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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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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第1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会计专业 辅导教材 部分问题 探析

2011年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虽然已经过去,但是其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以下简称该教材)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同时,2012年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为了不影响2012年的考试,笔者在此就其中部分问题尝试作一些探析。

一、关于现金收支的规定

该教材P2倒数10至11行中,“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在这段文字中,由于标点符号“;”用错(应该使用“,”),造成意思费解。似乎“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

因此,可修改为: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二、关于应收款项减值

该教材P13倒数1至4行中、P14第1至10行中,都提到了“直接转销法”,这是不妥当的。因为,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中,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能采用“备抵法”,即不再象过去那样可以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中,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选择确定。

因此,可将该教材P13倒数3至4行中原来的内容“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修改为: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该采用备抵法。或者修改为: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过去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现在,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能采用备抵法。此外,该教材P13倒数1至2行中的内容和P14第1至10行中的内容,都应该删去。

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该教材P44第17至22行中存在三个问题:

其一是:【例1―70】中的时间考虑欠妥,因为是承【例1―69】,而【例1―69】中是假如甲公司2008年5月15日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且取得时还涉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那么在【例1―70】中假如2008年6月20日甲公司又收到对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通知,显然不合实际。

其二是:仍然在【例1―70】中,即使是在投资当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通知,也不应该按其应享有的部分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原因是被投资单位当年分配的往往是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

其三是:在例题下面的两行文字中提到:“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这里,显然也未考虑周全。因为它只考虑了通常的情况,而没有考虑另外的特殊情况,即: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虽然可以理解为是站在初级的角度降低了要求,但是其基本的规定应衔接,不然会误导考生将来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理解,甚至影响到将来的实际工作。

因此,上述问题可考虑作如下修改:

首先,对于【例1―70】,一方面可将其时间修改为2009年6月20日或以后年度。另外一方面,如果不修改时间,则应将会计分录的贷方科目修改为“长期股权投资”。

其次,对于例题下面的两行文字可修改为: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账务处理为: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四、关于应交增值税

该教材P88【例2―32】和P88【例2―33】中分别存在一个问题:

在【例2―32】中的会计分录中,借方科目“商品采购”现在不再使用,而应改为“在途物资”科目才妥当。

在【例2―33】中的会计分录中,借方科目“制造费用”已不符合规定,而应改为“管理费用”科目才妥当。这里还可参见该教材P58【例1―89】。

五、关于应付利息

该教材P79第22至23行中,关于应付利息的核算内容中提到: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从这里不难看出的问题是:将长期借款的利息在计提时,区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来分别处理。而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已不再作这种区分,再说该教材P101【例2―63】(承【例2―61】、【例2―62】)的会计分录中也可作证。对于企业发行的长期债券,仍然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因此,应将上述核算内容修改为: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六、关于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该教材P125【例4―10】中第二步第一笔会计分录的处理不规范。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将该分录分为两笔分录处理,即:

① 借:预收账款 93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② 借:银行存款456000

贷:预收账款 456000

上述问题及处理,还可参见该教材P80【例2―17】。

七、关于政府补助收入

这里的问题是:该教材P132第四节涉及的政府补助收入应该删除。因为本章(第四章)内容涉及的是收入,而政府补助收入不属于企业收入核算的范畴。更何况在第六章涉及营业外收入的内容中又再次出现。显然既重复又不合理。

八、关于财务报告的综合举例

该教材P189【例7―1】中的问题是:

1、第(20)笔经济业务中“基本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的提法,导致题意不清。因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可能存在两种用途:生产产品、车间一般消耗。显然,如果是用于生产产品,才应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而如果是车间一般消耗,则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

因此,在这里应将上述提法修改为: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

2、第(21)笔经济业务中“结转领用原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的提法,也导致题意不清。因为事实上在这里,还有低值易耗品。

因此,在这里应将上述提法修改为:结转领用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九、关于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该教材P247【例9―1】中的问题是:

在该教材P252表9―13涉及的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分配表中,未将该页表9―12涉及的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中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承担的制造费用(26976元)记入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之中,以至于在表9―13的分配中少了26976元,从而直接影响到后面A、B两种产品的成本计算结果。

调整后,表9―13中正确的结果是:

制造费用合计为65100元;

分配率为:4.34;

A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为:43400元;

B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为:21700元。

参考资料: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2011),【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第2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 实务考试 应试技巧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在我们学习生涯中非常重要,它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前提之一,主要分为实务考试和理论考试两大部分,均为上机考试,只有两部分同时合格才能获取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本文就初级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中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作出以下分析。

一、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的流程

1.考生身份的确认

在考试系统中建立一个考生信息库,并为每个学生分配一个准考证号码,考生凭这个准考证号进行考试,即可确认考生的身份。用户填写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判断用户是否存在于数据库中,如存在系统将判断准考证号与姓名这两项是否都与数据库中的用户资料相符;在身份确认的这个阶段,考生必须仔细核对准考证号与姓名是否正确,否则一切都徒劳无功。

2.试卷组成及试题的抽取

计算机考试的题目采用随机生成的方法。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后,系统将随机选取其中一套考试题目。这里注意的是在答题过程中考生应该严格按照考试系统要求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刷新网页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操作,凡未按要求操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3.考试时间

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的考试时间是60分,总分100分,其中60分及格。系统不限定考生的考试时间,随时都可以开始考试,因为任何两位考生的试卷不完全相同,但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自动计时将在考试开始后自动启动。用于整个考试过程提示考生考试时间,并在考试时间结束后中止考生的考试。 值得各位考生注意的是离交卷还有五分钟时考试剩余时间变为黄色,并闪烁提示考生抓紧时间。离考试结束30秒前考生最好要点击:“交卷”,若是时间到,系统强制收卷,则系统有可能不显示考卷得分。

4.考试题型

根据会计电算化考试的要求,试题要有多种类型才能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试题目有五大题型,主要包括系统管理、总账、报表、工资、固定资产等模块,每年考试维持在16题左右,其中系统管理有两题,占20分左右,总账有七题,占40分左右;报表二题,占10分左右;工资有二题,占15分左右;固定资产三题,共15分左右,合计100分。

5.考试分数的确认

成绩是判断考生考试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在设计数据库时要求确定各种题型的分值,在学生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计算机能直接即时算出考试分数并进行公布。 实务上机考试采用电脑阅卷,系统将考生的试卷与题库中的标准答案进行对比,并记录上传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考生交卷一分钟左右电脑将自动完成试卷评阅,考试系统将自动显示考生的考试成绩。注意考生看到自己的成绩后需马上离开考场,不得随意逗留或大声喧哗。

二、考试内容

考生在学习电算化这门课程时,要牢牢把握教材的主要内容,即“通用账务处理系统”:建套账增人员授权限增科目输余额输凭证审核凭证记账结账出纳管理编制会计报表(定义报表格式、项目、公式、计算输出)日常备份与恢复。因此针对会计记账流程会计电算化考试主要考核系统管理、总账、报表、工资、固定资产这五大部分。

这里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实务考试中和平常上课时不同,课堂上一般是某个公司的一个连续账套,从建账开始到报表、总账、工资、固定资产最后到结账,是从始至终的操作下去。而在实务考试中一般是存在于多个账套,比如说新建一个“702”账套,或者在“888”账套中输入记账凭证,或在“222”账套中编辑报表的一个公式等,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找到对应的账套来操作,否则不得分。

三、考试技巧及注意事项

1.系统管理

每期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第一大题都是以“admin”的身份登陆系统管理来建立一个新的账套。

(1)在建立账套过程中要注意,输入的三位账套号(001―999)必须正确,否则本题不得分。另外在设置公司名称、公司简称时不能有错别字,否则要被扣分;行业性质按要求来设置,如选择“”新会计制度科目”,在设置是否预置科目时,若需选择预置则要选择“Ⅴ”,反之则不选;会计科目编码一般选择“4-2-2-2-2”,注意建账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是否启用账套”,若题目要求启用,则考生应按要求启用相应的子模块,若没有要求,则选择“否”,若考生不按要求随意启用子模块,要被扣分。

(2)增加用户名、修改用户密码和用户权限设置

①按照题目增加用户编号,用户名及口令,注意每个客户都有唯一的编号,并且是登陆账务处理系统的关键。修改口令时直接在“系统管理―操作员”里边修改口令,修改完毕后“确定”。口令以“******”来显示。

②在对用户授权时,双击权限编为蓝色表示选中,若考核权限如“总账――审核凭证”类似的明细权限时,考生应注意双击选中右边的明细权限,然后点击“确定”。注意,为了验证授权的正确与否,考生在授完权后应查看操作员旁边是否有相应的权限及权限是否正确,若没有任何权限显示或权限不正确,需要重新授权。

我们大家都知道,实务学习中,若账套建立错误,我们还可以用账套主管的身份登录后修改,但是在考试中此项功能被屏蔽,换而言之,第一题做错了是不能修改的,只能抓紧时间做下面的题目,这是考生千万要注意的。

2.总账

(1)增加总分类会计科目及明细分类科目,录入期初余额。考生在增加会计科目时要选对会计要素性质,如“现金”资产类,“短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等,若会计科目类别选择错误则不得分,甚至将会影响到后面的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录入期初余额时,若账套在年初建立,则直接输入“年初余额”,若是年中建立。如2009年2月1日,则需在“期初余额”中填入金额,“年初余额”会自动显示。

(2)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和记账。填制凭证时一定要保证日期正确,是哪天制单,哪天审核,考生都必须按照题目的要求进行选择。若制单过程中发现没有“收付转”的凭证类别选择,则题目可能要求大家采用通用的记账凭证,无需收付转;若发现所需的会计科目没有或明细科目不一致(如现金“1001”账套中显示现金“101”,这种情况则一定说明考生登录了错误的账套,必须及时停止,删除错误的凭证,并登录正确的账套中进行操作。

(3)考生在操作会计凭证过程时发现凭证错误,有三种修改的方法,必须拦牢记:

①填制凭证后审核前发现凭证错误。考生只需找到错误的凭证,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保存即可,或者运用“作废”――“整理凭证”来删除错误的凭证。

②凭证审核后记账前发现错误。考生需要先取消审核人签章,让制单人修改,修改保存完毕再审核。

③记账后发现凭证有错误。这时只能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来更正。当制单金额比正确金额少计时,用补充登记法。若记账后日期有误,会计科目不恰当,或金额多计等时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

3.报表

报表这个考点占十分左右,也是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必考内容之一,要求考生能独立设置报表,而不是系统自动生成,主要考核两方面:

(1)行高、列宽、字体、关键字。这里特别注意的是关键字在表头并不是直接打字上去,关键字以红字显示,在格式状态下设置,如选择“年”、“月”、“日”,在数据状态下输入“2008年12月31日”数字。在设置偏移时,以正号表示向左偏移,以负号表示向右偏移。

(2)公式。在考核报表的公式时,常有两种方法,有些题目会要求考生自己设置公式,如设置资产合计数的公式;而有些题目则直接给出计算公式,考生只需按公式输入即可,注意在半角状态下双引号、逗号等的运用,若输入公式不完整或不正确,则显示“输入公式失败”,考生要检查公式是否遗漏或错误。注意考生在输入公式时很可能会遇到自己以前从未见过的公式,这时无需浪费时间去考虑公式的含义是什么,只需按照要求把公式输入或直接抄到考生的报表公式里即可。

以上两方面,无论怎么考核,报表设置完毕必须按照要求的报表名称保存报表,如“example12.rep”的名字来保存,报表后缀是“.rep”,报表名必须正确,否则不予得分。

4.工资

工资模块历年考试中占15分左右。主要考核以下三个内容:

(1)建立工资帐套。在建立一个新的工资账套过程中主要考核工资类别个数(单一/多个)、是否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人员编码长度等的设置,这种题目较为简单,只要按照题目要求逐步设置,细心加耐心足以应付考试,建立账套这个考点考试频率较低,在近年考试中较少出现。

(2)设置工资项目,输入基本数据。在“工资―设置―工资项目设置”中,系统已经预设四个工资项目,分别是“应发合计”、“代扣税”、“扣款合计”、“实发合计”,这四个基本项目考生不得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一般考试中会要求考生增加其他工资项目,如“基本工资”、“奖励工资”、“请假天数”等,这里考生必须注意新增的工资项目的“长度”、“小数位数”、“增减项”必须输入正确,否则要被扣分。有的考试会要求考生在工资项目中输入基本数据,如:“基本工资:5000,请假天数:3天”等,这种题型并没有难度,属于送分题目,考生只需快速、准确的做完即可。

(3)工资的计税基数、工资分摊。在“工资―业务处理―扣缴所得税”中,修改所得税纳税基数为考试要求的即可。注意找到“税率”(绿色的)来进行设置,大部分同学经常在这里失分,一方面原因是考生找不到计税基数设置的地方,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修改计税基数完毕后,必须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才能保证修改成功。在“工资分摊”中要注意“应付福利费”计提比例是14%,分摊完毕一般要求考生在“应付工资一览表”中“制单”,考生进入“填制凭证”窗口来生成凭证,如:“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5.固定资产

主要考核一下几点:

(1)设置资产类别、部门对应折旧、固定资产卡片。

①在“固定资产―设置―资产类别”中,设置资产类别,如:“编码:‘01’,类别名称:‘交通运输设备’”等。

②在设置部门对应折旧科目时,因为系统已经存在了如“管理部”、“销售部”等部门,考生无需再增加部门,只需“修改”部门对应折旧科目即可。

③输入“固定资产卡片”是每年必考的题目。①考生在输入固定资产时必须选择资产类别,如:“桑塔纳轿车选择‘01’交通运输设备”,值得考生注意的是,究竟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属于运输设备还是电子设备,这种情况是考生无需考虑的,题目肯定会告知,按要求填制即可。填制完毕会显示“数据成功保存!”;若显示“当前卡片有以下几项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这时说明考生漏填了以下几项,必须填制完毕后才可以保存。②注意若增加的卡片在建账之前已经存在,需录入“固定资产原始卡片”;若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建账之后购入的,需录入“增加固定资产卡片”,注意卡片本身在格式和内容上没有差别,区别只是在于入账时间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

(2)固定资产变动单也是考试重点之一,一般考核学生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折旧方法调整、部门转移、使用情况变动、折旧方法调整、净残值率调整等,固定资产变动单的填制并不难做,但考生经常失分,原因在于:第一考生分不清楚是填制变动单还是填制固定资产卡片,概念和基本范围不清,第二找不到填制变动单的地方,应该在“固定资产―卡片―变动单――原值增加/部门转移……”里填制,考生必须牢记。

(3)固定资产制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少。

①固定资产制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填制完卡片后自动生成凭证,更常见的一种是在卡片完成后在“固定资产―处理―批量制单”中进行“批量制单”即可,第二种情况考核较多,应该重点掌握。

②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是本月经济业务完成以后要做的,在“固定资产―处理―计提折旧”中计提折旧,并在“固定资产折旧分配表”中生成凭证,如:“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

③固定资产减少,注意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因此如果让考生减少某项资产,必须是在计提完折旧后才可以做的,第2,3中情况考核的几率较小,考生一般关注即可。

综上所述,考生想顺利通过会计电算化实务考试并取得高分,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以上考点的操作。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对上机操作非常熟练,这样才能排除考生过程中的时间紧迫、心里紧张、输入数度较慢、精力不集中等的弊端,使得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参考文献:

[1]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辅导教材编委会编:《初级会计电算化》,2006年4月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编:《初级会计电算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5月版

第3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小企业 记账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6-0054-02

理记账是指受委托的中介机构除出纳之外的所有会计事务,是小企业成长的助力器。然而在记账业发展和运行中暴露的诸如“廉价竞争”导致的劣质服务,违规建账、不法记账、虚假报表、偷税漏税等一连串的负面问题频频发生,长期以来并未得到有效监管,限制和阻碍了记账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对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15年6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记账行业分会成立,2016年2月财政部颁布《记账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分析记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记账机构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及缺陷,建立健全小企业记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小企业记账的会计实务问题分析

近年来,在政府新一轮的经济政策刺激下,我国小企业呈现碎片化的井喷增长趋势,而与小企业会计事项联系最紧密的记账业务的需求也迅猛增长。据财政部首次全国记账机构普查显示,2012年新注册的记账公司达2 265户,是2008年新注册数量的2.4倍。然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样的财务行为使记账逐渐陷入低价、劣质、无序的恶性循环圈。目前我国小企业记账会计实务处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缺陷与不足:

(一)规范的会计建账体系尚未形成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等。然而,近年来记账机构出现的“账外账”等事件比比皆是,外部原因主要是行业的恶性竞争带来的趋利性。节约管理费用是小企业选择记账的主要诉求,记账机构为了吸引盈利微薄的小企业,同业之间廉价竞争,甚至出现“零元记账”抢夺市场的现象;为了赢得客户的“口碑”,打着“合理避税”的幌子做“账外账”,记账的法律意义已被“空心化”,成为小企业应付工商、税务部门检查的挡箭牌。内部原因则是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一些记账机构为节约成本仅按照规定聘请3名左右的正式会计人员,对于每月已流程化的会计事项处理,则从高职院校招聘不具有从业资格的学生来操作,这些聘用人员仅遵从老会计的意愿办事,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不高,对不合理的建账行为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二)原始凭证来源审查无序

监督和审核所有内外部原始凭证,确保其真实、合规、完整,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源头控制的首要枢纽,也是保障会计事项后续处理准确的基本前提之一。然而,这一行业基本前提却在实际过程中被诸多记账机构“灵活”规避。首先,原始支出凭证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例如,机构月初将几十个公司发票混乱穿插,“衣食住行”类发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招待费、差旅费和交通费,形成成本费用支出大于收入以规避税费,有的机构甚至还编造人员名单领取各种劳务费等自制凭证而套取现金。其次,原始凭证的类别、填制日期、具体内容及金额因稽核不认真而出现各种错误。如商业发票填制项目应为商品批发、销售之类,而类别栏列示的却是复印费、承租费、劳务费等;2015年4月2日至8日出差,而发票日期为4月11日;公司明明配备有打印机、复印机,却开具了高达几千元的打印票据。再次,原始凭证支出凭证手续不齐备。如报账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或领款人签字便入账,证明力不强。

(三)会计科目核算存在缺陷

会计科目正确核算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会计人员熟悉业务的基础之上。现阶段,各企业内部与机构之间仍广泛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通常只将发票收集好交给记账人员,而在后续记账处理过程中极少沟通,导致科目入账错误,查账时交代不清。如有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一直沿用委托记账时的员工信息模板并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假冒员工签名,忽略了公司人员变动、工资增长带来的会计核算以及税费的调整。其次,由于被企业提供的资料不能得到有效的审计核对,记账公司的账本及相关资料都存在虚假的成分。如有的记账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记账凭证不签字,对企业收到的购买、销售发票,不管实际是否入库出库,均随即按发票时间填制入库单和出库单附在记账凭证后;还有机构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去被公司实地考核,因实地盘存间隔较长使得账实差异较大,为了“轧平”账实数,采取人为调账,随意调整账簿数字,极大地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再次,机构属于新兴产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参差不齐,软硬件条件相对落后。如大部分记账人员虽然均设置了总账和明细账,但普遍存在明细账设置不清的问题,模糊的科目设置使明细账与总账无法平行登记。

(四)管理机制与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记账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方面,市场的供需不匹配导致主动权掌握在委托方手里,记账公司为以更低的价格招揽到业务,忽略了内部的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设立。规范制度一般包括:会计人员执业规范、会计事项处理流程、信息质量控制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而实际处理业务的过程中,根本没有系统的规范制度,机构承接业务主要是通过私人关系,因而业务操作不合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成为广泛现象。如熟人介绍的业务碍于面子未签订委托合同,有的合同一式三份全置放于机构处,一旦出现纠纷无依据可循。另一方面,机构行业自律不足,政府机关监管不到位限制了记账行业的有序发展。记账机构的工作项目、业务处理方式等理应受到财政等有关部门有效的查验,但由于事情琐碎,使得对记账机构的审查仅关注在记账许可证上,税务部门本应对记账公司的税务状况进行严格的核对,但记账公司只要按期纳税也就不再审查,一定程度上滋生了不法行为的产生。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记账对策研究

(一)完善记账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应广泛宣传《会计法》和《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突出记账的法律地位。如税务机关的税管员应利用自身与小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引导其合法建账,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其次,经济的发展,会计制度的改革,使记账行业的会计业务复杂化。新的《记账管理办法》已颁布,要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还必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再次,应加强行业准入标准的执法力度和管制,从源头上制止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机构的产生,以使记账行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推动记账行业的有序发展。对一些有公司营业执照,但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的记账许可证的记账机构加强管理,工商、财政部门应做好记账机构的备案工作,严格把好进、退关,有效制止“黑带”带来的隐患。

(二)加强日常记账程序的监督管理

记账机构日常记账程序长期以来处于紊乱状态,而保持良好的日常业务处理效率是其业务展开的基础和前提。第一,记账机构应按照《记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员工晋升机制,保证机构的服务质量。第二,记账机构在业务处理上可以按步采取“流水作业法”,即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原始凭证、输入数据和稽查会计资料,达到按流程记账且相互牵制和监督。税务机关可与小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委派企业内部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不虚开、滥用发票,保证票、货、款、证一一对应。第三,小企业的财务软件应由财政部门量身定做。如会计分录输入后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强行管理记账凭证连续编号,强制自动进行折旧、员工福利费等其他费用的支出,压缩企业自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三)提高记账人员的素质

认真落实行业准入要求的同时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小企业财会人员培训基金,把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应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准入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应联合监管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核与颁发,对会计人员实行信用评分档案,对在工作中存在不合规范或造假逃税等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扣分处理,超过一定限额取缔其从业资格证,并在互联网上定期公布分数等级,为个人综合能力评定提供参考。另一方面,针对记账机构普遍存在的业务水平低、人员流动大等难以适应会计服务规模化发展的现象,机构有必要和记账人员签订责任书,规定工作年限、负责内容、学习汇报等,确保会计对机构内外任何事物均可落实到责任人的同时,不断更新记账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此外,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建立定期协调、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对信誉良好、会计能力强的机构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与优惠。

(四)利用现代化技术革新记账方式

会计电算化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记账的效率,使财务工作逐步向网络化、信息化、精细化发展。实践证明,会计电算化不仅改变了传统会计数据处理、账务处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而且要求记账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不断革新记账的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三、结论

当前记账行业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源,在于记账机构盲目增长以及其所提供服务的同质化所导致的供需失衡。各机构为争夺生存空间,不得不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并将关注的点集中在维持经营、留住客户以及廉价服务上,使得开展优质服务的动力不足。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对机构关注度有限,在引导机构合法记账上投入不足,在规范、打击“地下机构”上执法力度不够,造成了低价、劣质、无序的竞争。小企业应加深对记账的认识,与记账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谋发展。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机构应朝着多元化、精细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J

参考文献:

[1]杨敏,欧阳宗书,胡兴国,李静.我国记账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基于财政部首次开展的全国记账机构普查分析[J].

财务与会计,2013,(12).

[2]张宏.应加强票据的全流程管理[J].财务与会计,2009,(01).

[3]樊晓晶,仇海红.对原始凭证审核的几点思考[J].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1).

[4]成涛林.加强记账机构管理的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3,(02).

第4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视同销售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3-0117-01

一.引言

视同销售是企业中常见的经济业务,也是税法中常涉及到的问题。其本身并不复杂,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中对视同销售种类划分比较繁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工作人员会对视同销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感到困惑。因此,只有真正的充分理解和执行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做出正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性。

二.视同销售的会计及税务相关规定

(1)会计角度的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在会计角度主要是满足会计准则中确认收入的条件,从而确认收入。会计准则中规定确认收入需要同时满足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收入、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五个条件。另外,如果企业用货物进行投资,要考虑该投资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如果满足这些条件从会计角度将其按视同销售行为处理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上的相关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货物销售: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3)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的相关规定

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相比,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强调货物的用途,与货物的来源联系不大。对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可归纳为:一是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等不再作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如在同一集团下将货物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等就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实际上将视同销售的业务范围缩小了。二是关注“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交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只要将货物用于企业职工福利,均要视同销售业务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4)视同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差异

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在视同销售行为方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两者的认定标准不同。在增值税方面,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结合货物的来源和用途来认定。如果是外购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时不视同销售,用于企业外部时则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行为是以“资产所有权属已经发生改变”作为认定标准,只看资产用途,不考虑资产来源。企业处置的资产,不论是外购自产或委托加工的,除将资产转移到境外以外,如果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福利机构、分公司等不在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资产所有权属已经发生改变的,就不能作为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或者虽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行为,但已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也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视同销售行为在确定销售收入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第二,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不但包括资产所有权属已经发生改变的情形,而且也包括资产所有权属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形,因此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适用范围要大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适用范围。例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等行为,结合货物的来源和用途,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机构等,虽然作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但由于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因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三.结论

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的核心是其收益的确认问题。首先考虑其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果满足按照销售处理,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否则,考虑其是否属于资本易。如果是货物、财产用于利润分配,作为股利分配的存货应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处理,选择按成本结转的方法处理。要正确理解增值税和所得税视同销售的业务处理,明确两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对于视同销售业务,有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相一致,但是当会计和税务方面处理出现不一致时,对纳税情况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计算正确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只有真正地充分理解和执行具体的《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做出正确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 金灵君.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问题研究.新会计,2009(3):32~34.

[2] 王璐华.视同销售的分析及重塑.经济师,2010(9):1921~94.

[3] 王俐惠.视同销售在不同税种中的比较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0(6):29~30.

[4] 刘明师.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分析.财税纵横,2010(17):915~916.

[5] 张星.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浅析.赤峰学院学报,2011(1):58~61.

[6] 周华.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中会计法规与税法的差异评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10~14.

[7] 蒋立宝,王琦.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探析.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6):47~52.

[8] 胡志荣,赵小刚,程范涛,张娅.视同销售行为的增值税审计问题探究.财会研究,2012(10):126~127.

第5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如何解决大量的不良债务是和实践上一直在探讨的。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进行债务托管是比较好的方式之一。即由专门性的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其债务或债权有偿地转移过来,由政策性的中介机构按照商业法则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所谓政策性的中介机构,就是能够得到国家有关政策扶持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一种经营机构。这种经营机构除了应具有政策优势以外,还应具有人才优势(包括高素质管理人才、高级财务人员等)和资金优势。政策性的中介机构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转股权,另一种是纯粹的债务托管经营,其运作模式相当于债务追讨公司。

(一)关于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主要是托管机构与银行达成协议,选择一些,对其不良债务进行托管,将原来企业欠银行的债务进行换约,变为托管机构对银行的债务,然后托管机构将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的运作模式。应注意的是,在这种模式下债务托管只能针对老债务,以防止企业产生“借钱可以不还”的思想。债权转股权大致有以下步骤:

1、将债务托管过来,进行换约,使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变成托管机构对银行的债务;2、将托管过来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持有被托管企业的股份,对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其经营管理,甚至控制其经营活动;3、对被债务托管的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改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企业;4、托管机构应督促改制企业严格按照新机制规范运作,使之树立市场观念,减员增效,加强内部管理,尽快产生效益;5、托管机构应得到资金扶持,比如发行专门债券或债务基金,用于债务托管,以及投资一些有前景的高项目,允许一些投资企业上币,收回资金。

债务托省属于高风险的经营行为,它有利于理清银行的呆坏账,减轻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其作用相当于“垃圾回收加工处理厂”,为企业和银行的改制创造了条件。因此,国家应该为托管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1、允许托管企业对高负债企业进行筛选。对于产品有一定市场前景,只是由于国家政策或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债务的企业,可进行债务托管。

2、允许对债务可托管的企业进行改制,并参与其管理,使其尽快建立新机制,树立新的市场观念和管理理念。对于这部分企业的改制成本,国家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3、允许托管机构进行资本运作。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相应开放资本市场,允许托管机构进行股权转让,以便资金变现;第二、允许发行专门债券,用幕集来的资金用于资产重组、项目投资、参股控股及股权转让等;第三、或者发行专门基金,托管机构可向专业基金管理人发展,进行专业基金运作。

4、给予税收政策优惠。

(二)关于纯粹的债务托管经营机构这种运作模式与第一种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这种中介机构不把债权转为股权,而是主要与大的债权人(主要指银行)进行洽谈,把债权人的债权暂时托管过来,托管机构在清理债务中很可能遇到的是大量的三角债,因此,这种债务托管实质上是清理债务链。二是将债权整体托管过来,而不是有选择地托管一些企业。这种机构的着眼点在于债务的清理、收回,而不在于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的问题。其操作步骤如下:

1、与大债权人(主要指银行)达成协议,托管机构以一定的折扣将其债权托管过来;2、将托管过来的大量债权进行清理分类;3、对可追回债权层层清理,用一切办法尽可能收回债权:4、将收现的资金按照协议归还债权人;5、对于死账、呆账较多,产品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对其进行破产处置。

这种模式在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很大的困难,风险也会很大,因此也应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扶持。主要应有:

1、债务的折扣优惠。这是专门机构进行债务经营的劳务报酬。2、利率等优惠。对于托管过来的债务应免收利息。3、税收优惠。对于债务托管所得收入免税。4、对确实资不抵债,产品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有要求破产和进行处置变现的权利。5、融资优惠。如可发行债券等。

二、对债务托管的处理

(一)关于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处理

其关键是对债务折扣、债转股和发行债券的处理。对于托管企业来说,折扣应是该企业开展债务托管业务的收入:债转股应作企业的长期投资核算,以上应借记“长期投资”,贷记“收入(折扣部分)”和“长期借款”。托管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等收入,来减少它对银行的负债。银行付出的债务折扣,应用其呆账准备金来冲销。对于被托管企业,债务转成了股份,借记“长期(或短期)借款”,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举例说明如下:

例如:某企业银行债务有1000万元,托管机构按八折进行债务托管,并将托管的债务转为股权,在一定的时候,托管机构发行专门债券2000万元,以筹集资金归还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1)托管机构将债务托管,并转为股权。

借:长期投资一某企业 100O0000

贷:长期借款一某银行 8000000

收入

2000000

(2)被托管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借款一某银行 10000000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10000000

(3)托管机构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 20000000

(4)托管机构归还银行

借:长期借款 80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0

还有200万元的借款应作为银行清理呆账的成本,冲销银行呆账准备金。

(二)对于纯粹的债务托管经营的会计处理

关键是托管折扣和收入的核算。对债务托管享受的折扣优惠应作为企业的收入,但这个收入在债务变现以前仍是一种虚假的收入,变现以后的实际价值有可能超出折扣部分的价值,也有可能低于折扣部分的价值,应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如:某托管机构托管某银行全部债权5000万元,该银行的全部债权组成如下:甲企业欠该银行2000万元,乙企业欠该银行1000万元,丙企业欠该银行1000万元,了企业欠该银行1000万元。

1、托管机构通过与银行洽谈,以八折的价格托管了所有企业欠该银行的债务。2、通过托管,收回己企业银行债务1000万元,丙企业银行债务只收回800万元。3、了企业资不抵债,产品没有市场前景,要求其破产。4、甲企业用它的应收账款来抵这部分债务,托管机构要求他用2500万元的债权来抵这2000万元的银行债务。甲企业的债权组成为:A企业欠1000万元;B企业欠1000万元;C企业欠500万元。5、经过托管机构的努力,收回B企业和C企业的欠款共计1500万元。6、A企业用产品冲抵欠款。托管机构要求A企业用1200万元的产品存货来冲抵。7、托管机构以八折价处理这些产品,收回资金960万元。8、根据托管协议,托管机构在一定时候,将债务托管收回资金归还银行。

对以上操作过程进行所理时,应增设“债务托管折扣”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过渡性科目,用于归结托管机构在托管过程中发生的暂不能确定的收入。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托管全部银行债权5000万元时:

借:应收账款一甲 20000000

一乙企业 10000000

一丙企业 10000000

一丁企业 10000000

贷:长期借款一某银行 4000000O

债务托管折扣  10000000

(注:银行给出的这笔折扣应冲减呆账准备金)

(2)收回乙、丙企业的债务

借:银行存款  18000000

债务托管折扣 200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000

(3)甲企业用应收账款来冲抵债务

借:应收账款-A企业 10000000

-B企业 10000000

-C企业  5000000

贷:应收账款一甲企业 20000000

债务托管折扣

5000000

(4)收回B企业和C企业的欠款

借:银行存款 15000000

贷:应收账款一B企业 10000000

一C企业 5000000

(5)A企业用产品冲抵欠款

借:存货

12000000

贷:应收账款一A企业 10000000

债务托管折扣  2000000

(6)处理存货收入(假设以8折价处理)

借:银行存款  9600000

债务托管折扣 2400000

贷:存货

12000000

丁企业破产,托管机构不一定能收回该笔债务。托管机构拥有资产处置变观的权利,并收取一定的资产处置费。一般按处置变现的一定比例收取。

(7)假如丁企业破产后,托管机构未收到该笔债务,作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  8000000

债务托管折扣 20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0

(8)托管机构对丁企业进行处置变现收到资产处置资(假定200万元)元,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营业收入 2000000

(9)期末归结“债务托管折扣”,转入当期收入。本例债务托管机构所得收入为1060万元,作分录如下:

借:债务托管折扣 10600000

贷:营业收入 10600000

(10)根据托管机构与银行的合同规定,将债务托管收回资金归还银行时,作分录如下:

第6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政府债务 政府会计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形成巨额债务偿还风险。改革政府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有着深远意义。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的资金偿付义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省(以及省级政府)、地(或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乡(镇)四级政府负债。合理举借债务有利于地方政府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经济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然而,较高的财政赤字也意味着较高的财政风险。据测算,目前全国近40%的县一般预算呈赤字状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地负有不同形式的各种债务,而且地方政府的层级越低负债规模越大,债务负担越重。如乡镇基层债务额已超过5000亿元,其中乡镇一级净负债超过2300亿元,村级负债则超过2500亿元。不仅如此,乡镇政府的债务每年尚以200多亿元的速度在递增。地方债务风险不断膨胀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峻挑战。

二、收付实现制下的地方政府负债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会计体系实行收付实现制,这种核算基础目标在于记录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现金收入与支出,有利于客观反映和监督政府的预算收支情况。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支出不断加大,收付实现制越来越难以对地方政府政府债务进行有效的反映与控制,存在着以下弊端:

(一)收付实现制无法正确反映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支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与支出的依据,按照收付实现制的会计记账原则,只有当这一债务导致了资金实际流出的时候,它才能够被纳人到政府的收支预算当中,而大量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无法反映,形成了所谓的“隐性债务”。从目前来看,这部分“隐性债务”主要包括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债中尚未偿还的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拖欠企业工程款以及政府为企业贷款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等等。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不能将“隐性负债”纳入收支报告中,因而这种财政收人支出管理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债务的风险状况。

(二)收付实现制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有效管理与控制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着种类繁多,或有负债比重大,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债务情况异常复杂。政府要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与自身管理的优化,需要债务会计系统提供债务的期限、利息、规模、对象等等详细而准确的信息,此类信息对编制地方政府预算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而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仅仅对资金的实际支付进行核算和处理,无法提供真实、详尽、全面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如收付实现制下,政府担保和承诺等政府或有负债都没有在会计中记录和反映出来,对这些内容通常是采用补助账(备忘录、登记簿等)形式反映,只是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上列示,无法完整、真实地反映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发生的全部收支活动,特别是政府各种或有负债及承担的潜在风险。

三、权责发生制——政府债务管理的必然选择

在权责发生制条件下,政府债务会计是对政府债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计量和核算,其基本特征在于政府债务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交易和事项发生时,对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相对于我国现行的传统收付实现制会计模式,它能够更充分地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信息,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一)权责发生制加强了政府的资产负债管理

债务风险的本质在于资产和债务的不配比,而权责发生制能够加强对政府资产和债务的管理。权责发生制意味着在报告日确认存在的资产与负债,这是收付实现制无法替代的一个关键优势,即为政府提供详细信息改善资产与负债的管理。权责发生制基础系统下,主体从仅仅关注现金“支出”事项延伸到是否限制或更新存量资产,如新西兰政府将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确认为资产,并确认折旧费用,这就使得政府加强了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也增强了政府对所拥有的资源(如资产净值、存货等)的规模与结构的了解,从而充分地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同时能够提供政府真实水平的负债信息,通过资产和负债规模与结构的真实合理反映,有助于政府客观评价现有债务水平,有效地进行管理决策。

(二)权责发生制强调了政府的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下,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要对资产与负债的流入与流出负责,对日常债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汇总,并定期向上级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报告相关的债务信息。因此,受托责任能够促使政府对整个债务活动进行预测、决策和监控,积极地进行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三)权责发生制在政府领域的应用趋势越加明显

在近几十年来,各国政府提倡以更少成本提供更多服务,而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大量的信息提供需求,因而,政府追求管理的效率效益目标促使权责发生制在政府领域的运用成为必然趋势。据了解,世界各国目前已有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加拿大、冰岛、荷兰、意大利等20多个经合组织国家,在预算和政府会计中全部或部分地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四、合理引入权责发生制

目前,虽然提倡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但这并不意味着收付实现制将完全退出政府会计的核算。收付实现制能够广泛地推广使用,说明它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国外改革的经验表明,没有一个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完全抛弃了收付实现制,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如新西兰推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同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记录,并通过余额调整反映政府所需要的信息。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政府的受托责任,更好地帮助政府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可合理反映现金的收支变化情况,便于帮助政府确定合理的财政收支政策和债务规模。因而,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只有根据我国现实需要,恰当地结合二者,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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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芳城,欧理平,马千真.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探索[j].财政研究,2006(4).

第7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一、BSC的基本原理

BSC是哈佛大学Robert S.Kaplan教授和复兴方案咨询公司总裁David P.Norton于1992年提出的一套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是一系列财务绩效衡量指标与非财务绩效衡量指标的综合体,包括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业务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

(一)财务维度财务维度指标既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联系,集中体现企业战略目标及实现情况,又要作为另外三个非财务方面的最终目标和衡量标准,使企业财务与非财务业绩动因之间构成一条垂直的因果关系链,并贯穿于平衡计分卡的几个方面,可以包括:利润、营业额、销售额、现金流、资金回报率等。

(二)顾客维度顾客维度是指企业从顾客角度出发评价企业经营效果。典型的客户方面包括:定义目标市场和扩大关键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关注那些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大利润的客户以及客户满意度。具体目标和指标可以包括:目标市场的销售额、客户保留率、新客户开发率、客户满意度和盈利性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生存是由顾客的货币投票决定的,企业只有真正了解客户,不断满足并激发客户的需要,使企业适应市场需要,以实现产品价值转化,才能生存和发展。将顾客方面纳入平衡计分卡绩效管理体系,有助于企业以主要顾客的需求为出发点,制定准确的市场战略战术,进而产生满意的财务绩效。

(三)内部业务维度内部业务方面是指企业从内部业务角度评价企业运营状况。为了满足顾客需要,企业要关注内部经营活动,关注导致企业整体绩效更好的过程、决策和行动,特别是对顾客满意度有重要影响的业务程序。内部业务是形成企业竞争能力的内因,是企业改善经营业绩的重点。顾客满意、实现股东价值都要以内部经营过程为基础。

(四)学习与成长维度学习与成长维度是从企业的成长和学习角度评价企业竞争能力。企业要实现财务维度确定的战略目标,在顾客维度和内部业务方面取得业绩突破,必须在成长和学习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从长远角度看,企业唯有不断学习与成长,才能实现长远的发展,这涉及人员、信息系统和市场成长等问题,必须制定相关目标和指标。

二、基于BSC的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内容

BSC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系统,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学习与成长等方面帮助企业管理者理解并把握成功经营的关键动因,从而可以全面、长远地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绩效,创造会计师事务所的品牌价值。基于上述四个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维度在事务所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业务收入的增长,而且更应注意不同资质收入的增长、不同目标客户收入及不同利润率收入的增长、不同资质所带来的利润等。因此,其绩效的评价应针对这些方面展开。

(二)客户维度客户维度的最基本问题是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关注客户需要什么,事务所能为客户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怎样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如何增强客户对事务所的信任等。

(三)内部业务维度内部业务直接关系着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是事务所健康运转和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事务所要实现做大做强,尤其需要加强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设。如果只是规模上的做大,而缺乏好的治理机制,那么这种“做大”只是形式上的庞然大物,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强”。从内部运营角度考察,为赢得优质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事务所战略目标的实现,事务所必须达到统一、标准的专业服务水平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四)学习与成长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开发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是事务所做大做强的保证。因此,必须引进更多CPA,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学习与成长方面,战略目标应定为提高员工对事务所的满意度并吸引更多的CPA加入,提高员工的整体工作能力。

三、基于BSC的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BSC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在会计师事务所绩效管理过程中,应从四个维度的战略目标出发,分析其关键成功因素,最终找到各个维度的绩效指标,从而进行绩效评价。基于BSC的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一)财务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维度的战略目标定位为提高营业利润,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增加业务收入,同时要降低业务成本和其他费用,减少顾客支付的费用。因此,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率作为财务维度主要的评价指标。

(二)客户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客户维度绩效管理上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保持老客户,增强老客户的顾客忠诚度,保持自己原有的市场;二是不断开发新的市场,引进新的客户,尽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从客户维度对事务所的绩效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客户满意方面指标和新客户拓展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

(三)内部业务维度内部业务维度的绩效评价是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的核心。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审计风险的控制是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因此,事务所内部业务维度的绩效管理也应从这两方面着手,对其绩效评价也主要考察业务质量和风险控制效果方面的指标。

第8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旧面临着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监管问题,一直困扰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影响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发展。

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监管的意义及问题

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控制措施只有1997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该准则虽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程序,但只是从总体上提出了要求,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控制措施,因而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随意性,妨碍了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一)质量监管的意义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监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规避风险、拓展业务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应当引起从业人员的重视。

1. 质量监管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规避审计风险。由于审计质量达不到要求,一些审计业务可能为事务所带来审计风险。有些事务所可能由于审计质量问题而实施违法操作,不仅降低了事务所的形象,还给事务所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实施质量监管可以防治这些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事务所发展。

2. 质量监管有利于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诚信缺失是阻碍该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而审计质量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以至事务所的诚信。应实施质量监管,在整个行业形成注重高质量审计的行风信誉,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正如大多数从业人员所呼吁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监管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引起注册会计师全行业重视的地步。内部质量管理不严格,复核制度不落实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从业务承接方面来看,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这第一道关口上就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承接业务时,只注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有偿性,不考虑自身能力,甚至以降低收费标准、支付介绍费、回扣、佣金手段招揽客户。而低廉的审计收费使得这些事务所在实际执行审计时,难以励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达不到标准,质量控制漏洞百出。从事务所内部管理来看,存在工作委派不合理的现象。一些事务所以调动市场营销的积极性为名,不考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谁揽的业务归谁干,常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也有一些事务所在业务旺季招入临时人员,业务淡季时再把他们炒掉,或者大量聘用实习的大学生临时从事复杂的审计工作;还有一些事务所参与无序竞争,常出现某个注册会计师就某项业务出具不同用途的几份审计报告,用限制用途为自身摆脱审计风险。在出具报告时,一些事务所将审计工作底稿仅仅作为一个底稿,层次不清,内容不完整,语言不通顺,格式不规范,且没有复核纪录,难以形成对审计结论的有力支持。

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监管的建议

在我国可以借鉴目前各国正在构建的政府为主导、职业界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管思路,建立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独立监管模式,明确总体监管目标。在构建这种监管模式时,应确保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代表性和独立性。与此同时,事务所自身也要从内部注意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管,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

(一)加强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管

我国政府一向重视会计监管工作。《会计法》规定,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财政部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并负责《会计法》的执行检查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部制定一系列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组织多次会计法规执行及会计信息失真的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国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主要是由政府实行,具体实施者包括财政工商管理、税务等部门多元化监管。监管部门太多必然会出现多头监管,权力争夺,个人说了算等现象。这必然会降低监管效率和质量,滋生腐败,使虚假财务报告有了滋生的土壤。因此应对我国目前的监管进行改革,排除权力部门的重复监管,只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一个非会计行业的民间监管机构,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出具报告的公允性和真实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由政府财务部门领导,审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和颁发,体现了政府监管的特点。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尤其要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协调本会会员之间及与行业之间的关系,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协会要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建立健全以注册会计师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监管体系。要建立审计监管制度,加强外部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得到保护。行业协会组织应该通过行规手段,对会计立法过程中各种行为进行自律性监管,运用行业规范维护行业纪律,规范行业秩序。同时,要开放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验资业务的市场,让国际上知名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国内竞争,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另外,还要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对其进行清理整顿,清除不称职的人员,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后续教育,对新颁布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要认真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树立敬业、爱业精神,自觉抵制金钱至上和片面追求业务收入的错误思想。

(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监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要渗透到执行业务的各个方面。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审计报告质量,不仅要管好决定审计报告的计划、实施、报告三个阶段的质量和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更要管好审计报告的结构、撰写、使用各个过程的工作质量,并管好业务领导、各部门的项目经理、打字员、印刷及装订人员的工作质量。

第9篇:初级会计实务范文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出现了某些方面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现状

1.情况调查表明,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仍然比较薄弱,大量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不充分,未充分注意到关联方交易;

2.有的甚至应企业骗取信用等级等不正当要求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社会影响恶劣;

3.存在低价竞争现象,行业内甚至出现了支付佣金、回扣的现象,有些招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4.有的机构乱挂牌,乱设分支机构,允许业外人士以本机构的名义执业,影响了本机构的声誉,并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秩序;

5.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之间不和谐;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内部人员心里不平衡,容易跳槽;

6.从事业务以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传统业务为主,没有进一步拓展新兴业务。

二、原因分析

1.市场饱和引起不正当竞争。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近8000家,其中具有证券资格的事务所5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全行业的十分之一,但收入却占一半。根据以上情况及事务所自负盈亏的性质,决定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必然以收入和客户为主要任务。审计费过低势必造成不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充分收集证据,审计质量也可想而知,同时行业的整体形象也会受到损害。按照规定,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市场调节的价格,但事实上是弹性价。

2.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本来,根据规定,被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人员,真实、全面、完整地向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而事实上,很少有企业自愿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他们只是为了某些报表外部阅读者的强制要求,如银行、工商、税务等。所以谈不上主动配合,甚至有可能主动要求事务所减少审计程序,或出具虚假的报告。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只要能应付有关部门,哪个事务所收费低,要求少,能满足其不正当要求,就委托哪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我们会看到一些现象,有关部门要求或指定必须到某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审计事务。或者国税或地税部门要求企业到某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记账业务。

4.行业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由省财政部门实施,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省级财政部门还不能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办法。而且,行政处罚不足以抑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具体对策

1.完善政府监管机制,规范事务所执业行为。职能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并根据职责权限开展相应工作。同时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办法,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执业质量上。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追究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对造假和严重失职行为,除了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对其进行惩罚性赔偿。

2.诚信建设。可以建立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方法可以参照银行建立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公安部门的机动车违章扣分记录等。

诚信体系建设依靠的是教育和制度保障。通过诚信教育,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查询,尽量选择信用记录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另一方面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信用记录可采用自行申报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法,来源可以是工商、税务、海关、商检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息,同时加大信用的开放力度。建立信用制度,还应加以相应的奖惩。信用等级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信用等级差的,可以采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经济处罚、行业禁入等措施。

3.审计、验资报告存档制度。简言之,就是从事务所存档的各类报告中抽取一定比率看是否正确,并与企业留存的相比较,看是否一致,防止造假。

4.加强培训。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职业自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