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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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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

第1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 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3(c)-120-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3]。为规范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国务院和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具体做法如下:

1 成立组织,建章立制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我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并相继制订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登记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具体措施、医疗废物院内转运程序、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等,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1 医护人员的培训

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场所要求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知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等,积极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识,使他们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4-6],并将此项培训列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的常规内容,我们还把培训内容以院感通讯的形式下发到全院各科室,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强化意识。

2.2 保洁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保洁人员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医院感染的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必须注重和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知识、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送、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在培训之后,每月对保洁员进行一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将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案,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3 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3.1 分类管理

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首先,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在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内,不得将医疗废物混装生活垃圾中。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和药物性5类分别处理,并放在指定污染区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破、防渗漏的黄色专用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放在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内,严密封口,注明科室、时间、废物种类等;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2 严格交接班登记

暂存处专职人员应携带医疗废物登记本与科室人员进行登记。登记时应如实记录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并有双方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3 职业安全防护

凡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存在被感染的危险,应严格执行正确操作规程。专职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水围裙、防护眼镜、雨鞋等;上岗前体检,建立专职人员健康档案,同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等免疫接种。

3.4 暂存地管理

专职人员每天运送医疗废物后,在贮存地对运送工具用1 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后备用,集中贮存地的收集箱、地面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冲洗,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平时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严防儿童及拾荒人员进入。

4 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地避免了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周海波,周海鸥.医疗废弃物的处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6):194.

[4]马建雄,吉水.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3):131.

[5]肖西平,张建莉,黄利虹,等.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8):914-915.

第2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 医疗废物 规范 管理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通过不断的完善各类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了医院及周边环境,杜绝了有害物质的流散;现将管理的措施报告如下。

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医务处、护理部、院务处领导及医院感染办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监控员为成员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各自在管理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1],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条例,医院感染办负责拟定全院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督查[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水平

为提高大家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方法及要求、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制定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流程图,要求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如有液体或熔融物溅出危险时,还须配戴护目镜。并对收集站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消毒方法、管理方法、防护技术的培训,要求其工作时切实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认真交接,登记完整。每年1次进行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其进行免疫接种。

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措施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实施细则。

要求做到: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规定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②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③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紧密、严密的封口方式。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帖标签,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等警示标识。④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传染性排泄物,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包装物及时密封并做明显标记。⑤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科统一回收、集中处置。⑥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⑦保洁公司指定专人专车专线每天下午4时负责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与科室负责的护士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并实行双签名。⑧禁止各科室和个人转让、出售医疗废物(如输液器、药瓶等)。⑨保洁公司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回收公司认真交接登记,并负责医疗废物周转箱的使用保管。

组织督查,及时整改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院感染办负责医疗废物日常监督、检查。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知不够,如为了图方便,随手将医疗垃圾丢弃在生活垃圾袋内或进行医疗操作后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等现象。对科室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要求督促整改。并将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纳入绩效管理方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与当月科室收入挂钩(每增减1份暂按60元计算),做到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医院交叉感染,避免院内、院外环境污染。

医疗废物因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因此如果对医疗废物不加以严格规范化管理,可能发生污染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的流散,因此科学管理医疗废物,是有效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医院环境不受污染,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第4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危险废物;处置现状;集中处置设施;管理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source, distribution of Handan city 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treatment status and problem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posed disposal method is suitable for the situation of Handan city and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government and departments.

Key words: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of concentrated disposal facilities;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F0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近年来,由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不当导致许多污染事故发生,造成了许多环境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存贮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力度,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最近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等联合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国家环保部、卫生部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设区市和县级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限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针对国家今后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结合目前邯郸市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分布特点、处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市危险废物的建议及对策,供政府及决策部门参考。

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流向

邯郸市工业以钢铁、煤炭、化工为主,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把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国家级重点源;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以及产生和贮存危险废物的“双三十”企业列为省级重点源,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重点源。根据2012年省环保厅重点源普查数据,初步确定邯郸市32家年产危废10吨以上的企业,产生总量在8000吨以上,主要以钢铁、炼焦、化工为主。这些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大部分与石家庄、保定等两地危废经营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2.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置现状

2.1危险废物的管理现状

邯郸市按照国家及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属地危废产生单位产生的危废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废五联单转移审批制度。也多次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钢铁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初步建立了邯郸市危险废物信息库。目前基本形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管理3大业务系统。

2.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邯郸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年产约为1.2万吨,其中省级重点源8000吨/年,市级重点源4000吨/年。全市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每年约5000吨。目前邯郸市只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年处置能力3000吨;邯郸市没有一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邯郸市危废产生单位主要与石家庄、保定危废处置经营单位签订协议进行处置,路途遥远,处置成本较高。

2.3 邯郸市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现状存在的问题

2.3.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

申报登记制度是最基本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之一,是环保部门获取企业废物产生及其流向信息,科学制订废物预防战略的重要手段。危险废物的产生多为工业企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实行“谁产费谁付费”的原则,由于危险废物处置标准高于普废,对于企业来说,确定的危废数量越多,则处置成本越高。普废的吨填埋成本是50元-100元/吨,危废则在1400元-3000元/吨,如此大的成本差距,企业是不会主动给自己提高成本的,所以危废产生单位瞒报、少报危废产生量就比较普遍。

2.3.2邯郸市还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

邯郸市行业以钢铁、煤炭和化工为主,危废产生量较大。许多少报、漏报和不报危险废物产生现象依然很严重,隐形危废产生量很大。许多危废产生单位因为危废处理成本太高而没有真正地去处理,只是签个委托协议;另外个别危废处置经营单位处置能力有限,接受的危废产生单位委托处置的危废量远远超过该单位的处置能力。目前邯郸市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这就给邯郸市带来了较大的污染隐患和环境安全问题。

2.3.3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足,执法能力亟待加强

目前省级管理部门编制仅12人,邯郸市还没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该管理职能在市局污防处,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执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种类逐渐增多,跨市转移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专业队伍。

3 危险废物管理对策与措施建议

3.1要建立一套废物管理目标评价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综合采取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经济等手段,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相关方的积极性,建立可持续的管理体制。可持续的危险废物管理应是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技术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几方面的统一,是一个多目标优化过程。不注重源头减量、只关注最终处置设施建设的管理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设施建设永远赶不上废物产生量的增长速度。危险废物管理的多目标性,也使得考核其可持续能力的指标的多样性。因此,必须重新审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建立贯穿废物生命周期的多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判断废物管理可持续能力和废物管理实施效果的定量评价工具,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提出改善措施。

3.2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危险废物预防与减量化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均较高,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清除污染的成本往往是废物控制和预防成本的10~100倍,因此世界各国均将废物的预防和减量化作为废物管理的首要措施。通过立法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环境审计,尽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政府应推进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减量化技术的引导与示范;争取一定期限内完成全市年产生量10t以上的重点产生源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3全力推进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市场回报率低,运行成本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展缓慢,处置能力远远滞后于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为改变这一状况,应从加强监管和创新管理模式入手,积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首先,应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邯郸市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承担全市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任务;其次,制订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制度实施办法,保障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通过征收行政代处置费用的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3.4必须加强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发〔2012〕8号)提出“各设区市成立专门的固废监管机构,加强县级固废监管能力建设”。为满足废物管理的需求,邯郸市需要建立专职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在监管手段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分析和掌握危险废物的变化趋势及流向,提高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和辅助决策能力。同时,建立面向公众的信息共享和平台,促进公众参与。

3.5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以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3项危险废物基本管理制度为重点,依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管理,摸清邯郸市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和流向;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切实掌握和控制废物流向;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严查和杜绝非法经营现象,对于不按环保要求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或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加强对产废企业自建设施的监管力度,将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以自建设施处置为名非法倾倒。

加大对不依法申报、非法转移、无证经营等违法现象的执法力度,完善对违法现象的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群众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

3.6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鼓励公众参与

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起全社会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和防治的重视;建立相关机制,鼓励相关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交流。

4 结论与建议

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环境风险,必须综合采用技术、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促进政府、企业、公众的广泛参与,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要实现可持续的废物管理目标,首先应建立多目标的废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能力。其次,建立适当的激励政策和运行机制,促进各相关方的共同参与,如鼓励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废物预防和源头减量;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社会参与、政府监管”模式鼓励企业提高利用和处置技术水平;通过收费政策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体制,促进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通过加强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处置设施建设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等。

5 参考文献

[1]《“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

[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国家环保部、卫生部联合

[3]《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环保厅、卫生厅联合

第5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基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医疗废弃物是含有大量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对人的健康构成危害,对环境污染构成威胁,其病毒、细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百倍千倍。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和环境污染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已将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危险的首位[2]。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和环境污染的程度愈来愈大。我国政府于2003年就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的处理给予极大的关注。我省各地市按照当地的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条例,每年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可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理可操作性小,对医疗废物及其危害性的认识不足,警惕性差,更加加大了医疗废物的危险性,也加大了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尤其是在山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经济欠发达,在职职工学习培训机会少,政策性文件不能及时送达。为了了解基层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和在职职工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知晓程度,笔者于2009年度随县创卫办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基层六家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医务人员

1.2调查方法:

采取现场查看,并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获取所需信息。

2、结果

2.1现场查看结果

对六家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医院只有一家(部分制度),其它医院均无制度可查。各医院均对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不予分类。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用后不做消毒、毁形处理,带针的医疗废物随处可见。(治疗室、病室、职工住宅区、垃圾场都可见到)。检查时只有两家医院偶尔采取焚烧处理,其它医院均同生活垃圾一道倾倒于垃圾场。个别医院还用使用后的输液吊管做成吊网等扩大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用途。

2.2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内容的知晓率: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被调查的52人中,有38人不知道《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出台,也不了解其内容,占调查总人数的73.1%。

3、讨论

医院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不仅对人体造成感染的危险,也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严重时可能会造成疾病的流行[3]。此外,不法分子收购使用过一次性医疗用品,再回流到医疗机构或在社会上为吸毒者提供便利条件,给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已引起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加强医疗废弃物正确安全处理,对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调查发现,偏远山区基层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出台和相关内容知晓率极低,同时医疗废物处理存在严重隐患,乱扔、乱放现象十分严重,人群接触机会很高。只有掌握更多医疗废弃物管理知识,了解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才能做好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这项工作。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3.1必须认真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医疗废物处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分类、收集、存放和销毁。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设立医疗废物存放间并设标识牌、上锁,保证医疗废物不被盗用和丢失。指定专人将收集后暂存的医疗废物集中至焚烧或填埋地点进行最终处理。

3.2加大政府部门监管力度,强化政府责任[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处理应由地方政府牵头[6]。在处理方式上政府要主导,要推行区域性处理,要统一规划,总体布局,合理设点建立处理设施,在处理技术上政府要引导,要鼓励采用无害化处理,以免焚烧时引起二次污染。县政府应注重和加强监管力度,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逐步规范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落后面貌。

3.3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产生危害的认识。

对国家的一项法律法规知晓率只有7.7%,这一结果反映了基层医疗单位对国家政策、法规的不了解,信息的闭塞。不能正确处理医疗废物,乱扔、乱放现象十分严重,这也反映了基层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产生的危害不了解,缺乏对医疗废物防范意识,因此县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认识。

3.4加大处理资金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我县未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卫部门涉及的县城区医疗机构大部分采取土建炉进行焚烧处理,偏远的山区医疗机构选择同生活垃圾一道倾倒处理。目前,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再回收利用监督管理,在环节比较薄弱,可能会造成流失或重复使用。因此,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和农村诊所监督管理,加强经费投入,建立符合环保技术要求的医疗废物焚烧装置,尽快使基层医疗废物处理走向无害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总之,本次调查结果告诉我们,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和医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知晓率不容乐观,存在储多方面的问题,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寻找一条适合于我县实际情况的处理途径。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自觉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依从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7.

[3]张红玲.医用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全程质控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5)454-455.

[4]石英,齐立洪,邵萍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技术[J].天津护理,2003,13(5)454-455.

第6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措施

医院在救治患者的同时产生大量的医疗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日益加大,良好的医疗环境已成为百姓判断医院等级的重用指标之一。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以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委员会成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责和质量考核标准,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处罚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考核标准》等,并下发各科室,指导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2专人监督与管理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属总务科主管、医院感染管理科监管。四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固定四名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全面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时储存等日常监管工作。为专职人员提供了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了专职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3.1产生地的管理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将各自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别置于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专门容器内。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袋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漏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重量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填写内部交接转移联单,内容包括:交接日期、科室、种类、数量、包装情况等,交接双方签字,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留医院感染科备查。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袋口的封扎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

3.2规范管理 医院投资新修建两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配备了病理性废物低温储存柜,具有防火、防鼠、防蚊蝇、蟑螂以及相应的清洁消毒设施。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制作了各种警示标识、标签。

3.3日产日消做好记录 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泸州垃圾场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垃圾不超过48小时,泸州垃圾场及时来院拉走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3.4暂存点的管理 一、二门诊、感染科垃圾由一二门诊护士长每日督促管理,院感科每周抽查一次,住院部由总务科、院感科直接管理。暂存点管理工人每天必须对暂存间的地面、墙壁、收集箱进行擦拭和冲洗消毒;室内通风,每次垃圾运送结束后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对盛装容器、地面、墙面进行彻底消毒,做好记录。

3.5统一标识、统一模式 为了使全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对各科室的污物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制作统一的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失性废物、生活垃圾"等。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定位置、固定容器,加盖密闭存放。有效杜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放现象。

4加强重点部门管理

对一些存在高危险因素的科室如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实行重点和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规范处置。对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将传染患者产生的所有废物置于双层专用包装袋内,经有效封扎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医疗废水经含氯消毒剂有效消毒后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标本、培养基、菌种、毒种等,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地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1-3]。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人群,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新上岗人员。

5.1医务人员的培训 培训重点内容:法律法规、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职业防护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流程、职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认识,推进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整体工作。

5.2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的培训 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参与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等工作,因此,我们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流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储存、暂存地的清洁、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每年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处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安全、有序。

5.3新上岗人员培训 对于实习、进修、新调入和分配人员,重点进行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

5.4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 医院的卫生保洁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不固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自工作中的防护意识和消毒概念较差,为此,我们不定期组织培训,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在培训中,以现场施教为主,教会他们,处理污物时如何防护、洗手、消毒;发生职业暴露时如何处理等等,不断强化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5规范患者的行为 为了规范患者的就医行为,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教,如护士进行健康宣教、制作一些有引导的图案提示,张贴在一些重要部门,提示患者和家属将手中的棉签、棉球等废弃物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性。

由于管理规范,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所以,在医疗废物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医院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患者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现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并且得到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认可。

通过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管理,是体现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保障[4]。

参考文献:

[1]李玉荣,李小芹.医疗废物回收环节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7,18(2):2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第7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现况调查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同年11月30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将番禺区的三镇(东涌、大岗、榄核)划入南沙新区,南沙区的版图扩充至800多平方公里,人口增加两倍至70万。为了解全区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管理现状,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普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总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南沙新区范围内的公办基层医疗机构130家(其中:6家社区中心、124家村站)。

1.2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进行打分,对全区公办基层医疗该机构进行普查。

1.3研究内容 2013年7月~11月南沙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本辖区内的公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打分,进行统一汇总后,通过SPSS18.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

2.1执业许可情况 全区医疗机构均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能按照核准的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合格率为100%。

2.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 5家(83.33%)社区中心医护人员能出示有效证件;110家(88.71%)村站医护人员能出示有效证件。

2.3消毒灭菌工作 6家(100%)社区中心和108家(87.01%)村站安装紫外线消毒灯,每天消毒并登记。6家(100%)社区中心和62家(50%)村站配备洗手消毒液。5家(83.33%)社区中心和95家(76.61%)村站每天对诊室、诊台进行消毒并登记。

2.4门诊日志及登记 各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均配备门诊日志,4家(66.67%)社区中心和62家(50%)村站登记完整。

2.5医疗废物处置 各医疗机构均了解国家相关医疗废物管理内容,均做到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但主要进行感染性和损伤性的分类。收集了6家(100%)社区中心和61家(49.19%)村站配备专用塑料袋、锐器盒。6家(100%)社区中心和32家(25.81%)村站配备医疗废物暂存柜。6家(100%)社区中心和89家(71.78%)村站能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登记。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实行集中处理。4家(66.67%)社区中心和89家(71.77%)村站的医疗废物做到2d收集1次(见表1)。

3 讨论与分析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和基层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尤其是村站。70.97%的村站由乡村医生执业或助理医师执业,49.19%的村站配备医疗废物专用收纳容器;医疗废物处置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基层医疗机构大多业务量小、分布散、路途远,基于经济利益和现有条件的制约,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回收网络不健全[1],势必导致硬件条件不能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2],有可能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及危害。

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不严,特别是患者就诊的登记情况和消毒灭菌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仅有76.61%的村站每天对诊室、诊台进行消毒;50%的村站门诊日志登记完整。

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地理位置较偏,经济状况一般,如果政府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等,都无疑为基层医疗机构真正落实各项管理规范造成障碍。建议政府:逐步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的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诊室消毒灭菌和传染病疫情监测、统计、追踪等工作,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

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并非仅有焚烧一种方法[3],如果仅对输液器进行焚烧处理,不但浪费资源,而且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并且没有做到能源和资源的合理利用[4]。建议政府引导有资质企业介入输液器、注射器等的回收利用,制作利器盒、包装袋和周转箱等物品。

参考文献:

[1]杨璐,王欲圣,徐庆华,等.安徽省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调查[J].安徽医药,2010,14(9):1082-1084.

[2]高春玉,王善雨,杨元平,等.36所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调查分析[J].中 华 医 院 感 染 学 杂 志,2009,19(7):817-819.

第8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国务院2003 年6 月16 日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社区门诊的垃圾分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及部分生活垃圾。由于受地理位置、环境、设施等条件的限制,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和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如处置不当,将会污染环境,危害身体健康,甚至会造成传染病的流行。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为此, 我们对我院8 个社区门诊部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现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社区门诊部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部分生活垃圾等,感染性废物包括一次性口罩、帽子、纱布、注射器、输液器、手套、血液、体液、冲洗液、及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等。损伤性废物包括针头、刀片、缝针、安瓿等。2011 年9 月,通过对11 家外设门诊部的突击检查,收集损伤性废物457 kg;感染性废物980 kg,生活垃圾304 kg。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 存在问题及现状

2.1 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分类

实施医疗废物环境规范化管理的关键环节首先是要做到严格分类放置,由于门诊流动人员多、少数工作人员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或是为图方便,将利器、针头损伤性废物放入感染性废物容器内、感染性废物放入生活废物容器内、生活废物放入感染性废物容器内等,如使用过的棉球、棉签、输液贴膜、采血器、输液针头及玻璃安瓿等用物,易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1]。

2.2 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规定

社区门诊部护理人员偏少,管理意识差较差,常是忙于配药、打针而疏于管理。清洁工为图方便进行凭感觉估算重量,在登记本上写上称重时间、重量, 两人未进行认真核实就签名字,也常有漏签、补签或代签的现象, 存在一定的流失隐患。

2.3 医疗废物的包装不规范

为了节约开支,减少消耗,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存放的医疗废物过满,不利于封口,同时标签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利器盒不注明启用时间,未做到定时更换。

2.4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管理不规范

由于个别门诊部离医院较远,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不能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通过检查发现后及时予以批评,并与经济处罚挂钩,对个别容器不清洁,检查人员当场督促清洁工人进行消毒、清洗处理,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出现的缺陷,及时予以指出纠正。

2.5 社区居民对医疗废物知识匮乏

由于门诊人流量大、宣传不足和缺乏相关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多数社区居民将拔针时按压的棉签随意扔在生活垃圾桶中或者将用后的医疗废物带回用作他用。

2.6 各种应急预案知识了解不够

不能正确掌握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时的应急预案,应加强定期学习,同时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锐器损伤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3 对策

3.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并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各社区门诊部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由负责人任组长,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环节和终末质控。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封口、标识,使用专用容器盛装,感染性废物3/4 满时,将塑料袋扎口并标识,损伤性废物放于符合标准的具有不撒漏、防刺穿、有损伤性废物标识的利器盒内,3/4满 (48 h内)时封闭集中处置。同时由医院专人专车负责医疗废物的清运, 每日一次或者至少每两日一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把制度落实到工作中来。

3.2 加强沟通齐抓共管

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方案,同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写出书面报告,与各相关部门及时联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保质保量的完成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工作。

3.3 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医疗废物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能做到从医务人员到清洁员,人人知法律,人人会应用,提高其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3.4 加强环节质控责任到人

制定计划,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门诊部进行检查,从医疗废物的分类、容器是否符合要求、收集交接登记是否按规定执行,到医院专人专车转运全过程的检查,认真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查找相关的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提出通报批评,并有持续改进措施。

3.5 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的投入

为使各门诊部医疗废物得到更好的管理,医院领导加大了投入力度,配置了专用的医疗废物储装桶,配备专用称,准确称量该部位医疗垃圾的重量,制作了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及宣传画,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人们积极地配合医疗废物管理。同时增加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一辆,做到日产日清。

3.6 全民动员共同防卫

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知晓率,同时做好监督工作,使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和监督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4 结论

通过对社区门诊部医疗废物管理现状的调查,体会到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持之以恒,从它的领取、使用、收集、暂存、运送、上报核实等各环节抓起,才能实现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社区门诊部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更是防止医疗废物扩散造成疾病传播、污染环境和维护辖区居民健康安全所必需的[2]。

参考文献

第9篇: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方法范文

【关键词】 具体标识法; 神经外科; 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混放

【Abstract】 Objective:To probe the effects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in improve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Method:25 trash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ward in our hospital from April 2012 to April 2016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the classification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garbage was observed.The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s were implemented in our hospital since January 2014,the medical waste mix were observed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and the distribution of medical waste of two time periods were counted.Result:Before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472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56 cases of mixed phenomenon, the rate of 11.86%;after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506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21 cases of mixed release,the rate of 4.15%,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

【Key words】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Infectious waste; Medical waste

First-author’s address:The Affiliated Xiaog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ogan 432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4.030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总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其他有害性的废物。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而在实际的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医院或科室人员,无视医疗废物处理法律,或因疏忽和知识匮乏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理的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合理的管理方法显得异常重要[2]。本次研究就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本院自2014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标识法,由此根据实施顺序就实施前后垃圾桶内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1.2 方法 将每个病房内的垃圾桶进行标签分类,嘱医护人员将神经外科科室内产生的废物用标有具体名称的标签对每个垃圾桶进行标识。每季度进行必要的医疗废物处理培训课程,告知医护人员,对收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对废弃的精神、麻醉、毒性药品,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3]。让医护人员了解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是国家列入法规管理的危险性废弃物,其中含有大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存在污染环境和引发传染性疾病的潜在危险。因此,要告知工作人员,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该放入对应的垃圾桶,要增加其感性认知,如在治疗车上感染性废物垃圾桶上可以贴上“注射器、延伸管废物”,非感染性垃圾桶上可贴上“塑料包装袋废物”;护理车上的肺感染性废物桶上可贴上“尿裤”“吸痰管”“口服药杯”等字样,以此来提醒相关人员正确的处理医疗废物[4]。此外,所有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收集、贮存、运输机处置都应防治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且所有标识必须按照市环保局相关规定统一制作。感染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一律用正规公司提供,印有正规废弃物标识的包装袋进行分装,损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物品必须要有统一生产和标识的利器盒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新,保证其清晰易辨[5]。

其次,还应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首先管理层的人员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可将医疗废物的管理视为医院科室服务人的绩效审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并安排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医护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针对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不单单是医院感染问题控制的主题,更是医院整体形象的提升。因此,要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分类、处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将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做到规范化、职业化和科学化[6]。另外,要加强标识化管理,由医院统一规范不同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的处置室设施,严格按照卫生部2003年颁发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对要求放置包装袋、容器和周转箱的废物要配置好足够的包装袋、容器等。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标识设计理念、设计依据、医疗废物分类原则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工作流程。标识的左上角可以为医院或科室的标识或名称,标识中间要有标记明确分类的位置用于标记玻璃类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理性废物等。制作好的标识应由专人对医院各个科室进行发放,并统一指导回收人员进行粘贴,保证位置的固定、醒目。最后,还应出台规定临床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必须明确区别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标识进行分类,统一存放[7]。

1.3 观察指标 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并统计两个时间段内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20.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 字2检验,多因素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检验均为双侧,以P

2 结果

2.1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发生情况比较 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4.0360,P

2.2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情况比较 实施前,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主要为进修生和实习生,总共发现34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主要为实习生,共计发现12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显著低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13.6646,P

3 讨论

3.1 当前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现状 医疗废物是指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科学和医疗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本院医疗水平逐渐得到提升,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一直以来都还是医院很难完美解决的一个问题,其包括对某些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的过程。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防止医疗废物在产生、转移、贮存、处理等过程中造成多种污染,一般来说,医院肯定存在针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条例或制度,但因医院管理层人事不重视,或基层医护人员不熟悉操作流程,极易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8]。

医疗废物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病毒感染等情r,如不及时处理可能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神经外科医疗废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47类危险废物中。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针对医疗机构废物的处理也逐渐得到广泛关注。但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因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和监督机制,医疗废物的处理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和流失。再加上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和管理研究欠缺一个严格的体制和标准,如何改善和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成为医院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3.2 医疗机构废物处理方法 神经外科是医院的一个独立科室,涉及到的疾病包括颅骨、头皮、脑血管膜结构损伤、炎症、肿瘤、急性等功能紊乱疾病。神经外科涉及到的医疗废物包括传染性、化学性和神经性的医疗废物,而不同的废物必须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不同的放置和处理。针对神经外科的医疗服务来说可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虎穴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不同的废物污染情况不同处理的方法也有所差异。所谓感染性废物就是指被患者血液、w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主要有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和各种敷料,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器械、废弃被服等物品[9]。同时,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实验室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及毒种保存液都属于感染性废物。针对感染性废物最主要的就是对其杀菌和消毒,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感染性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废物塑料袋密封包装后,贴上标签;针对容易产生感染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并由医院进行废物的统一收回和消毒焚烧;针对被患者体液、排泄物等要用黄色医疗废弃物塑料袋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统一回收后进行焚烧[10]。

病理性的废物主要包括手术或其他诊疗过程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产生的动物组织、尸体等,病理切片后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针对病理性废弃物的处理应用黄色医疗废弃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对产生病理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由医院统一回收当日焚烧。针对术后产生的废弃肢体、肿瘤等由病理科保存,定期由殡仪馆回收焚烧。损伤性的废弃物包括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物品,针对这类物品的处理应放入专门的密封盒内,贴上标签后由科室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医院统一收回,利器盒密封后不允许再打开[11]。化学性废物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针对化学性废废弃物,因其量较多,因此需要批量进行回收,部分报废的器具应先到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由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药物性废弃物包括一般性废弃的药物如抗菌素、非处方类药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针对药物性的废弃物应统一交由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再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2]。

医疗废弃物的具体标识法通过将不同的废弃物按照某些标准统一分类,用专门盛装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塑料袋或利器盒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贴上标签,制定对应标签的有效处理方法,以保证准确的处理[13]。事实上,标识是一种传播的符号,它能够以精炼的形象表达一定的含义,并借助人类的惯性思维和想象力传达特定的信息,因此,社会各界对于标识法的用途较广。随着标识法应用在医疗服务的分类和处理中,受到医护人员的青睐[14]。实施具体标识法前,本院神经外科相关人员仅少部分人能够掌握正确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且存在很严重的知识缺乏问题,导致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回收及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对环境、人类的不必要感染,更阻碍了医院资深发展。自实施具体标识法后,神经外科医护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知识显著提升,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也显著减少[15-17]。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针对神经外科医疗废物处理,应实施具体标识法,提高相关人员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意识,制定严格、合理的处理管理制度,实现改善医疗废物混放情况的目标,从而促进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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