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3-0057-03
[作者简介] 杨 蕊,云南民族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云南 昆明 650031)
在知识经济社会里,无形资产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资源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无形资产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投资收益取得的时间很难准确预测,超额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会计核算以有形资产为核心,而在无形资产占主导的知识经济时代,若仍以确认计量有形资产的规则去套用无形资产,将会导致决策失误。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估价,对于企业在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价值评估管理中对无形资产因素的考虑
1.对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重要性的分析。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描述财务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能充分披露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就会低估企业账面价值,也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不能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关信息。要想准确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首先要对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特征有相对的准确的定义。虽然无形资产的概念在世界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的概括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利益。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可以归纳为由企业拥有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对这种定义首先强调了无形资产是一种生产经营要素非实体。无形资产有无实体性、非流动性、独特性、效益性、价值的不确定性特征。
2.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必要性。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投资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种类多样化、收益金额日益增多,并且来源渠道多元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显得更加必要。一项无形资产的要素从其设计、产生、长育、繁衍、投资、转让、收益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环节。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增值的最大贡献在于其巨大的延伸价值。目前,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运营全过程加以跟踪管理,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现代企业中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监控,并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中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股权变更、企业清算、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方面的各种配套因素以及影响因素。无形资产价值量的合理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运营策略的效率和效果。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出售、合资、合作时,就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所以在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要考虑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企业未来的研发能力、融资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对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市场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与评价,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如企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扩产增收或降低成本,若该专利技术缺乏适宜的市价资料,或不适宜用市价确定其价值,则可按其未来所能提供的销售净额或成本降低额的净额作为其估价的价值,以适应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计价,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1.
【关键词】无形资产 价值评估 价值创造
一、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一)无形资产价值的弱对应性。与有形资产不同,无形资产的成本在会计账簿中往往是不完整的。无形资产属创造性劳动成果,成果的取得通常经过了一系列的努力与失败、投入与浪费,而失败的代价很难预计并确切量化,从而使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缺乏明确的对应性。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虚拟性。一些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的成本核算,这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成本核算的是商标设计费、登记注册费、广告费等,而商标的内涵是指商品内在质量信誉,它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种技术、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此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虚拟性。
(三)无形资产价值构成的特殊性。无形资产是由复杂的脑力劳动创造的,不能批量生产,而是个别一次性生产,具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像有形资产那样由凝结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个别生产者在个别生产中所消耗的实际劳动时间来计量。
三、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和制约因素
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创造的驱动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
1.无形资产的替代性。有形资产不可能被不同方同时使用,在一方使用时,另一方必须放弃。与有形资产的非替代性不同,无形资产具有使用上的替代性。他可以同时满足多方的需要且不影响无形资产创造超额价值的功能。
2.无形资产的增值性。无形资产能够重复使用,某些类型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不减反增,并可以同时多头、多次转让;同时,无形资产是有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催化剂”,可大大提高有形资产所生产产品的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无形资产一旦具有较长的有效使用期和保持期,对使用者的效益贡献大,转让价格也会提高,评估值会更大。
3.无形资产的高收益性。无形资产的高收益性是由无形资产的价值特征所决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创造超额价值的无形资产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可以使企业获取高于一般水平的收益,为企业源源不断地创造价值。
(二)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制约因素
1.无形资产的部分独占性。无形资产的部分独占性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权利人不能百分百地获取或控制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法律尚不健全。一旦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限已过,无形资产的非拥有者就可以在零成本的情况下使用该项专利,从中获取利益。
2.无形资产的贬值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技术经济含量更高、功效更强大的无形资产会逐步或迅速地取代原有的可替代的无形资产,从而造成原有无形资产的贬值乃至被淘汰。从技术进步角度讲,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都有其生命周期的限制,从成熟期转向衰退期甚至淘汰期就会使无形资产产生巨大的甚至颠覆性贬值。
3.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主要表现为研发风险。其前期开发需要很大的投入,但是成功的几率并不与投入的比例成正比,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一旦无形资产研发不成功,对于一个正在发展的企业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即使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一旦前期的保密措施做得不好,研发秘密泄露出去,意味着无形资产产生的效益将被其他使用者瓜分。
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还表现为投资风险。其价值的特殊性决定了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难度。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现问题,无疑会对投资者投资带来较大风险。
四、无形资产价值创造能力评估
(一)确认无形资产的收益年限。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与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年份密切相关,无形资产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因素。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的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无形资产越先进,领先水平越高,使用期限越长。同样的,无形资产无形损耗程度越低,收益期限越长。
(二)确认无形资产的科学价值和发展前景。科技成果都会经历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果水平越高,垄断性越强,其价值创造的能力越强;成果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价值创造的能力也会越强。无形资产价值的损耗和贬值,不取决于自身的使用损耗,而取决于本身以外的更新换代情况。因此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越快,无形损耗越大,其价值创造的能力越低。
(三)确认无形资产使用方式。无形资产转让权利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通常买受方获得的权利越大,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能力越高。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其价值创造能力高于使用权转让的无形资产。随着转让次数的增加其价值创造能力呈降低的趋势。
关键词:商标权 评估制度 规则导向 原则导向
一、引言
商标是具有法律属性的概念,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经过注册的商标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其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未经注册的商标,除个别驰名商标外,不具有商标专用权,也就不能成为商标权价值评估的对象。我国的商标权价值评估相关法规制定起步较晚,2001年,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开始启动,2001年7月,财政部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这是我国第一部资产评估准则;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必须将商标权纳入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评估范围;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和《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2008年,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我国修订和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11年中评协《关于对等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了《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至此基本形成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由中评协的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国际上第一个关于商标资产的评估准则,它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管理的立法开始进入逐步完善的实质阶段。
对国际评估准则、美国、英国、欧洲等国家或组织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和实施过程进行观察,基本上没有针对专利资产、商标资产和著作权资产制定专门化的评估准则,美国也仅仅将其作为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组成部分。国外无形资产中针对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发展的主流趋势是原则导向而非规则导向,是简化而不是详细或具体。但是,我国有专门针对商标权价值的评估准则,其具体内容包括对商标相关概念的界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的基本要求、操作准则、报告准则和职业责任。这些具体规定在形式上使得我国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体系更加规范化、格式化、固定化,制定过程逐步向规则导向靠拢,但是由于具体内容过于简练,不够细化,可操作性并不强。这使我们不得不思考:针对国外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发展的主流趋势――原则导向,我国评估准则的制定产生了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对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的发展有何影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今后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
二、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两种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制定思路
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开始、起源、基础”,是规则之外的概括性的准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规则是规定具体权利和具体后果的准则。两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原则是规则的规则,是进行规则推理的权威出发点;规则是原则针对不同情况的具体化。借鉴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思路(目前会计学界对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研究有明确的界定,包括原则导向与规则导向两种,两种方法的定义、特点、适用范围等概念得到会计学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认可和应用),我们可以将其借鉴推广于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制定过程中。原则导向评估准则与规则导向评估准则,是原则和规则关系在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制定中的具体应用。
(一)原则导向评估准则
原则导向评估准则主要由若干基本原则组成,以原则为基础并附有较少的解释、例外和执行指南;更多地注重资产评估时的实际情况,较少对适用范围做出限制,给予评估人员更大的评估方法选择空间,适用性更广。然而,原则导向的评估准则虽然确立了基本原则但并没有提供足够的应用指南,这给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留下的空间较大,在缺少外部有效的监管环境下,评估信息的可比性可能会有所降低。
(二)规则导向评估准则
规则导向评估准则由详细具体的规则组成,包含具体的标准、例外和操作指南;除了给出某一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程序、披露要求等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外,还力图考虑原则适用的所有可能情况,并将这些情况下对原则的运用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规则,较多地对适用范围做出限制。具体来说,在评估准则中可以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评估准则的解释和应用指南。由评估准则制定机构(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相关监管机构(如证券交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通过颁布详细的评估准则解释和应用指南,保证评估准则能够得到充分执行,使评估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二,适用范围的界限检验。界限检验一般是指用明确的数量界线来划定不同的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在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数量界限,但是可以将商标权评估的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对应起来,如在市场价值、在用价值、投资价值、质押价值、清算价值下,交易双方考虑的是商标权能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因此收益法和市场法适合这些价值类型下的评估;而成本法是从成本构成的角度评估商标权的价值,适合于会计价值类型下的评估。
第三,准则的例外。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难和特殊问题,可以包含折现现金流分析、追溯性价值意见、未来价值意见、不动产和动产市场价值意见中的合理展示期、报告和电子传递等,体现一定的参考性。
三、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的现实选择
(一)评估环境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联合资产评估公司的高级专家来华访问讲学后,人们才明白产权交易或变动时,必须经过资产评估这一国际惯例。90年代初在我国开始了商标权价值评估,其兴起的大背景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最初的目标是服务于国有企业改制、私有化和产权交易。90年代末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的评估比例大幅增加,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估准则,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无形资产的虚假评估事件,为此,2001年7月我国颁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近十年来,国内的企业才逐渐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即商标权和专利等一样,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有时其价值甚至超过有形资产。为此,有些大型企业还专门设置商标内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报告资产状况、关注价值变化及编写发展方案等工作,商标权价值与品牌营销相互照应;但是大部分国内企业对商标权的关注仅仅停留在防范侵权行为和利用媒体宣传、促销等扩大影响力的活动上,很少使用价值评估的方法,通过掌握自身状况而制定合理的商标培育计划。可以说,商标权价值评估的理念并没有在我国市场和企业中得到培育、发展并成熟起来,这种状况下盲目实施以原则导向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实务界的理解错位、执行混乱等问题,甚至引起法律纠纷,所以,以原则为导向的商标权价值评估法规并不适合我国评估业的实际发展状况。
(二)评估机构和人员
本世纪初,随着我国有关无形资产评估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国内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已有的资产评估机构也纷纷设立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一时间鱼龙混杂,造成各评估机构资质、权威性等参差不齐。由于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目前很少有独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大多内嵌于有形资产评估机构中。
近些年,随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不断发展,评估从业人员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也逐渐增加,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有资产评估机构2 900余家,资产评估从业人员8万多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约3万人。但是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匮乏、执业能力及水平参差不齐,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短缺的现状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这一现状下,依靠行业自律、评估人员职业判断来进行商标权价值评估活动势必会影响评估结果的质量,不利于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也不利于推行原则导向的评估制度。
(三)相关法规体系
我国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和准则的出台具有单一性和非连续性的特点,目前我国有关商标权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散落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法规中,而且这些规定只是解决商标权价值评估问题的间接途径,专门针对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规范仍处于空白状态。
比较世界各国的评估制度体系,美国评估准则从颁布起,就成为世界各国评估行业的重要参考标准和模仿对象(张卓群,2012),而且美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规范是以原则导向为主,这是由于美国资产评估行业有着上百年的发展和历史积淀,一方面其准则制定程序发展成熟,《美国价值评估行业统一执业标准(USPAP)》,由美国价值评估基金会(The Appraisal Foundation)所属评估标准委员会(Appraisal Standards Board,ASB)通过并实施,每年修订一次,生效日是当年的1月1日,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08版的USPAP起,USPAP将以两年为一个修订周期进行颁布(即有效期为24个月),准则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另一方面,美国评估业在上百年的发展中,已经建立起完整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体系,如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美国价值评估行业统一执业标准(USPAP)》虽然在结构上没有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是在《准则9――企业价值评估》、《准则10――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具体规范了企业权益和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两个方面的评估业务,从操作和披露两个角度规范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程序;在评估人员要求方面,美国有《职业道德规则》、《专业胜任能力规则》、《工作范围规则》、《管辖除外规则》等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的行为、专业胜任能力、工作范围等进行细化规定;除此之外,像《兰哈姆法》、《美国统一商法典》、《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等虽然没有针对资产评估的具体规定,但是也起到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业务与日俱增,其种类也是日新月异,目前现有规定难以对新业务进行操作指导。因此,出台一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资产评估准则乃当务之急。
四、完善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的构想
(一)确立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3)将公允价值定义为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卖出一项资产收到的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支付的价格。这里的有序交易是假设交易发生于主要市场(principal market)或者最优市场(当主要市场不存在时),其中主要市场是指资产或负债具有最大交易量或活跃水平的市场,最优市场即能最大化出售资产收到的金额或者最小化转移负债支付金额的市场。该定义体现了公允价值的如下观点: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是有序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计量应以市场价格主要参数的估计价格为依据。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不断深入发展,公允价值问题已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我国新会计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上已经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38项具体准则中有17项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刘玉廷,2007)。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会计报表虽然强调可靠性特征,坚持历史成本的计量基础,但是会计信息相关性特征不可缺少,商标权价值的合理评估正是相关性的具体体现之一,商标权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代表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占比不断上升,如果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知识资本的价值难以得到真实的反映。那么,应该如何合理评价商标权价值呢?事实证明,能够得到市场检验的公允价值是商标权评估价值的基准(李兰萍、宋彪,2010),可见,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为基础评估商标权价值是企业发展的现实要求。2007年11月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也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思想,这将成为我国资产评估服务于公允价值计量要求的一个标志性文件。
(二)制定规则导向下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受评估人员专业素质和评估机构水平、相关法规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制度建设的现实选择是建立以规则为导向的《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具体可以由资产评估协会牵头,联合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同时,加强与会计界的合作,加快以为会计计量提供支持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也是商标权价值评估中十分强调的计量方式,由于商标权资产评估所具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如果能够准确、恰当地在会计报表上反映商标权价值,将极大地促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特征,使得资产评估和会计信息质量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商标权的价值评估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因素就是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在《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制定中应充分发挥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优势,加强与他们的合作。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体现统一规范与分别规范相结合原则,统一规范是指首先对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有统一的规定,分别规范是指评估准则对各种商标权资产评估方法具体规定适用范围、评估程序、操作指南、例外事项等。
(三)加强与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协调
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国际评估准则、欧盟国家十分重视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协调。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以无形资产的重估金额减去相关摊销和损失作为账面金额,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需要得到相应的发展和指导。这为我国协调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乃至其他评估准则与相关会计准则的关系提供了参照模式。基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及其监管的考虑,为促进评估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当协调好商标权价值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之间出现不一致而给评估行业及企业带来不当影响。
(四)建立商标权价值评估信息平台
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是商标权价值评估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目前,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数据大多是由委托方提供,加上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往往从可靠性、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商标权的现时价值一直未能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和反映,造成企业的很多会计信息资料和统计数据对商标权评估工作并无参考价值,在缺乏相关行业统计资料的情况上,评估结果必然缺乏公允性。因此,行业组织应加强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商标权信息数据库,实时有效的商标权价值信息,搭建统一、标准化的商标权信息平台,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商标权交易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建立规范、公开、公平、有序的商标权交易市场;企业要注重有关商标权资料的归集和保管,确保提供有价值的商标权数据信息;政府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从而促进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评估数据信息平台的建立,为有效评估商标权价值做好监管工作。
(五)完善商标权价值评估运行管理制度
美国和加拿大的多家资产评估协会联合组建了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特别委员会,并于1987年制定了统一的评估准则――《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这极大地促进了美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高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公信力(张卓群,2012)。我国目前专门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法规仅有国务院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评估行业存在行政多头管理、市场人为分割的局面,比如,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归属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房地产估价归属建设部,土地估价归属国土资源部。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也使得评估机构执业时无所适从,不同评估机构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不同的评估程序和评判标准,也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差异(刘玉平,2012)。因此,需要建立评估运行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多头管理问题,促使评估行业由分散管理走向集中统一管理,并充分体现其专业化特征。J
参考文献:
1.付继存.商标法的价值构造研究――以商标权的价值与形式为中心[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2.来小鹏.影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J].中国资产评估,2008,(3).
3.刘红霞.完善我国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制度体系的理论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4).
4.吴继兴.中外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比较研究[J].商业会计,2013,(8).
5.Torries,F.Trademark Values in Corporate Restructuring [C].Western Economics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 82nd Annual Conference, 2007.
一、引言
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导致文化创生,以新媒体、网络游戏、数字出版、动漫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兴起,投资者目光蜂拥转向高风险高收益的文化企业。在此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发展文化企业战略,制定了文化强国目标、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文化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起步阶段,据《2014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统计,我国文化产业2013年增加值较2012年增长15%以上,达2.1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比重的3.77%[1]。这预示着我国文化资产将在资本交易市场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2012年以来,文化企业通过借壳实现上市,以及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文化企业的案例越来越多。2014年1-7月份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件202起,其中文化企业44起,占比21.78%,涉及交易价值726亿元。2014年首次披露重大重组事件105起,其中文化企业27起,比例高达25.71%,涉及交易价值437.52[2]亿元。文化产业已成为目前证券市场并购重组的热门行业之一。
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内含许可权、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被不断的认知和增强,其独创性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就估值而言,我国有形资产评估技术已广泛运用,传统无形资产伴随着重要性的认知其评估体系也在不断发展走向成熟,但由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独特性和价值贡献因素的不确定性(刘伍堂,2014),导致文化资产真实价值难以挖掘、辨析,评估理论研究和实务进程缓慢。
文化资产价值评估对企业构建未来发展战略有着深远影响,合理评估文化资产的价值能够为企业投融资决策、兼并重组、资产转让、改制上市等市场交易活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创意高附加值资产,其价值的合理发现与创造可有效铸就并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文化资产评估宏观上有益文化产权市场规范发展,促进文化资产公开、公平交易(张天,2014)。本文关注文化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以及文化资产评估活动中所面临的困境等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期盼丰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
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
文化企业是新兴成长型绿色企业,作为企业核心资产,文化资产目前还不能被大多数金融机构认可;行业的特殊性使这些企业在以其所拥有文化资产作为投资对价的环节上遭遇难题,难以与资本进行有效对接,很难用现有会计制度进行准确地计量(贺邦靖,2013)。但随着国家多项扶持政策出台,我国文化企业资产已走进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的,并有望在公开公平市场上进行交易,而这就依赖于公允、合理的价值评估,以满足企业融资、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需求。
在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属轻资产型企业。由于文化资产抵押担保物较少、融资手段与方式缺乏创新、政策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狭窄,银行信贷投入不足,民间资本与外资参与少,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高D,2010)。相对传统企业,文化企业只有在完成其文化资产资本化过程后才能进一步将其与传统资本估值方式对接从而评估价值。但在此过程中,文化资产如何资本化、如何通过资产估值打破文化企业融资瓶颈,都是评估界、金融界所要考虑和解决的。
企业做出正确合理的投资,就必须准确地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核算和评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各种合资联营活动中,有形资产已经不是单一的入股形式,参股者可以以其拥有的文化资产入股,并享受与有形资产相同的权益,而文化资产是文化企业核心无形资产,为了能够准确评估这些特定无形资产价值,为投资谈判及资本入账提供准确的估价依据,就需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和合法的评估(沈品发等,2005)。
新形势下企业兼并重组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内部规模扩张和获得外部资源补充的一个必然趋势,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权益流转、获得核心技术支撑等多方面益处(唐献东,2012)。我国文化企业正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改变文化企业现有格局,提高文化资产集中度,整合文化资源、调整企业结构、转变方式才能实现其优越发展。在此背景下,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顺势而出,鉴于出版业、影视企业、网络传媒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最高,跨地域跨行业整合的需求更急迫,对于资本的要求更高,所以应鼓励这类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IPO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其中,评估这类企业的资产价值成为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关注的重点,精确估计文化资产的价值有益于文化企业顺利实行兼并重组活动,使其重组整合更具信服力。
此外,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还存有资产转让、中外合营、改制上市、破产清算等经济交易活动。具体的经济行为是评估的服务领域和应用领域,是评估业务的根源(张卫东,2010)。文化资产丰富的市场经济行为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拓宽了评估业务的来源渠道,同时也加速了文化企业自身的蓬勃发展。
三、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在智慧经济时代,文化资产成为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影视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价值评估对于文化企业提升自身价值、规避风险以及拓展业务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文化资产对象的界定、价值评估体系、相关参数的确定等方面还存在很大问题。
(一)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不清
实务界对文化企业的核心资源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界定仍存模糊,文化资产的评估范围还局限在企业传统的知识产权上。大多评估人员站在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没有未能清晰辨识文化资产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往往背离评估目的,忽视文化企业的独特性以及资产要素的贡献性;文化资产的评估未体现剧本著作权、拍摄权、许可权、宣传渠道以及对文化资产价值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人物,如剧作家、导演、演员等,往往出现虚评甚至未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失实。
(二)缺乏完整的价值评估体系和统一量化标准
由于我国对文化资产缺乏必要的保护性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者权利频频受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文化企资产评估还处在起步探索期,评估标准不统一,各评估机构对文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造成不同评估方法下资产评估结果的较大误差(孙亚洁,2012),文化资产的内在价值不能被合理挖掘。现有《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具体的文化资产评估活动缺乏指导意义,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方法、准则等价值评估体系。
(三)文化资产评估相关参数难以获取
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数据缺失、资料缺乏权威性,这督促我们建立一个完整公允的市场化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中预期收益额、文化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资产获利年限等参数需要进行修正后再评估,而修正的评估参数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一般难以取得。文化资产自身数据采集也存在着难点,数据往往无法直接获得并且难以保证其准确性致使评估方法达不到合理科学的要求。加之社会不断发展,文化资产的内容可以说丰富多变,使得参数采集的时效性存在很大的波动,这些都给评估带来巨大的困难。
(四)缺少典型的文化资产交易案例
文化资产评估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为文化资产交易提供支持和保障,在市场化过程中,文化企业也出现一些成功案例,例如海润影视曾通过某资产评估机构对其创作的电视剧著作权进行了价值评估,使其一直处于“盲区”的著作权资产价值获得了确认并得到银行的认可,一次获得了工商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然而,整体而言,我国文化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数量少,缺乏经典案例,不仅不利于推动文化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而且评估人员难以找到合适的参考对象,文化资产评估就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造成评估不准确。
四、完善文化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思考
文化资产评估面临的现实问题影响了文化资产交易的市场化运行,阻碍了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该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制度体系、建立网络评估数据库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信息化、推广文化资产评估经典范例、深化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
(一)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文化资产大多都是相关的创意,其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很高(刘伍堂,2013)。文化资产具有排他性、长期作用性、影响因素繁复性等特点,我们认为,文化资产对象的辨析与评估方法的选择同等重要。以电影的版权和剧本的著作权为例,这种资产是某个特定的文化企业所独有的,可以在企业持续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价值。文化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与无形资产有着众多的相似之处,在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的时候可以借鉴比较成熟的无形资产分类法则。在理论与实践中,常见的文化资产可以根据能否独立存在及辨别、来源、构成内容、获得途径、经济寿命等(苑泽明,2005)进行分类。我们认为,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可按其构成性质进行界定,从文化资产实体性质来看,可以分为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手游作品以及网游作品等;从文化资产的权益性质来看,可以划分为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
(二)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文化资产价值受法律、经济、市场等行业因素影响,并由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和权益对象决定,即一个文化企业包含一项或多项实体对象,一项实体对象又拥有一项或多项权益对象,在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时应分析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三维矩阵模型(见图1所示),一维是行业影响因素,包括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市场因素、交易因素、运营因素、管理因素、作品因素等,一维是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如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一维是文化资产权益对象,如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等。文化资产的权益特性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在评估方法上,除传统方法外,应积极探索新方法,根据文化资产实体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权益对象的期权性质,可借鉴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
(三)建立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
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该系统以文化资产环境建设为基础,文化资产评估准则和指导意见、文化资产交易平台、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经典案例为依据,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为手段,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为保障(见图2所示)。要完善该系统,当务之急是出台有关文化资产评估的指导意见,构建全国性文化资产交易平台,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经典案例库,通过信息渠道收集文化资产的评估相关数据,使评估指标、评估要素、评估方法相对公开化,加速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加强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理论研究推动实务进程以及队伍建设。
总之,完善和发展我国文化资产评估事业,是一个系统性、持续性、创造性的过程,依赖过去的某一种方法使其达到成熟水平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立足实践,丰富理论,协调各项对策,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创新评估模式,推动我国文化企业资产评估事业科学、合理、规范的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注:
关键词 商标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一、商标资产评估概述
(一)商标的含义及作用
1.商标的含义
商标可以理解为企业为了区别于其他产品而使用的一种特殊标记,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等,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2.商标对企业的作用
首先,商标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形象与信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一种商标的认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该商标所依附的产品的青睐程度,大多数时候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有关商标的信息进行消费。而良好的商标形象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使企业达到扩大产品销量、增加收入的最终目的。
其次,商标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对商标作用的认识,不注意对商标权的保护,而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为商标被其他企业抢先注册而使企业承受了本不应有的损失。
最后,商标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品牌知名度,使产品顺利打入市场。“加多宝”的成功营销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加多宝”在中国好声音节目中的冠名使其成为了国内知名商标,产品销售量位居凉茶类饮品的第一位,为企业创造了巨额利润。
(二)商标价值评估的概念及意义
1.商标价值评估的概念
商标价值评估,是在特定的制度基础上,由特定的机构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根据特定的方法和指标对相应的商标资产价值进行量化。
2.商标价值评估的意义
商标价值评估在我国开展的时间很短,在实际生活中,我国仍有企业对商标权评估的作用不了解。然而,随着消费者对商标的认知不断深入,许多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意识到商标资产在企业中越来越重要,对其商标资产的价值评估也成为了更多企业管理者以及相关学者关注的焦点。例如,“青岛啤酒”“王老吉”“爱国者”商标的价值评估都是较为典型的例子。
首先,商标资产评估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事实上,对商标进行评估,有利于企业明确商标的价值,并正确规划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企业可根据法定评估机构的证书到银行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企业利用这些资金,又可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开发新产品,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反过来又在无形中增加了商标资产的价值。
其次,商标资产评估在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企业间商标的侵权诉讼中,如果已经将商标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则有利于对他人的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认定赔偿额。
最后,资产评估有利于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入股。这对于出资方来讲,极大地减少了现金的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同时对于被投资的企业来讲,企业所接受的商标的知名度可以是自身企业进一步拓宽市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企业的经营收入。
二、商标资产评估程序及方法
(一)商标资产评估程序
第一,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明确有关事项。要确定资产评估的目的,评估范围,同时,不同的评估基准日所得出的评估结果是不同的,要明确待评估商标的价值时点。
第二,向商标所有者收集有关资料。商标注册人的基本情况,类似商标近期交易的情况等。同时,还要明确影响商标价值的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所依附的产品以及商标的法律状态等。
第三,市场调研和分析。对企业商标的现状分析,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测算,以及对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满意度进行有效的市场调研,对于商标资产价值的评估尤其是对收益法下的评估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第四,确定所需使用的评估方法,收集确定与该种评估方法有关参数。不同的无形资产所适用的评估方法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被评估商标的现状与所处行业的特点与前景等因素进行选择确定。
第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
(二)评估的方法
商标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目前主要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
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现有市场条件和技术条件下,重新生产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要的成本作为商标的价值的一种方法。此方法需要各方面的专家作出主观判断,并且需要相关的假设,故这种方法的优点并不能很好地凸显出来。
2.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通过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出与被评估商标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将被评估对象与比较对象对比,从而估算出被评估商标的价值的方法。然而只有在存在充分的源于市场的交易案例,并且可以从中取得作为比较分析的参照物,对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之间的差异作出合适的调整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市场法。
3.收益法
收益法是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的一种方法。也就是通过估计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根据评估者的专业判断,采用适当的贴现率折算出现值,然后将其累加进行求和,从而得出被评估商标的价值。
三、我国商标资产评估现状与发展建议
目前我国的商标资产评估事业在不断壮大,这极大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国内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于商标作为一项无形资产不够重视,没有认识到这项资产给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够带来的潜在收益。企业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商标资产的理解,使其成为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因素。
其次,目前我国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数量较少,而资产评估是一个需要大量专业知识的工作,所以在培养专业人员的同时,应建立行业准入制度,防止因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而导致评估结果出现较大差错。
最后,我国目前的商标资产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落后,与西方等先进国家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研究者应该在借鉴国外优秀评估理论的同时,对我国的商标评估理论进行完善,这也有利于促进我国整个商标交易市场的发展。
四、结语
商标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商标评估这一行业在我国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应该大力推广这一行业,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
(作者单位为河南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创业板 并购企业 价值评估
2009年10月30日,我国创业板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的当年,仅有1家发生并购交易,2010年并购案例上升到31起,涉及资产总额高达28.06亿人民币,资产交易总额19.18亿元;2011年,并购交易活动达到91起,涉及资产总额更是高达99.96亿元,资产交易总额达到63.78亿元。
为什么创业板的并购交易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实务中也有人认为创业板并购中出现的较高的增值率,给我国A股市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监督管理部门有必要加强规范。基于此,本文对创业板2010-2011年中的并购案例进行研究,期望能够更好地描述出并购价值评估问题的现状,进一步剖析问题,提出更好的改进建议。
一、并购价值评估国内外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并购价值评估的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对资产的评估和交易中的定价之间关系的研究。Scott & Goodwin、Easton,Eddey and Harris(2003)分别在2002和2003年,对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并购资产评估进行了相关研究,从中发现资产的评估和股票的市价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Geltner,Gregor and Schwann (2003)将房地产市场和资产评估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资产评估会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二类,对并购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对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并购价值评估问题,国外研究者研究了如何使用现金流量的贴现法来评估技术性公司的市场价值。Daves,Ehrhardt and Shrieves(2005)从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入手,详细介绍了应该如何预测并购公司未来的财务报表和未来的现金流量。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文献研究运用其他的评估方法对并购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例如EVA和期权等。
对比国外研究,国内学者对并购价值评估问题的相关研究几乎都是针对我国A股市场。严绍兵、王莉莹等(2008)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资产的评估结果和资产交易价格之间的差异和原因进行了相关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0)关于《上市公司2009年并购重组的资产评估》中也指出,并购资产的评估成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重要环节。赵坤、朱戎(2010),刘捷、王世宏(2006),李麟、李骥(2001)等从理论方面系统分析了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同时对于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进行了分析总结。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目前缺少针对我国创业板的并购价值评估的研究,同时对于创业板在并购交易中的价值评估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的研究也较少,无法为理论界和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良好的指导。
二、创业板的并购价值的评估和交易定价分析
本文研究样本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下载的2010-2011年进行并购资产评估和资产交易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一)创业板2010-2011年并购总体概况
通过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告关于资产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事件统计,结合具体的并购案例,我们发现:2010年并购的案例中,股权收购、企业增资扩股、对外规模投资和资产并购占企业价值评估和交易的较大部分比例,具体分别为13笔,41.94%;7笔,22.58%;5笔,16.13%;5笔,16.13%。但2011年,只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还占了并购价值评估和交易的大部分,具体为51笔,56.67%;15笔,16.67%,对外投资和企业增资扩股的比例出现大幅度减少。
再从评估的金额来看,股权收购和增资扩股的金额在2010年的相关并购案例中占了较大比重,具体分别为21.49亿元,76.55%;3.48亿元,12.40%。到了2011年,两者的金额比重继续处于前列,而且绝对值有较高提升,具体分别为:73.15亿元,73.54%;10.28亿元,10.33%。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的评估和交易中的定价
对2010年进行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31起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最终有30家的创业板公司对外完整地披露了其初始评估价值和最终交易价格。评估价值和最终完成交易时的价格相等的有13起,涉及金额占总额的43.33%;相差不大的有7家,涉及金额占总额的23.33%。2011年,进行价值评估和并购交易的案例总计有91起,但是最终完整披露信息的仅有68家。在这68家中,评估价值和最终完成交易时的价格相等的有30起,涉及金额占总额的44.12%;价格相差不大的有16家,涉及金额占总额的23.5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并购资产评估的价值是并购交易中企业定价的重要依据。
三、创业板2010-2011年并购价值评估增值率和评估方法选择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价值评估增值率分析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披露的创业板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在2010年总计有25家完成并购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并购中的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在2011年总计有68家完成并购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并购中的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和企业账面价值来分析,2010年,评估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有24家,总计平均增值率高达314.46%;2011年,有63家,平均增值率高达390.99%。我们知道,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完成之后通常会主动到外部寻求能够产生互补效应资产或能够对企业产生支持效应的公司,来进行并购重组,期望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并购目标多选择资产相对轻、技术水平相对较强、无形资产相对较多的公司,因此,并购的较高的增值率在某些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对于被并购的协同公司的良好期待,以及对被并购公司的无形资产的渴望,例如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分析
1.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我国的并购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且允许同时使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创业板信息,2010年有21家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其在并购过程中的价值评估运用的方法,2011年有71家。
对2010-2011年的并购公司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普遍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并且以两者结合为主。在2010年,结合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案例占2010年总体案例评估总数的42.86%;单独使用成本法的占38.10%,单独使用收益法的占14.08%,而单独使用市场法的仅为2.82%。当然2010年也有少量上市公司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2011年相对2010年,上市公司在评估方法的运用上没有太大变化,市场法的运用还是较少。
再从最终的评估结果的运用来看,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对最终并购交易价值只是选用某一种方法来评估,以评估值作为交易的最终价格,仅有很小一部分企业选用了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结果进行加权平均来确定企业最终的并购价值。
2.成本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分析。我们发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时,运用成本法和运用收益法在最终评估结果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行业之间差异更大。而我们知道,创业板上市公司最终的并购交易价值很大程度上是以运用评估方法得到的价值作为定价的依据,资产的最终评估价值与交易的支付价格一致性较高,但是由于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终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不可避免地对交易的最终支付价格有较大影响,故笔者建议应更多地采用成本法来进行价值评估。
3.收益法参数的最终确定。我们知道,收益法在具体应用中涉及到很多参数的预测,如被并购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和收益的期间。在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对被并购方的收入、成本和相关费用的预计,所以收益参数很难确定,且很难能做到绝对精确。因此,笔者建议,在采用折现率进行预测时,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或者风险累加法来确定更好,但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同时需要预测β系数、市场收益率和无风险收益率。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综合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价值的评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给予关注,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一)创业板的并购价值评估问题
(1)评估方法的使用存在随意性,且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不充分;(2)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终评估的结果差异较大,收益法的参数确定较随意;(3)创业板资产最终评估增值显著较高,且置换资产的增值率也存在较大差异,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作为定价比例较高;(4)关联方交易和重大的并购重组交易的评估价值的增值程度显著小于非关联方的交易和非重大并购交易重组的评估定价。
关键词:评估准则 企业价值评估 中国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028-02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预示了中国评估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趋势,然而中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直到2007年11月才召开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会”,准则体系发展尚未成熟。2005年4月中国正式实施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准则体系初步确立之际,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本文借鉴《国际评估准则》(IVS)中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部分,从框架结构、内容等几方面进行国内外比较。其中,国际评估准则参照2005年颁布第七版中的指南6――企业价值评估指南。
一、 框架的比较
《国际评估指南第6号――企业价值评估(2005修订)》于2004年11月30日,中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4年12月30日,从日期上看几乎一致,经过比较可以看出中国评估指导意见与国际评估指南的相同点:(1)都要求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2)都要求确信信息来源的可靠和适当性;对所利用的别的专家的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其合理性。(3)都指出了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明确的事项以及应当考虑的因素。(4)都指出了财务报表调整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5)都要求正确运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对各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可信的评估意见。
异同点:
1.应用导向的明确性。国际指南明确地将其目标导向定位于服务于财务会计报告,表现在:在引言中指出评估指南的服务对象是“财务报表使用者以及企业价值评估结论使用者”特别是点明了“财务报表使用者”是评估指南的服务对象;专设与会计准则的关系部分,对企业价值评估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阐述,并将这种联系建立于评估与财务报表的普遍联系之上。相比之下,中国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显得较为单薄,原因是中国尚未将财务报告目的作为评估的应用导向,在引言中将服务对象定位于“社会公众”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较之国际指南,这种界定显得较为含糊,特别是没有明确评估结论被使用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财务会计报表;没有明确企业价值评估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关系。
2.理论基础的科学严谨性国际指南非常重视评估的一般原理在企业价值评估领域运用的正确性,为此专设定义这一部分,对评估的一般概念、程序、方法等的术语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详细解释与界定。这些术语共达数十项,包括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资本化、控制权缺乏折扣、经济寿命、持续经营、股份公司、收益资本化法、多数股权、净资产、营业公司、回报率、评估途径(方法)、营运资本等。中国指导意见直接使用国际指南中上述这些术语,并未针对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进行专门的定义。
3.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方面,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基于理论基础的科学严谨性。国际指南的突出特点是虽然以原则为主,但条文较为详细和实用。如在指导意见中较为全面而细致地阐述了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的用途、财务报表分析和调整的目的以及方法。中国指导意见的细致程度不及国际指南,这可能会对其理解和使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在评估要求与评估方法中提到了财务报表调整的必要性以及基本要点,但过于简略;对财务报表调整的目的――进行财务分析以获取评估相关信息,并未强调。
4.框架的合理性。IVSC由于有专门的IVS3评估报告准则,所以没有再在《国际评估指南第6号――企业价值评估(2005年修订)》中对评估结果的报告进行大篇幅赘述。而中国目前准则体系中尚未建立专门的评估报告准则,所以在本指导意见中专设评估披露部分对评估结果的披露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范;这一部分以后如果被整合入中国的评估报告准则将会优化指导意见的框架。
二、内容的比较
1.国际评估准则体系:国际评估准则体系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其中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提供了作为评估及评估准则基础的基本法律、经济概念框架的说明,理解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对正确理解评估和运用评估准则有重要意义。这些概念和原则主要包括:土地、财产、不动产、资产、价格、成本、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最佳用途、效用、公允价值、非市场价值、评估途径(方法)等。行为守则对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要求,确保评估结论的可靠、一致和无偏性。准则是较应用指南和评估指南更为基础和稳定的部分,包括了三条具体准则:市场价值基础评估和非市场价值评估是应用指南的基础;评估报告是由以前分散在准则体系中的有关评估披露的方面总结而成。应用指南包括从评估目的角度制定的两条指南。评估指南是对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补充与拓展,是针对评估过程中以及评估结论使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制定的,包括十四条具体指南。
2.中国评估准则体系:从准则建设的历程上看,最早颁布的是无形资产准则,而非基本准则,这反映了早期的准则建设缺乏整体性思路。2004年财政部了两项基本准则,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已经的资产评估准则与指导意见数量较少,共七项,其中,《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是中国评估准则体系的一大特点,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的基本规范。目前中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很不健全,缺少专门性的具体准则,因此对一些专门事项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任务都只能全部由《基本准则》承担。所以《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在中国目前的评估准则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一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与行为守则功能类似。总的来看,目前中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尚未成形。在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比较的基础上,通过准则体系的进一步比较,中国与国际准则的差距凸显:虽然中国评估准则已经积极地迈出了向国际准则靠拢的步伐,但相对于后者完备的体系,中国的准则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中国评估准则的制定已经接近了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方向,但从目前看来,离实现趋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中国评估准则尚待完善的空间
1.准则的导向。国际评估准则以财务报告目的为导向,中国评估准则尚未体现出明显的专业定位,因此在今后的建设中应当明确地对财务报告目的评估以及其他目的评估进行规范与指导。在相关的具体准则中,适当增加对该项评估业务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进行必要说明。
2.理论基础。国际评估准则很重视理论对实务的指导作用,整个评估体系中贯穿了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相比之下中国在这方面尚有欠缺,因此,中国应学习国际评估准则的这一体系理念,重视评估中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并有效的运用到实务中。
3.框架体系。国际评估准则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框架体系,而中国评估体系尚不清晰,中国可以借鉴国际评估准则的框架体系形成适用于中国的一套评估体系。
4.可执行性。评估准则不是实务操作手册,不应当像操作手册那样事无巨细。但适当和必要的细化条文,对理解和执行准则是有帮助的。
5.与会计的关系。国际注重与会计准则关系的协调,而中国评估准则却显得与会计分开而立,在经济社会中会计信息是任何一项经济行为的基础,因此中国评估准则应重视评估与会计准则的协调关系。
参考文献:
[1]刘玉平.企业价值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6,(1).
[2]刘春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漫笔[J].中国资产评估,2006,(1).
[3]徐淑.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几点认识[J].中国资产评估,2005,(3).
[4]魏洁.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与国际评估准则的趋同现状及进程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8).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市销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东软集团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0―0131―01
1理论基础
1.1市销率法(收入乘数)评估过程
采用市销率法时,重点是可比企业的选取。而在选择时,除了需要考虑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风险和外部环境因素之外,还必须分析参考企业的财务比率与所评估企业的财务比率的相似性。尽管相似企业较多,但特别理想的参考企业数量往往不是很多。因此,需要对参考企业与所评估企业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使其所确定的比率更加合理。回归方法是以价值比率与影响因素之间存在线性关系为假设前提的,这一点可能不符合实际,而影响因素之间也可能存在相关性,从而使得回归得出结果也不够可靠。所以本文将主观调整法和调整乘数法相结合,从而选择出合适的参考企业。公式:
目标企业每股股权价值=可比企业平均修正收入乘数*(目标企业销售净利率*100)*目标企业每股销售收入
1.2现金流量折现法
1.2.1原理
收益法就是通过预测目标企业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并根据获取这些收益所面临的风险及所要求的回报率,对这些收益进行折现,得到目标企业的当前价值。企业的收益有两种表现形式:企业净利润和企业净现金流量。一般而言,应选择企业的净现金流作为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基础。企业的利润虽然与企业价值高度相关,但企业价值最终由其现金流决定而非其利润决定。因此本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来评估企业的整体内在价值。
1.2.2基本模型
加权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
WACC=kb×(1-Tc)×(B/V)+Ri×(S/V)
Ri=Rf+β×(Rm-Rf)
V=∞t=1FCFFt/(1+r)t+Vt/(1+r)t
1.2.3评估方法特点的比较
市销率法中的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源于市场,更能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使评估结果更加贴近市场,同时,由于销售收入不受折旧、存货和非经常性支出等会计政策的影响,与利润及账面价值不同,当企业收益和账面价值都是负值的时候一般不容易受到企业管理层的人为扭曲。
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基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贴现率的估价方法,它考虑了资本未来收益和货币的时间价值,可以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的资本化价格,而且现金流相对利润来说更真实可靠,不会受会计政策的影响,人为操纵的可能性比较小。
2案例分析:基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东软集团简介
1991年,年轻的东北大学刘积仁教授在中国东北大学创立了东软,股票代码为600718。作为一家以软件技术为核心的公司,东软通过开放式创新、卓越运营管理、人力资源发展等战略的实施,全面构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创造客户和社会的价值,从而实现技术的价值。本企业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租赁交通及通信、电子工程安装等。
2.2东软集团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
2.2.1运用市销率法评估
(1)市销率法中标准公司的选择。
对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进行了上述因素分析后,选择出中国软件,用友软件,浪潮集团三家企业作为参考企业,以此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
(2)修正系数的确定。
可比企业平均收入乘数为2.02,可比企业平均预期销售净利率为8.65%。从而可以得出,可比企业平均修正收入乘数为0.23。
(3)目标企业价值。
根据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可知,东软集团销售净利率为10.45%,每股销售收入为4.16;可得目标企业价值为1246234.3766万元。
2.2.2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
(1)东软集团历史自由现金流量(单位为万元)。
根据东软集团的财务报表数据可得:东软集团2007年历史自由现金流量18147.009,2008年为-70712.3,2009年59718.806,2010年51072.986,2011年为-888.75,2012年为-49415.01。
(2)未来绩效预测(单位为万元)。
可预测期出东软集团2013年自由现金流量为14790425,企业价值为13,611.66;2014年自由现金流量为14790.425,企业价值为13,611.66;2015年自由现金流量为28438.9422,企业价值为22,166.87;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为46984.7485,企业价值为33,703.74;2017年自由现金流量为70678.9108,企业价值为46,659.64。
(3)折现率的确定。
本文采用当前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债务资本成本,即kb=7.05%。本文选取中国10年期国债中标利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Rf=3.52%。根据历年股价和行业平均数据可得出β=1.03243。根据国外的研究成果,以美国5.5%的风险溢价收益率作为基准。东软集团的风险溢价率可以选择7.5%。所以:
根据公式Ri=Rf+β×(Rm-Rf)=3.52%+1.03243*7.5%=11.26%。
根据公式WACC=kb×(1-Tc)×(B/V)+Ri×(S/V)
=9.24%。
(4)连续价值估算。
本文预测东软集团永续增长率将维持在2%。
则公司连续价值=FCFF2017(1+g)/(WACC-g)=46659.64万元。
(5)企业价值的计算。
企业价值=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843591.5172万元。
3结论
由市销率法得出企业价值为1246234.3766万元,现金流量折现法得出的结果为843591.5172万元,即东软集团企业价值在843591.5172―1246234.3766这个范围之间。东软集团的股权价值为856860.783万元,债务价值为998970722万元,则东软集团的市场价值为956757.8552万元。通过比较发现,预测评估的企业价值范围包含了本企业的市场价值。由于市销率法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因此,会导致评估结果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实际值;而由自由现金流量法比较接近于实际,即评估的结果低于东软集团的市场价值956757.8552万元,说明东软集团的股票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33.
[2]朱军,贾玉.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法参数选择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12:136137.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4]赵邦宏,王哲.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资产评估,2007,(5):147148.
[5]汪海栗:资产评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21).
[6]施超.企业价值评估中不同评估方法间评估结果的实证比较与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12:171173.
[7]赵强,苏一纯.企业价值评估中折现率的估算方法[J].中国资产评估,2001,(6):126127.
[8]上海资产评估协会.收益法评估理论与实践[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313.
【关键词】成长期 高科技企业 价值评估 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指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主要被运用在保持持续经营这一前提之下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通过使用收益法能够对企业未来发展做出预测,还能够对企业每年的预期收益进行还原以及折现处理,通过建立在对企业目前收益状况的分析以及判断这一基础之上对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做出预测,借此来了解以及掌握企业能否提升获利水平。
(二)抉择权定价法。
这种评估方法能够赋予企业在既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按照预定的价格进行购买或者是出售资产方面的权利。在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当中,资产负债表当中的资产方以及负债方二者都是具有抉择权的。如果抉择权成本相比较利润而言较低的情况下,那么资产据责权就能够增加企业管理决策方面的灵活性,并且也能够为企业实现投资创造更多根据低成本进行选择的能力。抉择权定价法其实也是现金流贴现模式通过变异的来的,这种定价方法融合了企业净现值以及决策属性图这两种基本方法,主要的优点在于能够从净现值方法当中加强对企业估计风险值的优势。
(三)相对估价法。
对于相对估价法,其实是资产的价值经过参考可比资产的价值和相对变量之间的比率得到的,最常用到的比率就是行业平均市盈率。通过对上市公司和被评估企业之间的相关因素做出对比分析之后就能够得到被评估企业的真实价值。
(四)加和法。
采用加和法能够有效实现企业创建不同思路的有效技术手段,对于企业重建而言,大部分都是通过对企业获利能力以及生产能力做出重建,而且企业评估加和法重点应该围绕企业所具有的获利展开的。
二、成长期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一)研发费用资本化,采用净利润评估法。
对于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而言,由于其自身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长,能够是市场上站稳一定的地位,并且也具有相对的盈利能力,所以,对于此类高科技企业而言采用净利润评估法是有效的。在传统的会计处理当中,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大部分都是作为管理费用在会出的,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之前大部分是不会被用作资产化处理的,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其是否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以及创新能力,同时也被认为是企业能否获得较好的获利能力的延续保证。因此,针对成长期研高科技企业而言,应该把研发费用当做是未来能够获得收益的一种投资,对其作出资本化处理,将其在合适的年限之内进行推销,并且计算其净利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有利于企业估测未来的利润增长空间。采用净利润法进行估测的缺点存在于因为成长期高科技公司折旧政策存在很大不同,最终有可能导致企业已经获得的净利润没有可比性,在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当中,真正的有形资产所占比重是非常少的。
(二)净现金流贴现法相对适宜。
当高科技企业成长到一定时期的时候,采用净现金流贴现法也符合企业在其资产运营过程当中快速追加投资以及回收投资的整体动态过程,能够更加真实地更加贴合实际地模拟出高科技企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收益有效实现以及过程,但是这种方法也有着较强的局限性,对于企业净现金流出现负数情况下的评价造成的误差是非常大的。由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需要进行不断地开发以及创新,导致很多高科技企业拥有的很多还没有利用的专利以及产品选择权都占据了较大的价值,如果单单采用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话将会出现低估企业所拥有的真实价值,因此,也还是需要慎用的。
(三)企业人力资源和创新能力在价值评估中的反映。
在处于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中,人力资源所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可以不进入到其企业资产评估范围当中去,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人力资源其实是一个很难做出定量分析的一个价值评估因素,但是人力资源在高科技企业实现收益的过程中表现出的贡献量也是很难做出评估的,因此,只能够从企业人员本身所创造出的价值做出一个基本的评估。再加上高科技企业开发和创新技术产品更新速度非常快,而且产品整体寿命周期都是非常短的,因此,无形资产损耗非常快。因此,对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而言,其创新能力能够有效反映出一个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获利能力。
三、总结
由于高科技企业在盈利性、持续经营性、整体性及风险等方面与传统型企业有较大差异,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要注意针对不同成长时期的高科技企业,灵活运用。
参考文献:
[1]蒂姆・科勒(Tim Koller),马克・戈德哈特(Marc Goedhart),戴维・威赛尔斯(David Wessels), 高建.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