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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应用现状提升方向
一、使用信息技术的价值
(一)提高服务的质量
保险公司传统的营销模式在科技背景下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时间与地域会影响业务的开展,有些工作人员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追求短时间的利益,有的还会发生损坏公司形象的事情。这些行为都给保险行业带来很多的不好的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今已经变成了网络经济的时代,保险行业可以让客户通过网络的信息将公司的产品了解的更加的清楚,可以通过自己的了解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还可以与其他产品之间做出比较,让自己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一款产品,这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的优势,我们将在这个信息社会的大环境下将公司的产品最大限度的营销出去,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使得公司的形象,以及公司的品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了科学技术的支持,让公司的很多业务都可以的以进行,这是时代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如果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等这些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我们的保险行业将会在将来发展的更加的美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也更加的有保障。
(二)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理念,这也是将来所有有关管理所必有的发展趋势,作为一个企业,要想加强管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我们必须利用科技的手段,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
企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协调企业中人的行椋让企业的员工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来实现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在管理系统中,管理软件实际上是含有先进的管理思想,能够辅助企业高效地完成目标的工具,它具有企业管理人员所具备的各种方面的职能。在保险公司中,有许多的控制点都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包括营销、投资、财务等等。在管理中,要讲究一定的方式和方法,这是每一个企业所具备的基本的职能。只有达到分散经营与集中化管理相结合,才能获得想要的目标。在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也是一种非常具有代表意义的信息系统,这是一种服务于市场营销的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中包含了各种的销售信息,以及各种销售的渠道,还有不同客户的购买意向,这个系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在管理系统中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财务系统,这是一个以财务核算作为企业管理的系统,它的主要功用就是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随时监控企业经营状况。
二、现状以及发展的趋势
(一)管理系统所取得的成功
1.在不断地总结完善下,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不可获取的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他能够处理日常的各项业务,让公司可以按照一定的秩序稳定的执行,完成预期的目标。具体来说,管理系统的功用包括投保单的录入、核保、保单生成,到业务保全等等。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工具,有了信息系统的支持,我们可以让平时的工作变得更加的有秩序,让公司的管理系统变得更加的完善。
2.我们的保险业务几经不断地完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业务。这是行业发展的过程。在人们选择保险时,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通过核赔履行合同义务兑现保险服务。在完善的信息系统的支持之下,在线核保已经是现在保险公司全新的进步。所谓在线核保,就是利用网络技术的支持,让人们的保险核保得到保障,这对于保险公司和每个投保人都是一种有力的保障。在这样完善的体制下,保险风险的选择已经深得人们厚爱。
3.作为一家商业保险公司,需要自己担风险,自己核算公司的财务情况,最基本的就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得知自己公司的静音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公司的到底是赚钱还是在亏钱。有了信息系统强有力的支持,能够对公司的各种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将公司的经营状况完全的掌握。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公司的管理层可以通过手机就能了解到这一天的业绩以及保费的情况。有了信息系统的完善,让保险行业有了统一的统计和核算的标准。保险行业对核算要求非常的精细,但是我国的财产保险确实在没有精算的情况下运作的,存在许多技术上的不完整。但是已经有计算机公司提供数据,让数据能够得到整合。在未来肯定会建立起完善的精算制度。这也是未来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信息化建设的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公司都基本上实现了数据的集合,这让公司的管理得到了进步,对于管理系统来说,这将具有很大的意义。在数据进行了整合之后,对于公司的管理系统来说将是飞跃的进步,让数据能够获得集中。而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之后,我们需要找到新的发展方向。在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我们应该做的还有对风险以及客户进行优质的管理。还要加强修复系统遗漏的盲点功能,开发升级工作,让信息管理系统变得更加的完善。
信息管理系统的改变在于公司的需求,将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地升级是我们应当发展的目标。结合公司的需求将管理系统变成适合公司情况,满足公司发展的全新的系统。我们要将公司的核心业务作为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的前提,将保单的信息不断完善,将不同的信息记录,最好能够将各类的数据进行分类与整理,能够将这项核心业务的工作做到极致,这是现阶段信息管理系统所需要完成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将不同种类的保险业务能够分门别类的整理出来,让这些信息不再分散和凌乱。
在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当中,需要各方面都通力合作,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不断地完善,真正的做到适合保险公司的现状。在完善时这是一个漫长的探索的过程,这有企业的管理部门和计算机部门不断地努力的研究,才能获得预期的结果。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企业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科技的时代,竞争会变得越发的激烈,将信息技术良好的应用在自己的企业管理中是每个企业最基本的职责所在。在保险公司这同样是一个非常现实,也非常必要的一种选择。
首先,保监会关注到原先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修订前的《保险法》以及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比较严格和具体,特别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市和控制投资基金比例等规定,在证券市场投机严重、波动幅度大、缺乏避险衍生工具的情况下,有效地避免保险公司在股票投资中可能遭到的损失,保证了保险公司资产的安全。但对保险投资审批和核定限制过严,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其次,推出这些举措说明,保险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监管部门有能力对保险公司的庞大资产进行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保险自身发展要求、符合证券市场发展规律的引导和监管,让保险公司在宽松的环境下放开手脚进行自主的资金运用。
再次,推出这些举措,也考虑到了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正在提高。《保险法》生效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对投资逐步重视,已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公司内部投资管理体制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熟悉证券市场的人才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允许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以来,保险公司投资人员通过市场锤炼,积累了基金投资经验,基本上熟悉了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风格和投资状况。保险公司已经有能力分析证券市场形势,把握投资证券基金的机会。对国债和企业债券的投资,也具备了更强的把握能力。
关键词: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
保险业的发展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三年后,中国保险业大门全面向外资打开,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所有城市设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拓展到寿险团险企业年金等品种外资保险公司与中资保险公司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因此“开闸”后的保险业经营由粗放型分散化向精益型集约化转变也是大势所趋,保险市场的开放发展激烈竞争为行业人才带来了莫大的机遇,同时也加速了保险行业的人才争夺战,无论是中资还是外资,谁能把握机遇,拥有合适的产品,完善的售后服务,谁能培养打造一流的团队,尤其能够开发培养出一批熟悉WTO规则能够根据国际惯例进行资本运作和管理的高素质优秀人才,谁就能在“开闸”后的市场中站稳脚跟,持续发展
一保险业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
1.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的特殊性
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的人力资源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保险行业对人力资源需求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三类人才的需求上,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营销人员在地区新保险公司的不断设立老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中,对行业市场的把握,营销策略的运用,公司业务操作的规范以及稳定公司的发展方面,高级管理人才往往体现出个人的管理经验和营销价值,行业对有经验的人才有很大的需求;保险行业不同的险种需要有很强专业背景的人才,如精算人才勘察人才等,在一些健康险的客户服务以及产品设计方面还需要具有医学背景的人才;销售管理人才,保险公司的销售团队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团队也有所区别,个险方面,他们主要提供一对一的服务,那么销售团队是非常庞大的,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销售管理人才进入行业的门槛并不是很高除了对一些例如精算IT等类型的人才,会有相关专业技术的要求,对于销售类型的人才,更多是看这类人员是否具备在保险行业发展所需要的特质,而不会特别关注其是否具备保险的专业背景很多对保险这个行业感兴趣的各类社会人员,都能加入保险行业去发展当然,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行业目前的营销队伍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培养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营销队伍,这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也是一个挑战
2.行业人力资源的缺乏
现在保险行业最缺乏的人才,主要还是集中在有一定保险管理经验的人才当外资保险公司受到国民待遇的同时,团险业务也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实际情况是,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开展团险业务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外资保险公司经营的地域限制取消了,都面临各地分公司逐步设立的问题,为了熟悉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人脉,必然需要有保险行业管理经验的人才来负责分公司的运营,而原有的本土保险公司为了提高自身的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实力,也需要招募更优秀的专业和管理人才因此,在业务发展的各个层面,都出现了对有一定行业经验人才的较大的缺口另外在营销团队的建设方面,保险公司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对营销人员招募的难度加大毕竟随着行业的发展,机会的增多,他们的选择面也会更宽
3.行业人才流动的加快
不管从哪个行业来看,人才流动都是非常正常的人员合理的正常流动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从员工的角度,员工不断地谋求个人的发展;从公司的角度,公司会提供很多发展的机会来寻求这两者之间的平衡,需要人岗匹配,每个职位都是需要经过层层选拔的不是最适合人选的员工,或许会有些挫败感,或许觉得在这个公司发展前景不大,或者认为外面的机会更好,待遇更高,那么,他们就会选择离开原有本土保险公司也在快速发展,新的机构也在不断成立,市场上的机会很多,原有本土保险公司之间的人才流动率本来就较高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的市场后,同时也会利用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来培养当地的人才从这个方面来看,在外资保险公司开业的初期,可能需要从当地的市场上来招募一些有经验的人,再通过这部分有经验的人来培养新人,这是公司发展合理的需要,势必会进一步加快行业人才的流动,当然另外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外资和中资人才的“挖墙脚”争夺战中,是不是会付出经营成本上的代价,代价有多大;二是从外资公司的本身发展来看,在开业初期,主要人员来自于各个不同的保险公司,各种不同的文化融合在一起,会面临文化冲突,毕竟,这些在行业有一定资历的人,之前公司的文化在他们身上都会留下很深的烙印,如何去打造一个共同文化的团队,这对公司而言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4.人力资源的回流现象
人力资源回流现象在保险业中是经常出现的人才流动的特殊现象,因为行业的发展很快,很多保险业务也对外资保险机构开放,市场机会也比较多,人员的流动也比较快,而很多从某个保险公司出去的员工,会考虑再回到公司其实,每个人的价值观和职业发展观都会发生变化,离开几年之后,这些人可能发现原来的保险公司还是最适合他们发展的公司这其中有一些影响他们选择的因素:如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发展的稳定性等当初员工选择离开的时候,可能发现其他保险公司机会更好,待遇更高,但是在加入新公司后,由于本身之前对新的团队新的领导层并不了解,当实际开展工作时,发现合作会出现问题,彼此风格不符,整个公司的发展不稳定,业务操作不规范等情况,而这些并不是新公司能提供更好的职位更好的薪资所能解决的问题分析这种人力资源回流,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另一方面是个人的择业观目前,保险行业从业人员都比较年轻,择业观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当外部机会很多的时候,他们是很容易被吸引的另外,保险公司始终是坚持欢迎有经验的旧员工回到公司,并不会用员工当初选择离开来评估员工的忠诚,业绩的稳定增长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保险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特点
二人力资源开发的理念和措施
1.留住人才
公司留人,从公司招聘选才的阶段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在招聘时要考虑应聘者的价值观是否和公司的价值观一致,如果在价值观上与公司不符,与公司的文化冲突,即使你用高薪来聘请,也是留不住他的在用人方面,如何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如何为他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如何组织相关的培训帮助员工实现他的职业生涯规划,这是高层人力资源部门和基层负责人都需要认真考虑的很多员工离开公司,很大程度上是他们感觉到在这个公司没有发展的空间,怎么给员工发展的空间,这是值得很多人力资源管理者研究的课题所以,作为比较有经验和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在最初招聘选人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哪些个人素质应被放在第一位,比如说沟通能力,因为沟通能力对从事保险业很重要,专业知识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可以培养的,而个人某些方面的素质则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培训来改变
2.培训人才
保险业人力资源流动较快,尤其是一批一批的新员工会进入到公司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经验是老人带新人的方式,公司最初进入到某个地区时,往往是从公司总部或其他业务比较稳定的地区抽派人员来支援新市场,并且培训本地市场招聘的人员,这是一种培训的文化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员工在目前的岗位上培养不出一个接班人,从个人的职业发展来看是很难得到提升的其实每个员工进入公司,对个人发展都有期望,他也不希望一直停留在一个岗位上对于每个员工而言,将他们的业务知识传授给新的员工,并不意味着他的位置将被替代,也不意味着他将失去竞争力,而是他将有一个更大的发展空间,他将有机会去学习更多的东西,了解更多的领域
保险公司在创立之初,不得不从同行业中“挖”人从同行业中引进的有经验的人固然在短时间内即可胜任工作,为企业创造效益,但这些人以前接受的是一种企业文化,来到新公司就要适应另一种企业文化,尚需一段调适期和磨合期,两种企业文化磨合的过程中所带来的负效应,可能就抵消了其为公司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但当企业的发展进入成熟期后,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及培训体系业已建立,这时就不能单纯从同行业中引人,而转向为公司培养自己的人力资源
3.配置人才
当保险公司进行业务扩张时,需要有经验了解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员工来拓展业务,保险公司通常的方式就是需要考虑把总部的员工派出去一方面要考虑派哪些员工出去,另一方面要考虑符合要求的员工是否愿意被外派另外,每一个地区的人力资源状况不同,因此,不可能用统一的方法来解决各地的人才配置,一个企业内部,最起码要做的是保证用人策略在各地的一致性另外,在财务和成本控制上比较严格的公司,一般在业务上不强求快速扩张,公司人员的增长完全根据对业绩预期的增长进行管理这就需要优化人员配置,在增加员工的计划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在岗位设置上也讲究精简每个员工被要求培养成多面手,同时,要求对员工的培训要强调效率问题,在同等保费收入的前提下,投入的人力达到最少
保险业内目前经常使用的营销策略是“人海战术”,即招纳庞大的营销队伍,这对许多想在保险业兼职的社会人员具有很大诱惑力,公司喜欢这样的战术,原因是明显的,这些人不会给公司造成人工成本上的压力,因为这些兼职人员的工资完全是根据业务量来提成的,没有最低保障工资,没有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有的甚至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则采取的是“优胜劣汰”法则,这种关系是公司业务委托保险业务人的一种关系,而非一种正规的劳动关系从公司短期发展来看,这些庞大的队伍可以为公司带来客观的业务销售量,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社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团队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再加上培训不足,在营销人员“一对一”的客户服务中,就可能忽视公司的理念并可能产生一些“诚信”方面的纠纷和危机
4.人才备份
备份来源于IT词汇,在IT中的解释是为了防止信息文件损坏和丢失,同样道理,人才备份是防止因员工流失引起损失的重要工具无论是保险业还是其他行业,需要备份的人才一般是一些“核心的员工”“核心员工”通常存在“不可替代性”,因此让保险业的管理者头疼,因为只要可能存在“不可替代性”的因素,就确实是一个企业需要深思的问题,就更需要公司有未雨绸缪的思想如何做好人才备份,不少保险公司一方面会强化人才的储备和技术培训,使某项关键业务流程和客户不会只被一两人独占;另一方面,尤其是团体业务至少要有两至三人同时攻关对于精算勘察医疗等技术岗位的某些重要职位,采取了设立后备人员的培养计划,让这些“替补人员”提前熟悉将来的工作,或是给这些技术岗位的人员配备助手,潜移默化的以“同事助手”关系建立一种“师徒”培训机制,一旦发生这些岗位人员的流失,则这些“助手”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胜任关键的工作,从而降低了由于员工空缺而造成的损失
另外,建立完善的计算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离职率变动情况以及离职原因及早采取相应措施,有效的信息还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用人留人政策同时和社会一些正规和专业化的职业介绍所或是劳务公司通过合作也可以建立有效的人才备份,因为职业介绍所和劳务公司往往有大量的人才信息和储存机制,具有“人才银行”的特点,这样既能减少备份人才的成本和精力,又可以减短招聘人才的时间,尽最大可能来减少员工流失带来的损失
中国是一个农业巨灾频发且灾害后果严重的国家。建国以来,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农作物面积一般在40万一4700万公顷,倒塌房屋300万间左右。再加上其它损失,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一500亿元人民币,大灾年份损失更加严重。
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业巨灾发生机会多,成灾频率高,损失巨大。2008年初,中国发生了5O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农业遭遇了巨额经济损失。在灾害所波及的21个省区市中,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2亿亩,绝收面积超过3000万亩。而此次灾后保险赔款近20亿元占比不到雪灾总损失的2%。农业巨灾风险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旦承保,当农业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危机,甚至会陷入破产的境地因此,研究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关于农业巨灾风险保障的基本制度和管理经验,尽快建立而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经验的比较分析
本文将以国外巨灾保险的运作机制为视角,从法制建设、承保主体、风险分担和政府责任等方面进行剖析,以求为我国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
(一)健全的法律法规,为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巨灾保险推行较为成功的国家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整个保险制度能够依照具体的法律条款来建立实施。这为本国巨灾保险的成功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美国国会先后颁布一系列法令,以此来促进本国巨灾保险业的发展,比如《联邦洪水保险法》(1956)、《全国洪水保险法》(1968)、《洪水灾害防御法》(1973)、《洪水保险改革法》(1994)等。日本政府也颁布了与巨灾保险相关的法令,如《灾害对策基本法》、《地震保险法》等。1966年日本国会制定了《地震保险法》和《地震再保险特别会计法案》。后来为鼓励居民投保地震险,日本政府又颁布了《地震保险相关法律》、《有关地震保险法律施行令》等法令。欧盟成员国中,法国、挪威、西班牙、瑞典和土耳其等国建立了强制性巨灾保险体系,通过立法手段要求符合某类条件的投保人必须购买。法国于1982年7月颁布了《THEFRENCHNATSYS—TEM),建立了自然灾害保障体系。为配合强制保险的实施,1980年,挪威议会立法建立挪威自然灾害基金,并规定所有购买火灾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同时购买巨灾保险,保费收人纳入基金。土耳其政府也通过立法要求所有登记的城市住宅必须购买强制性地震保险,且强制性地震保险条款全国统一,并建立了国家巨灾准备金。
(二)承保主体呈现多样化、联合化的特征
巨灾保险的承保主体主要分为保险公司主导、政府主导以及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三种类型。英国巨灾保险仅由保险公司承保,政府在巨灾保险体系中不承担承保责任。美国面对巨灾风险主要建立了政府主导推出巨灾保险计划和巨灾风险与资本市场相结合两种方式。日本则建立了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合作、民间经营与政府补贴相扶持的模式。新西兰的地震风险承保主体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这些机构分属政府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
(三)风险分担方式灵活多样
英国的巨灾保险由于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并且政府也不对巨灾保险提供再保险方面的支持,因此,英国的保险公司在提供巨灾保险时,均要求政府进行大量的防洪工程建设以及提供巨灾风险评估、灾害预警、气象研究资料等相关公共品,以使巨灾保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只有在政府履行了上述职责后,保险公司才提供巨灾保险。英国保险公司提供巨灾保险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政府进行的防洪工程以及通过商业再保险公司分散巨灾保险风险。美国政府运用财政、税收、再保险和紧急贷款,特别是采用了农业巨灾证券化等手段来分散和转移农业巨灾风险,其经营巨灾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均是NNPP的成员单位。挪威立法规定,所有购买火灾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同时购买巨灾保险,保险收入纳入基金。基金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保险公司间分散巨灾风险导致的损失;二是建立针对巨灾风险的再保险机制;三是在基金与成员单位间建立一个契约以应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损失,基金由隶属于政府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管理。
(四)政府参与模式灵活
各国政府对于本国巨灾保险市场主要采取三种参与模式:一是自愿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巨灾保险,政府充当旁观者。在这样的巨灾保险市场上,巨灾保险保障由私人保险公司提供,进行商业化运作和管理。二是强制模式。政府在这类运作模式中直接充当主导者,巨灾保险由政府直接提供,往往采取强制保险或与其他利益相挂钩的半强制的形式。三是综合模式。在此模式中,可由政府代表、商业保险公司和学术界代表共同组成一个巨灾保险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负责巨灾保险的商业化运作,政府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国家巨灾准备金,寻找国际组织资金支持等。
三、对我国的借鉴
在充分吸收国外巨灾保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以商业化运作为基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政府政策支持为重要推动力的强制性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以下方面不容忽视:
(一)加快农业巨灾保险的立法工作,切实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根据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市场需求、自然灾害的分布和发生情况以及巨灾保险发展的历史经验,同时考虑宏观的经济实力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在吸收和借鉴国外巨灾保险法律制度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农业巨灾保险的立法步伐,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巨灾保险法律制度。
(二)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促进保险公司农业巨灾保险良性发展农业巨灾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其危险存在方式与正常保险风险的危险存在方式不同,其承保业务总量越大,面临的风险也越大,保险公司存在着扩大承保面和降低风险之间的矛盾,因此,农业巨灾保险的经营必须有多元化的风险分散途径。从国外巨灾保险的实践经验来看,风险分散机制是整个保险体系中不容忽视的一环,除了投资防灾工程和再保险等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外,发达国家出现了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趋势,并利用其成熟的资本市场开发了一系列保险衍生品,增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因此,我国也应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和金融改革的深化,建立起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新晨
(三)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作用借鉴国外经验,合理定位政府角色至关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国家政府都直接或间接介入巨灾保险市场。因此,我国政府作为重要的承保主体之一的支持作用更多地应体现在以下方面:做好公共品的提供工作;对部分农业巨灾风险如洪水、地震等实行强制性保险,或由政府充当再保险人,由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保;建立并公布自然灾害风险景气指数,指导保险公司科学承保;利用国家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农户投保等。
关键词:平安保险 寿险业务 发展战略
一、平安保险公司概况
平安保险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21日,同年5月27日正式对外营业。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HK.2318)顺利地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自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个人寿险业务①,目前拥有超过18万人的人队伍,在国内共设有35家分公司,超过2600个营业网点,服务网络遍布全国。中国平安人寿还引进多名海内外资深保险专家进入管理高层,实现了将国际化的管理经验和本土实际的有机契合,保持并增强了平安寿险在销售、精算、产品、品牌、培训等领域的优势地位。
二、我国寿险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不可否认,中国寿险业因其发展时间短,尤其是多家竞争的市场经营格局形成时间短、市场主体发育不足等多种因素而导致与国外寿险业的差距非常大,占全球20%以上人口、占全球近4%GDP的中国只贡献了不足2%的寿险消费(2004)②。未来中国寿险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
1)国家经济政策改革。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激发社会公众对寿险的需求,为今后寿险业发展提供空间。
2)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改变了以往职工养老、医疗等完全靠国家支持的局面,只保障投保人群基本的生活、医疗需求,使社会公众对补充性商业保险的需求大大提高,商业寿险市场规模将会大幅度提高。
3)随着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可支配收入增加,为社会公众潜在的寿险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提供了资金保证。同时,人们对保险的观念也有所转变,对资本保值增值的期望大于保障本身,对非传统寿险产品产生强烈的要求。
4)人口老龄化趋势更加严重。在政府提供的保障水平降低的情况下,人们必然会把目光转向商业性保险保障,从而进一步促进养老金市场的发展。
2.面临的挑战
1)外资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成熟的投资运作经验,对中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更是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加入WTO初期,外资公司为打开中国市场必然会带来其成熟的投资分红型产品,将对中国寿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带来巨大冲击。
2)外资保险公司将逐步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将会带来其先进的产品、管理理念和销售方式,如成熟的非传统寿险产品、企业退休金计划、老年护理产品等,势必对中国的寿险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
3)对从业人员素质的挑战。西方各国对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在法律法规上都有具体要求;同时,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和信誉,保险市场主体都非常重视员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培养。而我国目前寿险从业人员可以说良莠不齐,相当部分寿险营销人员和兼业人职业道德意识极差,各类违规事件层出不穷。
4)对监管法律系统的挑战。西方规范保险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已有600多年的发展历程。而在我国,一方面是保险法律、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保险法规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威信非常低。
5)国内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在这种竞争中,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因为增值的功能优势明显大于保险产品,因而对潜在投资者具有较大的诱惑力,也会对保险业的传统寿险产品不可避免带来较大的冲击。
三、平安保险公司寿险业务内部竞争能力分析
1.产品开发分析
产品开发是保险业务的起点,产品开发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后续业务部门的工作成效,甚至影响到整个公司的营销。尽管平安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的开发工作,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但由于信息资源匮乏,采集渠道不畅,公司设计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使产品开发部门应对中国巨大市场显得势单力薄。
2.营销分析
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寿险为中国境内第二大寿险公司,市场占有率达到16%。平安是国内最先引进个人寿险营销方式的保险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营销体系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保险人员已发展到18万人,经营网点遍布全国的大中型城市和部分乡镇地区。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平安的营销体系正在向开拓型和服务型转化,但服务网络远远滞后于销售网络,业务形式较为单一。
3.核保、承保与理赔
核赔、理赔方面,公司有集中统一的后台服务,这表现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核保和理赔工作。这种集中统一的后台服务模式的确立也引发了平安保险寿险业务组织结构的调整。各地分公司只具有销售和直接服务的职能,资金运用、核保、理赔等职能完全集中到总部。
承保方面,业务流程比较规范,寿险业务毛承保保费及保单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在2005年,平安保险公司的毛承保保费及保单费收入为人民币600.49亿元,其中寿险业务为人民币498.99亿元,大约占83.1%③。
4.再保险
再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散风险,把一个保险人承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责任在同意承担的同业之间进行分摊。在这方面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主要是分出保险业务比较多,而分入业务则较少。
5.投资
平安保险已经涉足了寿险、产险、信托、证券、银行等多个领域,不仅为寿险资金的运用提供较为丰富的渠道,而且还拓宽了平安保险寿险业务的销售渠道。但由于缺乏资金运用经验,保险资金运用水平较低。
6.财务分析
为了提高风险的控制性,平安保险公司采取了资金集中上划制度,即各分公司的保费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上划到总公司指定的帐户。这样有利于提取风险准备金,减少了资金分散带来的风险。另外,由于寿险保费由增值的要求,保费集中上划可以充分利用资金进行投资,以达到保费稳定升值的目的。平安是目前国内中资保险公司中唯一一家连续多年按国际标准出具财务报告和精算报告的保险公司。
公司也有非常雄厚的资本实力。2004年平安保险上市后获得了143亿港元的融资,不仅能够为其不良资产提供了绝佳的化解机会,还为其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7.人力资源管理
这主要体现在平安拥有的境外专业人才、富有经验的国内管理人员和高业绩的寿险人非常多,比例也非常大。平安保险拥有500人的海外人才队伍,涉及财务、精算、IT、营销管理、人力资源、品牌管理等众多领域,以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为主。这些优秀人才对平安保险寿险业务的推动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8.制度安排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开始注重企业文化的管理。由于2002年的业务萎缩造成其内部管理问题非常突出(如内部管理混乱,人员流失严重,文化冲突等),平安重点调整内部管理,并提出向汇丰学习,要建立起贯穿公司始终的坚定执行理念的企业文化。
四、平安保险寿险业务发展战略方案的选择及实施建议
1.平安保险寿险业务发展战略方案的选择
通过对平安保险寿险业务内外环境的分析可知,扩大营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份额加大原有客户保险深度和积极稳妥提高寿险资金利用水平这三种战略对公司的发展最具有竞争力。其余战略对企业影响较小。
2.平安保险公司寿险业务发展战略实施建议
1)扩大营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①拓展营业区域
我国的人口大多数在乡村等不发达地区,目前保险水平较低,但随着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我保障意识的不断改变,这也为平安保险寿险业务进军乡镇市场提供了新的契机。
②加强企业内控机制
从保险经营管理体制上来看,应当严格禁止违规降低保险费率、扩大保险责任、与保户签订附加合同等现象的发生。取缔未经批准的机构保险业务,禁止擅自提高手续费的标准。要正确处理发展保险主业与保险资金运用的关系,避免由于个人行为导致企业道德风险的发生。
2)巩固市场份额,加大原有客户保险深度
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要,不断开发出新的寿险险种,通过对原有客户的回访调查等服务,将新的险种介绍给客户,加大客户保险深度,实现寿险市场的再开发,促进业务的增长。为实现保费的稳定增长,还应当继续完善续期保费收缴制度,提高续期保费的收缴比率。
3)积极稳妥提高寿险资金利用水平
①提高寿险保费资金运用水平
平安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利用政策允许,逐步扩大投资可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通过投资的分散化和有效的投资组合,最大限度地降低非系统型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②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经验
在经营管理上,平安保险公司致力于先进寿险公司的经营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了平安特色的经营理念。在寿险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平安保险公司更应放眼未来,以海纳百川的精神,积极吸取经营管理精华,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注释:
① 平安保险在1993年以前通过内部的寿险业务部从事小范围的团体寿险业务,1993年根据分业要求成立深圳平安保险寿险业务保险公司,仍以团险业务为主,1994年开始经营个人寿险业务。本文重点分析1993年以后的平安寿险发展状况。
② 资料来源:SIGMA,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③ 数据来源:平安保险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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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风险管理经验借鉴与管理促进
商业保险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些中小企业风险的管理数据,通过数据的应用分析,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保险服务的同时,可以为其提供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资金调配和运用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管理服务,帮助其借鉴行业内好的风险防范经验,降低其生产经营风险。
(二)提供丰富的保险产品与风险补偿
商业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与经验,是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企业,在其经营以各种风险保障为目的的销售及服务过程中,可以提供多款不同标的、不同保障的保险产品。从这一点上来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设计不同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保险建议书,为中小企业设计相关的风险管控技术系统,降低中小企业经营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销售不同组合的产品,多层次多角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
(三)提升信用水平,获得融资保障
中小企业通过购买保险产品,获得保险保障,可以通过提高其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其信用水平,使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有效开展,为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中小企业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能够大大改善其融资条件,提高其融资能力,获得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
二、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对中小企业经营影响的对策
为深化保险行业自身的改革,服务国家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必须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在“新国十条”出台的大环境下,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契机。当前,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提供的较为成熟的保险产品与服务主要有四大类:企业财产保障类、员工福利类、融资保障类、责任保障类。本文将以化工行业为例,探讨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对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及其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一)中小企业保险需求与产品方案———以化工行业为例
根据对100家化工企业的调研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化工行业的风险较为集中,且保险需求也接近,通过对化工行业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和保险产品提供安排,可以帮助中小型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规避相关风险,也为其在社会责任承担与员工福利解决方案中提供有效支撑。
(二)对策与建议
面对新国十条给保险业带来的机遇,保险公司应针对不同中小企业的需求,在已有成熟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开发创新更利于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的新产品,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
1.强化管控,科学厘定承保条件保险公司拓展中小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前必须首先了解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通过对中小企业风险和保险的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数据库,运用精算手段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评估模型,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资产规模的中小企业的风险做出评估,同时结合多种因素,如投保的险种和保额、企业信用等,确定所适用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和承保以及免赔的条件,使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有章可循,从而提升保险公司整体的风险识别和开拓业务能力。
2.创新产品,满足风险保障需要一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组织力量开发、改造和组合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保险组合和系列产品。这些保险产品应涵盖财产、责任、人身意外和保证保险四大险别并有较大选择余地。二是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为帮助诚实可信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应更加谨慎地开发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把融资风险降到最低。三是为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员工工伤和健康等方面高额费用的难题,可以完善雇主责任险,并适度开发中小企业短期健康险。
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体化趋势表明,任何一国经济包括经济组成中的某一部分,都不能离开其它国家经济而独立存在,也不可能在封闭状态下保持持久的发展与繁荣。在开放、多元、相互依赖与紧密联系的经济结构中,开放、合作已成历史性的必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所取得的经济建设成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作为国民经济的子系统,保险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和其它金融服务的职能和使命,在其发展中,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就自不待言。尤其是,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要求在其产业政策中实行对外开放。而对于尚处在幼稚阶段的我国保险业而言,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必然性还有来自以下几方面的自身需要。(1)鉴于我国保险业的落后状况,亟需通过引进外资增加保险供给;(2)引进国外保险业技术、经验、人才乃至产品,以便实现民族保险业的自强;(3)恢复我国世界贸易组织缔约国地位的外交需要。
基于上述内外因素方面的考虑,我国在改革开放的系统工程中,依据自身需要适时开启了保险市场的大门。从80年代开始,我国就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代表处,1992年,美国AIG公司在我国开业;1993年东京海上开业;1996年,相继批准了加拿大宏利、瑞士丰泰在我国开业;1997年,批准法国安盛、德国安联、美国安泰三家保险公司与我国保险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1998年,进一步批准英国皇家太阳联合和澳大利亚康联保险公司在我国开业。保险市场近几年来的对外开放,的确为基础薄弱的我国保险业注入了“催化剂”。首先,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在短期内增加了保险供给,缓解了以往供给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外资公司先进的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优质产品和服务,对我国同行业产生了良性示范与启迪;再次,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对我国民族保险业产生了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加快了民族保险业的发展速度。最后,我国保险界通过与外资公司的接触扩大了同国际保险界的联系。
然而,由于对开放我国保险市场的认识尚不深刻,加之对开放的“度”和开放的方法缺乏基于本国实际的科学策略,使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存在着诸多问题。表现为:
1.把对外开放等同于单向引进外资保险公司。无论是法规、政策的制定,还是舆论宣传,都倾向于构筑吸引外资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的“环境”,而缺乏走出去的意识和政策引导,更没有与走出去相配套的法规。
2.把开放等同于开放我国的直接保险市场,而没有充分考虑与之相配套的间接市场的开放和构建,对保险市场的结构平衡、保险业自身的风险保障机制重视不够。如我国在短时间内引进了一批外资产、寿险公司,由于这些主体直接参与分割我国的保险市场,造成了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供大于求的局面。
3.把保险业的繁荣与保险公司的数量相等同,在短期内引进了一批实力远远超过国内保险公司的外资保险公司。如在1992至1998年不到六年的时间里,在我国开业的外资公司已达到9家,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已近200家。这些中国保险市场上的“潜在主体”,目前已开始在人员分流、市场分割、价格竞争等方面对民族保险业形成冲击。作为一种极端情况,如果这些公司都获准在我国开业,对民族保险业的冲击将是致命的。这方面,旧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
4.由于资本的趋利本性,外资保险公司在时机成熟时必然会充分利用其在华建立的机构,以参股、购买我国保险公司股票、收购我国保险公司等“隐形进入”手段,渗入我国保险业或其它经济部门,从而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挑战。
二、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依据
就保险业同国民经济的关系及其自身结构体系,以及世界各国在对外开放中所达成的共性经验和原则看,科学合理地选择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政策,应立足于以下几个一般原则:
1.立足于本国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发展潜力。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程度越高或发展潜力越大,对保险的有效需求就越大,对保险供给的需求就越大。
2.立足于本国保险供给和需求平衡情况。国内保险供给充分,甚至保险产品供大于求,则对引进外资的需求就小;反之,若本国保险供给不足,供给小于需求时,就应扩大对外开放。这是确定引进外资资本量的依据。
3.考虑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承受和吸收能力。包括:(1)本国保险业对外来保险业冲击的承受能力;(2)本国国民对保险产品的消费水平;(3)本国科技力量对所引进保险专业技术的吸收、消化、接纳和创新能力;(4)国民文化水平、价值观念等。这为选择所引进外资企业的技术和产品提供了坐标。
4.充分考虑本国保险市场结构均衡和完善情况。这是选择引进外资企业类型,如选择财产险资本还是人身险资本;是选择原保险资本还是再保险资本所应考虑的。
除了上述一般性原则外,特定时期保险市场开放策略的抉择,实际上应更多地立足于该时期本国保险市场的实际状况,特别要立足于弥合或缓解本国保险市场发展中最突出的迫切问题。我国保险业目前的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中“低通胀”战略的成功实施,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相对而言,保险供给相对过剩,出现了按保险资本金计算的“供给大于需求”的现象,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从而造成空前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甚至引发了恶性竞争和市场混乱。
2.再保险体系尚未建立。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保险是实现保险业风险分散和转移的必要手段,对一国保险业的稳定、持续发展起保障作用。但因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陈因,更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人才和组织管理经验,目前尚未建立与直接保险市场配套的间接保险市场体系。
3.由于保险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保险监管机构、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保险监管方法滞后,特别是由于缺乏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再保险市场体系,从而难以对各保险人形成公平、公正且有力的技术约束,造成保险监管不科学,难奏效,对保险业的监管尚处在幼稚阶段。
4.我国保险业无论是在承保技术、管理水平、产品创新、人才素质,还是在承保实力等方面,都与国际保险业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由于我们在参与国际市场的再保险方面积累的经验较少,在再保险市场组织能力方面的差距更大。
三、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科学选择
立足于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着眼于我国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保险市场所面临的迫切问题,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的科学抉择应采取:有序开放间接保险市场,合理保护直接保险市场。从现在起,放慢开放直接市场的速度,而立足于完善保险市场结构体系的大局需要,在不断改革现有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和运行模式的基础上,有条件地引进1-2家外资再保险公司,成立由各家中资保险公司共同参股的全国性再保险公司,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直接保险市场相配套的再保险市场体系。具体为:
1.选择性地引进1-2家专业经验丰富且愿意同中国保险业合作的外资再保险公司,以接受国内各保险公司的分入业务和向国际市场分出高风险业务。
2.由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全国性的再保险公司,以接受国内外各保险公司的自愿分入业务和向国际市场分出业务。
3.改革现有中保再保险公司的经营体制和运作机制,使其由现在的国家再保险机构的角色逐步转化为商业性的再保险公司,从而形成再保险市场上公平竞争的局面。
4.加强再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应尽快制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便对再保险市场运行进行规范和引导。
关键词: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风险管理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例如政策风险,包括金融监管政策风险,不动产政策风险以及税收政策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变现风险;间接投资模式易产生委托风险,保险公司和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不动产的投资规模大、期限长,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面临的风险需要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共同应对,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过热的事实有目共睹,所以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自身两个方面都应着手对不动产投资产生的风险做必要的防范。
一、监管部门
1.国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采取宏观调控的政策往往偏向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比如限制购买或者采取一些方式影响开发商开发土地,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应该更多的采取一些杠杆型措施,比如财税、金融政策,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往往也会降低房地产的刚性需求,这种方式短时间内可能会取得一定效果,但是长期来看可能会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2.保监会要联合各部门进行协调控制
保监会在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方面已经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但是其中也出现了部分问题:第一,相关政策出台时间跨度大,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多个方面,执行起来较为困难,反而出现一些不合理或者低效率的现象;第二,部分政策制定不清晰,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正确理解保监会的用意,发生“无意”的违规行为;第三,部分比例设置涉及交易对手方,信息获取难度大、成本高。保监会应该合理的制定政策,不要l繁变更业务办理流程,这样会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损失。
另外,保监会还应鼓励保险公司在安全原则下进行不动产金融产品的创新,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资金间接投资渠道。同时,保监会也要联动各部门进行协调控制,甚至要联系国内外监管机构联合控制风险,并加强同国外监管机构、优秀不动产投资研究者的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优秀的投资管理经验。
二、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
1.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资金量大、周期长,因此保险公司资金池中的资产配置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保险公司在做长期投资决策的时候要考虑到项目的质量、周期、资金投入的要求和国家的政策等,合理的利用资产一负债管理运用到公司的经营治理中。投资管理部门要仔细分析项目的整体收益情况以及回收期,及时的掌握资金池的变化,做好资金出现问题的预警系统。当不动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要快速反应,不要错过最佳的处理时机。同时,在保险资金到期时要做好衔接准备,及时选择优质的投资项目进行资金的再循环。此外,还应该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
2.重点实施内控治理
投资决策前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充分掌握项目的“软”、“硬”信息。在投资项目的策略和选择上要谨慎选择投资伙伴。保险公司在实施投资之前应该进行有效的研究,在理论层面和实操层面都要进行论证。投资部门要广泛搜集资本市场、消费市场、不动产市场以及宏观经济变动的有关情况,特别是调研当地的实际情况,再加之资金运用途径、发展前景等,做出分析是否投资该政策的选择。项目实施阶段保险公司采取委托的方式投资不动产时要注意做好人的跟踪机制,要求其定期或不定期的发送审计报告以及投资活动的记录。在投资决策中应注意坚守以下原则:首先在投资商业物业时仍要以成熟物业为主,同时要把租金回报率作为投资收益的重点考虑对象;其次,着手布局与各大商业地产、房地产公司的合作战略,尽管保监会将保险资金的投放目前还限于不动产中的商业地产、廉租房、自用办公楼,但从发达国家监管的经验来看,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还会继续放宽,不动产证券化产品也会越来越丰富。
国外商业地产与我国商业地产开发的最主要区别就是开发商所做的不仅仅是地产的开发,更重要的是后期的经营。所谓经营并不是指类似于商场运营那样的经营,而是把整个商业物业当作自己的产业来运营,以长期经营为出发点,而不是仅仅将他销售出去,由社会、购买者去承担风险。因此国外专业商业地产开发商对于商业地产的操作模式,几乎已经完全脱离开以销售作为回收资金的途径,而是把重点放在整个商业物业的长期营运以及租金的稳定增长收回上,从而带动长期的投资回报,在成功及稳定经营的基础上,甚至推动项目打包上市,这样不仅有稳定的投资回报,更利于资金的回笼,以利于新项目的建设。
3.选择合适的投资模式
保险公司必须确定是通过自己组建团队来进行投资管理,还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的专业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专业化的控股公司,公司内部设立投资机构或者是外包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投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多采用在公司内部设置专门投资机构的方式进行不动产投资。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做到有效的风险控制,保险公司管理层可以对整个投资活动有较强的支配力,而缺点在于容易产生职责混乱,滋生内部的暗箱操作行为。国际上来看,各国保险公司主要采取控股集团或者是集中的投资来进行不动产投资活动,虽然不易于总公司直接支配,但是可以建立起双重风险控制体系,更加公开投资经营过程,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的选择投资模式。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