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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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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第1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中职免学费政策;特征;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11C-0063-06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济国、济民、济教的好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是继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伟大壮举,具有里程碑意义。江苏作为教育强省和大省,率先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校内奖助学金、顶岗实习等为辅的中职资助政策体系,受到省内外一致好评。为了调查江苏省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成效,课题组基于江苏实践模式,就某些具体问题展开了调查与思考。

一、江苏省中职免学费政策的演进特征

(一)免学费政策的惠及面逐步扩大

2009年12月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关于中职免学费政策的颁布,江苏省为进一步在全省范围贯彻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率先制订和了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

2010年3月10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0]3号),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其中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确定。

2011年1月10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进一步加大中职免学费力度的通知》,提出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并将比例从之前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5%提高到了6%。

2012年12月19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36),对免学费政策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由此可见,江苏省中职免学费政策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开始,逐步涵盖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扩大到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所有全日制中职学生,范围和惠及面逐步扩大,资助力度在全国位居前列。

(二)免学费补贴额度不断加大

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明确扩大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意见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江苏省结合自身财力,进一步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36号)规定:省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为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由省财政与所属地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将通过财政免学费补助和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予以弥补,对实施“2+1”学制安排模式的,按照三年级免学费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实施“2.5+0.5”学制安排模式的,按照三年级免学费人数75%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2012年江苏省级财政实际投入12.7亿元,用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的补助资金。

2014年12月,鉴于学生实习期间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收入予以弥补的方式可操性不强,且容易侵犯学生利益,江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2014―2015学年免学费和201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第二批省财政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4〕251号),要求自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全额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综上所述,江苏省中职免学费的补贴额度高于国家2000元/生/年的标准,并且补贴范围从原来的2.5年和2.75年覆盖到了中职3个学年,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三)资助政策愈发清晰,助困功能愈发凸显

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是江苏省中职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秋季学期起,江苏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设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在实际资助过程中,资助学生大约覆盖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90%,这不完全符合发放助学金的本意,且10%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较难。为进一步减轻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推动中职学生资助体制改革,江苏省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免除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免学费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助学政策调整的过程可以看出,中职免学费政策兼顾了教育公平,国家助学金政策更倾向于农村和涉农专业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说明资助政策目标愈发清晰,助困功能愈发凸显。

二、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成效研究与分析

中职免学费政策的施行,对帮助家庭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推进国家人才振兴战略、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其意义不言而喻。由于政策执行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执行效果往往与期望出现偏离。研究分析中职免学费政策执行的相关数据,利于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为调整与完善中职免学费政策提供依据。

(一)政策导向作用不显著,免学费后中职学校数量、招生人数及比例未有显著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为比较分析江苏省中职免学费政策前后中职学校数量和招生人数的变化,课题组从《江苏统计年鉴―2006》[1]至《江苏统计年鉴―2015》[2]截取了2006―2015年的部分数据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分析情况详见表1、图1和表2、图2。

以上资料内容表明,中职免学费政策出台和范围扩大后,江苏省中职学校数量和招生人数的绝对数并未增加,反而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口数量结构性下降导致初中毕业生生源数减少。可是,通过中职学校数量占比和中职招生人数占比分析(见图3)可知,二者也未有明显增加,这足以说明中职免学费政策导向作用确实不显著。

图3 2005―2014年江苏省

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和招生人数占比图

(二)中职学生流失率较高,学籍管理存在漏洞

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意味着教育投入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原本应由受教育者承担的学费转嫁给了政府。因此,学生人数成为各中职学校获取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为了防止各职业学校采用虚假学籍套取财政补助,江苏省财政厅和教育厅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规定,每月审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免学费学生信息,建立健全学生信息n案,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省财政厅对各中职校年度预决算审计时,也会核对学籍系统和上报财政的学生人数。这些措施对“虚假学籍”和“双重学籍”可以有效避免,但对于流失学生却无法察觉,并且这一数字很是惊人。鉴于无公开的中职流失率统计数据,课题组对2005―2014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和毕业人数进行了分析。以2005年入学的年级为例,该年级学生应于2008年毕业,因此以2005年招生数减去2008年毕业生数为其3年流失人数,再除以2005年招生数为其流失率。以此类推,统计得出了2005―2011年全省中职学校流失人数及流失率,详见表3。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5―2011年全省中职学校平均流失率达到24.92%,中职学生流失问题不容小觑。如果流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不及时变更学籍系统和上报财政申请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学生人数,只要这部分流失学生不再选择其他学校就读,那么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目前采取的核查方法是无从察觉的。

(三)各中职校争抢生源问题突出,生源质量进一步下降

由于目前中职免学费补助只与中职学生人数直接挂钩,尚未挂钩办学绩效,所以导致各中职校紧抓生源这根“救命稻草”,采取夸大宣传和虚假承诺、有偿招生或是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严重扰乱了中职招生秩序。截至2014年,江苏省共有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386所,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可分为省属、市属和县(区)属,按照举办主体可分为教育系统和劳动(或人力资源)系统,按照性质又可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类,种类十分繁杂。课题组调研发现,由于中招市场尚未规范,为了保证生源不外流,各地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比比皆是,具体包括逐层包干招生指标、封锁竞争学校招生信息、有偿招生等。招生行为乱象严重扰乱了中职招生市场,剥夺了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权利,尤其对缺乏地方保护的学校招生冲击巨大。其结果是,许多生源较少的学校为了完成招生指标,招生分数线一降再降,甚至零门槛招生,生源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且形成恶性循环。

三、中职免学费政策优化对策

(一)改善职业教育环境,建立职教与普教两类平等的教育体系

国家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旨在运用价格杠杆刺激更多的初三毕业生选择中职学校而非普高就读。事实上,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受“学而优则仕”的价值观影响,普教和职教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中职和普高在办学质量、生源质量、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以至于价格杠杆无法发挥其作用。为此,课题组选择了一所省内知名的A中职校开展了调查,该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每年的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在同层次学校中都处于领先水平。

从表4可以看出,近3年该校招收的新生中,中考成绩超过当地高中死亡分数线人数占比分别仅有0.61%、0.29%和0.57%(不含3+4本科分段培养)。可见,成绩才是学生最终选择中职学校的最主要原因。中职免学费很难动摇成绩较好的学生选择普高的决心,只会提高普高落榜生就读中职的意愿,这一点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了验证。[3]纵观西方发达国家,职教和普教属两个类型的教育而非两个等级的教育,学生选择任何一个都不会受到歧视。在我国实施学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大趋势下,中职学校更应吸引优质生源,而不是只招收学习成绩弱、行为习惯弱和家庭经济弱的“三弱”学生。当务之急是一视同仁地对待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将职业资格和学历学位等价起来,即每获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就等同于相应的学历层次证书,使得职业教育真正受到社会尊重,如此才能吸引更多优秀学子选择中职教育。

(二)提升中职办学质量,规范中职学籍异动管理

1.加大内涵建设经费投入和保障,提升中职办学质量。中职生流失率高折射出中职办学质量的低。“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走得畅”是中职学校办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职学校的生存之道。因此,提升办学质量和竞争力是中职的核心要务。如此才能够真正达成发展中职的政策目标。各地应在确保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内涵建设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办学软实力,真正做到“四满意”即学生满意、家长满意、企业满意和政府满意。

2.加大中职流失学生核查力度,规范学籍异动管理。《江苏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苏教职z2016{4号)提出,在未来3年内要实施招生秩序、学籍管理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核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流失生学籍异动管理,建立融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等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各系统数据对比核查,保持数据一致性,杜绝利用流失生套取财政免学费资金的行为。

(三)推进科学考评,完善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机制

优化现有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是改变目前中职学校招生乱象的重要手段。首先,引入调整系数,按照专业大类实行差异化免学费补助。如以全日制中职文科专业为基本系数1,其他理科、工科、医科、艺术、体育等按照专业大类不同分别实行1.1至2不等的调整系数,保证各中职学校在免学费前后收入不减少,以免影响办学积极性。在这方面,部分外省有过积极尝试,如福建省对省属学校艺术类专业、技工学校部分专业、医学卫生类专业、非涉农专业、涉农专业分别按照4800元/生/年、3800元/生/年、3200元/生/年、2600元/生/年和2400元/生/年给予差额免学费财政补贴。其次,引入绩效指标,强化示范引领。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除和学生人数挂钩外,还需要同时与生师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毕业生社会满意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证率等办学绩效指标挂钩,实行动态浮动,防范部分中职学校盲目追求学生数量而忽略办学质量,鼓励对优质中职资源加大补助力度。最后,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精准资助”要求在资助力度上要“精”,在资助对象上要实“准”。[4]在现行中职免学费模式下,各级教育部门要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摸清底数,建立信息档案,按贫困程度分标准给予贫困学生助学补助,避免“平均资助”、“轮流资助”。同时,地方财政在安排助学资金时,要重点向苏中、苏北等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倾斜,逐步推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补助的全免M政策。

中职免学费政策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是国家推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中职免学费政策需要其他配套资助措施保驾护航,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教育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江苏统计年鉴―2006》编辑委员会.江苏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2]《江苏统计年鉴―2015》编辑委员会.江苏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第2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学校资助工作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一】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我省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教材[2009]1号)、临汾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临教计统[2009]2号)文件,为进一步总结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我们首先安排了对学院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学院党委书记亲自动员部署,资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亲自安排工作。要求各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自查,其次对有关处室的资助具体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我院的自查情况报告。

一、资助工作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

学院下发了《关于成立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临职院[2007]45号),成立了资助工作四级管理机构(院、处、系、班)。国家助学金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书记秦国杰是学院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系主任均为领导组成员,是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从不同的管理层面,对学院助学工作各负其责。学院领导组办公室既是资助管理机构,又是处理日常事务和受理咨询举报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配备专职人员和专门设备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2、领会精神 吃透资助政策,

学院积极组织参与助学资助工作的师生,全面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助学金资助政策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我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工作流程。

3、广泛宣传、家喻户晓

在招生宣传时就将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学生进校后,学院又组织班主任在班级进一步广泛宣传,同时也利用教室板报、橱窗、展板等进行宣传,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二、助学金发放与管理情况

1、规范申请、审核流程

我院制定了《中专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临职院发[2007]58号),明确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生进校后以系为单位组织填写《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以系为单位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院学生资助办公室,由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临汾市教育局审核。

2、及时规范、发放到人

学校为每位受资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工作中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以任何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学院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等费用。学校于财政资助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享受国家资助同学的个人信息再做一次核查,力求准确无误,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我校二00七年秋季学期可以享受的学生2038人所有资助金额已发放到位,二00八年春季学期发放助学金1982人次,所有资助金额共301.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2009年我院上学期共有受助学生3371人,根据资助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资金于1月到帐,计1340250元,我校于3月底把这笔助学金发放到1710名同学银行卡中,平均每生750元,共计发放1282500元;第二次资金因尚未到帐,因此还没有造表发放。

3、建立规范的台帐

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帐目清楚。

4、关于5%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

学院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事业收入中提取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和意外伤害赔偿,出台了《关于设立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和救助基金的实施意见》设立专户进行管理,我院近年已提取了50多万元进入了专户,用于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意外伤害处理等方面的开支。我院目前为止,已实际支出专项经费计81.6876万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八佰柒拾陆元整)。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今后仍将继续按试行办法积极实施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三、举报投诉电话的设置和举报投诉的处理。

我院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573087555,设立了院长邮箱和院长热线,对学生举报投诉的事情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确保整个资助评审、公示发放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

关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所有的专业会议和统一培训,我们都派专人进行学习,目前系统运行应用情况正常。所有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统计报表及情况我们都能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五、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我院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在这项工作中,对于学生申请助学金档案,我们采用各系审核,报院资助中心再审,学生处(领导组办公室)最终审核、公示后群众监督的三审一公开办法,同时,定期以系为主自查和不定期院领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的严格管理。

对于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各类助学金,我们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掌握全院贫困学生的具体情况。并与主管院领导进行沟通,力争做到尽量及时帮助确实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

我院学生人数较多,流动性较大,实行的是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多在教学系部,助学资助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环节较多,核实学生情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工作量,发放过程中难免存在有拖拉现象。同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助学系统目前尚处于逐步成熟、不断完善的阶段,相互衔接不够紧密,逻辑关系不够精准等,又加大了我们的工作任务量和审核负担,希望能够尽快使其更趋完善,操作更加简便,把学生资助工作真正做到更好。

学校资助工作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京山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金额289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xx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15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xx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学校资助工作保密自查自评报告【三】 根据 《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x教民办发[20xx]84号),按实际情况,现特将我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20xx年底国家开展中职学生助学金工作以来,在x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84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xx〕9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且已于20xx年开始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每次国家助学金全部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学生助学金的评审

我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x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属于低保户的;属于残疾人家庭的;下岗失业家庭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我校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一)、20xx20xx年度报告

20xx20xx年度成立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x(监督、管理)

副组长:李x(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张x(具体负责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田x、黄x(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

一、二年级中职各班主任:

06级(1)班罗x、田x、06级(2)班朱x

07级(1)班刘x、07级(2)班孔x、07级(3)班卢x

20xx20xx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1)、20xx-20xx学年初,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x人,其中20xx级x人、20xx级x人、20xx级x人。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06级、07级(共x3人),具体情况如下:

2)、我校20xx年元月第一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x人,(每人两月计x元)收教委拨款x,x元,实际支付人数2x人,付款金额x,x元,本次结清。

3)、第二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x人(每人共三个月x0元),收教委拨款1x,x元,实际支付人数x人,付款金额105,x元,本次结余x元。

二)、20xx20xx年度报告

1、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x(监督、管理)

副组长:李x(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 员:

张x(具体负责学生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及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田x、黄x(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专账建立)

一、二年级中职各班主任:

07级(1)班刘x、07级(2)班孔凤珠、07级(3)班卢x

08级(1)班罗x、08级(2)班袁x、07级(3)班周x

2、 20xx-20xx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1)、20xx-20xx学年初,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x人,其中20xx级x人、20xx级x人、20xx级x人。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07级、08级(共271人),具体情况如下:

2)、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助学金:第三次(20xx年7月份),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x人(每人x元)收教委拨款x,x元(本期应收拨款1x,x元,除去上期结余x元)实际支付人数x人,支付金额x,x元,本次结余4,x元,两次共结余5,x元。

3)、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助学金: 我校20xx年9月至11月第四次受助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x人,(每人x元)收教委拨款1x0元。实际发放学生人数261人,发放金额1x元。待发学生x人,待发金额x元(已附带待发学生花名册)。第五次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受助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x人(每人x元),教委拨款x元。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无结余。

三)、 20xx20xx年度报告

(格式如上面)

四、 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程序

根据x市教委、x市财政的指导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且分门别类地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了解各班当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每月由班主任把本班受助学生的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到班级逐个确认。要求专管员在当月初发送电子表格,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教育局职教科和财务科。

20xx年开始发放形式为银行卡,为尽量减少学生负担,我校积极与银行协商,在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金的存放银行卡时,免收手续费和年费共计10元,让利于学生,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剩余资金管理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实行财务专业管理。助学金发放后剩余的金额,均存放在学校账户,从未有过虚报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结余助学金及时上报处理。

六、工作中的几点问题

学校的中职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生对申请资助需要那些材料不能及时上缴,材料不齐全,个别转学学生的原就读学校故意刁难不及时办理手续,导致不能及时申请助学金。

2、学校至今仍未建立助学金专款专帐管理。

3、学校对于宣传的力度还应加强,让学生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4、我们发现有的学生拿到资助后,有乱花钱的现象,以后我们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国家资助来之不易,应花在对学习有帮助的地方。

七、 几点建议

1、由于中职生的助学金是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但目前中职学生年龄偏小,对于银行卡方面的常识较少,常出现银行卡丢失或被盗后不知所措情况。建议适时开展学校和银行组织的讲座活动,帮助学生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信息审核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学生确实在本校,但与其他学校出现学籍重复不予积极配合且有故意刁难的现象,影响了这一部分学生的助学金发放,建议国家和省教育厅制订针对某些学校学生学籍的专项政策法规。

八、 《全国中等职业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第3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为响应全国高职扩招100万的号召,今年我区高职扩招6.21万人。第一阶段已录取24.23万人,比去年增加录取4.94万人。第二阶段高职扩招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不仅中职毕业生、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也都可以报考并免文化素质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9:00至15日17:30,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gxeea.cn,下同)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缴费。有意愿报读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了解针对不同人群的考生报考指南,查看具体的报名要求和报名方式。

对象:欢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我区第二阶段高职扩招对象主要面向具有广西户籍的以下人员:一是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学校毕业1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初中毕业后满4年或报名截止日时年满19周岁,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三是还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及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10月15日17:30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点的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还须交验相应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目前“80后”已占农民工群体的50%以上,正是接受高职教育的“黄金年龄”,让更多的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到高职院校学习,有利于他们掌握扎实的技术技能,凭借一技之长更好参与乡村建设,为振兴广西乡村作出更大贡献。而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开设与他们需求对口的专业,有利于他们提升学历教育水平,拓宽创业就业门路。因此,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报考,抓住国家高职扩招的机会让人生更加出彩。

选拔: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文化素质考试

此次招生的专业范围广泛,重点考虑在经济建设急需、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中安排,积极鼓励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参与招生(具体招生院校及专业以届时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部分考生或许会有些顾虑,觉得自己离开学校多年,担心难以通过文化考试,不能被录取。对此,自治区教育厅已经部署广西招生考试院及有关高职院校做好多元化考试组织工作。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科学设置不同类型考试形式。

其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中职考生将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形式。

考生应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方式,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在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于10月26日10:00至28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第二阶段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中职毕业生及区内完成两年中职学业准备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投档录取时间为10月29日,各有关高校将于10月30日17:30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选择半工半读

据了解,承担扩招任务的高职院校,主要是我区的优质高职院校、行业特色高职院校等,另外,部分本科学校的高职专业也参与此次扩招。

有的考生或许会担心,自己文化底子差,到时是否能跟上学习进度,顺利毕业?据了解,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职在岗职工群体在培养方式上,可采取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试点及高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可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修业年限可定为3—5年。并且教学模式也更多元化,学生可采取走读、半工半读等学习模式,利用平时业余时间或学校寒暑假期间参加学习,学校还可采取集中授课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依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以上资助政策可向就读学校进行咨询或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xszz.gxtc.edu.cn)进行查询,具体办理由学生入学后向就读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各类型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分别致电咨询:

1.退役军人考生:0771-2869242。

2.下岗失业人员考生:0771-5516860。

3.农民工考生:0771-5873235。

第4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资助档案 建立 利用 学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9C-0167-03

一、国家助学政策概况介绍

目前,国家资助政策惠及全国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对象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政府主导、高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已经形成,高职院校已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

广西高校资助体系包括:(1)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的资助,确保“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2)国家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生活,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3500元,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4)从2014年起广西新增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2000元/年。(5)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在校期间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无息贷款,在校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6)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助学活动,学生每月获取约300元的生活补贴。(7)学校奖、助、补及学费减免项目:“要求公办普通高校要按10%的比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5%的比例,从全日制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中提取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8)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助学贷款代偿。(9)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的重要性

(一)国家资金投入力度大,覆盖的学生数量和涉及庞大的款项金额直接形成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具体如下:

1.广西资助情况。2014年,广西76所高校共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约62万人,其中8.6万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4年,为806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学金645万元;为1.96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9842万元;发放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资金1675.46万元,惠及入伍学生1262人;发放75名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42.05万元;发放到艰苦边远地区代偿学生资助资金2083.44万元,惠及入伍学生1291人。各高校积极筹措资金从事业收入中提取29027.76万元,其中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共计8535.19万元,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学生总数为17.68万人;用于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金总额1288.3万元,享受特殊困难资助学生总数为4.26万人;用于勤工助学岗位资金总额6496.16万元,勤工助学学生岗位为15.02万人。全区高校本专科阶段学生资助金额达4.33亿元。

2.笔者所在高校发放资助情况。2014年推荐评审并发放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共计912.25万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733名,共发放256.55万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750名,共发放490万元;9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共发放7.2万元;266名学生获励志奖学金,共发放133万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1名,共发放25.5万元;推荐并发放入伍服兵役及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28人共计30.04万元;3名毕业生获得边远学费补偿代偿资金1.8万元;使用年度奖补资金42万元以及提取年度学费收入5%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学院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从上述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的金额可以看出,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和资金投入力度十分巨大,因而在日常开展各项资助工作中,资助覆盖的学生数量和涉及庞大的款项金额直接形成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学校必须重视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其进行科学地管理。

(二)资助工作政策性强,各层次部门监管力度大,资助档案是落实各项资助工作重要依据。2013年起,国家助学金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学生资助项目,其落实情况接受教育厅会同相关审计部门的审查,内容为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查看档案、访谈学生、对比系统数据等方式检查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情况,细到检查学生每一份申请材料是否规范填写,每一笔资助金额的发放和管理是否到位,要求十分细致、严格。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因此,规范建立受助学生资助档案,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法律凭据价值是做好资助工作的要点,同时也是作为资助一线工作人员规范开展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时对自身保护的重点要求。

(三)资助档案中的学生申请提供的基础信息材料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是做好日常各项“奖、贷、助、补、减”资助工作的主要依据。这些材料为落实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三、资助档案的概念与内容

(一)资助档案的概念。资助档案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材料。

(二)资助档案的内容。高校资助档案是指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贫困认定和对其提供各类政策资助,以及在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资助管理文件。包括高校对各项资助政策项目制定的学校(院)一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条件等文件材料;体现是否按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评审,程序是否规范的各种工作材料。如《××××学校(学院)贫困生认定与管理实施办法》《××××校(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学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学校红头文件)》,等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过程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材料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的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材料包含学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数及家庭人均月收入、生活经济来源、入学前曾获得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家庭所在地乡镇或父母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具体体现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一表格,该表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表格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公章方为有效。此外,学生提交的证件如《扶贫手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也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依据材料。(2)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的材料包括: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资助网系统上申请填写的《××××学校(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以及班级民主评议投票结果及公示、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院系认定工作组及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意见、全院贫困生名单公示等。

3.学生在校期间受资助(补偿)的情况材料。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和享受的国家、学校及社会等各方面资助及各类补偿代偿的申请及发放材料。如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审、发放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一系列表格及申请证明材料;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及发放材料。此类材料归档的重点是受助学生的公示及公布名单,以及资助(补偿)资金的发放记录(包含银行发放明细表、转账单等)。

4.贫困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情况,心理、品行的材料。一般包括成绩单、获奖情况、受罚、生活情况、学生心理普查结果等。具体产生材料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情况调查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获奖征文、获奖演讲稿及视频、知识竞赛结果等材料。

5.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包括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诚信教育活动材料,如在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中全体学生签署的《国家资助政策知情承诺书》、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诚信档案》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承诺书》等。

四、有效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

第一,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学生个人基础数据,如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各项奖助资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资助一线工作人员作为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者,应尽可能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学生申请资助的原始材料并进行归档,以便在认定和开展资助工作中及时查看、了解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信息,以此作为做好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各项资助政策的基本依据材料进行评议、认定、评审和发放,对材料中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做到尽可能地准确把握,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有利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调整贫困生人选,做好资助资金合理分配工作。

第二,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引导和鼓励学生有效进行勤工俭学,更合理地安排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中的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情况等信息,有计划地实施从年度全日制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中提取的5%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更有效地用于学习成绩优秀及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贫困生的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同时,也为家庭突发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提供评选条件参考。

第四,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做好学生的爱国教育、感恩诚信等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与诚信教育工作,是高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建立资助档案并加以有效利用,是做好学生德育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应善于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各种感恩诚信教育典型,如在每年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月”中开展的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宣传及感恩教育活动中产生的优秀征文、优秀演讲视频、主题微电影等资源,或挖掘学生在资助申请的典型励志个例,在落实资助的各项工作中进行主题或穿插性的宣传和教育,点拨、唤起学生的爱国及感恩诚信之心。

第五,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少高校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感觉压力大,面对周围家境好的同学,或多或少存在自卑心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导致的敏感多疑,出现不爱与人交往甚至自我封闭的现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渐成为高校学生中最容易发生心理问题的群体之一。针对这部分学生,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应积极配合学校心理老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及资料,通过查阅贫困生档案较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受助情况后,学校心理老师可掌握主动权,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进行谈心、开导,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鼓励,帮他们树立信心,以在学生出现问题的萌芽阶段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同时,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需结合每年开展的心理普查活动得出的结论,积极配合资助管理中心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的内容,促进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乃至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第六,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可体现在结合资助档案中的基础数据及各类受助名单,如贫困生数据库提取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低保家庭子女名单等信息材料,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名单,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材料,配合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做好每年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如2015年起,广西将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广西区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年度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此外,可结合学校实际,对当年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毕业生采取就业补贴等各种形式的资助,以更有效地落实学校一级奖补专项经费的资助,从而配合做好学校学生就业工作。

【参考文献】

[1]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汇编[G].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6

[2]臧运蕾,王磊.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J].兰台世界,2009(18)

[3]郭理想.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再思考[J].科技信息, 2010(26)

[4]程娅.建立与完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思考[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

第5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一、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筹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战略的实施,按照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总体原则,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印发《职业教育专题规划(2012-2020年)》。

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促进各自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和协调布局。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拓宽人才成长途径。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

保证职业教育规模。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基本要求,拓宽招生渠道和面向,努力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800万人的任务。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促进各专业招生数量与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相适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扩大高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规模。分区域、分产业推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推动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试点。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实施好职业教育富民工程,推动对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的进程。

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引导东部地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东部与中西部省、市、县之间职业教育协作机制,推动东西部职业学校开展招生合作、教学合作、就业合作。支持东北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合作。建立开放合作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总结推广四川9+3免费职业教育经验。支持办好内地、新疆中职班。

二、加强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法规建设。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研究制定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意见。完善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订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

加快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适应产业调整升级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订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制定职业学校专业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等,促进职业教育关键要素标准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职务(职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进一步扩展免学费政策覆盖面。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经费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资助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资助覆盖面。推动各地制定和实施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

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改革。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调整优化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指导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在预测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召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会议。

完善产教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产教对话,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深化产教对话内容、丰富对话内涵。推动和支持若干行业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行业职业教育专项政策,推进国家重点产业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现场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区域优势,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召开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交流会。

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对56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在职业教育体系、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出经验、见成效。

四、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实践育人。办好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鼓励探索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形式。推进专业课程改革,促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颁布一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并印发“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指导意见和“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出版规划。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召开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职业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现场经验交流会。

推进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完善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以及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等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初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完善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系统,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

五、推进继续教育整体改革发展

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印发《继续教育专题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推动继续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职工教育。继续做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研制社会成人培训机构国家标准。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出台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宏观指导性文件。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制度。推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和资源开放,为社会成员继续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服务。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社区教育的意见、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职业学校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健全继续教育保障机制。组建继续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标准,逐步建立政府、行业、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质量保障监管体系。推进激励性制度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教师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启动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调研工作。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好骨干教师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资助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等项目。做好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遴选确定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模式。实施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

增强职业院校科学管理能力。筹备召开全国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会议,推动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落实。修订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维护职业学校安全与稳定,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并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抓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强化内涵为导向,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和规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并进行阶段总结和成果展示。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项目。研究启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项目。指导推动各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完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推动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继续组织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面向社会成员率先开放学习资源和精品课程。研究制订数字化资源的建设规范和认证标准。推进继续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建设。推进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

七、加强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

提升科研能力。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完善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加强职业教育科研规划工作,制订“十二五”科研规划,设立重大科研课题,提高科研的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院所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协同攻关,努力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召开2012年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院所联席会议。支持有关部门和省份联合开展“院士职校行”活动,研究探索院士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适应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围绕继续教育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把握继续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和内在规律,以理论研究支持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与世界各国(地区)、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政策对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意见。做好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在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制度研究、学生培养、学校合作、教师和校长培训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实施中德职教合作联盟合作项目。落实中英职业教育政策对话会议达成的共识。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借鉴引进国(境)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走出去”。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6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需求论证

1.顺应国家大力提倡和支持全民创业的战略

随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在调整和升级,正处在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新兴的产业行业正在迅速崛起,所以国家大力提倡和支持全民创业,这也是基于中国处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战略决策。而职业教育往往是传统意义上的就业教育,也就是通过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出去适应一份职业,谋得一份工作,这是一种被动就业。如果我们把中职学生就业的包袱转化成创业的人力资源,这就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通过我们的创业教育,能激发中职生的创业激情,把被动就业和等待谋生的就业者变成激情满怀的创业大军,那么职业教育才能真正地走进硕果累累的秋天。因此,开展学生的创业教育是职业学校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实现素质教育和教学革命的突破口。

2.创业型常熟经济的特征为开展学生创业教育提供环境

常熟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鲜明的创业型经济特点, 2010年,全市新办私营企业3108家、注册资金116.0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53.7%,继续位居全省县(市)前列,民企发展量质并举。常熟在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中位居“区域经济强县统筹发展组团”并列第一名,荣获《福布斯》杂志“2010年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二名。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正在进行二次创业,着重突出“两区两园”开发区建设,积极发展装备制造、服务外包等五大新兴产业,建立了首家县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创业园,对创业、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学校进行的创业教育就是为了更好地顺应常熟创业型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3.创业教育是就业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在中职校开展创业教育,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既是应对就业压力的良好举措,更是促进毕业生就业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作为创建国家改革创新示范性职业学校,应该在学生就业方面有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和案例,从而实现高质量就业。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创业教育拥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这也为我们确立创业教育作为特色建设项目之一提供了基础条件。自2008年起,学校确立“大学校培养小老板、小老板成就大事业”的创业教育理念,成立了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生活创业园、文化创业园、科技创业园的基础建设,10家以专业为依托、以项目和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业教育实践群体已经入驻创业园,并取得了一定的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在2009年承办了全省首届创业教育论坛。为此,我们把创业教育列为特色项目建设,旨在以创业教育为载体,不断促进毕业生就业方式的转变,使更多的学生用创业的精神来进行自由择业,用创业的行动来实现自主创业。

建设目标

加大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力度,形成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和实践体系,实现学生“愿创业、懂创业、能创业”的目的,塑造一大批学生成功的创业典型,引导学生就业方式的转变,推动中职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探索出一个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实际的创业教育体系。力争通过两年的建设,使学校学生创业创新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成为改革创新的示范。

建设思路

1.建立一个符合中职校实际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将学生创业创新实践纳入实践学分进行规划和实施,促进学生掌握创业创新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方法,使学生增强创业意识,焕发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让更多的学生转变就业方式,成为创业者,使他们“愿意创业”、“敢于创业”、“善于创业”。

2.建立一支适应创业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探索适应中等职业学校创业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教育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和创业能力培养的整体优化,促进创业教育的实施。通过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定期下企业锻炼、组织专家报告、组织专题讨论、组织考察交流等形式,提高教师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建立一个有效的创业教育实践体系

探索创业教育实践体系的构建,加强创业教育的基地建设,打造创业教育的教学、科研平台,推动创业教育的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方式的转变。探索校企一体模式,建立创业实践硬平台、软平台,通过大量的学生创业实践,催化创业教育的效果,大力支持学生开拓创新和自主创业,树立一大批创业成功的典型,引导更多学生从理论学习走向创业实践。

4.建立一套支持创业教育的保障体系

探索创业教育保障机制的构建,架起校企合作平台,设置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通过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和设立学生创业基金,为立志自主创业的学生团队提供创业训练的实战场所和有力的资金支持,着力提高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

建设内容

1.建立健全创业组织与管理,营造校园创业文化氛围

(1)完善学校创业指导中心,建立创业教育工作网络。由分管校长负责协调创业工作,由学校就业发展处、团委牵头组织专职教师和学生会干部对学生的创业实践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其次学校各部门分工协作,构成创业教育的工作网络(如下图)。

(2)确立“大学校培养小老板、小老板成就大事业”的创业教育理念,加大教育与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访谈、成功者之路、心理训练等活动,编印校本创业宣传月刊,完善宣传媒体平台,利用校园网络、校广播站、校刊、橱窗、展板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创业创新信息,培育学生创业意识。举办每年一次的创业计划书竞赛、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等活动,塑造一批成功创业典型,建立学生案例库,营造良好的创业教育氛围。

2.建立一个符合中职校实际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加强创业教育课程的教材建设与课程实施,把创业教育的实施贯穿于中职教育的每个阶段。

(1)开发创业教育校本教材及补充材料。

①开发《常熟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创业指南》读本,让同学们在接受课堂创业教育的基础上,了解常熟市和学校扶持创业的相关政策,了解学校针对学生创业的一些服务机构和培训,也为学生如何在校参加创业实践指明了方向。

②开发《常熟中等专业学校创业案例》读本,通过学校创业园建设的成功经验、学生创业成功和失败的典型案例,结合校长和成功人士谈创业,一方面汇总和宣传学校创业教育的成果,另一方面也为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2)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创业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分层推进创业教育。

分层推进创业教育课程,在推进实践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路径上,做到全程“不断线”。创业教育课程的安排及目标具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本班课堂教育为主,把创业课纳入正常的课程教学体系,教材名称为《就业与创业指导》,着重学生创业知识的准备和创业观念的培养,另外还开设《经济法》《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实训》《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导》《ERP模拟训练》等选修课,同时开展为期二周的创业素养实践教育活动。第二层次主要针对有创业兴趣的学生,着重创业能力的提高,进行听取创业成功者讲座、请已创业学生作报告并进行互动交流、组织参观、社会调查等,体会创业成功者的创业历程和创业经验,并组织多种形式的创业模拟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与人社局培训中心联合组织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让学生懂得经营和管理的基本技能,学会撰写商业计划书,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第三层次的创业教育主要贯穿在学生真正创业实践的过程中,着重创业实践的指导和扶持,学校引导在上一阶段中表现出来的较好的项目、较好的创业者,进行实质性的创业实践,并通过对口辅导,跟踪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

3.建立一支适应创业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1)建设一支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创业教师队伍。学校重视对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选拔与培养,鼓励和选派教师从事创业实践,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师创业教育水平。打造专业师资团队,成立创业教育教研中心组,设置工作室,开设创业教育类公共课程。各个系部两名教师成为系部创业辅导员,专门负责本系创业教育实践与研究工作,从事创业教育教学的专职教师达10人以上。学校还聘请一些企业家、成功的创业者,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聘请10名左右校外创业教育导师,由学校发放聘书,逐步形成创业教育导师专家库。

(2)邀请省内外专家到校开设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组织优秀创业指导教师和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学校出台《关于专业教师进企业研修的决定》,加大专业教师挂职锻炼的力度,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学校统一安排,分期、分批轮流进校内、外实训基地顶岗锻炼,强化创业实践和能力培养。同时,设置专职创业教育教师岗位,选拔优秀教师作为学校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凡是从事学生创业教育的教师可以申报学校“双师型”教师,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学生创业教学、创业实践的指导。

(3)鼓励支持教师创业,尤其是支持围绕专业开展的科技创业,给教师搭建创业平台,设立2-3个创业工作室,支持实验室经济的孵化效应,做到重点项目与重点人才相呼应的配套政策。

4.建立一个有效的创业教育实践体系

实践证明:创业实践是实现创业教育目标的核心途径。通过打造创业实践的平台,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推动中职校创业教育的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方式的转变。探索校企一体模式,建设创业实践两大平台,通过大量的学生创业实践,催化创业教育的效果,树立一大批创业成功的典型。

(1)创业基地硬平台。

完善建设生活、文化、科技三大创业园。引入校外资源,建设现代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新媒体艺术创业基地、SYB创业教育培训基地。校内基地如图:

①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积极开辟校内外资源,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着力扩大建设并完善生活、文化、科技三大创业园。到2013年,增加500名以上学生自主创业,引导5家学生创业实体入园,学生创业园到2013年营业额达50万元以上,为100名在校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岗位。到2014年,再扶持100名以上学生自主创业,创业园增设店面5家,为1000名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岗位,学生创业园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校内创业实践基地结构如下:

②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三个集中型创业基地:以电子商务为主要途径,利用学校电子商务创业中心平台,与常熟招商城、温州商会等机构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吸引学生创业团队在此创业;以学校新媒体艺术专业为依托,建设新媒体艺术创业基地,通过企业支持、学校扶持的方式吸引学生在校创业实践;与常熟市人社局联合设立SYB创业培训实践基地。2013年计划培训学生200人。2014年计划再培训学生200人。

(2)学生创业软平台。

建立由学校创业指导中心为主体的创业各级组织平台。

①与常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合作,组建常熟大中专学生创业指导站,利用政府支持创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解决学生创业的资金、市场、法规等要素问题。

②成立学校学生创业社团,强化学生社团的组织和引领作用。通过组织每年3次以上的创业展示活动,开展每年一次的创业计划书大赛、创业项目大赛等,提高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并带动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创业的活动中来。

在社团建设的基础上,组建由在校学生组成的常熟大中专学生创业联盟,到2013年,计划吸收联盟学生个体成员总数超100位,吸收10个联盟企业单位成员,推出创业项目共享资源5个。到2014年,累计吸收200位联盟学生个体成员,累计吸收20个联盟企业单位成员,累计推出创业项目共享资源10个。

③组建一个由优秀毕业生为主体的校友商会,吸引优秀毕业生和在校生加盟,通过联盟加强创业学生对各种市场产品资源的共享,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帮扶与指导作用。

5.建立一套支持创业教育的保障体系

探索创业教育保障机制的构建,架起校企合作平台,设置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通过建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和设立学生创业基金,为立志自主创业的学生团队提供创业训练的实战场所和有力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创业校企合作制度,重点遴选那些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与相关企业对接,制订考核办法对创业项目进行年度评估,评选优秀创业公司和创业之星,完善创业创新激励机制。

(1)组织保障。

为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成立创业教育特色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建设方案统一协调、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2)制度保障。

为了保障创业教育特色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遵照执行《常熟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示范性中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国家示范校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学校还将制订并出台《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条例》《创业园入园管理制度》《学生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学生创业团队管理条例》《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等,实施创业项目申报制度,规范创办实体流程及审批手续,完善支持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配套政策。

(3)经费保障。

为确保创业特色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财务运营方面严格遵守《常熟中等专业学校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创业教育特色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能够如期、按质、按量完成。

主要成果:

①完成中国职教学会08-09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立项课题。

《中职校以创业教育促进毕业生就业方式转变的实践与研究》

②培养了大批创业型人才,其中创业典型有杨绪龙(维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晓鹏(鹏博汽修厂厂长)、薛青山(校广告制作中心负责人)、高俊坤(百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烨(新思路眼镜店店长)等等。

③运行三年多来,累计入驻创业园的公司有20多家,在园内从事创业实践的学生共有500多人次。

④举办了三次全校范围内的学生创业计划书设计大赛,多次组织创业学生开展迎新生、义卖、重大节日促销、创业展示周、学生创业典型巡回宣讲等活动,并多次接待了中央及省市各级领导前来参观。

⑤共举办3期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100多名学生获得合格证书。

⑥在第三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上学校学生杨晓鹏获得优秀创意奖(国际级)。

⑦编写创业特刊。目前已出了三期,以后计划每月一期。这个是我们宣传创业的窗口,主要报道创业方面的政策、经验分享、创业故事、商品信息等。

⑧学校申报了国示范建设中创业教育特色项目方案,从2012年6月开始到2014年6月完成,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将为2000多名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

⑨已有中央十二大媒体、省教育厅领导、参加省首届创业论坛的领导、科技创业杂志社等来学校创业园采访、参观并给以了好评。

⑩2011年11月22日,学校隆重举行江苏省常熟大中专学生创业联盟成立仪式暨首届学生创业实战精英赛决赛。

第7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新华网消息 以单亲家庭小学生的学习辅导、心理辅导及互动活动等为内容的“黄丝带”教育互助行动,近期在昆明启动,目前已有100多个家庭、200多名志愿者通过电话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

“黄丝带”教育互助行动是对来自单亲家庭的小学生展开学习辅导、互助活动及心理辅导的一项公益活动,将采用分层教学的方法,针对孩子量身订制学习及心理辅导方案,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同时对单亲孩子的家长进行辅导,使他们更好地对孩子进行教育。

活动主办方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和社会群体参与,今后将致力推动此项活动常态化,为更多单亲家庭的孩子排忧解难。

浙江:技能优秀的中职生可保送上高职

《中国教育报》消息 “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30%左右,高职专升本比例达到10%”。这是近期出台的《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

浙江省提出,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即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联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由高职院校为主统筹中职、高职阶段的教学与管理。

从2012年起,浙江省还决定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参照现行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凡获得教育部等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该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中职学生,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由招生院校计入综合成绩,不受政策加分上限的限制。

武汉:188所中小学建起校园“放心小卖部”

《长江日报》消息 3月22日,武汉市钢城11中初三(2)班学生彭佳琪来到学校“放心校园店”,花2.5元钱买了两根火腿肠、一根鸡味棒。据悉,目前,武汉全市已有供孩子们选购的放心商品。

武汉市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以往很多学校“小卖部”十分简陋,就在一张竹床上摆着批发来的小作坊商品售卖;还有一些小摊贩推着小车在校外隔着栏杆叫卖;“三无”产品缺乏监管,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2007年,市政府将“在中小学校新增60家放心超市”作为当年10件实事之一,“放心校园店”创建提上议事日程。

各区按照统一名称、标志、进货渠道、食品价格、人员着装、培训考核等“六统一”要求,选择有资质、社会信誉度高的企业经营校园店,严禁个人承包。对饮料、面点等主要食品采取集中采购,确保安全的同时,价格低于社会商店10%以上。相关部门对经营企业每年考核,引入“退出”机制,严防“三无”产品流入学校。

目前,全市共争取政府补助奖励236万元,已在中小学创建188所“放心校园店”,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市1 200多所中小学60%将开设“放心校园店”。

云南规范民办教育发展400米内限开1所民办幼儿园

云南网消息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提出,在省内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符合所在地教育发展的规划,布局合理。幼儿园在400米、中小学在800米范围内不重复审批设置。其中,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变造、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校长年龄均不得超过70岁。“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紧箍咒”将力求规范云南民办教育发展。

在办学方面,严禁民办学校擅自开设教学班(点)。3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组建教育集团或者教育联合体。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经批准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减少课程和课时。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层次、专业、范围进行招生,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应载明民办教育机构的名称、办学许可证编号、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办学地址、修学年限、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

玉溪增加200余所农村寄宿制小学

新华网消息 为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云南省玉溪市打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学校布局,宜增则增、宜减则减,优化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自2003年至今,这个市小学布局调整共撤并教学点300余个,与此同时农村寄宿制小学增加200余所。

据玉溪市教育局局长李世华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人口出生率下降、进城务工人口增多,当地广大农村、山区学校出现办学规模偏小,办学效益不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低,教学设施及教育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对此玉溪市采取“减校增效,撤小强大、集中办学”的方法,先后开展了三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其中小学学校数和教学点由2003年的649所、383个调整为2011年的568所和27个,农村寄宿制小学由250所增加到461所。

元江县洼垤乡的老茶己小学是附近村小组的4个校点撤并后成立的村完小,现有91名学生,其中有82名学生寄宿。学校校长赵雄杰说,以前每个校点只有一两名老师,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校点撤并有助于教师资源利用达到最优化。

李世华表示,接下来玉溪市将进一步做好校舍建设、寄宿制学生伙食补助、跨村学生路费补助等工作,提高集中办学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北京:首批140名农民工走进大学校门

《工人日报》消息 3月24日,“首都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第一期新生开学典礼在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举行,140名农民工学员开始了他们为期两年半的大学生活。其间,他们每人的6 000元学费全部由北京市总工会承担。

“首都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是北京市总工会专门为农民工搭建的教育服务平台,旨在通过满足农民工学历、技能提升的需求,进而实现维护农民工职业发展权的目的。“助推计划”在实施中,由农民工所在的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名,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为其进行考前集中辅导,农民工需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方能被录取。被录取后,学员将经过为期两年半的业余学习,毕业后获得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毕业证书。

之前,在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北京市总工会确定“助推计划”首批学员以数量较多、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的建筑业工人为主要招生对象。在金隅集团、房地集团、环卫集团、城市排水集团等十几家企业工会组织的推荐下,全市共有200多名农民工报名参加了考前集中辅导和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最终有140人被录取,其专业方向为建筑工程管理。

39岁的韩飞云在新学员中年龄最大,是北京一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员工,1993年来到北京打工。“虽然在北京打工快20年了,工作能力也不错,但由于没有大学学历,错失了很多好的工作机会。”他说,“没有工会搭建的这个学习平台,就没有我今天‘大学梦’的实现!”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常务副校长张锦告诉记者,“首都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在设计课程的时候特别注重量身定做。让学员们在课堂上既可以增强职业技能,还可以学习文化知识。完成学业后,学员们在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双证制’,学员毕业后,他就是一名既掌握了技能又有了相应学历的大学生。”

据悉,“首都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今后每年招收农民工学员将不少于100名,由北京市总工会全额资助。

内蒙古将投入20亿元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人民日报》消息 今年,将投入20亿元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实现高中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免费教科书的“两免”政策,预计将有82万名学生受益。

第8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执行;成效;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25-0037-06

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建设现代职教体系的关键和难点。为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多个中央部委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有一揽子政策,也有专项政策。在一揽子政策方面,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需要在教师资格标准、职称评聘方法、培养和培训、编制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加强和落实。在专项政策方面,内容主要涉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标准、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和管理待遇。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2000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在教师职业标准方面,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方面较多,如,2000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2006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在职教师资队伍管理待遇方面,主要有绩效工资、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专业标准等。在项目建设方面,“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分别制定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投入由“十一五”的5亿上升到“十二五”期间的26亿,增加了4.2倍。

然而,这些促进职教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中央财政投入是否充足,使用效果如何?为了解这些问题,笔者在近期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中职校长培训班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46份,有效回收率为81%。146位中职校长来自29个省、市、自治区,从年龄结构来看,45~50岁的校长占47%,其次是40~45岁,占29%,再次是50岁以上,占14%,最后是30~40岁的年轻校长,占10%。从校长工作经历来看,3/4的校长以前都在中职学校工作,属于“老职教”,其余1/4主要来自当地的普通高中、政府和其他部门,分别约占9%、8%和6%,仅2%的校长来自企业。担任校长的经验分布不均,“生手”、“熟手”和“能手”平分秋色,具体说来,有一年以下工作经验的占7%,1~5年的占37%,6~10年的占32%,10年以上的占24%。146位校长所在的学校,位于东部地区的占41%,中部地区占34%,西部地区占25%。学校处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占34%;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占54%;经济贫困地区的占12%。77%的中职学校位于城区,在农村和乡镇建校的较少,分别是13%和10%。学校规模在2000~5000人最多,占54%,其次是5000人以上的学校,占24%;再次是1000~2000人的学校,占20%,1000人以下的学校很少,仅3所,占2%。以上调查对象和学校情况的数据基本呈现正态分布规律,抽样具有典型性。在发放问卷的基础上,笔者还进行了深度访谈和座谈,深度访谈6人,分别代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座谈两次,40余人,人员和所在学校分布均衡。

一、政策执行成效

(一)政策目标的实现取得进展

政策目标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政策执行的归宿,对政策执行效果的研究必须考量政策目标是否实现。“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体现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适应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职教教师队伍”是职教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目标。经过多年发展,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上升、队伍结构比较合理。“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职教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是职业教育提高质量的保证。“双师型”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在30%以下的占24%,30%~50%的占30%,50%~70%的占26%,高于70%的占20%。根据邢晖2007年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对28个省、市、自治区150个县(市)中职师资情况的调查显示,30%以下的地方“双师型”教师约占65%;30%~50%的地区“双师型”教师占14%,50%~70%的地区“双师型”教师约占13%,70%以上的地区“双师型”教师约占8%[1]。可见,“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合理,从专业课与文化课教师比例分布来看,52%的学校专业课教师多于文化课教师,33%的学校专业课教师少于文化课教师,15%的学校专业课教师与文化课教师数量相当。从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来看,72%的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多于实习指导教师,13%的学校专业课教师与实习指导教师数量相当,12%的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少于实习指导教师,3%的校长不太清楚。从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比例来看,88%的学校管理人员少于教学人员,7%的学校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相当,5%的学校管理人员多于教学人员。根据《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12年)的规定,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调查显示,大部分学校兼职教师占比较为合理,60%的学校兼职教师比例在10%~20%之间,11%学校兼职教师比例在20%~30%之间,9%的学校兼职教师比例在30%以上,12%的学校兼职教师低于10%,8%的学校校长不清楚兼职教师比例。

(二)政策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带动地方政策出台和经费的投入,增强政府履行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素质任务的责任感,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2011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建设和职教师资培养资源开发。在这一政策带动下,安徽省以皖江城市带为重点,深入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领雁工程”,加快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建设和打造领军团队。新疆全面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制定、启动职业院校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建设计划。长沙市制定了《长沙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2012~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经费达到13.1亿元,支持了29800位骨干教师培训,18000位教师进入企业实践,1000名教师出国进修和100个职教师资培养专业点建设和培养资源开发。国家在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上的投入也带动了地方投入。2009~2011年,广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经费3000多万元,组织培训中职专业教师1.5万人次、校级领导1500人次,并派出500多名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学习。2011年,辽宁省本级财政安排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青海省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万元的中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各学校也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提取不少于5%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工作。湖北省建立了中职“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鼓励中职学校在企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全省每年设50个岗位,聘请2年,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

(三)专项政策执行取得成效

1.教师去企业实践的效果被校长和教师认可

2006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要求中职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2011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被纳入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为教师提供企业实践岗位。调查显示,教师去企业实践效果受到绝大部分校长的认可,得到广大教师的支持,近一半学校将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校长们对教师去企业实践效果认可率达到91%,其中,15%的校长认为这项政策执行效果很好,38%的校长认为效果好,38%的认为效果一般,3%的人认为效果不好,6%的人没有表示自己的态度。教师对去企业实践也抱有积极态度,其中,认为教师很渴望去企业实践的校长占15%,认为教师支持这项制度的校长占42%,认为教师对去企业实践无所谓的校长占36%,教师拒绝的占4%,其他3%的校长保留自己的看法。在制度建设方面,44%的学校将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去企业实践作为制度确定下来,在这些学校中东部地区的学校最多,占56%,中部地区占19%,西部地区占25%;50%学校的教师很少去企业实践,去企业参观是这类学校组织教师去企业实践的主要方式,占70%;6%的学校没有教师去企业实践。有些学校还让文化课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占53%。

2.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走向规范

2012年,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兼职教师的聘请条件、聘请程序、组织管理和经费来源作出详细规定。调查显示,中职学校对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一是聘任的兼职教师基本符合管理办法对人员条件的要求。《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调查显示,49%的兼职教师是企业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0%是企业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7%是高校教师,17%是非企业人员,7%的校长对此不了解,没有回答。二是中职学校对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定,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在被调查的学校中,70%的中职学校对兼职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其他30%学校采用口头协议或其他方式进行管理。

3.骨干教师培训政策被绝大部分校长认可,在教师培训中所占比例最大

教育部积极推动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2007和2011年分别实施了中职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了一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从实施效果看,89%的校长认可骨干教师培训效果,其中,34%的校长认为教师外出培训很有效,55%的校长认为培训效果一般,2%的校长认为效果不好,9%的校长对此持保留态度。从教师专业培训组织方来看,上级组织的培训最多,66%的中职学校教师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培训,23%的学校组织了校本培训,11%的学校采用了其他培训方式。从培训受益范围来看,75%的学校有少部分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11%的学校有一半教师参加上级培训,其中56%的学校位于东部地区,25%位于西部地区,19%位于中部地区,这说明东部地区在骨干教师培训覆盖面上力度最大;7%的学校中大部分教师参加了上级培训;7%的校长没有回答。

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一)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依旧存在

调查显示,中职校长在对中职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问题的选项排序时,结构不合理排在第一位,约占60%,其次是数量不足,约占51%,再次是质量不高,约占46%。校长们认为,教师结构不合理与教师来源有关。调查显示,中职专业课教师主要来自普通高校,约88%;其次来自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约28%;再次从普通高中转过来,约20%,从企业来的很少,仅6%。普通高校主要培养学术性人才,不能满足职业学校对教师实践动手能力的要求。数量不足主要体现在师生比较高,随着中职扩招,教师数也逐年递增,但还是不能满足学生增长的需求。根据教育网站公布的数据,与2005年相比,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增幅达到40%,教师增幅仅为16%,2012年,中职学校专任教师880962人,在校生21136871人[2],师生比约为1∶24,与普通高中1∶12.5的比例相差甚远。

(二)政策执行重心下移

政策执行的关键是政策执行主体,承担着组织管理、经费投入和监督检查等责任。以“教师去企业实践”政策为例,2006年与2013年同一政策文本相比,政策执行主体从“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上升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经费投入从“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到“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说明政策执行主体层级上升,执行重心上移。但调研发现,职教教师队伍建设政策落实重心比较低。在管理方面,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统筹管理中,74%的学校自主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施,6%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3%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15%的学校没有统筹,2%的学校由职教集团统筹。在教师去企业实践的规章制度方面,学校自己制定的占50%,省级教育厅组织制定实施细则的占19%,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占10%,没有制定的占17%,其他4%学校没有填写该项。在经费方面,学校是教师培训、兼职教师聘用和教师去企业实践投入的主要承担者。教师外出培训经费,64.4%由学校承担,11.6%由地方财政承担,15.1%由教师、学校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仅1所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经费由教师自己承担,占0.7%;7.5%的校长没有填写该项。聘任兼职教师经费方面,82.9%的学校自己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部分经费,7.5%的学校由地方财政承担,1.4%的学校由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1所学校以其他方式承担,占0.7%;有11人没有填写,占7.5%。在教师去企业实践经费投入方面,51.4%的学校自筹,37.7%的学校没有经费,3.4%的学校多渠道筹措经费,4.1%的学校以政府拨款为主,5位校长没有填写,占3.4%。

(三)专项政策执行中的偏差

政策偏差是指政策执行背离政策目标,弱化、变形和扭曲政策内容的政策执行现象。“教师去企业实践、兼职教师聘用和骨干教师培训”这三个专项政策在执行中,因内容不同存在不同问题和偏差。

1.教师去企业实践政策表面化

职业学校教师去企业实践锻炼有助于教师了解企业生产过程和先进工艺,提高操作能力。但这项政策执行中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企业积极性不高,占53%,其次是教师积极性不高,占40%。企业积极性不高可以从企业对教师去企业实践的态度上看出,56%的企业对教师去企业实践的态度是不冷不热,6%的企业表示拒绝,32%的企业表示支持,2%的企业表示很欢迎,4%不清楚。教师去企业实践形式中,主要形式是参观,占38%,接受企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操作其次,分别为28%和29%,参与企业研发的比例最少,仅5%。一些校长反映有些教师和校长没有认识到企业实践的重要意义,教师找企业开证明盖章应付学校检查,学校领导对此也持保留态度,使得政策执行流于形式,出现政策执行表面化现象。

2.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

聘任兼职教师有利于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但是,兼职教师待遇低和来源不固定是两大突出问题。2012年颁布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经费来源的规定是多渠道筹资。由于政策规定了经费来源的三种渠道,一些地方政府可以“避重就轻”,选择由学校自己承担的方式,调查中82.9%的学校从学校事业费中开支兼职教师经费,这是政策缺损。职业学校一直以来存在办学经费紧张的问题,从事业费中列支兼职教师经费,加重学校负担,出现兼职教师待遇低,难以吸引热门专业技术人员问题。调查显示,与同等课时量的在编教师相比,兼职教师工资低于在编教师的占42%,与在编教师相当的占24%,高于在编教师的占16%,18%的学校很难估算清楚。从来源来看,兼职教师来源不固定的占65%,来自固定企业的占15%,来自兼职教师信息库的占13%,7%的人不清楚兼职教师来源。

3.骨干教师培训针对性不强

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助力器”,但在教师培训方面,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是最突出的问题,占45%,其次是无人可派,占37%。培训针对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培训基地大都建在大学,培训内容学科化、理论化,不能满足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学习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有些培训院校因担心参训教师对培训评价过低,一味讨好学员,对培训不严格把关,甚至存在“卖证”现象。无人可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学生人数增加,教师编制少,一些学校为开齐课程难以派出教师;二是国家培训骨干教师专业门类太少,以工科和计算机为主,文科和其他很多专业教师得不到培训。这是骨干教师培训政策的偏离,没有按照政策要求,对需要培训的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政策执行建议

(一)政策措施需要不断完善

政策执行是政策执行者按照政策目标落实政策规定和要求的过程,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政策执行存在偏差。因此,政策执行需要不断改进,形成动态调整的过程。访谈中,校长们认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应从增加投入、完善制度和开放建制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政府应在骨干教师培训、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和教师去企业实践方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提高动手能力。二是需要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范围,将教师去企业实践的规定制度化、规范化,并作为教师晋升和评奖评优的条件,注重各类培训的实效性。如,建立分类培训体系,偏重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参加高校培训基地培训,偏重实训课程教学的教师到企业实践;将教师数量的4%列入培训编制,明确规定中职学校教师享受五年一次带薪进修权利,实习指导教师每隔3~5年参加一次培训。三是开放建制,扩大兼职教师比例,下放一定编制权、设立政府津贴和兼职教师信息资源库等,减轻职业学校在兼职教师聘用方面的压力,促进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政策执行要多方借力

师资队伍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应注重外部性,统筹不同行政职能部门,统筹学校与企业,学校与社会。一是要统筹教育与其他职能部门力量。师资队伍改革与人事、编办、组织等联系紧密,政策执行需要关注地方人才发展战略,可以与地方人才引入战略联系起来,通过政府或人社部门的项目引入人才。如,苏州高职院校根据苏州市政府对引进人才进行资助的政策,成功引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一批人才。二是统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院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不同难点,不同发展阶段,政府和院校在建设“双师型”教师方面也应有不同的侧重,政府应发挥好统筹、规划、投入和监督职能,将人事管理、评聘权利交给职业学校。中央和地方在制定政策时也有不同的侧重点,中央一级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如,在“双师型”教师标准上做一个基准性的标准,地方参照执行。2013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行)》,针对职业学校教师“双师”素质评定缺乏标准的问题,提出教师既要具备普通教师的职业素质,又要具备相应行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够实施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三是统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与普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培养来看,可以与师范教育改革联系起来,参照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中免费师范生培养,制定出免费职业师范生政策;从准入制度来看,可以与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联系,制定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师准入制度,将技能、企业经验作为教师准入的必要条件;从职称评定来看,要与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联系起来,建立中职高级职称评审通道。

第9篇: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范文

上海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镇保”、“城居保”、“新农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按绝对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养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龄档增加,对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北京:鼓励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

北京市《关于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试点意见》明确鼓励家政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今后家政人员要受到公司劳动合同的约束,员工制管理家政服务试点企业将获得社保补贴、门店装修资金、技能培训和劳务基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在与家政服务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享受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试点企业可自行选择每半年申请一次或者每一年申请一次社会保险补贴,以缓解企业缴费垫资压力。

广东: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3年成立广东省医院管理局,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行业管理职责和举办职责适度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事项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确定。

安徽:禁止以领导慰问金形式发放救灾款

为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全省250.3万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安徽下拨救灾资金1.69亿元,要求各地将资金直接打入群众“涉农一卡通”账户,并禁止以领导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据安徽省民政厅介绍,为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省内各地要对救灾款物的发放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湖北:顶风违纪者一律先免职后严处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是全省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办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规定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方式。《办法》强调,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陕西:红头文件可网上下载

为减少纸质公文印发数量和推进公文上网,陕西省减少政府文件的印发数量,凡全文公开的国发、文件,不再翻印。各地各部门在网上下载“红头文件”,与正式印发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各部门不能以“红头文件”未到为由影响工作。

广西:鼓励“一业多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打破原先“一业一会”限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并鼓励同行业申请登记同类型的行业协会。《办法》规定:允许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同业企业较集中、具有构成区域经济特色的行业或者产品,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也可发起组建跨行政区域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名称应当明确行政区划,反映业务范围,使用行业协会或者同业公会、商会为后缀名称,不得使用与已登记的社会团体相同的名称。

山东:“两会”首设社会旁听席

山东“两会”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大会的做法在全国省级“两会”开了先河。设立“社会旁听席”,旁听大会的群众代表佩戴“列席证”,参加开幕大会、大会发言。10位首邀列席山东“两会”的群众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的基层。

陕西: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地方法规

根据新规,陕西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自招用之日起10日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的情况,陕西省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预算款中的工资部分单独列入账户管理。

四川: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全免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四川省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同时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除了民办学校三年级学生和全部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外,其余中职生全部不用交学费。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将由政府财政给予补助,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按政策应补助学校的财政资金,在省财政厅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

哈尔滨:不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情节严重者可拘留

针对一些社会车辆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严重影响此类车辆执行救治伤者、救灾抢险紧急任务的情况,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规定,将依法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西城:公布政府权力清单

北京市西城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理清各类行政权力和权力运行流程,并将区政府及68个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的9大类6636项行政权力一一公开,同时公布了2128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该图载明了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群众如果在办事过程中遇有不明事项,就可以按图索骥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