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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性质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资产阶级价值观的一个表现,是资产阶级生存和历史的一个表现和反映,即不存在着一个脱离资产阶级的思想、哲学和历史的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指产生并流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学范式,狭义指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范式,广义包括政治经济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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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危机对会计准则提出新的挑战
国内外会计舞弊案件的层出不穷及其危害之大,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危害之深远,会计监管不力难逃其咎并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会计监管的思考。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各界一方面忙着寻找罪魁祸首;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应对危机的举措。人们从次贷危机追溯到衍生金融产品,追溯到市场及市场信用,进而牵扯到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成了金融危机的原凶之一,会计准则也成了金融危机的救“市”主。公允价值计量与金融危机的相关性,进而政府如何规范会计信息、是否修订会计准则成了金融界与会计界在危机拯救中的一个争议热点。到底会计准则与金融危机甚至与全球经济危机有何关系成为我们不得不回答的一个现实问题。时至今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政府规范会计信息规则的必要性普遍赞同,特别是在本次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日益漫延的现实情况下,对会计准则的质疑和加强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特别是企业风险信息的披露的呼声日渐增强。但是对于如何规范以及规范的范围、规范的强度则众说纷纭,仍无定论。特别是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于2006年2月,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开始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准则执行三年的实践,是否如各界所望规范了会计信息、进而避免了或减少了资本市场上大量的财务舞弊或盈余管理行为就成为一个现实研究课题。同时,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刚刚实行一年多,即遭遇一次全球性的金融以至经济危机,危机对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新的挑战,会计准则如何应对?这一系列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无论从理论研究出发还是从现实需要出发,新会计准则的完善与会计监管模式何去何从值得人们探讨,而且迫切性日渐增强。因而,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经济学分析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性质的规范经济学分析
有关会计准则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论述,本文认为有关准则性质的观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
(一)技术规范观
该观点流行于会计准则产生之初,认为会计准则就是一种客观标准。持“技术观”的学者认为,会计准则是纯粹的技术性规范手段,是客观的约束机制。如杨纪婉(1992)认为,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行为的规范化要求。葛家澍(1996)也指出:我们已经明确,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从这种观点的出发,会计准则制定者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一致的会计原则,并据此设计出合理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他们相信,只要借助科学合理的理论和有效的制定程序,会计准则就应该或能够达到完善,并发挥理想的规范作用。
(二)政治程序结果观或分配标准观
“经济后果”作为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开始引起人们关注的。该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安排直接形成资源配置状况,或影响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按照曾任美国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成员的泽夫(Zeff,1978)教授的理解,会计报告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这些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又可能对其他团体的利益产生影响。后来的学者将之称为“经济后果”。简单地说,就是不同的会计准则和不同的会计程序导致各个主体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
(三)产权安排观
该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属于产权制度范畴,它是产权制度的一种或特定社会产权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会计准则作为提供会计信息的主要规范,其基本结构是产权经济模式的自然反映,产权关系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而出现了不同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维护其特有的企业产权关系。“显然,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行为的规范与制度,它是以产权理论为基础的,并且,其运行是否有效、作用发挥是否正常,也有赖于其产权界定恰当与否。”因此,可以说,任何一种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对某些特定主体产权(财产权利或经济利益)的保护。
(四)公共合约观
“从公共选择理论看: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该观点是把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之上,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物品,是调节社会利益集团经济关系的会计行为规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于其公共物品性,政府在其制定与执行过程中要考虑各个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最终成为多方博弈均衡的产物,在性质上也就表现为企业利益关系人共同“签署”的合约的一部分,是一份关于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公共合约。它的产生是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缺陷,对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制定权以一种公共的合约安排来替代原先的单个企业的私人合约安排以节省社会交易成本。
上述四种观点各有所长,都有可取之处。本文认为,第一种观点是将会计准则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只是看到了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所呈现的技术规范这一外在形式,而没有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及实施后果给予足够的关注,但是它是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性质。该观点由于其目标的单一性和明确性,更易用于指导准则制定并能突出准则制定者在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独立作用,但由于其忽视了准则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和政治程序的影响,往往会导致过分夸大准则的作用而影响对准则功能的客观评价。第二种观点,强调的是会计准则制定的政治性和社会性。该观点比较客观地揭示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必然是一个政治性的过程,任何一种会计准则都体现了对某些特定利益主体的保护,但该观点更多地是对准则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博弈的关注,而非准则的实质反映。第三种产权安排观主要从产权的视角分析了会计准则背后的产权诉求,强调了会计准则对产权主体的保护,实则是准则功能的体现;而第四种公共合约观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在会计领域的运用。它所依赖的核心概念是“交易费用”及“公共物品”等,即会计准则是一项节省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的结果。会计准则这一公共合约是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而进行的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创新的结果,是对准则性质的较为宽泛的认识。
本文认为,对会计准则性质的理解应建立在上述四种观点的融合之上:正由于技术规范观强调准则应该客观有序,因此我国新会计准则应从技术规范的角度考虑构建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概念框架指导下的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而经济后果观的直接推论就是准则制定程序的政治性,该观点有助于我们认识在准则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另一方面又要看清各方背后隐藏的不同利益集团利益角逐的本质,尽可能维护多数主体的利益。从产权安排观出发,可以使我们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修改时充分考虑社会产权制度的稳定和对产权的保护。从公共合约观出发,我们知道政府拥有一般通用会计准则的制定权,这种准则具有较大的强制性。公共合约之所以得以达成是由于政府强制力的作用和其能节约交易费用,但如果出现政府“创租”或“寻租”,或者由于公共合约的强制性执行而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超出了交易费用的节约,那么就将是对市场的扭曲而得不偿失。
三、结束语:新会计准则的性质分析
本文认为,在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性质问题时,应该遵循一个由核心向逐步拓展的思路:
首先,新会计准则是用来规范现实会计实务并指导会计实务的行为规范。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各种规章制度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形成了复杂的、相互交错的规范体系。不同市场主体通过财务报告对外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规范或标准,而是各行其是,则信息使用者面对五花八门的信息表达将会无所适从。因此,必须有一套统一的规范或标准来指导和约束市场不同主体的信息表达方式。也就是说,会计准则首先应当是一个纯客观、技术性的约束机制,是用来指导和检验实务的标准,这是会计准则的基本职能体现,是它的核心特征。正是基于此,当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之中,当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之时,种种新的经济业务要求有新的会计规范和标准进行指导,我国财政部适时修订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对企业会计实务的指导和行为规范。
其次,新会计准则是一种公共规范,具有权威性。会计准则要能普遍被接受和认可,还必须有一定程度的权威性的支持。所谓权威性支持,即国家政府强制力的介入。因为会计信息的公共物品性,使得信息的提供者必然有所保留,从而影响信息的透明度和完整性,使得流传于市场上的财务信息容易失真。然而,公共物品的利益属于社会大众,不当的公共物品将有损于公众的利益。因此,为了避免因会计信息的误导而发生大的市场波动,推动社会经济秩序正常有序的发展,政府必须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手段,促使企业提供“公允恰当”的公共物品,以维护财务信息的质量,确保公众整体的利益。可见,会计准则应当是规范各利益方行为的公共规范,应具有强制性。新会计准则正是我国政府基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立场而主导制定的,要求市场经济体系利益各方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威慑力。
内容摘要: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并具有效益外溢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只有通过政府的合理干预,更加积极地保护知识产权;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力度,提升科技人才支撑能力;构建科技资源共享的合作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才可能有效地克服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运行机制。
关键词:科技创新 经济学 政府干预 知识产权 财政政策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已经成为当代世界的主要时代特征之一。各国政府不断把推进本国科技创新作为提升本国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已经制定并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并为我国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本文运用经济学的一些原理对科技创新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就如何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进行探讨,并提出具体建议。
科技创新的性质
科技创新作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体,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并具有效益外溢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这表明科技创新过程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市场失灵,导致科技资源配置的低效。
(一)科技创新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及效益外溢性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因而也就无法排除他人共享的商品,一般包括公共设施、科学教育、环境保护、国防、外交等领域。一般而言,公共产品性包括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本质特征。非排他性是指该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定谁来得到它,更无法通过定价的方式来影响人们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人们可以不付任何费用就能享受到公共产品带来的所有益处。非排他性不可避免会导致“搭便车”行为,甚至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结果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的消费,即对公共产品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
在国际经济学界,无论是微观经济学家,还是宏观经济学家,多数学者都肯定科技创新具有公共产品性。目前国内高校使用最多的经济学教科书,如保罗•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约瑟夫•斯蒂格里茨的《经济学》以及格里高利•曼昆的《宏观经济学》,都认为科技创新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征,即创造成本极高,传播成本却极低。极高的创新成本主要表现在其需要投入巨额的研究与开发投资,而仿造的成本却极低。这极易导致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剽窃使用,使知识产品的生产者无法获得成本补偿和合理的回报。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科技创新的效益外溢性也还是具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因为一项新技术产生的社会效益往往大于私人效益。换言之,科技创新的外溢性虽然会伤害创新者的创新积极性,但有益于全社会。
(二)科技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科技创新过程是一个曲折复杂过程,由于没有直接可以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其中存在许多不同的环节和跳跃关键点,每个环节和关键点都可能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与此同时,科技创新过程也是一个各种角色共同参加的过程,受不同利益的驱动,科技创新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向有着不同的价值选择和风险偏好,创新者往往也不能准确掌控研发工作的进度、方向、影响以及结果。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严重影响了私人企业独立承担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市场对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失灵,造成了科技创新时滞,即从最初的设计思想或者发明专利到最终作为实用化商品进入市场并为消费者所接受的过程延长。此外,由于风险过大和需要投资规模大,战略性关键技术的创新往往是企业所回避的,或者是无力承受的。
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只有通过政府的合理干预,才可能有效地克服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运行机制。
(一)政府积极保护知识产权
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漫长的系统过程,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性开发研究、产品生产和商业运用等一系列经济技术活动阶段。由于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存在着太大的差距,如果不能有效界定和保护产权,个人的积极性会大大地降低,那么创新的积极性只能靠一些零星的自发性来维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先后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并且加入了10多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等,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基本能够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还大量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处罚裁量权不规范等问题。
总之,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打击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这不仅是中国开展对外合作,也是进行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二)政府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财政政策主要由支出政策、收入政策、预算平衡政策构成。
1.财政科技支出政策。支出政策是一种直接促进科技进步与发展的公共政策手段。财政支出政策运用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
政府运用财政拨款方式从财力上直接支持科技进步与发展,是市场体制国家近年来普遍采用的主要财政政策手段。基础性科研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创造该成果的人一般得不到经济补偿,私人不愿提供此类产品,因而基础性科研应由政府财政拨款承担。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就我国的现状而言,既要注重在对促进经济增长的科技先导部门,如计算机、航空、光电、精密机械、通信、新材料、生物制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通过政府采购开发出一个有保证的市场,又要注重在民用技术领域采取政府采购方式,以促进民用科技的发展。在实施政府采购时,对科技发展的促进既要体现鼓励、照顾、倾斜的政策,也应体现公平原则。
财政贴息是政府财政为鼓励非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对其贷款利息给予的财政补贴。财政担保是指以政府信用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从事具有高风险的活动进行负责,承诺承担活动失败的责任。它们都是国家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展,帮助他们承担市场风险的常见形式。
2. 财政收入政策。收入政策对科技进步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政策引导间接实现的,它有利于按照市场规律引导资源的配置,而不是扭曲资源的配置。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对经济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税收优惠作为财政收入政策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已普遍为各国所重视和运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可以激励纳税人增加研发经费,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竞争力,促使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
3.预算平衡政策。包括支出及收入两个层面。政府支出包括国防、教育文化、公共建设、偿付公债利息等项目,收入面主要是各种税收及公营事业盈余缴库两大项。当收支相等时,称为预算平衡。进入信息化时代之后,一般基础设施的作用正在下降,而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正在凸显。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已经不再由一般资源的占有量和一般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决定,更多地取决于对科学技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力。由于科学基础设施建设是为发展科学而进行,而科学的目的又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好奇心和增进全社会福利,不能直接为个人或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因而为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全面发展,国家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了促进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我国政府应加大对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的直接投资,使之在国家预算中占据更大的比重。
此外,由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收益长期性,依靠传统的商业金融体系支持创新势必会受到制约。为此,可以做好以下工作:在现行金融政策和体制框架下,积极探索设立科技支行;大力发展私人风险投资,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组织企业家协会建立 “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搭建银企沟通桥梁,积极推动银企合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金。从而,帮助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有效防范企业因融资渠道不畅而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加大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力度且提升科技人才支撑能力
重视高层次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创新人才的核心支撑作用,应实施“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紧缺人才倍增计划”,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自主创新意识强的企业家,造就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
加大国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加速流动的契机,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完善柔性引进机制,推进海外留学人才集聚计划,促进国外高层次人才集聚,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各地应积极探索人才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发掘人才潜能;完善科技人才梯队建设规划,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
(四)构建科技资源共享的合作创新平台以促进产学研合作
随着投入的增加,我国科技资源越来越雄厚,但由于这些资源分属各个不同的部门,缺乏围绕发展目标形成分工合作的科技创新机制,造成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为了克服这种情况,应加强政府的统一协调,建立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加强各种科技资源的整合,联手推动重大科技行动。尤其应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进行整体规划,促进资源共享。
企业、高校和其他科研机构可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加强合作创新平台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则和标准,营造合作共赢的创新环境。应加强建设和完善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制定科学数据共享的规范,协调数据收集、管理和应用,建成各类国家自然科技资源数据库群,并形成规范化、开放式的应用服务体系。同时,应整合科技文献资源,重点建成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科技报告、成果、专利、科技图书、科技期刊与技术标准、方法、工艺等大型文献资源库,创建多功能的网络科技环境,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运行提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支撑。
总而言之,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进程中,科技与经济尚未实现有机的结合,企业尚未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国家科技创新整体能力还不够强。因此,只有通过政府的合理干预,更加积极地保护知识产权,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才可能有效地克服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2.傅家骥等.技术经济学前沿问题[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李健民.科学学与科技创新管理[M].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
4.段万春,李耀平编著.科技创新的桥梁:科技中介发展研究[M].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作为思想渊源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派产生于19 世纪20 年代初。其产生之后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等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时期;20世纪30到40年代,以伯利、米恩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为代表的从旧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今,以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时期。[1](p.3)而对发展经济学影响最大的是处于第三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思想和分析方法。
本文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介绍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的兴起,第二层次阐述制度分析引入后对发展经济学的改进,第三层次由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之处看发展经济学今后的发展。
一、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方法的兴起
随着二战以后一批殖民地国家的独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从其诞生之日起,发展经济学就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休戚相关,其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解释力和其政策主张的切实效果将直接决定该学科的发展命运。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结构主义从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刚性”出发,提出“资本化、计划化和工业化”“三位一体”的“国家控制教条”(拉尔语),政策推行的结果尽管使一些国家经历了初期的短暂增长,但最终使广大发展中国家使陷入了农业停滞、工业萧条、寻租盛行、二元结构次级分化和经济发展乏力的恶果。
不仅如此,结构主义在以发展中国家特殊国情为基础,向理论宏观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其理论基础却依然置身于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自觉不自觉地将发达国家的发展经历作为参照来提出其思想和政策主张。一句话,没有将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研究贯彻到微观层面,结构主义最终造成了发展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的不协调,影响了其整体的一致性和完善性。理论建构和政策实践上的双重缺陷,最终使结构主义主导的发展经济学逐渐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在猛烈抨击结构主义中兴起的新古典主义,在制度既定、交易成本为零和完全信息的严格假定下,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与发达国家的人们一样会在理性的驱使下,对价格机制做出灵活的反应。发展中国家只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经济发展就会自动实现。既然“价格—市场”机制可以同时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那么独立的发展经济学就无存在的必要。在新古典主义“单一经济学”(哈伯勒语)主张的冲击下,发展经济学面临着“走向死亡”的危险。
事实上,正如尼古拉斯·阿尔迪托-巴莱塔所指出的,“过去经济学家之所以不能够充分解释经济增长,关键是第四个因素—制度—受到忽视。”[2](p.2)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其共同缺陷是都忽视了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也未能看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制度缺陷,这不仅损害了经济效率,而且也使持续的经济发展成为不可能。
早期已有些经济学者意识到了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如刘易斯在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术进步是表层原因,而由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等所激发的技术创新热情才是更为深层次的因素。他对二元结构的分析显著的解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各方面的不均衡性。缪尔达尔讨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循环累计因果效应,揭示了其制度根源,提出只有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才能摆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库兹涅茨对大量低收入国家的历史统计和罗斯托对“传统社会”的分析,也体现了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及社会文化整合等方面的特征,指出了制度缺陷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但是,在这些学者看来,制度是很难进行严格分析的范畴。他们只是描述、罗列了大量的现象,并没在制度研究方面形成体系。[3](p.362)激进主义学派的发展经济学者也注意到了制度因素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他们更多的是从阶级的视角来分析的。
制度分析方法真正对发展经济学产生巨大影响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利用科斯和诺斯等人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以资源、技术和人的偏好来解释经济增长的传统经济思想提出了挑战,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新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家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4](p.41)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1、在方法论上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 [5]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6](p.2)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人对“运用启发式研究”的推崇即与科斯、诺斯一脉相承。他们期望“运用启发式研究来详细阐述选择—行动的情况以及这些情况内在的约束和刺激”,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 。”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2](pp.351-353)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
以赫希曼、缪尔达尔为代表的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7](p.4)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学者也明确指出,“采取这样的(启发式研究)方法时,我们不必设想人类经验的世界需要被概念化为诸如‘国家’和‘社会’、‘市场’和‘经济集团’或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类笼统的东西。我们可以取而代之地设想交换关系存在于所有社会之中,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2]( p.351)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
[关键词] 深静脉血栓形成;尿激酶;溶栓;低分子肝素钙;抗凝
[中图分类号] R654.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3(c)-156-02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是指血液在下肢深静脉腔内不正常凝结,阻塞静脉管腔,导致静脉回流障碍,引起相应临床症状的一类疾病。DVT是常见血栓类疾病,如不及时发现和治疗,可导致下肢静脉功能不全后遗症,严重的会导致肺栓塞(PTE),或合并动脉栓塞引起患肢坏死,致死、致残率较高,因此及时诊断和治疗尤为重要。我院2003~2008年收治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76例,给予抗凝、溶栓、介入等综合治疗,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76例患者,其中,男42例,女34例;年龄24~76岁;均为左下肢发病;其中,周围型19例,中央型24例,混合型33例;病程1~14 d;所有病例均经血管超声、部分病例经静脉造影确诊。发病诱因:本组各种手术后发病23例,产后4例,肿瘤8例,无明确诱因41例。临床表现:左下肢不同程度肿胀、疼痛,局部皮肤温度升高和皮肤颜色变深,活动受限或者活动后症状加重。
1.2治疗方法
绝对卧床、抬高患肢,测定凝血酶原时间(PT)、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FG)、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无出血倾向时给予尿激酶25万U溶于100 ml生理盐水中,经患肢足背静脉注射,每12小时1次,疗程7~14 d,最长21 d,同时给予低分子肝素钙0.4 ml 皮下注射,每12小时1次交替,静脉注射时于踝部上方结扎止血带,以阻挡浅静脉血流,使药物通过交通支到达深静脉进行溶栓治疗。在使用尿激酶结束后,加用华法林抗凝治疗,同时继续使用低分子肝素3 d,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调整华法林剂量,使INR维持在2~3之间,华法林使用6~12个月。6例髂股静脉血栓形成患者在植入下腔静脉滤器后开始上述治疗。
1.3观察指标
每天测量左、右下肢膝上、下15 cm周径,每周做D-二聚体检查及血管超声检查。
1.4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患肢膝上、下15 cm周径,与健侧相差小于1 cm,症状消失,下肢深静脉造影或彩超显示深静脉主干通畅。好转:患肢膝上、下15 cm周径,较治疗前明显缩小,症状明显缓解,下肢深静脉造影或彩超显示深静脉部分通畅。无效:患肢膝上、下15 cm周径无明显缩小,症状无改善。治愈+好转=总有效。
2 结果
本组76例患者在溶栓加抗凝结束后采用以上标准评价,治愈46例,好转26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为95%,无症状性PTE发生,无死亡病例。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出血现象,仅有3例皮下少量出血,未予处理。
3讨论
DVT和PTE是一个疾病的两个方面,现在通常将它们合称为静脉血栓栓塞(VTE),它是第3位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在美国每年大约有200万人发生DVT形成,有60万人发生PTE,约6万人死亡。因此提高DVT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DVT的主要危害为血栓破裂、脱落形成急性PTE,大块血栓脱落可导致患者迅速死亡,反复血栓脱落可导致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此外,DVT导致静脉回流不畅,静脉瓣功能障碍,肢体营养障碍,严重者可发生肢体溃疡、坏死。
19世纪中期,Vichow提出静脉血栓形成的三大因素:血流缓慢、静脉壁损伤和高凝状态。在上述三种因素中,任何一个单一因素都不足以致病,必须是各种因素的组合,其中血流缓慢和高凝状态更常见[1]。
DVT的治疗急性期治疗目的在于预防PTE,减轻或避免静脉功能不全后遗症。积极治疗DVT,对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十分有效。尽管目前治疗DVT的方法很多,但笔者认为溶栓、抗凝药物治疗较外科手术及介人治疗更具方便、价廉、并发症少等优点。
尿激酶可以直接激活纤溶酶,裂解纤溶酶原的肽键,使无活性的单链纤溶酶原转变为有活性的双链纤溶酶。纤溶酶可裂解凝血块表面上的纤维蛋白,分解成降解产物(FDPs)而发挥其溶栓作用[2]。目前国外一般采用4 400 U/kg冲击治疗,然后以4 400 U/kg持续静脉输液12~72 h[3]。这种方案的主要危险来自出血并发症,部分患者可能因颅内出血而死亡[4]。
DVT的抗凝治疗是应用肝素、香豆素类等阻止纤维蛋白的形成。近年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相对分子质量为3 000~8 000),它通过抗凝血因子Xa和Ⅱa而起作用,其和血浆蛋白亲和力低,以低剂量发挥更大的生物效应,且无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由于其分子质量小于未分解肝素(普通肝素),对凝血酶的抑制效应降低近150倍,抗凝血酶作用弱于未分解肝素,不易被血小板第五因子中和,亦不诱导血小板聚集,抗因子Xa作用相当于普通肝素的3倍,因此在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抗凝治疗中作为首选[5-6]。
笔者对此组病例均采用了小剂量尿激酶溶栓、低分子肝素抗凝联合治疗,总有效率达到了95%,也证实了联合治疗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当然,目前溶栓治疗DVT尚有一定争议。理论上,溶栓治疗应优于单纯的抗凝治疗。但溶栓所带来的出血风险限制了其广泛应用。因此ACCP不推荐常规应用(1A级别);仅在症状严重、有肢体坏死的情况下,在对出血风险充分评估后,方可谨慎考虑溶栓药物(2C)。我国应用溶栓药的有效性、最佳剂量及远期疗效目前均无充分的循证学依据。
从有限的临床经验来看,只要患者无溶栓的禁忌证,小剂量溶栓是安全的,一般不会导致严重的出血。因此在密切观察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本组病例都行溶栓加抗凝联合治疗,仅3例发生了少量皮肤出血,无一例发生中等、严重的出血。
因此,笔者认为溶栓联合抗凝治疗急性DVT疗效确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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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课创设情境的必要性
高中思想政治课最大的问题在于课程抽象的、理论性的知识多,学生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乏味,没有兴趣可言。因此,教师需要在教学中创设一个良好的教学情境,刺激学生的感官,引起想象,进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实现由“生动的直观思维到抽象思维”的飞跃,然后再用理性认识去分析社会想象,指导社会生活。环境对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学习气氛和环境有利于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给学生创设特定情境,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帮助学生认知课本内容和知识要点,拓宽知识领域,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参与情境,提高自主教学的魅力
1.营造民主情境――使学生有参与的机会。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调整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使课堂教学活动在民主、平等、和谐、宽容的环境中展开。教师要善于利用亲切的眼神、和蔼的态度、真诚的微笑来缩短师生心灵间的距离;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和真实的情感去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提倡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发现问题与学生平等协商,师生之间通过开诚布公的对话来相互沟通;学生有新的观点和不同见解时,教师应虚心容纳和接受。在这种情与情相融、心与心相碰、教与学相长、学与学互促的情境中,学生的主体意识才会有形成的土壤。
2.创建乐学情境――使W生有参与的心情。
学习需要动力,也需要激情,有了激情和动力就能产生强烈的学习、探索愿望,而激情来自学习的兴趣。
3.创设悬念情境――使学生产生急于参与的心理。
利用悬念,激人好奇,催人思索,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课堂教学中设置悬念,可以在学生的心理上形成一种强烈的悬念,使学生产生期盼、渴求的心理状态,由此激发学生的参与欲望,引导学生积极而主动地思考和探索。
4.设置空白情境――使学生有参与的时间与空间。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忽略创设空白情境的环节,教学环节设置得过于紧凑,几乎不给学生留下思考问题、讨论问题的时间,这就使学生失去参与的时间和空间。课堂教学有张有弛,适当创设空白情境,在给学生思考、休息、调整的机会的同时,也给学生制造充分显示主体作用的时机,强化了学生在探索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使学生较为自由和灵活地进行自我追求、自我想象、自我创新。
5.创设成功情境――使学生想再次参与。
关键词:创设情景与情境;激发兴趣;历史学习
实践表明,学好历史的前提是学生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所以,我们在历史教学中必须重视调动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学习积极性,重视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知识的兴趣,从而使学生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因此,历史教师在教学中要创造机会,利用各种手段,创设情景,使学生原学、乐学。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一、在课堂教学中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1.设计新颖的导语,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历史教学中,精彩的课堂导语,往往给学生带来新颖、亲切的感觉,使学生迅速地集中注意力参与学习活动,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轻松愉快地进入学习新知识的情境,使课堂教学有良好的开端。如讲解“元曲”时设计了导语:“同学们听说过窦娥冤的故事吗?冤哪,冤哪,甭提多冤了,冤得老天爷六月份就下起了大雪。你们想知道这《窦娥冤》是谁写的吗?那个时候社会是什么样的呢?好,咱们今天就讲讲它。”同学们个个瞪大眼睛,好奇心被激发了,诱发了学习兴趣,求知欲望油然而生。
2.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兴趣
教师在历史课堂教学中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唤起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例如,我在讲美国“南北战争”内容时,先让学生了解南北战争的背景,把握美国历史上也曾面临国家南北分裂的难题,然后提问导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民意测验结果,美国开国40多位总统中最受人们尊重的是林肯,出身平民的林肯何以在美国人民心目中有如此崇高的威望?林肯曾对美国作家斯托夫人说“一部书导致了一场战争”,到底是哪本书导致了一场什么样的战争呢?它的原因、性质、结果又如何呢?同学们带着这些问题自己去认识、分析、概括、评价一下。这样,学生很快进入状态,思维活跃、兴趣浓厚。
3.设计精彩的结尾,保持兴趣的延续性
一节好的历史课不仅要做到“课伊始,趣已生;课进行,趣正浓”而且还要“课结束,趣犹存”,使学生保持学习历史的兴趣。如在教学《江南地区开发》时,在下课前5分钟,我让学生将当今各种开发活动与历史上江南地区的开发联系起来,拉近历史距离,贴近学生生活。同时提问:学了本课,你对当今的大开放、大开发有什么认识?并指导学生关注本地历史,关注身边的历史,这时同学们思维又活跃起来,此时,又是查资料,又是讨论,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下课。
二、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创设情境和情景,营造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氛围
多媒体动画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或程度上,使书本的理论知识在历史教学中转化为学生能感知的形象,为学生领会难度较大的科学知识提供条件。在历史教学中,恰当地使用多媒体动画辅助教学,不仅可引起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激发学习历史的积极性,而且有助于理解历史课堂教材的内容,帮助教师突破教学难点重点,提高历史课堂教学效率。
三、利用社会实践的情境和情景,提高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虽然过去若干年,但并不是消逝得没有痕迹。只要留意,在我们身边总会发现历史轨迹,总会觉得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围绕这一思想,我们组织引导学生跳出课本,走出校门。例如在教学中国古代史时,我带学生去分宜博物馆、名人步行街,让学生了解分宜名人及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如黄子澄、严嵩、宋应星与《天工开物》等。在教学中国近现代史时,我带学生去新余仰天岗、罗坊会议纪念馆等进行社会调查。在这些活动中,同学们兴趣非常浓厚,积极性很高,使学生增加了历史亲近感,又培养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四、积极开设第二课堂的情境和情景,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激发其兴趣,必须重视第二课堂的开设。例如组织讲座或读书报告后会、建立历史兴趣小组,开展历史知识竞赛、开展合作探究性学习活动等,尽量使每个同学参加,从而把个人兴趣与集体兴趣结合,使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进一步得到发展。如在讲“隋唐经济”时,涉及唐朝为进一步开发土地资源,采取放火烧山、围湖造田的做法的内容。我把“放火烧山,围湖造田会带来什么后果?”留给学生课后进行“合作探究性学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积极查资料、讨论,气氛活跃。但大多数学生只认为大片的山地和湖泊变成良田,挖掘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后来在我的引导下,学生都认识到改造自然,发展经济要与保护生态环境协调一致的道理。
五、创设学生课外阅读的情境和情景,扩充知识面,拓展学生学习历史的空间
广泛阅读课外文献资料是提高学生学习历史兴趣的有效途径之一。鼓励学生到图书馆阅读文献史料,网上收集、有关电视节目内容等渠道收集史料信息,并指导学生对收集到的史料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帮助他们建立班级历史信息库,并在学习中加以运用,同时制订出每个学年课外阅读计划,使每个学生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关键词 指尖毛细血管血;抗凝静脉全血;即时检验血糖仪
即使检验血糖仪是临床上较为常用的一种血糖测试方法,使用该方法测量血糖值具有测试快速准确、操作简单方便等显著的特点,并在临床医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在即时检验血糖仪的应用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血液标本采集随意的问题,有些科室使用抗凝静脉全血进行测试,有些科室则使用指尖毛细血管血进行测试,因而所得的结果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本研究分别对指尖毛细血管血和抗凝静脉全血在即使检验血糖仪测量血糖中的应用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现对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本次实验以我院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所收治的40例糖尿病患者为实验对象,其中,男性23例,女性17例,患者年龄范围在36岁至74岁不等,平均年龄为(54.5±0.3)岁。所有患者近期均未服用VitC药物,且无贫血史,同时,排除尿酸增高和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将患者随即划分为指尖毛细血管血组和抗凝静脉全血组,每组20人,并保证两组患者不存在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0.05)。
1.2测量方法
首先,取指尖血使用即时检验血糖仪测定患者血糖,再采取3mL肘静脉血,并分别放置在1.5mL的EDTA-K2抗凝管,以及1.5mL的血清分离管中。均匀混合EDTA-K2抗凝管中血样后,使用即时检验血糖仪对静脉全血的血糖值进行检测,并使用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对患者的红细胞比容(HCT)进行测定,若HCT在不在30%至55%范围内,则将样本排除,不进行统计分析。将血样使用血清分离管进行10min的3000r/min离心处理,使用生化分析仪上测定血清的血浆葡萄糖浓度。将血浆葡萄糖检测与指尖血采取时间控制在30min以内。
1.3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用卡方检验两组患者之间数据资料,对计量数据使用t检验,如P
2 结果
经过测量和对比,两种测量方法所得血糖值对比具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P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急诊科,河南郑州450052
[摘要] 目的 研究血液净化治疗重度有机磷中毒的可行性与安全性。方法 将78例重度有机磷中毒的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9例和对照组39例,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抢救治疗,观察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外给予血液净化治疗,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 观察组患者抢救成功率(97.4%)明显高于对照组,而阿托平用量、自主呼吸、ChE恢复、意识恢复以及住院时间均显著缩短,同时肝脏损伤、肾脏损伤、呼吸衰竭的发生率也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急诊中采用血液净化治疗重度的有机磷中毒患者疗效确切,患者预后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关键词 血液净化;急诊;重度有机磷中毒;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 R72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8(c)-0013-02
The Feasibility and Safety of Blood Purification Treatment Technology in Emergency Treatment of Sever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
WU JingCHEN JiongPENG Fang
Emergency Department, The Fifth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Province, 450052,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feasibility and safety of blood purification in the treatment of sever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 Methods 78 patients with sever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he observation group with 39 cases and control group with 39 cases, the control group were treated with routine rescue treatment,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given routine rescue therapy combined with blood purification treatment. The therapeutic effect of the two groups was observed. Results The success rate of rescue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97.4%,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control group; compared with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observation group’s atropine dosage was less, the time of mechanical ventilation, ChE recovery, recovery of consciousness and the length of hospital stay were significantly shorter, at the same time, the incidence of liver damage, kidney damage, respiratory failure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Conclusion Blood purification treatment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for patients with sever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 has good curative effect, the prognosis of the patients is good with high safety, which is worthy of clinical application.
[Key words] Blood purification; Emergency; Sever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 Safety
[作者简介] 伍静(1978.9-),女,河南安阳人,本科,主治医师,研究方向:急诊。
重度的有机磷中毒是急诊的常见的危重症,病情凶险,严重威胁了患者的安全,尽管有机磷中毒的治疗获得较大的进展,但是仍具有较高的致死率[1]。而血液净化能够有效除去血液中的游离毒物,因此常用于有急诊重度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为研究血液净化治疗重度有机磷中毒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该次研究2011年8月—2013年12月间对39例重度的有机磷中毒患者进行了血液净化治疗,获得了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该院急诊部收治的重度有机磷中毒的患者78例,所有患者均服用有机磷毒药,并且症状表现符合重度有机磷中毒诊断标准。所有患者中男性38例,女性40例,平均年龄为(47.8±6.1)岁,平均中毒时间(4.3±0.8)h,平均服毒剂量(112±26)mL;随机分为观察组39例和对照组39例。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治疗,对患者进行彻底的洗胃、导泻,并清洗患者衣物和皮肤,注射阿托品使患者尽早达到阿托品化,给予足量的复能剂,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气管插管或机械通气辅助呼吸,并预防性的使用抗生素。观察组患者在给予常规治疗的同时给予血液净化治疗,在患者的股静脉以及桡动脉建立通道,采用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在血液净化的同时通过血管内注射使用低分子肝素钙(国药准字J20040118)防血凝,控制血液流量处于150~200 mL/min间,如果患者出现毒物反弹则于24 h内进行再次净化。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情况,包括阿托品用量、自主呼吸时间、胆碱酯酶(ChE)恢复时间、意识恢复时间、住院时间以及抢救成功率和并发症发生情况。
1.4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表示,比较采用 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治疗情况对比分析
对照组患者经过血液净化治疗后,阿托品使用量明显降低,并且患者的自主呼吸时间、ChE恢复时间、意识恢复时间以及住院时间均显著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治疗结果对比分析
观察组中有1例患者因呼吸衰竭死亡,抢救成功率为97.4%(38/39),对照组中有2例患者因呼吸衰竭死亡,2例因器官功能衰竭死亡,1例因化道大出血死亡,抢救成功率为87.2%(34/39);而观察组患者的肝脏损伤、肾脏损伤、呼吸衰竭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讨论
有机磷农药重度后会与患者体内的ChE发生复合反应生成乙酰胆碱酯酶(AchE),AchE难水解,因此残存在体内而发挥毒效[2]。在传统治疗中,主要采用洗胃、导泻等排出未吸收的毒药,通过阿托品治疗降低毒物对患者体内ChE的分解作用;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或机械通气可以防止胃内容物反流进入肺部,造成肺部损伤[3],但是无法把握治疗时机,并且患者表现急躁、且反复呕吐及抽搐,给辅助呼吸带来不便[4]。然而常规治疗对血液中残留的毒物清除不够完全,因此只能达到控制症状的目的。而血液净化通过在体外建立动静脉通路的循环通道,对血液进行过滤,并且在血液通过灌流设备的时采用活性炭对残存的毒物进行吸附,从而净化血液[5];而血液透析可以通过调整对流来清除体内的代谢废物,减轻肝脏和肾脏的排泄压力,并能够促进代谢恢复[6]。该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的患者通过血液净化治疗后自主意识恢复时间为(10.3±3.4)h,而对照组为(19.8±4.1)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24,P<0.05),表明通过净化能够缩短患者恢复意识所需时间,并且治疗时间缩短后,阿托品以及解磷定的使用量也明显减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6,P<0.05);血液净化治疗24 h后,机体脂肪细胞内毒物会逐渐释放,因此患者体内的毒物浓度有所增加[7],因此,24 h后进行再次净化能够明显降低患者的死亡风险,观察组患者的死亡率也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通过该次研究发现血液净化技术存在以下的优势:①在体外建立循环通道,降低了内脏器官的工作负担,并促进了肝脏、肾脏等器官的恢复[8];②采用血液灌流和透析,采用物理吸附更加彻底的清除毒物;③净化效率较高,促进患者恢复意识,提高患者预后。综上所述,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应及时就诊,并且通过血液净化技术,能有效清除血液循环中的残留毒物及代谢废物,治疗效果良好且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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