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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执法风险防范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概念
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
二、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
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就在于保障税收执法部门有一个安全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从而促进税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税法的尊严。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的意义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维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今天这个受到纪律处分,明天那个受到法律制裁,将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同志、稳定队伍的基础,是内树正气、外树形象的关键。
二是树立税收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很好地树立自身以及整个税收执法队伍的形象。反之,如果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就会造成征纳关系紧张,降低自身执法安全系数,增大执法风险,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使税收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因此,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也是树立税收执法机关良好形象的根本。
三是确保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如果税收执法人员能够始终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就能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税收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确保尽职尽责,应收尽收。
三、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是执法不严被追究责任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能严格依法治税,执法随意性大,疏于管理、、推诿扯皮、处罚不当、违法不究等行政不作为问题。如某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未深入实地进行税源巡查,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从而造成多起纳税人采取假停业、假转非手段偷税的事件,被群众举报后受到行政处分。
二是执法水平低引发执法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清,使用税务文书及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职责履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粗心麻痹,工作不细致。如纳税人的税款已缴纳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却未及时解除而造成执法过错。又如某税务所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一名税务人员一时冲动拉下了动力电闸,使企业正常生产突然中断而造成经济损失,经行政诉讼败诉而被判行政赔偿。
三是执法腐败,被处罚。主要表现为一些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不严于律己,执法不公等问题。如某税收管理员乱拿商户的商品被举报受到行政处分;又如某税收管理员超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而被查处。
四是执法不文明引发执法风险。表现为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诱使征纳双方矛盾激化,恶化执法环境等问题。如原项城市公安局驻国税局公安特派室干警李某在协助某税务所工作时,因酒后出警被检察机关查处。
四、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
就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而言,笔者认为,分为刑事责任风险和行政责任风险两个方面。
(1)刑事责任风险
所谓刑事责任风险,就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为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对税收执法人员而言,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执法行为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过去有“小小专管员,权力大无边”的说法,就是纳税人对部分税务干部越权执法行为的不满意看法。这种行为目前在极个别同志身上仍然存在。
2、。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人员一般是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检查纳税的情况,遇有征税阻力不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等。这部分人往往因为缺乏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求上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马虎行事。一时失足将造成千古恨。
3、索贿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受贿有大有小、有轻有重,利用职务之便,随意索取纳税人钱物,有的甚至要人一条香烟、一双皮鞋、一件饮料等,其结果就容易酿成大祸。这在一线执法人员中不敢说没有。
4、不移交刑事案件。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应移交而未移交的涉税案件除了得到纳税人的好处不移交外,往往是因为纳税人认错态度较好,并且愿意接受处罚或说情求饶等因素,使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税务人员认为,只要补税、罚款能顺利入库便万事大吉,容易放弃对这些犯罪行为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5、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公安、安全、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大量的涉税案件证实,如果没有税务人员的参与或出谋划策、,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发票等行为又怎能轻易屡屡成功呢?其事实令人震惊,其教训无比惨痛。
6、、不征少征税款。是指税务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不征少征。
7、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是指税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
以上这些错误的执法行为如果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2)行政责任风险
所谓行政责任风险,就是指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较轻,尚未触及刑罚,但应受到系统内部党、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风险。因此,行政责任风险主要包括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类型。
1、党、政纪处分。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5种形式。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形式。
党、政纪处分虽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风险,但却足于影响个人的政治前途及人生命运。如有一位税务干部,工作积极认真、工作业绩也很突出,就在上级考虑拟对他进行提拔重用的时候,该同志却不慎遗失了一份空白完税证而受到警告处分,同时上级也取消了拟对他认命的决定。
2、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很简单,就是让出现执法过错的人员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作为惩罚来刺激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近年来,国税部门通过大量的工作实践并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管人”措施。《全员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这套机制的核心内容。它通过对每一位人员及每一个岗位的合理划分,明确了详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照每一项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对工作任务的影响程度,设定相应的分值及款项。对应尽而未尽到的职责和未完成工作目标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扣分扣款。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责任风险主要为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五、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
一是政策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政策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级单位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又如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管理制定了各种纳税管理办法,像《停歇业管理办法》、《转非、注销管理办法》等,这些在法律上应视同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约束双方的要约式行为,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往往根据自身需要而随意朝令夕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毁约。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一旦被司法机关抓住把柄,就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是内部因素引起的执法风险。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执法程序引起的执法风险。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到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凭关系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行政相对人或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留下风险隐患。如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为而产生的风险。如漏征漏管户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税务人员、、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是外部环境导致的执法风险。这方面主要是来自地方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干涉。在当前各地都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大环境下,部分基层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税同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为了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私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干预税收执法,然而出现问题以后还要税务机关承担责任。另外,税收立法与我国法律体系之间仍存在不协调,使税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不通畅,造成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影响了税法的实施效力,容易形成执法风险。还有,随着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使税收执法风险的变数更大。因此,国税部门在征管理念、执法体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
六、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研究执法风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与化解执法风险,从而有效保护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全面提高执法效率。要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就必须围绕着建立平安国税、和谐国税、阳光国税、效能国税而展开,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
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把防范执法风险、构建平安国税切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基层执法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国税人员的执法安全性。
(二)要摒弃“权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
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执法风险”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地学法、遵法、守法,让“法”深入人心,克服执法上的侥幸和麻痹心理。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要求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针对本系统的每一个岗位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及追究实施办法,做到有章可循,理顺执法规程。二是要求税务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自觉依法行事,努力克服执法随意性,尽力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提高执法质量,规避执法风险。
(四)要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税务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候要注意文件的合法性,避免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而引起的风险。二是税务机关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拍脑瓜、想当然,而要经过认真的研究、充分的论证,切实注意对税务干部的法律保护。三是税务人员要尽力做好本职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误而引起的风险。四是税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政而引起的风险。
(五)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够正确开展税收执法活动的综合素质。这些素质包括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的工作态度,必要的法律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术以及协调能力等。因此,税务机关应统筹兼顾,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加强税务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尽可能地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要强化税法宣传,做好行政协调,力求社会广泛支持,努力构筑税务部门与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的和谐关系
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如果能做到让纳税人或相关人员理解、支持、配合税收工作,那么就会减少或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税收任务。要做到以上工作,税法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多年来,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法宣传时比较注重纵向宣传,即对纳税人的宣传,忽视了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橫向宣传。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工作如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得不到有关人员的理解,就很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动或僵局,这不仅不利于税收执法工作的开展,而且会提高执法风险系数。因此,在强练内功的同时,做好税法宣传,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平安国税,创建和谐国税,才能有效保障税收执法和税务干部的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并且时空分布不均衡,开发利用难度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用水的要求会更高,缺水威胁还可能加重。加之,水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
(1)地表水体污染。我国污水的年排放总量已达600多亿吨,其中80%以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的污水。污水排放量的加快,使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江河湖海普遍受到污染,全国7大河流经过的主要大城市的河段,大部分水质污染严重,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有的已经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源。尤其是2007后6月,无锡太湖水源地蓝藻暴发,引发水质污染,导致自来水发臭,给当地城乡居民饮用水造成了严重影响。
(2)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污染的特点“三氮”污染,硬度升高,酚、氰化物、砷、汞、铬、氟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升高。这类物质不易分解,不易沉淀,并且容易被生物体富集转化成毒性更强的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同时,在迁移循环过程中遍布水体、土壤和作物,污染环境,危害生态。
(3)降水酸化日趋突出。全国已有不少地区降落酸雨,并呈由北向南扩展之势。近年来,全国降水年平均PH值低于5.6,导致酸雨地区城市地下水的PH值也明显下降。水质酸化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增加、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污染加剧。
(4)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我国有近一半的城市居民在使用不合格的饮用水。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威胁到居民身体健康,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2水污染的影响
水污染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极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日趋严峻的水污染使水质恶化,破坏了水体的正常功能,降低了水的使用价值,加剧了原本匮乏的水资源供给矛盾。水污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工业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工业生产离不开水,水质会直接影响工业产品的质量。如造纸、印染等工业产品,使用不洁净的水会造成产品的色泽晦暗;酿酒、食品等使用不卫生的水会导致饮料和食品的卫生质量不合格,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二是对农业的影响。用污染的水灌溉农田,会造成土壤质量降低,农作物减产、变质,甚至颗粒不收;污水对渔业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大,可使水生生物缓慢中毒,出现畸形的或是带有怪味的鱼虾,严重时一夜之间成百上千的鱼死亡。三是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中,当数量超过水体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水体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如甲醛汞中毒(水侯病)、镉中毒、砷中毒、氰化物中毒、农药中毒、多氯联苯中毒等。铅、钡、氟等也可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些急性和慢性中毒,是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方面。
3加强水污染控制的对策思考
(1)加强全民的环保教育。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世世代代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应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水忧患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积极投身防治水污染的伟大实践。特别是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坚持实施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发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污水作为一种稳定可靠的水资源进行再生利用,形成良性循环,努力实现经济建设与水污染控制的协调发展。
(2)加强工业废水的源头治理。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原则,全面推行废水排放量最小化清洁生产。一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现象。根据污染产生的影响及损失决定处罚及赔偿的金额,提高企业违法排污的成本。二是严格工业项目环保审批。对于新建基本建设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放许可证制度,坚持做到生产线设计与污染治理设计、生产线施工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生产线建成投资与污染治理设备启用“三同时”,严格杜绝对环境产生新的污染。三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环保生产工艺,生产绿色产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对于污染严重的小制革、小炼焦、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警“五小工业”,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凡危害城镇饮用水源的企业,必须一律实行关停。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清洁生产包括合理选择原料和进行产品的生态设计、改革生产工艺和更新生产设备、提高水的循环使用和重复使用率,以及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五是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及利用的水平。引导企业树立工业废水是流失资源的思想,尽量采用有效技术回收利用,在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上使其无害化。
(3)加强城市废水污染的控制。一是科学编制城市水资源利用的整体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好城市的近期、中期、远期水资源综合利用整体规划和水污染控制规划。水污染控制规划应该具有超前性,综合考虑治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水回用等因素,坚持排渍、减污、分流、净化、再用的原则,按照城市水城功能区的要求和水环境容量,确定水质控制的目标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二是抓好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我国城市大多数属于综合性城市,居住、商贸、工业混杂在一起,城市建设欠债太多,排水系统不健全,管道质量差,且雨污合流,不利于对污水进行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必须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决不能半途而废或打乱总体部署。应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和“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好市政排水管网,并为污水回用预留管网空间。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衔接。三是筹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水污染控制的骨干工程。应逐步建立面向市场的环境保护融资机制,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和外国资本投资兴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以最短的时间实现水污染控制阳治理。要根据城市规模和污水水质实际情况,科学论证引进污水处理高效低耗成套工艺、技术和设备,防止出现部分处理建筑物和设备闲置的问题,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出更大的社会、环境效益。污水处理厂建设也要注重消除自身对环境的影响,成为无污染的绿色工程。
参考文献
[1]孙希君,水污染及污水处理[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8.
(一)地层岩性
区内主要是白垩系中统、扎佐组K2Z,三叠系统关岭组1-3段T2g3、T2g2、T2g1、下统茅草铺组,夜郎组,大冶群T1m、T2y,岩性主要为紫红色砾岩,含钙质、泥质粉砂岩、灰岩、白云质灰岩,泥质瘤状灰岩,紫红、紫绿色页岩,含钙质、泥质白云岩、白云质页岩,红色厚层块状白云岩。
(二)地质构造
境内地质构造属于贵州东部南北向构造带及东西构造黔中隆起,横跨反接之重叠地区,有南北向、东西向、华夏系、新华夏系及各种扭动构造,其中以南北向构造形迹最为显著。区域性南北向构造,主要由一系列南北向褶皱及其伴生的南北向冲断层组成,有复向斜和复背斜,均具扭动构造特征,且相间成雁列排行,龙塘向斜,两翼近于对称,产状较缓,倾角为30-50度,整个向斜由南向北成波状起伏,轴线具有S型,其西面有河沙坝断裂,东面有天文旋转构造的压扭性断裂,河沙坝断裂位于北东50-60度,倾角30-45度,断层带宽度40-80m,断距大于1500m,延伸大于40km,属压性冲断层。水库位于河沙坝断裂及天文压性及压性扭性断裂之间,背斜轴线走向近SN,两翼岩层基本对称,岩层倾角为30-45度,在库区范围内无地震活动记录。
(三)岩溶水文地质特征
区域内水系发育,乌江河流从水库西侧流径,受岩性及构造控制地下水以乌江为排泄基准面,地下水的类型主要有碳酸盐岩溶水及岩溶裂隙水,碎屑岩裂隙水,自垩系为砾岩及泥质砂岩,岩溶较发育,泉流量一般<51I/S,三叠系茅草铺组关岭组为灰岩及白云岩,岩溶不发育,泉流量一般为1051I/S,岩溶裂隙水的分布:因溶蚀作用扩大的裂隙或小管道岩溶水,在白云岩中分布最为普遍,在背向斜核部,因“X”型裂隙发育,地下水易于沟通汇集,在向斜昂起端及背斜倾没处,张性裂隙发育,裂隙水富集成泉涌出,在含水层及隔水层接触地,地下水多顺层出露。
二、库区工程地质条件
(一)库区渗漏
水库位于乌江河流右岸,受乌江河流的切割,地表水以乌江河流为排泄基准面,水库正常蓄水与河流高差300m,库内尾段有一条压性扭动褶皱出露,并深内库内地下,当水库蓄水至5米左右时,能听到流水声,水库建于麻池河下游,切河而建,在枯水季节和无大暴雨的情况下,水就从沿途的溶洞流失,无水进水库内,坝基渗漏,坝与山体接触面渗漏,水位越高,渗漏量增大,水库蓄水达到正常蓄水位于,渗漏量累计有0.02L/S。库内下游河流有3处泉点出现,受水库蓄水限制,渗漏量可达0.5L/S至6L/S。根据泉点与水库蓄水运行观测泉水与库水有水力联系,说明水库向下游产生渗漏。
(二)库岸稳定
库区植被较好,除上游为良田外,老猫水水库左、右坝肩均为灌木林地,岸坡坡度较缓,无大不良物理地质体,库岸稳定。淤积量大。
三、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
(一)地形地貌
坝址区沟谷浅切,呈不对称的“U”型谷,右岸山体高,岸坡陡,坡度40-50度,局部为陡坝,16m高以上为台地,右岸山体低,坡度35度-40度,属碳酸盐岩溶地中山地貌,岩层倾向库内偏下游,近于纵向谷。
(二)岩溶水文地质特征
坝址处于T1m、T2g白云岩,岩体破碎,风化严重,岩溶发育,地下水活动强烈,在坝下游河床300m1000m之间有泉点1、2、3出露,泉水流量不稳定,随着水库水位的升高,形成泉水逐渐增大,经水库运行观测,泉水流量与库水位呈线性关系,说明3个泉点是水库集中渗漏点,在左坝肩,库水沿层间溶隙及坝体与基岩的接触带渗漏,渗漏点不集中,呈筛状分散渗漏,流量随库水位的升降而变化。
(三)渗漏原因分析
水库渗漏包括坝基、绕坝渗漏、库内褶皱产生裂隙渗漏,坝体与基岩接触带渗漏,根据水库多年蓄水运行观测,库水集中渗漏点有3处,分别是坝下游300-1000m泉点1、2、3,分散渗漏点较多,在正常蓄水位时,总渗漏水量达6L/s。
根据坝址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库水渗漏现状观测,水库渗漏原因有3方面:
①坝基及绕坝渗漏是基岩受构造及岩性控制,岩层产状陡倾,层间溶蚀裂隙发育,库水沿层间溶蚀裂隙产生渗漏②坝体与基岩接触带渗漏是由于建坝时清基不彻底,基础未置于弱风化带上;
③坝体渗漏是建坝时的施工技术水平、建筑材料等未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所致。
(四)渗漏处理措施
根据水库的工程地质、岩溶水文地质条件及岩石的渗透性质特点,采用帷幕灌浆处理水库渗漏,其设计及工艺措施要点为:
①在库内褶皱带设置双排帷幕,其余部位和坝肩设置单排帷幕;
②钻孔本着依序次施工、逐渐加密的原则,按一、二、三序进行,施工程序及工艺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
③帷幕线长度为弱岩溶式,总长80m,孔距4m,共计20个孔;
④采用悬挂式帷幕,下限达基岩深度12m,底界控制在Lu≤10,高程为825.00m附近,底界与白云岩弱风化带搭接。
⑤先导孔和检查孔的岩心采取率≥85%;
⑥帷幕灌浆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或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一般孔段灌注材料以R.O3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为主,搭接面附近及主渗漏区以R.O42.5水泥――水玻璃双液灌为主;
⑦灌浆压力一般按1.0-1.5倍水头,但不引起坝变形为宜。
四、结论
在碳酸岩地区,因岩溶发育而产生渗漏、稳定问题,造成的病险水库较多,在开展工作时,应地质测绘、物探方法及水库多年蓄水运行观测来综合分析,采取有效、经济的处理方案;
对强岩溶地区的渗漏处理,采用帷幕灌浆为主的综和治理技术,先进行勘测,再针对病害原因进行灌浆或其它止漏技术设计。施工中,根据岩溶发育情况,及时修正施工工艺,并配合其它防渗处理技术,切忌盲目施灌;
灌浆孔的布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强岩溶地段,帷幕厚度不完全取决于灌浆排数及排距,一般单排即可满足要求,必要时增灌,孔距也根据实际情况定,以试灌加密孔距的方法,灌浆材料除水泥外,可采用水泥粘土混合液,必要时加速灌剂,除水泥灌浆外,也可采用其它止漏技术;
加强灌浆施工期的观测分析工作,以便及时总结经验,修正灌浆处理工艺设计。
[论文摘要]针对老猫水水库工程存在的问题,对建成运行以来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大坝渗漏、稳定作出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渗漏处理措施。
老猫水水库建于20世纪70年代,水库位于瓮安县城北面34Km的龙塘乡官塘村境内,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时,未对水库及坝址区进行地质勘察,至今无相关地质资料,针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列为病险水库治理,需对建成运行以来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大坝渗漏、稳定作出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渗漏处理措施。
参考文献:
[1]贵州省瓮安县自然经济地图集1989.
[2]中国人民七三二部队,区域水文地质报告.
关键词:物业税;社会本位;价值
1物业税概述
“物业”一词源于我国香港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其一般的含义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以及与其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物业税在不同国家、地区,具体名称不尽相同,在日本称为“房地产税”,在法国有与之类似的“住宅税”,在英国有“市政税”,在美国我们所讲的“物业税”则包含在“财产税”之中。虽然名称不同,但其概念基本相同,一般意义上的物业税主要是指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者或承租人(个人或法人)对其所有或使用的该不动产按期缴付一定税额的税种,其税额额度随不动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
从国际范围来看,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中,物业税已经成为重要的税种之一,其在这些国家实行的过程中体现了以下特征:
(1)坚持“宽税基、简税种、低税率”的原则。
(2)根据不动产使用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税率。
(3)征税范围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的不动产在免征范围内,这一点更注重不动产范围的界定,即城镇和农村的不动产均在征收范围内,以及征收上的地域差异,使其征收规则与实际情况结合更紧。
(4)物业税在财税划分体制中属于地方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针对目前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的划分情况,把物业税纳入地方税种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5)各国都建立了完善的房地产登记和评估制度与之相配套。
2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法的各个部门在处理社会整体和个体的关系方面,有不同的主旨和调整方式,对国家和非公共组织、个人的保护和制约也有不同的侧重,从而区分出不同的法律调整模式。相对行政法的权力本位和民法个人权利本位,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
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上是体现社会本位的。事实上,社会利益独立于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存在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其得以存在的完全而充分的理由,正是基于此,经济法在调整上述三种经济关系的过程中,始终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保持干预的适度性,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以保证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这也就是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的主要内容。
税收体制作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所当然的具有社会本位的特质。国家在制定相关税收制度和政策时,必须依法合理的行使权力,对社会负责,不能够只求扩大税收收入,设定不合理的税种税率;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不得片面强调自身的财产利益,置社会利益于不顾,以行使权利为借口对抗行政干预而损害他人乃至社会整体利益;社会中间层主题则要独立于前二者,为政府干预市场和市场主体交易活动服务。在整个经济环境中,任何主体的活动都是依照经济法的规定,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准的。在更深的层面上,从的角度考量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或体制,税收的征管涉及到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博弈,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税收法律必将承载着更重的色彩,将“在民”的精神更好地体现出来,从而也就更加鲜明的具有社会本位的特质。3物业税的经济法价值
(1)以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归并杂乱的税费,避免因税种复杂而导致重复征税现象,同时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我国房地产业税收的现状表明,涉及房地产业税种大致有9个,而涉及到房地产的各项杂费有80到200项不等,房价的40%为相关税费,如此沉重的税费负担,开发商必然要将其转嫁给购房者。换句话说,就是购房者在实际上承受着房地产的沉重税费负担。在这极为混乱繁杂的税费中,有部分是不合理的,有的是重复征收,有的则纯粹是乱收费。统一出台物业税后,这种杂乱的情况必定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善,在消费者刚性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房价随着税费的降低而下调的可能性值得期待。在经历了房价持续快速上涨之后,这种降价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广大消费者,物业税在社会大众的此项受益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从消费环节抑制需求,打击“炒楼”、“圈地”等投机行为。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无论在税种、税率设置、计税依据方面,还是在税收征收成本和奉行成本方面.都不能很好的限制房地产产业的投机行为,导致了政府宏观调控的缺位。而物业税的开征会使房地产自用需求者倾向于购置较小面积的房地产,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在消费环节减少房屋的需求量,对房价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使社会大部分个体从中受益。
(3)有利于确立一个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根据世界各国的实践,物业税均被归为地方税,再加上我国目前的税收状况呈现出“中央富地方穷”的局面,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将物业税所得“分地方一杯羹”,甚至可以将物业税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以持续和稳定的水源保证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的增长,改变现阶段地方政府卖地筹钱的根本动因,协调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分配的平衡。这种平衡使地方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而中央政府也能够提供足够的全国性公共产品,最终达到公共产品的供给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求,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4)有利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在环境日益恶化,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对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目前的房产税征收体制下,税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功能并未很好地体现出来。而物业税的征收,尤其是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的差别税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业用地得非农化,同时抑制大面积商品房的大量出现,促进满足大多数消费者需求的中小户型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5)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按照西方税收理论,物业税是否具有收入与财富分配功能取决于对其税负归宿的分析,如果税负归宿相对于财富分布具有累进性,那么它就具有调节收入与财富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之则否。结合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实际,本文倾向于不动产税具有累进性的观点,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物业税很有可能采取使用性质不同、省区不同,则税率不同的征收方式。
总的来讲,物业税的征收可以从开发商、消费者、投资者、政府等各个市场管理和活动主体的层面,对其行为进行间接或直接的规制,使“有形的手”在不动产领域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给初涉市场的房地产产业一剂高效的镇定剂,解决目前市场出现的盲目投资、滥占农地等短视行为引发的一系列环境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物业税的征收在完善我国税制的同时,给社会法制进程的深化和公共利益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一条进路,是国家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加趋于符合社会的需求,经济法的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吕忠梅,陈虹著.经济法原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论文摘要:城市排水系统就是将城镇的污水和雨水有组织地排除与处理的工程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组成。排水体制的选择应因地制宜,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确定;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水系雨水径流管理和污染控制的工作。
一、城市排水体制的分类
城市排水体制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一)合流制排水系统
合流制排水系统是将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径流汇集人在一个管渠内予以输送、处理和排放。按照其产生的次序及对污水处理的程度不同,合流制排水系统可分为直排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全处理式合流制。
城市污水与雨水径流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的合流制称为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国内外老城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均属于此类。
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必须对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才能够减轻城市污水和雨水径流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为此产生了截流式合流制。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修建沿河截流干管,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溢流井,在截流主干管(渠)的末端修建污水处理厂。该系统可以保证晴天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雨季时,通过截流设施,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可以汇集部分雨水(尤其是污染重的初期雨水径流)至污水处理厂。但另一方面雨量过大,混合污水量超过了截流管的设计流量,超出部分将溢流到城市河道,不可避免会对水体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并且,进入处理厂的污水,由于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势必对污水厂各处理单元产生冲击,这就对污水厂处理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雨量较小且对水体水质要求较高的地区,可以采用完全合流制。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降水径流全部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这种方式对环境水质的污染最小,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要求高,并且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运行费用。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水管渠排除时,称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其中排除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系统称为污水排水系统;排除雨水的系统称为雨水排水系统。根据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和截流式分流制。
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分设污水和雨水两个管渠系统,前者汇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送至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或加以利用。后者通过各种排水设施汇集城市内的雨水和部分工业废水(较洁净),就近排入水体。但初期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后,将对水体造成污染。
近年来,对雨水径流的水质调查发现,雨水径流特别是初降雨水径流对水体的污染相当严重,因此提出对雨水径流也要严格控制的截流式分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式分流制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与完全分流制的不同之处是它具有把初期雨水引入污水管道的特殊设施,称雨水截流井。小雨时,雨水经初期雨水截流干管与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雨时,雨水跳跃截流干管经雨水管排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的关键是初期雨水截流井,它要保证初期雨水能进入截流管,而中期以后的雨水能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截流井中的污水不能溢出泄入水体。截流式分流制可以较好地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由于仅接纳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管的断面小于截流式合流制,进人截流管内的流量和水质相对稳定,亦减少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不完全分流制只建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着地面、道路边沟和明渠泄入水体。或者在原有渠道排水能力不足之处修建部分雨水管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或有资金时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该排水体制投资省,主要用于有合适的地形、有比较健全的明渠水系的地方,以便顺利排泄雨水。目前还有很多城市在使用,不过因为没有完整的雨水管道,在雨季容易造成径流污染和洪、涝灾害,所以最终还得改造为完全分流制。对于常年少雨、气候干燥的城市可采用这种体制,而对于地势平坦,多雨易造成积水地区,不宜采用不完全分流制。
分流制的优点是它可以分期建设和实施,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建造城市污水下水道,在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建造雨水道,收集、处理和排放降水尤其是暴雨径流水。
在一个城市中,有时采用的是复合制排水系统,即既有分流制也有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复合制排水系统一般是在由合流制的城市需要扩建排水系统时出现的。在大城市中,因各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及修建情况可能相差较大,因地制宜地在各区域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也是合理的。二、城市排水体制的选择
为了进一步改善受纳水体的水质,建立理想的分流制或将合流制改为完全分流制系统,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应改变观念,允许部分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采用合流制截流体系并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污水处理率上,这才是保护水体的根本方法。在对老城市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在各地新建开发区规划排水系统时也有必要充分分析当地条件、资金的合理运作,同时还要从管理水平、动态发展角度进行研究,不要盲目模仿、生搬条款。在已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合流制排水管网中,适当的地点建造新型的调节、处理设施(滞留池、沉淀渗滤池、塘和湿地等)是进一步减轻城市水体污染的关键性补充措施。它能拦截暴雨初期“第一次冲刷”起的污染物送往污水厂处理,减少混合污水溢流的次数、水量和改善溢流的水质,以及均衡进入污水厂混合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它也能对污染物含量较多的雨水作初步处理。
三、排水系统体制选择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排水管网的建设
不少城市和地区,往往只把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工程对待,而放松与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常常是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建成投产,而污水管网却只建了部分污水干管。造成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一方面污水仍直接排入河体污染环境的情况。因此,排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同步实施。
(二)截流倍数
无论是合流制还是分流制(雨水道),其排水干管或干渠,都应采用截留式排水系统,在其末端加设溢流井,其顶端设置溢流堰,排水干管采用适宜的截留倍数;其大小直接影响受纳水体的洁净与否,过小会导致受纳水体遭受严重污染;过大则会造成浪费。故合理选取截流倍数是关键,其取值应综合考虑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受纳水体的自净能力、城镇的文明程度(或级别)、人口密度、降雨量、投资等各种因素。
(三)雨水径流污染物含量及控制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对污水收集系统容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这不仅由于不断扩大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污水,而且由于不透水排水面积的增加导致了城市暴雨径流量的增加。最终导致了在大的居民区内,更多的是大城市、超大城市的周边,水文环境和城市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无论合流制或分流制排水系统,都应对截留雨水径流进行处理。
(四)排水管网的管理
加强管理,对于建成后排水管网的成效至关重要。如果一个排水系统已经进行了雨、污分流,而管理措施跟不上,沿街居民私自乱接出户管,或图方便省钱,将生活污水管就近接人雨水管道,就会造成花大量资金建成的雨污分流系统失去作用,污水由雨水管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河流污染。因此,城市排水系统能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雨、污分流。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改革物业税地方财政
我国房地产税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税收现状
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状况。目前,我国地方财政呈现出明显的收入不足的状况。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财政日趋困难,地方分享的税收总量占总财政税收的比重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的步伐也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不断上升,这使得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逐年加大,1998年财政缺口为2688.63亿元,到了2005年已经增长为10053.55亿元。据统计,全国2800多个县(市)级政府1/3以上是赤字。
从全国地方财政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的地位。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主要有以下税种: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尽管这些税种在资源配置、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收入规模较小,据统计,2005年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为历年最高,却仅为10.53%。而发达国家,如美国,其房地产税收一般要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85%-90%。相比之下,我国房地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明显偏低,无法形成地方税的主要税源。
从各级地方财政的角度看房地产税的地位。目前,房地产税收在我国的各级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均较小,虽然在省、市、县、乡镇四级财政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但无论从哪一级来看,房地产税收都属于小税种。以河南省2003年的数据为例,在地方政府四级财政中,省、县、乡镇的房地产税收比重分别为4%、4.45%、2.16%均低于全省水平5.78%,而最高的市级也不过是10.37%,仍旧属于小税种。
结合历年数据发现,市级财政收入中房地产税收的比重有升高的趋势,而省级则呈下降的趋势,县、乡镇两级财化不大,呈现平稳态势。同时,观察其他省份的数据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规律。总体说来,房地产税收在地方各级财政中所占比例均偏低,属于小税种。
(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小,而从各国税收实践来看,凡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房地产税收基本上是地方财政的主要税种;其次,税制结构设计不合理。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过轻而流转环节税负过重。这种“轻保有”的局面一方面导致了土地利用的低效率,使得土地作为资产的要素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土地闲置与浪费现象日益严重;另外,税费种类繁多,租、税、费体系混乱。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费挤税的现象十分普遍,大大限制了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最后,从税负的分担上来看,明显表现为内资偏重、外资偏轻,这违背了税制统一、税负平等的基本原则,更不利于内资企业的竞争。
我国物业税改革思路
(一)物业税改革的模式
目前,针对物业税的改革,学者们基本达成共识,就是将目前对经营性用房和用地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以及土地增值税进行合并,开征统一的物业税,物业税税收归地方财政所有。
目前开征物业税的国家,实行的税率一般有两种: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便,但不利于发挥贫富调节作用;而累进税率则正好相反。由于目前我国财产税征收范围很小,只有房产税,因此,笔者建议现阶段应该选择比例税率。确定物业税税率既要考虑区域间房地产价值水平上的差异,又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国外物业税税率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地方的支出规模、非财产税收入额以及可征税的财产的估价。笔者建议物业税税率为1%-2%,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税基的计量。物业税的税基是物业税征收时的房地产价,房地产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但为了便于征管、降低征税成本,我们以房地产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以评估价值的80%为税基,房地产课税价值每五年评估一次。
物业税的减免政策。建议物业税的减免范围仅包括以下五项:非营利性机构自用的房屋与土地,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合法的宗教团体的自用房屋与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科研学术机构直接用于学术研究的房屋与土地;对自用住宅可减免一定金额的房屋税与土地税;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屋与土地
(二)物业税改革的效应分析
物业税改革能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把物业税确定为地方主体税种,按照占地方财政收入10%的比例去推算,假定微观税负不变,则物业税的征收面要扩大1倍多。由于目前房地产保有阶段税收征收面仍比较窄,且是按原值征税,如拓宽税基、扩大计税标准,这一比例是可以做到的,因此,物业税开征后,基本上可以满足成为主体税种的要求。
政府采取物业税后,为保证长期、稳定的物业税收入,必然将基础建设投资进行长期规划,并注意保持对居民物业的保护,以便保证投资者或者业主在当地的长期居留,这样将对我国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推动作用。
开征物业税可以起到对土地集约利用和合理配置的作用。开征物业税可以抑制土地的炒卖,即使开发商土地闲置,也必须每年按评估的财产价值缴纳物业税,这样就加大了囤积土地的成本;可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使城市土地向真正产生效用的使用者手中转移。根据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税,提升在城市中心区的生活或办公成本,将会正确引导消费者对城市物业的选择,实现物业的正常流动,从而推动城市空间布局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
开征物业税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物业税以房地产所有者或使用者为纳税人,以房地产保有阶段为主要课税环节,其税额与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房产、地产成正比,故能弥补个人所得税调控方面的局限性,能够发挥对人们收入分配不公的平抑效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现象,降低财产的集中度,从而形成个人所得税调节即期个人收入分配、物业税调节个人财富积累水平,具有连续性、互补性的税收调节机制。
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增加缴纳上的公平度和透明度。现行涉及房地产开发和保有各环节的税种和相关收费,经合并调整,构建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后,便于征缴和管理。在简化税种后可以适当提高征收额度,根据国际经验,使其占全部税收的10%左右是比较合理的,由此可以将物业税(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种之一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其收入调节作用。
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的税收评估制度。出于便于征管、减少征税成本的目的,我们建议以房地产评估价值的80%为课税的税基,这就给房地产的价值评估质量提出了要求。实行物业税改革后,必然要对房地产的税收评估进行规范,适时推出更为细化、规范的合理的计税方法,从而尽可能避免由于房地产价值的低估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物业税体制。把物业税清晰地界定为比较低端的政府,应该是比较合适的。地方政府一旦要将物业税培养成为其主体税种,不仅会提高征税积极性,还会积极扩大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模、优化投资环境,辖区内不动产就进入升值轨道,地方政府收入就稳定增加,这就形成了税收收入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邓宏乾.基于税收目的的物业税改革分析—兼评物业税改革方案[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5
关键字: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思考
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问题
建国以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强化水资源调度,实现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配置是有效的,极大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后,历时十年,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市场经济的合理配置资源、优胜劣汰、价值规律、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深入人心。但在水利系统中,特别是处于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却在很大程度上停滞在原有的思维观念中,习惯于商品生产和工程建设严重依赖上级的行政命令,沿用粗放的管理方式,单位职工吃“大锅饭”、喝“大锅水”、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不高、职工收入差、水土资源的综合经济收益率非常低、注重社会效益的发挥而忽视了自身经济效益的壮大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1)、国家水利产业政策滞后,没有在政策上即时调整、引导水利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对水利工程管理如何进入市场研究不深、不透。
(2)、几千年历史所形成的无偿用水观念根深蒂固。全社会无偿用水或低价用水观念的转变速度缓慢。
(3)、国家重视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稳定,在商品水的价格上严加限制,将农业产业的商品水支出中的很大一部分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
(4)、将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的防洪、排涝等公益性支出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担。
以上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水利系统职工的思想观念陈旧,缺乏适应形势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作风,缺乏发展水利工程的新的管理模式。
2.管理体制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四十七万多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拥有数千亿元的固定资产。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养殖、种植、旅游等功能要素的,蓄引提结合、大中小并举、地域分布广泛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
在水利工程的这些不同的功能要素中,从总体上划分为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两大类。在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中又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即按行政管理区域划分又按流域(或灌区)划分。地方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权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权属地方灌区管理部门或跨行政区域的共同的上一级灌区管理部门。
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形成了条块分割、政企不分、政事交叉、各自为阵、职责不清的管理体制。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以及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编制、灌区输供水时空分布、灌区水价核定、水费计收体制、水利工程管理或养护、供水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诸多矛盾。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之间的责权利不清,出现有利益时大家争着管,有问题时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管的局面。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体顺不顺带来的影响是长期的,危害也是致命的,而理顺管理体制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3.运行管理机制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具有多种功能要素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运行管理中的各种运行机制。主要表现为:
(1)、水价的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按照政策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了水价成本测算。实施六年来,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不能按照测算审批的成本水价计收水费,普遍的实收水价只占成本价的百分之四十左右。虽然水管单位所供的水是商品,其中凝结着商品生产者巨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但却不能从低廉的收费价格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必然导致水管单位职工的生活贫困和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水价的审批是由国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严格控制的,既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定价,又不能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这实际是政府转嫁了水商品成本支出的负担。因此,目前全国水管单位的巨大亏损,其主要原因均是政策性亏损。
(2)、水费的计收机制。多年来,水费的征收都是由地方各级政府以“实物计量、货币结算”的方式实施的,在九十年代后期改为“按亩计量、货币征收”的方式。这在计划经济时期,依靠行政手段征收水费是可行的,但在市场经济时期就出现了许多矛盾。第一是征收主体的错位:由于水具有商品的属性,就不能回避市场经济规律,回避买卖双方直接见面的供需服务关系。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普遍出现入不敷出、财政严重赤字的状况,必然将广大农户所解交的水费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建办公楼、修学校及地方社会公益设施等支出。因此,普遍出现了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挤占、挪用、截留水费等违纪违规的现象,导致一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欠收水费高达几千万元的严重后果。第二是计量标准的失衡:在计量收费的方式上,长期沿用按设计灌面或八十年代初定的灌面,将田土面积折合为标准亩计收水费。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城市化的建设,使田土的比例和各类经济作物的用水量与原有核定的标准严重背离。所以,传统的水费计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3)、水利资产收益划分的机制。在水利工程的单项或单位工程资产中,同一类固定资产往往同时发挥出两种不同的功能效益,如水库工程中的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放空设施等项目,既为防洪保安发挥作用,又为蓄水、养殖、发电、旅游等发挥作用。因此,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各自所发挥的效益就很难用准确的数据进行价值定量,区分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
(4)、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我国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或灌区大多数都是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建成的,主要是通过大搞群众运动的方式建设,加之受当时技术、资金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设计要求低、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渠道防渗不配套等问题。经过几十年的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跨塌水毁严重、水的利用率低、水资源损失浪费惊人,并且存在重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国大江大河的堤坝和各类水库的防洪抢险任务十分艰巨,水库跨坝、渠道跨塌等事故时有发生。这是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维修机制不顺所造成的后果。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中的问题涉及面广、内容多、情况复杂,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
4.运行管理经费的问题。
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管理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支出的补偿主要来自于水费收入。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受到“以粮为纲”,“无粮不稳”和“水是天上掉的,无价无偿的”观念的影响,加之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国家大力扶持和政策保护,所以,水商品的价格一直不到位,而国家对公益性支出不予补偿,导致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经费十分短缺。另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每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又形成水管单位人员增多、机构臃肿、素质低下,根本无法实行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于没有经费,长期以来,没有加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社会保障体系,大量职工退休、下岗、待岗后,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我国的西部落后地区和基层水管单位犹为突出。
5.水管单位性质问题。
水管单位的性质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生产型事业单位”的过程,长期实行“自收自支”、“以收抵支”的预算管理形式,没有得到科学、客观、合理的准确定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国家经济不发达所致。水利工程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基础。因此,理应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和财力的支撑。由于水管单位管理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结合实际界定单位性质就非常必要。光靠水管单位的经营性收入来补偿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支出是不合理的,也是补偿不了的。就全国水管单位一九九五年新财会制度改革后每年出现的巨大亏损来看,再过一段时期,很可能出现“所有者权益”的全面赤字,多年积累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将被巨大的“未分配利润”赤字所冲抵贻尽。这都是由于水管单位的性质错位和补偿缺位所造成的结果。
二.实施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转变思维方式,适应形势的发展。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将原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完全依赖计划,依赖行政命令的思维方式转变过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要素贯穿于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中。特别是在水管单位内部的供水生产、水产养殖、水利发电、库区旅游、水土资源等生产经营实践中,严格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要求,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价格,严把产品质量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重视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根本内涵,要明白“市场经济没有眼泪”的道理。
通过改革的手段,彻底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点、方法,树立长期发展的战略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形势,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统揽我们的工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水土资源、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摆脱水管单位举步维艰的困境,才能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实现水利人的小康目标。但是,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转变观念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念、循序渐进,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使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跟上时展的步伐。
2.认真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几个关系。
⑴、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体制改革不是要全部
废除原有的所有政策、制度、规范,而是要破旧立新,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释放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稳定、增效、发展才是我们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改革的具体工作,以稳定、求实、创新、发展的态度来面对改革,在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
⑵、行政管理和水管单位的关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水管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划分灌区内的水政执法、渔政执法、水库防洪、灌区排涝、江河提防、灌区管理工作的责权利。水行政主管单位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而不能对水管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的过多、过死、过细。而水管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水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做好防洪、排涝、减灾、水土保持等工作,确保公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真正作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新型关系。
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均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综合,其综合效益必然具有公益性效益和经营性效益,在公益性效益中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在经营性效益中表现出水管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处理好这个关系对社会、对水管单位都非常重要。界定清楚两者的资产量、价值量是这次体制改革的焦点。从公平、合理、科学而言,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划分时,可按水库库容的各自占比,或防洪、排涝、减灾、环境效益占灌区范围内平均年度GDP贡献率,或水管单位年度总支出中扣除经营收入弥补支出的占比等方法,客观综合确定公益性资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量。同时结合水管单位现状、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经济发展速度调整确定公益性耗费的补偿额度,不搞一刀切。
要分别对每个水管单位进行划分和确定,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补助份额。同时,重新核定水管单位的供水成本价格,分别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灌溉、城市环境等不同用水类别确定不同的水价成本和价格。并对其中的农业水价的成本价和当年执行的收费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实际供水量和收费总额核定差额,将这一部份不应由水管单位承担的差额,由受益的地方财政负担。但是,由于存在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国家应从全局出发,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大体平衡各省市区的负担份额。
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的关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中央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国家应将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和大中型灌区的干支渠配套改造防渗力度,以利于水利工程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水管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自己、状大实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自身综合经营管理的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改革投资体制,将产权、经营权、管理权适度分离,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出售拍卖、联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为今后的综合经营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借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实现水管单位财务状况的良性循环。
(5)、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主要在于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和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理顺两个方面。外部管理体制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上下领导关系,条块业务关系通过本次改革是必须理顺的。而内部管理体制则主要涉及到流域内部、灌区内部、水管单位内部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内部关系的理顺,必须在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理顺,为整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理顺创造条件,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
(6)、精简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关系。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水管单位在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清理撤消在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下属企业时,必然会出现人员过多而无法安置的现象,而大量的下岗、失业又必然导致水管单位内部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又将出现急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因此,
一方面要坚决压缩非生产人员和超编人员,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鼓励脱产学习,轮岗待岗等多种办法,精减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另一方面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知识才干。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同时实施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精简机构,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逐步调整人员结构,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处理好这一关系,将十分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轻装上阵,提高职工素质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3、准确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在于对水管单位的准确定性,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清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而情况最为复杂的也是这一类。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因此,要以科学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使职工的生产岗位进的来、走的出,退休有所养、下岗有去处。
4.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符合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适应形势、符合要求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其主要的机制是:
第一,在水价的形成机制上按照统一政策,重新核定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分类成本水价,调整实际执行水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实行“小步快跑”的办法,加快水价调整进程。使水价的形成机制、调价机制和管理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第二,在水费的征管机制上,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政策,不再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减少征管环节,明确征收主体;做到供需直接见面,实行合同制供水,收费到基层。同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乡镇或村社用水户协会或支渠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或灌区的水利管理站牵头,负责供水、管水、收费,解决供用水的纠纷,形成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好务,收好费。
第三,在农业用水机制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加快计量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设,在干渠的直灌斗渠和支渠及重要的分水节制闸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改革长期以来实施的按亩收费方式,实行按方计量收费,用基本水量收基本水费、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由支渠管理委员会负责某一条支渠的输水、管水、灌溉和维修等工作,配合用水户协会做好水费的征管工作。
关键词:造纸污水;污泥床;吸附;过滤;治理。
造纸污水水量大,浓度高,可生化性差。传统采用的生化法处理这类造纸污水,投资大、运行费高,去除率低。近年的治理情况表明,较为经济实用的是物化法,在一些国家,已把处理技术的重点转到物化凝聚法的研究和开发。EWP高效污水净化器是只有一级物化处理工艺的设备系统,对利用废纸再生桨料造纸的污水进行治理,达到以污染物去除率COD在90%以上;BOD在70%能上能下;SS在95%以上,经处理污水还可回用到生产上。
一、试验研究
1.1设备原理
造纸污水经絮凝反应后能分离出大量的污泥,这些含有纤维的絮状泥有类似活性碳的很好的吸附能力,以往的沉淀或气浮工艺,只把这些固形物分离,没有再充分发挥这些污泥的只附过滤作用。则EWP高效污水净化器就是利用这些絮凝反应后生成的絮凝沉淀物在净化器内形成一个稳定的、可连续自动更新的只附过港督流化床,令污染物起到活性碳的作用,使进入的污水除了得到平常混凝反应之后的固液分离效果外,还让污水得到过滤和吸附的净化处理,即可达到比普通的气浮或沉淀的物化处理工艺提高10-20%的去除率。由于EWP高效污水净化器没有用任何的滤料或填料作为滤床,不会堵塞,所以免除了砂滤池或其他过滤装置必需的反冲洗的麻烦和额外的动力消耗,更解决了处理装置偶然停用后滤料干涸板结造成的堵塞问题。EWP高效污水净化器是集污水絮凝反应、沉淀、吸附、过滤、污泥浓缩等功能于一体的设备。
1.2试验效果
在试验的五个月中,分六个阶段进行测试,结果表明试验达到要求目标。
二、工程应用
2.1处理规模
珠江纸厂治理工程中,采用两台处理量100m3/h(高13m)和两台50m3/h(高11m),共4台净化器,分别处理黄板纸和白纸的制桨、抄纸废水。人民纸厂采用六台处理量100(高15)的净化器,处理黄板纸和灰板纸的制桨、抄纸废水。配有污泥浓缩槽和加药系统2套、调节池刮泥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两个工程处理量分别为7200和15000,总投资分别为590万元和980万元,占地1600和2800。广州头号城纸箱厂应用EWP高效污水净化器,污水处理后回用到造纸生产中,使得该厂达到1吨水造1吨纸的先进水平。
2.2工艺流程
比试验流程增加了调节池刮泥李、泵后加药系统、污泥脱水机等设备。
2.3运行效果
EWP高效污水净化器的技术特点是没有用任何的滤料或填料,而利用先进生产方式的污水中的悬浮与絮凝剂反应后生成的絮凝沉淀物形成吸附过滤订对连续进入的污水进行净化。其关键是EWP高效污水净化器能把污水中的絮凝沉淀物形成稳定的流化,今污染物起到活性碳的作用,并能由新鲜进入的絮凝沉淀物推动老的絮凝沉淀物排出,始终保持净化器的治理效果。虽然只是一级物化处理工艺,却可比气浮、沉淀等同类工艺提高效率10-20%。
关键词:边坡;边坡稳定;边坡治水
一、前言
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水利水电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能源工程等大量开工建设,在这些工程的建设过程或建成后的运营期间,有时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大量边坡工程;这些边坡工程的稳定状况,事关工程建设的成败与安全,会对整个工程的可行性、安全性及经济性等起重要的制约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程建设的投资及使用效益,因此,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综合分析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
边坡一般是倾斜坡面的土体或岩体边坡,由于坡面倾斜,在坡体本身重力及其他外力作用下,整个坡体有从高处向低处滑动的趋势,同时,由于坡体土(岩)自身具有一定的强度和人力的工程措施,它会产生阻止坡体下滑的抵抗力。一般来说,如果边坡土(岩)体内部某一个面上的滑动力超过了(岩)体抵抗滑动的能力,边坡将产生滑动,即失去稳定;如果滑动力小于抵抗力,则认为边坡是稳定的。
边坡的稳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因素较多,简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边坡体自身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的形状和尺寸;边坡的工作条件;边坡的加固措施等等,在这其中水是边坡失稳的重要因素之一。现在简单分析水流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边坡。一般说,水对边坡的影响主要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使得边坡土体剪应力增加;另一个是使得边坡土体本身抗剪强度减少。
边坡中的土是由于岩石的风化、剥离、搬迁、沉积等地质作用而形成的,与土层的深度、土的紧密情况不同,越到表面土越松散边坡。由于地表水流的作用下,水在坡表面流动的过程中不断地冲刷整个坡面的松散物质,存在一定的沟槽和低凹地,当水超过了低凹地或沟槽的蓄水能力,不仅形成一定向下的荷载,而且水存在岩土体的孔隙中时,会对岩体产生静水压力,即孔隙水压力。其作用方向与孔隙面相垂直,大小与孔隙水水头有关,水头越高,则静水压力越大,静水压力会对岩体产生一个下滑推力,当孔隙水压力剧增时引起滑坡,从而降低岩体的稳定性一般边坡岩土体的滑坡都是从坡顶裂缝开始。
水流渗进土体,使土体的密度增加,这是增加土体剪切应力的主要因素。水对岩质边坡的影响较小,这是因为岩质边坡的强度较高。当地表水在岩石坡面排泄受阻时,会加大岩体的重量,增加坡体的下滑力。对于遇水容易软化的岩层,地下水常可以使岩石内部的联结变弱,强度降低,从而导致土体康剪强度降低。
地下水在渗流过程中会对岩土体颗粒施加一个动水压力。它是一个体积力,其大小与流动水的体积、水的容重和水力梯度有关,其方向与水流的方向一致。结构面的填充物在水的浮力作用下,重量降低,动水压力稍大时,就会带走结构面中的填充物颗粒,侵蚀掏空岩块之间的填充物;同时动水还会磨平粗糙的岩石面,使其变得光滑,降低了岩石的摩擦系数,减小了岩体的抗滑力,降低了边坡的稳定性。由于水流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非常大,所以边坡工程对水流的防治是边坡稳定的重要方面。
边坡治水包括坡面排水及坡体排水。坡面排水主要是通过设置坡顶截水沟、平台截水沟、边沟、排水沟及跌水与急流槽来实现。坡体排水设施主要有渗沟、盲沟及斜孔等。渗沟又分支撑渗沟、边坡渗沟和截水渗沟三种,主要作用截排地表以及几米范围内的地下水:盲沟(即渗水隧洞)主要用于截排或引排埋藏较深的地下水;斜孔主要用于排除深层地下水,土层和岩层均可采用,一般用水平钻机,埋置排水管。同时,也可以通过在坡面植草绿化的方法减少水对坡面的渗入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