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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纳税筹划 大型集团 风险分析
大型集团公司在进行初始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收益率。在企业的诸多竞争中,尤以成本的竞争最为核心,而所纳税额是企业的一大成本,应缴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最终收益。所以,投资者为降低税收成本,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就有必要对其纳税事宜进行筹划。本文通过对某集团公司下属不同企业纳税筹划模式的案例分析以及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风险,为纳税筹划思想的推广提供思路。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存在的认识误区
在我国,许多人不了解纳税筹划,一提起纳税筹划就联想到偷税,甚至一些人以纳税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而实际上,纳税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违法行为,与纳税筹划的合法前提相悖。还有一些人提到纳税筹划想到的就是避税,即纳税人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其实,纳税筹划既有别于税务当局所严厉打击的企业偷税行为,又由于它所具有的合理性,也有别于我们日常广泛接触的企业避税行为。在目前的理论探讨和企业涉税实践中,存在着广泛地混用纳税筹划和避税概念,从而使得企业的许多避税策划被堂而皇之地披上纳税筹划的外衣。
二、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集团公司纳税筹划典型模式
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目标不仅是单个公司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整个集团公司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通过集团公司纳税最小化实现集团公司税后利益最大化。
(1)在比例税率下:
设集团公司由公司A和公司B组成,其税率分别为 和 ,且 < ;
集团公司利润总额 为正的常量,其中A公司利润为 ,B公司利润 ;
A公司所得税为 ,B公司所得税为 ,集团公司所得税合计为 ;
集团公司净利润合计为 。
建立如下联立方程组:
< ; + = (正的常量); = (当 0); =0(当
= (当 0); =0(当
可得:当 = 或 =0时, = 为最小值, = (1- )为最大值。
如下图1所示:
图1 利润与所得税关系图
因此,在比例税率下,且集团公司的成员公司税率不相等,集团公司应将利润尽量安排给低税率公司,将高税率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公司,从而减少集团公司所得税,获取最大的税后利润。
(2)在累进税率下在成员公司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
由于成员公司均有多档税率,纳税筹划较为复杂。总而言之,应将利润先安排给成员公司中的最低税率,然后再将利润安排给成员公司中的较高税率,直到利润安排完毕,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集团公司总税收,实现集团公司税后利润最大化。
2.案例分析
这里主要讨论集团公司内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案例:某集团公司下属某股份有限公司A,2008年9月兼并某亏损国有企业B。B企业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上年亏损为1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经双方协商,A公司可以用以下方式合并B企业。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1元/股。A公司共有已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
方案一:A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股)。
方案二:A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
假设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在合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发生变化,合并企业每年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33%,从合并企业的角度来看:
选择方案一,首先涉及合并时的以下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万元)小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6万元),所以,B企业就不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B企业去年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弥补,A公司可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弥补B企业的亏损额100万元。A公司接受B企业资产时,可以以B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其次,A公司将来应就B企业180万股股票支付多少股利呢?
A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因涉及亏损弥补,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 (1-33%)+79.84% 33%=629.34(万元),可供分配的股利为629.34 (1-25%)=472.01(万元),(其中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5%为公益金,1既为任意盈余公积),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180+2000 472.01 0.909=38.52(万元),同理,A公司第二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34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按利润率10%计算,折现直为180 2000 (900 67%) (1-25%) 10% 0.8264=336.37(万元)。
所以,第一种方式下,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的现金流出折现值共为418.98万元(10+38.62+34+336.36),选择方案二,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0万元)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0万元),所以,被合并企业B应就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180 3+10-500) 33%=16.5(万元)。又因为合并后,B企业已不再存在,这部分所得税实际上由合并企业A承担。B企业去年的亏损不能由A公司再弥补。因为A公司可按增值后的资产的价值作为计税价,增值部分在折旧年限内每年可减少所得税为(550- 500)+5 33%=3.3(万元)。A公司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 (1-33%)+3.3-16.5=589.8(万元),按第一方案时的计算方法计算,A公司第一年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30.16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89.33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210.60万元。所以,第二种方式下,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现金流出折现值为446.59万元(16.5+100+30.16+89.33+210.60)。比较两种方案,方案一现金流出较小,所以,A公司应当选用方案一。
因此,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采取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合并方式都划算、要考虑可弥补亏损数额的大小、行业利润率的高低等因素,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如果这些因索发生变化,选择第二种方案就有可能是划算的。在实际操作中要具体测算,以上仅提供筹划的思路和测算方法。
三、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1.纳税筹划风险主要类别
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筹划方法的认定。一般来说,纳税筹划的风险表现为三类:政策运用风险、经营风险和税务执行风险。
2.纳税筹划的风险预防
(1)健全纳税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纳税筹划风险评估机制;大型集团公司要事先对纳税筹划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集团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的景气度,行业的总趋势是否发生不良变化;以往集团公司纳税情况如何,是否对税务事项过分敏感,以前年是否存在重大税务、审计问题;税务管理当局对集团公司依法纳税诚信度的评价如何;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对筹划事项的熟练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评估出一个较为客观的风险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或决定如何进行筹划。
(2)关注税收法律变动、提高筹划人员水平
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溯及力,原来是纳税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另外,集团公司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降低政策执行风险
由于大型集团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纳税人的主客观条件经常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集团公司在纳税筹划时,要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对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控制和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四、结束语
大型集团公司开展纳税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在实际操作时,大型集团公司要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务必使纳税筹划方案不违法并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使企业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顺应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参考文献:
[1]苏春林.纳税筹划.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随着国家及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强,高校教师的收入水平也有了普遍的提高,同时各高校不断提高科研经费、加大科研奖励力度、提高科研教师待遇等措施都使高校教师的收入迅速增长。针对高校教师收入的不断增长,国家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高等院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核查与征管。由于收入的增长和税务部门征管力度的加强,高校教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总额持续增长。虽然高等院校教师个人所得有大幅度增长,但其相应的税后收入的增长却与之不相匹配。因此,高等院校应根据高校教师收入的特点,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福利制度,并且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可支配收入。
一、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对高校纳税筹划认识不足
目前我国高校为了提高教师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不同程度上大多都进行了一定的纳税筹划,但由于对税法的理解不够深入全面,很多纳税筹划的方法偏离了合理合法的轨道,成了偷税漏税,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税务风险,不仅未能达到成功避税的目的,反而使个人所得收入降低,同时也给高校和个人带来了相应的声誉损失。
因此,对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进行筹划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筹划方案是十分必要。
(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界定困难
在高校财务集中核算体制下,各学院掌握着部分分配权。高校教师个人收入部分中来源于其他学院及独立学院的收入部分由本学院负责管理和分配,这种课酬是正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工作量之外的授课报酬,是正常岗位任务之外的劳动。每个学院是独立的责任中心,就本学院教学课酬而言,自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但对于本学院之外的非全日制正规学生的授课酬金,属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所得的“次”和转移税负法筹划。
(三)收付实现制原则与高校课时费发放方式矛盾
高校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各个月的课时不同,加上假期没有授课,会导致各月的工资水平不一致,而现行税制采取的是收付实现制原则,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某几个月工资适用的税率偏高,而另外的月份可能出现没有充分利用税率临界点上限的情况。
(四)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本身存在缺陷
我国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将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按不同的来源分类,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规定不同税率,因此,给纳税筹划提供了多种可选择空间。但是费用扣除范围过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个人纳税能力等,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纳税筹划的选择空间。
二、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对策
通常纳税筹划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减少税基,降低税率;二是尽可能的将纳税日期向后延伸,三是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高校个人收入分配有着其独特的性质,因此在对其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针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一般而言首先应首先明确以下几点:
(一)明确纳税筹划主体,合理划分高校各类人员身份
目前我国高校的人员结构复杂,内部组织分支机构较多,内部分配体制多元化,高校教师收入来源也日趋多元化。在这种体制下,支付所得的部门较多,来源较分散,支付所得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既有学校统一的工资薪金,又有各学院支付的薪金,还有来源于其他学院、独立学院、某一研究机构的收入。因此在设计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时需要结合学校发放的工资薪金和学院发放的薪金,使用全年总收入统筹考虑的方法进行统一考虑。一般来说,如果年终奖由学院发放,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则应由各分级学院设计和选择,否则要由学校筹划。
(二)正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在高校财务集中核算体制下,纳税筹划选择的条件较多,因此应根据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酬金和补助合理发放,合理区分工资酬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达到最大限度降低个人税负的目的。
(三)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入手分项节税
我国税法对中对应于高校教师的个人收入主要区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及稿筹及科研经费所得。对应于不同的收入部分计税方法及相应税率不一致,同时,对于同一类型的收入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入手,按不同的划分方法,也可以相应地得到不同的应纳税额。因此可以根据相应的收入类型与计算方法入分项节税。
三、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1.合理确定课酬发放方案
由于受假期、课时不均等因素影响,高校教师工资水平在各月起伏会比较大。高校课酬津贴发放一般都集中在3~6月和9~12月两个阶段,论文指导费也多在6月份,如果将全年预期收入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发放,可以避免因部分月份收入过高而多缴税金,而有些月份收入较低,无法完全享受税收抵扣优惠的缺陷。高校应均衡教师每个月的收入,避免每个月收入大起大落达到高一级税率,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2.将部分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
高校教师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要是超过35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将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的超过免征额的部分用于职工福利支出,这样不仅不会减少教师的实际收入,而且还可以降低其纳税额。高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将教师的工资薪金福利化:(1)提供交通便利。如高校普遍免费提供班车,或者是对于买车的教师给予买车补贴或燃油补贴。(2)提供住房。对未婚的教师免费提供单身宿舍;对已婚的教师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学校构建的住宅楼;对于不购买学校构建的住宅楼的教师,可以为其提供一定限额的贷款,然后每月从教师的工资中扣除,这样就可以减轻了教师还贷的利息负担。(3)提高教师的办公条件,为教师配备较为完善的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电脑等,算作学校的固定资产,教师拥有使用权,可供教师平时使用。(4)为教师提供一定额度的图书资料费。
3.利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防止突破临界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在攀升。某个时期的收入越多,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比重就越大。因此,在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时要利用最经济的节税点,达到使职工收入最大化的目的。如果职工的收入在不同的期限由于一次性收入而出现较多大的波动,有的时期收入过高,有的时期收入过低,则意味着员工在收入高的时期被课以较多的税收。所以,对一次性所得较高的收入,高校可以有计划地将其分配到若干月份。这样员工就不会因一次性收入过高而缴纳较高个税,从而减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合理安排工资结构
现在各个高校的教师工资薪金体系主要有两种:基本收入加课酬制和业绩津贴制。基本收入加课酬制是将教师的工资分为基本收入和课酬两部分。其中,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福利和补助等,课酬则是高校有关部门按照教师每个月实际上课数(及指导论文的数量等)确定的,月末将基本收入与课酬汇总一并发放。这种情况下,教师的月收入就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业绩津贴制是指先确定教师一年的基本工作量,教师在完成基本工作量后就可以获得基本工资和业绩津贴。若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超过标准工作量,则支付超课时部分的薪酬或论文指导费,反之,则相应扣减其津贴。
下面举例说明两种薪酬体制下,高校教师个税缴纳的不同。现假设甲高校采用基本收入加课酬制,规定基本工资为3500元,每课时的课酬为50元;乙高校采取业绩津贴制,规定基本工资与津贴为4500元,每年需完成240课时的工作量,未完成按每课时50元标准扣除,超额则按每课时50元支付。具体见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即使在全年工资水平一样的情况下,由于每位教师在每学年或每学期的实际课程安排不同,每个月的实际收入水平不同,从而造成不同的薪酬体系的税负水平的不同。基本收入加课酬制,由于每个月的实际收入水平不均衡,从而增加了高校教师的个税负担,以此建议采用业绩津贴制。采用这种薪酬制一方面可以降低高校教师的税负,另一方面也便于管理,操作简单,可降低高校相关的管理成本。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①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②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税法的规定可知,当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在9000元(含)以下时,工资薪金的税率小于等于20%。也就是说,当劳务报酬在12500元(含)以下时,应通过与付款方协商,签订(临时)合同等方式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具体数据见下表:
2.分次取得劳务报酬
由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不固定性与临时性,所以税法规定了其确定的方法: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也就是说每取得一次收入,就可以扣除一次费用。因此,纳税人可以将取得的收入分次结算,通过多次扣除费用,从而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例如,某教师在另一所高校兼职授课,每课时收入550元,每次2课时,一个月4次,则总共收入为4400元。若该教师采取一月一次进行结算,则应纳税额为4400×(1-20%)×20%=704元。若将每月的收入进行分次结算,则应纳税额为(1100-800)×20%=60×4=240元,节税464元。
3.将部分报酬转为费用
可以将劳务报酬收入中的一部分适当的转化为费用,从而减少其纳税额。例如,某高校教师到某机构为其职工进行培训,约定该机构支付该名教师劳务报酬6000元,期间费用如交通、住宿费等1000元由教师自行支付,则该教师应缴纳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若将该约定改为,该机构支付给教师的劳务报酬为5000元,并报销期间费用1000元,则该教师应缴纳的税款为5000×(1-20%)×20%=800元,从而实现节税960-800=160元。
(三)稿酬所得的纳税筹划
对高校教师而言,稿酬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收入,因此稿酬所得的纳税筹划也是高校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额减征30%。并且规定了确定的方法:对于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下面就针对相关的政策,提出稿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
1.将一部著作分解为系列丛书
可以将一部著作分解为一系列的丛书,这样就可以进行几次的费用扣除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解开的每本著作的稿酬要在4000元以下,这样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某教授要出版一部著作,稿酬为15000元。现将这部著作分解为一系列,一是将这部著作分解为3部,每一部稿酬为5000元;另一种是将这部著作分解为5部,每一部为3000元。具体纳税情况见下表:
2.将稿酬收入费用化
稿酬费用化的筹划方式与劳务报酬相似,这里就不在赘述。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由于我国税制实行收付实现制,居民只有在取得收入时才确认所得,因此,在看好使用公司发展前景的前提下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投资入股,以取得投资收入并延期纳税。
例如:张某2011年1月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100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100000*(1-20%)],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6000元(=80000*20%)。按此案例,张某专利权的转让收入是一次性的。如果张某是以专利权投资入股,那么在投资入股时,张某不用就专利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张某的股息、红利收入是连续的,张某可能更多地享受到公司未来的收益。当然,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冯某对未来的判断。如果张某喜欢确定性收入,他就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如果张某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并看好公司的发展前途,显然以专业投资入股更可取。
(五)科技奖的纳税筹划
1.关于科技奖的税收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教师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补贴、误差补助。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981293号)文件精神,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奖励收入,即凡由非任职单位发放的奖金不认定为工资、薪金,不与工薪收入合并计税,应按“其它所得”或“偶然所得”项目征税,而不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如果发放的是实物(有价证券)要折算成人民币。
因此应对高校教师个人取得的奖励收入来源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减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扣除,从而进行科学筹划。
2.部分科研补贴以科研开支的方式支付
高校有许多科研项目,如果利用自筹经费方式开展课题立项及研究,相应地就可以事先与学校协议在今后该成果计算发放科研津贴或奖励时,先报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审稿、出版、材料等相关科研支出,再按照规定给教师发放津贴差额,以降低计税依据。
某高校教师苏某,2011年开始自筹经费研究税务筹划相关课题,共20余篇,期间支付调研费,版面费、资料费等51500元。2011年末按照其所在学校科研考核和奖励规定,统计其成果应发放科研津贴60000元。若苏老师一次取得60000元,按照国税发[200519]的规定需纳税11445(60000×20%一555)元,税后收入为48555元;若将事先支付的51500元报销后,取得津贴差额8500元,则纳税1700(8500×20%)元,经筹划可节税11445-1700=9745元。
随着税收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和作用也越来越大,对于纳税人来说,机会也就越来越多。纳税筹划要求纳税人非常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在这种前提下才可能进行该种筹划,从而制定出比较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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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课题《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CWZX201133)。
作者简介:
李永华(1971—),男,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供职于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
[论文摘要]企业在促销活动中,往往采取各种各样的折扣方式。在不同的折扣方式下,其税负会有所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不同的折扣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纳税人应当依据税法相关规定,在达到促销目的的同时,对折扣方式进行合理的选择,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1 折扣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综合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月为促销拟采用8种方式:一是商品八折销售;二是按原价销售,但购物满800元,当天赠送价值200元的商品(购进价格为140元,均为含税价,下同);三是采取捆绑销售,即“加量不加价”方式,将200元商品与800元的商品实行捆绑起来进行销售;四是购物满800元,赠送价值200元的购物券,且规定购物后的下一个月内有效,估计有效时间内有90%的购物券被使用,剩下的10%作废;五是购物满800元,可凭800元的购物发票领取价值200元的商品,且规定购物后的下一个月内有效,估计有效时间内有90%的购物发票被使用,剩下的10%作废;六是按原价销售,但购物满1 000元,返还200元的现金。另外,甲企业每销售原价1 000元商品,便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元。问:对顾客和企业来说,同样是用800元人民币与原价1 000元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但对甲企业来说,选择哪种方式最有利呢?(由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不予考虑)
方案一:这实际上相当于折扣销售,其折扣率为20%。
增值税=800÷(1+17%)×17%-700÷(1+17%)×17%=800÷(1+17%)×17%-101.71=14.53(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1+17%)-700÷(1+17%)-60=25.47(元);
所得税=25.47×25%=6.37(元);
应纳税合计=14.53+6.37=20.9(元);
税后利润额=800÷(1+17%)-700÷(1+17%)-60-6.37=19.10(元)。
方案二:销售800元商品应交增值税=800÷(1+17%)×17%-800×(1-30%)÷(1+17%)×17%=34.87(元);
赠送20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200-140)÷(1+17%)×17%=8.72(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为=34.87+8.72=43.59(元)。
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获得的额外商品属于偶然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赠送额外商品的企业应该在赠送环节代扣代交。因此公司在赠送额外商品的时候,应该代顾客交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操作环节应将其换算成含税所得额。
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额为=200÷(1-20%)×20%=50(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和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800-800×(1-30%)] ÷(1+17%)-60=145.13(元);
所得税=145.13×25%=36.28(元);
应纳税合计=43.59+50+36.28=129.87(元);
税后利润额为=[800-800×(1-30%)] ÷(1+17%)-140÷(1+17%)-60-50-36.28=-60.81(元)。
方案三:即顾客现在只花800元可以买到原价值1 000元的商品。与方案二相比,因不涉及赠送,既可以避免视同销售征税,又避免了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800÷(1+17%)×17%-700÷(1+17%)×17%=800÷(1+17%)×17%-101.71=14.53(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1+17%)-700÷(1+17%)-60=25.47(元);
所得税=25.47×25%=6.37(元);
应纳税合计=14.53+6.37=20.9(元);
税后利润额=800÷(1+17%)-700÷(1+17%)-60-6.37=19.10(元)。
其结果与方案一相同,但此方案由于采取捆绑销售,被捆绑的商品不一定是顾客所需要的,所以促销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
方案四:销售800元商品应交增值税=800÷(1+17%)×17%-800×(1-30%)÷(1+17%)×17%=34.87(元);
赠送200元购物券视同销售,2008年2月应交增值税=
[200-140×(1-10%)] ÷(1+17%)×17%=10.75(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为=34.87+10.75=45.62(元);
其赠送购物券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额为=200÷(1-20%)×20%=50(元);
由于赠送的购物券换取的商品成本和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800-800×(1-30%)] ÷(1+17%)-60=145.13(元);
所得税=145.13×25%=36.28(元);
应纳税合计=45.62+50+36.28=131.9(元);
税后利润额=
[800-800×(1-30%)] ÷(1+17%)-140×(1-10%)÷(1+17%)-60-50-36.28=-48.84(元)。
方案五:销售800元商品应交增值税
=800÷(1+17%)×17%-800×(1-30%)÷(1+17%)×17%=34.87(元);
凭购物发票领取商品时视同销售,由于只有90%的购物发票被使用,2008年2月应交增值税=[200×(1-10%)-140×(1-10%)] ÷(1+17%)×17%=7.85(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为=34.87+7.85=42.72(元);
凭购物发票领取商品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额为=
200×(1-10%)÷(1-20%)×20%=45(元);
由于赠送的购物券换取的商品成本和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800-800×(1-30%)] ÷(1+17%)-60=145.13(元);
所得税=145.13×25%=36.28(元);
应纳税合计=42.7
2+45+36.28=124(元);
税后利润额=
[800-800×(1-30%)] ÷(1+17%)-140×(1-10%)÷(1+17%)-60-45-36.28=-43.84(元)。
方案六:销售1 000元商品应交增值税=1 000÷(1+17%)×17%-101.71=43.59(元);
代顾客交个人所得税50元(同上);
应纳税所得额=(1 000-700)÷(1+17%)-60=196.41(元);
应交所得税=196.41×25%=49.10(元);
应纳税合计=43.59+50+49.10=142.69(元);
税后利润额为=(1 000-700)÷(1+17%)-60-200-50-49.10=-102.69(元)。
各方案的税收负担比较见表1。
方案一实质上属于折扣销售方式,即直接下调销售价格,这既未违反税法,又扩大了销售额,收到了双重效果。
方案二实质上属于实物折扣销售方式,是在发生销售额的基础上进一步赠送商品,税法上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仅增加了增值税税收负担,而且还应对个人的偶然所得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从而进一步增加了税收负担。
方案三实质上属于折扣销售方式。与方案二相比,因不涉及赠送,既可以避免视同销售征税,又避免了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与方案一相比,其结果与方案一相同;但此方案由于采取捆绑销售,被捆绑的商品不一定是顾客所需要的,所以促销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
方案四实质上属于实物折扣销售方式。但由于规定购物后的下一个月内有效,且有效时间内有90%的购物发票被使用,所以降低了赠送成本。但由于赠送未及时兑现,会降低促销效果。
方案五实质上属于实物折扣销售方式。与方案四相比,没有赠送价值200元的购物券,而是凭800元的购物发票领取商品,可降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方案六实质上属于返还现金方式。不仅需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将自己的净利润也都赠送出去了,这种促销行为必然会产生亏损。
综上所述,假设购货方一般会按企业要求及时付款,着重考虑企业税后净利润,同时兼顾考虑各项税负及其他因素,则方案一最优,其次为方案三、方案五、方案四、方案二和方案六。
2 折扣方式选择时须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选择折扣方式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应注意其他因素,例如购买方对折扣方式的心理偏好、折扣的及时性、折扣商品的选择范围、折扣商品的质量、折扣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薄利多销后利润总额的增减等。若只考虑税收因素,却导致达不到促销目的,结果会得不偿失。
所以,企业在选择折扣方式时不能盲目,而应当全面权衡,综合筹划,选择最佳的折扣方式,以便降低税收成本,实现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酬激励制度;股票期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161-04
1 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尽管薪酬不是激励员工的唯一手段,也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易被人运用的方法。薪酬总额相同,支付方式不同,会取得不同的效果。所以,如何实现薪酬效能最大化,是一门值得探讨的艺术。Jeffrey提出股票期权有两个角色,激励和保护。
1.1 薪酬激励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薪酬激励制度现状:第一、薪酬构成零散及基础混乱。企业的薪酬构成被划分得越是支离破碎,员工的薪酬水平差异得不到合理的体现,员工不清楚自己的工资与他人的差异是什么原因造成,也不清楚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增加薪酬收入,让员工失去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动力(姜华,2004)。第二、平均主义严重。平均主义在我国企业中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按劳分配原则尚未真正地贯彻,阻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三、激励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这种日积月累式的加薪会渐渐被员工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既得权利,而不是一种激励性的力量。可以看出,我国薪酬激励制度需要改变,如何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对企业和个人都尤为重要。但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
1.2 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我国股票期权激励的发展现状:第一、长期以来仅为少数企业所实践,发展缓慢。近年来国家出台法律政策、指导意见和趋势来看,股票期权激励已经开始推广,也是公司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必由之路。第二、激励制度的设计总体不规范。首先,股票期权在国外的发展趋势是向越来越多的普通员工授予,而我国目前还只局限于高层管理人员。其次,国外对于授予人到期可以行权也可以不执行,而中国实质不是选择权,而是购买权。第三、法律法规不配套。我国在股票期权激励方面的法律处于缺位状况,给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发展造成很大障碍。
股票期权的出现,为我国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希望,国内大量先行者的实践都为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相信随着我国政策、法规逐渐完善的条件下,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必将在我国显现更广阔的应用前景。
2 股票期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股票期权激励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委托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法人治理结构理论及剩余索取权理论,这些理论为股权激励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2.1 委托理论
现代企业委托关系的形成,归根结底是由于企业两权分离的结果。一方面,委托人和人所追求的目标函数不一致(股东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即股东价值最大化,而经理人则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通过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使得企业业绩直接关系经营者自身利益,则会促使经营者全力以赴去提高公司长期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追求公司经济效益的长期最大化。
2.2 人力资本理论
我国一直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劳动只能得到相当于劳动价值的报酬,而没有理由得到超出范围的其他报酬和激励。现代企业一方面两权分离,另一方面是经营管理的专业化。股票期权激励通过股票使人力资本所有者享有剩余索取权,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公司的人才流失,还为公司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2.3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
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生导致了公司两权分离的结果。两权分离的最大矛盾就是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的利益目标的不统一。股票期权激励成了有效平衡股东利益和管理者利益的机制,是衡量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的标准之一(徐磊,2007)。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提高了经理层的道德标准,同时也提高了生产率。
2.4 剩余索取权理论
企业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应尽可能匹配,权利与风险应尽可能对应,剩余索取权应分配给拥有企业控制权的人。股票期权激励种将这两种相对应的机制,使对人的监控成本降低,并诱导人的最大努力。它的作用在于确立了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剩余分享机制,从而使监督约束成本、道德风险降至最低。
以上四种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股票期权激励产生的理论根源,性质上来讲,这四种理论是互为补充;从现实意义上讲,这些理论也是指导如何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理论基础和检验的标准。
3 股票期权是税负最优的薪酬激励方式
3.1 薪酬激励纳税筹划的意义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地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制定了员工薪酬激励体系来达到目标。但很多大公司在设计员工薪酬激励体系时,往往忽视了纳税问题。结果,公司往往花了很多钱,因需要交纳高额的个税,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激励作用。因此,企业制定薪酬激励方案时,必须要注意税收问题,即薪酬激励也要注重纳税筹划。把薪酬激励与纳税筹划相结合才能实现薪酬效能最大化,起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3.2 几种薪酬方式比较
例:张某为一有限公司的经理,也是公司的股东、业务骨干。该公司计划给予张某全年50万元的报酬(假设当地个人所得税免征点为2000元,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龚厚平,2006)。但这50万收入应该怎样发放呢?这里有四个方案供该公司参考。
第一个方案:奖金形式发放。发放方法是平时发月工资2000元,年终再向其发放人民币476000元。
由于476000元已超过计税工资,该公司要调增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119000元(476000×25%),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8825元(2000+476000-1200)×45%-15375,发放这5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企业和个人应纳税额合计为317825元。
第二个方案:年薪制,年薪50万元(无其他福利)。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19000元(476000×25%),根据年薪制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2300元(500000÷12-2000)×30%-3375×12。发放这5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企业和个人应纳税额合计为221300元。
第三个方案:股息、红利分配。
股息红利属税后分配,476000元属税后利润分配,企业对税后的476000元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与税前调整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同,首先要倒算出这476000元的税前所得额。税前所得额634666.67元476000÷(1-25%)。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8666.67元(634666.67×25%);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200元(476000×20%);发放5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企业和个人应纳税额合计253866.67元。
第四个方案:每月支付张某工资2000元,年终让其以0.48元每股的价格获得股票5万元股,当时股票市价为10元每股,5年后,预计股票市场价为40元每股,且以后年度股票市价将逐年减少,经营者将在股票市价为40元每股时转让股票。当时的平均利润为8%(不负担其他福利,经营者持股期间不能分利润)。
根据股票的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股票价差476000元(10-0.48)×5000;个人所得税102500元476000÷12×25%-1375×12。与此同时,取得股票期权的税前利润为1361200元[40×50000×0.6806(折现系数)-24000(购买成本)+24000(工资收入)]。
3.3 寻找最优薪酬激励方式―股票期权激励
如果对上述四种激励方式的企业和经营者应纳的所得税及经营者税后净所得作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上述四种激励方式中以奖励股票期权即第四种方式为最优。当然,这四种方式的风险是不同的。
各种实践表明,股票期权为目前最有效的激励方式,在此基础上对股票期权激励进行纳税筹划。当然,各个企业要按照企业的实际状况而定。
4 股票期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4.1 股票期权激励的筹划思路
为了更好地分析股票期权激励筹划,我们先需要明确以下概念: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日,也称执行日,也称购买日,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股票期权激励的纳税筹划主要体现为接受股票期权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我们可从以下筹划思路着手:
第一、行权时机的选择。其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授予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员工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的所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行权后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所得,则按税法规定缴纳。工资薪金是九级累计税率,可将行权日分开或不同行权时点所选择不同的价格,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税后的净收益也就不同,达到节税的目的。
第二、股票期权或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其政策依据:《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规定,凡取得股票期权的员工在行权日不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取得价差收益的,该项价差收益应作为员工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财税[2005]35号文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财税[2005]35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以下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次及本次以前各次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不含本次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先将其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股票期权激励与实行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不同,应纳税额不同。另外,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采用一次,而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多次取得可以累计计算,这样的话,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更加灵活,而且可以节税。
4.2 股票期权筹划方法
4.2.1 行权时机的选择
例: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10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年,授予价为1元每股。高管人员的几种行权方式:
(1)股票价格连续上涨,达到一定值,行权后即转让。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为7元每股,该高管人员行权就转让,获利600000元。
(2)股票价格连续上涨,提前行权,达到一定值再转让。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4元每股,该高管人员行权,行权后不马上转让。2008年12月31日,股价上涨为7元每股,此时高管人员将股票卖出,获利600000元。
(3)股票价格连续下跌,股价达到一定值,行权后即转让。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4元每股,此后股价开始下跌,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降到2.2元每股,此时高管人员将股票卖出,获利120000元。
(4)股票价格连续下跌,提前行权,达到一定值再转让。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4元每股,该高管人员行权,行权后不马上转让。行权后股价开始下跌,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降到2.2元每股,该高管人员将上述股票卖出,获利120000元。
(5)股票价格连续下跌时,提前行权,行权后即转让。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3.4元每股,该高管人员行权后立即转让,获利240000元。
下面对每种方案的税后收益进行计算分析:
第(1)种方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0元[100000×(7-1)]。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39500元[(600000÷12×30%-3375)×12]。转让股票时,免交个人所得税。税后收益为460500元(600000-139500)。
第(2)种方案,计算出该高管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为43500元{[100000×(3.4-1)÷12×0.2-375]×12},转让股票应纳税所得额360000元[100000×(7-3.4)],对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税后收益为556500元(600000-43500)。
第(3)方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500元{[100000×(2.2-1)÷12×20%-375]×12}。转让时,免交个人所得税。税后收益为100500元(120000-19500)。
第(4)种方案,应纳税所得额240000元[100000×(3.4-1)],应纳个人所得税数额与情形(2)相同,为43500元。转让时,转让股票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元[=100000×(2.2-3.4)]。税后收益为76500元(120000-43500)。
第(5)种方案,应纳税所得额240000元[100000×(3.4-1)],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3500元,无股票转让所得。税后收益为196500元(240000-43500)。
若不考虑提前行权所失去的机会成本,可选择有利“行权日”、“行权日股票市价”和“授予价”进行税收筹划。当股票上涨时,可选择第二种方案,先行权后转让,这样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当股票下跌时,可选择第五种方案,行权即转让(陆平、崔海玲,2008)。股价是波动的,筹划人员可根据上述方法,选择最佳行权时机。如果预料股价会连续上涨时,提前行权并持有将更有利;预计股价会连续下跌时,选择提前行权,行权后即转让将更有利。当然,还需考虑提前行权丧失的机会成本。还有注意的是,转让的股票是境内和境外也有很大区别,行权后转让境内上市股票,不需要再缴个税,反之亦然。
4.2.2 股票期权或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选择
例:某境内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授予某一员工10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2年,授予价为1元每股。
(1)全年一次行权。到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7元每股,该员工不行权实际买卖股票,而按行权日股票期权所指定股票的市场价与施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从授权企业获得价差收益600000元。
(2)全年多次行权。如果到2008年6月30日,股票价格上涨为5.2元每股,该员工将5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但不立即转让。到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7元每股,该员工再将剩余的50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此时将全部股票卖出,获利600000元。
(3)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2008年12月31日,从公司直接取得一次性奖金600000元(假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为2000元)。
(4)选择全年两次奖金。于2008年6月30日和2008年12月31日,分两次(每次300000元,假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2000元)从公司取得奖金600000元。
下面对每种方案的税后收益进行计算分析(刘霞林、谭光荣,2007):
第(1)种方案,价差收益600000元应作为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同上面第1个案例的第(1)种情况,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39500元。税后收益为460500元(600000-139500)。
第(2)种方案,该高管人员2008年度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510000元[=50000×(5.2-1)+50 000×(7-1)]。2008年6月30日,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4250元[=(210000÷6×25%-1 375)×6]。12月31日,应纳税额68250元,两次共计应纳税额112500元。转让股票应纳税所得额90000元[=50000×(7-5.2)],转让境内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后收益为487500元(510000+90000-112500)。
第(3)种方案,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0元,应纳税额176625元(600000×30%-3375)。税后收益为423375元(600000-176625)。
第(4)种方案,奖金分两次取得,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能采用一次,6月30日取得的300000元将并入6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适用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2月31日取得的300000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2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则应纳税额193250元[(300000×45%-15375)+(300000×25%-1375)]。税后收益为406750元(600000-193250)。
上述四种方案,该员工税前收益均为600000元,全年一次性取得期权价差收益比全年一次性奖金税后收益多。当股票上涨时,多次行权比一次性取得期权价差收益的税后收益多,而全年奖金一次发放比多次发放获得的税后收益多,筹划人员可根据上述方法,选择最佳的薪酬支付方式,并把握行权时机。
5 结论
股票期权激励是大多数企业所看好,很有效的激励方式。但随着经济发展,相信不久的将来,前景很好。“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有权利运用自己享有的税收筹划权,进行充分筹划,实现“即不多交一分税,也不少交一分税” 。相信个人所得税筹划在我国一定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它的明天必将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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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independent college;tax accounting;course;reform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0-0212-02
0 引言
结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按照“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实践抓教学”的原则。独立院校《税务会计》课程需要构建符合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制定符合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选定课程,修订课程标准、选用或编写符合岗位需求的教材和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处理会计业务、熟练计税报税、熟悉税务和纳税筹划,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
1 国内外会计专业课程对比
1.1 国外高职教育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分析
1.1.1 澳大利亚会计教育
澳大利亚的会计专业教学与职业资格考试直接挂钩,所设置的课程体系注重会计知识的应用性,以满足岗位需求,因此获得了澳大利亚及英国会计职业组织的一致认可。
1.1.2 德国“双元制”课程模式
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授课形式、教学方法等都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努力教会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马格德堡―施滕达尔应用科技大学“双元制”本科专业的授课形式是3个月在校学习,3个月在企业实习,互相交错。每次实习结束,学生都会提交相应的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情况的阐述、还欠缺哪些理论知识等。此外,学生毕业前还需在国外企业实习12周,出国实习的申请和所有手续都须自行完成。
1.1.3 加拿大会计教育
终身教育是加拿大职业教育模式的一大特色。加拿大会计职业教育基于终身教育理念,课程设计强调能力本位,即以培养职业技能为目的来规划课程体系,按照1∶1的比例安排理论课和实践课,重点锻炼实操能力。教学大多采用学生自我学习和评估教学等教学方法。
1.2 国内高职教育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分析
现阶段,国内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仍沿袭传统“三段式”课程模式,主要由普通文化课、专业课、实践课三部分组成,偏重理论授课,不太重视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自教学改革实行以来,高校的确增加了一部分实训课程,但是大多数院校往往只做表面功夫,并为将实操课程落实到位。
2 独立院校税务会计专业课程改革研究
2.1 确立“六个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确立“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融合、专业教师与兼职教师相融合、素质教育与技能培养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工作岗位相融合、知识考核与技能考核相融合、实训基地与实训课程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2.2 构建基于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结合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精品课程建设评审管理办法》以及“对准岗位设课程”的原则,进行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整合,构建课程体系“两大系统”(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两个培养系统)和“一线二点三领域”的课程体系,将《纳税会计》作为专业核心课程,《税务实务》和《纳税筹划》作为职业拓展课程,并打造《税务实务》院级精品课程,将《税费计算与申报实训》作为实训课。把注册税务师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最新相关内容纳入《税法》《税务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力争毕业生取得“双证书” 的人数达到60%以上。
2.3 进一步完善教材建设,优先选用高职规划教材
以课程为单位编写系列教材,教材内容涵盖工作过程,教材的编写可以与行业企业的相关人员共同完成。针对我国税收法规变化快的特点,实行教材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便于学生尽快适应工作。摆脱课程教材原体系框架,加大力度引进企业原始财务凭证资料,开发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教材,工学结合,理实融合,使课堂所学与将来工作的行业、工作的区域、工作的环境和工作的岗位相对接。例如:将利用实训基地的工作资料编写集凭证编制、账簿登记、纳税申报、纳税审查为一体的模拟实训教材《税费计算与申报》。
2.4 转变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分析能力为本引入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适用于会计教学全过程,包括授课前、授课中以及课后练习。授课前的应用通常是借助描述型案例推导出一个结论,即要讲授的理论知识。学生通过案例一步步接触到理论知识,无形中对其产生了感性认识,并且想知道更多关于该知识点的内容,这就是双边教学的特点。譬如,在讲授营业税会计时,可以线引入某个教学案例:一家位于某市的建筑单位前进建筑工程公司,主营建筑、装饰、修缮等工程业务,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2008年,该公司承包了该市三环某标段高速公路3000万元的工程建造业务,继而将土石方路基、路面等业务以800万元的总价分包给鸿达建筑公司。前进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具了建筑业发票,并如数缴纳了税款。按实际业务收入缴纳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72.6万元[(3000-800)3%(1+7%+3%)];对分包给鸿达公司的工程,前进建筑工程公司代扣代缴了鸿达建筑公司应纳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26.4万元[8003%(1+7%+3%)]。并根据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同时将自己已开具的建筑业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复印给分包企业鸿达公司。介绍完案例,教师适时提出问题:前进建筑工程公司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学生则根据案例,主动分析该承包公司需要缴纳哪类税款,并计算税额,然后思考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开始结合所学的会计知识主动分析和探讨,无形中培养了学习兴趣,也锻炼了自身独立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5 转变传统的考核观念,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制定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①在考核方法方面,将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核成绩分别占30%、30%和40%。
②在考核内容方面,适当增加案例分析等实操试题,减少一部分理论性试题,重点考核学生的思维能力。例如《财务管理》中对现金、存货管理内容考试可以使用案例分析题。《税务会计》课程中的账务处理可以采用相关财务软件进行模拟记账和申报,最终形成一定的财务数据结果,根据此数据进行成绩评定。
③在考核形式上采取多样化的考核形式,包括卷面、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调研小论文等。尤其是实训课考核要将学生在课堂上的回答问题等表现情况、平时完成调研小论文等情况以及同学之间的相互评价作为重要的依据纳入到综合考评之中,既要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又要反映学生活动参与情况。设计一套多样化考核方式的题库,将重结果的考核方式改为重过程。
通过上述措施,而且通过对教学方法的改革,我校改革后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学生上课监控数据:①学生的上课出席率90%以上;②考试环节无违纪;③奖学金的覆盖率45%以上;④初次就业率91%以上;⑤年底就业率92%以上;⑥企业满意度、学生满意度达到90%。
【论文摘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增强税收专业本科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高校在进行税收专业实验课程税收管理建设时,要以税务部门现行的工作流程为导向进行实验课程建设,并注重产学研合作,引入税务信息化应用软件,展现在税务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流程,提高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
(一)《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1.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的2009年《经济蓝皮书》预计,2008年年底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近611万大学生面临就业难问题,大学生普遍的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成为就业的瓶颈。当前,对于财经类专业,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毕业生的毕业实习的去向主要是财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财税部门是国家机关,很难接收学生进行实习;而企业招聘往往也是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基本技能的要求,一般的实习生通常都被安排在非业务部门,根本接触不到专业实际业务,所以,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就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
2.增强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教育部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指出: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尤为重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高等财经类院校的财税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行教学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改革,增强财经类专业学生,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成为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
3.税收管理实验课程的开设是实现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目前在开设税收专业的财经院校中,税收管理都是专业骨干课程。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是广西唯一开设本科税务专业的本科院校,税收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是本科税务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骨干课程,在本科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提出了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熟练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知识、税务、纳税筹划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在专业培养要求中明确提出:要接受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和筹划等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在本科教学计划中税收管理理论课程是必修税务专业方向主干课程,税收管理模拟实习是必修的实践课程。近几年随着金税工程的建设,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税收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特别是防伪税控系统,网上发票认证、网上申报等业务系统的的投入使用,税收管理工作流程有了很大改变,如果在实践教学环节,不能把税收理论与税务机关实际的工作流程相结合,就会造成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所以,开设与税务机关税收业务流程相符合并与时俱进的专业实验课程建设与完善势在必行。
(二)课程建设目标与原则
1.课程建设目标。税收管理独立实验课程应是一门与税务专业主干理论课程税收管理相配套的独立实验课程,内容涵盖税收管理主要流程,特别结合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的主要业务架构,如图1,以税收管理工作过程为导向进行建设。
按照金税三期的建设要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税收征管系统都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开发的,国税机关已采用统一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地税机关统一的CTMX版本正在开发中,但业务流程已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进行了完善与升级,所以实验课程的设计将按照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的业务模块布局,将实验内容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务法制与税务执行五大部分,每部分按税务专业学生最需掌握的重点内容设计3~5个模实验块,每个实验模块的内容按重要性设l~6个实验,每个实验按业务流程、典型案例、学生实验三个部分来编写。学生实验部分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内容等。课程建设力求达到以下改革效果:(1)真实、实用、有用。真实:税收管理业务实验流程设计真实,与现行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保持一致;实用:实验模块设计实用,选择税收管理业务中最常用的业务设计实验模块,保证实验内容的实用性;有用:实验流程设计、实验内容设计要确保学生进行实验后掌握了相关的业务技能,提高专业业务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2)综合、整合、结合。综合:实验课程内容覆盖主要的税收管理业务,兼顾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的业务流程;整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税收管理》理论课程内容相衔接,是理论的验证、复现,便于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整合;结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现有的“防伪税控实验室”的设备与软件相结合,对于防伪税控业务、纳税申报业务实验设计上机操作,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环境。(3)直观、易学、易教。直观:实验课程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要用流程图设计,使学生可直观地学习业务,自主按实验指导流程进行自主实验:易学:实验课程的业务案例和实验指导要通俗易懂,实验目的、实验步骤设计清晰易学,方便学生操作;易教:实验课程教材、讲义、课件编写要符合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内容全面而规范,方便教师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2.课程建设原则。课程建设不仅应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还要满足培养大学生四种能力的需要,在建设时应遵循的原则:(1)实验设计以税收管理工作流程为导向,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最新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用软件相结合,反映最新的税务应用软件(如电子报税、发票认证、防伪税控)与CTMX的业务交互流程的应用方式及步骤。(2)以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角色分别设计实验角色。让学生在实验中分组分别扮演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真实互动地展现实际中税收管理业务办理流程。(3)实验设计以学生自主实验为主,教师组织指导为辅。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实验起组织和指导作用,组织学生按实验指导进行自主实验,在实验中掌握税收管理实务的主要内容、步骤及操作技能。(4)以企业真实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实验案例,为学生提供真实的业务实验素材,锻炼学生的财税知识综合运用能力。(5)实验业务流程保持与现行税务机关规定同步,采集最新的税收政策制度,反映征管改革成果。(6)实验设计新颖,实验指导全面,实验数据真实。编制实验力求与实际业务相符,覆盖面全,重点突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三)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思路
1.与企业合作,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把税务专业应用软件引入校园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具备必须的实验教学环境。在税收专业实验教学环境方面,应建设有包含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模拟教学系统、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和电子报税模拟教学系统的税收专业实验室。如果没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MX模拟教学系统和税收业务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电子报税系统,学生就无法掌握目前金税工程建设中最核心的税务应用软件,无法了解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当前以税务信息化为背景下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的真实操作,无法了解防伪税控系统的建设原理和纳税人必须掌握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电子报税的操作流程目前高校缺乏模拟税收业务实验教学软件,不能满足税收专业实验教学需要,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和防伪税控系统是行业大型业务应用系统,并没有针对高校的教学版。为了满足税收专业本科实验教学需要,应积极探索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解决专业业务教学软件不足的问题,把税收专业必须学习的业务系统引进校园。
研究式教学是教师引导学生对某一问题或课题进行探究活动,让学生自己“再发现”真理的教学模式,其突出特点是通过对问题的探究进行学习,目的是通过学习研究去获取知识,加深对某一问题的理解。
研究式教学分为两类模式:第一类是教师引导研究,方法一是教师针对课程内容,引导学生对重点内容进行学习研究,以把握学科前沿知识。方法二是主要在课程教学的前期进行,主要目的是通过教师引导,使学生知道学习的主要方向;第二类是学生独立研究。这种模式一是适合于基础较好、专业知识较为扎实,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二是主要在课程的后期教学中采用。此类模式主要方法是学生针对课程内容,有目的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学习。
遵循教学规律和一般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式教学过程通常是由搜集整理资料――学习并发现问题――提出论点(课题)――讨论思考――建立理论(撰写论文等)等五个环节构成。
二、《财务管理》在MBA教育中的特点分析
MBA教育经过几十年由创办、成长、成熟,已逐渐建成一套完整的教育体系,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培养高级企业管理人才的有效手段和不可替代的有效途径。这种教育具有明显的职业培养性、强烈的实用性和动态综合性等特点。因而MBA教学方法也与其他教学有区别,如采用案例教学法、精品教学法、实践式教学法、交互式教学法、模拟仿真教学法、研究式教学方法等。
财务管理是经济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骨干课程,也是MBA的主干课程,其主要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基本观念,同时掌握相关的基本技能,是一门务实性强的课程。笔者首先在企业管理内训中试用研究的方式进行教学,获得好评。近几年又扩大到成人教育、各类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中,都有较好的反馈。2010年起,笔者把这种教学方法应用到MBA教育中。
MBA学员多是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历或有意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人士或相关人士,他们对专业知识有浓厚的兴趣,因而只要他们认为实用,学习积极性会很高。MBA学员有相当的阅历和自学能力,他们把有限的学习时间和精力用于本专业,特别是工作中实用的热点,而这些热点往往又是学科中的重点和难点。结合他们自学,利于他们形成专业知识架构,以达到良好教育效果。
三、研究式教学法在MBA教学《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1.科学划分模块,有针对性地搜集整理资料。财务管理主体即公司理财,是主要研究筹集资金、应用资金、分配资金的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财务管理除了基本理论、基本观念以外,还有在实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如纳税管理和资本运作等,因而我根据MBA教学的特点,把财务管理分成①基本理论与基本环节;②财务分析;③资本运作;④资金成本;⑤纳税筹划;⑥投资决策等专题,以便根据课程的目标要求搜集整理资料并进行归类整理,以备学习研究之用。
2.按划分好的模块讲授并发现问题。根据各专题特征,寻找讲授的切入点,激发学习兴趣,是实施研究式教学的起点。根据MBA学员特征在讲授投资决策时往往会以目前社会理财热点如“股市、楼市”入手。而在讲授企业税务管理时则会从企业目标盈利的重要性和企业所得税率25%即“四分之一”作为切入点。对于资本运作因为较为难懂,一般会以“一个27岁亿万富翁的经历”,亦即资本运作的玩家原深圳明伦集团董事长周益明发迹史入手。让他们很快进入角色和状态。
案例教学是研究式教学的重要手段,学生要理解较为理性的结论,通过感性的案例较为容易达到目的。以资金成本为例:
【案例】设某企业于2008年成立,以A、B、C三种筹资方式筹资1000万元,A、B、C的个别资金成本率分别是8%、9%和12%,A:B:C的比例是5:3:2。2010年初甲、乙两个增资200万元可行方案,甲、乙方案中A:B:C的比例是4:2:1和3:1:1。
从本案中学生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个信息或问题:一是A、B、C三种筹资方式中A成本最低,C成本最高。二是A、B、C的比例是由财务安全和筹资渠道等因素决定的。三是现行的综合资金成本率为9.1%,即8%×[5÷(5+3+2)+9%×[3÷(5+3+2)]+12%×[2÷(5+3+2)] 。四是在追加投资中,甲、乙方案的边际资金成本率(甲为8%×[4÷(4+2+1)]+9%×[2÷(4+2+1)]+12%×[1÷(4+2+1)]=8.85%;乙为8%×[3÷(3+1+1)]+9%×[1÷(3+1+1)]+12%×[1÷(3+1+1)]=9%)不同,而会导致新的资金成本率不同。五是要使2010年新的综合资金成本率最低,必须选取边际资金成本率较低的甲方案。通过这些信息,使课本中大量的繁杂的描述又迅速浓缩成最重要迅息进入学生的大脑。
3.每个专题提出一个或几个重要的论点或课题。每个专题讲授完后,教师指导利用网络等收集资料并结合教师收集的大量的阅读案例初步形成一个或几个重要的论点或课题,如投资决策专题在讲授获利指数法(PI)、净现值法(NPV)、内含报酬法(IRR)、回收期法(Pt)等重要指标和方法后,提?缫韵挛侍猓?
【课题1】设地处江西赣州某商人毕业于某知名高校,2010年10月约40岁,拥有净资产500万元,可实际控制净资产约1000万元,若有较好项目则还可在二个月内另筹3000万元,且拥有广泛的人脉资源。请你应用财务管理等知识分析该商人的可行发展路径。
【课题2】试用“三分法”或“四分法”的理念对地处在赣州市的工薪家庭2010年所拥有的80万元设计不少于两套可行的投资方案,说明理由。并指?缯庑├砟疃云笠道聿朴泻纹羰荆?
4.针对上述课题,在课堂研讨。研讨是一种进行知识信息交流、智能碰撞、互相启迪的教学过程,其基本特征是将单向平面型的知识传递变为多向立体型传递,扩大了教学空间,使学生在讨论中接受知识,激发思维,增长智能。MBA财务管理比较适用探讨式讨论和辩论性讨论但也可以穿插讨论式讲授、竞赛性讨论等。探讨式讨论主要对理论问题和理论应用问题进行讨论,可分为理论探讨和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讨论两种,其中理论应用问题的讨论是重点。辩论性讨论,由教师选择一些带有普遍性和有争议的问题,经事先充分准备后,选派代表以课堂讨论的形式展开辩论性讨论。辩论式讨论往往具有观点的代表性,进行讨论式一定要准备充分,讨论中应该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进行讨论辨析,把错误的观点正确化。在讨论中学员若发现自己的知识点有盲区,则即可补上。
关键词:非会计专业 会计学课程 教学改革
会计作为“全球通用的商业语言”和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在企业管理和经济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读懂会计报表、根据会计信息进行决策是对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就此,我国将会计学列为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工商管理等非会计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因此,加强非会计专业学生对会计知识的学习已成为众多应用性本科院校和社会的共识,对非会计专业的教学研究也显得非常重要。
但在教学过程中,由于一套教师队伍,既承担会计专业,又承担非会计专业教学任务,忽视对非会计专业教学研究,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基本趋于一致,这显然不能满足应用性本科院校“能力本位”的要求。目前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1.教学目标模糊
教学目标方面,过多考虑会计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对非会计专业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目的认识不够,应用性本科院校应本着“必需”、“够用”、“易学”、“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在就业和创业时的需要,既不过多地阐述会计理论,也不过繁地介绍会计实务。在一定程度上说,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应遵从典型的实用主义原则,以能解决实际问题,满足需要为其最高目标。
2.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教学内容是落实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核心。对于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会计学的目的最主要是分析应用会计信息,而不是会计信息的生产者。因而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内容的设计不应过于强调会计核算,而应该在兼顾会计基础理论的同时,侧重会计与经济活动的联系和影响。可目前各高校的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与会计专业基本相同,或者是会计专业教学内容的缩略版,无法体现出会计专业与非会计专业在教学目标上的不同要求,无法满足各专业的不同需求。
3.教学方法单一
由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授课课时相对较少,而教学内容又要求体系的完整性。所以目前大多数高校采用的会计学教学方法依然是课堂讲授、布置作业、考试评分这种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注重会计基本知识的传授,但却忽视了学生们在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教师在完成授课任务后没有多余的课时开展案例教学、小组讨论、社会调研等教学方式。
针对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改革,使非会计专业的能力培养目标以及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区别于会计专业,具有自己的教学特色。
①明确教学目标
在能力培养目标方面,财会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时,应以掌握会计基本核算技能为能力培养目标,以正确生产会计信息为目的,也就是要掌握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一系列账务处理程序的实际操作能力;而非会计专业的学生,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实际工作中他们不需要生产会计信息,但需要具备分析和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因此非会计专业的能力培养目标应该涵盖于两个方面:一是懂得本专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如何在会计核算(或会计资料)中体现;二是能通过财务报表知晓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对企业经济活动状况具有一定的分析和预测能力;
②教学内容方面
“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是教育的基本要求。非会计专业会计教育的目标决定了其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应突出会计信息的分析利用,而不是会计信息的生成,决定了其教学模式应侧重案例分析以增强学生分析会计信息的能力。比如旅游管理专业,除了掌握基本的会计概念之外,还应区分旅行社主营业务收入方式、成本核算;饭店经营业务的核算,客房价格如何定价,客房营业税金、费用等;餐饮部门营业收入的核算等。而针对工程管理专业,应重点介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及工程成本的项目及核算内容;针对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内容应该涵盖票据的填写与审核,特别是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问题,如何填制报销单;在赊销过程中合理确定应收账款的额度及讨债的方法,特别要掌握纳税及纳税筹划的知识等等。针对不同专业的背景应调整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以满足不同专业的不同需求。总而言之,非会计专业的教学重点应培养学生的会计理念,培养学生解读和分析会计资料的能力。
③教学方法方面
a.在教学过程中应寻求更多更好的教学方法及手段。首先,应加人多媒体现代教学手段。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的运用,大大节约课堂时间,像账户结构、业务核算流程图、月末结账时相关账户之间的关系图,这些内容可以通过课前的备课,在上课时将大量的枯燥的理论借助多媒体演示出来,既清楚又快捷。但要注意的是,使用多媒体教学,并不是简单的将教师的教案通过投影仪投射到屏幕上,在制作多媒体课件过程中一定要讲求其质量。我们可以借助多媒体能够处理图、文、声、像的能力,给学生营造“图文并茂、动静结合、声情融汇、视听并用”的多媒体交互式教学环境,再结合传统的板书教学手段,将增强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极大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且将问题阐述的更透彻。
b.改革会计学课程建设的模式,研究与应用 “以教学内容为主,实物和多媒体演示。系统训练和模拟操作”。(Contents、Show 、Practice,CSP)的教学模式。即以内容为中心,通过多媒体、实物展示讲解内容,课下进行模拟练习和模拟操作(课下每人记生活日记帐,课下对我们确定的有代表性的十几笔企业经济业务练习从填制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结帐、试算平衡、编制会计报表的会计核算程序与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模拟模拟练习)。
c.加强案例教学法在非会计专业教学过程中的运用,会计信息分析部分,我们采用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加强会计信息分析方法的理解与应用。如:让学生上网搜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能结合企业情况进行分析。在内容的安排上,要尽可能反映会计课程的基本问题,同时案例应该使用真实的资料,既体现企业经营的特点,又体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可以亲身体验学习的乐趣,增强学习的自信心,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对会计学的兴趣。
(一)缺乏自己的教学团队
国内很多开展国际化会计审计教学模式的高校,在开展教学过程中,由于本校教师存在语言和从业经验的问题,往往很难形成自己的教学团队。要么直接从国外高校或联合办学的机构以交流的形式引入教师,要么从直接聘用有国际化业务背景的社会人员来进行。不管是哪种方式引进的教师,都存在着教学人员流动性大的缺陷。“外来的和尚”在这里出现了水土不服,也不一定好念经。从国外高校或联合办学的机构以交流的形式引入的教师,由于语言不通,也不熟悉我国学生学习的习惯和方法,一时很难上手,等师生彼此相互熟悉了,一学期也结束了,教师的任期也到了,下学期学生又要面临新的教师开始新的磨合。而有国际化业务背景的社会人员由于缺乏教学经验,以实践经验为背景,讲授方式常常是跳跃性的,容易忽视对基础知识的铺垫,讲课方式往往很难被学生接受。缺少自己的教学团队,也加大了学校的资金负担。
(二)国内外会计准则与制度变更频繁
导致教学滞后目前会计审计准则变更频繁,在各国范围内也开始向单一的会计准则趋同,这就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其终将会成为全球统一的公认会计审计准则。就目前的国内办学来看,在教材的使用方面偏重对准则理论的解释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实践教材总结经典案例和对学生进行的有启发性的练习。在会计审计准则趋同日益白热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即使出版了既总结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能使其适应国内实际教学需求的实践资料,也往往因为一本资料从编写到完成印刷所花费时间太长,致使相关内容要么过时要么过于陈旧的现象频频出现,很难做到与国际接轨。
(三)重理论学习,缺少动手实践能力
国际化会计审计人才的培养要在四年的时间里完成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生教师要过语言关,学生要学习和了解不同国家对同一业务的不同处理方式和处理背景,就需要掌握大量的理论知识,这使得很多高校在教学过程中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上,实务教学往往关注的太少。如学生不能独自完成对外币真假的识别活动,对国内外发票无法进行真伪的分辨,金额填写不够规范,点钞验钞的训练课时不足等,这些累积效应导致学生一旦被安排在相应的岗位开展工作,就很难快速进入工作状态。而又由于过于偏重理论的学习,教学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学生“预测、决策、分析”能力的培养,学生也往往缺乏对会计审计知识融会贯通的整合能力。
(四)教学方式仍比较传统
国内高校在会计审计教学上,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仍普遍存在。诸如对案例进行分析、对热点问题展开讨论等启发式的教学形式已经编入了教学计划,但却没有具体的要求和完善的标准,老师往往根据自身经验、结果、课时进度,自主灵活安排,一旦教学时间不充裕或不够就直接删减教学内容。相对数量的教师在教学中仍以讲授式教学方式为主。近几年虽然在国内逐渐开始推广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但由于知识点已经被教师在课堂上进行了淋漓尽致的详细讲解,在相关书籍阅读方面又缺乏相应的硬性要求,学生只要完成了课下对教材的阅读,捋顺教师课堂上所讲授过的知识点,做完作业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教学方式对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是非常不利的,学生的知识面太窄,眼界过浅,动手能力不强、自学能力不足,对其创新能力的培养就更无从谈起了。
(五)考核方式单一
重理论不重视综合素质多数情况下我国高校老师在给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时,给出的平时成绩时习惯于考虑学生的考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堂提问的回答情况等,在期末总评成绩时尽管也考虑到了平时的考核,但远远达不到能引起学生重视的程度。因为教学内容多、庞杂且有一定难度,期末考试所考察的题目对具体内容的考查过于重视,对综合能力的考查往往被忽视掉或压根就没考虑,教师还需要就试卷内容提供完备的标准答案,能够发挥学生自主性的空间非常之有限。所以学生在平时学习时既没有足够的压力,又缺乏足够动力去主动完成学习和思考,对其能力的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国际化会计审计人才培养的策略
(一)成立会计实践教学
团队与双语教学团队国际化会计审计人才的培养,一支拥有良好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不可或缺的。对从事会计审计专业教学的任课教师来说,以下三个方面的素养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是要具备最新会计审计专业理论知识,其应尽可能的丰富,对国内外会计审计准则到做到烂熟于心,具备某些会计审计学科方面较高的学术造诣;其二是英语表达能力流畅自然,会计审计行业的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国内外的执行环境,这对于把会计审计教育提高到国际化进程的高度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三是教学能力强,尊重教学规律,掌握学生学习的心理历程,能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提高学生专业外语水平
引进国外原版教材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是国际化会计审计人才的最基本的要求,外语的运用能力对国际化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从国际化人才培养角度来看,外语并不是万能的,但不懂外语却是致命的。当然,我们也承认有些人在不懂外语的情况下,也能把国际商务做得初见成效,但这样的人并不多。另外,我们应该知道国际化人才并不是唯外语人才,二者是不能等同的,不是所有外语专业的人都能成为国际化人才或成为国际化人才的潜在对象。实际上,高校培养的应是以外语为工作语言的国际会计审计人员,简称为“懂技术、会外语、能交流”。在此基础上,引用原版教材,要求学生直接用外文教材学习,双语教学也是一种必要的教学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快速且透彻地了解国际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兴趣。如清华大学1994年就将CGA教材融入国际会计系本科教育体系,缩短学生掌握国外先进、前沿知识理论的时间。
(三)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内实训和社会实践
1.开展种类繁多的校内实训。比如:(1)对常见的国际货币和汇率能熟练掌握,具备识别各种货币真伪的能力;(2)能辨别各种票据的真伪,尤其是发票的真伪;(3)掌握相关税法,具备纳税筹划能力;(4)掌握五大审计循环与内部控制审计。
2.到实习基地进行社会实践。目前会计审计专业的实习基地还主要集中在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年末和下一年年初,事务所都能为高校学生提供大量的岗位实习。在实习岗位上,更方便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会计、财务及审计工作的作用,更深层次的领悟专业理论知识,对现行的会计财务管理和会计审计实务操作技能从理论升华到实践,同时对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提高也颇多帮助。
3.毕业实习。学生毕业前,安排学生进入相关企业的财务部门实习,感受真实的执业环境和操作流程,到社会实践中去检验从学校学到的会计审计理论与模拟实践的教学知识,并对自身实习情况进行总结,以实习报告或毕业实习论文的形式呈现,把理论与实际操作、实践教学与实践实习强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上一个新台阶。
(四)教学为辅
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需要对书本上的知识点全部进行深入挖掘,应将重点转而放到讲解重点、难点和专题的框架结构上。这样学生要想充分掌握这些内容,除了认真阅读了解课本内容外,必须充分利用课下时间到图书馆或网络资源扩充自己的知识领域,完成教师课上要求阅读的参考书目。同时,教师还应鼓励和引导学生翻阅国内外的各种权威报纸、杂志,来拓宽专业知识的层次和结构,防止理论知识和实践脱轨。如教学时可以把学生按能力分组进行,选择热点问题或某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报刊报道的社会问题进行分析,要求学生撰写分析报告,并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和讲解,发表各自的看法,组与组之间就各自看法进行交流。通过这样的辅导课设计,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学生对自己观点的表达能力,快速地提高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
(五)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