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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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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

第1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目前我国有各类孵化器200多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为400多个,在我国活动的外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大约有40余家。例如最早进入中国、也是迄今国内投资案例最多的VC,成功投资过腾讯、搜狐等公司的IDG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蒙牛的摩根士丹利;投资过甲骨文,思科等公司的红杉资本;投资哈药集团、国美电器等公司的美国华平投资集团;已投资项目包括我要钻石网、土豆网、真功夫等中国企业的今日资本等等。目前,浙江省已经出现了如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高新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养生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50余家。调查发现,2009年,浙江省每个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平均拥有员工13人,超过一半的人没有相关专业背景。全部员工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67%,其中硕士占23.44%,博士占2.23%,从创业风险投资业务要求来说,学历水平偏低。更为重要的是,创业风险投资人才的素质要求不仅仅体现为高学历,资本运作能力、判断力和洞察力、财务管理能力、商务谈判能力、网络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技术背景是运营创业风险投资的必备条件。调查表明,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具备以上要求的“合格专业人员”非常少,还不到10%。调查显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大学与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迫切需要大量的专业创业风险投资人才。

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培养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多家专业风险投资研究机构,例如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和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等。这些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创业风险投资与创业系列研究报告,并创办《创业投资与创业管理》(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中国风险投资》(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等杂志。并创建了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网、风险投资网、中投风险投资研究院、中国风险投资网、中美风险投资集团网站等多家专业网站。一些机构还着力培养行业内专门的实用人才,例如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定期举办广州市风险投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风险投资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我国部分重点大学作为自主设置专业,在研究生层次开设了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例如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新设置风险投资专业,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人民大学还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合作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专业博士后培养工作。对外经贸大学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赵忠秀为学科带头人,在2005年开设风险投资方向的在职研究生进修班。中央财经大学也在信息学院设有风险投资专业。为适合人才培养需要,相关教材也陆续出版,例如:黄用良、商亚铃主编的《风险投资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张元萍主编的《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9月版)、谢科范主编的《风险投资管理》(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4月版)、王景涛主编《新编风险投资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张陆洋主编的《风险投资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胡海峰主编的《风险投资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蒲祖河主编的《风险投资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和冯晓琦主编的《风险投资》(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等。

通过研究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培养的实践,我们发现,由于该项工程刚刚起步,存在许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难以满足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业创业风险投资人才的需要。作为具有交叉学科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备复合型的特点,具备财务管理、经济法、企业经营、项目评估、市场营销、金融证券等多方面的知识,既具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遵循“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国际化”的思路,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熟悉实务操作、具备国际视野的学生,满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对本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国外大学的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培养一般依托于商学院、经济学院或管理学院。当前国内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培养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一是专业风险投资研究机构不定期举办学术报告或相关知识普及活动,出版相关杂志或著述。如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等;二是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短期培训班,进行资格培训。例如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等;三是由部分全国重点大学设立相关专业,直接培养相关人才。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等。这些人才培养机构依托特定的部门,利用固有的师资力量,开设的课程一般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学、商业银行理论与经营、创业风险投资、风险管理、企业管理学、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投资学、公司财务、计量金融学、多元统计分析、德益投资与社会责任投资、专业外语等。很少包括商务沟通、项目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创业管理、商业策划、产权转让、增值服务等更能体现创业风险投资特征的课程,在专业基础与特定培养方向上与其他专业特别是金融类人才区别不明显。第二,严重脱离实践。创业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与行业协会的培训、讲座活动都是短期的培训行为,而且一般是由较高水平的研究人员来承担教学、培训任务,一般注重理论的讲解,而无暇顾及具体的实践活动,而且对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也无从入手。大学的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培养一般集中在研究生层次,如培养创业风险投资专业博士研究生,或在MBA课程中开设创业风险投资课程。这个层次的学生一般关注创业风险投资理论发展,很少去具体实践。国内许多大学设有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器等,由共青团或学生会负责运营管理,主要目的是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创业条件和创业指导,适应了社会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要求。但可惜的是,进入该环节进行创业实践的同学一般没有经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专业理论学习,只是凭借独特的创意、技术和热情而涉足其中,大都以失败而告终。

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五创模式”

创业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依托一个现实的平台——创业风险投资专业方向。以这个平台为基础实现研究生、本科生、短期培训等立体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鉴于创业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不能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要遵循“创新——创业——创业风险投资——创业服务——创业风险投资模拟实训”的培养思路和步骤,即“五创模式”。

(一)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塑造创新思维

创业风险投资所支持项目的特点就是创新,既包括技术与方法的创新,又包括商业模式与管理的创新。这是创业风险投资获得高额资本增值的保证。作为专业人才,首先应该树立创新意识,时刻想着创新、发现创新、认知创新。当然,创新意味着承担较高风险,正确判断风险、敢于承担风险和能够驾驭风险是创业风险投资人才必备的专业素养。这种素养的锻造主要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和参观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来完成。

(二)培养创业能力,学会创业活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企业管理学、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投资学、公司财务、创业管理、商业策划、公司法、税法等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创业能力。这不仅仅满足于创办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能力,更要具备运营创新型企业即创业企业的能力。通过熟悉创业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增强对创业风险投资支持对象的认知,以便更好地评估和筛选投资项目,也为未来向被投资的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增值服务打好基础。

(三)掌握如何运作创业风险投资,包括资金筹集、项目筛选、投资方式和退出资本等关键环节的学习

创业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比较复杂,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筹集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公司、评估并筛选项目、选择投资方式与投资工具、退出资本四个方面。相关知识可以通过计量金融学、多元统计分析、德益投资与社会责任投资、商务沟通、项目评估、企业价值评估、金融投资学、产权转让等课程的学习来获取。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来加强对这些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例如我国目前已经有400多家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咨询、服务、讲学、服务外包、实习指导等方式建立长期的产学合作机制。

(四)提高增值服务水平

学生必须掌握创业活动以及创业风险投资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服务体系,如何为创业企业服务,如何与这些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等知识,以更好地位被投资的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服务,即增值服务。这里的风险资本增值服务特指创业资本家向创业企业提供的除创业资本外的全部要素。美国著名创业风险投资家佛瑞德(Fried)认为,除创业资本外,创业资本家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的其他投入要素,通常包括经营服务、网络、形象、道义支持、综合服务知识和纪律等六个方面。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亨利•赛史恩茨教授通过调查美国120多家企业表明,创业资本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尤其是在战略决策和资金支持上给创业企业注入了增值潜力;随着创业企业发展壮大,创业资本家的关键地位将愈加突出。创业资本家参与创业企业最多的方式有:组建董事会、策划追加投资、监控财务业绩、制定企业发展策略和营销计划、挑选和更换管理层等,而对一些具体管理工作参与较少。增值服务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它体现为学科的交叉性、知识的复合性、知识与实践运用的对接性。这种创造性工作的能力必须通过宽口径的课程体系作为支撑,通过反复的实践和必要的总结才能把握,同时其本身具有积累性。学生应该系统学习财务管理、经济法、市场营销、商业银行理论与经营、中小企业融资、商务沟通、增值服务等课程,重点培养与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咨询调查机构、政府部门、其他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进行良好沟通的能力与技巧。可以通过产学合作机制和平台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来加以强化。

(五)创业风险投资模拟实训

创业风险投资的实践性比较强,只掌握知识体系还远远不够,在临近学业结束时,必须利用学校的模拟实验室进行模拟创业创新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团委大学生创业中心的资源进行实际训练。在老师的指导下对现实社会中的创新企业进行模拟评估和筛选,拟定投资计划和运营方案。同时带领学生到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观摩交流、观察创业风险投资的实际运作、参考公司运作的相关材料、听取负责人的解析等。鼓励学生密切关注由教育部、等单位主办的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活动,并积极参加。以参赛作品为案例进行模拟训练。最后要求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可以是商业策划书,也可以是投资运营计划,还可以是投资项目的评价与筛选报告等。

第2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公共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而创业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以其特殊而灵活的融资方式,将资本、技术与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对科技发展和现代经济进步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探讨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如何在公共财政资金引导、财税政策、法律保障体系三方面健全和完善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是一项非常紧迫的课题。

一、中国创业风险投资现状分析

(一)创业投资的机构和资本规模

科技部组织的对全国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与国内外证券市场、全球创业投资业的大幅萎缩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的创业投资逆势上扬,机构数、管理资本总额持续增加。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数量达到464家,比2007年增加81家,增幅为21.1%,为有统计以来最多的一年。

2008年创业投资管理的资金总量延续了自2004年以来的增长势头,达到1455.7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324.8亿元,增幅为30.8%。2009年,由外资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133.50亿元,占总投资额的42.16%;本土机构主导的投资总量为183.14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7.84%。

(二)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和运作情况

2008年,中国的创业投资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数量都大幅上升,投资项目达到了1211个,投资资金达到了274.2亿元。截至2008年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累计投资6796项,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数达3845项,占累计投资总数的57%;累计总投资额达到769.7亿元,其中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投资额达到了427.4亿元,约占到60%。与2007年相比,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投资数目增幅较小,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增加了约132亿元。

2008年,中国创业投资的行业分布在22个行业,其中,投资金额排名前五的行业是传统制造业,其他行业,金融服务,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以及软件产业,集中了当年50.4%的金额。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创业风险投资发展:从三个维度分析

(一)财政资金引导

财政资金来源纳税人,所运作的目标必须要维护和体现纳税人最根本利益。在这种思维主导下财政资金介人创业投资必然是追求政府财政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目标。具体而言,政府基金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开展风险投资:

1.间接投资方式:为有效地利用商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的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政府基金可参股一些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与其基本一致,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创业投资公司(各种所有制,中方出资比例超过50%),由政府基金的投资管理委员会认定参股创业投资公司,被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具体负责投资工作。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参股创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不参其与日常管理,但可为其推荐投资项目。

2.委托投资方式:为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推动形成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政府基金可委托经投资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及投资后监管。受托的投资管理公司应具有一定的地域、项目优势和较好的投资管理经验。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投资审查,但不参与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

3.直接投资方式:对于少数技术含量高、政策性强、风险相对较大、影响面较广的项目,由政府基金的管理机构直接投资,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

为体现政府资金的引导性,政府基金的投资应该保持在一定的比例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同时,为体现组合投资原则,在每个项目中,至少应有一家以上的共同投资伙伴与政府基金一起投资。为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政府意志,同时考虑我国创业投资起步时间不长,为防范风险,政府基金的投资管理委员会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体的代表以及证券、银行、投资、技术等专家组成,决策政府基金的所有重大事宜。

(二)财税政策

根据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要求和具体国情,完善现行风险投资财税政策可以从几方面入手:一是对投资者实施税收鼓励。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应专门制定针对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基金的投资者采取史多的优惠税率政策,提高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专业性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二是降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可以参考目前有些地区把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视作高科技企业的做法,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减半征收或者按照巧%的税率征收;三是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管理咨询收入给子免税。

(三)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要实现风险投资税收服务于风险投资进步的目的,必须加强风险投资立法,建立健全有关风险投资税收法律体系。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应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首先,制定《风险投资法》,然后以此为基础制定《税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使税收支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的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开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再次,以《税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和《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暂行条例》为基础,辅之以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在风险投资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基本法》,对目前零散的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种通知、规定中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归纳梳理。

参考文献:

第3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股权融资方式在国内逐渐流行起来。它把资本投放和企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在一起,提高了投资效率,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为工业化、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本融资渠道,并成为深入影响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特征。在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下,创业逐渐成为大学生的热门话题与最后抉择。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发展路程,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创新创业教育还满足不了实际的需求。风险投资作为现时代资本投放与融资的必要手段之一,是激励创业思维的重要工具。风险投资下的创业,也因大量使用风险技术而具有更高的科技含量,并进行科学的管理,因而不断超越传统的创业教育模式与思维,更具发展与现实意义。

二、高职创业能力培养的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学校的培养,随着高职院校的发展,无论在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还是师资力量等软件方面都有了进步,但仍然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匹配,学生的创业能力与市场要求脱节。大学生创业准备不足,缺乏创业技能、资金、管理知识等诸多方面的素质;在创业过程中同时也出现有技术无资金、有资金无管理、有管理无规划等诸多问题。调查显示,有85%大学生的自主创业以失败告终。

1.创业能力不足。创业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创新性的活动,它十分强调创业者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不可否认,现代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增多,使认知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有所提高,但是根据全国大学生创业失败的众多例子来看,这种外在的表现能力,在一切顺利时能够起主导作用,但当出现困难和问题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等内在能力显得比较弱,出现临事慌乱,不知所措,遇难则止,知难而退的表现,最终导致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高。

2.创业资金不足。创业资金可以来源于: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典当融资、股权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渠道。对于创业者来说,筹集资金创办企业本来就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大学生创业者在寻求外部融资时更是困难重重,尤其是考虑到贷款的安全性,银行一般不会轻易贷款给大学生创业者,风险投资者又仅关注较大的投资项目,大学生创业者的资金只能来源于自有资金、亲戚朋友的借款或其他私人股权投资,得到社会资本支持的微乎其微,从而导致创业启动金的拥有量极为有限。

3.创业管理不善。在创业管理过程中,大学生创业的管理基本理论来源创业教育课堂或者是创业活动实践中。一方面,创业课堂知识的简单化、创业实践活动的单一化,使他们学不到系统的企业管理知识,掌握不了管理方法;另一方面,大学生创业规模往往基于最基本的组织结构,独立创业或者团队创业,一旦形成规模,组织结构复杂,人员队伍扩大,其管理技能日趋落后,掌控不了企业的发展,最后就不了了之。以温州各大高校为例,据统计,目前温州市六大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约为8万人,2010年毕业生人数为3.5万人。有抽样调查显示,温州市大学生毕业后有创业意向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5.8%,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群体正在日渐壮大、崛起。调查还显示,温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多处于初始运营期,大学生创业失败率约为83.97%,温州市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为5.13%,高于全国毕业生创业成功率平均水平2%一3%。

三、风险投资融入高职创业能力培养的需求分析

(一)基于教育创新的风险投资特征

风险投资已经成为现时代创业者积累财富的必要手段,也是激励创业者思维的重要工具。在风险投资环境下,更加容易实现创业者创新思维和想象的表现(如风险意识),更有助于激励创新思想的交流和智力风暴的发挥(如风险投资策略)。风险投资作为创业环境下存在的一种投资形式,具有与一般环境完全不同的特征:

1.理念:风险投资所透露的投资创业理念,并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企业精神(一味着眼于赢利),而是以企业价值作为衡量去探索个人的追求与企业的发展。相比之下,•现实高职院校创业能力培养的教育目的显得十分渺小。

2.创新性:风险投资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的投资形式,从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到具体投资策略都显示了与传统投资形式的不同,而风险资本对每个项目的投资都有不可复制的地方,从而更有助于创业者智力的爆发和技术上的创新。

3.配置:在具有较大资金与丰富经验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吸引作用,在创业过程中起到种子融资与资源的自由配置,从而起到效益功能。

4.专业性:风险资本支持的创业企业在结构与特征上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需要打破常规,根据自身生存的创业计划,进行文化、结构上的转型,以专业性的创业经验实现持续生存。

5.孵化器管理:风险投资实行孵化器管理,有组织地、适时地提供企业长期成长所需要的资源,促使其顺利发展。通过资本市场退出,形成更大的投资能力,去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形成一种“投入一孵化一回收一再投入”的良陛循环。

(二)风险投资是高职创业教育创新和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有力手段

1.风险投资体现开放性的创业家精神理念。具有风险投资意识的创业家,他们有着高瞻远瞩的乐观主义,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创业并不是追求自己的兴趣,他们能打破现状和陈规,希望从根本上改变世界,提倡以企业价值作为衡量去探索个人的追求与企业的发展。通过这样的创业精神与理念,从某种程度上转变高职创业教育的定位,树立新教育理念,使之更为开放与长远化。

2.专业性的创业体系改变知识的传递与教学。专业化的投资渠道、运作、管理等风险投资手段形成了系统的创业知识体系,激发了创业创新的灵感,提高了学习者去芜存菁、重塑知识逻辑的能力。知识的传递不再依存于经典教材,知识的迁移也不再是单纯依靠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方式,学习者按需汲取和自我组织知识,并再造有限知识范围内的逻辑体系。

3.多元化的创业实践驱使学习模式和习惯改变。风险投资提供的是多元化的创业实践和教育模式,信息化、金融化、技术化、文化化改变了通识教育的局限性,改变了知识迁移和衍生的途径和范围,封闭式、资源有限的教学模式,走向了开放、资源无限、多元交互的方式。

4.风险投资促进以转化器为核心理念的教育新发展。风险投资促以风险转化、资金转化、角色转化以及成果转化等一系列功能。传统教育所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在校创业第一线人才,而缺少由在校到校外、走向社会这一中间的转化教育过程,导致众多在校大学生创业事业终止。在风险投资环境下,转化和被转化的关系切换以及创业者角色的双重性不仅有助于教育的连贯性、知识的集成,也更能塑造学习者的长远意识,这些对于目前广泛存在的高职学生创业存在的阶段性、短暂性等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有利于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创业过程的形成。

5.风险投资促成创业教育的职业规划。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转型,职业转换多元多变,个人职业规划成为个人职业延续。高职创业教育缺乏对创业者个人的未来职业规划,着眼于短暂的利益,将就业与创业混搅一起,达不到创业教育实质内涵。在风险投资环境下,创业有种子、创建、成长和成熟等四个发展阶段,在无形中给创业者铺垫了成长之路,使之慢慢发展与成长,实现创业者真正的理想。

四、通过风险投资推动实现高职创业能力培养创新的路径选择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我国将从制造大国向创新大国转变,高等职业教育必须紧跟时展,进行大胆改革,甚至是颠覆式的教育改革,借助风险投资理念融入高职创业教育中,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为高职创业能力培养提供新的思路与渠道。

(一)重新思考和深入认识,转变创业教育的观念

确定风险投资在创新能力提升和创业教育的支撑要素。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是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开展的,为此,必须摒弃过去只是将高职创业教育等同于就业教育的观念,改变“创业教育是短期知识技能教育,只是掌握就业能力的一种训练”的认识。将风险投资家的创业理念贯穿在创业教育中,确立创业能力培养目的是激发大学生创业者的开放性企业家精神思维,目光远大,在能力培养兼顾下,将自己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融人到创业教育的学习中,使自己成为一个风险投资者,以企业价值作为衡量去探索个人的追求与企业的发展,而不是纯粹的商人或者纯粹地为了创业而创业。

(二)加强以风险投资为中心的创业课程设计与建设

以面向行业的课程群集替代单一的课程,全面重塑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风险投资学作为高职学生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将课程内容与创业实践有机地结合,优化教学流程,建设风险投资主干课程,增加课程的比例和学分等,课程设置为创业提供专业和技术上的支持。通过课程学习,加强在校大学生创业风险意识控制以及风险投资策略的掌握。同时,在课程建设中应注意重视和加强与专业课程的交叉、融合与渗透。根据创业教育的目标确定课程内容,使大学生在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与创业风险投资相关的知识。

(三)致力于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风险投资理论应用水平

国外的创业教育教师大多有创业或投资的经历,熟悉企业的运营,具有较高水平的创业实践能力。鉴于国外的经验,提高高职院校创业培养能力,其师资质量的建设尤为关键。在风险投资创业环境下,将风险投资应用作为师资队伍的基本要求,应着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师资力量,通过多种培训途径,提高教师的创业教育理论水平和创业实践能力,推动教师终身学习机制的建立。利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让教师进入企业,同时让企业中的投资者、创业者来到学校,形成投资教育环境的循环教育,扩充师资队伍。

(四)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内在技术与管理优势,建立创新型风险投资教学模式

大力推行教学改革,建立具有技术与管理优势的创新型风险投资教学模式。明确投资学习中技术的综合性、知识的专业性、风险的控制性以及运作的规范性,改变传统教条式单方面创业知识传送或者以成功创业个案作为实验技能研习,建立构造主动设计下具有的风险投资操作与管理技能的创新实践活动框架,并建立在校创业园的风险投资工作室,其核心在于提供创业过程中风险因素的解决、融资技术上的指导、业务管理技能的提高,得以建立教学上的投资引导与仿照的案例库。

第4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兰州商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摘 要:风险投资公司为了取得高额的投资报酬,愿意承受巨大的风险参与投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挑选投资对象时十分谨慎。因此创业者要想获得风险投资家的风险投资就必须要了解风险投资公司,知道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要求、方式、目的以及手段,充分做好获得风险投资的事前准备。本文主要介绍了创业者在获得风险投资过程中的几个需要注意的方面,以帮助创业者获得风险投资。

关键词 :创业企业;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148-03

我们知道,刚成立的企业存在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资金的来源比较少,而对资金方面的需求却很大。从某种角度上来讲,由于企业创新的前景不确定,存在着较高的经营风险,所以以谨慎性为经营原则的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另一个角度来说,刚成立的企业存在着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发展的前景不明确,所以不能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没有资金来源,创业者很可能会因为研发的滞后而失去发展优势和机会,而通过风险投资的融资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风险投资不同于传统的融资方式,其融资条件不同于银行借款,高技术创业者如何才能获得风险投资,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风险投资呢?本文对创业者获得风险投资的几个重要因素进行了详解。

1 创业者对风险投资机构的了解程度

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风险大、收益高,其高风险是由风险投资的实质所决定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最基本的特点是投资高风险科技行业内的较早期公司;重视企业管理层素质以及产品市场潜力两大基本条件;提供管理及业务关系网上的协助以减少失败的风险,增加企业的价值;追求高投资回报。

1.1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关注的领域。

互联网、电信等已经渗透到了几乎所有的领域,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向和重点也发生着转变,就现今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都是凭借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发展起来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地位不断提升,国家也在不断扩大风险投资机构,它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每一家风险投资机构,他们所关注的领域有所不同,有的仅仅对计算机互联网感兴趣,有的则聚焦于医药卫生等方面。联想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领域:软件产业IT服务半导体芯片、网络设施、网络产业、电信通讯。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领域:IT服务软件产业半导体芯片、电信通讯、硬件产业、网络产业。凯雷投资集团的投资领域:IT服务软件产业电信通讯、网络产业、信息电子、半导体芯片。创业者在选择风险投资机构时要了解对方所擅长投资的领域,这样我们才有更高的可能获得风险投资,而且在获得之后,能够得到风投机构在技术上的支持,以及参与管理的优势。

1.2 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特点

对于未上市的新型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成为了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对象。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其投资主要是以股权的形式,但是他们并不是以取得控股权为目的。由于刚成立的中小企业各方面还不健全,等到其成熟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风险投资机构一般都是长期投资,等待创业企业真正发展成熟上市后将股权部分转让,从而获得高额报酬率。

风险投资机构的特点我们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即投资的规模和投资的风格以及占股的比例。我们知道不同的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规模、投资风格以及所要求的占股比例也不尽相同,例如:天使投资人雷军的投资规模为每笔平均300万,他的投资风格是不熟不透、深度介入。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的投资风格是注重创业者本身,资金投入后不参与公司管理。创业者在想获得风险投资之前一定要选择一家适合于自己的风险投资机构,无论是投资规模,还是投资风格。

2 编制出色的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一份全方位的项目计划,其主要意图是递交给投资商,以便于他们能对企业或项目做出评判,从而使企业获得融资。商业计划书有相对固定的格式,它几乎包括反映投资商所有感兴趣的内容,从企业成长经历、产品服务、市场营销、管理团队、股权结构、组织人事、财务、运营到融资方案。

如何准备好一份商业计划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2.1 清晰地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公司发展处于哪一阶段,生产和提供的是什么产品和服务,公司需要多少资金,风险资本能否有效的退出。商业计划书要结合目前的市场状况,分析目前市场上的需求状况,以此来掌握市场的发展变化以及对将来市场有所预测。也要体现本企业在同行业所具有的竞争优势以及投资者的利益所在。

2.2 描绘出公司的处境和宏伟前景

公司的未来的发展是风险投资机构最为关注的,一个前景广阔明朗,能够带来巨大投资利润的公司必定能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亲睐。这一部分要说清楚公司的发展计划,未来几年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可能发生的预期变化。对产品或服务的整个市场或行业有整体的把握,说明当前产品的市场价值,产品的成长速度以及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总的需求水平;要列出所有竞争产品和生产它们的各家公司,注明各自的销售量的货币价值和各自所占有的市场份额,简要陈述对手的经济实力,并且能够详细的说出自己产品和其它类似产品之间的不同点。如果没有竞争公司,那么要是你觉得将来可能会有竞争,你应指出每个可能的竞争者以及他们何时会进入。

2.3 内容应当客观、明确、完整、简单明了

商业计划书中所提供的数据必须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不能凭借主观意愿;商业计划书里要说明资料数据的来源和文献参考资料。充分的揭示本企业在市场上存在的机会和威胁,并找出一些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案;尽量的满足风险投资人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可以并附一些支持资料;商业计划书的框架、内容,用词等都应当简洁重点,不能太过专业,对于其他没有关系的数据和资料不要列出,避免过度冗杂。

3 应对风险投资家的考察

风险投资家经过商业计划书的初步选择之后,他们会对有好感的商业计划,与创业企家进行沟通交流,并且要对它们的项目有进一步的了解,因此创业者需要事先做好准备。应对风险投资家的问题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考察。如果谈判很顺利,那么风险投资家才会和VE签订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条款清单,这算是融资的一个里程碑。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风险投资家的考察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3.1 管理者的基本素质

风险投资机构除了对项目的关注之外,比较看重的是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如诚信、远见、职业能力等等,而这些是在商业计划书中无法反映的。管理者的基本素质中,诚信可以说是最重要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对管理者的诚信度最为关注,如果发现管理者存在诚信问题,风险投资家是不会投资的,那么创业者将得不到风险投资。

3.2 公司前景计划与投资回报

风险投资家最先关注的是商业计划书中所提出来的发展前景能否实现。虽然在商业计划书中已经做了明确的阐述,但是企业家可能会让你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做出这样计划的依据是什么,前提假设是否可靠。投资回报也是风险投资家看重的,也应该有着相应的安排和准备。

3.3 风险资本的退出

退出机制实质就是当风险投资家感觉可以退出风险投资赚取收益时采取的措施,从而将风险资本的增值转为实际的资本货币。风险投资机构将获得的利润按风险资本筹集资金的比例分配给资金的供给人,从而增加他们在供给人之中的信用和声望。

当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风险投资机构认为可以从企业中撤出资金时,从而退出风险资本,以此来实现本轮的风险投资收益。风险投资机构该如何撤出风险资本,这是创业者和风险投资机构之间必须事先约定。风险投资机构比较常用的退出方式是通过股份转让,也就是在企业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自己所持股份。

4 创业者要积极配合风险投资尽职调查

虽然我们已经说过投资协议条款清单是一个融资的里程碑,但是根据我们的观察,我们会发现大约有超过三分之一签订了投资协议条款清淡的项目最后并没有达成投资协议,有很多是在尽职调查阶段发现了一些重大的能够影响签约的因素,比如财务造假等。因此在风险投资尽职调查阶段,创业者应该积极配合风险投资的调查,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总体而言,到了尽职调查这一步时,风险投资人已经对创业者的项目有了投资意向,而且可以肯定他们已经对创业者的项目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是在完成交易前,风险投资家希望对这些假设的信息进行验证,因为这些信息涉及投资的基础,所以尽职调查就是风险投资家投资前的必备的步骤。

尽职调查的目的就是从各个方面了解企业的信息,了解得越详细越好。基本上所有的投资商都有一个内部的尽职调查基本流程和尽职调查信息列表。一方面,投资人只有在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各种状况时才能真正了解企业价值;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家为了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某种风险,这要求他们需要详细系统地了解创业企业。需要在四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以应对风险投资家的尽职调查来获得风险投资:

第一是团队。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有胜任的能力和勤勉尽责的义务,高管人员担任公司职务的规范运作情况符合条件。有经营管理的经验和能力,有技术和营销人员配备均衡的管理队伍,才能保证组织机构的高效运转。

第二是财务。创业者提供的财务数据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能存在虚假财务。创业者所提供的财务数据是风险投资家决定对其是否投资的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业绩。

第三是法律。设立公司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也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公司的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是合法的,且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以及未解决的合同,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第四是业务。创业者应该提供真实的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相应的核心技术研况,采购情况和行业、竞争状况。

5 总结

尽管我们知道大多数的风险投资人主要热衷于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但是并不是代表他们只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对于一些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型的创业企业,甚至于是一些具有伟大构想的企业风险投资家也会有所亲睐,但唯一不变的是:获得高额报酬是他们的主要目标。

风险投资公司为了取得高额的投资报酬,愿意承受巨大的风险参与投资。为了这个目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挑选合作对象时十分小心。从这个角度上,创业者有必要充分的认识风险投资公司所关注的产品和行业,了解他们的投资要求、投资方式和投资手段等,为最后获得风险投资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总之,创业者在做好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后,基本上就可以获得风险投资家的风险投资了,而且是适合于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

参考文献:

(1)赵文耀。高校科技企业如何获得风险投资[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3(12)。

(2)闫晓丽。风险企业如何获得风险投资[J]。企业管理,2006.

第5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后移;洛伦兹曲线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9-0068-02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融资形式,是专门为新的、快速成长的科技企业服务的权益资本。风险投资正在成为全球科技领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投资就传入了中国。与国外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相类似,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也存在着投资阶段集中在创业项目生命周期的中后期阶段的分布现象,这也使得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极为缓慢。

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开板。创业板的推出,可能使风险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尽快上市的成熟企业,从而通过缩短投资期限获利。这种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会使创业初期,特别是种子期根据美国学者伊查克・爱迪恩提出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结合风险企业成长的实际,可将风险企业成长的过程划分为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过渡期)、重建期五个主要的阶段。的企业难以获得适当的启动资金,从而也就有悖于风险投资设立的本来意义。

1风险投资阶段分布的现状

(1)中国风险投资阶段的分布情况。自金融危机以来,外资创投机构投资步调放缓,为本土创投创造了绝佳的发展机遇。2010年,本土创投发展更加迅猛,全年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分别为526起和27.20亿美元,占全年投资总量比重分别为64.4%和50.5%,较2009年302起的投资案例数和13.19亿美元的投资金额涨幅分别为74.2%和106.2%。数据来源:《2010年中国创业投资年度研究报告》,清科研究中心。

境内方面,中国创业板的尘埃落定,境内资本市场退出渠道的畅通也在极大程度上加速本土创投的繁荣景象。2009年10月创业板的开通,极大地激励了创业投资活动,2010年全年新设立的目前仍备案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120家。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增加到706家(含2010年年末以前设立,在2010年末至本报告出版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较上年增长20.48%。数据来源:《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

虽然看起来风险投资风光无限,然而,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却仍然处于一个艰难的转折点。根据对我国2003年以来的创业投资数据统计发现,我国创业投资同样存在投资阶段集中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中后期阶段的分布现象,见图1。

(2)中国风险投资阶段的基尼系数。洛伦兹曲线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1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在这里,我们借用洛伦兹曲线的原理来反映中国风险投资阶段不均衡的现象。

下面列举出2003―2009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金额所处阶段的分布情况,见下表。

由此我们可以通过Excel画出各年洛伦兹曲线,其中,图中横轴表示投资项目所处发展阶段的累积百分比,最大值为100%,纵轴表示风险投资额的累积百分比,最大值为100%。A表示实际风险投资额分配曲线与风险投资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如图2:

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在未来发展中的投资阶段分布不均衡程度仍然较高,但其有逐步前移的趋势。

2风险投资阶段后移的影响

首先,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使风险投资减少风险、增强安全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阶段后移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从而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其次,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使风险投资接近于产业投资,从而弱化了创业投资孵化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培育功能的初衷,并产生种种负面效应。

再次,风险投资阶段后移会加剧与传统投资方式的不公平竞争、催生或助长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的形成,并最终导致风险投资业的平均收益率不断下降。

最后,随着风险投资市场的市盈率与二级市场的市盈率差距越来越小,如果扣除资金管理成本,加上可能的破发,风险投资机构如果不把投资阶段前移,甚至可能会面临投资无利可图甚至亏损的局面。

由此可见,在中国激励早期投资是个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风险投资阶段分布不平衡性的形成机理

(1)在中国,无论风险资本总额还是单个基金规模均急剧膨胀。近年来,由于股市低迷,造成炒房、炒矿等投资形式受限,从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市盈率所带来的财富效应,使得风险投资成为大众心目中收益高、风险低、套现快的最佳投资形式。民间资本不论钱多钱少,纷纷揭竿而起,由“炒家”转向“投资家”,一时间甚至出现了“全民VC”的盛况。目前,中国仅创投机构就有5000家,与之相关的个体投资者更是不计其数。

而Murray(1999)调查分析,由于太多的资本追逐太少的项目,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然而平均每笔投资额越大就越不可能投向种子或者初创企业,从而也就使得投资阶段越发向后移动。

(2)创业板的推出,使投资者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尽快上市的企业。2009年10月23日,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开板。一些民间资本闻风而动,纷纷组合成立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基金,希望将资金投向那些能够尽快上市的企业,从而通过缩短投资期限获利。这种对短期利益的过度追逐,会使得创业初期特别是种子期的企业难以获得适当的启动资金。

(3)短期投资占比较大,不利于支持中早期企业。通过对各个年度风险投资退出案例的分布进行分析,发现:2006年度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的分布呈现出“前高后低”的特点,即持股不足1年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占比较高,而持股7年以上的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占比反而较低。

第6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关键词:风险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融资

中图分类号:F85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9—0040—04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但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不大,存在资金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致力于投资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既能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还能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因此,应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增强了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了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更新快、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决定其发展壮大必然会面临融资难、管理能力不强等困难。

(一)融资难

1.较难获得间接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国商业银行在放贷时面临盈利及规避风险的压力,不愿贷款给抵押品价值和信用都不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一般要求一定的抵押担保,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处于初创期,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难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确定性较大,有较高的风险,银行出于稳健性的考虑也很少为其提供信用贷款。从银行难以获得贷款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大大限制了其发展速度。

我国于1999年正式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这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对处于初创期、只需几十万元小额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创业基金对其起到较大作用。但对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来说,创新基金资助的规模和力度远远不够。另外,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国风险投资由于起步晚、资金实力不强,对所支持企业的选择非常慎重,大多选择支持发展相对成熟产业的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

2.上市融资比较困难。创业板是规模小并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建立以来,虽然对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起到融资引导和创业激励作用,但其进入门槛对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依然较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难度较大。创业板要求拟上市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额不少于一千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些基本的财务要求对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很高的门槛。另外,创业板市场并没有完全发挥其支持成长性、创新性中小企业的功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大部分是大型企业。在首批上市的28家企业中,有7家总股本超过1亿股,其净资产远超过5000万元,甚至可以在主板上市;有12家企业成立10年以上,成立5年以下的企业不到5家。这就使一些处于初创期、规模不大、风险较高但有较好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在创业板市场融资,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难以解决。

(二)管理能力不强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混乱、产权不清等问题,财务制度、激励制度和决策机制不完善,这种粗放型的管理方式严重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企业管理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忽视了持续经营的长远规划;即使一些制定了长远战略目标和规划的企业,由于自身能力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制定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并不切合企业实际。另外,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人才缺乏难题。一方面,由于物质激励有限且发展空间不足,这些企业难以招聘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培养人才的机制不健全。外资和大型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完善而系统,将员工视做最宝贵的人力资本,其培训投入也获得了较高的回报。反观我国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没有将对员工的培训作为一项长远投资来看待,因而也无法使员工有归属感,企业凝聚力也不强。

二、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

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克服资金困难,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都要经过研发、实验、投产、销售等环节。这其中的每一环节都面临较高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短期内很难获得较高收益,而且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风险投资本身追逐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决定其愿意将集聚的大量资金,投资于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美国风险投资将70%以上的资金投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硅谷的成功发展就是风险投资大力支持的结果。可以说,风险投资通过灵活特殊的投资方式,在资本与高新技术间架起桥梁,为难以从银行等渠道融资的众多有潜力的中小科技企业的培育和成长提供了重要资金保证。

(二)能监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风险投资通过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或非正式地进行持续监督,引导和要求企业制定适当的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给管理层施加一定压力并激励其努力工作。

(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管理支持

风险投资为确保投资收益的实现,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外,还提供营销、财务等方面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处于创业期,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而风险投资机构具备各种专业人才,能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状况。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企业解决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为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提供指导性意见,还协助企业进行管理层人员的选配及其他人员的招聘,从而实现投资收益的增加。在美国,风险投资机构不仅给企业提供资金,还根据其是否是主导投资者、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大小、投资的不同阶段、风险投资机构的经验丰富程度等,通过董事会或根据投资协议,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相应的管理帮助。

(四)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资源

风险投资为帮助所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他公司或专业机构进行合作,为其提供了便利的合作网络资源。这些资源主要包括筹资渠道、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企业关系网络、政府关系网络和信息咨询网络等。这些资源如果被充分利用,可有效改善企业的社会关系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一批海外风险投资机构涌入我国,为我国风险投资业带来巨额资金与先进的管理手段和运作模式。尤其是2006年以来,我国风险投资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投资总额不断增加。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它没有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即使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额度也不大,大部分投资于企业的成长期和扩张期,对起步期的投资较少。这就无法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新技术从研发走向成熟。究其原因,一方面,国家推动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力度较弱,缺乏相关的政策激励。另一方面,风险投资机构自身没有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动力,出于保守型投资的考虑,尽量规避投资高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风险投资机制的形成和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和扶持。可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风险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应在“鼓励、扶持、保护”的宗旨下,尽快出台《风险投资法》以规范和促进规范风险投资的运作。同时,还应不断修改和完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和创业企业的运作做出明确、详尽的规定。为把鼓励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落到实处,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应措施,对从事高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或优惠。

(二)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其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

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国家应对其予以政策扶持,引导其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首先,给予风险投资以税收优惠。即使是风险投资发展较早且培育了“苹果”、“微软”和“英特尔”等世界知名企业的美国,虽然是完全市场化国家,但也并没有完全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实现风险投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对接,而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来扶持。如,屡次调低风险投资机构的长期资本收益税,从最高的49.5%下降到最低的15%。我国应进一步降低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收益税,并将税收优惠的年限适当延长。其次,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有风险投资支持的本国高新技术产品。再次,由政府牵头,设立旨在引导和补偿风险投资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运作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一些由风险投资支持重点科技项目的亏损给予一定比例的弥补;设立科技园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补贴给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创新的风险投资者,以进一步引导风险投资加大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多层次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一般说,风险投资并不是谋求对所投资企业的长期控制和管理,而是在企业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后,通过帮助企业上市来实现退出和赢利,而完善的资本市场就成为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并获得收益的重要平台。我国主板市场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复杂,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很难达到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因此,创业板市场便成为其上市的主要场所。从实际情况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很少能在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因此,应对创业板的审批制度和上市条件进行调整,对不同情况的中小企业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经验之一,就是将纳斯达克市场分为全国市场和小型资本市场两个市场,二者的上市条件、市场监管有所不同,适应了不同企业的需要。全国市场面向获得一定发展、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小型资本市场则面向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数量标准更低一些,但为保证上市公司质量、降低风险,小型资本市场更加注重上市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我国创业板市场在逐步发展完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实现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的,应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细分上市条件,在数量标准有所降低的情况下对公司治理质量标准有更高的要求。这样,既能满足有发展前景但财务指标不是很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上市需求,又能使上市风险有所降低。可见,多层次创业板市场的建立能给不同发展水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机会。

第7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一、我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现状

    2009年9月,我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定位于初创期、规模小,但运作良好、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科技企业融资。其不仅是对主板市场有效补给,也为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拓展了渠道。2004~2009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项目退出收入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所占比例依次为:55.6%、66.4%、62.5%、65.1%、61.1%、54.3%,规模略有增长,但总量仍普遍偏小。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按投资成功程度由高至低依次为: IPO、并购、管理层回购、清算退出。2004~2009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IPO收益率依次为159.81%、419.25%、491.45%、436.07%、916.66%、627.47%;收购收益率依次为9.23%、-20.56%、27.35%、-15.37%、28.35%、4.74%;回购收益率依次为-38.18%、20.53%、-30.81%、-26.80%、-29.47%;清算收益率依次为-41.03%、-61.40%、-53.63%、-42.63%、-29.13%、-42.66%(数据来源: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0)。

    二、创业风险投资各退出方式比较

    (一)IPO

    IPO是创业风险资本最佳退出渠道。通过IPO,风险投资可获较高回报。风险投资家将其私人权益转化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实现资本增值。任何硬币都有两面,IPO亦不例外。优点显而易见:首先是实现营利性和流动性,获得较高收益率,实现被投资公司价值最大化。风险基金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创业者持有股票的价值由市场的杠杆作用放大而迅速增值。其次,成功的IPO即表明了金融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使企业拥有在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渠道,分担投资风险。同时, IPO为创业者提供了企业控制权的看涨期权,通常合约执行日即企业上市日,剩余控制权分配符合现代企业理论。再次,企业上市后进入资本运营渠道,必然引起媒体和公众关注,吸引并留住更多优秀人才与核心人员。此外,有利于提高风险投资基金在私人权益市场的声誉,利于以后风险投资活动开展。IPO缺点通常有:上市限制条件严格,所需时间较长,一般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牵头,牵扯公司领导层很大精力;成本高,手续繁琐,涉及法律、会计、中介等问题;上市后信息披露使企业竞争对手和客户了解大量重要数据和内部情况;风险资本经历限售期的市场检验后才能全部退出;受证券市场行情及扩容量影响,每年风险企业上市数量维持相对稳定,大量初创企业无法顺利上市。

    (二)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依据出资方并购目的及定价方法不同分为战略型并购和财务型并购。

    1.战略型并购是风险投资家创业成功最有可能的退出方式,也是除IPO外最好的退出方式。购买者出于战略考虑往往支付远高于企业现金流量状况所预示的购买价格。创业风险投资家获益颇多:初创企业卖价高;审查较少,谈判迅速;企业管理者可留任;存在买方竞争时风险投资家获益更多。但交易前很长时间要与潜在购买者联系,与其共享企业信息,且购买者往往是初创企业合伙人。

    2.财务型并购以企业财务状况尤其是现金流量状况作为购买依据,确定企业购买价格。良好的现金流量状况能吸引财务型并购者,并获较高溢价。这种并购往往支付现金,几乎无售后风险。但风险投资家获利仅相当于IPO的20%左右,甚至低于战略型并购。且购买者往往将初创企业拆分、合并,更换管理层。

    (三)管理层回购

    初创企业发展到相当阶段,如创业者希望自己控制企业,风险投资家也愿意,可进行管理层回购。它降低风险投资家的风险,保障风险投资至少可获协议回购价格的收益,产权明晰,操作简易,退出迅速。创业者可重得已壮大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保持充分独立性。我国近年管理层回购发展迅猛,数量居首,但收益远不及IPO。

    (四)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投资各方最不愿却又必须采取的方案。若不能及时抽身,不仅给投资者带来更大损失,且机会成本巨大。以这种方式退出的风险资本约占总投资的20%,仅收回原投资额的64%。风险企业进行清算需要三个条件:计划经营期内经营状况与预计目标相差较大,或发展方向背离了企业计划及投资协议中约定目标,风险企业家决定放弃风险企业;风险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又无法得到新融资;经营状况太差,或资本市场不景气,无法以合理价格出售且风险企业家无法或不愿进行股票回购。这种退出方式使风险投资家在很大程度上承担投资失败损失,是投资失败的必然结果。此外,我国《公司法》要求在出现资不抵债的客观事实时才能清算,从而很可能错过投资撤出最佳时机,无形中扩大风险企业损失。

第8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在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的现状以及现有风险投资模式,并据此对完善东湖高新自主示范风险投资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新区;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2005302

1文献回顾

高风险、高潜在收益是风险投资的特点。国外学者对风险投资模式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早在1991年William A. Sahlman等人在对美国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企业从税收、利润分配、IPO公开发行机制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时就证明了美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模式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Lerner 在1994比较全面完整的阐述了风险投资模式,即由于受技术、资金和政策条件的影响,风险投资可以分为以“官助民营”的私有投资集团为主体的美国模式、以“大财团和大银行”为运作方式的日本模式、以“政府参与、大企业联合”的政府创业风险投资行为为主体的西欧模式、以内外投资相结合发展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模式等四种模式。而在有关风险投资退出模式研究上,Cumming and Macintosh(2001)指出风险投资发展模式中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是最理想的创业风险资本退出方式。国内对风险投资模式的研究起步较晚,2008年王刚、刘金林从市场、市场机制、市场制度三方面分析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风险风险投资业发展制约的因素,提出了以政府和开放性金融相结合的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模式。2009年梁圣义、秦宇分析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的现状,提出了我国政府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行的三种模式。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风险投资发展模式的研究很大程度上都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经验。然而由于风险投资环境和载体具有特殊性,因此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风险投资发展模式,因此,分析和探索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模式显得十分必要。

2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的现状

2.1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迅速

早在1987年东湖高新区就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尝试风险投资。到2000年前后,相继成立了数十家风险投资机构,并成功投资运作了马应龙药业、武汉健民药业、火箭股份、三特索道等优秀企业成功上市。随着中部崛起和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先后建立了“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武汉普洛顿创投基金、农业创投基金,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下,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市场己经形成总资本超过50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体系。

2.2风险投资环境逐渐成熟

武汉是我国较早从事光电子信息技术科学研究的地区之一,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具有相当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集中了武大、华中科大等19所高等院校,56个国家级科研院所,拥有如国家光纤通信工程研究中心等一大批国家重点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环保、机电一体化、新材料、高科技农业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良好的环境给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在全国已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与京、沪、深等地区的风险投资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迫切需要建设具有特色的风险投资模式,来提升风险投资的规模和发展速度,从而提高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现有风险投资模式分析

3.1风险投资募资模式

风险资本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资本形态。在美国,私募基金往往由基金管理人出资一定比例,成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一般合伙人(GP)。私人股本基金公司的控制权在GP手里,他负责寻找投资机会并做投资决定。在我国的高新区,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PE)。而私募股权投资运作模式主要通过借道外资银行或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进行投资来解决境外私募股权基金问题,此外信托代持股份、股权回购、收购控股内资投资公司的境内壳公司等也是常用的募资模式。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在募集资金方面,绝大部分采用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形式,信托制和其他占很少一部分。因此,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应该在保持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形式的同时,逐步扩大信托制、股权回购、收购控股内资投资公司的境内壳公司等募资模式的比例,不断完善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募资模式和融资渠道。

3.2风险投资组织模式

目前风险投资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股份公司制、合伙制、金融机构附属和上市公司/集团附属等组织模式。风险资本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风险投资效率的高低。美国目前最主要的风险企业投资的组织模式为有限合伙制,日本的风险资本组织模式主要是金融机构附属。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风险投资组织模式比例最高,股份公司制和合伙制也占有一定比例,相对而言,采取金融机构附属和上市公司/集团附属等组织模式的较少。所以,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必要尝试增加采取金融机构附属和上市公司/集团附属等组织模式的比例,丰富和完善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3.3风险投资管理模式

由于国外风险投资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拥有大批风险投资和金融管理复合型人才群体,辅以政府的政策推动,逐步形成了优秀的风险投资管理模式。在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绝大部分依然是“政府主导”,主要采取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管理公司的管理模式,而从示范区风险投资的从业人员来看,具有科技技术、企业管理和金融资本运作背景并且有风险投资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与国内外发达地区仍然存在差距。因此,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应该发挥自身的区位和人才汇集优势,充分利用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管理公司等模式来实现风险投资管理模式的市场化运作,让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管理公司成为风险投资管理的主角,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管理机制。

3.险投资退出模式

顺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渠道不仅有利于风险投资大幅度实现增值、进入良性循环,而且是吸引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必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风险资本能否成功退出。通常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有三种:首次公开发行(IPO)、并购(M&A)、破产清算。美国和日本的风险投资主要通过IPO和M&A来退出。而欧洲主要以出售给其他PE和交易出售为主的方式来退出。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则主要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上市交易也占有一定比例,通过清算等方式来退出的较少。在股权转让退出方式中,原股东回购和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则是主要方式,管理层收购、上市公司/企业收购所占比例较少。根据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现实条件和我国目前风险投资的大环境,对于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以采取股东回购和转让给其他投资机构为主,并以境外创业板块股票市场上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境内的创业板上市和第三版上市为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而对于失败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政策性的风险补偿使投资者在损失最小情况下退出。

4完善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发展模式的对策

4.1以政府政策扶持为主导

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引导,美国、欧洲以及国内北京、上海、深圳风险投资的繁荣发展,都与政府的扶持政策和对风险投资的强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不仅保障了风险投资业的稳定发展,而且对风险投资活动起着助推作用。对于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风险投资而言,其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建设、风险投资运作机制等还不完善,因而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需要大力培育风险投资支撑环境,增加对风险投资的优惠政策,设立相应的风险投资基金并进行支持,从而推动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风险投资业发展。

4.2以金融体制为支撑

良好的金融体系不仅能使风险资本更好的从市场上募集,而且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国内外风险投资发达的地区都拥有非常健全的金融体系,使得风险资本能有效筹集和变现。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应该大力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等六类金融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武汉金融港”集聚各类金融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体制。

4.3以创新产业为载体

国内外一流的创业园孵化了大批高新技术产业,高新产业的发展不仅营造良好的知识及创新氛围,吸引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人才,也会带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美国硅谷、北京中关村等高新区不断诞生的高新技术产业吸引着大量风险投资机构前来投资,二者的相互依赖不仅带来了创业园区产业的发展,而且推动了风险投资的繁荣。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光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优势,因此,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使高新技术尽快产业化,以创新产业为载体,来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4.4以人才汇聚为支柱

风险投资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投融资活动,专业知识水平和投资经验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显得特别重要。国内外高新区除了对专业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之外,还从其他地区引进人才,使之在风险投资领域占据人才高地。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充分利用武汉众多高校资源优势,加大对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育,大力引进许多高端科技留学人员和国际化人才来示范区发展,同时不断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营造社会创新氛围,吸引和鼓励高素质人才从事风险投资行业,从而形成人才汇聚优势。

4.5以中介服务为纽带

风险中介服务环境是高新科技资源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国内外高新区风险投资都加强了对风险中介服务机构体系的建设。例如日本设立了资金支援财团,并通过建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为中小型风险企业提供一些优惠贷款。上海市与苏浙两省合作成立了区域“上海风险投资服务联盟”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长三角地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盟”以及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等的风险中介服务机构体系。良好的中介服务体系能提高市场专业分工的运作效率,而且利用独特的信息渠道降低了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就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来讲,充分利用投资管理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来实现风险投资管理模式的市场运作化,让中介服务机构成为风险投资管理的主角,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管理机制,这将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纽带作用。

5结束语

风险投资是实现技术与资本对接的有效手段,是当前解决高科技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和最成功的经验。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在完善的政府政策机制的保障下,结合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身产业优势,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的对接,努力探索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有特色的风险投资发展模式是提高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风险投资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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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oshua Lerner. The Syndication of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s[J]. Financial Management,1994,Vol.23

[3]Cumming, D. J. and Macintosh, J.G. The Extent of Venture Capital Exits: Evidence from Canada and the Untied States [J].Working Paper,2001.

第9篇:风险投资与创业管理范文

1.我国政府应为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供给一系列制度。风险资本市场的建立需要立法保障,制定我国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1)风险投资保险的法律制度。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高风险。风险投资保险即投资者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申请,并缴纳保险金,项目如失败,保险公司赔偿项目投资的部分损失。投资论文建议由国家专门拨款成立国家风险投资保险公司或成立混合股份保险公司,从事专门的风险投资保险,以鼓励风险投资。

(2)产业投资基金法。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为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的风险投资基金;二是从事成熟企业兼并收购业务的企业重组投资基金;三是为基础设施提供资本支持的基础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也称直接投资基金,是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股权进行投资的基金品种。

(3)有限合伙企业法。美国风险投资机构大体上可分为四种类型,即由银行附属的投资公司、大企业附属的投资公司、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独立的风险投资公司。80%的风险投资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合伙制。通常由主管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风险投资基金,其中主管合伙人的出资额占1%,对公司负无限责任,但有权享受20%的投资收益。有限合伙人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有权享受80%的投资回报。有限合伙制企业不交纳公司税,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4)税收优惠的法律制度。在风险资本市场上,风险投资者只有当预期风险投资的收益大于风险的代价时才会投资,而税收政策被证实是影响风险代价的重要政府措施。建议我国降低风险投资的资本所得税,特别要降低软件行业的现行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销售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所得税和其他税收。

(5)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概念。知识产权最重要的特征是:一旦我把产权(知识)的使用权授予了你,同时我也没有失去它。高科技企业需要风险投资家同技术专家的密切结合,其中关键要处理知识产权即技术入股的问题。

(6)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种子”资金和创业资本,通过参与企业管理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两点:第一,严格规定风险投资企业的性质、经营目标、投资方式、投资方向等,将风险投资与常规投资区别开来;第二,明确规定风险投资企业对风险企业的权利与责任,防止风险投资信贷化和永固化。

(7)维护或重建信用准则的法律制度。只有市场主体普遍遵循“有借有还、到期归还、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并且相信交易对手也会遵循这一原则,风险资本才能顺利地筹集起来,风险投资才能顺利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要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必须重建社会经济中的信用观念。(8)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风险投资法。

2.我国政府应为风险投资和风险企业家的创业营造环境。

我国政府要从如下几个方面为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1)打击仿冒行为。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另外一些条件,如仿冒商品难以存身的市场环境等。政府对仿冒行为从快从重惩罚,是科技风险投资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

(2)保障中介机构的公正性。科技风险投资过程中需要有多种中介机构,包括技术成果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和风险投资公司等。这些中介机构是否公正和行为是否正当,严重影响着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风险投资的运作要求一种制度或支持体系来支持,而这个制度或支持体系要靠政府来提供。这个支持体系主要包括:投资主体(出资人与资本管理人)、市场条件、投资对象(高新技术企业或该类企业金融工具)、中介组织、监管机构及有关金融机构。

具体来说就是: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公司;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投入或此类企业证卷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为创业资本撤出服务的市场,如股票市场主板及第二板(高科技板)、场外交易市场、企业并购市场等;中介机构,如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估值评价机构、投融资咨询机构、项目评估机构、保荐机构、行业自律培训等组织,以创业投资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其他中介机构等等;监管机构,创业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依靠某些政府部门或政府监管部门委托承担跟踪监督任务的中介机构;可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投资、上市推荐、创造金融产品等服务的金融机构。

(3)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社会信用水平指的是包括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民间信用等的全社会总体信用的发展程度。社会信用水平是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基础性环境。风险投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之间的相互信任。

(4)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风险投资家和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在人才方面既需要一批能管好风险基金的风险投资家,又需要一批能办好管好风险企业的企业家。

(5)建立风险投资的自律组织。自律组织是联结政府与风险投资机构、国内风险投资家与外商和外国金融机构、沟通业内信息、规范同业经营行为的全国性行业组织。自律组织的建立有助于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6)强化政府为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服务职能。

3.我国政府要成为科技链与产业链联动机制的建立者。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数量众多、人才济济,每年都可以产生大量的科技成果,但由于缺乏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缺少对市场需求的了解,每年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很少。另一方面,我国许多企业资金雄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了解市场需求,但缺乏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经济效益欠佳。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学术界研究机构和产业界之间正好可以优势互补,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政府应制定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还要对高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高技术企业的建立予以适当的财税支持。科技风险投资依以发展的重要土壤还要有经济与科技的互动、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和各部门的配合。这就迫切需要政府提高对高技术产业的协调层次,加强互动,形成合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界、实业界、教育界和金融界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密切协作问题。在这方面仅仅依靠市场是难以奏效的。为此,必须发挥政府对高技术产业的协调,加强经济与科技的互动,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和各部门的配合等方面的作用。

4.我国政府要成为启动高新技术产业社会民间投资的发动者。风险投资业要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支持体系,必须有雄厚的资本。因此,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首要条件。结合中国国情,我国在解决风险资金短缺难题时,必须广开投资渠道:原有的政府科技风险投资仍需保持和增加,特别是发挥政府风险投资在主导产业的作用及对其他投资主体的市场导向作用;原有的银行科技贷款仍要继续的风险企业发放,使之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相对稳定的来源;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高瞻远瞩地积极投入,逐渐使企业投资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要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条件,吸引总量10万亿元的民有资本流向投资企业,使民有资本成为中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

5.我国政府要为风险投资提供通畅的蜕资渠道。风险投资与银行贷款的最大区别在于:银行贷款靠固定利息获取回报,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风险投资则靠股权转让来分享回报风险投资家参与项目经营管理。风险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投资周期通常是四至七年,风险投资追求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风险的投资动机,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能使风险投资者“进可攻、退可守”的“装置”。风险投资必须同风险企业上市相联系,只有通过上市,风险投资企业才能通过股权转让而“套现”。由此可见,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基础是有利于风险企业股权或股票转让的市场,而资本市场正是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这样一条“安全通道”。在我国,除了上市和购并外,风险投资还可以采取以下四种形式退出。

(1)股权回购。创业企业将创业投资机构所持股份购回注销或按持股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

(2)员工收购。创业企业的广大员工集体将创业投资机构所持股份收购并持有。

(3)买壳上市。创业企业通过收购某一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对其实质意义上的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到上市公司内,实现间接上市,然后创业投资机构再通过市场逐步退出。

(4)清算或破产。在创业投资运作中,相当大部分是不成功的,创业投资的巨大风险就体现在高比例的失败上,清算或破产可以作为创业资本在投资失败时的一种特殊退出方式。

二、我国风险投资主体的确立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公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创立的,主要由各地方政府从财政拨款、科技贷款中拨出专款投资建立,并直属政府部门领导。民间投资参与很少。在发展风险投资业中,我国政府已经充当了投资主体。这是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大误区。我国政府必须从风险投资的主体中退出。那么,谁应该成为风险投资的主本呢?风险投资主体的确定,受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国民投资意识和国民生活水准等因素的影响。下面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分析。

1.私人及家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民收入分配上开始向个人倾斜。从1978年开始,国家分配比例从最高时的40%左右下降到近两年的10%;而城乡居民所占比例从不到60%上升到71%。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经突破了60000亿元,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也有2000多亿元的闲置资金,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更有巨额资金。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百万元资金以上的股民已有相当数量。因此,一个比较富有而且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社会阶层已经形成。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以及利率的不断下调,投资已开始成为比较富有的家庭理财的主要内容。私人及家庭将有可能成为风险投资主体。这在西方风险投资发达国家已成为事实。

2.证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我国证券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另一类是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法的解释中规定,“其他业务”是指证券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动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虽然目前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基本上限于一级市场承销和二级市场上自营与经纪,很少涉及企业投资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是,由于它们具有较充足的自有资金和较宽广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具有人才优势,所以,只要中国证监会批准,综合类证券公司是有希望成为风险企业的主要投资者的。

3.基金。从长远来看,可以新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来进行风险投资。

4.保险公司。从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来看,保险公司在近期是不可能进行风险投资的;但是,从长远看,保险公司要成为风险投资主体,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放松管制作为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