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地方文化论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地方文化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地方文化论文

第1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作者:张宁 单位:皖西学院艺术学院

楚都寿县城呈现的楚文化、艺术特征

寿县城地处淮南,北濒淮河,南倚大别山,受独特地理和文化环境的影响,尧、舜以前的寿春楚人不得不信奉巫术、崇拜图腾,不得不用细致的观察力和独具一格的创造力去适应环境,发展自我。东周时寿春先后成为了蔡国、楚国春申君的封地,寿春土著文化开始与中原文化碰撞、融合。楚末年,为避秦国压力,而把都城迁至此。寿春楚人在此期间不断吸收、消化了来自北方中原、东南部淮水流域和长江下游地区以及西南部的四川等相邻区域的华夏、吴越、巴蜀等文化圈中的一些艺术因素,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5]寿县楚文化作为楚文化的尾段,内涵丰富、内容庞杂,既包括物质形态的物件,又包括精神形态的意识和理念;既包括不断发展的制度又包括循序渐进的风俗;既包括民族、语言、文字,又包括文化、艺术和巫术;既然是寿县物质文化的遗存,又是涵盖寿县的楚精神文化的总和,无论是青铜铸造还是漆器工艺;无论是老庄哲学还是乐舞美术,无不闪现着楚人智慧的熠熠光华。寿县城作为战国时期楚国的最后一座都城,有着非常丰富的楚文化遗存。寿县城遗址上发掘的重要墓葬有楚幽王墓、蔡侯墓等,是楚文化鼎盛期的象征,其古朴庄重、气势雄伟,腹部饰圆箍,箍饰花纹,双耳和颈的外壁饰有模印几何图案,三足根部有浮雕漩涡纹饰,鼎口平沿有铭刻,展现了楚国在绘画、铸造、语言、雕刻、舞蹈等艺术领域的巨大成就,再现了浪漫、深情、喜庆、悲壮的情怀,彰显着现实理性主义的气息,为研究楚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小巧精致的青铜雕塑大府铜牛回首顾盼,表现出卧牛闻风而动的霎那情态,生动传神;似劈开竹节的“鄂君启金节”物象突出,寓意庄严,是研究当时楚国的交通、商业、地理、符节制度、楚国王权的集中和强化、以及楚王与封君的关系等方面的重要实物。[6]以上三件文物集中体现了楚文化的晚期特征,反映出寿春楚人通过自己独特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经过长期的积累、悟化和抽象,把传统的对图腾的崇拜寄托于自然界的具体物象中,把本民族的理想与追求运用于不同形制的抽象线条和符号中,用赋予其生命律动的奇特、夸张造型表现奋发向上、不懈追求的深刻内涵,为研究探讨楚国文化在淮河流域的发展衰亡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楚都寿县出土的楚漆器是楚艺术的精华所在,其数量较多、保存较好,虎虎生风、神采飞扬,无论整体造型还是局部线条都给人以不可言喻的审美享受和某种激越奋发的精神力量。远古寿春恶劣的生存环境及与楚结合之前落后的社会形态,使得寿县人保留着率真、热情、奔放的土著传统,意识中存在的奇异想象和狂放不羁与楚人的浪漫情怀有机融合。他们信奉神灵与图腾,重视用神话和巫术与神沟通,内心渴望通过祈求而得到神的庇佑,较少顾忌制度与宗法。寿县神秘的土著传统与楚人的浪漫情怀共同培育了寿春楚人幻化神秘、追求自由的艺术特质和纵横驰骋的想象力以及取法自然、高于自然的不竭创造力。楚都寿县出土的楚漆器既非对自然事物的简单摹仿,也不是对当时社会的刻意表达,而是寿春人对一系列自由生命形象的提高与创造,是当时的寿春人对潜意识里生命活力与超越自我的生命机能的尽情释放。典雅华丽的楚漆器以奇妙的造型,繁缛的纹样和丰富的色调,至情、至性、至美的洋溢自由生命的情怀,幻化揽括浩渺宇宙的无穷气魄,阐释追求理想与自由的深厚精神内涵,显示出寿春楚文化“对美的不懈追求与探索”的别致风韵,是楚文化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寿县楚艺术中的线条变化多端,各种形式及不可名状的几何形匹配,把美表现到无以复加的程度。[7]寿县楚人由原始土著人发展过渡而来,意识纯真质朴,没有中原人经历奴隶社会所沉淀下的对人性的扭曲和压抑的文化,不似中原人的审美心理注重社会政治功利性,其更重视审美对象的娱情作用,更多地保留着一种开放心态,奋发图强的决心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寿县楚艺术更大的魅力,还在于其整体意象构成的不可捉摸的神秘意蕴。面对楚漆器艺术品,望而立知其为何物,顿后悟出其非自然摹本,而是视觉艺术形象与自然完美和谐的统一。富于想象力的寿县人能够将各种线形统一在一定的数序规律之中,通过S形动荡曲线,使戏剧性效果与严格的秩序感被完美地统一起来。更能以简洁的方式表达出一个生机勃勃、用美好的灵性维系的世界,使其象征意味依然神秘莫测,让世人在无限的空间内享受无尽的艺术魅力。所体现的精神风尚与理想追求,代表着这一变革时代的特殊风貌[8]。楚都寿县出土的楚漆器将寿春人大胆支配传统和再造传统的智慧发挥到了极致:他们将自然界存在的传统事物形象先进行总结、抽象、肢解和打散,依据自身存在的主观能动性辅以变形,再根据装饰、表现或象征的新需要和新风格重新组合,以此独特的神韵提升和造就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境界。其在有限的空间内表现出辽阔深邃空间,熔铸了运动和力量,让人感觉美不胜收,寿县楚漆器中多龙凤鸟纹饰,寿春楚人“人心营构之象”就是排除束缚于艰险,乘龙驾凤到神秘浩渺的空间自由驰骋,这恰与以儒家学说为根基的北方中原文化相悖,寿春楚漆器给人轻快、飘逸、欲腾空而去的感觉,老子的表现宇宙生命本体的“道”与“气”、“大象无形”、“涤除玄鉴”等学说所折射的美学意蕴,在寿春楚漆器中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9]寿县楚漆器在造物饰形上的“羽觞”乍看简单小巧,而细观髹以黑色,饰以朱红单鸟图纹的形制,盈透着大气的盘旋式宇宙感以及辽阔深邃的奥妙空间会喷薄而出,让人目不暇接!这也正反映出寿春楚人对纹样的迷信崇拜心理和对美好、力量、正义的情感寄托以及与道家造物思想的重合。[10]

研究楚都寿县楚文化艺术特征的现实意义

寿县楚人对生命热爱、对自由向往,他们通过对灵巧、生动、变化和力度的把握,用具有“上下与天地同流”的气魄与力量创造了承载着寿县楚人生命渴望与精神追求的楚文化艺术的灿烂与辉煌,用严谨、科学、务实和创造的理念诠释了寿春楚人发展自我、不断提高的理念,百折不挠、不断创新的精神注重积累、厚积薄发的活力。从寿县楚文化艺术特征分析,我们能够发掘、总结出当代寿县人民应继承和发扬寿县楚人的精神,寿县一定能够更好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更大的拓展寿县的知名度,更快的推动旅游业乃至全市、全省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启迪当代艺术设计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2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花生;栽培技术;海南省

花生是海南省的主要食用油料作物之一,一般1年种植2造,分春种和秋种,一般以春种为主,整个春种的生育期为115~125d,秋种110d左右。根据海南省产区特点,栽培上要求全苗、壮苗、早分枝、多分枝,从而促进花芽增生,为花多、花齐、针多打下基础,花生进入营养生长阶段,要防止徒长倒伏,开花后保护好叶片。

1选种

选择优良丰产的优质品种是关键的栽培技术之一,目前比较适合海南种植的优质丰产品种有汕油523、湛油12-1、粤油551等。这些品种属连续分枝和连续开花型,一般有二次侧枝,极少有第3次侧枝,主茎高度与第1对侧枝长度较接近;叶色多为浅绿、叶片较大;花期较短,开花结荚集中;成熟较一致,饱果率高,成熟后荚果不易脱落,收获省工。其生长在肥力高、促水性良好、疏松透气的轻质沙壤土上时,所结的荚果表面光洁,壳薄籽粒饱满,品质好、产量高,一般产量为3750~4500kg/hm2。

2选地

花生虽然适应性很强,能在各种不同的土壤上种植,但选地时宜选择交通方便,排灌系统良好的土壤,且以轻沙土壤为适宜,因为有一定肥力又较疏松的沙土壤,通气性、透水性良好,能保证果针顺利入土,为生产高产优质花生创造良好的条件。

3深耕

花生结荚一般在30cm的耕作层中,经多年种植花生的经验证明,深耕的同时结合施入优质腐熟的有机肥,能改善并增强土壤的透气性,有利于花生根系的生长,提高根系的吸水、吸肥能力,促进植株的生长发育,从而使花生获得较大的增产。

4整地、起畦、合理密植

种植花生要提前整地,因提前整地能使土壤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沉实和晒白风化,以达到种植花生“上松下实”的整地要求,提早整地能保持土壤温度,有利于种子萌发和幼苗出土,还有利于增施有机肥和石灰等。在深耕改良土壤的基础上,宜进行精耕细作,三熟制水田地区,在前造作物收获后立即犁田、晒白,播种前,再进行二犁二耙,务求做到地平、地整、地细、地碎、地松和地润才播种,冬闲田及旱坡地也应提前在冬季整地,犁耙细碎平整,待春雨来时播种。花生田一般采用畦作,因畦作利于提高表土温度,降低地下水位,减少土壤冲刷利于中耕除草和培土,还有利于下针结荚和收获。畦作方式:畦宽1.5~1.8m,畦高12~18cm,畦面宜造成龟背形,株行距一般13cm×24cm,用种量187.5~225kg/hm2。全田要开好三级排灌沟。

5晒种

晒种也是种植花生不可缺少的一个技术环节,即在播种前要带壳晒种,晒种可加速种子的代谢活动,提高种子的渗透性,增强种子的吸水力,促进种子萌发从而提高出苗率。切记:晒种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晒1d为宜。

6适期播种

6.1春种花生在1月下旬至2月下旬播种,此时土温高于气温,幼苗地下部生长快,根系发达,有利于地上部生长健壮;分枝早生快发,枝壮节密。适期播种能延长花生营养生长期,使植株积累较多养分,减缓叶片的衰落,提高叶片的光合速率,从而达到果多果饱。

6.2秋种花生应在立秋前后播种,此时播种能使植株早生封行,减轻花生中后期雨水对畦面的直接冲刷,减少水土流失,以利于花生下针结荚。7施肥

花生种植前,在犁地整地时施入混合沤熟肥(磷肥300kg/hm2和有机肥1.5万kg/hm2混合沤熟),并结合撒施石灰1125kg/hm2,草木灰1500kg/hm2。施入充足的有机肥能使花生前期早生快发,中前期保持叶片不易早衰,延长叶片光合作用时间,给植株创造更多的有机质,从而增加产量。第1次追肥:在主茎有5~6片真叶时施入,一般施尿素37.5kg/hm2,此时施肥能促使幼苗生长整齐、一致。第2次追肥:在初花期施入,一般施尿素75kg/hm2,此时施肥能使花生叶片青绿而厚,有利于花齐、针多。花生结荚后期,应在叶片上喷施云大-120,以提高叶片的活力,提高光合作用的效率。

8水分管理

8.1播种至出苗阶段以土壤最大持水量的60%~70%为宜。

8.2齐苗至开花阶段该期需水量不多,土壤水分以最大持水量的50%~60%较适宜。

8.3开花至结果阶段该期植株生长发育最为迅速,耗水量大,适宜土壤水分为最大持水量的60%~70%为宜,最大不宜超过80%。

8.4结荚至成熟阶段该期植株逐渐衰老,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逐渐减弱,为促使荚果及时成熟,提高饱果率,以土壤最大持水量的50%~60%为宜。

9中耕除草与培土

中耕除草与培土是种植花生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第1次中耕应在2片子叶露出地面时进行,此时苗小茎嫩,中耕不宜过度深耕;第2次中耕应在第2对侧枝果针长出时进行,此时掘松土埋窝,培土迎针,为以后果针顺利入土结荚创造有利条件。

10病虫害防治

花生发生的主要虫害有大蟋蟀、金龟子、斜纹夜蛾、蚜虫、蓟马、卷叶虫等;病害有锈病、叶斑病、花生丛枝病等。

10.1虫害防治

10.1.1大蟋蟀和金龟子。在播种前施10%丙线磷颗粒15~60kg/hm2,以炒熟的花生搅拌适量好年冬诱杀成虫。

10.1.2斜纹夜蛾。在斜纹夜蛾3龄前用8%锐劲特或48%乐斯本进行喷雾。

10.1.3蚜虫和蓟马。应及时用10%吡虫啉1500倍进行喷杀。

10.1.4卷叶虫。可选用8%锐劲特1500倍进行喷杀。

10.2病害防治

10.2.1锈病。用50%胶体硫150倍或可杀得2000倍进行防治。

10.2.2叶斑病。花生丛枝病为病毒性病害,一般为蚜虫带病毒进行传播,因此在防治时,应消灭田间的蚜虫,进行田园清洁,消除田园周围的杂草,田间发现病残株时应及时拔除,以免引起病毒传播,减少病害。

10.2.3花生丛枝病。选用抗(耐)病高产良种,适时播种,加强检查,及时拔除中心病株,及早喷药除虫控病。

11适期收获

适期收获是花生丰产优质的重要环节,收获期应根据花生的成熟特征、生育情况和气候条件来确定。采收果实前,一般的鉴定方法是在太阳落山时,花生的叶片不会闭合为成熟期,此时花生整个植株的生长力已减退,叶片的光合作用降低,植株的顶端已停止生长,上部叶片变黄,基部叶片已大量脱落,是采摘果实的时期。

参考文献

[1]王光平,陈景锋.秋花生种植技术[J].农技服务,2007,24(9):13.

[2]杜开恒,庄运光.春花生丰产栽培技术[J].农技服务,2007,24(2):13.

第3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考虑到这一整体环境,有业内专家指出,当前我国房地产业正在经历着一个全面转型的重要机遇,以过去粗犷型模式来开发利用土地推动房产建设的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因为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市场层面考虑,原有的发展模式将不再具有生存空间。因此能否寻找到一条全新的发展路径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顺利跨过危机的重要任务。

个人认为,未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应该沿着一条更加注重科技化、人性化、复合化和可延展化的智慧化道路继续前行,房地产企业将变得更加注重模式分享,并且更加善于通过不断的自我组织机制调整来进一步提升其对于未来行业市场方向的敏感度和驾驭能力。我感觉,只有做到这些,才真正有可能朝着一个“智慧化”的方向发展,打造“智慧化地产”。

所谓“科技化”,我的理解是,更加注重通过引入全新科技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来革命性地提高地产和房产使用价值,进而促使其商品价值的更大提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有效避免“炒概念”或“为概念主义”,否则一切努力都将是自欺欺人,与真正所谓的“科技化”发展方向完全背道而驰,而结果也只有可能以泡沫的爆破而告终。

所谓“人性化”,我认为未来的房产发展将更加注重居民的个人感受,结合互联网思维,自下而上地推动居民真正自发参与到社区和周边设施的使用和商业化经营中。

所谓“复合化”,就是要通过系统性的平台化思维,来推动社区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的整体建设和综合运营服务。不要搞“信息孤岛”和孤立的“样板间”工程。

第4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房屋租赁风险恩格尔系数不确定性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说明房地产泡沫是不可避免的,然后分析以房屋租赁为代表的多元房地产经营方式,以期通过房地产业自身的发展来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房屋租赁风险恩格尔系数不确定性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说明房地产泡沫是不可避免的,然后分析以房屋租赁为代表的多元房地产经营方式,以期通过房地产业自身的发展来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房屋租赁风险恩格尔系数不确定性

房地产泡沫的成因

以金融制度因素为代表的内在因素

泡沫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

应该指出,中国的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还不完全,联系并没有达到房地产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一方面这个结合正在进一步加速,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因其产业链跨度大,产业高度化明显,产业附加值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作为国民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然就与金融业有脱不了的干系。

以下将具体从货币制度、银行制度和信用制度三个方面来分析:

货币制度现代货币是不兑现的纸币,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本身已没有价值。货币的这一矛盾决定了货币数量的现代银行制度下具有膨胀的可能性,而货币的虚拟化发展又导致货币越来越远离实质经济。这使在现代货币制度下,蕴含着泡沫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制度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只要中央银行不断发行货币,商业银行便能不断创造货币。这决定了银行系统的货币供给具有内在膨胀性,导致货币供给远远超过货币的需求,从而为泡沫的产生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信用制度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货币产生后,当它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充当延期支付的工具时,就产生了信用。信用的产生与发展也带动了金融机构的发展,随着信用形式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多样化,它们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把更多的货币形式收入储蓄转化为投资。这些投资有的进入了实质经济系统,有的进入了符号经济系统。进入实质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由于投资策略而导致生产经营亏损,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使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呆账和坏账,形成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进入符号经济领域的借贷资本则到处投机,冲击各个市场,造成资产价格波动,产生经济泡沫,也就是说信用的产生、发展和运作,给泡沫的产生创造了基础条件。

以不确定条件为代表的环境下的投资行为

由于环境、条件及有关因素的变动和主观观测能力的局限,所确定的基础数据、基本指标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结论,有时不符合评价者和决策者所做的某种确定的预测和估计,这种现象就称为不确定性。也有将不确定性定义为市场行为者面临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那些难以完全和准确地加以观察、测定、分析和预见的各种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不确定的因素处处存在,但遗憾的是,投资者大都不是很理性,正如凯恩斯所说,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大多是“油然而生的乐观情绪而不是根据数学期望来决定的”。这也许是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者内心中,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所致。

房地产投资行为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它也许比金融行为更为不确定,因为房地产从建设到具有投入市场的能力到投资回收的时间一般较长,而且影响的因素较多,如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规、建设的各种费用、建设工期,利率、汇率、通胀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要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谈何容易。

不仅如此,现在虽然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但这只能说明信息的重要,并不代表信息的拥有量对所有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一种现象:“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企业对各种广告方式的如此重视就是这种现象的明证。在不完全的信息条件下(其实不完全信息条件也是不确定性的一方面,因为信息的掌握程度,是在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才呈现出不完全性的,而客观条件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也就是说,不完全信息条件本身也正处于不确定之中),在市场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建全、市场效率不高的国家,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很容易就发生不理智的博弈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发生局部的投资过度,这就是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动因。

综上所述,在现存的经济制度之下,房地产泡沫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房地产业自身是有能力通过改变自身的投资行为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的。本文以下将讨论通过发展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抑制房地产的不良影响。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经营方式

房地产泡沫认识上的歧途

房地产是一定会有泡沫的,虽然少量的泡沫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接下来又有问题了,那就是泡沫是否会破,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破。现在,认为房地产业过度发展,房地产泡沫在不久的将来破灭的言论不绝于耳。

看到沿海大中型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诸多城市较高的房价使许多当地居民只能望楼兴叹,潜在需求无法变成有效需求,投入的资金不能有效的回笼,这“正是房地产泡沫的明证”。由此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得过快了,过于膨胀了。但也有不少人认为:仅根据十六大报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到2020年,中国城镇居民总数将从4.9亿提高到8.5亿。以此为据,就至少会有3亿以上的人口要搬到城里去住。2003年末,中国城镇家庭居民平均面积是23.8平方米,也就是说将需要71.4亿平方米的房子,若以这种发展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房地产还远没有到没有潜力的时候。

前一种想法只顾眼前,后一种想法却也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应该认识到,对GDP增长的供献率可以达到10%的任何产业都理所应当的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对中国房地产业的乐观态度,正如悲观态度一样,也没有太多的理论依据,从房地产业比较成熟的国家引进的大量的指标,大量的标准,到了中国,似乎都没有太大实际的意义。

应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与其说清点什么,不与想办法做点什么。

有人就建议金融业应该向房地产业下手。本文将不从这方面考虑,而是从房地产业自身找出路。

房地产业,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由许许多多房地产企业所构成的,它们构成了房地产业的主体,以下将以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去找寻出路。

房地产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先天性欠缺对于房地产业来说,就应根据它的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等自身的原因而属于风险行业,再加上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其本身就是泡沫经济的温床。

对房地产业自身来说,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局部的投资过热,而是先天的发育不全,中国的房改的成就人所共知,但离成熟的房地产业还有距离。而最大的不足在于房地产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是地域的差异,更多的是本行业自身的不完善。如房屋租赁市场的不完善,二级、三级房地产市场的不建全等等,这当然与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建全或不合理有关,也在于中国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新房犹为看重等有别于外国的观念有关,但在现有的特定的时期,房地产业自身也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

笔者认为,应本着规避风险,防范房地产泡沫不良影响的想法,来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和其它的房地产经营方式,同时也使房地产业呈现多极化,使房地产业自身能够有转移风险的能力(当然,这与香港某些大型房地产企业,通过投资其它产业来转移风险是有区别的,内地的房地产还不具备通过其他行业转移风险的实力)。本文主要考虑通过促进市场化住房租赁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来实现房地产业的行业自身的风险转移。

以房地产租赁为代表多元化经营问题一:房地产多元化经营,可以转移风险、抑制泡沫么?回答是肯定的。

作为一种商品,房地产是特殊的,它的特殊性就表现在其它的商品只要有人想买,就不愁卖不出去,但是,人要有房子住是一定的(尤其是在中国“安家置业”的传统思想的作用下),但真正买不买就不一定了。这说明人们不是不想消费,只是消费不起。如果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满足了人们多级化的需求,房地产业就能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改变先天发育不足的现状,就要大力发展住房一级市场之外的其他多元市场,其中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就事在必行了。

问题二:为什么以房地产租赁为现阶段发展多元化经营的重点呢?

首先,住房个人所有化为市场化的住房租赁创造了供给条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量和竣工面积逐年增长,住房销售面积和金额也逐年攀升,商品房的空置量也在增加,这就为一级房市的住房租赁造就了成熟的条件与强大的供给能力。

其次,市场化住房租赁的潜在需求为租赁市场的成长提供了巨大的动力。不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有20%左右的家庭租房居住,在全国租房居住的家庭也是大约在10%,租房已经成了城市居民住房的第二大房源。其实包括西方房地产业发达的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住房的自有化也不是很高。

还有,对于已经建成的房地产,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想办法买出去,对于闲置了的房地产,想办法租出去,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果,从一开始就不仅只是想“买”房,而是想到了多元化的经营,对转移风险、抑制泡沫应该是有益的。

问题三:何谓多元化的经营?

其实没有必要对它作什么定义,但有一点是要说明的,那就是:它不仅包括房屋和租赁的一级、二级市场等,还应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居房等。按照国家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中国的居民,其中当然也包括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居民对房地产的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多级化,这才是必需加快房地产多元化进程的最根本原因。

在此要说明的是,笔者并不对各种房地产品、各种经营方式进行比较,更多是希望、呼吁多种房地产品、多种经营方式的到来。

中国的房地产经营应呈现出多元化,而多元化的基础就是房地产品的多元化。而现在从总体来看,房地产业的产品仍趋单一,而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政策法规,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其实早在1998年上海就有有识之士建议“利用空置商品房兴办大学生公寓”,这无疑是缓解商品房空置矛盾的良策。类似如何为空置的商品房找到出路,才应该是研究房地产泡沫的初衷。本文并没有深入的讨论房屋租赁等多元化的经营方式对房地产的具体影响,只是寄希望于房地产业的自身发展,能够在房地产业,尤其是在预防房地产泡沫的不良危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实,对于房地产而言,能够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但如果只注重外因,而忽略了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主要因素,使它过分的依赖政策法规或是其它制度其它行业,而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欠缺,对自然或人为产生的房地产泡沫的消化溶解能力又不足,这只会使本来就还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中国房地产业走向畸型。

参考文献:

1.张灿.金融泡沫理论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谢金荣.不动产金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3.谢金荣等.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4.陈柏东,张东.房地产经济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

5.刘秋雁.房地产投资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第5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证券化可行性制约因素

房地产证券化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的房地产证券化探索始于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推出的“地产投资券”,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中国建设银行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从而迈出我国进行大规模房地产证券化的关键性一步。

我国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一)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宏观环境日趋成熟

1.国际上房地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自从1930年美国政府二级抵押贷款市场开拓以来,各市场经济国家均推出了多样化且富有弹性的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对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推行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2.土地产权和房地产产权改革提供了前提条件。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用地单位或居民逐步拥有了房地产产权,通过承租国有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同时,住房制度的改革使居民通过购买公有住房、微利房、商品房、自建、合建等方式逐步拥有了住房的所有权,为土地和房屋的抵押开辟了道路,也为房地产权益的分割提供了条件,为推广房地产证券化做了积极的准备。

3.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是经济基础。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势头强劲。国民经济连续几年保持了7.5%以上的增长率,为房地产证券化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速快速下降,但房地产投资额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总体上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相对应的快速增长特征。同时,国家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违规操作现象,自2001年以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房地产金融政策,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和规范发展的金融市场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经济基础。

(二)初步具备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微观基础

1.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资金缺口。1998年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以后,城镇居民长期被抑制的住房需求逐步释放,投资性的需求在增长。但从房地产市场供给上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开发企业不具备雄厚的开发资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只有推行房地产证券化,在金融市场上直接向社会大众融资,才能较好地解决房地产开发资金短缺的矛盾。房地产进入流通领域满足单位和个人的消费需要,庞大的住房消费市场的资金来源不可能依靠国家财政,也不可能完全依靠银行,住房消费的直接融资势在必行,推行房产证券化成为一种必然。

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基本成熟。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容易进行证券化的优质资产之一,其原始债务人信用较高,资金流动性稳定,安全性高,各国的资产证券化无不起源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经初步形成规模。

3.庞大的房地产证券化投资需求群体。我国居民拥有大量储蓄。2005年3月末,我国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12.9万亿元,同比增长15.5%,这样一个拥有大量结余资金的群体,将为房地产证券化及其上市创造一个必要的市场环境。首先,证券可以根据需要以一定的面额等额分割,可以用较小的数额表现,房地产证券化的实施将大大降低资金进入的“门槛”。其次,房地产证券不仅可以使投资者享受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运动所产生的增值回报,在有价证券代表有关房地产产权(如持有房地产产权收益凭证)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可以根据需要转化为房地产的实物消费。

4.走向规范的资本和证券市场。以买卖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的资本市场在我国已形成基本框架,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为房地产证券提供了市场规模,也因资本市场证券品种丰富而使房地产融资形式有多样化的选择。我国的证券市场也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众多证券公司组成的证券发行市场和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STAQ系统和NET系统为代表的证券交易市场,并且交易的容量和辐射范围不断地扩大,硬件和软件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就为房地产证券的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政府的推动

证券化是一种市场行为,但也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在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的初期,我国政府也极力推动住房抵押证券化的发展。例如,2005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税务总局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协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案。

我国当前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

(一)体制制约

房地产证券化是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产物,其基础是私有制,房地产产权的细分出售正是私有化的集中体现。而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是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还不能将大量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而是优先用于农业、能源、交通、原材料等短线部门,这就决定了我国所要推行的房地产证券化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况且,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体制正在进行重大改革,专业银行商业化、利率市场化、项目业主负责制等举措正是改革的重大步骤,但是这些目标的真正实现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的房地产证券化进程。

(二)法规制约

住房贷款证券化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银行债权转化为投资者有价证券持有权的过程中,涉及原始债权人、证券特设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贷款服务、证券投资者等方面的利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的相关条款中,缺乏对资产证券化在房地产融资业务应用中的规定,这势必增加住房贷款证券化的推进难度。同时,在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所要借助的相关法律有《破产法》和《信托法》,由于这两种法规在国内出现的时间还不长,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种种困难。

(三)资本市场的制约

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属初级阶段,市场容量和市场规模十分有限。而房地产证券化品种很多,一经推出势必会给已经“饱和”的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压力,这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很不利。房地产证券化工具多半是依赖于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房地产证券流通市场要承受证券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双重风险,这更会使其在流通中受阻。

(四)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欠发达

西方房地产证券化的规律是: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要寻求发展二级市场,因为二级市场能解决一级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信贷集中性等主要矛盾;二级市场的出现又促进了一级市场的发展。我国长期实行的福利住房制度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发展,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决定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以非专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为主体。

(五)信用制约

现阶段,我国尚无完整意义上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对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和对贷款风险的评价显得困难重重。由于个人流动性大、财务收支状况难以确定,银行为了减少信贷风险,只好在贷款方式上严格控制,无形中制约了个人信贷业务规模的扩展,而规模过小的住房抵押贷款初级市场对证券化的推行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第6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经过二十年的新闻改革,中国报业从过去的三级党报一统天下发展为以党报为核心的纵横交叉的网络结构。而地市级综合日报在所有报纸中最具有发展前景,人们对地方性新闻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报业的地域性特征日趋明显,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种地域性新闻的优势是明显的,但同时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弊端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当前我国正经历着空前的社会转型,转型的核心是从非市场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其目的则是借建立市场经济牵动引发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领域的现代化。而就国民经济总体而言,在不同领域、部门、地区,市场化程度并不相同。因此,敏锐地把握本地区社会转型的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引导与解决,并形成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使地区性综合日报的趋势日益明显,其优势及带来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弊端同样令人堪忧。

但从《南方周末》、《华西都市报》、《羊城晚报》及《楚天都市报》的发展经历来看,其成功的运作有目共睹。因此,地方报的发展潜能不可估量,其势头之猛锐不可挡,当然其优势更不可忽略。

既然是地方级综合性日报,那么,地方性新闻必在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地方性新闻也叫本土新闻,属新闻的一个种类,是根据报道的领域范围来分的,以传媒所在行政区为根据。彭菊华所著的《新闻学原理》中指出:“除了高度专业化的传媒以外,又通常以本土新闻为主,非本土新闻为辅。本土新闻为主直接指向本土化新闻和新闻本土化,这是新闻传媒和新闻传播的一种基本策略,是新闻的本质和特征决定的。”

在当代众多新闻传播著作中,不难发现,对于中国新闻改革的探索脚步从未停止,而是日渐加快。学者们对于地方化报业的关注尤甚,都可以说予以了充分肯定,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改革意见。罗以澄教授在《自选集:新闻求索录》的《武汉地区新闻传媒的精品打造之路》一文中表示:地方性传媒“危机并非多虑,优势并不必然”;李良荣教授则表示很有信心:“在这一片跌宕中,我特别看好地方级综合性日报。地市报在所有报纸中最具有发展前景。我相信,地市级报纸必将异军突起,蒸蒸日上。”

那么,地方报为什么最具有发展前景,它究竟具体有哪些方面的优势呢?

1、独特地域优势。相当数量的人口和不断发展的经济应该是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再加上地方报在地方的群众基础较好,建立了遍布城乡的发行网络,报纸的发行因为距离近,相对成本较低,因而可以实现以最快的速度投送报纸。地方报在所属县区大多建有记者站,因此,地方报在新闻信息选取上有更多自。

2、当地群众优势。地方报在当地群众基础通常较好,人们已习惯认可了它的权威性。长期办报经验积累,使地方报对当地读者的需求、习惯、阅读口味了解得十分清楚,特别是那些区域性经济新闻、本土新闻,更能成为自己的特色菜。因而在受众分割上,可以得到更多读者的青睐,读者也能从这些具有相对性的信息中得到有效需求,提高获取信息的效率。

3、地方报的指导优势。报纸对于地方工作的知道会更具体、更具有针对性。贯彻党、政府的方针政策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方性新闻在地方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具有当地特点的报道对于本地区的改革建设意义非同凡响,并且更是一种监督与及时的引导,地市一级独具特色的经济结构形式,使报纸对于地区工作的了解从实际出发,具体而微。

当然,地方媒体的“危机并非多虑”,地方性新闻传媒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浪潮跌宕起伏,其弊端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发人深省:

1、警惕地方报庸俗化、低俗化。如反映市民呼声和公众要求而往往事无巨细,几乎有闻必录,流于生活琐节;过于娱乐化,或对犯罪和一些粗俗心态的纪实化描述,以及对虚假广告、不健康广告把关不严等,这些疏于筛选或过滤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受众陷入低俗情趣,异化了公众心智。

第7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城市规划即为: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房地产开发一般则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而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的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是一种商品生产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

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之间产生的必然的矛盾:城市规划在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立足于长远考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市场经济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更加着重于经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

以上的根本矛盾导致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公共开发的冷落,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缺少直接的经济利益,很少有人参与建设。而商品房楼盘则存在过度开发现象,开发方为提高出房率,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那么如何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是我们重点思考的问题。

3.1城市规划必须有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2开发方则应在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己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

3.3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更应该强调主观能动性,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的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大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更好的吸引投资。

3.4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4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统一目标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两者共同为建设城市服务,从这一点看,它们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那么在最终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城市规划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适应房地产开发的发展,使规划易于实施。房地产开发更好的服从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充分尊重规划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各项指标,更优的体现城市总体规划意识。总之,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要相互了解,协调互动,以实现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良性循环。共同建设和谐发展的城市进程。

第8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法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涉税收益,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合理、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由于在开发及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所以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理财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本文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金为例,对税收筹划实务进行分析,恳请大家赐教。

一、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的开发资金来自金融企业的借贷,具有资金量

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以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就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增加净收益。另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和70万元时(设贷款利率5%),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计税依据将增加20万元,造成多缴税款;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计税依据10万元,合理降低税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企业在该扣除项目纳税筹划时的首选。

二、利用建房方式的筹划实务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但这种方式下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第一,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合作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指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实现共赢。案例:华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繁华地段拥有一块土地,拟与富民公司合作建造办公用房,资金由富民公司提供,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对富民公司来说,分得的办公楼不含土地增值税,会降低购置成本。即便将来处置,只就属于自己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华富公司而言,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节约大量税负,降低房地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就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购置方的双赢。

三、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实务

一是,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即房地产经营企业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案例:大华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如果采用两种售价:第一,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第二,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第三,如果大华公司设立独立销房屋销售公司,大华公司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最终从集团角度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二是,针对开发企业对独立销售公司的销售方式上,也可以采用以下销售模式来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第一,开发企业采取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基本无代销收入)。第二,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开发企业的收入多,抵扣的限额就大),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费用应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第三,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日再确认收入并纳税,这样,一方面银行可以沉淀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控制收入和所得实现时间。

四、优化收入结构的筹划实务

随着居民生活水准的提高,逐渐对房屋的装饰、装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装修费用在房款中所占比重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略加变通,将经营收入分散,就能节省不少土地增值税,增加企业收益。在实际操作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设立一家装饰装潢公司,专门为购房户搞装修。具体可与购房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地产初步完工时签订的销售合同,另一份是与装饰装潢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就销售合同上注明房款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装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劳务收入,应征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就使得经营收入分散,税基和税率减少,可节省税款。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个性化装修商品房,售价为毛坯房10000元/㎡,外加装修1500元/㎡,而精装修房则为11500元/㎡,其中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为7000元/㎡。方式1:按11500元/㎡签订售房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1500×5%=57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75×11%=63.25元/㎡,土地增值税=7000×50%×30%+(11500-7000×50%)×40%=145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1500×3%(假设税率为3%)=345元/㎡。方式2:按10000元/㎡签订售房合同1500元/㎡签订装修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0×5%+1500×3%=54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45×11%=59.95元/㎡,土地增值税=(10000-7000)×30%=90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0000×3%(假设税率为3%)=300元/㎡。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方式1比方式2企业需多支出税金583.30元/㎡,而购房者则需多缴纳契税45元/㎡。另外,企业在营销实践中常许诺为客户赠送装修、家私等支出,对于发生于竣工验收日后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税务会计核算方法可采用:“以支抵收,屏蔽支出”的方法,即先由售房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将拟投入的装修、家私等支出作为售价的抵减,降低售房价格以少营业税支出,而且不必外购商品,索取发票和组织施工,买方掌握装修自。还有对于销售时收取的维修基金,应尽量从销售收入中剥离出来,建立维修基金账户,这样可以降低名义销售收入和相关税金。另外,根据工程承包公司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不同的税率的规定:若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否则,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可以用收取的转分包管理费的方式取代原先收取工程居间介绍费,可以降低适用税率,达到节税效果。

五、置业房地产大修理支出的筹划

置业房地产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置业投资时所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由于这部分房地产在使用一段年限后,会发生一些大修理支出,这些支出经常金额较大、大修理时间较长,所以按照规定发生的支出必须区分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己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此规定(一)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筹划操作性。案例:长青公司为改善办公条件拟斥资140万对原值500万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原计划工期2005年10月至12月,该办公楼折旧年限为20年,已使用6年。那么该笔费用能在2005年度所得税前抵扣吗?方案一:一次支出法。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140÷500=28%>20%,按照规定该项支出140万无法直接计入本期费用,只能以折旧形式在以后年度抵扣,同时加大了房产税的税基,使房产税税赋加大。方案二:分次分期支出法。计划工期2005年3月至12月,分3月至4月、6月至7月和2006年1月至2月三个工期,分别支出40万、40和60万。这样,首先增加了当年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第一、二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40÷500=8%<20%,第三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60÷500=16%<20%,两年修理支出均可以费用化,减少所得税支出140×33%=46.2万;其次,由于修理支出不记入房屋原值,可以每年少交房产税140×(1-10%)×1.2%=1.51万,获税后净利1.51×(1-33%)=1.01万,假设以后折旧年限不变,则获税后净利1.01×14=14.14万;再次,增加了净现金流量,假设公司投资回报率8%,方案二下,维修费用冲减2005年、2006年所得税费用折现为:80×33%+60×33%×0.9259(一年期复利现值系数)=44.73万,而方案一下累计折旧折现140÷14×33%×8.5598(14年期年金现值系数)=25.19万,增加净现金流量44.73-25.19=19.54万。可以看出,筹划效果非常明显。

六、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筹划选择

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中,因公建配套、营销策略等需要,一般都附属设计有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为业主、租客提供休闲、娱乐及商业服务的配套设施,通称“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权属应当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约定明确,合同未作约定的,“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开发商。“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不单独核算,而是通过“开发成本”科目并入可售房产总成本内核算,竣工验收计入“开发产品”并随房产销售收入的实现,结转销售成本。“配套设施”虽由开发企业管理控制,但无偿提供给小业主或租客使用,开发企业推迟办理或不办理其产权登记,会计核算上反映为产权不明的账外资产。采用此法,配套设施成本不仅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而且可以足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开发商账面既不反映“固定资产——配套设施”,也未反映空置的“开发产品——配套设施”,在产权不明的管理阶段,更谈不上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问题。因此,既不存在视同销售的税收问题,也不存在房产税的问题,开发企业总体税负最轻。

七、不同住宅项目分别核算的筹划

即通过对不同住宅项目分别设立建筑成本项目来核算,以降低土地增值税。案例:大华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10000万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000万元,豪华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万元。(1)不分开核算时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为(15000-11000)÷11000×100%=36%,适用30%的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000-11000)×30%=1200万元。(2)分开核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增值率:(10000-8000)÷8000×100%=25%,则适用30%的税率。应纳税额:(10000-80000)×30%=600万元,豪华住宅增值率:(5000-3000)÷3000×100%=67%,则适用40%的税率。应纳税额:(5000-3000)×40%-3000×5%=650万元。普通住宅和豪华住宅应纳税合计:1250万元,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多支出税金50万元。因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为25%,超过20%,还得缴纳土地增值税。进一步筹划还可通过适当销售价格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大华公司在销售建造的普通住宅中,可采取不同的销售价格。方案一:售价为205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13元/㎡,增值额为44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27.7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133元/㎡,营业利润为311元/㎡/㎡。方案二:售价为192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06元,增值额为32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9.99%,未超过20%,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利润为321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种方法,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其前提应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税,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危素玉.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2).

第9篇:地方文化论文范文

各地方的产业已经形成群聚和集群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粗放的工业生产只能沦落为代工厂,赚取微薄的加工费;零乱的产业布局将没有任何竞争优势,将使地域内整体经济限于困顿。现代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同行是冤家”是传统定势,相同的行业在一个地域范围内进行扎堆,由此形成一个地方的经济特色产业,比如牙刷生产厂家扎堆在江苏的一个小镇——杭集镇,这个小镇生产了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牙刷;打火机生产企业集中在浙江的温州,这里生产了世界百分之八十的打火机。这种同行业企业扎堆的现象称为产业群聚。同行业的群聚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形成规模优势,构成当地经济支柱,解决了当地大部分人口的就业,是主要的税收来源。一家大型企业的入住会带动许多该产业上下游企业围绕该龙头企业进行配套,形成以一家大型龙头企业为依托,连接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集群,比如现代汽车入住北京的顺义区,带动了当地汽车相关配件的生产。无论是产业群聚还是产业集群都构成地方经济的支柱,为各地政府所推崇,各地政府纷纷调整产业结构,规划自己地区的产业群聚和产业集群。北京市各区县的经济规划中也逐步形成了各自产业群聚和产业集群。

但是产业群聚或是产业集群存在另一个风险,就是把鸡蛋都装进了一个篮子,这就要求地方必须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当地的产业群聚或产业集群,并使之进入良性的和可持续性的发展,良性和可持续性产业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运营管理模式,这个管理模式非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莫属,因此我国2008年推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年又要地方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地方产业群聚或产业集群分布图(举例)

如何制定地域性产业群聚/集群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规划的重点

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应当根据当地产业群聚和产业集群整体发展规划进行重点设计。

当工业产业已经在各地方形成了群聚和集群,当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间的竞争工具,已经成为各地方的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在知识产权高度受重视的今天,政府考虑的不应再是对知识产权单纯地进行法律保护,不再是简单地用金钱奖励的形式刺激企业粗放、零散地进行创新,对知识产权战略必须要有全新的思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2008年颁布,2009年将着重推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重点将是对当地产业群聚和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规划的要点

产业群聚和集群在知识产权方面都有非常典型的特征,对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必须以该特征为要点进行。

产业群聚基本由相同产业的企业构成,那么其在创新方面就有很多共性的东西,创新的技术很容易成为共性技术,意味着一个创新可以使用于产业群聚的所有企业,这将大大降低整体创新的成本;意味着由政府出面整合单个企业零散的创新行为,将产业群聚中的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完成单个企业无法完成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成为可能。产业集群和产业群聚有些不同,集群主要由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可以从龙头企业入手,工作相当群聚要容易开展一些。无论是产业群聚还是产业集群,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一般都由以下几大要点构成(本规划未涉及商标/品牌):

1、建立当地产业群聚的专利信息数据库;

2、利用庞大的专利数据库进行定向检索,再进行专利分析;

3、制作专利地图,规划产业群聚的技术开发方向,指导群聚企业进行创新,共同研发新技术,开发出有价值的前沿而且适用群聚产业的新技术;

4、规划最优的开发模式。

利用群聚中各企业的比较优势,对群聚企业内部进行合理分工,使得各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长项在各自优势领域进行创新,再将技术进行优化组合,集成为专利池或上升为产业标准。

5、设计最大效益的使用规则。

充分发挥创新技术的边际效益,制定群聚中企业共性技术和其他技术的许可使用规则,使得单个企业单个创新在群聚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将单个创新技术放到整个产业群聚中,使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