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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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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

第1篇:基建会计范文

关键词:基建会计 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8-132-02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会计制度亮点之一是将长期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账之外的基建会计账并入“大账”中。同时,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号)规定,明确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相关问题,以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笔者认为,财政部此举为基建并账迈出了很大一步;将基建账逐步并入事业账最后实现基建账与事业账合为一体,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一、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两账合并与会计主体理论要求一致。根据会计管理理论,无论是事业会计还是基建会计均为整个会计核算的一种,不应该出现分别设账。分别建账导致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成为两个不同的核算主体,编制不同的决算报表,导致会计信息相独立;虽说在编制事业会计决算报表时,对基建会计信息有一定的反映,但仅仅是简单的几个数据,未将基建会计信息全面反映于事业会计决算报表中。这样一来,无论是哪套报表都无法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违背了会计信息整体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而两账合并正好符合一个会计主体的要求,很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完整性。

2.两账合并有利于政府监督,解除了资产管理漏洞。两账分离、账表均独立,使得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未能如实地反映于同一个账簿中,这将为某些事业单位提供做假账的途径,影响账簿的真实性,加大了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另外,基建投资项目形成的大部分是固定资产;而根据基建会计制度,只有办理了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后,此类投资项目才能转为固定资产于事业账中体现。财务人员一般不会预估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投资项目的价值入账,加上基建项目工程手续繁琐,工程周期较长,再加上基建账与事业账的单独核算,导致很多单位项目建成与资产入账两者时间不一致。而已交付使用的投资项目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长期作为账外资金,导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数与账面数不相符,留下了资产管理的漏洞,不利于政府对其监督管理。而事业账与基建账的合并恰恰解决两账分离所留下的漏洞,让资产于事业账中及时得到体现,为政府监督管理带来方便。

3.两账合并符合当前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2000年起我国推行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集中监管。但遗憾的是集中型的预算改革未能全面实现,原因就在于游离于大账外的基建预算。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立项,而基建预算由发改委立项,多数地方未将基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当中;这与当前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改革目标不一致。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支付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就连基建资金支付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实现资金管理一体化,而两账的分离却与此格格不入,两账合并便成为必然趋势,符合当前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

4.账务信息化管理的发展为两账合并提供了可行性。目前,各单位对会计电算化发展越来越重视,随着信息化管理的普及,从同一账套中获取会计信息并入另一账套中是越来越轻易的事;特别是会计软件的不断改善和创新,账务软件多数增加了辅助核算项的功能,从中获取一个项目的收支明细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事。这就为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账合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两账合并的会计处理

在了解到两账合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后,我们也明白了财政部颁布新会计制度的必然性。基于新制度、新准则下的两账合并应该怎么操作呢?

1.各单位在2013年建立新账时,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事业账中建立与基建有关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如:“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设“基建工程”明细科目。

2.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中:按基建账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其他投资”等科目余额,于新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余额,分别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其他投资”、“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3.在2013年1月1日后,每月末要对基建账当月的发生额进行分析,通过编制会计凭证的形式,将基本建设账并入到事业会计账中。

2013年1月31日基建并账举例:

(1)某事业单位本期基建业务分析:将固定资产250万元从基建账转入到事业账中;财政应返还额度返还200万元;收到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当年支付基建借款25万元,通过银行存款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取现9万元;建安工程投资增加260万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转账的;设备投资增加25万元,待摊投资增加3万元,其中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24万元,现金支付4万元。

(2)事业账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固定资产交付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50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500000

财政返还应返还额度200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00000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000000

收到财政拨款150万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15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经费 1500000

归还到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25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50000

当月取现9万元:

借:库存现金 9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90000

发生基建支出: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投资 2600000

设备投资 250000

待摊投资 3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880000

同时: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288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40000

库存现金 40000

其他应收款 2600000

三、新会计制度下两账合并的不足

在确定了两账合并的必然性后,再看新制度下并账操作。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同时,还应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也就是各单位基建项目要同时在基建账和事业账中进行会计核算,仅仅是通过“在建工程”等科目来反映基建的发生数,而会计报表也只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中体现基建发生数,并未将基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规模、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已批概算数、累计发生数、结余数等纳入到事业账核算明细和决算报表当中,依然依赖两套账、两份报表,显然未彻底解决两账合并、一个会计主体要求的问题。这种不彻底的并账显然未能完全解决两账分离存在的弊端:

1.两账独立依然违背会计主体理论,存在着“一单位,两主体、两制度、两报表”的矛盾。即使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把基建账发生数于事业账中体现出来,但基建项目依然独立核算,这种不彻底的合并费时又费力,影响会计信息及时性,甚至会造成会计信息漏洞产生。而两账彻底合并,不再存在两主体分离,能避免以上问题,确保会计信息完整性。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一种可取的选择,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2.两账的独立核算使得预算改革未尽彻底;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与部门预算相独立,显然未达到预算改革要求。只有把两账彻底合并,投资项目预算与部门预算合为一体,才能使预算真正地体现单位的资金情况,达到预算改革的目标。所以,笔者认为,将基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中会是一种发展趋势;特别是当前各单位基建项目经费来源多样化,如果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后,基建收支包含了多方面的经费,会计核算就会存在收支虚列和资产不符现象。只有把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才能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完整体现国有资产的详细情况,有利于完整反映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正做到“账实相符”。

四、对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的建议

两账合并除了要考虑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财政预算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外,笔者认为还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推进会计信息电算化,开发多功能管理系统。财务软件辅助核算项的使用很好地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多维查询,为两账合并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持,理应得到推广。同时,各部门应当意识到信息电算化的重要性,加大部门信息电算化的投入,开发出与本部门实际情况相符的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多功能管理系统,把资金管理从收到支每个细节都纳入到该系统中,实现数据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真正实现办公一体化。

第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两账合并后,为保证资产信息得到完整、全面的反映,各部门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联合有关技术部门开发出可以将财务信息与固定资产信息衔接起来的资产管理系统,切实做到账实相符,且信息同步。另外,还应当做到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资产盘点、报废管理,使国有资产情况更具有实时性、准备性。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养。两账的彻底合并,将给各部门财务人员提出新的要求。如若财务人员仅仅熟悉以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对基建项目的概算、造价、预决算审核等均一无所知,那将为两账合并带来一大难题,只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学习能力,熟练掌握基建项目预决算编制,项目管理等技巧,才能把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账合并到底,实现“一单位,一主体,一本预算”的改革目标。

参考文献:

[1] 彭凌.论基于新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改革.新财经(理论版),2013(6)

[2] 张晓燕.谈财务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难点分析.中国科技纵横,2013(16)

第2篇:基建会计范文

关键词: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合并

近年来,许多高校进行了新建、改建和扩建,办学规模虽然不断扩大,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却没有同比例增加,许多高校基本建设经费基本靠贷款。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1}我国高等学校事业会计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基建会计则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因此各高校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直接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时移交固定资产,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肢解、会计信息不全面,资产负债不真实等问题。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已势在必行。

一、现行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的前提

1.目前高校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事业结余、土地置换、合作建设、捐赠以及银行贷款,若高校资金来源50%~60%以上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则基建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并账后,靠贷款形成的基本建设支出会导致收支失衡,财政拨款和事业结余不足以弥补,形成的缺口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规定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因为“事业基金”不能为负数,这是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账核算的最大制约因素。为此笔者建议应尽快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不足和承担的高额贷款利息问题。呼吁政府加大对高校基建财政拨款的力度、进行政府贴息贷款,因为高校的发展能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是国家兴盛的重要保障。

2.进一步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高校事业会计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却对这种基建资金核算未给予规范。因此,高校基建会计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造成一个单位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核算体系、两种会计报表。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轨的经验,尽快修订和完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3.完善基建财务管理体制。基建财务管理机构有的高校归属基建部门,有的归属财务部门。根据“大收入和大支出”的原则,基建财务应纳入学校财务常规管理,不另设分支机构。跨区域的高校基建项目,由财务部门委派会计,高校内部执行统一的财务制度。

4.事业会计科目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基建项目未完工前,只在基建账中反映,待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项目实际成本移交事业账,造成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财政拨付基建款时,直接拨给基建部门,在基建账中反映,造成账面收入小于实际收入,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控制。

5.会计报表项目要随着会计科目修订相应修订。

二、并账思路

目前现行会计制度不能改变的现状下,以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为主体,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通过补充、调整与修订相应的事业会计科目,有条件地并账和并表。即两套账务平时按常规处理,只是在年末时,一是将基建会计科目余额表与结转前事业会计科目余额表进行合并,二是将基建资金平衡表与事业会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三、合并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本建设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编制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关键。

第3篇:基建会计范文

关键词: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合并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35-02

近年来,许多高校进行了新建、改建和扩建,办学规模虽然不断扩大,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却没有同比例增加,许多高校基本建设经费基本靠贷款。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1}我国高等学校事业会计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基建会计则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因此各高校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直接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时移交固定资产,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肢解、会计信息不全面,资产负债不真实等问题。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已势在必行。

一、现行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合并核算的前提

1.目前高校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事业结余、土地置换、合作建设、捐赠以及银行贷款,若高校资金来源50%~60%以上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则基建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并账后,靠贷款形成的基本建设支出会导致收支失衡,财政拨款和事业结余不足以弥补,形成的缺口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规定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因为“事业基金”不能为负数,这是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账核算的最大制约因素。为此笔者建议应尽快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不足和承担的高额贷款利息问题。呼吁政府加大对高校基建财政拨款的力度、进行政府贴息贷款,因为高校的发展能够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是国家兴盛的重要保障。

2.进一步完善法规及规章制度。高校事业会计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却对这种基建资金核算未给予规范。因此,高校基建会计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造成一个单位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核算体系、两种会计报表。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并轨的经验,尽快修订和完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3.完善基建财务管理体制。基建财务管理机构有的高校归属基建部门,有的归属财务部门。根据“大收入和大支出”的原则,基建财务应纳入学校财务常规管理,不另设分支机构。跨区域的高校基建项目,由财务部门委派会计,高校内部执行统一的财务制度。

4.事业会计科目要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基建项目未完工前,只在基建账中反映,待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项目实际成本移交事业账,造成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财政拨付基建款时,直接拨给基建部门,在基建账中反映,造成账面收入小于实际收入,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控制。

5.会计报表项目要随着会计科目修订相应修订。

二、并账思路

目前现行会计制度不能改变的现状下,以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为主体,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通过补充、调整与修订相应的事业会计科目,有条件地并账和并表。即两套账务平时按常规处理,只是在年末时,一是将基建会计科目余额表与结转前事业会计科目余额表进行合并,二是将基建资金平衡表与事业会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三、合并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本建设会计和高校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编制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关键。

1.资产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增设一级科目“在建工程”,用以归集基建工程成本,下设“建筑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增设一级科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用以反映由于拨款不足基建资金需求量;在“材料”下增设“工程物资”,用以归集基建工程用库存材料;在“应收及暂付款”下设置““基建暂付备料款”、“基建暂付工程款”、“基建暂付水电费”、“基建暂付其他应收款”等明细科目。

2.负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借入款项”下增设“基建投资借款”明细科目,并按贷款银行进行明细核算;在“应付及暂存款”下设置“应付基建工程款”和“工程其他应付款”等明细科目,并按施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用以合并基建账中的基建债务。

3.收入类科目设置。若财政拨款先拨入事业账再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财政拨款直接拨入基建账,则事业账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拨款、财政专项拨款及其他拨款等。另外,基建账年末有交付使用资产时,因“交付使用资产”要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对冲,事业账也不必增设“基建拨款”科目;若基建账年末没有交付使用资产或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小于基建拨款,则事业账也需增设“基建拨款”一级科目。不论上述任何情况,基建账中自事业账转入的自筹基建款不参与合并。

4.支出类科目设置。事业账“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不作任何调整,只反映自筹基建支出。

5.净资产类科目设置。因基建账科目按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所以事业账中净资产类科目不作任何调整。

四、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

1.有些科目可以直接相加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等。

2.有些科目可以单独列示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应付工资”、“代管款项”、“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

3.有些科目需分析计算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基建账中“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水电费”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收及暂付款”中;基建账中“应付备料款、应付工程款和其他应付款”可分析填列在事业账“应付及暂存款”中。

4.有些科目需增设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需在事业账中增加“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等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需要根据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科目分析计算填列。

5.有些科目需剔除内部往来后在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中填列:如事业账中“借出款-基建借款”需将基建账中的“部门基金借款”全额抵消后填入“借出款”;基建账本年移交事业账的固定资产,在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和事业账的“固定资产”中同时反映,需将基建账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基建拨款”和“待冲基建支出”相抵消。

总之,合并科目余额表和合并会计报表只是在不改变现行会计制度下的权宜之计,随着预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借鉴西方和我国企业会计合并经验,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从而建立统一的会计主体和会计核算体系,才是长久之计,才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王华.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建账的构思[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2)

2.王轩宁.企业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实践和探索[J].会计之友,2007(11)

3.李建兵.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N].中国财经报,2007.6

4.蒋桂芹.试论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合并核算[J].时代金融,2007.(11)75

5.蒋英.加强国有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的有效途径[J].财会研究,2008(4)

6.向家文.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基建会计核算浅析[J].财会通讯,2005(10)

第4篇:基建会计范文

一个经济主体,两个会计主体目前,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核算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

高等学校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收入、支出的发生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动的核算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有关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面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的投入、完成和使用核算遵循《国有建设建设会计》,这样造成了高等学校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使用两套会计准则、两种会计科目、两套财务核算账套、两种会计报表的情况。两个会计主体分别核算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反映的都只是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一个侧面,而整个高校国有资产的情况并不是二者简单的汇总加和可以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的,这样既不便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又不利于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

具体会计核算没有明确规定高校在大规模扩招以前,基本建设投入较少,主要由上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较少。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高校为了抢抓机遇,扩大招生规模、纷纷加大基建资金的投入力度,基建资金来源有了财政拨款、学校白筹、银行贷款、捐款、外来投资等多种形式。多种形式基建资金的使用核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以高校为主题,以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为根据进行的资金筹措方式,而有关本金的归还和相应利息的支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明确的会计核算规定,各高校做法不一。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基建会计的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下,利息的支付反映在待摊投资一利息支出科目下,而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并没有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有关信息。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在借入款项科目中核算作为流动负债,然后将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通过应收及暂付款科目转入基建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将往来款项作流动资产长期地挂账,基建会计将转入的银行贷款在基建投资拨款科目下处理,这部分资金将陆续被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的款项,在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中核算。而用银行贷款建设的资产完工或交付使用形成固定资产如何核算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高校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高校整个经济活动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及时地提供全面、完整、系统的财务信息。随着高校事业单位的发展,办学形式的多样化,资产来源渠道的拓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高校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两套账表之间存在着科目差异、核算方式和口径不同等,造成会计信息的制度性失真与技术失真,重复核算现象严重,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长,往往要跨年度,因此,基建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高校,在较长的时期里,资产负债表中会有大额的应收及暂存款,而该部分资产在基建会计报表中又以银行存款、建筑安装投资等形式存在。两账分离,虚增了资产,易造成使用者的误解。基建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未办交付使用手续之前,高校事业单位会计是不做固定资产增加处理的。在实际工作中,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和资产登记之间往往是不一致的。在有些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高校,基建项目建成并使用多年,各项投资费用并没有按照规定结转、分摊,归集出资产的成本,因此在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固定资产账未能准确反映,造成学校事业单位会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资产价值不符,资产信息严重失真,不利于银行对高校偿债能力和信用等级的评估。这些信息的失真,使高校决策者无法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高校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容易导致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

第5篇:基建会计范文

[摘 要] 目前由于我国医疗事业发展迅猛,医院各方面的管理也开始被大家关注。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好坏取决于医院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医院要逐渐适应新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基建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分离的情况,这就需要进一步探索会计制度,这样能促进医院基建会计和正常财务会计一体化核算顺利向前发展。

[关键词] 医院基建会计;正常账务会计;一体化核算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09

[中图分类号] F233;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7- 0017- 02

前 言

加强医院的基本设施建设能为患者提供比较好的服务,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的技术和服务能力的培养,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的条件。因为医院基本设施建设和医院医疗服务有不一样的财务运行特点。很长时间以来,医院基建会计核算没有计入医院财务总账。

1 医院会计制度存在弊端

目前在我国政府没能为医院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因为医院也是要求效益的不属于公益事业。在这样情形下,医院要想盈利只能通过开贵药和乱开药来创造效益,连医院会计制度也解决不了效益问题。

科研用的资金并没有计入到医院收支管理当中,而是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归入到医疗成本当中核算,这就使得医院财务管理数据不完整,就不能如实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医院实施会计制度实际上是收付实现制,分收支两项进行管理,这样就不能使收入和支出做到合理的使用。

2 新出台会计制度的改革方向

在会计工作人员比较全面核算医院主要经济业务时,基建会计再自己单独设立总账,这就与财务集中管理相违背。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于医院集资、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内拨款和专项事业资金等形式,一般情况下,政府拨款补助到医院银行账户,财政给医院拨款以及专门事业发展资金直接拨入医院基建账户。不管是调用自筹资金还是政府补助拨款都要从行政账户调拨到基建账户中再进行支取。然而当基本建设需要资金时会出现资金到位慢的情况手续也复杂。所以在新的医院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要求之下提出了对医院基建会计账户实行记入总账一起核算的方法,便于实现统一财务管理、资金的统一规划进而逐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医院实行基建会计与业务会计一体化体制,它的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便医院统一财务管理,提供准确可靠决策信息。要想管理好医院的基建会计,必须把它纳入总账进行管理,不论是医院自筹资金还是政府下拨资金都要在财务总账中来逐一登记,医院能从财务总账一目了然地了解财务数据,保证了财务总账准确完整。这样可以完整反映医院财务状况,方便医院和监管方准确的作出决策。也便于医院完善自己的财务体制。

第二,便于医院合理安排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医院把基建会计和总账实施一体化管理减少了会计总账的核算,减少转拨手续同时减少了账户资金数目,从而促进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如果医院基本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时可以从医院银行开户行直接划拨给施工企业,如果需要使用政府拨款时直接从银行开户行划拨就行。

3 医院会计制度一体化核算构想

新出台医院财务管理体制需要医院实行领导统一集中管理财务制度,这就需要医院基建会计必须符合新出台的会计制度要求,符合我国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的需要,为此,逐渐提出医院基建会计与正常财务要进行一体化核算。

第一,会计基本建账原则。在会计项目建账中要将医院基建会计统一登记到总账中进行核算,然而总账登记是要根据基本建账业务时的原始凭证进行逐项登记,基建会计账户需要依据基建项目需要一起进行核算。总分类账中“在建项目”一栏下设立详细的明细科目,医院需要在会计总账核算“其他工程”和“在建项目”中设立详细的明细科目,同时这两个科目要分别进行核算。医院基建会计账户银行存款这项目要在医院总账科目下进行核算,总账下的银行存款科目要设立银行开户行,管理总账会计还要到银行进行对账工作,要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第二,医院会计制度实施细则。当医院基建会计和正常财务制度合并后,要做好他们之间衔接工作。在医院实行一体化核算时,会计要将以前基建账户上结余数当做新账的期初数计入相应位置,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和填写相应会计凭证作为总账发生数。医院会计在处理支出类科目时需要根据基建会计账户里的“设备投资”、“A付工程款”、“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的月末余额计入到新账户“在建工程”科目当中。会计工作人员在处理交付使用后资产时,要依据“交付资产”该科目月末余额计入到新总账“固定资产”科目当中。会计工作人员在处理会计往来科目时,需要根据医院基建会计科目中“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月末余额,在新账中要记入到“应付款和基建往来”科目当中。当医院会计人员处理基建科目和拨款科目时,要将基建资金和拨款资金分别进行处理,在医院自筹资金登记时要全额冲减新总账下的“在建工程”科目,政府直接拨款账户下的拨款余额记入“事业基金”总账中。医院会计工作人员在处理货币资金科目时,需要将基建会计总账中货币资金月末余额记入到新总账“银行存款”科目中。会计人员在处理待冲减基金时,上面所有属于财政资金用在交付固定资产时,按规定贷记在待冲基金中,在实际中为了使手续简单,在会计总账中一并冲销总基金。

主要参考文献

第6篇:基建会计范文

任何事物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基于某种需要而产生,并遵循一定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人类自从有了群体活动,即有了一定意义上的控制。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初,在内部牵制思想的基础上产生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会计控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会计资料的责任准确,保证单位资金、财产的安全、完善,保证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亦即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二、基建财务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

基本建设投资是国家资产投资的主要形式,是扩大再生产、增加固定资产的重要渠道。在我国国家资产投资需求很大,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增长的潜力是巨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所采取政策中包含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投资,启动和引导社会投资,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基建项目具有任务规模大,耗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技术高、工艺复杂;环境因素制约多而复杂;项目变化大等显著的特点。因此在竟争激烈的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中,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建设者,都难以承受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损失。而从事基本建设投资与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也由于变动较大,使得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是在摸索中开始,在摸索中结束。对于投资的合理控制、监督就显得非常不足,其造成的失控也就显而易见。故此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系统化,强化其内部控制也就势在必行。

三、基建财务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

内部控制本身是有成本的,控制环节太多会带来效率损失,所以在进行内部控制设计时必须考虑到控制成本、效率和风险水平的比较。在工作中,我们总结了基建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关键业务环节和关键控制点,设计好这些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能节约控制成本,还能提高控制效率,使内部控制更为简洁和更具操作性。

(一)出纳环节的控制设计。所有的资金都是经过出纳之手流出的,出纳环节的控制至关重要。有些单位的出纳贪图省事,支票填写不规范给单位带来很大风险和损失。出纳签发支票时,除支票金额必须与付款凭单一致、印鉴齐全外,还必须注意三个要件:

1.支票必须用碳素黑水填写。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填写支票时必须使用碳索黑水,因为用其他黑水填写的支票容易被涂改。一旦支票被非法涂改、挪用而造成损失,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判例,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2.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且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相关合同上的单位名称、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三者核对一致。不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的支票容易被对方业务人员挪用;支票上的收款单位名称与相关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容易产生合同纠纷或留下隐患;合同单位名称与出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不一致则是工程被非法转包的典型标志。

3.支票必须填写金额,不得签发空白金额的支票。空白金额的支票一旦丢失,可能产生无法顶计的损失。如果基建业务的金额已经确定,开出支票时支票金额必须填写完整。有时业务人员在办理有关项目的前期手续或外出采购时,确实难以确定支票用款金额,这时应请业务人员合理估计或电话询问交易金额,以便确定用款金额的范围。

(二)材料管理环节的控制设计。工程材料的核算与管理是基建财务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安装工程所用材料。材料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材料采购。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内容应在《合同》的“材料设备一览表”中约定,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因此,在审核处理有关材料、设备采购的业务时,应对照合同附件,按照约定的品名和数量购买,如果合同附件中没有约定,则应由乙方自行采购。在材料采购业务中,钢筋、水泥、木材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应实行招标管理,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材料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最多不超过50%。

2.材料领用,即材料出库。大型建筑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后,一般组织几支施工队伍共同施工,建筑公司只负责项目管理与协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何支施工队都有自己的材料领料员到甲方材料仓库领料,容易造成混乱或冒领材料。甲方可以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指定一名材料领料员到甲方材料仓库办理领料业务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甲方只对乙方指定人员办理材料结算业务。

3.材料结算。甲方应与乙方约定,每月底办理当月有关甲方供应材料的结算业务,以便甲方及时扣回工程预付款项。具体程序是: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前将材料出库单交基建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出库单后据此编制材料结算单,材料结算单包括材料名称、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实际价格、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结算单位及经办人员签章等内容,月底财务人员将材料结算单转施工单位财务人员核对、签字后,按预算价格从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的控制设计。工程进度款是甲方与施工单位日常结算的主要内容,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的主要依据是工程监理人员出具的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财务人员主要审核工程进度表和付款通知单的以下内容:工程进度表中的报量内容与标底的相关部分或变更通知是否相符,并特别注意有关工程变更的内容;报量项目中定额套用是否有大额高套现象;付款通知单是否有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签章等。此外,工程进度款一般不能直接付给施工单位下属的施工队伍,确需直接付给施工队伍的,则必须由施工单位开具发票,施工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环节的控制设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确定基建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建工程材料清理、往来账清理、竣工决算报告审核等内容。

1.基建工程材料清理。在工程竣工决算前,财务部门应将甲方购买的所有材料、设备进行分类清理并将材料结算单复印件和甲方自行采购、出库的材料清单交决算审核人员,以便审核工程量和预算定额套用是否准确。

2.决算报告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财务人员在审核决算报告时首先要审查决算报告是否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三签章。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施工单位有时拒绝在决算报告上签字,日后就有关工程事项又重新提讼,给建设单位造成潜在风险。其次是审查决算中是否包括已结算或由其他单位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以防止施工单位虚报或重报工程量。最后审查决算中是否包含甲方作为独立项目外包的内容,这部分工程量按规定应给子施工单位配合费,配合费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执行。

3.往来账清理。在根据审核后的决算报告与施工单位办理最后的工程款结算时,必须对双方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顶付备料款、应收甲方供料款、其他应收款等项目。

经过以上工作程序,最后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财务人员还要复查甲方供料及材料差价部分是否结转完整,因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书中对甲方供料的处理一般是指出“由甲乙双方自行结算”,所以这部分内容容易被遗漏。另外,付款时要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免日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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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基建会计范文

一、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在高校教学中的现状

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的独立核算状态,使得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因为高校建设资金的增加等原因,这一问题被高校广泛重视。

(一)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

高校的会计核算构建不完善,主要体现为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因为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者出现分割状态,这样就出来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从而使高校基建项目成为一个主体,高校的教育经费方面成为一个主体。但是会计制度要求财务管理是反映总体的资金流动的,这就相应地违背了这一原则。所以这种分别设置财务核算、拥有不同财务报表的财务管理方式是不符合时展和高校未来建设的,并且也不符合会计信息使用者即学校管理层的信息需求,从而起不到制定决策者作为参考依据的功能。而且两者都是学校财务的一部分,在反映上也都是反映高校的财务收支状况,所以没必要分为两套财务报表,让高校的管理层无法完整的了解高校财务收支状况。

(二)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总体的一部分,所以其建设资金等由国家财政支付,一些小额资金就实行授权使用,此制度是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制定的。这种制度的实施,就表明了高校财务管理要制定余额账户结算,并且为高校的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结合奠定了理论依据。

(三)会计信息存在失真性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近年来高校扩招和扩建工作的开展比较积极。有的高校存在扩建学校场地和增添新设备的现象,由于国家的财政投入有限,不能够满足高校所有的经济需求。一些高校就会通过贷款形式暂时性的缓解经济紧张问题,这样高校会计核算就要发挥它的财务管理功能。然而由于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基建会计又与事业会计分离,部分高校只能暂时把贷款数据记录到事业会计上。这样一来,贷款信息的记录就成为一个问题,在工程成本上没有记录,最终会导致高校的固定资产记录出现问题。还有这一问题也可能导致基建贷款的不明确,从而影响高校财务管理统计的资产负债状况,不能得到及时反映,也不能保证其数据的全面性,使学校的财务管理质量的提升受到阻碍。还有,基建项目的时间较长,具体的工程结束日期不能明确,一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就得施工、会计核算好几年。所以基建会计的拨款数目都较庞大,建设的周期性长,不能在一开始的会计核算目录上记录成固定资产,这样开始的财务收支记录就会呈现赤字形式。而且这两种财务之间缺乏沟通形式,使得固定资产在一段时间段内入账不及时,造成资产不实的情况出现。

(四)基建会计缺乏有力的监督

一般高校的基建会计监督方式,是高校审计部门或者校领导查看财务报表,根据外部审计来管理校内部工程与会计审计。然而这种形式并不是经常性的,而且基建项目完成后才能在相关账目上体现。同时,没有良好的监督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地跟进基建项目的资金运转情况,基建会计的监督控制行为不到位。而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在其中往往体现的是财务收支的结算功能,而不能直接对基建会计控制指挥。

二、两者合并是时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促使财务管理更加合理和完整,就必须使两者合并,这也是高校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理论趋势

因为高校的财务管理是一个整体,在财务管理上就要体现其整体性,只有这样才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并且两者的分离造成会计资金使用的重复列支,在实际记录流程中,不符合会计发展的逻辑思维,也没有体现会计报表设计的合理性。会计数据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直接和间接地列支法,这样就会使一项会计事务出现不同的会计处理手段,从而影响到高校高层的信息使用决策。只有把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当中,才能有效地发挥高校财务的作用,并且可以解决负债资金记录这一问题,使财务关系不再混乱。

(二)实践趋势

两者合并可以更好地对高校的经济预算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比如,以前的财务报表是两份,但是合并后就是一份,这样使比对的数据更加完整,从而按照经济的实际收支情况做出合理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评价。由于事业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与基建会计的核算人员不同,这样在有关资金使用方面就会产生一些问题,两者合并后就会避免这些问题的产生。如果财务报表和信息出现失误,造成的财务管理损失是不可想象的,只有认清二者合并的趋势,才能保障未来高校发展的经济趋势。

(三)管理趋势

两者在个体上分别独立,不能反映出另一个的资产收支等情况,这样的财务报表是不全面的,高校的财务报表要能全面的披露高校财务信息。既能反映经济往来又能明确各个管理层的责任,这样也有利于财务的成本管理,从而更好地做好财务风险防范。还有两者的合并无论从哪个层面上来讲,都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并且这样也能强化管理的作用,使其在拨款等问题上避免繁琐的流程,从而减轻了核算的难度。

(四)社会经济环境发展趋势

我国教育机制在不断的深化拓展,相关的管理政策一直在不断的变革,只有使两者结合,才能满足高校的未来发展趋势。两者的结合还会推动高校的经济发展,影响到财会信息的质量。两者同属一个主体,只是体现的经济层面重点不同。并且两者结合可以增加会计人员的队伍建设,节省财务的一部分开支。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局势,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有力的局势,在会计科面上也会更加的统一。

社会环境已经进入到信息化网络时期,结合信息网络的财务管理在运作中更加准确和及时,在核算方式上将会更加得精细,而且可以更有效地把两者结合起来,实现财务数据的高效转换。

三、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对策

2013年财政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相关数据至少按月并入单位事业账中。根据此制度,总结出以下合并对策。

(一)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在事业会计中设置基建专项

在财务管理机制完善上,就是要保证其核算的总体性和主体性,两者合并就是解决两个主体的问题。把两者合并,由高校统一的安置在学校财务处,这样学校在经济开支上会更加的统一,并且能节约一笔资金。还有在资产负债类,一定要增设“在建工程”还有“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并且一定要对数目较大的资金流动进行披露,以保证会计科目增删的合理性。学校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对应的改革措施,剔除影响会计核算的因素,把结合起来的事业会计改进为流畅的核算系统。

(二)新构成的会计核算制度、要分工明确

科目建设上必须统一,比如会计期末,就要把当期的资金发生额统一转入贷方。按照基建的各项开支,记录在科目借方,那么期末余额就是“非流动资产”,在其记录上就没有余额了。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上都应该设置基建拨款等科目,好让资金的动向更加的明确。

(三)完善会计监督功能

第8篇:基建会计范文

关键词:

基建会计,作为基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核算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核算领域专业化而成为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基建会计工作提供了指导。根据我国扩大内需、加强基础建设投入的总体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开始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基本建设工作。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因此,如何将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进行融合,如何有效地对基建项目进行核算,便成了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存在的问题

1, 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人员习惯于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日常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核算。而基建会计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两者在会计核算中所运用的思维方式不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科一般没有设置专门的基建会计,往往是一般行政事业会计来担当,因而在专业性和特殊性方面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基建会计是一项与基建业务联系相当紧密的工作,因此一般基建会计都设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会计人员深入到工程建设当中,以便更好地使会计人员了解工程的情况和施工进度,从而进行及时有效地会计核算。而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人员编制等问题,可能无法满足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会计核算,从而延长了信息传递的时间,使会计人员不能充分、及时、全面地了解工程情况。因此,在会计核算时会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2, 会计核算体系不够完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单一账户核算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基建业务核算时,一般只设置一套账,即将基建账并入到行政事业账中,而这种会计核算体系必然会带来同类业务归类的混淆。比如在基建业务中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招待费项,而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用支出项下也设有招待费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既可以归到基建业务中,也可以归到单位公用经费当中。这就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带来了麻烦,比如在统计三公经费时,是否应将基建业务下的三公经费统计进去,或者是否存在将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挤占到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因此,这种单一账户核算体系存在很大的弊端,不利于正常的会计核算。

3, 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资金管理比较简单,按照预算取得适量资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合理使用,基本上不存在大量资金结余的情况。而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一般有两个,即以财政拨款形式的国家投入资金以及银行贷款资金。由于基建项目涉及的资金量相当巨大,因此在资金管理上需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尤其当工程项目资金需要以银行贷款形式筹集时,由于行政事业会计人员与基建工作的脱节,对工程施工进度和用款情况了解不够,往往会造成资金的供应和需求不能有效地配比。不但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利息费用。

二、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的建议

1,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这种培训不仅仅涉及到专项知识的培训,也涉及到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培训。对于专项业务知识,不能仅仅局限在一年一次的继续教育上,系统内部也应该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知识培训。由于基建会计工作比较特殊,不仅要有过硬的基建会计知识,还要掌握与基本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工程的基础知识。基建会计要了解工程分部分项的组成内容,对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系统应该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素质的教育,提高工作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主动与基建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地去了解工程进展情况,使得基建业务与会计核算融合得更加紧密。

2, 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相关法规对基建会计核算的要求,为每一个基建项目单独设立账套去核算,并为每一个基建账套开立独立银行户头。这种分离有助于引导基建业务与单位的日常工作相分离,使业务人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范畴。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两套不同的会计体系,其在会计科目、核算方法、结转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不能为图方便而将两种会计核算体系强行汇合。对基建项目单独设账,并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基建账套核算,这样有利于对项目整体的清晰核算和管理。

3, 建全资金管理体系。基建会计核算中应当重视对建设资金的管理。由于基建项目涉及的资金量巨大,应当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定期与开户银行进行存贷款项核对,对未达账项进行核实,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和追查。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来执行,对于超过现金支付结算范围的款项,一律采用转账的形式,杜绝资金拆借行为,严禁挪用建设资金。对于来源于财政拨款的基建专项资金,应当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按进度请拨款资金并按需支付建设款,从而有利于对项目整体进行全面清晰的分析核算,也有助于节约建设资金,实现财政投入的最大绩效。对于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基建资金,应当事先编制项目用款计划,安排专人与银行进行接洽,按计划贷入建设资金,并尽可能地保持资金流入与流出的配比性,实现结余资金的动态最小化,从而有利于节约利息费用,降低工程总体成本。

4, 引入外部基建会计核算力量。基建项目一般都在偏远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承担着行政事业单位日常业务,不可能长期驻守在工地。而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招聘受到人员编制等限制,不可能在需要的时候就能及时招入。为解决基建业务与会计核算之间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尝试引入外部的基建会计核算力量,比如从事务所聘请熟悉基建会计的会计师,入驻到基建项目当中去,由于外部会计师工作的专业性,往往对基建工作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另外引入外部会计力量,能够有效抑制单位内部腐败的发生,保护基建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要对外部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和监督,外部会计师对自身的基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务负责人对整体基建业务负责。

5, 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审计。基建领域是当前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因此对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在基建会计作出初步意见后,还应该当进行全面的审计。 对基建项目进行审计,不仅仅是对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的衡量,更是对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的促进 。对于中小型的基建项目,由于工期不长,可以在完工后,进行全面审计,对整个基建项目进行清算,对基建会计核算的内容进行复核,并与基建会计进行沟通,为工程的竣工结算打好财务方面的基础。对于大型基建项目,工期往往在一年以上,对于这样的项目,一般应采取跟踪审计。定期对工程的进度、情况等进行审计。在跟踪审计过程中,也是审计人员与基建会计人员、业务人员不断沟通、不断了解的过程,对于单位基建会计人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工作能力的机会。

第9篇:基建会计范文

关键词:高等学校 基建账务 会计“大账” 期初并账

2013年7月12日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制度”),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具体包括: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该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高等学校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长期借款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基建项目借款,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为确保新制度的实施,应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基建账务按新制度并入会计“大账”,应在会计“大账”期初衔接的基础上,进行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的期初并账的衔接。

一、会计“大账”新旧制度期初衔接是基础

本文假定高校新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实务操作中,如新制度执行起始年度已发生经济业务并进行会计核算,新旧制度的衔接参照执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如按旧制度编报,会计“大账”按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结转后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新规定进行会计“大账”调整;2012年度财务报表,如按新制度编报,会计“大账”按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结转前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新规定进行会计“大账”调整并进行年末结转。本文以第1种情况为例探讨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的基础。按原账分别编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结转前、结转后的科目余额表,作为编制2012年的财务报表的依据,以结转后的科目余额表作为会计“大账”新会计年度期初余额转换基础。按新制度要求调整2013年1月1日后的会计信息系统,更新会计科目的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设置。以上年度结转后的科目余额表为基础,进行新旧科目转换的分析等相关工作,编制新旧科目转换的工作底稿。2013年1月1日,按照新制度,结合工作底稿进行新旧科目余额的转换、账务的调整等工作并与工作底稿核对,形成会计“大账”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编制并账前会计“大账”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会计“大账”设相应会计科目

根据新高校会计制度有关会计科目和编号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分析基建会计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设置与之相应的会计科目及明细。主要的会计科目设置如下:

会计“大账”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算形成”、“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资借款形成”、“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学校借款”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账务”、“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账务预算”,对应基建账务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分别资金来源进行对应和核算。“在建工程”及其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基建账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实际成本。“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账务”用于核算基建账务各项在建工程形成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会计“大账”设“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待安排基建账务预算”,对应基建账务的“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基建账务交付的固定资产的原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用于核算基建账务交付的固定资产形成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会计“大账”设“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教育支出――基本建设”、“教育事业收入――项目支出――教育支出――基本建设”、“财政补助结转――基建财务”、“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财务”,对应基建账务“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基建拨款――本年自筹拨款”、“基建拨款――以前年度预算拨款”和“基建拨款――以前年度自筹拨款”。各收入类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高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或财政专户核拨的基建项目的各类拨款,各结转类科目用于核算基建项目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单位自筹拨款的结转资金。

会计“大账”设“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内借款”、“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短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内借款”和“短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对应基建账务“基建投资借款”。各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借入的用于基建在建项目的各种借款。

会计“大账”设“其他应收款――基建账务”,对应基建账务“其他应付款”等,用于核算高校通过会计“大账”支付的基建项目的各类款项。

会计“大账”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基建账务已交付资产待安排预算待冲基建支出”,对应基建账务“待冲基建支出”,用于核算已由会计“大账”归还投资借款的基建项目且基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已交付、但已归还投资借款部分尚未安排预算的部分。

会计“大账”设“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工程款”、“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设备款”和“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备料款”,对应基建账务“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设备款”,用于核算基建账务按照建设合同、协议规定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各类款项。

会计“大账”设“应付账款――基建账务”,对应“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用于核算基建应付的工程尾款、进度款、质保金等款项。

会计“大账”设“存货――基建账务”,对应基建账务“库存器材”,用于核算基建为项目建设而储存的各种器材、材料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等的实际成本。

会计“大账”设“库存现金”,对应基建账务“现金”,用于核算基建账务的库存现金。

会计“大账”设“应缴税费――基建账务”,对应基建账务“未交税金”,用于核算基建账务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在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编制会计“大账”会计科目与基建账务会计科目对照表。

三、基建账务数据分析处理

高校根据新制度的要求,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基建账务继续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同时做好2013年度基建账务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的上年期末本年期初有关工作。

(一)基建账务已交付资产的资金来源冲转。上年期末,在基建账务中,以上年数据为基础完成基本建设财务报表的编制。本年期初,在基建账务中,已交付资产200 000 000元,其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195 000 000元和基建投资借款5 000 000元,进行资金来源冲转;上年地方财政性资金拨款6 199 595.13元,转以前年度拨款。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财政拨款 195 000 000

待冲基建支出 5 000 000

贷:交付使用资产 200 000 000

借:基建拨款――本年财政拨款 6 199 595.13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财政拨款 6 199 595.13

(二)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占用分析清理。本年期初,根据基建会计凭证、账册和财务报表,按照已设置的会计科目新制度有关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对基建数据包括所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和核对。

已交付使用资产200 000 000元,上年会计“大账”中按旧制度已计入“固定资产”借方和“固定基金”贷方。按照新制度规定和会计科目,固定基金中由预算形成的部分,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方;由基建投资借款形成的部分,计入“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贷方;同时计入“固定基金”贷方红字。

在建工程234 658 886.37元,通过分析各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占用情况,汇总其相应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预算形成169 115 724.35元,计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算形成”借方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账务”贷方;基建投资借款形成53 890 471.83元,计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资借款形成”借方和“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贷方;学校内部借款形成11 652 690.19元,计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学校借款”借方和“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账务预算”贷方。

库存器材149 671.50元,计入“存货――基建账务”借方。银行存款2 860 606.34元,计入“银行存款――基建账务”借方。现金2 766.19元,计入“库存现金――基建账务”借方。预付工程款 2 873 159元,计入“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工程款”借方。预付设备款 4 144 408.90元,计入“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设备款”借方。其他应收款 6 031 538.87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基建账务”借方。其他应付款――基建账务25 781 749.77元,为学校内部借款,其中已形成在建工程11 652 690.19元,已计入“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账务预算”贷方;其余14 129 059.58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基建账务”贷方。

应付工程款1 932 414.14元,计入“应付账款――基建账务”贷方。未交税金677.08元,计入“应缴税费――基建账务”贷方。基本建设拨款364 115 724.35元,已形成固定资产195 000 000元和在建工程169 115 724.35元,结余为0。

(三)编制并入会计“大账”期初工作底稿。本年年初,根据以上分析,编制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期初的工作底稿,如上页表1。

四、编制期初并入会计分录

根据已编制的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期初的工作底稿,编制期初并入的相应会计分录。

借:固定基金 200 000 000

贷: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 5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95 000 000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学校借款

1 652 690.19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资借款形成

53 890 471.83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预算形成

169 115 724.35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账务

169 115 724.35

长期借款――基建账务――国外借款53 890 471.83

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账务预算

11 652 690.19

借:存货――基建账务 149 671.50

银行存款――基建账务 2 860 606.34

库存现金――基建账务 2 766.19

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工程款

2 873 159.00

预付账款――基建账务――预付设备款

4 144 408.90

其他应收款――基建账务 6 031 538.87

贷:其他应付款――基建账务 14 129 059.58

应付账款――基建账务 1 932 414.14

应缴税费――基建账务 677.08

五、基建并入后会计“大账”的期初处理

(一)编制基建并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根据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期初的工作底稿和会计凭证,编制并入的基建期初资产负债表,如表2。

(二)会计“大账”期初的相关处理。以并账前会计“大账”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将并入的基建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应汇总,形成新制度下新的会计年度会计“大账”的资产负债表,验算核对正确后,记账后形成新的期初科目余额表。基建投资借款并入后,已形成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部分,发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会计“大账”都需要安排基建项目预算以弥补项目资金不足,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学校借款已形成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的部分,会计“大账”需要安排基建项目预算以弥补项目资金不足,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六、结论和建议

本文以某高校基建账务实际为例,将基建账务采取分步实施并入会计“大账”的方式,即会计“大账”新旧制度先进行期初衔接根据新制度设置基建并账相应会计科目基建账务分析清理编制基建期初并入工作底稿编制基建并入会计分录及资产负债表汇总形成会计“大账”期初的资产负债表及科目余额表。这种分步并入方式,能够清晰直接地反映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期初的相关内容和会计信息。实务工作中,也可以采用会计“大账”新旧制度期初衔接时同步并入基建账务的方式。因此,基建数据不论是分步并入还是一步并入会计“大账”,如何进行相应会计科目设置和基建数据的清理分析都是关键;基建投资借款和学校借款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以及基建账务和会计“大账”的往来账如何处理是难点;财政部和教育部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依据;各高校结合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实现基建账务准确清晰全面地并入会计“大账”期初,对于实现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核算和反映具有重要的意义,以推进高校新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完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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