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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科目; 工会会计制度; 解读
新《工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主要有哪些不同,会给工会财务工作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呢?本文从新制度中的“工会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入手,浅析新工会会计制度的改变。
一、科目设置更为科学、合理
(一)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经费集中户存款”
新制度规定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这一变化改变了旧制度中“经费集中户存款”与“银行存款”均并列为一级科目的情况。而事实上,“经费集中户存款”从本质上看,就是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该属于“银行存款”。虽然本级工会不得从经费集中户中直接支用款项,但只是对某个银行账户在使用上的限制,并不能改变经费集中户存款就是银行存款的本质。所以新制度取消“经费集中户存款”一级科目,将“经费集中户”作为“银行存款”下的明细科目更为科学。
(二)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有价证券”
旧制度对“有价证券”这一科目的描述为: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的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从投资的概念来看,投资是指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很明显,工会组织购买有价证券也是一种投资行为,都是为未来提供现金流,增加其价值。因此,新制度里将购买有价证券这一行为归入了投资科目核算,更具合理性。
(三)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
新制度中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在拨缴经费收入中只核算基层单位行政单位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核算金额不包括上解部分,不再同时对应使用“上解经费支出”和“拨缴经费收入”科目。对不同级别工会会计数据统计汇总时,不会造成收入、支出重复计算。因此,新制度更有利于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汇总,使统计数据更真实、可靠。
二、科目的设置更加规范
(一)进一步规范了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新制度新增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致,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组织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由此,各级部门可以准确掌握支出总数中人员方面的应发数、实发数和欠账数,为分清责任,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进一步规范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会计核算办法
新制度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目前已有很多地区实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新制度顺应改革形势,及时增加了相应会计科目,使这些地区在工会会计核算上更为规范。
三、科目的设置更加突出了工会工作重点
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针对工会工作重点有较大变化。一方面把旧制度下“工会业务费”分为“维权支出”和“业务支出”;另一方面在新制度下对“上级补助收入”以及“补助下级收入”两个一级科目下增加了“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二级科目。由此,新制度充分体现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从对职工维权和对工会干部维权两个方面突出了维权方面的开支,使维权工作在会计制度上有了保证,在核算上有了可操作性,同时便于各级工会掌握维权工作在总支出中所占有的比重。
四、科目设置进一步理顺了上下级工会之间的经费关系
新制度取消了“上解经费支出”,而在旧制度下上解经费是作为支出进行管理的。工会会计中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的耗费及损失。若把上解经费作为支出处理,则容易在各级工会中形成上解经费是把自己的资金上交给上级工会的观念,因而不利于工会经费的上解,最终导致工会工作资金得不到有力保障。而新制度明确了上解经费等是在上、下级工会之间形成了工会经费分配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依法受到保护;债务作为各级工会依法形成的现实义务,必须做到不截留、挪用和调拨。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旧 工会会计制度 区别
财政部近日《工会会计制度》,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新制度由财政部颁发,工会会计真正纳入了国家的会计体系,这是我国工会会计发展史上首次以国家部委规章的形式规范工会会计核算,不仅将提升工会会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会组织的社会诚信度,在制度设计上也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新《工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借鉴了国家会计制度发展的要求,新《工会会计制度》易学、易懂,利于社会各界财会人员掌握。
新制度与当前会计准则体系接轨。新制度由两部分组成,共9章47条的规章条款,和旧制度的7章52条比较,新制度根据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披露进行章节安排,更符合当前会计准则和习惯;取消了原制度中的会计凭证与账簿、年终清理结算与结账两章,这两章涉及的内容已经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覆盖,明确可会计规范的应有内容,而将与之相关的内容纳入到其他规范中进行约束。
新制度对工会会计报表体系做了重大调整。工会会计报表综合反映了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是工会利益相关人关注的焦点所在。新制度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的变化,对工会会计报表体系做了较大调整。
1.报表的假定使用者发生了变化
原制度假定的报表使用对象是“各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而新制度的报表使用对象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这一变化注重了与工会组织利益相关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同时与工会经费改革相适应,弱化了宏观经济管理对工会会计信息的要求,简化了工会汇总会计报表的编制规定,不再对汇总会计报表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具体规定。这一变化更加突出了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和责任属性,更加强化了会计信息必须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服务这一现代会计基本理念。
2.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变化
新制度改变了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础和结构,使资产负债表真正成为反映工会财务状况的时点报表。原制度资产负债表左边为资产类,包括资产和支出;右边为负债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这样的设计依据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而该等式是过渡性质的,并非最终结果。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反映时点数,而收入、支出数是时期数,因此旧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其名称与报表所反映的内容不相符。新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建立在“资产=负债+净资产”基础上,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收入、支出类两项,在净资产下增设“结余”,这一改革使工会资产负债表与现行的会计准则体系一致,也便于报表使用者分析和利用报表。
为满足新制度关于报表理念和体系的调整,在会计科目核算方面出现了重大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
1.新增部分会计科目,以满足各级工会所出现的一些新业务,尤其是经费收缴体制改革后,各级工会所取得政府补助、财政拨款、基建支出、维权支出等方面,变化较大。
(1)在会计科目设置上,新制度更好地符合业务活动和信息反映的要求。新制度首次规定了“政府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明确了财政对工会的补助资金的核算范围和方式,正式将政府给予工会的补助资金纳入工会预算收支范围。这一规定有利于反映工会组织的收支全貌,又顺应了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形势,为工会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2)新制度突出了工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新制度设置了“维权支出”、“业务支出”等新核算科目,使维权资金投入、基层工会组建、困难职工帮扶、就业培训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安全保护等一系列工会重点工作有了统一明确的界定、计量和业绩考核口径,为工会业绩考核奠定了“数据基础”。
(3)在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下,工会送温暖和救灾活动将是工会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新制度将原在“工会业务费——其他业务费”项目下列支的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单列出来,作为“工会业务费”的二级科目进行控制和管理,突出了其在工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2.对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以恰当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1)将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和调整,如将原制度下的“经费集中户存款”并入到新制度中的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将原制度的“有价证券”并入到“投资”科目进行核算;将原制度下的“职工活动费”和“会员活动费”并入到新制度中的“职工活动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将原制度的“工会业务费”科目分解到新制度下的“业务支出”和“维权支出”科目中分别进行核算等。
(2)调整科目名称,但在核算内容上基本上保持不变,如原制度下的“暂付款”科目由新制度中的“其他应收款”科目替换;原制度下的“库存材料”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库存物品”替代;原制度下的“专项资金占用”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在建工程”替代;原制度下的“暂存款”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其他应付款”替代等。
(3)调整原制度下有关经费核算的科目。随着工会经费售价体制的改革和工会经费来源方式的变化,在工会经费的核算方面,新制度做了较大的调整:
①拓展了工会经费概念的外延,将原制度下的各项补助、拨缴经费等项目统一纳入经费核算范畴,并根据各级工会的经费往来款确定相应的债权和债务。如,原制度下的“应收上级补助”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应收上级经费”替代,并规定了统一的明细科目;原制度下的“应收上解经费”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应收下级经费”替代;原制度下的“应付上解经费”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应付上级经费”替代;原制度下的“应付下级补助”科目由新制度下的“应付下级经费”替代并规定了统一的核算明细等。
②对部分重要的业务所涉及的科目进行了明细核算的统一规范,如净资产的专用基金,新制度分别规定了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权益保障金等明细,以全面反映各级工会专用基金的构成,并在核算口径上保持一致;对涉及的补助收入,也应严格按照明细科目的支出统一规定进行核算,对各项支出,也应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③对部分已不能反映工会业务内容的科目进行了废除,如会员活动费、专项资金支出、上解支出等,这些科目涉及的主要业务并入到新制度的相应科目中进行核算,如专项资金支出纳入“在建工程占用基金”,上解支出纳入到“应付上级经费”等项目进行核算。
工会2009年仍按旧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但自2010年1月1日起,应当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目,将各会计科目2009年年末余额转入新账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10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10年的年初资产负债表。在编制2010年度其他报表时,如有“上年数”一栏无法确定的,不要求填列。
工会应当在2009年年终决算前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报废、毁损、盘亏,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借记相关资产科目或“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相关资产科目;如有清查出的应入账而未入账的资产或负债,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借记相关资产科目或“结余”科目,贷记“结余”科目或相关负债科目。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财务自查报告(二)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审计局开展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财务自查报告(三)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财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首先,为了激发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和活力、发挥基层工会的功能和作用,我国很多地区调整了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很多地方针对工会经费增长速度过快的情况,采取了适当增加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比例的措施。这样做,不仅能增加工会的经费,缓解工会的经济压力,还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其次,有的地方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要求,更新了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使评比办法更加符合工会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调动工会组织及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后,我国一些地区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的要求,修订了《市总机关会议及专项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公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支出结算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开展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效率。
我国一些地区为了有效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的效率、解决税务代收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开发了总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软件体系,工会经费收缴数据库信息化管理,改善了以往混库混级等情况,实现了控制和管理经费收缴的夙愿。
(三)规范建设工作,加强财务会计检查的力度。
首先,我国的一些地区要求各级工会成立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每一个人的具体责任,重点整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其次,我国一些地区严格检查了各单位的工会财务会计情况,要求不规范的企业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予以纠正。大大促进了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相关制度的完善。
二、对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工会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的保障。好的制度需要严格贯彻和落实才能发挥其效用,因此工会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每一步基础工作。例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做好每一笔经济业务合法性审核、会计账簿登记和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严防出现纰漏,给单位带来损失。
(二)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工会可以借鉴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思想,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比如:结合企业创先争优的号召,拟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结合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我们在制定出制度之后一定要注重制度的落实,还要根据制度执行状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经费独立。
工会的经费完全归工会所有,工会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经费和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自利。一方面,这是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法》中的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需要实行经费独立,以保证工会可以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工会需要独立的经费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保证,以使工会可以更好地表达职工的意愿,按照职工的意愿办事,为职工排除困扰。
三、总结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关系工会全局的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对工会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和增值,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其次,工会通过财力保障开展文化体育、困难救济等活动,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企事业单位的凝聚力。最后,在工会经费独立核算的原则下,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监管工作也对廉政建设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二、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较弱。基层工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一些基层工会缺少专职财务人员,也未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财务工作仅由一人或多人兼职,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如:财务处理流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预决算制度等。二是基层工会在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上不合理。由于职责不明确而造成工作相互推诿,同时基层工会虽然设立经审机构,但经审工作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弱化。二是工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基层工会原始凭证内容填写不完整,审核较粗糙,有些自制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均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规定,甚至以白条作账务处理;有的记账凭证摘要填写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混乱,金额书写模糊不清,甚至出现涂改现象;有的基层工会由于规模小,不设置账簿,完全采用记流水账的形式,导致账务混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来龙去脉;有的单位只设总账,明细账不设或随意设,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三是经费管理不规范,预算管理薄弱。有的工会经费支出与行政经费混淆使用,随意改变经费的用途;有的工会对经费支出随意性比较大,巧立名目滥发钱物,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超支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大量的业务招待费用工会经费列支。经费管理的不规范还表现在不重视工会预算编制,有的基层工会在上年度经费支出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相应系数形成预算,在年终决算时,反映不出预算具体执行情况,不能体现预算的控制作用。
三、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些基层工会未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的会计人员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核算方面未启用全国总工会指定的工会会计核算软件处理帐务,还局限于手记账落后处理方式;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的收缴、划拨不及时,工会经费收支无计划或不按预算执行;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活动费用支出的票据不合法,现金超规定范围使用;会计业务处理不及时,会计信息不真实;形成的会计资料未按国家规定整理归档、会计资料不连续甚至流失的现象等等。
二、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缺失原因
1.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还不够完善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或者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帐,会计机构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建立稽核制度,权责分开、权钱独立。个别单位会计、出纳、档案保管只配备一到两人,且不具备上岗资格,导致不遵守工会财务管理规范的事件频频发生。更有甚者因为稽核制度的不完善,某些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帐,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挪用公款,导致国家财产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2.工会财务人员会计知识欠缺
工会财务人员是工会财务业务中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具备高素质的会计人员能够合理的制定预算,使工会经费得到高效率的使用。在基层工会中,有些单位工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在工会财务知识欠缺的情况下,造成了部分财务管理上的混乱。有些工会财务工作者甚至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没有接受过有关业务培训,也没有相关财务工作的经验,致使日常工作账目混乱、权责不清等等现象发生。
3.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会经费的管理需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做好工会财务会计管理的基础。目前很多基层单位并没有单独针对工会建立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这也造成了工会经费的管理混乱现象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涉及工会经费管理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工会经费管理失效的情况出现,各基层单位应遵循制定适应各单位工会特点的基层管理制度、健全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管体制,这样才能合理合法的运用好工会各项经费。许多基层单位没有意识到工会经费良好使用对单位的重要意义,这也造成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缺失。
三、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措施
1.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1)对工会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由于工会经费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因此加强对工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效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2)提高工会财务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的从事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加强各单位对工会经费的认识
(1)提高单位负责人的工会管理意识。要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首先需要加强各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经费的认识。单位领导只有了解工会经费的性质及规定用途,才能不断完善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单位提高整体工作效率。(2)增强普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员工作为单位监督的主力军,应当清楚工会经费的使用用途,才可以更好的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因此,增强普通员工对工会经费的了解,提高普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将促进工会经费的有效利用和工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进行。
3.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效率
(1)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各单位工会都应该按照工会法及工会相关的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度除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外,还需要符合本单位自身状况和发展条件。(2)增强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监督能力。良好的监督能力会限制权力的肆意扩张和滥用,工会经费是保障普通员工的屏障,只有利用好工会经费才能为单位员工谋福利。因此发挥员工能动性、提高员工的监督意识是关健。
四、结语
关键词:基层工会 财务会计管理 规范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2009年全国总工会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以及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提供了依据。并要求自2010年至2012年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根据这一部署,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实施考核、验收。
背景: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些基层工会未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时也比较随意;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的收缴、划拨不及时,工会经费收支无计划或计划性不强,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费用支付依据不完备、缺乏合法性,大量使用现金、忽视资金的安全,会计业务处理不及时,使用虚假原始凭证、会计信息不真实,形成的会计资料未按国家规定整理归档、会计资料不连续甚至流失的现象等等。
结合实际工作,本人认为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上:
1.应根据《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的要求,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一定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或者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2.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
3.基层工会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二、在财务会计管理上:
1.应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2.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划拨留成经费,经费的收入、支出符合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编报、审批工会经费收支年度预(决)算(包括调整预算),认真组织预算的执行,各项收入、支出应全部列入预(决)算,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4.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基层工会不得将工会经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不得擅自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工会银行账户,没有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设账的行为。
5.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的保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不6.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等。
按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经费收支处理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重大开支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严格执行上级和地方财政、工会的有关规定,从上级工会、银行统一购领、使用和保管票据(包括发票、收据、银行票据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
8.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对工会资产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加强工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工会资产流失。
三、在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会计档案上:
1.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要符合规定要求。
2.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科目运用、错账更正、装订等符合会计法规要求。
3.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备查账等或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的设置和使用符合《会计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4.按规定做好结账工作,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
5.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6.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符合规定手续,确保会计信息安全完整。
参考文献:
[1]《中国工会财会》,2011年5期
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第一年。新税法的实施致使原有企业所得税文件作废,同时在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方面也有较大幅度的变化。此外,有相当多的政策仍然不很明确,加之税务稽查和反避税力度的加大,都使得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汇算清缴的难度与风险。建议企业早做准备,并从以下方面合理筹划、规避风险。
检查会计核算
企业财务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因此,纳税人在开始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必须对其会计核算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会计核算实施检查甚至远比纳税筹划或者纳税控制方案检查更为重要。
例如某工业企业年均从业人数为99人,资产总额2900万元,12月底的会计利润为31.3万元,企业通过民政部门向地震灾区捐赠1.5万元,因而企业的会计利润变为29.7万元,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可以按照20%的低税率纳税。这样的税收筹划与纳税控制思路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准确,比如利润实际是35万元,那么相关税收筹划与控制都将失去意义。
合理列支费用
增加可列支的费用,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但是费用列支问题上必须强调合法性与合理性,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工薪和福利费范围
时下,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名目繁多称呼各异,没有统一标准,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等,有些企业会随工资给员工发放午餐补助、驻外津贴、交通补贴等,过节时,还会给员工发实物或现金福利。这里,需要明确掌握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核算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并对税法上允许扣除的合理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不管企业将各项工资、薪金或是补贴列入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费,都要代扣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其次,因为工资薪金总额是计算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建议企业尽量将不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中福利费列支范围内的合理支出,列入职工的工资薪金中,这样就可以加大允许税前扣除的基数。
二、区分计提与计算扣除数
《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以上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都是以工资薪金总额为基础的。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对这三项经费的核算通常都是先计提,实际发生时再冲回。这里提醒企业需要注意的是,计提是会计上为将来不时之需做准备,计提后当期不一定使用,一般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有差额,也就可能有借方或贷方余额;而计算扣除是税收范畴,对于一些税务机关不易掌握真实性,有可能被纳税人滥用的税前扣除项目划定统一的标准(例如招待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等),便于纳税人的公平竞争。
三、保留合法收支凭据
按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或资料,否则,不得扣除。业务招待费的凭证资料可以包括发票、消费的支票、收据、销售账单、会计账目、纳税人或其他方面的证词等。如果无法取得发票,那么越客观的证词越有效。比如,给客户业务员的礼品,有些情况下并不能取得发票等特定凭证,但只要接受礼品者与企业确实存在商业业务关系,并有接受礼品者的证明,即可证明该项支出的真实性。但是,凭证摘要中不能出现“请xx局吃饭”的字样,因为这是非法的贿赂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一般情况下,对外的餐费支出列入业务招待费,内部的列入职工福利费,因此要将业务招待费与企业工作餐划分清楚。类似的还有工会经费的凭据。企业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规定执行,即“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提出涉税申请
按照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和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税额时所涉及到的一些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基础上金额等等,都必须在履行特定的程序如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之后,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或者享受税收优惠。一旦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就可能需要承担包括不得进行税前扣除或者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等的不利风险。因此,对纳税人来说,必须把握好政策与时机,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盘亏、毁损及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常损失等事项时,应当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资料,在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复后,应当及时进行税前扣除,以避免多缴纳所得税。
准确调整差异
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政策的比较及其差异调整,一直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与汇算清缴中的一个难点,也是引发汇算清缴风险的重要因素。从税务稽查的实践分析,税务机关检查出的所谓汇算清缴问题,大多是因为纳税人未正确认识和调整会计与税法间的差异。因此,要确保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出现差错,不产生涉税风险,甚至提出纳税筹划和纳税控制等更高的要求,纳税人就必须能够全面理解和掌握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律政策,能够比较并发现两者间的差异,能够按照税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
鉴于此,企业的办税人员必须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把握费用扣除标准,对超标费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即在汇算清缴时,必须将超过税法规定列支标准的费用,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些费用主要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会计制度计提的各种跌价准备和减值准备、因违法而发生的各项行政罚款和滞纳金等等。其二是对时间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时间不同的差额、广告费在以后年度结转等方面的纳税调整。其三,调减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税法出于多方面的原因,规定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等。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也要针对这些项目进行扣除,以免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注关联交易
企业在进行2008年汇算清缴时,还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关联交易申报表。虽然以前年度的汇算清缴也包括对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的申报和披露,但与《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相比,适用对象发生了细微变化。实行查账征税的非居民企业被纳入关联申报之列,但实行核定利润征税的代表处并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另外,企业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与披露都有很大的变动和扩充,这给纳税人的实际操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一、目前高校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领导层对高校工会财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财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 工会财务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会整体工作的质量。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着重行政经费管理,轻工会经费管理的思想,部分领导层对高校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其表现在:①对高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大部分高校工会没有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有的学校是工会财务挂靠在学校财务处,由学校财务处派人对工会财务兼职管理,该名财务兼职管理人员除了要负责工会财务外还需负责学校其他的一部分财务管理工作,工会会计与工会管理工作脱节, 不利于工会整体工作的开展; 有的高校虽然配备了专职工会会计,但工会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由一人兼任,为学校的内控管理工作埋下了极大的隐患。②有的工会干部不懂也不想懂财务,认为财务工作是财务人员的事情,和工会干部无关,缺乏积极地引导工会财务人员按照制度规定从事财务工作的责任感。
(二) 工会财务基础性工作薄弱
1、工会会计核算科目范围界定不清,缺乏明确的实施细则做为指引,导致基层工会账务处理的随意性很大。
目前,高校工会财务核算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来进行核算,将工会收入划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八部分;将工会支出划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八部分。但在具体的科目解释中只是笼统列出了科目的大致适应范围,这样在基层会计核算中就经常会遇到会计科目界定不清,账务处理随意的问题。比如: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教职工缴纳的互助保障保费, 有的学校放入了维权支出送温暖 科目,有的学校放入了维权支出困难职工 科目;用于职工活动中心的零星装修及修缮费用,有的学校放入了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 有的学校放在了行政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节慰问费有些学校放在了维权支出其他维权支出,有的学校放在了其他支出 等。
2、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基层高校工会工作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在资产管理方面更是管理薄弱, 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问题。比如:对于达到固定资产验收标准的资产不履行资产验收手续,逃避资产监管;对于达到固定资产验收标准的资产虽然履行了验收手续,但没有设立专人对资产进行后续的监督管理,长期对资产不进行盘点清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预算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决算的应用与分析
工会预算是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总体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预算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会财务工作管理的好坏。目前高校基层工会在预算编制时多采用的是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缺少对工会整体工作的思考和规划编制预算的意识。在经费执行过程中,由于前期预算编制的不合理导致后期执行中经常会出现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的现象,少数高校甚至出现经费结余赤字的情况或者经费结余过多的情况。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是对基层工会一年度收支执行结果的汇总和考核,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高校基层工会还缺少对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应用的意识,还不能很好地利用决算分析为上级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改进工作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
(四)财务制度建设落后
制度建设是财务工作规范、高效运作的保证,在本次财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许多基层高校工会在财务制度建设、建章建制方面做的还比较落后。今后高校基层工会应加强相关财务制度建设,使工会财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寻、按制度办事,把工会财务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轨道,切实提高工会财务工作的实效性。
(五)经审委员会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
审计监督是各级工会经审会的核心职责,高效的财务管理离不开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目前高校基层工会大部分都成立了经审委员会,但有的高校工会经审委员会没有发挥出其审计监督应有的职能,缺乏对工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情况的跟踪检查,还有的学校虽然建立了经审委员会但其形同虚设,一年也不开一次经审会议,不搞一次经费审查,就更谈不上对工会财务的有效监督了。在外部监督方面:一方面上级部门对高校基层工会组织的审计监督检查较少,不能够有效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目前大部分高校基层工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缺乏社会监督的约束。
二、目前高校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领导层对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自高校基层工会严格按工资总额2%拨缴工会经费以来,高校基层工会的工会活动经费大幅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离不开领导层对工会工作的重视。高校基层工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还是能设立一个工会专职会计岗位,这样更加有利于工会会计人员从工会工作的全方位、全角度去参与到工会管理工作中去;没有条件设立专职工会会计的单位也至少应当保证工会会计和出纳人员不得由一人兼任的内控要求。
(二)加强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建设
1、准确使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 避免账务处理的随意性
一方面:工会财务人员要提高自身会计素养,准确把握和吃透上级部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合理归集各项收支科目;另一方面:上级部门也要加快制定详细的会计科目核算细则,以指导基层部门的具体财务工作,避免账务处理的随意性。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层工会要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达到固定资产验收标准的资产要及时履行好固定资产验收手续,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确定工会行政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复函》工财函[2016]12号文规定:工会固定资产新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1500元以上。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维修保养、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鉴于高校基层工会目前的人员配备现状,笔者建议对没有条件单独管理工会固定资产的单位,可以允许高校借助学校行政方强大的设备管理信息化平台,由行政方代管固定资产,减少或者杜绝帐外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三) 重视预算管理工作, 稳步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工会项目预算管理, 尝试在工会项目管理中引入项目绩效考评制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目前高校基层工会中普遍存在的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结余经费过多等问题均是由于前期预算论证不充分,预算编制不科学所致。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出台,充实了全口径预决算体系,提高了预决算编制科学性,增强了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规范性,这就要求高校基层工会在预算管理职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调整等预算管理工作方面都需要按照新预算法进行调整和完善。作为一名高校基层财务工作者,笔者认为目前高校教育工会系统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最有效方法是: ①尽快纳入北京市总工会集中财务管理平台,稳步推进工会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基层工会项目立项要以实际需求为依据,充分做好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以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②尝试在高校基层工会预算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实行绩效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前期立项及执行情况的反馈和考核,以期建立一个完整的预算控制过程:前馈控制预算规划, 同期控制预算执行、分析与调整,反馈控制预算绩效评价。
(四)重视决算报表编制及财务报表分析工作
教育工会财务管理软件应尽快与北京市总工会财务管理软件并轨,基层工会应充分挖掘利用北京市总工会集中财务管理平台中报表中心这一强大的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方便的实现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各种业务报表的编制,重视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以便为来年预算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为领导层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五)加强工会财务制度建设
各高校基层工会应借助北京市教育工会开展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契机,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加快建立健全收支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务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