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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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

第1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1.积极开展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学习贯彻十精神,充分利用法制学校、法治文化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在全镇广泛开展党的十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2.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及时抓好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镇公民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

3.突出宣传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转型升级突破年”部署要求,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罡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突出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已发表达利益诉求,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5.突出宣传服务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二、围绕创新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的创新型

6.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等学法主要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实施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备案、通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带动全镇各行业、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多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对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不断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过程中的引路人作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组织策划水平,广泛组织开展聘请法制小记者、开辟法治小园地、评选学法小公民、模拟法庭等“四小”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工作的趣味性、新颖性、实效性。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围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法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对单亲家庭子女、后进生、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学生的法律服务帮教档案,组织法制副校长、“五老”人员等开展“一对一”沟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大力实施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计划,深入开展“心系发展,法牵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

9.大力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学法教育。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确保全镇每一个村有一套普法教育工作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支普法骨干队伍、每户一本法制教育读本的“四个一”目标实现。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测试,村两委干部每年组织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适时举办村居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加快覆盖全镇法制辅导站、村(居)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的组织网络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月”活动,借庙会、集市组织法制咨询、法律宣讲,在“3.15”、“12.4”等活动日做好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工地,进车间,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突出对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婚姻法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

三、围绕“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倡导和鼓励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家书屋、法治长廊、法治广场、法治游园,因地制宜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与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

11.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深化法治文化“六个一”活动,组织各村(居)广泛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故事宣讲、文艺巡演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12.加强法治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一支素质较强的法制新闻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

四、紧扣“六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3.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提升实效方面不断创新创优,多渠道、多途径、多手段的鼓励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企共建等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

第2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活动时间

5月7-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全区“防灾减灾日”工作重点开展“三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5月7-13日,在魅力*网等媒体和利用黑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农村集市日等,到农村进行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防灾减灾知识得到普及,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煤炭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

5月7-13日,在全区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演讲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开展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程、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邀请气象、地震、消防等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专题讲座,举行消防等相关应急演练等。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参加单位:区科技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

2、进企业活动。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配合单位: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重点是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

3、进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广泛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广大市民。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4、进乡村活动。组织农技专家深入镇(乡)街道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洪涝、地质灾害等灾害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地质灾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各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知识街头宣传活动。

5月12日,在人民广场开展街头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洪法》、《气象法》、《森林防火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制作有关展板。

牵头部门:区政府应急办

参加单位: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区红十字会、*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国土分局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乡)街道要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的宣传作用,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3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4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6月3日6时50分,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朔州分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晋*的重型大货车,行驶到*省*县至*城区省道*处违法越过公路中心黄虚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车牌号为晋*的*客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晋*重型大货车驾驶员严重违法驾驶,晋*的依维柯客车核载17人,实载24人,严重超员。二是有关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货车违法超车、客车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驾驶员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等不安全行为,保证安全运营。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15号)要求,加大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动态巡逻频率和密度,依法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5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布置,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成立了××县交通局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紧扣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6月14日,我局组织县运政所、地方段行政执法人员,到中心花园设置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台。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运政所深入各乡镇及人员较集中的车站、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形成反恐和治理隐患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此次活动中,共制作宣传光碟10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最关心的问题200余人,出动宣传车25台次,宣传人员60人次。

三、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运政所为认真吸取各类重特大事故教训,立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全局,全面分析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确定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理;一是检查了客运站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源头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对客运站履行报班、查验、放行、三品查堵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动态监管,上路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证件、人员资质情况;三是检查二类维修企业,清理维修档案的建立健全、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用电、防火进行检查。整个“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到辖区内各客货运、维修业检查6次,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巩固。

地方段按照年初与各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随时管理抽查、层层地落实、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地方段对管养的农村公路共进行专项安全检查8次,出动检查车67车次,检查人员335人次,设置规范警示标志134块,绘制警示图片8幅;设置险情标志81处(用花杆、土堆、石堆),绘制险情标志图片81幅。

四、加大工作力度,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活动

第6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突出重点内容,安排普法教育培训

1、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要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广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局系统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在全局系统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教育。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3、重点安排“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根据省法宣办、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安排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六法一条例一办法”作为全市公民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我局系统“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落实指定普法教材《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订购,充分运用教材,在单位内部采取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农业局将集中组织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

4、加强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关于民生、公平正义和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注重分类指导,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今年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从7月份开始,局里将组织开展二次法律学习培训班,原则上每二个月以授课方式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学习培训课程安排附后)。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自学时间,把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局属有执法职能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二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尤其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做好专门的学习笔记,以备检查。

3、指导农村法律普及工作。加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宣传手册、培训、配合科技下乡宣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村干部群众需要的学法用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围绕宣传主题,提高普法教育成果

1、围绕“一学三讲”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按照《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2、围绕法制宣传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载体,切实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手段,推进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乡村、法治企业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农业法律宣传到农村、宣传到基层,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开展与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手把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健全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落实、四有”的要求,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健全完善普法宣传办事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同时,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素质建设,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7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截止12月底,共检查货运车辆 6100余台次,查处超限车 400辆次,查处损坏路产案件6件,清理非公路标志 12块,清理违法占道堆积物38处 230平方米,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出动巡查车 720台次,上路巡查人员达 2100人次。

1.全年来共发现损坏路产案作6件,查处6件,结案100%。

2.集中开展公路路域整治,清理非公路标志12块,私设道口3处,着手建立涉路"一路一档"档案,清理公路路障4次,清除公路占用38处达230余立方。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路政案件、案卷制作的训练,做到人人理论与实际结合,用法律武装自己。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现场发放保护公路路产知识资料800余份,接受法律现场咨询40余人,千余人受到了教育。

5.5月开展了全国第一个"路政宣传月"活动。

6.开展迎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各项筹备工作。

7.加强二类治超站点建设的选址、规划、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大队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路政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加大措施,狠抓落实,配合县整治办对全县开展了深化巩固年行动,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迎接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通过县局、支队的多次培训、动员,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迎部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了各项收集工作如期开展。大队以"廉洁交通你我他"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切实加强路政员工思想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执法观念教育。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扭转了个别执法人员歪曲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整个执法队伍更加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二)、宣传到位,护路意识明显增加。

为普及公路法规知识,深入贯彻《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扩大路政管理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使人民群众都参与到路政管理中来,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即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出动宣传车100余次,人员200余次,悬挂横幅标语5幅,宣传资料1500余份。)

(三)、迎部检。

推进辖区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做到"八个无"。加大对干线公路的巡查治理力度,严格查处公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整治、取缔占道经营,依法查处各种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按照规范化迎部检内业资料的要求,完成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到达州路政支队、宣汉路政参观学习了关于完善内业资料及治超站点的建设。针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私营企业及个体

工商户违法设立非公路标牌,擅自设置平面交叉道口,洗车点利用边沟排放污水等情况,大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治理,活动期间,路政人员对违法设立的非公路标志、占用公路的"钉子户"、"难缠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四)、加强部门间及周边单位联系,促进路政工作健康发展。

1、通继续加强同公路养护段联系,成立联合巡查中队,增强巡查力度、密度,提高道路的监控力度。2、同交警、运政部门联合,成立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办公室,并派专人值守,加强对辖区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行为非法改装高栏板进行及货运源头管理。3、加强同宣汉、达州、梁平等周边县单位联系,增强路政联系制度,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强化路政工作管理,实行联动严厉打击。

(五)、加强路政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依法行政为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路政管理。1、路政巡查等外勤人员,每月上路巡查不得少于26个工作日,做到了哪里有违章违法行为,及时赶到现场,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2、内业人员,各种记录规范及时,资料齐全,路政案件达到一案一档,报表及时、准确。3、治超人员亮证执法,礼貌执勤,公开对社会的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大队始终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一切工作的前提。近年来,在省内发生的多起因治理超限超载而导致的执法人员死亡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究其事故原因,这跟执法人员平常的执法行为,不逗硬执法,不消除违法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大队在强化安全教育的同时,围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除隐患,保安全的活动:1、强化安全教育,做好自我防护。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2、加大安全经费投入。今年来,大队首先购买了反光背心,停车牌,反光标志醒目的警示桩,确保夜间执法安全,自筹经费,为协管人员购买新式执法服装。3、凡是路面发现有堆积物等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必须找到业主,限期内责令其主动清除,不能及时清除的,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4、车辆管理。大队规定:所有执法车辆由指派驾驶员驾驶,不得转给他人驾驶,每当法定假日,执法车辆按要求停到指定地点,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一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路政大队从2000年成立至今,一直为16人,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公路等级也在提高,因此原有的16人路政执法人员远远不能满足路政工作的需要。只能靠聘请部分临聘人员协助执法工作。

二是路政执法受当地政府和部门干预严重。随着公路的不断发展,当地政府利用公路发展和推动地方经济,往往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忽视公路法律法规,经常出现一些有悖于公路法律法,随意损毁公路路产路权,每当路政执法人员介入管理,他们就以地方经济建设为由大加干预。

三是原有债务太多,严重影响路政工作的开展。首先已收在职职工公积金、社保等费用未上交共计20余万元;购买办公楼,尚欠开发商尾款27万多元;内部以月息2分集资55万元,另有2年利息未支付;未纳入财政预算前欠下的车辆运行费、治超场地租赁费等。

2015年路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期望与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在2016年中我们将逐步改进、完善,继续保持昂扬的工作势头,立足岗位、务实奉献、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路政管理工作的职责,确保路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治超站点建设,狠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超限运输检测和管理,严格检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性超限超载,杜绝超限超过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加强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控制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法建筑物出现。

第8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是,我们以“千名干部下基层”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有关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社会民生和返乡务工(农)问题凸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返乡务工(农)青年的法制教育,全面落实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为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尤其是加大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普及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改制和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医患纠纷调处、法律援助、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我们以农村普法“五个千万”工程和社区普法图书角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了“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学校”工作。创新宣传载体,创建法治文化,不断丰富群众普法教育活动,我们投资13万元在城北新区县检察院对面建成百米法治长廊。乡、村普法宣传栏也得到有效扩展。同时,加大了现代传媒载体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和网络进行普法宣传,11月25日至26日,同时把法制宣传内容融入到基层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五套“人间有情,心中有法”、“目击者”栏目深入采访,并制作了“县送法进高墙咨询帮教活动”专题片,12月初将在全省播放。并开展了法制故事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法治文化,从大环境出发,营造法治氛围。

二是,我们以开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弘扬精神”活动为契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加强返乡务工(农)青年的法制教育。

第一,4月7日至10日,我县举办村级人民调解员(村级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274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学习了农村重点法律法规及应用,返乡农民工常遍法律的问题解答及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与技巧、山权、林权纠纷调处和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知识等。

第二,我们为返乡务工(农)青年推出法律援助五条民生绿色通道:1、设立返乡农民工专线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农民工的法律咨询;2、安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心值班,实行值班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人负责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免费一条龙服务;3、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患病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4、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农民工劳动争议、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以及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就业、创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无需经济困难审查;5、简化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办事程序,特殊情况可先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手续。近两年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返乡务工(农)青年提供法律援助87件,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家庭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纠纷。

第三,我们以大局为重,全面推进了“法律六进活动”,同时普遍推进了农村建立普法夜校的典型经验,强化了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禁毒法》、《森林法》、《刑法》、《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障条例》以及查处和打击黄、赌、毒和等与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农民工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今后进城务工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知识,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在送法进乡村活动中,我们向返乡农民工送发宣传资料、普法书籍达2万份,赠阅《农民法律常识维权手册》、《发挥职能,服务“两区”》等小册子16000份,送发法律知识宣传扑克牌5000副,调动了返乡务工(农)青年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引导农民工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自主自强、创业致富,营造社会关心关注关怀返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三是,我们以做好国庆维稳法制教育为契机,在国庆60周年前后,开展“六项”活动,加强返乡务工(农)青年的法制教育。

1、开辟法制宣传阵地。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心,以创建和谐平安法治为主题,以返乡务工(农)青年法制教育为我县“五五”普法新增重点内容,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制宣传栏的有效作用,开辟法制宣传栏橱窗达1850个,遍布各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社区。县城百米法治长廊已建成,座落在城北新区县检察院对面。乡镇政府所在地增设了30米法制宣传橱窗,村组均新增了法制宣传栏,刊登内容做到了及时更新,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2、开展“五五”普法成果展。9月11日以来,全县“五五”普法成果展启动,成果展工作组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巡回宣传,派出宣传车28辆次,展出大型法制宣传图片70块,现场培训农民工及普法宣传骨干达1600人,受教育群众约85%以上。

3、开展“打黑除恶”普法教育。县普法办、县司法局通过整合资源、大造声势、大造舆论、认真贯彻落实苏荣书记重要指示,广泛深入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普法教育工作。

4、开展“扫黄打非”、禁毒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送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和法制讲座,强化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

5、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按照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的原则,重点排查了山林权属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隐患,特别针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隐患和“急、大、难”矛盾纠纷,重点案件进行调处化解隐患,落实包乡、包村、包案、包教到人的责任机制。

6、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清理。对刑释解教人员,全县一盘棋,通过登记造册、信息动态化网络管理,落实“二帮一”帮教制度,加强了安置帮教工作,11月26日已到监狱进行帮教;年底还将到赣西监狱和女子监狱进行送温暖帮教活动。

第9篇:关于农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

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众多大多面临着种种困难与挑战,但是也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机遇。本文针对我国中小金融监管法律的现状,提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和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

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法律监管

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业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发展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但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管理比较混乱,缺乏有效的金融与法律监管,存在众多现实问题。

1 我国关于中小金融机构法律监管的现状

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规则体系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四个层次构成,法律、行政法规是基础和主干,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实际监管工作中的依据和准绳。

对于中小金融机构法律监管方面,由《商业银行法》、银监会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对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监管。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出现的一些新形势和新变化,对着一系列法规提出了挑战。金融机构自身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自身的问题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较短,本身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不少问题。

(1) 市场定位没有与时俱进,经营方式日趋落后。中小金融结构最初的定位服务于地方的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因为服务对象明确,方式灵活,所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样的定位不能满足现在的需求,很多分支机构及管理人员被限制住,没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 机构产权不清晰,机构不合理。很多中小机构最初不具备真正的法人资格,虽然后面经历改革建立了股份制,但是却没有充分发挥其优势,内部也没有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

1.2 外部问题

中小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甚至还遭遇一些歧视。典型的就是中小金融机构的网点设置受到大型金融机构的排挤,绝大部分被划定在县城范围内。国家在政策上的歧视待遇,成了制约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最主要的外部因素。政府部门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稳定出发,在规范性融资来源无法满足需求时,会倾向于干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情况。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很难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严重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结构优化和快速发展。

1.3 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在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漏洞。由于没有一部完善的《金融监管法》,无法对其进行全面实时的监管,很多经营者利用法律的漏洞,违法违规操作,破坏金融秩序,现实的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合法健康发展。

总之,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反映出许多空白和漏洞,如何对金融结构监管是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

2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目前的主要监管中小金融机构更难。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是较多,单一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各类中小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区。同时,人才的基地,监管机构的缺乏,特别是缺乏能力的识别、分析和判断、金融风险管理专业知识开发风险范计划具有更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第二,缺乏完整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我国金融业的监管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完成。分块管理也它的好处,但是也存在问题,就是缺乏一个整体的监管机制,各方只负责自己的部门,中间地带无人监管,容易出现管理的漏洞。因此需要在分块,分业的基础上建立起完整的监管机制,才能更有效的监管。

3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议

第一、加强人才的培养

中小金融机构应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其可以利用现有的条件,定向培养适应现代化金融管理的尖端人才,或者改善自身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才。

第二、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为了给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发展契机,国家应给予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必要的政策优惠,这也是中小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和发挥的作用以及所服务的对象决定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仍然存在着先天不足以及后天的发展缺陷,这都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而不是政策上的歧视,为其营造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

第三、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中小金融机构经营风险较大,破产的风险也较大,但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破产的应对对策很少,目前只有《破产法》、《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中的部分条款涉及到了中小金融机构破产的制度,没有体系化。我国应该参考其他先进国家的法律制定相关法律。颁布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整理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化落实。法律、法规不符合国际惯例进行整改,符合国际惯例。立法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制定具有前瞻性,可以指导未来的银行监管相关问题。相应的,一些适应的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实施确保法律可操作的细则。

4 结语

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其自身特点,抵御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这是其发展道路上的主要障碍。所以我们更需要安全有效的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机制,形成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维护其健康运行。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应与监管应该齐抓共管,保障其健康快速发展,使其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曾筱清:《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立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

[2]博源基金会:《国际金融监管:问题·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0月。

[3]史晋川等:《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以浙江温州、台州地区为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巴曙松:中国分立的金融监管不能“各管一段”,《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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