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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口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 风险管理
自去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开始,全球金融系统被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之中。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我国出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出口企业如何重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企业风险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出口企业风险种类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的重要手段,为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国别风险动向和业务风险防范,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与水平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出口企业风险主要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外部风险。目前,出口企业在其出口行为中所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二个方面。
1、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控制的事件或社会事件引起的给国外债权人(出口商、银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是受国际间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的影响而导致的出口贸易信用风险。
相对于商业风险,国家风险的显著特点是其产生于跨国金融贸易活动中,与国家主权有密切关系,是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并且具有强制性,非合同或契约条款所能改变或免除,因此带有巨大危害性。
2、国外客户风险。国外客户风险又称商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意欺诈。有的企业一开始就没有还款意愿,以种种借口恶意拖欠出口方货款,逃避债务。这种人为欺诈所导致的出口贸易信用风险行为危害最大,欺诈的目标可能是定金、预付货款、货款、货物、保险金等等。
(2)技术贸易壁垒。近年来,许多国家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结构,纷纷制定严格苛刻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卫生标准、包装认识标准等,限制、阻挡他国产品的进入。
(3)合同纰漏。由于我方合同履行不严谨,外方找借口不付或少付款;或由于质量不符、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
(4)客户企业的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货款。此类客户往往处于破产的边缘,负债多,产品积压滞销,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没有能力还款。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1、风险保障功能。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上述国家风险和商业风险,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外部风险保障,为出口企业的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也为国家对外贸易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出口促进功能。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渠道,因此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率地选择贸易伙伴,更加大胆地开拓新兴市场,以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交易手段提升竞争力,从而扩大交易机会,创造出口增量。
3、融资支持功能。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条件,构建多种方式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在国际、国内资金市场上获得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满足其出口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4、政策导向功能。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倾向性的保险政策和灵活的费率调节手段,有针对性地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配合国家外经贸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历程,鲜明地体现了国家政策导向的特征。
5、损失补偿功能。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国内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由于以上的功能特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各国的出口和对外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目前,世界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
三、我国出口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
1、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地区性或全球性经济动荡。另外反恐战争、局部地区金融、政治危机、印巴局势、中东形势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我国国际贸易风险显著上升,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帮助企业防范和控制出口贸易风险。
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是实施市场多元化的重要手段。开拓新兴市场、接洽新客户,国家能够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解决收汇风险问题,实现开拓国际市场的目标。
3、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加剧。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制定相应的技术和卫生标准,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风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依据国家外交、外贸、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弥补了商业保险业务的不足和缺陷,有益于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
四、我国出口企业的对策
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外贸的大幅增长不相符合。在我国出口总额中,大概只有1.1%投保了出口信用险,还有相当于我国出口总额98%左右的出口贸易并没有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我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仅占我国出口企业的3%左右,有的企业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险的存在。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对金融危机下出口企业现状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全区近2000家出口企业只有20多家出口企业采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来降低出口风险。因此,我国出口企业还应进一步主动了解和运用出口信用保险,保证企业降低贸易风险。
一、石化出口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环境影响石化出口企业的发展必然会受到环境空间的影响,这是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诸如国外客户、产品外销途径、财税政策、石化产品技术等等,石化出口企业的这些子系统与它本身以外的市场形成了外部环境。而企业的管理、财务、经营场所等则是内部环境。上述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对石化出口企业的财务风险产生持续影响。如果不能适应这些环境,或者企业内部环境脱离外部市场环境,那么其财务行为就会存在风险,容易遭受较大的财务损失。
(二)经济形势变化市场经济形势的持续变化使得旧有的需求被新创造出来的需求所代替,石化出口企业需要不断通过改变原有的财务管理方式来适应新的发展空间。石化出口企业此时做出的财务管理调整就是风险变动的根源。譬如,石化出口企业与国外客户商谈购销产品数量、价格和其它事项,应该事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全面的预估,不然就会因为事出突然而没有形成科学的应对措施。当财务风险出现时,如果还是因循守旧,那么等到风险发展到不可补救的地步,就会给企业的财务造成大风险。另外,要是不能对不断变化的汇率有最佳时机把握,那么在货币兑换过程中也可能产生财务风险。
(三)认知差异石化出口企业的出口经营和财务风险中存在很多难以预料的变动因素,比如货源组织、外销、资金运作等环节。财务风险的不确定因素源于利益分配的不同,企业很难立刻针对风险来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由于对经济变化全局缺乏把控能力,因而财务风险的影响因素的认知也有限。企业容易在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影响下因为不正确的判断而导致财务风险发生。
(四)人为运作风险产生并不表明石化出口企业就会失败,风险之中也隐藏着转机。石化出口企业把财务风险压力转化成动力,了解已知风险,争取以有利措施避免风险发生。因为风险出现,通常石化出口企业的财务系统可能会因为而被破坏,进而必须做出调整。例如,企业缺乏偿付能力,那么就可能造成支付危机,石化出口企业利用谨记措施对资金结构进行改进,盘活资金存量,在出口经营中做到临危不乱、蓄势反弹,需要不断纠正出口经营中的人为运作错误,引导企业财务活动运作正常,规避风险再次发生。
二、石化出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对策
(一)科学认识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是无处不在的,牢固的风险意识是石化出口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法宝。必须科学认识风险,要知道风险和利益是相辅相成的,石化出口企业的出口经营就是财务管理上的一种利益诉求。回报越高,风险越大。石化出口企业必须要善于占得先机。风险不可能完全不存在,需合理应对风险,才能在出口业务中最大限度减少财务风险。另外,不能以侥幸心盲目化风险。在出口业务中,不要做出违背税法、信贷及经济合同等规定的行为,重视出口业务中的企业信誉,以阳光利润,依法办事为原则,以保证企业的财务资金安全。
(二)完善财务风险组织体系随着现代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石化出口企业也在广泛运用局域网管理软件,对生产企业和外商客户的基本资料、内外销合同、协议等材料进行登记,也能进行网上审查,并了解出口业务业务中的收汇核销、出口退税、项目资金结算等财务情况。石化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情况将这些软件上的作业流程当做财务风险管理的依据,通过全面监管的方式对财务风险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景式掌握。石化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必须派遣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以分段跟踪、定位扫描的方式将财务风险信息总结出来,并提出解决对策。从企业高层到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需建立起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职责分明、制定有效、监督严格为原则,提高相互间的合作效率,形成匹配的监管机制,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2]。
(三)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石化出口企业必须对自身的财务情况及财务变动有切实的分析,通过经营状况分析,找出财务风险源。财务风险管理者必须要善于在财务变动中发现经营风险,以方向思维、逆向思维做好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在财务风险管理中,对于风险信息和资料的了解,需通过大量的事实作为依据。具体来说,石化出口企业在产品出口贸易中应该利用数据库或者数据建模的方式将财务活动与业务经营联系在一起,并做好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收集,因为这是企业了解自身出口经营、债务、利润的直接途径,有着很强的经营和财务风险防范参考作用,必须要长时间地完整保存。把当前的经营资料和过去的作比较,在企业财务风险测评中带入新数据进行运算,然后将结果用来对比,就能对风险情况有清晰的了解。这种科学的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对于石油化工出口企业财务管理者来说,是必须要具备的管理素养。
(四)强化财务风险预案的实施石油化工出口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需要有多种备选预案,用以不断地对经营中的风险进行对比、权衡、鉴别、论证,折优选取稳定、妥善而且风险损失最小的管理预案。用风险对抗风险,用风险消除风险,善于利用风险来获得经营上的成功。例如一些国家对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的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为了减少损失,需要以合理的应对方案来识别财务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讲,可以牺牲部分利益,对于发生的财务损失,以内部资财或者持有的风险基金作为补偿。充分根据法律和经济合同条款来抵御财务风险,利用责任分解、风险转嫁给金融或者进口商及生产企业,将风险损失降低。比如在出口信用保险上进行投保,则按照国家优惠政策享有理赔服务。在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时,石油化工企业对风险预案的检验需通过不断的权衡利弊、完善、补充的方式缓解内部财务资金紧张及周转不灵等问题,从企业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建立起完善的财务风险预案及实施机制。
三、结语
[作者简介]陈相森,男,山东日照人,山东财政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跨国经营与国际投资。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迅猛发展的同时,出口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也相应增加,成为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随着我国逐步放宽外贸经营权的限制,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成为我国出口业务的生力军。中小企业的平均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劳动密集型的出口产品特点及缺乏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出口信用风险。建立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预防、风险控制、风险保障机制,是中小企业进军国际市场,降低贸易风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风险管理;国际保理
[中图分类号]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1―0043―04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2004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1.1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值得注意的是,对外贸易高速发展的同时,出口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也相应增加,出口企业的账款拖欠和坏账问题越来越突出,有的企业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据商务部最新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外贸企业国际业务的平均坏账率高达5%,远远超出了发达国家0.25%~0.5%的平均水平,也高于世界1%的平均水平。外贸企业每年产生海外坏账接近300亿美元,50%的出口企业遇到过“应收账款延迟收付”之类的出口信用风险。①
人世后,我国将逐步放宽外贸经营权的限制,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加入出口贸易的大军,成为我国出口业务的新生力量。统计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数量占我国出口企业总量的90%以上,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约占我国出口总值的60%,其中轻工、纺织、服装、玩具、五金等方面的出口产品,几乎全部是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增长点。然而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水平不高,相当部分企业的出口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认识和必要的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不足。随着中小企业出口规模的扩大,中小企业海外应收账款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信用风险管理在中小企业中的地位显得更加重要。因此,考察中小企业出口业务特点,研究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对于提高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出口后劲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口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
1.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买方市场的形成,是出口信用风险产生的外部条件。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国际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市场供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市场上许多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如劳动密集型产品)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买方市场最终形成。在以买方为主的竞争格局中,信用交易成为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方式和企业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我国出口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开拓国际市场、争取客源,不得不接受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因此埋下了信用风险产生的隐患。当外贸企业大量采用信用结算方式出口时,结果必然是在推动出口额大幅上升的同时,造成巨额的海外应收账款。
2.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缺失,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上普遍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一套信用风险管理机制,缺少对国外客户风险的系统科学研究。据邓白氏中国公司2002年中国企业信用与应收账款情况调查,67%的公司没有信用管理部门,31%的公司没有详细的信用审核,56%的公司未曾使用第三方信用信息调查机构的调查信息,而全面进行信用管理的企业仅占6%。②信用制度缺失,一方面使得出口企业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或授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企业在经营中时刻面临巨大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因不能正常发挥信用功能,开展信用交易,无法获得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商品出口规模。
3.出口企业信用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成为信用风险产生的催化剂。主要表现为:第一,公司管理人员、外销人员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如有的企业的领导不重视信用管理,往往对客户的一些重要信息未了解就匆匆交易;有的企业片面追求合同数量,忽视其后艰难的账款回收等。第二,出口企业忽视对大客户的风险管理。国内出口企业认为大客户信誉高、规模大,付款有保障,往往放松对其管理。事实证明,国内很多出口企业的坏账往往发生在老客户身上。最近国内某大型进出口公司透露,公司40多万美元的坏账损失中一半金额恰恰来自于一家与其合作了20多年的老客户。买家的信用从根本上讲是建立在商业利益上,而非交易历史上,交易历史只能是参考。第三,过分强调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些企业在吃了许多坏账的亏之后,变得格外谨慎,因为害怕承担信用风险,在出易中只做信用证交易,结果是营业额急剧下降,坏账仍然存在。
4.国外客户恶意拖欠,加剧了出口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恶意拖欠指客户有还款能力,但是拒绝付款的行为。这是出口企业产生海外坏账的原因之一。据专门负责国际追债的美国ABC(中国)公司披露,中国企业海外呆坏账原因主要是国外客商恶意欠债,占所有欠款案的66%。许多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独立开展国际贸易的时间不长,缺乏基本的国际贸易与国际营销方面的专门知识,受骗上当、拒收、对方恶意拖欠货款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5.国有外贸企业的性质成为出口信用风险产生的体制性原因。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曾长期苦于外汇短缺,为摆脱外汇缺口的制约,千方百计、不惜代价扩大出口创汇,成为外经贸实践中实施多年的指导方针。国有外贸企业一度以贸易量、创汇额为追求目标,贸易额、出口创汇是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外贸企业在成绩考核上,普遍存在着重贸易数字轻利润到账的现象。结果导致出口企业盲目追求出口额的增加,出口创汇指标完成,而忽视国际贸易中的收汇风险。
二、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出口信用风险
1.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我国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在100人以内,资产平均规模较小。据第三次工业普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人均固定资产为5.11万元和2.48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25%~50%。在人员素质方面,全国大型企业每百名职工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为10.46人,小企业仅2.96人,只相当于大型企业平均水平的28%。弱小规模,降低了中小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国际市场一旦发生变化,企业面临巨大挑战;同时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力量有限不可能采取全面的客户关
系管理,对出口风险的掌控力较差,从而使他们在国际市场上面临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2.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开拓国际市场经验不足。从管理水平看,中小企业的管理方法十分陈旧,有的甚至停留在家族式管理的水平上,缺乏采用现代化先进管理手段防范出口信用风险的能力。从时间上考察,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多数处于起步阶段,对外面的世界和游戏规则了解甚少,对开辟国际市场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企业缺乏充分的认识,抗拒国际风险的经验和能力十分薄弱。因上当受骗、拒收、对方恶意拖欠货款、破产等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3.出口产品和行业的特性。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产品结构上看,主要是一些纺织品、中低档服装、五金、陶瓷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多数是一般性制成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较少;从国际市场供给角度看,这些产品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争取定单,一些企业常常竞相降低售价,选择比较宽松的付款方式。而且由于出口产品自身竞争力不强,中小企业往往只能与小买家或商进行交易,这样,既降低了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又加大了海外买方的信用风险。
4.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国际市场信息,经营盲目性较大。从事出口贸易,必须充分了解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多方面信息,作为筹划市场营销战略的依据。此类信息量大面广,且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中。大型企业通过其密如蛛网的分支机构,随时采集动态市场信息,使企业经营符合市场的需要。然而世界市场信息的搜集处理需要相当数量的资源,一般中小企业无此实力,面对庞杂的信息,往往不辨真伪,不知所措。已有的相关信息贫乏,同时获取有效信息的成本又很高,这些无疑都会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在进入新市场时的风险。
三、完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对中小企业的积极意义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小企业基于出口商品的特点和自身的能力,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对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扩大市场规模,具有积极意义。
1.有助于减少企业应收账款的拖欠率和坏死率,有利于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提高利润率,提升出口企业竞争力。中小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发挥信用风险管理功能,加强对国外客户的信用信息收集和反馈,对信用状况作出动态评估,根据信用水平,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就可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通过对24家初步建立完善信用管理模式的中国企业的调查显示,管理后的第一年,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就从14%下降到9%;赊销额平均上升13%;坏账率平均下降3.6%;销售未清账期(DSO)平均缩短37天;综合经济效益指标平均上升21%。③
2.有利于中小企业采取灵活的结算方式,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在当前买方市场环境下,非信用证支付已经成为国际结算的主流。据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的统计,在所有的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信用证的比率在全世界各国贸易平均值中占18%,而82%的支付都是采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面对此种形势,许多中小出口商由于不具备较好的规避、转移风险的措施,不敢采取灵活的贸易方式,严重影响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致使许多贸易机会白白丧失。而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降低或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从而使中小企业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国际贸易中采用非信用证结汇的灵活方式,其结果必然会大大增加商品成交的机会,促进出口业务的大力发展。
3.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一是通过完善风险管理档案,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的信用管理包括客户的档案管理、客户授信、应收账款管理和商账追收等。通过建立风险档案可以发现企业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大幅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学习引进国外先进风险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管理理念,如客户信用管理技术、信用分析技术、应收账款管理技术等,迅速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三是风险档案的建立,有利于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四、推动中小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思考
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应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从订立合同前的客户信息收集到交易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以及履行合同中的应收账款管理等,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预防、风险控制、风险保障措施。
(一)信用风险预防策略
1.强化信用理念,增强信用风险意识。信用理念是企业处理内外关系的基本价值观,也是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动力源。通过加强信用管理部门和外销人员的信用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树立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增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出口信用风险。
2.建立客户信息沟通机制。现阶段我国许多中小出口企业的客户信息分散在业务人员或业务部门手中,各部门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业务人员不注重信息的上报,往往就影响客户各类信息间有机联系及完整性,这种状况的存在对中小企业整体信用风险管理是非常不利的,极易造成信用风险的发生。中小企业必须改变现有客户信息管理,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各业务员收集的信息,要集中统一管理,及时沟通,互相分享,形成对客户统一、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信用风险控制策略
1.建立内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
(1)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对客户信息的管理是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控制的基础。中小企业必须重视和强化客户信息收集,以客户资信管理为核心,实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户风险的管理方法,包括企业怎样全面收集管理客户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进行资信调查,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
(2)客户授信制度。客户授信管理是中小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事中管理。它是建立在客户信用评估结果基础之上,按照企业的信用政策和客户的资信状况,给予信用额度,从而有效地降低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率。强化授信管理,前提是合理确定授信对象;基础在于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关键是强化授信额度的监控,即进行“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跟踪检查”。
(3)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出口企业按照一定程序,在内部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收账款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贸易风险。货物发出后,就将应收账款列入信用管理档案,进行监控;按时与客户联系,督促客户及时付款;在出现逾期应收账款时应积极追讨,包括如提讼、仲裁、委托专业机构追讨等有效的债权保障措施,以降低风险防范成本,提高商账追收效果。
2.引进专业外源化管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外源化管理指企业将部分或者全部能够由外源性专业公司管理的职能,交给企业以外的专业性公司来协助管理,弥补人力资源上专业性人才的不足,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国外大公司一般都十分重视借助外部力量。据美国KPMG Business Process Solut-ions公司1996年对美国前500强公司中的80家公司进行的调查,有94%已经使用外源化管理公司,86%计划在5年内使用更多的外源化管理。④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对于国际市场行情、买方国家状况及买方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的了解不易做到详细和准确,更应积极借助外部力量,开拓国际市场。国外信用咨询公司,比如邓白氏国际信息集团、格宁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管理经验,熟悉商业运作,聘有商法和商业追账的律师,而且还有广泛的资讯交换网站,可以帮助中小企业避免和减少在海外市场上的信用风险。
(三)信用风险保障措施
随着海外业务扩大,中小企业除了建立一个内部信用监管制度之外,利用现代风险管理手段,转移信用风险也是中小企业必要的选择。
1.国际保理。国际保理又称承购应收账款业务,指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和追账、贸易融资及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保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国际贸易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既可以让出口商通过保理业务提前收回账款,获得融资支持,还能免除相应的出口信用风险。保理业务特别适用于产品质量好、销售稳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金融通道。
【摘要】在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我国出口贸易企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给出口企业带来的损失也越来越大。本文主要介绍了出口贸易中存在的外部风险,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以及我国出口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指出出口企业应该进一步增强出口风险管理意识,积极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这种风险规避工具,促使企业稳定发展。
【关键词】出口风险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管理
自去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开始,全球金融系统被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之中。部分国外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问题,个别国家或地区进口商恶意逃债或违反合同的现象明显增多,我国出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出口企业如何重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出口企业风险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出口企业风险种类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保障企业出口收汇安全的重要手段,为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国别风险动向和业务风险防范,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与水平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出口企业风险主要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本文主要分析外部风险。目前,出口企业在其出口行为中所面临的外部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二个方面。
1、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控制的事件或社会事件引起的给国外债权人(出口商、银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是受国际间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的影响而导致的出口贸易信用风险。
相对于商业风险,国家风险的显著特点是其产生于跨国金融贸易活动中,与国家有密切关系,是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并且具有强制性,非合同或契约条款所能改变或免除,因此带有巨大危害性。
2、国外客户风险。国外客户风险又称商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意欺诈。有的企业一开始就没有还款意愿,以种种借口恶意拖欠出口方货款,逃避债务。这种人为欺诈所导致的出口贸易信用风险行为危害最大,欺诈的目标可能是定金、预付货款、货款、货物、保险金等等。
(2)技术贸易壁垒。近年来,许多国家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结构,纷纷制定严格苛刻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卫生标准、包装认识标准等,限制、阻挡他国产品的进入。
(3)合同纰漏。由于我方合同履行不严谨,外方找借口不付或少付款;或由于质量不符、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
(4)客户企业的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货款。此类客户往往处于破产的边缘,负债多,产品积压滞销,缺乏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投入,没有能力还款。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1、风险保障功能。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上述国家风险和商业风险,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对外贸易过程中的外部风险保障,为出口企业的稳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也为国家对外贸易的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出口促进功能。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渠道,因此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率地选择贸易伙伴,更加大胆地开拓新兴市场,以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交易手段提升竞争力,从而扩大交易机会,创造出口增量。
3、融资支持功能。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条件,构建多种方式的融资渠道,使企业在国际、国内资金市场上获得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满足其出口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
4、政策导向功能。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倾向性的保险政策和灵活的费率调节手段,有针对性地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配合国家外经贸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历程,鲜明地体现了国家政策导向的特征。
5、损失补偿功能。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国内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由于以上的功能特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各国的出口和对外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目前,世界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
三、我国出口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必要性
1、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地区性或全球性经济动荡。另外反恐战争、局部地区金融、政治危机、印巴局势、中东形势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我国国际贸易风险显著上升,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帮助企业防范和控制出口贸易风险。
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是实施市场多元化的重要手段。开拓新兴市场、接洽新客户,国家能够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解决收汇风险问题,实现开拓国际市场的目标。
3、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加剧。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制定相应的技术和卫生标准,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风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依据国家外交、外贸、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弥补了商业保险业务的不足和缺陷,有益于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
四、我国出口企业的对策
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与外贸的大幅增长不相符合。在我国出口总额中,大概只有1.1%投保了出口信用险,还有相当于我国出口总额98%左右的出口贸易并没有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我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仅占我国出口企业的3%左右,有的企业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险的存在。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对金融危机下出口企业现状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全区近2000家出口企业只有20多家出口企业采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来降低出口风险。因此,我国出口企业还应进一步主动了解和运用出口信用保险,保证企业降低贸易风险。
1、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西方企业几十年的经验说明,外贸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体系,全面管理外贸企业出口信用的各环节。很多外贸企业负责人认为,信用管理就是追收账款,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实际上,追账只占信用管理很小一部分。当货物出口时,应对出口的货物和国外买家时时监控,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国外买家得到满意的服务,争取早日收回货款。信用管理部门还应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市场销售部门,了解国外买家的资信优劣,为做好以后的出口提供决策依据,从业务流程上控制风险的发生。结合采用出口信用保险来逐步建立外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达到控制外贸风险的目的。
2、熟悉出口信用保险条款,积极配合保险公司。采用出口信用保险,必须熟悉出口信用保险条款,不能认为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就万事大吉,外贸企业就没有了风险,有的外贸企业有深刻的教训。如某外贸企业与信保公司签订综合保险保单,国外买家提货后即申请破产保护。该外贸企业于获悉国外买家申请破产保护后第3日向信保公司报损,同时提出索赔。但是在审理贸易合同时发现:该外贸企业与国外买家签订贸易合同中承诺于1月后支付某外贸企业20%的预付款,但是截至破产之日,国外买家也没有将预付款支付给该外贸企业。企业明知国外买家此次交易中未支付预付款,也未在申请限额时说明,存在故意隐瞒不良交易记录和知险后出运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信保公司对其未来收汇风险的评估和判断,极大地损害了信保公司的权益。信保公司以该外贸企业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方面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最终决定对A公司的出运损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由此可见,购买信用保险,不等于就没有风险。因此,只有了解出口信用保险条款,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才能最有效控制风险。
3、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其作用。中小企业在从事外贸业务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资金,二是在目前汇率风险。目前,出口信用保险项下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和规避汇率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赔款权益转让方式和出口票据保险方式,外贸企业应积极利用这两种方式。
赔款权益转让方式是应用比较广泛的支持融资的方式,是指在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上,通过外贸企业、中国信保与银行三方签署“赔款权益转让”协议,将保单项下外贸企业从中国信保获得赔款的权益转让给银行。比如,一个外贸企业在中国信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同时希望得到银行的融资,但由于该外贸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已经用完,这样中国信保可以在外贸企业投保的基础上,与外贸企业、银行三方签订一个“赔款权益转让”协议,银行则在此转让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外贸企业自身情况,在中国信保批复的信用限额以内,考虑在具体的每一笔业务出运后给予出口押汇、出口贴现或者其他贸易融资支持,部分自身信用比较好的外贸企业,甚至可以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获得出运前的融资,或者银行放弃追索权的票据买断业务。如果到期国外买家未支付货款或者发生保单规定的其他收汇风险,中国信保将在外贸企业提出索赔后,根据保单规定将原赔付给外贸企业的赔款支付给银行,从而使外贸企业实现了规避汇率风险和融资的目的。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0-0003-02
一、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特殊的保险。[1]我国于1988年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出口信用保险,199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开始经营该项业务,2001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是我国唯一专门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企业而言具有提供风险管理、保障收汇安全和融通资金的功能。由于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故不同于一般商业财产保险业务经营实践,出口商作为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面临风险不具有信息优势。而保险机构在摄取信息方面往往能力更强,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为例,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信保目前建立覆盖全球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偿渠道网络,功能涵盖损因调查、欠款追讨、物流追踪、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高效的理赔追偿服务。
所以对于出口企业而言,获得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首先就可以依靠保险机构的实力对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和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进行评估,通过筛选和收汇风险相对较低的国际贸易商建立贸易合作关系,扩大出口规模。其次可以通过保险机构的理赔追偿服务获得较理想的收汇保障。最后,凭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较高信用评价提高出口企业资金融通的能力。
二、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现状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的有关要求,截止2014年底,在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近五万家客户中,小微企业占67.3%,达到3.3万家,占全国小微出口企业数量的15.5%。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已经有不少小微企业迅速成长,打开国际市场,获得了广阔发展空间。
然而从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看,在融资问题方面,由于小微型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再加上数量众多,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对金融机构议价的能力。即使得到了金融行业的支持,支付的利息也越来越多,这无疑也给小微企业带来经营成本逐年增大的压力。辽宁信保对小微型出口企业的融资支持不足,目前,辽宁信保的服务对象以大中型国有外贸公司为主。小微型出口企业还无法进入信保公司的主流业务。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分析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解决融资问题方面尚处于尝试阶段,虽然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发展的十分迅速,但无论在政府层面还是保险公司层面都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财政支持力度有限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加快出口贸易发展速度的政策性手段, 风险损失的补偿性是其最根本的保障,而充足的资金准备则是出口信用保险风险损失的补偿性作用发挥的基础。风险准备金的不充足是由辽宁省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造成的。
就全国范围来看,国内现行的承保责任总额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大约是20:1,而国际上通用的比例一般在15:1左右, 保额必须达到4354155亿美元才能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即使扩大到22:1的承保风险,需要的风险保障基金也得在两百亿元左右。但到目前为止,包括辽宁省在内,我国各地区相应的风险基金一直达不到要求。
一直以来,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平均水平一直较低,造成外贸出口发展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冒着高风险开展承保业务,不但影响业务量而且也影响了效率,制约了承保规模的扩大以及承保能力的提高,还增加了潜在的风险,使出口信用保险无法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上有所作为。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问题
1.费率相对较高
绝大多数出口企业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发展中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所以投保的积极性并不高,从而使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十分狭窄。这一现象并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对保险经营机制的基本要求,从互助分摊的角度讲,只有足够大的市场份额才能使保险精算数据稳定有效,是保险费率水平趋于平稳并且有利于被保险人群体。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短期的出口信用保险的行业平均费率约为1.8%,但在国外,同种短期出口保险的业内平均费率仅为0.1%-1%。过高的缴费金额,给企业带来了过多的额外负担,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 所以,为了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在保障保险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适当下调承保费率是很有必要的,让出口信用保险在真正意义上起到对出口企业的支持作用。
2.保险产品种类单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险种的设计缺乏新意,大部分新型风险不能被有效的涵盖在其中。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主要业务绝大部分是对相关条件要求较低的货运险业务,保险公司很少参与复杂高技术的保险业务,如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等,这种状况不但不利于保险业长远发展,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辽宁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需要。
3.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中国信保为主,从中国信保目前为小微企业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服务上来看,并没有重视通过信息攫取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服务。这就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大打折扣。中国有句古话:“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中国信保通过赔付小微企业的收汇风险损失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是向小微企业出借了信用。通过重视攫取信息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而稳定其经营是帮助小微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用。所以目前看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保险理论知识相对匮乏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逐步参与到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中来。但是即使是已经参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也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仅是一款风险保障产品。如果对方进口商方面或者进口国方面没有出现合同条款里所列举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那么出口信用保险就没有什么实际的效用。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小微出口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进而稳定和扩大经营,并提高出口小微企业的信誉度,获得更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四、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为了加快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速度,提升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空间,辽宁省政府应当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和风险准备金,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承保的保险金额及财政年度预算金额给予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基金或资本金来预防可能发生在企业身上的风险,也可以适当地增拨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准备金,加大对承办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的力度,对于保险公司所取得的追还偿款收入和保费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里。
(二)保险公司层面
1.适当降低费率
适当下调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实行差别收费制度可以缓解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高费率、低渗透率的情况。对于高信誉、强风险承担力的实力较雄厚的大企业,可以给予较高的费率优惠 ;对于赔付率较低的小微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降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激发企业投保的积极性,还能提高保险渗透率。与此同时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也十分重要,让企业深入地认识出口信用保险,增加参与投保的企业数量;更好地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使出口企业的保费压力有所减轻,使公司赔付率和经营成本有所降低,有利于保险费率的降低,从而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进一步稳健发展。
2.积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选择
由于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具体的险种在设计上不仅单一且缺乏创新性,未能有效涵盖绝大多数新型风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辽宁信保公司更要积极参与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对技术性要求高的保险业务。只有积极地参与其中,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进而逐步适应市场的需要。与此同时,险种设计时应该充分体现出创新概念,在充分认识辽宁省小微企业现实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设计出涵盖各种新型风险、能和现存风险相匹配的优秀险种,从而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程度地满足对外贸易市场的需求。
3.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辽宁信保应利用自身攫取信息的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防灾防损对于保险公司和出口商是双赢的选择,保险公司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赔付损失的方式体现自身的价值,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有效筛选信誉卓著的进口商以此保障收汇安全,稳定经营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融资渠道的重点。
(三)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进行保险理论知识普及
1.培养企业风险管理意识
1952年美国的格拉尔首次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代―风险管理》中提出风险管理这一概念,后由法国将风险管理引入企业经营体系,在现代社会里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会计等部门一道,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然而国内大部分企业在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上都相对匮乏。所以从源头上讲,要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认识,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树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理念。
2.帮助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
企业在发展规划的设计上,往往假定在稳定经营的情况下企业可实现利润。而这种假定是排除了企业可能会面临的包括自然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一系列风险。而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话,就会使企业面临无法承担的财务后果,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导致中国南方大量小微企业倒闭。相关部门应该就小微企业可能面临的系统风险进行分析,帮助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
一、海外应收账款的成因
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对商品及服务交易方式的选择,不仅取决于企业的销售政策,还受到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及我国现行的出口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国际环境对海外应收账款的影响
1.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买方市场的形成,促使海外应收账款数量剧增。随着国际贸易竞争加剧,为了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企业已经从商品质量、价格、服务竞争,延伸到了出口信用的竞争。目前,信用交易成为国际贸易主要交易方式和企业参与竞争的重要手段。出口企业大量采用信用结算方式,增加海外销售,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销售额中约95%为信用方式销售,平均坏账率为0.25%~0.5%。我国企业海外销售80%采用信用证方式,信用交易不足20%,坏账率达5%~30%。据商务部对我国近千家出口企业调查,中国企业海外应收账款已累计达1000亿美元,并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快速增长。
2.出口结构不合理,出口商品及服务缺乏竞争力,宽松的销售政策成为推动企业出口的主要选择。目前我国出口商品大部分是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在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87%是通过加工贸易承接国外高新技术产业的劳动密集型环节,真正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环节并不在我国,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不多。同时,我国货物出口的55%是加工贸易出口,拥有自主品牌进出口的企业不足20%。由于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拼价格、拼销售政策、延期付款销售,成为出口企业“立竿见影”的促销手段。海外应收账款的数额不断增加,而应收账款的质量却在不断下降,导致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增加。
3.国际经济环境,尤其是国际信贷、国际汇率等金融环境变化,增加了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风险。由于出口赊销交易周期长,国际金融环境不确定因素较多,价格、汇率及信贷等因素的变化,往往对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产生影响。据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5年的国内首份《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分析了与我国外经贸交往较为密切的60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易风险和评级,美国作为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交易风险水平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但发生于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使得美国成为海外商账的重灾区,不仅海外欠款大幅增加,还有大量债权会随着美国企业破产倒闭化为乌有,近期美国破产法院公布的多起家具、五金机械类破产案中,大部分债权人都是中国的制造企业和贸易公司。
4.在国际贸易规则中,对通过国际结算实施信用欺诈的司法惩重不足。信用诈骗作为一种跨国犯罪,严重践踏了国际贸易秩序和规则,但对如何惩治信用欺诈尚未制定足够完备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由于各国经济、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对信用诈骗的定性缺乏统一标准,有许多国家并没有把信用诈骗视为刑事犯罪,而仅视为民事行为,对信用诈骗行为处罚过轻。国际犯罪集团正是利用世界各国对信用诈骗认定存在的法律“漏洞”和金融监管的“真空”地带,利用国际赊销进行金融诈骗,逃避打击。同时,各国间缺乏对信用诈骗监管和救助制度,企业一旦陷入信用诈骗的圈套中,企业很难通过自身努力,解决贸易纠纷中复杂的司法程序问题和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
5.各国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和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在贸易结算中较欠发达国家具有明显优势,大部分的信用风险被转嫁到欠发达国家的出口企业。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有多年的研究和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也形成了较全面有效的监控机制,并为本国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对贸易对象在追收货款时实行法律歧视或无理拖延,对债权人实行不公正待遇。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国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认识不足,管理手段粗放,缺乏全面系统的信用管理控制体系。据国家商务部对中国1000家外贸企业的调查,我国68%的出口企业有过因信用管理缺失而遭受损失的遭遇。
6.各国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文化存在差异性,导致了信用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由于国际结算的客户都在海外,交易双方在信用政策、银行结算、语言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出口企业制定海外销售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在信用的事前管理阶段,如何对海外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采用什么信用标准,如何选择和甄别优质客户;在信用管理的事中阶段,如何及时监控债务人经营变化及偿债能力,及时与债务人进行有效沟通等;而在信用管理的事后阶段,如何加强对逾期账款的催收,履行信用政策及信用风险控制制度;这些因素成为加强国际信用管理、规避国际信用风险的重要内容。
(二)国内环境对海外应收账款的影响
1.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我国从政府、社会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淡薄,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首先,政府对企业信用政策,尤其是海外应收账款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缺乏有关信用管理的立法,未能通过市场化手段为企业提供信用增值服务,政府对有关机构开展的出口信用担保、责任保险、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尚未制定专门的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其次,社会征信系统建设不足且未实现资源共享,信用信息的市场化程度不够,且涉外经济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非常不规范。出口企业缺乏信用信息获取和检索的途径,无法获取海外客户真实、全面、准确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对海外企业的资信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影响了出口企业对海外客户和信用政策的理性选择。
2. 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薄弱。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及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资信调查、评估及应收账款追收等业务构成了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但这些业务在国内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信用评估机构较少,服务网络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信用产品价格偏离了市场的需求,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提供信用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出口企业的实际需要。同时,信用风险转移机构及商账追收机构缺失,致使某些海外应收账款无力追收,从而使出口企业一旦遭遇出口信用风险,海外应收账款难于追讨时,企业无法通过官方或社会化服务体系规避风险,风险无法转移,企业仅凭自身实力,无法抵御应收账款的系统风险,企业的海外坏账损失使企业经营的现金量减少,经营风险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出口造成影响。
3.严格的外汇管制和海外投资政策助长了海外应收账款的滞收。首先,在人民币升值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利用国家放松部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管制政策,操纵海外应收账款,规避外汇管制。在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企业往往会选择增加以升值货币计价的资产,减少以贬值货币计价的资产;增加以贬值货币计价的负债,减少以升值货币计价的负债。在人民币持续增值的条件下,企业持有以外币结算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资产价值将随人民币增值而增值,推迟海外应收账款的回收期,能使企业获得由人民币升值而带来的汇差,增加企业的收益。因此,对海外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设计,成了企业套取汇率的手段。其次,中国长期执行严格的海外投资管制政策,主要体现为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外汇管制,在资金使用程序上,规定企业境外投资只能使用自有外汇,在办理外汇投融资的审批方面,手续繁琐、时间漫长、办结成本高,一些涉外企业选择通过海外应收账款直接进行外汇的投资与融资理财。如在外汇投资方面,以海外应收账款名义将出口收入留存境外,逃避监管及繁杂的审批程序,或借助出口应收账款的名义向境外子公司提供资金等。
4.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者的道德风险成为催生海外应收账款的主要因素。国有企业要有大的发展,必将寻求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开拓国际市场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由于国有企业在经营机制方面的原因,企业缺乏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往往是重市场扩展目标,轻信用风险管理;重经营业绩考核、轻风险价值管理;重出口创汇、轻坏账控制。由于对海外应收账款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企业甚至通过海外应收账款转移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通过所谓的“坏账”而中饱私囊。一些涉外企业有意放宽海外应收账款销售政策,利用海外客户资源,内外勾结,持续给外方发货,却不催交货款,而海外商人则为该人员提供回扣,或为其提供海外就业机会、子女海外留学安排等。有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在海外设立壳公司,人为制造欠款来实现资产转移,从而独吞腐败“收益”。
(三)企业信用管理对海外应收账款的影响
海外应收账款的成因与国际、国内的宏观环境有密切关系,与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也密不可分。我国出口企业缺乏系统、完备的国际信用管理制度,没有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据邓白氏中国公司2002 年中国企业信用与应收账款情况调查,有67%的企业没有信用管理部门,31%的企业没有详细的信用审核,56%的企业未曾使用第三方信用信息调查机构的调查信息,而全面进行信用管理的企业仅占6%。
1.缺乏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出口企业信用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有的企业领导不重视信用管理,受短期行为的影响,追求眼前利益,缺乏全程信用管理意识,片面追求合同数量,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导致企业应收账款膨胀。企业管理人员、外销人员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忽视对海外大客户、老客户的风险管理。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中,有70%产生于发货“前”的环节,在事前没有对客户进行必要的信用调查和评估;30%产生于发货“后”的环节,缺少事中必要的客户信用的监控和预警。而在企业的海外坏账中,有41%产生于企业缺少必要的客户信用救济措施管理。
(2)缺少科学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目前,许多出口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没有一套系统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于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以及授信额度的确认和信用中期的管理都没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在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资信调查流于形式,应收账款风险评价不准确,忽视对企业资信的动态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对应收账款仅仅是进行简单的反映和核算,并未对应收账款按照客户的资信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对账款回收缺乏专业化方法,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没有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缺乏预警措施和应急方案,当风险真正来临时,既没有必要的心理准备,又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惊惶失措中错过了最佳的协商和追讨机会。
(3)缺乏信用管理部门。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职能上普遍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独立的信用风险控制部门。只有11%的企业建立了信用监管体系,而其中有93%是具有外资背景的跨国企业。正是由于信用管理部门的缺位,导致了业务交易前由业务员和经理根据经验进行决策和管理;交易中无人管理;发生应收账款拖欠后则由企业业务和财务部门负责追收的现象。商务部研究院的调查显示,国内出口企业真正因为销售问题和收款问题而形成的呆坏账水平大约在2.5%左右,而大部分海外欠款则是企业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4)信用风险的转移和保障意识差。我国部分出口企业盲目依赖信用证作为风险防范工具,将信用证视同合同甚至是预付款,因而放松了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或放松对进口商支付定金的要求。有的出口企业对不同类型的信用证没有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制度,有些企业对现代金融避险工具知之甚少,从而将信用证作为唯一的避险工具;一些企业在采取高风险的结算方式时,很少采取国际保理及投保出口等信用风险转移工具。我国出口企业出口商品信用风险的投保还不到6%,远远低于国外12%~15%的投保水平。
(5)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职责不明确,缺乏科学的风险考核机制。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销售部门负责市场和销售,并将销售额作为考核销售部门业绩的主要指标。财务部门只负责“收款”,对产品、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不够了解,和其他业务部门缺少联系,缺乏协调合作,也不具备风险管理的专门技术,无法合理地控制应收账款。当发生坏账时,有关人员互相推诿责任,不能互相核对有关客户信息,销售和核算脱节,两部门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出口企业在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
2.缺乏合同管理监管体系,企业信用管理人才缺乏
不少企业不重视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对解决业务纠纷及通过法律诉讼收取欠款没有多大作用,因此没有将签订合同作为贸易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出现草率签约、合同条款订立不严谨、不规范、对合同条款过于轻视、将保护公平贸易的条款简化甚至删除、忽视仲裁或诉讼条款等现象,产生本可避免的贸易风险损失。一些企业为了能使产品出口,不惜将货物出口到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并在签订合同和收汇方式上尽量地满足客户要求,一旦货物出口后达不到客户要求,货款将被延压或拒付,形成应收账款风险。
目前我国出口企业不仅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知识和技术,而且缺乏受过专业训练的信用管理人才。欧美发达国家信用销售比例高,与他们拥有大量高素质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是分不开的,他们的专业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已有100多年历史,而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才刚刚开始。信用管理人员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及其有机结合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
3.国际结算方式使用不当,欠款追讨不积极, 企业缺乏由自己掌控的国际销售渠道
首先,由于我国出口产品中多数是一般性制成品,为了争取出口订单,出口企业不得不在结算方式、付款条件、货款追收等方面过度迁就客户,冒险采用赊账、远期付款方式等商业信用结算方式。
其次,部分企业法律保护意识薄弱,一般等到最后的付款期才到银行办理收款业务。在发现客户信用状况出现问题后,担心失去后续业务不愿意催收欠款,所以在出现坏账时,企业不愿意尽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丧失了诉讼的最佳时机。而诉讼的时间长、成本高,即使是胜诉了,法院执行困难,也使企业坐视自己的应收账款变成呆账、坏账。
再者,许多企业涉足国际市场时间较短,既无国际经营的经验,也无自己掌控的国际销售渠道,无法直接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到发达国家的主流销售渠道,只好依赖第三方企业来完成这个任务。而这些第三方企业往往是资金实力弱或信誉度低,通常要求采取赊销方式进货。
二、海外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
海外应收账款的形成与国际国内环境、企业信用管理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海外应收账款风险具有十分明显的特征。
一是从风险种类看,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主要表现为商业风险、政治风险、外汇交易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商业风险主要是国外的客户资不抵债或拖延履行偿债责任带来的风险,政治风险则体现在进口国的政治制度、政治环境以及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风险,外汇交易风险是汇率变动引起的,是由汇率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企业损失。
二是从风险客体看,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来源以海外华人公司及老客户为主。具体表现为:
海外华人公司占50%,不良外籍公司占20%。在海外应收账款纠纷争议中,纯为货物争议的公司占20%,驻外机构占5%,其他原因占5%。许多海外华人公司,对国内经济环境比较熟悉,了解国内信用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利用我国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低,信用管理能力不足,国有企业监管者缺位,企业好大喜功,放松对购货方的付款条件等,恶意拖欠货款。
三是从起因动机看,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据权威机构调查,我国海外应收账款中,属恶意欺诈的拖欠款占55%;合同履行过程引起纠纷的占25%;因我国出口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其他性质占5%。
四是从风险主体看,我国海外应收账款风险主体以中资企业为主,国有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具体表现为:有80%的海外应收账款风险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50%为国有企业,30%为民营企业,20%为三资企业。
五是从出口行业看,技术含量低、竞争力较弱的产品成为应收账款风险的主体,中小企业海外应收账款风险最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以中低档服装、五金及陶瓷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在国际市场上供过于求,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除压低销售价格外,为争取定单,在较宽松的资本市场和金融政策的前提下,企业选择较宽松的信用政策,成为出口企业扩充市场的重要手段。
(1.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5;2.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大连116023)
作者简介:李慧(1985.1-),女,山东省莱州市人,东北财经大学2014级工商管理硕士(mba)。mars_lb@163.com
高熹(1985.1-),男,辽宁省彰武市人,大连海洋大学农业推广硕士2011级,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7.024
辽宁大连地处辽东半岛的最南端,位于黄、渤海交界,海岸线长达1900km,是东北主要的水产品生产及消费地。2014年大连水产品出口总量56.8万吨,出口总额21.4亿美元,占全国水产品出口额的十分之一,同比增长9.0%。一般贸易的主要出口品种为贝类、裙带菜、墨鱼、鱿鱼、章鱼、海胆等。大麻哈鱼、鳕鱼、鲱鱼、鲽鱼等鲜冻品及制品为来进料加工贸易主要出口品种。2014年,全市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水产品养殖、加工、进出口企业数量超过40家,其中,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有8家。近年来,大连水产品出口企业不断扩大出口规模,逐步打开了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巴西、德国、葡萄牙、波兰、俄罗斯等多个国外市场,但在开拓销路的过程中风险也相伴而来。
1水产品出口信用风险
目前水产品出口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商业风险,另一类是政治风险。
1.1商业风险
国际贸易中的商业风险有诸多来源,但对于水产品行业而言,主要为买方经营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两个方面。
1.1.1买方经营风险买方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贸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选择贸易主体、贸易磋商、订立合同到销售、结算等诸多环节,都可能发生买方经营风险。
1.1.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水产品在开渔期出口较为集中,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浮动较大。一些外商会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在签订合同之后还会继续比价,甚至在货物到港时“坐地压价”,要求折扣。因水产品储运条件要求较高,买方延迟付款收货将造成出口企业的重大损失。
1.2政治风险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强,传统的关税壁垒和配额、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将被逐步削减甚至取消,使得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措施日渐成为水产品出口企业面临的严重威胁。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延伸至食品标签、包装要求以及绿色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均可能导致水产品企业出口受阻。
2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
出口信用保险就是既可以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又可以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工具。出口信用保险是以保障所在国出口商收汇安全为目的,承保所在国出口商因海外进口商出现商业风险,或进口商所在国出现政治风险而遭受的应收账款方面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既具有保险的基本功能,同时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又具有服务国家战略的政策功能。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损失补偿功能
损失补偿功能就是使出口企业因国外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遭受应收账款损失时,企业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从而保障企业稳健发展和持续经营。
2.2融资支持功能
在企业的应收账款得到了保险保障后,银行基于投保保单基础上融资授信,有利于提高企业在银行中的授信额度。
2.3风险管理功能
出口信用保险通过渠道对国外进口商、合作伙伴进行海外资信评估和限额管理,促使出口企业控制向高风险地区的出口及与高风险国外企业的交易。
2.4提高企业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从出口信用风险规避等环节保障了出口企业的信用安全,使出口企业可以更为踊跃地开拓国际新兴市场,在对交易买方有所掌握的情况下灵活结算方式、调整出口规模,进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数据,2014年该公司实现承保金额4456亿美元,向2600多家客户支付赔款11亿美元,通过政策性保险拉动我国出口超过5500亿美元,约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4%。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出口的覆盖面提高到15.6%,服务客户数量达到5.2万家。中国信保有关专家表示,2015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给我国外经贸企业发展带来较大困难。从中国信保的承保情况来看,企业在不断向海外市场扩张时借助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力量规避风险、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3出口信用保险案例
大连某水产品集团是一家以水产养殖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海洋食品企业。该企业在美国、加拿大、欧洲、香港和台湾都设有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逾30亿元,员工超过4000人,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贝类第一供应商。但是在其开展海外市场业务的初期,却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作为以农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国际化销售经验匮乏,风险控制手段捉襟见肘,海外买方出现了多起拖欠案件,对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另外,由于海外买家资源短缺,成熟客户少之又少,海外市场亟待开拓。为此,该水产品集团找到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为企业量身定制了个性化服务方案,将海外子公司的销售风险一并纳入到信用保险的风险管控系统当中,并在出现风险时及时向企业了解情况,快速理赔,缓解了企业资金链,帮企业弥补了不小的损失。另外,中国信保利用自身强大的海外渠道网络提供海外客户管理服务,也帮助企业筛选了一批优质客户,协助企业建立客户资信数据库。经过一系列资源整合,企业海外子公司销售业务逐步扩大,并将业务发展模式从单纯的向海外出口扩展到去海外投资建设水产养殖基地。在海外投资建设方面,企业又遇到了几个困难,其中之一是企业海外项目投资的技术力量不够;另外,企业的投资资金也不够充裕。在与中国信保充分沟通以后,中国信保及时派出了专业团队来到企业了解项目信息和进展情况,经过详细了解和项目调研,中国信保表示用海外投资保险可以为企业承担投资过程中投资目的国的政治风险,并为企业配套上相关银行的融资贷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强的后盾。
中国信保客户A公司向美国买方出运了两票冰冻鲜鱼,付款方式为OA60天。然而到应收汇日后,美国B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要求退货或降价。与B公司交涉无果后,出口方A公司向中国信保通报与美国买方B公司交易项下的可能损失,并委托中国信保帮助追讨B公司欠款。中国信保介入调查后发现B公司以“冻鱼质量不好,鱼肉存在斑点,被下游买家拒收”为由拖延拒不付款。而出口方A公司则表示在与B公司之前的沟通中,B公司没有表示过货物有质量问题,但是该种鱼的市场最近发生了价格波动,又到了新鱼上市的季节,B公司可能在这两票货物上赚不到钱,因此提出拒收或降价转卖,A公司表示不接受退货。就在A、B公司因为货物价格僵持不下的时候,B公司在中国的其他供货商也因为B公司拒不付款而被中国信保限制或取消了允许向B公司出口的限额,B公司在中国的全线采购都将面临停滞。这下B公司着急了,主动通过其在国内的采购不断与中国信保联系积极解决此事。中国信保明确告知买家只有该案圆满解决且A公司撤销可损后,他们才能恢复限额。在中国信保的努力下,B公司与A公司达成了降价的还款方案,两票货物分别降价15美分/磅和20美分/磅。最终,买家支付了所有的和解款项,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贸易活动的重要支撑――贸易融资重新开始活跃,然而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企业和银行变得更加谨慎,如何准确把握和处理贸易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成为他们共同的问题。
今年7月,摩根大通被《贸易福费廷》杂志评为2010年度“全球最佳贸易银行”。通过网上贸易平台,摩根大通在中国为客户提供传统的贸易融资方案和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其中包括供应链融资、进出口融资、进出口前融资结构、银行保函等产品。摩根大通中国区贸易融资总监高芳明在接受《首席财务官》采访时道出了摩根大通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之道。
银行是客户的风险顾问
客户是银行生存的根本,客户的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与银行的安全相关,作用相互关联。贸易融资业务是摩根大通中国今年的业务重点之一。高芳明指出,摩根大通在中国除继续发展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外,还将大力推广结构性贸易融资,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时还将针对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积极发展本地供应链管理和融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准确把脉客户所面临的风险,保障客户安全对银行而言尤为重要。她强调,“银行一定要做好客户的风险管理顾问。”
近几年,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选择走向海外,任何一点由于对海外市场缺乏足够了解而造成的疏忽对企业而言都可能是致命的打击。高芳明认为,中国企业在海外通常所面临的风险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转账风险以及交易对手风险等等。她进一步指出,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特殊性,企业应该对相应国家的政局稳定性、经济发展状况、是否有与企业契合的经济发展规划、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及信用、民族文化等情况都要有清楚的认识。现在很多中国企业选择投资拉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国家,她特别强调要注意这些国家在文化上的不同之处。“这些因素对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还是贸易,无论是资金的回收还是投资的稳定性都很重要。”
针对这些风险,高芳明介绍,摩根大通的网络遍布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企业计划进入或已经进入这些地区时,摩根大通在当地的分支机构都会予以接待,并为企业提供当地情况的咨询服务。中国企业如果想在国外当地设厂或投资,摩根大通本地分行也与其分享相关经验,供中国企业参考。更重要的是,摩根大通除了可以为企业提供传统的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和结构性融资解决方案以外,还通过其网上贸易平台为企业提供贸易服务、进出口管理、供应链优化等增值服务,帮助降低中国企业在海外因缺乏知名度而难以开展贸易业务的难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此外,高芳明还特别强调,对于人生地不熟的中国企业而言,好的银行合作伙伴价值很大。一家实力雄厚、财务稳健的银行,一方面可以根据在当地多年的经验让企业少走弯路;另一方面,作为桥梁和一个好的合作伙伴,可以让海外市场更好的理解中国企业,也可以帮助中国企业更好的为海外市场所接纳。
防患于未然
尽管在贸易融资中最终不付款的风险概率相对低一些,但在高芳明看来,无论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的业务,管理过程中对风险的防范远比发现后解决来得更为重要。
在摩根大通内部有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用以评估和防范贸易融资风险的发生。在摩根大通,贸易融资风险管控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包含在整个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之下。高芳明介绍,摩根大通有专门的企业信用评估部门,全面评估企业风险, 在此基础上,贸易融资风险管理部门会针对企业贸易融资风险进行综合管理,这种综合管理则是建立在企业贸易融资框架基础上的。
摩根大通的贸易融资产品非常丰富,因此会根据客户情况,在全面审视企业风险、资金需求额度、流动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不同融资产品之间的搭配为企业搭建一个量身定制的贸易融资框架,并在这个框架内衡量风险和通过对不同产品搭配之间的调整平衡风险。摩根大通会专门制作一些模型来评估风险是否可以接受、贸易是否可行、具体条款是否适合客户需求、币种是否匹配等,并据此为企业搭建风险解决方案。根据情况变化,摩根大通会随时对框架结构进行调整,并就因调整而引起的风险变化进行评估,调整解决方案,以确保这一框架高效、合法、有价值。这种定制化解决方案对企业而言最大的意义在于对风险的变化能够准确迅速的反应。
高芳明介绍,在贸易融资业务中,银行会帮助企业评估交易对手风险,因为银行需要同时承担不同的债务人风险,因此一套完整的征信、授信机制就非常重要。银行需要根据债务人的风险级别差异授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她还建议,如果债务人国别不同,银行还需要对所在国的国家风险进行分析,无论对银行还是对企业而言,这一点都非常重要。
事实上,同一产品的授信额度还会因客户而异,“这主要取决于对企业信用、风险、经营状况、市场地位、上下游企业等因素的评估。”高芳明表示。
因操作不规范导致银行面临灭顶之灾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高芳明特别强调操作规范。由于现代银行业分工越来越细,而贸易融资每笔交易都存在差异,所以银行需要对每笔交易进行全面评估,贸易融资业务人员需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此外,她还强调贸易融资期限和资金流动周期要相匹配,超过或达不到企业资金周转要求都会产生风险。
全球视野
摩根大通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地区差别,“如果你是摩根大通中国的客户,那么你就是摩根大通全球的客户。”摩根大通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也像其客户服务理念一样具有全球视野。
答:这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全新融资工具,是指在出口商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其拥有的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的前提下,从银行获得短期贸易融资的业务。
这种贸易融资包含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 赊销(O/A)等结算方式项下的押汇业务。利用这种新的融资模式,融资风险得到了合理分散,出口商、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司其责。出口商主要负责货物质量;银行重点审核出口商的资信状况;中国信保承担国外买家的风险。这种专业化分工使收汇风险和贷款损失大大降低,投保企业以极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国家信用的保障,较容易地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这种贸易融资,使出口商、银行、中国信保实现了“三赢”。
问2:这种贸易融资操作程序是否简便?
答:操作十分方便,分为4步。
1.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买方申请信用限额,并向银行提出出口融资需求;
2.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企业和银行三方签署《赔款转让协议》;
3.出口商出口申报、缴纳保险费,信保公司向银行出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
4.出口商持《赔款转让协议》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及银行所需其它资料到银行融资。企业融资后,若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中国信保定损核赔,根据保单条款及《赔款转让协议》规定,向银行支付赔款。
问3:这种贸易融资有何优点?
答:1.融资方式便捷,节约融资成本
它不同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而是引入了“信用贷款”的新概念。它以出口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贷款的基础,通过对出口商应收账款的全面分析,在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的前提下,银行针对出口企业的真实出口业绩和确定的国外应收账款提供信用贷款。
这种贷款模式,出口商一般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
2.融资币种灵活
在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下,出口商可以灵活选择融资币种,既可以选择人民币,也可以选择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