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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和需求,为小城镇规划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依据。由于小城镇特殊的地位特殊的构成特殊的生态环境,在规划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生态环境问题。当前,小城镇生态环境现状有几种情况
(1)小城镇生态环境配套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污染大。镇区道路、配套设施不完善,乡镇企业排污减废经费少手段差,街面脏、乱、差影响镇容镇貌,不少小城镇仍然处于农村集镇状态,环境污染相当严重。
(2)环境管理十分薄弱,大多数小城镇没有环境保护机构和意识,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忽视了小城镇自身的绿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环境检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以上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城镇发展速度。小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因此,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力资源、历史遗迹以及自然景观资源等等在被有效利用的同时需要加强保护。在美化山川河流、改造生态环境的同时,原生境保护不可忽视。需要在被保护资源长期演化或生长繁衍的生态环境下实施保护,避免因人为因素使其原有生态环境恶化,导致被保护资源遭到破坏。
2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发展
2.1加强小城镇环境规划工作各地方应根据当地的情况,做好小城镇环境规划,指导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制定相应的乡镇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农药和化肥安全施用与污染防治规划等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变小城镇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生态环境友好型发展,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加强法制管理,严格监管力度,实现小城镇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污染,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2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生态产业水平。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指的是人与自然资源以及科学技术在资源投入的全过程中,将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方式。当前,我国大部分小城镇的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发展规模,但是由于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够,造成了大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所以,必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要鼓励农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绿化,要加大推广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科学使用化肥、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合理耕作,实行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从新技术着手,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废弃物的无害处理等几个方面来发展小城镇经济。
2.3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公路、河流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农业物秸秆等固体废物的处理;加大对地处大、中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旅游区周边的小城镇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治理,注重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提高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加强农业和农村的污染治理。各个地方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的废物排放,认证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方案》,搞好重点区段秸秆禁烧任务的落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强化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引导乡镇工业适当集中,建立工业小区,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处理污染。对规模不经济的污染企业要严格处理限制其发展,对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治理无效果的,要予以停止。逐步在乡镇工业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加大对国家强制关停或淘汰的“15小”及国家产业政策命令淘汰的乡镇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其死灰复燃。严格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自然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控制在最低限度,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要限期予以治理和恢复。
论文摘要:小城镇建设时解决贫困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能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目前,云南小城镇建设在布局、规模、建设质量、经济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对策,旨在促进云南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及“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
小城镇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城镇建设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二、三产业提供条件,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合理布局与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云南作为我国西南边陲的民族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2.2上升到2003年的26.6,但仍远低于全国40.5的平均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云南的贫穷就是农村的贫穷,云南的落后就是农村的落后。因此,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对有效破解贫困问题和“三农”问题,推动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云南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云南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设速度加快。1999年至2002年,全省小城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4亿元,年均33.5亿元,到2002年底,全省各种小城镇已达1419个,建制镇发展到547个。同时,从1999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拿出3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扶持100个小城镇建设。与过去相比,全省小城镇体系初步得到调整,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许多小城镇改变了过去几十年不变样、“以路为市”、“有房无路”等落后状况,小城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同程度地增强。然而,目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仍不高,尤其农村贫困面大,2002年底,全省仍有261个乡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人口高达1050万人。由于受现有发展基础的制约,云南小城镇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小城镇发展不平衡,地域分布差异较大。由于云南境内山高谷深,94的国土面积为山区半山区,只有6的坝区(山间平原),各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基础和地理环境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全省城镇分布极不平衡。2002年,全省16个地州市中位于滇中、经济发达程度较高和地理环境较好的昆明、曲靖、玉溪和楚雄四州市集中了全省37.5的城市和39.9的建制镇,建制镇密度达22.7个/万平方千米,远高于全省13.9个/万平方千米的平均水平,而其它地区,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昭通、文山、思茅、迪庆、怒江等地州则因经济欠发达和地理环境及位置相对较差而城镇稀疏,建制镇密度不到8个/万平方千米,城镇化水平较低,小城镇对当地经济文化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
2.小城镇规模偏小,功能不全,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小城镇基本按行政管理权限和区划分布,空间布局不合理,加上投资分散和重复建设,导致小城镇规模偏小。2002年底云南包括建制镇在内的1419个各类小城镇中,90左右都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城镇平均面积和人口分别为0.45平方千米和4656人,建制镇为0.84平方千米和6000人。由于规模小,各类要素的聚集能力差,市场发育不足,城镇功能难以完善,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二三产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不发达,经济基础的薄弱导致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十分狭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十分有限。
3.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很多小城镇的布局缺乏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存在盲目铺摊子的现象,往往形成沿公路干线延伸的城镇带,房屋低矮占地面积过大,建筑没有特色和品味,生产、生活区混杂,没有进行合理的城镇内部功能分区,环境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城镇的整体外观,加大了环境治理的难度。另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相应的供水、供电、环卫等配套设施和邮电、通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等公共服务,投资环境较差,难以吸引外来投资和人才,而且建设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云南小城镇发展的突出问题。
4.相关政策不配套,障碍性制度改革滞后。城镇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与小城镇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导致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很多问题难以协调解决。尤其是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计划生育政策、住房制度等成为农民离土进城的重要制度障碍。同时,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也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缺乏挤出力量,农民“离乡不离土”、候鸟似的“两栖人”较为普遍,成为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聚集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加快云南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
小城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制度政策环境与之相适应。为了促进云南小城镇的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应有的重要作用,目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次非均衡发展小城镇。云南是一个山区、民族省份,各地自然条件、人口规模、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有很大差异,因此小城镇建设必须改变过去按行政区划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的做法,确立“控制城镇数量、扩大镇区规模、提高建设质量”的基本发展思路,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首先,以现有县城为骨干,同时选择基础较好、条件具备、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建制镇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实行重点扶持、壮大规模、提升层次、完善功能的发展战略,实现以点带面,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其它各项生产要素有序地向城市和这部分优先发展的小城镇聚集,形成规模效应,增强辐射能力,强化对周围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其次,在抓好重点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对一般小城镇的发展也应积极给予扶持引导。对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城镇,应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监督与引导,在适度扩大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小城镇的建设质量,逐步打牢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对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小城镇以及过近过密、分布不合理的小城镇,可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并乡镇,必要的可实行易地搬迁、转移安置,这样既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县乡财政负担,也可以集中力量,优化配置有限的建设资源。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有特色和个性的小城镇特色是小城镇的灵魂,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过程正是小城镇特色形成的重要时期。各地应围绕把云南建成“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强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战略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在立足城镇长远发展、增强城镇综合功能的基础上,努力在塑造城镇特色上下功夫,使各个小城镇的建筑群体景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都能充分体现当地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丰富内涵,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切忌贪大求洋、盲目模仿发达地区的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长远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使用,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治理,增强绿色意识,增加绿色空间,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大力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是衡量小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保证小城镇各项功能正常发挥的基本条件,必须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目前云南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结合发展要求,下一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完善能源供给、供水排水、道路交通、邮电通讯、垃圾处理,搞好镇区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积极发展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以优化小城镇的发展环境。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市场体系,根据当地的资源、产业优势和市场供需状况培育相关的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搞好市场配套建设及相关服务,使市场成为带动小城镇及周围农村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加速器”,以增强小城镇对人口和产业的聚集功能。
4.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将失去内在发展动力,而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是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云南小城镇必须立足资源、区位、交通、人文等方面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产业为依托,选准和培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具体而言,有较好工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可选择工业型小城镇的发展模式;有商品集散传统和地理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可走商贸型小城镇的发展道路;有较好农业生产条件、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小城镇,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等;有丰富自然或人文旅游资源、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小城镇应以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还有一些小城镇经济结构和城镇特色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则可建设成为综合型小城镇。总之,通过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使小城镇经济朝着主导产业突出、多业并举、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方向发展,增强小城镇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功能,并以此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与促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关键词: 山区城镇城镇规划 城镇特点小城镇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山区面积大,分布广,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口少,所以山区小城镇经济较为落后,人口密度小;同时在我国山区内部,小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分布也极不平衡。我国东部山区相对于西部山区,经济水平较高,人口密度较大。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我国的山区经济发展更为落后,有许多山区,还是未经开发或刚开始开发的处女地。即使是已开发的山区,小城镇仍不失为山区经济最发达的绿洲,它的发展就可以带动周围山区经济的发展,它的停滞就会阻碍它周围山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山区小城镇在我国山区经济建设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一、山区小城镇规划的理论基础
山区城镇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等综合的实体,因而其规划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城镇社会学、经济学、社会心理与行为科学、地理学、城镇生态学、城镇行政管理学等等,要不断地吸取这些学科中的相关部分充实到城镇规划学的理论和实践中。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资源在小城镇上的配置问题,通过空间的合理布局,以较少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收益。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人在小城镇中的相互关系,通过创造适当的空间避免社会冲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从行政学的角度,研究权力在小城镇上的分配问题,通过政府的有效控制,来维护公众利益,并以镇为点,带动、管理其所辖的乡和村这个广大的面。从地理学的角度,研究小城镇有关要素在空间上的分布规律,通过改进小城镇的体系布局和内部结构,提高小城镇的综合效益。从建筑学的角度,研究小城镇规划设计和建筑群体设计,创造实用经济美观的空间环境,保护地方风貌和民族特色。从生态学的角度,研究小城镇的环境保护、污染的防治,如何调解生物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等。
二、山区小城镇的特点
1、数量大、分布广
从相关统计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国山区小城镇数量之大,而且它们星罗棋布地分布在我国国土上。
2、规模小、自然环境优越
山区小城镇人口规模一般在数千人至20万人之间,建设用地规模有限,但由于接近农村,与城市相比,除个别小城镇由于乡镇工业建设忽视环境保护,污染严重外,多数小城镇自然环境较好、环境容量较大。
3、承上启下,联系城乡,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
目前大多数山区小城镇为乡镇行政机构驻地,也是乡镇企业的基地及城乡物资交流的集散点,一般都安排有商业服务业网点、文教卫生及公用设施等。
4、人口结构复杂,城镇用地与农田用地交织在一起
在以工矿业为主的山区小城镇中,非农业人口占城镇人口的大多数,但在大多数建制镇中,亦工亦农与农业人口却占有较大的比重。城镇流动人口多,瞬时高峰集散人口多,是其重要特点。
5、基础设施不足、建筑质量较差
小城镇一般供水和排水设施差,供电、通信设施基础薄弱,公用工程设施标准较低,镇区内公共绿地少,环境保护问题尚未引起广泛的注意。
三、山区小城镇规划的特色
山区小城镇也属城镇型居民点,其规划的内容、方法也与一般城市相似。小城镇也有其特色,如诸多山区小城镇根据其产业特色,有不同的类型,如行政中心、商业集散、工贸城镇、风景旅游、休闲养生、交通节点、旅游服务等,制定规划时要突出其特色。目前许多山区小城镇建设及改造还处于无序状态,土地也缺乏管理。各地要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管理机构,制定规划管理办法,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及建设性破坏。那么我们将如何体现山区小镇的规划特色呢,笔者近一年多来一直从事皖南山区小城镇的规划,将结合项目操作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如何来打造城镇特色。
1、利用建筑风格塑造城镇特色
建筑是构成城镇物质环境的载体,是由不同体量材质、色彩组成的功能实体。山区城镇建筑特色主要是由群体形象聚合而成的整体环境观感,而不是单一建筑的自我表现。应从一条街、一片生活区或者更大范围去探讨建筑形式的美观,做到风格的统一和色彩的协调,而不能盲目追求仿古或崇洋,也不能搞古今中外大拼盘、大杂烩。要提倡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去创造适合本地需要的、有地域文化特征的(传统的、乡土的、民族的、大众的)建筑形式和风格。“千年古村”朱旺村位于皖南山区城镇旌德县境内,村庄不仅自然环境优越,背依群山,形成“三山环抱,一水穿村”的景观格局,而且村内现存47座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我们在从事朱旺村村庄保护规划的工作中,紧紧抓住村庄内古建筑集中的特点,对村庄内的重点古建筑提出自己的保护规划方案及改造方案,利用独特的建筑风格去塑造村庄的特色。
2、利用传统文化塑造城镇特色
民族的本土文化积淀是山区城镇的精神风貌的体现,是真正属于小城镇的内在的本质特色,是别的地方学不去的。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受到的经济冲击要小得多,所以还有幸保留了较多的文化传统。城镇之美,美在生态;城镇之胜,胜在人文。在城镇建设中,要摒视观念,强化文化意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尤其在山区小城镇规划工作中要注重文化意蕴的合理保护和开发,以及现代人文的硬件和软件建设。笔者曾有幸参与过旌德县俞村镇的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我们曾充分挖掘其文化特色,那就是农家乐旅游文化,以旅游带动其城镇经济发展,它凸现了自然、纯朴、宁静的主题,满足了人们走出城市、亲近自然的心理。通过农家乐的休闲旅游活动,可以让置身其中的人们亲身感受现代农民生活和农村乡土气息,对塑造城镇特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利用自然山水塑造城镇特色
山区小城镇规划应重视自然地貌和景观形态,将自然环境和人工建筑巧妙结合,相得益彰,可利用自然地形坡度,依山就势进行建设,既可减少土方,节约投资,又能形成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的建筑景观。在城镇建设中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略加整理,巧夺天工结合城镇周边的山水要素,在道路布局上依山就势,随岗就坡,宜直则直,宜曲则曲,建筑顺其布局,在建筑单体上建筑小品规划设计建设中用不等高差的岗坡,营造错落有致的建筑景观,体现出其不意山区小城镇小而巧,小而精,小而雅,小而美的清秀和神韵。笔者曾经参与过皖南山区城镇广德县柏垫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柏垫镇位于广德县西南部,周围群山环抱,汭河穿镇而过,是个典型的山区城镇,其城镇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都受到地形限制,在城市设计规划编制过程中,项目组充分利用了自然山水来塑造城镇特色,巧用周围低矮丘陵来打造景观视廊,效果良好。
四、山区小城镇建设和规划存在的问题
山区小城镇建设速度在加快,但较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却在拉开差距。而且,由于地域较偏僻,经济尚贫困,加之一些传统思想观念的禁锢,山区小城镇建设还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存在问题主要是:
1、城镇规划不够科学
目前,我国山区城镇总体规划普遍存在空地少、绿化少、街道狭窄、商住混杂及公众活动场所不足等不良现状,使新的规划难以实施。而由于山区镇经济基础薄弱,有的镇偏重于眼前利益,在新区开发中搞“短期行为”,多卖地皮多收钱,个别的甚至随意变动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城镇规划实施不严格,产生了布局不合理、欠科学等症结。
2、市政设施配套滞后
山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滞后。主要表现在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没有及时完善,有的连道路也未修好,污水无处排放。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设施相对缺乏。
3、城镇管理不相适应
由于规划管理队伍人员不足且素质不高,加之城镇管理规章不健全,执行不坚决,管理时紧时松。而且城镇市民意识不强,文明程度不高,还不同程度反映出脏、乱、差,在一些镇乱搭、乱建、乱修、乱放、乱摆、乱卖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山区小城镇的文明卫生形象大受影响。
4、建设资金十分缺乏
山区县仅靠有限的地方财政及以地生财等远不能解决城镇建设所需资金,招商引资步履艰难,资金投入与城镇建设需要不相适应制约了山区小城镇的发展,以致进展不平衡,中心镇不突出,聚集力、幅射力不强。
5、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山区小城镇规划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
(1)资源破坏和浪费现象严重。资源是经济开发的物质基础,山区小城镇的发展不可能像大城市那样长距离地调运原材料,而是需要以开发当地资源为主,因此资源利用的整体性和永续性至关重要。
(2)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总体环境质量差。我国的山区小城镇大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些古老的城镇本来基础设施就不完善,加上近十几年来规模迅速扩大,新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原有的基础设施又年久失修,造成许多城镇缺水、少电、涝渍、脏乱,整体环境质量较差。
(3)环境污染日趋明显,污染类型多样化小城镇的环境问题使环境污染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普遍性问题,难以控制和根治,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程度不断下降,山区小城镇规划的经济效益被不断抵消,最终与美好的发展初衷相背离。
五、关于山区小城镇规划的思考
山区小城镇规划与建设不仅是物质空间的规划,还包含了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社会发展及社会安全和福利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按规划任务要求、内容和深度的不同,山区小城镇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按小城镇规划的实施程序,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分析条件,正确定位;明确动力,制定目标;构筑框架,合理布局;安排时序,有序发展。
1、山区小城镇的正确定位
山区小城镇的正确定位,小城镇的定位,分为等级定位和功能定位两个方面。
(1)等级定位是确定山区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地位。等级定位需要从区位条件、经济社会联系范围、目前在全县特别是相邻城镇中的经济地位和未来发展的潜力中加以分析确定。首要明确的是属于中心镇还是一般镇,两者在发展目标和标准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
(2)功能定位是确定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功能分工,以避免产业构成相同与重复建设。根据各城镇不同的区位和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基础与发展潜力确定其功能分工。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山区小城镇处在发展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变化,因此,各小城镇的分工具有相对性,难以做出刚性的规定,山区小城镇功能定位尽量简单,突出其与其他城镇相区别的主要功能,如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等。小城镇的功能定位,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打破原有的行政区划,充分发挥卫星城和中心镇的“发展极”的作用,带动周边乡镇相关产业的兴起,以及周边城镇经济、农村经济的繁荣。这种带动是一种市场型带动,符合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因而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2、确定山区小城镇的结构形态,合理布局
一般而言,山区小城镇规模不大,经济实力有限,小城镇发展宜以集中紧凑的“团块式”结构形态为主,即使是沿河、沿路的城镇也不宜延伸得太长,以节省基础设施投资,提高利用效率。鉴于当前着力培育中心镇,扩大其人口规模,努力按中小城市标准加以建设,常采取“撤乡并镇”的做法,即将周围的若干乡镇并入中心镇。这就出现山区小城镇结构形态的选择问题。一般而言,在中心镇和周围乡镇的建设用地相连或基本相连的情况下,宜以团块形态为主;中心镇接纳周围乡镇的工业和产业,以中心镇原有形态为主;被撤并的乡镇,作为中心村进行建设。在周围乡镇有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与中心镇用地不足,功能需要扩散的情况下,小城镇结构形态应以“组合式”为主,以中心镇为核心,各镇承担不同的功能,通过加强各镇之间的交通和经济联系来形成一个整体。构筑一个合理空间布局框架,是山区郊小城镇规划的核心内容。此规划应以道路网为骨干,通过用地的合理布局和有效组织,构筑一个结构清晰、联系紧密、交通便利、绿色环绕的城镇空间。在结构布局中要合理确定和安排城镇中心区。
3、城郊小城镇的发展时序
小城镇规划期限一般在15—20年,还要适当考虑小城镇的发展前景。规划只是一种框架,一种引导,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控制。根据山区小城镇规划的直接指导作用,合理安排由近及远的开发时序和近期建设至关重要。确定开发时序的依据,主要有当前城镇发展和建设中的主要矛盾、产业和功能发展的渐进性、用地的联系性和结构的灵活性、开发的难易程度、资金投入量和来源、区外条件关联性等。
六、结语
特色是小城镇建设的灵魂,城镇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旅游业的发展,小城镇必须强调特色建设,小镇规划要做到建筑有风格,街道有景致,小区有品位,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公园式小城镇,展现出小城镇特有的民俗风情、特色建筑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最佳适居地、旅游胜地,从而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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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业发展 产业结构 小城镇 可持续发展
城镇在我国是一个常用名词,但实际上没有统一的概念,甚至在引进Urbanization一词时,我们仍泛化为城市化和城镇化两用。随着交通拥堵、房价居高不下等大城市病的不断暴露和扩大,2012年底,我国再次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2002年-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从37.66%提升至51.27%,提高了13.6%,这十年平均经济增速则为10.6%,简单计算显示,城镇化率对经济GDP的带动为1:0.6,可以说中国的城镇化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是十分显著的。
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典型的区域不均衡特征,鉴于此,有别于传统的集中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东部、西部、中部在发展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有不同的侧重,东部地区告别大城市化,以中小城镇为发展的重点,中部通过组建中小城市群的方式集中发展,西部则集中优势发展重点城市。然而,在我国目前小城镇发展仍大多采用传统的发展理念—承接大城市部分功能,在这种方式下,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恐怕是难以为继的,导致出现鬼城和睡城等不均衡现象。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是2002年国家六部委评定的全国重点中心镇,2003年北京市重点中心镇。同时,窦店镇经历了从以房地产市场为支撑到全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转变,从而实现了小城镇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为此,本文以窦店镇为小城镇的样板,分析产业对于小城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窦店镇发展条件
窦店镇隶属北京市房山区,位于京南35公里处。全镇总面积64.5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万余人,规划镇中心区582公顷,人口6万人。窦店镇西邻大石河,东邻小清河,处于两河之间平原地带。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下水资源丰富,电力充足,有丰富的地热资源。京广铁路、京石快客、京石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全镇,并设有5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开通客运汽车线路8条,区、镇、村三级公路与国道交织成网,交通便捷。
2002年窦店镇被国家六部委评定为全国重点中心镇,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中心镇,2004年4月批准为国家卫生镇。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分别获得了“全国环境优美镇”、“首都文明镇”和“北京市十佳旅游镇”等荣誉。窦店镇享受着中心镇、卫生镇等相关的优惠政策,包括土地指标、税收返还等。
良好的区位、便捷的交通以及政策优势给窦店镇带来了相对周边更快的发展,2007年-2011年5年间,窦店镇税收收入增长3倍多,在房山区排名第四(见表1)。
窦店镇产业与中心镇发展对比分析
根据国际经验,城市的发展存在两种路径,产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城镇化带动产业化。亦庄新城是典型的产业化带动城市化的例子,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成为国家级开发区,随着各大企业的入住,对居住、生活产生了强烈的需求,最终北京市规划了亦庄新城。
窦店镇的发展路径存在于两者之间,属于混合状态。窦店镇的产业与中心镇分列于京石高速两侧,东边为产业区,西侧为镇中心区,笔者通过对东西两个功能区以及两个时间点的对比分析,研究产业与城镇发展的协同作用。
(一)第一阶段:镇中心区开发对产业发展提出需求
2009年,依托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窦店镇的房地产市场逐渐兴起。窦店镇的中心区共有10个住宅小区,具体包括了提香草堂、水墨林溪、金鑫苑小区、世界名园、田家园小区、京南嘉园、山水汇豪、华城家园、沁园春景以及沁馥家园。占地总面积达到了200多公顷,截至2012年底,已开发总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总投资近50亿元。
随着土地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中心区的配套设施按照规划建设,商铺、餐饮业也逐渐发展。然而,由于单纯的房地产开发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就业岗位以及地方财政收入,中心区入住人口主要以市区以及房山新城就业人员为主,占总人口的近70%,商铺基本停留在小卖部、农贸市场水平,餐饮难以长久发展,生活服务业比较低端。另一方面,镇政府配套设施建设压力增大,并且形成各类设施建设相对房地产开发落后、相对实际需求利用率却供大于求的尴尬局面。
此时,窦店镇产业主要依托于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带动下,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产业以制药为主。同时,在京石高速东侧规划建设窦店工业区,但属于前期开发阶段,还没有对窦店镇的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第二阶段:产业发展逐渐匹配并带动窦店镇整体发展
2012年前后,窦店镇工业区先后升级为房山区五园区之一、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分园。规模从起步区5.85平方公里,扩展到核心区12平方公里,扩展区为30平方公里,控制区为50平方公里的国家级开发区。产业定位高端制造业,吸引的进驻企业以“高科技高产值、低污染低排放、带有研发性质高竞争力”为主。
随着京西重工减震器、北京长安汽车公司乘用车建设基地、北控绿色科技产业园、中国北车北京高端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4个市级重大项目的引入,产业基地在建、签约和在谈项目达到54个,总占地面积12.6平方公里,建成后总投资688.6亿元,产值2550.3亿元,创造税收111.71亿元,解决就业9.7万人。
在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窦店镇的发展路径不再单纯是城镇带动产业或者产业带动城镇,而是产业区对居住、生活配套产生强烈的需求,中心区对就业、人口等要素的聚集产生强烈需求。打破东西两侧的空间隔阂,窦店镇已经完成了产业与居住同步发展的小城镇发展之路。“万科·幸福汇”在窦店开盘,五星级酒店在产业基地落户,窦店镇已悄然走上高端路线。
产业与城镇协同发展经验总结
(一)产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之间的矛盾
由于我国目前的小城镇建设缺乏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有效的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往往出现一系列不协调、不合理、冲突和矛盾的地方,具体包括:
1.产业与居住不协调。由于小城镇大多定位于大城市的附属区域,通过承接大城市的部分功能,以政府的低成本实现地区的快速发展。但这种发展往往是不可持续的,比如睡城或者鬼城。作为独立的发展单元,小城镇应该具备独立的综合功能,吃住行实现一体化,真正降低百姓的生活就业成本,吸引各要素的聚集。
2.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小城镇发展主要依托于传统的第二产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整体素质不高,档次较低,第三产业规模较小,缺乏聚集力和竞争力,房地产开发过量,造成土地和资金的双重闲置。
3.对资源环境破坏巨大。部分小城镇的产业集中在重工业部门,这类产业投资高,对地方的经济贡献大,但同样带来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于城镇水源、空气和土壤产生不可修复的破坏,从而减少了小城镇的生活空间和发展活力,形成一种不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4.资源利用率低。小城镇往往还存在土地、资金等资源利用率低的现象,产业发展缺乏战略布局与前期规划,占地过于分散,部分地区还存在大量的“占而不用”,土地与房地产开发没有统一规划,与需求不匹配,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5.产业发展缺乏科技支撑。生产技术方面,小城镇多数选择粗放型的传统产业,产量较小,无法产生规模效应,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较低,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实力,容易被市场所淘汰。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过程中,更应注重科技的支撑。
(二)产业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城镇良好的生活、教育、医疗、交通等环境为提供人才奠定基础,产业的良性发展为城镇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并不断增加城镇的吸引力,通过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关注与产业的协调,具体包括:
1.产业的选择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市场是小城镇产业发展的导向,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是市场的需求,小城镇在选择支柱产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可以通过系统市场调研和行业预测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制定科学长远的小城镇产业发展战略,不能好大喜功,盲目跟风。在发展小城镇支柱产业过程中,时刻紧盯市场导向,及时调整产业发展战略,避免背离市场需求造成资源浪费。每个小城镇都有其自身的特色,要科学分析其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市场条件等情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进行发展。同时注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禀赋,吸收带动周边地区的市场资源,提高小城镇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科技含量。为实现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必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产业格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仅要注重数量的增加,更要提升质量,加强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提高设备、工艺的技术水平,运用现代技术进行产品研发,促进产业现代化发展。
小城镇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小城镇要实现产业发展,必须引进高学历、高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依靠其知识管理水平,提升当地产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采取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激发人才的工作活力和创造能力。在引入人才的同时,还应当注意改善小城镇现有的人力资本结构,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当地劳动力的技术水平,打造本地的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充分发挥政府协调作用。政府是城镇建设的主要执行者,也是经济的宏观指导者和协调者。在产业和小城镇的建设方面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控制好产业与城镇开发的进度,通过土地利用、政策引导等方式,调整实体产业以及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匹配。二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通过在财政税收、投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相关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小城镇产业的整体水平。三是创造良好的投资、居住、就业、生活环境,从过去紧盯投资、产值、税收,转变为构建良好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4.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产业的发展往往需要良好的交通、水电气热、物流、金融等硬件配套设施,以及项目行政审批等一系列软件服务,城镇的发展则需要提供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境、商业等生活性配套设施,以吸引人员入住。因此,城镇发展过程中,要实现产业与城镇的协调发展,必须要科学规划和建设一系列配套设施,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树、环境共保、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为产业和人才的入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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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景区;城镇;联动发展;规划
一、引言
我国现已培育出一批批知名度较高的风景名胜区,走遍国内旅游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消费者数量越来越多。“看”完了国内的知名景区,有着浓厚的旅游兴趣、有钱有闲的旅游消费者是不是得被迫走出去呢?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现实问题。很显然,景区的“门票经济”不足以发挥旅游业的经济效应,慕“景区之名”而来的单一旅游动机不足以引发旅游者的再次购买动机。因此,我们在旅游规划时必须打破把发展旅游简单地理解为开发景区的认识,借景区的名气把周边的城市化水平提上位,大到中心城市,小到小城镇。
著名的未来学家约翰.托夫勒在《第四次浪潮》中提出:人类社会的第三次浪潮是服务业的革命,第四次浪潮是信息革命,第五次浪潮是娱乐和旅游业的发展。娱乐业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迅速的产业,其深度的体验性与旅游的本质不谋而合。因此,提高娱乐活动在旅游产品中的地位更能体现旅游的审美、愉悦特性。将娱乐业与旅游相结合也就是要求景区与城市、城镇联动发展。目前,国内已经有很多旅游区联动发展的例子。本文将旅游区的联动发展分为全城旅游和旅游依托型城镇旅游两种模式,并对这两种联动模式的规划战略进行了初探。
二、文献回顾
朱红红(2009)将景区分成观光型、娱乐型、信息型、享乐型四类。不同类型旅游景区盈利模式不同。观光型产品在初兴旅游市场占有重要地位,门票是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及旅游市场的成熟完善,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旅游规划者在规划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景区产品的延伸,分期规划,旅游景区逐渐从观光型向娱乐型、休闲度假型等深层次体验类产品及商务型、修学型、康体健身型等针对特定需求的旅游产品发展;盈利模式也由门票单一型转向多元化,门票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餐饮、住宿、娱乐等成为景区收入的重要来源。
但现实是,目前开发商对商业利益的过多追求使得中国众多风景区内人工化、商业化、城镇化现象时有发生,由于错位的风景区规划人为加重风景区城镇化的现象也不鲜见(王衍用,2006)。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有学者指出不少地区存在将旅游目的地的开发规划等同于城市建设规划,导致旅游规划的城市规划化和旅游景区的城镇化与园林化。具体表现一是把局部当作全部,忽视了旅游规划分层逐级展开的特性、战略规划的领先地位。规划师缺乏旅游市场意识,对旅游者的需求及特征了解不多,从具体地段的研究与空间分割人手,强调一种技术性的推衍和标准化的设计,缺少对风景区深度与广度的认识和思考,忽略旅游地的软件开发建设;二是沿袭城市规划思维,以城市与园林的体系框架进行盲目套用,多数是把城市公园建设手法移植到风景区开发建设中。
而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现行的风景区规划体制所致。城市规划工作开展的比较早,已经形成一套完备的编制与实施体系,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已被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加之城市规划、园林规划已经有一套成熟的理论方法,技术运作与认定标准较为熟练。而旅游规划即使是在国外也尚未定型,国内更是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建立严格的规划编制与认定体系,理论体系多借鉴于别的学科,技术方法处于探索阶段。
为了既保障景观与建筑的协调性、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又能满足旅游者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需求,我们可以将当地特色娱乐体验活动延伸到景区外,将景区周边城镇的娱乐活动与景区游览进行对接,延长目的地旅游产业链,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旅游区联动发展规划战略
(一)全城旅游开发
全城旅游概念是由绍兴首次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旅游概念,全城旅游旨在突破传统景区(点)范畴,按照“城是一个景,景是一座城,城旅一体”的理念,调动一切能为景区旅游所用的城市资源,将城市打造成为旅游目的地,并鼓励游客以主动的态度,以景点为线索辐射全城的纵览性旅游方式去发现城市之美,融入城市生活,创造城市文化,获得与城市共知的完美体验。与景区(点)相比,全城旅游既是一个由单体到综合体的形态变化,又是一个由硬件设施建设到质量服务体系构建的过程;既是从景区旅游到城市旅游,从观光游览到休闲度假的旅游产品升级,又是旅游产业从门票经济到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过去我们衡量旅游业发展好坏的标准是游客有多少、门票收入多少,而景区对城市的经济贡献有多大却考虑甚少。现在我们有必要衡量一下旅游为武汉城市的价值提升了多少,即实行从门票经济向旅游城市效益的转变。门票收入难以维持景区长久的生计,而企图通过涨门票来提高收入的途径不仅不能解决景区运营面临的长期问题,而且不利于城市旅游功能的发挥。试想,如果游客都不肯来旅游,或者城市只是旅游的过客,城市又哪来的旅游经济。因此可以这样理解,将城市景区作为游客到来的吸引物,利用城市的包容力,即城市旅游功能来留住客人。换言之,就是将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旅游产品来打造,做深做透文化和娱乐休闲相结合的文章,真正体现城市旅游的内涵。而在我国,长沙算是全城旅游的一个典范。
1.长沙知名景区
长沙是一座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名城之一。长沙市旅游资源类型丰富又极具特色,“山、水、洲、城”(岳麓山、湘江、橘子洲、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特色,是长沙最鲜明、最独特的个性所在。岳麓山作为伟人的求学地而备受世人的追捧;美丽的湘江孕育了浓厚的湖湘文化;十里长洲一一橘子洲更是重点,凸现出以“山、水、洲、城“为自然景观基础的“人杰而地灵“的长沙市旅游形象;历史文化名城则是影响长沙市旅游形象的主要因子,其形象标志性景观一一天心阁、岳麓书院、岳麓山、马王堆文物、贾谊帮居、走马楼简犊、开福寺、白沙井等。但是仅靠这些景区并不足以造就如今声名远扬的长沙。
2.娱乐休闲产业的发展
长沙市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就已明确提出,依托颇具特色的休闲娱乐业基础,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建立起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布局合理、知识和技术含量高、对相关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大长沙休闲产业,把长沙打造成我国中部休闲娱乐文化之都。
近几年,歌厅、足浴、酒吧等休闲娱乐活动已成为长沙市民生活的热门之选。城市旅游功能强大,有以解放路等为主的酒吧一条街、以黄兴南路等为主的购物一条街、以太平街和潮宗街等为主的历史文化一条街、以坡子街等为主的饮食文化一条街、以麓山南路等为主的科技文化艺术一条街、以大剧院等为主的演艺一条街、以海底世界和世界之窗等为主的游乐一条街,以芙蓉路和韶山路等为主的娱乐休闲一条街、以潇湘大道和湘江大道为主的湘江风光带和水上旅游线。
湖南大剧院和大剧院是长沙剧场两大领航旗舰。来自五湖四海的顶尖级演出团体经常光临这里举行盛大晚会。明星大腕是这里的常客,而湘籍著名艺术家更是常来这里倾吐乡音、乡韵与乡情。电视湘军已成为全国电视行业的领军人物之一。电视剧《洽同学少年》、《雍正王朝》、《还珠格格》风靡全国,《超级女声》、《快乐男声》、《快乐大本营》等娱乐节目名震中外,收视率居高不下。
3.旅游业与娱乐业的整合
长沙旅游业与娱乐休闲业的完美结合是全程旅游发展的典范,可以说目前旅游者去长沙旅游的动机已很难分清是去看风景还是去感受娱乐氛围,二者相辅相成,完备的旅游六要素构成了一个联动的旅游系统,从根本上体现了旅游的体验性和愉悦性。
(二)旅游依托型城镇规划
旅游依托型城镇是指本身并不具有高品位的旅游资源,但由于拥有毗邻景区的优良区位,利用较完善的设施条件,逐渐成为景区游客的主要集散地、食宿地、购物地和信息交汇地的小城镇。区域旅游城镇体系中,这类小城镇往往成为景区最经济、最有效的依托,其旅游开发因此是一种紧密依附于景区的功能互补型开发。然而,由于统筹规划及管理不力,往往导致以下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景区及周边旅游设施的无序化建设使景区“城市化”、“人工化”、“商业化”的趋势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到景区氛围及生态环境质量;而另一方面,旅游依托小城镇因开发粗放、设施简陋难以吸引游客驻留消费,小城镇社区不能在较大程度上共享景区发展带来的利益。从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和景区相互作用的角度,构建二者珠联璧合、联动互促的紧密协作关系,具有重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树立整合开发观,统筹规划并严格实施和监控
小城镇建设规划、景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区域专项规划,都分别从不同侧面对景区与旅游依托型小城镇联动开发的实施产生影响及制约,其中以小城镇建设规划与景区规划最为直接。在小城镇确立为区域旅游产业布局的重点后,适应区域旅游产业发展要求,相关规划都应从整合联动的角度,进行统筹谋划,并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例如,鉴于旅游者对旅游地生态环境有较高要求,对一些可能造成较大污染的乡镇企业发展应严加控制。同时,对旅游业发展可能对小城镇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冲击,应寄予高度重视,从规划编制和管理控制上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商、经营者、社区居民和旅游者行为。景区、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及其连接通道是一有机的整体,宜在整合开发观下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常见的现象是对连接通道建设的忽视,从而影响到旅游者的整体体验水平。
2.旅游者活动规律导向下的合理分工与密切协作
旅游者从客源地出发,途经旅游集散地到旅游地完成整个游览过程,有其自身需求特征和活动规律,并非外界主观意愿所能改变。要把旅游依托型小城镇的发展放在旅游区域布局中整体考虑,重点处理好小城镇和中心城市以及重点旅游城市的功能配合和功能对接,旅游依托型小城镇不能贪大求全,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景区旅游吸引强度、游览时间及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在区域旅游城镇体系中的地位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动特征。探究游客旅游活动规律和需求特点,并通过遵循旅游活动规律导向下的合理分工与密切协作,能够保证区域旅游系统各部分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前提下,又从整体上实现旅游产业的无缝对接。
3.适应游客深度体验需求,建设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景观系统
特色是区域旅游的生命力之所在,而地域文化是区域旅游特色的灵魂和内蕴。在景区和旅游依托型小城镇联动开发中,对地域文化个性的挖掘和传承就成为凸显当地旅游特色的关键因素。而且,这种地域文化个性的表现不应局限于一些符号化的表层视觉形式,更应自然地渗透进旅游产品、旅游设施及旅游服务的每一部分和各个环节。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在强化与景区功能互补的基本层次的同时,应从城镇风貌和文化内涵上尽力体现当地个性特色,以优良的生态环境、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本土文化氛围吸引游客。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受现代化、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影响,大多小城镇基本上已呈现出千城一面的风貌特征。这种类型的旅游依托小城镇从整体上作大的改观已不太可能,只能从其内涵上下功夫,围绕特色、周到的旅游服务作文章。而对于地处中西部偏远地区的许多小城镇来说,传统风貌犹存,民族风格仍在,淳朴亲切的乡野民俗仍能较深刻地感受得到,如果有毗邻高品位景区的优良区位或在旅游热线上,则可从整体上打造独具魅力的旅游小城镇景观,形成与景区的吸引叠加之效。
4.凝聚多方合力,促进区域旅游系统全面发展
对景区和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实施联动开发,涉及旅游业与当地相关产业问千丝万缕的联系,牵扯到当地政府、景区管理部门、景区开发商、旅游企业、城镇社区居民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多重博弈,可谓错综复杂。在统一的形象导向下,要求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对相关产业要素实施有机整合,通过有效调节各方内在矛盾,构建和谐的旅游地人地和人际关系,以共塑鲜明统一的旅游形象,努力克服一流景区、二流乃至三流服务城镇的不相称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措施,在于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发展意识,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构建紧密的利益纽带,辐之以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保障,激发联动开发的动力,凝聚各利益主体合力,谋求景区与旅游依托型小城镇间联动互促,不断推进区域旅游系统的全面发展。
四、结论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将旅游业培养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是响应国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而我国尚处在经济转型期,旅游产业转型也是目前摆在旅游产业发展面前的重要问题。而延伸旅游产业链,发展区域旅游将是实现我国旅游产业转型的发展趋势。区域旅游发展的典型模式就是景区与城镇联动发展,即全城旅游开发和旅游依托型小城镇发展。其实质则是实现景区吸引力所带来的“拉客”效应和城镇旅游功能所产生的“留客”效应的对接。景区与城镇的联动发展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真正实现区域的旅游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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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BT投融资模式、小城镇基础设施现状、运行机制和项目资金回购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论文要点
1.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日益壮大,其重要的原因要归功于融资体制的改革。但是,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差之甚远。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逐年大幅度的增加,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只能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自筹资金在项目建设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多数都采用BT建设模式, 并取得了很好效果,BT模式以其强大的融资建设功能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城镇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而作为小城镇存在和发展基础的基础设施目前整体水平普遍不高,“欠账”严重,严重制约了小城镇调节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等功能的发挥,成为小城镇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而建设资金的缺乏是造成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的主要原因。因此,新型的BT模式在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是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应用BT模式融资的可行性
小城镇基础设施本身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准公共品性质;受益范围的区域性、有限性和使用上的相对低效性;较低的可经营性,私人参与意愿不高等特点
BT模式在我国小城镇运行已具备可行性:
⑴、BT模式已有良好的运作基础
首先,由于在中国运用BOT方式建设基础设施已有近10年的时间,人们己经能从观念上接受一些基础设施在一定期限内民营化的做法。其次,参与各方对其运作方法已不陌生。
⑵、相对充足的资金来源
为BT即模式的运行提供资金基础。无论是从银行资本还是从民间资本来看,我国运用BT即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都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从银行资本来看,按现行有关规定,除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借贷银行资金,所以,对于以地方财政信用为基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新的融资方式,间接借贷银行资金或吸引民间资本。
⑶、应用BT模式的政策环境己经形成
从1995年以来,一系列具有连续性的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私营部门合法进入公共领域打开大门。
⑷、“先头部队”为广泛应用BT模式提供了示范效应
近年来,我国民间资本已开始进入到社会公共投资领域,这些私营部门的“先头部队”主要在城镇公用事业领域与政府展开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虽然这些“先头部队”与城镇政府部门的合作仍处于初始阶段,但在公私合作形式、政府角色转变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合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必将成为广泛地应用BT即模式形成一种“示范效应”。
3.小城镇BT项目融资模式构建
图中描述了BT融资结构的一般形式,其融资过程简述如下:
结合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融资环境,对BT融资模式的构建主要从两方面来改进。一方面由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具有融资建设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地方政府融资也就成为了各地方政府必要的工作之一,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属微利或无利项目,故参与融资的组建BT模式的投资方,需要政府强大的信誉度,才敢用于投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BT模式中,故而本文提出在乡政府做项目主体的前提下,采取构建一个上级政府监督、考察机构,以此来提高政府对BT项目投资者的信誉保障。另一方面由于BT模式承担项目融资的对象通常是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本着回购后要求工程质量过硬的角度,我们在BT项目建成由BT项目公司转让镇政府的关键阶段即构建一个联系镇政府回购项目和BT项目公司移交项目的一个纽带-授权公司,使BT的转让环节对投资方和政府规避了一部分风险。
具体分析如下:
⑴、由乡、镇的上一级政府构建的监督、考核机构,完善对参与项目融资投资人的信誉支持力度
⑵、由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建设BT项目。
⑶、项目公司资金来源一部分来自投资人,作为股本资金,其它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资金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解。
⑷、项目公司和承包商签订项目建设合同。通常采取工程总承包建设BT项目。
⑸、工程建成后,由政府授权的公司负责安排资金回购BT项目,规避了部分风险,回购资金在归还贷款后,剩余部分作为利润支付给投资人。
一般是政府性的投资公司经政府同意代表政府负责BT项目的实施,是BT项目产权的最终所有者。投资公司负责从前期的策划到后期的运营维护各阶段的工作,为BT项目的建设提供担保,政府提供回购承诺作为对项目的支持。政府为支持项目还提供其它方面的支持,包括建设用地的提供、项目的协调和一些政策的优惠等。投资人是BT项目的主体,目前在国内实践中有两种组成方式:一种是由承包商和投资者组成联合体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投资人负责融资,承包商负责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于联合体方式多了一方参与,协调工作量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另一种常用的方式是由承包商单独负责融资和工程建设,按照计划融入工程所需资金,支付工程建设的费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合同范围负责工程的建设,也可以承担设计、采购等其它工作。承包商单独负责融资建设主要缺点是承包商的主动权较大,业主的控制力相对较弱。银行往往是BT项目资金最主要的提供者,因为BT项目所需资金比较大,没有银行的参与和支持,项目很难建成。出于风险分散的目的,投资人一般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首先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银行贷款。
论文摘要: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必须建立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上,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必须依托于农村城镇化建设,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通过对当前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只有建立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才能加快农村人口转移,缓解农业人口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进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一、农村城镇化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村城镇化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是城镇产业的发展。城镇产业充分发展要依托于合理的产业结构,只有建立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才能加快农村城镇化,才能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城镇化一方面可以加速农业和农村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缓解农业人口压力;另一方面农村城镇化可以提高非农产业比重,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以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城镇化的推进,为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创造了条件,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则又加速了农村城镇化发展。
首先,农村城镇化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能引导农业结构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升级、转化,促进农业良性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可以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有效吸纳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内部就业压力,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拉动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城镇化可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结构向一体化、专业化、科技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固守农业的传统格局,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城镇化,可以创造二、三产业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农村城镇化有利于扩大农村工业规模、优化县域工业资源、提高工业质量并促进城乡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环境的集中治理,也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生活服务和更多的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给排水系统、配送电系统等1,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产业协调发展是实现现代化的根本选择。
其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水平的提高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基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进而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农业产业化是农产品生产、加_丁和销售的有机结合,构造形成一个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为一体的经营方式,推动了生产专业化改造和服务社会化改造,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集聚和集中吸引了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可进一步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之间经济交流,可以使部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生产,可以为农村城镇化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发挥主导产业的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规模经济,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农村经济整体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城镇化建设要依靠科技和人才,注重产业升级和功能升级,有利于提高小镇建设的层次和品位,增强小城镇在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农村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出现结构性不协调
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全面振兴的主要途径,其发展对农业经济的增长和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从具体的分析来看,两者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一是作为农村第二产业主体的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虽然近年来发展很快,但乡镇、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城市传统工业具有很大同构性的特点,致使乡镇、民营企业出现与城市工业争原料、争市场、争资金投入的局面;二是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滞后于乡镇工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占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偏低,第三产业别是属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些主要的行业和部门如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等许多生产行业还是空白;三是从农村非农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来看,据统计,农村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中的乡镇工业相比,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更有优势。
2002—2005年,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了33%,但其劳动力所占的比重在同期仅提高了41.3%,而农村第三产业在同期其产值只提高31.1%,但其就业比重则提高了60%。农村工业发展与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结构性不协调,从而阻碍了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提高。因此,今后在制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战略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应注意到通过调整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结构,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
(二)农村城镇化发展层次低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大量的农业人口从单纯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但由于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滞后,影响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速度,也影响了农业规模经营的进一步提升,阻碍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由于农民收入低,生产力水平低下使农村产业结构难以升级,因此,桎梏了农业劳动方式的革新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束缚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同时形成了城乡消费断层,妨碍了国内需求的有序发展和升级。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小城镇发展的一项基本的也是重要的内容,直接关系Nd,城镇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在农村普遍存在着道路交通、公共卫生、农田水利、水、电、通讯、教育、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或不完备,整体环境质量较差,严重降低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阻碍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也妨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三、建立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加速城镇化进程
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真正推动其顺利进行,必须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立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及其支撑体系。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要跳出就农业发展农业、就农村发展农村的狭隘圈子,拓展农村经济发展渠道,要以农业为基础,统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建立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农村产业结构新格局。
(一)加快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推进农村城镇化,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就是要在确保农产品总量平衡,供应充足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品质、品种、产业和区域结构,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特色化、加工增值和突出产业和产品的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发挥区域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大力生产绿色食品,实行产业化经营,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发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农产品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适销对路、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逐步由单纯粮食种植和单一小规模的养殖结构转变为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的种植和牛、羊、猪等的养殖结构,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稳定提高种植业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林业、畜牧和渔业,扩大农民增收领域。例如,在种植业结构上,逐步实现由“粮食作物一经济作物”二元生产结构向“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农畜、水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包括贮藏、保鲜、包装、运输等)”的三元结构体系转变。有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有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第二,构建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构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名、优、稀、特、新品种,下大力气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高度化。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逐步建立优质、高效的特色产业体系。在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逐步培育支撑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或“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基地。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区域的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培育小城镇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增长点,使小城镇的发展建设,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使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如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生态环境好,森林覆被率达到42%,全国为16%。如今,黑龙江省“七河源”绿色大米、“古龙贡”绿色小米、“松北王”绿色大豆及虎林、五常的绿色水稻等都已成为全国知名的品牌。黑龙江省通过实施“打绿色牌,走特色稻”的发展战略,促进了绿色食品产业和绿色农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推进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加快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农产品商品化率的提高,会促进农村经济中的分工协作,从事非农产业如农产品的精深加丁、储藏运输和销售以及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的商业、医疗、教育等其他服务业的人口比重增加,也就意味着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实践证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积极发展小城镇不仅促进了农业逐步向丁业、商业和服务业延伸、扩展,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而且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起到了就地吸纳和强化提高的作用,大大有利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言,大力发展小城镇,相应地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和城镇丁业,可以吸收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缓解农村的就业压力,同时不至于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路问题的有利途径。
(二)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目前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主要任务就是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速推进为农村第一、第二产业服务的第三产业;实现小城镇建设和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小城镇建设为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小城镇综合功能的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劳动力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能有效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实现城乡互动、农协调发展,加快建成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第产业要发展为农村、农业服务的行业,如商业、交通运输业、教育事业和相应的服务业,在农村生产力有相当提高之后,农村第三产业就应朝着更高的层次发展,如旅游业、信息业、金融业和保险业。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多种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随着农村产业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村第三产业逐渐成为小城镇化主导产业。
(三)大力发展农村工业
农村T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先行者。农业产业化不仅仅贯穿于农业的直接生产过程,而且是在延长和加粗农产品加工链条的产业化,是农业链接二、三产业的产业化,农产品经过有机化生产、绿色化加工、物流化营销、放心化消费,实现农产品的最大化的市场价值。农村工业与农业的有机结合并实现了产业化就是为了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农村人口的聚集,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有很强的吻合性。这就要求农业与二、三产业互动,农村工业先行。通过第二产业向第一产业的延伸,以第二产业催化、拉动第一产业的发展,使农业产品加工增值更多地分享到社会利润;通过第三产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向第二产业的渗透,以第三产业为主体构建起农产品流通和进人国内外市场的“高速公路”,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也创造农村工业与城镇工业链接的有利条件。
(四)用信息化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进程
信息化将提高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优化产业结构。从第一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知识、技术、信息在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产业的咨询服务有利于农民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捕捉、处理、分析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和供求信息,有利于农业拓展国内外销售市场农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农业产业的信息化必然促进农业生产超越以往速度和规模飞跃式发展,极大提高农业知识化、高科技化程度。
论文摘要: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加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慢,且呈逐年下滑趋势,其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精心选择主导产业;要尽快形成开放、多样、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
在改革开放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民收入获得了持续快速增长。但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却呈下滑趋势。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在1997-1999年三年间,农村人均总收入平均只增长2.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下降,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且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制约着整个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尽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是最重要的原因,必须进行调整。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因地制宜,精心选择主导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近年来,由于良种良法的推广和化肥、农药的普遍使用,我国农产品总量不断提高,但由于品种单一,并且对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程度不够,使农产品结构性过剩的矛盾日益突出,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价格持续下跌,农业增产难增收。特别地近几年,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农产品成本增长较快,而成本收益率却不断下降。因此,仅靠增加农产品数量的做法,难以改变农业目前的状况,必须进行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第一、结构调整应以种植业区域布局,农作物结构、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为重点,同时大力发展畜牧水产业。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加大对科技投入力度,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以及合理、高效的种养技术,开发名、优、稀、特、新、奇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出口农业、科技农业,增加农产品的含金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建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三位一体”的新机制和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格局,要组织科技力量攻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要结合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积极的引导。重点支持农村种养大户、种田能手、农村专业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生产向企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要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深加工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工转化是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增值增效的有效途径。每个加工环节都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每一次转化都是一次增收。据有关资料证明,农产品一次加工可增值5%,二次加工可增值10-20%。与此同时,应研究推广先进的储藏保鲜技术,打好季节与时间差,实现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化、产品标准化,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创造条件,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村科技大户和中介服务组织推向市场经济前沿,使龙头企业成为有为纳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推广先进技术、开发高新技术的主体,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带动农村科技水平的提高。同时,要实施品牌战略。对各地名、优、稀、特、新、奇农产品进行全面调查和资质认定,颁发证书,注册商标,并通过新闻会等形式把名牌产品打出去,推向市场。要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入WTO后,农产品结构调整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要尽快制定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使农民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和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
第三、要培育产业组织体系。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通过产业组织体系向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把农民与市场联结起来。形成自我组织、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格局。
二、尽快形成开放、竞争、多样、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多年来,农产品市场流通不畅一直是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只有进一步把市场搞活,才能保证农产品价值的实现。
一是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充分利用农村现有集贸市场的基础上,要培育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积极组织各类农副产品的展销促销活动,努力探索连锁经营、产销直供、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随着农副产品市场的开放,要深入研究国外农副产品需求情况,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依靠质量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必须按照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不但要避免“有市无场”,还要避免“有场无市”。要放开政策,通过引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吸引企业、个人、外资等参与农产品市场建设。同时,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管理,打击欺行霸市、压级压价、恶性竞争行为,坚决制止“三乱”,保证农产品市场按照市场规律健康地运行。各级党委、政府要转变观念,克服重生产轻销售的倾向,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从总体上把握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趋势,不断拓宽市场。
二是要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流通组织。国营商业,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的作用。要大力扶持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尤其是大力支持农民个体或合伙创办流通企业,引导他们加入经纪人和个体运销队伍。在管理上,应以放开搞活为主,同时加强对各种流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加快发展,要逐步建立起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流通体系。
三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用准确的信息指导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出现的农产品结构性、区域性及季节性过剩问题,与销售信息不灵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必须把建立上下通达的农产品信息网络作为开拓农产品市场的大事来抓,上与国际国内市场接轨,下通千农万户,真正使农民及时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减少生产盲目性。在信息网络建设上,要充分利用农业及有关部门已经建立的农业信息网络,做好农村信息管理、收集、分析和工作。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二、三产业
农村人口多,人均占有资源少是我加的基本国情。如果把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经济状况是不可能的。据有关资料分析,从1990年到2000年,农村劳动力的总人数逐年增加,到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达4亿多。由于缺乏充分的就业机会,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中近2/3的纯农户增收困难。因此,通过加速农村的小城镇建设步伐,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不可逾越的一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加快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要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展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改革和完善小城镇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形成与大中城市协调配套的小城镇群体。要在审批、户籍、迁居、收费、贷款、经营、就医、上学等方面大开绿灯,真正让农民进城兴业。
其次,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之所以出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不同步,造成城市化滞后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农村工业化走了一条“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路子,从长远看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需要。因此,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农村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
四、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发展
乡镇企业20多年来一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是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发展乡镇企业,一是要改制搞活,解决“二国营”的问题。二是要依靠科技,开发创新,加大技改力度,优化产品、规模和布局,引导小企业走专、特、精的路子。三是各级政府要从融资、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交流、信息交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使乡镇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要加强生产、成本、财务、人才监管,提高乡镇企业的经营水平。
五、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第一,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和支持农民到城镇进行投资、经商活动。要消除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制约因素。特别是要落实现行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根据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税收、资金、水、电、土地等方员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坚决维护个体、私营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都要选择一批经营水平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私营企业,挂牌保护,促其快速发展。第二,要引导他们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推进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提高私营、集约化经营,提高效益。第三,要注意提高经营者的素质。
Abstract: The city is an unceasingly developing and improving complex. In different time and development stages, different standards are needed to guide it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Small town is a special form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 As a link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 small town land use has both the characteristic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use, and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 of small towns. Simply speaking, the small town is a city with part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untry. In the vigorously promo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and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the 2007 version of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s" can't well guide the current stage of small town planning is somewhat. How to improve town land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has become one of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the times. Through the review of the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and the comprehensive comparison of GBJ137-90, GB50188-2007 and GB50137-2011, it is found that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 of 2007 can't meet the needs of the modern small tow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use has great limitations. This paper proposes to adjust the land use category and increase the land use sub-class on the basis of the 2007 version, and to update and improve the land classification of the "Town Planning Standard" by integrating the response policy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ouble-layer demand.
关键词:小城镇;用地分类;规范;阶段性
Key words: small town;land classification;specification;stag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018-05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月1日《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1],并同时废止GBJ 137―90[2]。但是对于最新的标准仅仅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对于现在不具备条件的镇必须采用2007年所颁布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2016年4月,中规院下发《城乡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调查问卷,正式将《城乡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修订工作提上日程。与此同时提上修订日程的还包括《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及《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4](建村【2014】98号)。
目前对于小城镇用地分类的研究较少,姜熙2008年发表的硕士论文《基于城乡统筹的小城镇用地分类研究》[5]未将小城镇用地进行深化,只对其大类用地进行了归类和调整,在当时的背景下是可行的,但是在目前的小城镇规划中对于现阶段的小城镇发展缺乏深度。时隔10年,小城镇的需求产生了变化,仅仅用大类和中类来引导现在和未来的小城镇建设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从实际工作层面来看,镇规划标准基本已经被架空,在小城镇的规划中更多的使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其主要原因在于《镇规划标准》的用地分类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细分至小类,使得小城镇规划就只能停留在总规的深度,缺乏操作性,但是此举却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的适用范围相违背。因此在政策与实施两个层面的夹击下,对《镇规划标准》中的用地分类进行更新与改进显得尤为重要。
1 建设用地分类的历程
城市和小城镇随着其本生的发展及用地需求,国家对各等级城市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是中国正处于城市高速发展期间,1994年至今也对用地分类标准进行了多次修编和调整,具体参见表1。
由上述统计可以发现,《镇规划标准》经过两次修编,《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历一次修编。《镇规划标准》两次修编后所调整的核心内容主要在于其用地分类的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的量化指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过一次修编后,主要调整的内容在用地分类标准的优化与细化以及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统筹方面;标准将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单独列出,并将其分为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乡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而这四类用地则分别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镇规划标准》、《村庄用地分类指南》。
通过这些核心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城市、县所在的镇与其他建制镇、乡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同,从政策层面与实践层面来看,他们是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影响的用地分类体系。
2 用地分类的比较
2.1 GB50188-2007与GBJ137-90的比较
GBJ137-90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其大类为R、C、M、W、T、S、U、G、D、E[2];而GB50188-2007将用地性质分为9大类、30小类,其大类为R、C、M、W、T、S、U、G、E[3]。对于除C类外差异的比较,参见表2;GBJ137-90将C大类分为8中类、24小类[2],其中GB50188-2007部分与GBJ137-90有对应之处;以GB50188-2007为主,具体差异对比见表3。
通过以上的分析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GB50188-2007与GBJ137-90就用地分类标准来说是相当相似的。考虑到两个规范编制的时代背景,GB50188-2007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GBJ137-90在城市层面上的深化,而产生其深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城市的体量大于小城镇,其土地兼容性也明显弱于小城镇,因此其用地也相对小城镇更为明确;②城市内部的运行体制相对于小城镇更为复杂,需要多方面控制,而城市的用地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以与GBJ137-90相配套的城市规范就相继提出;③小城镇的“生态系统”相对较为薄弱,土地性质相对城市更为模糊,需要为其发展留有足够的弹性。因此GB50188-2007中的用地分类进行细化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小城镇的土地使用弹性。
2.2 GBJ137-90与GBJ137-2011的比较
GBJ137-2011主要对R、C、W、S、U和G几个方面做除了部分调整。
GBJ137-2011将居住用地的四级标准调准为三级,并将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2小类,并且将中小学用地划入A类之中[1]。
GBJ137-2011将GBJ137-90中的C拆分为A、B两类,加强了对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
对于仓储用地,GBJ137-2011在GBJ137-90的基础之上增加了物质中转、配送等内容。
GBJ137-2011整合了GBJ137-90“道路广场用地”和“长途客运站用地”、“公共交通用地”、“铁路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等用地,不包括原标准“游憩集合广场用地”[1]。
公共设施用地中,GBJ137-2011将“通信设施用地”和“广播电视设施用地”加入供应设施用地;电厂、制气厂纳入工业用地;“雨水、污水处理用地”更名为“排水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更名为“环卫用地”;新增“安全设施用地”中类,其小类包括“消防用地”与“防洪用地”。 GBJ137-90中类“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内容调整至“其他公用设施用地”中[1]。
绿地在原标准分类“绿地”大类的基础上增加“广场用地”,剥离原“生产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与“广场用地”3个中类[1];原标准“生产绿地”以及市域范围内基础设施两侧的防护绿地,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分类的“农林用地”。
通过上述的对比,GBJ137-2011对GBJ137-90的调整幅度还是比较大的,重点归纳为两方面的变化:①明确了城市对各类土地使用的需求,细化了各中类与小类;②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的用地结构,在根本上区别了城市、镇、乡与村庄对建设用地的不同需求。
2.3 GB50188-2007与GBJ137-2011的比较
在GBJ137-2011将中学和小学用地从R类中剥离出来之后,GB50188-2007和GBJ137-2011的居住用地的性质的相似度又进一步拉近,但是最大的区别依旧在于幼托用地的划分问题。相比之下,GBJ137-2011和GB50188-2007对于W、M类的区别不大,只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用地加以更明确的归类。对于G类,GBJ137-2011标准将“广场用地”从S类剥离出来,加入G类之中[1]。因此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对于G类将有本质上的区别。而U类,GBJ137-2011将其用地进一步细分,对于某些特定用地性质加以更明确的分类,相比GB50188-2007的一刀切,GBJ137-2011就显得相对详尽,更符合城市对其的需求与分工。对于T类,GBJ137-2011将其取消,并将其合并至S类,因此从GB50188-2007的S类到GBJ137-2011的S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GBJ137-2011改变最大的就是在于将GBJ137-90中的C类拆分为A类和B类,明确出了非营利性公用类设施用地和盈利性设施用地[1],通过对非盈利性公用类用地的控制来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体现出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以人为本。
从GBJ137-2011来看,GB50188-2007的C类已经与GBJ137-2011的A类和B类不具可比性,虽然都表示商业、服务业和办公用地的性质[3],但是城市用地分类的深度已经远远超过了镇的分类深度。如今中国城乡差异明显,城市所具备职能的复杂程度已经远超过小城镇,城市用地分类则需要更加明确各个地块的使用性质进而发挥城市每一块地的经济效益,但小城镇功能和用地有限,往往一块地兼备多种功能,用地兼容性较强,因此过于明确细分的用地分类在小城镇之中是不具可操作性的。
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已经存在了相当程度的区别,而其区别的根本在于城镇规模所带来的土地兼容性变化。对于城市而言,体量越庞大其职能分工越明确,而且其各个职能的独立性越强,从而导致城市土地兼容性降低,但是对于小城镇来说恰恰相反。因此GB50188-2007与GBJ137-2011在城市与城镇的规划适用主体上就存在明显的差异。
2.4 总结
通过以上三次比较可以发现,GB50188-2007和GBJ137-90较相似,但均与GBJ137-2011的差别较大。20世纪末期到21世纪初期,顺应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国的城镇化迅速推进,城市开始与乡村分离,城乡差异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共通性,所以GBJ137-90是适用于当时的城市,GB50188-2007也是适用于当时的小城镇的。
2012年GBJ137-2011开始实施以后,城市用地和镇用地有了本质上的差别,就如今的中国城镇化发展而言,城乡差距显著增大,而如今的规划重点也聚焦在如何缩小城乡差异,如果继续依照GB50188-2007来做镇规划,那么小城镇在土地使用上将会与城市产生越来越大的差异,而此不利于未来小城镇的城镇化发展,因此对GB50188-2007的用地分类进行调整是势在必行。
同时通过现阶段的规划实践情况来看,GBJ137-90在2012年修编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而GB50188-2007却依旧存在以下问题:①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对土地的需求也越发的明确,但GB50188-2007中的用地分类无法满足现今的需求,从而导致GB50188-2007在实际规划工作中已逐渐被废弃;②GBJ137-2011的用地分类过于细致,对小城镇的发展限制过大,无法为小城镇留有一定的用地弹性,从而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依托已有的GB50188-2007,结合GBJ137-2011对镇用地分类进行调整。
3 对镇用地分类的思考与创新
3.1 对发展阶段的思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聚集点―村庄―小城镇―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从一个层级到达另一个层级需要时间的累积,同时每个阶段的进化都应该遵循一定的自然、社会规律,而这种规律在规划层面上的表现之一就是用地分类的深度。不同时期内遵循的规范应该是适用于某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但每当进入到下一个阶段时,相应的规范也应该进行同步更新的,反之必然会使城市出现用地的不经济性。
笔者认为,GB50188-2007是适用于“村庄―小城镇”阶段的,而老版城市用地标准是适用于“小城镇―城市”阶段,GBJ137-2011是适用于“城市―大城市”或者“城市―特大城市”阶段的。这种归类的重点在于对各个层级的界定,在GB50188-2007实行时期的镇和现在意义上的镇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当时的镇可能还处于需要解决温饱问题、卫生问题的阶段,但是现在的镇大多已经完成温饱时期的任务,现阶段的聚焦点多放在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上。换言之,以前的镇是处于“村庄―小城镇”阶段的,而现在的镇是处于“小城镇―城市”阶段(图1)。同理,城市也是从“小城镇―城市”到“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转变。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政策背景,但是本质的原理和内在机制是相同的,虽然规范不一定是完全适应,但是大方面殊途同归。
[图1 城市发展阶段示意][(图表来源:笔者自绘.)][1990版城市用地分类][2011版城市用地分类][特大城市][大城市][城市][小城镇][村庄][聚焦点][2007版镇用地分类][已过时][需要适合此阶段的镇用地分类]
3.2 对镇用地分类的思考
通过对用地规范的比较,并结合现在镇规划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镇规划的需求对GB50188-2007进一步细化将原本仅有大类和小类的镇用地分类标准细化至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
本用地分类在大类和中类之中并没有做出变化,还是符合GB50188-2007的,但是在中类之中集合GBJ137-90将中类继续细化至小类,并集合城市用地分类的使用范围对小类加以限定,并做出相对明确的说明。使用范围说明同时结合GBJ137-90和GB50188-2007原有说明。具体用地分类如表4。
以上的分类标准主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历程,结合GBJ137-90与GB50188-2007的相同点,对镇建设用地的部分进行深化处理。此标准将GB50188-2007的9大类、30小类细分为9大类、33中类、38小类。其中具体各类用地的相关适用范围可参考GBJ137-90,此处不再赘述。在对镇用地分类进行细化的过程中,重点的变化归纳于以下几点:1)将原本的30小类更变为33中类,其中增加的3类为文物古迹用地(C7)、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8)以及堆场用地(W3),主要考虑到对于乡镇文化活动、生活方式的保护,新增了文物古迹用地;为小城镇公共服务用地的使用方式留有一定的弹性,新增了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考虑室外仓储的形式,增加了堆场用地。2)对原本的C、T、S、G类用地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以确保在留有小城镇用地发展弹性的同时,能够明确各类用地的使用状况。
4 结语
规范的编制是具有时代背景的,但是规划本身是遵照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是适用于一个时期或者一个阶段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老规范将会被城市发展的新模式所淘汰,所淘汰的规范并不一定适用于在往城市阶段发展的小城镇。老规范往往在城市特定的发展时期是具有宏观层面的指导方向的,而新规范也应相对顺应宏观指导意义,再根据时代的发展需求,对规范进行调整改进,以适合现阶段的发展变化。笔者通过对已有规范标准的梳理与对比,在响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下,提出对我国镇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调整建议,为小城镇用地分类有待更新的过渡真空期尽部分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S].2011.
[2]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S].1990.
[3]GB50188―2007,镇规划标准[S].2007.
[4]佚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J]. 城市规划通讯,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