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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部署,按照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要求,我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安排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建委立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由镇农委、镇建委、镇城管中队和交警大队组成的寨里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配置巡查车辆1辆,加大对镇域范围内--路、--路、--路、--路、--路、--路和--路的道路安全巡查,重点加强对违反道路安全驾驶和运输行为的查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宣传,积极利用--镇工作微信群,按照管区、部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让各经营主体和广大村民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禁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围绕“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手进行日常安全宣传,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平安驾驶落到实处。
三、加大巡查力度。
我镇城管中队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我镇集市的管理和停车场加水点巡查,出动警车1辆,安全巡查车1辆,针对各集市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行为,违规停车场和加水点及时制止和清理,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点企业监管。
对我镇矿山、运输物流企业和在建项目,下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监理单位靠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车辆、机械上路行驶及操作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督促整改,严格按照省、市、区、镇领导部署,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五、重点农业项目。
结合当前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用车辆、机械加强监管,严禁非载人车辆载人,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强调人员安全责任,严防上路车辆、机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冰雪天气,路面行驶安全隐患大,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交通事故。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领导的工作要求,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安全隐患机制。市委丘德奎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在5月11日对我市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安全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何东真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我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副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1月30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3月3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在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安全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李家东副市长、郑德贵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我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安全及汛期”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我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XX年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XX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XX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XX16号)要求,我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安全生产条例》、《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区实施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2,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XX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XX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XX年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000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我市出现了一些新型生产工艺企业“先天性”安全隐患,如:利用水煤汽燃烧的陶瓷企业。
三是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工艺落后,事故隐患多。
四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有的隐患整改因经费不足致使拖延完成。
五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累禁不止,如:大里镇、新圩镇;西垠镇有一个五保户经市镇“打非”工作队多次教育依然顽固不化,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
六是非法经营更加隐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户在自家交易。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入抓好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消除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确保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挖隐患抓整改,逐步减少危险源。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级组织排查,动员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尽快登记建档进行整治排除。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人人关心,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继续抓好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市委组织部计划在7月份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市直(镇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企业站全体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对领导、业主不重视安全生产,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追究和查处。
(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三环企业为龙头,全面带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全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平稳、稳步好转的良好态势。
一、1-9月全区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
(一)安全生产各项统计指标全面下降。
1-9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559起,同比减少1322起,下降12.15%;死亡2814人,少死亡442人,下降13.57%;受伤8943人,少受伤793人,下降8.15%;直接经济损失6957.73万元,下降19.13%。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死亡人数除一季度增幅5.10%外,二季度降幅15.20%,三季度降幅达到22.**%,降幅明显呈逐季下降的趋势。
“十一”黄金周安全状况稳定,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98起、死亡55人、受伤28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33起、死亡50人、受伤284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3起死亡9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铁路路外和农机未接到事故报告。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是近年来安全形势最好的“黄金周”。
(二)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良好。
除水上交通、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外,其他行业和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
道路交通事故6751起、死亡2223人、受伤8686人、直接经济损失2146.1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5.98%、12.79%、7.72%和36.39%。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9起,死亡173人,同比分别下降32.88%和32.95%。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91起、死亡287人、受伤62人、直接经济损失1304.7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2.87%、8.89%和3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98%。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8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和25%。
火灾事故2130起、死亡33人、受伤50人、直接经济损失2728.1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8.01%,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1.63%、43.18%和24.95%。
水上交通事故26起、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74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70%,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5.45%和122.37%。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铁路路外(含地方铁路)事故342起、死亡235人、受伤106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80%和15.47%,受伤人数上升16.48%。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3人。
农机事故19起、死亡20人、受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86.23%和11.36%,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7.65%和100.59%。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0%。
(三)地级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1-9月,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5.55%,控制在进度目标75%之内,比控制指标少死亡406人。
有13个地市控制指标控制在进度范围之内,分别是防城港54.02%、柳州市56.14%、贺州市58.60%、桂林市59.32%、贵港市59.92%、南宁市64.20%、玉林市64.45%、河池市66.14%、钦州市66.36%、崇左市69.09%、百色市71.39%、来宾市71.77%、梧州市72.20%。
北海市91%,突破控制进度指标16个百分点。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非法煤矿事故大幅上升。1-9月煤炭行业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上升64.29%和86.67%,其中:无证非法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0%和400%,主要是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躲避监管,利用夜间、节假日或隐蔽地形非法生产和盗采乱挖。
二是非运输船舶事故多发。1-9月全区船舶交通事故死亡16人,其中:非运输船舶事故死亡14人,占87.5%,主要是乡镇船舶特别是乡镇非运输船舶非法运输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行运企业或船主重效益轻安全等造成的。
三是道路交通伤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1-9月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0.62%和78.99%。小型客车、重型货车和摩托车伤亡事故比重较大。
四是控制指标完成不平衡。1-9月份,高速公路突破进度指标23.17个百分点,北海市突破进度指标16个百分点,完成全年控制指标形势不容乐观。
二、层层把关,严防死守,确保“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的绝对安全
“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是我区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严峻考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陆兵主席在全区上半年工作汇报会和“三会一节”筹备动员大会上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按照等一下杨道喜副主席重要讲话的安排,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以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作风,仔细再仔细,扎实再扎实,大打一场消灭重特大事故隐患歼灭战,采取断然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隐患,确保“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绝对安全。
(一)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根据三季度防范会议和桂安监管[2006]23号文件精神,在完成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后,10月份继续开展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其中: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经委负责民爆器材安全,公安厅、交通厅负责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公安厅消防局负责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建设厅负责建筑施工安全,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教育厅负责学校安全等专项检查,铁路、民航、食品卫生、城市公交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没有完成专项检查的单位要抓紧进行,已完成的要加强对查出隐患的监管,限期完成整改。
南宁市是“三会一节”活动的主要场所,在完成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重点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荔园山庄、各类会议会场等活动场所和涉外宾馆、接待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以及“三会一节”活动重点场馆的液化气管道、供电等各类设施的紧固、支撑件安全状况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凡“三会一节”活动场所临时搭建的设施,必须严格质量,进行安全检查验收。要建立重点防范目标定期巡查制度,做到重点场所、危险区域经常检,重大危险源定期检,企业重点部位天天检。这次会议后,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对南宁市承担“三会一节”大型活动重点场所的安全状况及应急预案进行督查。
(二)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重点对长途运输客车、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安全进行检查,对疲劳驾驶的,一律就地强制休息并视情节予以重罚;对无证、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一律依法拘留;重要路段要实施交通管制。
消防火灾重点对旅馆、饭店、商场、游戏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或存在重大隐患又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停业整顿。
食品卫生重点对接待宾馆、超市和各种食品商店的食品卫生及各类餐馆、饭店、饮食店的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和过期食品处理等环节检查,严防食品中毒事件。
民航重点加强机场、航空公司、油料公司的运行控制、空中管制和油料保障。
旅游重点对景点、景区内车辆、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漂流、射击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煤矿重点做好瓦斯治理、水害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
非煤矿山重点做好采空区、尾矿库的监控,防范重大冒顶和尾矿库垮坝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必须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液氯、液氨、加油站等安全管理,做好装置及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烟花爆竹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向每个生产企业派驻安监员制度,严禁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超时间违规组织生产,坚决打击“私炮”。
水上交通重点加强船舶和码头的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载运和超载。农机重点加强低速载货车和农用车日常管理,严防非法载客。
此外,水利、电力、交通、建设等重点行业也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电站、桥梁、危房、通讯设施等重要环节、部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管监控,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三)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全天候监控,对不能确保绝对安全的高危企业实施停产(业)检修。“三会一节”期间,对全区334项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监控;934家企业实施停产检修,其中:煤矿199对矿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53家全部停产检修,非煤矿山36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1家、建筑施工企业204家也要实施停产检修。停产检修期间,由企业安排自检自查,开展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对重大危险源和停产(业)检修企业的监管、监控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把关,明确责任,严防死守。一是所有重大危险源和停产(业)检修企业必须逐一落实企业监管责任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地方政府责任人,明确责任,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发现企业擅自开工,立即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对重大危险源和停产检修企业监控不力、管理不严酿成事故要追究企业及相关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责任。二是加强五级重点监督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和监控,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要抓紧组织验收;正在进行整改的项目要加强跟踪督查,加快整改进度。南宁市五级重点监督整治的事故隐患原则上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整改,凡在10月25日前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措施。三是企业停产(业)检修期限为南宁市从10月28日起至11月5日止,其他地市从10月30日起至11月4日止。四是“三会一节”期间不停产(业)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有领导在现场,确保安全生产。五是停产(业)检修期限过后企业恢复生产,必须经相关监管单位同意。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管,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切实抓好节前的几项工作:一是20日与南宁市政府共同举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迅速召开安全生产约见警示会,分别就钦州“4.1”、“6.11”生产事故,浦北等六县烟花炮竹事故给予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约见警示并通报全区,抓住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三是21日-23日举办全区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换届后新上任的分管领导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职责;四是全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五是从10月8日起至“三会一节”活动结束,每日编发一期安全生产快报,综合反映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三会一节”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通报安委会成员单位;六是自治区安监局派出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深入各地进行安全生产督导和检查,共同确保“三会一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值班调度和应急救援。加强“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期间值班调度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及时、妥善地做好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处理各种突发事故。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要及时反映,及时进行核查并按有关规定报告。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必须24小时值班待命,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迅速有效实施救援。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四季度既是生产销售旺季,也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在确保“三会一节”和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面上安全生产。
(一)千方百计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比较好,但一些地市和行业领域的进度已接近警戒线,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突破进度控制目标。各地市一定要把完成控制指标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加强对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建立指标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指标进展情况,对指标超控的地方政府和行业进行预警。要定期研究分析控制指标存在的问题,寻找事故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超进度的地市和行业领域,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保证完成全年控制指标任务。
(二)抓好高危行业行政许可管理。目前我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基本结束,当前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强持证企业日常监管和对无证企业实施关闭上。凡是取得许可证后放松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的,立即暂扣证照,并依照情节轻重依法实施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凡是未能如期获得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当地安监部门报请同级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当地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注销相关证照,监督企业遣散人员、拆除设备、填平井口、恢复地貌,严防死灰复燃。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安全设施审查或竣工验收,一律不得立项、施工和投入使用,防止建设工程先天不足而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从前九个月情况看,一些地方超控制指标,主要是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伤亡事故多发。各地要把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放到重要位置上,学习借鉴去年年底桂林市采取超常规措施,狠压、猛压交通伤亡事故的做法,坚决把交通伤亡事故压下来。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当前一些地方非法生产有所抬头,有的地方还非常猖獗。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私炮”和煤矿、非煤矿山的盗采乱挖行为。
(五)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当前正是风干物燥季节,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抓好《**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条例》己经自治区十届人大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区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指导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这次会议后,自治区安委会将下发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到重要日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宣传活动,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