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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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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合同

第1篇:流转合同范文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转包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鱼池 亩、 山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 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 流转土地复耕;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 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2篇:流转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 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___________

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流转合同范文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1. 转包 2. 出租 3. 互换 4. 转让 5. 入股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荒地_________亩、林地_________亩、其他土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列表)。

序号

土地名称

面积

等级

四 至

西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 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________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 然 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自 然 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 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法 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流转合同范文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第5篇:流转合同范文

长期以来,由于学科知识体系的分化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现代高等教育坚持实施专业教育,要求学生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为该专业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性需求、培养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通识教育在我国高校不断推进,与专业教育共同作用,成为高等教育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二者培养目标的矛盾导致了目前我国高校的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这既不利于我国高校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如何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并在实际教学改革中有效推行,使学生在科学与人文、功用与理念、专业与通识、知识与人格等方面取得平衡与和谐,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

我国高校借鉴国外教育模式改革的先进经验,对通识教育的推行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现行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整合学科模式,加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结合或整合,形成新学科;(2)与专业结合的学分制选修课模式,包括必选、限选和任选三种方式;(3)实验班与学院模式,如北大的元培实验班、复旦大学的复旦学院等,学生先修通识课程,然后自主确定专业。虽然这些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收效并不如预期明显,主要是因为专业教育思想根深蒂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界限分明,不能很好地融合。

二、通专融合模式对高校物流专业教学的意义

高校物流专业是基于社会生产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不同于纯理论研究性学科,物流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新型应用性学科,要求学生成为既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创新意识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我国高校现有的专业教育模式已不能很好地完成培养适应社会生产实践的综合性人才的任务,因此,在物流专业现有专业教育的基础上探索融入通识教育,即实施通专融合模式,对于提高物流专业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高校物流专业的人才培养以市场为导向,物流专业教师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物流专业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探索、改进教学方法,重新审视、评估现有教学模式,积极寻找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的培养方式,才能使学生最大程度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迎接进入社会的挑战和考验。

三、通专融合模式在物流专业的实施策略与方法

1.理念层面使通专融合模式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教育思想的推动下,高校师生对教育理念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认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互相独立、重视专业教育轻视通识教育,长此以往很不利于培养出真正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理念的转变是通识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前提。通过设计清晰的培养目标让师生都形成一种共识:高等教育应该既包含专精的知识又包含处世的智能,通识教育的融入是对专业化发展的更好补充。只有师生都有意识地理解通专融合理念,才能充分激发彼此的主观能动性,完成教育与学习。

2.制度设计层面构建通专融合的课程模式

现行的课程设置体现了五重五轻的特点,即重专业轻基础,重科技轻人文,重知识轻品质,重能力轻实践,重共性轻个性。针对这些特点,需要重新调整设计新的课程体系,真正在专业教育中融入通识教育。

这一层面涉及如何将通识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具体设计,它是将理念层面的设想变成实践的桥梁。良好的制度设计是通識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关键。其中通识课程模式设计是核心内容。

3.执行层面推行通专融合模式的教学手段设计

通专融合模式的执行是通识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具体实践与落脚点,也是最困难的一关。包括师资力量的建设与分配。

作为最终的推行者,教师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式对通专融合模式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基于新的课程体系,教师需要设计适合的教学手段,充分考虑培养目标及课程特点,将通专融合的模式更有效地在教学中推行。

四、通专融合模式在物流专业实施的研究以天津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专业为例

2014年10月至今,天津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开始了通专融合模式的探索,师生通过三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收获了预期的效果。

1.制定清晰的通专融合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理念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调控功能。首先要确立具体的人才培养理念,即:要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进一步结合专业特点形成具体合理的培养目标,即:物流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具有扎实的现代化、国际化的物流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物流企业和企业物流的财务、金融、法律、信息管理等方面综合素质,同时拥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职业道德和品质以及创新意识。

在教师和学生中推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理念,一方面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通专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指导其将培养目标内化到课程的教授当中;另一方面基于对学生的调查,了解其对高等教育培养理念的理解程度,进而开展关于通专融合理念的教育。

2.构建专业教育中融入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

一方面,基于对通识教育重要性的理解,教师研究讨论对现有课程设置进行微调,在现行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压缩理论性课程的学时,增加通识课程的学时,以提高通识课程所占比重,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同时提高专业选修课以及相近专业的选修课在专业课程中所占比例,为学生自主选择提供更大空间。

另一方面,基于学生的自主学习,由不同的教师分别设计、共同开设一门讨论型课程,以读书会、专题研讨会、物流沙龙三种形式进行,提供自主学习与研讨的环境。

3.优化教学方式与内容

对于师资力量的建设,一方面加强中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制度的建设,鼓励教师深入企业一线进行实践学习,在经费和工作量上给予支持与承认。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将所教授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使学生有更具体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基于教师在通专融合模式推行中的重要作用,师生共同研究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并进行实践。同时注重逐步引进企业导师制,邀请企业管理人员作为教师向学生讲授课程、指导相关学科竞赛等,指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对事物的洞察力、概括力、抽象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对于教学手段的改革,根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选择不同的授课与考核方式。授课的形式摒弃了传统的讲授型,变得更加多样化,增加了案例分析、讲座、研讨、实验、参观、实习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和对所学知识的直观认知;考核的方式也更为丰富,采用考试、考查、口试、论文、实验设计、竞赛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同时提高平时成绩在期末考核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强化提升学生各方面综合技能。

第6篇:流转合同范文

我国的留守儿童数量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而逐年加大。他们长期与父母分离,再加上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这种与父母在时空上的隔断很容易使其思想发生转变,进而影响到学习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教师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转变其思想,更好地促进教学。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教育途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要传授给学生知识,同时还有教会他们正确的学习方法,促进其心理健康的发展。[1]

1.运用课程中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促进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

新课程理念提出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的时候要设定三维教学目标,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教学的时候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实际的教学过程当中,不同的学科中的心理健康资源又各不相同,我们要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出符合学科知识教学要求的教学目标。初中语文是重要的人文学科,我们在设定教学目标的时候要和课文的内容联系起来。比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们可以设定这样的情感目标:"理解鲁迅在永别故乡和流离颠沛中,追忆童年生活时的一种惆怅的失落感。引导留守儿童理解远离家乡的父母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之情,从而让学生明白要学会关心父母、理解父母。"

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教学内容,这些教育内容的挖掘都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方式。《思想政治》课中就有许多相关的教育内容。在进行调节情绪的教学中,可以指导学生在遇到不良情绪时学会正确地调节自己情绪的方法,比如,大声呼喊、把自己的情绪写出来、画出来、给自己的好朋友讲等。在《历史》教材中有许多古代名人,他们能够战胜困难和挫折,最终坚持走向成功,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应该多想一想他们。数理化虽然是理科的教学科目,但是也有可以利用的心理教育内容,比如在各种演示环节培养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对科学的兴趣、克服困难的勇气等。体音美科目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科目,教师可以引导留守儿童把自己对父母的思念融入到音乐美术的作品创作之中,在体育活动中进行合理的发泄。[2]

2.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供成功机会,提高其学习的内在动机。

自信心不足是许多农村留守儿童的共同特点。他们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疼爱,感觉自己在许多方面不如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为学生提供成功的机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在课堂学习的过程当中,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提出不同的问题,对于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提一下简单的问题。让他们获得成功的喜悦,久而久之就可以产生自己也能够学会的信心。当学生在学习遇到困难时,教师可以鼓励他们正确面对失败,客观地分析产生失败的原因,并帮助其制定具体的学习步骤。从而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愿意接纳自我、欣赏自我、完善自我。学习动机是一个人原因克服困难,追求成功的根本原因。留守儿童在初中阶段的辍学率较高,据调查,他们辍学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而是因为自己认为读书无用,丧失了对学习的兴趣。因此,教师激发留守儿童的内在的学习动机对于就显得非常重要。对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可以从丰富教学内容,吸引学生对学科知识的兴趣,也可以监督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勇于探究的科学精神等。

3.鼓励留守儿童与同伴进行交往,积极参与课堂学习的讨论环节。

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与亲近的人交流讨论的机会,内心的苦恼无人诉说,所以就导致了他们对整个世界产生怀疑,不愿意与人进行交往。这样的自我封闭的心理会对他们成年后的心理发展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利用课堂教学这一主阵地,利用课堂讨论的环节引导学生进行相互交流。在学生之间进行交流的时候,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讨论的正确方式,要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对他人的发言可以进行补充或反驳,但要注意讲话的语气要和蔼,有理有据,尊重别人的发言。教师要为学生的讨论提供一个和谐、宽松的氛围。当学生的发言出现错误的时候,不要进行批评,以防其出现畏惧情绪,不敢畅所欲言。良好的教学氛围是建立学生进行有效沟通的剂,是培养学生创造力的摇篮,同时也是提高留守儿童自信心的温床,可以让学生在一个愉悦的环境中得到身心的发展,消除自卑情绪。

第7篇:流转合同范文

摘要:农大增产菌研究公司(后简称增产菌公司)诉北农植物生态工程研究所(北农所)和西北药厂案件是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中早期的典型专利权与留置权冲突案件。然而法院在判决支持北农研究所行使留置权合法并未侵犯农大公司专利权时,仅仅从留置权行使的程序合法角度支持了被告的主张,对留置权与专利权冲突问题并未解答。从本案中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中并不存在二者权利的真正冲突,进而证明加工承揽合同中留置权的行使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关键词:专利权;留置权;独占许可合同

一、问题的提出

增产菌公司于1989年1月1日与发明专利申请人的北京农业大学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其独占实施已在申请阶段,但尚未被公开的发明技术“作物增产菌及其选育与发酵工艺”(后简称工艺,1990年11月7日中国专利局授予北京农业大学该工艺发明专利.)。后增产菌公司与北农所以及西北药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西北药厂利用北农所提供之菌种,按照增产菌公司所享有独占实施使用权生产出一批增产菌。在西北药厂在增产菌公司拒不回收定作物增产菌,也不支付加工费的情况下将定作物进行了销售。1994年4月增产菌公司北农所和西北药厂未经其许可,将包含有专利权工艺的增产菌对外销售,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经过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判决理由是承揽人基于与定作人所签订的合同而占有定作人的财产,承揽人在定做完成后未收取到合同约定的定做费用,为了实现其合法债权承揽人经催告后,定做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应付款项,超过该合理期限,承揽人通过变卖留置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承揽人留置权的行使完全合乎法定程序,因而不构成对定做人知识产权的侵犯。[1]

二、法院判决理论依据之缺乏

本案的判决结论是支持了承揽人行使留置权而否定了在行使留置权过程中对定做人专利权的侵犯,其结论被多数学者所支持。但有不少学者同笔者看法一样,认为法院的判决理由并不充分,当留置权的客体是包含专利权的产品时,仅仅从留置权的角度分析实则并没有真正解决留置权与专利权冲突的问题。

然而对于法院判决理论之缺乏问题,学者给出了不同的法律论证基础:一种是许可延伸论,另一种是权利用尽论。

(一)许可延伸论

持许可延伸论的学者们认为,之所以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没有侵犯到专利权的权利是基于双方间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承揽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对产品进行加工定制,这是加工承揽合同的内容,也是承揽人的义务所在,在合同范围内按照约定使用专利是为法律所允许的,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当定做人即合同中的债务人未能支付应付款项时,承揽人作为加工之物的合法占有人有权行使留置权,此时相当于专利权人默示地将承揽合同中的对承揽人合法使用专利权内容延伸至行使留置权的期间,因此承揽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示许可”后行使的留置权,因而不存在留置权与专利权冲突的可能,进而支持承揽人留置权的行使。

笔者认为许可延伸论依然不能弥补法院判决依据缺乏的问题。首先,从加工承揽合同的性质和定做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可以看出,定做人根本不存在任何默示承揽人销售其专利产品的意图。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在合同中定做人是基于自己销售该定做产品为目的,而与承揽人订立合同要求其按照一定的技术和程序对材料加以整合和加工,而承揽人在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也是如此。而对承揽物的拍卖变卖,是在承揽人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形下,经过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无法得到清偿,从而依据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来实现债权的无奈之举。其次,专利许可中默示许可的发源国是美国,但认为构成默示许可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存在推定专利权人给予许可的合理依据,而专利权人基于专利法赋予的,在专利产品第一次投入到销售流通之前,专利权人对于其产品所占市场都享有合法的垄断权,法律允许其从中谋利以收取其专利前期的投资成本并以此来鼓励发明和创新。基于专利权本身的性质我们也可以看出,专利权人根本不存在将专利产品的销售权通过承揽合同默示地许可于承揽人手中,据此推定专利权人给予被许可人的合理依据也不复存在,因而许可延伸论也没有真正解决专利权与留置权冲突的问题。

(二)权利用尽论

持权利用尽论的学者们主张,在承揽合同中由于定做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其在专利产品上的权利用尽,据此其享有的专利权不能妨碍承揽人留置权的行使。这种说法的不妥之处更加明显因为专利权的权利用尽理论(ExhaustionDoctrine)是指专利产品在进入到合法流通之后,其享有的垄断权利用尽,不得对产品的使用、再次销售进行干涉。[2]而本案中将产品交付承揽并不构成专利产品的合法流通,专利权人也并没有从中获利,因而专利权人的权利根本没有用尽,其依然享有对抗留置权的可能。

三、从专利权行使条件看本案中的冲突问题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与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是两种异类权利间的冲突,要想解决二者的冲突要从两种权利的产生和行使条件来看。正如法院的判决所述,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主体资格,行使程序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因而留置权的产生不存在问题。而专利权在我国《专利法》上的规定是专利权在专利法中的规定为: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从法条看,专利权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禁止权,即在法定期间内赋予专利权人以合法的垄断权,但这种垄断权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排斥的是他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进行的制造、使用、销售等行为。而本案中很明显承揽人对专利产品的销售行为是为了实现其债权而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此时专利权的排他作用尚不能实现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专利权与留置权的冲突问题了。

参考文献:

第8篇:流转合同范文

一、举办单位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中国教育技术装备》杂志社。

二、征文内容

(一)教育装备行业文化建设:

1.教育装备行业文化的概念、定义、内涵与外延;

2.装备文化与行业文化的逻辑联系;

3.行业文化建设在教育装备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功能、作用;

4.教育装备行业文化、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与建设策略探析;

5.中国教育装备行业文化的发展历史与特征;

6.政策、法律环境对教育装备文化形成的影响;

7.教育装备企业文化建设实践研究;

8.中外教育装备行业文化比较研究。

(二)教育装备国际交流:

1.教育装备机构、行业协会、装备企业对外交流工作实践研究;

2.教育装备国际交流历史与发展;

3.教育装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践研究;

4.国外教育装备技术创新、新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建

设、管理发展观察;

5.国外创客教育、STEM教育等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三、征文要求

1.主题明确,论述规范;

2.注重历史与现实考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可关注研究教育装备行业文化建设、国际交流工作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可注重微观层面实践研究;

3.文稿形式可根据选题需要灵活设定,可以是理、专业性研究,也可以是回顾性、总结性文章;

4.文章以4000~6000字为宜,征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为便于联系,请在文章最末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评价激励

(一)评选程序:活动组委会将在征文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网站、《中国教育技术装备》杂志公布。

(二)奖项设置。

活动奖项: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

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活动激励:上述奖项均有证书,并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给予稿酬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征文时间截至2017年5月10日;

2.获奖部分文稿在《中国教育装备行业蓝皮书(2017版)》《中国教育技术装备》公开发表;

3.征文内容如有研究价值,可列入下年度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装备研究院课题。

六、联系方式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王瀛

电话:010-59893195 传真:010-59893200

第9篇:流转合同范文

Epidemiology and Population Health, Albert

Einstein College of Medicine

Biostatistics and

Epidemiology

A Primer for Health and

Biomedical Professionals

Third Edition

2004, 243pp.

Softcover $ 33.20

ISBN 0-387-40292-6

本书是由美国Albert Einstein医学院流行病学和群体健康系流行病学室Sylvia Wassertheil Smoller教授编著的。第一版于1990年出版,第二版于1995年出版,现为第三版。本书的特点是根据流行病学和统计学的基本框架,使读者理解流行病学与生物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理解“为什么做”和“做什么?”学会“如何做、如何解释”。书中的内容都是临床试验和基础研究中最常用的、或是在文献中经常引用的。

全书共分9章。第1章讲述科研方法问题,包括逻辑推理、变异、研究设计、变量的量化、无效假设、假设检验、检验错误的类型、显著性水平等;第2章叙述概率的一些基本概念;第3章介绍常用的统计学检验方法;第4章介绍流行病学的基本概念,包括流行病学的应用、常用指标、流行病学研究类型、偏倚、混杂、交互、多变量分析等;第5章介绍筛检的基本概念;第6章是叙述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第7章介绍生活质量的评价,包括量表的结构、可靠性、真实性、敏感性(反应性)以及用量表评价生活质量的局限性;第8章介绍遗传流行病学的基本概念,包括双生子研究、连锁和联系分析、传递不平衡检验等;第9章阐述科研伦理学与统计学的关系。第8、9两章的内容在人类研究中十分重要,是第三版新增加的,是一般流行病学或统计学入门书籍中所没有的。

书后附有9项附录,介绍正文中各种统计学计算的实例,以使读者能够更顺利阅读本书、以及如何实际计算,包括卡方、Z值及t-值的临界值表、Fisher精确检验、几组比较的Kruskal-Wallis非参数检验、相关系数计算、率的年龄调整、比值比的可信性、两个变量的“J”或“U”型关系、量表记分改变的适宜性(敏感性)评价、以及遗传学基本原理和知识。书后还附有参考文献及建议阅读的书目,读者如需了解更深入的、超出本书范围的内容、或涉及高等数学方面的内容,可阅读这些推荐的教科书。书末附有主题索引,便于读者检索。

本书以科学的哲学和逻辑学原理,讨论统计学检验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让读者去做具体的统计学检验。全书各章节都是独立的,读者可不按顺序阅读,只阅读感兴趣的部分。本书特别适合那些没有或很少有数学背景的读者,使他们能够读得懂、用得上。

本书内容既简明,又适合范围较广的读者需要,所阐述原理和方法适合多种领域,包括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教育学。本书是一本简明的流行病学与生物统计学教科书,适合从事临床和基础研究的医生、医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或非医学专业学生参考,也可供程度较高的读者、以及对生物统计学与流行病学的逻辑学和方法学感兴趣的研究人员参阅。

乌正赉,教授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