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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为了对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进行更有效的规避和控制,使企业实现更佳的经济效益,要强化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管理。本文就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税收筹划指的是,在遵循税法以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划、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的取得涉税收益,从而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大、销售周期长、经营和投资风险大,税收种类较多,税务负担较重,运用税收筹划的手段,不但能有效减少企业涉税成本,还能提升房地产企业竞争力,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重要性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金额大、负债率高
房地产企业由于投资大、经营周期长、收益集中在后期,纳税金额巨大,因而节税潜力很大,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减轻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另外,房地产企业往往负债率较高,目前来看融资渠道又比较单一,因而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二)税收筹划是实现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控制和降低纳税成本,是房地产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利润最后大化的有效途径之一。以往,由于房地产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十分单薄,出现了以偷税、漏水避税等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的现象,这一做法不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也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为了通过合法途径降低税务成本,和维持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常见方法
(一)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筹划
由于营业税按所经营项目的流转次数收取税费,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一个项目的流转次数越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也就相应较高,因而减少项目的流转次数便可显著减少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以往,通过合作建房来减少房地产企业项目流转次数这一方式较为常见,具体做法是:一)项目交易双方形成合营企业,风险共同承担,利润共同分享,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不必缴纳营业税;二)交易双方通过交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实现合作建房,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只需分别为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房屋的销售缴纳营业税。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有两种方法:一)结合建房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根据税法规定,代建房屋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而合作建房建成后需要转让的,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见代建的方式可降低税务负担,具体的,房地产企业可将符合代建房条件的建房按照“服务业――业”的方式缴纳营业税而避免后期缴纳土地增值税;二)分散收入。常见的办法是将整个工程项目分解为多个小的工程,以及将某些项目从整个房地产工程中分离出来而达到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房地产企业可通过推迟确认时间的方式减小所得税应
缴金额,由于这种方法可将部分收入的纳税时间推迟到未来一年或几年之内,而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而推迟确认时间可减轻企业税负。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往往尤其注意临近年终的收入确认,因为这些交易更容易从时点上进行控制,例如当企业当年收入远远高于可扣除的项目时,可结合具体情况使预计下一年确认的收入符合当年确认条件;另外,还可通过对广告费用进行筹划的方式降低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法,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低于销售收入15%的部分将被扣除,房地产企业经营中应注意这一准则而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开支。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要点
(一)依法纳税,合法筹划
房地产企业应提升其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相关税法知识,杜绝纳税中的违法行为,如偷税、漏税等。而是应该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税收筹划,避免因违法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二)提升企业决策水平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归根结底决定于企业领导的决策,决策水平的高低,和决策规范性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大小,因而要提升税收筹划水平,减少企业税务负担,就要首先提升房地产企业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房地产企业决策者应从企业战略的角度,作出前瞻性的企业决策,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税负,而不是单纯用技术性和补漏性的措施来进行税收筹划。
(三)强调企业价值最大化
对于单个的工程项目来说,房地产企业最终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长期经营来说,房地产企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以获得更佳的经济效益,可见税负最小化并不是房地产企业的最终目标,因而房地产企业的一切税收筹划手段都不应与房地产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长期发展的需要相矛盾。
四、总结
由于房地产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合理控制经营成本才能提升自身竞争力,税收筹划是降低企业税务成本的有效措施,因而房地产企业应在充分认识税收筹划重要性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段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韩玉芬,李荣瑾.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09(3):225.
[2]苏强.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市场论坛.2006(2):123.
一、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税收筹划逐渐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增加,企业存在很大的风险,导致市场成功交易的数额大大降低,也就大大压缩了企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税收筹划问题一直在现代化企业管理工作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我国对于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仅仅是从这几年才开始的,所以,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国的税收种类异常繁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下面针对企业现阶段在企业税收筹划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对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理解性错误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为了更好地节省资金,使企业达到资金利用最大化,增加市场的竞争力,提升企业信誉。既节省了资金也正常缴纳了企业的税值,这才是企业的正确的目标。如果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偷税漏税,那么企业的形象必将大打折扣,这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有些公司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方面,只要看着别的公司怎么来处理,自己效仿就可以了,其实这也是不对的行为,市场是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的,而且每个企业的内部结构都各有特色,生搬硬套只会让公司进入很难掌控的局面。
2.操作税收筹划的部门单一
企业是一个组织,是一个为了达成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组织,是一个财务管理部与营销部、人事部、生产部等各部门通力合作的组织,是一个需要企业积极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政府机构沟通协作的组织。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关于税收筹划问题并不是只简单依靠财务部门就能处理的,而是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协作,为公司的长远利益进行打算。公司要想达到资金的利用最优化,每个部门都有一起合作的责任,没有一个部门是能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的,只有部门与部门互通信息,才能一起努力进行企业税收最合理、最科学的筹划。
3.企业税收筹划的着眼点短浅
现在的市场政策和政府的经济方向以及企业自身的问题,都具有时效性,我们要明确的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着眼于将来的,不能只看现在的一些信息。有时候看似能节省税收,但是几年下来,却是支出远远大于预期,根本没有达成资金利用最大化的目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合法节税,使企业存在的价值得到最大化,因此要充分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仅着眼于税收因素,还要结合企业的长期目标、发展规划等,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适应市场经济大潮的,随着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一种十分必要的为企业节省资金而使用的方法。有些企业认为税收一点都不重要,只是浪费了公司的钱,这是一个不正确的想法。国家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和平的环境和一个公平的市场氛围,这些是企业进行成功交易的基础。试想如果企业不纳税,就没有办法享受到纳税人的权利,那么也就不具备企业经营的前提。企业的利益固然重要,但绝不是以触犯国家法律为前提的,而是可以通过市场所反映的各项信息进行合理地分析和整理,进行合理、科学的企业税收筹划,为企业降低资金支出,以达到企业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分析
通过上述对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普遍问题简要的分析,下面,将针对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及合理化建议。
1.企业税收筹划应以合理合法为前提
税收筹划千万不可以盲目地钻法律的空子,在进行针对税收筹划的工作时,应时刻坚持依法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各项信息以及政府的经济政策方向进行筹划,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才能达到企业的资金使用最大化,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企业税收筹划应注重战略筹划
企业的税收筹划纳税过程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企业在决策时要注重规范性、战略性的筹划。有的企业片面地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钻税法的空子,只对单个项目、单笔交易或者单个环节进行筹划,而忽略了项目对企业在开发、经营成本上的影响,单纯地追求通过税收筹划来增加企业的节税收益却增加了开发成本或经营成本,最终对企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企业的营运是个很长久的事情,不必急于一时,要慢慢着眼于将来,应注重企业的整体战略筹划,各个部门联合起来,具体细化到每一笔交易,这才能做到最合理、最科学的企业税收筹划,达到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等特点,因此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关键词】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研究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营利性医院的发展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是卫生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关于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问题也是注意的焦点。在2000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营利性机构将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免税优惠;对取得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免税到期后,营利性医院将比照服务业企业纳税。随着三年免税期的终结,许多营利性医院已进入纳税环节。
1、分析营利性医院税收的状况及问题
营利性医院关于税收方面的状况和问题应该要引起重视。了解到这些状况与问题才能够帮助我们去更好的去解决这些问题,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进行更好的筹划。
1.1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负担过重
我国的营利性医院在进行医疗机构分类之前,与非营利医院是一样享受着免税政策。而现在,很多地区是按照饮食服务业的标准来对营利性医院进行收税。所以在这些地区,营利性医院需要缴纳十几种税。比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因此,营利性医院每年所要缴纳的税收,在总收入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对那些效益不是很好的营利性医院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我国的公立医院可以获得政府的财政补助,而营利性医院没有政府提供的财政补助,但是却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对营利性医院所征收的各项税收的总和,已经超过了一些营利性医院的所能够承担的实际承受能力。
1.2国家对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不合理
国家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征收,没有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来制定相关政策,而是把营利性医院也按照一般民营企业来收税。 而且税种和税率都按这一标准。这是不科学的。比如营利性医院的职工的工资,先按一定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对医务人员的个人再按一定标准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项就占了营利性医院所要缴纳的税费的很大的一部分。
1.3免税期相对来说比较短
中国的营利性医院从整体上来说,发展的并不顺利。可以说是在艰难的发展着。它所需要的发展时间与其它的企业相比,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国家给予营利性医院三年的免税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它的税收的负担。但是营利性医院的投入与产出并不像其它企业一样,能在三年之间就能收回成本,获得收益,它往往需要更久的时间。所以从具体的营利性医院的收益情况来看,三年的免税期限是远远不够的,免税期需要更久的时间。
2、关于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的原因
营利性医院对税收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让营利性医院在与非营利性医院的竞争之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有利于长远的发展,也能够对医院的在自身的资源进行有效地配置。
2.1税收筹划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长远发展
营利性医院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来对税收进行合理性的安排,按照国家税法的要求,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对自身的一些方面进行整合调整等来减轻税收的负担。这样既可以防止一些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也能让营利性医院因为较少的税收负担而可以更好地发展。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的结果不是全部都是很快能取得很好的收益的。营利性医院如果要取得长远的发展,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就必须保持它的长期性。如果只能坚持一段时间,那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的。所以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要长久的去坚持,才能够最终达到收获最大利润的目的。
2.2税收筹划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各个营利性医院的自身情况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各个医院的不同情况,对自己的营利性医院的税收情况进行筹划。而且根据自身的各个时期不同的发展情况,制定不同的税收筹划的方案。而且要特别关注新的关于税收征收的政策。要对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以在不同时期调整税收筹划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如果营利性医院进行了很好的税收筹划,可以让营利性医院把资金更好的去进行利用,可以让每一部分资金都把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达到最好的效果。税收筹划也可以让营利性医院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医院的发展当中去。
3、营利性医院进行税收筹划的解决途径
3.1营利性医院应该确定适合的组织形式
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制的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是自然人的话,最后的收入就中缴纳各个合伙人所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些综合性的大型的营利性医院,最好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为规模较大,经营的风险随之增加。如果是小型的营利性医院,采用合伙人的形式是比较好的,需要缴纳的税收相对少一些,也比较容易进行管理。
3.2营利性医院应该调节一下所承担的主体税种的相关要素
营业税和所得税是营利性医院所要承担的主体税种。因为公立医院更有影响力,民众更愿意到公立医院去就医。营利性医院虽然可以自主确定价格,但是不能任意抬高价格。不然的话,人们是不会选择营利性医院来看病的。民营医院要想针对营业税和所得税来做出对策,就只能促进医院的各方面服务质量、按照自身情况来确定医务人员的人数以及做出其它相关方面的调整,提高营利性医院的名气,来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就诊,以此来应对营业税的负担。
3.3用好用足3年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营利性医院可以3年免除缴纳税费。但是对免税期限的开始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各个地方对营利性医院免税期限开始的时间的认定制度是不同的。有的地方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的免税期认定的时间会早一些,从营利性医院获得执业许可证的时间算起。有的地方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的免税期认定的时间会迟一些,从核定了医院是营利性医院还是非营利性医院这一性质算起。营利性医院应该要和所在的地方政府进行沟通,把这三年的免税期限的限定日期了解清楚,并且把这三年利用好,发挥最大的医院的绩效。
3.4对成本费用进行很好的筹划
营利性医院可以在财务方面运用各种方法来节税。可以利用不同的会计账务方法来处理。如对坏账准备的提取。为了节税的需要,营利性民营医院要采取适当的坏账准备提取方式。营利性医院一般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来应对坏账准备:一种方法是应收账百分比法,另外一种方法是帐龄法。但是如果营利性医院的应收的帐款总额的绝大部分是由3年以上应收的账款构成,这是就可以通过重大会计政策变更这一措施,将百分比法改为按帐龄法提取坏账准备金,这种方法会产生比较大的纳税差异。还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如加速折旧法、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来延后缴税的时间。
4、政府对营利性医院税收筹划所要做出的相关努力
政府对营利性医院所要做出的相关努力首先应该要对营利性医院制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医院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一分子,现有的国家税法制度还不够完善。而在对于征收营利性医院的税收方面,国家应该要制定出更为具体的针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相关政策,以让营利性医院的税收征收标准更为规范,从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和减少营利性医院的关于税收的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行为。国家应该要对有需要的营利性医院制定一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营利性医院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设备以及培养更专业的人员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样来鼓励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国家只有在适当的范围内,对营利性医院更多的政策倾斜,营利性医院在中国才能够得到飞速的发展。其次国家可以减轻营利性医院的税收负担,减少对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的税种以及设定合理的税率,还可以延长目前的三年的免税期。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能够帮助营利性医院更好的发展。
结语
营利性医院的税收筹划可以减轻营利性医院所要缴纳的税收,这是在合理的范畴内进行的。这样有利于营利性医院的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董毅, 胡善菊.营利性医院税收问题的思考[J].医院管理论坛,2009,8(26):11-13.
[2] 明珠, 陈婷.对营利性医院税收问题的探讨[J].卫生经济研究,2006,(3):15-16.
一、民营企业的税负现状及其影响
我国民营企业最近几年的税负总体是偏高的(杨天宇,2003),近三年(1999—2001)销售额、纳税额、交费额和税后净利润等4个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02%、24.65%、22.74%和19.50%,都超过了两位数,但税后净利润的增长却很小。24.65%的纳税平均增长率远高于19.50%的利润增长率。民营企业的高税负所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偷逃税问题。有关学者对2000年的“地下经济”、“隐性经济”案例研究中,估计当年我国民营企业偷逃税总额将达到1260~1890亿元,相当于当年政府收入的10%~16%,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除了纳税因素外,民营企业交纳的费用也增长迅速,达到了22.74%。这两方面的因素助长了民营企业的寻租行为以及政府部门或其官员的设租行为,从而阻碍了经济的正常运转,并将进一步影响下面所讨论的税收筹划问题。
二、关于税收筹划的基本问题
1.真正理解税收筹划
盖地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等,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并认为纳税筹划的基本实质是节税。而宋献中、沈肇章则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在既定的税收环境下,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理财活动。本文倾向于后者,即从企业的整体利益来把握,将税收筹划视为一种理财行为。在这里,关于税收筹划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看待节税与避税。节税强调在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对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而避税在实践中,主要指纳税人违背国家的课税意图,利用税法上的漏洞和含糊之处,曲解税法,规避纳税义务。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似乎很明显,一般人都会对避税持批判态度,上述两种有关税收筹划的解释也都将避税排除在外,但在实践中,要完全区分二者往往很困难。
2.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替代效应、收入效应),但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还要看国家的政策信息是否能准确地传递并影响其行为。税收筹划正是纳税人主动地接受信息并能动地加以调整运用的过程。因此,税收效应和税收调控理论是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税收筹划都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现,是对国家宏观调控的积极回应。同时,税收调控的范围和手段也基本上界定了税收筹划的区域及其可能性。
3.关于避税问题的逆向思维
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其过程都是一个企业与政府税务部门博弈的过程。当作为规则制定者的政府部门选择了一个有缺陷的规则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必会选择趁虚而入的对策(避税),这也是它的最优决策。当企业做出这一行动时,政府则应及时调整并完善规则,并最终形成纳税均衡。因此,一项避税行为最终引发了规则的完善、课税目的的实现以及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如果避税未能带来上述效应,那么,我们就应该关注一下政府的涉税行为,是因为成本高还是没有履行应负的职责?
三、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从产权方面分析,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没有人问题或链简洁的相对优势。因此,按照委托理论,民营企业应有较大的动力去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对于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税收筹划当然也应当有足够的重视。然而,从实践中来看,民营企业税收筹划意识还是比较淡薄,重视程度不够。这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民营企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调查显示,资产规模与销售规模都在1000万元以下的占70%以上),企业内部相关财税人员的素质偏低,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筹资,而税务市场不完善,一般的财税人员没有或不能履行税收筹划功能。据2003年对珠三角民营企业的问卷调查,代表最高财务水平的财务经理来看,其学业虽比以往有所提高,但仍有近35%的比例在中专水平以下,大学水平以上的只占22.08%。进而可以推论,财务经理以下的一般的财务人员的水平显然更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2.民营企业的业主缺乏一定的税收筹划意识。民营企业的税收筹划应主要来自企业业主的有效安排。而目前众多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缺乏规范性,税费偏高,管理较乱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导致一些企业转而寻租。相对于税收筹划,“拉关系”带来的好处要简单的多,快的多。这也从一个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有产权优势的民企却不能很好地利用税收筹划。
部分民营企业对税收筹划缺乏正确的理解,甚至认为税收筹划类似于偷逃税款,一旦查出将受到严惩或破坏了自己的形象,带来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不清楚自己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机会成本有多大。
3.税费偏高还是民营企业偷逃税款的重要动因,而偷逃税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对于“企业不按规定作账的原因”这一调查项目,有26.48%的企业认为是增值税负太重,有28.57%的企业认为是所得税负太重,有18.38%的企业认为是为了避免摊派和收费,这三者之和达到了73.43%。结合偷逃税款与“不按规定作账”的紧密关系,我们很容易看出高税负与偷逃税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导致轻视税收筹划的可能。具体如下表:
调查项目选项企业数百分比
企业不按规定做账的原因是:增值税负太重31726.48%
所得税负太重34228.57%
为了取得银行贷款12410.36%
避免摊派和收费22018.38%
其他19416.21%
4.民营企业的财务公开程度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更易受到外部监管部门的置疑,并可能产生一些歧视性待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从民营企业的财务公开情况看,其信息披露程度是很差的。如下表所示:
调查项目选项企业数百分比
财务公开程度只对企业老板53935.21%
高级经理层(全部信息)31820.77%
高级经理层(部分相关信息)25816.85%
特定披露对象22014.37%
其他19612.80%
四、民营企业应尽快利用税收筹划,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应注意以下基本的原则:
1.民营企业一定要按照稳健性的原则进行税收筹划,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民营企业面临着历史遗留的问题,受到“歧视”性的待遇是一个现实问题。同时,外部存在着较大的税制频繁变动的风险,利率变动的风险等等。因此,民营企业应及时获取税收环境信息特别是政府涉税行为的信息,正确谨慎地进行税收筹划,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稳健性还意味着要避免“税收陷阱”带来的税负损失。这一点要求企业及时掌握税法的一些特定要求,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税务筹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事前行为,而税收法规、国家政策等很可能在今后的时间发生变化,因此,收益与风险并存。实际上,能否减少“税收陷阱”所带来的损失,仍取决于财税人员的业务水平。众多中小型民营企业也正是缺乏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从而面临着税收筹划的“瓶颈”。
2.民营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型企业,一定要把握成本-效益原则,并且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整体考虑。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也不一定对每个企业都适合。一种税额的减少有可能伴随着另一种税额的增加。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筹划。
3.纳税筹划服务于财务决策的原则。事实上,纳税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筹资中可通过恰当地选择筹资渠道及还本付息方法等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而筹资决策就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要求上至企业领导,下至一般的财务工作者,在决策时不可忽视筹资、投资和分配过程中的纳税问题。例如,个别上市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未考虑纳税问题,结果是将现金股利发给众多分散的股东后,又替股东交了一笔税金,实在是冤枉。另外,企业应充分利用财务决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以提高税收筹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关键词】tax plannining tax evasion tax avoidance
税收筹划是指在符合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实现筹划和安排,使企业本身的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活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对于企业来说,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而提高企业效益。从法律上讲,依法进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税收筹划依赖于纳税人的能力,即纳税人能够以负担最小税负的方式来安排其财政活动。
一、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的区别
相对于避税,逃税是故意的违法行为,或者说是直接违反税法的行为,目的在于逃避税款的缴纳。在本质上,逃税一般要受到刑事处罚和非刑事处罚。逃税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通过精心安排少申报所得税、偷逃关税、走私、逃避增值税等。
二、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近年来关于税收筹划的文献众多,但基本上是就税收领域的一个特别或实际的问题进行论述,缺乏理论上的提升。提炼一些税收筹划理论,用来指导每天大量的税收实务,或许更有意义。在税收筹划中,某些原则渗透进了筹划的整个程序,将这些主要的原则概括出来,将有助于税收筹划的思考。
(1)税收实务工作者和纳税人应重视税收计划的灵活性。税收筹划要给纳税人留下退路,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要能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及时的修正。
(2)税收筹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照搬照抄。税收计划很难有普适性,也不能大量生产,必须适合每个纳税人的特性需要。
(3)税务工作者应保持应有的警觉,保证纳税人税款的安全。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诚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税务工作者要认清现存不同税种之间的关系。一个综合性的税收计划既要充分考虑到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不同税收之间的关联,也要考虑到国税与地税之间的区别。否则,极易引起税收之间的相互摩擦,一种税收在减少,另一种税收却在增大。
(5)税收实务工作者要能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问题。当涉及到其他主体的利益时,应以客户利益为重,同时平衡他人利益。
(6)税收筹划要兼顾过去与未来。要克服短视的利益追求,用长远的、发展的眼光进行筹划,基于事实的基础,充分考量未来的收益。
三、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利于突出税法的权威性,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增加税收征管的透明度,使个体和国家税务机关之间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和融洽的征纳关系。
(2)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和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决策,主观上虽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
(3)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减轻税收负担是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如果纳税意识不强,通过采取偷逃税等非法手段减轻税收负担,在税收征管不力的情况下,无疑会助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纳税意识淡薄,不用进行税收筹划就能取得较大税收利益。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有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
(5)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征税和纳税成本。征税成本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纳税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展政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
(1)纵观世界各国,重视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套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此,为了促进税收筹划的快速发展,首先应该完善税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立法层级,修订现行税法中不完善的地方。2、企业应树立税收筹划的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企业高管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遵循合法原则,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
(2)税务中介机构要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重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运作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强化个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并充分利用国际资源的便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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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5-0017-02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Tax-Savings)利益,其要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在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过程中,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一、税收筹划的研究意义
当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筹划的可获得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
1.直接收益。税收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筹划产生的节税金额实质上就是增加了企业收益。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会计核算方法做适当的选择,可以把本期应纳税款递延到以后缴纳。这种收益可使企业减少借款或者将企业剩余资金用于短期放贷,实质上是企业取得的一种无息贷款。
2.间接收益。税收筹划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也可以避免企业采用偷税、避税等手段而遭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从而为企业减少这方面的支出,相应的增加企业的收益总额。
(二)税收筹划带来的财务效应
1.税收筹划可增强企业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的科学性。由于纳税义务具有滞后性,以及企业理财活动的多样性,这就为企业事先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的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应适应税收政策的导向,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对未来财务管理的影响,从而更全面地评价各种方案的优劣,合理安排自己的理财活动,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2.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税收筹划的效应体现在对税收负担的降低,直接体现在税金的减少,企业理应通过税收筹划予以降低。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税金,能够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从而提高企业的获利水平,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3.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的纳税支出具有刚性的特点,企业进行恰当的税收筹划,合理安排税金支出,灵活调度现金流量,避免出现现金短缺,就可以达到增强企业偿债能力的目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
(一)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对于不同的筹资方式,企业应首先比较其资金成本,包括资金占用费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等和资金筹集费股票发行费和上市费、债券注册费等。其次比较取得的难易程度和税收在内的各方面因素,才能比较出哪种筹资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利益。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内部资金、负债融资、权益融资三种。在这三种融资方式中,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筹划。而中国为债务融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债务利息费用。所以,负债融资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可以利用利息的财务杠杆作用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如果人数较少,规模不大,应选择独资企业,因为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不高,税款一般是定期定额征收,实际税负较轻如果规模不很大,但投资主体较多,则可以选择合伙企业的形式,因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只按个体工商户工薪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存在重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较税负较轻,又因为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先分后税,如果投资人数多,势必降低税率,获得节税收益。
2.投资地点的选择。中国优惠政策倾斜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西部地区等。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区时要根据自身条件或者创造条件去尽量享受地区优惠带来的税收利益,要关注国家对于特殊地区的优惠待遇,选择相应低税率的地区进行投资。
3.投资形式的选择。在直接投资中,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为刺激国内经济增长,国家出台的一些关于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凡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在以后五年中每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继续抵免。分析以上的投资抵免政策,我们发现,设备购置前一年的已纳所得税很重要,使基期数很小,那么新增的数额就可以较大,从而有可能得到抵免。所以,采取一些递延所得税的方法就很重要。在间接投资中,企业关注的重点是投资收益的大小和投资风险的高低。间接投资下各具体投资方式下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税收待遇是有所差别的。例如,中国税法规定,企业分取的股息收入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计税,而国库券利息收入则可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加以扣除。也就是说,股息收入必须计缴企业所得税,而国库券利息收入则可以免税。这样,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除要考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相关的税收规定,以便全面权衡和合理决策。
(三)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税收筹划
1.销售的筹划。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方式有自由选择权,这就为利用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销售方式不同,往往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也就存在税收待遇差别的问题。在运用时销售方式的筹划应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结合起来,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2.税收优惠原则的具体运用。(1)安置适当职工。《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2款第2项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人工支出往往是企业支出的较大项目,所以,聋哑人工资加倍扣除,对企业节税来说,具有比较大的影响。而企业在招用职工时,在适当岗位应优先考虑聘用残疾人。(2)合理利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项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关于实现这一政策的举例说明:A公司连年盈利,且其年利润均在2 000万元以上。为了争取更大的收益,企业董事会决定进行新产品研发,并推出了两种技术开发方案:方案一:年初从某科研机构购买一项技术需支出300万元,合同约定年限十年。方案二:与某科研机构联合开发新产品,即雇用某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发人员共同开发新产品,估计费用约360万元。由于该企业已经拥有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因而技术开发项目只需要约6个月即可完成。这一案例,实际上是一个资本化与费用化的问题。第二方案虽然初始的代价为360万元,比第一方案高出60万元,但是由于它是费用化的支出,并且企业又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可以将其抵扣,又由于它享受加计50%的扣除,因而可以直接减少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其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60×50%×25%=45万元。所以,第二方案与第一方案相比更好。(3)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转换。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范畴,其所耗配件、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且改良支出要么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计提折旧,要么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间内分期摊销。而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所耗配件、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且修理费用可在发生期直接扣除。显然,二者的节税效果相差甚远。企业可以充分把握这个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四)企业收益分配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却不交税。因此,企业应筹划好发放多少现金股利。一般来说,成长性公司应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政策。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不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会使公司的资金增加。同时,也并不因此而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但会引起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会增加,每股净资产会下降,每股收益会相应地下降,从而会引起股票价格下降,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如果公司不支付现金股利,而是发放股票股利,股东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票而获得资本收益,与收到的现金股利相比要少缴纳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股东获得了纳税上的好处。
三、税务筹划中的风险防范问题
1.政策风险。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工作总在不断的补充、修订或完善,再加上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导致企业的税收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
2.操作风险。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从实践中看,操作风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二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的综合运用风险。如果不能系统理解和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就很容易顾此失彼,导致出现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3.经营风险。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因为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
此外,税收筹划还面临着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筹划方向与企业总体目标不一致的风险等等。以上这些都是税收筹划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当加以研究和重视的因素。筹划人应当主动出击,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税收筹划的收益,实现筹划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春林,尤常青.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0-23.
一、财务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产生的影响
税收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直接影响了企业价值能否增值,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环节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是税收筹划,它渗透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一)财务管理目标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企业税收筹划会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限制,它应当服从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主要的做法就是要减轻税负、取得资金价值、保证税务零风险。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切不可一味地减少税负、压低成本,这样不会让股东财富实现绝对地增加,有时候还很有可能会造成其他费用的浪费。由此看来,税收筹划工作需要考虑筹划的成本以及筹划的收益,尽量制作出一个可以为企业带去更大收益的方案,也就是可以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完全实现的筹划方案。
(二)财务管理对象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所谓财务管理指的就是价值管理,管理的对象就是不断流通的企业资金,而税收筹划主要管理的对象就是企业税费,税费缴纳本身会缺乏选择性与灵活性。政府会使用自己的强权方式要求企业缴纳税费,如果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缴纳税款,会对企业自身的信誉以及形象造成损害,影响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利益,严重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财务管理的职能会对税收筹划产生影响
企业的税收筹划应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与职能相连接,包含了财务的预算与规划。预算实际上是规划的成果,通过预算能够保证企业管理的正常操作与稳定运行;规划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它会指导税收筹划的实施,对税负缴纳的高低以及企业可以缴纳的税负水平给予重视。严格意义上讲,税收规划应当归属于决策职能的范畴当中,以决策的理念去指导、去规划,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基于财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主要策略
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近几年得到了更为深入的发展,逐渐完善现有的税收体制,实现企业管理机制的规范性确立。同时,政府为了能够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原有的基础上还提供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让税收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让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未来更好的发展,让企业税收规划真正具备可行性。
(一)灵活运用财务管理提供的税法环境,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空间
我国的税法较为复杂,纳税主体存在着差异性,那么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利用差异性进行科学的税收规划。特别是一些关联性企业,他们本身就存在着差异税负,利用这种差异可以减轻企业本身的税收负担,做到有效筹划。另外一点就是税收优惠,我国的税收优惠范围不断地扩大,纳税人提供的筹划空间越发广阔,在高新技术领域,国家的支持、政府的扶持,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这就是发展的机会所在,所有的帮助都为税收筹划工作扫清了障碍。在实践中可以用到的具体政策有:国家税务局2014年25号公告《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9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等。
(二)灵活处理财务管理中的会计工作,为税收筹划提供有效保障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财务管理作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会计处理工作提供保证,但是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与相关的税法有着不小的差异,如果二者出现不同,需要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则进行核算,对税款计缴进行调整。因此,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合理的运用会计处理工作的灵活性,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具体说来,高新技术企业灵活运用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计提坏账准备、对企业研发时需要的费用进行准确确认、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摊销等。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计算时,需要将产品、技术研究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费用进行统一的分类分项目核算。以便独立每一个项目来核算效益成本,归集其税收优惠政策。
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面临着如何才能进行效率化管理的问题,为了能够实现科学管理,需要转变财务管理角色,将传统的会计记账工作放入到企业营销管理环节当中。现阶段,企业盈利来源已经不只局限在货品引进、货品销售这些传统环节,它逐渐地扩散到控制成本消耗费用以及增加企业可流通资金等领域。同时,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真正的放入到企业发展决策当中,实现质量化管理,才能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让税收筹划工作具有更多的市场需求。
以我国某电视销售公司为例,此公司的主要获利手段就是电视销售。从财务管理视角出发,公司对税收筹划工作对应的主要对象以及面临的税收环境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最终的筹划目标,税收缴纳项目分析要从资金筹集、投资以及利润合理分配这样三个环节入手,在资金筹集方面,此公司在2008年注册3000万成立了另一个子公司,子公司为了正常运行需要资金2661万,方式是直接向银行进行贷款;2010年为了能够进一步发展,需要筹集5000万建厂,筹集的方式选择的是股权筹资结合债券筹资的方式,向社会增发股票,大约为1500万股,每一股1元,并且发行3500万元的债券,经过计算得出,税后的收益为206.25万元。
(三)企业可以利用发改委有关扶植政策申请补贴,立项,独立核算和申报项目
例如: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根据《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基于深圳市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的云电视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他们研发适用于智能消费电子领域的快速伸缩且弹性易扩展的云计算平台,可应用于智能电视、机顶盒、汽车电子以及安防系统等。项目预算资金1800万,得到财政资助200万,单位自筹1600万。独立核算,在预期项目实现后,发展活跃用户150万户,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时实现不少于1亿的销售收入,完成1万台新型人际交互智能电视终端产品的销售,形成不低于10万台的年生产能力。
作为国高企业,此项目企业所得税免税,又得到了政府扶持,是税务筹划的成功案例。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概念
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无论是广义定义中的“少缴税款”,还是狭义定义中的“节税”,都不应成为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的。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特征
从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产生及其定义来看,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如下三个主要特征:
1.合法性
增值税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选择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不仅仅是合法的,在很多情况下,税收筹划的结果也是国家税收政策所希望的行为。我们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而不能通过违法活动来减轻税收,减轻税收的行为至少是不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我们要熟悉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2.选择性
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如针对某项经济行为的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者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法供选用时,就存在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可能。通常,增值税税收筹划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
3.筹划性
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可以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选择申报方式等途径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即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从税收法律主义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应该纳多少税似乎也应当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
二、关于增值税筹划的方法
(一)实物折扣销售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实物折扣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例如,企业为鼓励买主购买更多的商品而规定每买10件送1件,50件以上每10件送2件等。由于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因此,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在销售实现时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定销售收入即可,不需另作账务处理。
(二)行政区域变动带来筹划空间
随着一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些地区的行政级别往往被提升,比较普遍的是县改市、县改区、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等。有时,相邻两个地区会发生行政区划的合并或分立,从而导致行政区划的变更。行政区划的变动能为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空间。
(三)“挂靠”带来的筹划空间
国家往往会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而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自身创造条件,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挂靠”。
三、增值税筹划目前面临的问题
增值税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观念陈旧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距离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增值税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因此,社会对税收筹划认可程度直接制约着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税制有待完善
税收筹划一般是针对直接税的税负的减少,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由于税收筹划受税收筹划空间限制,例如税种不同,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也不同,如流转税的节税空间要远远小于所得税,因此,这就客观上制约了税收筹划发展。
(三)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距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征管水平低造成的税源或税基因流失问题严重。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从事增值税税收筹划。新晨
四、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发展前景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增值税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严格依法治税前提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的必然选择,它的产生、发展,有其客观的规律。随着我国产权制度明晰,依法治税深化,以及政府对纳税人从道德要求向法律要求过渡,必将极大促进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税收筹划的发展前景
对增值税税收筹划前景的展望基于这样几个判断:
一是随着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对偷逃税处罚加重和执法环境改善,纳税人会越来越多摒弃偷逃税手段,进而选择税收筹划方式获得合法节税收益;
二是人们对税收筹划研究深入,会找到或发现越来越大的市场空间和税收筹划技术,税收筹划的专业书籍和专业人士会越来越多,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技术和人员基础;
某些个案的筹划技法涉嫌“教唆”
据宋洪祥等人在《中国税务报》(2002/12/03)上披露:某本关于税收筹划的书中写道:“把已实现收入变为未实现收入的合法方法,是把已实现的收入用应收款这一账户挂账,如有可能甚至可以暂存在其他单位,并用此款项直接进行再交易,如直接购买此单位的商品货物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延迟缴纳税款,使个体工商业者相当于无偿地借用了税款,另一方面可以把某一期(年度)可能进入较高征税级距的应纳税所得额,人为地降到较低税率的级距,从而避免被课以较重的税额。”上例所述的税收筹划技法,其教唆性较为明显。此外,也有相当部分筹划个案立意不高,筹划技法大多属于“钻空子”、”打擦边球”之类。例如,《企业分分合合,“两免三减半”到手》(《中国税务报》2003/01/21)这一筹划个案,仅从字面上看,并未发现有何违反税收法规的破绽,应属合法的税收筹划案例。然而细究起来,却也有其欠缺之处。
首先是文章的标题极具诱惑力,仿佛企业的分分合合可以随心所欲,随意摆弄,“两免三减半”也可唾手可得。其实,企业的分立或合并,必须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方才具备享受相关优惠的前提,故不应为了推销某个筹划案例而淡化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如果一味为了获取“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而随意分合,很可能因此而跌入偷税的陷阱。
第二,严格意义的合法税收筹划,是指既符合税收立法规定,又符合税收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对照本税收筹划案例,虽然在字面上并未违反有关税收法规,但还够严密。细读本案例全文,其筹划的核心技巧是调整生产性经营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按照规定,经认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兼营非生产性业务的,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并且在减免税期限内,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当年度的免税或减税待遇。这一优惠政策,旨在引导外商扩大生产性经营的投入。可是,依照该筹划方案操作,某企业全年业务收入9000万元,其中生产性业务收入4000万元,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于50%,本不应享受减免税优惠,但经过“断其一指”,将1100万元非生产性业务剥离出来,另成立一个”乙”公司,使得原企业生产性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人为地上升到50%以上。结果就可套用减免税的优惠,而生产性业务投入总量并未黾樱匀皇?000万元。所以此方案并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有意图,故不能算是真正合法的税收筹划。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原有意图的筹划应当是,在总体上调整经营结构,以压缩非生产性经营,扩大生产性经营,这才是正道。
第三,该方案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效仿,成为一种偷税的手法。如某非生产性经营外商企业为了套取减免税优惠,即可依样画葫芦,找一家规模比自己略大的生产性经营外商企业合谋,合并为一家公司,套得减免税好处后两家平分。这正是该筹划方案有可能产生的另一个副作用,不得不引起警惕。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案例,是因为“这种方式企业的操作余地大,透明度相对较低,在计算……税时,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2002/10/08《中国税务报》第七版)。由此可见,某些税收筹划人士的税收筹划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准亟需提高。
多数个案的筹划目标不全面
《销售对象不同,分开经营可节税》(2002/12/31《中国税务报》)一文中的一段叙述:“两个方案比较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税负率少0.38个百分点,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增值税3.32万元,税负轻。”这是现今税收筹划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习惯用语,在有关税收筹划的书籍、报刊、杂志或网页上,几乎俯拾即是,说明大多数税收筹划专家和人士,皆以追求“税负最低化”为税收筹划的单一目标。
其实,税收筹划以“税负最低化”为目标是一个误区。因为企业经济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互相交织、影响,一切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企业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为例:发行股票,企业支付的股息支出不能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增加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发行债券,企业支付的债券利息支出,其不高于金融机构相应标准的部分,准于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假设(引自2003/07/01《中国税务报》的“专家评说”)筹资1亿元,债券利率为5%,股息收益率为2.5%,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4%,与筹资无关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根据上述条件,如果单一地从“税负孰低”目标考虑,应选择发行债券方式,这样可少缴企业所得税132万元,但其净收益只有1642万元。而根据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考虑,则应理性地选择发行股票方式,这样虽然多缴企业所得税132万元,但其净收益却可以达到1760万元,比发行债券方式多取得净收益118万元。援引上例,旨在说明理性的税收筹划不应拘泥于税负最低这一目标,而应着眼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活动筹则、财务筹划等有机结合起来。
税收筹划之所以出现目标单一化问题,恐怕在很大程度上归罪于对税收筹划的概念阐述不准。2003年6月10日的《中国税务报》上,“众口评说”栏目里有篇文章说:“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财税工作中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以上关于税收筹划定义的表述将税收筹划的概念狭隘化了。依笔者之见,税收筹划的定义可以表述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合理规划和安排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时空、规模、结构、方式、核算形式、运作方法等事项的过程中,综合评估相关纳税方案,统筹筛选最适纳税方案,以实现纳税人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以此定义为指导,税收筹划当不会陷入单纯追求税负最低的误区。然而,目前广为流行的税收筹划定义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税收筹划就是节税。也就是说,税收筹划概念内涵的狭隘化,导致了税收筹划目标的单一化。
大量个案的判别标准欠准确
税收筹划目际单一化倾向,表现在对税收筹划方案优劣的判别上,使判别标准普遍欠准确。浏览各种税收筹划案例,判别方案优劣的指标基本上分为三类:税款节约额、税收负担率降低值、净利润增加额。这三类指标均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综合性,如若单以这些指标来衡量税收筹划方案的优劣,并不能得出完全正确的结论。
例如,“税款节约额”指标就不可单独使用。首先是税种不同,节约税款的绝对额之间缺乏可比性;其次是节约税款的绝对额与经营规模不挂钩,也难以此准确辨别方案的优劣;第三,节约税款的绝对额与纳税人的总体收益并非正相关。在通常情况下,税负下降反映为企业利益增加,但在某些情况下,结果可能相反。前述的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举例即可说明问题,纳税多的方案比纳税少的方案获利多。由此可见,“税款节约额”指标虽然非常直观,但运用效果较差。
再如,“税收负担率降低值”指标,虽比“税款节约额”指标有所进步,考虑了不同税种之间和规模大小之间的可比性,但同样因为该指标与纳税人的总体收益并非正相关,故不能单独以此来判别何种筹划方案能给纳税人带来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不过,如能改变一下“税收负担率”的计算方法,则“税收负担率降低值”将会成为一个不错的指标。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经典公式,w=c+v+m。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不论是何税种)在本质上体现为对社会剩余产品m的分配,税收是m的一部分,m=税+利。因此,完全意义上的税收负担率,应是指纳税人负担的税收占纳税人所取得的m的比率,即占税利合计的比率,亦即:税收负担率=税额÷m。或者改写为:综合税收负担率=总税额÷(总税额+总净利)。如此,“税收负担率降低值”指标与纳税人总体收益的相关系数将会大大提高,从而也会大大提高它的应用价值。
第三,“净利润增加额”指标不仅直观性较强,而且也涵盖了税负和盈利等诸因素的变化结果,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许多情况下,该指标可以单独使用。不过,该指标尚不能全面反映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情况,因而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2003/05/06《中国税务报》刊载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如何选择》的税收筹划案例,其大意是:某公司从事对外加工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对外加工出口a产品,a产品国内成本构成总计为:国内材料成本1000万元,国内其他成本4000万元(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1)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时,a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17000万元,加工a产品进口材料成本(海关核销免税组成计税价格)10000万元,当年应退税额150万元。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a产品征税率17%,出口退税率13%,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2)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时,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a产品当年加工费650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进料加工利润为1796万元,来料加工利润为1330万元,进料加工比来料加工多获利润466万元,因而该公司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上述案例的筹划方向和取舍标准基本是正确的。可惜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资金投入。进料加工方式虽然获利较多,不过要以投入数额较大的流动资金为代价。仍依前例,加工a产品进口材料成本10000万元,按流动资金周转2次/年计算,约需配备5000万元流动资金。那么,该公司有这笔资金吗?如果有,是否有资金收益率更高的项目可投?总之,还有许多变数。于是,前例税收筹划方案的建议就未必正确了。
为了解决税收筹划中评判指标欠准确的问题,可以引进“资金利润率”指标。例如,按照前例,假设皆按年周转2次、以成本来匡算流动资金需求量。采取来料加工方式时,约需流动资金5170÷2=2585(万元),资金利润率=1330÷2585×100%=51.45%;采取进料加工方式时,约需流动资金15280÷2=7640(万元),资金利润率=1796÷7640×100%=23.51%。因此,根据资金利润率指标提示,前述税收筹划方案的取舍建议不可取,因为采取来料加工方式比采取进料加工方式可获得更高的资金收益率。于是,新的决策建议是:(1)如果公司的资金不足,则毫不犹豫地选择来料加工方式;(2)如果公司的资金富余,且能扩大来料加工经营规模,则仍应首选来料加工方式;(3)如果公司的资金富余,但不能扩大来料加工经营规模,而富余资金可投向资金利润率大于23.51%的新项目,则仍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4)如果公司的资金富余,既不能扩大来料加工经营规模,也无资金利润率大于23.51%的新项目可投,则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