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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产品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浙江温州监督销毁一批进口无证医疗器械产品
央广网讯 浙江温州检验检疫局瑞安办对一批进口无证医疗器械产品实施了监督销毁处理,该批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是一次性注射器和注射针头,数量为4000个和2000个,来自伊朗,主要用于包装设备试机使用。
根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批产品属于注册管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时应提供国外生产商在我国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温州检验检疫局瑞安办检验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检验时,企业未能提供该进口医疗器械许可证明文件,并且该批货物也没有标注生产企业的住所、生产地址及联系方式。根据《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监管人员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责令企业对其退运或进行销毁处置。
几乎所有种类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标准情况
《京华时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关键词】美容美发业 卫生状况
中图分类号:R155.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5-358-01
为掌握庄河市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状况,以便以后为庄河市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监督提供工作重点,我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在庄河市区域内理发店、美容院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20家美容院,40家理发店家进行专题卫生监督调查,同时对公用物品用具进行采样检测,现将监督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检查对象 在庄河市所有理发店、美容院进行随机抽取40家理发店、20家美容院。
1.2 内容及方法
1.2.1 内容 采用调查表形式记录每家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卫生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理发(美容)室面积、座椅(床)数、机械通风设施、清洗消毒间面积、公用物品消毒方法、皮肤病专用工具的设置及其现代情况、清扫方式;烫发、染发、美容用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法规标准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有无批准文号,是否宣传疗效,进货时是否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等。
1.2.2 方法 公共用品用具采样检测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测检验方法》GB/T18204-2000规定执行,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1.2.3 评价标准 公共用品用具检测结果按《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批准》9666-1996进行评价,检测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2 结果
2.1 持证情况 60家理发美容店持有卫生许可证28家,持证率46.7%,20家美容院持有卫生许可证为15家,持证率75%(15/20),从业人员72人,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50人,持证率69.2%(50/72);40家理发店持有卫生许可证为13家,持证率32.5%(13/40),从业人员52人,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21人,持证率40.3%(21/52)。
2.2 卫生设施 20家美容院有18家公共用品定期外送清洗,有15家有消毒设施,全部用远红外线电子消毒柜;40家理发店有8家有消毒设施,全部用红外线电子消毒柜。
2.3 使用化妆品标签标识和索证情况
2.3.1 化妆品标签标识情况 在被检查的216件中,有85家外包装标签标识符合法定要求,合格率39.3%(85/216)其殊用途化妆品合格率为35%(21/60),合格率进口化妆品35.6%(10/28),在不合格项目中,进口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合格率最低。
2.3.2 索证情况 具有持证手续的单位11家,占检查数18.3%(11/60),但并不是所有化妆品均索证,对进口化妆品均无索证材料,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索证率15%(9/60)。
2.4 公用物品检测情况283件样品中,9件检出大肠菌群,检出率2.4%(9/283),3件检出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率0.8%(3/283)。
表1 庄河市理发店、美容院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检测结果
3 讨论
庄河市理发美容行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低,卫生设施差,公用物品用具检测合格率低,主要原因是理发店都很小,面积只有5-10平方米,从业人员只有1人,设施有一个座椅,无上下水,经营不善,效益不好,流动性大,难以管理,美容院消毒措施不落实,不能按要求正确使用消毒设施,甚至将消毒设施闲置不用。
理发美容行业化妆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合格率低,进货时索取率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对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索证率也低。原因是理发店、美容院提供给顾客使用化妆品,都是从当地商处购得,这类产品一般只提供给理发店、美容院使用,市场上一般没有销售,理发店、美容院由于长期使用,没有给顾客造成损害,认为该产品没有问题,同时店主认识不清,认为没有必要,这些原因造成外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索证率低。另外,理发美容行业使用化妆品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主,大多数店主提供不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复印件)的产品较多,从而造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索证率低。
检查和检测结果 提示该行业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该行业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基本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加强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应加大处罚力度,整顿该行业不办证,卫生设施差,也应加大该行业违法使用化妆品,特别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处罚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经营单位法律意识,以保障顾客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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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俞玲玲,YULing-ling,94份理发店美容店卫生许可文书质量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报2008,20(9).
[5]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测检验方法[S].GB/T18204-2000.
[6]理发店 美容院卫生标准[S].GB9666-1996.
冯永锋表示,手持式重金属检测仪可检测液体和气体之外物品的重金属含量。如果一位普通公民拿着自家一些有疑问的物品,在受过培训的志愿者指导下可以亲身体验并获得检测结果,这可以帮助公众了解身边环境,也能促进环保信息的公开。
“民间自测”活动引发争论
去年8月,冯永锋随我国台湾地区一家环保组织去考察当地一个高速公路的路基,路基是用冶炼厂的灰渣铺成的,而灰渣里很可能含有大量重金属。尽管相关部门一再强调灰渣没问题,但一位环保人士执意要测一下。他用一台手持式重金属检测仪对准灰渣样品,一分钟后,显示器上出现了结果——某种重金属超标。
受此启发,冯永锋决定想办法购买一台检测仪用于民间环保活动。首先,可与公募基金会“北京水源保护基金会”合作,募集资金购买检测仪;其次,与全国各地的民间环保组织一起利用仪器开展民间独立检测活动;第三,在大量检测数据的基础上发起环保倡导活动,推动政府加强监管。
冯永锋在微博上写道:“一台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软件加上硬件可能需要40万元。我将这40万元分成一万份,每人只需要出40元,或者40元的倍数来参与。”
双语环境新闻网站“中外对话”副总编辑刘鉴强第一时间参与活动,捐了400元。刘鉴强认为这个事情很好,就像民间对空气质量的讨论,推动国家开始对PM2.5的监测。
这一举动也在网上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质疑,环保人士“阿奕长官”提出诘问:首先是仪器的专业性,希望冯永锋能够提供购买手持仪器的专业证书,虽然手持式萤光分析仪配合不同的软件能够测量重金属含量,并且能够快速出结果,但是相比实验室仪器,专业性能不够;其次是操作的专业性,测量的取样非常讲究,若取样不科学,读出的数据就不具有代表性;第三是过程中的监督,仪器的购买没有经过竞标,数据没有第三方监督,所有一切都建立在人们对冯永锋个人的信任基础之上。
当前法律并未限制“民间自测”
2009年4月,环保部向国务院法制办递交了《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有人把这个消息找了出来,不少人在冯永锋的微博上担忧地问道:“民间自测活动不会违法吧?”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认为,2009年的“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成为正式法律。“目前能依据的法律是1983年通过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当时,这个条例没有对民间自测作出规定,民间自测在当前并不违法。”
2011年12月19日,包括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在内的21家民间环保组织,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封公开信,信中对2009年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环境质量关系公众健康,公众对环境质量信息具有知情权。条例中应当制定更加便于公众了解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的条款,而非对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进行限制,民间检测是对官方监测的有效补充。”
“阿奕长官”建议,与其兴师动众地募集款项购买机器,不如组织一些活动督促《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尽快,或是督促尽快完善环境监测的第三方准入管理办法。
据了解,目前,山西、四川、北京三个省市已经颁发了当地的环境监测第三方准入管理办法。其中,《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自2009年以来,先后分为两批通过认定了11家社会检测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表示,现在关于环境的信息很多数据是缺乏的,政府部门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能检测到,应该欢迎民间环保人士来做这些工作。
“民间自测”渐成潮流仍待规范
2011年底,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始参与民间自测空气中的PM2.5活动。这个活动被称之为“我为祖国测空气”。按照广州当地环保组织“拜客广州”负责人陈嘉俊的统计,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南京、长沙、太原、温州等地都有了便携式PM2.5检测仪。
陈嘉俊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便携易用的环境监测仪器将被公众大量使用。未来的环境监测,必然会有大量公众来参与。
一些专家指出,目前一些民间自测活动提供的数据虽然能够填补政府环保信息的空白,但如果民间自测活动一窝蜂而上,必然导致信息混乱并失去专业价值。对于民间自测活动的蓬勃兴起,政府应加强监管,建立监测规则和相应的第三方准入机制,从专业角度给予引导,使民间自测活动规范化运行,方能形成政府与民间在环保信息上的良性互动局面。
2012年4月,10家环保组织作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联合行动,这个行动让他们发现,“民间自测”可做的事情很多。今年4月10日,民间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和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网络,联合国内多家环保组织报告,称市面汞含量超标美白祛斑化妆品占抽查总数的23%,另有近10%的产品砷或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这份调查针对市场上随机购买的477件美白、祛斑化妆品,环保组织用手持X射线荧光分析仪针对产品中的汞、砷和铅含量进行快速检测。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工作人员王秋霞说:“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在北京、东莞、重庆各做了一次会,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我们的检测结果。
1 体检单位的管理
目前,从业人员体检的工作基本上是由各地疾病预防部门承担,但各地体检部门的医疗设备条件悬殊,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参次不齐,质量控制得不到保证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该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具备检测肝炎、痢疾、伤寒、肺结核、皮肤病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有专门的体检组织、配备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单位的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单位暂停或者取消其对从业人员体检的资格。同时还应当看到仅由疾控中心一家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是不够的,为方便群众应允许其他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医院有更完备的仪器设备和高素质的医疗技术力量,甚至还成立了体检中心。这样既能避垄断之嫌,又能由竞争而提高体检质量和服务态度,且能方便群众。
2 确定体检对象和体检周期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作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为顾客服务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为体检对象。此规定比较明确但有些遗漏,比如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超市的管理人员虽然不是每天在一线生产或销售,但他们会经常深入车间检查、指导工作,对产品和顾客会有较多的接触,所以也应确定为体检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方可参加工作,并且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不同的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规定了不同的体检时间,即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由于体检时间不同,随之也出现一些麻烦和矛盾: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大型超市食品组和非食品组人员的工作不定期的调整;食品和百货混卖的小商店,均有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员漏检。建议制定一个统一的期限,避免漏检的发生。
3 体检项目和体检质量的管理
各地对从业人员体检的检测项目不一致,随意性较大。一般比较重视对病毒性肝炎的检测,而对肠道带菌、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项目的检测重视不够。这样的体检,难以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是健康合格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笔者认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项目包括:胸部X线透视(必要时拍片)、肝脾触诊、皮肤检查、粪便检查、肝功能和甲肝、戊肝等检测项目,体检单位不得随意减免检测项目。笔者建议应制定一个全国性的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体检具体项目、体检收费标准、体检评价标准等。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提供一个透明度高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是一个社会性的服务工作,体检工作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卫生安全和安定问题。实际工作中,由于设备条件的限制,该做的检测项目没有做,规定检测的疾病漏检,经常影响到体检结果的正确评价。笔者认为,要提高体检质量,体检单位要保证给体检工作相应的投入,主要是资金投入、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只有投入有效的资金、完善检测设备,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体检质控制度和控制系统,才能有效保证体检工作的高质量。
4 从业人员应体检人数和调离岗位的问题
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往往只组织部分从业人员体检。而对流动人员、临时工、新招聘人员不报检。每年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他们中的患病带菌者接触广大顾客,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及负责人的卫生知识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参加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并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现场健康证明的查验工作力度。从而防止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的疏漏,真正达到从业人员100%的体检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调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痢疾患者及带菌者、伤寒患者及带菌者、病毒性肝炎(甲肝和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患者和其他有妨碍公共卫生疾病等。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并及时查访体检不合格者是否调离岗位,让消费者充分享受安全卫生的服务。
综上所述,要想改变目前的从业人员体检状况,必须从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抓起。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强化卫生意识,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使广大业户与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使其懂得上岗前健康体检是法律规定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地遵守《食品安全法》,积极、主动地参加健康体检。(2)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中小型食品企业上,增加监督频次,尤其在健康证的检查中,必须认真仔细,做到人证相符。对于无证上岗人员及有制造假证现象,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条款,对经营者和个人进行处罚。(3)加强对从业人员体检的档案管理工作。对餐饮企业要逐户建档,对从业人员体检情况登记,使管辖区的监督员对此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更换、随时体检、随时登记,严格把住无证上岗关。健全企业自身管理组织机构,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让经营者清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是利己利民的事。(4)卫生体检部门在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中,要做到底卡、照片与本人相符,控制好每一体检环节,杜绝替检现象,发现患有禁忌证的人员要及时、准确地调离与核实,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严密性、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孙建云,陈晓华,孙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意义和重要性[J].职业与健康,2004,20(12):77-78.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网购是一种信任经济,这也是阿里巴巴通过支付宝解决买家和卖家间信任关系之后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再加上化妆品本身的属性,人们对于电商化妆品假货的痛心疾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信任关系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建立起来的,售假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本身,同时还有整个化妆品电商行业。那么,整个行业和消费者的信任关系究竟该如何维系,化妆品电商繁荣的背后还有哪些涌动的暗流?
网售假化妆品何时了?
早在2007年,欧莱雅在法国、德国等国将eBay告上法庭,指控eBay的网站上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香水、化妆品的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指控eBay没有积极发挥监管作用,导致用户在平台上贩卖假货。
直到2014年初,欧莱雅集团和电商巨头eBay长达六年的诉讼案才宣告和解,双方声明将长期合作打假。在国内,假冒的欧莱雅旗下产品也在一些C2C甚至是B2C的网络平台中遇到。
巴黎欧莱雅的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
2013年3月份,被唯品会收购前的乐蜂网陷入售假风波,在自我澄清展示品牌授权书时被指诚意不足,仅展示部分国内品牌授权书。
2014年3月中旬,央视曝光两家知名电商平台化妆品售假。
2014年7月,化妆品电商聚美优品因存在售假问题被曝光而股价连跌。
2014年10月底,假冒化妆品公超标,北京同仁堂躺枪,并紧急召开新闻会澄清。
“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假冒伪劣产品。”欧莱雅中国首席市场官AsmitaDubey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包括聚美优品在内的化妆品类垂直电商一直在努力自证,净化行业环境。2013年3月,聚美优品联合巴黎欧莱雅、资生堂等首批40多家全球知名品牌、渠道商代表,共同签署《中国化妆品电商真品联盟自律倡议书》。该联盟在2014年2月底过《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指出2013年假冒美妆投诉居高不下,2成假货泛滥市场,围困中国美妆电商发展。
网售化妆品假货泛滥的事实也得到了多位化妆品电商从业者的佐证。
终于,2014年11月10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对化妆品原料管理、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网络销售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指出,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不力将担责。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或将对化妆品电商销售“非授权”产品,大打价格战的做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在行业监管政策破土的同时,多家化妆品企业也在与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进行产品打假方面的合作。但当我们在回首反思化妆品电商的坎坷之路时,除了对于售假的痛心疾首无可奈何之外,感触更为直接的一点则是化妆品企业、商以及电商之间的利益纠结。厂商出于品牌定位,出于保护商/经销商利益的角度,对于销售渠道和产品价格的控制显得有些谨小慎微。这一点在互联网向传统行业渗透的过程中,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手表、奢侈品、酒业,无不如此。旧事物和新事物,旧思想和新思想,角力还继续。
化妆品电商的出路在哪儿?
专注女性美容化妆的移动交流社区――美啦(原名美啦美妆),前身是一家位于深圳的化妆品电商“美肤汇”,在2013年年中开启了转型之路,现已获得AB两轮亿元级融资,成为化妆品电商转型的成功案例。
电商网站转型美妆移动应用,美啦并不是唯一一个。自2014年8月1日起,知名线上品牌PBA宣布关闭PBA官网的产品订购服务,将重心转移至手机客户端“PBA女人帮”。号称“打死也不做电商”的美妆心得则是饶了一个圈,从早期的化妆品垂直社区唯伊网,到社会化购物社区贝壳网,最终又返回到美妆经验的交流和分享社区。
构建美妆社区,会不会成为化妆品电商转型的下一个趋势?
以美啦为例,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美妆、美发、美甲、美搭等领域于一体的“内容+社区+商业模式”的应用,目前主要通过品牌露出和向淘宝、天猫、京东、聚美优品等购物网站导流获取利益。
美啦的社区化运营始于2013年7月份,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专注于经营单一的美妆场景。2014年5月份,美啦开始尝试拓宽场景,并在6月份上线美甲、美发频道,8月份上线穿衣搭配频道。据美啦联合创始人周瑞金介绍,到目前为止,美啦App的下载量达5000万,日活跃用户数100余万。
周瑞金表示,美啦是一个美丽的入口,一站式为女性量身定制美丽解决方案。而内容积累可以说是这个美丽入口的第一步,美啦的内容生产机制可以概括为“明星+达人+资深用户”的模式,并对PGC和UGC内容进行单独展示。对于明星团队生产的视频教程内容美啦是拥有排它性版权的,其中不乏台湾牛尔、家弘、柳燕这样的美容专家,同时针对移动端内容消费碎片化的习惯,美啦将视频长度控制在1至3分钟,也就是现在流行的微视频。大量的UGC 内容则沉淀了美啦里面关于化妆品信用的一环,有点类似“餐饮店的大众点评”,美啦里面用户对化妆品对点评,也是让用户产生信任的重要砝码。
在当前的化妆品电商和化妆品监管不力的情况下,美妆社区扮演着消费者和电商(也包括化妆品企业)中间人的角色,在为爱美之人搭建经验分享交流平台的同时,也让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多了一个互动的平台。这也是美啦的“品牌俱乐部”的初衷。
当你走进化妆品店,店员往往会在了解你的需求之后,拿出试用产品,抹在你的手上,让你体验一番。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直接的体验方式。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亲身体验显然不太可能,让用过产品的消费者来发声则更实际,也更值得信赖。
人民网讯 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因广告违规在多地被曝光。其中,仅山西省药监局公布的违法广告次数就高达97次。
据山西省药监局网站公布的《二一二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显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从2011年10月1日至15日连续违规广告78次,2011年12月又在不同电视频道违规广告19次,累计违法广告次数达97次。
事实上,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违规广告不仅限于在山西。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12年1月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显示,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知蜂堂蜂胶普诺宁思胶囊在2012年1月4至22日在当地报纸、电视违规广告共42次,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准文号是京食健广审(文)第2010080167号。
此外,宁夏药监局网站的《关于二一二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显示,知蜂堂普诺宁思胶囊广告违法原因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原审批内容:“具有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及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违法事实:在广告中宣称:“……餐后血糖稳定在7-11之间……”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使用大量语言描述,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以为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违反了《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贵州:22台进口麻醉系统
存安全质量隐患
中国新闻网讯 贵州省检验检疫局从贵州省11家医疗机构中已查出22台美国Datex-Ohmeda,Inc公司生产的Aestiva/5 7100型麻醉系统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警示通报》,美国Datex-Ohmeda,Inc公司生产的Aestiva/5 7100型和Aespire型麻醉系统在检验监管时发现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主要是设备未提供连接备用供氧的办法,氧气与笑气的色标互相混淆。经初步摸底了解,近年来全国已进口上述麻醉系统987台,分布在全国各地医院临床使用,初步预判其中有700余台设备存在上述不合格情况。据通报统计数据显示,此前,贵州省11家医疗机构中有19台美国Datex-Ohmeda,Inc公司生产的麻醉系统登记在册。
得知情况后,贵州省检验检疫局立即成立3个清查组,分别对全省11家医疗机构迅速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截至目前在这11家医疗机构中已查出美国Datex-Ohmeda,Inc公司生产的Aestiva/5 7100型麻醉系统22台,以及该公司授权我国某公司生产的ZY9100、ZY9300、Excel-110型麻醉系统4台。
北京:药监局
公布23种广告违规药品
人民网讯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2011年第1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在2011年12月的监测中,严重违规药品广告291条,涉及药品品种99个。
据公告内容,2011年12月监测到北京市主要媒体共药品广告25304条,其中电视媒体18686条,电台媒体5589条,平面媒体1029条。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判定,严重违规药品广告291条,涉及药品品种99个,均为平面媒体。
在公告名单中,经营广告违规药品的药店超过10家,共有23种违法药品广告登上黑榜。涉及违规行为表现为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其中,东单大药房涉及销售“降糖胶囊”、“通窍耳聋丸”、“天球活络丸”三种广告违规药品。
江苏:暂停销售
皮肤病血毒片等4种药品
《中国医药报》讯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研究决定,对标示为“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皮肤病血毒片”等4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强制措施,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上述4品种的销售,并予以公告。
这4种药品包括:
皮肤病血毒片: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347;药品生产企业名称: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分析: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暖宫孕子胶囊(茵妮舒):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375;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分析: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参黄养阴胶囊: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240;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违法分析: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气血双补丸: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81;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分析: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安徽:宣城查获
两批假冒“健胃消食片”
《中国医药报》讯 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两批假冒“健胃消食片”。
宣城市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健胃消食片”外包装盒上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字体大小与正品不一致,十分可疑。该产品标示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每片0.5克,批号分别为10092686、10060029,该药店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凭证。
经查,上述两个批次的药品均为假冒。
加拿大:测试49个化妆品牌
倩碧欧莱雅含多种有毒物质
《法制晚报》讯 加拿大环保组织一份关于“潜藏在化妆品中重金属的危害”的报告,测试了49个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包括倩碧的粉底液和欧莱雅睫毛膏。研究人员主要测试了这些化妆品中是否含有砷、镉、铅、汞、铍、镍、硒和铊8种有毒物质,其中,后4种化学物质在加拿大是被禁止的。
结果发现,除了汞以外,每个测试的化妆品几乎都含有其余的7种有毒物质。其中,倩碧(Clinique)的幻真控油粉底液含有砷、铍、镉、镍、铅和铊6种有毒物质,另一知名化妆品牌欧莱雅的睫毛膏“Bare Naturale”,也被检测出含有和倩碧一样的6种有毒物质。另外,“封面女郎”品牌(Cover Girl)的超完美眼线笔则含有铍、镉、镍和铅。
报道指出,每种参与测试的化妆品都含有4种以上令人担忧的有毒物质,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种被标注在产品的包装上,这其中的原因是,这些有毒物质通常被认为是杂质,并非有意添加,只是以“副产品”的形式存在。
近期,一份对北京市海淀区6000多名中小学生的身高调查显示,3%的学生个头不达标、个儿矮。专家表示,导致非疾病性矮小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乱服保健食品问题不容忽视。一位内分泌专家表示,某些自称增强抵抗力、增加某种营养素的保健食品中违规添加性激素。性激素可增强孩子食欲,并使其生长发育在短时期内加快。但是孩子的发育提前,终止发育的时间也就会相应提前,同时还会造成人体内分泌紊乱,一些孩子的个儿就长不起来了。
类似这样“拔苗助长”的例子比比皆是。上海杨浦区有一名9岁男孩,服用某种含有生长激素的儿童营养液后,体毛变密,声音变粗、喉结突出,产生性早熟。男孩成人后的身高、性能力都将受到影响。另外一名8岁女孩的症状更加典型,她因服用过多的儿童保健液,而导致内分泌紊乱,引起过度肥胖,医生认为这对她心脏和其他脏器的发育都将造成伤害。
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针对儿童“长高长壮”的补剂和口服液五花八门,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暗含激素成分。这些激素进入孩子体内后,会使孩子在五六岁时,长得比同龄儿童高一些,而催熟的结果是,其骨龄也随之飙升至8至10岁。如此一来,就好像拔苗助长,孩子也会提前中止长高。
专家提醒,千万不要随便给儿童服用保健品。
营养专家表示,儿童发育需要的营养素有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除此还要有丰富的维生素、纤维素和微量元素。这些营养素,一般天然食品中都含有,所以,正常发育的儿童只要不挑食、不偏食,平衡地摄入各种食物,就可以均衡地获得人体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物质,没必要额外补充什么保健品。
体质较弱的孩子,可以适当服用一些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品,但是要在医生和营养师的指导下服用,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滥服保健品。成人营养品以及营养成分、功能不明确的保健品,最好不给孩子服用。给孩子滥用保健品,会产生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副作用,性早熟等是最常见的病症。
专家特别提醒,无论增加什么样的营养品,首先要保证孩子的正常饮食,注意调理好孩子的脾胃和消化功能,逐渐让孩子恢复营养的平衡状态。选择保健品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首先要考虑这种食品是否有害、有无副作用;其次口感要好,过苦或药味重,孩子难接受,但甜度高的营养品,又会因糖过多抑制小孩的食欲,所以宜选择清甜、性平的营养品。此外,服用的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占据孩子胃的较大部分,引起腹胀,影响食欲和正常进食。
作为家长,要多留一个心眼,对比一下这些保健品有无科学数据和实际效果,儿童保健品需要有严格的科学测试和临床验证,以纠正孩子营养的不平衡。尤其要注意的是,有大补成分的保健品,不宜儿童服用。
专家提醒,如果保健药品或保健食品中含有以下成分,请不要给孩子服用。如:人参、蜂王浆、燕窝、鹿茸、生长激素、性激素以及其他具有补肾作用的中药。
事实上,随着儿童保健食品的日益增多,对这类产品的监控也已成为卫生监督部门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监管部门表示,他们每年都要对儿童食品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抽样检查,其中儿童保健食品最容易出现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儿童保健食品夸大宣传、食品添加剂滥用和使用过量等等。其次是儿童保健食品营养素成分、含量不够科学合理。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的一项检验结果显示:对114份标示有“儿童营养食品”的产品检验发现,其中三分之一的食品根本没有营养成分,三分之一的食品有营养成分,但未能达到标签标示的指标。就是说,三分之二的“儿童营养食品”存在问题,其比例不可谓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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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准入门槛将提高
今年2月末,全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表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准入门槛,全面提高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审查标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构建平安枝江、和谐枝江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健康相关产品质量水平,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4月1日至6月15日进行集中整治,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查处一批健康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管制度,强化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效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把我市食品和健康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顿重点
以枝江城区、集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经营、销售不安全健康相关产品等质量违法为重点内容。餐饮服务重点查处滥用非食品用物质行为,凉菜制作不符合卫生要求行为,餐具消毒不合格行为。公共场所重点整顿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使用的健康相关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用具消毒不合格行为。生活饮用水重点查处出厂水不符合卫生标准行为。
三、整顿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许可审查规范,建立信息定期公告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确保经营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许可证行为。
(二)突出整顿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健康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禁使用、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健康相关产品。检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生活饮用水加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情况;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健康相关产品。
(三)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化装品等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四)加大监督抽验,严查违法添加
认真落实2012年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加大对公共场所特别是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采购、使用、保管化妆品监督检查,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健康相关产品的行为。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研究制定健康相关产品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整顿责任
各镇(街办)卫生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顿工作,强化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整顿工作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机制等建设,着力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告
摘 要:卫生体系被认为是公共卫生的主要部分,是对卫生法规的践行,可以确保居民健康,推动经济长足发展。卫生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固发展卫生监督体系,则能够减少公共卫生不良事件,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卫生监督是对多个卫生管理环节的强化,其目的是预防疾病、保障居民身心健康和保护环境。公共卫生监督的重点是发挥卫生防疫组织的管理职能,通过不定时监测或是检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在工业化推动下,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以改善,但随之而来的水污染和空气污染使得地球不堪重负。此外,高强度工作与高身心压力使年轻群体患上职业病的风险升高,这对居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基于此,本研究积极剖析公共卫生监督的现存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提高监督效率。关键词:公共卫生监督 问题 应对措施我国于1952年开始设立卫生防疫站,效仿苏联模式,在防疫站以下设立监督科。而且积极成立卫生部,设立相应级别的卫生监督司。自此,我国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设[1],同时组建卫生监督队伍,构成食品、药品、学校、环境卫生等监督网络。在发展过程中,公共卫生监督成为国家法制建设的一部分,对于卫生违法活动的打击性较强,成为社会秩序的维护途径之一。现阶段,卫生部联合于财政部和中编办等部门,于2000年颁发《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意见》,开始落实卫生监督体制的现代化改革工作。卫生监督所是统一化的管理机构,负责核准卫生行政许可与督查相关标准,对于健康产品与职业领域具有监督职能。公共卫生监督负责督查餐饮业、卫生防护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健康管理工作,可以查处消毒、生活用品、化妆品和饮用水等产品的违法行为。但在公共卫生监督实践过程中存在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和守法意识薄弱等问题,需要制定应对措施。
公共卫生监督的现存问题立法问题-卫生监督体系不健全:经济发展推动卫生监督体系日益革新,但仍有较多的不足,如并未在县级与市级健全卫生监督机制,未明确监督职能和负责实施监督的主体。缺乏一体化的卫生监督体系使得监督以及检测工作无法落实到位,分工难以明确,这就体现出关于公共卫生监督的立法不严问题。执法问题:(1)企业领导重视度不够:多数企业领导并未认识到公共卫生监督的重要性,未致力于卫生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只关注经济体系建设。这使得很多企业并不积极配合相关的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法律意识薄弱,只是单纯应对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的检查工作,未从根源上转变观念。(2)监督人员数量少,素质低:我国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多采取分级管理制,每个级别都有对应的人员编制,需要根据本区域的卫生监督工作量、人口数量、经济状况和服务范围合理化确定人员编制。但是有数据证实,在我国,最低的卫生监督人员标配是1∶1000 0,即1万个居民配置1名卫生监督员[2]。尤其是偏远地区,卫生监督员的配置数量极少,是阻碍卫生监督体制建设的主要原因。此外,基层卫生监督组织内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学历多为中专,但高质量的卫生监督需要借助人才力量。从人才结构层次分析,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呈宝塔型,发达国家结构呈橄榄型。我国在卫生监督层面的人才结构几乎呈梯形,顶尖人才少之又少,本科学历与高级职称人才极少,严重影响执法质量。(3)监督管理团队能力有限:近年来,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公共卫生监督改革,使得监督工作质量有所提升。部分地区划分食品药品与卫生局监督所为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功能,且员工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是在此背景下,管理工作仍未高效落实,可能原因是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再对卫生许可采取收费制,这使收费补贴减少,员工福利待遇有所缩水,降低了员工的积极性。守法问题:多数企业缺乏卫生意识,甚至对违法经营等行为不自知,这会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现阶段,公共场所的建设数量逐年增加,一旦投入使用便会大幅增加监督管理难度与工作量[3]。甚至部分公共场所相当长时间未接受卫生检查,使管理者抱有侥幸心理,更加不重视管理工作。对于小规模企业其守法意识不强,更容易出现知法犯法等问题。现阶段,公共卫生监督的财政补偿、编制以及待遇问题较为棘手,并无针对性解决措施。且少数卫生部门存在待遇不公情况,严重影响员工的积极性,也会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硬件设施与经费问题:卫生检查现场的取证仪器和检测设备是顺利开展监督工作的前提,若为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则需要立即对卫生现场进行勘察,以指导解决对策的合理制定。但是我国约有50%的省市未配置齐全的卫生装备,尤其是偏远地区,甚至没有卫生装备。缺少卫生装备严重降低了卫生监督功能,无法满足监督工作的科技性要求,使卫生监督效率大幅下降,无法实现技术性检测和督查。此外,经费投入不足也会降低管理质量[4]。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在卫生监督管理经费方面明显不足,甚至未设立监督机构办公场所,这与本地区的经济水平紧密相关。正常来说,卫生监督部门属于行政执法机构,政府部门会相应地投入经费。但目前大部分卫生监督部门都被归类为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的经费有限。
公共卫生监督问题的应对措施完善立法:加强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对于社会上危害居民健康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借助网络平台等途径实时更新打击行为的进展,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减少食品安全等事件。完善卫生工作条例,明确公共卫生监督的内容、目的与处罚制度,及时修订相关法规。尤其是明确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强化管理条例内容,使其更具标准化,以提高其威慑力[5]。同时需要发挥居民的社会监督作用,可以设立匿名举报平台,鼓励居民积极投稿。严格执法:(1)转变领导观念,培养管理意识:利用法制宣传栏目、集中化学习等方式转变企业领导的卫生观念,使其了解卫生监督职责,掌握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检查目的。定期对其进行知识培训,全面讲解卫生监督的意义,并及时完善卫生管理方案以及相关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适合自身企业的管理措施。充分调动企业资源,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公共场所不定期进行自查,发现卫生管理问题后进行针对性改进[6]。(2)增加监督人员数量,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加各个地区的监督人员数量,尤其是偏远地区,可调用高素质人才前去履职,给予工资补贴等。对当地的监督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拟定学习计划,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进行有效整合,并定期考核。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提升招聘标准,这是改善人员素质的最快途径。可以多招聘高素质与专业型人才,并对其积极培训,重点培养其法律意识[7]。强化人员的守法意识,明确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做到每一项管理工作均是有法可依,若有人员违法管理条例则要从严处理。(3)培养监督管理队伍的执法能力:需要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员的管理职责,明确规定其从业资格与任免标准,利用网络招聘和线下招聘等多种方式引入专业人才[8]。对监督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采取末位淘汰制,并为有真才实学的监督员提供晋升机会。培养其应对能力,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与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并要求其强化管理基础设施和卫生间。提高守法意识:积极培训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要求掌握法律法规,保证监督工作的法律效力。提高监督力度,抽检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9]。在监督管理方面,可以采取量化分级管理机制,缩减物力与人力资源,提升监督效率。增加资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各级政府需要高度重视经费投入问题,主动配合监督工作,确保卫生装备的及时更新与更换[10]。同时需要创建综合协调机制,整合各级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问题,总结共同点后修订相关规定,完善法律标准。并采用党风廉政与纠风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的监督协调功能。同时需要更新卫生现场的检测方法,引入现场检测设备,组织人员参与技能培训,进行资质认定和考核,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11]。总之,公共卫生监督是维持医疗服务秩序和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政府需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关注度,积极完善法律,提升企业领导与管理团队的法律意识,并增加资金投入,购置先进设备,适度增加监督人员数量,保证监督工作得以顺利实施,进而切实保护居民的身心健康。参考文献[1]孙义林.把公共卫生管理运用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9,29(6):394.[2]刘伟.分析公共卫生管理在卫生监督工作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7,14(24):14-15.[3]孙永革.新时期公共卫生监督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保健营养,2017,27(2):122.[4]范立刚,杨艳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医疗卫生系统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风险分析和对策[J].今日消防,2020,5(2):52-53.[5]杨颖华,张霞,陈健,等.上海市第三方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机构能力现况调查[J].中国卫生资源,2020,23(2):158-162.[6]岳丽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问题研究[J].卷宗,2019,9(35):112.[7]莫微.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卫生产业,2019,16(34):164-166.[8]赵彤.基层卫生监督人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2019,11(4):80.[9]张永杰,许长旭,陈超.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问题探讨[J].中国卫生产业,2018,15(26):154-156.[10]肖玉青,潘昊.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20,37(10):63-65.[11]刘文,王翀,朱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药品应急监管策略探讨[J].中国药业,2020,2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