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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5—0014—02
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最本质、最核心的规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必须把握好的重点工作。
一、充分认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社会管理的创新,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时代课题
我国经济体制、国民的思想观念、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等不断变化,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新的情况和问题,现今我国社会管理体系面临全新的挑战。伴随社会新问题逐步涌现,现今中国社会管理的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漏洞。社会管理工作的问题紧迫需要长期的努力[1],无论是社会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和社会风险的处理与应对,还是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都需要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科学发展是我国发展的主线,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统筹兼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和谐有序。社会秩序的正常、和谐社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促进科学发展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从社会生活中可以证实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完善会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根据社会现实状况,现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趋势,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出现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没有根除也未曾改变,我国现在存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大,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利益冲突问题突出,国家每年的刑事犯罪案件、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这是由于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引起的,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着不少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城乡社区治理措施不健全,社会组织、基层自治与行政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不顺,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了使我们国家社会秩序安定和谐并使得科学发展得到落实,我们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
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社会领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如果不能更好地解决肯定会影响甚至干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因此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妥善处理事关人民利益的民生问题。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既要富裕,还要公平,这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追求的目标。富裕和安康统一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之中,同等重要,不可分割,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是党和政府的职能责任。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必要措施
创建社会管理对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促进作用,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社会管理模式还不够完善,没有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仍保留着重视经济建设却不重视协商协调,注重事后的处置而不根治源头,注重行政手段不注重法制规范和道德的自律。这些思想、措施及手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违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又丰富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内涵,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扩展文化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建设生态文明等。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对小康社会的建设发挥高效作用。努力创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管理体系。
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一)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为的是提高国民生活质量,造福人民,而不仅仅为了财富积累。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使居民的收入增加以此保障物质基础,创新社会管理就是为了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本意是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得人民安居乐业。我国收入分配的改革与完善,良好的规划分配秩序,收入分配体系得到健全,促使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和谐。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全力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坚持统筹兼顾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二)创新社会管理,前提是政府依法行政
简单来说,社会管理就是管理人民和为了人民,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生活中要尊重人民对政治的建议、关注人民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依据,要维护好人民利益。创新社会管理,要严格限制和约束政府的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和管理,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稳定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1-0208-02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正处在转型升级阶段,此时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新老矛盾叠加交织,是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时期,原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快速而深刻的社会变迁的需要。社会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复杂多变,关系全局,影响深远。能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这对党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是一次全面考验。
一、适应社会变化要求,积极转变社会管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决定人们的态度和行为,只有通过理念的创新,才能引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既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同时也带来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但在社会管理领域,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思想仍然十分突出,热衷追求GDP增长,对社会建设缺乏热情;强调官本位思想,习惯采用管制办法,服务意识淡薄;喜欢大包大揽,不善于借助社会力量。旧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变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理念的转变。一是树立“多方参与、源头治理”的理念。改变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的思想,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从青睐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综合管理。从习惯到处“灭火”,重事后处置,到突出源头治理。二是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社会本位”是相对于“政府本位”而言的。要改变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思想,政府要重新划定自己的作用边界,培育社会组织,把一部分空间交由社会自我管理。三是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由此可见,社会管理不仅是一个管理控制的问题,也是一个服务的问题。要改变以往重管理防范、轻服务的思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快推进社会建设
指出,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断发生变化,不论哪个时期,都强调把社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但受重经济建设倾向的影响,社会管理职能在实践中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和充分履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已成为制约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的首要因素。要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职能定位,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确立政府在推进社会事业中的主导地位,改变目前政府投资偏重于经济建设而对社会事业偏少的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必须从社会建设抓起。社会建设内容广泛,既有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也有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源头,必须把民生优先作为社会管理的治本之策。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社会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源投入。国家公共资源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财力资源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公共资源一直呈增长趋势,但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公共资源的投入仍然不足,公共财政社会净支出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
三、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效率
社会管理方式影响着社会管理的成效。由于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不够灵活,硬管理有余,软管理不足,缺少柔性管理,导致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或行为严重偏离群众意愿,甚至完全背离社会管理规律,结果越管理越乱,越管理群众越不满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就是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从防范控制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从“捂、推、拖”的方式向“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方式转变。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更多地学会依靠群众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地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使社会管理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实施社会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守法,是社会的底线,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石。社会的成熟程度,决定着社会管理的质量,成熟的社会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赋予的权限里审慎履行职责。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法规和社会政策。要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完善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将各项社会事务纳入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改进执法方式,依法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培育自我管理能力
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新型的社会管理,不应是政府的单向管理,而应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推动社会管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社会冲突矛盾的化解,公民素质的提升,新型社会规范的形成,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以及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需要全体公民的广泛参与。事实证明,当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得以健全,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得以增强,才能有效协调利益群体的各种关系,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新时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关键是要充分挖掘和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促进中国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要加快社会的自我发育,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会自我管理的范围。社会管理根基在基层,力量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基层,整合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资源,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增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使基层组织成为化解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载体。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着力点。以加强社区建设为重点,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居民的有效对接。
五、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确保表达渠道顺畅
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矛盾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是低成本管理社会的前提。大量研究表面,在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是诉求表达机制的缺失。建立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是及时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提高社会动态平衡能力的重要条件。在解决社会矛盾、研究发展问题上,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非常重要,要改变“为民做主”的传统思维,创造“让民做主”的条件和氛围。要创新群众诉求机制,积极搭建多样化的沟通对话平台,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以听证、表意、监督、举报等方式向群众提供表达的渠道,充分表达各自诉求,消除“言塞湖”。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矛盾各方的协商协调机制,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确保各种利益表达渠道顺畅,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抓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创造和谐网络环境
信息网络建设是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是党和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空间。在网络时代,网络议题越来越广泛,非理性情绪有滋长之势,局部冲突容易被放大,社会矛盾交织难辨,社会情绪加速感染,经网络迅速传播后,往往变成了“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益直接与重大,加强虚拟社会管理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网络在成为社会管理新工具的同时,也正成为社会管理的难点。要加强网络监管,制定网络监管方案,建立网上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整合网监力量资源,加强对网络的实时动态管控,实现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引导处置机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研判舆情走势、评估舆情影响,积极主动地引导网上舆论,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社会预警系统,关注现实中的各种风险议题并及时处理,应对突如其来的危机,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发挥网络在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作用,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视频、舆情引导,方便群众诉求,实现社会管理和具体信息的获取,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通道。
参考文献:
[1]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J].求是,2010,(10).
一、当前宁波市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及其体制原因
(一)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如城乡社保差距较大,以医疗保险为例,农村虽然实现了广覆盖,但筹资方式落后、受益面窄、补偿水平不高,全市平均补偿水平仅在25%―30%。二是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如在医疗基础水平方面,2005年(下同)宁波每千人病床数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12位;每千人拥有医生数在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8位。在教育事业方面,总体上仍处于量的扩张上,还未实现质的飞跃。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8%,远远落后于深圳、青岛等城市。三是社会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较大。目前,宁波处于中下阶层的人数达48.3%;城乡收入差距也较大,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21∶1。四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比较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特殊人群违法犯罪特别是外来人口犯罪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
(二)体制原因:一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薄弱。主要是行政化倾向突出,由于利益驱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原因,公共财政体系不够健全,大量本应由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项目仍由政府部门生产或提供,而不少本应由政府“买单”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事业难以尽快发展。二是社会事业管理体制不顺。主要是“管办分离”步伐不快,导致“管的管不好,办的办不活”;社会资金进入这些行业的“门槛”依然过高,竞争不充分,使社会事业发展缺乏活力。三是利益协调机制不全。政府在社会政策的制订上不够规范,带来了不同群体在收入分配、接受教育等方面的机会和起点不均等;社会法治水平仍然很低,特别在涉及群众具体利益方面的执法、司法和基层民主法治中,存在公平公正不够的问题。四是社会组织作用不强。由于政府让权不足、扶持机制不全、功能相对弱小等因素,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结构失衡,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及自我组织能力不强,未能形成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有效载体,导致社会管理整体合力不够。
二、宁波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建立“主体多元、责任明晰、合作互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社会化。
1.主体多元。一方面,要重塑社会组织,激发其活力,使之具有自和独立性;另一方面,要推进社区建设和村居自治,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各类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公民和基层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制度化。
2.责任明晰。其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负责社会管理的政策指引和依法监管,重点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的责任主要是负责好各种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自律,反映社会诉求,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发挥的作用;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对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关心职工权益、确保生产安全、热心公益事业、保护环境资源等;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责任主要是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全体公民作为社会构成的主体,在党和政府搭建方便公民参与管理的平台的同时,切实树立起主人翁意识,自觉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
3.合作互动。具体可分两个层面:一是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包括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公共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委托管理事务、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等等。二是除政府之外其它不同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如不同社会组织之间需要相互配合,社会组织与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等等。
(二)基本原则:即“公共物品供给灵便、市民需求回应灵敏、利益协调公平灵活、社会秩序稳而灵动”的四大原则,这是检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1.“公共产品供给灵便原则”是指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要更灵活更便捷,以降低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提高公共产品使用效率;
2.“市民需求回应灵敏原则”是指对市民有关民主政治、教育卫生、文化生活等方面需求的反应必须及时而负责;
3.“利益协调公平灵活原则”是指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立足点要公平,调节手段要灵活;
4.“社会秩序稳而灵动原则”是指既要防止社会过活而纷乱、动荡不安,又要防止社会过稳而不活、一潭死水。
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五大重点领域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体现责任、服务和法治理念的开放、服务、法治型的政府。
1.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在确立“以人为本”思想和“法律至上”观念的同时,将“企业家政府”的理念引入到政府管理中,使政府成为“理性的经济人”,真正把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把社会自我调节的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实现服务政府和有限政府的目标。
2.改革行政组织体制。依据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和服务层次,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服务分工体制;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管办分离”,设置机构独立的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将教育、卫生、文化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入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管理;推进行政资源整合,调整和理顺现行分散于各部门的如食品安全、药品流通、计生工作等管理职能,实行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两统一”。
3.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突破政府服务职能边界,实现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当前,要尽快形成以“81890”为核心的全市社区服务管理综合数据库和网络信息平台,尤其对“81890”拓宽覆盖的区域提供转接平台等有效的技术支撑,以扩大服务空间和范围;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公共服务社会化方面的改革,建立起公共产品机制和充分竞争机制,使公共服务资源由部门配置向全社会配置转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抓紧制定《宁波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成果购买、消费补贴、委托服务、项目资助等多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4.建设公共财政制度。坚持财政的“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
5.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凡是未公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能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真正做到“人民知晓、人民讨论、人民检查”;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探索乡镇政府对辖区违法现象进行执法处理的有效办法,推动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这种不良现象。
(二)创新社会治理结构。按照促进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要求,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
1.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功能。制定《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条例》,取消“一业一会”等行业协会非竞争性原则限制,构筑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建立服务型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协会主管部门的新二元管理模式”,确保社会组织的民间性和自主性;培育发展经济类、公益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引导它们增强对社会的回应功能。
2.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下放“七站八所”垂直管理权限,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整合村民自治功能,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发展以专业协会为基础、以技术推广部门为补充的综合性合作经济服务组织,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服务网;发展农村民主,发挥村民管理村级事务的主体作用。
3.创新街道管理体制。合理确定街道办事处职能,重点承担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任务,剥离经济管理事务;理顺政府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推进专业管理部门重心下移;改革园区管理体制,剥离其公共服务职能,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向所在区购买。
4.构建社区新型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和居委会定期报告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推进“居站分离”;发展义工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构筑社区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三)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共产品供给的总量与质量相统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和公共环境建设,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建立“经费市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城乡学校优质师资流动和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资助资金,支持在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创办民办学校;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创办经济实体、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构建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动、教学与生产衔接的实习实训体系;注重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2.构建基本卫生保健体系。全面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建立社区卫生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行城乡社区医疗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扩大社区医疗就诊报销比例,实施社区医生就诊补助,推动“小病在社区就诊、大病进医院治疗”;改革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方式,采用政府采购模式,对较好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承担公共卫生职责的医疗机构给予财政上的奖励或补助;构建公平普惠的医保制度,实施健康城市计划,确保全民基本健康需求;抓紧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一员一图一网”服务体系(即每村设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一张公共卫生应急路径图和一张农村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网)。
3.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文化馆管理体制,建立由文化馆中心馆为主与服务不同群体的文化分馆为辅的管理网络,加快形成以“总分馆制”为基础的公共文化管理体系;以建设图书馆之城和博物馆之城为标志,带动东海明珠、村落和社区文化宫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10分钟文化圈”为基调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打造“书香宁波”全民读书节、“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等群众文化品牌,构筑市、县、镇、村“四级群众文化网络”为基本的公共文化生产体系。
4.加快公共环境建设。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标识和环境认证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和生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提高对生态环境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促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四)创新利益协调机制。围绕提高群众对发展成果的共享度,加强社会政策的调节,同时培育利益协调的多元化主体,促进社会公平。
1.加强补偿性社会政策的调节。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享受水平,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高质量、多层次、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
2.加强发展性社会政策的调节。突破制约社会流动的各种障碍,加快消除阻碍城乡流动的户籍壁垒和进城农民的就业限制,积极调整阶层、城乡和就业结构,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以职务、单位、户口为主界定人们身份的等级化、封闭式社会结构向市场经济体制下重视能力、知识、贡献的平权化、开放式社会结构转变。
3.培育利益协调的多元化主体。发挥人大和政协在利益表达和引导方面的功能,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发挥市场机制的一次分配作用、政府积极调节的二次分配作用,按照“调高、扩中、保低”的调节原则,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利益诉求和促成政府与群众沟通方面的作用,并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职业结构合理分化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广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土地征用中听取农民代表意见制度。
(五)创新社会稳定工作体系。坚持以确保社会稳定为根本,抓紧建立常态化的社会防范机制、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动态化的危机管理机制和灵敏化的网络沟通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
1.建立常态化的社会防范机制。坚持“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警种联合、公众协同”,编织群防群治网、治安巡逻网、电子巡更网、安全监管网和管理服务网“五大网络”,形成常态化的现代治安防控体系。
2.建立多元化的矛盾化解机制。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人民群众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为主体,乡镇(街道)、基层企事业单位为重点,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支撑,司法调解为后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基层社会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响着社会管理宏观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也直接反映出社会管理的整体绩效。因此,必须明晰当前重点,并努力寻求有效路径,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最根本的一点,在于“打好基层、夯实基础”。
关键词:
基层社会管理 创新 乌海市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因为大量社会需求来源于基层,大量社会问题产生在基层,大量社会矛盾根源在基层,只有搞好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的大厦才具有扎实的根基。因而,一定意义上讲,基层社会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响着社会管理宏观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也直接反映出社会管理的整体绩效。因此,必须明晰当前重点,并努力寻求有效路径,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一、基层社会管理现状——以乌海市为例
乌海市辖3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2004年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城市化率达94%,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与全国其他地级市相比,乌海市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城市化水平较高。当前,乌海市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给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刻不容缓。具体工作中,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社区运转机制不能够适应新形势。社区工作联系责任机制和工作协调机构仍不健全,社区所辖改制企业移交工作不够规范,如少数破产、改制企业移交本单位职工组织、户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关系时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少数单位在将各项社会事务向社区移交时,不能提供必要的管理条件等等,给社区工作带来较多难度。与此同时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而社会管理体制落后,使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
2、一些领导对基层社会管理认识不到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认为社会管理事杂面广,成绩体现难;有的认为社会管理在政绩考核中权重较低,干好干坏影响不大;有的认为社会管理耗时耗神,害怕被琐事缠身;有的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社会管理工作就能迎刃而解,基层社会管理是基层干部的事,与己关系不大。
3、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地方出现管理真空。目前,社区服务水平及质量仍无法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如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居住环境优化问题、文体活动组织问题等较多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地解决。同时,现在的社区居委会难以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际上每日从事大量本来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管理粗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绝大部分问题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大量上访和。
4、基层自治与居民参与不足。社区参与是社区自治的基础,只有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协商和处置,社区自治才有萌芽和发育成长的土壤。目前我市社区参与总体处于初级水平,社区居民在社区事务和管理服务上参与不足,积极性不高,没有体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民主形式。
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
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最根本的一点,在于“打好基层、夯实基础”。为此,必须针对乌海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准突破口,从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笔者认为,要从5个方面着力:
1、转变机制。由弱街道强社区过渡到撤街道建社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管理的复杂化,多元化,街道办事处逐渐成为了区政府与社区的传话筒,其具体管理职能弱化,且占据着人、财物等大部分基层社会管理资源。而最贴近居民的社区管理得不到应有重视和支持。因此,“撤街建区”不失为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可选路径。
下放人、权、责,由二级政府、四级管理向三级政府、三级服务转变。政府职能部门面向社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一方面,加快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社会事务公共资源配置体制。另一方面,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重心向下,重点扶持社区。并利用科技信息管理对社区服务做到网格化、精细化。
2、转变观念,加强认识。一调整“指挥棒”的内容。进一步把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扭转各级干部的政绩观,切实提高对社会管理特别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视程度。努力转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工作重点,把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把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和效能作为领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和锻炼,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二强化“治未病”的思想,变应急管理为日常管理。转变依靠强制力和威慑力保持社会稳定的传统观念,增强从“治未病”的思维和角度维持社会稳定的意识,改进与完善对容易引发社会纠纷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管理办法、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将社会矛盾主动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能力。
3、加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职能转变的加快,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改革的深入,社区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服务功能,服务居民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必须加快强化社区的各项服务功能,在社会救助、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区治安、权益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发挥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社区自治经验,探索设立政务、卫生、文化服务中心,剥离原有村(社区)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建立“两级统筹发展、三级管理服务”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要按照“强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将社区工作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主导居民服务。
4、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共建和谐社区。树立“多中心”思想,积极支持和培育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坚持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同时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更多吸纳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区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社会骨干、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
5、加大基层居民参与力度。居民参与是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基础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因此,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居民参与基层社会管理不足的现状和原因,在政策制定、制度设计、行为观念、社会文化、社区建设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扩大基层社会管理的居民参与度,实现参与数量和参与质量双提升。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除了从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还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动态协调与源头治理的关系
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因此,需要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的滚动排查和预警机制、矛盾的调处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使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得到化解。另一方面,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
2、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
传统的社会管理主要是针对现实社会,但是在数字化时代,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构成的虚拟社会越来越重要,它既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方便,也给人类工作和生活秩序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网上网下遥相呼应、互相放大,容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善于统筹现实和虚拟两个方面。尤其要重视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真正做到趋利避害。
(一)开放式社区管理
1.多中心治理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从多中心治理的角度看待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可以发现社区管理的主体并不单一,参与治理工作的机构既有私人也有公共;社区管理工作并不是单向进行,而是在相关机构实施管理的同时,鼓励所有的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和配合,从而形成有较强主观能动性的自组织网络;社区管理手段并不单一,应在传统公共行政式管理模式之上,发展志愿部门,建立有效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多方面实施管理工作。
2.公共服务与社区管理
现代化的公共服务已经由原先的单一控制模式转变为包括计划安排、协商推动、利益平衡与矛盾化解在内的多元化管理服务模式,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建立在现代化公共服务理论之上,方能顺利开展;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共服务现代化理念,将公众利益视为主导利益,并与利益主体共同确立一直的战略性管理目标,更为民主地组织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社会资本与开放式社区管理
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应当促进社区公民、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信任及互惠互助的关系网络,让全体社区成员与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成员资格与在社区管理工作中的角色特点以及自主地位,更加平等、和谐地让社区成员及工作人员真正形成正确的社区、团体、社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在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管理下完成职责划分、制度安排,并为不同领域及各项工作的规划、组织、推进、协调各方面进行管理与控制。在规范、有序的管理工作中,管理对象便能更好地实现资源配置、更有秩序地实现良性运转。当前的社会管理工作已经不单单在政府的领导与组织之下开展与推进,而是朝着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及公民个体在内的多元化管理主体共同协作管理的模式改进。
二、开放式社区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带有早期城市化气息
开放式社区多兴建于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及单位大规模发展时期,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建设特点尽数体现在开放式社区之上。我国早期传统街坊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最终都演变为开放式社区,传统街坊社区早期为世代居住繁衍的本地人居建筑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逐渐拆迁而陆续进入专门的拆迁安置区域,最终发展成为开放式社区;演替式城乡边缘社区则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结合部,结合部居民原先的居住用地、耕地消失后进入安置社区。
(二)民居结构复杂
同一社区的居民多是由同一单位、同一区域人员组成,其中多为单位家属、城乡结合部农民、本次拆迁安置居民,且中老年群体居多,社区发展过程中,新一代人会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搬入现代化的成熟社区内,此类社区的成员就以中老年群体、外来务工租房人员为主,成员结构相对复杂,且由于此类社区工作层次、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整体居民素质较低。
(三)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
开放式社区居民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度不足的原因有:开放式社区这个名称的由来便是因为此种社区不封闭,此种规划建设上的特点导致社区民众没有社区意识、缺乏归属感,因而社区建设、管理意识相对淡薄;社区工作人员本身参与意识与组织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宣传社区管理工作、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中没有与社区管理组织及社区管理工作人员有深入接触,居民彼此之间沟通也不足,因而没有管理工作参与的积极性;缺乏相互了解的工作人员不了解社区民众的真正需求,因而管理方式不对、服务不够全面深入。
三、开放式社区管理建议
(一)构建全面社区治理结构
考虑到部分开放社区在建设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等方面会协同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共同开展,但社区委员会依然是组织关系、计生管理方面的首要管理主体,且开放社区普遍没有明确的管理机制,建议推行市场机制下社区管理模式,鼓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开放式社区日常管理与组织控制中的参与度,由业委会及居委会行使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三方明确划分职责、相互监督、竭诚合作。大力培养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更积极、更公正地处理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中的种种矛盾与问题,并维系居委会、业委会及物业部门的关系,搭建民众及上述部门的沟通桥梁。鼓励民众自主参与。发挥社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向社区民众详细介绍社区现状及发展规划,让社区民众在良好、积极向上的氛围中正确认识社区现状,并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与管理之中。
(二)健全优质社区服务体系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下的社区管理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管理那么简单,新时期的开放式社区管理工作更像是为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与活动提供全面、贴心的服务。开放式社区可通过上门交流、活动沟通、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了解社区民众生活中的各项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公共物品、专业服务,可借鉴成熟社区个管理制度,划分责任片区、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内容,指导工作人员更有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社区管理质量。
(三)科学建立社区管理财政制度
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估资金绩效,加大资金支持。开放式社区应当强化对各项资金的审批、拨款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鼓励建立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另外,鼓励社区居民自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搭建社区居民财政监督、建议和反应平台,方便政府、社会、民众共同管理社区资金。在监督社区资金情况的同时,还应当监理完善的社区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分项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所有资金用到实处。
(四)建立多元化专业社会组织
专业社会组织也就是活跃的第三部门,促进专业社会组织的发展便是推动开放式社区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当贴合开放式社区现状及发展方向,确立第三部门管理思路,引导社会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应当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要、提升开放式社区综合素养、提升社区文化层次为主要指导思想,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关爱老人、园林维护、少儿托管教育等内容丰富、有实际意义的社区活动与服务。
(五)提升社区工作人员能力与素养
政府及社会都及其重视社区建设及管理中的社区成员参与情况,开放式社区相比其他社区的成员结构更复杂、综合素质相对低下,加之开放式社区本身在规划建设方面有“硬伤”,始终难以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这就要求开放式社区要培养一批有更高综合能力及更强的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将所有工作人员视为社区的一份子,以人为本,在培训专业工作技能的同时,注重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的提升,并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从根本上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善整体社区管理水平。
四、结语
(一)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使社会工程信息畅通。
数字化政府的建设,通畅了与民众沟通的途径,为公民的生活诉求提供了便利。在严格程序和政务公开的的过程中更加透明。群众在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过程中更能体现出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信息技术保障中的网络优势得以有效发挥,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途径。
(二)有效促进社会公众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网络渠道的畅通及信息传播的及时性的特点,有力的促进了政府管理方式自上而下向互动管理的转变。在网络时代,作为媒介,网络技术的运用提升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打破了信息的垄断。社会信息由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信息更加透明,对公共事件或使公共服务的认识更加明确,互动性大大增强。
(三)有效地打破了时空界限,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
信息技术平台,可以提供虚拟化服务,满足了公众的生活愿景,简化了服务环节,能够在节约办事环节中体会到政府服务的转变,提升了满意感。随着现代化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技术平台下的信息沟通更直接。政府服务与民众诉求更贴心。
二、创新社会管理工程中信息化建设平台的主要问题
(一)电子政务与公众间的距离依然明显,社会管理领域应用相对较少。
由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缺乏服务型政府理念,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信息化基础设备总量不足。有些基层政府网上办事还停留在表格下载、预申请、办事指南、咨询查询中,信息化的普及还有待提升,在公众服务领域不能做到全面普及,为今后的信息化服务设置了障碍。
(二)专业信息技术人员缺乏,办事人员信息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推行信息化应用的载体主要还是人力,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支持,创新工作根本无法有效开展。面对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的技术支持,对我国当前的国情实际来说是一项重大挑战在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实现过程中,人才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服务能力的高低。在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上,突出的问题还表现在办事人员专业技能不够深广。专业技术型公务人员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不重视,信息化管理理念落后,深层次信息技术知识不足。同时,社会公众对信息技术的接受能力有限,对于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和推广有一定压力。
(三)信息平台建设中网络安全存在隐患,有信息泄漏的危机。信息化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的便捷是能够被广泛认可的,它使得信息的传递更加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网络这种新兴媒体的爆炸式发展,使得政府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既要把社情民意通过信息化平台更加快速的传递到政府,也要注意不良信息的处理,和信息安全的监管。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安全不能放松警惕,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否则存在用户信息泄露的不安全因素。
三、创新社会管理工程中,信息技术保障平台的建设措施
(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注重整合基础信息资源,以社区为单位,建立网格化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开阔眼界从整体上规划出信息技术保障平台的建设,着力推进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等,提升社会整体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信息数据处理中心、网络传输平台、用户数据服务平台等。
(二)转变公共服务思路,引领公众信息技术思维的形成,增加服务互动透明度。
创新社会管理工程中的信息化保障平台建设的重要途径和举措是增强政府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方便快捷的服务性能,在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多个角度为公众提供服务支持,使他们足不出户享受新型的政府公众服务,如:居家养老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就业指导服务、育龄妇女生育服务;采用信息化方式管理后,政府社区工作者可以提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社区业务受理信息化可带动某区政府社区管理信息化及服务信息化发展,能够有效的发现并解决问题,使得服务效果更好,社会安定和谐,更人性化。
(三)提升信息化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1、民政信息化。民政工作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政信息公开透明能有效地体现出政府服务民众的新理念、新做法。民政信息化是民众最直接的感知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做法,需要进一步推广,维护。2、教育信息化。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教育教学领域也在随之变革。慕课的推广为传统教育教学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学生对教育的诉求更加客观现实。这就要求在知识经济爆炸的时代,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推广新的教学理念,为教育服务更有效。3、卫生信息化。通过网上预约、远程诊断、电子病历、网上采购等信息化医疗手段手段为民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4、社会保障信息化。与民生相关的社会保障更能吸引群众的注意。对于三险一金、就业、创业工作的引导,保障了民生,深入人心,公开透明的信息对于引导群众更快更好地进入社会领域,安定团结,踏实工作起到重要作用。5、渠道传播信息化。渠道创新也是信息社会的重要成果,媒体的有效运用,媒体平台的建设可以提升公众服务的认知率和推广率,减少信息推广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息隐患。
四、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条件
全面统筹社区平安建设
贵阳市加强对新型社区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一是建强班子。2012年3月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综治委作为常设机构,位列党委各部门之首,书记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政法委、公安局、群工中心(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60余家部门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全面统筹。二是落实目标任务。先后制定了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了4大类97项任务,由相关市领导牵头的1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落实。出台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平安社区创建标准,明确了群众安全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25项指标,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新型社区、温馨家园”创建,重点向平安建设倾斜,市级社会公益事业安保项目经费平安社区创建占一半以上。按照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将社区政法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长。四是强化责任查究。制定群众安全感考核办法,把提升社区群众安全感作为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公安局、综治办等主要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了社区群众安全感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对群众安全感排名全市后六位的社区实行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构建社区平安建设新模式
区直管社区,实现了管理体制扁平化,有效整合各类平安建设资源。一是推行共建共治。新型社区实行“大党委”工作机制,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社区的党委及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将辖区内有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负责人选聘为社区党委副书记或委员,有效整合辖区内各个单位的治安力量、监控设备等资源,建立起协作配合、高效快捷、服务群众的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反邪工作平台。二是实行“五联”工作法。开展警民联动、联治、联防、联管、联调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奖惩制度。把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维稳、治安管理、发案控制挂钩,实行社区警民议事会、警务工作联席会、社区群众对民警的评议制度。三是开展网格化管理。以200—400户左右为标准,将全市新型社区划分为2768个网格,配备3500余名网格管理员,由社区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报酬、统一考核,网格员作为“全科医生”,统筹做好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完善社区动态治安防控体系
贵阳市坚持力量前移、阵地前设、防控前置,狠抓社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强社区政法机构。成立社区政法委和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部,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负责统筹、协调、实施社区内的综治、、维稳、禁毒等工作。按照“一社一所”的方式设立社区派出所,新增1000名民警、1000名辅警,全部充实到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46个片区司法所,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35个,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司法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严打”。深化“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财型犯罪。专门组建便衣侦查分局,与社区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市场、广场、公共交通等易发案场地的巡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三是狠抓治安防控。建立社区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充实完善社区人口、设施、事件、城管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公安、计生、人社等部门数据适时互通,做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握、管理全覆盖。组建了3000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新增200辆移动执勤警务车,新增1万个高清探头。推广“平安E家”、单元防盗门、门禁系统、超B级锁等技防入户工程,提高楼群院落治安防控水平。
抓牢社区平安建设重点
在新型社区平安建设中,贵阳狠抓涉及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方面。一是优化流动人口服务。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变管控为主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新管理融入、社区融入和政策融入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建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严格实行“一证三报告三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工作,使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同城待遇”。二是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积极推进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心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回归社会的“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通过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吸收特殊人群培训、就业,共投入扶持经费2622.5万元,建立25个面向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的阳光就业基地,先后安置特殊人员5300余人。三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制定《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对新型社区闲散青少年进行台账管理,建立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建设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免费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教基地。近年来,由社区送入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读学校培训教育的失足未成年人达3000余名。
切实维护社区群众合法权益
贵阳市新型社区平安建设,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着力改善民生。2012年财政对民生的支出比达61%,民生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切实解决好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治安、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住房等民生实事,群众幸福指数从2010年的87.38提高到2012年的91。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开通“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专线电话、邮政信函、视频接访等方式,倾听百姓意见、维护百姓利益。建立“12319”公共服务平台,90个新型社区与80余家省、市单位联动,为群众提供应急处置、政务事务受理、政策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三是推动“事要解决”。在社区设立管理和服务平台,由社区群众工作部(综治维稳工作部)牵头,设置司法、民生、劳动社保等服务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诉求。对热点问题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接待调处,对民生事项实行一站办结。2012年,全市总批次、总人次同比下降45.5%、56.5%,事项化解率从成立前的不到40%提高到96%以上。
一是引领团结优势。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永恒的主题,通过统一战线能够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大团结大联合,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是利益规范优势。统一战线能够协调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这些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的重大关系,使各方面成员的利益诉求得以有序表达,使“五大关系”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利益机制合理规范,从而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心聚力,促进和谐。
三是示范带动优势。统一战线通过在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项活动,使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各自联系的统战成员共同为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以上优势决定了统一战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大有可为。
一是在建言献策中突出社会管理。引导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中把视野投向社会管理、把触角伸向社情民意。我市每年组织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在关注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先后调研了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口联系和特约监督工作,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派、工商联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共同调研,开展民主监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献计出力。
二是在完善机制中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和构建统一战线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机制。首先是协调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形成了政治协商、情况通报、对口联系、特约监督、联谊交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确保参与有序;其次是牵头协调机制,统战部受市委委托定期召开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联席会、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确保同步推进;第三是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建立统战系统社情民意、统战信息、重大事件报送及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回应相关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在服务社会中关注民生。发挥统一战线的智力优势、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支持新农村建设,争取上级统战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援助,落实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金达1亿元;开展“百企联百村帮千户”感恩行动,先后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老先进”300余人;为汶川、玉树、舟曲、汉旺、清平等灾区捐款捐物5000多万元;关注就业,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下岗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上万个。
(一)实施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战略。筹备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科学发展能力。2012年,国务院将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我们将提请省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改革任务、政策举措。各级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要全面回顾分析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的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浙江和本地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经验,提振信心,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要力争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提高,加快完善适度普惠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不断提高改善民生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法制化建设,妥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深化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规范深化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功能作用。要力争在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突破,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作用:全力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专业化、职业化社会服务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要力争在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上有新举措,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强化机遇意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将民政事业发展融入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大局和总体规划,持续推动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步健全机构和设施服务功能;以加强队伍及素质建设为根本,多途径充实民政工作机构和力量,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单位及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二)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重点是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配套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特征,逐步向护理型转变,首先满足好高龄、困难和失能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扶持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拓展空间。要更加关注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创新和服务完善,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供。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广泛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稳步推进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喘息服务”,探索失能老人照护、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质评定制度。要按照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六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市、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大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力度,强化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巩固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加快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11个市全部建成规模适度,具备养护、医疗、康复、特教、培训功能的综合儿童福利机构,争取2―3个市儿童福利院创办特殊教育学校。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慈善信息统计、公开制度,协调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积极推进慈善立法。要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发行规模超百亿,规范公益金使用管理,推进福彩文化建设。力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政府规章出台。
(三)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基础。重点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围绕筹备召开全省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实施《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健全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加强社区服务制度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评估和统计标准,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及治理型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10个县(市、区)社区服务热线平台、120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区服务全覆盖。围绕贯彻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议和中央文件精神,筹备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积极推广嘉兴经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建立社会工作领导协调体制。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职业评价、机构扶持、岗位设置等专项政策,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慈善公益社会组织扶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组织培训,加快实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从城市向农村的全方位拓展。密切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动向,深入研究,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切实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和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奖励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覆盖面,加大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社会作用,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积极推广衢州经验,加强民政行政综合、联合执法制度建设,抓住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推动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构、队伍,整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规范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重点是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过2003年至今八年多的不懈努力,管
理体制协调顺畅,专项政策基本完备,工作效能稳步提高,下一步,要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整体提升制度效力。2012年的重点是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这是确保公平救助、提高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务必要克服畏难情绪,按照落实“一个机制、一个办法、一个机构、一个平台”的要求,各市至少要有70%的县、市(区)启动核对工作,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落实“四个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加快省、市、县、乡镇四级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开展重特大病种救助试点。所有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筹资不低于10元,当年度资金结余率不超过10%。做好低保工作与扶贫政策的衔接,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和13%。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标准的50%。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履行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深入实施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灾情评估、款物调拨机制。进一步优化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布局,落实建设标准,规范管理,深化部门合作机制,提升应急避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时演练,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1万名村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任务。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减灾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严密关注灾情预警,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