣传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指导员的管理。督促各乡镇驻村指导工作组切实加强本组指导员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同时,不断完善驻村指导员的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激发他们工作的热情。
一、准备阶段(20*年1-12月)
(一)制定和布置经济普查各项方案
1、积极开展街道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调研工作,重点是复杂区块的普查区划分。(20*年7-8月)
2、制定*街道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有关实施细则。(20*年7-8月)
3、召开街道经济普查工作部署会议,布置落实《*街道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20*年9月)
(二)组建机构,落实人员
1、组建街道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经济普查人员,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计划、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20*年6-7月)
2、设立各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小组,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年7-8月)
(三)组织清查摸底
1、划分普查区域,绘制普查区地图。(20*年8月)
2、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年8-9月)
3、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底。(20*年9-10月)
4、录入清查摸底资料,进行专业分类。(20*年10-11月)
5、进行清查摸底查漏补缺。(20*年12月)
(四)进行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1、组织街道经普办成员参加区普查办业务培训。(20*年11-12月)
2、分专业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20*年11-12月)
3、分专业对被普查单位进行普查表填报培训。(20*年12月-2010年1月)
(五)普查宣传动员
1、制定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20*年7-8月)
2、组织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20*年11月)
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10年1-7月)
1、进行普查登记。(2010年1-4月)
2、对“三上”企业(即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有资质的建筑、房地产企业)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并上报区经普办。(2010年2-4月)
3、对“三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并上报区经普办。(2010年3-5月)
4、对个体户资料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并上报区经普办。(2010年6月上旬前)
5、对普查对象进行查漏补缺。(2010年2-5月)
三、数据汇总和质量评估阶段(2010年7-9月)
1、进行普查登记质量和数据处理质量抽查,并迎接市、区经普办对我街道原始数据的质量抽查。(2010年4-7月)
2、汇总普查原始资料(2010年7-8月)
3、对汇总资料进行审核。(2010年8-10月)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9月-2010年)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许多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比如:有些企业为了发展经济,提高效益,给环境造成了很多污染,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农民在农业种植方面,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其中许多农药使用农作物后,在粮食中残留了很多有害物质,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所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各行业中的污染问题,是国家适时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进一步规范工业、生活、农业生产程序,管理化肥农药生产规范具有重要的作用。__县地处黄河上游,黄河流经县域107公里,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对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西部休闲水乡”的奋斗目标具有现实意义。从而,发展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已成为摆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及广大人民面前的一件大事。
二、健全组织机构是保障
我县被列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__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环保、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抽调环保、农林、畜牧、统计、计划、人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县环保局设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农业组,农业组设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各试点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切实搞好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经费预算、来源与使用情况
自开展普查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在国家专项普查经费尚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贷、欠等办法,筹措普查经费27.6万元,主要用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资,会议培训经费,宣传费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用品购买,办公房租用,车辆燃油费用和咨询费用开支等方面。经预算,20__年农业源全面普查约需经费39.9万元(详见预算表)
四、宣传、发动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20__年6月8日-10日,我县成功承办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会议;8月30日-31日,县上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试点乡镇负责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参加的普查试点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适时宣传报道污染源普查信息10多次。还将普查试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成员单位、试点乡镇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年终进行量化考核。同时,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墙头标语、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在县电视台上播放环保公益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目标对象及范围、方法步骤、技术规程等,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污染源普查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提高了参与污染源普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由于我县试点的农业源普查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工作量相对较小,所以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中,我们主要采取由普查试点乡镇干部负责的方法,普查指导员由分管农业工作的一名副乡镇长担任,普查员从熟悉本乡镇情况,且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好的干部中抽调,主要由乡镇的统计
员、农技员等担任,有效节约了工作经费。同时,从农业、畜牧部门抽调两名长期从事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对种植业源和水产养殖业源的普查自始至终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了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六、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8月30日、31日,我县利用两天时间,举办了__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动员会及培训会议,由领导小组各成员、试点乡镇负责人、县、乡普查指导员、数据处理员、普查员等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普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技术路线、普查对象清查、普查表格填写等内容展开。我们邀请了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指导员(省农业环保站工程师)进行授课。集中培训结束后,安排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讨论,通过问答的方式,对单个问题逐一做出解释。同时,确定从事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典型农户各两户,由参加培训的普查工作人员一起入户进行实际普查操作示范,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同时,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不定期深入试点乡镇,对普查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效保证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也保证了普查表格的规范填写。
七、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业源单位清查的目的是查清试点乡镇辖区内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规模化农场、分散农户、养殖面积≥50亩或工厂化养殖水体体积≥3000m%26sup3;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及其养殖规模≥10亩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等,确定是否纳入普查对象,形成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在具体的清查工作中,我们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分基础资料准备,入户走访清查登记,数据处理、报送、反馈,遗漏及新增单位增补,事后质量抽查五个阶段进行清查,主要采取县普查办公室农业组会同试点乡镇负责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把要抽查的种植业源清查对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确定为种植业源清查对象,并建立清查名录。在水产养殖业源的清查中,按照全面细致的原则,对试点乡镇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厂和水产养殖专业户一一进行调查登记,并建立普查对象名录。
八、试点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确定的清查对象,采取两名普查员携带清查工作中建立的普查对象名录同时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查看证件资料(土地承包责任书、水产养殖登记证等)、询问户主、查找化肥、农药、饵料等包装袋(瓶)的方式进行,对清查对象施用了某种化肥农药,没有保留包装袋(瓶)的,到附近的庄稼医院、供销部门调查,了解化肥、农药、饵料等的主要成分及含量。但是,有些农户文化程度有限,对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认识不够,对化肥农药的主要成分及含量没有充分的了解,既是施用了,记得也不清。还有部分化肥农药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商品没有详细的登记,特别是有些农药的包装上没有主要成分标示,主要成分及含量无从查处,无法填报。在普查工作中,我们按照首先入户普查,再填写草表,经过审核提出问题,然后再入户继续调查,填写正式表,经复核后录入、上报,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九、数据录入的组织和实施
这次普查试点工作的数据录入主要由农业组负责,为保证数据录入的顺利进行,这次普查试点的数据录入工作由参加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数据处理培训的一名同志承担,加班加点进行处理。数据录入严格按照普查表数据录入、批量复录、数据比对、审核、修改错误等程序进行,有效保证了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在数据录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产养殖业普查表中,我县的水产养殖业主要以农户散养为主,加之养殖水平较低,所以普遍存在鱼苗投放少、养殖周期长、产量低的现象,所以按每平方米计算养殖水产品的重量数值小,大多数农户投放鱼苗、产出的数值在小数点后4位数,部分达到小数点后6位数,无法正常录入;水产养殖专业户表中饵料系数不能录入大于等于1的数值,同时渔药也没有相应的代码,无法正常录入。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请示省、国家污普办数据处理组予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归类整理后,积极向上汇报。
十、总体结论与建议
在这次普查试点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农业种植业源和水产养殖业源的普查,通过实际的普查操作,我们认为此次普查试点的组织管理、方法措施、原则要求及技术路线等,均符合我县实际,切实可行,便于操作。通过此次普查试点,有效发现了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在该总结前部分和技术报告中已提出),为进一步完善普查制度提供了依据,对明年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对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几点建议:
1、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时,建议培训层次不宜太多,层次越多,培训效果越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要适当扩大培训面,有利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中,印刷普查表格时,建议每本普查表格前只附1份填表说明,可节约大量纸张和普查经费。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查舆论氛围,使被普查者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2007]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5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环[2007]3号)、省农林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一次农业、渔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环[2007]7号)、省农机局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苏农机管[2007]29号)、常州市农林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发[2008]6号)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区农业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实现农业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直接而有效的途径,也是农业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通过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特征、类型和产生、排放量及其去向;了解我区农机排气污染源及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情况。通过对设立在我区的种植业污染系数测算基地的持续监测和检测,提供污染物产生、富集和流失系数。以农业污染源总量普查和污染系数测算相结合的方式,为我区农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段资料为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机排气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机拥有者。
(三)普查范围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源的普查,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抽样比例为0.6%。
2、畜牧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蛋鸡和肉鸡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普查,生猪≥50头(出栏)、奶牛≥5头(存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的全部养殖户。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饵料、渔药、肥料等污染源的产生情况,养殖面积≥5亩的池塘养殖户和养殖水体体积≥1500立方米的工厂化养殖户。
4、农机排气污染源。主要普查区内主要农田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的拥有者,主要为分散农户、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场,开展农机排气污染调查。
(四)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
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调查内容: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膜:主要普查地膜使用情况,调查内容: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秸秆:调查内容包括秸秆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猪、奶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渔药的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4、农机排气污染源:主要普查农田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按时间和机型的分类保有量,测算主要农田作业机械分类排放系数、分类机具的年加权平均功率值和年平均工作时间等相关参数,根据相关公式来计算农机排气污染物的年排放总量。
(五)污染物系数测算点
地表径流水体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1-2种农药(根据作物施药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同);地下淋溶水体总氮、硝态氮、铵态氮、1-2种农药;农田地膜残留量。
三、普查技术路线与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1、农业污染源普查
采取分类抽样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区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根据我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区域布局,在综合考虑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因素的基础上,分类普查、监测农业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我区主要类型农业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
依据各类农业污染源在产排负荷中所占的比重,明确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构、普查规模、普点,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
2、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
按照实验室检测、现场监测与排放系数测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区级指导、地方配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按照普查分类标准,统计区内农机分类保有量,经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二)普查步骤
1、全面培训阶段(2008年元月1日~2月29日)。成立*区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明确各类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开展普查培训,建立普查工作队伍。要求所有指导员和普查员熟悉普查方法、普查表格的指标解释、填报方法等知识。
2、普查试点阶段(2008年3月1日~3月15日)。组织指导员和普查员以现场会形式,在2个镇8个村开展普查试点,分地区和内容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3、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3月16日~4月30日)。组织所有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全区所有污染源进行普查。
4、检查审核阶段(2008年5月1日~5月15日)。按照一定比例对普查表格进行抽查审核,镇级指导员对辖区内的抽查比例为5%,区级指导员对所负责的镇抽查比例为2%,对不合格的普查数据,该普查员所有普查的数据重新调查录入。
5、普查汇总阶段(2008年5月~6月)。对各镇、街道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审查、录入数据库、验收,上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报告编制阶段(2008年7月~12月)。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编制总体报告。
7、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0月)。建立农业、渔业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工作方法
(一)种植业污染源
以本区范围内所有乡镇和分散农户为调查对象,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填报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表N301)。分散农户采样以乡镇农户数量的0.6%抽样比例,填报农户典型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表N302-1)、农户典型地块肥料施用情况调查表(表N302-2)、农户典型地块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表(表N302-3)。具体调查、抽样方式和填表要求按照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教材实施。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饲养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养殖、管理的养殖方式;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养殖户(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符合污染源普查规模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普查,统一填写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表(表N305)。具体调查、抽样方式和填表要求按照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教材实施。
(三)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依据养殖规模和经营权属的不同,将水产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两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养殖水面在一定的面积以上(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水产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养殖规模在一定面积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符合污染源普查规模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普查,其中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填写水产养殖基本情况普查表(表N306-1)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普查表(表N306-2);网箱养殖、围栏养殖等养殖方式填写水产养殖基本情况普查表(表N307-1)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普查表(表N307-2)。具体调查、抽样方式和填表要求按照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教材实施。
(四)农机排气污染源
以全区境内主要农田作业机械的拥有者,普查对象包括分散农户、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普查2007年内所有农田作业机械的保有量,填写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普查表(表S406)。具体调查和填表要求按照《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进行。
(五)农业污染源污染系数测算
按照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排污系数测算方案,为测算种植业污染系数,我区需建立一个污染系数测算径流监测小区、一个渗流监测小区和一个农膜监测小区,在此基础上开展一年的持续采样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汇总后分别测算出我区种植业的排污系数,最终完成全区监测报告。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区农林局将成立污染源普查农业工作组,工作组由张建坤局长任组长,屠伟庆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监督所、水利农机处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的落实、联络、调查、汇总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培训指导
从2008年元月起,集中1-2个月时间对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元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镇级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所有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必须全部熟悉;2月,组织所有指导员分地区对普查员进行培训,分条线掌握普查的操作规程和实际普查方法。
培训内容主要是:《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江苏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常州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普查人员在普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普查指导员进行咨询解决,普查指导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所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数据录入审核员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要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保证普查质量。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四)宣传动员
各级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农民、养殖户充分了解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消除农民、养殖户对普查的顾虑,为顺利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基础。要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农业污染源普查,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强化保障
1、人员保障。区农林局将组建污染源普查指导员队伍和普查员队伍,从各镇(街道)抽调8人组建区级普查指导员,并集中办公;各镇(街道)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水利农机站各指定1人为镇级指导员,区、镇两级指导员队伍30人。普查员队伍156人,各行政村指定1人为普查员,原则上要求普查员为村会计、村主任或村农技员担任。
2、资金保障。普查所需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承担,区级经费主要用于: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定,宣传与培训,设备购置,组织填报试点与摸底清查,现场核查,普查数据汇总、处理与报告编写,验收、总结等。镇级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普查员入户调查经费和普查员人工工资。
3、物资保障。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要及早落实普查设备和物资,包括办公场所、汽车、电脑、服务器和网络、数据库软件、普查资料表格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今天的会议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在年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是继2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了准确及时地完成这次普查任务,遵照上级政府和xx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流程图》的统一要求,
并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划,以指导全镇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
一、普查的目的和要求
人口普查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于我镇来说,通过这次人口普查,还可以查清我镇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问题、农村非农人员情况、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和规模
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范围:全镇53平方公里土地上有人居住的平原、丘陵等所有领域,都属于此次普查范围。
普查规模:2.5万左右的家庭户、集体户,8万左右的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以及300左右的死亡人口。
普查区的划分和设置: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划分普查区。全镇17个村,都各设一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原则上按300人左右),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全覆盖全镇。
三、普查标准时间、登记原则和方法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组织形式
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中国人民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在军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在武警部队各类单位服务的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武警部队营院内的,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境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包括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普查需要投入的力量
根据上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镇(街道)人普办工作人员不少于12名,每个普查区(村、居委会)平均配备5名工作人员,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原则上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据此测算,这次人口普查需投入的人数大约在300人左右。
六、普查的工作步骤
人口普查分四个主要工作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底,历时1年。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办公用房、人员;制定工作规划和流程;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筹备普查物资;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选调、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会同派出所进行户口整顿;绘制普查地图;进行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为普查登记复查阶段,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历时1个月,主要包括: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其中:11月1日至10日完成全面登记;11月11日至25日完成全面复查、验收和上报。
第三阶段为编码和数据处理阶段,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历时1年多。主要包括:进行快速汇总;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上报;普查表编码;进行普查表光电录入;数据审核。其中: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05日完成快速汇总并上报;2011年3月底前完成普查表的审核录入和主要数据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