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社区治理体制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016-01
党的十提出了协同治理的目标,主张政府、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推进社会有序和谐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基于“单位制”的总体性管理模式的解体,社区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在社会协同治理的话语体系下,“社区治理”在制度和法理层面被赋予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平等地位,并且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而在社区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严重制约社会协同治理格局与和谐社会的实现。探索和设计创新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已成为完善社区自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一、多元主体的互动失调:城市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起,为应对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对于社会管理的新要求,政府不断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改革,部分管理权力开始向社区转移,政府主导的高度控制性的宏观管理模式逐渐向微观管理倾斜,推动了社区自治的发展,社区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三者在治理实践中缺乏协同性,对自身角色的定位不清,造成社区治理呈现出以下困境:
(一)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度处于低水平
社区治理效力的提升有赖于社区居民的高度参与。但目前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较低,尚未形成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格局。这种低度的参与性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参与治理的居民不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少数离退休老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构成了社区管理的主体,难以代表大多数社区居民;二是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行政事务仍是社区事务管理的主体,存在定性不明的问题,而对于社区经济建设、休闲活动、社区服务等关系到居民实际利益的事项则缺乏重视。
(二)政府对基层社会管理行为失范
政府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应扮演“掌舵者”角色,减少对基层社会的高强度管控。但从当前治理现状来看,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发展进行越级管理,将行政力量强行介入到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缺位”是指政府在本应负责的治理工作中未落实其职责,如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不能提供资金保障,未能为社区自治所需要的物质制度条件提供有效支持等;“错位”则是指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试图对国家和社区层面的一切事务“大包大揽”,运用行政力量干预微观治理实践,在自身与民间组织、社区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三)社会组织的发育仍不成熟
纵观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历程和经验,民间组织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能够有效缓解行政部门与居民自治组织的紧张,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局面的形成。但当前我国城市中的社会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且运作机制和实践经验都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此外,由于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载过多的具体事务,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分离迟缓,成为民间组织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二、社区规划:社区治理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契合点
协同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发展方向。而社区规划则是实现协同性的聚合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力量作为新生力量介入社区,打破了计划体制下政府调控对社区规划的主导作用,居民和社会组织成为社区规划的利益主体之一。因此,社区规划具有协调社区内各种关系的潜力,为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参与到社会治理提供了互动机遇和合作平台。规划的社会性转向与治理的政府角色转型是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下的必然思路。
(一)倡导公众参与的协同式规划
强调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社区单位、规划工作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多主体、全过程参与。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公众参与的运作机制。通过社区发展规划宣传与动员大会、社区访谈、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区发展协同规划。
(二)推动规划师的角色转换
规划师应从蓝图规划者向行动规划者转变,脱离住区规划的限制,参与整个社区发展过程。规划师从动员大会、社区资产调查、社区综合规划到社区行动计划及最后反馈完善,与居民面对面,了解居民诉求,宣讲规划理念,汇报规划内容,协同街道社区完成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规划师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字:社区治理;多样化;公民参与;网络;开放式;意义
社区是城市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服务,经济组织运行、不同阶层居民生活等多方面交织的区域性共同体。社区是社会结构最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社区,而社区治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社区治理,是提高居民文化素质、生活素质,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日益表露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的迅速增长,社会的高风险度增加。因此,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以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为前提,只有采取社区治理的多样化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和谐目标。
一、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界定
就社区自身方面来说,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的。这是由于居民的流动性,经济结构的调整,郊区的兴起,一个全新的多元文化社会已经摒弃了集体密度的社区。因此,社区已经成社区在意义上是多样化和多方面的。社区已经成为支离破碎的地方,也就是说人们共享相同的领土几乎消失了。如果人们的社交网络还存在的话,那它们可能成为一种结合的类型:其延伸出的领域未必涉及邻里之间了。其他的人则更为分散,则社区成为一个独立的地区。公共治理理论家博克斯的核心观点是:“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地方公共生活的主体。” 这一观点强调了社区治理中的公民自治的权利。
此外,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地方政府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我国就是采用这种多样性的地方政府模式使单一制完成了西方的联邦制的使命,同时,也维护了一个大国的统一和稳定。我国地方政府的多样性的具体表现为三种模式:普通集权模式、民族自治模式及特区复合模式,这三种模式构成了中国地方政府模式的特色。社区在地方政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就能力和传统而言,每个地方的社区在解决问题和组织以及实施措施的方式都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地方政府模式的多样性使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不同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同形式的社区治理,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社区治理的多样化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二、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地方政府的不同模式要求社区治理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原因为:
一是期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抑制某些能够用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资源。
另一个是希望通过社区治理来提高民主发展中的民主参与能力。社区在这两个方面可能扮演一个更为中心的角色:
第一,社区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可以填补,尤其是在公共预算缩水的情况下;
第二,社区不仅仅是简单的提供服务而且也能够提供更好的政策。我国社区治理的最大特点就是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行政化”是“城市政府力寻求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平衡,依靠行政权力,自上而下地实现社会再组织的过程。政府制定统一规划,依靠行政力量,由外向内,由上而下,重构”纵向到底、横向到变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 社区的各项活动不能在孤独和封闭的状态下进行,它们必须联接成为有机的整体,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之得以在公众展现。
因此,基于这些原因,社区治理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网络式的社区治理以及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1.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模式实际上是政府与社区两个治理主体之间的不同选择。我国的社区虽然是法定的群众基层自治组织,却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居民在治理中相对弱势。美国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和制度权利来提高美国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度。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缺乏社区自治的“根基”:成熟的市场经济,长期酝酿的公民社会,以及由此衍生的民主法治精神。而国外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表明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实现社区自治才是完善社区治理的必经之路。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的社区治理主要可总结为三种模式,即美国的社区自治模式、新加波的政府主导模式以及日本的混合管理模式。这三种不同的模式都是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随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成为公共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公民参与主要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 我们倡导采取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加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需增强公民意识。公民意识增强主要表现在对自身道德素养的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增强、自身权利的维护、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等方面。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事务也相对复杂起来,居民与社区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对社区的各项需要也最为了解,而且只有公民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有了公民的参与,邻里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就更易于调节,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此外,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还需加强公民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助。
为了保证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有效性的原则:首先,公民必须了解其所在社区的治理原则。就如公共治理论论家博格斯指出的观点: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我们都有选择的权利,在一个地方,我们期望发现自己成为能够连续、自主决定和控制我们自己的公共生活的共同体。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我们应遵循的规模是自下而上的选择过程;其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民主原则。这意味着公民拥有更多选择和决定社区未来的机会;再次,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原则。由于公民是社区的所有者,所以社区代议机构只能是公民的服务者而不是上级;最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表达清晰性。这个原则直接影响着社区决策。
总之,我国的社区治理不仅是基于公民的政府功能的提高,而且是公民社会质量的改善。现阶段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几乎全部是政府启动,政府主导的,至今还没有出现过完全由社区主体组织或其他非政府组织主导的社区建设个案。 因此,通过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社区治理的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网络式的社区治理
目前,我国社区的软件建设发展滞后,突出表现为社区自治能力弱,社区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全,社区公共设施居民使用率不高、居民生活满意度上升缓慢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社区建设模式产生的垂直结构制约了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严重影响了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随着全球网络化的发展,人们之间面对面的沟通减少了,而社区网络化发展逐渐成为当代社区治理的手段之一。采用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缩小社区空间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具有灵活性。因为其是通过网络和市场原则来自建的由网络来治理。此外,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网络通常能灵活的与公共组织,私人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安排。
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对地方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摒弃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观念,逐步放权,引入多方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中。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和企业家精神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协同性、整体性,优化政府结构,实施组织整合,纵向减少层级,横向加强协同。此外,网络式的社区治理可以增强政府工作的灵活性和迅捷性,并建立在数字化网络技术支持下的地方或社区的工作协同机制。
总之,网络式的社区治理虽然在降低政府工作成本获得了理想成效,但是其只能反映社区的一个较小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网络是虚拟的,其中可能存在不稳定或者不肯定的影响社区治理的因素。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治理难以避免走向其反面而达不到治理的理想目标。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优点,其缺点我们也不可忽视。我们相信,网络式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能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3.开放式的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是基于社区自治来吸纳社区各类组织的参与过程。这种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的治理是不妥的。我国城市的封闭小区可能在围墙内创造出世界一流的“公民治理”形态。但是小区的“经济准入制”,围墙和保安就如同公民身价的间隔一般,这将是影响我国城市发展、社区发展的重大障碍。
社区作为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其和所有的组织一样,都不可能是与环境绝对割裂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社区治理必须依赖于外部资源的输入,而外部资源的输入过程则是外部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是社区治理制度的演化,在开放式社区治理模式下,外部主体的参与不是为了控制社区,而是致力于社区发展和提供社区治理水平。因此,外部治理主体对社区实施的是一种新的复合治理机制,也就是谋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更加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参与性。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所要强调的是社区治理主体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社区外的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创新来参与社区治理。开放式的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首先,明确社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从“二元对立”演化为“伙伴关系”,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问题;其次,通过实施复合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创新机制问题;最后,通过帮助社区获得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解决了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
总之,在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成为一个开放系统,这既为社区发展开拓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也为社区发展带来了系统性和制度性的风险。开放式的社区治理始终需要关注的是防止内部主体过度依赖和外部主体过度控制的两个问题。伴随着社区治理的发展,开放式的社区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的社区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治理方式。
三、社区治理多样化问题的研究意义
社会发展应该从社区治理开始,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社会的细胞。社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没有基层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一个健康、成熟的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居民的互相合作的社区。社区居民之间普遍的信任、互惠的规范和通过自主组织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参与网络构成了社区民合作所依赖的社会资本。
社区治理的方式需要采取相应地多样化来对应地方政府的模式的多样性,因此,社区治理的公民参与式、社区治理的网络式以及社区治理的开放式对目前或者未来的社区治理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公民参与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民主性。社区治理的主体有政府主导变为公民主导,这样有助于社区治理的“本土化”发展,同时,也相应地加强了社会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网路式的社区治理有利于社区治理的局限性。网络现在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交流方式,网络是虚拟和多功能的,它可以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同时也打破了社区因地理局限使治理难以达到有效的目标的局限;
第三,开放式的社区治理有助于社区治理的优化性。社区治理需要外部主体的参与,只用通过外部主体的参与,社区治理则可以依赖外部资源来优化治理的条件。
总而言之,社区治理多样化的问题研究对社区治理的发展具有可靠的参考依据和为未来社区治理的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C·博克斯. 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M].孙柏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吴国光.郑永年. 中央—地方关系:中国制度转型中的一个轴心问题[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
[3]魏红英. 架构下的地方政府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王青山,刘继同. 中国社区建设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5]陈兆旺. 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要论[J].理论月刊,2012,(08).
[6]李玉华. 论我国“公民治理”现状与发展—透过“景洲现象”的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8,(10).
[7]格里·斯托克. 新地方主义、参与网络化社区治理[J].游样斌译.国家行政学院报,2006,(03).
[8]徐君. 公民治理理论析论[J].北京行政学院报,2006,(03).
[9]杨雪冬. 风险社会中的复合治理与和谐社会[J].探索与争鸣,2007,(02).
[10]徐中振,徐坷. 走向社区治理[J].党政干部论坛,2005,(05).
[11]Amstein, Sherry A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J].Journal of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 Vol,35,1969.
作者简介:杜锦(1988.11-),女,湖南泸溪人,苗族,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行政管理专业。
陈伟东,李雪萍. 社区行政化:不经济的社会重组机制[J].中州学刊,2005(02).
四川养麝研究所所长蔡永华介绍说,麝俗称香獐,属哺乳纲(真兽亚纲),偶蹄目(反刍亚目),麝科,麝属,共有五个种:林麝、马麝、原麝、喜马拉雅麝、黑麝。
野麝主要分布在东北亚、南亚和中亚地区。以中国为最多,从东北的长白山到青藏高原,遍布于四川、陕西、甘肃、青海、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0余个省区。国外在俄罗斯的远东沿海、朝鲜半岛、越南北部、尼泊尔、不丹及印度东北部也有分布。
麝香为成年公麝香囊腺分泌干燥物;麝香分为“毛壳香”和“香仁”;香囊为包皮腺的囊状衍生物,紧邻于尿道开口处,位于肚脐和尿道开口之间。
“猎麝取香”无异于竭泽而渔
麝香以其芳香开窍、通经活络、活血化淤、消肿止痛等特有功效而著称。具较强的抗炎、镇痛、强心和对中枢神经系统呈双向性影响等作用,属四大动物香料之首,也是很多高级化妆品的原料。我国人民用麝香治病最早记录于《神农本草》,有2000多年历史;用途广泛:在《中药成药处方集》中收集的需麝香的有295种,多为名贵中成药如安宫牛黄丸、片仔癀、云南白药、六神丸、麝香保心丸等无不是我国金牌中成药,国家重点保护品种;用量大:我国是产香量最大,用香量最多的国家,年需求量在1000公斤以上。
两千多年来,麝香的来源依靠“猎麝取香”,由于滥捕乱猎的过度捕杀,致使我国在20世纪50~60年代时野生种麝200~300万头,年产麝香2000公斤上下;下降为2001年不足10万头,呈岛屿状分布,完全处于濒危状态,野生麝香来源枯竭。2003年2月,国务院将麝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全面禁止猎捕麝和收购麝香的行为,中药生产所需天然麝香全部从现有库存或人工繁殖所获的天然麝香中解决。
人工养麝活体取香技术应运而生
变野生动植物为家种家养,是人类发展过程中贮存食物、开展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如中药材的种植、家畜饲养、养鹿等。1958年,为贯彻国务院“变稀有名贵中药材为家种家养”的指示精神,在四川省的马尔康县建立了养獐试验场,同期在四川省理县米亚罗、陕西镇坪、安徽佛子岭建立养麝场。开展人工养麝试验,在60年代中期取得了林麝、马麝的驯养、繁殖、活体取香技术的成功。现在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山西等省养麝种群有4000多头。
由于麝具有胆怯、孤僻、急躁、机警和灵敏等习性,通过50余年的驯养,现已能在人工环境条件下正常生长、繁衍,持续增长,能接近于工作人员。人工养麝主要是运用自然、单公群母方式进行繁殖,四川养麝研究所在增长速度快的年份中,年平均配怀率82.03%,最高达94.00%;双胎率79.13%,最高达89.43%;仔麝成活率79.45%,最高达91.67%。并取得了人工授精技术的初步成功,建立了完善的谱系档案,具有案可查自繁自养8代以上。
自1983年成立以来,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四川养麝研究所掌握了成型的活体取香技术,获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完成了从人工保定到取香、保存及取香最佳时间的全成套技术,取香时间仅十多分钟,取后不伤麝体,无痛苦,取后再生,不影响繁殖,平均取香年限为10年。
人工养麝活体取香是在人工环境条件下,养殖世代繁衍,活体取香不伤麝体,取后再生,改变了“杀鸡取卵”获取天然麝香的落后方式,是实现天然麝香可持续利用最为积极有效的途径。但遗憾的是,人工合成麝香现还不能完全替代天然麝香的药用价值;用合成麝香完全替代天然麝香还需要时间。
人工养麝是把双刃剑
蔡永华所长告诉我们,首先,由于政策限制,养麝实际上无利可图。麝香作为名贵商品,为了保护野生麝资源,国家一直做出很多限制措施。麝香受限销售,不能进入市场,从而制约了人工养麝的发展。
其次,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人工养麝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业化进程缓慢。人工养麝研究除获国家“六·五”攻关计划经费支持,解决人工养麝饲养、繁殖、常见病的防治后,其后未能再进一步获得国家专题攻关研究经费的支持。产业化发展所应解决的不同生理时期的饲料配制、产仔成活低、麝香单产低、育种、规模化养殖的疾病防治等问题未得到相应研究解决。
再次,养麝方式的不合理性也制约了人工养麝技术的发展。一是各养殖场、户,对养殖群体没有合理的淘汰机制,不论老少、是否具有生产能力,均养殖到死,增加了养殖成本。二是各养殖场、户人工养麝种群结构均为公母仔各占三分一的养殖结构比例,但是仅仅公麝产香,所以在一定的群体内,产香总量低,产值小。养麝的公与母仔的最佳比例为6:4。
1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素质较低:目前,社区医院由于人员配置不足,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多是从在社区医院选出来的优秀的护士,这些人员在学校及工作后很少接受系统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欠缺科学严谨的管理知识。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多以自己经验作为标准,造成一些弊端和误差
1.2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中缺少合理的考核考评体系:目前,大多数社区护理主要由各个医院或者本地的卫生单位负责,尽管卫生系统了发展社区护理的相关文件,但并未明确制定规章制度及评价指标。卫生机构或者医院领导均把临床摆在第一位,而轻视了社区护理,导致社区护理质量评价处于杂乱无章,均是自发形成的考核考评体系。
1.3考核过程中忽略了社区医院服务的社区居民的重要性:与国外发达地区相比,我国的社区护理人员还没有真正从以疾病为中心调整到以患者为中心。指标与质量评定及指标的制定缺乏务实性,违背了现代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忽略了以医院内护理调整到以社区家庭护理,因此目前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体制来看,在制定指标时未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仅强调患者适应社区医院制度,而社区医院未适应患者需求。在评价护理质量中忽略了社区居民对护理质量的诉求及感受,脱离了实际与群众。
1.4社区护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疲于应付:大多数社区医院护理质量评审多采用事后查,考核内容多为护士记录来评定护理质量,因此在考核时,很多护士为了应付检查,补写记录,甚至篡改记录,护士把考核看做包袱,疲于应对;同时,由于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对社区医院物力投入较少,投入到社区护理上的资金更少,导致社区护理人员绩效奖励制度未有相应的财政支持,绩效难以准确执行,很难调动社区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因此社区护理人员很难重视护理质量的管理,不能起到提升护理质量的目的。
2对策
2.1加大对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现任的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因为欠缺护理管理知识,致使在管理过程中会出现盲目性与偏差。因而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很有必要,管理素质培训后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通过者允许上岗,从而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2.2建立健全社区护理质量管理考核考评体系:社区医院的健康发展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随着城镇居民的医保的建立,相关部门应考虑怎样能够和社区医院充分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医院的医疗资源为居民服务,让每个居民都能得到快速、便捷、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持续发展。因此,卫生部应促进有关部门增强对社区护理的管理,建立科学严谨的质量考核考评体系。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0.13.227
资料与方法
2008~2009年收治疼痛患者1328例,男266例,女1062例,年龄21~85岁,平均58±10.26岁,病程1个月~30年不等。其中颈椎病、肩周炎682例,慢性腰腿痛590例,其他56例;2个部位以上疼痛者1221例,近92%;合并高血压382例,合并糖尿病2例。
疼痛强度采用数字评价量表(NRS)评定,用0~10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3为轻度疼痛,4~6为中度疼痛,7~9为重度疼痛,10为剧痛,由患者自行选定。治疗前疼痛状况评价均为中重度疼痛,其中中度疼痛637例,重度疼痛691例。
经治者最少1次注射后即解除疼痛,最多6次注射方达疗效,平均注射3次,每周1次。治疗后复发54例,因穿刺误伤致气胸1例。
护理配合
环境及物品准备:治疗室内置屏风、椅子、方凳、诊疗床、用氧全套装置、抢救车、心电监护仪、紫外线灯,注射用治疗盘,2ml、5ml、10ml注射器,5号、7号长3cm、5cm、8cm、10cm阻滞针头。
药物准备:局麻药镇痛液常规配伍:生理盐水430ml,加入2%利多卡因注射液70ml,维生素B12 50mg,醋酸曲安奈德注射液300mg,地塞米松注射液25mg。抢救车内备齐抢救药品及物品,吸氧设施等。
病人准备:携带X线片、CT片在室外按顺序候诊,护士应解除病人的心理问题。
护理配合:将X线片或CT片嵌入读片机,根据病变部位为病人安置。肩背部痛点注射时,嘱病人取骑跨坐位,面向椅背,椅背上置软枕,双臂置于软枕上,头前屈,额部靠在双臂上;腰骶痛点注射多取俯卧位,腹下垫薄枕;肘部痛点注射多取坐位,上臂置于治疗床上;腕及手部痛点注射,手中间位或掌面向上、下置于治疗台上或床旁(卧位时);膝、踝足部痛点注射多取仰卧位或俯卧位,具体视痛点位置而定。医生定点做标记后,助其常规消毒皮肤,抽取配制好的注射液适量,选取合适穿刺针头,进针达病变部位,病人有异感,如酸、胀,回抽无血后注射适量局麻药镇痛液。注射时,帮助病人暴露穿刺部位,固定,叮嘱病人切忌任何改变,以防意外;密切观察病人情况,随时进行指导,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及照顾。注射完毕拔针压迫针眼,并轻轻按摩使药液扩散,于穿刺部位贴好输液贴。
健康教育:嘱24小时内不要洗澡,保持注射部位不沾水,防止感染。指导病人合理安排休息与运动。腰突症等病人要睡硬板床,足跟痛病人使用防震鞋垫,穿足内翻矫正鞋,肥胖的膝关节骨性关节炎患者要减轻体重等。指导正确使用药物,如南星止痛膏,一定要贴在痛点处,最多贴3个部位,贴24小时,隔日1次等。指导病人掌握家庭物理治疗的方法。夏天电风扇或空调不要对着病变部位吹,不要洗冷水澡;冬天注意局部保暖,尤其手、腕部疼痛症的患者不要直接接触冷水。
讨 论
常用的神经阻滞疗法具有效果确切、见效快、无胃肠道不良反应等优点,是疼痛治疗的主要方法,但也会有出血、神经损伤、肌腱损伤、感染、气胸、局麻药毒性反应等并发症。因此,一定要严格掌握禁忌证,如阻滞部位或全身感染、出血倾向等病人;有药物过敏史者,需做过敏试验。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注射后往往会有头晕、恶心、心慌等不良反应,注射前一定要了解病人全身情况,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完善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以提高阻滞位置的准确性,提高疗效,防止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管理体制;美国;社区学院;权利主体
中图分类号 G7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16-0079-04
美国社区学院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数量众多、形态各异的高等教育机构类别。截至2011年4月,全美共有社区学院1167所,其中公立社区学院993所,私立社区学院143所,族群学院31所,全美社区学院学生数约为1200万,约占美国大学生总数的50%[1]。这些大小不一、性质各异、名称不同的社区学院在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上也存在很大差别,不存在统一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尽管如此,从特定维度对美国社区学院管理体制进行大致划分仍然是可能的,而这种划分有利于更加深入地了解美国社区学院的运行机制,从而为我国发展社区学院提供经验借鉴。
一、美国社区学院外部管理体制
从外部管理体制上看,可依据社区学院管理主体将其分为州政府管理的社区学院和大学管理的社区学院,二者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上存在很大差异。在州政府管理的社区学院外部管理体制中,社区学院受由州政府任命的社区学院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其他机构管理。1965年由布洛克尔等开展的调查研究发现,在统一管理社区学院的各州中,有6个州的社区学院由州教育厅管理,20个州的社区学院由州教育委员会管理,另有6个州的社区学院由州初级学院委员会统一领导[2]。
社区学院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其他州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人事(主要是社区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等高层管理人事)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决策和管理。但由于管理体制的差异,不同的州政府在社区学院管理中发挥的实际作用也不尽相同,如有的州社区学院管理委员会在经费预算、人事任免、发展规划等方面对社区学院有着很强的规约作用,也有部分州的管理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内社区学院仅扮演咨询和顾问的角色,对社区学院的影响并不大。州管社区学院的管理体制有其独特的优势,对政府而言,该模式有利于在辖区内制定统一的教育政策和规划,能有效地对各社区学院施加影响;对社区学院而言,该模式能确保与州政府的直接沟通与联系,便于获得各种资源,以促进自身的发展。但州管社区学院存在的缺陷也不容忽视。首先,州政府统一管理社区学院可能导致区域内社区学院的趋同化,从而与社区学院灵活的办学特点和差异化的办学目标相冲突。其次,州政府通过相关机构直接管理社区学院,不利于社区学院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需求确定办学方向和目标,有悖于社区学院服务地方、讲求实用等基本原则。
在管理体制上,大学管理的社区学院与州管社区学院存在显著差异。大学管理社区学院的管理体制是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上将社区学院纳入大学的体系中,社区学院成为大学的组成部分。在此体制下,大学校长在大学董事会(University Boards of Regents)的授权下,通过分管社区学院工作的副校长或其他行政人员对社区学院进行直接领导。社区学院院长对大学领导层而不是社区学院董事会负责[3]。
大学管理体制将社区学院有机地融入整个大学体制之中,有利于社区学院与大学之间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尤其有利于社区学院开展转学教育;大学与社区学院的融合有利于在两种机构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显然更有利于社区学院的发展。但同时,该管理体制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如融入大学的社区学院将面临丧失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危险。
二、美国社区学院内部管理体制
从内部管理体制看,尽管美国各州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基本都采用同一种模式,即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其实质为“二级管理模式”,即董事会负责重大决策,院长负责将其付诸实践。具体而言,由社区选举产生的或由政府任命的社区学院董事会或相关机构享有最高权力,对关乎社区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如院长遴选、发展规划、经费筹措等。董事会授权社区学院院长代为管理各项日常事务,如教师聘任、教学安排、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等。由于不同社区学院的规模、文化传统等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其内部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也不完全相同。尤其是规模因素,对社区学院采用何种管理方式影响很大。规模较小的社区学院采用相对简单的职能分工制,院长设立文理教育主任、技术教育主任、职业教育主任和继续教育主任等岗位,分别管理文理教育、技术教育、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而规模较大的社区学院则往往采用类似大学的管理体制[4]。
美国社区学院管理体制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复杂性,这是由美国社区学院庞大的规模决定的。其二,外部相关力量在社区学院的管理实践中具有重大影响。最后,地方政府在社区学院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积极的影响,这也体现出美国社区学院的“地方性”。
三、美国社区学院的权利主体
造成美国社区学院管理体制千差万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协调与划分,因此,进一步探讨社区学院管理体制必然要涉及到其内部的权利主体。各权利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构成了社区学院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具体来说,构成社区学院内、外部环境的关键性主体说明包括如下方面:
(一)政府
【摘要】目的 观察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和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单用或联用B类酰胺类经验性治疗效果。方法 177例CAP患者随机分成两组,分别给予阿奇霉素和左氧氟沙星单用或联用头孢噻肟钠判断疗效。结果 阿奇霉素总有效率87.78%,左氧氟沙星总有效率98.85%。结论 左氧氟沙星单用或联用优于阿奇霉素单用或联用。
【关键词】社区获得性肺炎;经验性治疗;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感染性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而在入院后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本病通常急性起病,以发热、咳嗽、咳痰、胸痛为最常见症状。绝大多数CAP患者在有条件医疗社区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但CAP仍然是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常见疾病,是患者住院的常见原因之一。患者住院后医生应根据临床表现,估计各自可能感染的病原体,首先给予经验性抗炎治疗是很关键。我科自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收治了177例CAP住院患者,给予经验性抗炎治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所有病例均符合1998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制订的《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1]诊断标准,且按中国CAP指南病情评估方法与Fine危险分层[2]三级~五级的住院患者177例,其中男性101例,女性76例,平均年龄(58±18)岁,Fine危险分层三级40例、四级89例、五级48例。
1.2 分组方法第一组:90例,男性52例,女性38例,Fine危险分层三级22例,四级45例,五级23例,选用阿奇霉素静脉滴注,严重者选用头孢塞肟钠+阿奇霉素静脉滴注。第二组:87例,男性49例,女性38例,Fine危险分层三级18例,四级44例,五级25例。选用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严重者选用头孢塞肟钠+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疗程3~7天。
1.3 数据收集体温、呼吸频率、血压、心率、意识状态、实验室参数(血常规、血钠、钾、氯、血肌酐、血二氧化碳结合力、动脉血气分析、血糖、肝功能),心电图、胸部X线报告(肺部受累范围及结果)。
1.4 观察方法详细记录患者治疗症状及体征(咳嗽、咳痰、呼吸频率、体温、两肺呼吸音及音)等变化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并观察胸部X线片结果。
1.5 疗效判定标准显效: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完全恢复,胸片提示肺部炎症完全或大部分吸收;有效: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X线胸片提示肺部炎症部分吸收;无效:病情无变化或加重。
1.6 统计学方法采用四格表X2检验及Ridit分析,P
2 结 果
两组患者疗效比较,见表1。
3 讨 论
从本组临床观察资料提示,阿奇霉素单用或联用治疗CAP的效果明显不及左氧氟沙星单用或联用。由于CAP的常见致病菌是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氏菌,但也要重视非典型病原体(以肺炎支原体和肺炎衣原体多见),它已成为CAP的重要病原菌,而大环内酯类和喹诺酮类都具有抗非典型病原菌,所以治疗CAP时被广泛应用。由于肺炎链球菌对大环内酯类耐药率逐年上升已高达70%[3],若继续单独或联合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作为经验性治疗CAP的选择药物,势必会造成治疗失败率增加。由于喹诺酮药物的不断更新,喹诺酮类药物同时覆盖CAP常见的G+(肺炎链球菌)、G-(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等)以及非典型病原体和部分厌氧菌,所以喹诺酮类药物对CAP治疗更具有优越性[2]。经验性治疗大多数CAP患者可在3天内能获得临床疗效,当患者咳嗽、咳痰和呼吸困难减轻,无发热(间隔8小时测量2次体温小于37.7℃),白细胞计数下降,胃肠道功能正常,可改成口服同类抗生素治疗,如果其他临床指标较好,即使患者发热,仍然可改用口服同类抗生素治疗。对大多数患者而言,除非临床病情明显恶化,在72小时内不应改变最初的抗生素治疗。在有条件的医院,得到细菌培养结果后,应给予针对致病菌的敏感抗生素。对于Fine分层五级的患者和老年人或有基础疾病患者常规联合用抗生素。CAP一旦诊断,在患者的处理过程中,医生需要做出一系列的决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初次地点和抗菌药物的选择,由于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未能普及且有误差,不能及时准确地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经验性治疗仍然是最普通和最及时的治疗措施。在基层医院设备条件差、患者多,经验性用药尤其重要。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草案).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999,22:199-201.
关键词:社区护理;德尔菲法; 评价指标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043-01
作为卫生事业的重要保障,社区卫生服务能够使社区居民及时得到所需的卫生服务,能够及时有效地保障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是社区服务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区人民。我们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护理做出了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在分析我国社区护理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资料进行借鉴,并采用德尔菲法(Delphi),建立了适合应用于社区护理的评价体系。并使用该评价体系对某市几家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针对指标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评价,得出了如下的报告: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6月期间,我们以整群抽样的方法对某市的几家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进行了调查。
1.2 方法
1.2.1 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制定:研究组员在我国卫生部颁布制定的《社区护理管理的指导意见(实行)》的指导下,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资料和研究结果进行了借鉴,以目的性、客观性、导向性、科学性、可获得性为指导性原则,从五个方面(社区护理管理、人力资源、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满意度)设计指标,并且选出38个二级指标、构成专家调查表。
1.2.2 德菲尔法(Delphi)专家咨询
1.2.2.1 德菲尔法(Delphi)专家咨询的来源和条件:根据该课题的研究目的和研究特点,对社区卫生管理机构、护理管理机构以及高校研究领域的30多个专家发出邀请,组成专家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评价。这些专家全部理论丰富,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
1.2.2.2 咨询方法:采用德菲尔法(Delphi)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德菲尔法(Delphi)专家咨询,给这三十名专家发两次咨询表。第一次发三十份咨询表,第二次发二十八份。对这两个发出的咨询表,专家要对各项指标从三个方面:评价等级、判断依据、熟悉程度进行筛选,根据重要性将评价等级分为六个等级;判断依据也分为理论分析、实践经验、国内外同行研究成果四个等级;熟悉程度就要根据所熟悉的程度分为六个熟悉等级。
1.2.3 社区护理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对两轮专家咨询表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和护理评价指标进行比较。
1.2.4 研究社区护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实际证据:在社区护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确定后,对该市的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进行客观的评价。
2 结果
在上述的研究实践后,我们对社区护理评价指标体系得出以下研究成果。
2.1 专家程度:这次研究实践给三十名专家发两次咨询表。第一次发三十份咨询表,第二次发二十八份。分别收回二十八份和二十七份回复,专家积极指数满足统计学样本数量要求,并且专家在本次研究的领域都有很高的权威,所以研究成果可信度较高。经过协调与沟通之后,专家意见逐渐趋于一致。
2.2 评价指标及权重:经过专家组成员研究和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专家一致认为五个一级指标和三十八个二级指标设置合理,但是经过多次的研究讨论后,发现,对二级指标进行了修改,在删除两个指标之后。该评价体系可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进行指标衡量。
2.3 确定评价指标:经上述确立的五个一级指标和三十六个二级指标对该市的几家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进行了多次客观的评价后,研究结果进一步证明,该指标体系有较高的可行性。
3 讨论
在对该指标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证明后,我们得出结论:该指标可以很好地反应社区护理现状和管理水平,能够成为综合评价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依据。因为居民需求具有多样性,因此,会出现居民的满意度与专家咨询结果不一样的情况。社区护理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注意指标要有良好的客观性,同时指标的可测量性和可行性都要保持较高的水平。总而言之,该体系操作方便,实用性强,但是因为居民需求不断增加,所以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
参考文献
[1] 赵春艳,刘薇群,胡爱忠.社区护理质量评价指标需求调查与分析.《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11,12
[2] 赵美环.社区护理的研究进展.《中国现代医生》,2010,19
关键词: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性;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前言
目前,以社区为基础和平台的体育公益从内容和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其中,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公益更多的是集中在社区居民身体健康促进这一方面,无论是从服务内容还是服务广度出发,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公益体系再完善都尤为重要,本文立足于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的现状和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两个方面入手,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社区体育指导员服务体系现状分析
(一)社区体育指导员年龄、性别等级结构普遍不平衡
目前,在绝大多数社区当中,体育指导员整个服务体系的建立并不完善,尤其是在指导员年龄结构、性别比例以及等级分布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偏差。主要表现在男性指导员数量严重不足,指导员年龄过大,三级指导员数量过多等多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整个社区体育指导员体系建设无法朝向一个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整体管理不科学
在社区公益性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当中,整个队伍的组织管理并不健全,尤其是在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往往存在管理缺失的题。目前,在社区管理机构中,并没有一个专门的对社区体育指导员进行管理和调控的部门,就导致了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不高。很多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就受到了影响,这种情况不利于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发展。
(三)针对指导员的培训不够完善,内容缺少实用性
对社区体育指导员的专业培训缺失是当前制约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重要方面。绝大多数社区对于指导员并没有一个长期的、系统的配偶讯,业务学习和理论创新的缺乏也在很大层面上制约着群众探索体育健身运动的兴趣和效果。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改善,就会使整个培训缺少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指导内容单一,涉及面过窄
在社区培训中,面向社区居民的指导内容相对单一,并没有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来开设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内容;无法满足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的需要;另外,在指导居民的人员范围上,更多是集中在中老年群体中,青少年的社区服务和专业指导相对较少。
二、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建立措施分析
(一)扩大指导员队伍,优化指导员年龄、等级级别
在实际工作中,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相对较少,这就需要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更多的去培养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尤其是在男性指导员培养方面,要增加相应的数量和人员;另外,要结合社区居民所偏重和喜好的项目来提升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内涵和层次,扩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度,明确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体育事业发展进程中所做的突出贡献及所在的自身价值。
(二)净化社区公益性体育指导员发展环境
社区公益性体育指导员发展环境的净化,需要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入手,尤其是要保证队伍建设过程中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机构建设,要成立面向社区体育公益性指导员体系建设的相应部门或者协会,要根据上级体育行政部门的相应问题进行沟通和完善,推动健身团体、健身活动站等指导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实施。
(三)加强理论创新
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充实的理论为依据和基础,在整个理论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对之前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更需要以理论为依据,寻求整个理论创新的关键所在。在具体工作中,要依据体育工作的相关理论进行创新指导,保证整个体育指导员工作在完成的过程中的合理和可行性。
三、结论
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的建设现状,以自身发展为基础,寻求社会力量参与的多个方面合作的社区发展模式就变得尤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政府要牵头寻求与社会多个力量的合作,保证给予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建设和发展以最大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其在培养体系中的硬件设施;第二,政府把控,市场力量为主导的培养模式。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理模式,要让所参与的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更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措施来更好地引导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发展能够成为市场化和成熟化的体系;第三,遵循请进来,走出去的基本原则,保证国内或者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能够进入到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发展当中,从而更好地促使以市场经济调控为主的社区体育指导员公益体系发展的完善和改进。
参考文献:
[1]倪同云,白玲,陈琳,杨新利.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制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2,01:37-39-43.
[2]李相如.日本大众体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概况[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04:12-14.
[3]倪同云,林显鹏,陈琳,白玲,杜利军,詹军强.中日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制比较研究[J].体育科学,1999,02:1-5.
[4]黄胜,林红.中、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定制度的比较研究[J].体育学刊,2000,05:12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