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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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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主汛期将至,月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同志赴市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并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汇报会。他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进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委常委、副省长葛同志,省军区司令员傅同志、参谋长高同志,省武警总队总队长陈同志等出席汇报会。

在,赵同志一行实地察看了曹娥江支流小舜江上浦堤防工程。在上浦镇石浦四峰段现场,赵同志一边检查堤防,一边听取市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他嘱咐当地干部,这段堤防曾经是上浦镇防汛的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通过建设标准堤防工程,提高了防汛标准,但是我们仍要把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得更足些,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在省防指,赵同志听取了省气象局关于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情况的汇报和省水利厅、省防指办关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经过连续多年的建设,我省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又要抓好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建设;既要抓好防灾减灾的工程性措施落实,又要抓好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群测群防等非工程性措施落实;既要抓好各级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又要抓好延伸到基层乡镇、社区的组织网络建设,全面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各级防指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防汛防台预案,不断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赵同志强调,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做好准备,确保安全度汛。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确保在发生水灾时,重要江河干流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和重要县城不受淹,已发现的山洪地质灾害点不死人,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在全面做好备汛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措施,牢牢掌握防汛防台工作的主动权。要深化和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限期整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防汛工作不留死角、防汛工程不留隐患。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防汛合力。今年以来我省降水偏少,沿海部分岛屿旱情露头,抗旱任务也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要在抓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同时,科学安排,合理调度,积极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第2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北向南主要有滁河、得胜河、清溪河、牛屯河和裕溪河五大水系,分布有25条支汊河。现有圩口42个,其中万亩以上圩口7个、5000至10000亩圩口5个,圩内耕地面积13.45万亩,堤防总长达278公里。全县现有中小型水库61座,总库容9353万立方米;排灌站225座,总装机415台套、2.57万千瓦。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制订和完善科学的防汛抗旱预案,按照确保长江无为大堤含山防守段万无一失,确保万亩以上大圩安全度汛,确保城镇防洪不出问题,确保水库安全,确保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等“五个确保”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县委、县政府针对乡镇区划调整和县、乡镇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长江无为大堤防汛指挥部力量,使防汛领导力量尽早明确、提前介入,力求防汛工作主动。早在3月初,就启动了防汛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专门通知,对汛前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地在抓好去年水利工程扫尾的同时,全面做好防汛前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水情、雨情测报,检查各种预警预报系统,确保信息网络和通讯设备畅通。5月中旬,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今年防汛工作的形势,全面部署防汛工作任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县针对防汛中暴露的问题,加大了水利兴修力度,确定了滁河、清溪河沿线的水毁修复和刘武等12座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为及早完成水利工程,确保开口子工程度汛安全,实行县负责人分工联系重点工程,加强指导,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县水务部门技术人员驻点跟班作业,严格督查,抓好工程质量。目前,我县在建水利工程已全部完工。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一是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乡镇长为本辖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二是实行县负责人分工联系制。明确县几大班子每位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系乡镇防汛调度和指导工作;三是落实防汛责任制。确定全县61座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责任人员名单;四是确定了林头、清溪、陶厂等6个乡镇为防守长江大堤含山段的责任乡镇,落实了4000多名参加防守长江无为大堤民工队伍,做好上堤防汛准备;五是下达环峰、林头、运漕、仙踪等重点城镇的防洪任务,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城镇安全度汛。

(三)制订预案,严格实施。为把防汛工作做实做细,我们制订了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和《预案》,提出了全县防汛抗旱的目标任务,细化了各类防洪除涝控制措施。各乡镇也根据自身的防汛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预案。与此同时,县、乡两级严格对照预案狠抓防汛物资和防汛队伍的落实,据初步统计,全县已筹措木材50立方米、浪桩9.5万根、麻袋8万条、草袋7.7万条、编织袋43万条、黄砂3300吨、石料(子)2万吨。

(四)深入检查,督促整改。为认真做好今年防汛准备工作,4月中旬,县几大班子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县各重点圩口、水库、涵闸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还将所检查出的问题整理归类,编印成册,发给所在乡镇及每位参加防汛工作的县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以此增强检查和指导防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分工联系乡镇防汛工作的县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也都对照各地防汛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检查落实力度,督促抓好防汛隐患整改到位。为确保河道行洪、河堤安全,近期我县又组织了一次河道清障工作专项督查。

由于全县防汛工作部署及时,要求严格,目前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补缺补差,严阵以待,力求把防汛准备工作做得更加充分。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动员全县上下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不动摇,时刻保持着警惕和临战状态。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检查,加强调度,科学安排。

第3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

我区全面贯彻认真执行《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以府办函〔2013〕34号调整了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分管副区长为指挥长,水务、交通、民政、财政、住建、国土、教育、广电、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使防汛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包干的原则,认真落实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做到分级分部门负责,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并对思想发动、物资准备、工程建设、制定预案、抗洪抢险全面负责。各乡镇均成立以行政首长负总责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小(2)型以上水库均落实了汛期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归口包干”的原则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

二、认真编制和修改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结合我区防汛工作特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认真修改和完善防汛预案,各乡镇街和水库都编制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到既有科学性、实用性,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落实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所需。

根据财力状况和抢险救灾所需,不断增加抢险物资储备,为抢险救灾提供保障。建立了一支区上指挥的基干民兵防洪应急抢险队(武装部指挥)和各乡镇街组建的防洪应急抢险队伍,同时加强抢险队伍的演练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四、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我们已对防汛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作了统一部署。并与8至12日在区领导的带领下分为三个组对全区开展检查。特别对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掀起整改,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度汛安全。要对水库、渠系、堤防进行认真检查,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完善调度运行方案,采取各种方式,保证通讯畅通,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组织好抢险队伍。水库和山坪塘防汛是整个防汛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一定要把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作为防汛的重中之重。已进行整治完成的病险水库要对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情况。对目前尚未进行整治的病险水利工程加强病险排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各乡镇人民政府均有专门的水库工程联系人员,对每座水库都落实责任人,并建立健全联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同时,抓紧完成在建水利工程和防洪水毁工程的修复,对一时不能完成的工程必须落实应急措施,切实加强蓄滞洪区的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五、加大宣传,努力提高防灾意识。

我区坚持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水利日”、“安全生产日”、汛期等契机,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大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知《防洪法》内容。增加和提高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患意识和防灾意识。

六、落实防汛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我区从5月1日至9月30日均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汛情、雨情、工情和洪涝灾害突出事件,及时准确传递各类信息,当好领导参谋,科学决策指挥防汛抢险,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汛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防汛抗灾,确保度汛安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山坪塘的防洪形势严峻不可忽视。有相当部分年久失修,无资金投入整治,存在隐患。二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补助资金少,搬迁难度大。三是物资储备还不足或品种不全。四是各水库管理所的办公场所无通讯设施。

八、下步工作。

防汛工作事关重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再抓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汛前、汛中都要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包括水库、石河堰、山坪塘)、地质灾害易发区、江河堤防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度汛安全。

(二)加快山坪塘的整治维修。要抓住水利建设的大好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加快我区山坪塘的整治维修。

(三)对地质灾害点要加大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增添物资储备量,确保抢险救灾所需。

第4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由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牵头,主动与毗邻的五县市加强联系,友好协商,形成了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共识,并组织各边界镇村共同建起了6个以“政府主导,群众自治”的边界联合调解委员会,分别是淳溪镇与当涂湖阳乡、高淳定埠镇与郎溪定埠镇、固城镇与宣城狸桥镇、漆桥镇与XXX和风乡、阳江镇与宣州水阳镇、桠溪镇与溧阳社渚上沛镇。今年,我县与XX郎溪县、当涂县缔结为友好县。边界联防调委会建立后,调解了大量的水利、林业界址纠纷、边界贸易纠纷、婚姻纠纷、非正常死亡纠纷等,尤其是在严打严治、打黑除恶、刑侦破案等方面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切实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治安稳定。据统计,2002年以来,各边界联合调解委员会共妥善调处各类边界民事纠纷29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89件、生产经营纠纷51件、工商买卖纠纷38件.债权债务纠纷45件,避免纠纷激化3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6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2起,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均达到100%。近年来,我县与XX毗邻县市、溧阳市、XXX县之间,没有发生一起边界群体性矛盾纠纷,毗邻双方在维护社会治安,化解民间矛盾、兴修水利、建桥通路、加强经济合作等方面都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二、建立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作用和成效

边界地区联防联调组织的建立,不仅为毗邻双方镇村干部加强交流、联络感情,协调处理跨界矛盾纠纷构建起良好的平台,更为重要的是在及时稳妥处理群体性矛盾,中突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是交流日趋频繁,干群感情深厚。由于历史原因,苏皖边界地区发生纠纷多,群体性械斗事件多,特别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原薛城乡与湖阳乡为水利建设曾发生过武装械斗,造成多人死伤事件。联合调委会成立以来,加强了边界地区的沟通了解,加深了感情,使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如岔冲水库是我县固城镇与宣州市狸桥镇抗旱防汛的“矛盾库”,每年防汛抗旱期间,为泄洪争水经常引发群体性械斗事件,边界联防联调组织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多次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均衡泄洪和抗旱用水的协议,从而解决了四十多年来久拖不决的矛盾。

二是矛盾纠纷减少,社会长治久安。联防联调组织建立前,双方常常因为一点小矛盾而小题大作,稍大一点的边界纠纷就闹到省市,甚至状告到国务院。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立后,大量边界矛盾纠纷有了调处的组织和机制,地方党委、政府的压力减轻了,威望提高了。如,上世纪80年代,苏皖两个定埠镇民间“降福会”经常在春节期间擅自组织出“菩萨”活动,参加人数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并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几乎每次都要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影响极坏,百姓损失严重。1997年春节前,“降福会”暗地组织谋划在高淳、郎溪、溧阳三县市交界处再次“出菩萨”,苏皖两定埠联合调解组织及早发现苗头,双方共同排点人头,艰苦说服群众,果断采取措施,使该活动得到中止,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从1997年起,该活动已在两镇基本消除。再如,2000年6月,我县固城镇九龙村一乡村医生在给狸桥镇祖家村一村民行医过程中,该村民不幸死亡而产生重大医疗纠纷,固狸联合调委会,当即召集双方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卫生院及相关村等成员单位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商定调处方案和措施,及时妥善调处这一重大纠纷,从而避免了一起群体性跨界闹丧械斗事件的发生。

三是经济贸易繁荣,人民得到实惠。由于历史原因,毗邻地区干部群众互不往来,互不信任,人为造成人流流通不畅。联防联调组织成立后,边界治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贸易日趋繁荣。特别是苏皖定埠两镇边界贸易越做越红火,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使南北两定埠发展为联成一体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苏皖边界贸易集散地。我县固城镇九龙村通过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150万平方尺),极大带动了XX周边村劳务用工、秸杆资源利用,促进了农民增收,成为边界地区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成为远近闻名的“蘑菇区”。总之,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工作以来,我县边界地区从矛盾纠纷的“是非地”变成了和睦相处的“联心地”,两地群众从“冤家”变成了“亲家”。边界联合调解委员会被广大群众称为“法律道德的传播区,化解矛盾纠纷的110、社会治安的稳定器”。

三、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转变思想观念,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共赢。高淳是江苏省及南京市的西南大门,历史上也是苏皖之间的交通口袋底,特殊的区位,在江苏与XX干部之间思想观念上形成了封闭“壁垒”,两地群众之间虽然鸡犬之声相闻,但在经济交流合作等方面却老死不相往来,观念上的“天堑”和经济上的梯度差使毗邻地区群众之间因山林,水面权属、邻里纠纷,防汛防旱等方面极易产生敌对情绪,矛盾一触印发,迅速升级,小事化大,动辄挥刀弄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矛盾条件的改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认真分析自身区位、资源等实际的基础上,认识到高淳要发展必须淡化行政区域概念,强化区域经济联合,在狭小空间上拓展空间,并将县城发展定位于融入南京、承接苏南,辐射皖南的边贸中心,努力在区域合作共赢上求突破,这一定位为边界地区联防联调,维护边界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县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上,重点采取了“四动”措施:一是市场带动。按照“大商贸、大流通、大发展”的思路,高标准建设县水产品批发市场、高淳大市场、淳溪网具市场、固城食用菌批发市场等一批综合市场、专业市场、边贸市场、新建商务区,逐步形成苏皖边界区域性大市场,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如,县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使XX水阳、湖阳等周边镇农民养殖的螃蟹价格提高20%以上,促进了农民增收。二是产业拉动。我县以螃蟹为主的特种水产养殖、淳溪网具加工等产业比较发达,尤其是网具加工占到全国70%的市场份额,产品销往全国各地.XX当涂湖阳镇部分农户到我县淳溪镇学习取经,使这一产业迅速成为该镇农民的富民产业。目前,该镇农户几乎家家户户生产网具,加工后通过淳溪网具市场销往全国各地,这一边界地区已初步成为全国网具加工销售集散地。三是基地互动。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机械电子、服装加工等用工出现结构矛盾,为此,我县在XX郎溪、宣州、当涂等地建立劳务用工基地,由其劳动部门帮助组织招工,缓解了结构性矛盾。尤其是我县现有服装、玩具出口企业123家,不仅安置8000多名县内女工就业,也为XX周边地区解决2000多名女工就业,人均年收入达7000多元。四是感情联动。各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实行定期、不定期互访,加强双方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干部之间的感情联络,增进友谊,激发了双方共同调处边界矛盾纠纷的积极性.1998年,水阳江流域遭遇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我县在自身防汛防旱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给当涂湖阳、宣州狸桥送去大批防汛物资,支持XX周边地区防汛,共同战胜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同时,我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出钱出物帮助XX宣州、当涂修建芜太公路XX段,当高大桥、雁翅桥、盛家桥,加快区域交通网建设,拓展了县域经济发展空间。

第5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