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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重要性
文章编号:2095-4085(2015)07-0113-02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着很大的保驾护航的作用,而这一作用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其管理目标的实现,无论是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还是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都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而对于这些具体的管理目标来说,其具体的管理过程都离不开相关合同文件的支持,其作用和重要性是极为关键的。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文件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是和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或者是书面记录都可以算作是合同管理的对象,而针对于这种广泛性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就显得尤为突出,具体来说,其重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且还能够根据其合同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做好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很多都能够从合同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进而避免了建设工程项目走错路。
(2)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还能够针对和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各个单位和部门发挥一定的约束作用,这也是合同文件的一个本质属性所在,通过合同文件中的相关约定来加强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进而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其双方能够履约,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扫清障碍,大量减少一些额外问题的出现。
(3)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还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对于相关经济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竣工验收环节中,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与保修条款规定寻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索赔,进而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个主要表现。
2.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2.1加强合同事前控制和管理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中主要就是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合同签订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于这一环节的合同管理来说,最为主要的管理目标有以下两点。
(1)必须要加强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编制进行严格控制,尤其是要针对其招标文件中的一些细则进行详细的标准化处理,避免其中出现一些漏洞或者是容易造成误会的条款,这也是为后期相关合同的签订打好基础。
(2)对于合同签订的把关必须要严格,尤其是对于施工团队的选定过程中,一定要等合同签订无误之后再允许相关施工团队进入施工现场,以防止提前进场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而这些纠纷又没有相应的合同文件进行支持与约束,造成纠纷协调与解决的困难,所以合同的签订必须要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完毕并在政府职能部门备案,当然,对于合同文件中的一些细则也必须要加强相应的关注力度,尤其是对于其中一些规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仔细的斟酌审查,避免出现因为合同条款表述错误而造成的损失。
2.2加强合同事中控制和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主要就是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些合同内容的应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具体来说,合同管理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对于前期签订的一些合同文件进行储存保管时应该尽可能的分类存储,进而可以方便后期合同的查询和应用;
(2)合同交底也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的一项工作,并且要力求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到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来;
(3)对于施工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也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工期延长与费用增加的控制更是重中之重;
(4)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相关材料的施工或采购合同必须进行恰当的处理,尤其是对于一些暂估价合同的管理更是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
一、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现状及认识误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索赔还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这不仅只是技术与理论上的不足,而是与许多问题诸如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牵连造成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随着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五制”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
索赔需要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建设工程索赔证据是无法收集的,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1、由于思想认识的偏差,业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压制或回避索赔。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索赔。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即不会索赔。
4、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与反索赔含义及意义
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分为索赔和反索赔,前者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后者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当一方的权利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索赔是弥补损失的惟一选择。无论是对承包商,还是对业主,搞好索赔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1、索赔是为了维护应得权利。施工索赔已成为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性方法。
2、索赔加强了合同管理,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起着推动作用,因为索赔的依据在就于日常合同管理的证据。
3、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4、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实现合同目标,早日投产取得经济收益。
5、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
6、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做法,是国际上工程建设管理的通行作法。
三、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
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格外重要。索赔技巧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考:
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 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 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根据。
2、商签好合同协议。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承包商必须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避免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过期无效。
5、索赔报告要论证充足。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这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相关资料,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这些资料必须详细完整,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为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
6、索赔计算方法和费用要适当。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而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从而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8、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索赔争端是难免的,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反索赔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向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的主要途径:一是减少或防止可能产生的索赔;二是反索赔,对抗(平衡)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提高;效果、
引言
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首要任务,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将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纳入整体的管理体系,在施工的各个时期和各个环节,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安全等方面进行总体把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运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管理的活动。项目管理是项目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是近年来项目管理的重点部分,随着建设工程法治化要求的不断深入,合同管理成了约束建设单位行为的重要依托。
一、建设工程提高项目管理效果的方法和途径。
1、明确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之前,要明确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项目管理的核心目标就是要保证项目目标能够顺利安全的实现。项目管理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例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同时,对施工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管理。例如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组织协调等。树立项目管理的意识和理念,是丰富现代建筑企业的重点观念。项目管理要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尊重市场变化,树立效益观念。项目管理要把建设项目的整体过程纳入到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根本性促进作用。
2、选用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我国的基础建设规模大、周期长,在建设工程的整个实施 过程中,做好项目管理关键是选好项目管理者。项目管理者的作用能够对项目管理起到引领性作用。建设工程的施工环境较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技术与施工过程等多方面的矛盾,在处理矛盾时,就会突出显示出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项目管理经理要对工程建设有足够的知识了解,更要求做好工程实施的各种协调工作。建筑企业要实现高效管理,必须要进行高效的整体运作,而项目管理人员能够实现项目管理的全程跟踪,在各个部门与各个环节上,实施管理与监督,使工程项目更具活力和发展动力。
3、合理组织和开展项目管理活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是整体与局部的良好配合。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再到竣工阶段。建设工程的整个施工都是整体规划下进行。项目管理就是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管理。合理组织和有效开展项目管理活动,就是要在项目的所有环节进行必要的干预,通过管理对建设施工的现场、施工设计、安全环境进行管理,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分析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合理组织与开展项目管理活动,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在明确建设项目的具体施工实践的同时,将施工活动纳入到整体管控体系中,设计好应急预案,明确好工程建设的规划与要点。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我国的建设企业经历了粗放的发展阶段,在企业制度逐渐改革的道路上,建设单位必须要进行管理与实践的科学性进步,才能够适应建设工程的发展要求。项目管理方法的创新,需要保持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又要使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更加具体化、专业化,这就需要建设工程要不断创新方法,以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进步。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对资金、物资、技术、设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做好完备的记录。掌握好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对技术类和管理类的活动进行分配,是项目管理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发挥出较高的效果。
二、建设工程提高合同管理效果的方法启示。
1、明确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内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好施工项目的各个环节。合同管理分为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合同管理与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建设工程的项目特点决定,合同管理组织需要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建设项目而言,合同管理需要进行评价和改进,以保证合同管理能够根据专业性变化进行及时的更改。
2、做好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合同管理要从建设项目的准备初期就要做好。企业在获得招标信息的同时,就要做好项目的分析、评估、决策和合同预审工作。合同签订前要明确企业的基本情况,如劳动力组成,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等信息,而且要明确企业的资质等特殊条件。合同签订前需要对涉及的项目资料和信息进行不断的补充与完善,确保合同进入到投标决策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程度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
3、严控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就是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变更的事务,那么,根据变更的地方,就要进行补充性的合同规划,那么,合同技术资料就需要在根据技术规范进行调整。要做好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的总体设计,满足合同对于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要体现实施的高效性,就要在掌握合同管理基本知识的前提下,进行不断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现代化建设企业的新问题。
4、完善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这项内容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合同管理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发生索赔案件,要明确索赔的原因,根据现场情况与合同条款进行对照,积极分析检查,发现现场施工条件与合同约定的差异,避免发生因索赔原因不清楚造成的双方利益损害。采取的索赔方法要尊重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以节省工程投资为主要标准,做好违约与索赔的平衡协调。在当前的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升级。
结束语
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基础建设在一个长期的阶段还将是社会生产的重点部分。建设工程的开展实施,不仅为我国的基础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运行方式,更给予了建设工程发展的新空间。对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研究,是新经济时代必要的学术活动,更是对建设工程开发的重点对待。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研究,能够提高建设工程领域的创新理念,使建设工程的实施能够有专业化的保障,创造出更加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泉昌,如何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J],科技致富向导,2010年14期。
[2]严亦飞,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J],企业导报,2011年13期。
[3]程森,刘康,钱秀红,浅谈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水利,2004年12期。
(中铁二局四公司,成都 610041)
(China Railway Erju 4th Engineering Co.,Ltd.,Chengdu 610041,China)
摘要: 合同索赔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对于提升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索赔意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Abstract: The contract claim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to maintai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t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Strengthening the claim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contract claim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tract;claim;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058-02
0 引言
合同索赔就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要求违约乙方赔偿或者补偿其损失的权利,它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概述
1.1 合同索赔的前提 承包商合同索赔存在的前提主要有:一是索赔双方必须具有合同管理,而且合同一方因为某某原因没有履行其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的,受害方就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比如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工程价款,进而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因为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期,侵犯了承包商的工期权利,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二是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是基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也就是说侵犯一方并不承认其侵权行为,因此合同索赔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 合同索赔发生的原因 ①发包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都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制定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出于某些原因,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工期的延长、施工费用的增加等,比如发包人不能及时为承包商施工提供相应的水、电等基础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没有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导致后期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影响工程的工期等。②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文件中如果出现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甚至合同出现某些漏洞时,监理师有权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解释,但是如果这种解释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增加经济费用,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③工程施工难度和复杂性的增大。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断更改设计方案或者调整施工节奏的现象,不固定的施工设计方案无形之中就会增加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增加施工费用;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费用,比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国家对建筑行业材料标准要求的提高等,总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会成为承包商索赔的识别机会。
2 承包商合同索赔的程序
2.1 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的工程延期、成本增加事项后,承包商应该在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且在提出索赔请求后及时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如果对于不容易收集的相关证据,可以向工程监理师提出请求并经其同意后在陆续提供索赔证据。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必须:一是要以书面形式向工程监理师提出,书面报告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客观,保证反映的事项要客观描述,不得随意夸大,弄虚作假。同时对于反映的事项要重点陈述是由对方不履行其义务而导致的。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的计算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并且写明计算索赔数额的计算过程;二是要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要对承包商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并且根据事实对责任进行划分,并且按照事实对具体的事项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确定,保证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请求符合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在对相关责任进行重新划分之后,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包商就索赔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以此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他认为合理的赔偿标准报送业主和承包商。
2.3 业主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业主根据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材料、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报告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以此决定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报告,如果业主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就会进行仲裁或者法律处理程序。
2.4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请求结果 如果承包商接受最终处理结果,就宣告索赔结束,如其不接受,则只能通过相关的仲裁途径或者法律诉讼实现。
3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的措施
3.1 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确定索赔目标 基于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承包企业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自身的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划分企业的索赔目标,将企业的索赔目标纳入到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首先承包企业要保证设定的索赔目标具有可行性,如果提出的索赔目标超过了建筑市场的基础状况,那么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不能获得实现的;其次承包商要明白索赔的本质目的,索赔并不是终止与发包商的合作关系,而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在提出索赔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这样便于获得发包商的好感,进而有利于索赔要求的实现。
3.2 索赔的时机要准确把握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项的概率比较大,因此需要承包商能够熟悉项目合同文件,掌握合同条款文件,并且能够及时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判断是否已经超出合同管理要求,并以此为条件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核算,及时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成本构成,以便在以后的索赔中提出准确的计算依据;二是承包商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定的风度与气魄,不能频繁进行索赔要求,准确把握索赔的时机,只有准确把握索赔申请时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是避免承包商在施工中出现经济损失,降低被业主反索赔的重要保障,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一是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尤其是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二是提高承包商的风险意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施工风险,并且要将这些防范措施纳入到合同中;三是提高承包商的思想道德,避免承包商为了获得巨额的索赔而进行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
3.4 尽可能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索赔 在出现施工索赔事项之后,承包商要积极利用各种关系,合理友善地处理索赔事项,尽最大可能实现索赔纠纷的协商解决,具体的协商解决途径可以采取正式会议的形式或者利用私人关系的沟通方式,因为协商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关系的恶化,为承包商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具相关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项目索赔以对抗、仲裁或者法律诉讼形式进行的,其成功的几率非常小,即使获得法律的支持,发包方给予的赔付资金也很难落实,结果出现法律胜诉、资金落空的畸形现象。
4 结束语
作为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合同索赔制度,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基于索赔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对合同索赔管理的研究,采取科学的索赔策略,实现承包商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袁莉,高森,朱旋.浅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管理[J].中国交通信息化,2014(06).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claim process, according to the law, the contract and practices, for not because of my own fault, but because the other party for the contract should be responsible to cause, and actually occurred the economic loss or damage to the right, and put forward to the other party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 or time.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claim a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the important means already more and more get attention.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工程项目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本论文抓住这个关键问题所在,从索赔的概念,原则出发,通过分析索赔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引出施工索赔对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全文的阐述过程中对索赔的起因、分类、依据、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涉猎,在关键问题上结合自己的观点论述。
第一章工程索赔概述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一般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情况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直接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抵或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第二章索赔证据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一、索赔证据的要求(1)事实性 (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5)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二、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章 索赔的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也可按上述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四章 索赔的管理
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使索赔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密不可分,合同管理可分为合同分析和合同日常管理两部分。合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合同日常管理则是收集、整理施工中发生事件的一切记录,包括图纸、订货单、会谈纪要、来往信件、变更指令、气象图表、工程照片等,并加以科学归档和管理,形成一个能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工程全过程的数据库,其目的是为索赔及时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各种证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
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同时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索赔的开展必须着眼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工程的索赔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而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涉及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部门。为了使索赔有效进行,每个管理岗位都应做到位,进行有效的管理。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建筑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五章结论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索赔管理是一门综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它广泛地涉及到工程技术和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财务分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商贸易、法律法规、公共关系等专业学科。
作为建筑业主力军的施工企业,要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部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在合同签订阶段从主观上加强合同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与造价,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雪青.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来出版社,2002.
[4] 阮连法.建筑企业管理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8
关键词:合同管理 合同类型 招投标 计量支付 竣工决算
1.总论
近年来,全国加快煤矿建设步伐,煤炭产量迅速提升,2011年,中国煤炭产量为19.56亿吨油当量,远远将位居第二的美国(5.56亿吨油当量)甩在身后。中国贡献了全球煤炭产量的最大增幅,其煤炭产量在全球产量中的份额提升到50%。煤矿修建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交流都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煤矿的蓬勃兴起的同时,如何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如何在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成了我们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
2.工程建设阶段合同管理
2.1.合同类型的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一经立项、批复,即进入工程筹建阶段,各工程应根据其不同的性质、类型,合理的选择适合本工程的合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难度不大、风险不大的项目,而且设计图纸必须详细而全面。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风险很大的项目。公路工程项目由于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各类设计变更情况复杂,故一般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清单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据此得出合同总价。
2.2.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为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合理的利用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均采用招投标方式。招标投标是工程建设市场的一种交易行为,是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并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把设计概算落到实处。
2.2.1.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编写
为规范招投标工作,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项目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一律采用其制定的基本商务和技术条款,不做任何更改,专用条款则是根据本地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情况,在通用条款的基础上对其中的某些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修正和补充,编制特殊的合同条款和补充技术规范,形成了各自“专用本”,二者若有不同,以"专用本"为准。这样既简洁明了,又省去了大量的复重劳动。这样,合同专用本的编制是招投标合同管理的重点,合同文件专用本的重点条款有:履约保证金和效期、保险条款,税收条款,业主为承包人提供的设施,支付条款的动员预付款,材料和设备预付款、保留金、暂定金、中期支付等,价格调整条款倾向和总款单、索赔条款等。技术规范专用本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支付细目对照范本编写。
2.2.2.工程量清单的编写
工程量清单也以住建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支付细目清单为基础,再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和删减,这样有利于合同管理。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清单工程量的填写前一定要认真复核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量,避免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实施过程中过大的变更量,再根据清单中的细目将图纸工程量细化成清单中的对应细目中,该项工作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因而需认真计算,并仔细复核,确保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2.2.3.标底的编制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是确保投标单位能否中标的依据,是招标中的防止盲目报价,抑制低价抢标的重要手段,标底同时又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额,核实建设规模的文件。标底的性质,要求建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肃认真对待标底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标底,同时做好标底的保密工作。
2.3.工程实施中的计量支付管理
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的实质是根据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进行合理计价并办理支付的过程,包括计量、计价、支付等工作内容,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与完成的工作。它不仅包括合同价格内的清单工程细目、计日工、暂定金额等,还包括引起合同价格变化的变更工程、索赔、价格调整等项目费用。
2.3.1.合同清单工程的计量与支付
清单工程的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的规定进行,一般根据是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将该部分工程量与合同清单中的相应细目价格相乘并汇总,即为当期的支付金额,清单支付中必须严格审核中间计量凭证,凡手续不齐备的工程量均不予支付。
2.3.2.合同外工程变更造价的计量与支付公路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许多的因素均可导致工程变更,影响到工程造价和工期,因此,须根据具体变更情况及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变更费用。影响工程造价的变更有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变更、技术标准变更、进度计划调整变更等。
根据不同项目不同的管理模式及监理工程师权限的大小,变更工程的审批程序也不尽相同,但各项均应具有健全的变更审批程序。影响造价较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若突破概算则更应经设计审批单位的审查同意。
变更工程费用的计算应遵循以下顺序:
1.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相同项目、细目的单价;
2.采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费用计算方法;
3.采用国家、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文件;
4.采用计日工单价。变更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是在核定的变更工程单价的基础上,将支付证书中的数量与变更单价相乘汇总而得。
2.3.4.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种类繁多,有业主违约、监理工程师行为不当、合同文件缺陷、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索赔时的注意事项是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同时有关联性、及时性、可靠性。
索赔费用均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一般的索赔不含利润,而工程清单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利润,所以,索赔单价应将其分离出去。另外,索赔时的情况与报价时不同,所以应进行单价和费率分析。具体方法有总费用法和分项法二大类。一般应采用分项法,其过程分三步:
1.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就是引起哪些项目的费用损失;
2.计算各类项目损失值;
3.将各类费用项目的计算值列表汇总,得到总的索赔费用值。
2.4.工决算阶段的合同管理
竣工决算全面反映竣工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支出情况,表示了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工程全部竣工的建设全部费用,它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具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其目的是核定新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考核建设成本,分析投资效果,同时通过经验总结、资料积累,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所以,这项工作有着深远的意义。建设单位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强该阶段的工作。
3.结语
工程造价的控制出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适当健全投资主管单位和建设、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责任制,调动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适用方针,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合理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这样才能在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的基础上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左小德 项目投资管理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一、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1工程合同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确定,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也阐述了双方的义务。
工程发包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主要是委托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是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基本内容作为工作基础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都是依靠施工合同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发包商代表和造价工程师履行职责、权利和义务都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确定。
2从控制工程造价的方面来看,合同管理包括了实施阶段和造价相关的所有层面。
①合同订立时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承包方式、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供应及材料价格、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调整方式、合同奖罚条款等。合同内容主要围绕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防止发生经济纠纷,防止发生工程索赔。
②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管理。此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计量管理、签证变更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索赔管理等。
3合同类型是选择工程结算方式的重要依据
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较为常用的是固定价款合同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国内应用非常少。
二、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而投标单位也应结合工程实际和本公司管理水平以及合同规定的责任归属,合理的确定投标价格。
2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①工程的变更
所谓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材料方面主要有立即变更、用完变更、某批变更、择日变更、累计生产数量变更等等。对于立即变更,我们需掌握有关设备材料的未来供给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执行立即设变工作;对于用完变更,我们需掌握项目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等需求状况,随时了解其“用完”情况;而某批变更即可清楚知道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等情况的可替代性……而这些所有的措施前提即需要一个素质高的一线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经验水平将直接影响到造价的控制,同时需要重点抓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当然,健全有关变更的审批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更要及时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分析,有效控制造价。
②合同履行中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其次应按照合同支付计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第三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等等。
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后期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应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然后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冒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总的工料分析、汇总。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第二,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第三,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三、做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首先是配备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标阶段还是中期的施工阶段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都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控制造价的目的也不仅是要控制项目的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消除预算超过概算、决算超过预算的现象而且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投资和资源的充分利用。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