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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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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分析

第1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关键字:经济法学研究框架

所谓研究框架,就是人们在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比较定型的思维体系,包括切入点的选择、话语形式的认同、论证步骤和层次的安排等等。它表明一个学科在研究问题时惯于遵循什么理念和逻辑、从什么角度、依据什么要素、按照什么顺序来分析问题。它属于研究范式与方法的范畴,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学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已探索出许多研究框架,如以“主体-客体-内容-法律事实”为要素的法律关系研究框架,以“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为要素的主体资格研究框架等等,成功地论证了诸多法律问题。同时,这些研究框架一直处于不断创新的过程之中。经济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应当继承和发扬传统法学研究框架,同时还应当产生能对传统法学提出批评、进行挑战、突破其给定前提的新型研究框架,以提出和解决传统法学没有提出或解决的问题。法学界尽管对经济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争议,但对经济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却无人质疑,主要是由于它已经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法学的诸多研究框架。然而,人们对经济法学进行回顾和总结时,只重视各种观点、学说的综述,对其研究框架却缺乏必要的关注[1].本文拟从经济法学文献中梳理出对传统法学有所突破的研究框架,以吸引学界同仁投入到研究方法的探索之中。

一、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

经济法学比传统法学更加重视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并基于这种关系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这种研究是围绕经济现象、经济学、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而展开的。

(一)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与法律的关系,首先是经济现象与法律的关系。经济现象最直观地反映出对法律的需求,法律的作用和效果也可以从经济现象中得到最直观的评价。经济法学研究应当从观察和分析经济现象出发,来探求经济与法律互动的规律。当前,应当特别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可持续发展、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经济秩序、经济波动、金融危机等重大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具有跨世代性、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的发展模式,普遍被世界各国所选择。这一重大现象给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将环境、生态、人力资源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纳入经济法学研究的视野,从全新角度、更大范围、更长远利益来考虑经济立法的价值取向、决策重点和实施手段、政策后果的评价以及政府行为的作用方式等理论课题。在研究中,应注意到并非所有经济现象都有必要或可以由法律来规范。能对法律起决定作用、需要由法律来着重规范的经济现象,是常态而非短暂、定型而非临时的现象,是由深层原因而表层原因所导致的现象。经济法学只应研究这些经济现象,并依据以这类现象为对象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提出法律对策。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主要是分析其原因和机理,描述其过程和后果;经济法学研究经济现象,则主要是针对其利弊、原因和过程进行制度设计并寻求如何将其设计的制度法律化。

(二)经济学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作为对经济关系的“翻译”,其“翻译”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这就需要依赖于作为探索经济规律之科学的经济学。是故,经济学对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来说处于本原地位。无论是抽象的经济法基础理论,还是具体的经济法中制度,都体现了经济学与法学的交融。(1)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中,许多学者越来越重视吸收经济学的理论营养,运用经济学原理来论证经济法的存在依据、基本假设、调整范围、宗旨(或价值取向)、主体等基本问题。如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理论中,得出经济法为弥补“双重失灵”而存在的必要性和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之法的本质。又如从对政府的有限理性假设中,得出经济法所确认的国家干预应当与经济民主相伴同的适度干预。[2](2)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中,经济学的渗透甚为普遍。①经济立法中的许多概念,是转用原来为了把握经济事实而形成的概念或经济学上的概念[3],如公开市场操作、预算、垄断、经营机制、产权、私营企业。阐释这些法律概念,必然要借助相应的经济学原理。②许多经济法律制度建立和变迁的合理性及其内容,都需要经济理论的支撑。如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都能够从信息不对称理论中找到依据;又如金融立法对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或混业经营体制的选择,也可以从当时的金融风险理论中找到解释。③经济法体系设计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运用经济理论来论证。如有学者依据国家针对市场三缺陷(市场障碍、市场机制唯利性和市场被动性、滞后性)采取三调节(强制、参与和促导)的理论,将经济法体系设计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国家宏观调控法三大块[4].而笔者根据国有投资经营是宏观调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经济学原理,将国有投资经营法列入宏观调控法之中。④经济法律制度的运行绩效,可以运用经济理论来评价。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效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因而对经济法律制度作“成本-收益”分析成为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是规范经济行为之法,运用经济学研究经济行为所得的结论来检视经济法律制度,以判断其是否达到目的,更能客观评价其优劣。经济学是一门具有预测能力的学科,运用其理论和方法来分析现行或将要制订的经济法律法规,既可以对经济法的实施效果作超前预测,又可以增强经济立法的超前性。应注意的是,经济学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在部门经济学与部门经济法的关系中体现得尤为直接和明显。

(三)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5].经济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是以经济政策为主要媒介的。对于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应当从以下几个层次来思考:(1)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界限。主要是研究两者在表现形式、调整范围、稳定程度、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区别,从而明晰二者的地位差别和职能分工。(2)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主要是研究经济政策法律化的范围和途径。就范围而言,就是要界定哪些政策可以法律化。一般说来,只有中央政策、基本政策、长期政策才有必要法律化,地方政策、作为权宜之计的政策则不宜法律化。就途径而言,一般指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基本精神由法律具体化,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为法律所吸收;当改革中出现立法空白领域时,某些经济政策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必要通过执法和司法系统而直接适用。但这种“以政策代法”的现象必须从严控制。如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任何税收政策想在转化为法律之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指导和拘束人们行为的规范。(3)经济法律的政策化。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有:①经济法中的不确定性规范需要由相应的经济政策增强其确定性,给当事人展示一种明确的预期,这在反垄断法域尤为突出[6].②经济法的执行力度受到经济政策的严重影响,如美国反垄断法在20世纪60年代因风行中小企业保护政策而执行非常严格,70年代却因政策变化其执行由严厉走向宽松。③经济法中存在着许多政策性语言,这虽然有其必然性,但削弱了其确定性和约束力,以致出现了所谓的“软法”现象。这在宏观调控立法中尤为明显。为解决此问题,需要从立法技术层面研究“使软法硬化”的对策。

在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经济学理论向法学理论的转化问题。这主要是如何适当淡化经济学色彩、增加法学“浓度”,避免以经济理论来取代法学理论的倾向。(2)经济法学如何转换和选择经济学概念的问题。应尽可能使用在经济学界已有明确和一致含义的概念;立法中所使用的经济学概念,其法学含义应同其经济学含义相通;当立法中不得不使用有多种含义的经济学概念时,应当在法律文本或立法解释中明确选择其何种经济学含义。(3)合理使用法律经济学方法的问题。法律经济学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是以理性人、个人主义和完全竞争为假设的,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应当注意其在法学中的适用范围,不宜将其用来分析一切法律问题;效益目标应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准确定位,不宜过分拔高其地位;量化分析应当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不宜照搬国外的调查文献;经济分析工具应当尽可能从各种经济学科中寻找,不宜仅仅局限于微观经济学。(4)保持法学独立品性的问题。经济法学在贴近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的同时,应坚持自己的独立品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法学总是将研究重点放在对经济政策和方针的解释上,这种研究方法反映了经济法学贴近生活、解释实践的特征,但是当其一旦走向极端,就会背离法学应有的严谨科学态度,显得有些急功近利,缺乏法学本身应有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容易沦为纯“政策注释学”。

二、经济法规体系框架

经济法学界所提出的由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构成的经济法规体系(或称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整个法律体系由“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将传统法律部门中有关经济的法律规范,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进行重组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它体现了现代法以“经济性”为时代精神[7]的特征。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未能充分考虑到经济主题或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相比,它不仅是法律体系框架,而且还可以成为研究经济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

由于法律作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从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宏观调控、社会保障这四个方面切入的。这四个切入点较完整地反映了现代法规范经济的着力点,因而许多学者自发地利用经济法规体系框架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如运用这种框架讨论经济审判庭的存废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经济纠纷(即涉及经济问题的纠纷),按照这种框架来分类,更能显示出各种纠纷的特殊性,从而发现传统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分格局的局限。如市场主体法中的企业兼并与破产纠纷;市场规制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反垄断纠纷等纠纷;宏观调控法中的政府采购纠纷、税务征管纠纷等纠纷;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纠纷、劳资纠纷等纠纷,一般都难以套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解决,有的超出现行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收案范围;有的虽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渠道解决,但成本过高。因此,设置处理这类案件的专门机构(如经济审判庭、社会法庭),并制定相应的特别程序法,理论和实践上都非常必要。而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在原民事审判庭的基础上,撤销原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交通运输审判庭,相应改建成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的机构改革方案,值得深思。

利用此分析框架还可以分析其它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法律对策,例如西部开发、扩大内需、通货膨胀(或紧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现代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其调整对象是个复杂系统,涉及多类关系、多方主体和多种行为。在该系统中,含有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和社会组织内部等多类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在属性、要件、运行规则等诸多方面不尽相同,但又相互关联和制约;任一主体都处于多维关系中,在不同关系中相对各方主体处于不同地位,实施的行为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受不同的法律规制。传统的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有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用权利义务来概括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概念却涵盖不住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因素,从而使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只能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公法关系。经济法域中的社会关系,不仅有公法关系,而且还有公私法混合关系。作为主要是对私法关系(特别是交易关系)的一种理论抽象,法律关系框架对经济法域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如税收法律关系兼有权力关系和债权关系的双重属性,其运行过程中含有多个环节、涉及多种因素。而运用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来论述税法问题时,不仅不能实现权力关系与债权关系的有机融合,消除它们在实践运作中的冲突[8];而且与税制要素分析框架相比,对税收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税制要素分析框架实质上就是“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我们注意到,现代经济立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招标投标法》等都不是按照法律关系框架,而是以主体、行为和责任作为其基本要素来进行设计的。这种框架实际上对各个法律部门都通用。对经济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结构进行研究时,也应以“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为主、法律关系框架为辅。

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中,主体理论一般应回答以下问题:(1)给主体定位。将主体置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综合其在所处多维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对其进行全方位、宽口径定位,如既在实体法中定位,也在程序法中定位;既在市场规制中定位,也在宏观调控中定位;既在市场交易中定位,也在市场竞争中定位。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主体定位所受到的诸如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制约因素。(2)确定主体资格。这主要研究取得特定主体资格的必备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和方式,特定主体资格的内涵和内容构成,特定主体资格与相关主体资格的关系,以及法律主体与社会实体之间的关系,等等。(3)设定主体体系框架。这主要研究一定体制下主体的法律形态,并按不同标准对主体进行分类,以凸显其具体人格,并展示其对不同方位相对人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依主体的职能,主体一般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工商者业团体、消费者团体、劳动者团体、职业介绍所、商业银行等社会中间层主体;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4)评价和选择主体立法模式。这主要研究各法律部门关于主体定位的立法分工,分析现行立法体例的特点和利弊,在既定体制下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

行为理论主要是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市场规制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具体行为的运行规则,其中以行为的属性、内容、形式、目标、效力等要素为重点。值得强调的是,经济法域中的行为具有多样性,各种行为都有其特殊的制度框架,异质性多而同质性少,民商法域或行政法域的行为则不然-尽管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种类繁多,但各类行为之间同质性多而异质性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抽象出涵盖经济法域各种行为的一般行为理论,一则难以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或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相区别,二则可操作性不强,无助于各类行为的制度设计。因而,经济法中的行为理论,与其仿效民商法学或行政法学研究各种行为的共性以形成一般行为理论(如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政府经济行为理论),倒不如着力分别研究各类行为的一般理论,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等类行为提供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鉴于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既具有行政行为的形式,又具有经济行为的内容,我们在研究时,必须注意其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而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市场行为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相对竞争对手、交易对象等市场相对人而言的一般民商事行为,另一方面是相对调控者或规制者等而言的市场对策行为[9].在研究市场行为时,既要研究其双重属性的区别和融合,又要偏重研究其作为市场对策行为的特殊性。

责任理论一般应研究三个问题:(1)责任形式的确定。既要研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法域中运用的特点,也要研究经济法域中出现的专业性制裁、道义责任、政治责任等新型责任形式。(2)责任形式的组合。既以主体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如企业、社会中间层主体、政府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也以行为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即分别研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等制度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3)立法模式的选择。既要研究经济法律法规中如何配合民法、刑法和行政法规定经济法域中的法律责任,也要研究经济法体系内各部门如何就法律责任进行立法分工和协调。

特别指出的是,许多经济法学著作将经济法律关系理论作为经济法总论的主要内容,但这种套用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变种只适宜于象民事法律关系那样内在结构简单的法律关系,对于内在结构复杂多样的经济法律关系却显得过于呆板和形式化,以至在分论中由于对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不便适用。鉴于法理学界已有以权利与权力为核心建立新框架的尝试[10],我们建议在经济法学中尝试采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因为其中的主体、行为、责任都是公私法通用的要素,便于具体的制度设计。

四、“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我国法学界近年来盛行着“政府-市场”(或“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研究框架。这体现在如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法与私法,权力与权利等方面。在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和市场都处于“越位”和“缺位”并存状态,市场“缺位”就是政府“越位”,市场“越位”就是政府“缺位”。但是运用这种框架来分析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问题时,普适性受到局限。实践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它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实现互动。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其在政府与市场互动构架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既履行了原由政府承担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未能完全弥补的“市场缺陷”和市场未能弥补的“政府缺陷”,已成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中“大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而“政府-市场”框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不能反映这种现实。正是在此意义上,“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是对“政府-市场”框架的超越和修正。

“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既保留了“政府-市场”相关联的研究优势,又引导人们在宏观大背景下把握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11].这种框架已在现行立法有较多体现。如《证券法》(1998年)中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和经营者”框架;《产品质量法》(1993年)中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用户、生产商、销售商”框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公司法》(1994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公司和国有企业(这里指尚未改造为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框架;《劳动法》(1994年)、《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1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框架;《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等法律中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框架。总之,在这种经济法主体体系框架中,政府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社会中间层主体[12]包括社团类主体(如工商业者团体、消费者团体等)、交易中介类主体(如产权交易所、拍卖行等)、经济鉴证类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和经济调节类主体(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和消费者。

运用该框架进行研究,至少应注意:(1)研究框架的适用范围。这种框架不一定适用于任一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但对主体研究具有优势。其适用重点应置于主体的制度设计。(2)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缺陷。社会中间层主体同政府一样,具有内部性,存在缺陷。我们既要研究社会中间层主体缺陷的表现和原因,也要研究弥补这种缺陷的对策,如研究政府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适度监管,以及市场主体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制约。(3)不同社会中间层主体与政府、市场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主体有多种类型,各自职能和任务以及与政府、市场主体的关系不尽相同。在探讨这种互动关系的共性的同时,必须分别研究各种互动关系的个性。(4)“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的过渡。我国现阶段社会中间层主体缺位、错位、越位状态并存,不仅“二元框架”不定型,“三元框架”也不成熟。我们应当以“三元框架”为目标模式,在研究如何完善“二元框架”的同时,研究如何培育社会中间层主体及其与“二元框架”的衔接,探讨“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过渡的路径。

五、法益主体框架

法益是法律所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的利益。各个法律部门都基于一定范围的利益而存在,都以协调各种相互冲突或重叠的利益为己任,而这种协调须以明晰法益主体为前提。经济法域中的法益具有复杂的利益结构,明晰其法益主体,需要运用多种分析框架。其中下述几种更有特殊意义:

(一)归属主体-代表(或实现,下同)主体框架。其要点包括:(1)法益主体可以分法益归属主体与法益代表主体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有时一致,有时并不一致。换言之,归属主体的利益有时由自己代表,有时由他人代表。如个人利益,其归属主体是个人,一般由个人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政府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归属主体是社会公众,一般由政府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个人或非政府公共组织来代表。(2)归属主体有单个归属主体和共同归属主体之分,如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和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都可以作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区分。(3)代表主体有一元代表主体和二元或多元代表主体之分,前者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和第三人;后者如在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提讼的案件中,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都是代表主体。(4)关于归属主体与代表主体的关系,存在着两者统一的自我代表模式、两者不统一的他人代表模式以及自我代表与他人代表的混合模式。自我代表模式如民事诉讼中的自诉;他人代表模式如刑事诉讼中的公诉,在这里公诉既实现受害人利益,也实现公众利益;混合模式如在王英诉“富平春”酒厂案中,王英作为原告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和在产品标签上作警示标注两项诉讼请求,前项请求是实现自我利益,后项请求是实现公众利益[13].他人代表模式还可以分为形式代表模式和实质代表模式。如在国有公司中,董事长在法律上是国有资产的代表,但这仅是一种形式上的代表;只有当其行为符合国有资产利益时才是实质上的国有资产代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国有资产代表实施的违背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正是在此意义上才有“产权虚置”、“产权不明晰”之说。可见,要使形式代表转化为实质代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二)当事人-相关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同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和异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后者包括强弱当事人间的关系、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行业与区域间的关系、市场主体与特定行业或区域间的关系等等。(2)相关人依不同标准,可分别作出特定相关人和不特定相关人(公众)、直接相关人与间接相关人、显性相关人与隐性相关人、当代相关人与后代相关人、相当个人与相关组织(行业、区域)等分类。(3)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处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主体之间,都是相互依存的。这是共生理念的体现。因而,法律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能只是关注内部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应当考虑到当事人与相关人间的利益配置。如在考虑股东利益时,至少还应当考虑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利益,甚至还应当考虑供应商、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等相关人。(4)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划分是相对的。例如,在构成同业竞争的甲、乙两个企业与消费之间,就竞争关系而言,甲、乙企业为当事人,消费者则为相关人;就消费购买关系而言,消费者与其中某企业为当事人,另一企业则为相关人。相关人一般可以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公众,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既可以是当代人也可以是后代人。(5)当事人与相关人的相互影响有大小、正负和主客观之分。如果影响微小,可以忽略不计,无须考虑相关人问题。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就是对这种正负影响的最好说明,其中正外部性如创造发明,负外部性如环境污染。这种外部效应既可能是主观制造的,也可能是客观形成的。(6)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利益协调。就协调内容而言,有补偿和限制两方面。补偿即针对当事人与相关人之间的正负影响而采取相应的利益弥补措施,对产生负面影响者增加其负担,如征收排污费、收取容器或包装物回收押金;对产生正面影响者增加其收益,如贷款扶持、财政补贴。限制即对产生负面影响者的行为自由给予适当限制,如颁布许可证、监督检查。就协调方式而言,有协商(如劳资集体谈判)、参与(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垄断企业的价格听证)、诉讼(如赋予职业团体对职业者的支持权)、政府干预(如征税、市场准入)等多种方式。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对主观制造负面影响者实行过错责任(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者)或严格责任(如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者),对客观形成负面影响者(如环境污染损害者)实行无过错责任。

(三)当代人-后代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代际关系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关系。当人类社会选择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发展模式时,代际利益配置的重要意义才凸显出来。(2)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差别,当代人的优势在于拥有后代人“缺位”时对资源的垄断和先占。因而,具有“经济人”属性的当代人会损害后代利益。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当代人对后代人必须承担不损害后展而为后展创造条件的责任。这也决定了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要创新,不仅要“治于已然”,更要着重“防于未然”,法律调整的功能必须向前、向未来延伸,以保障跨世代的可持续竞争力。(3)当代人对后代人承担责任的实现方式。“经济人”属性会对当代人向后代人主动(或自觉)承担责任造成障碍,而后代人又处于“缺位”状态。这就需要当代人中有人充当后代利益代表,构建代际利益协调机制。实践表明,由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来充当后代利益代表较为理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由个人来充当这种代表。政府应将后代利益纳入其目标体系,组织和动员当代各种资源,为后展创造条件;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给予禁止、限制和惩罚;对有利于后展的行为给予鼓励和支持。政府还应支持民间成立各种代表后代利益的非政府公共组织;赋予各种非政府公共机构以保障后代利益的社会责任;等等。当然,民间主体作为后代利益代表,需要有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作保障。但依我国现行立法,当代主体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在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时无权提讼。而有些国家已有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的特例,如菲律宾最高法院1993年在一个判决中承认42名儿童代表他们自己和未来世代对损害健康环境者的资格。[14]因此,我国立法也应赋予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的资格,而不论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与者是否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

六、比较框架

比较研究对于面向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法和作为新兴学科的经济法学来说十分重要。其目的是通过“异中求同”、“同中求异”,评价优劣利弊,综合衡量解决问题和制度设计的各种方案,并结合本国的实际作出抉择。基于此,运用比较研究框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经济法是现代兴起的法律部门。对其进行定位时,首先应处理好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有通过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才能得到清晰的展示。因此,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一直是经济法学的研究热点。这在其他法学领域是不多见的。但这种比较,较多地集中在总论层次,而未深入到具体制度层次;较多地研究部门法间的区别,而忽视了部门法间的联系;较多地作表层(如法律现象)的比较,而忽视了对深层(如法律现象的经济社会基础)的比较;较多地对民商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作比较,而忽视了社会法(如劳动法)与经济法的比较。这些都是在对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作比较研究时应当克服的缺陷。

(二)经济法的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在经济法比较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重视国际比较而忽视了中国的区际(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比较。在一国四法域的中国,大陆有着中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的传统,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有着大陆法系的传统,香港地区有着英美法系的传统;并且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还具有经济发达、市场经济成熟的特点。这在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这种区际比较既包含了世界各大法系的比较,也包含了发达经济与发展中经济、成熟市场经济与欠成熟市场经济在法律制度上的比较,还包含了外国法在中国不同区域本土化的比较;既体现了世界性,也体现了中国特色。所以,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应当并重。在国际比较中,要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来选择可比性较强的国家进行比较。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发展中大国的、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有东方文化背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选择发展中国家、大国、体制转型国家、东方国家作为比较对象,更能借重他国既有的法制经验、学说与判例,以其相通的法理部分作为问题探讨的理论基础,寻求适合中国市场经济特点的法律对策。在加入WTO后,中国法律变迁面临着既要与WTO规则接轨,又要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的双重任务。鉴于WTO规则受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成事实,应当重视与英美、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法制作比较研究,从中寻求我国经济法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方向的接轨方案。为了尽可能减小这种接轨所带来的负效应,还应当重视与WTO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的法制进行比较研究,吸取其在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寻求我国如何作为发展中国家进入WTO以及为何充分利用WTO中有利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则的路径。

(三)经济法的“法条-背景-效果”比较。法律比较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法律借鉴和移植。因而,既要对法条本身进行比较,还要对隐匿于法条背后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法条实施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比较。只有在背景大致相同,且效果良好的情况下,才可考虑是否借鉴或移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借鉴或移植。否则,就难免盲目借鉴或移植,导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七、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

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律公设的机构(特别是法院和仲裁机构)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用来判断纠纷的属性。法的不可诉性则是指法律规范不具有可诉性。应当注意的是,法的可诉性不同于权利的可救济性。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但救济的途径除了诉讼、仲裁外,还有其它方式,如政府没有履行《劳动法》第10条规定的“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职责时,失业者虽然不可能通过对政府提讼的方式获得救济,但可以从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获得救济。事实上,经济法领域存在突出的可诉性不强的问题。具体而言,在市场规制法领域,如依《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当某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不力时,则无法对其提讼。又如该法第4条虽然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赋予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的权利。在宏观调控法领域,如《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第4条虽然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经理国库,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的职责。而当中国人民银行未能完全履行这些职责时,法律没有规定能对其提讼。又如依《预算法》(1995年)第3条和第13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对实现本级预算的收支平衡负有职责,但当政府未经依法批准甚至变更预算未能实现收支平衡时,虽然该法第73条作了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但没有作出对该政府提讼的规定。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既要研究可诉性规范,也要研究不可诉性规范,还要研究这两种规范的联系,避免对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人为割裂。

经济法的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评估经济法可诉性的效果。即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含仲裁制度,下同)、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在经济法域的适用效果进行分析,着重分析缺陷及其原因。(2)弥补经济法可诉性缺陷的对策。可作两种思路的探索,一是建立特殊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使其与一般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二是构建独立于民诉、行诉和刑诉制度的经济诉讼制度,使其与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15].同时应当对这两种思路的制度设计进行比较研究,探求增强经济法可诉性的可行方案。(3)相关问题的探讨,如经济审判庭的存废、劳动(或社会)法院的建立;等等。

经济法的不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不可诉性的现状、成因及评价。在分析其现状时,应注意有的法律规范理论上本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16];有的确实既不具备可诉的理论条件也不具有可诉的法定条件。对其进行评价时,既要看到不可诉性由于减弱司法保障作用而对经济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带来的消极影响,又要看到因诉讼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诉讼外救济方式日趋增多的现代趋势,从而正确认识经济法中不可诉性存在的合理性。(2)弥补不可诉性的对策。对本应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其如何向可诉性规范转化;对客观上本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如何确定其合理范围,并通过诉讼外救济方式来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正因为经济法兼有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在进行案例研究时,不能只限于审判案例研究,还应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审判案例研究虽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来寻求和弥补法律漏洞从而有助于制度完善,但只限于可诉性规范,并且往往是在“就法论案”的基础上作出“就法论法”的建议。制度案例研究则是通过对某种具体制度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评判其利弊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这种研究突破了可诉性规范的范围,将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联系起来作整体研究;并且超越“就法论法”的传统研究格局,将法律置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的大系统中展开研究。经济法作为现代法,与传统法律部门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于不可诉性的规范较多。经济法学应当比传统法学更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再者,在体制转型时期,制度的创新或重新设计更为频繁,强调经济法学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尤为必要。

上述框架的差异是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坐标以及分析的侧重点不同而造成的,无所谓孰优孰劣。任何一种研究框架都有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没有哪一种框架足以达到对问题的全面认识,还需要其他研究框架的配合。我们对研究框架归纳和选取受到了认知目的、知识结构、观察视野、占有文献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但我们相信,这些框架来源于现代研究活动,因而具有时代意义。理论的进步需要有方法的协力。经济法学的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在于缺乏有力而严谨的分析工具,特别是缺少形式化且具有足够适应性的研究框架。加强对经济法学研究框架的总结和探索,有助于我国经济法学走向成熟!

注释:

[1]代表性论文有张守文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前瞻》(载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艳林、赵雄的《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2卷,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张晓君的《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成就、缺陷与展望》(《现代法学》1999年第3期)。

[2]李昌麒、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

[3][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66页。

[4]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宏森、王全兴主编:《中国经济法原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3—35页;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57—60页;等等。

[6]关于法律的不确定性研究,可参见沈敏荣:《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德国学者海德曼(Hedemann)认为,法学研究应注意时代的精神,现代社会以“经济性”为其时代精神,“经济性”就是现代法的特征;具有这种现代法的特征,渗透着现代的经济精神的法就是经济法。海德曼的观点集中反映在他于1922年出版的《经济法的基本特征》一书中。

[8]张守文:《税法原理》(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页。

[9]张守文:《略论经济法上的调制行为》,《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10]参见童之伟:《法权与》,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1]参见王保树主编的《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中有关论述。

[12]关于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研究详见王全兴、管斌:《社会中间层主体研究》,载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13]《各方评说白酒标签案》,《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第14版。

[14][美]魏伊丝:《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第2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山东省地处暖温带沿海,自然资源丰富,齐鲁文化昌达,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区位与资源条件,同时作为中国经济大省,2008年山东GDP总量31072.06亿元,居全国第二位,第一、二产业优势明显,第三产业增长迅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依托优越的区域基础条件,山东省旅游业成绩显著,逐渐成为山东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创造巨大的业内收入同时还直接或间接带动了相关产业与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近几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公报的数据来看,山东省无论国内外旅游收入或是旅游人次均逐年递增,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旅游消费需求扩大,国内外旅游市场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是特定时期内区域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的体现,反应着区域旅游业内外部运作机制的合理性程度,涉及方面繁多、内容复杂,不能单纯由某一两类业绩数据判定。本文基于旅游经济的属性与发展因素构建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以相关统计数据资料为基准,对连续年度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定量评价,以期解释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规律、预测发展前景,为相关学术研究及旅游优化调控提供参考。

一、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旅游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受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与制约,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旅游经济表现在价值上是直接服务于旅游业的收入和支出,其发展水平可以很直观的体现出一个地区的旅游业竞争力,反映出该地区在特定时间内的旅游竞争状况与市场地位,对旅游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是对区域旅游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全面评价,属于多目标综合性评价问题。本文以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化、科学化与规范化为立意目标,选择旅游产业规模、旅游产业结构、旅游经济效益和旅游经济发展速度作为指标体系的因素层因子,构建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并以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三大旅游企业为代表,在遵循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等原则前提下,参照相关的研究成果[1~3],选取23个指标构建了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1)。

旅游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也即发展现状具体体现在前三个因素上,即旅游产业规模、旅游产业结构和旅游经济效益,它们代表了一个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规模。其中旅游产业规模反映了区域旅游市场的运营效果,决定了该地区的旅游接待力,该因素包括6个指标;旅游产业结构体现了区域旅游产业内部的部门配置,一定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对应着一定的旅游产业结构,而旅游产业结构又直接影响着区域旅游产业布局与旅游产业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该因素包括5个指标;旅游经济效益则反映了旅游业的运营效率,展现了该地区的旅游创收能力,包括7个指标。同时,一个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还体现在它的旅游经济发展速度上,虽然不能衡量该地区的现实旅游竞争力,旅游经济发展速度却代表着该地区的旅游发展潜力,反映了该地区旅游经济运行机制的内在驱动性,是评价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该因素包括5个指标。

二、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评价

1.评价方法与数据来源。本文选用的TOPSIS多目标综合评价法(TechniqueforOrderPreferencebySimilaritytoIdealSolution),也称为逼近理想解排序法,是系统工程中有限方案多目标决策分析的一种常用的决策技术,是有限方案多目标决策分析中常用的一种科学方法[4],基本思路是对原始数据矩阵归一化处理后,选出最优方案和虚拟最劣方案,然后分别计算出几个评价方案与最优方案和虚拟最劣方案间的距离,获得评价方案与最优方案的相对接近程度,以此作为评价优劣的依据。

文中评价体系涉及的23个指标184个数据均源于《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山东统计年鉴》和山东旅游政务网(),其中,旅游产业规模与旅游经济效益的的指标数据均为原始数据,旅游产业结构与旅游经济发展速度指标中的比重与增长率数据由对应年度原始数据计算而得;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山东旅游发展的阶段性,本文选取了2000—2008年间的有关数据,并剔除2003年非典特殊时期的数据。

2.数据分析。将山东省2000年至2008年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作为8个评价单元(Y2000—Y2008),对23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TOPSIS多目标综合评价法基本步骤进行分析,首先得到原始矩阵X;对原始数据归一化并赋予数据相应权重后(考虑指标性质同时为计算方便,4个因素赋予相同权重,各因素下指标在各自因素层中也赋予相同权重,三大旅游企业类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各赋予一级指标三分之一的权重),得到加权规范矩阵Z。

根据表2中的Ci值可知,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水平8个评价单元中,2008年为最优单元,Ci值为0.6281,其他依次为2007年、2006年、2002年、2005年、2004年、2000年,2001年为最劣单元,Ci值为0.2290。

3.评价结果分析。计算结果显示,研究期初的2000年与2001年为山东省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的两年,Ci值分别为0.3131和0.2290,第三年即2002年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增幅0.2234,当年Ci值为0.4523,研究期的第四年即2004年Ci值为0.3927,较2002年降低0.0596。2003年受非典冲击,山东省旅游业陷入冷运行态势,必然导致当年旅游经济水平的低谷现象,也直接影响了下一年山东省旅游市场,该原因可部分解释2004年的低Ci值。之后几年,随着非典的远离,旅游市场秩序逐步恢复,旅游市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迅速回升,2005年Ci值较2005年上升0.0408,2006年Ci值0.5215,已超越非典前2002年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这也体现了山东省旅游业运作机制一定的成熟性,具有一定应对外部压力的能力。研究期末的两年,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仍不断提升,2007年Ci值为0.5642,较2006年有0.0427的增幅,2008年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达到最高水平,Ci值为0.6218,较2007年有0.0576的增幅。为进一步探析山东省旅游经济发展状况,明确山东省旅游经济的发展重点与调整方向,仍以八个年度为评价单元,运用TOPSIS多目标综合评价法分别求出因素层四大因素的Ci值(表3),直观表示(如图1所示),数据处理步骤同上所述,在此不再赘述。

由表3数据和图1示例可知,山东省旅游产业规模与旅游经济效益Ci值总体上呈上升态势,尤其是旅游产业规模,Ci值由2000年的0.0541直线状上升至2008年的1.0000,表明山东省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旅游收入逐年增多,旅游接待能力日益提升,2008年旅游产业规模达到研究期内的最优状态;旅游经济效益Ci值2002年达到一个高峰后2004年下滑至0.1959,之后平稳上升至最优单元2008年的0.6358,曲线走势类似于上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Ci值,表明山东省旅游产业的创收能力逐渐增强,产业经营效率不断提升,但在非典后调整期间旅游经济效益出现了短暂的低谷现象。旅游产业结构与旅游经济发展速度Ci值与上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Ci值走势不同,二者Ci值并未有上升趋势而是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其中旅游经济发展速度最劣单元为2001年,Ci值为0.3110,2002年虽反弹达到最高值0.5717,但随后呈现明显的下降态势,2005年与2006年仅有小幅回升,2008年降至0.3829,仅高于最劣单元2001年,可知山东省旅游经济2002年左右发展十分迅猛,2004年后发展速度逐渐放缓,趋于平稳状态,旅游经济发展动力减弱;旅游产业结构Ci值波动较大,最优单元2002年Ci值为0.7545,2002年后旅游产业结构Ci值大幅下降,2005年降至低谷后稳步上升,2008年达到一个仅次于最优单元的高值0.6358,表明山东省旅游产业结构存在不尽合理之处,整个产业结构处于不断调整与适应的状态,呈现出不同的竞争优势,山东省旅游各产业部门虽正逐渐转变观念,积极开拓旅游市场,但仍未达到最优结构组合,不利于旅游产业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

结论与探讨

第3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摘要:以如家为代表的经济型酒店,从2007年起进入急速扩张期,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逐渐淡化后,如家又进入新的高速增长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分析如家的营销模式,总结其营销战略特征,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营销战略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如家;经济型连锁酒店;细分市场;并购

经济型酒店目前已成为中国酒店行业的全新增长点,在行业内客房平均出租率仅为50%的情况下,如家却能够达到90%以上,而三星级酒店客房空置率相当高,有些甚至达到70%。创立于2002年的如家,在短短几年时间,覆盖了全国100多个城市,发展了547家门店,在经济型酒店中非常具有典型意义,其营销战略的选择是促使其成功的最关键因素。

一、如家的营销战略特征

(一)市场定位精准

豪华的星级酒店价格偏高,廉价的旅馆又不够舒适,因此满足高端商务需求的五星级以下酒店大多处于亏损状态,而面对低端消费人群的小旅店始终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价格、舒适对顾客来说同样重要,找到合适的平衡点,就能提升酒店服务的性价比,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如家就是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找到了这个点。如家把目标顾客定位为中小企业客户,并为其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房价介于159~299元,远低于星级酒店,同时为了保证高质量、低价格的服务,剔除了豪华酒店当中的桑拿、KTV、酒吧等设施,装修风格简单温馨,不追求奢华。其所倡导的“五星服务,四星大堂,三星品质,二星价格”深深吸引了大批的消费者。目前如家已拥有150万个会员,且忠诚度极高,会员对总利润的贡献达到了52%。这种对自身的定位方式类似西南航空公司运用蓝海战略进行的战略布局,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高额的回报。

(二)门店扩张速度惊人

经济型连锁酒店的门店数量决定了企业销售网络的成熟程度,也直接关系着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而酒店经营具有投资大、回报慢、风险高等特点,想实现快速增长并不容易。实际上,创立于1997年的锦江之星是国内第一家经济型酒店,但因其扩张速度不够迅速,行业的第一把交椅已被如家稳坐。

从最近5年的发展规模看,如家的门店扩张速度已超过锦江之星,后来者居上,这主要归功于多种经营方式的综合运用。在如家的体系内同时存在着直营店、特许经营、管理合同和市场联盟四种方式,由于直营店占有资金过大,不利于迅速扩张,如家从一开始就引进多种经营模式,利用外部资金迅速增加门店数,而锦江之星在达到80家门店的时候才开始考虑特许加盟。而更多的竞争对手虽力图迅速扩张,却都面临着资金匮乏的瓶颈制约。

(三)以情感营销取胜

如家的情感营销不仅体现在品牌命名,也渗透到每个服务细节。“如家”就是要让顾客感受到“家”的温馨、整洁与舒适,这种命名容易使消费者产生积极的品牌联想。同时,如家对细节的关注,也让顾客时时感受到被重视与关怀。例如,如家推出的“书适如家”服务,在客房摆放精心挑选的畅销经济管理类书籍,顾客可以随意翻看,如果喜欢还可以购买,如此贴心、周到的服务特别容易获得顾客的认可。再比如,卫生间的毛巾、牙刷等洁具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这使得同时入住的两位顾客能够轻易区分,避免混用。

独特的营销战略使如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现阶段国内的锦江之星、7天以及国外的速8等竞争对手也在加紧扩张,如家面临的困境和危机不容忽视。

二、如家面临的困境与危机

(一)行业标准缺失

经济型酒店并没有规范的行业标准,都属于非星级酒店,这就难免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大批的小旅店改头换面自称经济型酒店时,消费者难以区分,长此以往会破坏经济型酒店物美价廉的形象,成为廉价品的代名词。作为行业内最大的经济型连锁酒店的如家,无疑将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可复制性极强

如家的经营模式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定位于中小企业客户、低成本、多种经营模式下的迅速扩张以及电子商务的运用,然而这些方式极易被模仿、复制。成立于2003年的莫泰168、成立于2005年的7天、汉庭也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扩张到了200多家门店,他们成功地复制了如家模式,并成为其强劲的竞争对手。

(三)新品牌的干扰

2008年12月如家为了扩展利润空间,推出了新品牌“和颐”,虽然一开张就获得了“金枕头”殊荣,但新品牌对如家的冲击仍不可忽视。如家旗下的和颐面对中高端人士,采用四星级标准,定价在600~900元之间,这恰恰冲击了如家惯有的形象,撼动了如家赖以生存的根基。如起初只在楼宇电梯口安放液晶屏,90%以上的人都会观看,而当学校、医院、商场都挂满了液晶显示器之后,就没有人再看了,由于没有认清取得成功的原因所在,新品牌极有可能毁掉消费者最初对如家的美好品牌联想。

三、如家营销战略的相关建议

(一)市场细分精细化

如家的精准定位使它取得了第一场战役的胜利,但随之而来的跟随者竞相模仿,使它所针对的细分市场被大量竞争者瓜分。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如家必须进行创新,将市场细分的工作做精、做细,继续挖掘新的细分市场才可能在下一轮战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中青旅“山水酒店”、江苏“书香门第”连锁主题酒店、广州“我的部落”原生态艺术主题酒店都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如家必须格外重视市场细分的精细化运作。

(二)网络营销深入化

网络营销对如家的成长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网上预定系统使客户能够在异地快捷地实现房间预订,但仅停留在这个阶段并不足够,行业内的其他竞争者已经在网络营销方面走在了如家的前面。比如速8,它除了拥有如家的预定系统之外,还设专门的顾客BLOG,顾客可以自由讨论在速8的感受,而速8可以更直接地了解顾客的意见,迅速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善。在这一点上,如家需要虚心学习,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

第4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3(b)-140-02

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已成为公众关注的一大社会焦点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社会的“大环境”因素,也有医院内“小环境”因素。对此,笔者就精神科护理纠纷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护理防范措施,以供同行参考。

1精神科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

精神科是一项特殊的专业,其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也有其特殊性,除具有普通科室护理纠纷的共性外,还有其自身特点和内在的规律。

1.1 社会“大环境”因素

由于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常失去自我行为的控制能力,可做出一些使常人难以理会或难堪的事,甚至出现冲动伤人等行为,因此,社会上出现对精神病人产生歧视或偏见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精神卫生知识普及不足,人们对精神疾病不了解和对精神病院的神秘感,由此也看不起从事精神卫生事业的医护人员,对护理人员更具有偏见,护理人员一旦在治疗护理上有些不足或态度冷漠就容易引起纠纷,大多数病人及家属缺乏精神疾病知识,认识不足,他们不了解精神疾病有其特殊的临床表现,如胡言乱语、冲动伤人、自杀、出走等行为,当护理人员为阻止这些行为给予保护措施时,就可被视为动作粗暴而引起纠纷。再由于人们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而医院管理方法的落后,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就容易产生护理纠纷。

1.2 医院内“小环境”因素

1.2.1专业思想不牢固精神科与普通科在工作上的最大区别是服务对象不同,护理的是一些思维情感障碍、意志行为紊乱的病人,而精神科病房大多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部分护理人员专业思想不牢固,不愿长期在精神科工作,认为精神科护理工作单调无意义,由此而造成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时疏忽大意,不负责任,甚至造成病人逃跑、自伤等意外事件,这是产生医疗护理纠纷的因素之一。

1.2.2收治范围扩大,而业务素质未相应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精神科的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不论是精神疾病并发身体疾病,还是身体疾病并发精神症状,只要需要住院,家属愿意,我们都列入收治范围,这无疑对精神科医护人员在业务素质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神科护士不但需要具有精神科专业知识和护理技能,还需要有综合科的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而今精神科护士往往缺乏综合科的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考虑问题比较单一,观察病情只注重精神症状,忽视身体症状,有时身体症状观察到了,但也很难联想到与某种疾病有关,这就会延误治疗甚至错过抢救的机会。

1.2.3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护理管理上制度很多,如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保护性约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精神科探视制度等,这些制度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如果我们护理人员能严格遵守这些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差错事件就易避免。但是有个别护理人员思想上不重视甚至有章不循,导致差错事件的发生。如发药时查对不仔细,只喊床号、姓名,不看面孔,就容易发错。交接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就会给病人提供自杀或出走的机会。如保护性约束制度执行不严,为了贪图管理方便,任意扩大约束范围,约束时间过长,约束以后没有仔细观察、定时松解,造成病人肢体肿胀,皮肤破损等,就会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满。如探视制度执行不严,没有向家属交待不能将刀、剪等危险物品带入病区,就容易发生意外,产生纠纷。

1.2.4记录不及时或不全精神科护士在记录上只注重精神症状,对身体症状的记录很少,按级别护理记录比较及时,但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往往被忽视,有时病情观察到了,也做了相应处理,但忘了记录或记录不全,一旦有医疗纠纷就无据可查。

1.3管理者因素

1.3.1 护理人员短缺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室减员增效实行成本核算已是各医疗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本是开源节流的好举措,但科室减员往往从医护人员入手,把原本缺编的护理人员再减员,认为精神科治疗护理操作少,殊不知精神科的管理责任有多重,护士忙于应付繁忙的工作,如一名护士既要管三四十位精神病人,又要开门接待病人家属的探视,减少了对病人的观察和心理护理,这就存在着隐患,是发生医疗护理纠纷的诱因之一。

1.3.2 护理专业过度操作化长期以来,护理处于一种以技术操作为主的技能工作状态[1]。护理管理者在管理上热衷于抓操作、抓培训、抓演练,形成了护理专业的过度操作化,但精神科病人的心理护理是非常重要的,而在临床工作中,护士忙于操作,很少给病人做心理护理,对病人及家属的要求和意见了解不多,也是造成医疗护理纠纷的因素。

2防范措施

2.1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精神卫生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而社会宣传搞好精神卫生工作对维护社会、家庭的安定,保护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神科病房可适时向人们开放,揭开精神病医院神秘的面纱。人的一生中谁都有可能患精神障碍,对精神病人要消除偏见,给予关爱。精神科医护人员更有责任向人们作好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重视精神卫生事业是崇高和艰辛的,给精神科医护人员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让全社会重视精神卫生工作。

2.2 加强管理、确保护理安全

2.2.1加强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加强考核护士长例会制度,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薄弱环节,研究对策。建立科护士长查房制度,病区成立护理质控小组,充分发挥护理骨干作用,做好现场控制,及时纠正护理偏差,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科学有效、严谨完善的管理方法是保证护理质量的基础,也是预防医疗护理纠纷的重要措施。

2.2.2 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目前护士的学历普遍只有中专水平,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科收治范围的扩大,护士仅有的学历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医疗需求,护士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读夜大、自学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医院要派选护理骨干到综合性医院进修学习,熟悉精神科以外的临床知识和技能,加强技术操作,以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观察能力和技术操作能力,当精神病人在病情危急时,我们精神科护士也能像综合科护士一样,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丰富的知识和娴熟的技术操作为病人赢得抢救时机。

2.2.3严格规章制度管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是最基本的法规,也是保证护理工作秩序,提高护理质量、防止护理差错事件的重要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考核标准,使全体护理人员有章可循,考核结果与奖金、晋级挂钩,这是防范护理差错事件的有效措施。护理部结合护理工作特点,将护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分成两块,40%作为职称工资,60%根据各班工作任务的轻重、出勤多少,对病区护理质量管理所负责任大小、论文撰写等方面进行量化,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知识性、技术性和艰苦性,改变了过去职称高低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轻重一个样的现象。通过这样的分配方案,激发了广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提高了护理质量,确保了护理安全。

[参考文献]

第5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关键词】经济实力;评价体系;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区域划分

一、引言

作为全国的能源化工基地,山西省近年来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然而由于自然基础、经济基础等各方面原因,区域内经济差异较大,因此,为实现山西省转型跨越式发展,达到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缩小区域内经济差异、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已成为全省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核心。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对11个市区科学的经济分析基础之上。本文正是利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对山西省各市区的经济实力进行了综合测评,并通过划分区域,找出各市区的优势和不足,以使山西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经济指标体系

所选取的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仅包括投资产出状况,也要反映该地区的居民支出水平,基于此,本文选取了各地区生产总值(X1)、地方财政收入(X2)、商品出口总额(X3)、人均生产总值(X4)、人均储蓄存款(X5)、资本形成总额(X6)、固定资产投资总额(X7)[1]。其中人均储蓄存款与人均消费水平成相反关系,所以人均储蓄存款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居民支出水平。

三、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是通过研究众多变量之间的内部依赖关系,探求观测数据中的基本结构,并用少数几个“抽象的变量”来表示其基本的数据结构,以达到降维、简化数据的目的[2]。

由于旋转前的因子载荷阵显示的每个因子在不同变量上的载荷没有明显差异,为便于对因子命名,对因子载荷阵进行了旋转。

(四)由因子得分系数和原始变量的标准化值可求得各市区每个因子的得分数。

四、聚类分析

根据因子得分分析区域发展的趋同程度,可对原始数据标准化后再进行系统聚类,以辅助分析。对各市区的变量F1和变量F2的每个数据在SPSS中利用系统聚类法进行聚类分析,其结果如下:

第一类:太原

第二类:大同、长治、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

第三类:阳泉、晋城、朔州

因子分析的综合得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市区综合经济实力,而聚类分析的结果对深入了解各市区在投资产出及支出方面的优劣有重要的意义。太原作为省会,在两方面均占有优势。而第二类中的大同、长治、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在投资产出方面比较占优势,在支出方面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三类中的阳泉、晋城、朔州在投资产出方面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消费支出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从11个市区经济实力因子分析的综合得分可以看出,各市区综合经济实力存在较大差异,排名第一的太原得分为1.887,而排名最后的忻州仅为-0.640。在公因子F1上的差距更为显著,第一名太原与最后一名阳泉相差3.665,在公因子F2上的差距也较明显,第一名太原与排在最后的运城相差2.878。

而聚类分析不仅考虑到综合得分,还考虑到各市区在产出与支出方面的特点。通过聚类分析,可以把山西省分为三类,在同一类别中的政策措施可以相互借鉴。

2.建议

(1)典型引路,整体推进。从因子分析的综合得分看,太原的经济实力很高,得分远远高于其他市区,堪称典范,其他市区应向发展好的市区看齐,综合考虑自身的地理位置、资源特点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有针对性地采取策略。对于投资产出占优势支出水平较低的长治、吕梁、运城等地,在保持优势的同时,要促进居民支出,在做精煤炭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诸如旅游业、制造业等多元产业,创建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模式。而阳泉、晋城、朔州等地,要鼓励外资和本地民间资本进入工业制造、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优势企业及重大项目,认真学习借鉴附着在资本载体上的管理、技术、企业文化和工业文明等,提升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3)整体规划、协调发展。山西省应作为一个整体,用系统的观点统一进行规划管理,针对各市区的优势与弱项,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经济布局、经济发展目标、三大产业结构调整等各因素,构建”一核一圈三群”为主体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将山西省打造成一个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省份。本文在聚类分析基础上的经济实力分区可以为全省的整体规划提供政策参考。

参考文献

第6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关键词 能流分析;物质流分析;能值分析;能流密度;能源消耗强度

中图分类号 X21;F224.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5-0059-05

早期的资源代谢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流分析。作为用于分析社会经 济的 物质流代谢方法,物质流核算的框架和指标也越来越完善,如Eurostat的国家层面物质流核 算指南[1]。2001年,Haberl提出,必须全面考虑社会代谢的能源和物质,以扩大 代谢方法的研究范围,并且充分开发这一方法的潜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2]。Hab erl还进一步指出,能流分析是实现全面了解社会经济代谢必不可少的部分,因为维持物质 不断流动的前提是获得不断的能量输入,以推动系统内物质的转移和转换[3]。

诺贝尔奖获得者Ostwald最先从能量的观点来研究社会经济系统。1992年,Giampiet ro 等评估了在社会经济代谢过程中,用于改变生态系统能量大小。考虑社会经济系统中的能量 流,可以像生态学家描述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一样来加以考虑。社会经济代谢的核算系统也 应该考虑驱动物质流动的能量流[4]。2001年,Haberl提出与物质流分析相一致 的能流核算方法,用于分析进入和离开国家经济系统的能量流动[2]。2004年,Hab erl等 提出物质和能量流分析(MEFA)框架,通过跟踪社会经济中的物质和能量流,以及评估与 这些流动相关的生态系统变化(例如土地利用),从而分析社会与自然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 [5]。2006年,黄书礼等对台湾1981-2001年间社会经济代谢进行了分析,将物质 流分析和能值分析结果进行对比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单独的物质流分析不足以识别 台湾不断增长的能源使用[6]。2006年,Haberl基于社会代谢方法,探讨了社会经 济能量流的可持续性问题;与传统的能量统计(只考虑技术设备上使用的能源)相比,该方 法考虑了与人类社会相关的各种能量流,包括了人和家禽的营养能量流[7]。目前 ,大多数有关社会经济代谢的研究都忽视了能量流,因为用相同的单位来比较物质和能量是 很困难的。

能流分析是用来评估能源使用效率的方法,它对环境―经济系统中能量的投入和产出进行量 化分析,同时通过能量统计,对能源的初级输入、能源转换、最终能源使用、能源输出等过 程进行结算。在能流分析中,分析的对象主要包括生物质(燃料)、化石燃料、能源产品、 电力等。

以往能流分析将各种性质和来源根本不同的能源以能量单位表示后进行比较和数量研究,然 而不同类型的能源并不可比较和加减。以能值作为共同的度量标准,则可以将各种原本不可 相加和比较的能量,通过其能值相加和比较,使系统分析建立在太阳能值为标准的基础上 [8]。文章参考物质流分析方法,提出环境―经济系统中的能流分析框架和分析指标 , 并以能值分析中的太阳能值作为统一单位。通过对区域(城市)环境―经济系统进行能流分 析,可以为区域能流的优化管理、优化能源使用结构、污染物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能源政 策的制定提供导向。

1 区域环境―经济系统能流分析研究框架

区域(城市)能流分析研究框架(见图1)建立的基本原理是能量守恒定律,即系统的总输 入=总输出+净累积量。区域能流分析能够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和跨区域/国家的比较。

1.1 分析的主要能源类型

在能流分析中,分析的主要能源类型包括能源输入、能源转换、终端能源和有用能源、能源 输出等。

刘?伟等:区域(城市)环境―经济系统能流分析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 (1)能源输入。输入经济系统的能源中最主要的一部分来自区域自然环境中的各种富含能 量的物质(生物质、化石燃料等),利用的水能、风能等,原子能转化为热,或把太阳能转 化为热及电能。此外输入经济系统的能流还包括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化石燃料(原料或 产品)、生物质(燃料)、电力等。

能源输入可以描述为直接能源输入或者总一次能源输入。虽然直接能源输入只包括实际进入 经济系统的能源量,但是总一次能源输入考虑了隐藏流(隐藏流是指获得直接输入但未通过 社会经济系统的能量流[9])。

(2)能源转换。能源转换是指通过计算一次能源转变为终端能源过程中的转化平衡。一般 指化石燃料、水能等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转变为电能、热能、汽油、煤油、柴油、煤气等二 次能源。例如,煤通过燃烧转换为热能,热能产生蒸汽驱动汽轮机转换为机械能,再带动发 电机转换为电能。在现代工业社会中,最重要的转化过程通常是电力和热能,以及原油提炼 和与煤相关的各种转化过程。转换后的二次能源比一次能源具有更高的终端利用效率,使用 时更方便、更清洁。在能源转换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伴有转换损失,例如废热、摩擦损失 等。

进入社会系统中的能源通常以不同的方式转换为其他能源,最终作为终端能源,即直接用于 提供能源服务。能源输入的一部分没有用于能量供给,而是作为能源储备或富能物质存储下 来。

(3)终端能源和有用能源。终端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有用能源和最终能源服务的能源。终端 能源也包括人类为了生存和活动,以及耕作动物所消耗的营养能源――生物质。能源服务是 通过使用能源而获得的非物质服务。例如,能源服务包括供暖、把人或物品由A点转移到B点 等,而不包括使用能源生产其它的能源载体,如用汽油发电等。有用能源是指在提供能源服 务中实际做功的能源,主要包括动力、热能、光、数据处理等。

终端能源和有用能源仅指系统中的能源转换,终端能源使用也直接与经济核算系统和不同部 门的活动相关。然而,与能源输入相比,终端能源和有用能源很少与社会和自然环境系统相 关,因为,从一次能源到终端能源,一次能源中的相当部分在转换过程中损失掉了,或者用 于其他非能量目的。此外,社会的能量代谢效用主要取决于能源服务。目前,对于能源服务 的数量,可以用有用能源的使用量来衡量[9]。

(4)能源输出。能源输出主要包括能源在转换、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指大 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热耗散、输出/出口到区域外部的能源,以及本地获取所产生 的隐藏流和出口能源相关的隐藏流。

1.2 分析方法

1.2.1 系统边界的确定

在区域能流分析中,首先需要确定分析系统的边界,即研究的范围。系统边界主要包括研究 的时间边界和空间边界等。在系统边界的确定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取的时间范围较宽,能使得出的分析结果表征出变化趋势;

(2)选取的时间段具有连续性。除特殊原因(缺少相应的统计数据或者分析区域的空间边 界发生较大改变等),选取的分析时间段最好是连续的,以便于分析和做出预测;

(3)分析时间段内空间范围的一致性。在分析的时间范围内,分析区域的空间边界最好保 持一致,以便于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4)在分析时间段内,研究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或者对能源的消耗较大。对这样的 时间段进行分析会更具意义。

1.2.2 数据的获取与处理

(1)数据的获取途径。按照分析的能源类型,进行数据的分类统计。数据获取途径 包括: ① 通过规范的统计年鉴(农业、林业、工业、能源、气象、水利等)、环境质量报告书或 网络统计数据库等,可以获取直接能源输入和直接能源输出等数据;② 已被学术界认可的 研究成果。如我国对太阳能值转化率的研究很少,还不足以支持能流分析。因此在能流分析 中,可以参考国外最新的太阳能值转化率;③ 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研究报告,如国家能源 报告等。

(2)数据的处理。在数据的统计分析中,需要对其进行部分筛选和处理:① 直接能源输入 和隐藏流又分为区域内和进口两部分,总一次能源输入实际上包括区域范围内的能源输入量 与进口的能源输入量,其中进口能源产生的隐藏流虽然对出口区域产生环境压力,但仍计入 进口区域的总一次能源输入中。② 通常统计机构收集和的数据都是以质量、体积(如 天然气、木材等),或热量单位来计算和统计的。因此,需要采用能值转化率将其转换为统 一单位,以便于比较分析。最后,根据收集到的分类能源统计数据,利用指标计算公式(见 表1),得出分析结果。

2 区域环境―经济系统能流分析指标

进行区域环境―经济系统的能流分析,需要构建一系列的指标。这些指标可以综合反映系统 中的能源使用结构、功能与效率等,同时也可以为系统综合分析及社会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参 考。表1从经济、环境和强度效率角度构建了区域环境―经济系统能流分析的指标。

2.1 经济指标

(1)直接能源输入 指一定时期内区域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是观察区域能源生产水平 、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 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通常我们会忽略一些应该包括 的内容,例如家禽放牧等。对于进口,应该考虑所有能源物质的进口,不仅仅是能源载体;

(2)总一次能源输入 等于直接能源输入加上隐藏能流。隐藏流可以是国内/区域内的(例 如,开采一吨煤所消耗的能源等),也可以是进口的(例如,进口物质在运输过程中所消耗 的能量等);

(3)能源消费量 指一定时期内区域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 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 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以及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 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10]。①终端能源消费量 指一 定时期 内区域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 量。②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 指一定时期内区域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 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③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以及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 量,但是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4)能源自给率 指某一区域的本地能源输入与能源消耗总量之比。能量自给率可以用来 描 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交流程度和经济发展程度。能源自给率越高,说明经济发展对区域 外部能源的依赖越小;

(5)能流密度 指某一区域能流总消费量与该区域的标准生态面积之比。能流密度这一指 标 反映了被评价对象的两个特性――经济发展强度和经济发展的等级。能流密度越大,说明经 济越发达,在等级中的地位越高;

(6)净能量产出率 指系统产出能量与经济反馈(输入)能量之比。反馈能量来自人类社 会 经济,包括燃料、各种生产资料与人类劳务。净能量产出率是衡量系统产出对经济贡献大小 的指标。净能量产出率值越高,表明系统获得一定的经济能量投入,生产出来的产品能量值 (产出能量值)越高,即系统的生产效率越高。净能量产出率对能源和进出口价值评估特别 重要,可用以说明能源生产与利用的效率,显示经济活动的竞争力[8];

(7)单位产值能耗 是指某一地区一定时间内单位产值消耗的能源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 单 位产值能耗,通常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耗能量来表示。它反映经济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受一 系列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结构、经济体制、技术水平、能源结构、人口等;

(8)能源生产弹性系数 是研究能源生产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关系的指标 [10];

(9)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关系的指标 [10]。

2.2 环境指标

(1)环境负载率 是指系统中不可更新能源投入总量与可更新能源投入总量之比。环境负 载率越高,说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扰动相对也越大。

(2)环境纳污饱和度 是衡量区域环境状况的指标,它能反映区域环境容量的占有 情况。 主要受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污染物影响。基于我国很多城市进行了环境容量核定,因此提 出该指标以衡量环境容量的占用情况[11]。

2.3 强度效率指标

(1)能源转换效率 指一定时期内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能源产品的数量与 同期内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的比率。它是观察能源加工转换装置和生产工艺先进与 落后、管理水平高低等的重要指标[10];

(2)能源利用效率 是指一个体系(国家、地区等)有效利用的能量与实际消耗能量的比 率。它是反映能源消耗水平和利用效果,即能源有效利用程度的综合指标;

(3)能源消耗强度 是指某一地区的人均能源使用量,是评价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

3 区域能流分析的实践意义

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能源,能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因此进行区 域(城市)能流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弥补物质流分析在环境―经济系统中的研究不足。物质和能量以不同的方式交织在一 起 ,单独的物质流分析不足以识别环境―经济系统的能源使用。综合应用能流分析和物质流分 析,可以对区域的资源流动进行全面分析,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代谢模式。

(2)进行能流的优化管理。能流分析的核心是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能量流动进 行量化分析 ,了解和掌握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能量的流向和流量。建立在能流分析基础上的能流管理, 可以通过对能量流动方向和流量的调控,发现各种资源和不同行业的能量流动的方式和效率 。在此基础上,依靠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广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制定 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优化区域内的能源配置,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指导 区域环境―经济系统的持续发展。

(3)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根据能流分析,可以明晰各产业能源的消耗和利用、可更新能源 与不可更新能源比率等情况,从而进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例如,用各种可更新能源(如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替代现有的化石能源,不断提高可更 新能源的使用比例,减少环境污染[12]。

(4)为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基础。能源,特别是化石能源的使用会产生相当数量的污 染物。通过能流分析,可以获得污染物贡献率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然后根据区域整体环 境的使用功能要求及自净能力,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方法。

(5)为节能减排等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通过能流分析,可以获得当前经济系 统基准年的 能源消耗和利用效率,以及一段时间内的变化趋势等分析结果,然后据此可规划出能源污染 物削减计划,以及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中期(20年后)目标和远期(50年后)目标等。

4 结 语

对环境―经济系统进行能流分析,其目标就是弄清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更好 利用能源的同时保护环境。能流分析在过去20年间的发展比较缓慢,其研究框架和分析指标 有待进一步完善。论文借鉴物质流分析和能值分析,提出了区域能流分析的研究框架和分析 指标,并对以往能流分析在单位统一上存在的争议进行了处理。作为社会代谢研究不可缺少 的一部分,能流分析必将会获得快速发展。如何将能流分析与物质流分析进行整合,从而更 好地研究社会代谢,这将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内容。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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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统计局.统计指标解释――能源生产和消费[EB/OL]. sta ts.gov.c n/tjzd/tjzbjs/t20020327_14298.htm, 2001.[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 Explanation of statistic indicator―energy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EB/OL] . stats.省略/tjzd/tjzbjs/t20020327_14298.htm, 2001.]

第7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有些公司一直是通过400电话获得客户的需求、抱怨,非常不愿意有一个论坛让客户在论坛上提交对产品的不解,担心更多抱怨、更多不满,会对其他客户有更大的负面作用,这也阻碍这些公司建立自己的社群。

究竟什么是社群、什么是社群经济,这个问题也困扰我很久!

社群经济,让企业组织结构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社群将成为未来企业组织结构的一部分。因为社交媒体的崛起,社群经济油然而生,在社交媒体的时代,组织一个群体,一个共同爱好的、共同特点的、使用共同产品的人群,变得更加容易。我们从小米的官网看到,论坛的足够的能力,小米把购买不同产品的客户变成了不同的社群,他们在这里讨论小米的产品,这就是一个社群,他们成为小米免费的宣传者,他们成为“非正式组织”的销售团队。

在国外,Facebook、YouTube、Twitter、Plurk等社群媒体平台在近年迅速走红。它们不只是聊天、玩乐、打发时间的工具,事实上,社群媒体已经彻底颠覆商业与消费者行为。今天,微信等即时通讯功能让成千上万人彼此相连,不仅影响人们的社交生活,也促成了庞大的社会经济转变,彻底改变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模式。

社交媒体的发达,让社群慢慢产生,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一个微信群,一个有组织的微信群,就是一个社群。

社群新经济时代已经来临,社群媒体势必持续改变企业行销产品的方式,以及消费者与企业间的互动。如果你是行销人员或企业主,重点在于你如何跟上这些改变。如何利用社群媒体,以及如何运用其效力拉抬业绩、削减行销成本、直接和消费者沟通,值得我们关注。

老梁对于社群经济非常理解。

老梁是凤巢社的创始人,他组织了自己的社群,并为社群打造了线下的茶馆和会所,实现社群的线下交流。

老梁认为:线上交流是远远不够的,超过3次的线下见面和聚会,就可能实现强关联,实现了社群的真正黏着。社群是无边界的,就像微信群,朋友可以拉来更多的朋友,qq群却是封闭的,只有群主才能加入朋友,是有组织的。微信群更有社群的理念。

老梁(梁洪军),提出“泛自媒体”和“微生态自驱联动模型”两套创新商业理论体系,被媒体誉为中国品牌营销领域最顶级的实战专家、一个真正能改变企业命运的人、企业营销操盘人,全媒体战略开拓者。

他多次策划参与互联网电商营销事件,包括2012年360特供机海尔超级战舰手机公关传播,给大型跨国集团高层提供品牌营销战略顾问服务,被商界称颂为“战神老梁”。

老梁说:社群经济的魂是按单聚散的,是按照共同语言来实现聚散离合。老梁对海尔的社群战略规划非常熟悉。

海尔的社群经济

为海尔为代表的传统企业在进行一次史无前例的组织变革,目标是把僵化的组织网络化。那么,网络化会是最终的模型吗? 在组织进行网络化的同时,也许存在一个“平行组织”,我们称之为社群型组织。

社群的核心是“情感”,但是之于企业来说,“情感”是一个与用户进行价值对接的界面,它并不能反映出企业作为一个有机体时,内部细胞之间的关联度,毕竟“情感”往往是脆弱的。

海尔洗衣机开展的“智慧大爆炸,创神快来吧”活动,就是一个典型的吸引“创客”粉丝,用粉丝创意解决产品问题的例子。活动通过pc端与移动端平台在全球进行创客招募,旨在解决困扰洗衣机30年的“二次污染”问题。

这种原本属于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交由消费者,却得到很好的互动效果。围绕主题,网友们纷纷发挥自己的想象和专业能力创造了自己的解决方案。经过网友评选,有四套方案最终被选至线下,并在海尔专家的指导下,创客成功将“创意”变为了“样品机”。从线上到线下,海尔洗衣机既解决了洗衣机二次污染的难题,也聚拢了一批最核心的创客“粉丝”。

在外人开起来,这好像是粉丝经济,但是无论小米还是海尔的粉丝设想,都离不开社群的影子。

对于内部管理,海尔决心把公司切成更小的组织结构。

只是很少有人像张瑞敏这样采取了最大刀阔斧的一种做法:切除阻碍创业和创新的管理中间层。所以“万人大裁员”才会变成焦点。海尔“裁员”是把海尔在全国的40多家分公司独立经营,拆分成众多小微经营体,相关管理人员的雇佣关系相应从海尔转入这些小微公司。

小微公司链接社群经济,这就是张瑞敏的想法。

小米的社群经济

小米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无论是偷学魅族还是自成体系,这都无法磨灭雷军的成功,智能手机的改朝换代、社交网络的移动化和社群化、B2C电商的消费习惯成熟期都让小米给赶上了、抓住了,于是,社群经济+电子商务产生了魔力,诞生了C2B手机预购模式。

小米品牌和产品运营的社群化让他们的供应链变成了动态供应链,让他们的营销变成了社群口碑营销,从而在前端和后端都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只是媒体过分放大和过度聚焦于小米的社会化营销,而忽视了小米通过社群经济模式是在通过生产关系的创新来推动生产力变革,社群经济不是一个营销词汇,不是一个短命的流行语,是互联网时代的经济学。

那到底什么是社群经济?

对个人使用者而言,社群媒体能让使用者轻松与外界交流。同时,众多个人集合成的庞大社交圈,也将形成极有效率的推荐机制,取代搜寻引擎,让使用者迅速找到好的产品及众多实用资讯。

对企业而言,由于众多个人使用者(也就是潜在消费者)对社群媒体的依赖渐深,如今传统广告已不如同侪意见或网路评鉴机制更能打动消费者。直接锁定消费者的行销讯息将逐渐失效。众多成功的企业,如今已将社群网站视为庞大焦点团体,企业利用社交媒体,和用户一起沟通,改善产品的性能,外观,并迅速和消费者交流。

我们很多企业固步自封,不愿更多打开和客户交流的大门,传统的利用电话,邮件反馈信息,客户认为反馈迟迟没有回应,自然,就失去再一次交流的兴趣。流量,老客户带来的流量和口碑传播就此阻断了。

为什么我们要阻断和客户的交流呢?

第8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关键词:酒精;中毒;护理

酒精中毒民间叫醉酒,醉酒不仅会引起头痛,呕吐,恶心和其它不舒服,也可能是由于意识不清造成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严重者可抽搐,昏迷,还可能死亡,还会出现心脑血管疾病[1]。酒精中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浪费医疗资源。本院急诊科2014年1月~2015年1月收治的100例酒精中毒患者,在全部急诊患者约2%的比例。100例的抢救与护理均痊愈出院。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科2014年1月~2015年1月共收治的100例酒精中毒的治疗,约为2%的比例在全部急诊患者中。其中51例由“120”急救中心送入,49例由由亲朋好友扶来就诊,年龄16~59岁,平均年龄41.9岁,其中57例男性,43例女性。

1.2主要症状及分型 ①根据饮用后的表现可分为[2]:兴奋型:这种类型的话,容易激动,烦躁,这类患者往往是自我伤害或攻击他人;嗜睡型:这种类型是发呆,应防止呕吐物阻塞呼吸道或酒精抑制的神经中枢,引起呼吸心跳骤停;惊厥昏迷型:这种类型是重度酒精中毒患者出现频繁惊厥,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易引起呼吸抑制,特别是在中枢抑制剂使用要谨慎;②根据患者的意识状态,将其分为[3]:轻度中毒:患者意识清楚或轻度障碍,生命体征稳定,可表现为潮红,结膜充血,头痛,头晕,健忘,轻度刺激,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本组此型6例,约占6%;中度中毒:中度意识障碍患者的治疗,不安,打人骂人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这组这类中毒患者80例,约占80%;重度中毒患者抽搐,意识:严重的障碍,尿失禁,呼吸抑制,昏迷的增加或减少,血压,或瞳孔散大,这种类型的患者共14例,约占14%。

2救护

轻度酒精中毒治疗不需特别治疗,可以根据患者的体征,症状和具体情况对症治疗和护理。患者有恶心,呕吐及上腹部烧灼,静脉注射10%葡萄糖500ml+维生素C2+维生素B6 0.1g+氯化钾(10m1),静脉注射法莫替丁(20mg)。让患者喝大量的水,喝咖啡或茶,冷含乳饮料,可以减少症状。

3分析

我们从酒精中毒的治疗可以看到醉酒容易造成其他系统的损害,特别是合并外伤的患者,占42.7%[4]。长期饮酒可导致营养不良,对神经系统的损害严重,容易导致记忆力减退,智力下降。喝醉了酒的患者很难控制情绪,容易打骂别人,给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身心带来危害,酒后驾车是危险的行为,不仅对自己造成自己伤害,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对社会也会造成伤害[5]。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健康教育,使大家认识到饮酒的许多危害逐渐改变大量喝酒的坏习惯,减少人们的酗酒,防止酒精中毒。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治疗酒精中毒的时间分布特征晚20点~凌晨5点酒精中毒患者最多,这和现代人工作的持续时间有直接关系,人们的社会活动都在晚上[6]。此外,研究结果可以看出,酒精中毒患者的发病高峰在1月,主要原因是年底假期的存在。8月,患者多,主要原因是夏季,炎热的天气开始后,人们的睡眠时间的延迟,夜生活增多[7]。根据以上治疗特点,提示我们应加强和做好应急响应在治疗急性酒精中毒患者,根据患者的分布,阳性预测和充分的醒酒药物制剂的制备和呕吐清洁袋等准备。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在酒精中毒的不同层次,住院时间也有所区别,这会给我们护理人员从临床表现,评价观察治疗和离开医院的时间,并指导我们进行护理观察:根据护理过程中的临床表现,结合我们以前的工作经验给予轻度至中度的酒精中毒患者应急处理,同时有针对性的总结了我们的经验。酒精中毒患者尤其是重度酒精中毒容易烦躁和攻击,这方面不仅容易造成患者身体的事故,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护理人员的安全威胁。对于这样的患者,除了做医疗护理工作,我们总结了以下具体措施:①防止由于为患者治疗输液引起骚乱,告诉随行工作人员对穿刺输液肢体的密切关注和相对制动;②酒精中毒的患者尤其注意护理人员的态度,对患者的人格尊重的基础上,通过高质量的护理服务热情耐心细致,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③做好自己的保护,包括心理准备,防止和避免护理人员发生人身伤害;④如果没有家人和朋友来的患者应注意财产安全,以防丢失;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保暖护理这样的患者,因为急性酒精中毒患者往往全身血管扩张,放出大量的热,甚至寒战。

在酒精中毒的护理工作中,应观察酒精中毒患者特征采取相应的临床护理措施,而且还要根据中毒程度不同估计住院时间,做好交接班,为患者和护士实现有效安全。

参考文献:

[1]陈明霞.饮酒致韦尼克脑病的护理干预[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08,11(3):132-133.

[2]刘金金.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的安全性探讨与护理干预[J].临床护理杂志,2010,9(3):47-48. [3]龚存玉,张有琼,高琴.急救车内救治急性乙醇中毒45例患者的护理[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08,11(3),158―159.

[4] 康诗敏.急性酒精中毒的治疗与护理[J].当代医学,2012,18(4): 41- 42 .

[5]穆玲.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的分级护理与效果观察[J].临床护理杂志,2012,11(1) :35-36 .

第9篇:经济纠纷分析范文

关键词:山东省;主成份分析;聚类分析;经济协调发展

一、引言

一直以来,区域经济发展问题一直都是区域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等学科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差距,是各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普遍现象。适当的区域经济差异有利于资源要素流动、产业空间转移,形成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但过大的差异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根据区域经济差距优化调控区域协调发展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二、研究区域及研究方法

1.研究区域概况

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吸引着国内外人力、资金的涌入,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经济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成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2014年,全省GDP为59426亿元,占全国的9.33%,位居第三位;人均GDP 6087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城镇化率为55%,高于全国的54.8%。尽管大部分经济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影响山东省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地区间经济发展失衡现状,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将为山东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契机,为山东省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蓄力量。

2.研究方法

主成份分析是将原来的多个指标重新组合成新的相互不相关的综合指标,但同时又能保留原变量大部分信息的降维多元统计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处理指标间的相关性。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得出相关系数矩阵,对其特征方程求得特征根,将指标的累计贡献率大于85%的前m个定为主成份。根据主成份的总得分将17地市进行大小排序,即可排列出每个地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找到影响不同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主要因素。

3.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经济发展是一个综合概念,任何一个单一指标都无法全面反映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本文从经济基础、港口外贸、经济强度、工农生产等角度,选取多个能代表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标和各个产业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以期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各地区的发展差异(见表1)。

数据来源: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山东省统计年鉴,原始数据略。

三、山东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聚类分析

利用SPSS22.0统计分析软件对山东省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得出特征值、主成份贡献率及累计贡献率(见表2)。由表中数据看出,前4个特征值的累计贡献率达到了87.602%,表明前4个主成份可以很好地解释影响山东省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

提取方法:主成份分析。

根据旋转后主成份载荷矩阵可以看出:(1)第一主成份F1在X10、X12、X13、X14、X15上载荷较大,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的金融集聚程度和科技发展潜力,因此可以定义它为“创新潜力因子”。(2)第二主成份F2在X5、X6、X11、X16上载荷较大,这些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因此可以命名为“开放因子”。(3)第三主成份F3在X1、X3、X4、X7、X8上载荷较大,其中X1、X7、X8反映了第一产业的情况,X3、X4反映了地区生产和城市发展情况,因此可以定义为“经济基础因子”。(4)第一主成份F4在X2、X9上载荷较大,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的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因此可以定义它为“工业因子”。

根据计算各地市经济水平在4个主成份上的综合得分,可以将山东省划分为经济发达地区(得分值≥0)、次发达地区(-1≤得分值

利用SPSS22.0统计分析软件对17地市进行聚类分析,从所得聚类图谱上可以看出,山东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青岛、烟台、威海;第二类是济南、淄博、东营;第三类是泰安、临沂、枣庄、莱芜、日照;第四类是聊城、菏泽、德州、滨州、潍坊、济宁。这说明山东的经济发展既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也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从全省的角度进行分析,山东属于双核结构,以青岛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带和以济南为中心的工业城市群,这一聚类分析结果与前文主成份分析所得出结果基本吻合。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17个地市的经济发展影响因素进行主成份分析可以发现,山东经济较为发达、产业结构层次较高的区域位于东中部,而经济比较落后、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的区域位于西部。东部地区以青岛、烟台为核心,辐射威海、潍坊、日照等地区,这一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强、沿海区位优势明显,开放程度较高,吸引大量外资,利用港口、交通的便利程度发展经济,适宜发展先进制造业,着重开发新领域;中部地区以省会济南为中心,带动周边淄博、东营、泰安、莱芜、滨州等地市的发展,借助济南这一山东科研技术中心的优势加之资源储备较丰厚,适宜发展钢铁、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西部地区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产业比重较低,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占比更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但是该地区土地、人力资源丰富,地价和劳动力成本低,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挥后发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尽快跟上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发展步伐,减小地区间的不平衡。

参考文献:

[1]赵明华,郑元文.近10年来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时空演变及驱动力分析[J].经济地理,2013,33(1):79-81.

[2]高洪深.区域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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