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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定价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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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定价方法

第1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介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的起源与含义,接着分析了公允价值定价模式下的顺周期效应及主要缺陷,而后介绍了应对金融危机各国管理者对公允价值定价的调整,最后提出进一步改进公允价值定价、减轻其对经济产生顺周期效应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定价

公允价值的产生与含义

在资产定价过程中,历史成本因其可靠、客观、易取得的特性为各类资产普遍适用。但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大量金融资产不断出现,历史成本难以准确地反映期货合约、利率掉期等大量复杂的金融衍生的资产价值。尤其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与房屋贷款危机中,部分储蓄及房屋贷款机构利用历史成本掩盖问题贷款,使联邦政府从破产金融机构接管了约1600亿美元有问题的房贷资产,金融资产历史成本定价引起普遍的争议。

1990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在美国参议院的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作证,指出了历史成本定价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作用不大,首次提出了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资产定价依据。90年代中期,美国即开始将公允价值最先应用于金融资产,1990年SEC前主席Douglas Breeden倡导所有金融机构都采用市场价格报告金融投资,该倡导得到了欧美等多国准则制定机构的响应,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对金融资产普遍采用了公允价值定价。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6年9月正式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报告实体所在市场的参与者之间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出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顺周期问题的提出

公允价值定价,也称市值计价,是指金融机构应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据GAAP的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每季度用公允价值评估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

按照SFAS 157的规定,金融产品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有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报价确定;第二层为交易不活跃市场情形下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可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为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SFAS l57的规定金融产品“公允价值”计量标准适用的优先级原则,即首先看是否适用第一层的标准,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再逐级向第二层、第三层顺序判断。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众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全面冰封,“以市值计价”的产品已经没有市场交易,众多金融产品从估值适用的第一层直跌到第三层。而在第三层的估值中,在审计师坚持下,金融机构不得不以市场上的“挥泪甩卖价”作为次贷资产的价值,造成了巨额的资产减值。这些天文数字的“账面损失”影响了投资者心理预期,使市场陷入恐慌性抛售持有次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狂潮。

在市场大幅下跌和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导致金融机构按市价大幅减计资产,使亏损增加,资本充足率下降,从而加大了资产抛售力度,进而形成“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推动并加速恶化了金融危机,公允价值在金融危机中起到了发生器与助推器作用。而在市场高涨时,较高的交易价格导致相关金融产品价值被高估,并推动金融机构继续扩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定价对经济运行产生了“助涨助跌”的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定价的主要缺陷

第一, 定价方法存在较大主观性。由于在流动性紧缺、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公允价值无法从市场价格中直接得到,此时对公允价值的估计会涉及到金融工具的定价模型和方法,严重依赖于模型假设和简化条件,一些模型设计本身没有适当把握住复杂金融产品的特性,或者模型输入本身不是市场上可直接观测到的变量,存在一定误差,因而模型风险较大,定价存在很强的主观性。第二,定价不明确化,尤其是危机时期复杂金融产品在公允价值计量三个层次下的资产重分类。由于市场的流动性紧缺,在美国GAAP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下,一些复杂金融资产需要进行重新分类层次,由此导致了更多奇异产品的定价出现混乱,一些抵押产品甚至出现了贷款者和借款者对其定价不一致的情况。第三,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表、利润和损失账户的波动性,提高了银行监管资本的波动水平,进而放大了金融市场的周期性。第四,波动性的增大,可能将造成银行管理对短期的过于强调,尤其表现在其投资决策中,避免投资于信用评级波动正不断增大的部门。对于流动性相对稀缺的金融工具,短期决定将进一步加大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偏差。

应对金融危机公允价值运用的调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发表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指出,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仍然是未来的趋势,不过该准则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减少一些估值技术夸大的影响。如果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短期内无法找到可以替代的方法,因此,公允价值准则不会被停止使用,但是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为了使经济和金融界快速从这场金融危机中摆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宣布从2008年7月1日起追溯调整会计准则。随之而来的是,各国对于公允价值准则修改的浪潮。美国:2008年9月30日,美国《在不活跃市场下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指出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管理层可以采用自己的估值模型和判断进行计量。该方案虽可避免资产减值带来的损失,但模型和假设参数的合理性难以确定。日本:允许企业根据买价重新估价证券。日本于2008年10月16日宣布将审查市值计价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买价重新估价证券。韩国:考虑修改会计准则,放松会计规定。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12月22日发表声明,针对货币贬值产生的外债风险,将考虑修改会计准则,放松会计规定。允许大型企业与上市公司将外币资产等列为避险工具,产生汇兑损益不列入当年盈利。小型企业可以按照年中的汇率来评估资产。通过对记账汇率的选择,企业的资产将不受汇率变化的影响,从而促进稳定,同时影响企业的资金信贷渠道,以达到给企业补血的目的。中国: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旨在防止巨额浮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200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其目的在于,金融衍生工具是企业稳定收益、对冲风险、参与国际市场经营与竞争的有效工具,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滥用或运用不当则会放大风险,甚至造成灾难性后果。

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定价的建议

(一)设立定价准备金或建立动态条款

金融机构应当为基于模型定价的复杂金融产品设置定价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应当包含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市场萧条时期,公允价值记账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确认与会计计量。这种做法可以明确的反映机构在财务报告中对产品定价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度量,因此,提供了对金融产品更准确的价值评估。金融机构建立动态条款,即对存款性机构资产负债表上贷款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动态调整,并均考虑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这两种机制均提供了更准确和公平的价值评估,也有助于缓和当前会计准则的顺周期性,以及银行部门顺周期的借贷行为。

(二)发挥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在维持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

考虑到银行审慎性监管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共同存在的顺周期性,可以加强监管者、会计制度制定者和中央银行间的合作。在对会计准则制定的管理过程中,可赋予中央银行或政策制定者以更主动的角色,使其能更好的理解准则并从宏观金融稳定的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三)增加公允价值定价的披露力度和透明度

增加公允价值计量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高层次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往往是市场中的交易价格,这种价格往往掩盖了不确定的市场状况和经济环境。因此,仅仅披露公允价值的数值是不够的,还要披露该项资产的潜在风险、估价方法与假设、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与敏感性和其他重要的因素等。公允价值的披露必须说明公允价值是通过活跃市场报价确定,还是采用估价技术估算得出。

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部分银行已经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报告。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产品单一,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公允价值会计对金融市场影响仍非常有限。但随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上升,应不断地从实践中摸索和总结经验教训,及早防备公允价值定价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高丽阳.公允价值的功与过―源于次贷危机的感想[J].经济论坛,2009(3)

第2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内容摘要:在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被指责具有顺周期效应,是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公允价值陷入困境的原因,除了各自的利益博弈外,还包括公允价值自身的缺陷。因此,必须加大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完善非活跃市场的计价模型。

关键词: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其更能反映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被誉为其他计量属性的目标。然而,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计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公允价值计量的现实困境

金融危机产生于次贷危机。在经济萧条时,房价下降,利率上升,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就会有很多客户不能支付贷款、违约,造成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坏账,而金融机构早已把这些不良资产证券化,成为金融衍生工具,其初衷是分散资产风险。然而,这些证券化的资产,会因一家借款人违约,导致多家相关机构坏账,这样次贷危机就产生了。加之美国居民超前的消费习惯,金融业过分追求利润,无视风险,证券机构过宽的市场准入,监管部门的失职,金融危机就产生了。

人们在寻找对策的同时,把矛头直指公允价值。2008年3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公允价值计量公告,指出交易不活跃的资产,企业管理层可以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运用自己的判断进行计量。然后,FASB又了《FASB工作人员立场公告》,准许金融业对其处在信贷危机中的资产重新定价。2008年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公告,企业可以按新准则重新归类资产不必按市值计价。2008年10月15日欧盟议会通过了允许金融企业暂停使用公允价值的决议。同月日本、新加坡宣称将修订公允价值计量。2008年12月底,SEC《按市价计值会计研究报告》,认为暂停使用公允价值可能增加市场不确定性并进一步打击投资者信心。

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困境

当前对公允价值的攻击,主要包括顺周期效应论、反馈效应论、定义假设矛盾论和降低会计信息质量论等。

顺周期效应论。顺周期效应论认为,从定义及计量方法的层次性看,公允价值具有市场客观性和主观判断性双重属性,容易产生顺周期效应。一是在市场高涨或低迷时,金融资产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容易被高估或低估;公允价值第三层次的估价具有模型风险。二是高估金融资产使金融业过于乐观,低估金融资产,金融业又过于悲观,经济衰退时,降低金融业的抗风险能力。三是投资者会采取同向交易行为,加剧市场主体不理智情绪的共振。

反馈效应论。经济衰退时,市场的定价功能缺失,使用公允价值,金融资产价格偏离价值过大,金融业确认大量的(夸大的)、未实现的、未涉及现金流量的坏账损失,这种巨额亏损引起市场恐慌,投资者会大量抛售持有的金融衍生产品。这种有限理性和非理性抛售,进一步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迫使金融业再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这种反馈效应使金融资产陷入价格下跌―计提减值准备―投资者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中,使金融危机进入螺旋式失控状态。

定义假设矛盾论。公允价值计量是某一时点的计量,即计量日。经济衰退时,很多企业都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同可持续经营假设相矛盾,此时,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公允、不理性、不情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

降低会计信息质量论。公允价值因其具有不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比如模型的运用,变量的选择极具个别性,得出的现值不真实、不可比,市场波动,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反映资产价值和企业价值(不具备相关性)。估价模型需要高等数学及资产评估等专业知识,这样信息使用人看不懂模型计算出的现值,所以,公允价值计量也不具备可理解性。

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陷入困境原因分析

(一)利益博弈

金融资产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经济萧条、市价大幅下跌时,恶化的财务状况,会计报表不会反映出来,避免投资者恐慌性抛售金融资产。因此,为逃避厄运,银行业反对公允价值计量。比如,美国银行业危机损害国会议员的利益,议员们要求废止公允价值的另一原因是想获得纳税人的支持,这样政府的救援方案似乎代价要低些。

(二)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

公允价值概念模糊。公允价值内涵应具备四个特点:计量基础是市场;假想交易;计量日是报告日;公允价值是估计价格,体现风险和不确定性。IASB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定义没有体现市场、假想交易、估计价格等特点。

公允价值准则不完整。公允价值准则分散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各个部分,内容不一致。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8号》指出公允价值以最合适价格(即询价)表示,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号》说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是最有利市场,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0号》又说,公允价值指最相关市场。

(三)计量方法不成熟

定价不明确化。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中,一些复杂金融资产使用公允价值,因为市场不活跃,需要重分类计量层次,高盛统计,2008年第一季度,这些产品的数量增长了近40%,使大量奇异产品出现定价混乱,一些抵押产品的定价借款者与贷款者常不一致。

定价主观性大。由于流动性紧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必须使用估价模型,其准确性取决于模型的构建及简化条件,而模型使用人常不能把握复杂金融资产的特性,加之变量的选择市场不可观察,定价偏差大,存在模型风险。

短期行为。经济涨跌,金融资产价格剧烈波动,放大了金融市场的周期性,银行业注重短期行为,避免投资于信用评级波动增大的行业,市场不活跃的金融资产、流动性紧缺、银行的短期行为进一步加大公允价值计量误差。

公允价值计量困境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公允价值理论体系

明确公允价值的含义。市场应该是有效的、理性的和活跃的;交易必须是自愿的、公平的。建立市场非活跃、非正常条件下公允价值操作指南。如非正常情况下,对金融资产重分类,交易日价格改为平均价格,避免价格波动的影响。

引入风险披露。扩大公允价值计量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人理解公允价值,当公允价值计量需要运用复杂的评估方法时,财务信息使用人需要分层次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同时,引入风险披露,披露项目估价关键影响因素、范围估计、置信区间及引起公允价值变化的敏感因素,并从性质上详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潜在的风险性质和程度。

建立目标导向会计准则体系。安然事件已充分暴露了规则导向会计准则的弊端。原则导向会计准则职业判断的空间太大,会使不同的企业产生不同的判断,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而目标导向会计准则既贯彻了会计目标,反映了交易的经济实质,又有了足够的操纵指南,使准则能在一致的基础上得到应用,减少盈余管理的空间。

(二)完善金融体系相关规章制度

在此轮金融危机中,发生资产减记恶性循环的部分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有最低资本金限制,从而产生连锁反应。此外,银行会盯住一个固定的杠杆比率(比如资产/权益),这会使公允价值具有顺周期性特征。当金融机构的证券价格上升时,为维持固定的杠杆比率,对证券的需求增加将推高证券的价格,这反过来又会促进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同理,当证券价格下跌时,为了维持固定的杠杆比率,将会导致过多的证券抛售,反过来又加剧了资产负债表的收缩。因此,完善金融体系相关规章制度比暂停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为有效。

(三)加强政府监管

一个完善、公开、透明、有效的金融资产价格市场,可降低会计人员估价的主观性,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信息使用人利用其它参考资料分析某一公司的业绩提供方便。另外,政府监管能使市场发挥最大效用。政府还应制定有关公允价值的法律,对企业违背公允价值处理规定的酌情给予行政、民事、刑事上的处罚。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建设,给予政府监管技术支持。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会计准则的使用者、执行者,会计人员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关系到会计准则使用质量。加快会计人员素质建设,能够使他们正确地运用公允价值,客观地进行职业判断。

参考文献:

1.魏明海,龚凯颂.会计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第3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的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的现金流量变动源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按照准则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上述调整金额应当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应当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税务处理上,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以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在实际处置时,利得或损失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损失,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允许扣除。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套期项目以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在实际处置时,利得或损失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属于前两段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前三段的规定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的计税基础为零。套期工具结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有别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按照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在企业收回或实际处置时,才允许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计税基础。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属于前两段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前三段的规定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的计税基础为零。套期工具结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第4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Copula函数;交叉货币;汇率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050-02

1 Copula相关理论

资产组合尤其是含有不同种类资产的资产组合(股票和外汇),各种金融资产边缘分布函数通常不符合同一类型的分布函数,这种情况使得多元分布函数很难在资产定价理论中得到应用。而通过Copula函数技术可以构造灵活的多元分布函数。

Copula函数是指把多个变量的联合分布与它们的边缘分布连接在一起的函数。如果F1,…,Fd是一元分布函数,ui=Fi(xi),i=1,…,d,则C(F1(x1),…,Fd(xd))是具有边缘分布函数F1,…,Fd的多元分布函数。d维Copula函数C是把多个随机变量ζ1,…,ζd的联合分布与它们各自的边缘分布连接在一起的函数。Copula函数对于构造和模拟多元分布函数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关于Copula函数最重要的Sklar定理:

令F是具有边缘分布函数F1,…,Fd的d维分布函数,若边缘分布函数F1,…,Fd连续,则存在一个唯一满足F(X,…,xd)=C(F1(x1),…,Fd(xd))关系的连接函数C。

对于多元连续分布函数,一元边缘分布函数和多元分布函数相关结构能够被分离,多元变量之间的相关结构可以用适当的Copula函数表示。Copula函数与多元分布函数一样,包含随机变量之间的所有相关信息。

2 选择合适的Copula函数

Copulas函数的类型很多,总体可以分为椭圆类分布函数连接函数和阿基米德连接函数(Archimedean copulas),而每一类又分为许多具体的连接函数。具体在定价理论中,选择哪一种连接函数要考虑到两方面。首先:看这种Copula函数的特征是否与现实金融市场中金融资产收益率之间的相关性相符合。其次;看这种Copula函数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是否存在计算技术上的难题。

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各种金融资产的收益率并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假设条件,通常表现为“尖峰”和“厚尾”的特征。与此同时,各种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之间也不符合多元正态分布的假设,呈现出尾部极值相关性。符合此特征的分布函数主要有t-Copula连接函数和阿基米德连接函数中的Clayton类连接函数。在Clayton类连接函数中,一般的Clayton连接函数只能度量单侧极值相关,只有Joe-Clayton连接函数在分布的上下尾部均具有相关性,而且这种相关性是非对称的。从理论上讲它比t-Copula连接函数更完美。Patton]用Joe-Clayton连接函数对外汇资产风险进行的研究,证明了其良好的特性。但是目前Joe-Clayton连接函数只能是限于二维的情况,在维数增加时,其计算任务是复杂和繁琐的,实际中很难运用。 研究金融资产收益相关性时,t连接函数能够反映尾部相关性,而高斯连接函数不等反映尾部相关性。当自由度v∞,除非在ρ=1,否则尾部相关系数将变为零,此时,t连接函数与Gauss 连接函数相同。因此,t连接函数比Gauss 连接函数应用更广泛。

3 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Copula函数在交叉货币衍生产品定价研究中的应用:Wei(1997)对交叉外汇衍生产品进行了综合研究。Matthew Hurd, Mark Salmon, Christoph Schleicher(1998)通过用Copula函数将欧元-英镑和美元-英镑汇率的隐含期权边际分布连接起来,建立两者的风险中性联合分布模型。研究结果表明标准参数的Copula函数,例如常用的正态Copula和Frank Copula,不能通过观察数据得到不对称的程度。他们通过使用一种Bernstein形式的非参数基础函数克服了这个问题,得到一个非常接近的拟合,最后他们将这种方法运用到货币指数期权定价实证研究中。Embrechts(2001)探讨了在金融市场中采用线性相关指标度量相依性有其局限性,使用Copula 函数导出的相依性指标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Patton(2001)构造了马克-美元和日元-美元汇率的对数收益的二元Copula 模型,并与相应的BEKK 模型做了比较,结果表明Copula 模型可以更好地描述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关系。

Lindsog和NcNeil(2003)给出了金融相关的Copulas及相关性概念的测量,着重集中在椭圆的Copulas,Archimedean Copulas和Marshall-Olkin Copulas及保险风险和市场风险(VaR)的运用上面;Ernst Eberlein and Nataliya Koval(2006) 将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市场模型引入交叉货币衍生产品的定价理论中,详细研究了外汇汇率的上限和下限以及交叉货币互换理论,引用了建立在双边拉普拉斯变换基础上的有效定价算法,并给出了关于欧元-美元交叉货币货币实例进行校正检验。Mark Salmon, Christoph Schleicher(2006)用Copula函数对多变量货币期权进行定价,使用Bernstein Copula函数作为Copula的一种一般的近似过程。Sami Attaoui(2006)以现货而不是远期外汇汇率的动态变化为依据研究概率测度的变化,得到外汇远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利率更为丰富的动态变化过程,解决了对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市场模型中交叉货币衍生产品的定价。

4 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Copula函数在交叉货币衍生产品定价中的应用:陈松男(2002)对交叉外汇远期合约和期权的定价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张尧庭(2002a),(2002b)从理论上探讨了Copula 在金融上应用的可行性,指出在不确定线性关系能否正确度量相关关系时,采用一种更为灵活稳健的相关性分析工具- Copula 技术来分析变量间的相关结构更为可靠。孙志宾、顾岚(2004)讨论Copula理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未来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些思想和方法,指出Copula理论在金融中的应用价值。张世英等(2004)研究了Copula -GARCH 模型对波动性的描述。吴振翔等(2004)运用Archimedean Copula 给出了确定两种外汇最小风险(VaR)投资组合的方法。朱光、陈厚生、李平(2006) 具体地研究了Copula 函数与极大和极小欧式期权价格的关系,并给出了该种期权价格的表达式。邵美琴(2007)运用风险中性定价原理,利用偏微分方程的方法,求出了四类汇率联动期权的定价公式。分析资产价格的“波动率微笑”现象,在资产价格服从跳-扩散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汇率联动期权的定价问题,并得到了期权应满足的积分-微分方程。龚朴,黄荣兵(2008)采用时变条件t-copula模型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前后美元、欧元和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使得美元与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美元与日元对人民币汇率之间扭曲的相关性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矫正,为外汇组合风险的管理提供了参考。

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来看,利用Copula函数对交叉货币衍生产品进行定价的研究已经引起国内外研究学者的高度重视与广泛兴趣,并吸引了不少优秀的研究人员加入该领域。国内外学者对Copula连接函数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风险管理、投资组合方面,缺乏把Copula函数引进现有资产定价理论的分析,尤其是基于Copula函数基础上的交叉货币衍生产品定价研究。

第5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 会计信息 剩余收益估价模型 资本市场 动态金融资产计价模型

一、背景简介

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是西方会计学中的一个经典计价模型。它能够将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和企业的股票价格联系起来,从而成为沟通企业的各种财务报表信息与企业价值的桥梁。它也是将企业的经济附加值与企业会计信息相联系的一个实例。金融资产计价模型从基本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开始,发展到期权定价模型,进而发展到其他动态计价模型以及衍生动态计价模型,这些都是计量经济学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它们成为现代金融市场中各类金融机构的套利工具并得到广泛应用。本文拟对以上两类模型进行简单介绍。

二、剩余收益估价模型

1938年,普瑞里齐(Preinreich)提出剩余收益定价模型,它是直接基于股利定价模型而建立的。由于当时的证券市场还不能提供足够数据对其正确性进行检验,而且该模型也没有明确的优于股利折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的理论基础,所以它没有被当时的会计界所普遍接受。

奥尔森 (Ohlson)1995年在《当代会计研究》上发表文章《Earnings, Book Values, and Dividends in Equity Valuation》,他率先将股利折现模型用剩余收益表达并对之进行了系统论述,最终确立了具有经典意义的剩余收益估价模型(Residual Income Valuation Model,剩余收益定价模型),也称奥尔森模型(Ohlson Model)。剩余收益的含义是本期综合收益减去资本的资金成本,它是企业创造的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实际上它就是企业的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

剩余收益估价模型的前提由以下两个基本假设构成。

第一,企业价值(股票价格)等于企业未来期间的预期股利的现值,即股利贴现模型:

其中,Vt为企业t期的股票价值,dt为t期支付的股利,r为经过风险调整的回报率(资本成本率),它是一种机会成本,并假定不变。

第二,企业的会计处理满足净盈余会计关系(Clean Surplus Relation,CSR):

Bt=Bt-1+xt-dt(2)

其中,Bt为t期末净权益的账面价值,Bt-1为t-1期末净权益的账面价值,Xt为t期的盈利,dt为t期的股利。

经过一系列推导,可以得出奥尔森模型的基本形式:

=xt+?子-r×r×Bt+?子-1。其实也就是EVA。

奥尔森模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公司权益的市场价值即公司价值,可表达为权益的当期账面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和未来剩余收益的现值之和,明确了公司股票价值与描述会计收益的变量之间的联系。近十多年来,关于剩余收益估价模型的文献频繁地出现在一些著名国外会计学术期刊中,不少美国投资公司也利用基于剩余收益估价模型的指令系统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

金和托马斯(Kin and Thomas,2000)指出,剩余收益估价的最大贡献在于它将企业价值来源建立在价值创造而不是价值分配的理论上,这与米勒和莫迪利安尼(Miller and Modigliani,1961)的股利无关论完全一致。佩因曼(Penman,1997)使用该模型研究了未来股利与盈利的可替代现象(股利无关论),并提供了可信的证据。原先的股利折现模型仅使用净现金流量公式来估算企业价值大小,而不使用财务报表上的数据,这使该方法失去了实用性(Ohlson奥尔森,1995;Lee李,1996)。伯纳德(Bernard,1995)认为,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是近年来资本市场研究的最重要的发展,提供了研究财务报表数据与企业价值的基础,同时提供了这一领域缺乏已久的模型结构。这项研究价值可被评价为实证研究的一次革命,它代表了资本市场研究应遵循但未遵循的基本方向。一些实证分析者提议,以剩余收益定价模型取代现金流折现模型对企业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也有实证结果表明,剩余收益定价模型远优于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利折现模型。

从国外的研究趋势看,西方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已有30多年历史,现代财务分析重心已转向研究资本市场的公司价值。剩余收益定价模型为对企业权益估价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它不但论证了应计制会计(会计数据)的重要性,而且表明了企业价值与会计变量之间的联系。在目前西方会计研究中,剩余收益估价模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研究领域,如剩余收益定价模型与股利或现金流模型的比较研究、利用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检验股票收益与会计盈余之间关系的研究、应用剩余收益定价模型预测未来资本成本的研究、将剩余收益定价模型应用于投资决策的研究、在管理会计业绩评价中的应用研究等。在我国,企业权益估价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见。

三、动态金融资产计价模型

1969―1979年,可以说是动态资产定价理论的“黄金时期”,其中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首创了连续时间金融模型,并对最佳证券组合消费政策进行动态规划和求解。他的另一贡献是对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于1973年引入的期权定价公式的基于套利的证明,以及将该方法应用于衍生证券定价的不断努力和探索。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1973)模型就是该黄金时期最著名的期权定价模型。有人认为,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1973)模型可与莫迪格利尼―米勒(Modigliani and Miller,1958)定理和夏普(Sharpe,1964)及林特纳(Lintner,1965)的CAPM模型并驾齐驱。期权、认股权证和其他衍生证券――那些收益依赖于其他证券价格的金融证券的定价是现代金融经济学的一个伟大成就。基于单一价格定理或无套利定价原理,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和默顿期权定价模型(Merton,1973)几乎立即被学术界和投资界所认可。布莱克―斯科尔斯和默顿模型的基本内涵是,在一定条件下期权收益可通过一个只包括标的股票和无风险债券的动态投资策略来完全复制。这个特定的策略是一个自融资(self―financing)型的投资策略,除初始日外不需要现金注入,在期权到期日前不允许现金撤出。因为这个策略是在到期时复制期权收益的,“自融资”投资策略的初始成本必然等于期权的价格,不然就会有套利机会。无套利定价原理不仅产生了期权的价格,而且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期权不存在的话,可通过股票和无风险债券的动态投资策略来复制这个期权。布莱克―斯科尔斯和默顿模型告诉我们,他们的方法同样可用于其他衍生工具的定价;找到动态的自融资组合策略以复制衍生证券的收益,自融资组合的价格就是衍生证券的价格。这种期权定价法还可完全应用到成百上千种其他衍生证券上。

在实务上证券市场经历了爆炸式发展的新计价技术、对冲应用和证券创新,其中大多数都是基于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和相关套利模型的。从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开始,一些计量其他更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模型相继发展起来。理罗伊(LeRoy,1973)、鲁宾斯坦(Rubinstein,1976)、卢卡斯(Lucas,1978)把CAPM推广到“多期”情形,卢卡斯模型给出了均衡资产计价模型的一般形式。CAPM的最简单多期描述最终出现在道格・布黎登(Doug Breeden,1979)的基于消费连续时间的CAPM中。1985年,考克斯―英格索―罗斯(Cox-Ingersoll-Ross)发表了利率期限结构模型,该模型是实务上经常被应用的连续时间一般均衡资产计价模型,并被成为教科书的首要例子。以后,一些文献拓展了考克斯和罗斯(Cox and Ross,1976),罗斯(Ross,1978),以及哈瑞森和克莱普斯(Harrison and Kreps,1979)的研究思想,使得动态资产计价理论体系几乎趋于完整。1979年后,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推广和演示计价模型,并且各种问题逐渐在哈瑞森―克莱普斯(Harrison and Kreps,1979)的“等价鞅测度”(equivalent martingale measure)模型的影响下统一起来。目前连续时间状态下最佳证券组合和消费选择的标准处理方法是考克斯和黄(Cox and Huang,1989)研究中的鞅法。无套利和存在等价鞅测度之间的实质性关系,最终被德尔伯恩和施卡切梅尔(Delbaen and Schachermayer,1999)的研究所证实。近来,在动态资产定价上已开发出一批特殊模型来处理随机波动性,包括违约在内的跳跃行为,以及利率期限结构模型。随着宏观、微观经济学以及现代财务学的长足进步,动态资产计价现值模型将不断发展,可操作性也越来越高,从而使计量经济学和实证研究也相应地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结束语

当前,资本市场在中国蓬勃发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地以扩展。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分析已经成为广大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评判企业资质的工具,通过引入剩余收益估价模型可以进一步明确财务报告信息与企业价值之间的联系,使投资者更有效地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各种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也会逐渐出现。这必然会产生对其进行资产定价的需要,通过借鉴国外的资产计价模型,对于我国新的金融资产定价和丰富我国的财务金融理论都将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Feltham,G.,J.Ohlson.“Valuation and clean surplus accounting for operating and financial activities[J]. Contemprory Accounting Research,1995(11).

[2] 约翰.Y.坎贝尔、安德鲁.W.罗、艾.克雷格.麦金雷:金融市场计量经济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第6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为了能够合理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给企业价值变动带来的相关影响,会计准则归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导致核算变得非常复杂繁琐,由此对其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合理解释,以易于初学者理解和掌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确认过程中,涉及到两个特殊账户的使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二个账户的共同点是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引发的损益变动,同属于损益类账户。前者具体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其初始价值比对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差价而引发损益变动情况,该项损益实质是持有、没有到手的损益,对企业的现金流不产生影响,是相对虚拟的损益,只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后者反映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后给企业造成的损益变动,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到手的投资收益,它的核算引发企业现金流的变化,对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也产生影响。

例1: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9月底,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20万元。

账务处理:1)、购置股票业务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7、8月持有期间根据会计准则,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须进行账务处理: 2)、7月底,该项资产实现持有收益30万元,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万元。3)、8月底,该项资产持有收益减少20万元,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4)、9月底,该股票出售,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第四笔会计分录涉及到多借多贷,比较复杂,有关教材对其分解,并进行如下说明:出售时,按照出售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实现的出售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1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出售后,确认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现。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 贷 :投资收益10万元。

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做另外一种分析,更易于理解:持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会计核算根据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初始价值的比对,进行了持有收益的确认,从现金流的角度而言,这种收益提虚拟的,我们在出售环节进行账务处理时,可把此前确认的虚拟损益益全部转销,让其回到初始状态,即未确认任何相关价值的变动,然后根据实际售价比对购置时的初始价格,核算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具体为1):转销虚拟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如果是虚拟亏损,则反过来操作),2): 确认已实现的收益 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2种账务处理方法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后者对业务的解析相对更清晰,简单。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不同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因在不同年度涉及到一个跨期摊配的

问题:上年度末核算本年利润时,是否结转此前确认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由于该账户余额根据市场价值变动确认了未实现损益,如果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根据金融市场波动较大的实情,这种信息的披露有违谨慎性原则,但如果不结转,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全面动态的了解企业经营效益的情况。该账户作为损益类账户期末留有余额,显然也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该类业务须结转本年利润,以向报表信息使用者披露相关投资事项的价值变动。

例2: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该批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该批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假设2008年底,该股票的公允价值150万,2009年2月底,该公司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70万元。

账务处理:2008年底之前的账务处理如例1前三笔业务所示,新的业务处理如下:1)、2008年底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持有收益,并结转账户余额: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元。同时,将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万元;贷:本年利润 50万元。2)、2009年2月底出售该股票,借:银行存款 17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5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同时将之前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转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万元;贷 :投资收益 50万元。

上述处理方法中的步骤2在出售时根据售价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然后将上年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次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可解释为随着该项资产处置活动的发生,企业相对虚拟的投资收益向真实的投资收益转化。上述账务处理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将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如何完整确认其实现的投资收益。上个会计年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结转到“本年利润”,在下个会计年度出售此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如果不考虑这项结转活动,会导致该项投资带来的损益额不能完整的体现,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可能大于实际产生的收益或小于实际产生的收益,如例2,只有20万元,远远小于实际投资收益70万元。

既要考虑上个会计年度末该项结转活动带来的影响,其实还须考虑如何将账务处理设计的合规、合理。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上期转销后又再度确认,容易让信息者理解为企业又进行了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产生新的持有收益额,引起误解。我们可以在新的会计周期开始,把转入本年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销出来,由于本年利润最终要转入到“未分配利润”,那我们就从期初未分配利润中转出,这样,该笔业务又还原到未结转前状态,然后延续例1的处置方法,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实现了理解同一年度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的账务处理方法基础上,顺利的核算跨年度的会计业务,显然相对简单、易行。

同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方法在跨期摊配核算时还涉及到所得税的处理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考虑,只有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历史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实收益分持有收益和实现收益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

三、结论

第7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影响;监管

一、研究背景及其研究目的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成为最大的亮点。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的代表性领域,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理念的核心变化,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减和股票市价的涨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不同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新准则没有明确界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某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这为企业管理层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留下了选择空间。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一)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内涵

金融资产是金融工具的资产化形式,是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的结果。本文所称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对股票及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项下。其中,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等;归属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的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二)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权益性金融资产的“镜像”是股票及其他权益性工具,与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同属于股权投资,且上市公司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就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取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期末的账面价值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表决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实质性影响等标准进行划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影响分析

对某项资产的归类偏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项资产的归类对公司本身的影响。下面笔者通过比较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司会计指标、全面收益、所得税、股票价格等方面的影响,以对管理层的归类偏好做出判断。

(一)会计处理比较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属于金融资产,都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它们的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独立的具体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两者的会计核算有以下异同:

一是初始计量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交易费用作为初始成本入账。二是期末,两者都按期末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正常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重大或属非暂时性时,需计提减值损失,减少账面价值;在计提减值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又上升时,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对负债性金融工具投资,则冲减原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在分析范围),如果属于对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三是处置时,两者都须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但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出。

(二)会计处理差异的影响分析

1.对会计指标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取得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不发生减值的持有期间的利润有差异,对减值期间及处置时的利润没有影响。当所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时,金融资产不存在减值,如果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当期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上升;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会导致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的增加,不影响利润指标。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总额都等于出售价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且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受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影响。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每股收益大幅上涨;反之,在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会使出售当期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每股收益大幅下跌。处置时两种归类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唯一差异来源于取得金融资产时对交易费用的处理差异。由于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是一次性的支出,且金额一般不大,在本文的分析中忽略不计。

2.对全面收益的影响

(1)全面收益的含义:企业的全面收益是指“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包括公司的经营损益、持有资产的未实现和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公司的经营损益是指传统的会计利润;持有金融资产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在持有期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上升和下降,也包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持有金融资产的已实现利得和损失是指从取得至出售金融资产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应收股利、出售金融资产时收入超过账面价值的差额及转出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全面收益的计算

全面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期末的资产-期末的负债)-(期初的资产

-期初的负债)-投资者投入+向投资者的分配

全面收益的计算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变动,体现了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观,有别于传统的收入、费用观的会计理念。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取得投资时的交易费用作费用化的处理方法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交易费用作资本化的处理方法,只影响取得金融资产当期的全面收益,不影响以后各期的全面收益的大小。另外,利润表的损益最终会结转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下,如果不计所得税,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处理方法也不影响全面收益。因此,采用全面收益评价公司的绩效,可减少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应以全面收益作为会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一个基础性指标。

3.对所得税的影响

(1)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某项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不仅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大小,也不影响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因为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都等于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加上原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实际上等于处置收入扣除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因此,不管归类为何种权益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没有影响,即两种处理方法的递延所得税相同。(2)资产减值对当期和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或属非暂时性时,需将公允价值的下跌作为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税法规定:除应收账款按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外,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税法对资产减值的处理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相一致。因此,虽然新准则对这两种权益性金融资产是否计提减值的规定不同,但不同的归类不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3)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分析。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会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暂时性差异”,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由于不同归类不影响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因而也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可见,虽然人为因素可以操纵计入损益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小,但不能因此调节所得税。所得税是公司的一项重要费用支出,由于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不影响公司所得税,由此可排除公司借助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

4.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新准则下,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对公司会计指标的影响有差异,但这种会计信息的差异只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并未实质上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如果资本市场是强有效的,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不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在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人们识别、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不高,只能简单使用少数几个财务指标进行决策的情况下,这种由会计政策选择引起的会计指标的差异传导到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关联公司的股票价格乃至整个股票市场可能产生深刻的影响。

有众多中外学者关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预测公司收益、评估股票价值并做出买卖决策。有不少学者通过数据检验证明:每股净资产或每股收益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还有价值相关性的实证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每股收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大于每股净资产及其它财务指标的解释能力。如曹国华、赖苹2006年的研究《净资产、剩余收益与股票定价: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研究》中得出的结论:当期的每股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较弱,当期的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很有解释能力,未来的每股收益对预测股票价格没有太多帮助。

据此推测,在一定条件下,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上升时,为了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以至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权益性金融资产,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下降时,持股公司更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将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前提条件一是持股公司认同有关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有用性、价值相关性的实证研究结论;二是会计利润指标、市场价值指标在评价经营者业绩时权重适当;三是持股公司对股票市场有合理的预期。显然,股票市场价格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受宏观政策、资金的充裕程度、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持股公司难以预测所持有的股票的价格走势,而其他的两个前提条件是否能满足还有待验证。由此推断,管理层不存在明显的借助权益性金融资产的不同归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动机。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一项权益性金融资产被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公司的会计指标,进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但不影响公司的全面收益、所得税。由于股市的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在投资权益性金融资产时,不应存在明显的通过改变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归类影响股票价格的倾向。如果在监管中更强调全面收益指标的作用,可消除企业管理层通过改变对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归类而影响会计指标的动机。但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两者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一项股权投资被归类为金融资产与被归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业绩及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差异悬殊。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应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归类的正确性进行监管。在监管时,应重点关注权益性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划分的正确性、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汝莹,符蓉.经济收益、会计收益与全面收益的比较分析.四川会计,2003年第5期.

第8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金融资产;核算方法;商业银行;投资组合

    2006年2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核算,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重新分类,引进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笔者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混和计量的会计问题、公允价值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潜在影响进行了阐述,以期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对金融资产不同的分类和核算方法对财务报告产生的不同影响。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核算原则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投资并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包括对债券和股票的投资。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由于股权投资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仅指对债券的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应使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也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也应使用摊余成本法对其进行核算。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以看出,对于金融资产的核算,实际上采用的是一种混合计量的方法,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持有到期投资和贷款与应收款项。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问题

    1.公允价值计量能否避免利润操纵

    在新准则实施前,我国没有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做出明确规定。企业按照成本法核算金融资产,由于成本法不能反映企业拥有投资的价值变动,企业可以选择适当时机报告盈利而不报告损失,为企业提供了操控利润的空间。那么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能否避免企业进行利润操纵呢?如果企业在对投资进行初始确认时,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的上升企业将报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当企业试图报告由于公允价值上升而带来的收益时,可以出售部分投资,将原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损益转为实际损益。因此,通过对金融资产的划分选择,以及选择适当的时机出售投资,企业还是可以影响报告损益。

    2.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不难看出,不同企业由于应用不同的估值技术,对同一金融资产估计得出的公允价值可能不一致。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可行的估值技术以及适当的管理控制体系,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3.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

    公允价值可以实时反映资产的价值变动,而历史成本是以交易为基础的,只有在交易发生时才记录损益,因而公允价值能够给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决策信息。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公允价值的相关性建立在其可靠的基础上,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可以得到;而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估值技术不同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不可靠,进而影响其相关性。第二,金融资产使用的是混合计量模式,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并不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要使公允价值真正发挥作用,企业还需要披露其他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至少报表使用者需要明白并不是所有资产的价值信息都是“相关的”。

    三、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潜在影响

    1.商业银行对投资的分类及其核算

    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实现资产分散化,控制经营风险以及满足银行流动性的需要。新准则实施前,不用对投资分类,银行对投资的会计核算与投资决策的关联性不强。而新准则实施后,银行如何划分其为满足流动性需要而持有的投资呢?

    对于银行持有的短期投资,如果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尽管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会带来未实现损益的波动,但是由于短期投资将在一年内出售,那么分期确认损益和到期一次性确认损益对报表的总体影响不会很大。对于银行持有的中长期投资,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还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对银行报表的影响是不同的。首先,对投资的划分应取决于银行持有投资的目的。上面讲到,银行持有投资主要是出于满足流动性的考虑,同时赚取一部分利息收入。银行为了满足流动性的需要,可能会将原本想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提前出售,这在新准则实施前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而新准则对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出售给予了重分类的限制。新准则规定,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而且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处置或重分类的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能将任何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准则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为满足流动性需要而提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并不符合新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

    不论银行将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是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都是按照投资摊余成本(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摊余成本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乘以实际利率来确定的,在整个持有投资期间投资收益是不变的。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仅有在到期前将其出售的情况下,才确认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将两者的差异一次性计入损益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要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因此每一年都会带来所有者权益的波动。随着投资持有期间的延长以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波动性可能会增加。要想避免报告权益的波动性,银行应尽可能地将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这样的划分又使银行面临着在到期前不能灵活处置投资的风险。为了保持流动性的需要,银行又不得不将部分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由此带来所有者权益波动将影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而这种波动是由于市场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商业银行无法控制。出于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不能“达标”的忧虑,银行可能会调整投资业务以避免未来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2.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影响

第9篇:金融资产定价方法范文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 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学定义

美国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中把衍生金融工具界定为同时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有一个或多个标的,且有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条款,这些因素决定了结算条款,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结算;无需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效应的其他类型的合约相比,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相对要少;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或能容易借助合约之外的方式进行净额结算,或一交割资产的方式使得资产接受方的结算后果类似于净额结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资产的定义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会同其它合同;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是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映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两种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中,其前两个特性相同,即“具有标的”和“不需要初始净投资”,而这两个特性能够确保衍生金融工具具有衍生性和杠杆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

1.契约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以合约为基础,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约之日起便基本确定,不需要或只需要少量初始净投资,而交易却要在将来某一时刻才能履行或完成。

2.收益的不确定性

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来自标的物价值的变动,即约定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将随着未来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或相应的指数变动而变动。

3.财务杠杆作用

在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时,只需按规定交纳较低的佣金或保证金,就可以从事大宗交易,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便能控制大量的资源,一旦实际的变动趋势与交易者预测的相一致,即可获得丰厚的收益。但是,伴随巨大收益的是巨大的风险,一旦预测有误,出现金融风险,就可能使投资者遭受严重的损失,甚至危机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4.虚拟性

虚拟性是指金融衍生工具所具有的独立于实物运动之外、却能给金融衍生工具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性。金融衍生工具只是代表着权利与义务的一纸契约,脱离了实物交易过程,独立于实物交易之外。

5.灵活性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可以根据客户所要求的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参数进行设计,让其达到充分保值避险等目的。然而,由此造成这些金融衍生产品难以在市场上转让,故其流动性风险也极大。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问题的探讨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在国家金融市场上价格波动剧烈,因此衍生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价值并不能提供完全相关的信息,而是要在合约持有期间定期地对其进行再确认,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从而使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更客观、真实。在具体的过程中要经过初始确认、再确认、终止确认三个阶段。

1.初始确认

IASC的确认标准认为,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方时,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也是因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约签订时,与其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所以此时确认资产或负债是合理的。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是惟一的初始确认标准。按照新准则的初始确认标准,初始确认的定时问题解决之道是“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因为,在金融工具合同签订的时候,企业已经成为了合同的一方,因此,应该在此时进行初始确认。

2.后续确认

即是对已经经过初始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的再确认。由于合约签订到未来的交易之间有一较长的时滞,在这段时间,汇率和价格等诸多因素的变动,会引发公允价值“量”的变动,因此有必要进行再确认。对此,IASC规定,所有因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都应在当期确认为损益。

3.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是针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而言的,就金融资产来说,当企业不再拥有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合约权利或失去了对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合约权利的控制时,应该将金融资产或其一部分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这就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FASB和IASC二者在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上,观点基本相同。只在以下方面出现了分歧:①FAS125考虑到金融资产转让方破产清算时的情况,即使破产了,如果在法律上转让方还没有与转让资产分离,那么不能终止确认该资产。而IAS39没有要求这点。②对于金融资产出让方如果没有权利或不能回购已转让的那项资产,IASC39规定可以终止确认,该转让属于销售交易,而SFAS125是不允许终止确认的。

我国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确认”部分,明确了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即当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四、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问题的探讨

1.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IAS39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对于初始计量而言,就是“当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企业应该以其成本进行计量。对金融资产而言,所谓成本是指放弃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对于金融负债而言,所谓成本是指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同时,交易费用也应该计入各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成本。”这里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商、顾问、经销商和自营商的手续费和佣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征收的款项;证券交易税。

需要补充的是,如果被套期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导致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的确认,则应该把在权益中确认了的套期损益记入确定承诺或预期交易真正发生时所确认的资产负债中,形成资产负债的初始计量价值。

2.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我国会计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后续计量是以金融工具分类为基础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除非有确凿依据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否则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均确认为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

综合国际上观点,对三种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认为其会计处理也应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对于打算长期持有至到期的衍生金融工具,则可视管理层意图决定在财务报表日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入账,不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这其实是一种类似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2)对于不构成套期关系组成部分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后要调整其账面价值,对由于重新计量至公允价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的净利润或亏损。

(3)对于构成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其处理按照套期会计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作为套期工具出现,其后续计量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如果是公允价值套期,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立即在净利润或亏损中确认;可归属于被套期风险的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应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并立即在净利润或亏损中予以确认。在这点上,不区分套期的有效性与无效性。②如果是现金流量套期,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确定是有效套期的那部分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应通过权益变动表直接在权益中确认;无效部分,套期工具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立即计入净利润。③在国外实体净投资的套期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原则核算。

作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管理当局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因而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可以也应该采取报告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五、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品起步较晚,金融衍生品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不健全。我国现行的与金融衍生品有关的法规,基本上都是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指定的,缺乏统一的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缺乏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不能适应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需要,尤其不能有效应对金融衍生品风险具有跨系统、跨部门蔓延的特性。

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实务方面,新准则的颁布使其有可以遵照的依据。但新准则的一些规定也存在问题,如由于现行的公允价值缺乏参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配套,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职业判断能力差,所以新准则采用了混合计量属性。不同计量属性的应用,影响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1)要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一是要制定统一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监管,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督管理的总体框架,统一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明确政府监督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交易所的职责和权利;二是要在统一的市场交易法规框架下,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品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适应不同衍生产品的个性化特征。

(2)加大技术开力度,引进先进的评估手段。企业应加快公允价值、产品定价模型等系统的开发建设、相关历史数据以及市场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同时应当努力学习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充分引进先进的技术,特别是采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建立涵盖全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的数据库平台。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认真学习和分析新准则的变化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会计人员衍生金融工具核算的知识,使会计人员能迅速掌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精髓及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估价模型。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M]. 2006;

[2] 郑胜寒,章颖薇. 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再认识[J]. 财会月刊. 2009(1)

[3] 高海燕. 新会计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J]. 会计之友. 2009(1);

[4] 崔 雪. 浅析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及其对金融企业的影响[J]. 商业会计. 2009(2)

[5] 奇, 胡 胜.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问题新探[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5);

[6] 柏思萍.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J]. 财会研究.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