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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工人技师实行聘任制,并坚持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
(二)工人技师的考评与聘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标准与条件,实行职岗一致的原则。
(三)工人技师资格的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评聘的范围和对象是:
(一)技师评聘的范围是人事部规定的技师工种范围内的技术含量较高、技术特性较强的职业和工种。
(二)技师评聘对象是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并确定为高级技术等级的在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技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术理论水平。
(二)一般应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优秀高级工,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三)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满25年,并取得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高级技术等级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所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工种岗位上的技术工人。
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后,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工人,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5年;获厅(局)全省系统技术比赛第一名或获地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2年。
第五条技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考试考核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二)对岗位工作有独特的技术专长,能解决本工种操作上技术难题,并具有辅导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三)工作上能刻苦钻研技术,没有因本人原因造成严重事故。
(四)符合评审委员会制订的具体评审条件,并由评委会评审通过。
第六条技师岗位设置必须限定在人事部规定的技师工种范围内。技师岗位职数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注意向技术含量高、技术工人较多的工种倾斜。
第七条省人事厅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各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总数3%的比例,并参考可评技师工种岗位技术工人数,核准下达各市。省直和中直驻**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由省人事厅统一核定。
第八条技师的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在设置技师工种岗位上工作并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本工种岗位技师,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学历、参加比赛获得名次证书、技术成果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填报《**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试考核申报表》(表样附后),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验证后有关原件退回。
(三)培训与考试考核。
1、申报技师资格的工人原则上以自学为主,根据需要和自愿,也可适当安排短期集中培训。
2、省人事厅统一组织技师资格的职业道德、技术理论考试,实行全省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并按参考人数的2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技师技能操作考核。
3、获考试通过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技师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或答辩形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合格率为参加技能操作考核人数的40%。
技师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技师评审。
(四)组织评审。省人事厅负责全省技师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聘请有关行业、工种的技术专家、专业老师组建评审组。评审组一般由7—11人组成。评审组开会不得少于7人。评审工作在讨论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票达到或超过评审组应到人数三分之二的为评审通过。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由省人事厅审核下达具有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并统一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证书》。
技师评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评审后原件退回):
1、个人主要工作业绩总结;
2、学历证书、高级工证书;
3、获奖证书和参加技术比赛取得名次证件;
4、《**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评审表》。
第九条单位聘任。各单位要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对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综合其工作表现,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任。单位与拟聘人要签订聘约。聘约内容要说明签约人的职责范围、聘任期限和目标等。技师的聘期一般为1至3年。聘任期满可在工作业绩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本人技师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岗位聘期目标的,应予解聘。
第十一条技师调动工作或变更与原聘任的技术工种完全不同的技术岗位,原聘任的技师职务自行解聘。不再聘任为技师职务的人员,可保留原工种技师资格。
调动工作后工种没有改变的,或新任岗位与原工作岗位技术工种任务相近的,单位需要聘任技师而又有技师岗位聘任指标的,报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后可重新聘任。
一、培训考核的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省市驻沭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培训考核的条件
1、在技术工人岗位上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
2、在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包括聘干人员)的,须同时参加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技术等级聘任。
3、机关事业单位凡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以上的技术工人,本人提出申请,不再参加高一级技术等级聘任的,可不参加本次工人继续教育。凡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技术工人,又取得上一技术等级证书,愿参加竞聘的,必须参加本次技术工人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周期
继续教育的周期为四年,首次自20*年至2010年,每个周期不少于40个学时。
四、培训考核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培训考核的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培训教材》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新知识读本》。凡20*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技术工人实际情况,制定每期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计划,提供人员名单,安排技术工人分期分批接受继续教育。全县于20*年8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考核工作。
五、考务纪律
为加强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考核工作的管理,保护考核的公平、公正,考试实行全封闭、统一闭卷考试,单人单桌,由继续教育实施。对违反考务纪律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六、相关问题
1、继续教育成绩按百分制,60分为合格,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2、按临人发[20*]5号文件的规定,技术工人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聘任技术等级岗位、升级培训和兑现工资的依据。继续教育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首次聘任;待成绩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及晋升技术等级。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认真填报《*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征订表》,县直以主管部门为单位,于4月3号前报县人事局工资福利科。
关键词:事业单位 薪酬体系 薪酬激励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地深化,2010年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法人治理结构、工资改革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其中对事业单位的薪酬分配政策做了明确的规定。在规定中提出了薪酬分配政策的制定应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从而能够使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可以更好地和市场体系接轨,对人员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最终促进事业单位的体制创新和全面发展。
事业单位聘任制的推行,用人模式有了新的突破,打破了原有的单一用人模式格局,使得事业单位有了用人的自,对事业单位的市场化管理体制有了实质的改变。随着用人自的灵活掌控,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制定具有激励约束效果的工资分配方案变得更加重要。
一、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的构成分析
1.薪酬构成项目
目前国家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薪酬主要构成项目有四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项津补贴和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以岗定薪”原则的重要标志,级别和标准均由国家统一制定。岗位工资分为管理型岗位工资和技术型岗位工资,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说明书,参照同类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务聘任情况确定不同的岗位等级,从而确定岗位工资等级。薪级工资主要是年资的体现,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任职年限两个因素确定,随着年资按考核年度滚动增长,纳入事业单位的考核增长机制。各项津补贴根据1999年事业单位清理津补贴的要求,目前所包含的主要项目为特殊岗位津贴及保留的生活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各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另设项目和标准。绩效工资是从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新设立的工资项目,目前国家对此项目的管理原则为“总量控制,自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推出为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创立了前所未有的自。各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工作导向、激励因素制定分配方案,克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不足之处,有效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合理性。
2.薪酬构成比例分析
目前薪酬构成的四个项目比例大致如下:
项目名称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各项津补贴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性收入
所占工资总额比例 15% 10% 10% 60% 5%
岗位工资项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专业技术型岗位每一层按岗位设置要求分为高中低三级,三级的比例控制为3:4:3,因此在岗位设置要求和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方法。但是由于其在工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因此激励的效果不明显。薪级工资的增长是按工作年度的考核作为晋升依据,按年度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低,只是作为晋升机制,不具备激励职能。各种津补贴经过国家的清理规范后仅保留了10%,作为一种特殊岗位、特殊贡献的补贴,标准和项目基本固定。绩效工资项目占到工资比例的60%,具体的分配方案可由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其他工资性收入为临时性的工资收入。
二、目前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是技术型岗位工资层级之间、岗位之间薪酬差距过小,导致无法激发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我提升的强烈动机,因此大多数人会选择安于现状,止步不前。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例高达70%~80%,因此专业技术型人才的晋升对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乏良好的晋升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严重地阻碍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构成的良性发展。二是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多为国家统一标准、平均发放,没有体现岗位及绩效之间的差异,成为薪酬体系中的固定收入项目。三是缺乏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因此无法有效激励职工提高工作绩效。薪酬和绩效考核联系不够紧密,形成新一轮“平均主义”。事业单位薪酬结构中的薪级工资及津贴补贴项目执行的是国家、地方统一规定的标准,相对比较稳定,属于保障因子;绩效工资作为活工资的部分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按绩效考核结果来计发。四是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基本保留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层次差异小,部门、单位的考核机制没有参与分配,导致绩效工资没有起到实质的激励和良好的导向作用。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也是流于形式,有名无实,致使绩效工资变成了固定收入的另一种补充形式,没有起到绩效工资的实际激励作用。五是分配模式单一,激励性不强。现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增长与调整,由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国民经济发展统一进行,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制定分配模式并须经逐级审核批准。这种工资分配管理模式,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与社会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经济效益脱节,缺乏激励机制,没有利益驱动力,难以调动单位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六是事业单位在岗位职务设置时多以资历和职称作为考核指标,没有将工作业绩纳入考核系统,导致间接的职称终身制,工资只升不降,缺乏薪酬激励效果。
三、探索完善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机制的方式
1.薪酬体系构成项目
薪酬体系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将没有激励作用、平均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总额归并到绩效工资总额中,与各项绩效考核挂钩分档发放,增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的同时,取消了平均放发的工资项目,总体提高了薪酬的激励作用和效果。
2.薪酬项目激励方式
(1)岗位工资。级别和标准为国家统一规定,管理人员的级别均按国家行政级别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层次按实际取得的职称级别根据单位考核聘任结果进入相应层次,可以高职低聘也或以低职高聘,聘任权限归属单位聘任领导机构。每一层次中分三级,按照职务聘任条件,单位制定每级的考核办法,根据单位的激励导向制定相应的具体考核体系,总体分级的比例控制在国家的规定要求3:4:3即可。这样可以有效地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激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晋升和低级别向高级别的晋升,从而完善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良性激励,也可以改变职称终身制的现状,达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全过程晋升激励。
(2)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正常的薪级晋升机制。由于所占工资总额的比重较小,所以只需对年度考核体系进行相应的完善和调整。
(3)绩效工资。根据中发[2011]5号《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就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的意见中提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可相对大一些;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遵循薪酬激励的科学原则,建立兼顾公平和有效激励的薪酬制度,用好薪酬这一激励的手段,发挥它的最大效用,以达到既节约人力成本,又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组织的目标。因此,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四个部分:履职绩效、学院绩效、部门绩效和学期绩效,其四者的比例关系为5:2:1:2。履职绩效的性质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到绩效工资总额的50%;学院绩效和部门绩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学期绩效是按学期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将国家清理津补贴后保留的加班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夜班费、节假日值班补贴、外勤补贴等均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经考核发放。这样既打破了原来津补贴的平均主义,解决了加班值班的总量失控、特殊岗位津贴难以考核等问题,又加大了绩效工资的总量,有效地增加了激励力度。
四、以我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例,分析薪酬的激励机制
以下是本人参与设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本人所在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单位性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9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620人,占到了约72%。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初级职称构成比例为3:5:2。绩效工资构成项目:月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酬金。
1.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月绩效工资由履职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工资和部门绩效工资三项构成。
专业技术岗位月绩效工资标准系数表:
(1)履职绩效工资。实施履职绩效工资,首先在机构中设置工作岗位和明确的岗位职责,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履职绩效等级,通过岗位体现人才价值。其次,要对每一类岗位都进行严格的岗位评估,根据各岗位对单位的贡献大小,难易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以决定单位中的各个岗位相对价值的大小,从而确立一个合理、系统、稳定的履职绩效工资等级,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个岗位的履职效绩级别和相互之间的薪酬之差。履职绩效工资分为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后勤人员三大类。教学人员承担了学院的主要教学、科研工作,应以侧重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科研工作量、论文论著为主要职责;管理人员承担着学院的主要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应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工作质量为主要职责;教辅后勤人员承担着师生员工的服务工作,应以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为主要职责。履职绩效工资以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责分档设置发放。履职绩效工资考核权限归属学院聘任考核机构,根据其聘任的岗位相对应的职责进行考核,充分体现以岗定薪的原则。履职绩效所占比例为全部绩效工资的50%,即完成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并考核合格即可全额发放,满足了基本绩效工资的要求。完成岗位职责是取得绩效工资的最基本要求,这样为部门领导顺利推进岗位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学院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对应着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中按部门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的指标考核,部门再根据本部门的指标分解到各个岗位,考核权限由部门主管领导自评后上报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评价。职工个人评价与学院和系部的工作目标有效地联系起来,将学院的总体绩效有效地转化为每个岗位的绩效,直接与员工个人绩效挂钩,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3)部门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是以部门为单位计算的绩效工资额度。操作方法是按部门绩效工资系数按人均总量分配给各部门,考核与发放均由部门领导掌控,保持薪酬激励的灵活性。部门系数的确定要考虑到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环境情况。目前我校的部门系数仅分为三类:教学系部、管理部门、教辅后勤部门。由于教学系部支撑着全学院的主要的教学任务,属于一线部门,因此部门绩效工资系数为1.25,提高了教师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部门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比例随着部门考核机制的完善,可以逐渐增大。部门绩效的考核方法必须要以能力和部门的业绩为导向,部门自行设立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岗位流程和完成工作的质量,使不同岗位上的员工的工作业绩得到合理的比较,使部门绩效工资成为对事业单位的薪酬激励制度的必要补充。
部门月绩效工资系数表:
2.学期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期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以学期考核为计发依据,由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优秀比例占考核人数的15%,按学期发放。学期绩效工资结合绩效考核体系,是对薪酬激励机制的完善。
各岗位学期绩效工资系数表:
3.其他绩效酬金
其他绩效薪酬包括:班主任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教师超课时酬金、科研工作量酬金、教学建设任务酬金、教学辅助工作量酬金,此项酬金均依据各类专项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
其他绩效酬金改变了以往的平均发放津补贴的模式,采用专项考核的方法按考核结果分档分放。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会同各教学系进行人员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教研室主任津贴由教学系主任进行聘任、考核发放;教师超课时酬金由教务处根据教师的课时进行核算发放;科研工作量酬金由科研处负责按学期进行考核汇总,依据科研成果分值进行发放;教学建设任务酬金、教学辅助工作量酬金由教学系统计后上报教务处复核后发放。
以全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内容,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用人单位自为核心,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循序渐进,逐步与事业单位改革接轨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从20*年开始,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评聘结合,将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改为学校按岗直接评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指标控制转向结构比例制约,由单纯行政审批转向用人单位自主评聘,建立符合我县中小学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改变过去“一评终身制”为以岗位变动为前提的动态式评聘与管理,实行以岗定薪制度,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四、评聘范围
这次改革的范围是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体评聘范围:凡在我县中小学工作的在编在岗,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年8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身体健康的专业技术人员。
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组织竞聘;中学以各校为单位组织竞聘;教育局直属单位,由教育局参照教师竞聘人员总数和拟聘岗位总数的比例设置竞聘岗位数额,并组建聘委会组织竞聘。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定编定岗。一是对现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数量及结构,为制定竞聘岗位提供依据。二是根据20*年底经省编办审核的编制总数,由编制部门核定各学校(单位)编制。三是依据新核定的教师编制,人事部门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确定各单位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比例和数量,教育局会同人事局确定聘任计划。
(二)实施阶段。
1.各聘任单位组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成立聘任领导小组,报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办公室审批。
2.各聘任单位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后,报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办公室审查、备案。
3.各聘任单位公布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和竞聘人应具备的条件。
4.应聘人员向学校聘委会提出个人申请,并向聘委会提交与聘任条件相关的材料。
5.聘委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6.聘委会组织竞聘。对竞聘人员的评定要按基本素质条件(赋分比例占20%)和各项竞聘结果(赋分比例占80%)两方面进行。在同等条件下20*、20*年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聘任。
7.各聘任单位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
8.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备案。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由校长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
评聘工作结束后,各聘任单位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步骤、措施等情况,特别是要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的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局和人事局。人事局和教育局将对聘任单位的评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对评聘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看法,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领导小组。
六、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人事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事局副局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职称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主任由姚忠俊兼任,副主任由孙克锋兼任,县人事局职称科科长王海龙、县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卢丽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指导组,由县人事局职称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人员组成;下设监督检查组,由县监察局有关领导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改革工作。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是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成立聘委会,组织抽调业务骨干开展工作。各学校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改革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坚持标准,保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校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政策、按程序稳步推进。各校在核定编制、岗位设置和制定改革范围、程序等原则问题上要坚持标准,不得随意突破。
(三)明确职责,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县人事局负责学校人员编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认及备案。教育局负责教师职务聘任改革的组织指导和聘任程序的监督检查工作。人事局、教育局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协调好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加强对改革目的、意义的宣传,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这次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端正态度,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深化职称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八周虽然只有短短的3天,但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四月份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德育处按计划落实了校园文化建设阶段性工作,安装布置了楼名、路名、园名。*级要求,校园要对外开放,但是,学校组织、管理不够,造成一些问题,一是损坏学校财产,二是乱涂乱画。请门卫教师高度重视,对到校内活动的学生进行教育,也请校内教师帮助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值班。开展好四月德育主题活动。四月要紧紧围绕讲卫生明礼仪这一主题开展活动,将两者有机结合,少先队、班级以及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参与其中,特别是教职员工要率先垂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职员工也有礼仪教育的问题,荀子讲: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包括我们的衣着、言谈、行为举止等,都有一个规范的过程。
教导室开展了本期第一次常规教学月查活动,这次月查暴露出较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备教批辅考评各个环节,部分教师不能落实教导室的常规教学相关要求,甚至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何做好常规教学工作,我想,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代表到其他学校实地考察,学习他校常规教学先进经验,二是狠抓兑现,三月的检查只通报现象,四月划分等次,达到教导室要求的为a等,给予奖励,基本达到的记b等,基本环节严重不足的记c等,c等绩效考核为三类,评先晋级等均不考虑。三是请相关部门领导来校帮助督导。*我们强调,备教批辅考评基本环节落实,大家对备课意见大,学校只要求基本环节达到,比如教学目标、重难点、教法、课时安排、教学过程、板书、作业、反思等。所谓“备课几条筋,书上满天星”,并不要求每句话都写在备课本上。这次检查中,教导室反馈信息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教师是认真负责的,程丽琼、彭中林、陈志英、刘德才、阎官清、闵圣珍、杨安亭、赵孝红、闫先文等等一大批教师工作态度严谨,常规教学做得实在,问题出在少数人身上。老师们,本期教研室对我校要进行视导,督导室要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我们不能等到上级检查通报批评后再来整改,再来找领导说情,四月要加强整改,查缺补漏。外出学习人员进行了书面汇报,准备上汇报课,开展校本培训等活动。周三、周四下午第一节课没课的教师参加电子白板操作培训,何春老师、程丽琼老师帮助指导,每个专任教师要学会设备的基本操作,开机、白板按
总务室组织了消毒、修整课桌、生活费收取、基建设计 扎实做好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填报工作,这项工作牵动着每个教师的神经,要求本周三前完成,大家看看昨天的新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确定,将强化公益属性》《我国事业单位2011年起将全部转为聘用制》等标题充斥各媒体,全国30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教师占一半,改革势在必行,其中几个核心的改革,包括事业单位的去留,基础教育属于保留的行业,人员进出,养老金统筹,人员的聘任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学校就永远不会有活力,聘任制是全国统一要求,但我理解这种聘任制依然是形式上聘任,并没有实质性的东西,特别是人员的进出,正直的聘任是学校聘任中层干部和工勤岗位人员,校委会聘任班主任,班主任聘任教师,人员能进能出,待遇可高可低,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统筹,责权利有机统一。合同签订涉及岗位设置,经过年前艰苦的工作,我们的岗位设置工作虽经历了风风雨雨,但总体还是较为顺利,大家识大体顾大局,理性表达诉求。岗位设置中大家的心情我能理解,谁不希望能够晋级呢?进了9级想8级,因为这毕竟和大家的收入相关,特别是我们生活在农村,好多都是半边户,家庭负担重,可是有限的指标无法让每个符合基本条件的人都能满足,部分同志有怨言,发泄了,我能理解,但没有必要“ 七级岗位职责:填写:姚以才老师 1、根据课程标准、学校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计划,根据学情与学科要求准备教学教案,做好教学反思与教学总结。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与辅导,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负责作业的批改,考查考试试卷的命题与阅卷。参与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2、参加教研与学科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参与社会实践。参加相应实验室建设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担任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学生教育工作,履行班主任职责,教书育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履行学校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
3、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任务。参与学校的教育、教法调查研究,参与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八级岗位职责:岳晓明、闵昌富、张兆麟、彭中林、李士梅、严中富、程丽琼填写。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教育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 2、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要求制订本岗位教学计划。承担满额的教学工作量。按教学环节组织课堂教学。
3、以身作则做好对年轻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指导小学一级、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承担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
九级岗位职责:周开林、严平、赵孝红、杨海亭、闵圣珍、冯自清、肖敦华填写。
1、认真履行小学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职责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其他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而主动承担校本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年轻教师。
3、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十级岗位职责:李培富、冯永贵、王建中、陈志英、刘德才、赵孝梅、丁祖华、张开玉、罗芳、彭俊、余维山、阎官清、冯有富、杨安亭、李运、阎官胜、王君林、闫先文、卞青松、何春老师填写。
1、认真履行小学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职责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其他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而主动承担校本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年轻教师。
3、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级岗位职责:苏贤军、杨君老师填写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周课时量,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第一条为深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型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高新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常发[2005]22号)的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机关部门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实行职务聘任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的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务聘任制作为选贤任能的方式之一,是指聘任单位依据岗位条件和工作需要,打破人员身份和性质的限制,采用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直接选聘等方式,通过发放聘任文件、签订聘任合同的办法,聘任各类人才在规定期限内担任一定职务的制度。受聘人可以是区内机关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也可以是区机关以外的高层次和优秀人才。
依据本办法进行职务聘任的受聘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第十六章所指通过职位聘任担任机关职务的聘任制公务员。
第四条聘任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聘任工作必须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第六条建立和实施部门领导干部聘任首提责任制,部门正职可对部门副职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拟聘人选进行推荐提名,部门副职可对内设机构负责人拟聘人选进行推荐提名。首提责任人对推荐提名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违规推荐或因重大过错导致推荐提名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首提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二章聘任条件
第七条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改革开放;
(二)有志于高新区开发建设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聘任职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守法纪、团结同志;
(五)身体健康。
受聘领导职务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能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坚持实事求是,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工作实绩显著;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能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五)能坚持和拥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区机关以外的受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受聘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受聘其他职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区内急需的高层次和特殊专业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其年龄和学历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领导职务一般应当逐级聘任,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聘任。
第三章聘任程序
第九条职务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副科级以上职务的聘任
(1)产生拟聘人选。根据拟聘职务的岗位要求和专业特点,分别采用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直接选聘、民主推荐或领导个人署名推荐等方式产生拟聘人选。
(2)组织实施考察。区党工委组织部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拟聘人选产生的不同方式及拟聘职务的特点实施差额或等额考察。
(3)拟定聘任方案。区党工委组织部在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拟定职务聘任的建议方案,提请区党工委集体讨论。
(4)区党工委集体讨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组织部提交的职务聘任建议方案和聘任理由,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5)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区党工委集体讨论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发聘任文件,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需任前公示的,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区机关部门副处级职务的拟聘人选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的聘任
(1)拟订聘任计划。区机关各部门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拟定职务聘任计划,明确聘任职务、聘任人数、受聘人员的专业和条件等,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2)产生拟聘人选。对于区机关现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拟聘职务的岗位要求和专业特点,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直接选聘等方式产生拟聘人选。对于区机关以外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拟聘人选;个别区内急需的专业性较强、社会通用性较差、应聘人选来源较少的岗位报经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也可通过直接选聘的方式产生拟聘人选,具体岗位目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
(3)组织实施考察。区机关各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本部门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拟定职务聘任方案。对区机关以外的拟聘人选,须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聘任单位实施考察。
(4)部门集体讨论。区机关各部门召开部门党工委会议或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本部门的职务聘任方案,确定聘任人选。部门中层副职的拟聘人选须事前征得区党工委组织部的同意。区机关以外的拟聘人选,须报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5)办理聘任手续。根据部门党工委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其中对聘任为内设机构副职的需颁发聘书。
第四章聘任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第十条受聘人员必须与聘任单位签订《职务聘任合同》。各部门领导职务(含由部门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聘任,按照职务类别分别由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各部门内设机构处长、副处长及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聘任,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各部门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职务的聘任,可由部门负责人授权或委托内设机构处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式三份,聘任单位、个人各存一份,区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一份。
聘任合同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聘任的职务及职责要求;
(二)受聘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三)聘任的期限;
(四)变更合同的条件和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实施职务聘任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的原则,原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有身份和性质不变。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受聘人员中,属于上级组织调动、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高新区机关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原身份予以保留;其他受聘人员,在聘任期内其人事关系挂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第十二条聘任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受聘人员为区机关现在编在岗人员的,在同一聘任周期内,聘任合同的终止日期应统一,如订立聘任合同的起始日至本次聘任周期终止日不满一年的,则延续到下一个聘任周期终止日。提拔担任区党工委管理的领导职务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
区内机关以外的受聘人员其聘期可由聘任双方协商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三条聘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原聘任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一)聘任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
(二)受聘人员退休、提前退休或提前离岗、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三)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聘任合同的解除、变更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一)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影响极坏的;
(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三)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五)无故旷工一周以上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七)由于经济、生活作风等问题,影响极坏的;
(八)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
(九)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十)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或被组织责令辞职的;
(十一)违反区规定的五条禁令的;
(十二)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单位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一)不胜任现职工作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任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四)因所在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而岗位不存在的;
(五)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聘任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任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依法服兵役的;
(四)聘任单位未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聘任合同,聘任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单位,聘任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受聘人员;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合同。聘任单位不同意解除聘任合同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任合同。
第十八条因干部交流或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职务变动的,应及时办理聘任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十九条受聘人员与聘任单位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处理: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受聘人员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因身份问题未能进行公务员过渡的区机关现在编在岗人员参照本款执行。
(二)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受聘人员与聘任单位,可按照受聘人员性质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条聘任单位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聘任合同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聘任单位要加强对聘任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可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形式,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人员职务升降和奖惩、续聘或解聘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具体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聘任期满,应按规定对受聘为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二条实施职务聘任后,原区机关在编在岗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第(三)款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其原有身份予以保留,由聘任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分别给予转岗、待岗、降职、降级的处理,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辞退条件的,予以辞退;其他受聘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第(三)款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任合同的,聘用关系即行终止。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法律、纪律责任的,由处分决定机关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三条聘任人员受聘期间,按所聘职务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生活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待遇根据人员性质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区机关急需引进的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年薪制,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受聘人员被降职、降级、转岗的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待遇。待岗人员待岗期限一般为半年,待岗期间,其岗位津贴和目标考核奖减半发放。待岗期满后,经批准同意继续上岗的,按新聘任岗位确定待遇。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今后如上级对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聘任作出新的规定,统一按上级规定执行。
根据全市乡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漳办号文件精神,我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从月份开始至月初基本结束,较好地完成了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财政核拔事业单位共有人员人(不含街道财政所);核定编制为人,超编人。参加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事业单网为此文章原创网站位工作人员共有人(不含计生服务所人,劳保所人,安监站人)。竞聘上岗后,已签定聘用合同人员人,批准退职人员人,批准提前退休人员人(含计生服务所人员人),提出辞去公职人员人,按有关规定自行选择人员人。
二、主要做法:,
⒈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街道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非常重视,在全市工作会议后,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我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成立了争议调解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街道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的同志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里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逐条领会,进一步提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转载请加本站链接,文章来自网通过学习,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实际步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为确保改革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⒉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是由组织人员深入各事业单位所站调查摸底,核对参聘人员有关基本情况;
二是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拟定出台了《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和《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下发至每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手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将参聘人员有关基本情况、岗位设置情况等信息予以在街道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发现差错及时进行纠正,方便大家互相监督;
四是充分尊重参聘人员的意愿,设置合理的聘任评价标准。在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聘任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街道充分听取了参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设置了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行政职务、表彰、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论文、履行岗位职责、街道党政班子考核等项聘任评价标准。同时,为减小人为因素,保持整体工作的稳定,体现侧重实绩的原则,加大了对表彰、年度考核等指标的分值,减少了党政班子考核指标的分值设置。经过干部与领导小组几上几下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得到了广大参聘人员的认可。
⒊严格按有关程序,组织岗位申报和量化评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是在实施方案上报市里审批同意后,我街道立即按有关程序组织参聘人员申报竞聘岗位,同时及时将申报竞聘情况予以在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二是组织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人员对参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
三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个别参聘人员相关指标进行研究确定。
四是召开量化评分会议,组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对参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五是按量化分数高低顺序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街道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⒋认真做好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
竞聘上岗结束后,我街道及时召开了落聘人员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今后工作的想法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同时,街道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做好落聘安置工作,安排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落聘人员,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参聘人员无出现上访现象,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摘要】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采取岗位绩效分配工资制度充分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本文阐述了改革原工资分配制度弊端,并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
【关键词】医改人事分配制度绩效工资
随着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新医改方案已逐步落实,医药分家、人才流动等原因导致医疗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应当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公立医院现存的人事分配制度状况已严重的阻碍医院的发展。
一、原工资分配制度的弊端
1.原工资与职称评定紧密结合。众所周知,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单位没有自,仍然采用过去批准指标的办法,使许多取得了专业资格,具备了相应的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仍无法得到晋升,翘首期盼每年下批的几个指标,使专业技术人员无法专心于本职工作,相反的已参加聘任后的人员,无论工作情况如何,有的甚至早已不在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仍然拿着高级职称的薪金,这种状况严重的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甚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还远不及工人职称的考核来的容易,工人技术职称只要熬够了年限,通过简单的考试即可晋升为高级工。现行的工资制度也不符合新医改方案下的人事制度改革,新医改方案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机构人才的交流,医生将有望成为自由职业,大医院的注册医生可多点执业。试问医院若不进行人事分配的改革,现行的僵化体制将如何留住优秀人才,他们有了流动的机会和更好的发展机会,仍会年年企盼和挣抢那几个指标吗?卫生体制的改革既是我们综合医院的危机也是我们的契机,我们要抓住机会勇于开拓,使医院发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2.原工资分配制度容易让人产生一劳永逸的懈怠。只要聘任上职称以后就吃上了“皇粮”,不论以后是否从事本专业工作,以及是否尽心提高专业技术也无所谓,毕竟医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医疗人员应当终身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这是即对病人的负责,也是医护人员的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针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弊端,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应当实行动态管理,按聘任岗位取酬,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岗变薪变,充分体现技术含量和劳动风险。向临床一线倾斜,向优秀技术人员倾斜,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本着以上的改革思路,根据开封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及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我院设计制定了如下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已实施,对个人原档案工资进行封存管理,仍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资调整手续,做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基数。全体在职人员按改革后的绩效工资执行。
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实行全员聘任制。医院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制定岗位说明书,确定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本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在全院职工范围内全部岗位参与评聘,自上而下逐级聘任,院长聘中层,中层聘科员,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级的主要依据,实现岗位的动态管理。
2.本院职工的工资分为三部分构成:岗位工资,补助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50%。
(1)岗位工资
全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业务岗位,工勤岗位三大类别。岗位基础工资均为700元,每类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系数不同。
①管理岗位,指从事院高层管理、职能科室管理、党群组织管理的岗位,管理岗位实行职务、职员制,共分6个级别。以职务名称和职员级别作为岗位名称,职员级别按以下原则确定:本科学历见习期满定九级职员,本科以下学历见习期满定十级职员;以后本科每8年、专科每10年、中专及其以下每12年晋升一个职级。每一职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系数。十级职员的岗位工资系数为1.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3倍。
②业务岗位,指医疗、医技、药剂、护理、工程、财会收费等业务技术岗位。业务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以专业技术职务为岗位名称,按照国家政策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同工资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可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士级岗位工资为1.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3倍。
③工勤岗位,指木泥水电维修、保洁服务、护工、专职汽车司机、文印打字、收发通迅、门卫保安、锅炉供暖、被服洗衣、院容维护等后勤保障岗位,以及以其他身份人员受聘工程、财会收费、病案统计、档案等其它业务技术岗位的人员。工勤岗位实行工人技能等级制,分工人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五个等级,按照国家政策取得技能等级,考核合格后由医院聘任,技能等级不同工资不同。普工位工资系数为1,岗位工资系数的最高差距是2倍
在每一大类岗位中我们又设了3个小类别的工资标准即1类2类3类,以区别如同是业务岗位或管理岗位因从事的具体岗位不同,岗位工资也不同,即同样的受聘岗位类别,同样的受聘职称,因从事的具体工作不同而不同。如业务岗位的第1类别指高风险高劳动强度的岗位如ICU、病区监护岗位,3类岗位则是无夜班任务的医疗辅助科室岗位,第1类的岗位工资系数比第3类的岗位工资系数高0.7个点。
(2)补助工资
①学历补助工资。以国家认可的最后学历为准,医院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取得更高学历。
②职称资格补助工资。不分受聘岗位,以取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工人技能等级证书为准。
③职级补助工资。以所受聘管理职务和上级组织依照管理权限确定的职级待遇为准。
④院龄补助工资。以本人累计在院服务年限为准。
(3)绩效工资
根据医院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发放各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总额。
我院岗位绩效分配工资制度自执行以来得到了开封市卫生局的好评,也被各兄弟单位广泛学习,充分的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要清醒的意识到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形式的不断变化人事分配制度也应适时调整,以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图书馆是典型的政府建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创新是随着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而提出的一个新的问?}。公共图书馆应结合行业的自身特点、地区法规及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岗位管理改革的有效之路[1]。
1 公共图书馆的岗位管理
从狭义上讲,公共图书馆的岗位管理是针对岗位自身进行的基本建设,涉及岗位设置要求、结构比例、职责分析、评价管理等内容;而从广义上来讲,岗位管理是围绕岗位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流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设置管理、岗位绩效管理和岗位薪酬管理[2]。岗位管理最早的雏形出现在企业管理之中,图书馆的引入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控、引导,将其作为提升服务效率、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1.1 政策背景
事业单位进行岗位管理是国家的要求,并为此相继制定了多项政策和办法。2000年颁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通知指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即推行员工岗位聘用制度,探索员工与岗位之间的聘用关系。2002年颁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也指出:应由过去重视身份转向看重岗位,由“任用”改为“聘用”。2006年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通知中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同时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制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印发了《深圳市事业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0]109号文件)和《深圳市事业管理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1号),这对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聘用制度的推行做出了明确规定[3]。一系列的政策与办法充分说明了公共图书馆岗位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同时也指明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
1.2 图书馆行业转型及技术挑战
近年来,从公共图书馆服务转型升级的趋势来看,推行岗位管理改革是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信息技术及科技能力的日新月异,使读者的需求也越来越复杂,传统的阵地服务已经无法顺应当前环境及读者的发展需求,所以,图书馆必须进行改革,并不断更新服务手段和创新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服务模式、服务理念、服务体系的变化对图书馆员的能力、素质、构成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通过岗位管理及聘用制度强化行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图书馆行业自身发展需要思考的问题,更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对图书馆行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公共图书馆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合理设置岗位体系。
2 公共图书馆岗位管理现存问题
2.1 现行人事体制与岗位设置互相矛盾
岗位设置的目标就是要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而现行人事体制基本上还是沿用干部、工人等身份管理,岗位管理与身份管理交叉,且多种工资并存,与岗位设置要求的三类岗位存在矛盾。如:一些既无行政级别又无专技职称的人员的安置问题,原先的比照相应技术等级制定工资标准的人员如何套入新岗位,以及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但没有行政级别的管理人员的继续被聘任等问题,都没有较为稳妥的解决办法。
2.2 岗位结构与职数比例不匹配
依照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评定结构比例应为1:3:6,但在实际工作中,人员比例结构却是难以控制的,并且时刻发生着变化。同时,“终身制”的职称评定,“只上不下”的职称管理,逐渐形成了“上级”岗位的人数越来越多,而岗位结构却只能保持不变。
2.3 终身岗位制形成的思维固化
由于图书馆没有轮岗的规定,员工一经分配到某一部门,往往一干就是好几年,致使思维缰化、视野狭窄、技能单一、知识陈旧,并出现对其他部门缺乏了解、协作观念差的状况。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具有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互相流动。但是由于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办法并没有与之相配套,所以人员流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2.4 地位低、收入少,人才难求
由于图书馆馆员社会地位低、收入少,因此,图书馆对高学历、高技术、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并且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滞后,使一些技术性强、智力投入高的岗位在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上与一般岗位差别不大,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4]。
3 岗位管理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机制
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与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将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对于图书馆的管理架构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一方面,图书馆应对馆内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外包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对工资经费进行总额管理,建立以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的人员管理机制,发展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岗位运行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岗位设置管理与现行体制之间存在的矛盾。另一方面,图书馆竞聘设置应体现在“讲学历,看能力,重业绩”,注重人员的基础知识技能与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图书馆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聘用制度、考核体系、薪酬绩效分配制度等配套政策及法规体系,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专业人员评价机制,真正实现“评聘分离”,打破专技岗位聘任终身制,以保证公共图书馆岗位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3.2 探索符合公共图书馆特点的机制
目前,事业单位薪酬绩效分配改革已经逐步在启动和执行,公共图书馆应结合馆内实际情况构建收入水平与岗位职能、工作业绩、服务效益等密切结合的分配机制。只有对不同岗位及贡献的绩效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才能更为有效地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保障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得到相应的奖励,图书馆更应在专业领域内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社会化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机制。图书馆的各个重难点问题也要深化改革,同时制定适合图书馆长期发展及有效运营的图书馆岗位设置管理规范,从总体上及根本上进行管控,以确保人员管理有据可依,为实际操作提供根本保障。
3.3 实行图书馆非核心业务的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主要是指图书馆针对部分业务岗位或者业务,引入社会力量共同承担、执行和实施。目前,岗位社会化早已在图书馆以不同的方式实行,这一方式可解决人力资源的不足,提升图书馆的核心业务效能。如:以天津图书馆为例,在2011年6月,天津图书馆所属海河园教育馆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作人员30名,所聘岗位为“书刊借阅岗位”,其管理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工资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另外,深圳市的深圳图书馆、罗湖区图书馆和盐田区图书馆等,自2012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图书馆部分业务的外包,包括文献上架、图书加工、书目采访、书目加工、活动支持、网络管理等。
3.4 构建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
目前,公共图书馆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图书馆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服务工作已经由单一、被动转向开放、多元和主动的服务模式,同时,图书馆也要不断地变更服务手段、开拓新的服务业务。而服务的提升,则需要图书管理人员具备过硬的知识基础技能,并保持不断学习的心态。对于有较强学术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图书馆业务,图书馆需要进行分类编目、智慧化管理、数据库建设、特色馆藏建设等,也需要不断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甚至提供相关在职教育的机会,以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3.5 构建工作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机制
长期以来固化的工作氛围容易使图??馆员倦怠,所以图书馆管理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引入流动、竞争机制,这样才能够激活员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①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图书馆要在馆内定期实行轮岗交流,引入竞争上岗等制度,打造馆内积极竞争的工作环境,使员工主动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②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轮换机制。推行聘任制,实施“引智工程”,实现人员的合理流动,确保馆员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情绪。③协助员工做好职员生涯的规划与管理。把轮岗、晋升、培训、考评相互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形成馆内人才与社会人才相互竞争、相互流动的局面。
4 公共图书馆岗位管理的创新趋势
4.1 推行法人治理
推行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改革,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引入公共图书馆管理社会化,强调市场经济机制,从而增强公共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使用的有效配置要求,将图书馆工作人员资源有效开发起来,从而提升图书馆的总体运行效率。在具体的岗位层面,理事会作为上层机构,享有规划、决策的权力;图书馆管理层则是理事会规划、决策的具体落实人;图书馆员则是依据管理层的要求,按照各自岗位的职能、职责来履行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因此,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体系是图书馆理事会、图书馆管理层、图书馆员与图书馆用户实现共赢的焦点[5]。
4.2 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多元化
随着智慧图书馆概念的出现,大数据、“互联网+”的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不断涌现,图书馆员的角色定位早已和过去大不相同,信息素养及专业化已经成为图书馆员的基本要求,馆员需要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服务能力、沟通能力。面对各图书馆差异化馆藏和服务,馆员的职业要求也愈发多元化,包括针对特藏专业的相关知识、能力、经验等,这些都将影响公共图书馆的岗位设置,同时对岗位管理的可持续进行产生较大的冲击。如:为保证数据的有效组织与服务,国外一些图书馆纷纷开始设置“数据馆员(data librarian)”,招聘专业人才专门从事数据管理服务工作[6]。为了适应图书馆未来智慧化服务与管理的发展,智慧图书馆员除了需要专业的知识技能,掌握最新的信息技术应用,还需要有终身学习的决心,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图书馆员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技能和服务理念,可以发现用户特定的信息需求,并主动为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智慧图书馆员是高于学科馆员而存在的,需具有过硬的综合分析、应用、开发能力,可以帮助决策者重新认识图书馆[7]。
4.3 社会公益文化队伍将成为岗位资源的有效补充
目前,深圳市的志愿服务在国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其管理模式已具备一定的专业化及制度化。同时,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时尚健康的生活方式被人们广泛接纳并推行,如:人们志愿加入文化义工,在志愿U站工作,已成为深圳市民八小时之外的另一项工作,而这支志愿者队伍也已成为深圳市公益服务的中坚力量。我国多地区的公共图书馆,如上海市、深圳市、北京市、佛山市等地也相继引入了志愿者服务。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图书馆的义工服务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在发展思路、管理架构、常态化运营、制度建设等方面均有待加强。另外,在今后的日常服务岗位设置中,图书馆可以结合志愿者队伍的特长优势、公益服务的需要、图书馆空间资源的宝贵性,开设一些特色的人性化服务,如:阅读指导、送书上门、爱心讲故事、学习指导等。美国西雅图公共图书馆就经常招募志愿者为初到馆的美国学生实施“家庭作业帮助者(homework helper)”计划。因此,图书馆需要做好招募、培训、管理和激励等配套工作,实现拓展公共图书馆服务和志愿者价值实现的双赢局面[8]。
4.4 政府购买服务与图书馆核心岗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