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督查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二、督查工作形式: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13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1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三、督查工作内容与重点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一、督点
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重点是:各镇、街道和相关监管部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情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完善应急体系和事故防控情况;落实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和兑现奖励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督查原则及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督查”的原则,利用明查、指定检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全区12处镇、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每季度进行督查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
(一)现场督查。
1.对镇、街道的督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督查组,成员由相关监管部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组成,采取随机抽查、指定检查和推荐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有群众举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指定检查。督查组依据督查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2.对监管部门的督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打分。一是通过对镇、街道督查结果进行随机复查,看监管部门的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和督促整改情况;二是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监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有群众举报和有迎接检查任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指定检查;四是对联合执法和日常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对监管部门的督查结果,同时对相关镇、街道从上次督查分数中进行扣分。
(二)加分和减分。
1.每次督查,根据承担临时任务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承担区级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或者代表市、区迎接上级检查的,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并得到好评和认可的,视所承担的工作量酌情加2至3分。完成不力被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3分。
2.对出现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曝光或对同一问题群众二次(或多次)举报等问题的,每次分别对所在镇、街道和监管部门扣2分。
3.年终,根据年内食品安全工作受表彰情况,分别对镇、街道和监管部门在全年督查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三)成绩计算。督查实行扣分制,每次100分,全年总分400分。
(四)反馈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成绩进行统计、排名,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全区通报,并报送区大班子领导。每次督查结果最后一名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区政府督查室,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当面说明情况。
三、兑现奖惩
(一)区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奖惩基金20万元,其中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各2万元;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贸易局、区粮食局、公安分局各1万元,另外5万元及根据督查结果扣罚部门的资金做为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奖励经费,由区食安办按照查办案件的案值及承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奖励。
(二)食品安全工作奖惩基金根据区食安办提供的年度督查结果,年底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分值标准为:部门奖惩基金2万元的单位每分50元、部门奖惩基金1万元的单位每分25元。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5日。
三、督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二是查阅资料。查阅文件、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山、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文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文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确保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督查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为重点督查时间。
三、督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好乡(镇、街道)、村、组(寨)干部和护林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扑救工作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宣传教育情况。一查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二点部位、重点林区、村寨主要路口宣传碑牌、标语是否到位;三查是否召开村组森林防火群众大会;四查是否利用群众集中时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查扑火人员的安全常识培训情况。
(三)火源管控情况。是否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村组干部、护林员是否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是否对山边林内的耕地和稻田进行登记并发放禁火通知书;对野外用火是否进行审批登记;违规用火是否受到查处;重点区域和地带是否安排人员监控;是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智障人员和重点人群是否有专人监管。
(四)是否制定森林火灾乡、村、组三级联动应急预案,发生火情能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是否组建森林消防队伍并部署到位;扑火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五)火灾统计上报情况。森林火情(灾)发生起数和损失是否有记录(过火面积、过火有林面积、林木损失情况),数据是否真实;火灾原因是否排查;是否书面报告火情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并到达现场指挥扑救(有火灾与扑救情况记录)。
(六)森林防火值班和带班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
(七)护林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落实管护范围,并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乡(镇、街道)、村组是否组建护林队伍开展森防巡查工作(有巡逻检查记录和处罚野外用火记录)。
(八)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单位是否与乡(镇、街道)、村组共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九)其它应督查事项。
四、督查方法
根据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寨)、重点林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关键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查找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隐患,找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方法:
(一)听: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汇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查看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到现场检查资料与现场是否吻合;实地检点林区、重点地带监控人员到位和监管情况;检查村组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督: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报:认真汇总督查情况并及时如实上报检查情况。
一、督查内容
(一)对各地2012年度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进行督查,重点是督查活动填报的相关执法检查记录,依法查处督查中清理出的环境违法问题;
(二)对各地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重点是“十二五”主要减排项目特别是工程减排项目以及年度减排计划落实情况;
(三)对各地环保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监测仪器配备和监管、监察、监测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2009年至2011年中央省级环保专项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四)对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五)对各地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工作,以及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
(六)对各地环境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领导重要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案件的落实答复情况。
(七)对各地干部作风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干部作风是否存在五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2012年7月开始,原则上每个季度的首月月底前完成对分片包干单位的现场督查工作。
三、督查方式
分片包干负责,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现场督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四、督查人员安排
分成七个组,每个组由1名局领导带队负责,抽调各科室、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五、有关要求
(一)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完成每个季度的现场督查后,应按照督查要求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及时送交局办公室。
2、各有关科室(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的第1周内将职能范围内的督点工作和具体要求报各组领导,以备现场督查。
3、局办公室及时对各组督查报告进行汇总并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通报。
(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总体要求:
1、将2012年度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环境安全常态监管,用环境安全常态监管巩固检查效果,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2、编制完成2012年度减排计划,主要减排项目落实特别是工程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行要求明确,责任清晰。主要减排项目符合规划和计划进度要求,进展顺利,运行良好,能够实现预计减排量。国家、省和市确定的有利于推进减排的经济技术政策得到落实,污染减排“三大体系”有效运行,在线监控平台和重点污染源在线设施建设运行良好,数据有效。
3、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投用进展顺利。环境监管行政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快,监测仪器和执法装备配备全面推进。2009年至2011年中央省级环保专项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较快、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4、以实现总量控制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推进顺利,有效防止辖区发生重金属污染事故。
5、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排污收费规范有序,征收及时,赶上时间进度。环境执法顺利开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行政处罚落实到位。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县教育系统肺炎疫情防控“八有”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二)学校负责人指挥与专人值班值守情况;
(三)重点人员健康监测与管理台账建立情况;
(四)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
(五)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六)校园管控与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七)物资保障与人文关怀落实情况;
(八)“一日一报”开展情况。
四、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查形式
(一)查阅被督查对象的有关疫情防控资料。
(二)电话、短信及实地抽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根据需要进行个别访谈。
六、督查结果及应用
督查过程中,如发现被督查对象存在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将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校(园)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全力以赴打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攻坚战。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组,安排如下:
督查工作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督查责任区域和人员组成如下:
二、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职责、任务,重点督查各镇(街道)、村(居)以及各职能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进情况;
(二)各镇(街道)年度、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
(三)各责任单位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履职情况;
(四)重点对专项行动中重难点工作的督查,如“四重点、六先拆”、“两违”制止拆除后的跟踪控制情况等;
(五)党员领导干部在参与“两违”中的各种违规情况;
(六)通过督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组下属三个督查小组对所属督查责任区域进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单”模式,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责令相关单位、人员立即整改。三个小组适时展开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组根据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了解掌握“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现场督查。根据各镇(街道)报送数据,定期对各镇(街道)完成拆违情况、内页资料进行现场“对账单”督查。
(三)节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时间节点以及春节、国庆等“两违”多发关键时间节点进行重点督查。
(四)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勤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督查小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台账,于每周四前将本周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于每周一对各督查小组上一周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治违办”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三)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督查小组汇报,厘清督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不断探索研究对策,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督查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州为指针,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及国家级园林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以日常督导检查与终期考核的方式,推动我镇“三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考核内容
(一)专项行动内容开展情况
1、集中清理整治活动情况。包括清除积存垃圾和城乡环境卫生死角情况,重点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和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2、待物管小区推行物业(或居民自治)管理进度情况。
3、各村(居)开展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4、各村(居)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化粪池沟道堵塞清疏工作情况。
5、小区内车辆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通情况。
(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组织体系。形成村(居)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网络,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
2、工作制度。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量化标准,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
3、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群众宣传动员活动,宣传普及“三治”工作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组织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追踪报道,培育先进典型,建立舆论监督平台。
三、督查考核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三治”工作的监督,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成立镇“三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日常事务整理理。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督查方式
镇“三治”工作督查组将实行随机督查制度。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村(居)“三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工作目的
在企业大检查和自查自改的基本上,对全市各类风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督查。经过督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治理,查找深条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时进行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企业实质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在各类风险化学品企业继续组织认真自查的基本上,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百名专家,重点对A类风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具体认真的督导检查,各区县安全监管部分继续对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并掌管日常专项督查工作,同志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专项督查工作办公室,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综合协调、信息传递汇总及后勤保证等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50名干部,延聘百名专家,成立16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处级干部带队,2名检查人员、并装备6名化工、电气、治理等专业的专家。
三、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采取督查组驻厂督查的方法,每家企业依照规划巨细用数地利间,具体查找安全隐患。大型危化企业由企业先期采用“风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思绪和办法,对每套安装、每个重点工序进行具体的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价,在此基本上督查组进行具体督查;中、小企业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本上,市安全监管局将派督导组逐家企业进行具体督查。
四、督查内容
以“查准则、查设备、查预案”为首要内容,注重“严、细、实”,从企业安全治理、现场安全前提等多方面,对企业进行具体督查。
一是依照规范化通用规范进行逐要素具体检查。着重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准则、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坚持、完善、修订和落实状况;
二是要结合企业工艺特点和所触及风险化学品的风险有害特征,采用“风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思绪与办法,依照工艺流程,对企业的每一套安装、每一个工序、每一台设备、每一项主要节制参数和安全办法等,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风险工艺安装、严重风险源以及DCS等主动化节制系统的运转和设备无缺状况;
三是要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立案和练习训练状况,应急物资储藏以及重点部位的应急值守状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要高度注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安全督查的主要性、需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响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及集团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各风险化学品企业首要负责同志要亲身抓、负总责,进一步深化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对企业的检查都要有具体的记载,逐一建档,并由企业首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保证检查全掩盖。并共同各督查组,供应企业总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所需相关材料,承受督查。
(二)各督查组要落实责任。本着严谨认真的工作立场,针对被督查企业的状况,确定督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专家分工,科学安排时间,保证督查内容不丢不漏。经过督查,推进危化企业自查到位,进一步提高危化品企业的全体安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