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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资产置换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资产置换

第1篇:资产置换范文

关键词:资产置换 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现值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134-02

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会计业务,但在面对实际复杂的会计业务时,需要灵活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理念,处理好相关的会计业务。现结合一个资产置换的案例来阐述相关会计处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由于本案例为真实案例,涉及商业秘密,因此略去城市及公司名称,简称甲市的A公司和B公司,本案例是站在A公司的立场上,另外相关的税费政府给予了减免,因此不涉及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

一、案例背景

因甲市出口加工区建设保税物流仓库需要,经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A公司以区内土地140313.07平米与B公司所属的整体资产(含土地25299.6平米,厂房5078.57平米,宿舍3935.27平米)进行置换,差额部分补偿由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置换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9月27日,评估结果在一年内有效。双方交易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1.A公司。土地于2005年8月2日取得,总面积324,159.79平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8月1日,年限为50年。根据财务立账初始成本,土地入账总价值61,075,650.10元。置换部分土地面积140,313.07平米,初始成本26,436,690.27元,至置换完成日(2012年5月30日)累计摊销82个月,摊销金额3,613,014.34元,评估值为39,154,362元。

2.B公司资产。

(1)厂房。建成于2006年11月,建筑面积5,078.57平米,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原值7,298,464元,成新率90.37%,净值6,595,649元。

(2)宿舍。建成于2007年11月,建筑面积3,935.27平米,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原值5,092,705元,成新率92.11%,净值4,690,891元。

(3)土地。于2007年6月29日取得,总面积25,299.60平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28日,年限为50年,评估日价值为7,124,114元。

双方的资产进行置换后,由于差额部分金额较大,因此B公司分两年支付。

二、A公司拟对置换资产的会计处理

1.换出资产。置换部分土地面积140,313.07平米,初始成本26,436,690.27元,至交易完成日(2012年5月30日)累计摊销82个月,摊销金额3,613,014.34元。

2.换入资产。

(1)厂房。评估原值6,595,649元,评估基准日成新率90.37%,A公司对房屋类资产确定折旧年限为480个月,残值率为3%,故评估基准日尚可使用年限为434个月,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8个月)折旧为117,929元,交易完成日净值为6,477,720元。

(2)宿舍。评估原值4,690,891元,评估基准日成新率92.11%,A公司对房屋类资产确定折旧年限为480个月,残值率为3%,故评估基准日尚可使用年限为442个月,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8个月)折旧为82,356元,交易完成日净值为4,608,535元。

(3)土地。评估原值7,124,114元,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28日,年限为50年,至评估基准日已摊销51个月,A公司尚可使用年限为549个月,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8个月)摊销为103,812元,交易完成日净值为7,020,302元。

3.置换资产差额补偿。根据协议,因政府规划调整而导致的本次资产置换,差额部分采用评估价值进行补偿。根据评估报告,本次A公司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9,154,362元,换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8,410,654元,差额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现金进行补偿。

4.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换入厂房(5078.57平米) 6,595,649元

固定资产——换入宿舍(3935.27平米) 4,690,891元

无形资产——换入土地(25299.60平米) 7,124,114元

累计摊销——换出土地(140313.07平米) 3,613,014.34元

其他应收款——B公司 20,743,708元

贷:无形资产——换出土地(140313.07平米) 26,436,690.27元

累计折旧——换入厂房(5078.57平米) 117,929元

累计折旧——换入宿舍(3935.27平米) 82,356元

累计摊销——换入土地(25299.60平米) 103,812元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6,026,589.07元

三、集团公司对相关资产置换会计处理不予以认同

A公司将此项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上报给A公司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认定此项资产置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以差额部分分两年支付为由,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采用现值核算。

四、A公司上交的辩驳理由

1.房产置换的交易实质的判断。根据协议,因政府规划调整而导致的本次资产置换,差额部分采用评估价值进行补偿。鉴于评估报告的编制方法,其中的评估价格,可视同为公允价值。根据评估报告,本次A公司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9,154,362元,换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8,410,654元,差额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现金进行补偿。其支付的现金比例=20,743,708/39,154,362=52.98%>25%,因此可判断该交易为货币性资产交易,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2.货币性资产交易的核算的基本原理。由于本房产置换属于货币易,站在A公司的角度相当于出售一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其销售价款分别以现金和非货币性资产(厂房房屋、土地使用)偿还,因此在会计中做出售无形资产的处理,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计入营业外收入。

3.关于价款中现金分两年支付,但不考虑现值的理由。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延期收取的销售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通常指超过三年),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价款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在本规定中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超过三年);二是具有融资性质的。

在本协议中,对方企业提出现金部分分两年支付,时间未超过3年,因此不付合第一条。通过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解读,融资性质的应用主要用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分期收(付)款的业务,另一个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判断融资性质的核心点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价格上有优惠,而分次付款(或租赁)的总价款要高于现销时的价格,两者之间的差是占用其他人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利息)。本协议中A公司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39,154,362元,换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8,410,654元,差额20,743,708元由B公司以现金进行补偿,可以看出B公司以现金补偿的部分为正常交易的价款,未因分期付款而有所调整,因此该协议不具有融资性质。

第2篇:资产置换范文

在资本运作过程中,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创造了“股权收购+资产置换+股改”这一全新的上市方式,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通过国有股权划拨等形式控股上市公司,由此实现主要媒体经营性资产的整体上市,成为国内省市级党委机关报媒体集团上市“第一股”,媒体集团取代政府部门逐渐成为新华传媒的主导者。新华传媒这种连环借壳上市方式,是现有体制下媒体资本运作模式的创新和突破,对我国传媒业探索适合自己的资本运作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推进改制与借壳上市

新华传媒的前身是上海新华发行集团,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由上海新华书店、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上海书城、上海音乐图书公司、中国科技图书公司等34家企业经过资产重组而成。集团从2004年起分三步走完成了企业改制,由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我国图书发行业首家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集团。集团51%的股权由上海市委宣传部所属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持有,形成了比较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于2006年4月剥离部分优质资产,并融进上海故事会传媒有限公司、上海联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久远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炫动卡通卫视传媒娱乐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组建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传媒是新华发行集团的主要利润来源。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在改制过程中,创造性地将《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改成了《职工权益保障方案》,为了支持企业改制,从国有股权转让款中划出2亿元人民币作为改制职工权益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这为其他企业改制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在改制成功之后,通过资本运作成功借壳“华联超市”上市。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著名的以销售物质产品为主的大型超市公司,1994年2月上市交易。2006年5月华联超市公布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持有的除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48331.33万元以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同时,公司吸收新华传媒并更名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新华传媒实体不再存续,公司承继新华传媒全部的资产及业务。根据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新华集团将采取“资产置换+现金对价”的组合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资产置换方案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即新华集团与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上海新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新华传媒100%股权与公司除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外的全部商业类资产(含负债)进行资产置换。

“新华传媒”的上市,是在我国资本市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上海市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重组的背景下进行的。新华发行集团推出了“股权收购+资产置换+股改”这一具有创新意义并多方共赢的方案,通过资产重组与置换方式成功借壳上市。2006年8月,上海新华集团收购华联超市1.18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经过资产置换,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经营连锁超市业务变更为经营文化传媒业务,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华传媒,其商业模式也发生相应改变,成为A股市场上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出版类传媒股票。

新华传媒成功上市只是其整合上海市委宣传部下属文化传媒资源的开端,新华传媒上市后确定的发展思路,就是从现有图书主业向综合传媒集团拓展。

定向并购整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经营性资产

新华传媒借助于上市公司这个平台,展开资本运作。2007年4月24日新华传媒公布定向增发公告,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其中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将按照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把政策允许进入上市公司的所属传媒经营性资产全部注入新华传媒。此次发行规模不超过1.3亿股,拟收购资产的价值估算为20.6246亿元。新华传媒向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行股票购买其资产主要包含:上海申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晨刊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人才市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57.5%的股权,上海房地产时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风火龙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上海解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新华传媒拟向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则将主要用于收购其持有的中润解放60%的股权。增发公告指出,重组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借助新华书店、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属报刊、中润解放的品牌优势、资本优势,进军全国市场,成为跨区域的传媒上市公司”。

2008年6月16日,新华传媒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已按上海市委宣传部的要求进行股权调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无偿划拨受让新华发行集团23.46%的股权,从而累计持股50.8%,实现了主要媒体经营性资产的借壳上市,进而成为新华传媒的实际控制人,新华传媒的演变将更多反映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新华传媒主营业务将从图书发行业务为主转变为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物流配送等,为构建综合性上市传媒集团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华传媒作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拥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将所拥有的消费服务类、专业类报刊的经营业务和人员,与上海风火龙物流有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报刊发行业务和人员,与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广告业务和人员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还将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党报、党刊和时政类报刊经营业务注入新华传媒。2010年7月31日,新华传媒公告,拟将所持上海嘉美信息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股权增资方式对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的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新华传媒将持有新闻晚报传媒部分股权,新闻晚报传媒将持有嘉美广告100%股权。

新华传媒将其发展战略调整为“打造无线阅读体验的数字平台和实体平台”,盈利模式也调整为分账模式。新任董事长陈剑峰表示,新华传媒要以现有的两大业务为核心,完善数字平台与实体平台的建设;同时要通过产业链延伸和创新业务形态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低成本或资本运作手段实现全国性扩张。新华传媒通过了以手持移动阅读终端的硬件作为切入点投资数字发行平台暨阅读器项目的议案。2010年4月29日,新华传媒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易狄欧合资成立上海新华数字阅读传媒公司,推出了自有品牌“亦墨”电子阅读器,正式进军移动手持阅读终端运营领域。着力打造网上数字内容发行平台――“新华e店”,启动与实体书店的全面联动,逐步拓展外部渠道。公司现已完成与110多家出版社全面线上、线下图书发行以及500多家出版社单项合作协议的签订。

新华传媒成为上市公司后,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随着越来越多的经营性资产的注入,业务范围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新华传媒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2008年4月,新华传媒正式组建了股份制的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又考虑到各下属独立公司自主运行的需要,新华传媒确定了总部的8大职能:企业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本、法律事务、绩效考核、投资、信息管理、品牌管理,这是一种偏向战略型的集团管控模式,即对关键人员及财务进行管控。如何发挥集团整体的协同效应,同时又保证众多子公司在各自所属领域颇具优势、充分竞争,是新华传媒面临的一大挑战。

新华传媒的主营业务与经营业绩

新华传媒以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报刊经营和广告为主体资产,其主营业务为文化传媒市场运作,目前形成了广告、媒体经营、图书发行、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五大业务板块。

一是广告:公司下属的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是《解放日报》、《新闻晨报》、《申江服务导报》等报刊的广告总商,公司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合资的上海新民传媒有限公司是《新民晚报》、《文汇报》等报刊的广告总商,通过上述两大平台实现了不断整合上海平面广告市场,拓展跨地域、跨媒体的业务。

二是媒体经营:公司拥有《申江服务导报》、《房地产时报》、《人才市场报》、《上海学生英文报》、《I时代报》、《晨刊》等“五报一刊”的独家经营权。

三是图书发行:拥有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所属的新华书店连锁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在全市拥有大型书城、中小型新华书店门市等大中小不同类型的直营网点近200家,拥有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权,今年新获得上海市中专职学校教材的总发行权,图书零售总量占上海零售总量的65%以上。

四是物流配送:所属上海风火龙物流有限公司建立起“投递、信息、销售”三位一体的现代平面媒体直销网络,开创了“发行+物流”的全新配送模式。

五是电子商务等其他业务。

新华传媒主要收入来源于报刊经营、广告和传统发行业务,根据8月27日公布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净利润892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0元,收入略有下滑,综合毛利率基本稳定,主要原因是报纸广告业务下滑,上半年报纸广告及发行业务实现4.62亿元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2.2%,毛利率同比下降1%,进而导致公司的营业利润同比下降19%,依赖于投资收益和补贴收入,公司业绩下降幅度为11%。而传统发行业务稳定增长,仍是公司重要盈利来源,上半年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销售收入总额增长4.6%至4.69亿元,其中图书销售收入增长7.7%至3.89 亿元。新媒体业务正在探索和运营中,对公司业绩贡献甚微。

控股集团向上市公司注入传媒垄断经营资源并展开关联交易,使之成为上市公司利润的重要支撑,新华传媒与母公司之间存在合理的关联交易,根据2010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内新华传媒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522.88万元。新华传媒前三大股东分别是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上海新华传媒股份公司网站

②③资料来源:《新华传媒2010年半年度报告》

第3篇:资产置换范文

一、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容易造成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

新准则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满足两个条件,即具有商业实质且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新准则同时规定了商业实质的判定依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但是此处并未对商业实质判断规定中的“显著”及“重大”等给出具体的数据比例参考(如在涉及补价时确认某交换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 作为参考),使上市公司有了进行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新准则还规定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对此,一些企业也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从而很难保证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公允性。

另外,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对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形做了规定,其中指出当换入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时,应采用估值技术。由于目前应用广泛的现值技术缺乏具体规范,上市公司同样可利用选择适当估值方法进行利润操纵。

(二)表内确认损益易造成净利润和现金流相背离

执行新准则后,企业进行资产置换将可能产生利润,如以优质资产换取劣质资产等。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将会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提高当期利润,但是此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可能没有现金流作为支撑。在没有现金流入或流出的情况下报告利润或亏损的增减,无疑会加大上市公司分配利润的难度,同时影响投资者决策。

(三)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较少,不利于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监管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1、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2、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3、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一些上市公司利用新准则未对商业实质的判断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的披露作出强制规定,仅披露资产的公允价值及交换中确认的损益,这样不仅难以判断交换的公允性,也会给审计造成困难。

二、改进建议

(一)对于无法从活跃市场取得报价而需引入估价技术的非货币性资产,对不同类型换入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大小和折现率范围做出具体规范。

1982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9号(SFAS69),要求石油天然气公司对其已证实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做出估计和披露。为加强对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可靠性,SFAS69规定此现金流量以石油天然气每年年末的价格而并非以最“理想”的预计出售时的价格为基础,并且未来现金流量以准则给定的折现率10%计算。笔者认为可借鉴SFAS69的思想,对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作出具体规定。鉴于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多种类型资产,并且交换双方企业存在经营活动的特征等主体差异,各种资产与不同企业结合,其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不可避免会有所差异,笔者认为,可采用折中的办法,即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不是完全由主观判断决定,也不将折现率固定为某一值,而是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不同类型对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规定一个范围,允许有一定浮动。由此既可以缩小主观判断的空间,又能因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交换业务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可提高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二)将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商业实质的具体判断依据引入附注中披露,重点披露交易中的关联方关系。

准则的规定过于细致会造成可操作性较差,但过于宽泛则可能造成滥用。所以,笔者认为应对其中的“显著”、“重大”给出具体的数字参考,至少对其商业实质的判断依据引入附注中披露。若某项交换满足条件一,应要求企业在附注中分别对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做简要罗列及对比;若满足条件二,则要求企业简要披露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的明显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同时,由于新准则所指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的,因此,折现率的确定也应做出相应的披露。另外,由于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关系粉饰报表现象较为常见,笔者认为,当企业存在控制关系时,无论有无关联方交易都应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关联方关系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

第4篇:资产置换范文

【关键词】 环境资产; 环境负债; 环境资产负债表;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9-0023-07

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求。2015年10月,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确认自然资源资产。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并在全国5个地市进行试点。在这些文件中,主要是要求从宏观(国家层面)和中观(地区或部门层面)上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然而,从对资源环境产生影响与互动的角度看,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关键组成部门是经济单位,即那些互动并且能够就货物和服务生产、消费和积累作出决策的单位[1],而企业是经济单位中的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企业角度,探索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理论与实务方法,可以完善环境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层次(宏观-中观-微观),为宏观与中观层面的报表编制提供支持与辅助,同时,编制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对于准确核算、披露和考核企业的资源环境资产、资源环境负债和资源环境净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理论基础

科学的会计与环境经济理论对环境会计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环境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属于会计学的范畴,同时它又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边缘性综合学科的产物。它的理论基础除会计学理论外,还需要经济学、环境科学、社会学、绿色核算等多学科理论的支撑。

在会计学方面,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等内容也是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比如: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使用了和会计类似的六大要素,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净权益、环境收益、环境成本(费用)和环境利润。计量不同的环境资产和负债类别,需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分别是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折现价值)和公允价值。环境会计信息的表现形式是环境会计报表,包括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等。

在经济学方面,可以分为经典经济学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第一,从经典经济学来看,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的学科,以理性人假设为基础,研究价格机制、财税工具等如何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经济效率与社会福利。在对其进行批判的过程中,产生了现代产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只有明确产权,才能很好地解决外部不经济问题。环境会计可以通过环境资产、环境负债计价、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确认,实现环境产权的明晰化、环境外部性问题的内部化,并进行环境绩效评价。会计也是一种明确产权的重要机制:一是设立产权收益和成本的实现机制;二是促进产权的合理使用;三是促进产权损害的责任成本承担。第二,从资源环境经济学来看,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利用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活动的开展与环境效益的提升。在环境政策与工具中,许多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如排污费、环境税、资源(能源)阶梯价格;在进行环境可行性评价时,使用环境投入产出分析;在评价环境损失时,把非货币的环境污染事项货币化;在评价特定企业的经济效益时,扣除资源耗减成本与污染损失成本。

在环境科学方面,它与会计审计联系密切,一是一些环境科学领域人员可以作为会计的参与主体与外部专家;二是一些环境政策与环境技术标准可以作为环境会计的重要依据;三是一些环境评价与监测的结果可以作为环境资产、负债和成本估值的重要证据;四是从广义上来说,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本身即为环境会计的一部分。

在绿色核算方面,它缘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绿色GDP核算的研究和推广。这些国际组织分别于1993年、2001年、2003年和2012年推出了《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SEEA 1993)、《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手册》(SEEA 2000)、SEEA 2003和《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SEEA 2012)。这些体系主要用于指导一国(或一个地区)宏观环境核算,但其许多方法原则可以为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借鉴,如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的估值方法(使用者成本法、净价格法和NPV方法)、环境退化成本的估计方法(基于成本的估价方法和基于损害的估价方法)。

在社会学方面,它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变化和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学科。社会学的一些理论、方法与工具也成为资源环境审计学的基础之一。实际上,环境科学、资源环境审计也正是环境问题日益社会化过程的产物。在资源会计中,社会价值观、社会道德标准、社会文化及社会感知、社会心理、社会意愿与社会评价既是环境会计重要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环境会计的重要依据与标准。在进行环境绩效评价时,社会绩效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二、环境资产与环境负债的界定与确认

编制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首先要界定环境、企业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与环境净权益等概念,并探讨其确认原则和标准、计量方法、会计处理、期末计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的企业环境资产负债会计处理方法。

(一)环境资产

关于环境资产,不同学者有不同看法:(1)认为环境资产分为人造环境资产和自然环境资产[2];(2)认为环境资产是自然环境资产和生态环境资产[3];(3)认为环境资产是自然环境资产[4];(4)认为环境资产是环境支出资本化的资产[5-6]。蒋洪强等[7]学者提出了更为广泛的环境资产范围,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环境容量资产和生态产品资产。

准确定义环境资产的关键是准确界定环境资产的口径与范围。笔者认为,从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角度及可操作性角度,环境资产可定义为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而资本化的环境成本或由此环境成本而衍生的资产。可由两类资产构成:一类是非资源类环境资产;另一类是资源性环境资产,含两小类,一是企业已确认和计量自然资源类与环境类资产,二是企业未确认的环境资产,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环境类资产。

(二)环境负债

对于环境负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来看,是一个主体经济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退化的预计恢复、治理成本;从狭义上来看,是一个主体预计未来已确定或很可能发生的环境治理、恢复、使用等支出的价值。

根据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原则,环境负债要具有可计量性。它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由企业所承担的、金额能够比较可靠估计的未来环境治理、环境恢复、环境使用与环境赔偿等支出的价值或折现价值。环境负债可以分为确定性环境负债、预计环境负债和或有环境负债。

(三)环境净权益

环境净权益体现的是企业所拥有的环境资产(或环境负债)的净额。根据会计等式,可以得到环境净权益:

环境净权益=环境资产-环境负债

环境净权益可以表示一个主体资源与环境活动的结果。由于不同企业之间性质、规模差异,这个指标横向可比性较弱,但具有较强的纵向可比性。环境净权益的增加表示企业增加了环境资产、加大了环境投资或减少了环境负债,反之表示企业环境资产的减少(开采、出售、减值等)或环境负债的增加。

综上,关于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净权益的分类及项目列示如表1。

三、环境资产与负债的计量(估值)与核算

环境资产与环境负债在宏观上可以采用实物量(流量与存量)计量,为了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体现资产负债表中的平衡关系,需要采用价值量进行计量,这是环境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关键环节。

在表1的科目项中,一些需要按中国会计准则[8](以下简称CAS)进行确认,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已确认的矿区权益,环保性和资源管理性固定资产,已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土地和水资源,已决环境诉讼,已确定负债和预计负债。也有一些环境资产和负债没有确认为企业的环境资产与环境负债,需要结合其性质,探索其计量与估值方法。

(一)生物资产的计量与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CAS 5),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根据CAS 5的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按其取得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没有初始取得成本的公益性生物资产,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的计量要求,可以采用名义金额(1元)计量。

2.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中,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年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若发生减值,需要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确认为当期损失。

3.进一步探索

笔者认为,采用成本方法计量的三类生物资产可能不能反映或者完全反映其公允价值。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计量时,应重新估算其公允价值,重估减值计入当期损失(严格持续下跌)或所有者权益(正常价格变动),重估增值计入所有者权益(环境净权益――重估增值)。对于有市场价格的动植物资产,以其本身或可比资产的可出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林木类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产性和公益性),可以参照SEEA 2012,用立木价值法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的生物资产,当期不再计提折旧。

林木类生物资产价值=原木价值-采伐成本

(二)矿区权益的计量与会计处理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所开采》(CAS 27),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其中,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可合理确定的能够从已知油藏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CAS 27关于石油天然气资产的相关核算规定有:(1)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作为矿区权益的取得成本。企业应当采用产量法或使用年限法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2)钻井勘探支出在未确定经济可采储量之前,暂时予以资本化。确定后,将暂时资本化支出金额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未确定的,将钻探该井的暂时资本化支出扣除净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3)油气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作为油气开发形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初始成本。

2.进一步讨论

矿产资源价值的估计方法有两种,即净价格法与使用者成本法。净价格法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的Repetto et al.[9]于1989年提出的,使用者成本法是由El Serafy[10]于1989年提出的。对于矿产(能源)资源存量来说,主要适合使用净价格法,而使用者成本补偿法则侧重于对矿产资源耗减成本的估值。

净价格法基于Hotelling租金假设,即在完美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可耗竭资源日渐增长的稀缺性影响,资源的净价值会以一个可供选择的投资回报利率上升,从而抵销了折现率[11]。一项资产在计量日的价值为:

V0=Q×N0 (1)①

一项资源的价值(期末价值)等于目前的存量(Q)与单位净回报(N0,即资源的价格减去其(边际)开采、开发和勘探成本)之积。很明显,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对可耗竭矿产(能源)资源的估值,这些资源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

净价格法在测算自然资源存量、调整GDP、NDP以及调整自然资源存量与存量变化的估价上非常简单(已在一些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项目中使用),因此被广泛应用。然而,这个估价模型所使用的假设在现实中很难完全实现,其有效性也值得怀疑,即市场的不完美性、资源价格的扭曲等原因会使估价模型无效。同时,自然资源在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质量,随着低质量的自然资源的开采,边际开采成本上升,边际开采量租金(净回报)上升的比率可能低于折现率。因此,Hotelling租金法会夸大自然资源价值。现实中,由于边际成本很难测量,往往使用平均成本来代替边际成本,又由于边际成本通常超过平均成本,因此使用净价格法所测量的自然资源存量价值是资产价值的上限。

(2)使用者成本法

在SEEA2003[12]中,进一步发展了净现值法的思想,其估价方法可以称为基于资源租金的净现值法,估价模型为:

RV=RR・(2)

其中,RV为自然资源价值,RR为矿产资源租金(Resource Rent),r为折现率,n为自然资源的预计使用年限。

矿产资源租金(RR)不是从资源开采中获得的所有回报,仅是资源开采回报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资源开采企业所有的生产性固定资本的回报混合在一起)。普通固定资本产生的总营业盈余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生产性资本报酬,二是固定资本的折旧。与此类似,自然资本所产生的总回报(资源租金)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矿产资源使用所带来的资本服务流量价值,即自然资本报酬;二是自然资本的消耗,称为耗减(Depletion)价值。

(三)其他环境资产的计量及会计处理

其他环境资产主要包括环保性、资源管理性固定资产,以及碳排放权[13]、土地使用权、水使用权、(环境资产)收费权等无形资产。

环保性资源管理性固定资产实际上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只不过其目的是用于环境保护活动或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维护活动。对于这些固定资产,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 4)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固定资产中可能有一块虚拟的(未来支出资本化)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未来弃置费用(如矿山开采完成后的恢复费用)当前资本化的金额,这部分金额会计入到固定资产价值之中,在进行环境资产计量与报告时,应单独出来,作为环境资产报告,同时这部分资产可能会对应环境负债[14]。

土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这也是一项重要的环境资产。目前企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一种是行政划拨取得,另一种是招拍挂取得。第二种方式体现了土地资产的内在价值,第一种方式由于没有经过市场,无法取得土地的公允价值,需要参照周边土地价格和政府招拍挂价格进行估值。碳排放权、水使用权、(环境资产)收费权等无形资产按照这些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中,可以参照这些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若有)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四)环境流动负债的计量与会计处理

企业的环境流动负债比较简单,是预期在一年之内支付的与环境保护、资源开采有关的负债。包括企业经济活动、资源开采活动应支付的排污费、资源使用费等;环境污染对相关主体产生损害,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已判断或裁决的赔偿;企业与受损害主体达成赔偿约定,企业承诺赔偿的部分;在分期赔偿中,在本年需要支付的部分。

以上流动负债都按企业已确认的实际支付义务进行计量,无需折现。

(五)环境长期负债的计量与会计处理

环境负债中的主要部分是环境长期负债,主要包括已确认的长期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

1.已确认的长期负债

已确认的环境长期负债指由于企业的环境损害或资源开采而形成的需在一年以后支付固定或可以确认金额的义务。这个金额不需要估计,源自法规规定、司法机构判决(仲裁)或企业的确定承诺。

2.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源于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企业的环境负债很多属于或有事项的范畴,因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或资源开采活动或多或少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是企业的“交易或事项”,而这些事项的结果是否会形成企业的支付义务还有许多条件需要考虑。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CAS 13)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CAS 4明确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在新近的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又进一步明确:“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中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当然,对于其他行业的涉及环保、资源管理等的恢复义务而产生弃置费用的,可按照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或有负债

CAS 13规定,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对于这一类或有负债,我们称之为第一类或有负债。

企业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或环境损害在三种情况下会形成第一类或有负债:(1)企业发生了环境影响或环境损害,但未来是否会因为违法、侵权而受到处罚或被提讼,具有不确定性;(2)企业发生了环境影响或环境损害,但由于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困难,企业无需支付损害赔偿;(3)企业发生了环境影响或环境损害,企业具有赔偿义务,但金额无法可靠估计。

对于没有受损害主体或受损害主体不确定的环境影响活动或事项所引起的负债,称之为第二类或有负债。对于第二类或有负债是否进行确认,确认后如何进行估值和计量,是一个难点问题。对于企业进行的大多数这样的活动或事项,并不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或者说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为了充分反映企业环境活动所产生的外部环境影响,可以把这种外部影响通过环境经济估值进行表外披露,在或有负债下作为环境影响估值进行表外披露。

四、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的框架体系

根据第二与第三部分对环境资产的界定(确认)、计量(估值)及会计处理分析,可以进一步建立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的框架体系,包括编制的总体原则与思路,主要表式及设计,报表中项目的填列、口径及其关系等内容。

(一)环境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的总体原则与思路

1.总体原则

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的编制遵循三个总体原则:一是可行性原则,把理论与实务相对成熟、争议相对较小的项目纳入环境资产负债表,而对于争议较大、理论与实务尚未达成统一意见的暂时排除在外,以可行性作为第一原则;二是货币化原则,把能够货币化的环境资产与环境负债用货币计量,报告出能真正体现企业资源环境资产与负债存量及净环境财富的“平衡表”;三是宏观理论方法与微观会计要求相结合原则,结合宏观上成熟、公认的估值方法与微观企业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允、客观地传递企业资源环境信息。

2.基本思路

在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时,有两种基本的思路,一种思路是主表拓展模式,另一种是单独报表模式。

主表拓展模式是使用CAS 30提供的报表形式与格式,不改变企业原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框架的形式,只不过对原资产负债表进行“绿化”或“环境化”,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相关的资产负债项目,或者在原资产负债项目中单独列示环境负债项目(如林志宏和李永臣[16]的观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充分结合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可以从总体上体现企业的财富状况(经济性财富与环境性财富(或负财富))。缺点是能够纳入核算的环境资产、负债范围较小,在与企业会计准则(CAS)相冲突时,企业无法按照既定的编制方法编制报表。主表拓展模式按照环境资产与负债的计量模式,又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单独报表模式是在企业的主表之外,额外编制专门的环境资产负债表,并作为主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如美国财务报告准则第25号(FAS 25)和69号(FAS 69)对于石油天然气储量的实物量信息和价值量信息,采取表外披露的方式[17-18])。其优点是可行性强,受到会计准则的约束较小,能够进入报表的环境资产、负债的范围较大。缺点是不容易引起企业管理层、外部监管方的重视,可能沦为“花瓶”和附属物,而且由于缺乏准则约束,其数据容易受到操纵,出现“报喜不报忧”的状况。

(二)环境资产负债表的表式及设计

1.主表拓展模式下的表式和设计

主表拓展模式下,环境资产负债表的基本形式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形式没有本质差别,但需要在原表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特定项目,并在表中单独列示。这些项目分别为存货项目下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项下的环保性固定资产和环境成本资本化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下的矿区权益、无形资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矿区权益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使用权。

2.单独报表模式下的表式和设计

单独报表模式下,在主表之外单独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在单独的环境资产负债表中,仅列示企业所拥有、控制的环境资产和承担的环境负债,以及环境净权益,而不列示企业的其他经济性资产和负债。其基本表式如表2。

表2中列示了8类环境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环保性固定资产、环境成本资本化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矿产(能源)资产、土地资产和其他资产。环境负债列示了6类,包括应付资源环境费、应付环境诉讼赔偿款(一年以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环境负债、应付诉讼赔偿款(一年以上)、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

(三)环境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关系

环境资产负债表各项目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在图1的模式(1)至(3)中,都有如下等式关系:

资产=负债+所有者(或股东)权益

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净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环境净权益分两个部分,分别为初始权益和重估增(减)值。初始权益列示的是企业新增加的环境资产或环境负债的净额。例如,本年有新的环境资产发现、确认或购入,则增加初始权益,或有毁损、转出或出售,则减少净权益。在报表日对环境资产负债价值重估的增(减)值部分,列示在重估增(减)值项目下。

在图1的模式(1)至(3)中,预计环境负债中一部分形成企业的固定资产(环境成本资本化资产),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经营成本(费用)(不能资本化的环境长期负债),对于按照CAS既不能资本化的环境负债,也不能计入企业经营成本(费用)的负债,直接减少环境净权益。

对于模式(3)中的或有负债,直接减少企业的环境权益。在下一年度或有负债减少时,相应增加企业的环境权益。

五、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的应用政策建议

环境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一方面是提高企业的环境透明度,企业管理层掌握本企业的环境资产、负债与净权益状况;另一方面便于政府监管部门(环保部、国资委等)进行环境绩效的考核与评价,便于明确环境资源产权,促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开展。

(一)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建议

应当要求所有的国有(控股)企业、上市(拟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污染企业、资源开采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公布企业的环境资产负债表,公布形式为电子版形式,公布地点为企业网站和环保部门统一指定网站。为了保证环境资产负债表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所有披露的环境资产负债表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二)环境绩效考核方面的建议

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应对所属的国有企业按照环境资产负债表进行环境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环境资产增长率、环境负债增长率、环境净权益保值增值率,这些指标的计算如下:

其中环境资产增长率应大于0,环境负债增长率应小于0,环境净权益保值增值率应大于100%。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由于环境绩效不同于企业的经济绩效,由股东进行考核可能意义不大,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对这些比率进行社会公示,由企业自我考核转作社会考核;二是在(股份制或大型)企业董事会下成立环境与社会责任委员会,环境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由外部独立董事承担,负责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考核,同时也负责企业环境资产负债表真实、可靠与完整性的监督。

(三)其他应用建议

除了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绩效考核方面的应用之外,环境资产负债表还可用于环境资源产权的货币化、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完善等方面。编制宏观环境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企业占用、控制或使用的环境资产,直接统计上报,汇总到宏观报表之中;对于企业发生的环境负债,也直接统计为宏观报表的环境负债。环境资产负债表还有利于完善资源性资产的有偿使用,对于向企业征收的资源使用费,一方面要根据企业所占有的资源性资产的价值高低征收;另一方面根据企业资源性资产获取租金的能力征收,价值越高、租金越多,征收越多。对于向企业征收的环境使用费(如排污费),根据企业环境成本的高低征收,成本越高,征收越多。这样可以促进企业最大化地集约使用资源性资产,减少环境成本,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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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资产置换范文

枣庄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矿产资源丰富,地质工作程度高,区内现有采矿权149个,涉及煤矿、铁矿、石膏矿等9个矿种,矿区面积601.957km2,占枣庄市总面积的13.19%。其中,煤矿43个,面积542.4km2,占采矿总面积的90.11%。全市矿山企业318家,小型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88%。由于小型矿山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力量有限,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对当地的地质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截止目前,辖区内已发生过地质灾害、含水层及地下水资源破坏、地质地貌景观损毁、土地资源破坏等多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间接引起生态系统功能损毁。所发生过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其中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岩溶塌陷在北方地区影响较大。受矿坑排水和洗煤水影响,柴里等部分矿区周围地下水SO42-,总硬度、矿化度超标。铁矿、石灰岩矿和砂页岩矿等露天开采形成大面积采坑,改变了原生农田、林地、草地地貌景观。煤矿和石膏矿的地下开采导致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和滕州市约8.14km2的地面塌陷,引起地面变形,造成地面积水,使原有土地使用性能发生变化。同时,现存的37座矸石山和大量的选矿厂、尾矿堆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除此之外,由于土地资源具有生态服务功能,耕地、林地、沼泽等土地资源破坏间接造成了生态价值的流失。

二、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代价核算指标及方法

1、矿山地质环境代价核算方法选取原则由于矿山地质环境价值存在确定性、半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在损失核算过程中,可灵活采用直接市场核算法、替代市场核算法和意愿价值核算法等多种方法。其中,直接市场法运用货币价格计算可量化的环境代价,如土地性能破坏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替代市场核算法是对没有市场价格的环境使用替代物的市场价格来估算其隐含价值。防护支出法、回填法在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损害核算中最为常用。对价值不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可选用意愿价值核算法,通过调查对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或环境恶化希望获得的补偿意愿来解释环境价值损失。

2、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代价核算指标及方法根据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状,将地质环境代价划分为地质灾害损失、含水层破坏损失、地形地貌破坏损失、土地资源破坏损失和土地生态价值损失五大类。矿山地质灾害损失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致灾体本身的破坏力、活动程度、危害范围等;另一方面是受灾体本身,包括受灾体类型、抗破坏能力、数量,以及社会经济中的人口、建筑、设备设施、农作物等分布情况。根据这两方面的情况,矿山地质灾害损失可有两种计算方式,即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核算法和防治工程费用支出法。如疏干排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系破坏,储水能力下降,加大取水难度,造成用水困难,增加用水成本,其代价核算的方法可以用地下水污染恢复费用核算法、地下水资源价值损失核算法、地下水位下降经济损失核算法、含水层储水功能恢复费用核算法等。地形地貌价值包括旅游景区经济价值和景观环境价值,可用旅行费用法衡量人们对旅游景区的支付意愿,从而计算地质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经济价值。地形地貌破坏带来的景观环境价值损失则可以用恢复工程费用法进行核算。枣庄市土地资源破坏包括煤矸石、露天采坑对土地资源的占压和地面变形、土地质量变化引起的资源价值损失。这两种损失均可通过土地基价计算得出。此外,由于土地资源具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土地质量和利用方式的变化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引起生态环境的改变。因此,土地资源破坏还会引起间接的环境代价。通过对土地生态价值代价的核算,可定量表示土地资源破坏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代价核算指标和可选核算方法。

三、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代价核算选用

上述矿山地质环境代价核算方法,对2012年枣庄市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代价进行核算。

1、地质灾害直接损失采用直接核算法,地质灾害损失=人员伤亡损失+家庭财产损失+公共基础设施损失+其他财产损失。其中,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建筑损失和非建筑损失(如农作物)。基础设施损失主要体现在道路交通、水电、通讯等方面。2012年,枣庄市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多种地质灾害。其中,山亭区崩塌损毁树木11000多棵,损毁道路(含指示牌、防护栏等)200多米,造成经济损失125万元;北岭自然村滑坡损毁各类果树农作物,造成经济损失约50万元;3次泥石流地质灾害毁坏农田32亩、果林20亩,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全年无矿山地质灾害人员伤亡记录,矿山地质灾害代价共275万元全由财产损失引起。

2、含水层破坏代价核算按照地质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地下水资源开采价值指未被污染时的总价值,一般按水资源销售价格的6%~10%计算。根据枣庄实际情况,该值取7%,则:地下水资源开采价值=7%×地下水资源开采量×水资源价格。枣庄市现有42家采煤企业,地下水资源开采总规模为3495.98万吨/年。当地水资源价格按照3.25元/m3计算,采用地下水资源价值损失评估方法,该地区采煤活动每年造成795万元地下水资源开采价值损失。

3、地形地貌破坏代价核算枣庄市受矿产资源开发影响最大的为塌陷地貌。当地露天开采塌陷区和井下开采塌陷区内不存在地质遗迹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无旅游消费价值。采用塌陷回填治理费用法核算景观环境价值损失。塌陷坑回填费用=直接费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其中,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不可预见费分别按2.4%、5%、3%、3.22%和2%计提。枣庄市塌陷区总面积90.9km2,平均深度约为2m,按60%工程量回填,回填量为10908×104m3。工程施工以机械为主,按33元/m3计算直接工程费,则塌陷回填治理费用为409339万元。

4、土地资源破坏代价核算在土地资源破坏代价核算中,判断土地是否遭受永久性破坏是关键。若土地资源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加以部分甚至完全恢复,可在评估损失时只需要考虑对其进行清理恢复的费用,具体计算时用灾害破坏面积与该种土地类型基价的1%来进行估算;若土地资源破坏严重以致于无法恢复,则损失直接按照土地基价估算。枣庄矿山土地资源破坏代价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煤矸石、采矿坑等对土地资源占压破坏引起的,这部分的代价可以用清理费来估算损失;另一部分是地面变形、地面积水等导致土地的质量、用途发生改变,这部分可通过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前后的土地基价差计算。土地资源占压代价=∑(各类土地资源基价×占用土地面积)×1%土地质量变化代价=∑变化前各类土地资源价值-∑变化后土地资源价值2012年枣庄市矿山土地资源破坏情况全市煤矸石、露天采坑等占压工矿地、农田、林地分别为27.9公顷、363.9公顷、12.4公顷,共造成经济损失836.53万元。矿产资源开发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用途发生改变,原有803.8公顷农田和11公顷林地变成草地131.6公顷、湿地131.4公顷、水域540.4公顷和荒地11.4公顷,土地用途变化造成经济损失约82620万元。该地区矿山土地资源破坏造成损失共计83457万元。

5、土地生态功能破坏代价核算土地生态功能破坏代价即土地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变化量,等于矿产资源开发后不同土地类型生态价值之和与矿产资源开发前不同土地类型生态价值之和的差。土地生态价值=∑(各类土地生态服务价值×各类土地面积)根据表2的土地破坏变化面积和各类土地生态服务价值,土地生态功能破坏损失为399万元。

四、核算结果

由以上核算可得,2012年枣庄市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破坏损失共计494265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493866万元,间接生态价值损失399万元。在核算过程中,地面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坏等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代价中不核算该项损失内容。在地形地貌破坏损失核算中,以塌陷回填治理工程费用估算其景观环境价值的损失。含水层破坏损失只有煤矿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破坏的部分,缺少对含水层水位下降和其他矿种开采对地下水影响,地形地貌损失也只考虑了塌陷坑的回填,缺少露天采坑治理(面积3.225km2)的相关统计,因此实际损失要比上述计算结果大。

五、结语

第6篇:资产置换范文

关键词:定制;客户关系管理(CRM);集成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一、 制制造与CRM

1.产品定制与CRM

产品定制是按照客户的需求来组织生产,其本质是“想客户所想,非急企业所急”,而今天的“客户所想”也与以往不同,不再是同一化和被动的,而是充满个性和主动的。一个企业想卖出产品,通常只有两种选择,对客户出价或响应客户需求,前者在今天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特征下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这也就引出了另一个变迁概念,即从“制造―销售”到“感知―响应”模式的变迁。在一般情况下,大规模生产方式是适合“制造―销售”模式的,它以产品为导向,客户在买卖关系中主要处于被动地位;而定制方式则适应了“感知―响应”模式的需求,它以个性化客户需求为导向,并以大规模生产的方式来响应和满足这种需求。

2.制造业的现行市场营销模式及问题分析

制造企业传统的营销模式是首先建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分公司或在需求旺盛的地区寻找经销商,以分销公司和经销商来辐射周边地区,从而实现销售及客户服务全国化。这种运作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1)该营销模式是以产品为核心的运作机制,其核心思想是以转移产品为中心来设立分销网络,这样的销售模式无法与客户的需求紧密相关。

(2)分销公司和经销商需要一定的运做成本,只能设立在有限的城市,无法对潜在市场进行开拓,不能实现市场最大化。

(3)产品特性不好描述,销售人员仅通过传真、电话等与客户进行联系,易产生误解信息,这样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可能误失商机。

二、 定制制造的CRM模式

1. 定制制造CRM模式的总体结构

定制制造CRM系统的运行环境需要集成远程销售网络、企业信息管理系统(MIS)、企业数据仓库及转换工具、企业原销售机构等各方面支持。集成远程销售网络是定制制造CRM系统的通讯基础,通过它企业可实现与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实时互动,从而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企业信息管理系统(MIS)是企业的面向生产制造的管理后端,通过它企业才可完成产品制造任务,作为企业前端的CRM系统的运行必须基于后端的MIS,并与之实现无缝的集成,才能使企业生产、市场营销和客户需求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数据仓库及转换工具是CRM系统的运行基础,通过它CRM系统与MIS的可实现基于不同数据库平台的数据清洗与转换。在CRM系统中企业原销售机构将重在发挥其直销功能,而订单处理和信息传递则会通过远程销售网络进行。

2. 定制制造CRM模式的内涵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网络的自助服务与销售服务相结合的CRM模式。该模式针对制造业的个性化特点将产品的设计方式由“为客户设计”改为“由客户设计”方式;将客户需求定位为个性化定制型;由此将客户划分为普通定制型和特殊定制型两大类,客户可依据自身需求进行普通或特殊定制。普通定制型客户可通过基于网络的自助服务来满足其对产品的需求,特殊定制型客户则通过销售服务来满足其对产品的需求。

三、应用案例

应用上述技术,以重庆某制造企业为应用企业,在其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了产品网络化销售及定制系统。

由于该系统的实施,

1.使营销模式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运作模式,使客户的需求成为企业的运作驱动力。

2.通过使客户信息集成化,使企业能对客户的需求和变化采取及时、一致的响应。

3.CRM系统作为MIS系统的客户前台,借助Internet Web技术,突破了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地域边界和不同企业之间信息交流的组织边界,建立起企业自己的B2C网络营销模式。CRM与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运行才真正解决了企业供应链中的下游链管理,将客户、经销商、企业销售部全部整合到一起,帮助企业清除了营销体系中的中间环节,通过新的扁平化营销体系,缩短响应时间,降低销售成本。

四、结论

本文所提出的定制制造CRM模式,针对陶瓷集实用性与艺术性为一体的特点,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CRM理念,使企业有了一个面对客户的前端。通过该模式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1.本文在利用定制制造原有营销机构的基础上,针对定制制造现行营销模式的缺点,结合CRM的理念,提出了适合定制制造CRM的模式,使企业生产、市场营销和客户需求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企业运作机制。

2.当企业前端的CRM系统与后端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面向产品生命周期的过程集成后,可达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要和尽可能地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3.该系统的实施为应用高技术改造制造业探索了一个可行的方案。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第7篇:资产置换范文

“十三五”规划预期、“水十条”、优化能源结构等相关政策的刺激下,环保产业在水务、固废、土壤修复、大气治理等领域,正在呈加速发展态势。

资本的嗅觉是敏锐的,其在环保产业的投资也呈加速之势:4月,清华控股等投资70亿元入主桑德环境;8月,碧水源完成了62.31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计划,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旗下子公司国开创新资本出资54.34亿元;由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植产业投资”)领投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再融资计划也正在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

动辄数十亿元投资的背后,是各路资本对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力量扩大规模、并购整合,成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预期。

对于那些已初具市场规模并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优势环保企业来说,未来之争将更多地是资本之争,如何更好地借力资本,和怎样与资本开展合作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最大课题。

环保产业投资加大 未来环保行业将呈集约化、规模化

的发展趋势。

环保企业因其成长前景一直不乏投资机构的关注。2012年,东江环保上市后,为其坚守10年的中国风投和永宣创投因此分别获得了79.09倍和65.63倍的高回报(以发行价计算),这堪环保行业投资的经典案例。

但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家资本和社会产业资本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尚有差距。数据统计显示,2001-2012年以前,国内环保投资占GDP比例大致在1%-1.9%之间。同期发达国家环保投资占比大约在2%-3%。

这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无关系。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中国产业发展一直以正向制造为主导,而在环境逆向循环、逆向制造领域没有形成很大的规模。

事情正在起变化,2012年以来,环境问题引起决策层的高度重视,GDP增长将与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考虑。国务院总理就曾公开表示,节能环保产业在中国拥有巨大市场……鼓励民营和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

投资必须紧密结合行业特点,环保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受政策影响显著。如今,产业政策的明确使得产业资本布局环保行业的时机成熟。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在第八届中国环境产业大会上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的全社会投资有望达到17万亿元。

政策的明晰使得包括清华控股和国开行在内的国有资本加大了投资环保产业的力度,但面对广阔的环保市场,仍嫌不足。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介绍,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面前,政府出资只能占10%到15%,其余85%到90%需要民间出资。

中植企业集团旗下的中植产业投资就是投资环保产业的民间资本代表。2015年以来,中植产业投资已将环保产业作为最为重要的投资方向之一。

目前,由中植产业投资领投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5亿元再融资计划正在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通过。这将是中植产业投资成立以来最大的单笔投资。

中植与格林美的合作早在2014年8月就已开始,斯时,双方合作成立中植格林美环保产业并购基金。该基金以环保产业为主题,在固废处理、水资源回收与处理、工业节能等领域寻找优秀的成长型企业作为投资选择。

事实上,产业并购基金的建立或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方向。2015年上半年, 多家环保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上。

做有尊严的价值投资

对于资本能给环保产业带来的改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充满期待。

“经历了近10年的初创+成长期,中国国内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环保企业在细分领域的技术水平已可比肩国际同行业公司。但中国环保产业做大需要靠规模推动。小打小闹不行。”许开华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企业要做大,需要更多资源。”桑德环境文一波亦对媒体表示,桑德环境旗下业务已向平台型发展,不追求控制,只想实现理想。

未来,环保行业将呈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中间的桥梁就是资本,产业资本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进入公司,有望让国内环保行业优势企业向龙头企业迈进;让其从体量较小的环保企业,逐步发展成国际体量的大企业。

事实上,国际大企业的发展从未离开过资本的支持。以2014 年优美科营业收入达 88 亿欧元的比利时环保企业优美科为例,其目前两大重要战略股东黑岩集团和GBL集团分别投资于2009年和2013年,截至目前股权占比分别为5.33%和10.61%。

格林美的长期目标是做“中国的优美科”,同样也需要寻找战略投资者的支持。

但环保产业投资还具有前期资本开支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环保投资追求的是一种综合效益,这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种隐性效益,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对于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般社会资本来说,环保投资并非其投资的优先领域。

这样的特点,也就决定了什么样的资本更能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上市公司需要找到长期资金充沛,有志于环保产业的投资者。对于只是意图短期收益后撤出的资本,不是上市公司的优选。”中植产业投资董事长张D表示。

不可否认,进入环保上市公司的资产也不乏看好短期收益的逐利资本。这类资本往往在参与定增后,过了锁定期就选择退出。而锁定期间,这类资本更看重公司短期效益,忽视公司长期发展。

“我们和产业资本的投资是有尊严的价值投资,赚来的不仅是钱,赚来的是对环境巨大的价值。”许开华表示,产业资本更关注中长期投资计划,并评估中长期投资计划能不能有效实行等。这类资本才是公司真正需要的,它将伴随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6月中旬以来,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大幅下跌。除国家资本救市外,各上市公司纷纷增持计划,包括公司大股东、高管在内也加入进来,以稳定本公司股价。

第8篇:资产置换范文

[关键词] 资产账面余额账面价值附带价值待交易资产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在企业的会计交易或事项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涉及或很少涉及把货币性资产作为交换媒介的交易、或在特殊条件下的进行债务重组。这种交换的最明显特征是交易的一方或双方将放弃非货币性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或投资性非货币性资产等),如以实物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债务重组等即属于这类交换。为了规范这类性质的交易我国制定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在这些会计准则中均涉及到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问题。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在满足确认为商业易的条件下,“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不能满足商业易的条件下,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在债务重组准则中也明确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将其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转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从上述准则的规定中不难看出,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债务重组的两种损益(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的确认与计量均于换出资产或转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有关(限于篇幅本文仅讨论资产的账面价值问题),那么,如何理解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确切含义,如何对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将成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债务重组以及其他以非货币资产转出为交易形式的各种交易中涉及到的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将就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以期澄清会计理论和实际动作中有关概念的混淆。

二、几种主要资产价值形式的含义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显然,从本质上讲,资产的价值的大小是由预期能给企业(会计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大小决定的。但资产的价值从不同的角度看,具有不同的含义和外在形式。可以从横向的角度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认识,即根据资产功能的替代原理,可以把完全竞争市场上的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交易价值作为企业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从未来的角度认识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资产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也可以从取得资产支付的代价上认识资产的入账价值,即为取得资产所花费的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三者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但如果对资产交易主体进行理性的假设,这三个角度确认和计量的资产价值应该是惊人的相同。因为,如果存在相同的或类似的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且交易价格低于自行建造成本,任何理性的主体不会对资产进行自行建造,反之亦然;同时,任何理易主体以任何方式取得资产都不是为了取得或占有资产自身,而是为了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说资产交易主体对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评价决定了理性主体愿意支付的资产价格或为取得资产愿意支付的代价。这实际也同时说明,在理性、公允的假设条件下,这三种确认和计量资产的视角所得出的资产价值可能会出现暂时的背离或差异,但从总体上、长期的角度看其所确认的资产价值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资产的使用和使用环境以及利用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所面临的市场的变化,已入账的资产价值呈现出动态的特征,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种资产价值的动态性决定了已入账资产的价值在不同的动态阶段形成了原始价值、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等不同的账面价值形式。原始价值是资产取得时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支出,是资产价值动态过程中资产取得时点的历史成本,也可以称为资产的初始价值。从资产管理的意义上讲,历史成本只说明取得资产时支付的代价,它虽对资产现实价值产生影响,但不能最终决定资产的现时价值。资产的账面余额是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因资产使用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折耗后的余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的新旧程度。但账面余额由于资产折耗的高度政策化而很难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如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等都不能称为或不能准确地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认识的资产价值在账面上的反映;从资产相关账户的关系角度看,是资产的原始价值账户与其备抵、附加账户轧抵后的余额。如果扬弃其价值估算时的主观因素可能产生的非科学性影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反映了资产未来赚取现金的能力,也是相同或类似资产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的交换价值在会计账户上的反映,同时还是重新购建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必要的和合理的支出。在一般会计理论或实践中均认为资产在账面上的价值形式的转换到此就结束了。实际并非如此。资产价值的动态形式并未到此结束。如果会计主体基于各种目的,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易或债务重组需要处置资产时,在会计核算程序上,被处置资产必然会从该资产的原账户中转出,在会计账户中注销需要处置的资产。但会计账户中所注销的资产价值是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而实际实施资产处置行为确是一个行为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会发生因处置而带来的处置相关税费,有可能发生伴随处置资产相关的其他权利或义务的转让。而这些税费和权利或义务的转让实际上并不包含在原资产的账面价值中。这样便产生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转让的价值之间的不一致。因此,真正转给受让人的资产价值不是原资产账面价值,而很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原资产的账面价值。作者认为这应该是企业资产价值的运动中的一种新的形式――待交易资产价值。

三、待交易资产价值的构成分析

如果会计主体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易、债务重组或其他非货币形式的会计交易或事项,并且在这类交易中使用资产转出价值作为判断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损益,或者以资产转出价值作为其它相关资产入账价值的决定因素时,就需要分析资产转出后的价值及其构成,这里,资产转出后价值也称为待交易资产价值。待交易资产价值是指将要进行的资产交易的价值,是由原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资产在其转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以及因资产转让产生的可能需要放弃的相关资产权利或承担的相关义务构成。这里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传统的资产账面价值相同,即资产的原始价值与该资产的各备抵、附加账户的余额轧抵后的金额。资产为实现交易发生的相关税费以及因资产转让产生的可能需要放弃的相关资产权利或承担的相关义务也称资产的附带价值。因此,待交易资产价值是有由原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转出或换出过程时的附带价值决定的。由于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在会计理论和实践中已有定论,因此本文对待交易资产价值的论述将主要涉及到资产转出过程中的附带价值。作者认为资产转出的附带价值以及对会计核算影响的分析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的资产转出价值一般是指在资产转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这实际上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在资产转出过程中除了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外还包括可能的相关权利或义务的转让。资产的权利或义务从与待转出资产的直接关系上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内在于资产本身的权利或义务,这些权利或义务与未来资产的使用有关。如资产未来使用可以为资产权利主体带来的经济利益即是直接内在与资产本身的权利。二是资产附带的权利或义务。这些权利或义务是资产过去的使用或功能的发挥在现时形成的权利或义务,即在资产交易时这种权利或义务已经存在。如企业投资可能形成的业已存在的收取股利或利息的权利,这些权力是过去资产功能发挥作用形成的现时权利。如果将待转出资产区分为主体资产和附带资产或负债,那么待转让资产的价值的确认和计量就取决于资产主体转让资产时原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主体资产所包含的附带权利或义务是否一并转让。如果在主体资产转让中不包括附带权利或义务的转让,那么资产转出过程中的价值构成不包括与资产转让相关的附带权利或义务的价值,待转出资产的价值即表现为原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在资产转出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如果主体资产的转出协议包括业已存在的相关权利或义务的转出,那么,相关权利或义务将由受让主体享有或承担,待转出资产价值将有原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转出中的相关权利或义务的让与价值和资产转让过程中由转让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用组成。这实际上已经表现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待交易资产价值的区别

第二,从涉及非货币性资产转出(换出)过程分析,无论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债务重组,抑或是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形式,其资产的实际产权转移过程均会涉及到两个阶段:一是为实现资产产权交易的发生而必需的资产交易准备阶段;二是实现资产产权转移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均会发生相关税费,但这两个阶段所发生的费用的性质是不同的。在为实现资产产权转移的准备阶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与资产自身的性质直接相关,这种费用是否发生于未来的具体交易形式无直接联系,仅仅归属于将要交易的资产。如以固定资产进行交易可能涉及到的与未来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有关的固定资产清理相关税费等技术于这一性质。另一种费用是直接与交易的具体形式相关的费用,即被交易的资产为实现产权转移而必须发生的相关税费。这种费用直接与资产的产权发生变动有关,如以存货进行交易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从这两种相关费用的性质进行分析,第一种相关税费应直接归属于转出资产的附加价值中,因为这种税费是在未直接涉及到具体交易形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是资产在会计核算中区别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另一种价值形式的组成部分,构成待转出资产价值。而第二种相关税费应归属于与资产交易直接相关的税费中去,因为它直接与资产的交易,即资产的产权发生转移相联系。从这种意义上讲,会计准则中所提出的“与资产交易相关的费用”即是指这种性质的费用。但这两种相关费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却是不同的。第一种费用构成转出资产的价值,影响到转出资产确认的损益并构成换入资产的价值;第二种相关费用仅影响换入资产的价值但并不影响会计主体的损益。

第三,从转出资产以及附带的权利或义务所属的账户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在资产转让时,如果存在附带权利或义务(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权利或义务),这种资产的交易会使得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转出后资产的价值存在加大的差异。因为如果存在附带权利或义务的资产转让,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权利或义务有可能也应一并转让予受让方。此时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转出后资产价值会存在不同。这种差异是由于转出资产时,主体资产所附带的权利或义务的价值决定的。如对股权或债权后债权投资进行转让时,所转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该股权或债权投资账户的余额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的差额组成。但该股权或债权投资转让时可能存在被投资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由于该股利或利息在账务处理时应计入相应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并不在股权或债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等性质的账户种记录。如果以投资进行交易,转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显然是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而不可能是包括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的投资账面价值。但伴随着股权或债权的转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的权利可能也一并转让给了受让方。由此会产生形式上的原转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转出后的资产价值的不同。确认资产转出损益或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时,很可能需要借助于转出资产的待交易价值即资产原账面价值和附带价值来确定,而不能简单以原转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转出资产的损益或以转出资产决定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第9篇:资产置换范文

【关键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允价值; 判断标准; 会计处理

我国财政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有关术语进行了重新表述,将旧准则中的非货币易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重新采用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价值的一种可选计量模式,并较详细地规定了其运用条件。显然,新旧准则在交易确认问题上没有本质区别,但在交易计量方面有实质性差异,新准则更为详细、复杂。

下面,笔者对该准则中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进行阐述,并结合案例,对如何合理地应用该准则进行了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只能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此,这两个条件是决定是否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关键。那么,如何理解这两个条件呢?

一、商业实质的判断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量,关键是看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这也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引入的重要概念。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有两个判断条件,满足两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判断商业实质时要比较换入、换出资产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在时间、金额和风险方面的差异,看差异是否显著。当然,一般是预计换入该资产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比换出资产大,换出资产方才可能将一资产换出,换入另一资产,即该交换对换出方是有利的,则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比如,企业A与企业B分别有位于市区和郊区的两栋建筑物,建造时间及成本均相同。显然,位于市区的建筑物(地理位置较优越)预计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大于位于郊区的建筑物,如果二者交换,通常企业B要支付部分补价给企业A,企业A才愿意交换,这样的交换就具有商业实质。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判断商业实质时,还要考虑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因素,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比换出资产起到更大作用,使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的经营活动部分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即该交换对换入方是有利的,则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仍如上例,企业A与企业B分别有位于市区和郊区的两栋建筑物,建造时间及成本均相同。企业A急需郊区的建筑物扩大生产规模,而企业B也正急需市区的建筑物扩展销售。双方换入的资产满足了各自经营活动的特殊需要,换入资产在本企业的使用,预计将来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要大大超出换出资产在本企业使用预计将来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且超出数与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占有较大的比例,则这样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在进行商业实质的判断时应特别注意交换涉及的资产类别。一般来说,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因其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不同,通常其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较易判断。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是同类资产的交换情况。因为同类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既可能显著不同(如上例),也可能相同,其交换因而可能具有商业实质,也可能不具有商业实质。例如:2007年11月,A石油销售公司的浙江分公司发生93#汽油的暂时供应紧缺,与此同时,B石油销售公司的黑龙江分公司也发生了93#汽油的暂时供应紧缺。为了避免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满足客户需要,两家公司可以在两个地区交换各自的存货,即由A石油销售公司的黑龙江分公司,提供给B石油销售公司的黑龙江分公司一定数量的93#汽油,同时由B石油销售公司的浙江分公司提供给A石油销售公司的浙江分公司相同数量的93#汽油。象这样的同类资产交换,不满足商业实质判断的任何一个条件,一般也不会产生损益,因此不具有商业实质。

另外,判断商业实质时还要注意交换双方是否是关联方关系,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交易双方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表明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因为,如果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被认为具有商业实质,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损益,那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很容易变为关联方企业转移利润的手段,不利于国家的监管。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又一必备条件。公允价值确认的前提条件是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信息是对称的、双方是自愿的。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确定的交易金额,是大家公认的交易价格,是资产的内在价值、经济价值。公允价值的确定必须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可观察的市价、估价基础及方法必须具有公认性。当交换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可用下面的一种方法来确定时,可认定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市场交易价格法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市场交易价格反映了交易双方公平竞价的结果,当前或最近时期同类或类似产品的成交价可作为资产的公允价值,此时的公允价值具备可靠计量性。若是旧的资产还应考虑其成新度,如固定资产需考虑折旧程度。

(二)现行成本法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即其现行成本具有可靠计量性,可以依据在现行市价下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必要的原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辅助费用等成本加上国家公布的行业平均利润予以确定。如固定资产、存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三)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

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价值估价的一种科学方法,既考虑了资产的时间价值,又考虑了资产的风险价值,可以用于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四)资产评估法

当交换的资产既没有活跃市场的交易市价作参考,又不能使用现行成本法和预期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合理的估计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据以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无期限的无形资产。

公允价值确认标准的选择顺序是:该资产的现实交易价――同类资产的市价――类似资产的市价――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公允价值的确认一定要满足公平、公正、普遍认同的原则,尽量兼顾真实性和相关性原则。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的规定,当且仅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计价基础,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这里,只要换入、换出资产其中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就应以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如二者的公允价值都能可靠计量,一般应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计量基础。当然,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那就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例1,甲公司以其不再用的设备与乙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的货运汽车交换。甲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为此项交换,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设备清理费用1万元。乙公司换出的货运汽车账面原值为14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假设甲公司换入的货运汽车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使用和管理,且没有对换出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甲公司以其生产经营用设备与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货运汽车进行交换,该项交易中不涉及货币性资产,也不涉及补价,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出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可以可靠计量,因此,该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换入资产的价值,即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累计折旧2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1 200 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000

贷:银行存款10 000

3.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10+1=111(万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 1 11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 01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000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1.涉及的补价占非货币资产交换交易总量的比重

新准则给出了一个25%的参考比例,具体地,补价应控制在交易总量的25%以内。

其算法如下: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2.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及损益的确认与计量

支付补价的企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补价的企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应确认的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收到的补价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可见,无论是支付补价的企业,还是收到补价的企业,其损益的确认与计量实质上均是企业换出资产损益的确认与计量。

例2,仍以例1为基础,甲公司以其不再用的设备与乙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的货运汽车交换。甲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3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为此项交换,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的补价。乙公司换出的货运汽车账面原值为10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公允价值为8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没有对换出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换入的货运汽车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使用和管理。

甲公司(支付补价方):

(1)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换:

补价所占比重=10/80=12.5%<25% 属于非货币易。

(2)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80+0=80(万元)

(3)应确认的损益=80-(80+10+0)=-1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账务处理如下:

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累计折旧 5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 300 000

换入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汽车 800 000

营业外支出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0 000

银行存款(补价) 100 000

乙公司(收到补价方):

(1)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易:

补价所占比重=10/80=12.5%<25% 属于非货币易。

(2)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80+0-10=70(万元)

(3)应确认的损益=70+10-(85+0)=-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账务处理如下:

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850 000

累计折旧150 000

贷:固定资产――汽车 1 000 000

换入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设备 700 000

银行存款(补价)100 000

营业外支出5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50 000

总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适用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必须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公允价值是否可以可靠计量作为重要的判断标准。新准则这样规定,可以大大增加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减少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从整体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以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蓄意操纵利润。

【主要参考文献】

[1] 龙秀枝.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应用探讨.会计之友,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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