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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健全医院管理机制、落实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医疗行为为重点,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使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就医环境进一步优化,医患关系进一步融洽,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直管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二)分级管理原则。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三)全面监督原则。根据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技术准入、人员资质、医院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广告、医院污水处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量化评价原则。根据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市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评价的主要项目、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进行量化考核评价。
(五)公开透明原则。卫生行政部门将适时公开考核评价标准、方法以及民营医疗机构量化考核评价结果,确保考核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广大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同时接受医疗机构、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考核评价标准及内容
制定《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医德规范学习、药品使用、知情同意制度的落实、医疗广告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安全管理、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理、毒麻精药品管理、放射诊疗工作、医院二次供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详见附件1)。
制定《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管理、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管理、院感与药事质量管理、医技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详见附件2)。
五、考核评价实施
(一)考核评价时间
从年4月开始,市区两级检查每季度各不少于一次。
(二)考核评价方式
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卫生局法监处、医政处、中医处组织,市卫生监督所作为具体责任单位,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每轮检查市卫生监督所五个监督科室各派出两名监督员参加,涉及医疗质量相关检查由医政处、中医处指导并各指派3—5名专家进行。
检查按管理、临床、医技和护理等专项进行。在考核评价检查的同时,对民营医疗机构“五项制度”(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制度、信息变更实时报告制度、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监督检查信息通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上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复查。
每次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年终对全年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采取计分制,年度质量考核综合评价得分率在90%以上(含90%)者,评定为优;得分率在85%以上(含85%)者,评定为良;得分在70%以下者,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
每半年通报一次考核评价结果,年终在网络或平面媒体上公示各民营医疗机构年度质量考核综合评价结果,并纳入医疗机构校验。每年对质量考核综合得分率在90%以上的单位,按综合得分率顺序前3—5名授予医疗质量优秀单位称号;对得分率低于70%以下者,按排分顺序后3—5名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质量差单位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为确保考核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局成立市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注重工作方法,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将全面梳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医疗机构要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是将自查整改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医疗机构按照《市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全面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卫生监督员和相关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公布检查结果,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将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每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不得少于2次,培训后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对轻微或未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宣传教育,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或者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加强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不认真检查或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且由群众举报、上级部门督查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上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排序靠后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必要时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四)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医疗服务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大力宣传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管理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服务优质、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结果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一、项目总目标
(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能力及其变化情况。
(二)评价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质量,为改进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以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
(三)了解全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现况,评价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能力。
(四)了解公共场所、洗涤行业的消毒质量状况,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项目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项目范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年全省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意见》和《年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对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监测和督导,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工作职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医院、公共场所、洗涤行业和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将监测资料报送市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价,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向监测单位反馈意见;根据监测结果确定辖区监测薄弱单位和环节,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医院、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公共场所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好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的监测,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做好消毒工作。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测内容
1、监测医院及感染控制科室基本情况
了解医院名称和代码、归属关系、等级、医护人员数、床位数,是否建立医院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结构、主要职责、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在感染
管理科工作年限和参加院感相关培训的次数)、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去污染的程序
医院对使用后手术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包括消毒清洗灭菌、清洗消毒灭菌、清洗消毒和清洗灭菌4种程序,每种去污染程序所占的比例。每半年监测一次。
3、手术室空气监测
选择普通手术室两间,洁净手术室百级、千级、万级各一间,无相应级别时可空缺。监测普通手术室沉降菌和医院洁净手术室的空气沉降菌、浮游菌。每半年监测一次。
4、一般物体表面监测
每半年选择感染性疾病科等医院感染重点科室3间,现场监测消毒处理前后房间内物体表面细菌总数。
5、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每家医院选择5名手术室医护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后监测,5名感染性疾病科(住院部)医护人员进行卫生手消毒后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6、口腔科用水监测
每半年选择口腔科水源水1份、储水箱水1份、手机喷水5份、冲洗水5份,监测细菌菌落总数。每半年监测一次
7、医院污水监测
调查医院污水处理方法中采用的消毒因子种类及强度。监测医院污水中生物性污染指示物粪大肠菌群数(MPN/L)和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半年监测一次。
医疗机构监测上半年监测资料于年7月份、全年消毒质量监测资料于年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托幼机构监测项目和要求
1、室内空气:监测动态和静态情况下教室、活动室和卧室等场所。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每家托幼机构,下同)。
2、工作人员手:重点监测保育员、老师的手卫生。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3、环境物体表面:重点监测活动室、卧室、餐桌、卫生间玩具、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b-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4、餐(饮)具:消毒后备用的餐具。
(1)监测项目: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5、饮水机水:使用中的饮水机水
(1)监测项目:菌落总数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6、其他:根据各地实际开展相关项目的监测。
(三)公共场所、洗涤行业监测项目和要求
1、室内空气:监测动态和静态情况下工作场所。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每家单位,下同)。
2、工作人员手: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3、环境物体表面:重点监测工作环境物体表面。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b-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一、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XX年年,全科同志始终以“认真做好医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和学习活动,不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政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XX年年医政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省、市卫生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全年坚持每月都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其整改。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妇产科存在的医疗隐患,及时筹备并举办了“全市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孕、产妇的产前保健、产程观察、产后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催产素的正确应用等问题以及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进行了全面、集中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我市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为内容,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到镇(街)卫生院举办医疗护理质量培训班。引导和督促镇(街)卫生院广大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中抽取XX年年以来的出院病人住院病历265份,进行病历评审。共评出甲级病历241份、乙级病历24份,甲级病历率90.9xxxx,评审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过病历评审活动,提高了全市的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了病历质量管理。
5、为进一步提高镇(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水平,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过程,切实防范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11月底准备组织全市镇(街)卫生院开展人工心肺复苏术操作、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电动吸痰器吸痰法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让病人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人性化关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参加了国家和省卫生厅举办的各类护理管理培训班,并多次在镇(街)卫生院举办护理质量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活动,做到每月到镇(街)卫生院督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严防各类护理纠纷的发生。
2、XX年年完成了180xxxx的护士执业注册及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xxxx人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3、组织参加了市卫生局和护理学会举办的XX年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士风采活动,获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此次活动,对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外提升了我市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使病陪人对医院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中医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进一步做好了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积极指导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运用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协助做好了中医药行政许可证项目管理的研究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做好了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四)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整顿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XX年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全市21处镇(街)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各镇(街)一体化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力度,积极督导和协助各镇(街)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卫生所逐村逐所的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对于一村存在多室的卫生所坚决进行合并或停业。最后,为检验整顿效果、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管理,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设置的各类卫生所,重新采取逐村逐所的形式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卫生所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已经验收合格的卫生所予以校验或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正常的一体化管理轨道。截至目前,XX年年全共2页,当前第1页1 市共校验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850处,新批准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222处(其中紧密管理型卫生所34处、目标管理型卫生所188处)。通过今年的一体化整顿活动,更加强化了我市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严厉打击了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一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对我镇医疗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共查处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5条,其中近期需要解决的4条,逐步解决的1条。
1、卫生院人员缺少,一身兼多职,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
2、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门诊日志、处方书写、病例书写、技术操作不够规范。
3、个别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有时出现无交接班记录。
4、防保工作中儿童接种的表、薄、卡、册不健全。
5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够强。
二、整改措施
1、针对无证上岗存在的问题。我院在未安排新的专业上岗人员前,暂且采取有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来带好无证人员上岗,保证医疗安全。
2、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能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在近期组织医务人员集中学习,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度、13项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标准及护理操作规范等,以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3、针对个别医务人员不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查出后停发值班费,对其进行警告并按照院规进行严厉处罚。
4、针对防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单位在严重缺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增加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防保软件,建立健全合格的表簿卡册。
5、针对三基三严的培训时间不足,力度不强的问题。首先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定计划、狠抓三基三严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人才培养。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下设医务科。主任:
电话: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二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并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厚增任组长、马虹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李沧区湘潭路街道海医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性质为非营利性,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932-5-9号;法人代表:王厚增;主要负责人:马虹。具有李沧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X年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全科诊疗科、妇科、外科、内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
核准科目: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以任何形式医疗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活动,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所有下属科室均无对内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从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法开展过胎儿性别的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主任医师一名,副主任医师一名,主治医师2名,医师3名,执业药剂师1名,检验师1名,护士6名,会计员1名。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王厚增、马虹、黄杰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洁诚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专业性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年度检验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卫生院医疗安全自查报告三
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医疗安全隐患整改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活动精神,根据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2.护理部存在的问题
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七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2项)
1.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推动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提升境界标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技术水平、强化创新意识等主题,适时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大力弘扬敬业奉献、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创新实干的精神,推进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部动力活力。
2.以规范发展、服务民生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落实一线工作法,年内完成重大调研课题至少10个。完善学习、会议、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自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服务责任意识,切实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服务行为记分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信息通道,加大明察暗访、检查抽查工作力度,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4项)
3.完成、等卫生院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审批及筹备工作,落实“周调度、月督导、季考核”制度,确保按照规划进度完成建设任务。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筹备工作,4月份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4.完成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120急救调度中心,4月底前,落实相关规划审批手续,5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设备支持,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装备力量,中心配备急救全程电子监控系统,完善各急救站点急救药品、设备,补充配备2辆急救车辆,提高院前急救能力水平
5.完成县中医医院医技楼项目建设。科学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审批等事项,加强协调,定期督导,确保按照质量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5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等手续,6月份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四层以上工程。
6.完成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及功能定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以健康档案为核心,实现健康档案信息及时查询,及时更新,新农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沟通,加快推进力度,3月份启动实施,6月底前,完成县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及乡镇卫生院信息设备配置;7—8月份,完善基础数据录入,开展软件系统应用培训;9月份,安装服务软件,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新农合等信息系统并试运行;10月份正式启用。
(三)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项)
7.全面落实医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学制定推进方案,严格项目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督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按照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单位所有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水平,配备率达95%以上,以销售金额计使用率高于45%。完善“先看病、后付费”政策,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县乡医疗机构全覆盖。积极学习借鉴先行市县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基线调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四)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5项)
8.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县、乡、村三级疾控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巩固加强基础免疫工作,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宣传引导,规划内各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0%以上。禁止违规向接种人群推介使用二类疫苗。推进基层疾控机构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年内所有卫生院数字化门诊实现全覆盖。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健全传染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传染病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的实时监控,定期对流行态势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及时重点传染病情况通报,强化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9.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制定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三年规划。健全完善妇幼保健工作机制,充实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强化对基层专业机构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考评,扎实推进孕产妇和儿童系统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县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深入开展免费婚检工作,以“县”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5%以上。
10.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报告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年内组织开展2次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达标验收。
1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理顺城区社区卫生管理体制,许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整体转型。加强对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强化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及与县级医院双向转诊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卫生室建设,在郑路、玉皇庙、贾庄等乡镇新型农村社区中新建3个公办社区卫生室。积极与有关部门、乡镇沟通协调,确保将社区卫生室纳入待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1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全县“双创”建设,继续推进实施农村改厕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搞好项目宣传发动、督导考核和验收评估,11月底前,完成1万座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载体,普及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组织深入基层一线,每月集中开展活动至少1次。巩固深化环境建设,深入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强化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健全完善保洁机制,提升单位环境形象。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2项)
13.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服务技术要素准入,5月底前,开展1次对现有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督查排查,确保县内所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加强医疗质量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标准,制定完善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评价细则。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考评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评,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针对督查结果和整改效果,每季度集中通报1次。定期组织开展病例评审,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重视并加强院感控制工作,强化对重点科室的监管,确保医疗安全。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年内县级医疗机构实行临床路径病种不少于10个。深入实施“三双”(“双降”—降低药品收入比重、降低卫生材料支出比重、双控—控制医疗成本、控制次均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范—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行动,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奖惩措施。每月通报重点药品、卫生材料销售排名,严肃查处药品、卫生材料回扣问题。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首诉负责制”,确保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医疗纠纷调处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三基”理论培训活动,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年内分别组织开展1次医疗、护理知识与技能竞赛。
14.加强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县中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均能发挥中医诊疗服务特色,每所乡镇卫生院至少拥有1个中医特色专科,村卫生室普及使用中医药技术占所有村卫生室比例达到30%以上。深化中医薪火传承工程,建立中医人才专家库,实施中医带徒行动,启动县内名老中医验方搜集整理工作。推进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创建2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六)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3项)
15.做好卫生人才招聘工作。总结2007年以来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的经验做法,结合岗位需求,制定完善招聘方案。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高学历卫生专业人才来我县就业。完善考试考核机制,严格程序,按照全县统一招聘计划,完成年度卫生人才招聘工作任务。
16.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方式为主,年内,组织开展1期卫生系统管理干部培训班,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培训活动至少2次,突出培训效果。深入开展师徒带教培训工作,启动第四批培训计划,加强督导考核,及时掌握培训动态,确保工作成效。建立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1年的长效机制,年内落实不少于10人次。探索卫生人才交流的新思路、新举措,出台激励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
17.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加强村级卫生室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举措。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落实“421”工作要求,即:每月到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监督指导至少4次,业务培训至少2次,业务考核至少1次。认真落实村卫生室相关补助政策,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完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实施“双提”工程,年底前,所有村卫生室达到“双提”创建标准。深入开展乡村医生培训,以公共卫生工作和医疗质量规范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年内全县所有乡医轮训一遍,人均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七)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项)
18.加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每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至少1次,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确保卫生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全面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监督、公共场所监督和饮用水卫生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加强医政监督,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行为,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畅通举报信息渠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非法行医举报查处率100%。
19.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审核,及时发放,卫生行政许可及时办结率达到100%。认真落实窗口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展示卫生行政服务窗口良好形象。
(八)深入实施卫生惠民工程(1项)
20.深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全面完成年度筹资任务,确保全县农民应参尽参。科学调整补偿方案,统筹测算报销比例,避免出现基金风险。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探索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6月底前启动实施。加强对新农合经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动态稽查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控医药报销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健全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新农合运行动态评价机制,每月对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完善新农合报销机制,优化报销流程,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九)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4项)
21.加强工作宣传。深入发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总结创新,加大对上宣传工作力度,提升行业形象。年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不少于100篇。
2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务纪律,完善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指导,举办1期系统财会人员专题培训班。强化财务监督,联合县财政局开展1次财政票据专项检查。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23.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对各单位财务收支、各项专款等经济活动进行动态监督,跟踪审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年内审计不少于6个单位。
24.加强廉政建设和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大明察暗访、督查抽查工作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信息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稳妥处置突出矛盾问题,确保不出现严重上访事件。认真做好“12345”投诉热线及其他投诉事项办理,各类投诉事项及时办结率达100%。
(十)加强考核监督,推进工作落实。(2项)
25.完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突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业务管理、工作创新等内容,提高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奖项,制定完善卫生系统2013年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扎实做好上级考核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在市县考核中得到充分体现。
26.做好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日常检查,每季度汇总通报督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认真执行考核制度,力求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考核人员业务培训,统筹安排全年考核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建设现状
目前,一般将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分为以下几类:高端全科医院(诊所)、高端专科医院(诊所)、公立医院的高端服务部门。
高端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人群主要包括:有特殊使用需求的人员;参加中国举办的各种国际会议与体育比赛等的外籍人员;国内富裕人群中的一部分。
由于类型、服务的人群不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有着明显的差异。例如,有的机构拥有独立的区域,区域内所有建筑均用于高端医疗服务;有的则是利用公立医院内的部分建筑或者建筑的某些部分;还有的则是租用酒店、写字楼的空间来提供医疗服务。
设计理念
通常,人们都认为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在保护隐私、提供健康舒适的环境方面要明显优于一般的医院,内部的装修更为豪华、气派,病房更加宽敞,使用的材料更为优质。
放眼国内,情况似乎的确如此。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环境艺术设计所所长陈亮认为,高端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筑应该如何设计,与人们对“高端”的理解密切相关。他举了国外高端医院的例子:有些医院使用的材质很普通,用的是涂料、墙砖,有的甚至连屋顶都没装修,但是其流程和服务的品质,让人觉得非常舒服。他认为,“高端”应该更多地体现在这些方面,而不能流于表面。这就好比衡量一个人,不能光看外表,更应注重其内在。高端医疗机构在细节设计上,不应过分强调材料的差异,而是应体现在舒适、温馨及引导性等方面。
金螳螂集团苏州建筑装饰设计院副院长郭建华的设计理念是:任何一个设计细节都要考虑如何服务客户,且具有品牌个性,突出舒适感和艺术感,借鉴酒店、会所等设计手法加以简化,去除过多的商业设计元素,使环境本身具有高度的信任感和亲和力,度假型酒店和设计型酒店的风格一般比较简练,会让客户比较放松,没有太多压力。
他认为,高端医疗机构设计的发展方向应该是私人会所型或品牌酒店型,注重服务品牌特征,具有延续性。
设计重点
郭建华认为,高端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筑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比较注重私密性:平面功能布局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注重空间的组合和过渡,类似于商业会所和酒店的布局方式,强调艺术性,针对客户群体的社会层次和喜好,采用比较明确的设计风格。
控制人流量:大多采用预约模式,使得室内空间环境品质较高,具有安静的氛围,流程设计多采用一站式陪同,让患者感受到很强的亲和力,强调的是服务理念。
灯光设计:注重气氛的营造,结合设计风格会有多元化特征。
环境:具有较好的景观和交通,最好能结合度假休闲功能,有完善的服务配套设施。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综合院建筑技术所总工程师周茜特别强调了噪声的处理。
她认为,定位于高端医疗服务的医院,应能有助于医护人员的准确诊疗及效率的提高,有益于患者的情绪安定与快速恢复。因此,给病患、医护人员提供安静、轻松、舒适的声环境尤为必要。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和多年医院建筑声学设计实践,在工程的早期规划、设计、实施的各个阶段,都应将声环境的控制纳入其中。
在规划阶段,通过对院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声环境分析,将病房楼这类对噪声敏感的建筑布置在院区中安静的区域,将高噪声的动力站房集中布置,并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建筑。
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根据不同功能房间使用时的声环境特点进行建筑功能布局,对建筑围护结构墙体、楼板、门窗构件隔声性能及材料作明确规定。在建筑室内装饰方案及装饰材料选择中,注重不同诊疗空间的不同声环境营造与人员活动噪声的控制。对机电设施的噪声与振动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振动的综合控制措施。
设计方法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设计研究院院长齐建会结合实际工程案例,分别从病房楼、门诊医技楼和室内设计这几个方面介绍了他们的一些做法。
在某医院高端病房楼设计中,建筑空间设计开阔,病房面宽4.2m,走廊也有近4m的宽度。空间的配置也充分考虑了人性化的特点,每个护理单元都设计了面向四季厅的患者休息厅,宽大的医护工作站实现了医生护士同台办公。在室内环境的营造上引入家居的风格,给患者温馨愉悦的感受。
(一)继续抓好第二轮参合农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做好服务,提高体检质量,为农民建立综合、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注重后续服务,对检出的慢性疾病患者全面实施针对性的随访服务和管理。要在10月份之前完成第二轮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任务,累计体检率达60%以上。
(二)认真落实农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地全面落实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督促和指导,实行责任考核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和“四个化”、“五个转变”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医生团队成员的工作职责,完善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着重于做好60岁以上老人、7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及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和精神病等重点慢性疾病对象的后续管理工作,提升随访服务的内涵和质量。
(三)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目前已确定本轮新农合人均筹资140元,参合率巩固于90%以上,门诊保障补偿由20%提高到30%,同时省市政府将其列为为民办实事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建立稳定、长效、动态增长的筹资机制,在保障补偿方面凭借信息化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继续简化报销、补偿程序,加强乡镇农医保代办点建设,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违规处罚暂行规定》,严格经费监管,控制费用增长,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二、继续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本着“巩固成果、深化管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提高水平”的原则,重点按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年版)》有关要求,建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以全面推广临床医疗路径为突破口,从抓“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规范”入手,继续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规范医疗行为,制订和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及效率。2009年要求台州市立医院有效开辟3条以上临床路径,台州市中医院开辟1条以上临床路径并规范管理,继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行门诊病历“一本通”,减轻病人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方便病人就医。继续依托各质控中心和学会团体,采取检查指导、讲座培训和技术比武等有效措施,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病例书写,今年要求各质控中心和学会团体至少开展1次以上学术活动,组织1次全区民营医院、卫生院医技岗位中青年医务人员“三基”大比武活动,开展2次临床质控评估。认真贯彻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20*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急诊科、重诊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室、外科系统、护理管理、院感管理等10个重点科室及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改善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设施和服务态度。卫生院要继续开展全员急救知识培训,加强急救队伍建设,提高急救质量。学习宁波经验,当好政府参谋,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新机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医疗风险抵御能力
三、加快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求做到网络体系健全、机构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运行管理科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受到经济、有效、安全、便捷、综合、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以及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实现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积极创建1-2个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抓好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创建工作,20*年未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加快创建力度,务必全部达标,继续鼓励村卫生室积极创建市级规范化村卫生室。同时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转变服务模式,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规范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监管
(一)认真贯彻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3*号)精神,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备案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校验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充分发挥校验职能,严格把好机构准入关。
(二)认真贯彻《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记入医德档案,与医务人员的晋升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年职业道德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医师将作出相应处理。
五、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提升卫生科研能力和人员素质
继续加强市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和区级重点学科(“124”工程)建设力度,并以此为载体,全面实施培养方案,促进各医学学科在竞争中快速提高和发展,造就一批医疗技术骨干,提升卫技人员队伍素质,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和科研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124工程”的评估工作。加强学会建设和管理,完成医学会等学会换届工作,科学引导各学会规范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科研协作攻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继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重奖,促进医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和台州市《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在职岗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技术、社区护士、药事人员等)培训、乡村医生全科知识培训及乡村医生注册培训的师资、场地及学员,争取2009年基本完成社区卫技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加强“三名”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继续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名科、名医”建设扶持力度,对中医重点专科、中医专科专病落实建设计划,各建设单位要尽力凸显和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营造中医特色氛围,并尽可能为每一位名老中医提供良好的诊疗科研条件,实现名科、名师之间的互动、互促,齐头并进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结合省级项目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引导和带动全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积极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继续加大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力度,确保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使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得到广泛应用。
七、巩固无偿献血成果,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无偿献血工作继续以实现“三个转变一个延伸”为目标。将无偿献血知识与农民健康工程有机结合,通过社区责任医生将献血知识和优惠政策带入农村,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向农村延伸。扩展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努力招募新人,建立具有一定规模、能真正发挥应急作用的稳定的志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加强血液监管,促使医疗机构更加注重科学合理用血,继续实施临床用血计划备案管理,确保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血液安全事故发生。
八、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医政工作
1、学习研究新医改方案,积极探索医疗体制改革
围绕国家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认真学习研究新医改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政策意见,努力当好政府参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改革试点。要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投入机制、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2、加快推进惠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惠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努力建立稳定的筹资渠道,完善惠民医疗费用补偿政策,不断提高惠民医疗水平,拓展惠民医疗服务措施,确保惠民医院能切实提供便捷、有效的惠民医疗服务,以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总结推广前几年经验,进一步推进“卫生下乡”工作,根据区局《关于做好2009年区级医疗单位卫生下乡工作的通知》(椒卫发〔2009〕33号)精神,区级医疗单位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效落实。
3、继续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与行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廉洁从医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建立医疗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大对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惩处力度,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自今年1月全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启动会议以来,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力抓紧抓好。特别是在筹资阶段,面对我县第一年启动此项工作,群众不了解、不认识等各种复杂情况和问题,各乡镇苏木克服重重困难,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攻坚克难,全力筹措参合资金,圆满实现了预定的筹资目标,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在试点工作启动以后,各乡镇尽已所能不遗余力的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越环境,想方设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从工作大局出发,明确职责,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全力以赴,切实发挥了应有作用。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能够如期启动并平稳运行,这当中凝结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心血、智慧和汗水,凝结着各级干部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在此,我向全县上下所有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经过前段时期的运行,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二是各乡镇苏木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有效地拉近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合作医疗是一件实实在在为农牧民谋利益的民心工程,为了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这项制度中来并从中得到实惠,各乡镇苏木组织乡村干部走村串户向农牧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农牧民的思想工作,与农牧民签订服务合同,为农牧民提供帮助和服务,切实加深了同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从而拉进了干部和群众的感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有效地增强了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许多农牧民过去得了病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扛。实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后,一些农牧民过去觉得可看可不看的病现在看了,过去不想或不敢住院治疗的现在住院治疗了,这对于改变广大农牧民的就医观念,提高广大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四是促进了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促进了城乡卫生资源的整合,也不同程度地拉动了医疗机构卫生基础设施的改善,从而使三级医疗保健网更加牢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以来,我县先后接受了赤峰市、自治区乃至国务院督导组的检查指导,检查组对我县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可以说,我县的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一方面仍有少数干部对此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仍有一些农牧民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此项制度缺乏正确理解,从而不主动参合。二是宣传发动还有不足。个别地方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工作不深、不透,以致一部分群众对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缺乏认识和了解;还有个别地方的个别干部对我县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把握不准,在宣传上曲解或误解了有关政策,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工作环节不规范。从参合证的填写、使用到门诊、住院等各个环节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此类问题,从而给农牧民的就医和补偿带来了不便。四是个别地方存在着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地方的经办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不高,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五是还没有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长效筹资机制,使筹资工作成为工作量很大的一项艰巨任务,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行积极稳妥的探索和尝试。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可能是此项工作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但如不及时解决,则势必影响到明年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此,各乡镇苏木、各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从推动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这一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新型合作医疗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
今年我县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即将结束,新一年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即将开始。明年此项工作的重点仍然是从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扩大农牧民的受益面,努力使广大农牧民从此项制度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以逐步建立起农牧民社会保障机制。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苏木、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早谋划、及早安排、及早落实,切实推动此项工作健康稳步运行。
(一)客观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认知水平
在这里,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二,认真研究,全面把握新型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新型合作医疗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我县关于此项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是指导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这些基本内容,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的领导同志直接担负着组织、领导和实施此项工作的重任,全面掌握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知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人员,直接面对广大农牧民,是宣传政策、解答疑问、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和执行者,必须做到对各项政策了然于胸。但是,勿庸讳言,在各级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不深,对办法掌握不准,对方案解释不清的现象,对于有关知识一知半解,不甚了了。表现在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甚至向群众做出有违于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从而造成工作中的被动。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此次培训,目的就是通过培训,深入研究工作,提高认知水平,更好地指导工作实际。希望大家充分利用此次学习机会,扎扎实实地搞好此次培训,切实达到预期效果。
(二)深入宣传发动,全力做好筹资工作在具体宣传发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确保达到消除群众疑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口号、宣传栏、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力争有最大的覆盖面。我们的要求仍然是宣传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三要注重方法的细致性。各种宣传,不能浮光掠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四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准确宣传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用实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得到的好处和实惠。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切不可曲解政策,造成误导。要通过宣传,提高各级干部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开展工作的信心;通过宣传,增强农牧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农牧民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牧民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使他们打消顾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新型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事关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管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新型合作医疗规范运行。
一是政策执行要规范。我县已经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政策和规章,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政策和规章运作,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和实施,决不能自定规则,自行其是。从宣传发动,到入户登记,从身份界定到填证发证,从入院出院到核算补偿,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出现偏差。比如,办法明确规定,农牧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合,如果哪个地方出现了非整户参合,就背离了政策规定和要求,就要认真予以纠正。必须明确,严格按政策要求实施和运作,是确保此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方面,不能出现疏漏和差错。
二是资金管理和运行要规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是农牧民的保命钱,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决不容许出现任何问题。要始终坚持管帐不管钱,管钱不见钱,做到钱帐分离,管用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新型合作医疗筹集的资金必须及时进入专用帐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县、乡两级合管办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资金的运转上,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一旦发现滞留、挪用、浪费合作医疗资金等问题,必须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三是操作程序要规范。目前,我县已经开发了微机管理系统,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微机录入与传输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县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工作的全局,因此,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推动此项工作实现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四)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努力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
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面对广大参合农牧民,能否为广大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我们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级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从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农牧民利益,维护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出发,扎扎实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自身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牧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首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单位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要以维护和实现好广大参合农牧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参合农牧民看病方便、费用低廉、用药安全。同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于那些确实不具备服务条件、不能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其次,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农村卫生工作与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这个目标,积极探索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牧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求相适应,重点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新型合作医疗发展途径,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推动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第三,要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队伍建设。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关键在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真正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到经办机构中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如果没有专业性的人才队伍,势必影响此项工作的稳步运行。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真正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队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目标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苏木和有关部门必须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行为。各乡镇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始终把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乡镇苏木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全力以赴地把此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大力强化督查和考核,形成层层有人负责,级级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