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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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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第1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根据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河南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农民工卫生服务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落实农民工特定传染病免费治疗政策,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聘用民工较多单位的联系,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落实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农民工的疾病监测,定期检查用工单位的疾病发病情况。医疗机构要做好农民工的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尤其要注重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对发现肺结核病例要及时进行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对愿在输入地接受治疗,符合国家免费治疗对象的农民工肺结核病人,提供国家免费抗结核药品,对愿回输出地治疗的农民工肺结核病人,输入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将病人诊治信息报告给输出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同时要积极开展艾滋病及性病防治宣传和监测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二)落实农民工子女免疫规划,做好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常住居民子女获得免疫规划的权利均等,都享受同等免疫接种服务。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要把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的免疫规划中,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实施免费预防接种。外来长期暂住农民工在本地区生育的婴儿,其监护人可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申办《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定农民工子女免疫接种服务计划,并选择适宜时间和方式通知免疫服务时间和免疫服务地点,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动与各用人单位联系,指导各用人单位履行以下卫生防病职责: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本单位外埠民工健康检查,督促本单位外埠民工同住的适龄子女接受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饮食、餐饮具和集体食堂,供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报告、调查处理和控制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将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监测、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合理增加经费投入和免疫接种经费,确保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监测、健康教育和免疫接种工作的落实。

二、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依法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业健康监护义务,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职业卫生服务,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多种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工医疗负担。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医疗费用结算方法,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切实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严格农民工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开展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整治。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是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农民工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卫生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加强与建设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第2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卫生信息是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工作,加快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卫生部信息公开指南》、《卫生部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卫生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原则上包括:卫生部令,卫生部公告,卫生部通告,以卫生部和卫生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下行文件(含电报),以卫生部函和卫生部办公厅函形式印发的批复、通知、意见,以卫生政务通报形式印发的部领导讲话等重要信息,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卫生标准与卫生统计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二)卫生部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卫生部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分为8类:

1.机构职能,包括卫生部及内设机构、部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年度卫生工作要点、重要卫生专项工作预案等;

4.行政许可,包括卫生部作为审批主体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5.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

6.卫生统计,包括卫生资源、卫生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7.公告通告,包括卫生部公告,卫生部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8.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农村卫生、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疾病控制、爱国卫生、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台港澳合作、行政监察、精神文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三)卫生部信息公开的方式。卫生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20*年5月1日起,我部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启用“卫生部信息公开”子站,并动态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从2009年起,每年1月以《卫生部公报》增刊的形式印制上一年度的《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对《条例》施行前产生的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卫生部网站上逐步补充相关内容。

(四)卫生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机关各司局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卫生部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依申请公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相关的信息,并及时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部信息。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制定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各类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卫生部要积极推动和指导全行业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水平。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我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制订具体信息公开目录,并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应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我部制定的《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公开在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重点公开本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和范围,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行政强制的种类、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按照我部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重点公开本辖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食品危害健康因素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和评价信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

(五)各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要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按照我部制定的《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乡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按要求选择适当途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患者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四、加强新闻和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新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不断增强卫生新闻和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网站建设,把卫生部门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卫生部网站将在今年5月1日改版升级,形成由卫生部主站、部领导子站、司局子站和卫生部信息公开专题子站等构成的卫生部网站群,建立和畅通链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部机关各司局和部直属各单位要做好卫生部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上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我部作为许可和审批主体的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各类卫生标准、统计信息以及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办事指南等,逐步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并建立健全全国卫生系统执业医师和护士注册、医疗机构审批、招标采购等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关注的信息的查询检索系统。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自身网站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地方卫生工作动态,做好专题链接,共同建设和维护好卫生系统网站群。

五、明确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卫生部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卫生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卫生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卫生信息不得公开。

各单位在形成卫生信息的同时要明确该信息是否,原则上主动公开范围内不的信息均要公开。对于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但是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要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要采取书面送达的方式征求第三方意见,确保第三方知晓,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方可对外公开;第三方未在要求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并向第三方说明理由。

各单位要组织制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管理规定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工作规程,并对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作出具体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3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爱国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全市要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创建文明平安卫生城市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突出抓好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疾病防控力度,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创城市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月活动

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推动全年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活动全面整治城乡市容环境卫生,为全面提高爱国卫生整体水平,创建健康城市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治,确保活动月取得实效。同时,将“活动月”内容向全年延伸,以月促年,使全市居民健康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逐步使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步入长效管理的健康发展轨道。

(二)全面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

要加大综合管理力度,注重城乡联动,狠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等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特别要在整治交通、市场秩序、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集中开展对“五小”、“六边”和废品收购站的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为2010年我市申报省级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卫生乡镇、村屯、社区”创建活动

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卫生乡镇、村屯、社区”活动。重点解决好垃圾、污水、粪便、烟尘处理等问题,搞好乡镇、村屯、社区绿化美化,全面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努力培育出更多的省级卫生社区、卫生乡镇和卫生村,促进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四)重点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坚决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重点治理乡(镇)街所在地(含撤并乡镇政府原驻地)环境秩序;村屯环境秩序;公路(屯路)环境秩序。要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清沟排淤、填平坑洼、清除垃圾等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要规范集贸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要加大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灭鼠、灭蟑螂、灭蚊蝇活动,控制四害密度增长,确保“四害”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年内修建1200座粪尿分集式无害化农村环保厕所,新建沼气池1521个。争取完成抽样化验500眼农户水井的水质检测。

(五)继续加大疾病防治工作力度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长春市重点传染病防治会议精神,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我市的疾病防治工作。一是加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二是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力度。以机关公务员、农民工、青少年、流动人口为重点,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覆盖面,提高人群知晓率;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管理工作,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部门要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落实好“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执行好世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等项目,保证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达到75%和85%以上。三是加强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春季是麻疹、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和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切实抓好预防、消毒和健康教育及疫情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四是加大对地方病、出血热等疾病的防治工作力度。按照《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和《2009年长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防治规划内容,做好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我市布鲁氏菌病的发病率。同时,按照省卫生厅部署,认真完成我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各乡镇街要切实做好开展预防接种的准备工作。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市委、市府统一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年专项推进方案》所确定的17项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要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年活动,逐步完善企业自律体系,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一是要充分发挥三级食品安全网作用。各乡(镇)街的主管领导,要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督促本单位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工作站,按照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的报送和统计报表工作。二是把好从业人员检查关和食品卫生消毒关。凡是从业人员,必须保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合格证两证齐全,缺一不可上岗。同时,为了保证餐具、饮用水卫生,所有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配备消毒柜,在水源地设置加氯消毒设备,水源水和末梢水要定期进行检验。要对全市的二次供水箱进行玻璃钢内层喷涂,并定期进行消毒,从而使饮用水达到卫生合格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部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杜绝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爱国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做到达标的巩固提高,存在问题的改进完善,差距较大的奋起直追,确保环境整治和疾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爱国卫生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的宣传,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要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城市卫生创建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市民积极投身爱国卫生活动中。

(三)坚持通力协作,形成整治和防控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市精神文明办、爱卫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各司其职,认真完成好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爱卫会办公室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掌握标准,提高效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把爱国卫生月活动做为综合治理月,切实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公安、药监、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环保、质监等部门要抓好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窗口单位卫生、交通秩序、疾病防治等项工作,特别要抓好“五小”行业和露天食品摊点整顿,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力度。总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环境卫生整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4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一、任务抽取

本年度的监督抽检任务主要以“双随机”形式产生,在国家、省、市监督抽检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列入国家“双随机”计划安排的监督抽检任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监督中心下达的任务清单执行。参与卫生执法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双随机”模块自行领取任务。

二、监督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任务的,需向我委提出申请,经报省卫健委同意后由省卫生监督所在国家级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0%。各单位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确需删除的,应函告省卫生监督所,由省所统一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任务设置为完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要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可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也可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确保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各单位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委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5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XX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二一年xx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的通知》(xx卫发〔XX〕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XX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XX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xx卫生院、第二xx卫生院、xxxx卫生院与xx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xx卫生院、计划免疫xx卫生院、慢病防治xx区医院、xx防治xx卫生院、寄地防xx卫生院、xx卫生xx卫生院、健教xx医院、结核病防治xx医院、血吸虫病防治xx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XX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XX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XX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XX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XX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XX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XX年7月至XX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XX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XX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 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xx市XX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x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

第6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在20xx年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在选择客户的问题上走过不少弯路,那是因为对这个行业还不太熟悉,总是选择一些食品行业,但这些企业往往对标签的价格是非常注重的.所以今年不要在选一些只看价格,对质量没要求的客户.没有要求的客户不是好客户。

20xx年的计划.

一;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客户信息。

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到?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的。

5: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看书,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行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6: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经常对自己说你是最好的,你是独一无二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9: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0: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每月我要努力完成?到?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利润。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食品行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14年我市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牵头抓好食品安全整顿等重点工作,完善应急体系和信息体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推动形成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第7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范文

20*年,基层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和卫生强市建设的战略部署,紧扣“发展、改革、和谐”三大主题,围绕让渔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实施渔农民健康工程和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思路

根据《*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卫生发展规划纲要》和《20*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20*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的主基本思路是“两个一、二、三”:

(一)两个一,一是制定好县(区)人民政府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指标;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两个二,一是实施两大工程,即渔农民健康工程和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二是健全两大网络,即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卫生管理网络和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新型卫生服务网络。

(三)两个三,一是做好三个项目,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渔农民健康体检;二是制定好三个政策性文件,即《*市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渔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以县(区)为单位,90%以上居民出行20分钟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城区及新城90%以上居民出行15分钟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市每一个社区(包括渔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均配备有社区责任医生,平均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5名以上社区责任医生;

以县(区)为单位,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巩固在8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80元以上;

以县(区)为单位,参合渔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达70%以上,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达95%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以县(区)为单位,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80%以上;

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县(区)、乡镇、社区三级渔农村卫生管理体制

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市渔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培训,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员、管理员工作目标考核。提请政府出台20*年市政府对县(区)人民政府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指标,层层落实,加强考核。

(二)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机制建设。基本建成以公有制为主体,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筹资渠道畅通、保障较为合理、人员全员聘任、考核监督有力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平台,实行“五个转变”(服务功能、服务模式、知识结构、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加强“四化建设”(服务网络化、责任网格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开展新版社区卫生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应用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社区基本健康信息平台,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和效益。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合理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县(区)为单位,90%以上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即按照“20分钟服务圈”的目标,建立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包括渔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其中*、*城区及新城90%以上居民出行15分钟能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完善渔农民流动医院和巡回医疗服务机制,作为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为边缘小岛群众提供服务。

3.普遍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制度,全市每一个社区(包括渔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配备有社区责任医生,争取平均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5名以上社区责任医生。本着“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主要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提供主动的、上门服务,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基本知识培训,提高社区责任医生(护士)的服务能力。

4.普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符合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积极推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单位。

5.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6.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调研,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逐步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标准,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制定出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市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出台《*市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确定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联络员;农村继续落实人均15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建立人均20元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继续实施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

(三)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试行)》的要求,注重工作内涵和质量,深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单位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强化市与县(区)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机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指导,协助健全和完善乡镇、社区(村)两级公共卫生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和渔农民健康体检后预防保健服务的跟踪指导,认真做好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进社区工作,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3.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和支援工作机制。指导机构统筹协调处理好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之间的关系,实行“五个转变”(服务理念转变、工作重点转变、指导方式转变、评价标准转变、考核手段转变),加强“四个建设”(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创新型单位、建设信息网络化、建设责任制团队)。市直单位的工作指导职能纳入市直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四)扎实做好渔农民健康体检

1.如期完成渔农民健康体检目标。按照《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两个年度,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达70%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渔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2.提高和整合体检资源,方便群众体检。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落实渔农民健康体检各项保障措施。整合各类体检资源,充分利用海岛流动医院,结合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制度和城市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力度,通过人才培训、设备援助、下乡巡回服务等方式,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渔农民提供优质的健康体检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加强渔农民健康体检后续服务。结合体检结果,整合现有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学生体检等专项工作的有关信息,建立完整的渔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95%以上,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健康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加强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新型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日常诊疗等信息,在平时社区卫生服务中用活用好健康档案,做到信息共享,实现健康档案动态管理。

(五)巩固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建立稳步增长的筹资机制和政府筹资的制度保证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政府出资水平随财政收入增加而逐年递增,政府出资总数应高于个人出资额。20*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人均80元以上(不包括省新增10元)。

2.进一步提高和稳定合作医疗参加率,要求20*年达到85%(以20*年度当地农业人口数计)。

3.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实行“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补偿方式,实行门诊总量控制,用于门诊统筹的资金一般占合作医疗资金总额的10?15%。逐步提高合作医疗补偿水平,降低住院起报线,提高住院封顶线,努力将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25%左右,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左右。适当减少住院补偿分段,降低高额费用段的补偿比例,实行分段补偿比例先递增后递减的补偿方案,补偿比例设置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合理拉开乡镇、县(区)及县(区)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起报线和个人自负比例随医疗机构等级的提高而相应提高,引导渔农民和医疗机构避免“小病大看”。

4.进一步加强管理机构建设,理顺市、县(区)二级管理体制,县(区)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争取适当增加人员编制。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经办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5.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报销,也有利于基金的“封闭运行、钱帐分离”。完善县级信息中心建设,实现市内住院联网,并逐步扩大普通门诊报销联网,实现计算机管理。

6.严格管理好基金,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渔农民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利。

7.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努力降低渔农民医疗负担,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做好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职责纳入市直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8.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筹资水平、住院补偿率、资金结余率、基金年度和会计年度统一等5项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六)加强项目管理督查考核和培训指导

1.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渔农民健康体检、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认真做好省卫生厅组织的农民健康工程阶段性绩效评估工作。配合市政府做好对县(区)政府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配合市财政做好市级渔农村基层工作经费、渔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督促县(区)落实渔农村基层工作经费、渔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经费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