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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系统干部、职工都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来。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监管监察机构要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考助手,提出开展“三项行动”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找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在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上,要主动配合、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三要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工作。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三项行动”的具体计划。要抓重点工作、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确保取得实效。新晨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hn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hn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lh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h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人劳、安监、建设、交通、教体、卫生、文化、农机、水利、公安、市场中心、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lh市yc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主要包括:
1.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石油等工贸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各乡镇(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
1.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要根据〔2009〕32号文件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乡镇(办事处)、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9月份)
1.针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乡镇(办事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车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2月份)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办事处)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下旬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2月10日前将全区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区政府。
五、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城市燃气、自来水、城市公交、公用设施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水上运输(包括浮桥)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区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防洪防汛、河道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区农机站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区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属医院及下属机构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九)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市场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市公安局yc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路面道路交通(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yc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其他部门按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紧抓不放,成立领导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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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也是集中“攻坚之年”。亳州市“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瞄准2021年重点任务,着力破解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推深做实三年行动“攻坚之年”。
找准攻坚重点。结合“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紧盯其中的“硬骨头”,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查找其中可能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积极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一领域一专班、挂牌督办等方式,破解攻坚难题,彻底解决攻坚之年“攻什么、如何攻、谁来攻”的问题。
专业整治
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一简要汇报。
全市安生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体系。
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设立5个专项整治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把专项整治要求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分类有序推进。
结合住建实际,健全完善了“1+N”制度体系。一是定方案。制定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学习教育、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根据住建领域各行业特点,制定了建成区违法建设、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人防工程普查等工作方案。二是建清单。针对易发频发的隐患,制定了风险点清单,涵盖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安全等方面,帮助指导企业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三是强演练。修订了建筑施工、供水、供气、供热等X个行业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X次,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三、专业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采取市县联合、部门联动,专家互动的方式,提高排查整治的精准度和专业度,提升本质安全建设能力。一是全覆盖“查”。按照市级抓重点、县区全覆盖的要求,市县联动,织密了督查检查网格,提高了效率。累计检查X次,整治隐患X余条,印发通报X期,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停工通知书X份,约谈企业负责人X人次,处罚企业X家X万元。二是专业化“查”。建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邀请专家共同开展排查整治。对疑难杂症,邀请省级专家分析研判,帮助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针对起重机械事故多发频发和专业性强的实际,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全覆盖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全力防范事故。三是盯重点“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等既有房屋,从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X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X起,加固处理房屋建筑X栋,停止使用房屋建筑X栋;对农村房屋全面开展排查,录入信息系统X万户。
四、强化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锦源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决策部署,我分公司结合工作实际,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我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宣传动员、全面部署
为全面加强对各单位整治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以经理谢宏锐为组长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服务各单位开展有关工作。同时还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部,统筹组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问题协调、信息汇集上报等工作。我们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安全办公会、班前会等各种形式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各基层单位都能根据各自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分公司。通过这些宣传发动与准备工作的开展,使得这次整治行动有了可靠的保障,为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基层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查自改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查自改阶段以来,各基层项目部,都能按照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结合实际,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整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等8个方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原则,对各自项目部的每个生产环节、关键工序开展了详尽的自查行动。4个月来,通过自查,共自查出各种安全整治清单105条。我们要求项目部对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了分类,建立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五定”要求,逐条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整治排查
为保证锦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矿业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矿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周的安全整治计划,重点防范,坚决杜绝重复患的出现,力争减少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工作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把握好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将安全与生产的协同推进做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原则。除加大对集团公司内部项目安全生产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的监管外,对外部项目也丝毫不放松日常生产管理的调度。重点对各项目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现场的“一通三防”、斜坡运输、机电设备的管理、顶板防冒顶、“冬季四防”、职工队伍稳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工入职前的健康体检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作为安全检查的内容。9月份以来,共进行安全检查50次,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52条。对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照“五定”原则落实项目单位整改。经复查,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在这252条隐患中,有7条属于重复患,10条属于较大隐患,我们对此进行了现场处理,并按程序进行了事故分析,对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部管理人员对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清,意识不强,致使部分硬性投入不能全部到位;二是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还不够扎实,力度不够、标准不高,纵深程度欠缺,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现象;三是个别项目部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基层项目部安全管理力量仍然不足,项目部也过多地依赖矿方和公司。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努力的方向
虽然我们在这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应有的努力,但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我们仍然有信心、有决心,在锦源公司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严防思想麻痹,绷紧安全弦,不能出现只抓生产而忽视了安全。
2.加强外部项目部沟通与安全督导,严格落实外部项目巡查制度,定期对外部项目进行巡查,加强外部项目安全监控,及时辨识风险,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外部项目安全运行。
3.加强特殊工种培训与管理,积极联系培训机构加大培训力度与频次,拓宽培训渠道,根据目前施工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特殊工种,确保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4.充分利用本次专业化队伍整顿工作,剔除一部分安全意识差,施工能力弱的队伍,精简施工规模,强化施工队伍整体水平。
5.做好冬季“四防”工作,尤其是冬季“四防”重点单位杨河副立井项目部、白坪西翼副井作为重点防控。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
6.狠抓制度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针对专项整治活动近段时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隐患反复,重点查处习惯性、重复性、经验性违章与隐患整改不彻底、不落实的情节,发现一起重罚一起。
7.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通过阶段考核督促项目管理团队尽职履责,夯实基层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严防死守确保施工安全。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收费站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经研究,收费站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
(1)违反收费站安全规定,违法违规在岗进行工作的;
(2)虚报、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治理行动。结合实际,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2)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3机器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5)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
(6)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7)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落实的;
3、宣传教育行动。结合白城分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树立典型,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4)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5)加强收费站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6)组织、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我站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
我们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细化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班组要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二)全面推进阶段
1、配合领导小组,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2、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台风、防雷电等措施,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技能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5、9月份末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
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防火、安全用电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三项行动”的全年工作总结,并于12月末报分局,白城分局届时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三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针对“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深刻理解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内容和精神,充分协调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三项行动”各项活动的开展,并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杜绝违规违章现象,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严格督促落实工程施工重要节点和关键工序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力度做好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预防措施和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提升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一般事故发生,积极促进我办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村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要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登记,上报区安监局,并协助区级部门进行执法行动: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被区政府、办事处确定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3、宣传教育行为。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人安全技能的工作力度;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技能培训。
四、职责分工
(一)由街道安监办负责全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超市、歌舞厅、网吧、酒店、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由城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行业及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由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由农业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渔业、水利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由社会事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及网吧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由公共卫生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六小行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由包村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时段划分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村、各企业、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要与经济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落实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动员,要将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突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工作档案,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登记、评估、分级,制定隐患治理进度计划、预期目标、任务分配、责任落实、完成时限。
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第三阶段: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
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自开展“回头望”,对前面开展的工作进行补漏弥缺,复查验收,总结上报。
1、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街道安监办对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月30日前报安监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据自身职责严格地组织实施“三项行动”,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单位及重点隐患情况,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同时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严防回潮。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