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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整理、分类、登记。知识产权的核算要遵循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考虑资金货币时间价值和资金的风险因素。全面记录反映知识产权整个创造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有关人、财、物的消耗,准确无误地计算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转让成本,建立项目的资料档案。为了简便核算,现行制度按知识产权投入为基础,在计价时,必须具备作价依据和标准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等的详细资料。企业购入的知识产权要按实际支出价款计价,对接受捐赠的知识产权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知识产权价格评估后计价,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按实际净支出计价。而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可评估计价。企业知识产权的转让,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计入企业收入。如果转让所有权,转让成本应按转让知识产权的摊余价值计算。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将为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时发生的费用作为转让知识产权使用权的转让成本。知识产权随着时间的转移资产的价值将发生变化,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更新周期的加快,也将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发生贬值。为了维护专有技术的垄断性,而不断加大知识与物质的投入,这又使知识产权增值。在经济担保、清产核资等业务中,还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2.转变观念,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个专利可以救活一个濒于绝境的企业,一个发明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品牌或提高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同样,一个个发明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多创效益。
3.依法管理知识产权。管好用好企业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90年3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了《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专利法、合同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也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规定。企业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摸清家底,弄清来源渠道,理顺业务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部门、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建立企业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核算体系,配备懂业务、知法懂法的专业骨干人员,来维护执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4.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侵权和非法占有知识产权的行为给予坚决制止和严厉制裁。只有做到充分保护知识创造者、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狠狠打击侵权者,才能有效发挥产权制度的保障功能,使更多的创新技术问世,才能使知识和技术有序地扩散和使用,降低交易费用,让更多的知识产权去占领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不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简单的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企业改革的发展。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是企业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企业接轨WTO的必要条件。
1 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
1.1 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世界上的财产可分为三类,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前两类是有形财产权,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科技法律的规定,对知识产权可作如下广义的理解,它包括著作权(版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可细分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演出、录音、录像、广播作品,制图、技术绘图,计算机软件,专利,商标,标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或者说,智力成果只有依法被确认或依法被保护的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并不是所有的智力成果都属于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限性等特点,知识产权的获得也需要特有的法律程序。因此,对知识产权的辨别管理和保护具有特殊性,如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多表现为剽窃、仿制、冒充等,不易识别。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只能授予一次,而完全相同的房子可分属不同的房主。一国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其它国度一般不能发生效力。有效期一过,知识产权就自行终止,任何人均可随意使用,等等。
知识产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按照我国法律,一般分为职务知识产权和非职务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属于前者,其主体是企业,企业对其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职务和非职务知识产权的界定,在我国专利法、合同法、著作权法、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客体则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那部分智力成果,未按法定程序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不在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认识到这一点,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将非常重要。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知识产权的大量产生,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以致知识产权不能及时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甚至严重流失。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对知识产权概念和价值的认识模糊不清。广大科技人员用心血和劳动创造了知识产权,而企业并没有对这些成果进行有效保护并使之转化为生产力。现行企业管理体制下,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到转化或转让,都是在技术部门的独立管理之下,企业大都设置了有形资产管理机构,而没有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科研人员的工资从人员经费中列支,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管理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设备维修费等大都不是按照支出入帐,而是按一定比例从投资额中提取,甚至有的企业这部分费用不在科研项目中列支。这种简单的核算体系,不能保证成本内容完整、准确、真实。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专利被发明人私自转让,企业的厂名被盗用等事件时有发生,有些人认为这些人只是打着一个企业的旗号,而并未损失企业的一草一木。其实,一个企业的厂名的商誉是无价的。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厂名都被无偿地使用,对一个企业来说这也是一笔较大的损失。知识产权管理中没有法律意识,不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缺少保密意识,忽略了一个项目研制过程中数据、资料是享受合法权益的实物证据,在转让知识产权时不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评估,这一些都同样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原因。
许多企业还忽略了知识产权的经济寿命、使用价值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许多科技成果一经鉴定便束之高阁,既无自我转化能力,又不积极推向社会实现其价值。长期闲置,不仅降低了科研资金的利用率,也使自身的使用价值在无形地损耗,当然其投资也难以收回。目前,企业科技成果能转化为生产力的不足30%.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国家资金严重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又不得不增加科技投资的额度。项目立项前没有进行全面周密的调研论证,加之科研资金短缺,造成了重复开发或不能及时完成,降低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3.1 转变观念,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起着重大的作用,一个专利可以救活一个濒于绝境的企业,一个发明可以推出一个新的品牌或提高一个商标的知名度。同样,一个个发明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所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管理力度,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使人人都能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多创效益。
3.2 依法管理知识产权
管好用好企业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早在1990年3月,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发了《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企业专利工作的机构与任务,专利法、合同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也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应规定。企业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摸清家底,弄清来源渠道,理顺业务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部门、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建立企业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核算体系,配备懂业务、知法懂法的专业骨干人员,来维护执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3.3 加强知识产权的评估和核算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根据知识产权的性质整理、分类、登记。知识产权的核算要遵循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考虑资金货币时间价值和资金的风险因素。全面记录反映知识产权整个创造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有关人、财、物的消耗,准确无误地计算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本、管理成本和转让成本,建立项目的资料档案。为了简便核算,现行制度按知识产权投入为基础,在计价时,必须具备作价依据和标准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等的详细资料。企业购入的知识产权要按实际支出价款计价,对接受捐赠的知识产权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知识产权价格评估后计价,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按实际净支出计价。而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可评估计价。企业知识产权的转让,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计入企业收入。如果转让所有权,转让成本应按转让知识产权的摊余价值计算。如果转让使用权,则应将为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时发生的费用作为转让知识产权使用权的转让成本。知识产权随着时间的转移资产的价值将发生变化,产品的升级换代,技术更新周期的加快,也将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发生贬值。为了维护专有技术的垄断性,而不断加大知识与物质的投入,这又使知识产权增值。在经济担保、清产核资等业务中,还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关键词:管理;知识产权;医院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1
一、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
1.保护医护人员的创造价值
2007中国出台一部新的管理条例《物权法》,它的颁布确立了现代物权制度,即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久,卫生部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条例作为医院知识产保护的标准。在没有过多实践经验和理论准备的情况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形成如此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在红头文件盛行、尚未完全摆脱集权式管理的社会中,这无疑是一场制度上的革命。
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错综复杂的医院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尤是得到社会和国家的关注。医院的知识产权包括医疗技术、药物发明、药物使用计量与方法、护理操作等等贴近患者治疗的方方面面的相关技术,它们都是医护人员尤其是医生经过长时间的经验与实验所创造的劳动产品。它们包含着医生的全部医疗水品,它的产生是对医生水平最有价值的肯定。知识产权的申请成功是医生的至高荣誉,在现代社会名利至上的大环境下,每个医生都渴望自己辛辛苦苦创造的劳动价值能得到保护和尊重。尊重知识产权便是对他们人格的尊重,更是对他们专业技能的肯定。其次,在医疗纠纷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患者与医生的矛盾尤其尖锐,患者对医生的技能水平往往持质疑的态度。假如在医疗事件中患者死亡,患者家属则统统将责任归咎于医生学艺不精。此时医院知识产权的保护则能一定程度上提升医生在患者心中的权威,假想医生拥有一项个人的知识产权那么他在患者心中的信誉无疑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如此医生与患者的矛盾则慢慢减少,医生的人生安全也能得到有效保护[1]。
2.保护医院创造的价值
医院是治疗病人并收取相关医疗费用从而维持其正常运转的机构,医院间的竞争也因为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而愈演愈烈。在当今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则无疑提高了自己在同行之间的竞争力。现代社会信息的透明度愈加开放和明朗,这便给予了病人自主选择医院的机会,而病人多半视知识产权为评判的标准在纷繁复杂的医院中选择自己中意的医院。正因为此医院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特别重要。
首先,保护医院知识产权便是对医院医疗水平的肯定。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制了知识技术的流通使得它在一定的范围内供人使用,而知识产权的申请者无疑从这项技术中获取丰厚的利润。医院由于享有独特的医疗技术便吸引了大批的病人前来就诊与治疗,而医生也因为在病人身上反复地实验使得对于医疗技术的掌握更加娴熟,如此不断地循环,医院的口碑愈来愈好。再者,保护医院的知识产权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当今的医疗体系,病人反反复复地转战不同的医院治疗疾病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一些重症病人由于病情的危重已是药石无灵根本无法治愈,可是病人并不甘心他们大多认为是医生的错误操作才导致“意外”的发生。此时,医院知识产权便将各家医院合理地区分开来,因为某项知识产权申请以后医院便享有终身使用权和独享权。通过常规的检验便可区分到底是哪家医院的“责任”。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突出问题
1.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的法律风险
医院是个特殊的场合,它以救死扶伤为首要任务,病人的生死便是他们竭尽全力所要关心的问题。正是由于人命关天,医院管理的任何纰漏均可以导致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在众多的管理纰漏中,由于知识产权管理不当造成的纰漏造成的后果犹其让人担心。
知识产权管理不当便给予他人以可趁之机,知识产权的泄漏使得医疗技术四处传播,一些江湖游医或者不正规的医院假如得到这种医疗技术便显得特别危险。他们学艺不精,在治疗病人时由于不能娴熟地运用剽窃的医疗技术往往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假如病人将之诉诸法庭,他们便钻法律的漏洞将矛头直指知识产权的责任人,于是他们成功逃身而知识产权原产地医院便成为责任的承担者。医院如若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只能自食其果,在相关法律并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背黑锅。再者知识产权管理不当给予不法药商谋取高额利润和制造大规模医疗事故的契机。药商将意外获得的药品知识产权投入生产使用,他们为了牟取利润便大肆在药物成分上做手脚。药品一旦生产出来流入市场便是酿成灾难的先兆,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医疗事故知识产权拥有的医院往往难逃其责[2]。
2.网络便利使得知识产权管理措施难以凑效
网络是传播信息的重要媒介,以其高速度、高信息量、高范围受到人们的青睐。
知识产权的管理者也利用网络之便在网上下载相关的秘密软件将知识产权予以密码保护。在管理者看来这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方式,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然而他们却忽视了网络黑客的存在,他们无所不至、无所不盗将苗头直指最具利润的产业,于是医院知识产权成为他们狩猎的目标。医院知识产权大多可以用来救死扶伤,网络黑客便将他们转卖给一些不思进取的医生,医生和黑客相互勾结、相互利用使得知识产权的管理危机重重。一方面医院损失了因为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那些投机取巧医的成长也使得医患矛盾更加紧张。长期下去,医院知识产权则一步步泄漏,到最后所有的知识产权已不是秘密,医生的职业进取心更是大受打击。
三、加强医院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高等学校 知识产权战略 机制构建
高校知识产权战略是把知识产权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战略资产,进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利用的全局性谋划和采取的重要策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实现,除了依靠国家政策法律对高校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外,对高校来讲,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国家宏观制度下,从高校自身的需求和特点出发,在高校内部制定并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一、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背景
1、创新与知识产权竞争的社会背景
当前,高校作为知识积累和创新的核心机构,通过与产业界、科技界的互动,全方位地参与到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中,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机构。实践表明,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一国的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表现为其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而高校基于其知识创新与传播的使命,成为一国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源头活水。同时,知识产权也成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
2、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006年2月,国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纲要》明确指出“高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2008年6月,国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与实施实际上是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高校中的生动实践。
3、高校科技创新的竞争态势
在我国,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和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高校外延发展和内涵建设都在寻找优质资源的支撑。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技术法律化的权利,具有独占性和很强的不可仿效性。正是这种无形资产代表了高校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与其利益息息相关,能为其创造长期的竞争主动权。以专利为代表的原始性自主知识产权,在高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中具有“跑马圈地”的功能,是抢占学术制高点的利器。知识产权在很大程度是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源泉之一,也是高校进行科技创新,赢得学术或经济竞争优势的基础。
4、高校知识产权工作问题较多
当前,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高校如何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2004年,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曾经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高校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高等学校的一个重要发展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等学校管理,特别是科研管理的全过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地位。这为我国高校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提供了政策指引,但实践中高校在这一块做得很不够。因此,我国高校迫切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生成、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战略机制,从而切实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影响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构建的关键性因素
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战略管理的关键是战略定位,对高校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外部环境要有全面的把握,其关键性因素如下。
1、高校科技管理体制
从总体上讲,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属于高校科技管理的范畴,它和科研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个高校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会直接影响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目前,各大高校的科技管理难以匹配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要求。针对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应在体制上深入改革,充分有效地调动科技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发挥高校学科门类齐全和进行原始性创新的优势,提高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
2、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人、财、物的汇集点或中转站。美国和日本等西方国家在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方面的经验表明,一个高效、健全的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以及技术转移成功的保障。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多归属于科研管理机构,少有完全独立而且职能全面的机构,一般部门的地位不高,专职人员极少,领导重视程度不高,难以发挥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相称的作用。
3、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生态环境
知识产权文化是法律文化的一个分支,是随着近代科学技术进步而成长起来的,包括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诉讼观念、心理结构、学术思想等知识产权观念形态。知识产权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文化,它与科技创新之间构成互动的生态系统,包括知识产权物态成果、知识产权正式制度、知识产权行为模式。但是,目前我国多数高校还没有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良好环境,广大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缺失严重,需要从文化生态的视角对其加以审视与营建,为高校科技创新提供强劲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
三、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的具体构建方案
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有很大的不同,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应根据高校自身的特色和具体情况来制定。本文试构建一套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框架,以其为高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借鉴。
1、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1)激励创新原则。根据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理论,知识产权制度给智力劳动者设置了一种“回报预期”(the prospect of reward),所以它能鼓励人们积极开展创造性活动。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就没有足够的创新活动,因此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应当创造一个能够激励高校科技创新的环境。
(2)经济效率原则。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为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利用提供一种合理有效的机制,从而促进高校的创新和国家经济的增长。根据高校侧重公益性的特点,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的效率安排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收益,还要考虑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
(3)利益平衡原则。知识产权作为对创造性劳动成果所赋予的排他性的和强制性权利,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那么,在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中,如何协调产学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利益冲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如何在高校传统价值观和知识产权工具理性的冲突中寻求最佳的利益结合点;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最佳地刺激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增长,同时确保公众对知识和信息的必要接近,实现共有知识财富的合理分享等等,都需要做利益平衡的考量。
2、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机制的主要内容
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具体方案的制定应注重战略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的结合,使得战略既具有前瞻性,又具备战略推进的可实施性。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建立一个重塑情景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模式(Contextual Planning Perspective)。美国学者Peterson认为“传统的战略规划往往依赖于确定清晰的优先目标、辨别特定的项目和发展支持性的资源战略,以使大学在既定的战略市场进行竞争;而重塑情景关系的规划模式假定一个行业是变动的,组织的战略是首先构造宽泛的创议或战略意图,并且在组织基础设施――文化和激励系统基础上激发组织成员的努力,以实现大学的目标。”重塑情景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模式立足高校学术自由的宗旨,做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定位,强调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新理念、新愿景和结构重组,注重主动创造而不是单纯适应。
(2)确立符合自身情况的战略施目标。高校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要确立既合乎实际又不失进取的促进高校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一般应确定学校在5年至10年之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应该达到的相应目标:①学校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升这方面主要以专利的申请与授权量,专著的产出量等来衡量;②学校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能力提高,有一整套完善的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管理规章制度;③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学校通过知识产权的运作,学校整体和优势学科的学术竞争地位得以显著提高;④通过建立产学研相互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主动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推动高校创新成果向社会转移。
(3)加强战略实施的组织保障。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推进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组织与领导来保障。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强调:①校长或主管科研的副校长要重视高校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积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对战略制定与实施给予有力的推动。②建立院系、学校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动机制,建立动态完善的学校、院系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的短中长期规划或推进计划。③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信息分享和知识产权成果共享机制,建立基于自主创新流程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指引方案和实时检查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战略实施评价机制。
(注:本文是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09GXS5D114;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基于科学发展观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转型与实施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08q17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产学官联盟创新背景下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转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B200915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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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商业资产,而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帮助企业独自占有市场、增加收入、增加竞争优势、吸引各方面的投资、给企业以"创新者"的定位。通过建立适当的知识产权战略,来改变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并将知识产权的战略目标与企业的经营目标有机的结合,将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尤其是以技术为生命的高技术企业。
首先,知识产权管理有助于企业的成长。
其次,知识产权管理有助于激发企业内员工创新的积极性。
再次,知识产权管理有助于企业在形象的各方面保持一致。
再次,知识产权管理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信息。
最后,知识产权管理的实施有助于企业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二、我国高技术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我国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迁,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和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都缺乏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淡薄,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与经验,使企业面对了大量来自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市场风险,而这种现象在高技术产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后果也更为严重。
高技术产业中,大型企业往往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接受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训,有过"吃亏"的经验,所以,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大型企业往往有着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和一定的知识产权战略。而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时期的企业,而忽视了,甚至回避了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日后的发展留下了不必要的隐患。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即使是微小的知识产权事故也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甚至是致命的后果,而大部分这些知识产权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在高技术产业,企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大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很好的接受能力,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并不困难,而忽视或是不够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往往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资源,把知识产权问题的优先考虑次序移到了其它问题之后。
我国很多高技术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诉讼时,总是抱怨自己所受的不公正,而不是主动的去寻找解决办法,以及今后的应对手段。在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早就演化为一种商业竞争手段,我国的企业也必须认识和掌握这用竞争手段,才能破解所面对的知识产权的困境,找到生存和发展的办法。
(二)我国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成因分析
1、外部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开放我们的国内市场,跨国企业带来他们先进的技术的同时,也用他们的技术以及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熟练运用占领我们的市场。并且,发达国家对我国的产品往往不再以关税和数量限制等原有的手段加以限制,转而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形成技术壁垒来限制我国产品的流入,这些手段和措施都制约着我国高技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内部原因
(1)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的企业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很多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熟悉,也更不清楚它的作用和对企业的重大意义,也便忽视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可能更加注重原先的科技成果,更加重视鉴定会,不重视专利权,往往将自己的成果无偿的奉献出来。
(2)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及其实施
一些企业虽然重视知识产权,但是过于盲目,且没有考虑眼前的技术水平,研发项目可能会给企业的财务增加的负担,市场可能的反应等不加分析和区分,投资于可能会为企业带来严重风险的项目。知识产权战略并不是孤立的战略,要与企业战略相结合,它的实施需要考虑到企业的财力,产品的市场等诸多因素。
(3)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
一些高技术企业因为没有在国外经营的需要或是国外的竞争对手,往往不需要申请外国专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可以延期付款或是分期付款,引进外国专利都是非常浪费的事情。或是不懂得合理的利用自有的知识产权资源,没有及时通过诉讼的手段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4)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的很多企业只重视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把知识产权当成固定资产来管理,造成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流失。
(5)一些企业不重视对知识产权情报的分析和利用
很多企业没有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查,特别是专利权的分析调查,这样会给企业带来侵权诉讼的隐患,特别是当企业获得成功的时候,这样的隐患非常可能变成真实诉讼和巨额索赔,还有可能失去刚刚开拓的市场。
(6)一些企业忽视对科技人员的管理
一些科技企业不重视对科技人员的管理,个别的科技人员往往拿着本单位的薪水进行为自己创业或是跳槽的研发工作,而企业往往忽视这些本该归属于自己的研发成果。
三、我国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的制定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核心,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进行,只有明确、可行的目标才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可行。结合我国高技术企业目前的知识产权实际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
第一,高技术企业应该拥有自主创新以及完善的研发体系,使企业的研发有明确的目的性,有良好的资源保障,以及完成研发任务的技术实力。
第二,高技术企业应该拥有应用和经营知识产权的能力,这样才会使企业不浪费研发经费和研发人员的劳动,并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建立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通过经营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利润和市场。
第三,高技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并通过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来完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协助研发部门进行自主创新,协助法律部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第四,通过实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实现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争中从劣势向均势、优势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冯晓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视野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保障机制;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9 文献标识码:A
管理知识产权需要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是建立在产权管理各个要素配置合理之上的,管理工作的体系完整是对知识产权的有效运营的基础保障。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分析
作为企业管理的子系统,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包括了产权策略以及与企业的整体策略想适应的制定过程,同时,还包括了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价值利用以及整合。当然这一过程必然包含了体系建立中有关人力财物的配置、组织和管理。
1 管理分析
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中的应用需要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辩证的分析。首先,通常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管理属于狭义层次的管理,仅仅是对企业在知识产权的事物上进行的管理。而广义的知识产权管理则还需要包含战略管理内容。而知识产权的管理最终还是需要从规划和实施上进行实现。
2 动态管理分析
所谓的动态管理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主要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产权时间进行分析;其次,从动态市场管理进行分析。
产权时间:知识产权是以企业现有的发展状况为基础的一种管理活动,因此其管理同企业自身的生产以及发展规律相匹配。从时间上划分能够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成长阶段以及成熟阶段。从这种划分模式可以看出,其发展规律同企业的发展规律基本吻合。此种做法的意义主要在于,能够依据企业的不同阶段,对各阶段的知识产权进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
市场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带给企业相应的利润,而利润是立足于市场之上的。这就得到了一条链状的关系,究其根本,管理必须要以占领、开拓市场为基础目标。并以此为导向,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根据市场的变动而调整产权管理的方向。因此,市场管理也是一种动态管理。
3 法制管理分析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企业中的应用还表现在其内部的法制体系管理,从该角度切入,企业的内部法制管理是企业知识产权在企业法制管理中的一种体现,其中主要是以保护作为核心内容。另外,法制管理在我国其实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技术并没有进行专利的注册,因此得不到合法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构架
1 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实际是企业对于通过技术以及知识创新等形式获得的一种保障性的状态,而针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则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在知识领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通过有效的管理,对其拥有的产权进行保护的强化,同时也通过外界的监控,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种方式。针对管理工作,有以下要求:首先,应当及时、充分的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开发、创造出的一些成果,防止知识产权通过任何渠道流失而造成的企业利益损害。
2 经营管理
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质内容,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运营知识产权而获利,为企业财富增长创造更多的价值。它是将知识产权当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营资源,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功能,在知识产权价值创造和整合的基础之上创造高额利润。在当前我国很多企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理念和经验的情况下,大力弘扬这一理念,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水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保障体系
科学的管理体制要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制、制度机制、管理职能保障机制以及信息网络保障体系。
1 组织的保障
组织保障体现为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这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战略一样,与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因为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运营与企业技术开发、产品市场流转、经营管理战略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企业经营战略问题,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重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开发、运营方面的重要决策,应当由企业高层作出。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则适宜于由董事会作出决策。
2 制度的保障
制度保障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在层级分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作为规范、制度层面,处于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人财物方面的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的基础层级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核心层级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和目标之间。其基本使命是保障企业沿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标和理念的指引,充分挖掘和利用企业现有的资源,使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
3 管理职能的保障
管理职能的保障是对企业知产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保障的基础工作,是在保障管理人员、制度、机构的基础上进行内部之间管理协调的保护手段,主要利用知产制度予以保障。从确认开始贯穿于整个知识产权的行使、管理等运营过程中。在企业日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体现大多为组织与协调各事务。结合企业管理基本职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保障方面,主要是履行好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监督职能和协调控制职能。
4 激励措施
产权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的创新机制,同时产权措施也能作为激励机制,是企业进行创新的一种法律保护,用以激励企业更好的发展。 这种机制的激励作用发挥其实还需要企业具有相应的保障机制以及创新激励体制,因此,针对此类问题企业应当建立起自主创新的激励体制,鼓励科研人员的创新工作。同时应当对发明创造人员、创新实施者以及知识产权的拥有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合理的收益分配,通过明确的政策予以保证知识产权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以及保护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企业应当对其予以肯定和奖励、表彰,通过这种方式激发广大员工对该体制的支持。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r Managers and Investors
A Guideto Evaluating,Protecting
and Exploiting IP
2006,170pp.
Hardcover USD60.00
ISBN 0-521-85106-8
知识产权(IP,IntelligenceProperty)是在知识实现的过程中确立的权力,例如在写作、艺术、音乐及发明的过程中,IP是由法律创造的所有权的捍卫者,它是由政府专业行政部门自动授与或者判决的。尽管它是无形的,但IP和银行户头及国籍一样是实实在在的。只有那些属于一定范畴的智力表现方式才受到保护,允许所有者防范未经授权的使用。而其他不属于独创的东西是不能受到保护的,它们是属于公共的。大多数创造性的努力将有资格在某些范围内受到IP保护,如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待业秘密。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颁布了它的里程碑式的Chakrabarty裁决,它宣布了一项概括地解释专利的政策。1978年美国给予软件以版权保护,日本在1985年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尽管技术人员拥有独创性思想,而律师知道如何按照规则将这些独创性思想变为可受法律保护的产权,但是对于商业管理人员和投资者而言,规则与思想并不能很容易地结合,形成一个战略视野。对于大公司而言,IP不仅仅是一项必须的花费,要想在当今的商业界进行竞争,并且获得成功就要求把IP当作一件武器,一个保护物和一件可以货币化的资产加以深入了解。在一个由于IP资产己成为公司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世界里,人们仍然充满了对进入这个神秘的不熟悉领域的犹豫。
本书的目的是使得管理人员熟悉基本的IP概念,获取和利用IP的策略,以及怎样有目的地评估IP的含量,以及向风险投资者说明怎样估算IP的含量与竞争价值。
本书共有7章。1.IP的前景展望;2.做出策略选择;3.建立一个IP策略;4.实施;5.经受IP争端;6.给予勤奋以公正的待遇;7.颁发许可证及相关协议。
作者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是波士顿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专长于IP以及涉及IP的商务。本书所说的管理人员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包括了研究小组的领导、公司的发起人、技术企业的投资人、公司高层以及工业界首脑和各种各样全知的有预见性的人们。由于本书面向结果的观点以及国际化的聚集,它对于那些身处商业与创新的交汇之处,同时又具有决策责任人来说是必读的。
胡光华,高级软件工程师
(原中国科学院物理学研究所)
关键词:日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启示
1 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分析
日本在产业竞争力下降时采用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给日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日本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日本企业普遍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非常强,特别是一些驰名的大公司,在企业内部均设有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专利、商标的申请、授权后的管理,以及专利技术的应用、实施转让等。
1.1 日本知识产权管理的发展阶段
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可大致分为4个阶段:第一,20世纪60年代初,尚未形成支撑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这阶段企业的生产技术主要是引进美国、欧洲发达国家的技术。虽然不是自主开发的技术,但引进技术大多数具有专利权。第二,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末是自主开发阶段。这阶段各企业均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第三,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是日美贸易战阶段。由于日本经济发展迅速,日美之间经济贸易矛盾冲突尖锐,美国利用知识产权制裁日本,日本很多企业支付了侵权赔偿。这一阶段对加强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起了很重要的推进作用。第四,从80年代到现在,日本企业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在这一阶段的前期,申请量增长最迅速,但在90年代中后期,由于90年代前期泡沫经济产生的不良后果,企业专利申请总量有所下降,其中,国内申请下降,国外申请仍继续上升,专利申请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这一阶段应视为日本企业专利战略成熟阶段。
1.2 企业专利战略
1.2.1 专利申请步骤
一项技术开发研究成功后,是否申请专利,先由发明创造完成单位讨论,然后由专利策划部门与发明人讨论。
1.2.2 专利申请原则
第一,专利审查,其中关键的一个问题是对已有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对比分析,一般来说,发明人对已有专利保护范围理解过窄,强调自己的发明创造不纳入其保护范围,专利策划部门应站在已有专利权利人立场。对保护范围作较宽理解,进行辩论、分析、审查。第二,技术上的必要性审查,一项发明创造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技术秘密,要考虑竞争对手在该领域研究开发实力,双方差距;对自己再开发自由度的影响,对对方再开发的限制强度。第三,经济上的必要性审查,即能否形成产业化的审查。第四,权利稳定性审查。
1.2.3 独占使用或技术转让分析
基础专利,严重影响再开发自由度的专利,对手竞争力弱、差距较大的专利一般独占使用;同时也要比较技术转让收益与独占使用收益,该领域技术发展预测等。
1.3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日本企业基本上都建立有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该部门直属企业最高领导。各企业人员数不一,但都是专职人员。除企业总部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外,分支机构还有专门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
1.3.1 知识产权部门参与开发研究
从事制造业的公司通常具有大量的技术含量高的任务,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对知识产权战略产生影响。从许多计划中选择研究和开发课题,要考虑到基本的因素。为了有效的利用研究和开发结果,并防止与相关专利的冲突,从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前途出发,要评估每个研究和开发的课题。但由于研究和开发部门只会把精力主要集中在了解技术内容和专利权利要求和现有技术趋势上,结果在研究和开发开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也不能发现主要问题。这类部门通常担心上面的管理者会基于不完全肯定或不利的报告而取消或改变研究计划。在这种情况下,由知识产权部门完成评估特别重要。
1.3.2 知识产权部门具体参与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过程
知识产权部门通常会具体参与到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过程中,其中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再评价已有专利申请。研究和开发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有许多曲折和轮回。有时在一个阶段研究和开发的结果具有较高的价值,但是在后面的阶段中会发现其毫无价值。特别是对于“What to”类型的长期研究和开发领域,主要的是重新审核和再评价已有专利。来决定已经主张的发明是否仍然有价值或有用。知识产权部门应当直接与研究和开发的雇员一起对已有的专利申请和否定的数据进行重新审核。
1.3.3 对开发项目最佳保护模式的选择
对于一个具体开发项目来说,最佳保护模式是至关重要的。最佳保护模式基本上是在通过专利申请公开或其他公开出版、维护先用权、不公开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之间进行选择。对于制造业公司来讲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是非常重要的。在公司内部,他们还要特别关注和确保合理地对研究和开发作出创造性劳动的职员的认可,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如果选择申请专利的话,通常创造性的和原创性的技术肯定会获得专利权。因此,需确保对保密技术的发明人的奖励不低于对专利技术的发明人的奖励。
1.3.4 知识产权战略的其他重要内容
在支持公司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方面,知识产权部门还必须承担其他重要的任务,例如:专利申请战略;应用专利和已经获得的权利:与第三方合作研究;对优秀研究和开发的奖励;知识产权教育;更新国内和国外法律内容并进行指导,等等。
1.4 发明奖励制度
日本各企业都建立了对发明人、申请人、分支机构的发明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不等,大多数在专利申请的各阶段都实施奖励。提出专利申请后有几千日元到1~2万日元不等。专利权授以后。奖励略比申请时高。实施后的奖励较高,主要根据实施效益。专利实施后,对发明人、实施单位、实施单位的知识产权部门给予知识产权奖。这个奖不封顶。现在发生最高额的只有几百万日元。日本企业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的发展趋势是提高奖励。
1.5 专利实施与专利侵权纠纷
从整体上看,60%以上的企业的有效专利利用率(实施率)在40%以下,其中本国实施率略高于在外国申请后在外国的实施率,各行业不等。所以,政府应着力推动企业专利技术的实施。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后,日本基本上都是先向对方提出要求,协商解决。对协商不成的,才去法院诉讼或仲裁。通过协商解决的占90%,通过仲裁解决的占1%,通过法院判
决的占9%。专利纠纷以支付赔偿金、相互交叉许可、专利权被无效、修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等几种方式解决。
1.6 专利情报信息
日本企业十分重视专利情报信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专利信息管理机构,设在企业总部,其主要任务是把全部专利信息分类编辑。传给各部门;把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许可转让的可能性准确收集整理,提出对策分析意见,供研究开发、决策部门参考。
1.7知识产权培训
日本企业的职工培训分为两类:一是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的人员培训,这主要是由知识产权协会进行专门的培训:另一类是对其他员工的普及培训。每个职工进入企业,必须经过半天左右的知识产权培训,使每个职工都有知识产权意识。然后根据岗位职责进行不定期培训。有的企业规定在晋升职务时还必须经过包括知识产权内容在内的培训学习。
2 对我国的启示
2.1 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层面,从战略高度强化知识产权建设
日本政府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层面上,将其作为提高国家产业竞争力和重振日本经济的立国战略,而不仅仅将其视为确定智力成果归属的一种法律制度。这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我国政府也应及时制定切实可行而又具有前瞻性的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提高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保驾护航。进而使每一个公民树立起“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有形财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
2.2 要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并与国际接轨
日本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的发展变化、国际条约及双边、多边政府间协议,及时制定、修改、调整有关法律。在法律修改中重视专家学者的意见,组织了如“产业结构审议会”。“知识产权政策部”等专家咨询委员会,经常研究并及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这种保障立法质量的工作机制,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加入WTO后,虽已对《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而作为各部知识产权法律之间的重复、矛盾之处,还有待修改和调整。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中,以罚代刑,采用简单的罚金制裁方式仍屡见不鲜。这就不能从根本上起到保护受侵害人的权利及制止犯罪的作用。为此,应进一步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制度。
2.3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海外的合作
必须进一步营造吸引、开发和运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在各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对从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定期地进行关于“如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培训,使每位从事科研的人都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技术,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
开展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包括邀请其他国家、地区、相关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举办研讨会。特别是要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通过民间途径讲政府不便讲的话,做政府不便做的事情。还要在多边规则中,努力使我国企业处于有利竞争的地位。
2.4 企业要设立专门知识产权部门,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在研究开发的过程中要建立全过程的信息服务体系,要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对与开发项目有关的专利或其他商业信息等进行跟踪和分析,特别是全面准确地提供竞争对手的专利技术的专利性和权利要求有效性的报告,及时对课题研发部门提出合理建议,研发部门要针对最新公开的现有技术,随时调整研究的思路和方向,乃至要对已经成熟的项目或他人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停止研发,不能只等项目验收或鉴定时再提供查新报告,避免浪费更多的人力、时间和经费。
对于新产品和新材料及其生产方法就要选择用专利来保护,而对于容易被竞争对手仿制的公知产品的新生产方法最好采用技术秘密进行保护。对于以生产并销售产品的企业来讲,也要重视对产品商标的注册。对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发明创造要申请国外专利。
2.5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咨询的社会服务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为公众、知识产权申请人、权利人服务的体系,例如:“知识产权保护热线”等。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广大公众提供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社会咨询。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咨询,知识产权的行政、司法保护程序的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咨询。让当事人容易找到正确的、简明的办事途径,从而避免上当受骗,还可以节约成本。
尽管笔者曾有过二十余年的高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经验,但是对高校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局限于理论中,实践中几乎从未接触过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工作――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几乎从未使用过;年终参加省属高校财务决算会议,打开各高校的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一行的数字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零;在资产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基本上是空白,无论是资产明细账还是资产台账上,都没有知识产权的影子。总之,各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观念相对淡薄,核算与评估体系相对薄弱,占有、处置、收益和分配等责任相对不明确。”是当下高校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的普遍现实。
造成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处于上述尴尬境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知识产权没有具体的资产实物形态,不容易引起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关注,甚至一些高校压根就不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不把知识产权纳入单位的资产范畴。与有形资产不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它的外观表现通常只是一纸证书(有些甚至连证书都没有,比如非专利技术),而除了专业的科研人员,很少有人能将这一纸证书和它背后的财产价值联系起来。
第二,知识产权价值形成过程及价值确定不同于有形资产,导致对其的财务管理工作给高校带来很大的困惑。由于有着科研人员众多,科研力量雄厚等天然优势,高校拥有的知识产权通常都是自行研发的。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笔者认为,该条规定的实施将导致高校自创知识产权的价值严重失实。试举一例:一项科研经费上百万的课题研发出的具有巨大工商业应用价值的专利技术,和一项几万块钱的课题研发出的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专利技术,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等相差无几,由此导致这两项知识产权在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价值相当,显然,这样的处理结果远远不能反映高校知识产权真实的资产价值。而事实上,即使有了这样的规定,多数高校也并没有将知识产权取得时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更没有像管理有形资产那样为知识产权建立资产台账或资产卡片。
第三,知识产权价值的发挥途径与有形资产价值发挥途径的巨大差异,导致对其的财务管理工作困难重重。知识产权价值的发挥,通常体现在对外转让或对外投资过程中,由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科研团队、科研人员、甚至学校与院系等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一致,以及在科研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等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很容易导致高校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或对外投资过程中利益受损。一直以来备受各界诟病而高校似乎无计可施的一种现象是,许多科研人员绕过学校,利用研究过程中掌握的技术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赚取经济利益,造成事实上的国有资产流失。此外,“应有偿使用的作品和专利无偿化”、“可实施专利闲置化”等现象,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使得国家投入巨额人力财力研发出的成果不能充分发挥其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这些过程中,仅凭高校财务部门的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上述问题的产生,固然与高校财务部门的职能严重缺位有关,更与高校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有关。针对这些问题与困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提出如下三点解决措施,以供有关高校加强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工作,发挥知识产权重要作用之参考。
第一,高校应牢固树立起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无形资产的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财务管理工作。传统的高校财务管理者在开源方面倾向于争取国家拨款和社会捐助、加大学费住宿费收取力度、以及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等,在知识经济日益发达的现实环境下,高校管理者尤其是财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可能给高校带来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转变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的思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知识产权取得阶段,财务部门应及时与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沟通,取得知识产权价值确定的相关资料。为了弥补前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规定的缺陷,笔者认为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知识产权辅助账的形式,将发生在知识产权研发过程中、应该予以资本化的科研经费支出全部计入知识产权价值,或者通过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评估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加以确定,以使高校知识产权价值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反映。
在知识产权使用和处置阶段,高校必须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管理办法,以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相关涉事主体都有维护学校知识产权的动力,从而达到防止知识产权流失,发挥知识产权应有作用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针对职务作品或职务发明创造,学校应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给予相关研究人员充分的利益保障,比如经济报酬或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大量的知识产权流失现象的根源就在于利益分配的不合理,高校财务部门在根治这一现象的工作中理应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