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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普法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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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普法;途径;青工

胜龙管理区是中心首家采用合作模式进行原油生产销售的三单位,员工成份比较复杂,既有中心正式职工、企业员工和劳务工,还有孤岛采油厂合作输出的职工,各类用工成份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也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为此对不同层次的人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刻不容缓。

一、劳务工是管理区普法教育的重点

胜龙管理区的140余名劳务工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油田职工子女劳务工只占到不到三分之一。农民劳务工的年龄在18-60岁之间,他们来油田的目的是为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一些收入,特点是流动性很大,文化水平也较低。长期以来,广大农村普法教育一直比较薄弱,村民的法律知识多数是从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渠道获得,所以说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相对较少,守法自觉性也不高。最近几年,油价飞升使油区盗油事件时有发生,也不乏有组织的盗油团伙铤而走险,使用凶器和交通工具进行有组织、成规模的盗油活动。劳务工月收入不高,平常多数时间在井场劳动,部分还在边远单井驻井值班,盗油分子采取财物利诱和恐吓的手段常常奏效,有些人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有的还盗卖油井换下上的废旧配件,为了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从而走上一条悔恨之路,所以农民劳务工是企业普法教育的重点,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二、职工与企业员工的普法教育也不容忽视

胜龙管理区原有油田职工84人,55名孤岛合作输出职工调回采油厂工作后,现有职工不足30人,均来自油田各二级单位,从年龄来看,多数经历过二五、三五、四五普法教育,接受了比较系统的法律教育,法律知识掌握较扎实,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较高。一般情况下油田职工不会为了一点小利而断送相对稳定的工作和可观的经济收入,但在最近几年,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盛行,攀比之风此起彼伏,住大房、开好车成为很多人的追求,某些油田单位相继发生了职工与社会闲杂人员相互勾结、监守自盗的刑事案件,有的还是数额巨大的大案。这种只顾眼前,不顾后果的短视行为,对油田的稳定、和谐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所以对职工的普法教育也不容忽视。

企业员工都是年轻人,是中心未来生产的主力军,他们大多是油田职工的独生子女,自小在家里娇生惯养,他们在家往往是有求必应,但有的家庭条件不好的企业员工,看着同伴的生活,开始盲目仿效和攀比,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如果一个孩子出了事,影响的是一个家庭幸福,对这孩子一生产生不良影响,还在社会上造成不同程度的振荡,因此企业员工也应当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三、领导干部是推动依法治企关键

目前,社会上仇富、仇官的现象流传甚广,一方面说明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干群关系没有达到应该有密切程度,一方面还说明老百姓对官员腐败深恶痛绝。作为一个管理干部,尤其是当前形势纷繁复杂,要做到依法治企,按法律规定开展工作,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否则思想会逐渐腐化堕落,工作举步不前,事业心丧失殆尽,甚至会把国家财产中饱私囊。因此,加强对管理干部的法制教育是推进法治社会的关键。

四、加强企业普法教育的几个途径

4.1 切实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在贯彻国家宪法的前提下,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因此,要实现管理区依法治企,最基本之点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切实贯彻有关依法治企的方针政策,按照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确保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管理区的各项工作中得到全方位的落实,推进管理区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发展,全面提升干部、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守法自觉性。

4.2 加强法制学习,树立依法治企的观念

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法制的学习和教育,这是依法治企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因此,在管理区要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观念,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此外还可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促进干部、员工的学习与交流,不断深化大家对于各系列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管理区及自身的权利。

4.3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法制宣传,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目前,管理区板报、闭路电视、网络等媒体设施比较发达,既有纸质媒体,也有电子媒体,既有传统媒介,也有风靡当今的大众媒介,因此,管理区里这种媒体多样性的存在形态,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便利条件,广泛地、反复多次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从而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

4.4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治企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区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配备得力人员,把法制教育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履行职责;合理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适时调整了普法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提出不同时期的普法任务,通过扎实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使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有所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把防盗护矿和党风廉政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此外,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党风建设以及提高依法治企的领导能力等,认真思考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正确处理好法治与德治、法治与人治以及其它方面的关系等问题。

五、结束语

我们开展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课,扎实地推进了五五普法,把法制教育与胜龙管理区工作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声有色地推进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杜绝了犯罪,真正做到了三稳一保,为中心实现百万吨发展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2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1.高质量做好年定报和各项调查工作。严密组织实施各项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及一次性调查,提高标准、确保时效、扩大调查成效。认真做好城镇、农村抽样调查新网点的运行工作,抓好以县(市、区)为总体的各项抽样调查。继续抓好统计定报和年报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年定报任务。

2.切实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充分履行职能。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再接再厉,组织实施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录入汇总、数据审核编码和上报、总结表彰等各项工作,做好对人口普查的分析研究、数据评估论证、普查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3.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市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细则,依法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完善数据审核制度,强化检查考核力度,对数据收集、汇总处理、资料上报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控制与管理。

二、坚持不懈,继续强化统计监测工作

1.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监测。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变化趋势,加强月度、季度和年度动态监测。不断完善统计考评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更高水平小康跟踪监测、科学发展考评监测、重点能耗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监测、社会发展评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监测工作。

2.全面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监测体系。围绕全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尤其是工业转型升级的统计监测,密切关注新能源、生物医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市统计局产业升级监测体系,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全面组织实施反映我区经济转型升级进度、成果的统计指标体系。

三、锐意进取,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抓好统计信息分析工作。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优势,加强调研分析,力争在分析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

2.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信息供应。在建好“吴中统计信息公众网”的基础上,加强与“吴中政府网”的链接,通过网络及时统计信息。要认真做好统计数据、信息传播和公开等工作,及时公布全区经济运行情况。

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1.规范实施抽样调查制度。根据省地方统计调查局的统一部署,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统计制度方法做好科学发展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主要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制度、畜牧业抽样调查制度、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制度、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制度、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月度抽样调查工作,并加强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2.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制度。在切实抓好以区内13家银行为重点的金融统计基础上,逐步将区内新增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统计范围,不断丰富金融统计内容,全面、及时做好全区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组织实施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根据省统计局研究建立《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吴中区实际,组织实施新兴产业统计制度,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区新兴产业发展的速度、规模和结构,更好地把握新兴产业发展进程。

4.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认真执行《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评价指标部门监测目录》,建立和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形成统计监测合力,实现统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

5.加强文化、体育产业统计。加强对文化、体育产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文化、体育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体育产业统计监测方法。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文化、体育部门要根据全行业统计的要求,全面负责相关产业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监测和分析工作,全面反映文化、体育发展状况,为区文化、体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管理,积极推进统计各项建设

1.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局制定的《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及统计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继续强化统计站(办)管理,充实统计力量,制定对镇(区、街道)的专业考核办法,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推进“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继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把名录库维护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税务、工商、编制、民政、质检等部门的行政记录和经济普查的清查结果,继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

3.强化统计法制建设。一是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六五”普法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和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宣传气氛。二是做好区级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批转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吴中区统计监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有重点解决基层统计机构基础工作薄弱、统计调查对象不配合等现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第3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7月9日,一行11名同学在文法学院丁恒星老师的带领下,入住徐州市救助管理站,与被救助的流浪人员同吃同住,开始了为期9天的暑假社会实践。

经过多次的师生集体讨论和座谈,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准备从法律宣传、街头救助、市民调查三个方面进行,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比较深入的了解我市流浪儿童的生存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 普法宣传

10日上午10时左右,社会实践分队11名成员都穿上整齐的青年志愿者服装,走上街头,进行了与流浪儿童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我们共分为两组,一队在淮海西路附近;一队在中山南路,主要选择沿街的商店与各大商场周围固定摊点人员和流动的市民为发放对象。我们向他们细心的解答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诉他们救助电话等救助方式。我市市民都非常的配合,非常的支持我们的活动,纷纷向我们提供流浪儿童的各种信息和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都认为解决流浪儿童这个社会问题迫在眉睫。

下午2时许,500多份宣传材料已经全部发放到市民的手中,我们全身虽然早已被大雨淋的湿漉漉的,但是想到我们的社会实践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感到非常的欣慰。

二. 社会实践

10日下午3时左右,当我们冒雨乘车赶到救助管理站,稍事整理后,我们便接触到了一个被救助的流浪儿童,其中有一位原籍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16岁流浪儿童。由于我们的语言不同,一开始我们便遇到了交流的困难,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看见他在读一本标有汉语拼音的《语文》课本时,我们灵机一动,便找出笔和纸,用汉语拼音和他交流起来。通过交流,我们了解到他的身世,他家里有爸爸,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妈妈去世了。他还通过手势想告诉我们他经常的被一个“老板”打脸和身体。下午5时许,他被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送去火车站返回家乡,他临走时,告诉我们想和我们做朋友。

此外,我们在实践基地还与被网友欺骗来徐的少女、被传销骗去2万元的打工妹、被偷去钱包而无处可去的一家三口等被救助的15名流浪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11日至12日,我们开始了街头现场救助活动,分队11人共分成5组,分别走上街头寻找流浪人员,根据统计,共找到流浪人员58人,其中成年人40人,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流浪儿童18人。其中有一例让我们感受非常深刻:11日下午3时许,在新建的弘济桥上,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和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蹲在人行道上,面前摆着的两个碗里盛放着几个硬币,每当有行人走过,小男孩就拦住行人,有时抱住腿,有时拽衣服,然后伸出碗向行人乞讨。当我们走近时,我们其中一位同学被抱住了要钱,经过一番交谈,我们建议他们去救助管理站,他们却飞快的拒绝。当随行的流浪救助中心的马主任问道:“你这个样子让孩子在街上乞讨,不让他上学,他长大了怎么办?”老太太低头不语,拿着东西,拉着小孩走开了。

12日上午10时许,在同样的地点,我们又遇到了这“祖孙俩”,为了更好的了解真实情况,我们躲避在一旁观察,不到半个小时,小男孩拦截了近20个行人,其中有8个给了钱,总共有4元钱。我们采访了一位被拦截的女士,她告诉我们:“我给他饼干,他不要,非要钱不可,我丈夫只好给了他一个一元的硬币。可怜小孩,可恨大人啊!”

三. 市民问卷调查

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内容的不断丰富,我们按照计划于13、14日两天在我市大范围内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希望能够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到我市广大市民对于流浪儿童的认知情况,以便集思广益,找出一些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切实可行的办法。11人分为两组,调查范围涉及云龙区、泉山区、古楼区、九里区等,重点在新一佳、家美时、易初爱莲、大富源等12家大型超市和彭城、段庄、奎园等5个广场。共发放问卷600份。一方面大致的了解到了我市市民如何看待流浪儿童问题,并且收集了大量的比较实际可行的解决办法;另一方面我们在调查中也深切的体会到我市市民热切关心公益事业,关注我市流浪儿童的问题,热情支持我市民政局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的工作。

第4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目的意义

安全园区是指由政府派驻园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园区。安全园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实现园区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园区等级评定分为三级:县级安全园区、市级安全园区和省级安全园区。我市安全园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省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2013年底,有50%的园区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30%的园区通过“市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所有的园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70%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市安全园区”,有1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市所有的园区实现安全标准化。

三、创建内容

安全园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安全责任、安全文化、“三同时”、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附加指标)等十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结合我市实际,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一)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通信联络调度系统、广播系统等,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有条件的园区还必须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包括建设固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其中县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60m2,市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80m2,省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100m2)和编印针对园区生产实际的培训教材,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安全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建立专兼职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行业较集中的园区还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园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

(五)建设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园区应针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建设符合园区实际的特色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传场所;各企事业单位也设置安全文化长廊等特色宣传场所。

四、考评标准

县级安全园区:各县(市、区)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达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0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市级安全园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均达到7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5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省级安全园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得分达81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五、创建方法

(一)安全园区启动备案。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在启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园区备案表》分别报所在地县级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安全园区评定申请。要按照《省安全园区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具备下列条件的园区,可由负责园区管理的机构填写《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所在地县级安办申请“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1、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园区对照《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自评合格;

3、园区内应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4、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一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且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获得“县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县级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获得“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市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三)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各评审单位在收到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园区,同时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组在现场评审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单位递交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单位于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结论。综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认定为“安全园区”,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综合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进行自评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月—6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园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我市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创建“省级安全园区”试点单位,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作为试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园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地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内各园区实施创建县级、市级“安全园区”工作,并督促和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园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差的要通报批评,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园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评审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园区”称号自动废止,认定单位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月30日前向评审单位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园区工作总结和下阶段持续改进计划。

七、职责分工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内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并组织考核要收,推进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园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园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各级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园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各级经贸部门要严格督促投资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园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园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园区内企业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园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将创建安全园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园区内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园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各级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在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法对其前置许可文件进行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指导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各级科技、教育、国土资源、民政、住建、交通、交警、市政公用事业、农业、林业、旅游、外经、港口管理、质监、药监、气象、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要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有机整合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共同落实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

园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附件4)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八、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的园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由监察部门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2、由县级安办函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所属企业在安全费用、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用按上限提取。

3、由市县两级安办分别函告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

4、取消园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安康杯”,有关人员“劳动模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园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安办牵头、园区负责、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第5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乡镇组织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县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有50%的乡镇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30%的乡镇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我县确定的1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单位通过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县所有的乡镇全部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有85%的乡镇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有3个以上乡镇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力争有1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积极争取有1个乡镇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市水平。

三、创建标准

县级安全社区:县安委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标准详见附件4-7),得分达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县安委办颁发“县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创建方法

(一)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附件1)分别报县安委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乡镇、工业园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

(三)向县安委办申请县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县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由县安委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社区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社区,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社区,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养典型(2012年月—2013年10月底)。根据实际情况,以我县确定的1个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单位为试点,并选取若干个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1月—2016年12月底)。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县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跟踪(2013年11月以后)。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县安委办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县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县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县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县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县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施设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全县的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县广电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县文体新局要做好社区内的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县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县经贸、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业、林业、环保、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6篇:住建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