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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2005年起开始逐步使用成本核算软件对医院进行成本管理,初步形成了医院及科室成本,但还只是借鉴其他医院一些经验,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管理,没有统一行规,至2008年10月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形成了医院成本管理基本规范。2012年1月起医院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及成本核算最新管理要求,确立了新的成本核算模式,利用成本管理软件平台对医院进行成本核算管理。
二、成本核算管理的发展情况变化
(2012年新医院财务制度前成本核算管理简称“旧”,2012年后简称“新”)
1.核算对象范围的发展
旧:核算对象简单分为院部成本和科室成本。医院成本核算仅限于院级成本及临床、医疗技术等科室级成本。新:随着成本核算的精细化发展需求,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将财政、科教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非支出类)等纳入成本核算范围,而在旧制度前财政、科教等专项补助支出并未纳入。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科级对象类别划分的发展
旧: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行政后勤管理类成本。新:除上述类别,新制度增加了医疗辅助类科室、药品供应类科室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科室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科室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3.科室成本的归集形式的发展变化
旧:直接成本一般是指科室直接发生的成本费用,如人力成本、药品成本、材料成本、公务成本等,间接成本包括能耗类公摊成本和管理成本、医技成本等转移成本;新:直接成本除科室直接发生的成本费用外,能耗类如水、电、气等日常运行费用也作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非本科室发生的分摊成本等。成本核算部门按照规定标准、格式及报送程序要求,各成本统计科室及时报送核算部门,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4.科室成本的分摊模式的发展
旧:原科室成本分摊采用二级分摊模式,管理科室向医技分摊,医技再向临床科室分摊,最后形成科室及院级全成本。新: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管理费用不向临床医疗进行分摊,但在成本核算制度中,管理科室成本、医辅成本、医技成本等各类科室成本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也称“四级分摊法”。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5.间接成本分摊方法的变化
旧:原有管理科室成本分摊一般是以人数作为分摊标准,医技科室以其临床在医技科室的执行收入作为基数。如某临床科室分摊医技科室超声科成本=该临床科室超声科收入/全院临床科室发生的超声科总收入*超声科成本新:新成本管理分摊方法更具体化、更多样化。管理科室向医辅类科室、医技科室、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如回访办公室、病案室成本,可按“出院病人数”分摊到临床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也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如住院结账部门成本,可根据出院病人数或床日数分摊、如中央空调成本可根据房屋占用面积分摊;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6.成本核算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的相关性情况
旧:原有成本核算管理软件是以财务管理系统数据产生后月末一次导入成本系统。新:新成本核算系统解决财务系统的信息孤岛问题,通过建立成本核算明细收支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对照关系,实现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并轨作业(由成本核算系统生成记账凭证底稿供会计核算调用),确保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实现授权范围内数据资源的充分共享,并能有效地与HIS(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能够对成本数据进行实时监管分析。
7.意义与作用的升级发展
旧:原来医院成本核算为“核算”而核算,院级和科级成本只涉及人力成本、药品、卫生材料成本等直接成本,管理费用只进行简单分摊,其成本无法真实反映各核算单元的资源消耗和利用效率。新:⑴利用项目成本、病种成本进行结构等趋势分析、保本分析,在项目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按规范的临床路径和实际路径归集单病种成本,进行单病种的收支余分析,为单病种收费提供依据,找到开源节流的着力点,进而为医院整体发展、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数据。⑵利用成本核算的成果建立优化医院的绩效考核方案和流程,实现绩效核算的流程化和程序化。⑶以医院全成本核算基础数据为起点,通过经营分析系统向医院管理者和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实时的经营分析查询和分析。⑷成本核算与医院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相结合,促进医院财务管理从事后核算向事前预测和预算,事中监督和控制,事后分析与考核的全面科学管理的转变。
三、结束语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医院成本管理;不足;策略
伴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在2012年制定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实施,对医院成本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医院是否能够真正的利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做好精细化成本核算,成为了医院管理的重点。就此,本论文结合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医院成本管理的要求,针对医院成本管理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成本管理的要求
首先,确定适用范围。新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等,但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是因为各类医疗机构在社会职能定位、资金支持等方面条件有很大的差异性。
其次,完善收支科目。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所体现的成本核算更加合理,能够适应药品零差价的发展方向,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的会计科目。并且规定了不再将药品支出和药品收入等项目单独性的列出,将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合并在一起,统称为医疗收入。规定了各项支出的范围和名称,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能够全方位的反映出医疗服务成本的状况。更适用于我国医院医疗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的实现了我国医院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
最后,完善成本管理体系。在新的会计制度中指出了要求医院进行全面性的成本管理,要针对各项成本进行全面性的考察、针对其过程进行全面性的监督和控制。在核算范围上将医疗过程的各项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费用融入到核算内容中,针对各个核算对象实施责任分摊制度。与此同时,保障医院材料报表的真实性,将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结合在一起,将其合并成医疗收入,将药品支出合并成医疗支出,从而完善新医院会计改革。
二、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策略
(一)完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
从医院本身的经营特点和医疗状况构建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实行部门负责人机制,完善医务、药剂、后勤、人力资源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体系,以成本控制和管理和核心,对各个部门实施分工合作,实现相互协作,实现全员覆盖各级科室的成本核算组织结构。不断的提升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使成本管理的工作流程更加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以提升成本管理和控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医院成本管理工作目标。
在全院进行成本绩效管理。在实施这项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广大同事的积极配合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将医院成本管理的思想深入到企业文化当中,坚持医疗服务的成本效益原则,从而发挥出医院成本管理的优势,完善成本管理的相关规定,促进人员增加成本管理的控制意识。在健全组织结构的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创作性和工作积极意识。
(二)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
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结合在一起,是完善成本管理制度的根本,能够有效的加强成本管理的效果和力度。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能够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和监督,发现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其不足采取相对应的措施进行改进,达到有效控制经营成本的目的。因此,在对成本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成本管理之后所存在的问题和控制手段,还应该在事前和事中进行合理的控制。就此,将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在一起,进行定期的检查,根据实际的支出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三)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
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能够提高医院绩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医院成本管理力度。在进行构建成本核算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合医院自身的请款,保障成本核算评价体系的实用性、有效性、合理性。这一项措施的实施,必然会将医院的业务通过规范化工作流程纳入到成本核算中,实现对医院全部经营业务活动成本的全方位控制盒管理,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四)加强成本控制
医院在采购医疗设备、定价的过程中应该通过成本核算进行分析,发挥成本管理在决策中的指导作用,减少决策人员的主观性。通过成本核算的分析结构,准备把握和成本管理制度相关联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合理性以及可行性。将成本控制到最低,实现成本最低化,服务最优化,质量最高化的目的。
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下加强医院成本管理制度,监理健全的成本核算组织机构,完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相结合,通过分析成本核算结果,强化成本控制。这一系类措施的提出,必然会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力度。从总体上改变医院成本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为医院实现低成本,优服务,高质量的目的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成本核算 会计 准则
目前,我国在企业成本会计的领域内未设立专门的制度和准则,只是在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了成本核算的信息。2010年召开的会计管理工作计划,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研报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从而制定出全国范围内适行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这项举动意味着我国将出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以此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概念界定
因为我国目前并未制定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因此在开始研究这个议题前应当对成本会计准则这个概念进行清晰和准确的界定。在会计准则、会计标准、会计制度等概念的基础上,可将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界定为:以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工作为对象,以准则作为基础,规范并标准化企业成本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计量、分派和确认等工作,其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成本核算信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开展。
二、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1、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制度的需要
一直以来,没有直接准则制度的企业成本核算仅仅靠会计准则、行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等相关制度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成本核算工作。因为没有系统而独立的成本会计准则,不同的企业会计人员在成本核算工作上使用着各异的处理方式,并且缺乏系统的成本管理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企业面临着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环节提出的高要求挑战。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做到了与国际相关规定的统一,特别是在产品的成本构成方面,但关于成本核算的规定仍然过于模糊和分散。因此,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的更加科学、严谨开展。
2、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因为我国的行业类型比较繁多,跨度较广,难免存在部分需要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特殊行业以及领域。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BOT项目和军事采购这些行业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进行定价,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监控。另外,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而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构建框架
因此,在目前我国已有成本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现阶段在构建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框架时,可以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
1、成本核算的目标与一般原则
这一项内容应当包含成本会计目标、成本核算的目标、在成本会计准则中常用的基本概念以及使用成本会计准则的条件和范围规定等。
2、成本会计制度
一项制度的制定应当考虑到最大程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在管理水平和生产特点上的差异性。制定出可供不同企业进行选择的成本会计制度,并且为企业的不同成本会计制度操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例如,标准成本的制定、定额成本在各项差异上的分配、定额成本的制定、责任成本的界定等
3、成本计算的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
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实的生产组织类型、产品种类以及生产特点等因素,对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因此在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时,需要对成本的技术方法进行多样化,采取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相组合的方式。主要方法包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分批法和品种法等;辅助方法主要有标准成本、分类法和法定额成本法等。
4、成本管理
这项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在可行的范围下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考核和决策等工作,并将成本管理工作与成本会计制度相衔接。
5、成本报表的编制、呈递和披露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报表和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报表是两大主要的成本报表,企业应当仔细对其进行编制。详细周全的成本报表有利于企业进行各项内部管理工作,企业要积极响应相关部门要求呈报其产品成本报表的规定,同时也要主动向相关的监管部门披露相关的成本核算信息。这种信息披露公开化的做法有利于信息的需求者作出更为科学准确的决策,更有利于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6、成本资料的保存
对于企业经营和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设立相关的费用账册和明晰账户。经过原始凭证的齐全手续和无误审查为前提,对费用项目、成本项目、车间部门等成本核算队形进行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不同产品环节的各项财物的收发、报废、转移和领退等盘点制度,完善明晰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原始记录。使得能够对成本资料进行审计审查。
总而言之,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构建作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基础的理论体系。在制定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过程当中,应当在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基础上,以政府的主导力量为主,充分进行实践调研,并在采取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尊重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成本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文孟婵.制定我国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框架探讨.[J].商业会计,2010,(20)
[2]夏鑫.如何有效实施企业成本会计工作[J].今日科苑,2010,(24)
【关键词】教育成本、计量、控制
一 研究综述
关于教育成本,指培养每名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即是指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在学期间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舒尔茨(1960,1963)计算了美国 1900-1956 年期间几个典型年份的大学年度教育成本[1]。贝尔克(Beck,1964)计算 1957 年美国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2]。西方国家利用学校现有的会计资料调整计算学生培养成本的研究不多,但美国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温斯顿指出:高等学校的培养成本应该在学校会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计算得到,调整项目包括固定资产这折旧、学生资助、科研费用等[3]。美国的 NACUBO 成立了一个高等学校成本特别委员会。主要任务就是开发在现有会计资料基础上的一种“新的、简单的、统一的并且易于接受的计量和报告高等学校成本的方法”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包括 6 个项目的关于计量和报告高等学校成本的框架。1999 年至 2001 年间,有 270 所高等学校按这一框架进行了实验性的成本计量[4]。
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仍属理论上的探讨阶段。潘序伦、王庆成、殷延(1983)等是最早研究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的一批学者。1980 年潘序伦先生开展人才成本会计研究的倡导[5]。王耕(1988)、王耕和阎达五(1989)的论文全面探讨了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各个方面的问题[6]。
我国高校执行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是2012年由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对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等没有明确规定。2005 年发改委、物价局出台《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虽具体将高校教育成本计量的基本原则、构成、核算和项目,但其所指的成本只是一种统计成本。可见,在我国,政府、学术界中虽然提出了教育成本的概念,但是教育成本会计的研究是一个刚开始的研究方向,在教育成本会计的实务方面,还缺乏统一的确认、计量、报告的操作。目前进行教育成本核虽有国外先进核算模式作为参考但中国高校财务制度限制无成熟做法可以照搬,尚需进行借鉴、学习、参考与探索。
二 教育成本计量的影响因素
1、缺乏教育成本管理意识。高校作为教育成本的主体,长期以来,成本核算识淡薄,高校作为非盈利组织,本身缺乏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动力,缺乏降低成本与追求效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迄今为止,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只注重预算执行情况,几乎没有对教育成本的需求,也没有成本核算的业绩考核标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没有明确规定。
2、收付实现制对成本核算的制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除经营性收支业务外,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能体现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的配比关系,导致了对高校教育成本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固定资产折旧、基建投资、科研费用等)不能合理地归集到教育成本中。
三 教育成本计量方法
从研究文献上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一是经费统计法。就是利用现有的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并经过相应计算获得成本的方法。目前年生均培养成本基本上是通过该方法统计出来的,其优点在于方法简便、易获得,得到的数据相对准确,口径统一;其缺点主要是统计数据以决算数据口径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当年的学生教育成本。二是成本核算法。利用成本会计方法,设置、登记教育成本账户,记录教育资源消耗,通过成本会计核算方法计算教育成本。优点在于利用成本核算手段,获取的成本信息科学准确;其主要缺点是我国尚未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成本的确认范围、计量、报告等仍处于理论探讨阶段。三是成本调整法。利用现有的会计记录资料调整计算教育成本的方法,通过教育经费支出数据加工,调整成为教育成本数据。其优点取得数据便利、调整快捷。其缺点是该方法在理论上可行,但还没有统一的调整方法。综上所述,成本调整法应该是一种可试行的办法。但是这种方法仍处在理论探讨上,还没有应用于实践,同时这一方法需调整的成本项目工作量比较大,且成本也相对高。本文拟利用我校使用上海科发财务软件项目管理模块和熟悉本单位财务情况,利用会计资料和非会计资料(财务、基建、资产及人事处等相关数据),经过汇总、调整、分配、计算取得教育成本数据,这是一种可选择的方法,使之既成为提供高校教育成本数据的主要渠道,又成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的监控器。
四 教育成本计探析
本文选择大连市一所高职院校2013年教育成本计量期间进行案例探析。该学校是一所高职院校,现有14个学院,59个专业,10941名学生。在职教职工789人。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9400台(套),总值1.3亿元。通过从学校财务、人事、资产等部门取得数据,主要包括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以及决算报表、来自上财科发项目管理数据、机构人员情况表、校产统计表等。收集到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后,整合后的2013年教育支出明细见表
1.设计计量清单。在获取了经整理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后,按照教育成本项目设计教育成本计量清单。由于本案例只计量学校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可设计一个清单计量,成本项目可按4个项目设置,即人员费、公务费、业务费、折旧费。
2.调整计量费用。根据教育支出明细表,计量调整各项教育费用,将教育经费支出转化为教育成本。一是计量调整人员费。要按照与教学无关人员的费用不能计入教育成本的原则,有两个方面的费用不应计人教育成本,一是离退休经费1154505.67元,二是学生各类奖助学金6052929.86元。剔除、剥离上述费用后,可以确定应计入教育成本的人员费用总额为72224916.97元。二是调整计量公务费和业务费。根据学院2013年教育支出明细表中的相同项目分配转入教育成本计量清单中,在本案例中有费用出现跨期支付现象,应采取待摊或预提的办法处理,由于学院3年示范校建设及课程改革及精品课建设,学院的课程建设3年进行更新,所以这些项目视为待摊销项目进行摊销 ,因此,在本次计量中对跨期费用予以调整。示范校建设三年及课程改革及精品课建设应摊销的支出为3986500元,本年支出1013755万元,本年调减675836.7万元。由于是高职院校科研支出金额较小,对成本影响不大。此外,教育支出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公务支出和业务支出等,其中业务支出12964100元,应计入相应的教育成本项目中。三是调整计量折旧费。现行的会计制度没有固定资产折旧规定,因此,本案会计资料中只有房屋购建和设备购置费,没有折旧费记录,按照成本计量原则,本年度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计入本年教育成本。按支出功能分类固定资产,分别确定使用年限和折旧率,计算出折旧额。
五 教育成本控制对策建议
上述教育成本计量结果表明,人员费支出占当年教育总成本的41.61%,公务费支出占31.78%。客观地讲,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高校运行所需商品价格上涨。学校间的招生、宣传等各方面竞争以及扩招扩建等因素,使得教育成本表现出上升趋势,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控制刻不容缓。
一 加强成本控制意识,引进成本控制管理
教育成本控制是所有教职员工参与成本控制的结果,要调动教职工参与教育成本控制积极性,激发所有成员都对成本控制负责任感,使所有教职工主动维护和改善教育成本控制。我校引入上海科发软件将支出分解为项目,赋予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查询权限,实现支出项目管理化、透明化。
二 创新成本控制方法
高职院校的蓬勃发展,教育集团,二级学院等新事物的出现,更对成本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作业成本法,管理会计的变动成本的引入都将对高职教育成本控制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尚晓艳.2011.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沈阳理工大学硕士论文
2牛晓叶.2006.高等教育投资项目评价研究.燕山大学硕士论文
3 董欢.2010.基于信息相关的两种教育成本计量及比较研究.长沙理工硕士论文
4王守军.2009.美国对大学学生教育成本计算方法的一次探索——NACUBO学生成本计算方法评介.教育与经济
论文摘 要:高校教育成本是评价高等教育公共政策的一个基础数据,它对于高等教育领域内的政策制定,高校的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教育成本核算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核算体系及方法,它既是理论研究的课题,又是实践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文章在分析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加强高校成本核算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高校教育成本是高等学校在教育活动过程中,为培养国家优秀人才所耗费的物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它是综合反映学校办学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是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传统上不核算成本,因此人才培养成本长期被忽视,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大大减少。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过渡,探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既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高校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必然要求,同时还为财政部门增加教育投入和制定收费标准提供可靠的依据。如何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管理已成为当今我国教育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学校领导、学生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1.教育成本观念淡薄,成本核算缺乏动力。长期以来,高校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以财政拨款为主,招生计划由国家下达,收费标准由国家制定。同时高校属于非盈利单位,从未进行过成本核算,在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强烈的内在要求,成本核算的主观意识淡薄,缺乏对成本的管理,教育成本的范围和内容缺乏公认的标准。高校领导认为学校最关注的是教学和科研,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和提供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并非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加上目前国家尚未要求高校按成本核算进行财务管理,政府部门也未把教育成本的核算作为评估高校绩效的重要指标。高校教育成本的相关机构尚未成立,教育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尚未建立。因此高校成本核算缺乏内在动力和外界压力。由于缺乏成本核算会计制度,导致相应的财务核算设置缺乏,没有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进而使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难以有效实施。
2.高校主体多元化使教育成本核算会计信息失真。目前,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开独立核算,将高校这一完整的会计主体划分为两个主体。两个会计主体各自核算自行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机构相互独立,会计信息缺乏沟通,不能系统完整反映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不符合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利于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离,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具体表现:第一,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办学层次,基建规模越来越大。基建投资多数来源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本金在基建会计中核算,而贷款及利息却由事业会计负责偿还,造成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价值偏低;第二在现行的两个会计体系中,基建项目建成使用与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往往是不一致的。有些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多年,而事业财务的固定资产却未能及时反映,这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资产信息严重失真。由于高校主体多元化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从而影响了教育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会计期间不确定对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会计期间是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相等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高校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高校学生普遍采用学年制自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高校的学杂费、住宿费是按学年收取并使用的,各项教学活动按照学年规律运行的。只有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每年的年终财务报告以自然年度来反映。以自然年作为高校的会计核算年,没有考虑到教育活动的特点,不能给学校提供一个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的时间范围,难以对教育成本核算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进行成本核算必须具有统一的会计期间。
4.会计核算基础口径不一致对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目前,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以资金是否收付作为确认成本是否发生的基础,不考虑该项资金的取得和付出的归属期间,从而阻断了收入和支出的配比过程。而教育成本核算必须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不论费用是否发生,只要是本期的费用和收益,一概作为本期处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反映高校当期的收入和成本,不能满足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要求。
5.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项目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固定资产折旧,科研支出构成。由此可见,教育成本核算包含固定资产折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账面原值核算的,学校的固定资产只能与虚设的固定基金相对立,不计提折旧,这无形增大了资产的数量和实际价值,使固定资产的自然磨损价值不能逐年摊销,作为净资产的固定基金严重不实,学校固定资产现实价值无法真实体现,这不符合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原则。因此,高校教育作为一项产业要核算教育成本,不计提折旧,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数据就不真实不准确。
6.现行会计科目不适合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目前,高校财务会计无法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现行会计科目不包含教育成本核算中应有的“教育成本、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成本结转”等科目。高校要想真实核算教育成本,需要对高等教育的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1.有利于高校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制定。高等教育是一项非义务教育,按照“成本分担论”“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需要由国家、社会、学生个人共同负担培养成本。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有多少?个人、国家分担多少?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费应为教育培养成本的25%,但由于没有出台教育成本的具体核算规范,各高校一般按照历年规定制定学费标准。实行科学化的教育成本核算,可以为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财政拨款额度提供科学依据。只有在高校成本核算健全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确反映教育价值规律,克服国家教育投入的随意性,加大高校收费的透明度。
2.有利于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高校尚未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一方面,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当造成浪费。有些高校盲目扩大规模,在学生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缺乏慎重思考。高校中各系部设备重复购置,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闲置设备普遍存在,物资设备使用率不高。再者,高校专职教师比例不足,行政人员较多。特别是随着招生规模的扩招,教师增加的同时,行政人员也在增加。在经费来源增加不多的情况下,人员支出所占比例明显过高。高校通过寻找降低成本途径,建立教育成本评估考核机制,进而达到科学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3.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高校建立教育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考核高校的财务运作成果、管理水平和领导业绩,增强领导当家理财意识,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调动自主办学的积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为切实可行的经费预算制定提供真实依据。因此加强高校教育成本预算管理,是适应市场竞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三、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建议
高校教育成本是衡量学校培养优秀人才消耗的合理尺度,是财政拨款的科学参照,是确定学生收费标准的基本依据。因此应完善修正高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成本核算机制。
1.树立成本意识,加强成本管理。高校投资办学效益不仅关系到国家科教兴国的失败,而且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应树立成本意识,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管理。首先应完善高校办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把教育成本指标作为评估体系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其次建立高校成本管理的有关制度、准则、办法。目前高校有些规章制度已滞后于学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影响了教育成本的正确核算和管理。因此,高校应重新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准则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2.统一会计主体,确定教育成本计算周期。高校会计应当统一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将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两个会计主体合二为一,归根到底解决了“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将二者合并核算,有利于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完整性。高校教育成本计算周期应与正常的学生培养周期一致,不适宜采用自然年度,建议教育成本核算采用学年制,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度。为了真实反映高校学年度财务状况,准确提供培养成本的核算数据,建议增加报送学年度会计报表。
3.修正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引入权责发生制。坚定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是加强高校成本核算的关键。教育成本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避免了现金收付具体时间对成本核算的影响。它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能如实反映高校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目前我国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这很难适应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容易形成财务管理漏洞。因此,高校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需要重新修改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进行教育成本核算。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固定资产是真实反映高校办学规模的基本物质条件。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影响,高校固定资产一直不够真实完整。因此高校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组织资产的盘点、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有偿调出严格履行报批、审批手续。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原值核算,不计提折旧。但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是要计算成本的,不提折旧,教育成本核算就不准确、不真实。同时,从会计信息准确性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性质,将其划分归类,然后按一定折旧方法和折旧率计提折旧。高校资产计提折旧,既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又能达到资产价值管理和实务形态管理的统一。
5.调整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科目。要实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就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制定建立一套既能正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又符合高校预算管理要求的会计科目。为核算教育成本的需要,要对现行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增设“教育成本”“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成本结转”等会计科目。这几个科目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非常重要,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朱鸿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问题的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2008(1)
2.李霞.浅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概念[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7(5)
3.陈国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成本的现状研究[J].会计之友,2007(7)
[论文摘要]首先谈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并根据目前中小型企业的现状,分析总结一套具有针对性的成本核算方法,从而使企业的成本核算更为行之有效地开展。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和财务决策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做好成本核算,着力提高利润水平。经调查了多家企业成本核算情况,对能给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的简洁有效核算方法进行了分析、整理,现分述如下:
一、核算方法的选择
中小型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较小、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及所用原材料大部分相同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少)相对精简的企业,管理结构通常是垂直管理体系。中小型企业因数量多而在经济结构链中起着不可少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到来,具备先进技术的人员创办新兴的科技型企业将不断的增加。中小型企业因受到财力、物力和人力的瓶颈,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财务决策能力、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控制制度等基本制度一般不完整、不系统带来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数据采集不准确。在生产过程中具体表现为:①没有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②辅助核算部门没有独立核算;③车间物流划分不明显、传递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数据失真;④车间生产管理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不区分。中小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应对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简化,使成本核算方法能符合其管理的需要;也同时决定了他们大多数使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而不会采用标准成本法或其他的成本核算方法。
二、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决定其应使用简易的成本核算方法
中小型企业,无论其生产什么类型的产品,也不论管理标准如何,最终目标都是要按照产品品种算出产品成本。按产品品种计算成本,是产品成本计算最基本要求,品种法是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若有需要或管理上要求按订单生产,也可采用分批法。同时因小企业一般不对外筹集资金或者筹借金额较小,一般不要向金融机构报送报表而只需向税务部门报送税务报表,所执行的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将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一种简易的能满足税法要求的会计政策,从而达到不违法税法规定,避免涉嫌偷税漏税。
三、基本科目设置和成本核算思路
1.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大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再按产品设明细账,直接设原材料、工资薪酬、动力费用、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因为中小企业经营范围比较小,生产产品的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基本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归属到具体产品外,其它项目不宜归属到具体某一产品,其实核算到产品反而失去真实性。但当所用原料及所产产品区别较大,达到重要性原则,往往可以单一产品设明细帐;也可不设置,而以成本核算表代替。
2.原材料范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只把产品构成比例较大的几种做为原材料,把非主要的原材料提前进入了成本,这样既能降低工作量,也符合会计原则重要性原则。对生产车间月末已领未用的原材料,酌情处理:若价值较低,归入当月即可;若价值较高,按照实际领用实用部分计算成本。
3.中小企业因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全,制造费用科目很难按车间设明细账,只好直接设机物料、修理费、折旧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车间费用进行归集。同时因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多参加生产管理,对这种由管理人员参与且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而无法确定是车间费用还是办公费用而往往直接归属到办公费用内,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月底不先进行分配,而是转到生产成本科目后往往是已销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统一分配。
4.废品损失只在管理上做处理,不单独做成本核算,企业一般是按存记耗,按已销售数量加库存成品计算生产数量。
5.若管理上或生产工艺上非常有必要,设自制半成品科目。否则不设。
6.设立低值易耗品科目或不设直接记入制造费用---机物料或修理费明细科目,同时设备查帐以备管理需要,采用一次摊销法,入账同时即进行分配。
7.关于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年限计算,可省去纳税调整的麻烦有可以及时掌握交税额度。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税法的一般要求进行折旧核算。
8.对于在产品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小且数量众多的存货一般采用实地盘存制,以存记耗计算每月实际消耗量。
四、日常核算工作及成本数据资料的取得
(一)日常成本数据的归集
1.日常成本计算离不开仓库和车间等单据的传递、归集、整理等,这就需要企业起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库房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
2.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原材料入库单、生产计划通知单、产品生产领料单、成品或半成品入库单等单据资料要及时转交会计部门。
3.日常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费用归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科目。
(二)月底
1.计提折旧,结转制造费用科目到生产成本科目。
2.取得原材料库月报表,先比对已入财务帐原材料与库房所报购入数量是否有出入,若有应属发票未到者,要估价入账。原材料发出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
3.取得工资相关资料,计提工资及福利费。
4.由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提供各工序在产品数量及完工程度分摊成本。
五、成本费用分配原则及方法
1.分配方法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特点及工艺流程,要能体现受益原则。
2.分配标准的选择原则上应选择的标准与待分配的费用之间有一定关联,并且容易取得。
3.能辨别受益对象的直接记入,不能明确辨别的按一定标准记入。
4.能直接归属到某一产品的原材料等大项费用应直接归入相应产品。
5.不是直接成本费用一律采用产值比例法分配,即按各产品的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进行分配,在产品按约当产量计算产值参与分配。
六、简易的成本核算方法的优缺点
1.核算基本准确,能满足成本分析的需要,也符合会计的重要性原则,但不够精确。
2.产品约当产量估计不够准确,这也是成本核算中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中小型企业使用基本能够满足生产及管理决策的需要,也基本达到税务核算的要求。
七、简易成本核算的几个相关问题
1.成本会计核心的是掌握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各个关键的作业,了解车间最新的生产情况,月底通过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将财务与业务结合,及时地分析每个月的成本波动的原因,为决策做好材料依据。
2.成本核算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是包括生产管理、采购与销售各部门的事情。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多部门的配合;二是计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有价值,不但需要财务部门的不断改善和时间的印证,还需要生产、技术等部门提供数据及客观的评价,仅靠财务部门独立思考有时难以发现问题。
3.成本会计实务应接受成本会计理论的指导,但要理论联系实际突破相关理论的束缚,不要局限在成本会计理论的框框里面,最好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就是最贴近企业生产流程最科学合理核算出成本的核算体系,这样才能有力的服务生产管理及经营决策,每一个企业的生产流程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一样的管理任务,所以在确定整体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体系要有一定的可变性,关键的要在成本理论的指导下解决管理层关心的问题,将业务和财务相结合从而服务于企业管理与决策。
参考文献
[1] 胡玉明,罗其安编,《成本会计》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年3月
论文关键词: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对策
1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主要出现的问题
1.1成本管理意识不强
目前有些施工企业还没有转变成本管理的观念,成本管理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公司管什么,项目部管什么,责任不明确。
1.2成本管理没形成制度、指标没有量化。成本核算不科学
成本核算指标没有量化,一些施工企业目前的财务管理是靠人工报表来完成,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定量指标体系。指标不合理,定量不准确;项目该完成多少、节约多少、增收多少,心中无数;项目盈亏奖罚缺少量化标准,考核兑现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有些公司由于没有分阶段、分项目、分部分项成本控制,所以最后项目完工后成本也就没有有效控制,有时甚至到结算时才知道项目亏损。
1.3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手段落后
目前有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具有施工管理和组织经验的人,成本管理能力有限,文化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不高;而另外一些具有理论知识水平的大学生经验又不足;具有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及成本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在开展成本管理活动中,这些单位的管理人员墨守成规,管理落后。有的凭经验管理,死抱着过时、落后的思想和做法不放,好的做法不能及时吸收应用;有的在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时,不联系实际,死搬硬套,效果不佳;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没有很好地组织运行,缺乏必要的预控手段和监控措施,最终留下一些“黑洞”和“死角”;有的重“揽”轻“管”,以“包”代“管”,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1.4责任意识不强、材料管理不严、浪费现象严重
有些公司项目没有责任制、没有目标成本分解、责权利落实不到人,滋长了项目部人员的消极怠工情绪。加上现场人员流动较频繁,工作不连续,干多于少收人差不多,导致员工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人员由此没有责任意识、成本意识,觉得与自己没多大切身利益关系,对材料管理不严,浪费严重。材料费用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材料费用的盈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盈亏。有些项目部无严格执行领料用料制度,从仓库领料有数,但余料无回收,失窃浪费严重,尤其是计件承包只包工不包料,工人班组只顾出产值,材料、物资过量消耗,机械设备过度磨损;小型手动工具更无人爱护,有时借出有手续,返还无验收;或下料计算不准确,损耗率超标。钢材看管不严,遗失时有发生;材料型号不对,造成闲置浪费,材料供应量与实际不符;监督机制不健全,出了问题往往追不到责任人,这也造成成本失控的主要原因。
1.5管理环节松散。没有形成系统工程
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来协同完成,成本预测、计划制订、过程控制、方案优化、活动分析、经济核算、绩效考核等,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对每一个环节的放松,都有可能导致成本管理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某些施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常常是某个环节众人抓、某个环节无人问,放松或忽视一个或几个环节的情况几乎随处可见,常常是落后的做法不能改进提高,好的做法不能一贯坚持,时重时轻、时紧时松。成本管理是一项复合性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工程、材料、财务、劳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造成项目成本不必要的损失。
1.6成本管理没有做到贵权利相统一
有些公司责权利方面不够统一和明确,导致工作相互推诿,绩效无法考核。项目没有责任制、没有目标成本分解、责权利落实不到人,更滋长了项目部人员的消极怠工情绪。即使有些公司虽然实行项目承包经营,有些项目经理由于重视成本管理,有效控制成本,厉行节约,挖潜利润增长点,超额的完成承包任务,本该奖励,却因奖励机制不健全,奖罚办法不落实或其他原因没有兑现,这大大的挫伤了为项目创利者的积极性。
2优化项目成本的对策
2.1加强项目部成本核算观念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体制
项目管理能否成功,现行比较成熟的做法是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基础,它未建立起来,项目经理责任制就留于形式。项目成本核算又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没有成本核算,其它成本分析考核、成本控制、成本计划等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转变成本管理的观念,实行项目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强化企业经营核算部门的成本管理与核算的功能,对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员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进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时具有独立性,使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切身利益与工程项目利益分离,这样才能体现成本核算的公正性。并且对成本核算员进行定期轮岗,定期培训、考核、激励竞争上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建立健康有序的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网络。
2.2优化成本核算制度.建立科学的成本评价体系
具体做到:①健全各项成本管理制度。项目一进驻,就要按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指标,制定一套成本管理制度。在运行操作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通过实践使之趋于完善,以确保制度科学可行,真正起到规范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②全过程控制。强化过程控制就是要强化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约束机制,做到环环紧扣、人人控制、层层把关,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确保执行力贯穿全过程,事事处于受控状态。
成本管理能否产生效益,关键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①建立内部价格体系。项目开工后,公司成本管理部门依据施工定额、设计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调查或招标确定的材料、劳务、机械价格等,制定科学的内部价格,作为责任成本计算、计量与考核评价的依据。②建立定量指标体系。从成本目标的制定到完成目标的考核,整个过程都要有完整科学合理的定量指标体系作为平台。要将变更索赔增加净收益-材料、设备、劳务招标节约成本,施工组织方案优化节约成本,节省工程数量节约成本,缩短施工工期节约成本等指标逐级量化,以达到“量体裁衣”的效果。
2.3优化项目资源配置
项目管理主要是资源的配置管理,主要包括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配置。项目资源选配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成本的高低。资源配置要遵循因地制宜、比例适当、组合优化的原则,既满足施工生产需求,又不能过剩造成浪费。
一是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选配项目领导班子。要有明确的项目责任制,公司与项目经理要签订责任书。二是选好施工专业队伍。内部队伍要配备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外部劳务队伍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录用数量要适宜。开工前必须针对项目专业施工特点,对劳务人员组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三是配置适宜的机械设备、车辆及施工工具,确保施工机械既保障施工生产顺利开展,又不相对过剩。四是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本着“方案指引成本,成本制约方案”的原则,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及机械利用率的要求为前提,做好现场可利用资源调查,充分理解、吃透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科学制定施工组织方案,逐级优化组织设计,发挥方案预控在成本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环节上均衡;确保工序高效、操作可行、方案最优、成本最低。
2.4加强材料集中控制
加强材料管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一般工程项目,材料成本占造价的60左右,控制工程成本,材料成本尤其重要。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设备,采取以下采购方式:
一是主要材料采取集中采购,由成本管理部门会同项目部编制采购计划和施工预算报材料部门,由材料部门依采购计划和资金情况采购材料,强化材料计划的严格性。二是物资设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格、尽量采取厂商直供现场,减少多余费用。三是辅助材料可由项目部自行采购,其价格在预算价内从严控制。物资部门必须根据责任成本预算中材料的消耗量,按材料类别、型号建立材料消耗量控制台账,并依据施工图纸和按定测资料编制的数量清单,实行限额领料管理。
2.5加强工程施工数量控制
一是建立工程量总工负责制。项目总工程师具体对确认工程量、分包工程量、工程量台账、工程量结算等环节审核把关,严格审定工程量清单,严禁超量计价、超量采购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组织图纸会审和线路定测,确认工程数量。在审核过程中,如清单数量少于实际施工数量,应及时与业主联系,提前进入变更索赔工作。三是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定测情况确定分包工程数量,经项目总工签字确认后,作为编制分解责任预算的依据;分包工程数量与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的差额为责任成本节余,因管理失控,超出的数量为责任成本超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建立工程数量管理台账,每期计价后及时登记,对施工队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已核定工程数量之内。五是录用外部队伍,必须实行劳务招标,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价,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按照传统的观点,高等学校教育成本包括学校方方面面的支出内容,如果要计算教育成本,只需汇总所有的支出。但是,高等学校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围绕教学服务的,因此,它的计量对象是教育服务,不属于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消耗的费用,就不应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这在实施核算过程中仍然会面对一系列制度和实际计算上的难题。论文百事通
(一)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
我国现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同需要准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按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高等学校实行收付实现制而非成本核算所需要的权责发生制。这样有部分费用应计而未记入成本,也有部分费用应分期摊销,而一次计入当期费用中,影响了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准确核算。解决的方法就是借鉴企业核算方法,建立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制度。
2、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现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当年发生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一次性计入成本。这种计入成本的方法欠妥,首先,每年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不一定均衡,一次性计入成本会造成各年成本的波动性很大,其次,这种方法计算的成本数据不完整,因为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很长,支出的当年并没有将其价值都消耗掉,没有支出的年份也同样在消耗其价值。
(二)高等学校教育成本在实际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基本建设支出未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各高等学校为完成“十五”期间国家下达的扩招任务,原有办学规模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都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而国家计划投资的数额有限。目前高等学校基建费用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贷款,并且比例还会逐年增加。由于这块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很大,因此在计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时剔除基本建设支出是不合理的。
2、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的支出是否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从理论上讲,科研和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教育不可分割的重要功能,它们对于丰富教学内容,拓展教师在教学中的视野都有帮助,应该纳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当中。但是,科研和服务的根本目的毕竟不仅仅是为了教学服务,这就涉及在多大程度上将科研和服务纳入教育成本的问题。
3、学生事务支出是否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学生事务支出包括学生奖贷学金、助学金(含按国家规定给大学生发放的各类物价补贴)、勤工助学金、学生医疗费、学生活动费及特困生补助等。有人认为它们与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是不能计入教育成本。这也不完全正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中,有学者提出:比如助学金就是为了保证那些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稳定学校的教学工作而耗费的开支,如果贫困学生没有助学金,就无法完成学业;学生流失,学校的教学工作也就无法稳定,并且还会带来其他的不利影响。助学金实际上也是为了培养学生而耗费的成本,因此,助学金应该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4、学校教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是否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历年来,学校为了改善教职工的生活条件,投入了大量的教育经费建设教职工住房,而且承担了大量的维修、管理费用,这些开支占用了学校大量不必要的教育资源,教职工住房也占去了学校固定资产的一大部分,如果这些开支或折旧费用计入高等教育成本中,是不合理的。但在现行的做法将教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入了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中。
5、离退休人员费用是否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
离退休人员已经不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没有关系,应从学校剥离出去,由社会保障部门去管理,财政部门拨款,实行离退休养老保险金制度,而不应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但在现行的做法将离退休人员费用计入了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中。
6、学生数计算的困难
由于高等学校的规模不同,高等学校的总成本缺乏明确的意义和比较的功能,因此,有必要计算生均成本。计算生均成本就要涉及学生数的计算,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学生有全日制学生和部分时间制学生之分,要估计学生数,就必须引入“全日制学生当量”的概念,将部分时间制的学生按一定的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当量。
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建议
实施教育成本核算,远比理论探讨的可能性、现实性和重要意义更具挑战性、创造性、开拓性和效益性。若要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其次要改进以往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一些做法。
(一)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
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适合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的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为教育会计制度改革吹响了号角,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将是大势所趋。现代教育会计准则的建立既要有利于改革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又要便于教育单位成本核算,以及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使费用便于核算、分析。
2、建立一个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有了先进的制度和准则必须配备高效能的管理机制,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相配备的管理体系,应包括教育成本核算中心和教育成本监督管理中心。
教育成本核算中心的职责主要是做好教育成本的预测、计划编制、核算等工作,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正常进行。
3、建立各级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机构。
虽然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教育单位,都为提高教育资金的经济效益想了不少办法,做了不少工作,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探讨,但至今没有一个统筹全局的教育成本研究机制。因此,建议在教育系统内部建立教育成本核算研究机构。
4、完善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建议在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增设教育成本核算考核指标,加大指标权重,目的在于增强学校成本意识,促进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受到内外部两方面的因素制约。外部因素有政府尚未建立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对高等学校也未作出相关规定;另外,因其他事业单位也未实行成本核算,在这种情况下,教育系统内部自然缺乏内驱力,因此,教育成本核算停留在理论研究之中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
1、采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会计制度。
为了正确地归集和分配各类教育费用,准确计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需要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改革,采用权责发生制,严格划分经费发生的受益期间,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分配费用,这样才能科学地计算教育成本。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目前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种规定与需要准确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相悖,因此也就成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难点和重点。计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时,应剔除设备购置费,改为固定资产折旧费。折旧的计提范围、计提原则和计提方法可比照企业单位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实际计算时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按不同资产的使用年限确定年折旧率,来提取折旧费用作为当年的实际消耗量,计入高等教育成本。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折旧率
在折旧率的确定上,要充分考虑高等学校不同于企业,制定适合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特点的折旧率。目前,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六类。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屋的使用年限为30年;电脑等教学科研设备5年;大型机器设备为6-10年。考虑到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主要以房屋为主,外加一些电脑设备、教学仪器、体育器械及图书等,因此将年综合折旧率核定在5%~7%较为适宜。具体的折旧率也可由国家统一规定。新晨
3、按学生培养周期确定成本计算期
根据高等学校教育的特点,成本计算期应与学生培养周期相一致。由于高等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是交替不断、周而复始地进行,实际工作中很难将培养每届不同类型学生的支出划分得非常清晰,因而只能将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作为成本计算周期,使教育成本计算期与现行会计年度取得一致,为一年。
4、剔除无关的支出项目
高等学校的经费支出大部分为培养学生的成本支出,但有一部分支出与培养学生无直接关系,要剔除。如(1)经营支出要剔除。经营支出是学校在日常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相匹配,年底结余作为补充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故在核算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时需要剔除。(2)人员经费中对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助等要剔除。(3)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要剔除,如附属中、小、幼等单位的支出。
5、科研支出的处理
关键词:高等学校 教育成本 会计核算 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3;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131-0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成为高校管理者、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学生家庭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高等学校要提供准确的教育成本信息,就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成本会计方法进行核算,然而,高等学校目前的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因此,如何利用高校现有的会计资料,将收付实现制的会计信息转换为权责发生制的信息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成为当前高等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通过对高等学校现有的会计制度进行研究,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借鉴。
一、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所需的资料
高等学校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需要利用财务部门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固定资产、学生课时等方面的信息。因此,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还涉及到资产管理、后勤管理、教学管理等直接与提供教育服务相关部门的资料和技术支持。
(一)会计资料
财务部门的会计资料是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资料,主要由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组成。高等学校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数据就是会计资料中的各类支出,教育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支付给从事教学、科研、教辅、行政和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岗位工资、课时费等支出。高校的人员支出按照人员类别分别核算,所以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很容易划分应计入教育成本的人员支出和不应计入教育成本的人员支出(如后勤人员支出),应直接计入各学院直接教育成本的人员支出(各学院教学、教辅人员的支出)和计入间接教育成本的人员支出(行政人员的支出),科研人员的支出应根据科研的性质具体分析如何计入教育成本。
2.公用经费支出。主要指高等学校行政部门和各学院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等维持日常高校管理运行方面的支出。高等学校在日常会计核算时,多以部门为单位分别核算,所以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很容易区分应直接计入教育成本的公用经费支出和应计入间接教育成本的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助学金、奖励金、五险一金、购房补贴等补助支出。其中离退休费、抚恤金等补助支出与提供的高等教育服务不相关,不计入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支付给学生的奖助学金等补助支出与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相关,直接计入各学院的直接教育成本;支付给在职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补助支出,根据在职人员的类别和具体情况,分为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又根据在职教职工是否直接提供高等教育服务,进一步分为直接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和间接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
4.高等学校的设备采购等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设备采购支出和设备大修理支出等。由于资本性支出收益期间一般较长,支出需要在收益期间内分期计入。根据与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服务是否相关,资本性支出分为计入教育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和不计入教育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其中,计入教育成本的资本性支出根据收益期,分为计入当期教育成本的资本性支出和不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计入教育成本的设备购置支出应按照设备的类别和使用年限,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费,分期计入教育成本;大修理支出应按照一定的年限,摊销计入教育成本。
由于高等学校学年内的全部经费一部分计入教育成本,一部分不计入教育成本;一部分计入当年的教育成本,一部分分期计入教育成本。因此,需要对现有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中记录的支出进行分类、调整,才能比较准确地计算出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
(二)非会计资料
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除了需要上述财务部门的会计资料外,还需要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的非会计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归类、调整。例如,反映高等学校不同部门教职工人数、不同学院学生人数和教学科研成果等主要基本情况的基本数字表。基本数据表反映了高校的重要基本数据,特别是不同层次不同学院学生人数,是分配间接教育成本和核算不同层次学生教育成本的重要依据。
二、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核算程序
在收集了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后,就可以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
(一)确定教育成本核算对象和核算期间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是向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由于目前很多高等学校实行多层次办学,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联合培养教育等,这些层次不属于高校提供的主要教育产品,所以教育成本核算对象不包括此类教育服务,这类教育服务的支出属于不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由于这些教育层次与学校提供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历教育联系较小,大多高校对其实行单独核算,所以其支出也比较容易从学校整体的支出中分离。
由于高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以学年为单位,所以将学年作为一个教育成本核算期间归集教育费用,不像企业按月进行成本核算;高等学校提供的是不同类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同专业(按学院划分)的教育服务,因此,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按照学生类别、专业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分别核算。由于各学院内部的不同方向课程设置差别不大,同时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因此按学院进行成本归集,不按学院中的各专业和年级进行成本核算。
在核算不同类别、专业成本核算对象的教育成本时,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发生的直接成本,直接记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计算单;发生的间接成本则要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通过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直接成本的归集和间接成本的分配,最终核算出高等学校各类别、专业的学年教育成本。
(二)设置教育成本核算会计科目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充分利用现有账簿的基础上单独设置教育成本核算账簿,根据成本核算的需要,主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教育成本、间接教育成本、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五险一金。
(三)记录、归集直接教育成本,分配间接教育成本
高等学校日常的会计处理都是按照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的,现行制度没有要求高校进行成本核算。为了核算教育成本,在按照现行制度进行支出处理时,需要将支出进行以下分类归集、分配:
1.将全部支出分为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不计入教育成本的高等学校支出主要有:第一,其他办学层次的教学支出:如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夜大、函授等。第二,部分科研支出:与提供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服务直接相关的科研支出,全部计入教育成本;与提供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服务不相关的科研支出,如技术转让、科技咨询和横向课题的科研支出,则不计入教育成本。第三,后勤和校办产业支出:高等学校后勤产业部门已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提供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服务不相关,这部分支出列不计入教育成本。第四,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将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分为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和不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高等学校以学年作为成本核算期间,在学年结束前,发生的支出不需按照月份进行归集调整。在计算教育成本时,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学年内发生的固定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不应计全部入当期成本,应按照受益期限以折旧费等方式在以后学年分期计入教育成本。
3.将计入本期教育成本的支出分为计入直接教育成本的支出和计入间接教育成本的支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学院开设的课程主要面对本学院学生,其发生的支出直接计入本学院的教育成本;有些学院开设的课程面向各院学生,其发生的支出应按照受益学院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各学院发生的支出可以分为本学院负担的支出和外学院负担的支出两部分。外学院负担的支出要分配到外学院的教育产品上去。因此,学院教育产品的成本还包括本学院负担的外学院提供的教学服务支出。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发生的支出,由于收益对象是各学院学生,这类支出应计入间接成本,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学院进行分配。
4.分配间接教育成本。由于间接教育成本需要在各学院之间进行分配,因此,应计入本期的间接教育成本先在“间接教育成本”账户进行归集,待学年结束全部间接教育成本归集完成后,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学院之间进行分配,转入各学院的成本计算单。
根据以上对各项支出的分类、归集和分配,应计入本期的教育成本,均已归集分配入各学院的教育成本计算单。
(四)核算教育成本
成本计算单只归集本学院本学年的教育成本,在学生毕业时,各学年的教育成本合计数即为毕业生的累计教育成本。
(五)编制教育成本报表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报表是向学校管理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学生及家长等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教育成本信息,社会各界最关心的是不同专业的学年教育成本、高等学校的总教育成本,以及毕业生的教育成本等信息。因此,可以编制单位教育成本表、总教育成本表、毕业生单位教育成本表来提供高等学校教育服务的成本信息,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设计报表内容和格式。
三、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注意的问题
在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条件下,按照成本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会计账簿、报表中的教育事业支出通过的一系列具体的分析和归类,是能够计算出真实可靠的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信息的,并为高校管理者、政府相关部门、学生家庭的决策提供服务。但在核算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不同层次和专业教育成本的核算
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成本需要单独核算。在核算各学院教育成本时,没有细分到各学院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从决策的角度看,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都是很有价值的信息。但从成本核算与效益的角度权衡,由于同一学院不同专业的课程设置等方面差别不大,学院的教育成本大体可以替代专业成本,不计算专业成本对成本数据的使用效果影响不是很大,所以没有必要核算到专业教育成本。未能按学生层次归集、核算教育成本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资料很难将各项支出按照不同的培养层次区分开,很难找到合适的判断标准。比如,教师的工资支出很难确定多大比例属于本科生的教育成本,多大比例属于研究生的教育成本,而且不同的教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指导工作量也有很大差别,很难找到比较科学的方法分配不同层次教育成本,以及这样核算将大大增加资料的需要量和核算工作量。
(二)直接教育成本与间接教育成本的划分
核算高等学校学年的教育成本时,各学院的教学和教辅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各学院的公用支出、发放给各学院学生的奖助学金、各学院单独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办公室、教室、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全部作为本学院的直接成本。公共教学单位、校级各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全部作为间接成本。这样划分直接教育成本与间接教育成本的方法,比较粗线条,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不必进一步细分。
(三)间接教育成本的分配
间接成本中学校行政管理各部门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与课程的设置没有直接关系,可以按照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高等学校公共教学部门发生的教学人员的支出,理论上说,按照学分比例法进行分配更为合理。
(四)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低估了教育成本
高等学校学年的教育成本核算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但是,计提的折旧是以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其实际价值,尤其是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远远低于实际价值。如果以重置价值或评估确认的价值来计提折旧,这样核算出的教育成本信息会更准确。由于目前高校很难获得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或评估价值,计算出的学年教育成本大大低于实际教育成本。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11YJC880165)高等学校教育成本计量研究;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W2015248)高等学校财政收入绩效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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