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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农机部门职能作用,在巩固2009年专项整治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结合本次深化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重点对无牌无证、未检作业、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章拉人等农机违章行为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三超”现象,紧紧围绕“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原平市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原平市农机中心成立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范围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负责协调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汇总、梳理、上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三、深化专项整治的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情况,对本区域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继续深入地排查摸底,对新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情况。
2、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组织领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记分卡审核是否按业务规范进行,是否经常性地对上述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4、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预案,并实时进行演练。根据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配足监理人员,增加装备投入,发挥乡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作用,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以乡镇为单位每年组织的驾驶员培训和车主参加的安全例会在形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督促经营单位和个人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处理各类违章,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深化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面自查自整,农机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村一级农机安全组织负责自查自整,县、乡两级监管机构组织排查整治。
(一)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查自整
各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化专项整治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新出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办理注册登记或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投入作业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到农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操作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到市农机技术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到市农机监理站考取驾驶证。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在停放、作业和转移场所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农机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县乡两级监管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营单位和个人继续深入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过程中落实深化整改措施。
1、对无牌行驶、未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要检点督促其进行登记和参加年度检验,对拒不参加的实行扣车扣证,严管重罚。
2、对无证驾驶的,要继续督促其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3、对其它牌证齐全,符合农机安全生产要求的,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市、乡两级农机监管人员要继续深入田间、场院、乡村道路开展安全检查,纠正各违章,确保各个农时季度的安全生产秩序。
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要将本乡镇范围内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上述三种分类登记造册,按时上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五、深化专项整治的步骤
根据原平市政府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市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对开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乡、村、户,安排专人员负责。深入基层大张旗鼓地进行深化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并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版报、集会、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扩大影响。
第二阶段:自查自整与排查摸底阶段
1、由村级农机安全组织牵头,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组织在农机经营单位和养机户中进行自查自整,按照深化专项整治要求,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登记摸底,对达到报废接近报废的拖拉机进行详细登记,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无牌未检、无证、有牌有证三种情况分类填报,并做好农机具投入前、使用中、使用后安全隐患的排查摸底,在自查中边查边整,利用自查达到自整的效果。
2、市农机监理站分片包点:一方面深入包片乡镇配合管理员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排查摸底;另一方面在进行安全检查中排查摸底。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汇总分类情况,按要求上报。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
根据排查摸底的分类,制定相应的深化整改措施,在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组织作用的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由政府统一指挥、农机部门主管、监理部门主抓,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开展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阶段:“回头看”和总结阶段
通过开展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市农业机械的挂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大大提高,违章现象明显降低。为了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回头看”,要根据在深化整治过程存在的问题制订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表彰奖励在整个深化整治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安全生产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着眼于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开展日常工作的重点,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同时在自查自整、排查摸底、分类整治各个阶段确保疏而不漏,不留死角,对发现的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二)加大力度,严格检查
市农机监理站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落实措施,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拉网式排查和全方位的检查,达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检查边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重方式。对一些不予配合深化专项整治的违法者决不姑息迁就;对一些重大隐患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政府报告。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市、乡、村要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条件和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深化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做到广大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家喻户晓,加大舆论监督,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违法举报制度,对遵章守法、积极开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对违法抗法、干扰深化专项整治的人员公开曝光,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总抓手,以大幅度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为目标,按照“宣传教育要切实,摸底排查要认真,执法治理要坚决”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农机“三率”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牌证管理和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增强安全发展理念,为保障全区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三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参加年度检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力争农机“三率”水平在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前)。
各有关街道要针对本地农机“三率”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整治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全面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和部署工作。针对农业机械量大面广的特点,结合年度农机检审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印发材料、刷写标语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街道、村开展农机“三率”整治工作。农机监理执法人员上门服务,依法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培训发证、检审验手续。凡无牌、无证、脱检、漏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一律补办相关手续。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活动开展期间,区监理站将会全力搞好服务。活动结束后,区农机中心将对各街道农机“三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 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专项工作部署。一是48个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县上文件通知后,召开了农用车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安排会议,做到有安排有行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交警中队、乡交管办、安监员等为成员的农用车安全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重点抓、具体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法步聚,要求各村、各社区大力配合、相互协作,严厉打击农用车交通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二)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调查(2015年7月13日――7月22日,为期10天)。各乡镇及时组织农用车及其他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和条件,通过群众会议、田间地头、路上等方式向村组的农民、农机驾驶员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二是结合以往典型事故案例,对农用车驾驶员进行当面指正、散发资料等进行宣传,教育其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搭人、违章超载及黑车非驾。三是组织了乡(镇)人员进村入户对农用车全面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统计,农用车183台,小四轮拖拉机221台,外籍运输型拖拉机228台,未年检拖拉机58台。
(三)自查自纠,限期整改问题(2015年7月23日――8月1日为期10天)。对违章超载、违章超速、违章搭人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加大了综合监管和协调力度。监督各村、各社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知识,坚决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的作用,落实了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有力阻止了农用车的违章行为。
(四)集中整治,合力解决难点(2015年8月12日――8月21日为期10天)。县农用车安全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分成3个工作组牵头,对10个片区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对此项工作很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大了宣传和执法力度,并进行了农用车及驾驶人员摸底。并合力解决了存在的难点,使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得到完善。报送农用车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简报三期。
二、安全检查,突出重点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底线思维、人命关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管等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指标严控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其中:较大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为零,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三率”水平达100%,运输型拖拉机“三率”水平达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认真落实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处农机生产、经营(车队)、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
2、细化落实农机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五级五覆盖”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规定,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可能危及人生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台账,完善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车主的安全责任书签订。
(三)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1、切实加强牌证管理
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中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反光标识》(NY/T2612-2014),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贴。加强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拖拉机牌证,坚决杜绝新增严禁为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2、开展业务档案清理
继续清理完善拖拉机驾驶员业务档案,做到实物机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三相符。
3、切实抓好年度检审
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农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检验标准检验。提高机车安全技术检测质量,探索社会化检测路子,实行年检备案制。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专项整治,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等行为;二是抓好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在外地注册经常在本地营运)拖拉机专项治理,进行台账化、经常化管理,着重搞好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四)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注重宣传
以涉拖企业、农机专合社、农机手等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努力构建社会关注、政府支持、农民自觉遵守的农机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2、加大培训力度
结合注册登记、年检、驾驶员培训考试、农民购机、重点农时等节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促进机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
(五)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找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非法改装等非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限期进行整治。
(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
抓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汛期和冬季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各乡镇农机站、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市农机监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氛围。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有效的促进我县农机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农机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促进县辖公民农机安全意识的提高,促进全县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我们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张正贵同志任组长,监理站站长陈明伟任副组长,监理站全体职工为成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站,负责“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农机站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突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主题。今年是“安全生产年”,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结合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要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公众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深入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农机站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要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要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热点和。
3.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要结合“五五”普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分别摘录相关条款印制成宣传资料发放。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重点抓好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的提高。
4.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乡镇农机站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好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院坝开展农机安全检查,重点查处违章载人、酒后驾驶、带病作业的机车,并对农副产品加工网点、固定式农业机械、提灌作业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到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机车,要及时督促车主及驾驶员参加年检审。同时,对农机加油站(点)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治,从源头上消除本辖区内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千方百计确保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农机站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2.各乡镇农机站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与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农机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对参加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运营,超载、超速、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预防麦场火灾,确保农机“三夏”无事故。
二、工作重点
1、加强“三夏”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检查,对“黑车非驾”超载超速,违法载人,机车安全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力的违规跨区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纠正,强化现场安全教育。
2、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部42号、72号部长令规定办理农机业务,一是切实规范农机登记制度,严把检验发证关,严格按照农机监理业务规范要求办理农机登记,对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是规范农机驾驶员考试,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事故责任倒查制,努力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作业。
3、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繁忙,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尤其重要,农机监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力争宣传到户、教育到人,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4、建立农机事故上报制度。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三、时间方法步骤
1、5月1日至6月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统一布置,宣传动员认真实施。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集镇、田间地头、农机作业现场,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机手按章守法,安全行车,不断增强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6月1日至8月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针对“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特点,开展农业机械安全运行专项检查,纠正违章,排查隐患,特别是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查参加跨区作业机械的牌证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联合收割机等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热情为跨区作业机手提供技术咨询,开展优质服务。
3、8月1日至9月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主要是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回顾和补充,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农机主管部门领导亲自挂帅,县农机监理站具体实施。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研究,定于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个月的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政府“特护期暨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对桃源“特大农机翻车事故的批示要求,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目标。坚决遏制我县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和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我县和谐交通、打造“平安汉寿”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杜绝农用车非法载人和摩托车加装雨阳伞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摩托车无牌无证、超载、不戴安全头盔发生率不超过%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成立汉寿县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县政府副调研员、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刘佳辉、叶新华、县农办主任徐胜利、县安监局局长陈彦、县公安局政委彭德元、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益平、县农机局局长袁德胜、县教育局局长林光浩、县交通局纪检组长余大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设在县农机局,袁德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益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有序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要强制报废,一)开展隐患大排查。县农机部门要对全县农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对车况不符合要求的要强制维修,对有病险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对从事非法载人的要从严惩治。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摩托车进行摸底排查,澄清无牌无证车辆底数,列出无牌无证、超载、加装雨阳伞突出的乡镇(区)和村。县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农用车、摩托车存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订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各乡镇(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要求,配合县农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摸底排查,并建立辖区农用车和摩托车的动、静态管理台帐,明确干部包保责任;要配合县公路、交通部门排查临山、临水、临崖“三临”危险路段,加强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设立警示牌等临时防护设施,重点时段要安排人员进行值守。
尤其是要对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的偏远乡村公路进行重点路检路查,二)开展路面大检查。县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上路开展对农用车的集中检查。农村公路每2公里要设置一个农机安全监控点,监控点要到岗、人,切实发挥作用。要根据农用车、摩托车运行规律,灵活调整勤务时间,采取定点或流动巡逻查纠等措施,严格查处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从严进行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要加大主干道测速力度,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并吊销驾驶证。
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对典型事故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县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要将近年来涉及农用车、摩托车的典型事故制作警示教育光碟,各乡镇(区)学校巡映,用身边的事故教育警示群众,三)开展安全大宣教。县广播、电视、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特别是桃源“农机翻车事故的案例,要宣传到每一个农机驾驶人。县教育部门要在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展“拒乘农用车和超载摩托车”教育活动,并发动学生向家庭宣传乘坐农用车和超载摩托车的危害。要营造整治宣传氛围,每个村组要有2至3条整治宣传横幅,要给每个农用车、摩托车驾驶人发放一张宣传单。
县级领导要包乡镇、包主干道,四)开展干部大包保。实行责任包保。乡镇(区)领导要包乡村道,村支部书记要对本村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农机干部要包村、包路,交警要划分责任到路段,乡镇(区)派出所也要将农村路段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到干警。责任明确后,要包宣传教育,包摸底排查,包安全检查。
重点针对“社会化”管理规定,五)开展责任大追查。县整治办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及农用车、摩托车的重大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查乡镇(区)村组是否履责,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情况于月15日前予以通报。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研究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制定促进农村交通事业发展措施和办法,特别是要想办法将客运车辆引进到乡村到组,努力解决好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清当前农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一)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统一部署上来,提高对农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将其作为维护“十七大”期间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落实。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机销售、维修、维修配件网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经销资质证书》以及维修人员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领取率达90%以上,完善销售、维修、配件供应网点的"三包"服务制度,提高维修质量,基本消除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进一步净化农机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1、无营业执照、无证经营农机销售、维修、供应点及无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
2、销售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的维修、配件供应网点。
三、整治内容
1、有无《营业执照》或是否超范围经营;
2、有无《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经销资质证书》或是否超范围修理;
3、有无《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4、有无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行为。维修"三包"服务制度是否健全。
四、整治时间
2012年4月27日至10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1、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4月27日至4月30日)。由县农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农机站对辖区内从事农机销售、维修、供应点进行排查摸底,要摸清无照无证销售、维修、供应点的分布和经营状况,并建立健全档案。
2、换发证阶段(20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范围内已领取原《省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督促其带原证到县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对没有办理过《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督促其尽快到农机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并标明占地面积;
(3)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标明其名称、规格和数量;
(4)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和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3、联合执法阶段(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由县农机局牵头,组织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办理换发证情况及农机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对无《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签发警示通知书,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无《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农业机械经销资质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由农机部门下达限期通知书,约定时间到农机部门办理;对无"二帐二票一卡一书"的,工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产品,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
4、补办手续,总结阶段(201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对无证(照)销售、维修供应点及《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人员补办有关手续,并按规定发放有关证(照)。同时,对专项整治情况及换发证(照)情况做好总结,对整治行动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六、整治要求
1、为加强全县农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维修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集中执法人员,选择重点对象组织联合执法,切实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配件的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机市场秩序。