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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与西方国家城市管理体制的比较。
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背景不同,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与西方城市管理的体制是不同结构的。
(1)我国城市管理政企不分,管理和作业不分。我国的城市政府既是城市建设的组织者,又是城市管理的施行者,政府身兼建设和管理两个角色,而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实行的是政企分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清晰。市长的主要精力用于城市管理,市长首先是抓城市规划,组织智囊班子帮助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市长通过抓规划,把国家的经济结构模式在城市结构中具体体现出来。
(2)我国的城市管理重视思想教育,带有较明显的人治色彩。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重视法规制度,法制意识较强,政府各部门也围绕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各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是依法办事的立场和价值观一样,由此就降低了内耗,也有利于提高效率。全民法制意识下的城市管理对于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在城市管理中,我国的政府常常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相形之下,社会发育不够完善。西方国家一般是“市民社会”,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分担了城市管理的传统职能,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政府仅充当教练和裁判的角色;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志愿者组织更是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2、西方城市管理模式和改革趋势对我国社区体制改革的启示。
体制背景、社会基础等的变化,使得我国原有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的根本要求,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与社区管理的单一行政模式构成了转型期社区组织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分化,产生了新的结构要素,社区组织管理体系面临新的重组、整合与再造。尽管西方城市管理的理论和模式对我国的城市管理实践与研究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必须结合中国的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特点加以借鉴。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从结构上对管理体制进行调整,遵循“社会化、协调性、专业化、法制化”的原则,从两个层面上着手构建全新的“小政府,大社会”的多元互动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系:一是从社区组织结构着眼,根据社区内部各要素的有机联系,重构合理的社区体系;二是根据社区发展的需求,重建新型的社区组织,并赋予其独立法人地位。据此,要完成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转化,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是法规建设。法规建设是实施社会化社区管理的前提,为适应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社区组织的职能关系,使社区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是制定科学的社区发展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其内容制定社区发展的长期、中期、短期规划。规划的制定应有社区居民的参与,并且体现满足大多数居民的利益。
【关键词】BIM;闸墩;施工模拟;质量控制
1研究背景
应用BIM技术可实现工程几何模型与属性信息的融合,据此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实现施工过程信息化与精细化管理,检验结构构造、功能,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提高工程质量。以Revit为建模软件,制作参数化族及族文件,添加参数后成库,可在其他项目重复利用,提高建模速度。通过建立BIM参数化三维模型进行场地布置和工程量计算,将模型导入Navisworks进行深化设计、碰撞检查、虚拟施工,进而论证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传统质量控制存在信息孤岛、协同程度低、不具可视化等问题,基于BIM技术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本文依托北汝河大陈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基于BIM技术,通过模型构建、碰撞检查、工程量核算、施工工艺模拟和动态质量控制,研究基于BIM技术的变截面闸墩施工动态质量管理实施路径。
2模型构建
许昌市北汝河大陈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河南省襄城县境内,属Ⅱ等大型水闸工程。本工程共12孔,单孔净宽10.0m,总宽143.5m。6个中墩为大体积混凝土,长23.0m,宽1.5m,高11.5m。闸墩部分要求导管出料口距混凝土浇筑面始终保持在0.8~1.5m。闸墩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不大于50cm,要求设置降温冷水管。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优化闸墩施工工艺,促进质量管理信息化,但闸墩与其他构件如闸底板、两岸翼墙、岸墙、上部建筑物和公路桥等均有连接关系,忽视其他构件,只对闸墩建模不可行,需对大陈闸进行整体建模。通常建筑模型建立均为一个构件(如梁、板、柱),在模型中是一个单独图元,在房屋建筑中,每层独立构件均为一次浇筑成型,然而在水工建筑中许多构件体积巨大,无法一次成型。这种构件如果只用一个模型图元进行构建不合理,所以在该项目建模中,对主要研究的闸墩构件采用单构件分层的模式进行多图元建模,对其余构件仍按正常单构件、单图元建模。建模过程中,针对大陈闸项目所需提供的技术支持,对模型进行参数化建立,建模过程分为以下3个步骤。
2.1信息收集与整理
三维建模之前,首先收集项目水工图纸、建筑图纸、施工技术方案等项目资料,对其进行整理归类,根据资料规划整个建模流程。
2.2族的制作
该步骤主要工作是项目所需族库的设计制作(有一部分是通用族库)。首先对闸墩部分进行参数化分层设计,使制作的构件族可进行后续工作。以其中某一中墩参数化设计为例,针对项目需求将整个闸墩设计成可按高度分层的若干部分,通过参数驱动实现几何形状改变,闸墩形状为自下而上的收口,收口后又自下而上进行扩口,如图1所示。将整个闸墩分为两部分,闸墩下部自下而上收口为第1部分;闸墩上部自下而上扩口为第2部分。第1部分闸墩形状采用Revit族环境中的融合命令制作,通过参数控制上下两底面的二维形状生成三维模型,构件参数如图2所示。其中,a1为闸墩下部下底面第1部分(尾部)长度;a1-1为闸墩下部上底面尾部长度;a2为闸墩第2部分(中部)长度;a3为第3部分(门槽)长度;a4为闸墩下部下底面第4部分(头部)长度;a4-1为闸墩下部上底面头部长度;b1为门槽宽度;b2为闸墩宽度。第2部分自下向上扩口也同样使用融合命令生成。此部分参数化驱动思路是:先生成整体形状,再通过参数控制空心形状剪切实体形状并形成所需构件图元。另外,闸墩上还附带牛腿构件,牛腿采用Revit族环境中的拉伸命令生成整体形状,生成后在构件上下方各制作1个空心形状,通过参数控制空心形状剪切实心形状,从而控制整体图元形状。大陈闸共有闸墩13个,包含边墩、缝墩和中墩3种类型,均按此思路进行参数化设计。在完成闸墩模型分层构件参数化设计后,开始对整个水闸项目其他族构件(如排架柱、岸墙、检修桥、公路桥箱形梁、公路桥路面、护栏等)进行族的制作。
2.3模型整体拼装
大陈闸模型整体由地形、水工、建筑、公路等模型组成,其中水工和公路共同构建,建筑模型(包含启闭机房和控制室)中闸墩分层构件的拼装是关键环节。针对闸墩拼装,根据其施工要求单独设计一个标高,分层闸墩图元每层标高为500mm,共有23个标高,整个闸墩模型总高11.5m。根据设计标高进行闸墩模型拼装,拼装后根据分层闸墩构件所在标高位置形状进行参数调整,拼装也按设计族的理念进行。闸墩第1部分形状为自下而上收口,参数驱动使其变成收口形状。闸墩模型完成后,开始对剩余部件进行组装,最后得到大陈闸整体模型,如图3所示。
3工程应用
3.1施工方案优化
在闸墩施工前,利用BIM技术进行虚拟建造,利用Navisworks的检查功能对闸墩施工整体布局进行优化,提前消除不协调部分;利用软件进行漫游,查找闸墩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通过检查发现闸墩与垫块形状不协调、边墩与下游翼墙存在碰撞等问题,如图4,5所示。
3.2工程量统计
水闸工程中,异形构件较多,如弧形翼墙、闸墩、箱式岸墙、护坡等,工程量统计较繁琐,利用BIM技术可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大大降低工程量统计强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3闸墩施工工艺模拟
利用BIM可视化特点,在闸墩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制定时,能清晰表达各工序、部位(如模板、闸墩混凝土、泵管、降温冷水管)之间的“空间-时间”关系,使技术人员一目了然,改变以往“方案以文字描述为主,使阅读者难以快速理解”的状况。施工工艺模拟如图6所示。
3.4闸墩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
闸墩迎水面(变截面部分)高7.5m,从闸底板向上逐渐收口,呈“下大上小”的形式,须整体一次浇筑,不利于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质量控制难度大。在施工中运用BIM可视化、信息化特点,模拟混凝土浇筑过程,遵循体积控制原理,通过混凝土浇筑的高程控制,实现对混凝土密实度的控制。基于上述原理,在混凝土浇筑前,按每车商品混凝土10m3的体积控制方法,精确计算混凝土浇筑控制高程,如图7所示。通过计算可知,浇筑过程中需进行24次多点高程测量,取平均值作为实测高程,并计算其与控制高程的误差,实际浇筑平均高程与浇筑控制高程对比如图8所示,从而可得到如下结论。1)实际浇筑平均高程与浇筑控制高程非常接近,说明运用BIM参数化、可视化功能可实现施工过程的精确模拟。2)浇筑过程中,“误差”大小即实际浇筑平均高程与浇筑控制高程的差值,可反映已浇筑混凝土的密实度。3)在施工中,当“误差”为正数时,“实际密实度”低于“理论密实度”,可能是振捣不足或实际浇筑混凝土量不足。4)通过浇筑过程中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质量纠偏”,有助于实现浇筑过程质量控制。
一、精细化管理的特点
(一)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的发展,银行业的业务创新能力日渐增强,经营规模日益增大,更需要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是银行为适应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方式,建立目标细分、标准细分、任务细分、流程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的一种科学管理模式,是把管理的对象逐一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内容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使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从而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建立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二)精细化管理与粗放管理的区别。一是管理形式不同。精细化管理通过细分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对决策、控制、考核过程进行精确量化的管理模式,体现的是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按绩效取酬的分配原则,大多表现为定量管理。而粗放管理只能提出整体工作目标,对实现这个目标并无法进行科学计划、有效激励,其分配形式体现的是经营管理的“大锅饭”,常常表现为定性管理。二是管理效果不同。精细化管理过程的紧密性和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能有效能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内动力。而粗放式管理,由于管理过程的松散性和分配的不合理性,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则很难做到精确计算和精确考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得到充分的挖掘,其工作效果就大打折扣。
二、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是市场竞争和严格的外部监管的需要。经济全球一体化,促进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市场竞争已呈多元化并上升到更高层次。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这在客观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精细化管理,进行管理模式的彻底变革。此外,严格、规范的外部监管,是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自控能力,实现安全、有效经营的外部条件。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改变粗放管理的模式,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实现向精细管理的过渡。
(二)推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是实现效益最大化,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银行最终效益的获得。银行为了获取最大收益,需要准确的数字来衡量经营状况,如资产回报率、业务收入、经营成本和利润都需要依靠精细化管理来实现,粗放型管理则无法达到这些要求。
(三)推行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做强银行的需要。一个银行能否最终强大,最根本的是看其管理上的优劣。银行要保持业务领先和竞争优势,不仅需要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科学系统的分解落实,更需要通过精细管理和提升执行能力来支撑。市场竞争的层次和内涵决定了单凭经验管理已不能适应市场要求,严峻的市场形势要求银行必须创新管理方式。如果银行延续粗放型的管理方式,问题会越聚越多,最后陷入困境,失去市场竞争优势。
三、基层银行应如何实施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基本涵盖了业务经营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对于基层经营行而言,可以考虑在市场营销、流程优化、强化内控、细化成本、资源配置、员工管理六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细分客户市场,加强客户营销。由于各地客户群体的生产规模、经营性质、管理水平、信用程度、产品市场前景等各不相同。对于这些不同水平的客户,必须加以细分,确定不同层次的目标客户群,采取不同的策略,量身定做不同的营销方案,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实施差异化和个性化营销。客户营销人员要走进市场、走进企业,仔细观察客户的经营,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
(二)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效率是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命。因此,能不能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及时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客户抓住商机,成为银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这就要求基层银行要站在客户角度看待问题,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争取竞争主动权。一方面要针对不同种类的贷款及客户,简化不必要的操作流程,运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调查、审查、审批的科学性,提高运作的科技含量。对存款和结算客户要根据业务性质、业务量的大小、业务发生的频率分别设计服务手段和流程。
(三)完善内控体系,严格防范风险。根据当前的业务经营特点和资源配置状况,完善富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柜台业务、守押工作、计算机安全等要全面梳理业务和管理流程,找出关键控制点,针对每一控制点,制定控制办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职责、责任追究办法等措施。树立全员、全程内控理念,建立前、中、后台分工制约机制,明确各部门内控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建立起清晰的追踪路径。针对每一户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信贷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信用等级、不同行业以及不同区域,实行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在逐步化解存量不良资产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增信贷风险的产生。
(四)细化成本约束,提高经营效益。按照建立节约型银行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每一费用项目,要从合理性和必要性思考,把费用分解到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将费用支出和经营收入结合起来,尽可能压缩一切非必要开支。同时要建立成本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成本控制考核,提高经营效益。
(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水平。以集约经营为思维方向,根据不同经营行所处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仔细分析所在地的金融、工商业、居民等经营要素,把物理网点和自助设备合理分布在最合适的区位,并突出其经营特色和个性,实现客户群体稳定成长。
【关键词】指导教师;主导作用;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最后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毕业设计(论文)是由教师指导和学生实践构成的双边活动。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是学习实践的主体,教师则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毕业设计(论文)能否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一方面取决于学生主体的意识,另一方面取决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从独立学院的学生特点来分析,学生的主体意识较为薄弱,容易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所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要想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顺利有序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活动,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就必须切实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一、建立健全指导教师遴选、考核机制是管理指导教师的基本保证
毕业设计(论文)相对其他实习、课程设计来说,更为重要,指导的难度也更大,所以对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建立遴选、考核机制,这样才有可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首先,要确立指导教师准入的基本条件,即教师要获得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必须要满足相关基本要求。其次,要有一个申报、审批程序,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考核和审批。在达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教师本人申请,考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指导资格。再次,对获得指导资格的教师,设立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指导教师需要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学习,做其毕业设计(论文)的辅导老师。试用期合格后,方可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最后,对每个指导教师要建立档案库,实时记录指导情况,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一定要有奖惩和激励机制,以此来管理指导教师,促进教师的成长。
二、抓好指导教师的思想教育,培养指导教师的业务能力是顺利完成毕业设计的基本条件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素质、能力及责任感。优秀的指导教师可以使学生提升所学专业的兴趣和信心,并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大幅提高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抓好指导教师的思想教育,培养指导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条件。
1.抓好指导教师的思想教育
只有在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才能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把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起来,想方设法去有意识的培养学生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观念,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使学生懂得自主的、创新的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一些教师,特别是一些青年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不够重视,对毕业设计的指导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最后草草收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达标。学校迫于各方面的因素,也睁只眼闭只眼,最后师生皆大欢喜。殊不知长此以往,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高速下滑,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学习和锻炼,毕业生的能力和质量大打折扣,学校的就业工作就会出现问题,从而影响学校的招生工作,最后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生存发展。所以,学校一定要重视指导教师的思想教育。主要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第一,定期召开相关教育会,全方位营造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氛围。第二,树立优秀指导教师的典型,宣传其事迹,表彰其成果,供其他教师效仿学习。第三,对于思想自由散漫、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要予以批评,勒令其改正,考核不达标的指导教师取消其指导资格,并予以相关处罚,引以为戒。
2.培养指导教师的业务能力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业务能力的高低。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知识面较广,这就对指导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指导教师的业务能力。
(1)加强指导教师的自主学习。学校应提供相关机会,促使指导教师加强自身学习。指导教师也应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在实践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实践指导能力和业务水平。
(2)鼓励新、老教师“结对子”,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提高青年教师指导能力的最佳方法之一。青年教师在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应该跟随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共同完成两次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跟随老教师学习,专业知识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学习实践经验和指导方法、技巧。因为毕业设计(论文)目标是要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特别要注意对学生指导过程中度的把握,需要虚心学习,用心揣摩。
(3)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以科研活动锻炼教师业务能力、带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科研活动目前已经成为高校教师日常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青年教师纳入相应的科研团队中,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使其了解科学研究的方法及手段,从而提高学术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教师在科研活动中可以开拓视野,了解相关领域最新的发展现状,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积累必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还会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阔思路,带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良性发展。
(4)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作用,与企业密切合作,培养指导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高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在企业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有计划地选送青年教师到企业工作、培训,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其工程实践能力。同时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与青年教师联合承担教学任务,从而锻炼青年教师,并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的过程管理,不定期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是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途径
在毕业设计(论文)各个阶段,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指导过程的管理,不定期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履行自身的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毕业设计(论文)初期阶段,要重点检查指导教师的课题申报、审核工作是否合格,任务书填写是否完善,任务是否明确,提供资料是否充足,开题报告审核、批阅是否认真仔细等。毕业设计(论文)中期阶段,重点检查“教师工作手册”与“学生工作手册”的填写;主要检查教师的教风情况,即工作责任心、准备情况、指导时间的分布、指导方式及能力、学生的评价等。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质量,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的审查与评阅情况、答辩指导情况等。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对指导教师的过程管理,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教师本人,促使其及时改正,既减少了因问题产生的成本,也保证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质量。
综上所述,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展过程中,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充分挖掘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最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张丽秀等.青年教师毕业设计指导能力培养与提高[J].价值工程,2011(36)
[2]高炜森,何影.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 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J].科学大众,2008(08)
作者简介:
关键词:中国 日本 私立大学 内部管理体制
众所周知,日本在战后的20年里,经济飞速发展,GDP跃居世界第二,其中高等教育是影响日本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私立高等教育是日本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也是其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核心力量。日本私立大学在不断发展与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其自身特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我国现阶段对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路径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中,尤其是私立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并存在着不断拉大的趋势。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还能走多远?”这样一个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学习和借鉴其内部管理经验,对于提高我国私立大学内部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从办学主体而言,我国在《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规定所称民办高等学校,系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按本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潘懋元先生在《关于民办高等教育体制的探讨》一文中从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和资金来源两方面指出:“民办学校,实质上相当于私立学校”。[1]由于私立大学与民办高校性质相同,因此,在本文中,民办高校的概念等同于私立高校。所谓管理体制是指一个管理系统内各类、各层管理组织关于决策权责与执行权责的划分及它们彼此之间的从属关系,即决策权归哪个机构,执行权归哪个机构。[2]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包括内部管理体制和外部管理体制。其中,外部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国家、社会等高校以外的管理,而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高校自身的管理。
一、日本私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概述
根据日本1949年制定的《私立学校法》的规定,创立私立学校必须设立学校法人,故日本私立大学从建校开始就由学校法人承担自主管理学校、确保学校营运的责任。在日本私立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中,私立学校设立董事会和评议会,另外还设有教授会等,其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3]
日本私立大学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层是学校法人。负责所设学校的办学经费,配备称职的校长和教职工;提供安全使用教学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保障;依法修订与更改学校章程;选聘和解聘校(院)长,审核校务计划报告及年度预算报告;经费筹措决策与基金管理,财务会计之监察等职务。[4]学校法人下设理事会、评议会和监事。
日本私立大学一般都设立理事会作为大学的行政决策管理机构,实际上也就是学校法人的意志决策机关和最高管理机关,也是学校民主管理必不可少的监督机构之一。虽然日本《私立学校法》中并没有规定在私立大学中必须设置理事会,但是实际上日本的私立大学都设有理事会。理事会主要掌管学校的经营、管理、财政大权和办学方针。其成员大致包括:资助办学的代表、政府关人员、校方代表、学校教师或学生代表等。理事会成员推举一名理事长,理事长根据理事会的决定代表学校法人实施管理。理事长对外是学校法人的代表,对内掌管学校法人的事务,理事长以外的理事一般只限于参加理事会的决议活动。日本的《私立学校法》明确规定了理事的产生范围、人数,以及学校的成员(理事和监事)之中,3辈以内的亲属不得超过1人等,这对于减少学校内部管理人员的家族化具有重要作用。
日本私立大学还设有评议会,是理事长的咨询机构,主要掌管学校的教学和研究,以及对理事会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审议。评议会是理事长的咨询机构,在学校的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上需听取评议员的意见。日本《私立学校法》明确规定,私立学校必须设立评议会,并且人数要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二倍以上,对于评议会成员的产生范围及主要职责等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学校还设立主要负责监督审察学校法人的财产状况及理事业务的执行情况的监事。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或评议员汇报,并具有建议理事长召开评议员会议的权力。根据日本《私立学校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法人必须设置2人以上的监事,监事成员不能是学校法人的理事或者学校法人的职员,同理事一样,对监事也有同样的规定在学校法人的成员中,3辈以内的亲属不得超过1人。
为了使教师也能参与到学校管理,日本私立大学设立了名为教授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不可缺少的监督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教授会由教授、副教授以及其他教职工组成,是学校的教务决策机构[5]。日本《学校教育法》明文规定,“大学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教授会审议”。日本私立大学中,学校的学术管理很大程度上由教师参与决策,教授具有很高的权威。他们通过教授会或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参与决策学校教育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并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6]其中校长的任命也需尊重教授会的意见。日本私立大学的最高行政管理者是校长,校长受理事会领导。
1949年制定的《私立学校法》对于日本私立高校的发展提供了较为详尽的法律依据,这在我国而言虽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但是大多较为宽泛,并未对私立高校的的发展提供较为详尽的法律依据。同时,日本在私立大学管理上都有一套详尽的法规,告诉管理人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实现各司其责。
二、我国私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概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9月起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为了“迎合”国家政策的需要,我国大部分私立大学都设立了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也是我国民办高校普遍采用的管理体制。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聘任和解聘校长;(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解散;(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7]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仅仅明确了董事长为民办高校法定代表,对于一些问题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如,对于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的重大决策究竟由董事会负责,还是校长负责?董事会是否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我国私立大学中还有校长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制、校长制、教育管理服务公司制等多种形式。从表面来看,我国私立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与日本私立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及其相似,但由于我国私立大学发展起步晚、经验不足,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科学的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于校长手中,缺乏一个中间监督机构、教学管理与经营管理权责不分、以及过于强调社会式经营而忽略了学校本身应该具有的公共性。不少董事会仅仅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民主决策的作用。有部分高校的投资者与办学者由于立场和出发点不同而在管理上产生一些冲突;有一些高校由于投资者和办学者同属一个主体,缺乏监督与制衡机制,这就形成了“集权管理”;有的则董事会与行政职权不明晰,董事会对学校行政或越俎代庖,或流于形式。
三、日本私立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启示
与日本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相比较,我国私立高校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但是,我国私立高校不能仅仅限于现有条件而不思进取,应该针对本国具体背景及自身特点,探寻出一条高效、科学、民主的管理道路,充分挖掘自身的管理潜力,提高自身管理的科学性与效率。
(一)自主选择内部管理体制
民办高校作为非国家举办的高校,理应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举办者自己会根据市场与社会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内部领导管理体制,否则难逃学校倒闭的厄运。因此,民办高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于自己的管理体制,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及效率。
(二)民主决策,专家治教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我国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教师是学校的主体,没有教师,学校就不复存在。“管理一所大学与管理一个商业组织决然不同。教师的意见以及对大学办学目标的共同热情是办好大学的唯一有效的保证”。只有真正建立起教育专家治教,保障教授们在学术活动中的决策权,才能使我国私立大学的教育活动紧跟时代脉搏,及时进行调整,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教育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相分离
大学的运行包括教育活动及围绕教育活动展开的各种经营管理活动。而教育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在内容、性质、目标、形式等方面大不相同。只有充分尊重教育自身及经营管理活动自身的特殊性及客观规律,使教育者与管理者发挥自身优势及特长,在各自的领域行使权力,承担职责。
(四)建立一个中间监督机构
为避免投资者的过分逐利和办学者的随意性,我国私立大学需要建立起真正的中间监督机构,以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学校的运营。因为董事会中并不都是教育专家,他们所作的决定不仅涉及行政管理,而且也涉及到教学管理,所以他们所做的决定难免会发生冲突。为了确保学校本身所应该具有的公共性,在建立中间监督机构的过程中,尽量由教师及各方专家组成,对董事会的决定予以评价、监督,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与良性运作。[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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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师管理;英美教育;师资培养
一、教师资格制度与聘任制度
美国中小学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由各州的教育厅或者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及实施具体的教师资格标准。各州教师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品德与专业、学历、美国公民身份、年龄等几个部分。美国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一般包括:有4年本科学习的经验(可以是非教育类学科)并且毕业获得了学士学位,再在教育学院(经州教育厅认可)进行1年到1年半的师范教育专业的学习,经初步实习和全面实习之后,获得教育学学士或硕士学位。认定程序一般为:申请者必须首先具备参加州认定的基本条件,通过资格认定考试之后提出申请,参加州认定,通过州认定以后,才能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教师资格。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一直实行的是教师任职资格终身制。1985年以后,一些州开始通过立法进行改革,美国的教师证书终身制被废除。
英国的中小学“合格教师”者,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必须要有学士学位;②必须要有教育职业训练的经验,并且获得教育学士学位和教育证书。这就是英国的教师证书制度,只有持有这种证书的人,才有可能在中小学任教,如果没有证书,不管专业水平如何,都不能担任教师;③必须要有英语和数学的充足知识,即必须通过英语和数学的考试;④必须有为期一年的试用,并且通过试用考核。
英美实行的是“非定向型”或“开放型”的师资培养制度,即主要通过综合性大学培养教师,独立的师范学院已基本消失。这种毕业选拔是较严格的,要求获得教师证书或学位。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培养途径是通过高等教育系统的教育学院招高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由大学和多科技术学院的教育系招大学毕业生,再学习一年教育理论课程。毕业时,经学校考核合格获教育证书和教育学士学位。而后在中小学试用一年,通过者成为合格教师,上报教育和科学部备案,以供录用。美国培养中小学教师的主要机构是文理学院、大学的教育系或教育学院,招收大学二年级学生,学制2~3年。如果这些师资培养机构通过州的鉴定、认可,便有权直接授予毕业生以教师资格证书。两国的教师资格证书颁发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样对师资质量有一定的保障。
从英美教师资格认证管理的经验来看,中国实行教师资格的终身制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来说,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机制。这种情况忽视了教师专业素质的发展,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外我国教师认证标准模糊,教师资格的鉴定缺乏严格性和科学性,教师资格考试是否能全面衡量教师候选人从事教学与教学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仍然没有肯定的答案。
中国是以教师资格证为聘任前提的,而美国的公立中小学教师聘任则以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参与和决策为依据;美国公立中小学的教师聘任拥有比较规范的程序,而且签订内容详尽、条款具体的聘任合同。而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聘任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公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分类比较模糊、笼统;聘任程序不够规范;聘任双方的地位不对等,且关于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解聘程序没有相应的法律保证。因此,我国应该依法完善教师聘任制度的各个方面,注重在农村学校推广教师聘任制。英国的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中,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由于实行教师招聘制,雇用单位有权对“工作成绩不良”的教师予以解雇,这种调节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整个中小学师资队伍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二、教师的考核
美国非常注重对教师的考评,尤其注重对刚刚从教三年的教师的考评。取得初任教师资格三年后,必须通过学校、学区的考评,判定其能否取得长聘教师的资格。美国的教师聘约上大多规定了教师必须接受州法所规定的考评,并且以考评的成绩作为其续聘、调动或调整工资的依据,教师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参加考评。关于各州对教师的考评标准,有的以法律规定,有的则以行政命令加以规范,因此不是一致的。此外,各州一般要给考评表现不利的教师提供改进机会。
英国中小学教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后,要在中小学经历一年的见习期或候补期。在此期间,由校长为其安排导师,负责培养和指导。见习期满,地方教育当局要进行考核,通过鉴定者才能成为合格教师。不合格者再延期一年,如再不合格,则不予录用。英国的教师评价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①培训。在地方教育行政官员和校长的领导下,由主评者和被评者共同参加的培训会议被视为最经济可行的培训方式。在此期间,如果被评者不接受校方所安排的主评人选,校方要积极调整,直到被评者接受为止。②在首次会晤上由评价双方一起确定评价目的,讨论教师职务范围和评价范围,商定评价日程表等。③自评。教师对个人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自我评价,找出个人的强项和弱项,分析自己的成败,介绍对自己最满意的方面和最不满意的方面以及今后需要何种支持才能提高等。自评包括被评者在教学、与家长合作、在职进修、对小组和团队的贡献、辅导工作、课外活动、教研活动和参加全校会议等方面的情况。英国教师评价体系还是走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逐渐形成一个通过中介(外部评价员)实施的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它既结合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又照顾了具体组织及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采用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标准与非标准相结合的方法。
我国教师考核与评价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重理论研究,重评价的鉴定和选拔功能,忽视激励、改进功能,评价主体单一,忽视评价主体多元的价值和自我评价的价值。尽管国情不同,但英美的教师考核与评价制度给我国的教师考核与评价改革以很大的启示。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标准与非标准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既有利于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又符合地方及个人发展特点。另外,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我国教师考核制度应逐步正规化、科学化的保证。很明显,一个完美的、毫无缺点的教师评价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如果我们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从实际出发,不断地去探索、去改革,那么我们就将离完美的教师评价制度更近一步,这样才会使得广大教师的基本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三、教师的进修
在职教师的培训与进修是当代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学校管理者的重要职责。随着科技知识的不断更新,教师在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知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教学需要,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教师的在职培训与进修,并已成为各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过去师范教育被视为一种终结性的职前教育,而现在职前教育仅仅是教师职业的入门阶段。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进修已成为终身的教育,每个教师都需要把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视为应尽的义务。美国已逐渐取消永久教师证书,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制,教师必须在有效期满之前通过培训取得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换新证书。同时,培训与晋升、提薪相结合。美国还实行教师资格鉴定和考核制度,有20多个州定期举办“教师能力测验”,有些州还实施了“教师升级计划”,以此促进教师的在职培训。美国在职培训与进修的途径主要有:①大学研究生院;②暑假学校;③教师中心;④推广讲座;⑤研习会;⑥电视教学。在职培训的内容,大学一般开设五类主要课程,即专业教育课程、教学方法课程、特殊教育课程、教育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学术课程。总之,美国在职教师的培训与进修的途径机构具有多样性;培训内容具有广泛性;培训制度具有终身性。
本案法院应否受理?
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为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未经公安机关处理调解,而公安机关的处理调解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必经前置程序。前置程序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第30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34条)。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1992]39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自1992年1月1日《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的,应予受理。”必经程序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七种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第三种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因此,本案应由公安机关处理,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笔者认为,本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享有请求获得司法救济权应该是一项最基本的民主权利,虽然在我国目前的宪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但这确是包括我国在内的民主国家的共识。需要说明的是,司法救济权不是指当事人的胜诉权,而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对公民就其民事权益请求司法救济而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110条、111条是告诉当事人如何正确行使诉权,第109条、112条是规定如何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所有这些规定均无任何否认当事人行使诉权的意思。有人认为,第111条即是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限制,第111条第3项“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笔者认为,与其说是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限制,不如说是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该项规定主要解决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方面的争议案件(事实上是主体地位不平等不属民法调整范围);二是应由公安机关、检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应由纪检部门处理的案件(实系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引导当事人向上述部门反映处理。有人认为,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还包括另外一些类型案件,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引发的赔偿案件,如果不经过有关机关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这实际是一种误解,有关机关先行处理与人民法院受理的性质是有根本区别的,后者是司法救济,前者是有关机关在查明事实后,主持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当不能解决争议时,也能为当事人进入诉讼收集证据的行为。对这些类型的案件,如果不经有关机关处理,人民法院无法查清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或可能查明但人民法院诉讼成本(人、财、物、时间)太高,有关机关先行确认有关事实,为人民法院受理该类案件后正确处理提供保障,有关机关先行处理的意义也就在于此。但当当事人未经有关机关先行处理而就损害赔偿方面的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解决时,因其请求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仍应当受理,如果人民法院因为担心不能正确处理案件而不予受理,为了避免实体处理上的不公而必须牺牲程序公正的作法,即首先考虑当事人的胜诉权再考虑其诉权,实际上是无端地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有了这种认识,再将民诉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结合起来看,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对符合民事起诉条件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工伤事故赔偿案,医疗事故赔偿案,并没有明确规定为“不经过有关部门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难理解,法律的本意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为求得客观公正的审理结果而限制当事人行使诉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公安机关的处理调解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确实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技术性较强,非常需要专业机构(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验,依《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人民法院不具有这种能力;二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勘验后事故现场需要及时清障,损害现场不可能保存到诉讼阶段,交警部门的勘验笔录、影视资料实际上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保全证据;三是通过交警部门及时调解,大部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都可以结案,这样能更及时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减少了大量诉讼给法院带来的压力。但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处理调解终归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完全可能不履行,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法院对交警部门出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调解终结书、伤残评定书等均仅作证据使用。但该证据并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所作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等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不采信前提是“确属不妥”,以采信为原则,不采信为例外。可见,人民法院对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的重视和依赖程度是较高的。
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未经交警部门处理,诉至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的确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不受理违反民诉法规定,受理后可能出现事实不清,责任不明而难以下判的被动局面。笔者认为,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审判实践中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1准确定案由。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经交警部门处理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区别,笔者认为在案由上应该反映出来,对后者,以交通事故财产(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是没有疑问的,但对前者,是否还以此案由呢,仍有探讨的必要。案由应该真实、详尽地反映当事人的争议性质,对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赔偿案件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作案由虽然较详尽地反映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性质,但笔者认为,该案由并不妥,应以财产(人身)损害赔偿作案由。理由:1是否系交通事故尚不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也就是说,是否系交通事故尚需要分析判断,对一些当事人认为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也可能不认为是交通事故,如在机关大院、学校、工厂内发生的事故,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等。2交通事故只能由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部门、个人无权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第4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第5条)。公安机关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车辆引起的安全事故,首要的任务就是确认是否是交通事故。3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作案由,让人感觉《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违章行为的结论”无用,规定了与没有规定无区别,反正人民法院均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立案受理。
2严格贯彻审判方式改革的精神,只对当事人存在的争议进行审理。即不对全案事实进行审理,没有争议的事实人民法院不再审查,直接确认。任何一件损害赔偿案件,均有损害行为的发生、发展、结束、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等诸方面,有些事实当事人并无争议,对无争议的事实直接确认不仅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如本案中,甲、乙两单位对损害事实(追尾事件造成车辆损坏)均无争议,对责任归属(由乙单位负全责)也达成一致,对赔偿范围(只限于奥迪车的修理费)同样进行了约定,这些如果当事人不再有异议,人民法院则应直接予以确认。
3正确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对事实没有争议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毕竟较少,当存在事实争议的时候,或当事人一方对已达成的协议翻悔不履行时,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利益,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判决是否公正。人民法院审理此类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笔者在此用准交通事故这个概念仅是为与经过交警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区别),应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对此类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并不容易,笔者肤浅地认为,对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损害事实、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行为的违法性原则上由受害人举证(按民法通则第123条之规定,高度危险作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过错与否作为侵权构成要件),这在事故已时过境迁的情况下,没有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受害人举证责任较大,受害人的败诉风险是相当大的,但这也是其不向交警部门报案请求处理相对应的后果。如果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后因某一方不履行协议而诉讼至法院的,应当由违反协议一方当事人承担变更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时,直接判令当事人按协议履行义务。
4正确适用法律。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损害赔偿案件不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论,因此,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这个专门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案的规定是不难理解的,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民法通则与《办法》所确定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是有区别的,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注重细节,坚持安全教育不松懈
“人的生命大于天,安全无小事”。如果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保障不了职工的安全,谈何发展而言?当今社会,独生子女较多,一个孩子牵扯到多少亲人的心,这对学校教育工作者而言,无形增添了安全方面的压力,可怎么样把压力变动力,这需每位教育者去思考?尤其是一所学校的校长,更是要保持头脑清醒,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保护好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每日的校舍安全排查、一堂安全教育课;每周升旗仪式上安全防范措施的传授;每期安全逃生演练的实施等都要做到严密的部署,认真的总结,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基础上从而去做好每一件与教学有关的工作。
二、讲究策略,常抓教学质量不怠慢
教育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的生命线,是一个学校生源的保障。要想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不断提升,校长要在管理方法上讲究策略,用对人最关键。“人无完人”,是人都有优缺点,扬长避短,用其长避其短,让每个老师在自己的岗位上都体会到自身的价值感,在成功中享受,在劳动中提升自己的幸福指数。善于给老师提供展示平台,教学相长。能力稍低的教师在工作中暂时让其纵向比较,每天进步一点点,每期就是大飞越。继而鼓励其横向比,去努力,去超越。相信自己“我行,我能行,我肯定行。”
三、发挥示范,用模范的力量去感染
“模范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胜于言教”要求教师做到的校长首先做到。每一天的考勤除有其他会议外校长都要按时参加,这是与教师间构建良好关系的基础所在。在会上宣布的事情一定要兑现。讲白了就是校长讲话要算数,不能今天变,明天变了,找不到主心骨。一旦决策过的事情,就要坚持到底,有再大的阻力也要克服。不能半途而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长管理要按章办事,依法行事。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校长必须熟知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并且能遵守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平时我努力做到三省:
一省,明白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常咨询请示相关职能部门,做到对最新的政策,操作程序充分了解;二省是知晓规范操作的程序,如工程招标的程序,政府采购的项目,公用经费的使用等,学校的相关制度都在教师会上讨论通过;三省是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对于学校评优评先,财物开支等重大事情都会在公示栏上公示。学校每学期在学期结束会上将一学期学校的财物支出情况,政府采购,维修项目,审计结果等都进行公示。做到管理公开,民主透明,群众知情。
四、理顺关系,以和谐的氛围去吸引
“协调就是生产力”。善于理顺各种关系,才能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那么要求校长在理顺关系的同时注重细节。人说细节决定成败。一个学校管理重在细节,从小处着眼,所谓的细节,就是别人眼里习以为常的事,不被人关注的事。都是所谓的“细枝末节”。“预则立,不预则废。”笔者每日要做到四查:
一查环境,早上一到校,我会巡视整个校园环境,尤其是环境卫生,保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二查课堂常规,及时巡课堂教学情况,保持教学秩序良好;三查安全隐患,随机检查一些不被关注的地方,进行安全排查,创设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四查教师的精神面貌,给予教师精神和心理上适时的关怀。搞好团结是当好校长的关键。校长的能力再强,教师的水平再高,但如果不善于搞好团结,那也是不可能做好工作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一组矛盾,这组矛盾处理得妥当,全体人员会同心同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如果这组矛盾处理不好,或者僵化,就会造成离心离德,关系紧张,工作被动,甚至产生逆反效应,即使被制度的威严制服,也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怎样理顺这层关系呢?我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注意:第一,作教师的知心朋友;第二,尊重教师的人格,以理服人;第三,善于学习,不断提高。
五、善于学习,借创新的阶梯去攀登
在学校发展中校长是决策者,因此,善于学习,善于创新,是特色办学的需要。学校教育都是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但是在办学目标和理念上可以因校而异,因时而异。“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不断地去学习,去求新求实,将学校已有的经典诵读特色,习字特色,腰鼓特色,体育特色等不断地传承和发展。立足于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把课外阅读与课内阅读相结合,开展阅读班级评比活动,阅读考核活动,开展每年一次的阅读文化节,让阅读成为师生的一种理念,一种生活态度,提出“快乐阅读七彩生活”的阅读文化理念,提出以“好书为伴,坚持每天阅读,培养精神气质,打造书香校园”的师生发展理念。让课外阅读走进课堂走进师生的心田,成为师生的文化大餐,精神大餐。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精神的底色。
但令人遗憾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导致败家子层出不穷,有的携巨款外逃到国外,并办理了“投资移民”;有的私自挪用公款将其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赌场去豪赌,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心不跳;有的利用公款炒股为个人谋取私利,凡是此种种不胜枚举。导致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的来看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管理监督弱化,是其主要原因,这些经济犯罪案件也告诉我们,加强科研单位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切实管好单位保生存、保发展的钱袋子意义重大,同时也是我们财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探讨。
一、科学事业单位对赁币资金安全管理的关注要点
1.控制货币资金流入源头。科学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来源概括起来就那么几种,所以必须搞清楚它从哪里来的,货币资金以什么方式入账的。特别是科学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有些合同执行期较长,到款又不及时,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在结算时就应该根据要求,按照合同项目确定到款金额及未到余额,年底将未到账款按项目明细纳入应收款管理。此外,单位在取得货币资金收入后,必须及时入账,尤其是现金收入,严禁收入现款后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循环。因为在现实中,有些单位习惯将收入现金不入账,以此换取一定“灵活性”。但其弊端甚大,危害无穷,给我们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这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开展的治理小金库的专项工作中,查出的金额非常惊人,惩处的涉案人员从高层领导到一般人员也非常多,这些都和财务人员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控制好货币资金流入源头,是货币资金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
2.把住货币资金支出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之一是持续经营、伴随着单位持续经营和业务发生,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既是正常的,也是频繁的。我们无法判断某些业务支出是否正确,因此,在对业务支出审查时,关键是看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这也就是说看这笔业务为什么要支出、应采取哪种方式支付。概括起来讲应从以下几方面关注控制支出:一看支出有无支付申请,依附的合同或文件是否合理有效,严禁以电话、口头、简单字条作为付款依据;二是审验支付审批,看审批程序、权限是否正确完备,对越权审批的一定要及时纠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让经办人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审批人的签名、签章或审批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批人核实确认;三是对支付内容进行复核,看审核工作是否到位,复核货币资金申请的支付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所附凭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办理支付手续;四是看货币资金是否按审批程序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支付的凭证是否及时登记入账。
3.注重票据及财务备案印鉴章的管理。对一个单位来讲,一本空白支票,不过十多元钱,而其使用价值却是无穷的。财务备案印鉴章虽小,但它的作用却力重如山,由于票据和印鉴这两项东西的使用伴随着经济业务的始终,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票据和印鉴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程序,并专设登记账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对单位财务预留印鉴管理,采用授权专人自行管理,但不管被授权人何等忠厚、何等老实,也不管他是否劳模或先进,都要始终坚持进行检查和监督,因为制度约束比靠个人的自觉性更可靠,更有效。
4.管住库存现金。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因为其流动性,使用方便,又不带有所属性的标记,现金也就一直成为犯罪侵犯的对象。所以单位在对库存现金的控制管理时,首先要按要求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始终保证现金库存金额在规定限额内,并按规定进行日清月结,财务部门应当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出现差错及时查清原因,交由主管人员处理,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相符及库存现金的安全。
5.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做好银行对账工作。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规定,任何单位不能随意多头开立银行账户,只能开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因为多头开立银行账户不仅造成资金分散,而且还会导致管理混乱,也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单位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并及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或检查很有必要。在这一环节中,更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做好单位银行存款和开户银行的银企对账工作。因为贪赃枉法行为都靠暗箱操作,怕公开,银企对账就是公开经济业务事项、使银行和单位对发生的经济交易明细化。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最常见的方式是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找单位银行存款与开户银行存款余额是否相符,并确认未达账项,查明未达账项产生的原因,发现错账应及时予以处理,每月由有关人员编制核对后的银行存款月调节表,并由其他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复核。
二、科学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方法
为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在控制管理工作中,除关注相应控制要点外,还应在会计核算中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
1.建立岗位多层次控制体系。按照合理制约原则,合理有效设置会计岗位,按岗位职责,层层分解、细化各个环节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让不同的群体和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之下,让不同的人从多角度关注会计核算控制内容的不同方面。建立起由会计、出纳、录入人员、审核人员构成的多层次货币资金控制体系。
2.制定单位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权限。科学事业单位的业务费支出内容相对比较繁杂,但支出额度总体还有一定规律,根据各业务部门职能情况,授予各业务部门单项支出审批权限,超出审批权限的支出由其主管的领导审批,涉及需由多个业务部门共同会签的项目,根据会签要求填报会签申请表。
3.分析重点环节,完善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工作是科学事业单位业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是货币资金安全管理及控制的核心。因此,根据单位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货币资金控制要点,结合会计核算工作要求,做好下面工作:
(1)规范会计核算,提高技术控制。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是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保证,从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到编制财务报表都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别应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库存现金余额,不定期的抽查复核银行存款余额及编制的调节表;经常性的核对账目,确保账账、账表、账物相符。通过规范核算,促进有关人员按程序掌握提高控制技术,避免因过失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2)充分利用会计核算电算化软件的优势,强化科技控制约束力。会计核算软件具有较高的科技智能,它能客观的对不同的授权人给予业务人员不同的使用权。因此,根据会计核算软件这一功能和业务人员工作范围授予不同的权利,如:出纳人员仅授予查询、核对权限;会计人员给予录入、修改自己填制的未审核凭证;会计主管拥有所有权限,督促检查会计核算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根据不同工作需要给予设置不同权限,充分发挥会计核算软件的优势,运用科技手段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